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房屋銷售合同糾紛房屋銷售合同篇一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將擁有產權或處置權的xx市_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作______________使用。
二、租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即______個月)。
三、該房屋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乙方每_____個月向甲方繳納租金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并于每_____個月的_____日前交清,甲方須開具(收據或發票)給乙方。
四、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個月的房屋租金作為履約保證金和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的室內財物押金,上述保證金和押金合同期滿后退還乙方。
五、租賃期間房屋的房產稅、營業稅及附加稅、個人所得稅、土地使用費、出租管理費由_____方負責交納;電話費、保安費、水電費、衛生費、電梯費、房屋管理費由_____方負責交納。
六、乙方必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每天按月租金的5%加收滯約金拖欠租金達_____天以上,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有權拒絕退還履約保證金。
七、甲方應承擔房屋工程質量及維修的責任,乙方也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用途。乙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設施、室內財物毀壞,應恢復房屋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
八、租賃期間,若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同時退還兩倍的履約保證金;若乙方需要退租,也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同時不得要求退還履約保證金。
九、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租賃期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結清費用后退還房屋給甲方;如需續租須提前一個月與甲方協商,若逾期不還又未續租,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十、本合同如在履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糾紛,協商不成可請房屋租賃管理部門調解或起拆人民法院處理。
十一、本合同經簽字或蓋章后即時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紀方一份,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
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銷售合同糾紛房屋銷售合同篇二
房屋租賃產生了相關糾紛的,是可以合同雙方先進行協商的,協商不成的,是可以前往人民法院進行訴訟解決的,從而通過法院的審理判決來解決處理的。這里給大家分享一些關于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怎么處理,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1)調解。它是指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出租承租雙方當事人經過自愿協商,排除爭端,達成和解的一種方法和活動。我國在基層群眾性組織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都設立了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民間糾紛的調解處理,調解特別適用對某些界限不清的事實、責任含糊不究的租賃糾紛,租賃雙方就近請調委會調解通過調解,糾紛雙方,互諒互讓,以達到既解決糾紛又不傷和氣的目的。
(2)仲裁。仲裁是一種準司法活動。《仲裁法》第2條內容規定: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這里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包括公民個人之間的房屋租賃糾紛等。房屋租賃糾紛發生后,公民可以根據條款或仲裁提請仲裁機構居中判明事實,分清責任,依法做出仲裁裁決,解決房糾紛。仲裁具有“公正及時,程序簡便,專家斷案,依裁終局”的優勢,可以使當事人避免陷入于官司的曠日持久的糾纏和身心疲憊的針鋒相對之中,是一種比較受推崇的爭端解決機制。
(3)訴訟。有些租賃糾紛不愿意調解或不服調解,又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當事人可以將房屋租賃糾紛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院的訴訟活動而做出的判決的強制力,要遠遠大于調解和仲裁。
1、租金違約糾紛
承租人不履行合同,長期拖欠租金,惡意拖欠,承租人違約導致糾紛等。這是房屋租賃中最為常見的糾紛。在房屋租賃時由于沒有書面合同,只有口頭協議,或租賃合同對租金、租期的約定不明確或由于市場行情的變化,出租方與承租方出現糾紛。有的承租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要求房屋租賃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拒不付款,房屋租賃出租人要求終止合同,承租人不愿意搬出。
2、損害賠償糾紛
這多數是房屋租賃承租人在裝修或者使用過程中由于自己的過錯致使房地產受到損毀,也有是房屋租賃出租房屋本身的質量問題致使出租房屋損毀的,出租人與承租人在房屋損壞責任上產生糾紛。
(2)人身財物損害賠償糾紛
由于房屋租賃出租房的質量問題,或者由于出租人的防護措施不當,造成承租人人身、財物損害的,對于出租人是否承擔責任,責任有多大而產生分歧。
(3)房屋租賃房屋共有人的合法權益損害糾紛
房屋共有人對所屬房屋享有共同的權利(包括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未經其他共有人同意而將房地產出租,侵犯了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權益。
