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報告的寫作目的是為了解決問題、探索規(guī)律、提供參考,具有一定的實踐價值和應用意義。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準備的一些經典調查報告,希望能對大家的寫作提供一些啟發(fā)和幫助。
公民法律意識調查報告(精選21篇)篇一
調查當前中國農民法律意識的一般情況及其特征,提高農民法律意識的必要性及其方法,最后就農民相對落后的法律意識與當前法律的沖突等提出一些建議。農民法律意識狀況任何是衡量農村法制建設的重要標志。本次調查報告以河源地區(qū)農民為調查對象。通過調查,分析該地區(qū)農民法律意識的現(xiàn)狀,以利于提出了推進農村法制化進程的思路,為解決“三農”問題構建良好的法律環(huán)境。
1.2調查目的。
在遇到糾紛或麻煩時,農民們首先想到的解決方式一般不會用法律來解決,法律方式往往是他們迫不得已的最后一招。他們經常選擇的解決方式往往是找家族內或是村內有威望的人調解。如果糾紛再大一些,就會去找村干部解決。在遇到糾紛時選擇通過民間調解方式和通過行政方式解決的農民遠遠多于選擇通過法律來解決的。用法律來保護自己,來維護自身的權利不受侵害在農民的意識中仍然是一片陌生的領域。總之,不到萬不得已,農民們一般不會直接選擇通過法律方式來解決糾紛。相較法律而言,它們似乎更相信人的力量,只要通過人與人之間的協(xié)調可以解決的事情就沒有必要去通過法律解決。而且他們相不相信法律還另當別論。
全社會要樹立信仰法律的良好氛圍。按照著名法學家蘇力的觀點,信仰法律并不是一個只要下決心信仰就能信仰的,而是體現(xiàn)為一個過程,或者說是在一系列社會活動、經驗、感受之中而達到的“皈依”。我們不能僅僅靠論辯、靠灌輸“法律必須信仰”,“對法律應多些尊重、多些崇拜”,而使人們信仰法律,而必須以實際的法律運作使他們感受到“還是信仰法律好”,感受到法律值得尊重和崇拜。具體到農民的法律意識,決不是靠法律的嚴酷與冷峻,也不是靠外力的強迫、壓制與威脅。它們只能使村民產生敬畏感,關鍵是我們的農村、農業(yè)立法要體現(xiàn)農民的情感,維護農民的利益。“法律只要不以民情為基礎,就總要處于不穩(wěn)定的狀態(tài)。”
要使普法下村成為一項制度予以貫徹執(zhí)行。目前,農村接受法律知識的渠道還較單一,法律知識面還較窄,主動學習法律知識的人還較少,而其中中年人居多,而年輕人、老年人占較低的比例,農村普法的形式還停留在集市上的宣傳單。上述情況表明,要提高農民的法律意識必須多管齊下,既要政府主動安排,還要民間的積極組織,既要農民主動去學,還要以案說法,通過多種形式使農民有更多的機會接觸到與自己息息相關的法律知識,用法律知識武裝大腦,既要使農民養(yǎng)成維護其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又要使其形成人人遵守法律的公共意識。因此,我們不僅要大力實施普法下村,還要使其成為一項制度加以落實。
1.3調查范圍與方法。
(一)抽樣范圍。
本次調查針對本區(qū)農村各年齡人口,被調查的對象主要為我身邊的朋友,家庭,同事,村民等進行調查。
調查表(見第14頁)。
公民法律意識調查報告(精選21篇)篇二
當我們在關注農民工問題,關注80后成長歷程,關注經濟發(fā)展、城市變革時,我們的目光是否錯過了他們?他們是外出打工子女的父母,是在城市中打拼的70后80后的雙親,是數(shù)目不斷增長的龐大群體;他們在城鄉(xiāng)各處靜靜地生活,數(shù)著日子盼兒女回家,守著電話等兒女的問候;因為孤單,面臨著很多問題:生活無人照料、病痛不能及時妥善治療、抑郁煩悶的情緒無法排遣空巢老人生存現(xiàn)狀已成為我們無法避開的社會命題。
空巢老人苦楚知多少?
所謂空巢,即空寂的巢穴,比喻小鳥離巢后的情景,現(xiàn)在被引申為子女離開后家庭的空虛、寂寞的狀態(tài)。空巢老人即是指無子女或子女不在身邊,獨自生活的老年人。生活不便、精神寂寞、病痛折磨空巢老人冷暖往往只有自己知道。
無人照料,生活不易。
xx年3月,75歲的中科院院士、被國際醫(yī)學界譽為世界斷肢再植之父的陳中偉教授,在上海獨居的家中意外墜樓不幸去世。公民法律調查報告精選3篇公民法律調查報告精選3篇。87歲的許大爺獨居在北京石景山的一個小區(qū),今年冬天連續(xù)的大雪讓許大爺家里斷糧了,老人無法外出買菜,到了深夜,剛剛忙完工作的外孫才給老人送來了食物。家住北京五棵松的王奶奶家中供暖出現(xiàn)問題后久等未能解決,無奈中只能抱著暖水袋躲在被窩里,給兒子打去求助電話。
據(jù)全國老齡辦統(tǒng)計,我國生活部分自理或者完全不能自理的老年人約占老年人總數(shù)的1/3,其中不乏眾多空巢老人。福建省老年學學會課題組進行了一次城鄉(xiāng)空巢老人調研,通過抽樣調查得出,近20%空巢老人感覺生活無人照料是面臨的最大困難。對他們來說,吃飯、洗澡、做簡單家務已成為生活的最大困境。
公民法律意識調查報告(精選21篇)篇三
大連企業(yè)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有了明顯提高,但在遭受侵害時顯得比較無助。這是大連市中級知識產權庭法官分析企業(yè)調查問卷得出的結論。通過對42份回函的分析,法官發(fā)現(xiàn),83%的企業(yè)對商標有了相應的保護措施,但一旦被侵害,自我救濟方式較單一,缺乏力度。回函中有19家企業(yè)承認知識產權受侵害,有10家選擇了行政救濟,2家不作為,5家選擇打官司,即司法救濟,還有2家司法行政方式并用。
調查還發(fā)現(xiàn),有40%的企業(yè)商業(yè)秘密被侵犯,可是法院歷年受理的案件僅為6件,二者懸殊驚人。法官分析認為,除了受制于原告舉證責任重、證據(jù)不易收集外,最根本還在于企業(yè)的自我保護意識不足,體現(xiàn)在保密范圍不明、制度不全、措施不力,即便打官司也很被動。
二、侵犯商業(yè)秘密的行為和認定。
公民法律意識調查報告(精選21篇)篇四
村民、村干部及個體經商戶。
了解農村普法現(xiàn)狀,找出解決辦法。
問卷調查、現(xiàn)場訪談。
侯寨鄉(xiāng)所轄四個行政村。
20xx年10月11日-11月20日。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在全社會范圍內開展了普及法律常識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績。與過去相比,我國公民的法律意識有了很大的提高,人民群眾掌握了一些法律知識,對如何依法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等有關的法律知識有了一定的了解,開始有了依法辦事、依法治理的覺悟,人們的法制觀念初步形成。但是,這些成績與現(xiàn)代法治國家的要求仍有相當?shù)牟罹啵竦姆梢庾R仍然處在較低水平。特別是是當前本土的農民法律意識,亟待認真分析和總結。
調研中發(fā)現(xiàn)問題及解決辦法:當代中國,仍然是一個有著9億農民的比較典型的農業(yè)國家,塑造當代中國農民的現(xiàn)代法律意識,推進其現(xiàn)代化進程,是社會主義事業(yè),特別是實現(xiàn)依法治國的一項基礎性工程。
公民意識說到底是一種權利意識——政治權利意識。
問卷中設計了三個問題,以人身權為視角考察了村民們對自身權利的認知程度,回答情況:
第一個問題要求較高,它考察村民們是否意識到了“法無明文規(guī)定即可為”。完全意識到這一點的人數(shù)為約40%,對這一點比較模糊的也有約40%,有20%村民的理解與這條現(xiàn)代法治基本原則的內容恰好相反。看來村民權利意識不段提高的同時,還留有“義務法”傳統(tǒng)的烙印。
第二個問題中,只有1%的村民選擇了“聽父母的”,這表明幾乎所有人已經意識到當事人擁有婚姻自主權,父母再也不能包辦子女的婚姻了。但66%的“看誰有道理”的答案也告訴我們:人情——這個傳統(tǒng)社會遺留的倫理因素在相當大的.范圍內還影響著人們的思維方式。第三個問題表明絕大部分村民贊同“男女是平等的”。但約16%“各家情況不一樣”的答案又一次提醒我們“人情”這個因素的重要。雖然“人情”不必然與“國法”相沖突,但不能排除沖突的可能性,好在我們的調查中沒有發(fā)現(xiàn)種情況。
在遇到糾紛或麻煩時,農民們首先想到的解決方式一般不會用法律來解決,法律方式往往是他們迫不得已的最后一招。他們經常選擇的解決方式往往是找家族內或是村內有威望的人調解。如果糾紛再大一些,就會去找村干部解決。在遇到糾紛時選擇通過民間調解方式和通過行政方式解決的農民遠遠多于選擇通過法律來解決的。用法律來保護自己,來維護自身的權利不受侵害在農民的意識中仍然是一片陌生的領域。總之,不到萬不得已,農民們一般不會直接選擇通過法律方式來解決糾紛。相較法律而言,它們似乎更相信人的力量,只要通過人與人之間的協(xié)調可以解決的事情就沒有必要去通過法律解決。而且他們相不相信法律還另當別論。
關于訴訟意識的調查:“沒有救濟便沒有權利。”在現(xiàn)代社會,訴訟是救濟權利、解決糾紛的最正規(guī)途徑。而在傳統(tǒng)社會,人們習慣于一種“無訟”的社會生活,把到司法機構打官司的人視為“敗類”,而把司法機構視為破壞既定和諧的不祥之物,是“一個包庇作惡的機構”。可見,人們對訴訟的認知度、評價度、參與度是反映其法律意識的重要方面。我們的問卷中有這樣的問題,表3是回答情況:
從表中可以看出,侯寨鄉(xiāng)的農民,已經不認為打官司是不光彩的事了,有90%的人認為這是“正常的”和“值得鼓勵的”。同時,70%以上的人認為“打贏官司主要靠自己請求合理合法”,這表明了他們對通過訴訟途徑維護自身權利的信任。二三兩個問題表明在知識層面上,大多數(shù)村民對通過訴訟可以解決問題的范圍以及刑事案件不能私了是比較了解的。但只有48.1%的人認為親友之間借錢需要寫欠條,這表明村民們保留證據(jù)的意識還有待進一步加強。
