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好的工作方案應該具有明確的目標和任務,合理的時間安排,有效的資源利用等特點。請大家仔細閱讀以下工作方案,希望對大家的工作有所幫助和指導。
冬春救助資金發放的工作方案(實用18篇)篇一
今年我縣發生低溫冷凍、洪澇災害、旱災等災害7次,造成各鄉(鎮、街道)農作物受災,農業設施受損,群眾遭受經濟損失,給人民群眾生產生活造成不同程度損失和影響,為扎實做好20xx—20xx年度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冬春期間受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充分認識開展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強化措施,落實責任,切實安排好我縣冬春期間受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解決好困難群眾在口糧、衣被、取暖方面存在的困難,確保受災群眾溫暖、安全過冬過節,防止貧困戶因災致貧返貧,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冬春救助工作要圍繞“確保受災群眾安全、溫暖過冬”為目標,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妥善安排好受災困難群眾冬春期間基本生活,確保受災困難群眾得到及時有效救助。
救助對象為20xx年因受自然災害造成冬春期間需口糧、衣被、取暖及其他生活救助的困難群眾。各鄉(鎮、街道)要結合以往冬春困難群眾生活救助工作,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優先考慮因災住房受損戶、因災致貧返貧監測戶、受災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受災生活困難低保戶、受災散居孤兒、受災留守老人、受災留守兒童及受災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救助。
救助資金、物資要嚴格按照“戶報(或小組提名)、村級評議、鄉(鎮、街道)審核、縣定”的原則,嚴格程序、堅守原則、核實準,保證公開、公正、公平。
(二)民主評議村(居)民委員會民主評議,會議確定救助對象并張榜公示不少于7個自然日。經公示無異議,由村(居)民委員會將擬救助對象名單、申請或者提名材料、民主評議(核實)意見、救助對象銀行賬戶等材料報鄉(鎮、街道)審核。
(三)鄉(鎮、街道)審核公示鄉(鎮、街道)通過審核上報材料后,制定救助對象花名冊并公示不少于3個自然日。經公示無異議,將審核意見和村(居)民委員會提交的資料報縣減災辦。
(四)縣級審批縣減災辦審核確定后通過“一卡(折)通”發放到人到戶。
(一)基本生活口糧救助標準。口糧救助標準原則上不低于150元/人。
(二)基本生活物資救助標準。衣物救助標準原則上每人1件棉衣、每戶1—2床棉被。
(三)基本生活取暖救助。原則上每戶取暖救助200元。
根據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等因素,進行分類排隊、因戶施策救助。
第一階段:摸底調查。
時間:20xx年9月10日至15日。
村(居)組織人員進行入戶摸底排查,詳細調查了解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及口糧、衣被、取暖等方面的困難和需求。
第二階段:嚴格落實救助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
時間:20xx年9月16日至30日。
各鄉(鎮、街道)嚴格按照“戶報(或小組提名)、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分類救助”的原則,將需救助人員分類排隊,對特殊困難人員予以優先考慮,并根據家庭情況,按照縣冬春救助實施標準,進行救助。鄉鎮、村(居)要對冬春救助對象和救助金額嚴格把關,要在鄉、村兩級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之后,規范準確填報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一覽表(附件1)和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統計表(附件2),于20xx年9月30日前報縣減災辦。
第三階段:確定冬春救助物資,合理分配。
時間:20xx年12月1日至31日。
1、救助方式冬春救助采用實物救助和現金救助兩種方式。需要采用實物救助的,由縣減災辦按照招投標和采購管理的有關規定組織采購救助。需要資金救助的,縣減災辦根據上級下撥和本級籌集的冬春救助資金總量,結合需救助情況、分類排隊情況、自救能力等因素,合理分配救助資金。鄉鎮接到分配資金和物資后,及時制定資金分配方案,并督促村級開展冬春救助物資分配。
2、發放方式發放資金救助的,冬春救助資金通過“一卡(折)通”方式發放;發放實物救助的,通過農戶簽領方式發到救助對象手中,發放對象要在相關表冊簽字確認,建立管理臺賬。
第三階段:總結上報階段。
時間:20xx年1月1日至15日。
各鄉(鎮、街道)要在救災款物發放完畢以后,將鄉、村兩級救助程序相關會議記錄、發放臺賬、公示情況等資料報縣減災辦。
第四階段:開展救助情況調查評估。
時間:20xx年3月-5月。
縣減災辦著手調查、核實、匯總本行政區域內受災困難人員冬春已救助情況,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實際救助效果進行績效評估。
(一)加強組織領導。冬春救助是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鄉鎮要盡快安排部署,切實加強領導,層層分解任務,嚴格落實責任,按照規定時序推進冬春救助工作規范開展。黨委、政府要加強工作統籌,主動調查摸底本行政區域內實際困難戶,并積極開展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取得實效。縣減災辦將根據各單位工作進展情況適時開展指導。
(二)健全檔案管理工作。按照“逐級履行手續、層層落實檔案”的要求,鄉(鎮、街道)要建立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一覽表,制定受災群眾救助花名冊,切實把好“三關”,即村民主評議關、張榜公布關、救災款物發放關,確保救災款物及時足額發放到受災群眾手中。
(三)做好輿論宣傳工作。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縣減災委各成員單位要廣泛宣傳災區群眾自力更生、生產自救的情況,廣泛宣傳冬春救助政策,廣泛宣傳冬春救助工作進展和社會參與情況。要密切關注輿情動態,及時研究解決媒體反映的有關問題,為冬春救助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四)加強監督檢查工作。縣減災辦將協調有關單位加強對冬春救助工作的監督檢查,狠抓程序到位、資料歸檔等關鍵環節,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做到“公開、公平、公正”,群眾滿意。同時,加強對救災款物發放工作的監督審計,確保受災群眾救助工作及時、高效、規范,杜絕違規違紀問題的發生。
冬春救助資金發放的工作方案(實用18篇)篇二
根據《施秉縣應急局關于印發施秉縣20xx-2022年冬春救助工作實施方案的函》(施應急函〔20xx〕40號)文件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嚴格按照“工作程序規范、救助對象精準、救助措施及時”的總體要求,確保所有因災生活困難對象得到相應救助,切實幫助群眾渡過難關,維護社會穩定。
(一)確保生活,統籌兼顧。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兼顧衣被、取暖、住房、就醫、就學等其他實際困難,確保受災困難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能取暖、有房住,基本生活不出問題。
(二)分類救助、重點救助。堅持“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對需救助人員按因災造成住房倒塌損壞、農作物減產絕收、致傷致殘、致貧返貧等情況實行分類排隊,優先考慮因災倒房重建戶、因災建檔立卡貧困戶、因災致貧返貧戶和受災低保對象、因災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救助,做到分戶施策,實施精準救助。
(三)嚴格程序、規范透明。要嚴格按照“戶報、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冬春需救助對象和擬救助金額要進行公示,做到救助公開、公平、公正。