(4)裝修費用糾紛
房屋租賃關系特別是用于經營的房屋租賃關系建立后,經常會在承租人裝修房屋時發生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情況,這其中就涉及到尚未攤銷的裝修費用的處置糾紛。
《房屋租賃條例》規定:房屋在租賃期間出售的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合同法》也有此類規定。而在現實生活中,很多出租人往往忽視這一優先權的法律規定,有的是故意剝奪承租人的這種優先權,因而產生糾紛。出租人違反這一法律規定出售房地產的行為依法可確認為無效。
4、房屋轉租糾紛
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允許房地產轉租,然而這方面的糾紛也不少,有的是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轉租,有的是層層轉租,主體混亂;有的是轉租期限遠遠超過原承租期限,造成連環糾紛;有的甚至收取轉租費后逃之夭夭。在實踐中,有的房屋租賃出租人對未經同意的轉租眼開眼閉,認為只要能收到租金就可,這種做法到頭來只能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損害。
一般情況下是住戶未征得業主同意擅自將原出租房改建使用或改變原議定好的用途,對房屋的損害比較大和甚至威脅到戶主的人身安全,而房屋租賃承租人又認為自己付了租金有支配權,引發了許多糾紛。
6、單面解除合同糾紛
房屋租賃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單方面解除合同,一般情況下是出于無奈,但也有一些當事人為了更大的利益寧可損失較小的利益而故意單方面毀約解除合同。
1、房屋租賃合同期限最長20年,是指當事人每次簽訂的租賃合同所約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并非指數次簽訂租賃合同或者數份租賃合同的總租賃期限不能超過20年。
2、房屋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續訂租房屋賃合同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20年。
3、房屋租賃期限超過20年,并非整個租賃合同無效;而是超過20年部分租賃期限無效,也就是租賃期限按20年計算。
其中,《合同法》第214條也明文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房屋銷售合同糾紛房屋銷售合同篇三
第一條 租賃期限
經甲乙雙方商定,甲方將蟠桃花園五期13號樓1單元602 臥,住宅使用面積為 平方米的房屋租給乙方使用。
如續租在后方打鉤并簽名認。
第二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 元,租金總計: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租金支付方式:每_____月支付一次,提前一周支付,先付后用。
水電費用平攤,寬帶費 元/月。
房屋出租保證金: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租用本房產后應注意以下事項:
甲方不分擔乙方在租房期內對其自身造成的損失和對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經濟糾紛。1、乙方應遵守中國法律,不做違法亂紀的活動,若有違反法律,由乙方負責。
2、乙方應注意居住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盜等安全措施。加強用電安全,不得亂拉、亂接電線;對于防盜、防火、用電安全進行經常檢查。如乙方措施不當造成損失,其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造成甲方房屋財產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給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財產損失,由乙方負責處理,由乙方全額賠償對方,并按違約處理。
3、屋內用具不得損壞、丟失,否則,照價賠償。
4. 現金等貴重物品乙方必須妥善保管,如有丟失,責任自負。
四、甲方在合同期內,不能擅自無故收回租給乙方的房屋,如有類似行為而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時應賠償乙方相應損失費用。
五、乙方對租用房沒有處理權,不能擅自與人合租、轉租或借給他人,也不能改變其用途,否則屬于違約。如有此類情況發生,甲方有權解除協議并收回房屋。
六、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時,必須與甲方協商一致。乙方承租到期應完好歸還房屋和所有鑰匙及有關物品,如果所租房內的所用設備有損壞,乙方負責修復或者賠償相應金額并支付違約金100元。
七、合同的解除
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本房產。
(1)擅自將房屋轉讓,對外投資入股或與他人調換;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
(3)乙方未按約定期限支付租金超過一個月。
若甲方依上述第1、2、3項約定而解除合同,并有權追述乙方法律責任。
八、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請由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僅此一份有效。
十、補充條款:室內有太陽能、洗衣機、馬桶、沙發2套、飯桌2張、窗簾、煤氣罐、燃氣灶、寬帶等。主臥有實木衣柜3開門、實木床。次臥有床一張,實木衣柜。無門次臥有床一張,布衣柜。
十一、未盡事宜,再協商添加。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銷售合同糾紛房屋銷售合同篇四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爭議焦點最多的是合同效力,其次是解除合同,還包括租期及押金糾紛,房屋水電煤費用糾紛,房屋設備的使用及賠償糾紛等。
