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身處學校還是步入社會,大家都嘗試過寫作吧,借助寫作也可以提高我們的語言組織能力。相信許多人會覺得范文很難寫?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優質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配送公司承諾書篇一
茲有xx公司,公司設立(增加)注冊資金為xx萬元人民幣,現金存入xx銀行,其中:xx股東xx出資(增)資xx萬元,已于xx年xx月x日完成繳付,其出資金額占總注冊資本的xx%;
股東xx出資(增)資xx萬元,已于xx年xx月x日完成繳付,其出資金額占總注冊資本的xx%;
股東xx出資(增)資xx萬元,已于xx年xx月x日完成繳付,其出資金額占總注冊資本的xx%;
股東xx出資(增)資xx萬元,已于xx年xx月x日完成繳付,其出資金額占總注冊資本的xx%;
股東xx出資(增)資xx萬元,已于xx年xx月x日完成繳付,其出資金額占總注冊資本的xx%;
本公司全體股東承諾,本次出資情況屬實,如因股東虛假出資行為引發的一切法律責任,均有本公司及股東承擔。
全體股東簽字(蓋章):
年xx月xx日
配送公司承諾書篇二
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肅省分公司:
我公司對貴公司購買我公司的產品質量作如下承諾:
一、我公司承諾所提供產品均符合行業規范或企業標準及貴公司技術規范。
二、我公司承諾所提供產品在加工時使用性能穩定、可靠性好的設備及材料,承諾在產品生產過程中每道工藝流程均按照iso 9000系列、泰爾認證或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認證管理體系要求的工藝生產。如貴公司需派人參與所供產品的生產、測試監管,我方免費提供一切必須之協助。
三、我公司承諾所提供產品與所規定的型號、規格和數量完全相符且保證為全新、完整、未使用的產品。
四、我公司承諾所提供產品均符合國家及行業檢測標準,并提供所銷產品每個批次的檢驗報告書,所供產品整件包裝應具有合格證。
五、我公司承諾積極配合貴公司對我公司所提供產品進行到貨及試用期內質量檢測,如檢測不合格,承諾按照貴公司的要求接受處罰,具體如下:
1、對于一級集采產品,如檢測為質量不合格的,我公司對該批次產品已安裝使用的進行替換,對未安裝使用的予以退貨并承擔全部費用,同時支付合同或訂單總價5%的質量違約金,以及接受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肅省分公司的后續處罰。
2、對于所采購產品,如檢測為質量不合格的,我公司對該批次產品已安裝使用的進行替換,對未安裝使用的予以退貨并承擔全部費用,同時支付合同或訂單總價5%的質量違約金,一年之內不得參與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肅省分公司的招標采購。
六、到貨驗收合格后,我公司承諾建立完善,詳細的客戶資料,定時回訪,跟蹤產品質量。
特此承諾!
承諾單位:xxx
(蓋章)簽字: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配送公司承諾書篇三
工商局:
我們共同投資設立 公司,注冊資本 萬元。由于 原因,現申請免繳首期注冊資本。
全體股東已詳細閱讀本承諾書背面所列《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有關條款并知曉上述條款內容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現一致承諾:保證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注冊資本,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承擔責任。如違反有關規定,愿無條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公司全體股東蓋章(簽字):
年 月 日
注:免繳首期注冊資本適用于注冊資本10萬元以下的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公司
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二十八條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 股東繳納出資后,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并出具證明。
第三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百條 公司的發起人、股東虛假出資,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為出資的貨幣或者非貨幣財產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虛假出資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
第二百一十二條 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公司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未依照本法規定辦理有關變更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限期登記;逾期不登記的,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九條 公司的登記事項包括:(一)名稱;(二)住所;(三)法定代表人姓名;(四)注冊資本;(五)實收資本;(六)公司類型;(七)經營范圍;(八)營業期限;(九)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以及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
第二十六條 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未經變更登記,公司不得擅自改變登記事項。
第三十二條 公司變更實收資本的,應當提交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并應當按照公司章程載明的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繳納出資。公司應當自足額繳納出資或者股款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第七十條 公司的發起人、股東虛假出資,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為出資的貨幣或者非貨幣財產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虛假出資金額5%以上15%以下的罰款。
第七十三條 公司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未依照本條例規定辦理有關變更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限期登記;逾期不登記的,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