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結心得體會對于提升我們的工作和學習效率具有重要的作用。下面是一些關于心得體會的范文,希望對大家寫作有所幫助。
職業病防治法心得體會(優質17篇)篇一
1、企業以勞動者為本,勞動者以健康為重。
2、員工健康,企業興旺。
3、要職業,不要職業病。
4、關注職業健康,崇尚文明生產。
5、預防職業病從我做起。
6、職業病重在預防,讓我們共同努力。
7、規范用工管理,促進勞動關系和諧。
8、全員參加工傷保險,切實保障勞動者權益。
9、人人享有基本職業衛生服務。
10、保護勞動者健康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
11、防治職業病,幸福千萬家。
13、依法做好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維護勞動者健康權益。
14、崗前崗中體檢好,健康損害早知道。
15、工作·健康·和諧。
16、崇尚職業健康,遠離職業危害。
17、關注職業健康,促進社會和諧。
18、防治職業病——用人單位的主體責任。
19、健康工作,幸福生活。
20、關注職業健康,促進勞動力資源可持續發展。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或多或少都接觸過一些經典的標語吧,標語具有文字簡練、意義鮮明的特點。標語的類型多樣,你所見過的標語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
職業病防治法心得體會(優質17篇)篇二
十一屆全國大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于20xx年12月31日審議通過了關于修改《職業病防治法》的決定,并于當日實施。修改后的《職業病防治法》進一步明確了用人單位的主體責任和監管部門的監管職責,從法律上明確了安監部門的執法主體地位。《職業病防治法》的修改,對推進職業病防治工作,維護職工安全健康權益,促進經濟社會和諧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這次是修正,雖然修改的內容不大,但也涉及60多條,重點修改45處。修改后的《職業病防治法》共七章九十條,比原法增加了十一條。根據安排,今天大家一起來學習《職業病防治法》。主要從五個方面來學習:
一、從整體上把握《職業病防治法》修改的重大意義原《職業病防治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應當說,原有的各項制度,特別是職業病預防和職業病待遇保障制度,總體是科學、可行的。該法施行九年來,對遏制職業病高發勢頭起到了積極作用。但是,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職業病防治工作出現一些新情況、新問題,職業病依然高發,與職業病相關的事件時有發生,在社會上產生了不好的影響,個別的還演變成了群體性事件。這些事件暴露出部分用人單位不履行法定的職業病預防義務,職業病診斷難,職業病待遇落實難,監管體制不順等問題突出。
這次修改,針對解決職業病防治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問題,圍繞?建立用人單位負責、行政機關監管、行業自律、職工參與和社會監督的機制?,進一步完善了多項法律制度。其意義主要體現在以下幾點:
第十條第二款明確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統一負責、領導、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的職業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工作體制、機制,統一領導、指揮職業衛生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加強職業病防治能力建設和服務體系建設,完善、落實職業病防治工作責任制(這是原第9條中增加的一款)。與此相對應,在法律責任一章的第八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職業病防治工作中未依法履行職責,本行政區域出現重大職業病危害事故、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過直至開除的處分(這也是新增家的內容)。
(二)理順了職業病防治監管體制。修改后的《職業病防治法》圍繞職業病的防、治、保三個主要環節,明確了有關部門的監管職責,理順了監管體制。防,即職業病的預防工作,以安監部門為主負責;治,即職業病診斷和治療,以2衛生部門為主負責;保,即職業病病人的社會保障工作,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為主負責。其中安監部門的監管職責和執法主體地位,首次在法律中得到明確。
(三)進一步完善了職業病的預防措施。從項目立項,到企業的日常管理,政府部門的監管等方面,明確了一系列制度措施,強化了職業病危害的源頭控制,有利于改善以前職業病防治?重治輕防?的局面。
(四)在診斷程序、制度設臵等方面向保護勞動者權益傾斜。這是《職業病防治法》修改的主要思路之一。新法進一步強化用人單位在職業病診斷中的責任,按照方便勞動者、簡化程序的總體要求,區別情況,運用勞動仲裁、行政判定等方式來解決職業病診斷所需資料的爭議問題,并增加了民政救助等保障職業病患者權益的相關措施。另外,新法明確規定,國家鼓勵和支持職業病醫療康復機構的建設,規定診斷機構不得拒絕勞動者進行職業病診斷的要求。同時新法還通過具體制度倒逼用人單位自覺履行提供職業病所需資料進而落實預防措施的義務。這些條款,為破除勞動者職業病?診斷難?的問題提供了保障。
總的來說,修改后的《職業病防治法》,進一步體現了以人為本的執政理念和與時俱進的時代精神,解決了當前職業病防治工作中面臨的突出問題,完善了職業病防治的一系列制度安排,更有利于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保護3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標志著我國職業病防治法制建設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
二、修改后的《職業病防治法》對職業病預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新《職業病防治法》修改內容中,與作業現場有關,加強職業病預防和監督檢查的新要求,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強化了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此次修改,進一步強化了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的主體責任,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對本單位產生的職業病危害承擔責任。規定用人單位義務的有27條,罰則有39項。特別是新增新六條,突出強調用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全面負責,明確了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強調用人單位和醫療衛生機構發現職業病病人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時,都應當及時向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加大了用人單位的違法成本,提高了罰款下限或上限。如對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已經對勞動者生命健康造成嚴重損害的處罰,罰款上限由三十萬元提高到五十萬元。
(二)加大了前期預防力度。修改后的《職業病防治法》新增第十四條,強調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要求,嚴格遵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落實職業病預防措施,從源頭上4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規定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的設立,必須符合職業衛生要求,并鼓勵和支持用采用有利于防治職業病和保護勞動者健康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特別是新增加了設備要求,拓寬了從源頭控制的途徑。
(三)突出了職業病危害防治重點。修改后的職業病防治法第20條規定:?國家對從事放射性、高毒、高危粉塵等作業實行特殊管理。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制定。?在原來18條的基礎上增加對從事高危粉塵作業實行特殊管理的規定,突出了職業病危害防治重點。
(四)強化了現場監督檢查。修改后的《職業病防治法》規定,安監部門對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工作實施監督檢查。相關規定有27條(24條職責,3條法律責任),在條文中明確安監部門要求的有51處,用職業衛生監督管理部門統稱的還有7處。主要體現在對作業場所的監督檢查上,并賦予了若干職權。如安監部門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進入被檢查單位和職業病危害現場,了解情況,調查取證;查閱或者復制與違反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的行為有關的資料和采集樣品;責令違反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的單位和個人停止違法行為。用人單位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或者有證據證明危害狀態可能導致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時,安監部門可以責令暫停導致職業病危害事故的作業等等。以上可以看出,修改后的《職業病防治法》加強了職業病的源頭預防和控制,強化了用人單位的責任,賦予了安監部門在職業病預防監督檢查等方面的重要職責。因此,安監工作的任務更重了,責任更大了。
職業病防治法心得體會(優質17篇)篇三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總工會,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工會,中國疾控中心:
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14個《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為深入宣傳貫徹《職業病防治法》,進一步普及職業病防治知識,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國家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全國總工會決定聯合開展20《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活動,宣傳主題是“健康中國,職業健康先行”。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活動的重要意義,把宣傳活動作為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保護勞動者職業健康的重要內容,加強領導,積極籌劃,精心組織實施,落實必要經費,不走過場,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確保宣傳周活動落到實處。重點宣傳內容包括:《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和配套規章、標準,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的法定責任和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管,勞動者應當依法享有的職業衛生保護權利,職業健康檢查、職業健康監護、職業病診斷與鑒定制度,職業病患者的工傷保險待遇,常見職業病防治科普知識,職業人群健康促進等。
二、各地要采取集中宣傳和日常宣傳相結合的方式,在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等傳統媒體宣傳優勢的同時,積極利用互聯網、微博、微信、12320熱線等新平臺新載體,廣泛宣傳和使用推薦宣傳用語(見附件1),傳播職業病防治和職業健康知識,實現職業病防治宣傳工作的通俗化和普及化。用人單位要結合職業衛生基礎建設、創建健康工作場所、健康企業等工作,充分利用電子顯示屏、宣傳欄、標語橫幅、內部網站、手機短信等形式開展宣傳互動,提高活動的參與度,擴大活動覆蓋面和影響力。各地職業病防治機構、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要積極參與宣傳工作,將日常職業衛生服務工作與宣傳活動有機結合,積極參與全國《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系列活動。
三、各地要緊緊圍繞宣傳主題,突出重點,注重實效。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創新宣傳方式方法,制定適宜宣傳策略,強化本地區重點職業病危害、重點人群和重點行業的職業病防治宣傳工作,建立宣傳教育長效機制,尤其要深入企業、車站、市場等流動人口密集區開展宣傳活動,提高全社會對《職業病防治法》的知曉度和影響力。活動結束后,各地要注意總結宣傳周活動的成效、經驗和問題,及時提煉先進經驗和宣傳典型做法,并加強信息報送,于2016年6月10日前將宣傳活動開展情況和統計表(見附件2)分別報送有關部門。宣傳周活動的開展情況將作為評估區域職業病防治工作的一項指標。
職業病防治法心得體會(優質17篇)篇四
為了紀念《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發布,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促進經濟發展。衛生部決定從20xx年起,每年4月最后一周為《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
下面就普及一下大家關心的有關職業病的知識:
勞動者懷疑自己得了職業病怎么辦?