房屋租賃合同被法院確定為無效的情況主要有:(1)未經竣工驗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賃合同無效。(2)違章建筑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賃合同無效。(3)被確定為拆遷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賃合同無效。(4)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房屋,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5)出租人就未經批準或者未按照批準內容建設的臨時建筑,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6)租賃期限超過臨時建筑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7)租賃期限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8)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人時,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余租賃期限的,人們法院應當認定超過部分的約定無效,但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司法實踐中,主張解除合同的情況和合同效力糾紛的數量相近,其中出租人和承租人主張解除合同的比例也相近。出租人主張解除合同的主要原因為承租人未經同意違法改建、拖欠租金、擅自轉租等。承租人主張解除合同的主要原因為出租人交付房屋不符合規定、出租人未配合辦理消防或驗收手續、承租人經營不善提前退租、第三人原因等。
在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中,當事人主張違約金的,雙方應當在合同中有明確的約定,否則當事人只能按照要求違約方賠償違約損失,而不能主張違約金。根據司法實踐,在承租方違約的情況下,法院應充分考慮出租方的損失和承租方為違約所支付的成本,租賃保證金作為已經事先支付的款項,應當考慮到守約方違約損失的計算之中,酌情減免承租人應承擔的違約金數額。當然如果租賃保證金數額過高,守約方違約損失已經彌補,且出租方對合同解除也有過錯的,法院會酌情判令出租人退還部分租賃保證金。
租期及押金糾紛。私有房屋的租賃活動往往是投資活動,受租賃市場的周期性影響較大。由于租賃市場的供方競爭,導致租金和其他租賃條件的變化,承租人一旦發現廉價的租金或其他租賃條件更加寬松的住房,未等原來承租房屋的合同約定租期結束,就毀約終止合同:反過來,出租人也因為市場的變化,毀約終止合同,這都導致糾紛發生。同時,由于租期的糾紛或者原合同未約定租期,隨之導致對押金的爭議和糾紛。
房屋水、電、煤費用糾紛。這類的糾紛同前一類糾紛的原因是類似的。即由于租賃合同是房地產經紀機構介紹訂立的,但是房地產經紀機構沒有作為租賃管理人參與管理和監督,有些承租人乘出租人不在現場,往往不預先告知而突然解約,并拖欠水、電、煤氣及其他有關費用,一走了之。這給出租人帶來損失,從而引起糾紛。
房屋設備的使用及賠償糾紛。房屋租賃中,租賃雙方對房屋的裝修、設備、賠償要求都比較明確。如有的承租人要求裝修與設備都比較好,而出租人也會明確要求使用人應當注意保護裝修和設備,但使用結果未能達到雙方預先約定的結果,可能引起糾紛。或者是使用人認為房屋的裝修及設備未達到出租人承諾的水準,或者業主認為使用人損壞了裝修及設備,等等,這些都會引起糾紛。目前,我國對房屋租賃中的房屋使用的結果沒有明確的監督條件。有些城市的房地產經紀機構雖然愿意接受租賃業務委托,但不愿意承擔租賃合同訂立后的委托管理。因此,這類租承雙方雖有租賃合同關系,但無租賃管理的糾紛不少。
根據《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依法訂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雙方約定,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一)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家具和家電等室內設施狀況;(三)租金和押金數額、支付方式;(四)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五)房屋和室內設施的安全性能;(六)租賃期限;(七)房屋維修責任;(八)物業服務、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繳納;(九)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十)其他約定。”另外,如房屋可能拆遷,建議房屋租賃當事人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房屋被拆遷時的處理辦法。
租賃房屋被燒毀是因為案外人故意縱火的犯罪行為所致時,如果承租人對于租賃房屋被燒毀沒有過錯,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二條“當事人對造成損害都沒有過錯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當事人分擔民事責任”的規定,按公平原則,結合實際情況,由承租人對出租人的房屋損失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20__)粵民再5號)
租賃合同約定案涉房屋僅作為普通住房使用,不得用于合租及辦公的,如果承租人將案涉房產地址注冊為其公司的住所地,放置了辦公設備的,應當認定承租人違約改變房屋用途。((20__)粵民申5424號)
承租人轉租期間,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條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在原租賃期間內,承租人可繼續享有原合同的權利,不因房屋所有權的變動而有所改變。承租人作為第一承租人兼轉租人,依約可繼續享有向次承租人收取租金等權利。
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下列房屋不得出租:(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四)權屬有爭議的;(五)屬于違法建筑的;(六)不符合安全標準的;(七)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八)不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九)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十六條規定,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的,抵押權實現后,租賃合同對受讓人不具有約束力。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時,如果抵押人未書面告知承租人該財產已抵押的,抵押人對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抵押人已書面告知承租人該財產已抵押的,抵押權實現造成承租人的損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擔。
