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合同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采購合同怎么做篇一
我們在物資采購合同審計實踐中就會發現,選擇要審計物資采購合同是:單一品種采購金額大、價格變化頻繁、數量多、采購次數頻繁;物資采購合同是受市場供求關系、人為因素等影響。通過對物資采購合同審計,能有效地完善或提高整體合同管理水平,提高審計效益。
對物資采購合同事前、事中實施審計,我們能及時對合同標底物的需求計劃、即時市場供求關系、供貨周期、庫存情況、商務談判或招、投標等諸多因素及時地提出審計意見,使審計意見適時有效地在簽定合同過程中得到體現。由于目前的市場競爭異常激烈,供貨商為了拿到合同定單,在投標或商務談判過程中,人為的壓低物資產品價格,在供貨產品質量方面打折扣,魚目混珠。如果實施事前、事中審計,而不實施事后審計,那么就存在沒有對合同履行結果的審計監督,也就是說,缺乏對物資產品到貨日期、質量、數量審計。
對物資采購合同實施事前、事中、事后審計,這是全過程對項目審查,既從原始的需求計劃、供貨商資質、商務談判、合同簽定、合同履行、入庫驗收發放及使用等全過程審計監督。對項目起始到終結整體合同管理情況,提出審計意見,這對完善合同管理,堵塞合同管理中存在的漏洞,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但是,僅僅對物資采購合同實施事后審計,其存在的'弊端是既成事實,合同的簽定形成以后具有法律效益,當時簽定價格也事過境遷。作為內部審計人員只能起到亡羊補牢作用,無法彌補經濟損失和實現審計效益。物資采購合同審計的主要出發點和落腳點就是強化和提高公司經濟合同內部管理,降低采購成本,提高企業效益。所以,要提高審計質量,就必須運用恰當的審計方式、方法,卓有成效地進行物資采購合同內部管理,降低成本。
充分利用物資采購數據信息庫及需求、采購計劃,開展物資采購合同事前、事中抽審工作。建立健全我們公司物資采購數據信息庫,其中包含著需求信息、采購合同、倉儲庫存、質量信息、管理信息等方面的內容。要合理、有效、充分地利用其中的需求計劃、采購計劃、合同審批流程、出入庫等資源,結合每月實施合同談判計劃,開展事前、事中審計,使審計方法多元化。具體的操作方式是,依據物資采購數據庫中需求計劃、采購計劃,了解掌握審計信息,選擇審計項目,搜集整理與被審項目相關的供求、質量、價格等相關信息資料。有針對性、有的放矢地結合每月物資采購管理部門發布的談判計劃,有針對性地參加商務談判,實施審計。事前、事中審計具有提出的審計意見貼近實際情況,參加商務談判的管理人員及供貨商容易接受,全面了解采購商品的“性價比”,選擇以滿足技術要求為先決條件的經濟型商品,會取得事半功倍的審計成果和審計效益。同時,在事前、事中抽審工作中,根據抽審合同項目的具體特點、性質,如工期短、質量高、價格相對低、投標或商務談判時承諾等,為審計線索或抽審依據,為以后開展事后審計積累資料、創造條件。
事后審計是指物資采購合同正式簽定以后,合同標的物資運抵使用部門,投入生產或使用,合同標的物資保證金或貨款未付之前,我們進行抽審的過程。抽審項目的選擇是以事前、事中抽審工作中,我們所掌握審計線索或以領導及其他部門安排及使用時出現爭議問題。有針對性地開展審計工作,可以有效避免審計風險,提高審計效率。事后抽審的重點,要根據確定抽審項目的突出特點及其具有的代表性上,如供貨期十分緊張的物資,審計時按合同簽定期限、質量等是審計重點;抽審價格相對較低或較高的物資采購合同,應將合同標底物的價格、質量、供貨期列為審計重點;抽審質量要求比較特殊的產品,重點審計特殊質量指標是否有經全威機構檢驗并認可的證書及報告單,測算成本構成中原材料、加工費所占的比重是否合理。
物資采購合同審計出發點是降低公司的采購成本,最終結果是以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規章制度。在現有的管理、審計環境下,采取恰當的審計方式方法,加強物資采購合同的事前、事中、事后審計,就會使物資采購工作取得事半功倍的成效。
采購合同怎么做篇二
采 購 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 貨 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充分協商,本著公平公開、公正自愿的辦事原則,特訂立此供貨協議,以便雙方當事人共同遵守,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當事人訂立協議標的商品名稱及價格:
合計(大寫):
此合同所標注的價格包含稅費、貨物運輸、貨物裝卸等相關費用,除此之外不再計取其他費用。
第二條:合同采購商品的質量標準
一、本合同中甲乙協商購買的相關商品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食品、飲品質量監督準則,要求商品質量符合國家硬性規定,符合國家對食品、飲品的流通規則;
二、本合同所采購的商品要求必須經過檢驗檢疫部門的審查批準,包裝封面必須有明顯的生產廠家、生產日期及保質期限,堅決杜絕“三無”產品; 三、商品所應有的包裝必須是自身原有包裝,不得拆換、填補。
第三條:合同采購商品的價格控制
一、本合同所采購的商品價格由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條件下商定; 二、乙方的商品價格必須是低于其他使用商的價格;
三、根據市場的需要或由于商品價格的不穩定等各項因素,供貨方需要上調或降低商品價格時應當及時告知對方。當乙方降低商品價格時,應在降價之日前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有關業務部門,并按照降價后的商品價格重新計算合同總價格,以新合同價額交付貨款;當乙方上調商品價格時,乙方要在上調之日前 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的有關業務部門提交申請,甲方應在收到申請后的 日內對市場價格進行調查后作出答復,并按照答復后的價格進行貨款的結算。
第四條:合同商品的供貨、交貨及驗收
一、合同商品的供貨事宜:
(1)供貨質量:甲乙雙方在簽訂合同之后除有詳細約定供貨時間外,若無具體供貨時間的則乙方應盡快辦理供貨手續;
(2)供貨方式:乙方作為合同商品的供貨商,負責運送貨物至甲方使用的地