絕大多數(shù)糾紛在非訟程序中得以解決的事實也是侯寨鄉(xiāng)農民對訴訟參與度不高的原因。一般民事糾紛在訴訟開始之前,要經歷基層調解(村調解主任或村長的調解)、鎮(zhèn)調解(法律服務所或綜合治理、調解委員會領導小組的調解)、法院庭外調解三個調解過程。越溪鎮(zhèn)法律服務所的老張不無自豪的告訴我們:去年他處理糾紛26起,只有3起最后鬧上了法庭。看來,幾千年傳統(tǒng)文化烙印在中國人心靈深處的“息訟”觀念,就連這位有著法律大專文憑的法律工作者也不能從骨子里徹底拋棄。
總結:
齊下,既要政府主動安排,還要民間的積極組織,既要農民主動去學,還要以案說法,通過多種形式使農民有更多的機會接觸到與自己息息相關的法律知識,用法律知識武裝大腦,既要使農民養(yǎng)成維護其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又要使其形成人人遵守法律的公共意識。因此,我們不僅要大力實施普法下村,還要使其成為一項制度加以落實。
農民法律知識的欠缺是導致農民法律意識水平低下的首要原因。正是由于缺乏相應的法律知識,所以農民們才會對法律有很多的不解與迷惑。也導致了他們不信法、不用法。如此一來,便形成了很嚴重的惡性循環(huán):由于不懂法而不用法,越不用法則更加導致了農民不去學法,不去了解法。農民對于法律知識了解的有限性,即使有所了解也只是停留在很膚淺的層面上,甚至根本了解的就是錯誤的信息。要在農村全面實行法治,必須將現(xiàn)代法律意識的培養(yǎng)、法治精神之建立,作為農村法治工作的重要環(huán)節(jié)。
公民法律意識調查報告(精選21篇)篇五
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體系的形成,法律文明的重點也將從以普及法律知識為基礎向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弘揚法治精神和加強公民意識教育轉變。城鄉(xiāng)法制建設是實施依法治國方略廣泛而深刻的實踐,具有直接參與的特點。
這次我以隆堯縣城及其所轄下的毛爾寨村作為縮影點。通過對隆堯縣城鄉(xiāng)居民法律意識和法律知識狀況的調查,了解現(xiàn)今隆堯縣城鄉(xiāng)居民法律意識和法律知識狀況,通過了解進而加強隆堯縣城鄉(xiāng)居民的居民法律意識,減少法盲。通過這次調查,使得法律知識得到普及,隆堯縣城鄉(xiāng)居民的法律意識也在提高,進而使城鄉(xiāng)居民樹立正確的法律觀念,對法律保持正確的態(tài)度,能夠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以此推動隆堯縣的法制化發(fā)展的進程,推動我國法制現(xiàn)代化的進程。
本次調查問卷共發(fā)放了二百份一共回收了二百份,回收率達到了百分之百。經過此次問卷調查我們發(fā)現(xiàn):雖然城鄉(xiāng)居民的法律素質總體較好,但是也存在一些問題:
與以前相比,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居民法律意識有所提高,但整體而言仍然是很薄弱的。現(xiàn)實生活,相當一部分居民對我國的法律體系了解不夠全面,不習慣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力。當自身權利受到侵害時,居民們不知道如何運用法律來維權,有的人屈從于權威,忍氣吞聲,而有些人“以暴制暴”。在抽樣調查中,設問“在平時的生活中,您是否注意運用法律手段來進行維權”時,回答“經常”的占29.5%,回答“很少”的占64.5%,回答“沒有”的占6%。由此可見,城鄉(xiāng)居民很少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反映我國城鄉(xiāng)居民法律意識薄弱。在回答“當你的權益受到侵害時,你首先想到的是”時,回答“拿起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占9.5%,回答“用武力解決”的占33%,回答“通過關系解決”的占38%,回答“感覺很委屈但是認為也是沒辦法的事”的占19.5%。由此可見,居民很少利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在法制化過程中,人們對法律知識掌握的多少,既影響對自己權益合法的維護,又影響自己對法律的遵守。在調查中,我發(fā)現(xiàn)居民的法律知識很匱乏,絕大多數(shù)居民表示對法律知識,特別是與平時生活息息相關的法律知識完全不了解,而且也很少主動去了解法律知識,在“你對我國法律體系了解嗎?”這一個問題中,選擇“非常了解”的占5.5%,選擇“一般般(了解不全面的)”的占67%,證明隨著社會的進步和完善,法律意識也慢慢地深入到城鄉(xiāng)居民的心里。然而選擇“一點都不了解”的占27.5%。從中我們可以看出,仍然有些人對我國法律體系一無所知,試問居民法律知識匱乏,對自己享有的基本權利和應履行的義務不明確,怎么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
隨著國家的普法力度的增強,借助現(xiàn)代各種傳媒手段,法律知識傳播的途徑越來越多,傳播的范圍越來越廣,相應的居民可以借助多種方式快速便捷地獲取相關的法律知識。但是在我的調查中發(fā)現(xiàn),居民了解法律知識的途徑比較單一化。從“你一般通過哪些方式獲取法律知識?”這一問題的回答中我了解到,通過媒體(電視、報紙雜刊、互聯(lián)網)的方式獲取法律知識的比例是71.5%,通過通過閱讀法律的書籍的方式獲取法律知識的比例是9.5%,通過和親朋好友聊天的方式獲取法律知識的比例是11.5%,通過其他方式獲取法律知識的比例是7.5%。從數(shù)據(jù)上可以看出,媒體已經成了居民了解法律的主要工具,居民通過看電視、報紙雜刊,上網能夠迅速獲取國家的法律動態(tài),但是這也從側面反映出當?shù)鼐用窳私夥傻耐緩匠尸F(xiàn)單一化。居民獲取法律知識途徑狹窄潛移默化中也影響著居民法律意識的提高和法律知識的豐富。
通過這次調查,我對隆堯縣城鄉(xiāng)居民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知識狀況有了更深的了解,城鄉(xiāng)居民法律意識薄弱,法律知識匱乏,獲得法律知識的途徑單一,這種狀況不利于我國“依法治國”基本國策的實施。為了讓我們的.國家變成一個法制化的國家,需要我們的共同努力。首先,應該加強文化教育,提高居民文化程度。在調查中,我發(fā)現(xiàn)文化水平低的居民要比文化水平高的居民法律意識弱、法律知識少。其次,加強法律知識的宣傳。在調查中發(fā)現(xiàn),多數(shù)居民喜歡通過參加法律宣傳活動來學習法律知識。
這樣也就增加了居民們獲取法律知識的途徑。也希望司法機構能夠采取更多有效的措施,讓“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理念深入人心,推進我國法制化的進程。
通過這次實地的社會實踐,讓我受益匪淺。既加強了我的社會實踐能力,又豐富了我的社會實踐經驗,既培養(yǎng)了我關心社會熱點問題的興趣,又提高了我今后融入社會的能力。同時也要特別的感謝我的同學們,他們幫助我分析調查問卷的數(shù)據(jù)。也是通過這次的社會調研,我從中了解到了作為一名通信專業(yè)的大學生對法律知識的了解還是很少的,法律意識也很淡薄。所以我以后的努力方向就是不僅要學好我的專業(yè)知識,還要更多地去了解法律知識,并將其運用到實際生活中去。通過這次關于我國城鄉(xiāng)居民法律意識和法律知識狀況調研,也讓我深刻認識到提高城鄉(xiāng)居民法律意識以及普及法律知識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但我堅信,通過各方的共同努力,法律之花一定會在廣大農村結出累累碩果的。
公民法律意識調查報告(精選21篇)篇六
現(xiàn)今社會城市居民法律觀點偏差,法制觀念淡薄。居民的法律知識水平不高。作為現(xiàn)代人,應當具備法律素養(yǎng),這成為現(xiàn)代市民特別是青年大學生立足社會的基本條件。然而,實踐中源源不斷的各類大學生犯罪現(xiàn)象,頻頻向我們告示:一年一度的“法制教育”課并未讓學生們真正懂法,傳統(tǒng)的法制教育模式走到了非改不可的盡頭。當前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水平還很低,違法犯罪的大學生多數(shù)法律知識貧乏,法制觀念淡薄,他們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近年來一升再升的大學生犯罪數(shù)據(jù),頻頻向我們告示:校園并不平靜,大學生們的法律素養(yǎng)還十分貧瘠法律知識是法律意識的一個重要內容,是衡量法律意識水平高低的一個重要依據(jù)。人們的法律意識水平的高低與其文化程度成正比。雖然我國高法律知識是法律意識的一個重要內容,是衡量法律意法律知識是法律意識的一個重要內容,是衡量法律意識水平高低的一個重要依據(jù)。人們的法律意識水平的高低與其文化程度成正比。
對此,我對我校大學生進行了問卷調查,調查結果如下。
對于此類調查題目,我采用了問卷調查的方式。首先,篩選題目,再分發(fā)給各個當?shù)卮髮W校園的同學,再選擇10名同學完成問卷調查,最后再根據(jù)同學們的問卷結果作出相應的結論。
調查問卷如下:
1、你認為法律在現(xiàn)實生活中的用處?
2、你生活中的法律知識是從什么地方來的?
3、你認為你在生活中平均每學期遇到法律問題的頻率為:
4、當你的權益受到侵害時,你首先想到的是?
(1)、如果你選擇了a,那么你認為是什么原因?
(2)、如果你選擇了b,那么你認為是什么原因?
10、假如你在公交車上遇到騷擾時,你會如何去做?
16、你希望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識嗎?
a、希望92.11%b、不希望7.89%。
17、你希望法律基礎課要如何上?