一、對照《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看是否屬于國家規定的職業病。在工作中得的病不一定是職業病,得了目錄中的疾病也不一定是職業病,職業病必須是列在此目錄中,且有明確的職業相關關系,按照《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由法定職業病診斷的疾病。
二、如屬目錄中所列職業傷害造成的,應及時到用人單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衛生部門批準的職業病診斷機構進行職業病診斷。
三、申請職業病診斷時應當提供如下材料:
(一)職業史、既往史;。
(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
(三)職業健康檢查結果;。
(四)工作場所歷年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資料;。
(五)診斷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關材料。
四、對診斷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30日內到市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職業病診斷鑒定,鑒定后仍有異議的,可以在15日內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再鑒定。職業病診斷和鑒定按照《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執行。當事人對職業病診斷有異議的,在接到職業病診斷證明書之日起30日內可以向做出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所在地設區的市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鑒定。設區的市級衛生行政部門組織的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負責職業病診斷爭議的首次鑒定。根據《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職業病鑒定程序:
(一)當事人提出鑒定申請并提交《職業病鑒定申請書》;。
(二)鑒定辦事機構收到《職業病鑒定申請書》后出具《職業病鑒定資料提交通知書》;。
(三)當事人10個工作日內如實提交職業病鑒定所需的資料或者書面陳述;。
(四)協商鑒定繳費事宜;。
(五)符合受理條件的發給《職業病鑒定受理通知書》;。
(六)抽取鑒定專家;。
(七)開鑒定會;。
(八)出具《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九)當事人領取《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當事人申請職業病診斷鑒定時,應當提供以下材料:
(一)職業病診斷鑒定申請書;。
(三)職業史、既往史;。
(四)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
(五)職業健康檢查結果;。
(六)工作場所歷年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資料;。
(七)診斷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關材料;。
(八)其他相關材料。
當事人對設區的市級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在接到職業病診斷鑒定書之日起15日內,可以向原鑒定機構所在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再鑒定。省級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為最終鑒定。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由衛生行政部門組織。職業病診斷鑒定辦事機構應當在受理鑒定之日起60日內組織鑒定。職業病鑒定的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五、診斷為職業病的,應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傷殘等級。傷殘等級分十級,依照《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進行鑒定。
六、與所在單位聯系,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等法律申請職業病治療、康復以及賠償等待遇。
七、用人單位不履行賠償義務的,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投訴,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職業病防治法心得體會(優質17篇)篇五
健康中國,職業健康先行。
二、活動時間。
204月25日至5月1日。
宣傳內容及方式。
(一)宣傳內容:《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和配套規章、標準,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的法定責任和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管,勞動者應當依法享有的職業衛生保護權利,職業健康檢查、職業健康監護、職業病診斷與鑒定制度,職業病患者的工傷保險待遇,常見職業病防治科普知識,職業人群健康促進等。
(二)宣傳方式:各區縣安監局和用人單位要采取集中宣傳和日常宣傳相結合的方式,在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等傳統媒體宣傳優勢的同時,積極利用互聯網、微博、微信等新平臺新載體,廣泛宣傳和使用推薦宣傳用語(見附件1),傳播職業病防治和職業健康知識,實現職業病防治宣傳工作的通俗化和普及化。用人單位要結合職業衛生基礎建設、創建健康工作場所、健康企業等工作,充分利用電子顯示屏、宣傳欄、標語橫幅、內部網站、手機短信等形式開展宣傳互動,提高活動的參與度,擴大活動覆蓋面和影響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要充分認識開展《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活動的重要意義,把宣傳活動作為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保護勞動者職業健康的重要內容,加強領導,積極籌劃,精心組織實施,落實必要經費,不走過場,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確保宣傳周活動落到實處。
(二)突出重點、注重實效。結合轄區和單位實際情況,創新宣傳方式方法,制定適宜宣傳策略,強化本轄區、本單位重點職業病危害、重點人群和重點行業的職業病防治宣傳工作,建立宣傳教育長效機制,尤其要深入企業、車站、市場等流動人口密集區開展宣傳活動,提高全社會對《職業病防治法》的知曉度和影響力。
(三)認真總結、積累經驗。各區縣安監局和用人單位要注意總結宣傳周活動的成效、經驗和問題,及時提煉先進經驗和宣傳典型做法,并加強信息報送,于5月30日前將活動總結及統計表(見附件2)的電子版報市安監局職業健康科。
職業病防治法心得體會(優質17篇)篇六
各鎮(街道)、經濟開發區、振東新區安監站:
為深入宣傳貫徹《職業病防治法》,進一步推動全市職業病防治工作,根據嘉興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下發的《關于開展2016年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活動的通知》(嘉安監職〔2016〕33號)文件精神,現就做好2016年《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活動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宣傳主題。
健康中國,職業健康先行。
二、活動時間。
2016年4月25日至5月1日。
三、宣傳內容、對象。
(一)宣傳主要內容。
3.勞動者應當依法享有的職業衛生保護權利;。
4.職業健康檢查、職業健康監護、職業病診斷與鑒定制度;。
6.常見職業病防治科普知識,職業人群健康促進等。
(二)宣傳對象。主要針對用人單位和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重點對中、小、微型用人單位負責人和勞動者開展職業病防治法律知識和科普知識的宣傳教育。
四、宣傳形式。
(一)開展公益宣傳咨詢活動。依托大型企業、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等單位,在“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活動中,印制有關主題宣傳畫及宣傳材料,在車站、廣場等流動人口密集區,采取張掛橫幅、設立展板、發放職業病防治宣傳材料、案例警示、現場咨詢等形式,廣泛宣傳職業病防治等法律法規,在全社會營造濃厚輿論氛圍和宣傳聲勢。
(二)開展送書進企業活動。編印有關職業病防治知識宣傳手冊、職業健康安全知識讀本等進企業、進鄉鎮、進社區、進學校、進鄉村,通過宣貫,提高用人單位落實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意識,增強勞動者職業病危害防護意識。
(三)開展職業病防治專題培訓。各鎮、街道、開發區、振東新區要結合實際,在抓好企業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培訓的基礎上,督促指導用人單位開展職業病防治宣傳培訓,增強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意識,確保勞動者安全健康。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及早謀劃。充分認識《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活動的重要性,把宣傳活動作為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保護勞動者健康的重要內容,認真部署,精心組織,統籌安排,確保宣傳活動順利開展。
(二)突出重點,力求實效。圍繞宣傳主題,針對本地重點職業病危害、重點人群和重點行業情況,深入企業、廣場等流動人口密集區開展宣傳活動。
(三)加強配合,強化宣傳。充分發揮衛計、人社、工會各部門的積極性,加強部門聯動,多管齊下,形成工作合力,推進社會公眾廣泛參與。
(四)認真進行總結。各鎮(街道)、經濟開發區、振東新區要對活動開展情況認真進行總結,并于5月12日前將活動總結及統計表(見附件2)的電子版及紙質版報市安監局職業安全健康監管科。
職業病防治法心得體會(優質17篇)篇七
化工行業是我國重要的產業之一,但由于行業內化學物質的存在以及工作環境的特殊性,工人們往往面臨著一系列的職業健康風險。為了保護工人的權益和健康,我國制定了化工職業病防治法。近期,我有幸參與了一個化工職業病防治法的宣傳活動,并認真研究了這部法律規定。在此,我將分享我對于這部法律的理解和一些心得體會。
首先,化工職業病防治法的頒布和實施,為保護從業人員的健康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根據這部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制定和落實職業病防治措施,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和勞動條件。此外,化工職業病防治法還規定了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完善的職業危害因素防治措施,進行定期的健康崗位評價,提供必要的職業病防治培訓等。正是因為有了這些明確的法律規定,化工從業人員才能夠獲得更加全面、有效的健康保護。