(四)加強監管、注重實效。堅持“專款專用、無償使用,分級管理”的原則,加強冬春救助資金使用管理。嚴禁優親厚友、平均發放,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救災資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冬春救助資金必須于春節前發放到戶。
20xx年年初以來遭受過自然災害造成冬春期間家庭生活困難,需要給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災困難群眾。對倒房重建戶、建檔立卡貧困戶、因災致貧返貧戶和受災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給予重點救助。
(一)嚴格資金管理。嚴禁優親厚友、平均發放,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救災資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撥付資金應通過“一卡(折)通”發放到戶,必須春節前全部發放完畢。
(二)冬春救助標準。按照《貴州省自然災害受災人員救助服務標準》,按口糧補助每人150元測算分配冬春救助補助資金。
(一)入戶調查階段。20xx年1月7日至20xx年1月14日,由安監站在前期調查上報數據的基礎上,再次深入村、組,走進受災農戶家中進行“拉網式”摸底排查,再次核實確認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認真開展核實統計,確保不落一戶、不漏一人。要詳細調查了解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以及口糧、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需求,建立相關臺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象準。
(二)確定救助對象階段。20xx年1月15日至1月19日,各村要嚴格按照“戶報、村評、鄉審、縣定”(即:受災人員本人申請(或小組提名)、村民(社區)委員會民主評議、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縣應急局審批)的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分類救助”的原則,將需救助人員分類排隊,對特殊困難人員予以優先考慮,并根據家庭情況,按照縣冬春救助實施標準,制定救助方案,做到分戶施策。冬春救助對象和救助金額,應在村組進行公示5天,公示內容包括救助對象戶主姓名、家庭救助人數、救助類別、救助金額及舉報聯系電話等,收集好需現金救助人員(信用社)存折賬號(一折通),建立救助臺賬。
(三)實施救助階段。20xx年1月20日前,將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的冬春救助人員名單報縣應急局,并在1月25日前由鎮財政所通過農村信用社“一卡(折)通”將救助資金打款到戶,并標注與“冬春救助”有關字樣。
(一)提高思想認識。冬春救助是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幫助受災困難群眾安全溫暖過冬、維護災區和諧穩定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是一項民生保障工作。各村要加強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為當前應急管理工作的重點任務抓緊抓好。
(二)抓緊安排部署。各村要盡快安排部署,切實加強領導,層層分解任務,嚴格落實責任,按照規定時序推進冬春救助工作規范開展。各村要主動調查摸底本行政區域內實際受災困難戶,并積極開展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取得實效。
冬春救助資金發放的工作方案(實用18篇)篇三
為規范全縣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根據《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廣東省受災群眾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規程》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冬春生活救助(以下簡稱“冬春救助”)是各鎮政府對20xx年入冬以來因自然災害造成冬春期間存在口糧、飲水、衣被、取暖、醫療等基本生活困難的受災人員所給予的生活救助。冬春生活救助分冬令和春荒生活救助,冬令救助時段為當年的12月至次年的2月,春荒救助時段為次年的3月至5月。
各鎮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工作原則,綜合分析救助資金總量、受災人員困難類型、需救助總戶數和家庭人口數等因素,在省級人均150元補助標準基礎上,增加到每人200元救助標準,受災較重及特別困難群眾的救助標準可適當提升。可針對以下五類受災人員困難類型,科學合理制定不同的救助標準,實施分類救助:一是因災倒損房屋;二是因災農作物減產絕收;三是因災家庭人員死亡(失蹤);四是因災家庭人員致傷;五是因災家庭人員致病。
(一)組織調查工作。
各鎮認真組織冬春生活需救助對象的摸底統計工作,組織力量深入轄區、村(居)委,調查20xx年度災害損失情況,受災困難群眾家庭基本情況、自救能力及口糧、飲水、衣被、醫療等方面的困難和需求等,填寫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統計表。
完成時間:9月25日前。
(二)制定救助方案。
各鎮根據本行政區域內農業人口,財政收入,當年自然災害情況,受災人員需救助情況及分析,本級地方財政投入及可解決的問題,存在的資金缺口等情況制定本級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明確救助原則,救助范圍和對象、救助標準和程序等各項工作要求。
完成時間:9月25日前。
(三)落實救助資金。
各鎮結合本行政區域內當年自然災害程度、受災人員實際困難等情況,按照已制定的本級冬春生活救助方案,爭取本級財政資金,幫助解決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期間的生活困難,確有困難的可向上級申請資金補助。
完成時間:9月25日前。
(四)上報需救助情況。
各鎮把《20xx-20xx年度陽西縣各鎮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統計表》和《20xx-20xx年度陽西縣各鎮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臺賬明細表》,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報告,本級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資金申請報告等報縣應急管理局。
完成時間:9月25日前。
(五)確定救助對象。
各鎮認真確定需救助對象,由受災人員本人申請或者村(居)民小組提名,經村(居)民委員會民主評議,對符合救助條件的在村(社區)范圍內公告;無異議或者經村(居)民委員會評議不能成立的,由村(居)民委員會將評議意見和有關材料提交鎮政府審核;鎮政府調查審核后報縣應急管理局審定。
完成時間:10月18日前。
(六)建立工作臺賬。
鎮政府應以戶為單位建立受災人員冬春救助工作臺賬,并報縣應急管理局備案。受災人員冬春救助工作臺賬由縣應急管理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印制,其主要內容包括:戶主姓名、身份證號碼、家庭類型、家庭人口、需救助情況(人數、時段、總量)、救災款物發放情況、聯系電話等。
完成時間:10月28日前。
(七)發放救助資金。鎮政府根據上級下撥的冬春救助資金和本級資金安排情況,完善冬春救助方案,確定實際的救助對象和救助標準。救助資金嚴格按照社會化發放要求,各鎮要在接到上級撥款文件后15個工作日內將冬春救助資金通過“一卡(折)通”發放到救助對象手中。實行實物救助的,要訂制統一的物資發放管理規定,完善發放領取手續,保證物資發放到戶到人;要保證物資質量,并盡量對采購的物資統一標識,以便監督檢查。救助資金物資發放情況要在鎮、村公示公開,主動接受監督。
完成時間:資金到位后,在15日內發放到救助對象手中。
(八)報送工作報告。
各鎮應及時收集冬春救助工作開展情況,填報《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情況統計表》,定期報送縣應急管理局。