可見他們還是很關心身邊的人和事的,一些法律常識大部分同學還是知道的,由于問卷設計的不夠合理,可能誤導了同學們的思想,讓數(shù)據(jù)不夠真實,此次調查的結果說明,同學們的法律意識比較弱,知識也比較缺乏,從數(shù)據(jù)上看,同學們都沒有太在意生活中的法律問題,也許他們覺得,在生活中遇到麻煩是必然的,并不是法律問題,也有可能受家庭、社會等各種因素影響,讓他們認為權利比法律有用。
礎知識。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教育功能主要體現(xiàn)在通過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使他們把提高法律意識從自在的行為變?yōu)樽杂X的行為,從而意識到法律在現(xiàn)代社會中的重要性,并把法律當成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法律意識是一種較為寬泛的社會意識表現(xiàn)形式,對于大學生來講,法律意識主要分為兩個部分:對法律知識的理解和對實際法律問題的觀點、態(tài)度與解決方法,簡單得說,就是理論與實踐的結合。法律基本理論知識的掌握,是對每一個大學生素質修養(yǎng)的必備要求,是能夠懂法運用法律的前提;對實際案例的解決是法律意識高低的具體表現(xiàn),具有直觀性。
根據(jù)此次調查,我們應該看到加強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教育,加強綜合管理,高等院校具有義不容辭的責任。因此,要從根本上抓起,就具體到高等院校對大學生法律意識教育的高度重視及各種有關法律方面的宣傳。對大學生進行法律意識教育應著重以下2個方面:
1、高校應營造對大學生進行法律意識教育的學校環(huán)境。
3、鼓勵大學生觀看有關法律知識方面的書籍或電視節(jié)目,能盡量做到普法、懂法,認識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意義。
公民法律意識調查報告(精選21篇)篇七
為了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fā)展觀,更好的發(fā)揮人民調解工作 第一道防線 和 減壓器 作用,根據(jù)司法部 基層工作指導司《關于開展人民調解專項調研活動的通知》精神,我局于5月下旬至6月初對全縣人民調解工作的現(xiàn)狀進行了專題調研,現(xiàn)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我縣基層人民調解工作的主要成效
調解組織網絡較為健全,制度化建設逐步推進。全縣建1個縣級矛盾糾紛調處中心,18個鄉(xiāng)鎮(zhèn)矛盾糾紛調處中心,有人民調解委員會304個,人民調解員1353人。目前,人民調解網絡在全縣已全部形成。鄉(xiāng)鎮(zhèn)、社區(qū)制定了人民調解工作目標責任制、人民調解員工作紀律、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人民調解工作原則,建立了與開展調解工作業(yè)務相配套的登記、記錄和檔案管理制度。使人民調解工作從組織上和制度上得到保障。
調解工作機制不斷創(chuàng)新,調解工作領域不斷拓展。各鄉(xiāng)鎮(zhèn)、各部門積極創(chuàng)新工作機制,著力構建大調解工作格局。城關鎮(zhèn) 百人百日進萬家,矛盾糾紛大排查 模式。就是以鄉(xiāng)鎮(zhèn)為單位組織轄區(qū)內的村組治調干部、部分行政干部、派出所、法庭和司法所等單位干警以及聘請專職調解工作人員組成工作組,集中時間、集中人力、進村入戶,對轄區(qū)內的矛盾糾紛進行大排查、大調處,做到村不漏戶、戶不漏人;店子鎮(zhèn)開展 巡村入戶,矛盾糾紛調處雙簽 模式,要求鄉(xiāng)鎮(zhèn)干部(包括鄉(xiāng)直單位干部)每月必須進村入戶不少于一次,對轄區(qū)內所有的常駐人口、臨時戶口和流動人口都要一戶不漏地訪查。做到 三訪 四送 ,即訪查治安隱患、訪查群眾生產生活、訪查生育狀況;送法律、送技術、送溫暖、送政策。巡村入戶干部每訪查完一戶,戶主要在干部訪查表上簽名或蓋章,干部要在農戶保管的 干部巡村日歷本 上簽名。并對查找出來的問題,實行定時定人承包解決。為防止走過場,鄉(xiāng)鎮(zhèn)還要建立抽檢制和責任追究等機制;羊尾鎮(zhèn)開展 警治聯(lián)調 模式。就是村、組治調干部與鄉(xiāng)鎮(zhèn)政法干警通力協(xié)作,對矛盾糾紛予以調處。村、組調解組織無力調處的及時上報鄉(xiāng)鎮(zhèn),并由綜治辦牽頭組織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等政法單位進行 會診 予以調處;六郎鄉(xiāng)開展 疑難糾紛聽證 模式。對于具有代表性的疑難糾紛、調解組織可以在一定范圍內,邀請當?shù)鼐哂幸欢ㄍ诺娜耸繀⒓舆M行公開調處,達到調處一起教育一片的目的;澗池鄉(xiāng)開展矛盾糾紛 三卡 模式。矛盾糾紛排查上報卡、交辦卡和回報卡;觀音、湖北口等鄉(xiāng)鎮(zhèn)開展 聯(lián)防聯(lián)調 模式。縣、鄉(xiāng)、村每年都要與周邊地區(qū)簽訂聯(lián)訪聯(lián)調協(xié)議,共同促進民族團結進步。各級人民調解組織不僅調解婚姻、家庭、鄰里等多發(fā)性、常見性民間糾紛,同時結合我縣經濟社會發(fā)展的熱點,圍繞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圍繞推進城市化和工業(yè)化進程,積極主動參與征地拆遷、企業(yè)改制、土地承包、移民安置、物業(yè)管理等容易引發(fā)上訪的社會矛盾的調解工作,拓展了人民調解的工作領域。
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我縣人民調解工作取得了比較明顯的成效,但工作中仍存在著制約人民調解工作發(fā)展的一些難點問題。人民調解工作不論在思想認識還是實踐工作中都還存在著一些與形勢發(fā)展要求不相適應的問題。
支持人民調解工作的氛圍相對缺乏,一些部門沒有形成共同參與、齊抓共管的局面,以致調解人員孤軍作戰(zhàn),難以處理一些復雜的矛盾糾紛。
調解隊伍總體素質偏低。人民調解員素質參差不齊,特別是村級調解員大部分文化程度偏低,不少基層調解員還留在傳統(tǒng)的 勸架員 水平,法律知識貧乏,政策水平較低,有些甚至連制作調解記錄和調解文書都有困難,工作力不從心,以致調解效果事與愿違者不乏其數(shù)。
調解經費嚴重不足,沒有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工作經費得不到保障,嚴重制約了調解工作的開展,挫傷了調解人員的積極性,阻礙了人民調解作用的發(fā)揮, 重打輕防 現(xiàn)象比較普遍。加之,社會各界對人民調解化解糾紛,防止矛盾激化中的作用缺乏認識,人民調解在糾紛當事人心目中缺乏可信度和權威性,出現(xiàn)糾紛,當事人大都希望政府解決和訴訟解決。
當我們在關注農民工問題,關注 80后 成長歷程,關注經濟發(fā)展、城市變革時,我們的目光是否錯過了他們?他們是外出打工子女的父母,是在城市中打拼的 70后 80后 的雙親,是數(shù)目不斷增長的龐大群體;他們在城鄉(xiāng)各處靜靜地生活,數(shù)著日子盼兒女回家,守著電話等兒女的問候;因為孤單,面臨著很多問題:生活無人照料、病痛不能及時妥善治療、抑郁煩悶的情緒無法排遣 空巢老人生存現(xiàn)狀已成為我們無法避開的社會命題。
空巢老人苦楚知多少?
所謂空巢,即 空寂的巢穴 ,比喻小鳥離巢后的情景,現(xiàn)在被引申為子女離開后家庭的空虛、寂寞的狀態(tài)。空巢老人即是指無子女或子女不在身邊,獨自生活的老年人。生活不便、精神寂寞、病痛折磨 空巢老人冷暖往往只有自己知道。
無人照料,生活不易
xx年3月,75歲的中科院院士、被國際醫(yī)學界譽為 世界斷肢再植之父 的陳中偉教授,在上海獨居的家中意外墜樓不幸去世。公民法律調查報告精選3篇公民法律調查報告精選3篇。87歲的許大爺獨居在北京石景山的一個小區(qū),今年冬天連續(xù)的大雪讓許大爺家里 斷糧 了,老人無法外出買菜,到了深夜,剛剛忙完工作的外孫才給老人送來了食物。家住北京五棵松的王奶奶家中供暖出現(xiàn)問題后久等未能解決,無奈中只能抱著暖水袋躲在被窩里,給兒子打去求助電話。
公民法律意識調查報告(精選21篇)篇八
俗話說,謀定而后動,解決問題前應先有策劃,而策劃往往應對癥下藥,才能因勢利導,通權達變。因此,我們要對大學生的法律素養(yǎng)做一番調查,并根據(jù)調查結果分析根本,由此制定應對措施,為和諧大學和諧社會做貢獻。
一、研究方法,問卷調查。
在整個20xx年的11月分里,我和我的小組成員,制作了法律調查表,針對廣州大學在校大學生,通過掃樓、網上填寫等調查方式進行無記名填寫調查問卷的調查行動,并人工進行調查結果統(tǒng)計及分析,從而得出調查結論。
二、調查結果。
通過問卷調查,對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有了基本了解,調查情況如下:
8、只有少數(shù)14.36%大學生有過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經歷;。
15、2.05%大學生表示從來不會關注日常生活中社會發(fā)生的法律案件及從中汲取法律知識并嘗試從法律角度來分析這一案件,90.77%承認很少有這種自覺性,只有7.18%大學生經常關注這種法律案件且有汲取法律知識的熱情。
備注:本次調查問卷共200份,有效填寫人次為195。
三、原因分析。
(一)、學生方面的因素。
(2)傳統(tǒng)的妥協(xié)性與劣根性。調查表明,占很大比例的大學生在自己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堅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妥協(xié)觀點,得過且過,不采取任何法律措施;(這將助長了違法分子的氣焰)。
(3)缺乏實踐性。關注日常生活中社會發(fā)生的法律案件及從中汲取法律知識并嘗試從法律角度來分析這一案件的學生僅占調差人數(shù)的7.18%,微乎其微。且只有少數(shù)14.36%大學生有過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經歷。大學生極少參加法律實踐,是對現(xiàn)實法制缺乏感性認識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教師、學校方面的因素。