其次,化工職業病防治法的實施意義重大。化工行業的從業人員往往面臨著比較高的職業健康風險,如接觸有害化學物質、長時間工作、缺乏休息等。這些職業危害因素對工人身體造成極大的傷害,嚴重影響了他們的生活質量和健康狀況。而化工職業病防治法的出臺,對于化工從業人員來說無疑是一項重要的保護措施。它的實施能夠幫助工人預防和控制職業病的發生,改善工作環境,提升職業健康水平。
再次,化工職業病防治法的實施需要各個方面的共同努力。對于用人單位來說,他們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加強職業健康管理,采用先進的防護設備和工藝措施,并加大培訓力度,提高員工的職業健康意識。對于從業人員來說,他們要積極參與培訓活動,學習職業病防治知識,并正確使用防護設備,保護自己的健康。同時,政府部門和相關機構也應加大對于化工行業的監管力度,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和指導,保障法律的順利實施。
最后,我個人從化工職業病防治法中深刻認識到了保護職工健康的重要性。作為一個在化工行業工作的從業者,我深知職業病對于身體和家庭的危害。因此,我更加認識到自己要重視和保護自己的職業健康,積極遵守法律法規,加強培訓學習,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識。同時,我也將會積極向身邊的同事宣傳化工職業病防治法的重要性,幫助他們更好地了解并遵守法律規定。
總之,化工職業病防治法的實施為中國化工行業的可持續發展提供了堅實的保障。它的頒布和實施為從業人員的職業健康提供了有力的保護,并將促使用人單位加強職業健康管理,提供更安全的工作環境。但這需要各個方面的共同努力,在用人單位、從業人員和政府部門的積極參與下方能夠取得更好的效果。我相信,在化工職業病防治法的指導下,我們中國的化工行業將會迎來更加健康、穩定的發展。
職業病防治法心得體會(優質17篇)篇八
化工職業病防治法是我國在化工行業中保護工人權益、維護工作環境和提升企業安全生產水平方面的一項重要法律。作為一名化工從業人員,我深刻體會到了化工職業病防治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下是我對這一法律的心得體會。
首先,化工職業病防治法的頒布對于化工企業的發展和員工的身體健康具有重要意義。法律的頒布和實施為整個行業定下了一個清晰的標準和要求,同時也為企業提供了可操作的規范。通過法律的規范,企業可以更好地減少職業病發生的風險,改善工作環境,提高生產效率。對于員工來說,法律的實施將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提升工作質量和幸福感。
其次,化工職業病防治法對于個人的意識和責任要求迅速提高。在過去,許多化工從業人員對于職業病的認識不足,忽視了保護自身身體健康的重要性。然而,隨著化工職業病防治法的實施,大家對于職業病風險的認識逐漸加深,對個人防護措施的重視程度也迅速提升。現在,大家更加注重身體健康,積極主動地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從而減少了職業病發生的可能性。
第三,借助化工職業病防治法,化工企業不僅可以降低職業病發生率,還可以提升企業品牌形象。職業病防治法對于企業而言不僅是一種法律責任,更是一種社會責任。通過積極履行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的規定,企業可以展示出自己的社會擔當,加強與員工和社會公眾之間的信任和合作關系。同時,優質的企業形象對于企業的市場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也具有重要意義。
第四,化工職業病防治法的實施仍然面臨一些挑戰和困難。雖然法律規定了許多具體的防護措施和標準,但是在實踐中,一些企業仍然存在一些問題。例如,一些企業對于職業病防護措施的重視程度不夠,投入不足;一些從業人員的意識和素質仍有待提高;一些監管措施的效果仍不盡如人意。因此,我們需要進一步加強監管力度,提高企業和從業人員的自覺性和主動性,落實好化工職業病防治法的各項要求。
最后,我對化工職業病防治法的實施充滿期待。隨著法律的不斷完善和實施力度的加大,我相信化工職業病發生的風險將會得到更好的控制,化工企業的發展將會更加健康可持續。同時,我也期待自己能夠在工作中更加注重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積極履行法律規定的各項職責,為行業的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
通過對化工職業病防治法的學習和實踐,我深刻認識到了法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化工職業病防治法不僅為化工行業提供了一套可操作的規范,也提升了個人和企業對于職業健康的認識和重視程度。然而,法律的實施仍然面臨一些挑戰,需要我們進一步加強監管和自覺性。相信通過大家的共同努力,化工職業病的發生率將會大幅降低,化工企業將會實現更加健康和可持續的發展。
職業病防治法心得體會(優質17篇)篇九
十一屆全國大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于12月31日審議通過了關于修改《職業病防治法》的決定,并于當日實施。修改后的《職業病防治法》進一步明確了用人單位的主體責任和監管部門的監管職責,從法律上明確了安監部門的執法主體地位。《職業病防治法》的修改,對推進職業病防治工作,維護職工安全健康權益,促進經濟社會和諧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這次是修正,雖然修改的內容不大,但也涉及60多條,重點修改45處。修改后的《職業病防治法》共七章九十條,比原法增加了十一條。根據安排,今天大家一起來學習《職業病防治法》。主要從五個方面來學習:
一、從整體上把握《職業病防治法》修改的重大意義原《職業病防治法》自5月1日起施行。應當說,原有的各項制度,特別是職業病預防和職業病待遇保障制度,總體是科學、可行的。該法施行九年來,對遏制職業病高發勢頭起到了積極作用。但是,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職業病防治工作出現一些新情況、新問題,職業病依然高發,與職業病相關的事件時有發生,在社會上產生了不好的影響,個別的還演變成了群體性事件。這些事件暴露出部分用人單位不履行法定的職業病預防義務,職業病診斷難,職業病待遇落實難,監管體制不順等問題突出。
這次修改,針對解決職業病防治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問題,圍繞?建立用人單位負責、行政機關監管、行業自律、職工參與和社會監督的機制?,進一步完善了多項法律制度。其意義主要體現在以下幾點:
第十條第二款明確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統一負責、領導、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的職業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工作體制、機制,統一領導、指揮職業衛生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加強職業病防治能力建設和服務體系建設,完善、落實職業病防治工作責任制(這是原第9條中增加的一款)。與此相對應,在法律責任一章的第八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職業病防治工作中未依法履行職責,本行政區域出現重大職業病危害事故、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過直至開除的處分(這也是新增家的內容)。
(二)理順了職業病防治監管體制。修改后的《職業病防治法》圍繞職業病的防、治、保三個主要環節,明確了有關部門的監管職責,理順了監管體制。防,即職業病的預防工作,以安監部門為主負責;治,即職業病診斷和治療,以2衛生部門為主負責;保,即職業病病人的社會保障工作,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為主負責。其中安監部門的監管職責和執法主體地位,首次在法律中得到明確。
(三)進一步完善了職業病的預防措施。從項目立項,到企業的日常管理,政府部門的監管等方面,明確了一系列制度措施,強化了職業病危害的源頭控制,有利于改善以前職業病防治?重治輕防?的局面。
(四)在診斷程序、制度設臵等方面向保護勞動者權益傾斜。這是《職業病防治法》修改的主要思路之一。新法進一步強化用人單位在職業病診斷中的責任,按照方便勞動者、簡化程序的總體要求,區別情況,運用勞動仲裁、行政判定等方式來解決職業病診斷所需資料的爭議問題,并增加了民政救助等保障職業病患者權益的相關措施。另外,新法明確規定,國家鼓勵和支持職業病醫療康復機構的建設,規定診斷機構不得拒絕勞動者進行職業病診斷的要求。同時新法還通過具體制度倒逼用人單位自覺履行提供職業病所需資料進而落實預防措施的義務。這些條款,為破除勞動者職業病?診斷難?的問題提供了保障。
總的來說,修改后的《職業病防治法》,進一步體現了以人為本的執政理念和與時俱進的時代精神,解決了當前職業病防治工作中面臨的突出問題,完善了職業病防治的一系列制度安排,更有利于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保護3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標志著我國職業病防治法制建設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
二、修改后的《職業病防治法》對職業病預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新《職業病防治法》修改內容中,與作業現場有關,加強職業病預防和監督檢查的新要求,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強化了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此次修改,進一步強化了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的主體責任,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對本單位產生的職業病危害承擔責任。規定用人單位義務的有27條,罰則有39項。特別是新增新六條,突出強調用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全面負責,明確了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強調用人單位和醫療衛生機構發現職業病病人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時,都應當及時向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加大了用人單位的違法成本,提高了罰款下限或上限。如對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已經對勞動者生命健康造成嚴重損害的處罰,罰款上限由三十萬元提高到五十萬元。
