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規章制度的實施,可以有效地管理和控制組織內部的各項工作。為了幫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規章制度,我們收集了一些相關范文。
學生宿舍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一
宿舍是學生在校生活的.主要場所之一,搞好學生宿舍的內務、衛生,對確保學生的身心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了給同學們創設一個整潔、有序、安全的宿舍環境,特制定如下規定。
一、宿舍要保持整潔。住宿生午、晚睡起床后,應整理各自內務(要求:蚊帳靠墻垂掛收起,被子疊成方塊,左右床兩面相對。桌面和柜頂要保持干凈,物品要擺放整齊,鞋子排列于床底下且成行,其它生活用品擺放要整齊)。
二、值日生每天至少打掃室內、后陽臺及門前走道衛生兩次。并及時清倒垃圾于室外衛生桶內。宿舍門窗每周至少要擦洗兩次,保持明亮干凈。衛生間每周至少用潔廁精洗擦兩次。
三、檢查評分標準:每個宿舍一周內的衛生分滿分20分。
四、獎勵。
四周內衛生分達到“星級宿舍”標準的,將在宿舍門上掛星,以示榮譽。并于期末按有關標準給該班加分。綜合宿舍被評為“星級宿舍”,該宿舍得分按人均分加入相應班級期末總分。
1.床上不潔,每人次扣1分;
2.地板、后陽臺不拖洗扣2分;地板、后陽臺、門前走廊有紙屑、果皮或雜物各扣1分;
3.天花板上有蜘蛛網的扣1分;
4.門窗不凈或亂寫、亂畫、亂貼,各扣2分;
5.衣服、毛巾、襪子亂掛于室內,每件扣1分;
6.鞋、桶等生活用品亂放,每人次扣1分;
7.室內、陽臺上有煙頭扣2分;
8.室內垃圾不及時倒掉或桌椅亂擺各扣2分;
9.宿舍不按時關燈的,每次扣1分,并記1次違紀;
10.內外墻壁上亂寫、亂貼、亂畫各扣2分;
11.水桶、潔廁精、廁所刷、掃把、拖把、垃圾鏟(筐)等,每缺一件扣1分。
12.綜合宿舍被扣分的,按居住人數平均扣除相應班的衛生分。
六、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學生宿舍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二
學生宿舍樓衛生主要包括宿舍樓內公共場所衛生、學生宿舍內部衛生、學生宿舍區的環境衛生、衛生用品管理使用辦法四部分:
1、樓道由宿舍內成員負責,實行門前“三包”。
2、樓梯、廁所、洗漱間等保持地面清潔,無明顯垃圾,無衛生死角,下水道暢通,廁所外邊無糞便。
3、宿舍的公共場所,保持墻壁干凈,無蛛網,玻璃明凈。
4、嚴禁在樓內隨地潑水、吐痰、燃燒廢紙、亂扔果皮、紙屑等雜物。
5、嚴禁在宿舍樓內樓外墻壁上張貼字畫、涂寫、刻畫。
6、嚴禁隨地大小便,做到大便入坑,小便入池。
7、樓道禁止晾衣物,宿舍內禁止隔窗倒水、扔雜物。
1、宿舍內部衛生由本宿舍成員負責,宿舍長安排,輪流值日。
2、禁止把早、午、晚飯帶入宿舍食用。
3、宿舍內垃圾物,由宿舍值日生每天將其倒入學校垃圾池,不準將垃圾掃到宿舍門口。
4、宿舍公物要按學校要求的指定位置擺放。
5、宿舍內玻璃干凈明亮、燈具無塵土、門、窗框無污物,窗臺無雜物。
6、室內空氣清新,無異味,墻壁無塵土,無蛛網,無雜物。
7、地面干凈,無痰跡,無果皮、紙屑等。
8、箱子上及空鋪上的'物品擺放整齊、有序。
9、宿舍內無不健康張貼物,可適當搞些宿舍文化,禁止私拉亂接,晾掛衣物。
10、床上被子要按要求疊放整齊,床上無其它物品;床單、枕巾干凈,床單平整,無褶皺;個人生活用品〈衣服、鞋、洗漱用具〉擺放整齊。
11、學生宿舍門外墻壁及宿舍所對應地而位置,歸屬各宿舍衛生區,保證墻壁無球印、腳印污染,地而無垃圾物,無潑水現象。
宿舍區環境衛生包括宿舍樓前后所有公共場所衛生,宿舍區的環境應做到保持地面清潔,無落葉、磚塊、塑料袋,無衛生死角。
1、學生宿舍樓內公共場所衛生用品由宿舍管理員負責管理。其中,大掃帚、小條帚、拖把、鐵撮箕實行定期定量發放,節約獎勵。
2、學生宿舍內衛生用品由舍長負責管理,拖把、小條帚每學期每發放一次,鐵撮箕在新生入學時發放一次。
學生宿舍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三
宿舍是學生在校生活的主要場所之一,搞好學生宿舍的內務、衛生,對確保學生的身心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了給同學們創設一個整潔、有序、安全的宿舍環境,特制定如下規定。
住宿生午、晚睡起床后,應整理各自內務(要求:蚊帳靠墻垂掛收起,被子疊成方塊,左右床兩面相對。桌面和柜頂要保持干凈,物品要擺放整齊,鞋子排列于床底下巧行,其它生活用品擺放要整齊)。
并及時清倒垃圾于室外衛生桶內。宿舍門窗每周至少要擦洗兩次,保持明亮干凈。衛生間每周至少用潔廁精洗擦兩次。
每個宿舍一周內的衛生分滿分分。
四周內衛生分達到“星級宿舍”標準的,將在宿舍門上掛星,以示榮譽。并于期末按有關標準給該班加分。綜合宿舍被評為“星級宿舍”,該宿舍得分按人均分加入相應班級期末總分。
床上不潔,每人次扣分;
地板、后陽臺不拖洗扣分;地板、后陽臺、門前走廊有紙屑、果皮或雜物各扣分;
天花板上有蜘蛛網的扣分;
門窗不凈或亂寫、亂畫、亂貼,各扣分;
衣服、毛巾、襪子亂掛于室內,每件扣分;
鞋、桶等生活用品亂放,每人次扣分;
室內、陽臺上有煙頭扣分;
室內垃圾不及時倒掉或桌椅亂擺各扣分;
宿舍不按時關燈的,每次扣分,并記次違紀;
內外墻壁上亂寫、亂貼、亂畫各扣分;
水桶、潔廁精、廁所刷、掃把、拖把、垃圾鏟(筐)等,每缺一件扣分。
綜合宿舍被扣分的,按居住人數平均扣除相應班的衛生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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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宿舍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四
學生宿舍樓衛生主要包括宿舍樓內公共場所衛生、學生宿舍內部衛生、學生宿舍區的環境衛生、衛生用品管理使用辦法四部分:
1、樓道由宿舍內成員負責,實行門前“三包”。
2、樓梯、廁所、水房由值日宿舍負責,每日打掃兩次,保持地面清潔,無明顯垃圾,無衛生死角,下水道暢通,廁所外邊無糞便。
3、墻壁和公共場所的玻璃,由勞動班負責,應保持墻壁干凈,無蛛網,玻璃明凈。
4、嚴禁在樓內隨地潑水、吐痰、燃燒廢紙、亂扔果皮、紙屑等雜物。
5、嚴禁在宿舍樓內樓外墻壁上張貼字畫、涂寫、刻畫。
6、嚴禁隨地大小便,做到大便入坑,小便入池。
7、樓道禁止晾衣物。
8、宿舍內禁止隔窗向外倒水、扔雜物。
l、學生宿舍內部衛生由本宿舍成員負責,宿舍長安排,輪流值日,堅持做到每日一清掃。