(3)學校宣傳力度不夠,學生不能認識到法律的重要性以及其與生活的密切性。
四、調查總結及應對措施。
調查顯示大學生的維權及守法自覺性不高。要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必須采取多種途徑和靈活多樣的方法。為此,我建議學校可有針對性地從三方面入手。
(一)進行普法教育。
1、教學內容的選擇:
2、,教學方法的改革:
原本枯燥的法律課加上教師死板的教學方式更使學生上課提不起精神。因此,加強對教學方法的改進也是真正提高普法效果的有效途徑之一。因此在教學中應采用多種方式方法,比如課堂討論,多進行社會著名案例分析,結合錄像等多媒體教學,提高學生學習的興趣,才能使普法達到我們所要達到的效果。
(二)實踐性的增強:
多組織學生進行與法律有關的活動普法教育畢竟過于抽象,要真正喚醒學生的法律意識,應采取一些更具體,更行之有效的辦法,針對大學生年齡及性格特點,把法律意識的培養(yǎng)同組織活動相結合、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組織一些有關法學方面的知識智力競賽;。
4、請有關辦案人員或著名法學專家來校開講座,既能讓學生了解時事,也能使學生更深切體會法律的權威。
目前,公民法制觀念還是比較淡薄,成為推進法治進程的障礙,所以,樹立法制觀念,增強全社會成員的法律意識,是實現(xiàn)我國法治化的前提,更是我們大學生的義務。
公民法律意識調查報告(精選21篇)篇九
4)法治意味著,政府除非實施眾所周知的規(guī)則,否則不得對個人實施強制。——哈耶克。
5)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體系中生活比在無拘無束的孤獨中更為自由。——斯賓諾莎。
7)憲法創(chuàng)制者給我們的是一個羅盤,而不是一張藍圖。——波斯納。
9)民眾對權利和審判的漠不關心的態(tài)度對法律來說,是一個壞兆頭。——龐德。
11)一項法律越是在它的接受者那里以惡行為前提,那么它本身就越好。——拉德布魯赫。
12)自由就是做法律許可范圍內的事情的權利。——西塞羅。
14)法律解釋者都希望在法律中尋獲其時代問題的答案。——拉倫茨。
15)立法者三句修改的話,全部藏書就會變成廢紙。——基希曼。
16)法律的真理知識,來自于立法者的教養(yǎng)。——黑格爾。
17)法律職業(yè)的社會地位是一個民族文明的標志。——費爾德。
公民法律意識調查報告(精選21篇)篇十
作為投資決策的依據(jù),法律盡職調查的目標是調查目標公司是否存在潛在債務以及其他潛在的風險。發(fā)現(xiàn)風險是盡職調查的基本目標。
二、發(fā)現(xiàn)問題的處理。
盡職調查報告不是流水賬,除了把調查結果描述外,更重要的是發(fā)現(xiàn)問題,分析問題,提出解決方案。同時要判斷該問題對是否投資以及交易結構的影響。
在盡職調查之前,投融資雙方一般會初步討論交易結構。因尚未對目標公司進行法律、財務、業(yè)務等盡職調查,原定交易結構不一定合理。一般情況下,需要根據(jù)盡職調查結果調整交易結構。
盡職調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要通報給投資方和融資方,要求給出解釋、采取補救措施或提出解決方案。可以以表格的形式將問題表示。如下:
編號。
主要問題。
風險。
解決方案。
備注。
1
目標公司實際經營地址與登記地點不一致。
被工商部門處罰(可列明處罰依據(jù))。
目標公司向工商局備案。
2
目標公司為員工繳納社保的工資基數(shù)與真實工資不一致。
可能會被社保局或員工要求補繳社保費。
屬普遍現(xiàn)象無法解決。
3
項目未按照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期限開工。
可能被征收土地閑置費,甚至被收回土地。
與當?shù)貒辆趾蛨@區(qū)管委會協(xié)調,取得諒解。
4
目標公司名下土地沒有交完出讓金,未辦《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要繳納滯納金,甚至被取消出讓。
融資方承諾盡快籌集資金繳納,并與當時國土局協(xié)調,取得諒解。
三、盡職調查的重點。
1、根據(jù)投資方的意圖確定調查重點。如果是看中了目標公司的土地,就要重點查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是否合規(guī);如果看中了目標公司的團隊,就要重點調查目標公司管理團隊和技術人員的素質、待遇、合同情況等。
2、根據(jù)目標公司的性質和所屬行業(yè),確定調查重點。
一般而言,制造業(yè)的出資和資產、債務、重大合同以及環(huán)保等是重點;商貿、服務業(yè)的品牌、團隊、渠道等更為重要。
3、對于特點調查事項,要確定重點關注事項。如,對于目標公司對外簽署的合同,除了關注合同條款的合法、合理性、違約責任等情況,應重點關注:
(1)關聯(lián)交易,利益輸送;。
(2)過分依賴某一供應商或銷售客戶;。
(3)與某些客戶合作期限較長;。
(4)借出款項的合同、原因、利率;。
(5)借入款項的合同是否有賬外利息支出等。
四、合理要求及運用目標公司及其股東的陳述與保證。
目標公司及股東陳述與保證實例:
創(chuàng)始股東與公司的陳述和保證。
自本協(xié)議簽署日(包括本協(xié)議簽署日)至交割日(包括交割日),創(chuàng)始股東與公司共同并連帶地向投資者做出如下陳述和保證,并確認投資者對本協(xié)議及其他交易文件的簽署依賴于該等陳述與保證在所有方面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如果違反了任何一項陳述與保證,公司和創(chuàng)始股東應對因此給投資者導致的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1、公司為根據(jù)中國法律合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2、創(chuàng)始股東為中國公民。公司和創(chuàng)始股東根據(jù)中國法律具備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簽署本協(xié)議以及其作為一方的其他交易文件和履行交易文件下的義務。
3、公司和創(chuàng)始股東已有效簽署本協(xié)議以及其作為一方的其他交易文件。公司和創(chuàng)始股東已經就其簽署、交付和履行上述文件及履行其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取得所需的一切的授權、許可和批準(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內部授權)。公司和創(chuàng)始股東能夠合法訂立本協(xié)議、其作為一方的其他交易文件及履行其在交易文件項下的義務。公司和創(chuàng)始股東在本協(xié)議及其他交易文件項下的義務及責任合法、有效且可被強制執(zhí)行。
4、公司和創(chuàng)始股東簽署、交付和履行本協(xié)議、其作為一方的其他交易文件及交易文件項下的權利義務,不會違反中國法律;不會違反公司的章程或其他組織文件;不會違反公司或創(chuàng)始股東有約束力或適用的法院判決、裁定、仲裁庭裁決、行政決定、命令;不會違反公司或創(chuàng)始股東為簽約一方的任何文件、合同或協(xié)議,或對其或其資產具有約束力的任何文件、合同或協(xié)議;不會導致違反有關向公司頒發(fā)的任何批準的授予和/或繼續(xù)有效的任何條件;不會導致向公司頒發(fā)的任何批準終止、被撤銷或附加條件。
5、公司擁有從事主營業(yè)務所需要的全部政府部門和第三方批準。該等批準都具有完全的效力和約束力,合格通過了就該等批準所要求進行的年檢等各種檢驗,不存在任何可能導致該等批準被撤銷、被吊銷、被限制、無法續(xù)期或失效的情形。公司一直遵守該等批準的規(guī)定,沒有在任何方面存在違反該批準的事項,從未收到任何政府部門的書面或口頭通知,告知其違反了任何該等批準項下的任何規(guī)定。公司從未從事任何無適當批準的經營活動。
6、公司的股權之上未設定任何抵押、質押或其他權利負擔。創(chuàng)始股東合計持有公司100%的股權,并且分別對該等股權具有完全和排他的所有權和處分權。除本協(xié)議明確約定的投資者享有的權利以及股東協(xié)議規(guī)定的“未來員工期權股權”以外,在公司的任何注冊資本上不存在任何優(yōu)先認購權、可轉換證券、或其他未行使的權利、增發(fā)股權承諾,從而使創(chuàng)始股東或公司承擔或可能承擔出售或增加公司的任何注冊資本的義務。公司的股權不存在任何現(xiàn)有或潛在的法律糾紛或爭議。創(chuàng)始股東之間或創(chuàng)始股東與第三方并無簽訂或達成任何關于公司股權或股東權利的法律文件。
7、公司的帳簿齊全、記錄完備。創(chuàng)始股東和公司已經向投資者提供自公司成立以來截至20xx年3月31日(“資產負債表截至日”)的財務報表(“財務報表”),財務報表采用中國會計準則來編制,包含公司所有相關和實質的財務信息。財務報表在其各自的日期所披露的公司的財務信息在各方面均是真實、準確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虛假成分或誤導性陳述,并且符合中國通用的會計準則。公司沒有任何未記錄在案的資金、資產或負債,不存在任何帳外費用或支出,并且所有法人資金的累積和/或使用都在該財務報表中得到了完全和適當?shù)姆从场X攧請蟊碇兴馁Y產負債表(“負債表”)包括了對截至資產負債表截至日止的公司所有已經發(fā)生和合理預見將要發(fā)生的貸款、債務、負債、擔保和其他或有債務的完整且準確的描述。除負債表中反映的債務之外,公司沒有任何性質的任何債務存在,無論是否為已產生的、確切的、或有的,且不論是否已到期或將到期。公司不存在任何的或有負債,未擔任創(chuàng)始股東或任何其他第三方的任何負債的擔保人、賠償人、保證人或其它義務人,并且沒有為創(chuàng)始股東或任何其他第三方的債務或利益提供任何擔保。從資產負債表截至日至交割日,公司未產生任何非正常營業(yè)過程中產生的貸款、債務、負債、擔保或其他或有債務。
8、除本協(xié)議所規(guī)定的本次增資以外,公司自資產負債表截止日之后并無以下情況發(fā)生:
(2)任何會引起對公司重大不利影響的損害、損失,不論是否經過投保;。
(3)公司對其有價值的權利或其重要債權的任何放棄或豁免;。
(5)公司出售、交換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其任何重大運營性資產;。
(6)約束或針對公司或其資產的合同或協(xié)議的重大變更;。
(7)任何有關管理團隊、核心員工、董事或股東的薪酬安排或協(xié)議的重大變更;。
(8)任何核心員工的辭職或終止與公司的勞動關系;。
(9)公司對其任何重要財產、資產的抵押、質押、轉讓或擔保、留置;。
(12)任何根據(jù)合理預期將會引起重大不利影響的公司資產的出賣或轉讓;。
(14)公司做出如本第4.1.9條所列事項的任何安排或承諾。
9、公司不擁有任何不動產。公司就所有使用的不動產均已經合法簽訂租賃合同,該等租賃合同是合法、有效、有約束力及可執(zhí)行的,不存在違約情況。
10、公司合法擁有從事主營業(yè)務所必需的無形資產包括財務報表中反映的全部無形動產,并能夠獨立自主地經營其無形資產。公司對該等無形動產擁有所有權,該無形動產都不受任何權利負擔的限制并且處于可有效使用的良好狀態(tài)。不存在任何可能影響公司合法、完整地擁有或使用其有形動產的合同、協(xié)議、承諾、文件或法律法規(guī)、政府規(guī)章、政府要求、措施、訴訟或其他法律程序。公司使用或利用無形資產進行經營符合中國法律且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權利和權益。
(1)創(chuàng)始股東或公司并未收到任何指稱其侵犯,或基于其運營的業(yè)務將會侵犯任何其他方所有的知識產權或其他任何權利的書面通知。公司并無必要使用任何員工(或公司目前擬聘用的人員)在受雇于公司之前的任何發(fā)明。在交割日,每一位核心員工均已與公司簽署將該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研發(fā)的任何知識產權轉讓給公司,并限制披露公司保密信息的相關協(xié)議。每一位核心員工不存在任何違背該等協(xié)議規(guī)定的行為。
(2)不存在公司主張任何第三方正在侵犯,或妨礙其知識產權的未決的法律程序或指控,公司沒有計劃提起該等法律程序或指控。也不存在任何第三方主張公司或創(chuàng)始股東正在侵犯,或妨礙其知識產權的未決的指控或法律程序,不存在針對公司、創(chuàng)始股東或其擁有的資產而提起的該等指控或法律程序。
(3))公司已采取在商業(yè)上足夠謹慎的安全措施,以保護其知識產權的價值。公司對用戶信息和數(shù)據(jù)的收集、使用和保管沒有違反中國法律,公司對該等用戶信息和數(shù)據(jù)有合法有效的權利、所有權和權益。
11、公司從事主營業(yè)務。除主營業(yè)務外,公司不從事任何其他業(yè)務或經營活動。創(chuàng)始股東及其關聯(lián)方不持有或占有任何與主營業(yè)務相關的資產(包括不動產、有形動產、知識產權或者其他資產)、合同,也未聘用任何從事主營業(yè)務的人員。在本協(xié)議中,任何實體或自然人的“關聯(lián)方”指,(1)直接或間接控制該實體/自然人、被該實體/自然人控制或與該實體/自然人同受其他實體/自然人控制的任何其他實體/自然人;(2)直接或間接擁有或持有該實體/自然人的百分之五(5%)以上股權的任何其他實體/自然人;(3)直接或間接擁有或持有該實體/自然人百分之五(5%)以上投票權或其他權益的任何其他實體/自然人。“控制”指直接或者間接擁有管理或影響管理該實體的管理層和政策的權利,無論是通過具有投票權的股權或通過合同等其他方式。任何自然人的“關聯(lián)方”還包括該自然人的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孫子女及其配偶、外孫子女及其配偶。但為本協(xié)議之目的,投資者及其關聯(lián)方均不應視為公司或任何創(chuàng)始股東的關聯(lián)方。
12、公司均一直并完全遵守著適用于其業(yè)務行為或運營、其任何資產和財產的擁有、管理和使用的所有中國法律或者適用的其他司法領域的法律規(guī)定;未曾發(fā)生根據(jù)合理的預期可能將構成或直接/間接導致對前述任何法律規(guī)定違反的事件、情況或情形。
13、不存在任何針對或影響公司、公司財產、權利、許可權、經營或業(yè)務的任何尚未解決的或將要進行的,或者據(jù)創(chuàng)始股東或者公司所知,可能提出的訴訟、仲裁、行政調查、或其他法律或行政程序;沒有發(fā)生可能直接或間接導致任何此類法律或行政程序開始,或為之提供基礎的事件、情況或情形。不存在任何要求公司解散、破產、停業(yè)、清算或類似情形的書面命令、請求、申請、決定、裁定、決議、或其它行動,也不存在任何針對公司資產的抵押、判決執(zhí)行或傳喚。公司不存在資不抵債或無力償還債務的任何情況。
14、公司遵守各項稅收法規(guī),已按中國國家和地方稅務機關的規(guī)定正確、完整、及時地申報了所有應稅收入,并相應繳足了其所有到期應繳的稅費,和繳清了其所有到期應繳的稅費,不存在任何需要加繳或補繳稅費的情況,亦無任何因公司違反有關稅務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定而被處罰的事件發(fā)生。公司已按中國會計準則在財務報表里計提了任何和稅款繳納相關的準備金;至資產負債表截至日,在負債表上所顯示的針對稅收而準備的款項已足額應對公司所有已產生及未付的稅款。公司未收到任何來自于稅務機關或任何其他有權部門發(fā)出的催繳或補繳文件或者要求檢查或審計任何納稅申報表的通知,不存在尚未了結的審計、措施、程序、調查、爭議或索賠,不存在稅務機關或其他有權部門可能向公司主張索賠稅款的情形。
15、勞動和社會保險。
(1)公司不存在任何欠付的工資、稅款、罰金或其他違反勞動法而導致的任何索賠等。公司沒有任何應付而未付的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賠償金或其他與雇用關系有關的類似補償或賠償費用的支付義務。
(2)任一核心員工未提出終止同公司的勞動關系,或存在其他不能繼續(xù)作為公司員工的情況,公司目前也未有意圖終止與任何核心員工的勞動關系。除中國法律要求外,在公司員工勞動關系終止后,不存在任何欠付的補償金或其它款項。
(3)除中國法律所規(guī)定的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之外,公司沒有參與,也沒有受限于任何其他的養(yǎng)老、退休、利潤分享、遞延補償、獎金、獎勵或其他職工福利計劃、安排、協(xié)議或諒解,也不存在任何員工或已離職的前員工(或其受益人,如有)有權參與或享有的任何其他養(yǎng)老、退休、利潤分享、遞延補償、獎金、獎勵或其他職工福利計劃、安排、協(xié)議或諒解。
(4)公司與其現(xiàn)有員工或者其以往聘用的員工(如有)之間不存在任何的勞動爭議或糾紛,亦不存在任何潛在的勞動爭議或者糾紛。
(5)公司員工不對其前任雇主或者任何其他主體承擔任何不競爭義務。
(6)公司的員工不受除其與公司之間簽署的合同之外的任何其他合同(包。
括許可、承諾或其它義務)或政府機關、法庭的法令、判決、命令的限制,而嚴重影響該員工為公司的利益而服務的能力,或將與公司的業(yè)務發(fā)生沖突。
(7)任何核心員工沒有直接或間接地在任何其他實體持有任何比例或數(shù)量的股權或股份(但持有上市公司不超過1%的股權除外),并沒有在公司以外的任何實體擔任任何職務。任一核心員工在過去的三(3)年內并未:(i)被裁定為有罪或正在審訊過程中(不包括交通違規(guī));(ii)根據(jù)任何有司法管轄權的法院的任何命令、判決或政令(未撤銷或暫緩),被永久或暫時地禁止其擔任任何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高級管理人員或董事;(iii)被有管轄權的法院或其他管理機構裁定違反任何證券法、貿易法、或不公平交易行為法律,該等判決或裁定還未被撤銷或暫緩。
16、公司自成立以來與任何關聯(lián)方(在本協(xié)議中包括但不限于創(chuàng)始股東及其關聯(lián)方)、現(xiàn)任或前任員工、董事、顧問或上述任何人的關聯(lián)方(合稱“關聯(lián)人”)所進行的任何交易(如有)均是公允的,不存在任何關聯(lián)人利用其關聯(lián)方地位而與公司所進行的任何非公允的或不合法的關聯(lián)交易。截止交割日,除交易文件、勞動相關的合同披露的以外,公司與任何關聯(lián)人沒有任何尚在有效期內或者尚未履行完畢的合同、協(xié)議或其他交易,不存在任何未經投資者同意即將妥善處理的債權債務、負債及其他任何應付應收款項。
17、創(chuàng)始股東及其關聯(lián)方沒有直接或間接地經營、參與或擁有與主營業(yè)務相同、相類似或有任何其他競爭關系的業(yè)務;創(chuàng)始股東及其關聯(lián)方沒有直接或者間接持有公司經營主營業(yè)務所需要的任何有形或無形資產。
18、在過去的五年,創(chuàng)始股東并未:(i)被裁定為有罪或正在審訊過程中(不包括交通違規(guī));(ii)根據(jù)任何有司法管轄權的法院的任何命令、判決或政令(未撤銷或暫緩),被永久或暫時地禁止其擔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高級職員或董事;(iii)被有管轄權的法院或其他管理機構裁定違反任何證券法、貿易法、或不公平交易行為法律,該等判決或裁定還未被撤銷或暫緩。
19、創(chuàng)始股東、公司及其員工、董事、代表、代理人從未進行或參與任何與反賄賂、腐敗、洗錢、詐騙以及其他相似活動、反恐、經濟制裁和反聯(lián)合抵制法有關的所有法領域之法律、法規(guī)、規(guī)則、規(guī)章以及其他有合法約束力的措施禁止的行為。
20、自本協(xié)議簽署之日至交割日,不存在或沒有發(fā)生對公司的資產、負債、盈利前景和正常經營已產生或經合理預見可能會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事件、事實、條件、變化或其它情況。
21、創(chuàng)始股東和公司已經向投資者如實、完全披露投資者要求的全部信息、文件和材料、與創(chuàng)始股東和公司履行本協(xié)議具有實質性關聯(lián)的信息、文件和材料,以及對投資者簽訂本協(xié)議的意愿具有實質性影響的信息、文件和材料。創(chuàng)始股東和公司向投資者披露的信息、文件和材料真實、準確和完整,且不存在任何不實或誤導性陳述。創(chuàng)始股東和公司在本協(xié)議簽署后任何時候了解到任何將使其在本協(xié)議中作出的陳述、承諾或保證變得不真實、不正確或不完整的情況,已經通知投資者,并按投資者的合理要求,采取必要措施予以補救或予以公布。
