規章制度可以提供有效的指導,確保每個人都能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工作和生活。不同行業和組織對規章制度的要求可能有所不同,下面是一些典型的案例供您參考。
景區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一
為了加強景區衛生間的管理,提高環境能夠衛生質量和服務水平,根據星級廁所管理制度和旅游廁所設施標準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旅游廁所必須有轉熱負責額廁所的情節衛生和維護管理工作。
二、廁所管理人員應使用普通話,對入廁人員應服務熱情,主動為殘疾人、老年人提供方便。
三、入廁人員應愛護公測設施和環境衛生,便后及時沖洗,請勿隨地吐痰、亂丟廢棄物及在墻壁上、隔板上亂寫亂畫。
四、管理人員每日堅持對廁所內的'各種設施和廁所外周邊環境進行清掃,做到無污穢物、無異味、無亂貼亂畫現象,環境整潔美觀。
五、后勤環衛人員應定期消毒,做到滅蠅、滅蚊、滅鼠、滅蟑螂。每半年清掏化糞池一次,保證無糞便滿溢。
六、廁所門窗、燈具、大小便、殘疾人座便器、扶手、干手器、化妝鏡、衣帽鉤、手紙盒等設施齊全、完好,保證正常使用。
七、廁所標志齊全、完好、醒目,圖形符號規范。
xxx。
20xx年xx月xx日。
景區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二
為了加強安全設施管理、保護,確保景區時單位轉產及游客人身安全,特制定管理、保護措施如下:。
1、景區內一切安全設施的設置、管理、保護、維修均由景區管理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具體實施,景區內協調單位(商鋪、酒店)應積極協助,并有義務、有負責配合共同做好景區的“四防”工作。
2、景區內所有大小建設工程項目必須經專家論證,有關部門審批,上級領導同意后由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施工建設,景區內任何單位及個人無權或隨意亂拆亂建。
3、景區內各單位所設的飲食旅館業、娛樂場所必須經有關單位(部門)嚴格審批,符合消防要求具備“四防”條件的準予經營。
4、景區內游覽(開放)區和植物核心(禁區),設有明顯的告示牌,景點危險地段設置護攔桿,預防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景區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三
第一條旅游景區應按照屬地管理和“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管理、使用、經營旅游景區的單位或個人是旅游景區的消防安全責任主體。
旅游景區的主要負責人為該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統籌安排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旅游景區責任單位或消防安全責任人可以根據需要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條旅游景區應至少明確1名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并根據需要設置和確立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條旅游景區應根據實際情況,合理設置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配置必要的消防設施、器材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防火間距。不得擅自擴建或搭建建(構)筑物、占用防火間距和通道。
第四條旅游景區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每天應至少組織1次防火檢查,消防重點的旅游景區應堅持晝夜防火巡查,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
(二)日常防火巡查開展情況;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防火間距是否被占用;
(四)消防設施完好情況,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五)消防水源是否滿足使用要求;
(六)用火、用電、用氣有無違章情況;
(七)燒香、點蠟等使用明火場所落實專人看管情況;
(八)廚房、人員宿舍等重點部位消防安全管理情況;
(九)電器產品的安裝、使用及其線路、管路的敷設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
(十)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十一)火災隱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當對前款規定的內容開展定時的防火巡查;游覽、參觀或開放期間,每2小時應進行一次防火巡查,夜間巡查不少于2次。
第五條旅游景區內嚴格控制使用明火。住所、宗教活動場所等確需使用明火時,應加強火源管理,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并要有專人看管。
第六條旅游景區內屬消防或文物等保護范圍的,應嚴禁使用高溫燈具、電熱器具和大功率用電器具。嚴禁私拉亂接電氣線路,室內外電氣線路應采取穿金屬管等保護措施。
第七條旅游景區內屬消防或文物等保護范圍的,嚴禁使用燃氣和其他易燃易爆危險品。不得鋪設燃氣管線,嚴禁燃放煙花爆竹,不得堆放柴草、木料等可燃物,并應設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禁止吸煙”、“禁止煙火”等標志。保護范圍內和建設控制地帶,嚴禁生產、儲存和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
第八條在旅游景區內舉辦演藝、游園、展覽、廟會等大型活動,主辦單位應進行防火檢查,配置必要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演練。同時依法將相關資料報當地公安部門審核同意后,方可舉辦。
第九條旅游景區應當開展經常性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所有員工應當懂得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會報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疏散逃生自救。
旅游景區應結合實際對公眾開展消防宣傳,在醒目位置設立消防安全提示。
