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有哪幾種篇一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債務擔保合同-擔保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甲方(債權人):___有限公司
乙方(擔保人):___,身份證號碼:
丙方(債務人):___有限公司
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擔保協議:
一、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
乙方自愿為丙方(債務人)與甲方玻璃纖維紗買賣業務中所產生的債務提供擔保。乙方擔保的債務為每批貨款到期時未付的`貨款,在丙方支付甲方該批貨款后,擔保責任自動轉至下批未付貨款。
二、擔保方式
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即丙方在購銷合同(主合同)規定的貨款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甲方可以要求丙方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乙方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三、擔保范圍
乙方應當就丙方與甲方業務中的全部債務承擔保證責任,包括逾期未付貨款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甲方為實現該債權的費用支付等。
四、擔保期間:甲方與丙方業務中未付貨款償還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
五、其它約定
1、擔保期間,如果甲方需要轉讓擔保債權或對購銷合同(主合同)進行概括轉讓(權利義務整體轉讓),應當及時通知乙方,乙方的擔保責任不因甲方的債權轉讓或部分轉讓或購銷合同概括轉讓而解除,乙方仍需對新的債權人承擔擔保責任。
2、甲方與丙方在業務過程中,對購銷合同(主合同)數量、價款、合同履行期限(包括貨款的支付時間)等內容的變更,無論是否經過乙方同意,也不論是否減輕或加重乙方的擔保責任,乙方均應對變更后的購銷合同(主合同)產生的債權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的規定承擔全部擔保責任。
3、因本合同產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管轄地依據購銷合同(主合同)確定。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有哪幾種篇二
一、我方同意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的全部條款;我方保證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擔保契約的全部義務;對甲方在擔保契約項下的一切應付款項,包括貴行按保函規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項及由此產生的墊付利息和費用(下稱"應付款項"),我們保證承擔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約規定履行支付義務,貴行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和處理抵押品,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你行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后10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甲方所欠款項,以擔保契約規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貴行,其中墊付利息額計算至本擔保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對本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如果本擔保人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由此造成對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經濟損失概由本擔保人承擔;同時,你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賬戶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項及延付利息,本擔保人保證不提出任何異議和抗辯。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項下義務,而貴行以貸款方式間接履行擔保責任,我們保證無條件對該貸款按貴行規定格式另行出具擔保書。
五、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擔保人,本保證書第1、2、3條規定的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保證書繼續有效。
3.保函項下權利被讓與或轉讓;
4.保函有效期應甲乙雙方要求予以延展;
5.擔保契約的任何修改和補充。
六、如果保函金額發生更改,本擔保書的擔保責任不變,仍按最高不超過原保函金額承擔本擔保責任。
七、在上述"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前,本擔保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擔保書項下義務而獲得的任何索償權。如果甲方向本擔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經貴行書面同意,本擔保人也不應行使抵押項下的權利;如果經貴行同意處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項保證首先用于向你行償付上述"應付款項"。
八、本擔保人將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并將第4條第1款中本擔保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貴行。
九、本擔保書自開立之日起生效,直至貴行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擔保契約項下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日失效。
十、在履行本擔保書的過程中如有爭議,應盡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將向貴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擔保書正本一式4份,貴行執2份,甲方及本擔保人各執一份。