簽定租賃合同時容易出現的合同漏洞一:對租賃標的物約定不明確,尤其是對租賃房屋的數量(合同約定租賃面積和實際租賃使用面積的誤差,決定著租金的少退多不補。)和質量(房屋租賃前后的狀況,決定著交付房屋前后的修繕義務。)約定不明確導致的糾紛。
簽定租賃合同時容易出現的合同漏洞二:對租賃房屋的使用用途約定不明確,承租人對租賃房屋進行超負荷、掠奪性的任意使用,致使租期屆滿后租賃房屋的租賃狀況堪憂,甚至無法繼續合理使用。比如承租者開設娛樂場所或者餐飲行業,通宵24小時營業,可能侵犯鄰居的利益,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
簽定租賃合同時容易出現的合同漏洞三:租賃房屋的維護義務和修繕義務約定不明確,導致合同解除時的保證金退費產生糾紛。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一般應由出租人負責維修和保養,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常見的違約情形主要有:(1)出租人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租賃房屋,或者交付的房屋有瑕疵。實踐中往往表現為遲延履行,或者履行有瑕疵,損害承租人的利益(停水斷電,道路不暢,場地不清,等等。);(2)出租人不履行合同規定的維修和保養義務。租賃房屋的缺損雖然不是因為承租人的過錯所引起,但糾紛的發生卻是頻頻出現。(3)承租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租金,主要是遲延交付。(4)承租人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現狀。(5)承租人擅自將租賃房屋變相轉租、轉讓、變相合租等。(6)承租人逾期不返還租賃房屋,或拒不騰房。(7)出租人利用租賃房屋套取押金、保證金、轉讓費。
房屋銷售合同糾紛房屋銷售合同篇五
原告:*******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訴訟請求
二、判令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原告系房地產居間服務公司。被告一因房屋出售需要委托原告居間銷售其名下址于福建省*********的房產,原告接受委托后,經原告居間介紹,被告一與案外人****于2017年10月10日簽訂了一份《房屋買賣協議書》,該協議約定:被告一將上述房產以200萬元價格出售給案外人黃世陽,并于收到購房款全款當日交付房屋。簽訂該協議后,被告一與原告就居間介紹費用進行了確認,承諾如原告推薦客戶完成上述房產的出售,則被告一應于交房當日支付原告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元;如無故延期,則原告有權按日萬分之五的標準向被告追收滯納金。
現被告與案外人于 年 月 日實際履行了房屋買賣協議并辦理了相關房產過戶手續,但中介服務費卻一直拒絕支付。
基于被告一與被告二系夫妻關系,且債務發生在婚姻存續期間, 1
依照相關法律規定,應當由兩被告共同向原告償付。
原告以為,被告通過原告的居間服務成功獲取購房人信息,并經原告介紹與購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協議書》并完成房屋交易,即應向原告支付居間服務費。被告的惡意拖欠行為,已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故原告現特訴諸貴院,請依法判如所請。
此致
*****人民法院
2017
具狀人: 年 2 日 月
房屋銷售合同糾紛房屋銷售合同篇六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租用客房事宜簽訂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用房號:
____________賓館______樓______室,共______間房。
第二條租約: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為期年______個月______天。
第三條房租價格: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每天每房定價為____________元,合計為____________元。
第四條預付租金: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預付______個月______天,合計為____________元。
第五條付款事項:
除預付租金外,乙方所有的費用可簽單入帳,月結一次。乙方應于每月月終(30日前)前來前廳部辦理結算,以付清當月全部帳目,與此同時乙方同意付清下月的續住預付租金,否則作為自動退房處理。賓館有權把該房的物品遷移至行李庫保存,待領,并終止協議,原房另行出租。
第六條優惠項目:
乙方可憑本飯店長住房房卡享受下列優惠條件:
1、免費早餐(時間______時至______時),各餐廳均可。
2、免費使用游泳池、健身房和桑拿浴室。
3、商務中心各項服務均可獲______%的優惠。
4、洗衣可獲______%的優惠。
5、在各餐廳、咖啡廳和酒吧用餐,均可獲______%的優惠。
6、卡拉ok可獲______%的優惠。
7、免費贈送當日報刊。
8、免費登記或確認車、船票和飛機票(航空公司手續費除外)。
9、凡經常住房訂房者,其房費可獲20%的優惠。
第七條所租客房未經飯店前廳部同意
不能分租或轉租他人。
乙方短期外出,須通知服務臺,返回賓館時應當重新到服務臺辦理入住手續。乙方在外出期間,如有朋友、同事要求入住該長包房時,請事先通知甲方并憑乙方書面證明和住宿者本人有效證件到服務臺辦理來賓住宿登記手續。
第九條客房內增住其他客人須經賓館前廳部同意并到服務臺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客房內不得存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客房內嚴禁使用電爐或者其他功率在500瓦以上的電器設備。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如因乙方使用
保護不當而造成客房建筑、設備的損壞等情況,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一條
乙方應按期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第十二條租約期滿
在當時房價及上述各條款沒有更改的情況下,同時雙方也無其他異議時,本協議書可自動延長一年。期滿退租或甲方收回自用均應在協議終止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各方并立即辦理退房協議手續,否則作續租辦理。乙方如在租約(合同)期內退房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銷售部,否則應補償賓館15天的空房費。