點,其運輸過程中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合同商品的交貨事宜:
供貨方將商品運送到甲方使用場所后應由運貨負責人和收貨負責人員當面清點貨物,甲方在收到乙方商品后應出具相應的收貨憑據(此憑據僅證明貨物的交接事宜,并不能作為對商品質量驗收的憑證);
三、合同商品的驗收:
(1)商品驗收地點:合同所明確的商品驗收地點應在甲方使用商品的地點,若在其他地點驗貨則應事先告知甲方,甲方驗貨所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2)商品驗收憑證:甲乙雙方在當面驗收貨物后,甲方應當主動開據驗貨憑證,明確注明商品的數量、質量等級、包裝標準等,并應有乙方負責人員的簽字蓋章。
第五條:合同商品的貨款結算方式
具體結算方式如下:
第六條:乙方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簽訂生效后,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的約定或甲方的進貨通知要求按時按量的向甲方供貨,不得影響甲方的正常使用,為此對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進行補償或賠償;
二、乙方所提供的商品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不得在合同商品中故意摻雜摻假、以次充好或以不合格產品充當合格產品,由此給甲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損害的,應由乙方自身承擔;
三、對于甲方庫存商品在保質期限到期前一年,經由甲方提出后乙方應立即配合調換;
四、乙方提供的商品必須符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和國家相關質量標準的要求,同時具備公開市場銷售的條件,不得生產、配送假冒偽劣、過期或產品腐爛變質的產品;
五、關于乙方其他相關權利義務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予以約束及解釋。
第七條:其他協議條款
一、乙方承諾所供商品價格應是市場最低價,否則甲方有權調換其他供應商,若有其他供應商與乙方簽訂的商品價格低于本合同價格時,甲方有權在乙方貨款中按差價的十倍金額扣除,作為甲方損失的賠償;
二、按本合同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后 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三、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部門機關調解或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四、本合同自當事人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相關機構各留一份;
五、本合同左側封邊應有甲方啟封公章,右側應有乙方啟封公章。
采購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電話:20 年(公章) 月 日 20
供貨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電話:年(公章)月 日
采購合同怎么做篇三
勞保用品購銷合同
出賣人:合同編號:
買受人: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二、以上單價為含稅價,開具17%的增值稅發票,并且含運費。
三、交貨地點:
四、驗收標準:以買受人驗收合格為準,如存在質量問題,拒絕驗收 ,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現質量問題,買受人有權提出更換或退貨。
五、結算方式及期限:貨到驗收合格,并且開具17%的增值稅發票后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項。
六、如遇市場價格變化,雙方可協商解決。
七、違約責任:違約方承擔責任。(如出賣人提供的貨物質量存在嚴重的問題,買受人有權退貨,并解除該合同)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蓋章生效。
出賣人名稱: 買受人名稱:
公章: 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人:委托人:
電話: 電話: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采購合同怎么做篇四
1.移動電話商品實行誰銷售誰負責的原則;
2.移動電話包裝盒上的商標和機型是否是您所需要購買的;
3.包裝盒條形碼串號(imei)是否完整,gsm手機可在移動電話上按*#06#,將所顯示的15位移動電話串號與移動電話盒上的串號核對是否一致;
4.查看移動電話外形是否有磨損、裂痕等其他損壞情況;查看機身上的螺絲是否有被擰過的痕跡;
5.移動電話配置是否齊全,與銷售商承諾的是否一致,并在下面合同條款中予以確認;
6.查看移動電話累計通話時間,如顯示時間低于10分鐘,屬正常范圍;
7.移動電話保修卡是否是原廠保修卡。
8.消費者購買_________品牌_________型號移動電話_________部;每部移動電話還包括下列配置:原裝電池板_________塊,串號_________,非原裝電池板_________塊;原裝座充電器_________部,原裝便充電器_________座;非原裝座充電器_________座,非原裝便充電器_________座;原裝耳機_________副,非原裝耳機_________副;其他_________;
9.銷售商承諾所提供商品是符合國家法律規定準予流通且質量符合國家法定標準的產品;
10.消費者支付購機款_________元(人民幣),如消費者購買的移動電話屬分期付款或享受套餐服務的,還需同時遵守其他相關約定;
11.銷售商須向消費者提供加蓋銷售商公章的原廠保修卡、原廠提供的保修條例或規則等有關單證和資料,并指導、協助消費者填寫“三包”憑證上須填寫的內容;
12.銷售商須開具加蓋公章銷售發票給消費者,銷售發票上須填寫該移動電話機身串號、出廠序號(批號),配件、產品商標和型號、價格、銷售日期等內容。