擔保人名稱:
(法人公章)
簽發人:
職務:
簽發日期:
擔保人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有哪幾種篇三
抵押人:
貸款人:
借款人因的需要,向貸款人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信的原則,就貸款事宜,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各締約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貸
第一條貸款種類:本借貸行為為民間抵押借貸行為。
第二條貸款用途:(該貸款須用于合法用途)
第三條貸款金額:人民幣x(大寫);(小寫)x¥.(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四條貸款方式:貸款人于xx年x月x日將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次性足額發放給借款人。
第五條貸款期限:貸款自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止。
共,實際貸款日與上述記載貸款日期不一致,以借貸雙方辦理的借款借據上所記載的日期為準,實際還款日依次順延,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機關允許領取他項權利證書兩日內,貸款人必須辦理領取手續并向借款人全額發放貸款,否則視為違約。
第一期利息借款人于簽訂合同之日起半年內付清,第二期利息于xx年x月x日前付清,依次類推。借款到期,還清本息。最后還息日為xx年x月x日。
第七條貸款償還:借款人于年月日一次性全額償還貸款人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本金。
第八條提前還款:
1、借款人如提前全額還款,應提前十五日書面通知貸款人。如實際用款時間在三個月(含三個月)以內的,除按實際日數計息外,應額外支付貸款人利息,即:如實際用款時間超過三個月的,除按實際日數計息外,應額外支付貸款人利息。
2、如提前部分還款,還款部分除按實際日數計息外,應按提前還款金額另行支付二十日的利息,該利息作為提前還款的補償,剩余未還款項利息均按本合同。
第九條規定計收(本條款適用于貸款時間超過三個月以上的貸款)
如貸款期限是三個月以內的,提前還款另行協商。
第十條借款人承諾:
1、本合同項下貸款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并不用于非法活動;
2、保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額償還貸款本息;
4、對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給予保密:
5、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或其它資料,并積極配合貸款人調查、審核與貸款有關的`個人資信情況。(個人資產、還款能力及貸款使用等)
第十一條貸款人承諾: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保密:
3、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額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貸款,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人另行約定。
1、借款人將該貸款用于非法活動或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
2、借款人的資信惡化,危及貸款資金安全;
3、借款人拒絕或者阻撓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或隱瞞重要事項的文件或資料;
5、借款人與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于貸款人權益的合同;
9、借款人和抵押人串通套取貸款,損害貸款人利益:
1、借款人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還款能力的情況。
第二部分抵押
第十三條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愿以其所擁有。
并有處分權的位于、建筑面積為x平方米、建成年代、產權證字號為的合法房產抵押給貸款人,做為履行本合同的擔保,抵押財產共有人對此表示同意。
第十四條抵押房產價值采用第方式確認。
1、經由合法評估機構評估,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大寫)x元,抵押率為.2、不經評估,由締約各方協商確認市值為x元,抵押率為.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凈收入為準。
第十五條抵押登記:本合同簽訂后兩日內,抵押人應持房地產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協同貸款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六條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第十七條抵押物保險:若貸款人提出要求,借款人應對抵押房產辦理財產保險,并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投保期限等同本合同借款期限,若借款展期,借款人需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如被保險房產在投保期內出現理賠之情形,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貸款人有權從保險賠償金中優先收回抵押貸款。
甲方
乙方
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有哪幾種篇四
一、擔保人自愿為甲方使用乙方固定電話所承擔交費義務提供擔保,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擔保人應為乙方的固定電話機主,并無欠費記錄的xxxx(地區)居民。
三、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范圍為:xxxxxx
(一)甲方使用固定電話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違約金。
(二)乙方與甲方因割接改號、換號、移機、增加服務功能,甲方自身更名對本合同予以變更等事由,擔保人仍然依照本合同履行擔保責任。
