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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工勞動協議書篇一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本條是關于勞動者預告辭職和試用期內辭職程序的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這是法律賦予勞動者的預告辭職權。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是用人單位的一項法定義務,用人單位必須依法履行。其次為有關手續辦理規定了時間限制,必須在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內辦理完畢。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用人單位有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的義務
根據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都必須履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的義務,這包括用人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依法終止勞動合同、在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依法責令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等情形。用人單位出具證明的時間是在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同時。規定用人單位有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的義務,主要是考慮便于勞動者辦理失業登記。1999年國務院頒布的《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失業后,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的規定,用人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是進行失業登記的必備條件,因此勞動合同法不僅將失業保險條例中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的義務上升為法律義務,而且還規定了法律責任。在第八十九條中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臨時工勞動協議書篇二
甲方:
乙方: 性別: 年齡:身份證號碼: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勞務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為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終止。
2、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如果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延續,可以另行簽訂協議。
第二條 乙方承擔的勞務內容
1、乙方同意為甲方提供 的勞務工作。具體勞務工作以甲方確定的為準。
2、甲方有權根據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所提供的勞務工作內容。乙方須按照協議按時完成約定的工作任務。
第三條 乙方認為,根據己方目前的健康狀況,能依據本協議約定的勞務內容、要求、方式為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愿意承擔所約定勞務。
第四條 勞務報酬的標準、方式、時間
1、乙方的勞務報酬為元。
2、甲方根據乙方履職情況和項目完成情況,于每月底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務報酬。
3、甲方有權根據乙方提供勞務的具體業績和表現對乙方工作進行調整或實行新的報酬制度,乙方的勞務報酬則作相應調整。
第五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勞務報酬。
2、甲方應為乙方提供所需的相關工作條件。
3、在甲方有特殊要求時,乙方須服從甲方的要求和安排。
4、乙方應遵守職業道德和工作操作規范,履行職責。應服從甲方管理,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保質保量完成工作。
5、乙方可以享受甲方在職職工同等的福利、年休假待遇。
6、乙方超時工作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提供勞務,甲方按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報酬或安排同等時間補休。
第六條 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具有以下情形的,合同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
(1)、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要求或安排或有損甲方利益和聲譽的行為的;
(2)、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泄露甲方或關聯方機密并對甲方或關聯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3)、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乙方不能按照約定提供勞務工作的;
(5)、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提供勞務的;
(6)、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7)、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的工作環境惡劣,嚴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終止:
1、協議期限屆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2、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的(須有市級以上醫院證明)。
(三)、甲、乙任一方提前解除本協議的,可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或向對方支付7天勞務費作為補償金解除協議。雙方協商一致者除外。
第七條 損失賠償
乙方因個人原因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視具體情況予以甲方相關賠償。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 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違反本協議約定的,違約方應承擔3000元違約金。
第十條 爭議處理
雙方約定,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如有與國家規定不符的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臨時工勞動協議書篇三
甲方:乙方:
單位名稱:姓名:
法定代表人:性別:
委托代理人:出生年月:
廠址:家庭住址:
所屬區:
根據《上海竟成印刷廠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和上海市勞動局《本市全民所有制企業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雙方訂立合同如下:
1、有固定期合同履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個月(自一九年月日至一九年月日止);乙方必須為甲方服務期限為年(自一九年月日至一九年月日止)。合同期滿應即終止,如甲方工作(生產)需要在雙方同意的條件下,應即續訂合同。
2、無固定期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直至《暫行規定》中約定的條款發生時自行終止。其中乙方必須為甲方服務期限為年(自一九年月日至一九年月日止)。
1、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并參照乙方的工作技能或特長,經考核后擇優上崗或安排適當的工作。上崗前應按照《上海竟成印刷廠崗位聘用實施辦法》與所在部門簽訂上崗聘約。上崗聘約為本合同附件。
2、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或根據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現情況,可調動乙方的工作部門工作崗位,在征求乙方意見時,如無特殊情況,乙方應以服從為原則。
3、雙方有關崗位聘用、解聘等事中項按《上海竟成印刷廠崗位聘用實施辦法》和《上海竟成印刷廠職工下崗待聘的暫行規定》辦理。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法規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為乙方提供良好的勞動環境和工作條件,加強對職工的安全、衛生和勞動保護,并根據生產和實際工作需要發給乙方必要的勞防用品和保健營養待遇。同時,對女職工應酌情實行特殊保護。
2、甲方根據企業生產和經濟發展情況,不斷提高和改善職工生活福利待遇,并提供必要的集體生活設施和娛樂場所。
3、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對職工提供必要的專業技術培訓和業務進修條件,并進行政治文件學習、安全生產和廠規廠紀教育等。
4、乙方有參加甲方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獎勵的權利。
5、乙方上崗后應按照甲方的生產和工作要求,掌握本崗位的工作技能和操作規程,按質按量地完成各項規定的生產和工作任務,并接受甲方職能部門的有關考核。
6、乙方在合同期內,應樹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主人翁精神風貌,維護企業聲譽,愛護集體財產。