(二)加大了前期預防力度。修改后的《職業病防治法》新增第十四條,強調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要求,嚴格遵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落實職業病預防措施,從源頭上4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規定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的設立,必須符合職業衛生要求,并鼓勵和支持用采用有利于防治職業病和保護勞動者健康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特別是新增加了設備要求,拓寬了從源頭控制的途徑。
(三)突出了職業病危害防治重點。修改后的職業病防治法第20條規定:?國家對從事放射性、高毒、高危粉塵等作業實行特殊管理。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制定。?在原來18條的基礎上增加對從事高危粉塵作業實行特殊管理的規定,突出了職業病危害防治重點。
(四)強化了現場監督檢查。修改后的《職業病防治法》規定,安監部門對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工作實施監督檢查。相關規定有27條(24條職責,3條法律責任),在條文中明確安監部門要求的有51處,用職業衛生監督管理部門統稱的還有7處。主要體現在對作業場所的監督檢查上,并賦予了若干職權。如安監部門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進入被檢查單位和職業病危害現場,了解情況,調查取證;查閱或者復制與違反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的行為有關的資料和采集樣品;責令違反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的單位和個人停止違法行為。用人單位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或者有證據證明危害狀態可能導致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時,安監部門可以責令暫停導致職業病危害事故的作業等等。以上可以看出,修改后的《職業病防治法》加強了職業病的源頭預防和控制,強化了用人單位的責任,賦予了安監部門在職業病預防監督檢查等方面的重要職責。因此,安監工作的任務更重了,責任更大了。
為了紀念《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發布,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促進經濟發展。衛生部決定從20起,每年4月最后一周為《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
下面就普及一下大家關心的有關職業病的知識:
勞動者懷疑自己得了職業病怎么辦?
一、對照《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看是否屬于國家規定的職業病。在工作中得的病不一定是職業病,得了目錄中的疾病也不一定是職業病,職業病必須是列在此目錄中,且有明確的職業相關關系,按照《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由法定職業病診斷的疾病。
二、如屬目錄中所列職業傷害造成的,應及時到用人單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衛生部門批準的職業病診斷機構進行職業病診斷。
三、申請職業病診斷時應當提供如下材料:
(一)職業史、既往史;。
(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
(三)職業健康檢查結果;。
(四)工作場所歷年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資料;。
(五)診斷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關材料。
四、對診斷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30日內到市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職業病診斷鑒定,鑒定后仍有異議的,可以在15日內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再鑒定。職業病診斷和鑒定按照《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執行。當事人對職業病診斷有異議的,在接到職業病診斷證明書之日起30日內可以向做出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所在地設區的市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鑒定。設區的市級衛生行政部門組織的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負責職業病診斷爭議的首次鑒定。根據《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職業病鑒定程序:
(一)當事人提出鑒定申請并提交《職業病鑒定申請書》;。
(二)鑒定辦事機構收到《職業病鑒定申請書》后出具《職業病鑒定資料提交通知書》;。
(三)當事人10個工作日內如實提交職業病鑒定所需的資料或者書面陳述;。
(四)協商鑒定繳費事宜;。
(五)符合受理條件的發給《職業病鑒定受理通知書》;。
(六)抽取鑒定專家;。
(七)開鑒定會;。
(八)出具《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九)當事人領取《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當事人申請職業病診斷鑒定時,應當提供以下材料:
(一)職業病診斷鑒定申請書;。
(二)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三)職業史、既往史;。
(四)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
(五)職業健康檢查結果;。
(六)工作場所歷年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資料;。
(七)診斷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關材料;。
(八)其他相關材料。
當事人對設區的市級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在接到職業病診斷鑒定書之日起15日內,可以向原鑒定機構所在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再鑒定。省級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為最終鑒定。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由衛生行政部門組織。職業病診斷鑒定辦事機構應當在受理鑒定之日起60日內組織鑒定。職業病鑒定的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五、診斷為職業病的,應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傷殘等級。傷殘等級分十級,依照《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進行鑒定。
六、與所在單位聯系,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等法律申請職業病治療、康復以及賠償等待遇。
七、用人單位不履行賠償義務的,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投訴,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職業病因為有明確的致病因素一般是可以預防的。預防職業病的關鍵是控制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發生,減少勞動者對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接觸。常見的預防措施包括工藝措施、工程措施、個體防護措施、衛生保健措施等等。鑄造生產中的型砂采用低游離二氧化硅替代高游離二氧化硅的石英砂、水溶性涂料替代酚醛樹脂涂料、二甲苯溶劑替代苯溶劑等等。這些措施均較大程度地降低了物料對作業者身體健康的危害,從源頭上消除或降低危害的產生,屬于工藝措施。礦山破碎過程生產產生的粉塵是導致矽肺病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這些粉塵的產生從工藝上是難以解決的,多采用除塵系統將粉塵通過除塵器凈化除塵;許多噪聲設備多采用隔音板將噪聲隔離;煉鋼系統為防止熱輻射對作業工人的健康危害常采用的隔熱裝置;這些措施均為工程技術措施。如果工藝和工程措施難以實現的情況下,人們往往采用比較被動的防護措施,即危害因素接觸者佩戴個體防護裝備,來減少或降低各類危害因素的接觸水平,如佩戴防塵口罩防塵、佩戴耳塞耳罩防噪聲、佩戴防毒面具防止毒物接觸等。
還有一些危害因素,勞動者接觸后可能會導致體內某些代謝物質喪失,從而能產生代謝功能紊亂,如勞動者如果接觸強高溫會導致體內失去必須的鹽份,而產生中暑、休克等嚴重危害,這種情況可采取為接觸者適當地補充鹽的攝入,從而控制或減少高溫中毒的發生,這些措施成為衛生保健措施。
我國幾十年的職業病防治工作中,總結出了許多職業病防治工作經驗,如“革”、“水”、“密”、“風”、“護”、“管”、“教”、“查”等防塵“八字方針”,在建國以來的防塵工作中都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革”既是革新技術,改革工藝過程,革新生產設備,使生產過程中不產生或少產生粉塵,以低毒粉塵代替高毒粉塵,是防止粉塵危害的根本措施;“水”為濕式作業,采用濕式作業來降低作業場所粉塵的產生和擴散;“密”即密閉塵源,對不能采取濕式作業的場所,應采取密閉抽風除塵;“風”是通風除塵,通過合理通風來稀釋和排出作業場所空氣中粉塵;“護”即個體防護,為接塵工人佩戴防塵口罩來減少粉塵接觸;“管”即加強管理,建立健全防塵的規章制度,定期監測工作場所空氣中粉塵濃度;“教”即宣傳教育,對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接塵工人應進行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的培訓和宣傳教育,了解生產性粉塵及塵肺病防治的基本知識,使工人認識到塵肺病是百分之百可防的,只要做好防塵、降塵工作,塵肺病是可以消除的;“查”即加強對接塵工人的健康檢查、對工作場所粉塵濃度進行監測和各級監管部門對塵肺病防治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綜上所述,我們在日常生產活動過程中,首先應了解你所從事的工作是否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可能產生哪些健康危害,如何有效地防治這些危害的發生,是保證我們健康、快樂、體面工作的前提和條件。
為了有的放矢地做好職業病防治知識的普及、職業衛生的宣傳教育,4月27日下午生產會后召集相關車間、班組召開了一次職業病防治座談會并對宣傳、培訓工作做了安排。
在各領導、各基層負責人的協同配合之下,廣大職工積極參與各項活動都圓滿完成,通過宣傳,培訓學習等了解了職業病防治法的基本內容、自身的基本權益,提高了對職業病防治工作的認識和重視性。有針對性地對《職業病防治法》進行了教育培訓,并進行了考試,經培訓合格率100%。