2、學生禁止把早、午、晚飯帶入宿舍食用。
3、宿舍內垃圾物,由各宿舍值日生每天將其倒入垃圾通道內,不準將垃圾掃到宿舍門外。
4、宿舍公物擺放要按學校要求的指定位置擺放。
5、宿舍內玻璃干凈明亮、燈具無塵土、門、窗框無污物,窗臺無雜物。
6、室內空氣清新,無異味,墻壁無塵土,無蛛網,無雜物。
7、地面干凈,無痰跡,無果皮、紙屑等。
8、箱子上及空鋪上的物品擺放整齊、有序。
9、宿舍內墻壁上無任何不健康張貼物,可適當搞些宿舍文化,禁止私拉亂接,晾掛衣物。
10、床上被子要按要求疊放整齊,不拖沓,床上無其它物品;床單、枕巾干凈,床單抻平整,無褶皺;個人生活用品(衣服、鞋、洗漱用具)擺放整齊。
11、學生宿舍門外墻壁及宿舍所對應地面位置,歸屬各宿舍衛生區,實行門前“三包”,保證墻壁無球印、腳印污染,地面無垃圾物,無潑水現象。
1、學生宿舍區環境衛生分到幾個班的衛生區,由班內值日組或勞動班學生負責。
2、宿舍區環境衛生包括宿舍樓前后所有公共場所衛生,對學生宿舍區的環境應做到每天清掃兩次,保持地面清潔,無落葉、磚塊、塑料袋,無衛生死角。
1、學生宿舍樓內公共場所衛生用品由宿舍管理員負責管理。主要包括:大掃帚、小條帚、拖把、鐵锨、鐵簸箕、清理用具等,其中,大掃帚、小條帚、拖把、鐵簸箕實行定期定量發放,節約獎勵。
2、學生宿舍內衛生用品由舍長負責管理,包括拖把、小條帚和鐵簸箕各一件,拖把每學年、小條帚每學期每發放一次,鐵簸箕在新生入學時發放一次。
學生宿舍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五
學生宿舍衛生實行黨總支副書記、團總支書記、輔導員、班委會(主要為班長和衛生委員)、宿舍長五級管理。黨總支副書記和團總支書記不定期深入宿舍檢查衛生情況,輔導員定期深入所負責年級(班級)學生宿舍督促衛生清掃,了解學生思想生活狀況,班委會要切實組織本班學生宿舍的衛生清掃工作,宿舍長要帶領全宿舍成員搞好本宿舍衛生。
宿舍衛生實行值日制度和大掃除制度,要堅持做到一日一清掃,一周一次大掃除(時間為每周四)。宿舍長負責將值日表、評分標準、學院管理制度上墻,責任到人;值日生按衛生標準打掃好整個房間的衛生,同時督促宿舍的每位成員整理好自己的內務衛生。
1、宿舍衛生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兩種檢查方式。全院衛生大檢查定于每周四中午,參加人員包括輔導員、學生會干部及班級衛生委員。公寓中心衛生檢查則為不定期檢查。
2、宿舍衛生檢查評比最終得分由學院大檢查得分(60%),院領導、輔導員抽查得分(40%)最終按比例規定得出并評出a、b、c、三檔。
1、對于一個月內連續三周衛生成績得a的宿舍,上報團總支老師給予表揚。
對于在一個月內無論學院檢查,公寓中心檢查均為a的宿舍,授予“機電學院aaaa級文明宿舍”的錦旗,并在宿舍內懸掛一個月,以示鼓勵。
2、對于衛生成績連續兩次得c的宿舍,上報團總支及輔導員老師,對宿舍內所有成員在學院內予以通報批評,給予班級衛生委員、及班長口頭警告處分,并相應在綜合測評中扣分。對于一個月內出現三次c的宿舍,或在公寓中心簡報中出現為“最差宿舍”、及因違規被通報的宿舍,上報團總支老師,建議降低綜合測評德育評定或延緩入黨發展階段。
3、對于在同一周內出現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宿舍被評定為c的班級,由班長及衛生委員向其輔導員做出書面解釋,并制定出改進措施,若未有改善,追究其班長及衛生委員的責任。
4、對于違規在宿舍內私拉電線,賣東西、使用違規以及劣質電器(如插排、吹風機、熱得快等)的同學按照《山東建筑大學學生手冊》和《公寓管理規定》分別給予不同處分并在學院內部作出檢查。
1、宿舍衛生檢查結果要在班集體考核、個人綜合素質測評中予以體現,對于衛生不符合要求的宿舍,要在綜合素質測評中予以扣分,對長期保持宿舍衛生的優秀宿舍要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加分。對于因違規而被學院及公寓中心通報的宿舍及同學,綜合測評德育評為b級。
2、綜合測評的衛生成績是依照學生會平時的衛生檢查結果以及公寓中心的公寓檢查結果來評定的。其中公寓中心檢查成績占50%,學生會檢查占50%。
補充說明:
對于由于衛生成績較差而受到處分的宿舍,如果連續三次以上獲得院級評比成績“a”或兩次以上校級評比成績“a”,可降低或取消以往處分。
學生宿舍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六
第一條 為加強校園精神文明建設,搞好文明宿舍創建活動,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學生宿舍衛生包括學生個人衛生,學生宿舍室內衛生和公共衛生三個部分。規定了學生宿舍衛生的基本要求,是衡量、檢查、評比學生宿舍衛生的標準與依據。
第三條 學生個人要求
1、保持正常合理的生活規律,積極鍛煉身體。
2、經常洗澡、理發,及時換洗衣服、床單、枕巾。
3、個人生活用品、物品按規定擺放有序,整齊合理。
第四條 宿舍內衛生由該宿舍全體人員共同負責,實行輪流值日制度(室內人員每人值日一周)。
宿舍值日生的職責是:
1、按宿舍衛生基本要求和學生室內物品擺放標準打掃整理房間。
2、督促本宿舍同學整理個人衛生,按規定擺放物品。
3、完成本宿舍規定的其他值日工作。
第五條 學生宿舍衛生要求
1、門窗:門窗潔凈,玻璃明亮,無破損,無糊紙及張貼物。
2、地面:地面整潔無痰跡、積水、污跡、煙蒂、果殼、廢物等。
3、墻壁:墻壁整潔無涂畫,無張貼字畫及亂貼裝飾物品。
4、床:床上被子疊放整齊,床單干凈平整。
5、桌子:桌面干凈整潔,物品擺放整齊。
6、空氣:室內空氣清新。
7、宿舍儀容:宿舍面貌應文明、整潔、高雅,室內物品擺放得當、合理,無亂拉繩索、電線,亂晾掛衣物及其他破壞整體形象的'物品,不用違禁物品。
學生宿舍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七
學生宿舍是學生在校期間學習、生活、休息的重要場所,直接關系到學生的精神風貌和身心健康。為搞好學生宿舍區的清潔衛生,建設一個良好、整潔、優美的宿舍環境,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
1.學生宿舍實行責任制,開學一周內各宿舍選出室長(或由班主任指定)。室長對本宿舍的清潔衛生負管理責任,排出衛生值班表;每天督促并檢查值日生進行責任范圍的保潔工作。安排好每天的清潔衛生工作和保持宿舍的整潔。
2.各宿舍應該于每日早晨7點30分前離開、下午1點30分前離開,將室內及門前打掃干凈,并整理內務。任何時間不得將垃圾雜物堆放在過道上或室內,并負責保持本宿舍及相應過道地段上的`清潔衛生,違者以該宿舍衛生不合格計。