完成時間:當年12月至次年5月間的每月15日前。
(一)規范救助工作程序。冬春救助工作要按照《廣東省受災群眾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規程》等有關文件要求開展,做到政策公開、對象公開、標準公開、數量公開,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救助公開、公平、公正。救助對象的確定,要嚴格按照“戶報、村評、鎮審、縣定”的程序進行。
(二)嚴格救助款物管理。各鎮要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分類救助的原則,冬春救助資金要嚴格實行社會化發放,及時、足額發放到受災群眾的手中。資金和物資管理要切實做到手續完備、專賬管理、專人負責、賬款相符、賬目清楚。
(三)認真做好績效評估。要按照有關規定,采取抽樣調查等方式,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實際救助效果進行績效評估,認真總結經驗,分析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撰寫評估報告報送縣應急管理局。
(四)加強工作監督檢查。縣應急管理局要聯合有關部門就冬春救助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堅決防止截留、擠占、挪用、套取、貪污救災款物,優親厚友、虛報冒領、私分救災款物以及其他違規違法行為發生,切實維護受災群眾利益。
冬春救助資金發放的工作方案(實用18篇)篇四
根據《遂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xx--20xx年度受災困難群眾冬春救助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遂政辦〔20xx〕39號)文件精神,為妥善解決我街道今冬明春受災困難群眾生產和生活的困難,扎實有序做好我街道辦事處冬春救助工作,進一步加強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管理,規范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嚴格自然災害生活助資金的管理、分配和使用,切實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使受災群眾切身感受到黨和政府的關懷與溫暖,促進災區社會和諧穩定和經濟發展,確保救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開展,確保受災群眾安全過冬、溫暖過節,現將縣應急管理局下拔20xx-20xx年自然災害補助經費15萬元具體資金分配提出如下意見:
遂平縣7月21日起連續兩天受大暴雨的影響,我縣降雨量達到210m左右,我街道高集、王陳、馬莊農作物受到不同程度的災害,主要是玉米、花莊等農作物不同程度的受損。通過對受災社區的災情進一步調查核實,我街道1428人受災,直接經濟損失為35.24萬元。
經過對各社區上報數據進行統計,通過調查摸底,我街道入冬前因災生活困難需救助人口為1428人。
我辦事處在資金分配上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分類施救”的原則,同時根據各社區受災程度和需救助情況及平時工作表現制定資金分配方案,將中央補助資金和地方自然災害救災資金統籌使用,參照中央的補助標準,對冬春期間受災群眾口糧、衣被取暖等困難給予補助。按照有關規定管好、用好救災資金;對受災群眾進行分類救助,不能平均分配或預留資金,也不能以慰問金形式發放。
各社區嚴格按照程序進行救助,救助對象要嚴格按照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布、公開發放的規程進行,通過“戶申請、村評議、鄉審定”三個步驟確定救助對象并將救助對象花名冊報辦事處備案,按要求填報《受災人員冬春生活已救助情況統計表》。保證救助對象認定準確,救災款物發放公開、公平和公正。辦事處按照《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社【20xx】6號)有關規定,加快資金支付,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主動配合審計、監察等部門,對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跟蹤監督檢查,加強資金監管,確保資金的安全使用。按照規定程序及時上報發放,建立健全臺賬,完善使用發放手續,并及時向財政局、應急管理局反饋資金安排和使用情況。
冬春救助資金發放的工作方案(實用18篇)篇五
為扎實做好20xx年度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冬春期間受災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要圍繞“確保受災群眾安全、溫暖過冬”的工作目標,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妥善安排好受災困難群眾冬春期間基本生活,確保受災困難群眾得到及時有效救助。
(一)確保生活,統籌兼顧。
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兼顧衣被、取暖、住房、就醫、就學等其他實際困難,確保受災困難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能取暖、有房住,基本生活不出問題。
(二)分類救助、重點救助。
會商鄉鎮財政、民政等部門,結合本地實際,堅持“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對需救助人員實行分類排隊,優先做好倒房重建戶和受災的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特殊群體以及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等受災人員的救助,做到分戶施策,實施精準救助。
(三)嚴格程序、規范透明。
各鄉鎮要嚴格按照“戶報(或小組提名)、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冬春需救助對象和擬救助金額要進行公示,做到救助公開、公平、公正。
(四)加強監管、注重實效。
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無償使用”的原則,加強冬春救助款物監督管理,不得優親厚友,不得平均發放,嚴禁資金截留挪用、發放遲緩或沉淀不用,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冬春救助資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或平衡預算,冬春救助資金必須于春節前發放到戶。
因災造成冬春期間家庭生活困難,需要給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災困難群眾。對倒房重建戶和受災的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特殊群體以及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等受災人員給予重點救助。
(一)統籌安排資金。
要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擔”的原則,認真落實地方政府災害救助工作的主體責任,落實救災資金按比例分擔的機制,積極會商有關部門優先加大安排落實好本級冬春救助資金。
(二)嚴格資金管理。
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切實規范資金管理,確保專款專用,及時撥付和發放。冬春救助資金原則上通過“一卡(折)通”方式發放,(救助群眾無“一卡(折)通”的,要提前到鄉鎮財政所辦理相關手續)注明“冬春救助資金”字樣,并發送打款提示信息,最晚春節前將冬春救助資金全部發放到救助對象手中。加強冬春救助工作督促指導和績效評估,按時填報《受災人員冬春生活已救助情況統計表》,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縣級冬春救助指導標準。
1.擬定人均救助標準。全縣人均救助標準原則上不低于300元。
2.實施分類救助、重點救助。根據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等因素,進行分類排隊、因戶施策。救助幅度重點困難戶人均350-1000元,一般困難戶人均200-300元。
3.因特殊情況每人超過600元進行救助的,應履行單獨審批手續,由縣級應急管理部門審批同意。