通過此次宣傳周活動,使我們自身又受到了一次良好的教育和提高,認識到勞動者對職業病防護知識的缺乏和迫切需求,同時也看到勞動者對健康缺乏足夠的認識,在職業病防治工作中存在潛在的危害。為進一步規范職業衛生管理工作,按照公司《職業衛生管理規定》,要求各基層要嚴格要求建立職業衛生“四案”的現時,真正做到把職業健康工作融入到“打造高度負責任、高度受尊敬企業”活動中去,對職業衛生工作要像安全工作一樣,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有崗必責,有責必須加強考核,做到車間、班組、作業場所層層有人抓,將具體工作責任落實到人。
為近一步宣傳貫徹落實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工作,加大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公司定期組織人員對各基層監督檢查。緊緊抓住職業危害防治薄弱環節,認真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切實保障職工生命安全與健康,努力防范和減少職業危害事故。如:每次作業前,嚴格按照要求監測施工現場是否存在有毒有害介質,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并要求各基層,在工業動火施工現場作業區域拉警戒線、工作場所入口處設置警示標識及警示說明,警示說明包括職業危害種類、后果、預防及急救措施等內容,時刻告知和提醒員工。
對新入廠工人和在崗的工人進行職業健康檢查,這樣單位才可以及時了解和掌握他們的健康狀況,及早發現職業禁忌癥的人員和及早發現危害場所、危險物質等對健康的損害,通過調換患員工的工作崗位和治理工作場所存在的職業危害,避免發生職業病發生。通過學習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操作規程、采取事故安全教育等,并指導職工正確使用職業衛生防護設備和個人職業衛生防護用品,來提高廣大員工職業危害防控意識和技能。
職業病防治法心得體會(優質17篇)篇十
2.職業健康,幸福保障
3.體面勞動,健康優先
4.企業發展,健康優先
5.職業危害,重在預防
6.健康工作,從我做起
7.健康工作,美麗人生
8.健康企業,人人共建共享
9.健康中國,職業健康在行動
10.職業健康,為健康中國加油
11.建設健康企業,促進職業健康
12.促進職業健康,共創健康中國
13.實現職業安全健康,人人樂享小康生活
14.開展職業健康促進,有效防治職業病
15.開展職業健康促進,提高職業健康素養
16.開展職業衛生培訓,加強危害防護意識
17.建設企業健康文化,促進勞動者職業健康
18.預防和控制職業病危害,保障勞動者職業健康
職業病防治法心得體會(優質17篇)篇十一
20xx年4月25日-5月1日。
二、活動主題。
防治職業病,幸福千萬家。
三、活動目標。
在市安監局的統一部署下,我們以“全員參與、嚴密組織、深入廠企、確保效果”為主要工作思路,通過下企業、利用新聞媒體和網絡平臺開展職業衛生法律法規和職業病防治知識宣傳、組織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開展相關培訓等方式達到“人人重視職業衛生、人人遠離職業危害”的目標。
四、宣傳內容。
(二)勞動者依法享有的職業衛生權利和義務;。
(五)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等前期預防措施的重要性;。
(六)陶瓷潔具衛浴、鉛酸蓄電池等重點行業職業病危害防控措施;。
(七)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管理示范企業創建的標準與要求;。
(八)職業病診斷與鑒定、職業健康監護制度;。
(九)患職業病職工依法享有的工傷保險權益;。
(十一)典型案例分析。
五、活動情況。
今年宣傳周活動我們主要采取了兩種方式進行,一是區安監局聯合市職防所、市第四人民醫院、市皮防所、區總工會和鎮(街)安監等六家單位到企業現場宣傳,二是區衛安監局采用新聞通稿、媒體報道、公益廣告、現場宣傳咨詢、培訓交流等多種方式,組織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開展職業衛生法律法規和職業病防治知識的宣傳。主要完成了如下工作:
(一)協辦用人單位職業衛生管理培訓班。
根據市安監局的統一部署,聯系鎮(街道)分局通知轄區內的陶瓷衛浴潔具等重點行業及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管理示范企業的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參加市安監局4月26日舉辦的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培訓班,同時作為我區首場宣傳活動和啟動儀式。重點宣傳了《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職業病防治知識、用人單位責任與義務、勞動者權利保障等內容。
(二)深入企業進行現場宣傳。
1、4月25至5月10日,區安監局聯合市職防所、市第四人民醫院、市皮防所、區總工會和鎮(街)安監等單位分別到等六家有代表性的企業進行以“防治職業病,幸福千萬家”為主題的宣傳活動。活動通過橫幅標語、宣傳展板、現場咨詢解答、派發宣傳資料和問卷調查等形式,大力宣傳在職業病防治工作中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責任和勞動者依法享有的權利。活動中,工作人員耐心回答員工們的`疑問,正確展示如何選擇和佩戴防塵口罩,積極派發宣傳資料,認真糾正錯誤認識,活動氣氛熱烈、秩序井然,共吸引了近3000名員工參與,接受咨詢2600余人次,派發宣傳資料8000多份,各類獎品余份。日報、時報等新聞媒體對宣傳活動進行了相關報道,收到了較好的社會宣傳效果。
(三)利用信息平臺實施廣域宣傳。
利用市安監局網站信息系統的政企溝通平臺向全區陶瓷、家具、機械、危化品、建筑、紡織、商貿等5000余家企業發送了以“健康工作幸福生活、崇尚職業健康遠離職業危害、關注職業健康促進社會和諧、預防職業病從我做起、員工健康企業興旺、關注職業健康崇尚文明生產”為主要內容的短信,共發送短信30000多條,企業普遍反應效果良好。
聯系《時報》,利用“華仔話安全”專欄進行職業病防治知識系列宣傳,先后刊發了《九種控制減小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措施》、《夏季謹防干洗衣物四氯乙烯中毒》等文章,社會反響較好。
(五)充實我區安監網站職業衛生內容。
宣傳活動期間,我區網站對有關職業衛生的版面、內容進行了調整和充實,豐富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開、辦事指南、法律法規、科普園地、資料表格下載、職業衛生監督動態、職業危害項目申報等欄目,使我區安監網站逐步成為職業衛生的一個重要的宣傳陣地,方便企業、勞動者和衛生監督執法人員學習、查閱和下載。
六、主要做法。
(一)領導重視,親自參與。
活動開始前,區局高成建政務委員、鄧劍波常務副局長對宣傳活動作出了“高度重視、嚴密組織、深入基層、確保效果”的指示,分管職業衛生的孟書琛副局長多次帶領科室人員深入企業廠區組織現場宣傳,其他單位領導也都親自到場,保證了活動正常進行和扎實開展。
(二)深入基層,效果明顯。
本次宣傳活動場點都設在企業廠區,方便企業一線員工參與,六家企業員工踴躍參與互動交流,氣氛熱烈。企業領導和員工普遍反映宣傳活動強化了企業的守法經營理念,提高了企業職工對個人職業健康的重視程度和個人防護的意識,真正做到了深入基層、深入一線,保證了宣傳質量和效果。
(三)組織嚴密,秩序良好。
本次活動共有六家政府和事業單位的人員參加,還有新聞媒體和大量的企業員工,多數宣傳場地較小,組織難度較大。區安監局工作人員統籌協調,因地制宜,既保證了宣傳效果,又維護了現場秩序,企業和員工對工作人員的滿意度達98%以上。
職業病防治法心得體會(優質17篇)篇十二
4月25日,天津市啟動2017年《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主題宣傳活動,本次宣傳周的主題是“健康中國,職業健康先行”。
為深入宣傳貫徹《職業病防治法》加強市職業病防治工作、保護廣大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發展,深入貫徹落實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全國總工會關于開展2017年宣傳周活動通知要求,市衛生計生委、人力社會保障局、安全監管局、總工會于2017年4月25日至5月1日聯合開展天津市2017年《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活動。
在宣傳周活動期間,本市各區縣、各部門緊緊圍繞宣傳主題,積極組織專業人員開展現場咨詢服務,發放科普和法律宣傳資料,利用展牌、布標、宣傳畫報、版報,現場播放錄像材料,組織人員在流動人口密集區域開展活動,選擇本轄區3—5家企業組織開展特色現場咨詢活動,開展形式多樣的《職業病防治法》和職業病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
4月26—29日,由市衛生計生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安監局、市總工會、轄區人民政府主辦,市衛生監督所、天津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天津市健康教育所將承辦戶外《職業病防治法》大型現場宣傳咨詢活動;市職業病防治院、市衛生監督所在職業病防治院一樓大廳組織現場咨詢和義診活動;市衛生監督所在市衛計委門前組織現場宣傳咨詢等活動。各項活動現場通過設置展板、橫幅、發放宣傳資料、現場咨詢等方式,向市民深入宣傳《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和配套規章及標準,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的法定責任,職業病診斷與鑒定、職業健康監護制度,職業病患者依法享有的工傷保險權益和常見職業病防治的科普知識等內容。
職業病防治工作事關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事關改革發展和穩定大局,事關經濟社會協調可持續發展。職業病防治形勢對本市職業病防治工作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本市將繼續加大《職業病防治法》的宣貫力度,全面貫徹職業病防治法規要求,堅持以人為本,以保護勞動者健康為根本目的,進一步強化用人單位的職業病防治責任,切實保護勞動者的健康權益,加強政府領導,完善責任體系,強化防治網絡建設,建立職業病防治長效機制,努力構建與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相適應的職業病防治體系,推動職業病防治事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職業病防治法心得體會(優質17篇)篇十三
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那么職業病怎么防治呢?下面為大家分享關于職業病防治試題及答案,僅供參考!
1、新修訂的《職業病防治法》于( a)公布實施。
a 2011年12月31日
b 2002年5月1日
c 2012年5月1日
2、根據國家現行職業衛生監管工作分工,用人單位的職業衛生監督檢查由( a)負責。
a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b 衛生行政部門
c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3、根據國家現行職業衛生監管工作分工,由( b)負責監督管理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的工作。
a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b 衛生行政部門