四、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停止使用乙方服務并交納全部費用后終止。
五、若甲方使用乙方的固定電話發生欠費,乙方有權要求擔保人支付,并將欠費計入擔保人的固定電話費用中。若甲方和擔保人均不履行交費義務的,乙方有權對擔保人采取停機、撤機以及其他追繳措施。
六、在擔保期間擔保人不得擅自單方撤銷擔保;擔保人若撤銷擔保,須與甲方一同持本合同到乙方營業廳交清費用并辦理撤機手續。
七、若擔保人的固定電話發生機主變更或撤機等業務變更時,甲方應重新提供擔保人,不能提供擔保人的,乙方將對甲方按撤機處理。
八、若擔保人在擔保期間固定電話發生欠費,甲方應重新提供擔保人,不能提供擔保人的,乙方將對甲方按撤機處理。
九、擔保人承諾在本合同下面所填寫個人資料真實無誤。如資料有誤,乙方有權對甲方的電話停機。
十、本合同為前述編號的業務登記單及甲乙雙方簽訂《固定電話后付費業務服務協議》的從屬協議。
十一、本合同自擔保人、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擔保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由擔保人填寫:xxxxxx
擔保人資料
姓名xxxx固定電話xxxx郵政編碼xxxx
家庭住址xxxx身份證號碼xxxx
發證機關xxxx發證日期xxxx證件有效期xxxx
聯系人xxxx聯系電話xxxx
被擔保人資料
姓名xxxx固定電話xxxx郵政編碼xxxx
家庭住址xxxx身份證號碼xxxx
發證機關xxxx發證日期xxxx證件有效期xxxx
聯系人xxxx聯系電話xxxx
乙方(蓋章):xxxxxxxx
擔保人(蓋章或簽字):xxxxxxxx
xxxx年xx月xx日
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有哪幾種篇五
融資擔保指簽訂擔保合同,貸款人將信譽良好的一方的信用在擔保合同中向出借人作為貸款的抵押物。多數情況下,債務資金在借款人簽訂了擔保合同的基礎上進行,貸款人為了安全起見,一般還要求信譽良好的一方對貸款方作出保證,或者簽訂融資協議。
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即擔保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信用上的幫助,具體來講就是融資擔保機構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支持幫助,為中小企業的貸款承擔相應的責任。中小企業融資同時牽涉銀行和擔保公司,擔保公司為企業提供擔保服務,對銀行提供信用保證,是將信譽證明和資產責任保證結合在一起的中介服務行為。
二、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存在的問題
(一)中小企業自身發展不到位
中小企業與大型企業很多方面都存在明顯的差距,資金上投入不足,生產規模擴大困難,管理上比較幼稚,財務制度沒有統一的標準,信用狀況不是很好。這些中小企業自身的發展中存在的眾多問題,對中小企業進行融資起到負面的影響。首先,在生產經營上,中小企業主要從事行業規模相對來說比較小,產品種類匱乏,而且生產規格小,不能積極進行創新,使得企業的營業收入下降。并且中小企業在經營過程中過度強調利益,違背正規的企業管理方式,導致中小企業的各方面競爭力明顯不行,資金短缺,致使中小企業償還貸款經常拖延,降低企業的償債能力。其次,在人員管理上,管理觀念不能與時俱進,擇親重用,使企業的員工缺乏了積極性和約束性,造成企業員工的素質水平普遍下降,企業的正常發展不能保證,從而對中小企業的償債能力產生不好的影響,這更是對融資進程造成困擾。再次,在財務制度上,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問題眾多,財務透明度缺乏,同時為了達到自身融資借貸成功的目的,很多企業都刻意隱瞞真實的、不利的信息,往往給金融機構提供偽造的各種完美信息,存在故意欺騙金融機構行為的問題。這對中小企業自身的形象塑造非常不利,致使擔保機構對中小企業更沒有信任,中小企業融資難度更大了。最后,在信用觀念上,中小企業信用觀念幼稚,不能夠及時主動償還貸款,使擔保機構在為其提供擔保時更要考慮再三。
(二)擔保機構運作不規范
信用擔保機構也有它自身的束縛性,擔保資金渠道匱乏,為中小企業擔保分散風險的能力也十分有限,擔保資金也不是特別充裕,從而對中小企業的需求擔保支持不能及時到位。然而,擔保機構存在的主要問題是運作問題:一是違規經營現象嚴重。一些資本實力不足的擔保機構,注冊資本金存在漏洞,先通過借入資金完成注冊,然后再趁機抽走資本金。一些擔保機構把公司賬面閑置的資金存放在公司領導高管個人名下,用于個人投資,挪用現象嚴重。這都是擔保機構沒有足夠的資金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擔保的原因所在。中小企業面臨還款日時,如果沒有充足資金償債,擔保機構需要替中小企業償還貸款,就會因為沒有充足資金,導致擔保機構也無法償債。另外,有些擔保公司打著擔保的幌子,去故意進行非法吸收存款和發放貸款,貸款的利率大大高于正常的貸款利率,在為中小企業擔保時收取高額的保證金,獲得更高利潤,增加了中小企業融資的困難程度。二是擔保機構在內部管理上,沒有形成有效的管理機制,擔保機構的部分員工素質水平有些偏低,為了謀取個人私利去破壞擔保機構的合法權益。三是風險控制能力不強。擔保機構有效的風險預測和評估能力普遍比較缺乏,幾乎沒有風險抵抗能力,面臨擔保風險時,也沒有再擔保制度,阻礙中小企業融資擔保的順利進行。
(三)政府扶持力度不夠
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問題還沒有引起我國各級政府的足夠重視度。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政府在政策上給予的幫助較小。一方面,政府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存在明顯的不足。一些地方政府出臺的優惠政策比較傾向于大中型企業,不能在融資擔保、政策引導方面給予中小企業優惠的政策。中小企業最困難的問題就是資金嚴重短缺,而中小企業由于制度和自身方面的種種原因,單純想依靠自己實力來解決是幾乎不可能的,政府面對中小企業缺乏資金時,也是屬于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情況,為中小企業提供充足的財政補貼也是不太可能實現的。中小企業資金缺乏,中小企業進行產品創新的動力不足,中小企業的進一步盈利很難實。更有甚者還對中小企業收取種種所謂的“費用”,不僅沒有減輕中小企的負債,反而加大了負擔,導致中小企業發展難度加劇。另一方面,政府對擔保機構的扶持力度遠遠不夠。政策上,不能為擔保機構提供充足的擔保資金,商業性擔保上,當擔保機構遇到經營難題時,也不能為其提供足夠的擔保風險補償基金來解決問題。缺乏對擔保業的扶持和引導,不能為擔保業提供有利的便利條件,營造有利的擔保環境。第二,政府對中小企業和擔保機構的監管工作存在很多不到位的地方。一方面,沒有對中小企業實施嚴格的監督,就難以保證中小企業合法合規經營。另一方面,缺乏對擔保機構的監管力度,就難以確保融資擔保進程順利,不利于擔保機構的發展的可持續性。
三、解決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問題的對策