第十條旅游景區應依法建立專職和志愿消防隊伍,并結合本單位實際配備相應的消防裝備和滅火器材,定期開展訓練,具備處置初起火災和引導人員疏散的能力。
第十一條旅游景區應當制定本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每半年至少演練一次。在游客集中的重點時段,應當結合實際制定專門預案,明確報警、疏散、撲救初起火災的人員及其職責,并組織演練。
景區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四
1.1景區安全保衛工作應按《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內保條例》及景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執行,堅持“預防為主,確保重點,預防犯罪,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針。
1.2安全保衛工作應確保景區及游人的人身、財產安全,嚴禁易燃、易爆、易碎物品及利器,放射性等危險品進入景區。
1.3攜帶物品出入景區,應嚴格按照景區制定的《關于攜帶物品出入景區的管理辦法》執行。
1.4安全保衛人員應經常檢查消防用具、火源、電源、水源的完好與安全狀況,發現問題,立即處理并向上級報告。
1.5嚴禁未經領導允許,徇私情將外來人員及車輛放入景區,更不允許員工及外來人員在景區內開快車。
1.6安全保衛人員應對全景區進行經常性地認真檢查,以防有人損壞花草樹木、建筑、設備及其它財物。
1.7嚴禁在景區內打架、斗毆、偷竊、賭博、吸毒、領導匯報情況。
1.9安全保衛值班人員應熟記火警、匪警電話、當地派出所電話及景區主管領導的電話,出現情況應及時報警,并向景區領導報告。
2.1工作標準。
2.1.1堅守崗位,嚴格交接班制度。
2.1.2治安管理人員必須具備鐵面無私的品格,奮不顧身同壞人壞事作斗爭的大無畏精神和召之即來、來之能戰的軍隊作風。
2.1.3充分發揮“景區衛士”的職能,有效地保證景區的正常秩序,確保景區財物及游客的人身財產安全。
2.1.4及時制止不良事件的發生,有力打擊不法分子。
2.1.5開園前、閉園后,對所轄區域進行檢查。
2.1.6開園后在崗位上進行正常的值勤工作,并協助環衛人員搞好景區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
2.1.7協助市場管理部作好票房的押款工作。
2.1.8負責景區內外的夜間值勤工作,執行輪流值崗制度,保證景區財產的安全。
2.1.9嚴格執行景區關于員工、車輛進出景區的規定,按景區規定對進出景區的員工、車輛和業務往來人員進行檢查。
2.1.10作好疏導工作,保證出入通道暢通無阻。
2.1.11嚴禁游客和無關人員進出員工通道。
2.1.12保持崗亭和大門清潔衛生。
2.1.13門衛應站姿端正,精神飽滿,衣冠整潔,對待游客熱情禮貌。
2.2開園期間的秩序維護和檢查。
2.2.1保安人員上崗后,檢查轄區內公共設施是否完好,如有損壞,報有關領導,并填報《維修單》報場務管理部門維修。
2.2.2負責維護景區游覽、表演場所的秩序。
2.2.3巡視轄區的治安情況,清理三無人員,留意票房、餐廳、商場、廣場等場所的可疑人員或閑雜人員。
2.2.4對進出景區調度口的車輛應進行疏導指揮及查驗,確保秩序井然。
2.2.5各轄區保安人員應制止炒賣轉售門票、無證攤販、乞討等不良現象。
2.2.6保安人員每天協助市場管理部門作好押款工作。
2.3閉園期間的檢查和守護。
2.3.1檢查轄區范圍內的公共設施是否完好,如有損壞,立即報有關領導,并填寫《報修單》報景區場務管理部門維修。
2.3.2閉園后,用文明禮貌的態度規勸游客離園。
2.3.3檢查景區內各商場、餐廳、辦公樓的安全狀況,出現問題及時處理。
2.3.4夜間巡視時,應密切留意和盤查可疑人員和閑雜人員,確保景區和承包租賃單位的財產、物資安全。
2.3.5加強各通道口進出車輛和人員的查驗。
2.4交接班。
2.4.1早班、中班、夜班及機動班應作好交接班工作。班前由領班安排崗位,交代任務,班后作簡單工作小結。
2.4.2各班組提前10分鐘到崗接班。如接班人員未到位,交班人員不得離崗。
2.4.3接班時要詳細了解上一班的值勤情況和當班應注意的事項。
2.4.4接班人員應將上一班交接的有關事項查點清楚。
2.4.5交班前,應將值班場所打掃干凈。
2.4.6各領班每天應填寫《保安值勤記錄》,對班組值勤情況、處理的問題、交接班事項及違紀懲罰等填寫清楚,并簽署姓名和日期。
2.5刑事治安案件的處理。
2.5.1發生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時,負責人員應立即上報有關領導和公安部門,并趕赴現場處理。
2.5.2處理案件時,本著保護景區員工、游客人身、財產安全的原則并注意維護景區的形象和聲譽。
2.5.3向當事人和目擊者了解事情的經過,作好筆錄。
2.5.4負責人員填寫《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記錄表》,連同當事人和目擊者的筆錄一并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2.6檢查與考核。
負責人每兩周至少對各崗位進行一次檢查和考核,并填寫《服務質量檢查表》;
部門負責人對各崗位進行巡視抽查。
2.6.2檢查時發現一般不合格,按景區有關規定處理,并填寫《獎懲通知單》;
發現嚴重不合格,由負責人填寫《不合格及糾正措施報告》逐級上報,并按要求整改處理。
3.1總則。
3.1.1愛崗敬業是做好保安工作的基礎;
認真負責是做好保安工作的前提;
依法執勤是做好保安工作的依據;
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是做好保安工作的保證;
貫徹執行各項治安、保衛制度規定,是每個保安人員的責任。
3.1.2保安人員執勤時要做到“五要”:要服裝整潔、干凈一致;
要儀容儀表嚴肅端莊;
要認真負責,保持警惕;
要文明禮貌;
要依法執勤,有禮有節。
3.1.3保安人員值班時要做到“六不”:不抽煙喝酒;
不串崗離崗;
不閑談睡覺;
不操手插手;
不徇私舞弊;
不打人罵人、不與游客爭吵。
3.1.4嚴格落實“八防”職責:防失火,防爆炸,防盜搶,防落水,放逃票,防破壞,防詐騙,防竊密。
3.1.5實行區域值班責任制,誰的區域誰負責,誰值班誰負責。
3.1.6實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3.1.7實行執勤日志制度,對執勤期間發生的重要情況、重要電話、突發事件應及時進行處理、上報、記錄。
3.1.8凡進入景區的人員、車輛一律實行通行證制度,無證無票,不得進入;
貨證不符,不得出門。
3.1.9門衛執勤時要保證準入車輛的通行,及時疏導大門交通,并經常清理景區大門附近的衛生。
3.1.10認真執勤,妥善處理各類突發情況,正確回答游客的提問,嚴格盤查可疑人員、物品,遇有突發事件、搶劫、爆炸、打人行兇等暴力犯罪時,要敢于制止、抓捕,并進行正當防衛,合理合法使用保安權利。
遇有不正常或重要的情況要及時處理,及時匯報。不請示,不匯報造成不良后果的,執勤人員要承擔全部后果。
3.2.1保安人員必須按規定著裝,領花、領帶、帽徽要嚴格按照規定綴釘、佩戴,保持著裝嚴整。