13.消費者購買移動電話后還可查看您所購買的移動電話是否有進網許可證。檢驗進網許可證可登錄國家信息產業部網站()或通過電話(010)88558800、(010)88558516對移動電話進網許可證的真偽進行查詢。
14.消費者須妥善保管購機發票、合同、保修卡和銷售商、生產商提供的其他單證。
15.消費者在三包期限內使用移動電話出現質量問題,務必前往有授權的特約維修部門報修,否則您將有可能失去國家“三包”規定對您的保護;
16.請消費者特別注意下列條款:
a、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移動電話主機出現《移動電話機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者修理。消費者要求換貨時,銷售商應當免費為消費者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移動電話機。消費者要求退貨時,銷售商應當負責免費為消費者退貨,并按發貨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b、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內,移動電話主機出現《移動電話機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者修理。消費者要求換貨時,銷售商應當免費為消費者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移動電話機主機。
c、在三包有效期內,移動電話機主機出現《移動電話機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經兩次修理,(不管是否相同故障)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憑三包憑證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由銷售商負責為消費者免費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移動電話機主機。(請消費者注意:每一次修理務必要求修理方正確填寫修理記錄)
移動電話機商品性能故障表(網絡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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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性能故障 │
├──────────┼───────────────────────┤
│ │說明書所列功能失效 │
│ │───────────────────────┤
│ │屏幕無顯示/錯字/漏劃 │
│ │───────────────────────┤
│ │無法開機、不能正常登錄或通信 │
│ │───────────────────────┤
│ 主機│無振鈴 │
│ │───────────────────────┤
│ │撥號錯誤 │
│ │───────────────────────┤
│(三包有效期1年) │非正常關機│
│ │───────────────────────┤
│ │sim卡接觸不良 │
│ │───────────────────────┤
│ │按鍵控制失效 │
│ │───────────────────────┤
│ │無聲響、單向無聲或音量不正常 │
│ │───────────────────────┤
│ │因結構或材料因素造成的外殼裂損 │
├──────────┼───────────────────────┤
│ 充電器 │不工作或工作不正常、使用指定充電器無法正常充電│
│(三包有效期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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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池│充電后移動電話仍不能正常工作。 │
│(三包有效期6個月) │判斷依據為電池容量不小于80% │
├──────────┼───────────────────────┤
│ 移動終端卡 │不能正常工作 │
│(三包有效期1年) │ │
├──────────┼───────────────────────┤
│ 外接有線耳機 │不能正常送受話 │
│(三包有效期3個月) │ │
├──────────┼───────────────────────┤
│ 數據接口卡 │不能正常工作 │
│(三包有效期1年) │ │
└──────────┴───────────────────────┘
17.簽約本合同的銷售商承諾:符合換貨條件,并且銷售商有同型號同規格移動電話機商品,消費者不愿意調換而要求退貨的,銷售商應當予以退貨,但對于使用過的商品應當按《移動電話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中《實施三包的移動電話機商品目錄》收取折舊費,但折舊費率以0.25%計;在三包有效期內,移動電話機主機出現《移動電話機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憑三包憑證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由銷售商負責15天內為消費者免費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移動電話機主機,銷售商逾期未能更換的,銷售商以移動電話價款×0.25%(天)對消費者提供補償。
18.補充條款(買賣雙方可就上述條款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
19.本合同是本次交易活動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銷售商(蓋章):_________ 消費者(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