(一)加快中小企業的發展
中小企業應注重自身發展與自身建設,改革企業制度,注入創新活力,增強自身競爭力。中小企業應對企業內部管理機制進行改進,從各個方面入手,改進運行效率,加強、提高監督管理水平。首先,在生產經營上,在發展成長過程中不能一味追求短期利潤最大化和擴大生產,不能違背市場制度與規則,對生產發展的各個環節都不能忽視,注重與其他企業的合作與協調,增強自身實力。中小企業還應加強與大企業的密切聯系,學習他們的經營管理模式。其次,在人員管理上,避免過度集權,發揮每個人的所長,重視員工的個人職業發展,嚴格選擇人才,完善人才管理體制,對優秀的人才實行獎勵制度,提升企業人才的各方面素質水平。再次,在財務制度上,中小企業應盡量做到透明化,對企業的信息公布要及時,讓金融?c構能夠更加深入了解企業的財務信息。財務管理上要進一步重視,把控現金流的管理的各個環節,發現資金的缺口要及時處理。中小企業的管理者應不斷學習,注重監督管理能力的動態提高,做到財務信息披露的真實性、及時性,確保企業財務審計的規范、標準、統一。對于銀行的信用貸款調查工作,要拿出配合與支持的態度,盡力提升企業經營財務狀況的透明度。最后,在信用建設上,中小企業應提升自己的信用水平,努力增強自身法律意識,及時償還貸款,加強自身信用等級建設,樹立信用意識。確保合法合規運營生產,抵制假冒偽劣,避免偷稅逃稅等行為,實事求是的公布企業的運營狀況。良好的信用呈現,對于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問題的解決是非常有幫助的。
(二)規范擔保機構的行為
借助擔保機構進行融資擔保,目前來看,是中小企業解決融資問題的,比較合理可行的方式,所以擔保機構的規范化運作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第一,擔保機構在政府加大政策支持的同時,應主動采取合法合規的措施,吸收廣大的社會閑置資金,從而壯大擔保機構自身的資金實力。第二,擔保機構應該不斷調整機構內部管理,堅決貫徹誠實信用的原則。擔保機構的專業人員在進行信用評估工作時,不能單純為了完成任務,而應該認真客觀,加大監查管理的強度,避免中小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出現不合理現象,維護擔保機構的合法權益,使融資擔保順利進行。第三,加強風險抵御能力。建立風險防護墻制度,對中小企業進行風險評估、風險預測、風險分析,對企業的信用等級進行分類,提高風險抵抗能力。對信譽良好的中小企業,對貸款額度進行適度放寬,延長還款日期,降低貸款利率。如果中小企業的信譽較差,不提供擔保條件上的優惠,更嚴重的,可以拒絕擔保和發放新貸款,同時也加強了中小企業的信用建設。第四,各擔保機構應互相監督,舉報不規范運營的擔保機構,對于不規范運作經營的擔保機構給予懲治。
四、結論
融資難的問題一直在中小企業發展路上起阻礙作用,而融資擔保的出現,對融資難問題的解決有實質性的幫助作用。本文針對性地中小企業的融資問題研究之后,提出了中小企業融資擔保遇見的挫折。
我國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加快中小企業的自身發展,規范擔保機構行為,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加強法律法規建設的步伐,為中小企業明天更好的發展做出貢獻。
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有哪幾種篇六
抵押人:
貸款人:
借款人因的需要,向貸款人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信的原則,就貸款事宜,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各締約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貸
第一條貸款種類:本借貸行為為民間抵押借貸行為。
第二條貸款用途: (該貸款須用于合法用途)
第三條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小寫)¥ .(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四條貸款方式:貸款人于 年 月 日將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次性足額發放給借款人。
第五條貸款期限:貸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共,實際貸款日與上述記載貸款日期不一致,以借貸雙方辦理的借款借據上所記載的日期為準,實際還款日依次順延,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機關允許領取他項權利證書兩日內,貸款人必須辦理領取手續并向借款人全額發放貸款,否則視為違約。
第一期利息借款人于簽訂合同之日起半年內付清,第二期利息于 年 月 日前付清,依次類推。借款到期,還清本息。最后還息日為 年 月 日。
第七條貸款償還:借款人于 年 月 日一次性全額償還貸款人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本金。
第八條提前還款:
1、借款人如提前全額還款,應提前十五日書面通知貸款人。如實際用款時間在三個月(含三個月)以內的,除按實際日數計息外,應額外支付貸款人 利息,即:如實際用款時間超過三個月的,除按實際日數計息外,應額外支付貸款人利息,即 .2、如提前部分還款,還款部分除按實際日數計息外,應按提前還款金額另行支付二十日的利息,該利息作為提前還款的補償,剩余未還款項利息均按本合同。
第九條規定計收(本條款適用于貸款時間超過三個月以上的貸款)
3、如貸款期限是三個月以內的,提前還款另行協商。
第十條借款人承諾:
1、本合同項下貸款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并不用于非法活動;
2、保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額償還貸款本息;
4、對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給予保密:
5、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或其它資料,并積極配合貸款人調查、審核與貸款有關的個人資信情況(個人資產、還款能力及貸款使用等)
第十一條貸款人承諾: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保密:
3、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額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 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貸款,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人另行約定。