3.2.2保安人員執勤時必須系武裝帶、戴制式大沿帽、穿保安服。
3.2.3值勤時間以外及非因公外出,不得著保安制服。
3.2.4保安人員在訓練、勞動時著迷彩服,不得穿保安服。
3.2.5保安服和迷彩服不得混穿,不得與便服混穿。
3.2.6保安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上述規章制度,不得違反,否則視情節給予處罰。
3.3保安人員職業道德準則。
3.3.1總則保安人員的職業道德準則是:遵守紀律,熱愛人民、文明執勤,忠于職守、服從指揮,敬業愛崗、熱情服務,英勇果敢、不畏艱險。
3.3.2遵守紀律、公正廉潔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景區的規章制度及保安的行業紀律,依法執勤,秉公辦事,潔身自愛,樹立良好的職業形象和景區形象。
3.3.3熱愛人民、文明執勤要熱愛、保護、服務于游客,執勤時要著制服,先敬禮后述事,尊重他人,體現良好個人職業形象和景區形象。
3.3.4忠于職守、服從指揮要保護游客的利益和景區的利益,要有責任感、事業心,提倡團隊精神,服從工作需要,維護個人職業形象和景區形象。
3.3.5敬業愛崗、熱情服務要以景區為家,做景區人,熱情周到耐心地為游客服務,保持良好的個人職業形象和景區形象。
3.3.6英勇果敢、不畏艱險遇突發事件要講究策略,斗智斗勇,在緊要關頭、關鍵時刻要無所畏懼,勇敢向前,展現良好的個人職業素質。
3.4保安員六條禁令為了加強保安人員的管理,提高執勤保安的素質,特制定保安人員六條禁令如下:
3.4.1禁止保安人員在執勤中吸煙、喝酒。
3.4.2禁止保安人員在執勤中脫崗串崗。
3.4.3禁止保安人員無故曠工和私自調班。
3.4.4禁止保安人員在執勤中與別人攀談。
3.4.5禁止保安人員貪污受賄,參與賭博。
3.4.6禁止保安人員打架斗毆,防衛過當。
凡是違反以上禁令3.4.1至3.4.4條者罰款處理,如累犯予以辭退;
違反3.4.5和3.4.6條者予以辭退。
3.5保安人員的紀律規定。
3.5.1服從命令,聽從管理,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加強請示匯報,隨時接受領導檢查,不得超越職責權限,各行其事。
3.5.2遵守國家的法律、法令,嚴格執行保安人員的各項規章制度,不賭博,不酗酒,不參與社會丑惡現象。做到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嚴格執法。
3.5.3堅守崗位,忠于職守,按時上崗,不遲到不早退,不擅自離崗,值勤時不睡覺、不喝酒、不干私活、不閑談。認真做好責任區的安全防范工作。
3.5.4保守國家機密和單位內部的機密,不該問的事不問,不該說的事不說,不與無關人員談論景區內部情況,不擅自把無關人員帶入景區。
3.5.5嚴于律己,廉潔奉公,不索賄受賄,不徇私舞弊。
3.5.6自覺遵守景區的有關規章制度,不得私開單位和他人車輛,不準私自處理單位的各種廢品。
3.5.7文明執勤,禮貌待人,嚴肅端莊,講理講法,不刁難游客,不打人罵人,不包庇違法犯罪,不陷害好人,嚴格執法,不以權謀私。
3.5.8團結同志,以誠待人,事事處處維護景區的良好形象。
3.6對講機使用管理辦法。
3.6.1對講機是景區配備給保安人員的工作用具,使用人員要愛惜使用,認真保管。
3.6.2對講機要分配到人,專人使用,專人保管。誰使用、誰保管,誰丟失、誰損壞、誰賠償。
3.6.3對講機不準借與保安以外的人員使用。
3.6.4對講機從發配之日起,三年內景區不承擔維修費用,如有損壞自行維修。
3.6.5對講機要愛惜使用,不要違規使用、操作。
3.6.6要建立對講機交接使用記錄。
景區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五
a為保障游客的安全,使安全工作落實到人,明確職責并能形成統一協作,高效運轉,做好預防措施,杜絕重大意外事件的發生,有條不紊地開展好各項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景區安保管理體系,健全景區各項安保制度,確保游客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二、建立健全和實施各項應急預案,做好各項預案的演練、演習工作。
三、做好各重點部門的安全防范工作,確保水上安全、山林防火制度、措施的有效落實和實施。
四、負責服務區的值勤巡查和停車場安全管理的工作。
(一)熟悉景區治安崗位職責、任務、工作要求,掌握小區內的保安工作規律及特點,加強重點崗位(如財務、水上安全、護林防火等)的安全防范。
(二)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做到令行禁止、遇事匯報。
(三)遵守國家的法令、法規,做到依法辦事。
(四)熟悉本崗位的職責和工作程序,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五)堅守崗位保持高度警惕,注意發現可疑的人、事、物,預防治安案件的發生。
(六)積極配合衛生、綠化、維修等其它服務,制止違章行為,防止破壞,不能制止解決的問題向值班室或主管領導報告。
(七)廉潔奉公,堅守原則,是非分明,敢于同違法犯罪行為做斗爭。
(八)不得在景區內介紹或從事任何商業活動,不得接受游客的贈與。
(九)注意觀察來往人員的情況及其攜帶的物品,發現可疑人員要選擇適當的位置加以監視并及時報告。
(十)驅趕景區范圍內踐踏草地、亂散發廣告、撿垃圾等違章人員。
(十一)要按點、按時、按線路認真仔細的巡邏,加強治安管理工作,保安人員要做好來訪記錄。景區內實行24小時警戒,保安員要著裝整齊統一,舉止大方,文明禮貌,并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七、保安崗位交接班管理規定。
(一)按時交接班,接班保安員應提前到達崗位,如接班人員未到,當班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二)接班時要詳細了解上一班的值勤情況和當班應注意的事項。
(三)向下班移交值班記錄本,交接人員應在值班記錄本上簽字。
(四)接班人員應將上一班交下的值班裝備查點清楚,并在值班記錄本上注明交接情況。
八、巡邏員崗位管理規定。
(一)治安巡邏員必須加強責任心,堅守崗位,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按責任區域分工,認真負責地履行職責。
(二)治安巡邏員因責任心不強,玩忽職守,撤離工作崗位或不按規定巡邏而造成的被盜案件、破壞事故、火災事故等各種隱患,按損失價值賠償一定的經濟損失,情節嚴重者,解除勞動合同。
(三)治安巡邏員發現盜竊、破壞及各種事故隱患不抓獲,不上報,不排除而貽誤時機造成損失的,除賠償經濟損失外,還要解除勞動合同。
(四)治安巡邏員如有內外勾結監守自盜者按其盜竊價值的雙倍罰款,解除勞動合同,交公安部門處理。
(五)安巡邏員在巡邏執勤時發現犯罪分子并將其抓獲或排除大的事故隱患及時上報者,給景區或游客避免造成較大損失的,景區給予一定的獎勵。
安保部經理職責。