3.任何人不得在走廊、門廳、樓梯上倒水、大小便、打(踢)球、焚燒紙屑等,不得亂扔果皮、紙屑、方便面袋(盒)等垃圾,不得從陽臺、門廳、過道等地方向下倒水、吐痰、扔垃圾雜物,不得將塑料袋、飯菜雜物倒入便池和下水道等。凡經發現,即對當事人處理,或處罰責任宿舍人員,并取消參與本周(月)文明宿舍的評選資格。
4.學生應該自覺維護宿舍墻壁的潔凈,不得有任何污損行為(包括在墻上亂敲亂砸、張貼標語、廣告、尋物啟事、亂寫亂畫、用腳踢、用球砸等)。凡有污損行為,一律視其情節給予處罰。如未查出直接責任人,則取消參與本周(月)文明宿舍的評選資格。
二、:學生處和各專業部不定期抽查,每周1次;宿舍管-理-員定期檢查每天2次,上午、下午各1次,發現問題隨時反映給專業部,均記入文明班級的評選條件。每周(月)公布檢查結果,并評出各宿舍樓文明宿舍。
三、:
1.按周(月)評出文明宿舍、達標宿舍及不合格宿舍。文明宿舍發流動紅旗,給予鼓勵。不達標宿舍按評選文明班級的有關規定進行扣分。
2.日常檢查中“不合格”的宿舍將限期整改,一周整改達三次及以上,取消學期評優資格。
3.各宿舍要積極主動配合檢查人員工作,凡私自換鎖,致使無法檢查者,當日檢查視為“不合格”。
四、(共100分):
1.地面(10分):(包括陽臺)清潔,無痰跡、積水、污跡、果殼、廢物等,用拖把拖干凈,禁止水沖。
2.門窗、墻壁(5分):室內墻壁、天花板、燈管無灰塵、蜘蛛網、污損,墻壁整潔無涂畫和腳印;玻璃明亮,無破損,無煳紙及貼物。
3.洗漱用品等公共用品(10分):牙缸擺放要整齊有序;牙刷擺放方向一致;毛巾疊放一致;行李箱等其他私人物品擺放整齊有序。
4.床上用品(10分):被子要疊放整齊(統一為方塊型)統一放在一頭;枕頭下面不要放雜物,放在床頭,方向一致;床單干凈、平整;床上用品要定期洗曬,保持干凈,健康。床上無雜物。
5.床下鞋子(10分):擺放整齊,鞋跟向外成一線,床下無雜物亂放。
6.洗手間、陽臺(10分):洗手間面盆和臺面整潔無積水和污垢,面盆等私人物品按規定統一擺放整齊,盆內不得有水,不得存放任何物品。
7.陽臺衣物和衣柜(10分):室內不要掛衣物(若遇雨、雪等特殊天氣,衣服要整齊懸掛),蚊賬懸掛整齊。衣柜上方無雜物。
8.紙簍和衛生工具(10分) :垃圾要及時清理,不得存放在室內,衛生工具擺放整齊,定期清洗。
9.衛生間(15分) :地面干凈整潔,便盆要時刻保持清潔,無黃斑污垢,室內空氣清新。
10.宿舍文化和整體效果(10分):高雅、整潔,能展示和-諧的集體氛圍和高雅的審美情趣,空間整體效果好,室內空氣清新。
注1:未打掃:0分;
2:宿舍文化布置待學生處確定方案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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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宿舍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八
(一)學生宿舍實行責任制,開學一周內各宿舍推選出宿舍長(此后按實際情況可以改選)。舍長對本宿舍的清潔衛生負管理責任,排出衛生值班表;每天督促并檢查值日生進行責任范圍的保潔工作,安排好每天的清潔衛生工作和保持宿舍的整潔。同時,舍長對宿舍成員的學習情況和生活情況有監督管理責任,發現宿舍成員有經常逃課、打架斗毆等不文明行為時應予以制止和及時上報輔導員。舍長評獎學金時享受同其他班同樣的任職加分(有突出貢獻的'舍長可以額外加分)。
(二)各宿舍應該每天將室內及門前打掃干凈,并整理內務。任何時間不得將垃圾雜物堆放在過道上或室內,并負責保持本寢室及相應過道地段、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違者以該寢室衛生不合格計。
(三)宿舍內禁止吸煙。任何人不得在走廊、門廳、樓梯上聲喧嘩、刷牙、倒水、小便、打(踢)球、溜冰、焚燒紙屑;不得亂扔果皮、紙屑、飯菜等垃圾;不得從陽臺、門廳等地方向下倒水、吐痰、扔垃圾雜物;不得將塑料袋、飯菜雜物倒入便池和下水道;不得留宿校外人員;不得無故晚歸等。凡經發現,即對當事人處理,或處罰責任寢室人員,并取消參與文明宿舍的評選資格。
(四)學生應該自覺維護宿舍墻壁的潔凈,不得有任何污損行為(包括在墻上亂敲亂砸、張貼標語、廣告、尋物啟事、亂寫亂畫、用腳踢、用球砸等)。凡有污損行為,一律視其情節給予處罰。如未查出直接責任人,則該室全部成員衛生成績均計不合格。
(五)宿舍內禁止飼養寵物,一經發現,即對當事人處理,并取消其各種評優資格。
(六)各宿舍應營造良好的宿舍文化,力爭在全院創建一種“舍風正、學風好、班風優”的宿舍文化。
學生會生活部每周檢查一次,特殊時期檢查兩到三次;學院領導和輔導員不定期檢查。學生會每周公布檢查結果,對好的宿舍予以表揚,對差的宿舍予以通報批評。
1、按周通報良好宿舍及不合格宿舍。一學期獲得良好宿舍10次及以上的宿舍優先獲得院級和校級“文明宿舍”入選資格,宿舍成員獎學金加分中的宿舍分按滿分計算。檢查中“不合格”的宿舍將限期整改,一個月整改達三次及以上,取消學年各項評優資格。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宿舍舍長的任職分清零,該宿舍所有學生(包含舍長)按學生手冊的有關規定進行扣分。
2、各宿舍要積極主動配合檢查人員工作,凡拒檢和干擾檢查,致使無法檢查者,當日檢查視為“不合格”。
3、在各類創建活動中表現突出,被評為我院及校級“文明宿舍”的`宿舍,所有學生本學年綜合測評中宿舍分按滿分計算。
4、各班所有宿舍中,如有30%及以上的宿舍出現過在“不合格”宿舍通報中,取消該班“文明班集體”、“優秀團支部”等集體獎項評選資格。
“文明宿舍”評比細則。
(1)自覺遵守宿舍制度,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監督和管理,無在公寓樓內違犯校規校紀現象。
(2)尊敬師長,團結同學,語言文明,行為禮貌,舍友關系融洽。
(3)宿舍內凳子、盆架、盆子、清潔用具等設施設備擺放或懸掛整齊統一,陽臺物品堆放整齊。
(4)地面無煙頭、紙屑、痰跡、果皮等垃圾雜物。
(5)門窗干凈完好,不在窗臺上擺放鞋襪、毛巾等雜物。
(6)桌面干凈,書籍擺放整齊有序。
(7)被褥疊放整齊,床單、被罩、枕巾、蚊帳等干凈衛生。
(8)墻壁無亂釘釘子、亂拉鐵絲、電線、網線、繩子及亂掛、亂貼、亂畫等現象。
(9)宿舍成員無酗酒、打架斗毆、高聲喧嘩、打鬧起哄、狂呼亂叫、踢球、拍球、吹拉彈唱等影響他人學習和休息的行為。
(10)舍員無晚歸及夜不歸宿現象,且在上課期間無人逗留在宿舍內睡覺、玩游戲、打撲克牌等。
(11)宿舍內無不健康書刊、雜志、圖畫和影碟等。
(12)宿舍無私自容留他人住宿的現象。
(13)宿舍成員無竊電、違規使用電器、損壞公共設施現象。
(14)宿舍內配備的家具設施完好,且位置擺放符合公寓教室管理中心的統一要求。
(15)宿舍成員無賭博等不良行為。
(16)宿舍整體環境良好。宿舍內無異味,無蚊蠅,富有青春氣息和時代感,營造積極健康的宿舍氛圍,體現出當代學生的特色。