c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4、工會組織對職業病防治工作進行(c ),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a監督 b檢查 c建議
5、我國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方針是:(c )。
a 以人為本,標本兼治
b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c預防為主,防治結合
6、我國的職業病防治工作原則是:“分類管理、(b)治理”。
a 徹底 b綜合 c分期
7、《職業病防治法》是為了(c)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促進經濟發展,根據憲法而制定。
a安全生產 b 勞動保護 c預防、控制
8、《職業病防治法》適用于( b)的職業病防治活動。
a中華人民共和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內
b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
c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9、職業病的分類和目錄由(a)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制定、調整并公布。
a、國務院衛生 b、衛生 c、國務院
10、《職業病防治法》中所稱用人單位是指(c )。
a企業、事業單位、政府機關
b企業、科研單位、政府機關
c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
11、用人單位應當設置或者指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或者組織,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a),負責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a職業衛生管理人員 b應急管理人員 c工會督察員
12、目前我國職業病共分10大類(b )種。
a 100 b 132 c 115
13、《職業病防治法》規定(b )必須依法參加工傷保險。
a單位職工 b用人單位 c勞動者
14、《職業病防治法》規定(c )依法享有職業衛生保護的權利。
a用人單位 b單位職工 c勞動者
15、(b)應當為勞動者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勞動者獲得職業衛生保護。
a各級工會組織 b用人單位 c企業、科研單位、政府機關
16、用人單位的(a)對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全面負責。
a主要負責人 b 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人c 投資人
17、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的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強度或者濃度應當符合國家(c)標準。
a勞動保護 b安全生產 c職業衛生
18、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的工作場所應當生產布局合理,符合有害與無害作業( b)的原則。
a職業衛生 b分開 c勞動保護
19、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的工作場所,應當有配套的更衣間、洗浴間、( a)間等衛生設施。
a孕婦休息 b勞動保護 c職業衛生
20、存在或產生職業病危害項目的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如實向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c),接受監督。
a 申請 b 備案 c 申報
21、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單位在可行性論證階段應當向(a)提交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
a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b 建設行政部門 c 衛生行政部門
22、建設項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所需費用應當納入建設項目工程預算,并與主體工程(c),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a同時報批 b同時規劃 c同時設計
23、建設項目在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應當進行(c)。
a 勞動防護設施驗收評價 b 職業衛生設施驗收評價
c 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24、國家對從事放射、高毒、高危粉塵等作業實行(c)管理。
a規劃 b計劃 c特殊
25、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的(c)設計,應當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查,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方可施工。
a安全設施 b衛生設施 c防護設施
26、用人單位應督促、指導勞動者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戴、使用職業病防護用品, (a)發放錢物替代發放職業病防護用品。
a 不得 b 可以 c 部分可以
27、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b)。
a職工健康體檢 b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c職工職業病檢查結果
28、對可能發生急性職業損傷的有毒、有害工作場所,用人單位應當設置報警裝置,配置現場急救用品、沖洗設備、應急撤離通道和必要的(a)。
a泄險區 b救護車 c 醫務室
29、向用人單位提供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設備的,應當提供中文說明書,并在設備的醒目位置設置(b)和中文警示說明。
a安全標識 b警示標識 c 英文
30、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建立(b)檔案,并按照規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a 職業健康檢查 b 職業健康監護 c 定期健康檢查
31、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a)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書面告知勞動者。
a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 b上崗前和在崗期間 c在崗期間
3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c)如實告知勞動者,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或者欺騙。
a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b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
c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
33、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b)承擔。
a勞動者 b用人單位 c工傷保險基金
34、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從事(b)的作業。
a重體力勞動 b其所禁忌 c危險
35、勞動者離開用人單位時,有權索取(b),用人單位應當如實、無償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復印件上簽章。
a 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b 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
c 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證明
36、對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組織救治、進行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所需費用由(c)。
a勞動者承擔 b用人單位先行墊付,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c用人單位承擔
37、工會組織應當(b)用人單位開展職業衛生宣傳教育和培訓,對用人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與用人單位就勞動者反映的有關職業病防治的問題進行協調并督促解決。
a 監督 b 督促并協助 c 協調
38、醫療衛生機構承擔職業病診斷,應當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b)批準。
a 安全監管部門 b 衛生行政部門 c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
39、勞動者可以在(c)依法承擔職業病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進行職業病診斷。
a 用人單位所在地 b本人戶籍所在地
c 用人單位所在地、本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
40、沒有證據否定職業病危害因素與病人臨床表現之間的必然聯系的,(c)診斷為職業病。
a 可以 b 不能 c 應當
41、職業病診斷、鑒定時,用人單位應當如實提供職業病診斷、鑒定所需的勞動者職業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c)等資料。
a職業衛生檔案 b健康監護檔案
c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42、用人單位和醫療衛生機構發現職業病病人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和(a)報告。確診為職業病的,用人單位還應當向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部門應當依法作出處理。
a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b 勞動部門 c、工會
43、當事人對職業病診斷有異議的,應當向(c)申請鑒定。
a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b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
c 做出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
44、職業病診斷、鑒定費用由(b)承擔。
a當事人 b 用人單位 c工傷保險基金