一、負責景區消防、安全、保衛工作,保證景區財產和游客的生命財產安全。
二、維護消防設備設施的完好,健全消防安全治安保衛制度,落實防范應急措施,保障游客的財產及生命安全。
三、疏理景區外道路環境、保證道路通暢。
四、有積極的應急求援措施,對突發事件有應變能力。
五、經常進行現場安全檢查,及時發現處理事故隱患,重大問題,應以書面形式逐級上報,一旦發生事故,負責組織拯救現場與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統計工作。
六、負責停車場車輛停放的安全管理。
七、負責提交安全管理書面工作意見,主要包括針對景區的安全狀況提出防范措施,隱患整改方案,安全技術措施和經費開支計劃。
八、協助有關部門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培訓、教育工作。
九、負責協調完善各應急預案的演練實施工作。
景區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六
1、景區路面:干凈衛生,無積水、紙屑及瓜果皮等雜物,道路通暢無阻。
2、景區內,公共財物干凈整齊,無異物、灰塵、蜘蛛網和蟲類,桌椅擺放整齊。
3、景區辦公室:地面干凈,無污漬,桌面整齊無異物、灰塵、蜘蛛網和蟲類,桌椅擺放整齊。
4、工作區:工作區內無積水、無油漬,清潔整齊,無異物,用具擺放整齊有序。
5、園林:無枯朽樹枝,無雜草。
6、各景點垃圾箱干凈、美觀、無污跡,無異味。
六無:
(1)無痰涕、紙屑
(2)無堵塞
(3)無污垢
(4)無污泥、地面無積水
(5)無蛆蠅、臭味
(6)無積塵、蜘蛛網
六凈:
(1)墻壁、門窗凈
(2)間隔凈、無損壞
(3)便槽凈
(4)地面、立面凈
(5)蹲位凈
(6)公廁周圍凈
三好:
(1)公廁指示牌、男女標志牌完好
(2)公廁水電設備完好
(3)公廁檔板、檔墻完好
1、游客集中區域地面整潔,無瓜果皮、紙屑等雜物。
2、景區內通道平整、干凈、無異味。
1、進場的垃圾要及時平整填埋,當天傾倒,當天推平。
2、及時做好滅蠅、滅鼠工作。
3、做好污水處理、排放工作。
4、嚴禁在場內亂燒、亂堆廢品垃圾。
5、做好場內綠化工作。
6、保持周邊的道路清潔干凈。
7、及時清理路邊溝渠的污泥、雜草、疏通渠道。
1、主管領導負責制,人人動手,共同監督管理。
2、明確衛生責任區,實行門前工作場所包干制度。
3、景區全體人員應加強環境衛生意識,以身作則,不亂丟垃圾、隨地吐痰。
4、景區全體人員如發現任何破壞景區環境衛生的行為,應大膽勸阻。
5、景區衛生清潔人員應按要求每天進行打掃;客流量大時,應加強打掃力度,時刻保持地面干凈、無積水。
6、景區衛生清潔人員應注意保持公共設施清潔、整齊,無塵埃、蜘蛛網等。
7、景區衛生清潔人員應確保人行步道無枯枝敗葉、無雜草等障礙物,保持步道暢通無阻。
8、景區衛生清潔人員應按要求每天清理景區公共場所垃圾箱,確保公共場所垃圾箱干凈、美觀,無污跡,無異味。
9、景區衛生清潔人員打掃衛生后,認真填寫《景區公共場所衛生打掃登記簿》,以備上級部門查閱考核。
景區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七
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游客、工作人員生命、財產安全和旅游景區文物、建筑等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旅游景區的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二、旅游景區應當將消防工作納入總體規劃,確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與消防安全管理人,使消防工作與景區建設相適應。
三、旅游景區應當根據景區建設的需要,成立安全防火委員會,建立專職或義務消防隊,并在景區門口設立防火檢查站,提示游客不準攜帶火種進入景區。
四、旅游景區新建、改建、擴建建筑工程時,應將建筑工程的消防設計圖紙及有關資料報送公安消防機構審核,審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五、經審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設計需要變更的,應報原審核單位的公安消防機構審核,核準后方可變更。
六、建筑工程竣工時,必須經公安消防機構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旅游景區的建筑工程室內裝修、裝飾應當根據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使用不燃、難燃材料。
八、旅游景區應當經常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識。景區工作人員和景區講解員在講解時要隨時提示游客嚴格遵守《消防法》,不準攜帶火種進入景區,更不準在景區內用明火野炊。
九、旅游景區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消防演練。
十、旅游景區應當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記錄,對發現的和公安消防機構提出的火災隱患及時消除。
十一、旅游景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十二、旅游景區應當保障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十三、在禁止煙火的地域,旅游景區應當設置“禁止煙火”的標志牌,對游客的吸煙、使用明火行為加以制止。
十四、發生火災后,應當立即利用現有消防設施、器材,組織專職或義務消防隊隊員進行撲救,并及時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
十五、在公安消防隊趕到火場撲救火災時,旅游景區應當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為火災的撲救工作提供便利條件。
景區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八
一、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游客、工作人員生命、財產安全和旅游景區文物、建筑等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旅游景區的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三、旅游景區應當將消防工作納入總體規劃,確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與消防安全管理人,使消防工作與景區建設相適應。
四、旅游景區應當根據景區建設的需要,成立安全防火委員會,建立專職或義務消防隊。