(一)開展救助需求調查,全面摸清底數。
時間:9月30日前。
各鄉鎮應組織財政所、民政所、鄉村振興等有關部門人員走村入戶進行“拉網式”摸底排查,確保不漏一戶、不漏一人。要詳細調查了解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以及口糧、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需求,自下而上逐級建立相關臺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數據準。
各鄉鎮匯總調查情況后,規范準確填報《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覽表(需救助)》和《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統計表》,于9月30日前報縣應急管理局。
(二)嚴格救助程序,實施精準救助。
時間:20xx年12月上旬至春節前。
1.制定縣級冬春救助實施標準。會同財政部門抓緊推進縣級冬春救助實施標準的制定工作,根據上級下撥和本級籌集的冬春救助資金總量,結合需救助情況、分類排隊情況、自救能力等因素,參考市級冬春救助指導標準,合理制定縣級冬春救助實施標準。
2.及時分配下撥救助資金。接到上級下撥資金后,各鄉鎮要抓緊會同有關部門及時制定資金分配方案,加快冬春救助資金下撥進度,督促村(社區)抓緊實施冬春救助工作,確保春節前將救助資金全部發放到戶。
3.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和擬救助金額。各鄉鎮要嚴格按照“戶報(或小組提名)、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分類救助”的原則,將需救助人員分類排隊,對特殊困難人員予以優先考慮,并根據家庭情況,按照縣級冬春救助實施標準,制定救助方案,做到分戶施策。鄉鎮、村居社區要對冬春救助對象和救助金額嚴格把關,要在村組進行公示5天,(同時在小微權力監督平臺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救助對象戶主姓名、家庭救助人數、救助類別、救助金額及縣及鄉鎮舉報電話等。
4.及時發放資金,注重救助實效。縣級應急管理部門應在接到上級下撥資金后,15個工作日內將冬春救助資金落實到救助對象手中。村組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縣級應急管理部門應在5個工作日內通過涉農補貼資金“一卡(折)通”將救助資金打卡到戶,并標注“冬春救助資金”字樣。資金發放工作完成后,各鄉鎮應及時將救助相關情況在網上進行公開。
(三)開展救助情況調查評估。
時間:20xx年3月。
各鄉鎮著手調查、核實、匯總本行政區域內受災困難人員冬春已救助情況,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實際救助效果進行績效評估。4月10日前將《受災人員冬春生活已救助情況統計表》、績效評估報告報縣應急管理局。
(一)提高政治站位。
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為踐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貫徹落實省市有關決策部署的實際行動。冬春救助是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幫助受災困難群眾安全溫暖過冬、維護災區和諧穩定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是一項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各地務必將冬春救助工作作為重點任務抓緊抓實抓好。
(二)抓緊安排部署。
要盡快安排部署,切實加強領導,嚴格落實責任,按照規定時序推進冬春救助工作規范開展。要主動向黨委、政府匯報災區實際困難并積極爭取支持,加強與財政、民政、鄉村振興等相關部門的協調聯動和工作銜接,健全完善工作通報、信息共享等工作機制。強化資金政策統籌協調,切實做好冬春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等幫扶機制和政策有序銜接,確保冬春救助工作取得實效。
(三)強化監督檢查。
要自下而上逐級建立臺賬,認真填寫《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覽表》等相關表格,保存救助申請、公示圖片等資料,建立完善救助檔案。要按照信息公開的要求,及時向社會公布有關工作情況,加強冬春救助新聞宣傳,主動接受群眾監督和社會監督。同時,采取抽樣調查、實地調研等方式檢查款物分配、發放等情況,配合本地財政、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加強監督檢查,并及時向社會公布監督檢查結果。縣減災救災委員會將根據各地工作進展情況,協調有關部門組成指導組赴各地開展專項督查指導。
冬春救助資金發放的工作方案(實用18篇)篇六
安徽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xx年中央和省級冬春救助資金的通知,下達我區冬春救助資金93萬元,其中中央資金88萬元,省級資金5萬元。
堅持“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對需救助人員按因災造成住房倒塌損壞、農作物減產絕收、致傷致殘等情況實行分類排隊,優先考慮倒房重建戶和受災的低保戶、散居五保戶、殘疾人家庭、困難優撫對象、建檔立卡貧困戶等特殊困難人員的救助,做到分戶施策,實施精準救助。
按照三鎮楊莊辦受災報災情況結合耕地及人口規模,分配方案為:烈山鎮13萬元,宋疃鎮32萬元,古饒鎮43萬元,楊莊辦5萬元。
救災標準。
時間要求。
補助流程。
按照要求,20xx年5月開始抽查補助對象,進行評估驗收,形成績效評估報告,報市應急局、財政局。
冬春救助資金發放的工作方案(實用18篇)篇七
為切實做好我鎮的冬春救助工作,進一步保障我鎮受災群眾冬春期間基本生活,根據《京山市應急管理局關于做好20xx-20xx年度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京山市應急管理局關于加強20xx年中央和省級自然災害救災資金(冬春救助)使用管理的函》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經黨委研究決定,現將市應急管理局下達我鎮15萬元的冬春救助資金分配至各村(居),并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依據《湖北省自然災害救助辦法》,對今年以來因災害造成生活困難的群眾給予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確保冬春期間有飯吃、有衣穿、有干凈的水喝、有病能及時醫治。
(二)救助原則。
以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為根本出發點,嚴格程序,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強化監督,注重實效,建立臺帳,張榜公示、及時發放。
(一)救助對象。
救助對象主要是因當年倒房恢復重建、因災重大傷病救治、農作物絕收或農產品損失嚴重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難的家庭;因自然災害導致無力克服衣、食、住、醫等臨時生活困難的人員;重點救助無房可住、無生活來源、無自救能力的受災人員。嚴格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綜合考慮救助對象受災情況、家庭經濟困難程度和生產自救能力,優先考慮倒房重建戶和受災的低保戶、散居特困供養人員、重點優撫對象、重度殘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難人員的救助。
(二)救助標準。
1、一類對象:主要包括農村散居特困供養人員、孤兒戶。按一類標準給予救助,按每人不低于410元實施救助。
2、二類對象:主要包括低保戶,困難優撫對象家庭,主要勞力一、二級重度殘疾或因災人員死亡的家庭,家庭成員患大病或因災重大傷病導致生活特別困難的家庭。按照二類標準給予救助,按每人不低于300元不超過410元實施救助。
3、三類對象:主要包括除上述一、二類對象外的其他因災導致生活困難的家庭。按三類標準予以救助,按每人不低于150元不超過300元實施救助。
(三)救助程序。
1、受災人員向村(居)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2、村(居)民委員會組織民主評議小組對申請人進行民主評議,確定擬救助對象。