(17)每次檢查評比時應邀請學生公寓教室管理中心共同檢查,且征求公寓管理員意見。對有違犯校紀校規、不服從管理教育或存在安全隱患等問題的宿舍,實行一票否決,取消參評資格。
學生宿舍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九
1、門衛值班人員要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要熟悉本樓學生的姓名、房號、院系情況,確保學生生命財產的安全。
2、學生上課時間概不會客,嚴禁外人和異性進入樓內,不準留宿外人。
3、來客會見學生必須出示證件,經審核登記暫押證件后方可入樓。
4、學生帶貴重物品出樓必須登記,否則不準出樓。
5、學生離舍必須鎖門關窗,鑰匙不準交給外人,借用備用鑰匙應出示學生證。鑰匙丟失要及時報失換鎖,不準私自配制。
6、學生宿舍禁止酗酒、劃拳、打麻將,禁止罵人、打架。
7、嚴禁在宿舍私拉亂接電線、使用臺燈、電爐、煤油爐、酒精爐和各種電熱器,嚴禁在宿舍做飯、點蠟燭、掛床簾。
8、嚴禁在樓內公共區域和垃圾道焚燒廢棄物。
9、學生宿舍樓要留有緊急安全通道門,門鎖鑰匙放在值班室,值班人員要經常檢查安全通道門鎖,保證開啟方便,暢通無阻。
10、學生宿舍樓每層配備滅火器,釘掛在走廊墻上。值班員要能熟練操作,并經常檢查,保持滅火器正常使用。
11、各樓值班員要堅持佩帶袖章或胸章在門口值班,不準在值班室內做私活,不準遲到早退擅離職守,要做好“值班登記”“會客登記”“晚歸登記”“維修登記”等登記本齊全,交接手續要完備。
12、各樓管理員、樓長和門衛值班員要經常在樓內進行檢查和巡視,提高警惕,防火、防盜、杜絕事故發生。發生案件和事故要及時報告,保護好現象,積極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工作。
學生宿舍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十
為了進一步推進宿舍文明建設,維持宿舍整潔,以保證衛生評比工作有效進行。具體制度如下:
1、衛生評比工作作為年級生勞部常規工作,必須每周進行,不可疏漏;
4、衛生評比時每間需至少有一名同學在宿舍,方便檢查人員進行衛生檢查;
6、每月評選出男女生宿舍各一個冠,經主席團審核,獎勵十元以內的'物品。
7、年級生勞部進行衛生檢查,接受主席團和同學們的監督,完善衛生檢查制度。
學生宿舍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十一
為了建立良好的學習、生活秩序和安全、文明的學生宿舍,特制定本規定。
1、嚴禁學生宿舍組織和煽動學生~;擾亂正常生活秩序;不得侵吞公私財物;不得偷竊或為偷竊者提供作案條件或進行包庇、窩贓、銷贓。
2、嚴防火災,嚴禁在宿舍內私接電源,安裝插座;不得在宿舍內玩火,點蠟燭;不準把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帶入宿舍。
3、不允許在宿舍內罵人,打架起哄以及打牌等違紀行為。
4、學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含親人),住宿生禁止在校外留宿。
5、學生應提高自我防范意識。貴重物品最好不要帶入學校、宿舍內不要存放現金,離開宿舍時要關好門窗。
6、開水瓶應擺放有序,防止燙傷。
7、上下架子床注意安全,嚴禁在床上打鬧,防止摔傷。
學生宿舍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十二
1、住宿學生必須遵守“中學生守則”和學校有關制度。
2、自覺接受生活老師管理,師生合作共同營造溫馨的住宿環境。
3、嚴格執行作息時間,按時上課,準時回宿,有事請假,嚴禁私自外出。
4、周末或節假日離開公寓要到宿管老師處登記備案,返回學校后及時銷假;留在公寓的學生周六上午在自習室學習,不得外出。
5、非住宿生不得留宿,不準擅自進入異性宿舍。
6、嚴禁翻越公寓大門、陽臺,嚴禁在宿舍內吸煙、喝酒、打麻將、玩撲克。
7、不得擅自改動宿舍內的公用設施。
8、保護好自己的貴重物品和現金,樹立經常性的防火、防觸電、防水、防疾病意識。
學生宿舍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十三
學生宿舍是公共聚集場所,屬于重點要害部位,其安全直接關系到學院的穩定和學生的生命財產的安全,是學院安全工作的重點。為了確保學生宿舍的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1、人身安全
(1)學生宿舍內嚴禁焚燒紙張、雜物;嚴禁使用蠟燭、蚊香、酒精爐等明火設施;嚴禁使用電吹風、電飯鍋、熱得快、電熱褥、取暖器等大功率電器(功率在200w以上);禁止在公寓(宿舍)內自炊。
(2)在學生公寓(宿舍)內,學生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禁止拆移照明、供電、通訊等設施。
(3)學生不準在公寓(宿舍)內吸煙,學生公寓(宿舍)內不準存放管制刀具、器械,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蝕、劇毒及放射性物質等有害、危險物品。
(4)學生十點半之前必須回到宿舍,不得在外過夜,如有特殊原因必必須向輔導員請假,將假條存放至宿管值班室。十一點半準時熄燈休息,不得影響他人休息。
(5)在晚上就寢、休息時間和寢室無人的情況下,養成鎖門關窗、切斷電源等良好習慣。學生的個人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寢室內不要存放過量現金(限額100元/人以下);對搬出公寓(宿舍)的一切物品要經值班室核對登記。
(7)學生需增強消防意識,熟知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任何人不得破壞、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設施)。發生火警、火災等災害事故時應及時采取報警、撤離現場、滅火等有效措施,將損失降到最低點;發生刑事、治安等案件時,在場學生應保護現場,配合調查,及時向宿管值班室、保衛處及宿管科匯報,必要時,及時拔打報警電話。
(8)學生進出公寓樓,必須刷卡進出,未帶一卡通的'需登記姓名、班級、宿舍,進出時間等。
(9)學生不得引帶校外人員進入公寓(宿舍),禁止私自留宿他人,嚴禁留宿異性。學院原則上不準學生家長、親朋在學生公寓留宿,特殊情況確需留宿的須向系部申請,經宿管科批準后方可留宿。留宿造成的安全事故等問題由申請人和留宿者本人承擔,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10)來訪客人須在宿管值班室登記,交押有效證件領取會客單后方可進入宿舍,會客結束取回所押證件。無特殊原因女性不允許進入男生宿舍樓,男性不得進入女生宿舍樓(經宿管批準的工作人員除外)。無特殊原因,晚上熄燈就寢后,各宿舍禁止人員進出互訪。