公民法律意識調查報告(精選21篇)篇十一
1)讓我們維護公平,那么我們將會得到更多的自由。
3)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個人就是整個國家。——孟德斯鳩。
5)法律的真諦,就是沒有絕對的自由,更沒有絕對的平等。——我國著名法學家郭道暉。
8)法律之內,應有天理人情在。——安提戈捏。
9)法不禁止即自由。——法諺。
10)法無授權不得為,法無禁止不得罰。
11)舉證責任之所在,即敗訴之所在。——法諺。
12)在民主的國家里,法律就是國王;在專制的國家里,國王就是法律。——馬克思。
14)法發(fā)展的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學,也不在司法判決,而在社會本身。——埃利希。
15)自由是一種必須有其自己的權威、紀律以及制約性的生活方式。——李普曼。
18)法律只不過是我們意志的記錄。――盧梭(法)《社會契約論》。
19)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莊嚴的表現(xiàn)。――羅伯斯庇爾(法)《革命法制和審判》。
公民法律意識調查報告(精選21篇)篇十二
20xx年6月。
農村、鄉(xiāng)鎮(zhèn)、就業(yè)辦事處等地方。
采用收集材料、電話、網聊、面談等方式進行調查。
了解農民工獲取法律知識及法律援助的途徑,深入剖析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
前言:農民工是我國社會轉型過程中的必然產物,大量進城務工的農民成為縮小城鄉(xiāng)差別,促進城鄉(xiāng)統(tǒng)籌發(fā)展的一支重要的生力軍。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不同程度地受到侵犯,其主要原因是法律素質普遍較低,不懂得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針對這一問題,我在20xx年春節(jié)期間,對大通縣的農民工進行了一次深入的調查。
通過調查大通縣外出的農民工在外主要涉及建筑業(yè)、餐飲服務、批發(fā)零售、車輛修理、輕工業(yè)等行業(yè)。
一、農民工獲取法律知識及法律援助的途徑
調查顯示,電視、廣播、報刊、雜志這些傳統(tǒng)媒體仍然是農民工獲取法律知識的主要途徑和手段,占到了被調查人數(shù)的54.64%;通過法制宣傳櫥窗獲取法律知識的農民工占到了總數(shù)的25.24%;以互聯(lián)網為載體獲得法律知識的農民工只占到了總數(shù)的1.6%。
在農民工認為在哪里咨詢法律問題比較可靠這一問題上,有48%的人選擇了政府相關部門,44%的人選擇了法律服務所,33%的人選擇了律師事務所,還有13.5%的人選擇了熟人介紹。
在有效解決法律問題途徑這一項目上,有66.51%的人選擇了依法解決,另外還有9.57%的人選擇了上訪,這說明大部分農民工已有了通過法律手段保護自身利益的法律意識,而少部分把上訪作為解決問題的途徑,這也符合當前社會的實際。
在農民工是否了解法律援助具體條件的問題上,有84.07%的人選擇了了解一些。有85.64%的被調查者認為,當他們需要法律幫助時很方便或比較方便。此外還有89.84%的農民工認為他們能夠或有時能在社區(qū)獲得法律幫助。
二、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農民工分布較廣、流動性大、居住分散、難以集中,這些特性給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帶來了一定難度,特別是外出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比較薄弱,存在不少盲點。
2、對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還處在初始和嘗試階段,沒有形成制度化和規(guī)范化。
3、由于缺乏有效的經費保障,宣傳教育活動的開展受到限制,加之其他主客觀因素,造成宣傳形式單一,特別是對外出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沒有更好的辦法,不斷探索新形勢下對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將是今后一個時期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一個重點。
4、個別單位和部門領導重視程度不夠,認識不到位,沒有將對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擺上重要位置,也沒有將其列入年度普法計劃,致使此項工作開展的力度不大。
5、農民工的文化素質普遍偏低,教育對象文化程度參差不齊,這也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宣傳效果。
6、雖然建立了目標責任,但各部門的工作力度不盡相同,因此,在加強領導、健全機制,加強各部門密切配合、總結推廣經驗等方面還有很多工作要做。
7、工作發(fā)展不平衡,部分用工單位對在農民工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認識不足,熱情不高,目前宣傳教育工作主要集中在建筑工地、規(guī)模較大的工廠等農民工較集中的企業(yè),分散在個體商業(yè)、服務業(yè)、私營企業(yè)的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比較薄弱。
三、當前亟需法律幫助的農民工群體及通過法律手段解決的問題
調查中,62.44%的被調查者認為建筑工地農民工最需要接受法律幫助,在外經商人員占23.08%,這說明建筑工地農民工人員較集中,有些共性問題,最需要得到法律幫助。
在農民工最需要解決的法律問題上,有43.72%的人認為是拖欠工資問題,另有24.02%及21.26%的人認為是勞動時間過長和用工單位待遇過低。
四、相應的解決措施
管部門負責領導機構的日常工作,對每一時期的具體工作制定方案,協(xié)調、督促和檢查。要加強對本轄內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協(xié)調、督促和檢查,共同推進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逐步形成和完善層級負責、上下聯(lián)動的工作網絡。
2、將法制宣傳教育與法治實踐活動相結合,積極營造氛圍,發(fā)揮媒體作用。
四是組織農民工,積極參與法律知識競賽、征文比賽、法制文藝匯演、學法考試等活動;
五是及時總結推廣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典型經驗,表彰先進,帶動后進,確保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在農民工之中扎實、有成效地開展。
業(yè)自身的宣傳資源,利用已有的墻報、專欄、展板、內部刊物、內部網絡開展法制教育,形成人人學法、講法的氛圍。努力探索依托企業(yè)內部法律顧問室、調解組織促進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的工作機制,充分發(fā)揮企業(yè)內部的法制部門,以及受聘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在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建立企業(yè)工會維權制度,通過職代會,依法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把評選“學法先進”同評選“名牌員工”、“守法員工”“優(yōu)秀農民工”、“杰出青年”等活動結合起來,激勵廣大農民工自覺學法用法,不斷奮發(fā)向上。
一些實用并與企業(yè)生產、經營、管理、流通、金融、稅收、勞動社保,以及與市場經濟規(guī)則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在法制教育形式上,要組織一些質量較高,有一定層次的集中培訓或專業(yè)法講座,同時,鼓勵自學和積極參加政府部門、行業(yè)管理部門舉辦的培訓班;在組織方法上,由普法主管部門具體協(xié)調,行業(yè)協(xié)會和有關職能部門組織實施。各行業(yè)協(xié)會要充分發(fā)揮橋梁和紐帶作用,與政府職能部門密切配合,加強對企業(yè)主的法制宣傳工作,積極引導企業(yè)主遵紀守法、依法決策、依法經營。
公民法律意識調查報告(精選21篇)篇十三
大連市民法律意識調查報告我國歷史上長期處于封建時期,受封建思想“人治大于法制”的影響非常深,并且我國建國很長一段時間內沒有給予法制建設足夠的重視,這些因素對我國廣大公民的現(xiàn)代法制觀念的形成起到了一定的負面作用。法律意識是人們對于法(特別是現(xiàn)行法)和有關法律現(xiàn)象的觀點、知識和心理態(tài)度的總稱。而擁有較高的法律意識更是公民保護自己權益的最大武器。大連是一個與世界接軌的城市,人們的消費水平日益提高,人民都在追求更高質量的服務和享受。如何能使我們在享受的同時保障自己的權益尤為重要。在這樣一個發(fā)展進程如此之快的城市中,騙人與被騙依然每日都有發(fā)生,這都是市民的法律意識高低所主導的。因此,我們就大連市民的法律意識情況和如何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識開展了專項調查。
在此次調查中,我主要調查了受過高等教育的人群,通過調查他們,可以反反映出大連受過高等教育的市民的法律意識是怎樣的,從而推斷沒有受過高等教育的市民的'法律意識是怎樣的。通過調查主要發(fā)現(xiàn)了一個問題:法律知識的來源途徑稀缺。調查顯示:被調查的3人中,通過電視獲取知識的2人,其他途徑的一人。而通過調查大連市的主要電視頻道我們發(fā)現(xiàn),大連電視臺3套《法制頻道》每天播放與法律相關節(jié)目的時間只有2小時左右,在全天一共18小時的時段中所占比列只有12%,而黃金時段從6點開始到10點,也只有1小時時間而已。而在2小時的時間中,還包括了重播的節(jié)目。這樣通過電視來獲取知識的人群,所能獲取到的知識可以想象,是微乎其微的。并且通過電視來獲取法律知識的人是占了大多數(shù)的,因此電視播放的法律節(jié)目的質量與時間是需要整治的重中之重。