3、村(居)民委員會將擬救助對象在村(居)民委員會公示欄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日。
4、經公示無異議,由村(居)民委員會將擬救助對象名單、申請、民主評議意見及其他相關資料提交鎮政府審核,鎮政府審核后及時進行公示。
5、鎮政府將審核意見和村(居)民委員會提交的材料一并報送市應急管理局。市應急管理局審查批準后及時通知鄉鎮組織實施,發放救災資金。
按照市應急管理局統一部署,結合我鎮實際,救災資金必須在20xx年元月18日之前發放到受災困難群眾手中。
嚴格執行救災資金使用管理規定,按照“戶報、村評、鎮審、市定”的程序進行救助,對救助對象、救災款物實行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布、公開發放,確保專款專用。要保障重點,按照受災群眾自救能力分類救助,不得挪用資金、不得平均分配、不得預留資金、不得優親厚友,也不得以慰問金形式發放。救災資金實行社會化發放。救災衣被及其他救災物資必須用于解決受災人員基本生活困難,不得超范圍使用。凡村干部及其親屬領取救災款物的必須經鎮民政辦調查核實其受災情況,落實鎮級公示,報市應急管理局備案。
冬春救助資金發放的工作方案(實用18篇)篇八
20xx年以來我鎮先后遭受5起自然災害襲擊,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嚴重影響。受災群眾今冬明春期間基本生活面臨困難。為切實做好我鎮受災群眾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受災群眾安全、溫暖過冬過節,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做好冬春救助工作,是踐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和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的實際行動,也是織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網的必然要求。各村(社)要充分認識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嚴格落實責任,把冬春救助作為重點任務組織好、開展好。要按照“政府主導、分級管理、社會互助、生產自救”的救災方針,堅持救災款物“公開、公平、公正”的發放原則,保證重點、分類施救,切實解決受災群眾在冬令和春荒期間口糧、衣被、飲水、取暖、醫療等方面遇到的基本生活困難。
冬春生活救助(以下簡稱“冬春救助”)是政府對因自然災害致使冬春期間存在口糧、衣被、飲水、取暖、醫療等生活困難的受災人員所給予的基本生活救助。含以下四大類:一是本年度因自然災害住房倒塌或損壞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的;二是本年度因自然災害農經作物絕收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的;三是本年度因自然災害傷病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的;四是本年度因自然災害其他情況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的。
今年,冬春救助指導標準為不低于150元/人。各村(社)要結合救災款物總量、受災人員困難程度、需救助總人數等因素,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原則,對各類冬春救助對象實行分類排隊,優先考慮倒房重建戶、建檔立卡貧困戶、因災致貧返貧戶和受災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救助,并視情況提高救助標準,幫助解決實際困難,確保溫暖過冬。
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時段為20xx年12月至20xx年5月,其中20xx年12月至20xx年2月為冬令救助時段,20xx年3月至5月為春荒救助時段。
1、開展調查。
9月中下旬開始,各鄉鎮會同村(社區)逐戶調查摸底,詳細調查了解本轄區內受災群眾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受災困難群眾自救能力及口糧、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需求。將需救助人員按照因災造成住房倒塌損壞、農作物減產絕收、致傷致殘等困難情況進行分類登記。優先考慮倒房重建戶、建檔立卡貧困戶、因災致貧返貧戶和受災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困難人員的救助。
2、戶主申請。
由受災人員戶主根據自身困難情況向村(社區)提交申請書(手寫、打印皆可,也可自定,但申請人簽字需手寫并蓋手指印)。也可由所在村(居)小組提名(需村(居)民小組負責人簽字)。
3、民主評議。
由村(居)民委員會成員、村(居)民代表、受災人員代表共同組成的民主評議小組,根據受災人員家庭受災情況、經濟狀況、書面申請內容或提名內容進行民主評議,形成評議紀錄(需全體參會人員簽字蓋手印)。
同時規范填寫《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申請暨村(居)委會民主評議表》,表內評議內容需詳細說明該戶受災情況及家庭經濟狀況等。
4、張榜公示。
經村(社區)民主評議,符合救助條件的,在村(社區)范圍內張榜公示。公示后無異議或經村(社區)民主評議異議不能成立的,由村(社區)將《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申請暨村(社區)民主評議意見表》、評議紀錄等相關資料提交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5、鄉鎮審核。
鄉鎮人民政府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認真審核村(社區)上報的相關材料,形成審核紀錄(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應急辦主任和參加審核的相關人員簽字)。根據審核紀錄,匯總制作《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覽表(需救助)》、《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統計表》。
冬春救助原則上實行現金救助,在收到區財政撥款后,應急辦要及時組織商討資金分配方案,初步擬定方案后報經黨委會討論決定,按討論決定方案要求執行,及時通過“一卡(折)通”將救助資金發放到戶,杜絕資金截留、發放遲緩、代領代發或沉淀不用。
7、資料歸檔。
冬春救助需上報的相關表格模板由鎮應急辦上傳新盛鎮報災救災群(群號xx),冬春救助資金發放結束后,各村(社)要按《村(社區)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檔案目錄(模板)》要求歸檔資料,資料按要求整理兩份(一份交鎮應急辦存檔、村里自行存檔一份)。
今年我鎮共收到重慶市梁平區應急局下撥的冬春救助資金8.08萬元。現根據各村社冬春救助上報需救助實際情況及受災情況做如下分配(附件)。
冬春救助資金發放的工作方案(實用18篇)篇九
以實際行動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進一步鞏固脫貧攻堅成果,積極妥善安排好受災困難群眾冬春期間基本生活,確保受災困難群眾得到及時有效救助。根據《杭錦旗應急管理局關于全力做好20xx-20xx年度受災群眾冬春救助資金的通知》(杭應急發〔20xx〕28號)文件要求,為切實做好我鎮冬春救助資金發放工作及時有序開展,確保救助金專款專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救助對象。
救助資金主要用于解決20xx年因自然災害造成群眾在冬春期間口糧、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難,需要給予基本生活救助的群眾。要確保把受災困難戶、低保戶、散居五保戶、殘疾人家庭、脫貧享受政策戶和易返貧致貧戶(監測對象)等特殊困難人員列入重點范圍給予救助,切實做到情況清、底子明、對象準,需救助對象不漏、不錯、不重,確保因災生活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二)發放程序及時間。
各嘎查村按照分配資金,根據本嘎查村受災情況確定金額,確保公開、公平、公正,不得預留二次分配,不得擅自擴大范圍、平均分配或用于非自然災害對象救助。各嘎查村必須要召開“兩委”監委會議研究,村民代表民主評議,并將發放花名冊張榜公示,經鎮政府審核,旗應急管理部門審批后確認的,救助資金將統一發放到救助對象一卡通賬戶。