(11)為保證學生安全,維護學生利益及公寓的秩序,未經學生處批準,任何人不得在學生公寓樓內向學生提供有償服務、從事經營活動或進行宣傳活動。學生和公寓管理人員有權制止、拒絕,一經發現應立即向學生處和保衛處匯報。
2.財產安全
(1)學生在公寓(宿舍)內使用計算機,帶入帶出宿舍時,須到宿管處登記,并自覺遵守國家和我院相關管理規定,執行安全用電規范,因違規用電造成的損失,責任自負。
(2)學生的貴重物品和現金,本人必須妥善保管,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儲物柜及時上鎖,防止財物丟失。發現被盜時,要保護好現場,立即報告宿管、保衛部門。
(3)宿舍無人時,必須關窗鎖門;嚴禁踢門翻窗;不許隨便更換鎖,不得將宿舍鑰匙轉借他人。
1.宿舍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全系通報批評。
(1)在室內,走廊無端大聲喧嘩,打球.高聲放音響或進行其他娛樂活動。
(2)在宿舍樓內亂張貼.亂刻畫,污損宿舍或走廊墻面。
(3)私自調換門鎖,拆搬床位.門窗。
(4)向窗外和樓道上亂倒污水.垃圾.剩飯剩菜;亂扔果殼,紙屑等雜物。
(5)在宿舍內從事租賃.修理,代售.代銷等經營活動及其他收費性服務活動。
(6)宿舍夜間關門后,爬窗.翻門等進出宿舍。
(7)私自調換宿舍或將自己的床位轉讓或出租給他人使用。
(8) 宿舍臟亂,衛生檢查不合格并未及時整改。
(9)未經批準留宿外來人員。
(10)在宿舍樓內吸煙。
(11)在宿舍內飼養寵物。
(12)擅自搬遷.拆換家具或其它公用設施。
(13)不按時熄燈休息,影響他人休息。
(14)無故遲歸三次,一次遲歸后拒不登記或以假名字登記。
2、宿舍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沒收有關物品外,給予警告處分。
(1)故意破壞家具、宣傳欄等公共設施或挪公歸私。
(2)浪費水電資源,情節嚴重。
(3)夜不歸宿或遲歸后拒不登記或以假名字登記。
(4)包庇責任人或隱瞞事實真相,影響工作人員調查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5)以上未列明事項參照學院學生手冊中相關規定。
3、宿舍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沒收有關物品外,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并上報學院,視情節嚴重,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直至開除學籍。
(1)在室內存放劇毒易燃、易爆、易腐蝕、具有放射性等物品,擅自使用消防器材,使用明火。
(2)宿舍內存放、使用違章電器(如使用電爐、電鍋、電熱杯、電熱鍋、電吹風、熱得快、電熱褥、取暖器、電飯煲、飲水機、應急燈、電燙斗以及未經批準的,功率大于200瓦的其他電器設備等)。
(3)多次夜不歸宿或遲歸后拒不登記或以假名字登記。
(4)在宿舍內打麻將、賭博或變相賭博。
(5)其他未列事項參照學院學生手冊。
4、違反以上規定者,取消學生評選獎學金、先進個人、先進集體、文明寢室等榮譽稱號。
5、所有處分經確定將以文件形式在系部公示,通知相關人員,上報相關部門。
學生宿舍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十四
1、定期檢查樓層、陽臺、扶手,消除花盆、磁片等物品墜落隱患。
2、禁止用重物在走廊壓曬衣物。
3、禁止在樓道走廊打球。
4、禁止高空拋物(拋球、拋書本等)。
5、禁止學生在陽臺護欄上,坐、站、躺。
1、禁止在宿舍亂拉接電線、網線、電話線。
2、禁止使用違章電器(電熱絲、電熱杯、電飯煲、電水壺、電磁爐等)。
3、提醒同學離開宿舍時切開電源。
4、提醒同學正確使用其它高危電器(如手機充電器、電腦、飲水機等)。
5、禁止私接電線、私裝插座。
6、管理員每周檢查宿舍用電情況并收繳違章電器。
7、小區管理員每天檢查電房電表運行情況,了解宿舍用電動態。
8、電工負責宿舍保險絲的更換,分析用電情況。
9、管理員定期檢查滅火器材、制定火災應急方案。
1、管理員定期清理學生宿舍亂拉亂接電線,清理違章用電工具,清理學生宿舍雜物。
2、管理員定期檢查樓道滅火設備及繪制滅火設備有效位置圖。
3、管理員繪制緊急安全通道標志圖,在各小區顯眼位置公布。
4、管理員定期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師生齊抓共管,共同防火。
5、管理員調動各院系學生干部隊伍,定期檢查宿舍消防安全情況,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防患于未然。
6、組織宿管中心全體員工、學生聯防隊員學習使用消防器材。
1、中心定期報告保衛處,要求對消防器材檢查、維修。
2、中心保證重點區域(一樓值班室,一樓梯口),消防器材合格能用。
3、小區加強檢查,制止學生破壞消防器材。
4、不定期舉行消防安全知識講座,在專人指導下進行消防器材使用演練。
1、禁止機動車在宿舍區內高速行駛。
2、禁止在宿舍區地面集會、活動。
3、禁止攜帶刀具、水管、槍枝等武器進入宿舍區。
4、禁止在宿舍進行傳銷(推銷)等違紀違法行為。
學生宿舍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十五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提高城鄉管理水平,創建整潔、優美的環境,促進國際旅游島建設,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和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城市、鎮、鄉和村莊。
各農場、林場依照本條例執行。
第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工作實行統一領導、組織協調和全面負責。
省人民政府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監督管理工作。市、縣(區)、自治縣城鄉容貌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監督管理工作。