45、醫療衛生機構發現疑似職業病病人時,應當告知(a)并及時通知用人單位。
a勞動者本人 b病人家屬 c衛生行政部門
46、 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醫學觀察期間的費用,由(a)承擔。
a用人單位 b勞動者 c社會保障部門
47、疑似職業病病人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用人單位(a)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a不得 b可以 c經領導批準可以
48、用人單位對不適宜繼續從事原工作的職業病病人,應當(c)。
a安排下崗,并給予一次性補貼 b解除勞動合同 c調離原崗位,并妥善安置
49、職業病病人的診療、康復費用,傷殘以及喪失勞動能力的職業病病人的社會保障,按照國家有關(a)的規定執行。
a工傷保險 b社會救助基金 c社會醫療保險
50、職業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傷保險外,依照有關民事法律,尚有獲得賠償權利的,有權向(b)提出賠償要求。
a地方政府衛生行政部門b用人單位 c行業主管部門
51、勞動者被診斷患有職業病,但用人單位沒有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其醫療和生活保障由(a)承擔。
a用人單位 b勞動者 c工傷保險基金
52、用人單位發生分立、合并、解散、破產等情形的,應當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 b )。
a并向勞動者說明情況
b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妥善安置職業病病人
c并終止職業病病人依法享有的待遇
53、當事人對設區的市級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申請(b)。
a行政復議 b再鑒定 c行政訴訟
54、(a)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排職業病病人進行治療、康復和定期檢查。
a用人單位 b醫療衛生機構 c地方衛生行政部門
55、用人單位對從事(c)的勞動者,應當給予適當崗位津貼。
a體力勞動 b腦力勞動 c接觸職業危害作業
56、用人單位必須采用有效的職業病防護措施,并為勞動者提供個人使用的(c )。
a、勞動保護用品 b、安全防護用品 c、職業病防護用品
57、職業病病人變動工作單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a)。
a不變 b 終止 c 與下一個工作單位協商解決
58、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b),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對本單位產生的職業病危害承擔責任。
a、規章制度 b、責任制 c、機構
59、國家鼓勵和支持研制、開發、推廣、應用有利于職業病防治和保護勞動者健康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c )。
a、新產品 b、新方法 c、新材料
60、職業衛生監督執法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時,被檢查單位應當接受檢查并予以支持配合,不得(b )。
a、拒絕 b、拒絕和阻礙 c、阻礙
61、勞動者被診斷患有職業病,但用人單位沒有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其醫療和生活保障由該(a )承擔。
a、用人單位b、勞動社保部門 c、工會組織
62、用人單位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應當給予(c)。
職業病防治法心得體會(優質17篇)篇十四
提到職業病,給我的第一想法就是指現代社會中,由于缺少對生活娛樂的動力和激情,或者是過于在乎自己的前景和發展而專心投入過多的精力和時間在工作中。在一段時間的這種節奏的生活后不自覺的形成了一種除了工作能充實他們而做其他事就無所適從的一種慣性病,這也就是我理解的職業病。但在昨天晚上看了下關于職業病的相料,了解了下相關的法規解釋,才知道自己的無知啊,在這方面的廣度和見識度上只能笑話自己是個盲孩子了,又一次用無知掩飾了真相。
下面就職業病的情況和相關法律防治問題談論一些想法。隨著現代工業化生產和高新科技的發展,職業病也逐漸成為一種較為常見的并發癥,所以了解職業病的相關只是也是我們即將步入就業崗位的學生應該掌握的。我們平時所謂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這種疾病剛開始可能不會感覺到特別明顯的生理反應,因為他是屬于慢性感染性疾病,一旦病發可能會嚴重危害生命安全。在目前企業情況看,由于工作環境和條件的制約,可能無法做到完全的防御,但是當的了解相關知識還是有必要的,這樣不僅能在工作中加以注意,提高防范意識,還能給予同事一定的防范幫助。
目前,關于政府職業病防治監督執法部門的監督執法職責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對用人單位遵守職業病防治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糾正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行政違法責任;對職業衛生服務機構的服務資質和工作質量進行監督管理;根據法律的授權,制定配套管理規章、規范和標準。提供政策指導,開展普法和職業衛生知識宣傳教育。作為中國共產黨領導的職工自愿結合的工人階級群眾組織,作為會員和職工權益的代表,工會組織“應該督促并協助用人單位開展職業衛生宣傳教育和培訓,對用人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與用人單位就勞動者反映的有關職業病防治的問題進行協調并督促解決”,“工會組織對用人單位違法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要求糾正;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時,有權要求采取防護措施,或者向政府有關部門建議采取強制性措施;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時,有權參與事故調查處理;發現危機勞動者生命健康的情形時,有權向用人單位建議組織勞動者撤離危險現場。”由于一旦發生了職業病,不僅僅是勞動者的健康權益和經濟利益受到損失,實際對用人單位和業主也有著巨大的影響,所以建立一套社會保險機制,將減少職業病給勞動者及其家屬帶來的傷害和減輕用人單位的負擔,保障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權益。
職業病法律制度的定位,一國之法是以體系化的形式存在的。我認為,在現代市場經濟。
社會中,一國之法律除了傳統的公法、私法以外,尚有社會法這第三個法域存在。公法以國家利益為本位,通過政府調節機制促進國家利益的最大化以及國家安全;私法以個人利益為本位,通過市場調節機制促進社會利益最大化以及社會安全。“在社會法域中,我們看到的滿眼都是勞動者、消費者、環境污染受害者、婦女、老人、未成年人、殘疾人這樣的弱勢群體”,因此將社會法規視作社會弱勢群體權益保護法是毫無問題的。考慮到職業病防治工作的宗旨是保護勞動者,深入研究職業病防治法律制度的定位是非常有必要的。
《職業病防治法》中沒有明確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關系應當如何確立,在實際工作過程中,經常會有以下兩種情況發生:一是,勞動者缺乏自我保護的意識,為了貪圖一時方便而借用了他人身份證入廠打工,用人單位的所有書面資料都是他人姓名,因此用人單位便否認與該勞動者的勞動合同關系;二是,用人單位為無牌經營的小型加工廠,該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均無勞動合同,也沒有任何書面資料可以證實兩者之間的勞資關系。
衛生服務機構是否需要在報告當地的衛生行政部門的同時也報告給衛生監督部門?如果不報告給衛生監督部門,當調查取證時用人單位不予配合或拒絕提供相應資料又該如何要求衛生監督部門行使相應的執法權?目前,就職業病相關問題我們面臨著很大的挑戰,當然從多方面逐漸改善條例制度的科學性,將所出現的問題加以完善,我們就能有效的防治它。
(一)明確用人單位的范圍,我認為,就目前的法律規定,凡在個體經濟組織中從事勞動的勞動者,均是《職業病防治法》中所規定的勞動者;無論誰患病,均屬于《職業病防治法》所指法定職業病。但當某個體經濟組織是由妻兒老小組成的,其勞動者也全部是家庭成員,則職業病的受害者與責任者處于同一家庭,有可能還是同一人,他們享有共同財產權,如運用《職業病防治法》進行調整處罰于情于理不通。當這個家庭成員由于自身的原因身患疾病,整死需要投入相當的家庭財富和人力物力進行診療救治,如果機械的根據《職業病防治法》有關規定對責任人進行懲處,那對這個家庭無疑是雪上加霜。作為具有獨立人格的人,由于自身的種種原因放棄了自己生命健康,在不危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前提下,是民事主體自由處分自己權利的行為,應是合法有效的,法律不宜予以懲處。
(二)明確危害告知義務主體,我認為,應盡到危害告知義務的責任主體應當是直接提供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材料、設備的生產單位,批發、零售單位不屬于本法的調整范圍。因為批發、零售單位的勞動者通常情況下不解除有毒物質;營業場所也沒有職業衛生要求可提;也不必申報職業病危害項目,有的批發、零售單位只是進行委托買賣,轉手交易,僅僅是賬面上進行了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設備、化學品的交易,沒有接觸有毒物質的機會。而且直接提供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才材料、設備的生產單位與適用單位通常不在同一衛生行政部門的管轄區域內,這使得執法取證的難度加大,成本提高,操作性顯著下降,跨地區的監管需要大量的協作和上級機關的協調,這些都給監管執法帶來了困難。
(三)明確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資關系確定方式,遇到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勞資關系難以確定時,勞動者可以到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以勞動仲裁結果作為勞資關系確定的依據。同時應在《職業病防治法》中增加相應的內容:規定可以通過同車間工人的書面證明或者政府機構如勞動局等出具的書面證明材料來確定兩者之間的事實勞動關系。
(四)增加衛生服務機構的報告義務,應在《職業病防治法》中增加此項內容:用人單位和任何機構發現職業病病人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和衛生監督部門報告。
以上就是我在讀完職業病相關法律規范對目前職業病的一些看法,從現狀來看,還有很多沒有提及的問題需要完善和加強,但從法律規范以外的角度來說,加強科技創新,提倡新科技,新工藝,新技術和新方法也是直接防治手段,而且是從源頭上的解決,所以我們應該大膽創新,勇于發現,從多方面著手,盡可能的減少職業病的發生。
職業病防治法心得體會(優質17篇)篇十五
1、《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于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2001年10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六十號公布,自( )起施行。