(三)需上報資料。
1.嘎查村(社區)研究救助對象相關會議記錄、評議記錄復印件;
2.張榜公示的照片;
3.資助對象花名冊及一卡通賬號等基本信息。
(一)救助金額。
為幫助解決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困難問題,上級下達我鎮20xx-20xx年冬春救助資金共計188599.76元,專項用于幫助受災群眾解決冬春期間口糧、衣被、取暖等困難,確保我鎮受災群眾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二)救助標準。
經統計,20xx年我鎮12個嘎查村318戶不同程度受災。根據我鎮實際情況和上級下達救災資金總量,綜合考慮受災人員困難程度、需救助總人數和需救助農牧戶數等因素,制定我鎮受災人員冬春救助最低標準。
2.統籌考慮受災家庭災害損失情況不同,進行分類救助,其中:
農作物受災每戶不低于200元;
牲畜受災每戶不低于500元;
房屋、棚圈等受災每戶不低于600元;
因災人身受到傷害的每戶不低于1000元;
各嘎查村根據受災面積、數量、程度確定每戶救助金額,但每人救助金額不低于90元。
各嘎查村要盡快安排部署,抓好落實,切實加強領導,層層分解任務,嚴格落實責任,按照規定時間推進冬春救助工作規范開展,同時要逐級建立臺賬,保存會議記錄、公示圖片等資料,建立完善救助檔案。要積極配合本地財政、監察、審計等部門適時開展監督檢查,主動公開相關信息,自覺接受社會公眾和新聞媒體監督。
冬春救助資金發放的工作方案(實用18篇)篇十
3、加大對貧困鄉鎮的支持力度。
20xx-2021年度冬春生活困難補助資金的補助綜合考慮受災戶受災情況、家庭經濟困難和生產自救能力,按照當年受災程度,主要包括農作物(果園)絕收減產、房屋倒損和其他困難戶三類。實行分類救助,優先考慮倒房重建戶、受災的分散特困供養戶、低保戶、邊緣戶、殘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難人員的救助。具體標準如下:
(一)因災作物絕收或嚴重減產造成冬春期間基本生活困難的。口糧救助按照每人每天1斤成品糧,救助4至6個月。衣被、取暖可酌情安排。
(二)因災房屋倒損。因災住房倒塌或嚴重損壞造成冬春期間基本生活困難的,口糧救助按照每人每天1斤成品糧,救助3至8個月;衣被救助按照每戶2至4床棉被,每人1套棉衣褲;取暖救助按照每戶每月100元,救助3至5個月。
(三)因災其他困難戶。其他因災困難戶,口糧救助按照每人每天1斤成品糧,救助2至5個月。受災戶屬兩種以上受災類型的`,按照單一類型的最高救助標準救助,不能疊加計算。
冬春救助資金發放的工作方案(實用18篇)篇十一
為深入開展20xx年元旦、春節期間送溫暖活動,根據上級工會的要求以及學校實際,現就做好20xx年底困難教職工和困難勞模調查摸底等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1.大病困難職工:職工家庭人均月收入在低保標準2倍(目前低保標準為810元)以內,因職工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員患重大疾病(年個人自付和自費部分醫療費累計超過10000元),未達到領取《低保證》、《低保邊緣證》、《特困職工救助證》標準的大病困難職工家庭。
2.困難職工:職工家庭人均月收入在低保標準倍(目前低保標準為810元)以內,因患病、子女讀書、突遭災害的困難職工家庭。
上述對象,填寫附1,并根據《20xx年蘇州市區困難職工家庭情況調查表》填寫附2進行匯總后上報。
3.在職患重病職工。沒有達到1、2條標準的,因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員患重大疾病引起困難的職工家庭,填寫附。
20xx年11月16日前,完成各類困難職工的調查工作,附1、2、以電子郵報校工會郵箱xx。
20xx年12月,落實分級幫扶困難職工,各級工會落實元旦、春節走訪慰問工作。
20xx年1月7日前,《各基層工會元旦、春節期間送溫暖活動統計表》(附4)書面形式報校工會。
1.明確范圍,確定申報口徑。原則上單位工會只受理大病困難職工本人的申請,如家屬確實患有大重病且沒有工作單位的,可由有單位一方開展填報,避免多頭重復。
2.嚴格把握各類困難標準,分類按表格要求正確填寫,重點要填寫和提供申領職工戶口的戶號、20xx年度醫藥費票據的復印、病情診斷證明(病歷、出院小結),困難職工本人社會保障市民卡銀行卡號,子女就讀學校、專業名稱、目前年級等相關情況,屬于大病困難職工的還需提供家庭收入證明,保證表格信息的完整性,以減少后期核對的工作量。
3.進行全面細致地清理,對不符合建檔條的,要立即退檔;對已經脫貧脫困的,要及時注銷;對符合建檔條而未入檔的,要及時入檔,實行動態管理,做到困難職工檔案資料信息真實、檔案完整,不弄虛作假、不漏報,公開透明,程序到位。
4.對申報對象的家庭情況進行認真核查,并在本單位進行公示,將公示結果一并上報。
5.結對幫困,互助互濟。各級工會要利用本次調查的機會,不斷完善本單位的救助機制,對不同程度、不同需求的困難職工進行分級建檔,分層幫扶,努力做到幫扶救助全覆蓋。各單位要積極推進黨員干部與困難職工家庭結對幫扶工作,要積極組織職工加入到互助互濟活動中,擴大參保互助隊伍,做好服務,傾心為職工構建抵御風險的防線。同時要建立與完善扶貧幫困的長效機制,把節日走訪慰問與制度性幫扶相結合。
冬春救助資金發放的工作方案(實用18篇)篇十二
3、加大對貧困鄉鎮的支持力度。
20xx-20xx年度冬春生活困難補助資金的補助綜合考慮受災戶受災情況、家庭經濟困難和生產自救能力,按照當年受災程度,主要包括農作物(果園)絕收減產、房屋倒損和其他困難戶三類。實行分類救助,優先考慮倒房重建戶、受災的分散特困供養戶、低保戶、邊緣戶、殘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難人員的救助。具體標準如下:
(一)因災作物絕收或嚴重減產造成冬春期間基本生活困難的。口糧救助按照每人每天1斤成品糧,救助4至6個月。衣被、取暖可酌情安排。
(二)因災房屋倒損。因災住房倒塌或嚴重損壞造成冬春期間基本生活困難的,口糧救助按照每人每天1斤成品糧,救助3至8個月;衣被救助按照每戶2至4床棉被,每人1套棉衣褲;取暖救助按照每戶每月100元,救助3至5個月。
(三)因災其他困難戶。其他因災困難戶,口糧救助按照每人每天1斤成品糧,救助2至5個月。受災戶屬兩種以上受災類型的,按照單一類型的最高救助標準救助,不能疊加計算。
冬春救助資金發放的工作方案(實用18篇)篇十三
為弘揚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回饋社會,進一步做到“黨員干部受教育、科學發展上水平、人民群眾得實惠”,我街和匯豐銀行聯合開展“獻愛心、送溫暖”的中秋愛心月餅贈送活動,為轄內孤寡老人、困難低保人員和困難黨員送上中秋慰問品和節日的問候,踐行科學發展觀,具體活動方案如下:
以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為動力,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為契機,在東風街轄區范圍內開展“獻愛心、送溫暖”的中秋愛心月餅贈送活動,為推進首善之區的建設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東風街黨工委、辦事處。
匯豐銀行。
東風街黨政辦、民政科、社區居委會等。
活動時間:9月22日下午4點。
活動主題:“獻愛心、送溫暖”中秋愛心月餅贈送活動。
活動形式:辦事處首層會議室舉行“獻愛心、送溫暖”活動儀式。
(一)街黨政辦將會把各社區慰問對象的名單通過oa形式發至各社區居委會賬號。
(二)各社區居委會積極配合本次活動,做好文字和照片資料的整理。待活動結束后,將活動開展情況報我街黨政辦賬號。
冬春救助資金發放的工作方案(實用18篇)篇十四
在寒冬季節即將來臨之際,為維護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基本生存權益,切實保障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及時得到有效救助服務,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制定方案如下:
“寒冬送溫暖”專項救助行動,既是一項重要的社會救助工作,也是一項重要的社會管理工作。各區(市、縣)政府和各相關職能部門要充分認識到專項救助行動的重要意義,把困難群眾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切實維護社會安全和諧穩定,確保救助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按照屬地管理與分塊救助的原則,整合資源,科學調配救助管理力量,加強區(市、縣)、鄉鎮(社區)、村(居)三級聯動,協調部門互動,開展街頭巡查和流動救助,為無法查明身份信息的受助人員在全國救助尋親網發布尋親公告、做好相關人員dna數據采集和被拐人員的調查、取證,及時通過救助尋親網、今日頭條、廣播、電視、報紙等尋親渠道在更大范圍內幫助滯留人員尋找家人。對在站超過三個月的受助人員進行妥善安置,為符合落戶條件的受助人員落實戶籍。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做好“合力監護、相伴成長”專項行動,確保我市流浪乞討人員得到及時有效的救助,特別是流浪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確保不發生流浪乞討人員因凍、餓致傷、致死事件,確保農村留守兒童的基本權益得到有效保障。