1、借款人將該貸款用于非法活動或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
2、借款人的資信惡化,危及貸款資金安全;
3、借款人拒絕或者阻撓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或隱瞞重要事項的文件或資料;
5、借款人與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于貸款人權益的合同;
9、借款人和抵押人串通套取貸款,損害貸款人利益:
10、借款人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還款能力的情況。
第二部分 抵 押
第十三條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愿以其所擁有
并有處分權的位于 、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建成年代 、產權證字號為 的合法房產抵押給貸款人,做為履行本合同的擔保,抵押財產共有人對此表示同意。
第十四條抵押房產價值采用第 方式確認。
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凈收入為準。
第十五條抵押登記:本合同簽訂后兩日內,抵押人應持房地產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協同貸款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六條 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第十七條抵押物保險:若貸款人提出要求,借款人應對抵押房產辦理財產保險,并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投保期限等同本合同借款期限,若借款展期,借款人需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如被保險房產在投保期內出現理賠之情形,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貸款人有權從保險賠償金中優先收回抵押貸款。
第十八條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
第十九條補充擔保:抵押期間,無論何種原因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并影響擔保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在三十日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抵押物所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抵押等擔保。
第二十條權利限制:
1、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舍棄或者以任何方式處置設定其它負擔,經貸款人書面同意的出租和轉讓的,租金和轉讓所得應首先用于償還貸款。
2、在抵押期間,如遇國家征地拆遷,抵押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并以拆遷房作為新的抵押物,并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二十一條抵押物評估:抵押物抵押期間,若貸款人認為有必要對抵押物重新估價抵押人應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后,抵押物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補充新的抵押物作為擔保,新抵押物的價值不少于合同約定的原抵押物價值與借款的差額。
第二十二條抵押物的處置:如借款人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則貸款人有權根據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的途徑處分該抵押物,并就其變現價款優先受償。
因發生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二款的情形,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的,貸款人也有權根據前款規定處分抵押物并優先受償。
第二十三條抵押條款的效力:本合同中“借貸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無效,不影響“借貸條款”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二十四條抵押注銷: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貸款全部本息當日,協助抵押人到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其他約定
第二十五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各締約人簽字或蓋章即生效。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費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本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門中方解除合同:如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本合同各方共同協商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不影響締約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不影響合同中有關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六條債權債務的轉讓:在本合同履行期間,貸款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第三人,但應書面通知借款人、抵押人,抵押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未征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借款人、抵押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1、借款人、抵押人發生足以影響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的情形:
2、借款人、抵押人的公司/個人名稱、公司法人、聯系地址、聯系電話等發生變更(不僅包括借款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