放的其他節(jié)目也應當與法相關。多播放案列,提高人民看節(jié)目的積極性;多播放與人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內容;可以將一些基本的法律小知識編寫一小段繞口令、或者是小動畫,讓大家在看法制節(jié)目時能夠通過另一種方法巧妙的記住而避免死記硬背忘性大的缺點。力求做到讓大家在日常生活上不上當、不受騙。
調查中還發(fā)現(xiàn),有一部分市民在遇到問題的時候比較傾向于私下解決,而不愿意上法院或者是尋求司法幫助。這都是人民法律意識差的一種表現(xiàn),應當多舉這類的案列,進行播放,同時強調私下解決有可能造成的嚴重后果,從而增強人民的法律意識。
公民法律意識調查報告(精選21篇)篇十四
一、調查目的:
現(xiàn)在,我國已進入了法制社會的時代,公民的日常生活不僅涉及到經濟,還涉及到文化和倫理道德等多方面,而所有的這些都必須用法律來調整。通過對我國公民法律意識現(xiàn)狀的社會調查,了解現(xiàn)今我國公民的法律意識狀況(盡管每個地區(qū)各有差異,但也可大致了解),意識也希望通過了解,能加強和增進公民的法律意識,使其樹立正確的法律的觀念,對我們的法律有正確的態(tài)度,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二、調查程序:
此次調查主要用的是問卷調查調查方法。發(fā)放問卷,當場收回。
三、調查問卷結果及分析:
第一題從整體上評估被調查者的法律意識程度,以便迅速掌直接把握被調查者實際情況。從第一題的回答情況來看,我國公民的法律意識還是比較令人滿意的,僅有13.3%的人認為自己了解的法律知識少,相反,有33.33%的人認為對我國法律了解比較多。
第二題從法律的執(zhí)行程度出發(fā),調查公民對現(xiàn)形法律的滿意程度。從問題的答案來看,大多數(shù)人還是比較滿意的,有20%.2.22%的人認為一般和差,說明我國法律執(zhí)行狀況還應該繼續(xù)改革深化,努力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zhí)法必嚴,違法必究”。
第三題延續(xù)第二題對執(zhí)行狀況的考察,深入研究當前我國法律執(zhí)行不足的具體原因。從調查結果看來,認為“一些領導干部不守法”的人最多,占37.78%;其次是“法律本身沒有足夠的權威”,占33.33%;“執(zhí)法機關執(zhí)法不嚴”,占20%;“多數(shù)人對法律尊重不夠”,占8.89%。就整體而言,說明我國封建法律意識殘余還大量存在,“官比法大”.“情比法大”的思想依然存在,還有好多人對法律關心較少,缺少主人翁意識。
第四題調查我國公民對法律完善程度的認識,以評估其法律意識。調查中顯示超過一半的人都認為我國法律比較完善,近四成認為基本完善,只有少數(shù)人認為不完善和很不完善。這同時也反應出我國立法工作做的比較令人滿意。
第五題將法律與公民實際生活聯(lián)系起來,從切身利益出發(fā),調查公民對法律信心度的認識。結果顯示,大部分受調查者對法律充滿了信心。當然也有13.33%的受調查者認為法律不能不能維護自己的切身利益,法律越來越成為有錢人和有權人的代表和工具,這說明了我國法律在現(xiàn)階段確實還是存在一定問題的,還有很多值得有關部門需要注意的地方。
第六題調查公民法律意識的來源。調查結果顯示,來自學校和家庭所占比重最大,都占到28.89%。來自社會和其他來自家庭和社會的分別占22.22%和20%。說明家庭和學校是我國公民獲得法律知識的重要來源,社會及其他方式也占一定的比例。這要求我國應繼續(xù)加大在家庭學校的宣傳力度,同時,拓寬現(xiàn)有方式,積極尋求新方式向公民普及法律知識。
第七題研究道德和法律的重要性。其結果顯示認為法律重要的占51.11%認為道德重要的占48.89%。可見結果不容樂觀。法律的地位受到了嚴峻的挑戰(zhàn),道德在我國公民的心中還是占有重要地位的,傳統(tǒng)的法律意識在我國公民心中還根深蒂固。
第八題從公民生活出發(fā)調查公民在實際生活中面對法律時的反應。在日常生活中,嚴格遵守法律的占55.56%,大部分遵守占31.11%有時會占4.44%,對法律規(guī)定不了解占8.89%。雖然嚴格遵守的占大部分,但不遵守的和不了解的也大有人在。
第九題主要調查當公民面對緊急情況時做出的反應。此項結果不容樂觀,明哲保身者占了22.22%,說明我國公民“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傳統(tǒng)小農思想仍有一席之地。隨著市場經濟的發(fā)展,麻木思想愈演愈烈。
第十題主要調查公民的契約意識程度。當朋友向自己借錢時認為應當寫的不足四成,大多數(shù)人都有不用寫和無所謂的思想。就此問題而言,我國公民契約意識不強,相對西方發(fā)達資本主義國家還相距甚遠,這對我國日益發(fā)展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不利。
第十一題主要調查當發(fā)現(xiàn)領導干部違法時,我國公民的反應情況。此項調查結果也不容樂觀。只有一半的人能向上級領導舉報,利用法律渠道去法院起訴的僅占2.22%,而有24.44%的受調查者采取“忍忍算了”的消極心理。我國公民對的法律意識比較消極。
第十二題直接從訴訟出發(fā),通過調查公民對訴訟的態(tài)度以間接判斷公民的法律意識。結果顯示有過半的人認為打官司正常,35.56%的受調查者認為打官司值得鼓勵,然而有8.89%的受調查者認為打官司是斤斤計較,雖然比重不算大,但同樣能反映出我國公民的法律意識還亟待提高。
第十三題繼續(xù)深入研究十二題中關于法律訴訟的問題,調查公民心中打官司勝利的重要條件。其中66.67%的受調查者認為法律是打贏官司的重要條件,其次便是認為金錢是打贏官司的重要條件,占20%的比重,認為律師和與法官關系是打贏官司重要條件的分別占11.11%和2.22%。這也體現(xiàn)出了現(xiàn)在社會上還大量存在著不和諧的因素,我國還并沒有真正做到依法治國、依法行政。
第十四題調查公民最想了解的法律。結果顯示想了解憲法的受調查者占46.67%,居于首位,其次是勞動法占20%,刑法占17.78%,民法15.56%。說明我國公民對憲法了解的興趣較弄,但同時也呈現(xiàn)出需求多元化的特點。
第十五題延續(xù)第十四題的研究,調查公民心中認為最有幫助的法律。結果依然是憲法居首位,占44.44%,體現(xiàn)了憲法是我國根本大法的地位,其次是民法占24.44%,勞動法占20%,刑法占11.11%。我國應繼續(xù)加大法律宣傳力度,面對普通公民,投其所好,多樣化宣傳。
四、總結:
總的來說,法律,現(xiàn)代文明社會必不可少的工具,可我國是一個傳統(tǒng)法律意識極濃的國家,在傳統(tǒng)的法律意識里,法律的地位并不高,作用十分有限,權利意識非常淡薄。主要表現(xiàn)在:
(1)傳統(tǒng)的習慣根深蒂固,傳統(tǒng)觀念與現(xiàn)代意識交織。
(2)積極態(tài)度與消極態(tài)度并存。
(3)法律權利意識弱于法律應用意識。
針對以上的現(xiàn)象,我覺得可以嘗試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以此來提高廣大公民法律意識:
1、營造一個大家都積極參與的學法守法的輿論氛圍。
2、應讓有關部門編寫出通俗易懂的普法宣傳教材。
3、建立一支專業(yè)的普法隊伍。
4、有關部門在普法教育上還應適當投入。
5、一些領導機關、司法機關應做好表率工作。
公民法律意識調查報告(精選21篇)篇十五
引導語:法律是維護國家穩(wěn)定、各項事業(yè)蓬勃發(fā)展的最強有力的武器,也是捍衛(wèi)人民群眾權利和利益的工具,也是統(tǒng)治者統(tǒng)治被統(tǒng)治者的手段。下面是一篇法律意識。
歡迎參考。
作為法學專業(yè)的學生,我秉承學校“走向社會、服務社會、鍛煉能力”的宗旨,多視角關注社會熱點、焦點問題并積極投身和諧社會建設的各個領域,經過觀察發(fā)現(xiàn)大學生在暑假都傾向于打暑假工,但是在工作的過程中他們并不能很好的利用法律知識來維護自己的權利,處理糾紛。為了更深刻地理解和應用我所學的法律知識,我利用網絡科技對大學生在暑假工作中的法律意識進行了調查。
調查時間為2019年7月15日至2019年8月20日,我利用網絡通過微信,微博和qq發(fā)布問卷網址,并且通過好友的轉發(fā)和協(xié)助對大學生進行調查,調查方式為無記名填寫網絡調查問卷,人工進行調查結果分析,從而得出了下面的調查結論。
通過問卷調查,對當代大學生在暑假工作中的法律意識有了基本的了解,調查情況如下:
(1)你是否打過暑假工?
a、是70%b、否30%。
(2)你的權利是否在暑假工作中受到侵犯?
a、是61%b、否39%。
(3)當你的權利在暑假工作中收到侵犯時你是否想過維護自己的權利?
a、是45%b、否55%。
(4)當你的權利在暑假工作中收到侵犯時,你想通過何種途徑維護自己的權利?
a、法律37%b、暴力33%c、寧愿自己吃虧,放棄維護30%。
從(1)到(4)的問卷回答可知,大學生在暑期工作中大多數(shù)都會遇到過權利受到侵犯的現(xiàn)象,但是由于缺乏法律意識,很多大學生都是寧愿自己吃虧,放棄維護自己的權利,這也促使用人單位忽視了對大學生權利的保護,促使這良現(xiàn)象的滋生。
(5)你能區(qū)分違法和犯罪?
a、能52%b、否48%。
(6)你是否會對所從事的暑假工作進行是否存在違法現(xiàn)象的分析?
a、是22%b、否78%。
(7)你是否是個遵紀守法的人?
a、是98%b、否2%。
(8)你認為法律在現(xiàn)實生活中的作用是?
a、很重要,是維護權益的有效手段30%。
b、比較重要,有時試圖用法律解決問題41%。
c、一般重要,不到萬不得已不會運用法律29%。
d、不重要0%。
從(5)到(8)的問卷回答我們可以看出,當代大學還是具備一定的法律知識的,可見法律知識的普及范圍還是在擴大的,但是由于很多大學生不是法學專業(yè)的,對法律理解和運用還是不夠的,這也導致部分大學生在遇到糾紛時放棄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a、是87%b、否13%。
(10)你知道《勞動法》里規(guī)定的試用期為多長?