五、旅游景區新建、改建、擴建建筑工程時,應將建筑工程的消防設計圖紙及有關資料報送公安消防機構審核,審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六、經審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設計需要變更的,應報原審核單位的公安消防機構審核,核準后方可變更。
七、建筑工程竣工時,必須經公安消防機構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八、旅游景區的建筑工程室內裝修、裝飾應當根據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使用不燃、難燃材料。
九、旅游景區應當經常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識。
十、旅游景區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消防演練。
十一、旅游景區應當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記錄,對發現的和公安消防機構提出的火災隱患,及時消除。
十二、旅游景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十三、旅游景區應當保障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十四、在禁止煙火的地域,旅游景區應當設置“禁止煙火”的標志牌,對游客的吸煙、使用明火行為加以制止。
十五、旅游景區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和線路、管路必須經持證上崗的員工設計、敷設,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技術規定。
十六、發生火災后,應當立即利用現有消防設施、器材,組織專職或義務消防隊隊員進行撲救,并及時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
十七、在公安消防隊趕到火場撲救火災時,旅游景區應當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為火災的撲救工作提供便利條件。
景區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九
為了切實做好動物園的安全生產工作,確保動物園無重大安全事故發生,特制定動物園安全檢查制度。
一、動物園猛獸飼養班(獅、虎、豹、熊)班長每天上崗之前應先清點動物數量,觀察各動物了籠舍情況,確認無異后方可進行衛生清掃工作。
二、各飼養班班長下班前要檢查動物籠舍門鎖是否鎖好,電源是否切斷,確認一切正常后方可離開。
三、動物管理科每個月必須組織一次內部安全自查,定期檢查兇猛動物籠舍有無脫焊,松動現象,發現異常及時修復上報。
四、“五?一”黃金周、“十?一”黃金周猛獸飼養員要加強巡視,及時勸阻游客挑逗、戲弄動物、保證游客人身安全。
五、兇猛動物每天晚上必須回收室內籠舍,如有猛獸未能收回,飼養班班長及主管飼養員不得離開。
六、食草動物飼養員在動物發情季節要提高警惕,以防被動物傷害;涉水飼養員應注意行船安全;猛獸飼養員必須進行兩人同時操作,且嚴格執行《動物園安全操作規程》。
關于車輛管理的規定。
為適應車輛管理班的工作需要,加強對駕駛員的管理,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駕駛員必須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作風正派,遵紀守法,積極參加政治、安全、文化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素質。
二、駕駛員必須具備良好的駕駛操作應變能力及穩定的心理狀態。
三、駕駛員必須服從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管理,如發生違章,應主動接受處理。
四、駕駛員必須參加車輛管理班的安全例會,牢固“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提高遵章守紀的自覺性。
五、駕駛員必須做到四服從:服從領導,服從調度,服從班組管理,服從交通管理人員的指揮。
六、駕駛員所駕駛的車輛在維護、保養、更換零部件時,必須到車隊登記,并將更換下的零部件交由車隊機修人員保管,嚴禁自行處理。
七、駕駛員在完成作業下班前,必須將所駕駛的車輛開回單位,禁止將車輛停放在外,發現一次,通報批判一次,發現兩次,計曠工一天。
八、駕駛員要嚴格遵守十不準。(1、不準酒后駕車;2、不準開故障車;3、不準開疲勞車;4、不準開霸王車;5、不準開違章車;6、不準無證駕駛;7、不準超速;8、不準穿拖鞋開車;9、不準在視線不清、地凍、路滑路段冒險行車;10、不準強行超車,彎道、鬧市、險段嚴禁超車。)。
車輛入園管理規定。
為做好景區內部安全管理,確保游客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一、所有外來車輛一律不得進出景區,特殊情況須經領導同意后方可進入,并做好登記;。
四、有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上述條款執行,檢票班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制止車輛進入,確保本規定的正常實施。
1、休息人員在進入休息室內保持安靜,不得談笑風生,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2、休息室內每天安排人員值日打掃,做到床被、墊疊放整齊并定期清洗。
3、不得損破休息室相關設施,否則按實賠償。
4、做好休息室內防火、防盜工作,進出請隨手關好門窗、電器等。
5、嚴格按照單位作息時間進入休息室休息,工作時間不得進入休息室。
景區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十
1.1確保景區游覽秩序正常,保障游客生命財產和景區的安全。
1.2本規定適用于景區的安全保衛和消防工作。
2.職責。
2.1場務管理部門負責景區的游覽秩序、日常安全保衛、消防安全及貴賓接待的保衛工作。
2.2場務管理部門負責施工現場及用電安全,負責消防報警設施維護保。
2.3各部門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做好安全工作。
3.工作程序。
3.1游覽秩序的維護和日常安全保衛工作。
3.1.1場務管理部門實行晝夜定崗巡查制度,負責景區游覽秩序的`維護和日常安全保衛工作。
3.1.2場務管理部門的保安人員負責本景區閉園后及晚間維護景區的日常安全保衛工作。
3.1.3景區的保安人員要做好交接班工作,填寫執勤記錄。
3.1.4景區門衛負責對進出景區的員工、車輛進行檢查、登記工作。
3.1.5景區保衛人員按照值班查崗規定值班和檢查景區內的秩序。
3.1.6景區各部門均應在開園期間協助做好景區游覽秩序維護及安全工。