20xx年11月26至20xx年3月10日,每天集中行動時間為14:00—22:00,如遇極端嚴寒等特殊情況或重大活動需加強巡查力度則另行安排。
為確保貴陽市“寒冬送溫暖”專項救助工作順利開展,特成立專項巡查救助小組。
組長:劉直(市民政局機關黨委書記)。
副組長:陳建忠(市民政局社會事務處負責人)。
魏功強(市救助管理站站長)。
成員:宋盈吟、王武江、楊維清、魏江、劉寅。
領導小組下設專項行動辦公室在市救助管理站,具體負責組織統籌協調開展相關工作,魏功強同志兼任專項行動辦公室主任,辦公室下設四個工作小組。
1、街面巡查組。
負責人:王武江。
成員:劉寅、王芳、成長遠、孫琳。
主要職責:負責開展主動巡查對市中心城區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火車站、地下通道、公園、廣場、橋梁涵洞等重點區域進行定期巡查、勸導救助,遇冰凍雨雪等惡劣天氣時全天候開展集中巡查救助,積極勸導、引導街頭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接受救助,對不愿接受入站救助的,發放棉衣、棉被、水等物資。
2、后勤保障組。
負責人:楊維清。
成員:馮明亮、徐學清、張少俞。
主要職責:
1、負責后勤保障物資的采購、保管、發放等工作;。
2、保障站內受助人員飲食充足供應、水電及保暖設施設備等的正常運轉;。
3、做好“寒冬送溫暖”期間使用物資和經費統計工作。
3、安全保衛組。
負責人:魏江。
成員:羅異文、楊榮霞、車稚新。
主要職責:
2、值班人員具體負責各自救助區域內受助人員站內管理登記及看護安全巡查;。
3、駕駛員具體做好車輛保養、安全行駛及出行保障工作;。
4、做好“寒冬送溫暖”專項教助行動期間車輛運轉使用統計匯總工作。
4、宣傳報道組。
負責人:劉寅。
成員:沈俊、桂琦、王美麗。
主要職責:
2、做好信息報送工作,形成“寒冬送溫暖“專項救助行動工作簡報;
3、做好“寒冬送溫暖”專項教助行動工作總結上報工作。
(一)街頭救助巡查范圍。
聯合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門對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可能露宿的在建工地、城鄉結合部、城市主干道、車站、機場、廣場、人行過街天橋、人行地下通道、公園、三星級以上賓館周邊、繁華街道以及風景旅游區、重要公共和涉外活動場所、交通要道、窗口等地段進行巡查、勸導、搜救。
(二)實施救助內容。
1、對在街頭流浪乞討的成年人主要以勸導為主,宣傳梳導為輔,引導其進站接受救助。
2、對在街頭流浪乞討的未成年人、街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等特殊群體,主要以保護性救助為主,帶回救助站接受救助。
3、對已基本喪失生活自理的流浪乞討者以保護性救助為主,帶回市救助站接受救助。
4、對街頭露宿的農民工以解決臨時寄宿為主,堅持街頭疏導為輔,對于勸導無效,不愿接受救助的農民工,可發放棉衣、棉被和干糧,確保露宿街頭的農民工不受凍、不挨餓。
5、做好流浪乞討人員返鄉護送工作,對無法查清其本人或親屬所在單位、戶口所在地、住所地的流浪乞討人員進行供養或安置。
6、各區(市、縣)救助站點要不斷改善救助服務條件,配齊配強工作隊伍,救助經費和物資要及時足額落實到位,認真貫徹執行民政部有關規定;市救助管理站要堅持并落實24小時服務接待制、首接負責制,對救助人員和電話要熱情對待,及時辦理。要嚴格實行領導帶班制和值班巡查制度,重點做好夜間巡查和值班記錄。要完善監控設備并保證正常運行,保全工作記錄、檔案等資料,加強精細化、標準化管理,切實提高救助管理和服務水平。要進一步強化安全責任意識,開展站內設施設備安全檢查,對所有救助專用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對站內消防設施設備、用電線路、電氣設備、煤氣管道等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堅決杜絕火災、食物中毒、救助對象死傷等惡性事故發生,確保“寒冬送溫暖”專項救助工作全面落實。
(三)積極引導,創新救助機制。
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各區(市、縣)民政局聯合鄉鎮(社區)、村(居)通過提供服務場地、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動員引導社會組織、社會工作機構、公益慈善組織和志愿者團隊參與對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主動救助。要健全救助服務網絡,通過覆蓋城鄉的鄉鎮(社區)、村(居)、救助服務站點做好主動報告、引導護送和應急救助工作。要廣泛發動社區信息員、環衛工人、公交出租司機、夜間保安人員等熱心群眾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線索,建立救助信息員隊伍,鼓勵其做好報告、引導和應急服務。
(一)加大新聞媒體宣傳力度。
要通過報紙、網絡、社區宣傳欄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救助管理政策法規和嚴寒季節救助服務途徑,要主動加強與新聞媒體溝通,做好輿論引導并妥善處置關注的熱點問題,為專項救助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救助熱線電話:xx;貴惠路農民工寄宿中心:xx。
(二)繼續加強信息工作。
做好救助數據統計和信息報送工作,及時報送,各區(市、縣)民政局確保每周一上午12:00前將上周救助工作情況以電子檔形式報送貴陽市“寒冬送溫暖”專項行動救助小組。
(三)嚴明工作紀律。
為確保行動迅速、精準、高效、有序實施,對《實施方案》執行不力的,責任分工不明的,對象摸排不準的,資金使用不當的,物資發放失誤的,嚴肅追究責任,并及時通報各區(市、縣)和相關職能部門履職情況,確保黨和政府的溫暖送到每一位困難群眾手中。
冬春救助資金發放的工作方案(實用18篇)篇十五
冬天快來了,天氣會寒冷,環衛工人仍然要每天清晨出門工作。期間會自己帶一杯熱水,但是這遠不足以其飲用,其余熱水只有街邊商戶可以提供,但是,商戶提供飲水的積極性并不高,因此我們發起本次倡導活動,帶頭引起社會關注,倡導商戶為環衛工人提供定點飲水處。
為了體現岳陽環保志愿者對環衛事業的重視和對環衛工人的關懷,弘揚環衛工人“寧愿一人臟,換來萬家潔”精神,倡導全社會關心環衛事業,關心環衛工人的工作,進一步弘揚環衛工人愛崗敬業,無私奉獻精神,充分發揮環衛工作在城市建設管理中的作用,通過活動的宣傳,讓廣大市民更加的了解環衛工人工作,了解城市美容師的酸甜苦辣,明白城市是我家,清潔靠大家和城市干凈了,環保優美了的道理。
1、倡導市民講文明講道德,保護環境,更多地關注身邊的“馬路天使”,尊重環衛工人的勞動,體驗環衛工人的艱辛,從自身做起,養成珍惜環境、愛護環境的良好習慣,少扔一張廢紙,用我們的舉手之勞共同發起“今天我來掃馬路”公益活動,為“美麗岳陽、綠色岳陽”貢獻自己的.力量。
2、關注環衛工人,讓環衛工人在寒冬可以喝到一杯熱水!組織1~3家市區賓館、酒店,為當班環衛工人免費提供開水熱水、微波爐熱飯,免費提供午休場所。(時間暫定12月5日~3月5日,可延長)。
3、為當班環衛工人募集送出1000雙“溫暖牌”手套(有條件可以考慮送冬帽)。
暫定為20xx年12月5日~20xx年03月05日。
岳陽市環保志愿者攜手愛心驛站、巴陵關愛等公益組織,為市區環衛工人送溫暖。
各參與活動公益團隊附近街道、社區、市民廣場、車站。
1、12月1日到12月4日與各團隊附近街道環衛部門溝通,讓環衛工人得知本次活動。
2、12月5日至12月10日與各團隊附近街道上的商戶商談倡導能否提供一個為環衛工人喝熱水的固定地點,期間設計制作溫暖岳陽環衛工人定點飲水處海報,制作不亂丟垃圾為主體的條幅(與城管聯系爭得在街上掛條幅的批準)。
3、12月1日至2日聯系岳陽各媒體,爭取最大社會效應。
4、12月11日至3月5日由志愿者組織為環衛工人送熱水(具體送水時間暫定在清晨五點)。
5、如遇大雪天氣,組織一次志愿者上街(或火車站廣場)掃雪、鏟雪。
海報若干、旗幟兩面、條幅一個、保溫水壺一個、手套1000雙。
創意:你可曾想過,在一天的忙碌之后,我們的城市為何在黎明又恢復了美麗、整潔?你可曾了解,這美麗、整潔背后又是誰付出了辛勤勞動?不錯,是他們——一群在大街上默默付出的`環衛工人,可是我們對這些城市中起早貪黑的“美化師”又付出過多少關注呢?對此,為了召集大家關心,尊重環衛工人,尊重他們的勞動成果,我們開展如下特色活動:
1、在公益團隊招募志愿者,保證每個活動有20人左右參加。
2、創意活動:
1)在岳陽市各大街道、社區、市民廣場、車站開展“當回環衛工人,體驗勞動艱辛”活動,定點宣傳,通過志愿者“今天我來掃馬路”公益活動,呼吁廣大市民關注,尊重環衛工人的勞動成果,提高大家的環保意識。
2)召集市民與環衛工人交換身份,體驗勞動者的艱辛,從而使他們更加愛護環境。
3)為市區環衛工人送溫暖:
組織1~3家市區賓館、酒店,為起早貪黑當班的環衛工人免費提供開水熱水、微波爐熱飯,免費提供午休場所。讓環衛工人在寒冬可以喝到一杯熱水,吃上一口熱飯,有一個溫暖的休息場所。
為當班環衛工人募集送出1000雙“溫暖牌”手套(有條件可以考慮送冬帽)。
和當班環衛工人聊天,讓他們從心底感覺到溫暖。
4)召集所有志愿者,攜帶口號,分不同路線,舉辦一場特殊的騎自行車、徒步宣傳活動。
此策劃主要活動時間為活動方案參考,如有其它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完成請提前與我們聯系,我們會盡量照顧大家的時間來共同完成本活動。
冬春救助資金發放的工作方案(實用18篇)篇十六
通過實際行動去幫助那些需要幫助的社區弱勢群體。通過組織社區冬至活動,深入了解居民生活,切實幫助社區弱勢群體生活問題,使社區弱勢群體真正感受到集體的溫暖,讓弱勢群體度過一個溫暖的冬至之夜。
1、時間、12月22日。
2、地點、xx社區xx小區。
1、孤寡老人、為老人送去冬至團子。
2、流動困難兒童、為其送去學習文具。
3、殘疾困難家庭送上冬至慰問金。
分片區進行摸底,上報孤寡老人、流動困難兒童、殘疾困難家庭各一名,匯總后,根據名單和社區黨員一起集體走訪。
1、為孤寡老人送去冬至餃子。
2、為流動困難兒童送去學習文具。
3、為殘疾困難家庭送去大米、食用油。
俗話說,冬至大如年。冬至社區舉辦活動,讓居民們親手做湯圓、煮餃子等,在繼承和發揚民間傳統文化的`同時,也有力地促進了社區鄰里之間的和睦、和諧。
冬春救助資金發放的工作方案(實用18篇)篇十七
為扎實做好我縣20xx-20xx年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受災群眾安全溫暖過冬過節,防止因災致貧返貧,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結合中崗鎮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嚴格按照“工作程序規范、救助對象精準、救助措施及時”的總要求,確保所有因災生活困難對象得到相應救助,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要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對各類冬春救助對象實行分類排隊,加大救助力度,做到分戶施策,實施精準救助。
因災造成冬春期間家庭生活困難,需要給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災困難群眾。要優先做好受災的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低保對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特殊群體以及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等受災人員的救助。
1、提高人均救助標準。全鎮救助標準原則上每戶不低于200元,且人均不低于90元。
2、實施分類救助、重點救助。根據受災困難家庭情況,進行分類排隊、因戶施策。救助幅度重點困難戶600-1000元/戶,一般困難戶200-500元/戶。
(二)嚴格救助款物的管理。
堅持“專款專用、無償使用,分級管理”的原則,加強冬春救助款物的使用管理。各村(居)要嚴格按照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應急管理廳印發《安徽省自然災害救災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皖財建〔20xx〕948號)規定要求,嚴禁優親厚友、“吃拿卡要”、平均發放,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救災資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嚴禁擠占、截留、挪用和擅自擴大使用范圍,冬春救助款物必須于20xx年1月20日前一次性全部發放到戶,確保救助款物安排使用規范、透明、安全、有效。
(一)開展救助需求調查,全面摸清底數。
各村(居)要迅速再次組織人員深入村組,走進受災農戶家中進行“拉網式”摸底排查,認真做好摸底排查工作,確保不漏一戶、不落一人。詳細調查了解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以及口糧、衣被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需求,各村(居)及鎮要建立相關臺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象準。
(二)嚴格救助程序,實施精準救助。
1.抓緊時間研究分配救助款物。接到縣級下撥款物后,按照冬春救助會議研究制定的救災款物分配方案,各村(居)要抓緊實施冬春救助工作,確保1月20日前將救助款物全部發放到戶。
2.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和擬救助數額。各村(居)要嚴格按照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布的工作規程,通過“戶報、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公開、公平、公正地確定冬春救助對象。冬春擬救助對象和救助數額,要于1月4日在鎮及村組同時進行公示、并公示時間不少于10日,公示內容包括救助對象戶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類型、救助數額及鄉鎮舉報電話等。
3.及時發放款物,注重救助實效。各村居與1月15日前上報各村(居)救助人員臺賬(紙質版及電子版)(臺賬信息要填寫齊全、不漏項,表格的格式不能動,統一模板)。1月17日中崗鎮救助人員臺賬由鎮政府上報至縣應急管理局。縣應急管理局接到鄉鎮(經開區)上報冬春救助人員審定后,將在5個工作日內通過涉農補貼資金“一卡(折)通”將救助資金打卡到戶,并標注與“救災”有關字樣。
(一)提高思想認識。
冬春救助是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幫助受災困難群眾溫暖過冬、安全過節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是一項民心工程。各村(居)要加強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為當前工作的重點任務抓緊抓好。
(二)抓緊安排部署。
各村(居)要立即安排部署,嚴格落實責任,按照規定時序推進冬春救助工作規范開展,確保取得實效。
(三)強化監督檢查。
各村(居)要建立冬春救助工作臺賬,認真填寫受災人員冬春救助臺賬等相關表格,收集整理個人救助申請、評議會議記錄,評議公示圖片等資料,裝訂成冊,存檔備查。主動公開相關信息,自覺接受社會公眾和新聞媒體監督。
冬春救助資金發放的工作方案(實用18篇)篇十八
新春將至,為傳承優秀文化、弘揚新風正氣、烘托節日氣氛,激發社會各界愛心人士積極參與公益志愿服務行動,為困難群眾送去一份暖心關愛,錫市總工會、團市委、錫盟暖心協會籌備委員會擬于春節期間舉辦“新年送溫暖,春聯傳愛心”活動,具體事宜如下:
公益性。
主辦:市總工會、團市委。
承辦:錫盟暖心協會籌備委員會。
協辦:盟書法家協會、市文聯、市老年體協。
(一)寫春聯。20xx年2月3日至9日書友、志愿者分散寫,7日、8日活動現場集中寫。共書寫8337副春聯,暗合自治區“8337”發展戰略。
(二)送春聯。20xx年2月11日依托蘇木鎮、街道辦事處、社區、基層工會、團青組織發到群眾手中。
城鎮、牧區低保家庭,退休職工、困難職工、環衛工人,外來常住人口和進城務工人員,重點青少年群體。
(一)現場書寫環節。
1、主辦方領導發言。
2、書法家代表發言。
3、出席活動盟、市主要領導講話。
4、與會人員與書法協會成員參與書寫春聯活動。
5、與會人員在宣傳條幅上簽名留念。
(二)贈送環節。
1、集中書寫活動現場向各蘇木鎮、街道辦事處、相關單位負責人和受贈群眾代表發放部分春聯。
2、活動結束后依托蘇木鎮、街道辦事處、社區、基層工會、團青組織發放到各界群眾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