規劃、財政、公安、工商、衛生、旅游、交通、海洋、水務、商務、農業、環境保護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監督管理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的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監督管理工作。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組織本居住區居民、村民開展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社區服務,協助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做好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治理工作。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農村與城市容貌和環境衛生事業統一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農村與城市容貌和環境衛生事業所需經費一并列入財政預算,并建立以公共財政為主、社會資金為輔的多元化投入機制,逐步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城鄉環境衛生設施的建設和經營。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支持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技術的研究和推廣,鼓勵采用節能、環保的新技術、新能源。
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新聞媒體和商業場所、機場、車站、碼頭、旅游景點等公共場所的所有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加強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的公益性宣傳和教育,增強公民維護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意識,提高公民的公共道德水平。
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
單位和個人應當尊重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作業人員的勞動,不得妨礙、阻撓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作業人員履行職責。
第二章城市容貌管理
第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需要編制重要地段景觀、照明、戶外設置物、停車場、集貿市場等專項規劃,經法定程序批準后實施,并向社會公布,接受公眾監督。
市、縣(區)、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對主要街道和重點地區進行城市設計。
第八條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制定適應國際旅游島建設和發展的城鄉容貌標準,并公布實施。
市、縣(區)、自治縣可以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嚴于國家和省的標準的城鄉容貌標準。
第九條城市建筑物、構筑物以及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廣告標志等公共設施應當符合相關規劃和城鄉容貌標準,與周圍景觀相協調。
第十條城市主要街道和重點地區臨街建筑物外立面設置、安裝門窗、空調外機、遮陽篷以及其他改變外立面行為的,應當保證安全、美觀,不得違反有關城市設計的要求。違反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依法強制改造或者拆除,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城市主要街道和重點地區建筑物、構筑物的'外立面和其他設施應當保持整潔、完好,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規定定期清洗、粉刷和修飾。違反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城市主要街道和重點地區臨街建筑物的陽臺外、窗外、屋頂,不得吊掛或者堆放影響市容的物品。違反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處5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罰款。
城市主要街道和重點地區的范圍由市、縣(區)、自治縣人民政府確定并公布。
第十一條城市主要道路兩側的建筑物前,應當選用透景圍墻、柵欄或者綠籬、花壇、草坪等作為分界。對既有的封閉式實體圍墻應當逐步進行改造。
第十二條在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場所設置的交通、通訊、郵政、電力、互聯網、有線電視、市政公用、環境衛生等各類設施和雕塑、街景藝術品,應當保持安全、整潔、完好,并與周圍景觀相協調,出現破舊、污損或者丟失的,所有權人或者維護管理單位應當及時修復、更換、清洗或者補設。
第十三條城市主要道路和公共場所上空未經依法批準不得新建架空管線設施。違反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新建、改建、擴建的道路,應當按照規劃逐步將管線設施納入地下管廊或者改為地下管道;廢棄的桿、管、箱等設施,產權單位應當及時清除。
第十四條在城市設置戶外廣告以及非廣告的霓虹燈、標語、招牌、標牌、電子顯示牌、燈箱、畫廊、充氣裝置、實物造型等戶外設施(以下統稱戶外設施),應當內容健康、文字規范、外形美觀、安全牢固。
設置單位對破損、污濁、腐蝕、陳舊或者圖案、文字顯示不全的,應當及時整修、清洗、更換;對有安全隱患的,應當加固或者拆除;在潮汛、臺風或者暴雨期間,應當加強對戶外設施的安全檢查。違反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十五條地名牌、指路牌、門牌及交通標志牌等公共信息標志的規格、色彩、形式、圖案應當按照有關技術規范設置,便于識別,北京鋁扣板,與城市景觀、照明燈光相協調,并保持整潔、完好。
第十六條市、縣(區)、自治縣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按照規劃設置公共信息欄,滿足公眾發布信息需要,并負責日常管理和保潔。