3.1.7景區如發生突發事故,按《景區突發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處理。
3.1.8景區保衛部門接到上級保衛部門或景區領導下發的貴賓接待計劃通知后,按規定制定相應的保衛方案,并做好保密工作。
3.2消防安全。
3.2.1消防工作應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三級防火責任制,逐級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層層負責,形成整體的、全方位的防火網絡。
3.2.2各下屬單位應嚴格履行《消防安全責任書》的責任,做好本部門消防安全工作。場務管理部門的消防隊負責監督檢查各部門執行責任書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下發《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
3.2.3場務管理部門消防人員負責全景區的消防安全監督與檢查,24時值班,分片包干,責任到人。
3.2.4景區防火責任人員按《消防安全責任書》的規定,每天不少于一次對轄區的消防設施、游覽場所、餐廳、商場進行嚴格檢查。如發現設施損壞,立即填寫《消防安全意見書》報相關部門及時維修;如發現不安全因素或安全隱患應及時向分管安全工作的領導報告,由其通知相關部門限期整改。
3.2.5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由場務管理部門負責,修理后由場務管理部門安排有關人員負責驗收確認。
3.2.6場務管理部門消防人員負責消防報警器的監管,每天填寫《消防值班記錄》。
3.2.7突發火災時,按《景區突發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處理。
3.2.8消防人員應按當地消防部門的要求,做好員工消防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消防演習工作。
3.3施工現場安全。
3.3.1施工單位進入景區施工前,先與景區工程管理部門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確保安全。
3.3.2場務管理部門按《消防安全責任書》的規定,對現場防火安全進行控制。
景區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十一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武當山風景名勝區(以下簡稱風景區)的管理。
第四條風景區內的自然風貌、文物古跡、園林建筑等必須依法保護和管理。風景區內的游客和其他人員應當遵守風景區的有關規定,保護風景名勝資源,愛護風景區內的各項公共設施,自覺維護風景區的環境衛生和公共秩序。
第五條武當山旅游經濟特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特區管委會)在所轄行政區劃范圍內行使縣級人民政府的管理職權,負責風景區的保護、管理、開發、利用、規劃和建設。特區管委會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負責本辦法的實施;。
(二)領導風景區所屬各部門的'工作;。
(三)采取有效措施,保護風景區內的風景名勝資源;。
(四)負責風景區內文物、古建筑保護及維修等管理工作;。
(五)負責宗教活動場所的管理工作并保護其合法權益;。
(九)保護風景區內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十)上級人民政府賦予的其他職責。
第六條特區管委會內設的景區管理職能部門具體負責一、二級保護范圍內風景區(以下簡稱核心景區)的統一管理工作。
特區管委會內設的其他職能部門受特區管委會的統一領導,業務上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指導,依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開展工作。按照垂直管理原則設立的派出機構,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領導。
景區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十二
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公安消防部門有關規定,結合古城實際情況,制定防火安全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古城及住戶宿舍的消防工作。
第三條相關部門消防工作職責。
1、安保組:負責古城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監督、檢查、指導、組織其他各部門的消防工作;負責消防培訓、消防檔案的管理和消防設施的購置、維護、保養。
2、經營管理部門:負責本部門各區域的消防安全。
3、后勤管理部門:負責住戶宿舍、后勤保障物質儲備倉庫的消防安全。作好檔案資料、財務賬簿、貴重物品、通訊設備及票房的防火安全和防火重點部位的管理工作。
第四條消防安全的管理。
1、消防工作標準。
(1)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三級防火責任制,逐級簽定《消防安全管理合約書》,明確消防責任。
(2)嚴格履行《消防安全管理合約書》中規定的責任,做好古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古城居民的防火意識和滅火技能,確定一名兼職消防員負責檢查、督促古城的消防安全工作;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消防器材、設備,并指定專人保養和管理。
(3)嚴格遵守消防法規,維護消防設施,不損壞和擅自挪用消防設備、器材,不埋壓和圈占消防水源,不占用防火間距和堵塞消防通道。如有違反,按《消防安全處罰條例》進行處罰。
(4)古城管理辦公室要作好辦公場所及古城所轄范圍內的用電、用火安全和相應的檢查工作,對轄區范圍內的漏電保護裝置每月檢查不少于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報安保組維修或更換。公共場所的用電保護裝置由安保組檢查。辦公室下班后一律切斷電源,杜絕事故發生。
(5)安保組負責監督檢查古城消防安全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下發《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或《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或按《消防安全處罰條例》進行處罰。
(6)發現火災隱患時,安保組有權責令有古城住戶和人員立即整改,緊急情況下,安保組有權責令其將危險部位停業整改。