第十三條
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訴訟解決。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二份
用中文寫成,雙方各執一份,自簽約之日起即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年月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年 月 日
房屋銷售合同糾紛房屋銷售合同篇七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賃事項訂立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 的房屋(房屋建筑面積 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積 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基本情況見《房屋產權證》。乙方愿意承租該房屋。
二、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大寫) 元。租賃期限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至。租金總額為 ,由乙方分 次付清。
三、上述房屋承租給乙方使用時,該建筑物范圍內的使用權同時由乙方使用。
四、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有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五、房屋租賃期間,甲方保證并承擔下列責任:
1、上述房屋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負責對房屋及其附著物的定期檢查并承擔正常的房屋維修費用。因甲方延誤房屋維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2、 如需出賣或抵押上述房產,甲方應提前3個月通知乙方。
六、房屋租賃期間,乙方保證并承擔下列責任:
1、 如需對房屋進行裝修或擴增設備時,應征得甲方同意,費用自理。
2、 如需轉租第三人使用或與第三人互換房屋使用,事前應征得甲方同意。
3、 因使用不當或其他人為因素而使房屋的設備損壞的,乙方負責賠償或給予修復。
4、 乙方將在租賃期滿時把房屋交給甲方。如需繼續承租上述房屋應提前1個月與甲方協商,雙方另簽訂合同。
七、若當地政府規定本合同須辦理有關登記手續的,雙方應執行此規定辦理房屋租賃登記手續,其費用由甲方承擔。
八、在租賃期內,乙方支付所使用的該房屋的水、電、煤氣及電話費用。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托代表簽字并蓋章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修改、補充。如雙方發生糾紛,在乙方所在地訴訟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房屋銷售合同糾紛房屋銷售合同篇八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于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區、縣),出租房屋面積共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2、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租賃期共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乙方向甲方,租賃該房屋僅作為_______________使用。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3、經雙方協商該房屋每月租金為___________元;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支付甲方_____個月的房租_____元以及_____元的押金共計為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元整)
4、經雙方協商乙方負責交納租賃期間因居住及營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5、乙方在使用出租房屋期間,因影響其他居民生活而造成的糾紛及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6、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乙方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后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依附于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選擇乙方恢復原狀。;有權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7、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8、乙方以現金或轉賬的形式將房租按月支付給甲方,如果乙方不再繼續租賃房子,將于一個月之前通知甲方,甲方在三個工作之內退還所有押金給乙方。
9、合同實施時,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能夠正常使用狀態。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驗收時雙方須共同參與,并簽字確認。
10、房屋租賃期間。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或其他原因單方面提出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50%的違約金,甲方應照常退還押金給乙方。
1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其中,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由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它未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電話:電話:
房產證號
簽約日期:年月日簽約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