禁止擅自在城市建筑物、構筑物、公共設施、路面、樹木、電桿上涂寫、刻畫、噴涂以及張貼廣告標語等。違反規定的,責令清除,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十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城市道路、公園綠地和其他公共場所的護欄、電桿、樹木上晾曬、吊掛物品。違反規定的,責令改正,處5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十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
因建設等特殊需要,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臨時堆放物料,搭建臨時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的,應當征得市、縣(區)、自治縣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影響道路交通安全和通行的,還應當征得所在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同意;建設項目竣工后,應當及時清除或者拆除。
搭建的臨時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應當保持整潔,不得遮蓋路標、街牌等。
違反規定堆放物料的,責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十九條市、縣(區)、自治縣、鄉(鎮)人民政府應當統一規劃,合理設置臨時排檔、臨時市場作為便民攤點。攤點經營者應當在規定的路段和時間內有序經營,并保持環境整潔。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橋梁、地下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場所設攤經營、兜售物品。違反規定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0元以上至500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對違法行為人的物品、工具實施扣押。
禁止在機動車道散發廣告宣傳品。違反規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城市建成區內的主要街道、廣場周邊經營者不得違反市、縣(區)、自治縣人民政府規定,超出其經營店的門、窗進行店外經營、作業或者展示商品。違反規定的,責令改正,處5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條車輛(含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下同)應當在公共停車場所,以及在道路、居民小區、商場等劃定的停車區域有序停放,不得影響市容和通行。
學生宿舍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十六
第一條?學生宿舍是在校寄宿生學習、休息的一個重要環境場所。為加強全縣學生宿舍管理,使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化、科學化和規范化,創造“文明、整潔、溫馨、安全”的生活和學習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全縣各級各類寄宿制學校及幼兒園。
第二章?制度建設
第三條?學生宿舍管理實行校長(園長)負責制。學校主要負責人、分管校長和管理人員負有對學生宿舍監管責任,是學生宿舍衛生、安全的主要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
第四條?學生宿舍要配備足夠的管理人員,并指派一名專職的監管人員。女生宿舍要配備專職女管-理-員。要求每300名寄宿生配備2名管理人員,每增加300名增配1名。
第五條?學校應建立健全學生宿舍衛生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墻接受監督。
第六條?學校在招聘學生宿舍管理人員時,必須經過有關衛生知識、法律法規、安全知識等有關知識培訓和教育,經培訓合格并取得衛生部門頒發的健康證后,方可從事宿舍管-理-員工作。
第七條?宿舍管理人員要嚴格完善寄宿學生管理檔案,將寄宿學生的個人情況、家庭情況、聯系方式進行登記,一旦出現情況能及時溝通。
第八條?管理人員隨時掌握寄宿生的生活狀況,主動與班主任保持溝通,做好學生的飲食起居工作。
第九條?學校主管領導和部門管理人員要定期對學生宿舍的環境衛生及安全事項開展檢查監督,形成宿舍檢查評比制度化、常規化。
第十條?學校應設立由寄宿生代表組成的宿舍衛生檢查組,負責檢查、監督學生宿舍衛生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每個房間應有衛生公約、自律制度和輪值表,推選出一位責任心強、威信較高的同學當舍長,落實輪值制度和舍長制度。
第十一條?學校宿舍管理責任人不正確履行職責等失職行為,造成學生宿舍發生事故的,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三章?衛生管理
第十二條?宿舍規范要求
1.鋪面干凈平整,被褥疊放整齊,有棱有角,按統一的`位置放置,床鋪不允許堆放其他物品。
2.床下鞋子擺放鞋尖朝里,擺放整齊,分上下鋪于兩側擺放。
3.牙缸、皂盒放于臉盆內,毛巾兩折放于臉盆分沿,臉盆應整齊置于臉盆架。
4.室內衣物應掛放于指定位置,做到整潔、有序。
5.窗臺清潔,不允許放置雜物。
6.宿舍內的衛生間或公共衛生間必須每日清掃、消毒、通風,并做到無積水、無積糞便、無蚊蠅、無異味等。所用的清掃工具應分別設置明顯標志,不得混存混用,并定期消毒。
第十三條?衛生清潔
1.每天各寢室值日生必須認真清掃、拖地,保持室內全天整潔,物品擺放按規定有序整齊。
2.每周要定期徹底清潔室內衛生,包括門窗、床下衛生和公共衛生責任區、公共衛生間等。公共衛生責任區、公共衛生間除組織學生定期清潔外,宿舍管理人員和學校保潔人員要定期進行清潔、沖洗、通風、消毒,確保無異味。
3.嚴禁亂扔紙屑、果皮等雜物,嚴禁向窗外、陽臺潑水、丟棄雜物,破壞環境衛生。
第十四條?檢查評比
1.每周周一到周五每天檢查不少于一次,每周進行一次全面檢查,評分公布,同時不定期抽查,及時指出存在問題,進行糾正。
2.每月對檢查情況進行總評,評選月最佳宿舍、最佳個人,月最差宿舍、最差個人,并張榜公布通報。
第四章?生活秩序管理
第十五條?學生在午休時間和晚上熄燈后必須保持宿舍安靜。不準大聲喧嘩、吹拉彈唱或進行其他課外文體活動。