(7)出現火災時,古城管理辦公室及干部按《古城突發事故應急管理辦法》執行。
2、安保組消防工作管理。
(1)安保組的消防中心是古城管理辦公室消防管理、監督的專門機構。
(2)安保組應作好配電室等重點設施的用電防火安全工作。
(3)電工、電焊等特種行業人員應持有上崗資格證書上崗操作。
(4)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應合理擺放,保持適當防火間距,庫房內禁止明火。
(5)木材應合理儲存,隨時清理。
3、辦公室的消防工作管理。
(1)辦公室負責干部宿舍的用火、用電管理,嚴格貫徹執行消防安全規章制度,檢查糾正干部在宿舍內的違章用電行為。
(2)古城居民住戶嚴禁使用電爐及其他高瓦數電熱器具,嚴禁使用煤氣、煤油爐,嚴禁亂拉亂接電線,燈泡不準用紙或其他可燃物遮光,嚴禁明火。
(3)古城居民住戶禁止長明燈現象,人離開房間時應切斷一切電源。
(4)古城區域的易燃氣體管道、法蘭、接頭、儀表、閥門必須定期檢查,嚴防漏氣。工作結束后,應及時關閉閥門,切斷氣源、火源、電源后方可離開。
(5)倉庫管理人員應嚴格遵守倉庫管理規定,倉庫內禁止明火和吸煙;勿亂拉電線,電氣裝置應為合格品,倉庫管理人員工作結束后必須切斷電源。
景區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十三
第一條:為加強對漂流旅游的管理,保障漂流旅游者的安全,促進漂流旅游有序發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漂流旅游是指漂流經營企業組織旅游者在特定的水域,乘坐船只、木筏、竹排、橡皮艇等漂流工具進行的各種旅游活動。
第三條:漂流旅游屬特種旅游活動,其安全管理工作以保障旅游者人身及財產安全為原則,實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第四條:國務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全國范圍內漂流旅游活動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地區內漂流旅游活動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商有關部門確定組織開展漂流旅游活動的區域和時間,確定漂流旅游工具的類型。
第六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應根據當地漂流水域狀況和使用漂流工具的情況,制定本地區漂流旅游安全和服務標準,并根據安全和服務標準對經營企業和漂流工具進行檢查。對符合標準的企業,發給旅游部門認可的證書,并會同有關部門對其使用的漂流工具進行登記管理。
第七條: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應及時了解漂流水域情況,一旦發生影響漂流旅游安全的如洪水、塌方、河道堵塞等情況,應立即通知企業停止漂流旅游活動,并及時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旅客疏導和安全工作。
第八條: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應定期對漂流旅游的碼頭設施和接待設施以及漂流旅游企業的漂流工具進行檢查。
第九條: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應審核檢查漂流旅游企業的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對漂流旅游的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
第十條:經營漂流旅游的企業應根據旅游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及有關部門的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第十一條:經營漂流旅游的企業應設置專門的安全管理機構或確定專人負責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條:經營漂流旅游的企業應對從業人員特別是漂流工具操作人員進行旅游服務和旅游安全培訓。
第十三條:經營漂流旅游的企業應保證所提供的漂流旅游服務符合保障旅游者在漂流旅游活動中的人身及財產安全的要求;在碼頭、漂流工具上應放置足夠的救生設備;組織旅游者乘座漂流工具時,應要求旅游者穿救生衣或使用其他求生裝備。
第十四條:經營漂流旅游的企業應保證漂流工具安全可靠,嚴格遵守核定的載客量,嚴禁違章操作。
第十五條:經營漂流旅游的企業應明確告示患有精神病、心臟病、高血壓、癡呆病等病癥的患者以及孕婦、老人、小孩和殘疾人等不宜參加漂流旅游。
第十六條:開展漂流旅游應在有關部門考察核定的、符合安全標準的水域內進行,經營漂流旅游的企業應配合有關部門,保持漂流水域的暢通及航道標志明顯。
第十七條:漂流工具的操作人員必須經當地水運管理部門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上崗前必須由旅游管理部門或經營企業進行旅游服務和旅游安全培訓。
第十八條:漂流工具的操作人員須向旅游者宣講漂流旅游安全知識,介紹漂流工具上的安全設施及使用方法,說明漂流旅游中的安全注意事項和發生意外事故后的應急辦法。
第十九條:由旅游者自行操作漂流工具進行漂流的,經營企業的工作人員應事先將有關注意事項詳細告知旅游者,并在易發生事故的危險地段安排專人負責安全監護。
第二十條:投入經營使用的漂流工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經有關部門檢驗,持有載明乘客定額、載重量、適航內容的合格證書;
(二)按有關規定選配操作人員;
(三)救生設備齊全。
第二十一條:已領取旅游部門發放認可證的經營企業,其漂流工具的買賣、轉讓、租賃、抵押、報廢等須到當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二條:凡在漂流過程中發生旅游者傷亡事故或危及旅游者安全的其它事故,均為漂流旅游安全事故。
第二十三條:經營漂流旅游的企業應根據有關規定和當地具體情況制定意外事故處理預案。
第二十四條: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經營漂流旅游的企業應立即采取措施,組織救助,并向當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及其它有關部門報告。
第二十五條: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將情況向上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并積極配合公安、交通、衛生等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傷員的救治和其他善后工作。