a、2001年5月1日 b、2001年10月27日
c、2002年5月1日 d、2002年10月27日
2、《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所稱職業病,是指( )(以下統稱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a、企業、事業單位
b、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
c、企業、政府單位
d、企業、政府單位和事業單位
3、2012年是《職業病防治法》頒布實施( )周年,也是新修改的《職業病防治法》實施第一年,貫徹落實好《職業病防治法》,對加強我國職業病防治工作、保護廣大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a、10 b、20 c、5 d、8
4、職業病的分類和目錄由( )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制定、調整并公布。
a、國務院衛生 b、衛生 c、國務院 d、國家
5、職業病的分類和目錄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制定、調整并公布。目前我國職業病共分10大類( )種。
a、100 b、110 c、115 d、120
6、今年《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活動從4月25日至5月1日,宣傳主題是“( )”。
a、職業安全無小事 b、防治職業病,愛護勞動者
c、要職業,更要健康 d、工作·健康·和諧
7、為了做好《職業病防治法》的宣傳工作,指導各地區組織好《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活動,4月16日,( )聯合下發了《關于認真做好〈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活動和貫徹落實工作的通知》。
a、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與衛生部
b、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與衛生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c、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與全國總工會
d、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與衛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全國總工會
8、( )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全面負責。
a、用人單位 b、勞動部門c、衛生部門 d、工會
a、勞務派遣 b、臨時工 c、合同工 d、正式工
10、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 ),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對本單位產生的職業病危害承擔責任。
a、規章制度 b、責任制 c、機構 d、組織
11、用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應當接受( )培訓,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依法組織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a、技術 b、技能 c、安全 d、職業衛生
12、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 )的監督管理,確保勞動者依法享受( )待遇。
a、社會工傷保險 b、工傷社會保險
c、勞動工傷保險 d、工傷勞動保險
13、用人單位工作場所存在職業病目錄所列職業病的危害因素的,應當及時、如實向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危害項目,接受監督。
a、申請 b、備案 c、申報 d、審查
14、職業病危害,是指對從事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導致職業病的各種危害。職業病危害因素包括:職業活動中存在的各種有害的( )因素以及在作業過程中產生的其他職業有害因素。
a、化學、物理、生物 b、化學、物理、生理
c、生理、物理、生物 d、化學、物理、生化
15、沒有證據否定職業病危害因素與病人臨床表現之間的必然聯系的,應當診斷為( )。
a、流行病 b、傳染病 c、職業病 d、遺傳病
16、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單位在可行性論證階段應當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交( )。
a、職業衛生預評價報告
b、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
c、職業安全衛生預評價報告
d、職業安全預評價報告
17、建設項目在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應當進行( )。
a、勞動防護設施驗收評價
b、安全衛生設施驗收評價
c、職業衛生設施驗收評價
d、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18、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的( )設計,應當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查,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方可施工。
a安全設施 b衛生設施
c勞保設施 d防護設施
19、建設項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所需費用應當納入建設項目工程預算,并與主體工程( )。
a同時檢驗
b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c同時驗收
d同時使用
20、用人單位必須采用有效的職業病防護措施,并為勞動者提供個人使用的( )。
a、勞動保護用品 b、安全防護用品
c、勞動防護用品 d、職業病防護用品
21、對可能發生急性職業損傷的有毒、有害工作場所,用人單位應當設置報警裝置,配置現場急救用品、沖洗設備、應急撤離通道和必要的( )。
a、安全區 b、危險區 c、泄險區 d、隔離區
22、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規定,定期對工作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 )。
a、檢測、評估 b、監測、評價
c、檢測、評價 d、監測、評估
23、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轉移給不具備職業病防護條件的( )。不具備職業病防護條件的( )不得接受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
職業病防治法心得體會(優質17篇)篇十六
近日,遵義市開展了20xx年《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活動。
據介紹,今年的宣傳主題是:依法防治職業病,切實關愛勞動者。宣傳主要內容包括:《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和配套規章、標準;職業健康檢查、職業健康監護、職業病診斷與鑒定制度;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的法定責任和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管;勞動者依法享有的職業衛生保護權利;職業病患者的工傷保險待遇;防治常見職業病的科普知識等內容。
據工作人員介紹,此次主要是面向用人單位負責人和勞動者開展宣傳教育。宣傳方式包括召開研討會、主題報告會、員工座談會、知識講座,舉辦知識競賽、職業健康教育資料創作競賽、專題培訓,現場咨詢、專家在線訪談,印發職業健康教育資料、張貼宣傳公益廣告、探望職業病人等。
活動周期間,全市各地圍繞宣傳主題,結合本地實際情況,針對本地區重點職業病危害、重點人群和重點行業,到企業、車站、市場等流動人口密集區開展宣傳活動。
職業病防治法心得體會(優質17篇)篇十七
為深入宣傳貫徹《職業病防治法》,提高勞動者對職業病防治的法制意識,提高我市企業對職業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切實保障勞動者的健康權益,進一步推進職業病防治工作,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和全國總工會決定聯合開展20xx年《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活動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于4月25日至5月1日開展了以“健康中國,職業健康先行”為主題的宣傳周活動,現將宣傳周活動情況簡要總結如下:
一、領導重視,精心部署
我中心、市安監局領導高度重視《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工作,制定了工作實施方案,專門成立了工作小組,精心組織了本次《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活動的工作。
二、廣泛宣傳,營造氛圍
此次宣傳周活動的宣傳重點包括《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和配套規章、標準,勞動者依法享有的職業衛生保護權利,職業健康檢查、常見職業病防治科普知識等。
為使本次宣傳周活動深入人心,4月25日至5月1日開展了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利用宣傳折頁、電視臺、橫幅、講座等形式宣傳職業病防治知識。整個宣傳周期間發放職業病防治宣傳資料3000余份,張貼了職業病防治知識和保護農民工健康的宣傳標語等。
同時也組織企業開展了各種宣傳活動。通過職業病防治知識講座,耐心接受職業咨詢,解答勞動者提出的健康保護的相關問題,得到了現場職工的好評。
三、取得的經驗及存在的問題
通過此次宣傳周活動,使我們自身受到了一次良好的教育和提高,認識到勞動者對職業病防護知識的缺乏和迫切需求,同時也看到少數私營企業為謀取短期經濟利益,對保護勞動者健康缺乏足夠的認識,在職業病防治工作中存在潛在的危害,要充分利用媒體和各種形式的宣傳工作,使勞動者增強自我保護能力。
盡管本次宣傳周活動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離勞動者所需求的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今后,將進一步加大宣傳普及力度,著力于提高廣大勞動者對職業病防護知識及健康維權意識,為保護勞動者健康、促進經濟社會和諧發展營造一個良好的環境。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中心將陸續開展《職業病防治法》宣傳,擴大宣傳面,使廣大員工了解和初步掌握預防職業病、保障身心健康的相關知識,為進一步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營造良好的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