第十六條?晚上學生宿舍規定時間統一熄燈或由學生在規定的時間自行熄燈,對超時熄燈的房間或熄燈后遲歸者要進行批評、登記。對于屢犯或情節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嚴禁破壞門窗或爬墻強行進入宿舍,違者按有關條例處理。
第五章?安全管理
第十七條?管理人員要晝夜值班,不準離崗脫崗。嚴禁非住校生、家長及其他人員隨意進入學生宿舍,并做好值班紀錄。
第十八條?寄宿生和來訪者必須遵守學校宿舍的制度,服從值班人員的管理。寄宿生出入要出示校牌,并做好登記。外來人員來訪必須辦理驗證登記手續。上課時間,寄宿生進入宿舍要持班主任假條或證明,外來人員不得在宿舍內逗留。
第十九條?提高警惕,注意防盜。遇陌生人進入學生宿舍要立即查問;發現情況及時報告值班人員或安全保衛科;不急用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晾干的衣物要及時收起;貴重物品和鎖匙要妥善保管。離開房間應鎖上抽屜、關好門窗。每個房間應配牢固的鎖。發現門、窗損壞要及時報修。學生應協助門崗做好安全保衛工作,自覺接受門崗的查詢。發現宿舍被盜時,應保護現場,并及時報告學校保衛干部。
第二十條?學生宿舍樓每層要至少配備2個滅火器,每層要安裝配備防盜設施、應急照明裝置、報警裝置;每層要設置安全出口標志,并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防集體踩踏事故發生。管理人員要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
第二十一條?嚴禁攜帶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及管制刀具、煙酒等物品進入學生宿舍。要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管制刀具及其他有害物品清查工作。
第二十二條?重視防火,嚴禁在床上點蠟燭看書,不得在宿舍區內燒廢紙、雜物等。嚴禁破壞宿舍內的消防設施,不準將消防設施用于非消防用途。
第六章?水電、家具、房舍管理
第二十三條?嚴禁在宿舍內私接電源(包括私接走廊、衛生間及其他房間等處的電源),禁止自帶和使用家用電器及各種自制的用電器具。
第二十四條?學生宿舍內的電器、設施、供水供電管線、家具等,不得擅自拆除和搬離學生宿舍。如有丟失或損壞,責任人應照價賠償。
第二十五條?自覺遵守用水用電的規定。做到人離關水關電,控制和消滅長流水、常明燈等水電浪費現象。
第七章?文化氛圍創設
第二十六條?宿舍文化建設要以建設優良學風為核心,以優化宿舍環境為重點,以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為導向,弘揚主旋律,突出高品位,努力建設體現學生積極向上的精神風貌,體現人文關懷的宿舍文化,不斷滿足學生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為學生成人成材提供強大的精神動力。
第二十七條?宿舍良好文化氛圍的創設要凸顯清潔、整齊、美觀、高雅的內涵,突出整體性,彰顯個性化,營造怡情、勵志、奮進的文化氛圍。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各學校(幼兒園)可結合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學生宿舍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實用17篇)篇十七
學生宿舍是學生學習、生活、休息的主要場所,是學生思想教育和學生自我管理的主要陣地和首要陣地。為了營造整潔有序、溫馨和諧的生活學習環境,培養學生養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行為習慣,充分發揮學生公寓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環境育人的功能和作用,創建優良的'學風校風,特制定本制度:
學生宿舍管理主要包括學生宿舍樓衛生、學生宿舍紀律。宿舍樓衛生主要包括宿舍樓內公共場所衛生、學生宿舍內部衛生、衛生用品管理使用辦法三部分。
1、樓梯、走廊等公共場所由相對應宿舍負責,實行門前“三包”,每日打掃兩次,保持地面清潔,墻面干凈、無蜘蛛網、無明顯垃圾,無衛生死角。
3、嚴禁在樓內隨地潑水、吐痰、燃燒廢紙、亂扔果皮、紙屑等雜物。
4、嚴禁在宿舍樓內樓外墻壁上張貼字畫、涂寫、刻畫。
5、嚴禁隨地大小便。
6、宿舍內禁止隔窗向外倒水、扔雜物。
l、學生宿舍內部衛生由本宿舍成員負責,宿舍長安排,輪流值日,堅持做到每日一清掃。
2、學生禁止把早、午、晚飯帶入宿舍食用。
3、宿舍內垃圾物,由各宿舍值日生每天將其倒入垃圾池,不準將垃圾掃到宿舍門外。
4、宿舍公物擺放要按學校要求的指定位置擺放。
5、宿舍內玻璃干凈明亮、燈具無塵土、門、窗框無污物,窗臺無雜物。
6、室內空氣清新,無異味,墻壁無塵土,無蛛網,無雜物。
7、地面干凈,無痰跡,無果皮、紙屑等。
8、箱子上及空鋪上的物品擺放整齊、有序。
9、宿舍內墻壁上無任何不健康張貼物,可適當搞些宿舍文化,禁止私拉亂接,晾掛衣物。
10、床上被子要按要求疊放整齊,不拖沓,床上無其它物品;床單、枕巾干凈,床單抻平整,無褶皺;個人生活用品(衣服、鞋、洗漱用具)擺放整齊。
11、學生宿舍門外墻壁及宿舍所對應地面位置,歸屬各宿舍衛生區,實行門前“三包”,保證墻壁無球印、腳印污染,地面無垃圾物,無潑水現象。
1、學生宿舍樓內公共場所衛生用品由宿舍管理員負責管理。主要包括:掃帚、垃圾桶、清理用具,其中,掃帚、垃圾桶、清理用具由學校發瘋放,學生宿舍內衛生用品由舍長負責管理,。
1、睡眠鈴聲響后,必須保持安靜,不得洗漱、看書、說笑、吃喝、聽錄音機,熄燈后不得使用手電,不得使用臺燈。
2、在樓內輕手輕腳,不得追跑,不得大聲喧嘩。
3、住宿生必須按指定床位就寢,不得自行更換,不得自行串樓層、串宿舍。
4、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須家長親自找班主任或生活教師請假并簽名。
5、在上課和上晚自習時間,住宿生未經教師批準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覺。
6、嚴格遵守晚自習紀律,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必須在規定教室上晚自習。
7、晚自習下課鈴響后,學生應在十分鐘內關好門窗,關好燈,按鈴聲提示迅速離開教室,回宿舍做好睡前準備工作.
8、不隨便使用和翻動他人物品,不隨便拿他人的物品,借錢、借物要按時、及時歸還。
9、住宿生個人物品放在小柜內,貴重物品不要帶到學校。
10、嚴禁男、女生互竄宿舍,嚴禁男士(含家長)進入女生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