1、甲方實行本企業的內部工資分配形式并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按照崗位的勞動技能高低、工作責任大小、勞動強度和勞動條件優劣情況,確定不同工種的勞動報酬,隨著生產經營發展和經濟效益增長情況,逐步提高乙方勞動報酬和有關福利待遇。
2、乙方工資、獎金、浮動工資、崗位工資、加班工資和相應的福利津貼等,仍按甲方現行的規定按月發放。
3、乙方在生產或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特殊成績的,甲方可給予必要的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或晉級工資。
1、在勞動合同期間,乙方仍享受統一規定的有關津貼,物價補貼、計劃生育、住房補貼、養老保險、獨生子女費以及法定的公休節假日、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和甲方規定的職工休假等。
2、在勞動合同期間內,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以及家屬勞保待遇等仍按國家現行政策規定執行。
3、勞動合同期間,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有關待遇仍按國家現行的有關政策和本單位規章制度執行。對乙方的停工醫療期按《上海竟成印刷廠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的暫行規定》中的有關條款執行。
4、被列入下崗待聘范圍的人員,其各種待遇按照《上海竟成印刷廠下崗待聘的暫行規定》執行。
5、乙方到達離退休年齡,其離退休待遇仍按國家現行政策規定執行。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間內必須自覺地遵守國家的有關法規法紀、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制定的各種規章制度,如有違紀違章行為,甲方有權按有關廠規廠紀規定給予必要的處罰。
1、凡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即為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后可續訂勞動合同。
2、合同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特殊情況,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變更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但必須辦理變更手續。
3、職工到達規定的離退休年齡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提前退休時,勞動合同自然終止。
4、在勞動合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除屬《上海竟成印刷廠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中的第十六條第一、二、三、四款之外,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5、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乙方如屬《暫行規定》中第十六條規定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6、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如遇有《暫行規定》第十八條規定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7、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如遇有《暫行規定》第十七條規定之一的,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8、被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人員,甲方根據《暫行規定》的有關條款辦理有關手續。
1、在合同期內,甲方除《暫行規定》第十六條、第十九條、乙方除《暫行規定》第十七條規定的條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離職,否則應支付違約金500元。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3、凡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培訓、學歷學習、進修或分房的人員,其有離職、調動或違約時,均按《上海竟成印刷廠關于職工在服務期內離崗及違約賠償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1、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辦理。
2、本合同的有關規定在執行過程中,如與國家新頒布的有關規定相抵觸時,應按國家規定執行。甲乙雙方需要修訂或補充的,可協商修訂補充。
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從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個月內或企業調解不成三十日內,按規定向虹口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勞動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此合同一式兩份。企業和職工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章):(蓋章或簽名)
委托代表人(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合同簽訂日期:
一九九年月日一九九年月日
鑒證單位:
鑒證日期:
注:簽訂本勞動合同必須用鋼筆書寫,不得使用園珠筆。
臨時工勞動協議書篇四
甲方:xxxx公司 (簡稱“甲方”)
乙方: xxx (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現上文述及的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后訂立本《終止勞動合同協議書》(簡稱“本協議書”),本協議書的條款如下:
1. 雙方同意,自勞動合同屆滿日20xx年9月30日起,甲方終止與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 雙方之間基于勞動關系的權利和義務隨之終止。
2. 乙方的最后工作日為20xx年09月30日。乙方應不遲于最后工作日將屬于甲方的文件、物品以及其他各種財產返還甲方并辦妥甲方公司規定的正式離職手續。
3.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相當于乙方_____個月的月工資收入,合計人民幣_______整(¥_____元)。
4. 除第三條規定的款項外,甲方無需再支付乙方任何經濟補償金、經濟賠償金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款項,同時自20xx年10月1日起甲方也無需繼續為乙方繳納任何保險費用。
5. 若乙方如期按照第2條辦理正式的離職手續并且交還所有屬于甲方的物品、財產及文件,甲方同意于20xx年10月1日之前向乙方支付第3條的款項。因這些款項應支付的個人所得稅收由乙方承擔,如果甲方有扣繳的法定義務,甲方可以在支付上述款項時直接予以扣繳。
6. 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甲方蓋章,乙方簽字)確認后生效。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的勞動關系至20xx年09月30日終止,甲乙雙方基于勞動關系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已經結清,互無糾葛。
甲方:xxxxx公司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蓋章) 日期: 日期:
臨時工勞動協議書篇五
申請人:xx,女,漢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被申請人:xxx公司地址:xx
法定代表人:xx,電話:xxx
申請事項:
一、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社會養老保險費及滯納金合計18000元人民幣.
二、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醫療保險費滯納金合計20000元
三、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雙倍的工資合計26000元(20xx年1月至今)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20xx年3月8日開始至今一直在被申請人處工作,現擔任公司的銷售經理,雙方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系。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工作至今,被申請人從未給申請人交納過任何的保險,同時也未與申請人簽定書面的勞動合同。
申請人認為,根據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并為勞動者交納各類法律規定的保險,而被申請人卻一直未給申請人交納各類保險,此行為已違反了法律的規定,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申請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納保險,但被申請人卻拒絕交納,致使申請人的保險費用產生了高額的滯納金,同時,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未簽定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雙倍的工資.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現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保險及滯納金并依法向申請人支付雙倍的工資。
此致
xxx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