第二十六條:事故處理結束后,當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應責成漂流旅游的經營者整理出事故處理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原因、傷亡情況及財產損失、經驗教訓、處理結果等。當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在將事故處理報告核定后,報上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七條: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可根據本辦法及當地實際制定實施細則,報國家旅游局備案。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由國家旅游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自xx年5月1日起施行。
景區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十四
(一)工作人員上班時,必須按規定穿著工作服裝,必須保持衣著干凈、整潔、大方。
(二)工作人員的.服裝不得私拿亂借,嚴禁丟失和損壞,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三)著工裝時要整體統一,不得工裝和普通服裝混穿、亂穿。
(四)在單位組織的一切活動中需要穿工裝的必須按要求統一著裝。
(五)其他場合穿著時,要按規定進行著裝,樹立xx景區良好形象。
(六)在脫離xx旅游景區工作崗位時,工裝要按要求及時上交。
景區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十五
作為一個有著深厚歷史文化、商業文化的街區,是旅游資源的一個獨特元素,又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旅游景區。所以,將gb/t17775-199《旅游區(點)質量登記的劃分與評定》,以及《市商業特色街管理暫行辦法》兩個標準進行融合,并結合5a創建的目標,制定新一年景區考核辦法:
(一)游覽(25分)。
2.在主要景觀處增設游客休息設施,如觀景的亭、臺、廊,有游客休息的椅凳;
3.對景區的交通工具及時維修、保養,杜絕破損、無法使用等現象;
8.導游(講解):提升導游服務水平,與5a級景區標準接軌,要求導游員或講解員均應具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本科以上不少于30%。要求持證上崗,人數及語種能滿足游客需要。普通話達標率100%。導游(講解)詞科學、準確、有文采。導游服務具有針對性,強調個性化。
10.景區內合理設置各類公用電話,使用良好、無破損;
11.游客接待中心:維護好游客中心的設施、設備,無破損、無法使用現象,有專人接待提供咨詢服務,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更新旅游信息;做好游客接待工作,接受游客投訴、咨詢,提供導游服務,配置嬰兒、老人、殘疾人專用工具。
(二)旅游安全(20分)。
1.建立健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等目標管理責任制:做到與景區各單位簽訂責任書,簽約率應達100%。
4.落實專人負責建立安全生產管理臺帳:完善信息反饋、履職報告、檢查督促機制;景區舉行重大活動應及時將安全保障方案上報有關職能部門,發生各類案件及事故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對景區內特種設備(鍋爐、壓力容器)、游樂設施和特種作業人員(電工、司爐工、電焊工等)應建立安全檔案,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做好設備、設施日常維護工作。
(三)環境衛生(10分)。
4.吸煙區和非吸煙區管理措施明確,管理行為到位;
6.廁所管理得當,及時維修,衛生、整潔、無異味、無破損。在中山中路有機更新工程中,做好旅游廁所的選址、設計工作:內部設計與外觀堅持以人為本與周圍景觀相協調兩大原則,不片面追求豪華,注重廁所的方便實用。廁所內裝置符合旅游廁所要求,設置背景音樂,擺放綠色的盆栽,增加無障礙的設施。同時,旅游公廁注重生態環保,建設節水型健康廁所。
(四)旅游購物(5分)。
(1)制定完整有效的工藝亭管理制度,并配置專人專職管理;
(2)藝人著裝規范、持證上崗,要求統一營業時間,并定時、定期按景區要求表演技藝;
(3)做好工藝亭的維護和保養,無污漬,無破損,清潔美觀;
(4)藝人介紹牌美觀、大方,內容真實、準確;
(5)在經營上,每個工藝亭有顯著特色,突出民俗性、藝術性、可看性、可購性,不出現經營品種雷同。
2.店容店貌管理:
(1)規范和整治老街風格特色不協調的街面裝修、廣告、空調、招牌和旗幌等;
(3)商戶經營用詞做到規范、文明,配置多國語言簡介(菜單);營業員著裝統一整潔、美觀,佩帶服務證上崗。營造可進入式經營環境,對商家開展多國語、服務質量等各項培訓。
(4)景區所有商戶營業員必須佩帶經營服務證,接受游客監督。
景區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十六
第一條本辦法適用于xx風景名勝區(以下簡稱風景區)的管理。
第二條風景區內的自然風貌、文物古跡、園林建筑等必須依法保護和管理。風景區內的游客和其他人員應當遵守風景區的有關規定,保護風景名勝資源,愛護風景區內的各項公共設施,自覺維護風景區的環境衛生和公共秩序。
第二章管理機構和職責。
第三條xx旅游經濟特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特區管委會)在所轄行政區劃范圍內行使縣級人民政府的管理職權,負責風景區的保護、管理、開發、利用、規劃和建設。特區管委會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負責本辦法的實施;
(二)領導風景區所屬各部門的工作;
(三)采取有效措施,保護風景區內的風景名勝資源;
(四)負責風景區內文物、古建筑保護及維修等管理工作;
(五)負責宗教活動場所的管理工作并保護其合法權益;
(九)保護風景區內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十)上級人民政府賦予的其他職責。
第四條特區管委會內設的景區管理職能部門具體負責一、二級保護范圍內風景區(以下簡稱核心景區)的統一管理工作。
特區管委會內設的其他職能部門受特區管委會的統一領導,業務上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指導,依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開展工作。按照垂直管理原則設立的派出機構,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