a、三個月22%b、六個月48%c、一年30%。
根據(jù)我國《勞動法》的規(guī)定,試用期最長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而在調查中發(fā)現(xiàn),有73%的大學生不知道,這一問題不僅與大學生在假期的暑期工作有關更與大學生畢業(yè)后的就業(yè)問題相關,可見大學生對與自己息息相關的法律知識了解并不多。
(一)、學生自身的法律意識淡薄。
(1)缺乏學習的主動性。學生進入大學后,學習環(huán)境、學習方式、人際關系、
自我評價。
等都發(fā)生了很大的變化,逐步開始對時代發(fā)展和社會變革有了更深刻的感受。面對著經濟壓力、學習壓力、就業(yè)壓力等眾多人生考驗,一些心理脆弱的學生會感到無所適從。隨著心理壓力的積淀,部分學生功利性、自我性、短期性、隨意性心理癥狀混合交織,客觀上會對法律、制度產生心理抵觸。而且,多數(shù)大學生認為法律枯燥乏味,缺乏吸引力,因而,很少大學生會主動學習法律知識,對學校開設的相關課程,也只求考試過關,大多數(shù)學生重學分輕實效,也是大學生法律意識淡薄的原因之一。
(2)缺乏預知的遠見性。一是腐朽思想的侵蝕,在不同程度上對大學生的生活方式、生存方式、思維方式和價值觀念產生了影響。二是不良風氣的干擾。隨著高校與社會聯(lián)系的日趨廣泛與緊密,社會上各種不健康的東西通過各種載體和渠道進入了學校,侵蝕了部分學生的心靈,有的大學生錯誤地以物質利益為尺度評價個人利益,甚至為了經濟利益,放棄了最基本的道德規(guī)范。沒有學習相關的法律知識,沒有法律意識,即使當自己的正當權益受侵犯時,也不懂得如何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調查表明,很多大學生認為,自己目前并不需要法律,而等到真正需要時,才覺得為時已晚。
(3)缺乏知識的實踐性。在調查中,很多法學專業(yè)的大學生反映,法律知識是學懂了,但是根本不知道如何應用,經過一定的時間后,知識便逐漸淡忘,更何況非法學專業(yè)的學生,其實每個非法學專業(yè)的專業(yè)都有開設相關的法律課程,詳細講述了相關的法律知識,然而,理論知識沒有結合實踐,而最終流于形式。
(4)對法律的信任度和對當前法治的整體現(xiàn)狀的滿意度不夠。
據(jù)了解,當代社會對法律保持信任的學生占35%,認為法律會越來越完善的學生占31.2%,而認為法律不如權利有用及法律越來越成為有錢人和有權人的工具的占33.8%。對“法院做出公正判決有信心”者占26.4%,對“當前整體法治環(huán)境不太滿意和很不滿意”的達69.8%。這一方面說明作為法治前提的民主立法及其程序還很不健全,司法不公乃至司法貪腐現(xiàn)象仍然暢通無阻;另一方面這種消極的法律意識也會嚴重地影響到公民法律信仰確立和法治理想信念的最終建立,表現(xiàn)出大學生法律信仰的一定程度的缺失,也反映了不利于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yǎng)的法治環(huán)境和氛圍。
(二)、客觀環(huán)境的法律渲染力度不夠。
(1)學校重視法律教育程度不夠。一些高校對學生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要意義認識不到位,重視程度不夠。有的把法制教育作為軟任務,認為可抓可不抓;有的對學生法制教育定位不準,提不到重要的議事日程。在知識傳輸上,也存在一定誤區(qū)。一是重刑事輕民事。教育者常常突出刑事法律在教育內容中的重要地位,過多地講解刑法關于犯罪和刑罰的具體規(guī)定,從而導致學生對法制教育產生逆反心理。同時,由于輕視民事法律教育和民事權利義務觀的正確引導,使學生在日常生活中,不能正確處理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常常引發(fā)糾紛。二是重義務輕權利。忽視對公民享有權利的宣傳,有礙于大學生健康法律心理的形成。另外,除了法律專業(yè)的以外,其他院系的有關法律的課程,老師都不會嚴格要求學生,學生可以自由看自己喜歡的專業(yè)課書或是課外讀物。只要保持課堂安靜就可以了,也沒有向學生講明到底法律的重要性有多大,基本死板的按照教學大綱授課,老師重視程度不夠,學生自然也不夠用心。由此,學生得到的法律知識更加縮水了。
(2)法律專業(yè)課堂缺乏活躍性。法律知識比較枯燥,假如老師按大學教學大綱死板授課,不經常與實際相結合就很難吸引學生的興趣愛好,學生上課就會昏昏欲睡,失去上課的興趣。
(一)學生主觀方面。
(1)學習法律知識對大學生來說具有重要的意義,對于促進和諧社會的發(fā)展,樹立正確的信仰有關鍵的作用。所以要做到理論和實踐相結合,將學到的東西用實踐檢驗其是否正確,不斷地展示自己的才華才,增強對法律的認識,提高法律意識。
(2)當代大學生要在培養(yǎng)社會主義法律意識的同時加強社會主義法律修養(yǎng)。只有加強社會主義法律修養(yǎng),不斷提高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才能擔負起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歷史重任。
1)所以當代大學生要努力樹立法律信仰,一個人只有從內心深處真正認同、信任和信仰法律,才會自覺維護法律的權威。大學生應當通過認真學習法律知識,深入理解法律在現(xiàn)代社會中的重要作用,深刻把握我國社會主義法律的精神,從而樹立起對我國社會主義法律的信仰。
2)積極宣傳法律知識。大學生在自己學習和掌握法律知識的同時,還要向其他人宣傳法律知識,特別要宣傳社會主義民主與法治觀念,宣傳我國社會主義法律的優(yōu)越性,使人們了解、熟悉和認同我國社會主義法律,從而推動全社會形成尊重和維護社會主義法律權威的良好風尚。大學生不僅要有守法意識,自覺遵守國家法律,而且要有護法精神,敢于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維護法律權威。
(二)客觀環(huán)境方面。
1、要完善法律運行機制,加強社會道德規(guī)范的建設,創(chuàng)造有利于培養(yǎng)大學生現(xiàn)代法律意識的法治氛圍和輿論環(huán)境。
隨著經濟政治的全球化,當代大學生思想更加開放,時代感更強,主觀上期望法治,關心國家法制建設,但世界觀還未完全成熟,易受外界環(huán)境影響,因此,立法、執(zhí)法、司法部門做到立法的民主化、科學化,執(zhí)法的程序化,守法的自覺化;大眾傳播媒體和各種社會力量應利用普法、守法、執(zhí)法和監(jiān)督法律實施的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跡,進行生動的法制宣傳,創(chuàng)造一個良好的法治環(huán)境和輿論環(huán)境,對于培養(yǎng)大學生現(xiàn)代法律意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要加強校園的法治建設,營造培養(yǎng)大學生現(xiàn)代法律意識的校園氛圍。
民主法治的高校環(huán)境必然對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正確樹立起到積極正面的影響。學校要制定相關的校規(guī)校紀,并且學校制定校紀校規(guī)時,要確保所建立和使用的。
規(guī)章制度。
不違背法治的精神,符合國家現(xiàn)階段所頒布和使用的法律法規(guī),并開展教育教學活動,維護學生合法權益,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環(huán)境,不斷提高學校的教職工的法律素養(yǎng),提高學校依法處理各種關系的能力”。
3、深化大學法律課程的教學改革,開展校園法制文化活動,以適應素質教育對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yǎng)的要求。大多數(shù)大學教材普遍存在內容設置不合理的問題,學校應當積極拓展法學選修課的開設門類和開設范圍,普及法律知識,以滿足不同層次學生的學習興趣和需求,使學生從理性的層面對整個法治、法律及各部門法的基本價值理念和精神追求有一個宏觀把握,從而逐步培養(yǎng)出適應現(xiàn)代素質教育要求的具有較高的法律意識的大學生。
公民法律意識調查報告(精選21篇)篇十六
法律素質作為國家上層建筑的組成部分對國家的法制建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學生是一個特殊群體,學生法律素質如何直接關系到未來國家法制建設的進程。為此我們對在校學生法律素質的狀況進行了一次問卷調查。本次調查以“學生法律素質”為主題,通過調查、分析等方法的運用,對學生的法律素質進行分析,進一步了解學生法律素質的現(xiàn)狀,并就此提出相應的改善措施。
問卷調查。
我們對魯東學商學院公管系和經濟系進行了抽樣問卷調查,調查的對象是在校學生,調查方式是無記名調查,人工對調查結果進行分析。
問卷結果如下:
(1)你生長在()。
a農村76%b城市24%。
(2)違法和犯罪()。
a能23%b不一定31%c不能56%。
(3)在你的經歷中,曾用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么()。
a用過25%b沒有用過75%。
(4)你是否會通過一些渠道了解國家的法律制度或法制進程()。
a經常會20%b有時會60%c不會20%。
(5)你知道勞動法是何時頒布的嗎()。
a知道34%b不知道66%。
(6)超市的人員要求你被搜身,你會怎么做()。
a拒絕80%b如果對方度強硬就接受15%c完全接受5%。
(7)如果你參加勤工助學或者工作時,你有意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么()。
a有47%b沒有53%。
(8)你認為法律在你的日常生活中作用如何。
a非常重要33%b一般40%c不重要27%。
(9)目前我國的法治狀況:
a已經是法治社會21%b各方面差的還很遠79%。
(10)你覺得將《思想到的與法律修養(yǎng)》作為學生的公共課程有意義么()。
a意義很63%b意義不29%c沒有意義10%。
問卷結果分析:
通過調查,我們對學生法律素質是有了基本的了解。來自不同地區(qū)、不同背景的同學對法律的認識程度不同,但總體看來,學生的整體法律意識不強,法律素質亟待提高。
我認為,學生整體法律素質偏低主要是由以下幾個方面造成的:
1)心理因素的影響。
在校學生正處在心理和生理的發(fā)育期,心理上具有強烈的要求他人和社會認可的沖動,喜歡用批判的懷疑的眼光看待周圍事物,極力想擺脫來自外界的干涉和約束,立自主意識增強。同時,這一階段,學生世界觀、人生觀尚未完全確立,對錯綜復雜的社會系統(tǒng)還缺乏完善的認識能力。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以灌輸為主的法律教育的效果。另一方面,學生進入學后,學習環(huán)境、學習方式、人際關系、自我評價等都發(fā)生了很的變化,逐步開始對時代發(fā)展和社會變革有了更深刻的感受。面對著經濟壓力、學習壓力、就業(yè)壓力等眾多人生考驗,一些心理脆弱的學生會感到無所適從。隨著心理壓力的積淀,部分學生功利性、自我性、短期性、隨意性心理癥狀混合交織,客觀上會對法律、制度產生心理抵觸。
2)價值取向的偏差。
當代學生有更多的機會接觸和了解世界的經濟和社會文化狀態(tài),這有利于他們學習知識、開闊視野。但真假難辨、魚龍混雜的各種信息也會對他們的價值觀造成沖擊和影響。有的在主流與支流、精華與糟粕、真善美與假惡丑等問題上分辨不清,甚至顛倒是非;有的只顧搞所謂的“自我設計”、“自我完善”,從而陷入極端個人主義泥潭;有的把追求物質享受作為人生的精神支柱,追捧“金錢萬能、享樂至上”的生活方式。這種價值觀的錯位一旦受外界不良因素誘導,就容易走上違法的道路。
3)高校法律教育薄弱。
一些高校對學生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要意義認識不到位,重視程度不夠。有的把法制教育作為軟任務,認為可抓可不抓;有的對學生法制教育定位不準,提不到重要的議事日程。在知識傳輸上,也存在一定誤區(qū)。一是重刑事輕民事。教育者常常突出刑事法律在教育內容中的重要地位,過多地講解刑法關于犯罪和刑罰的具體規(guī)定,從而導致學生對法制教育產生逆心理,并且強化了“我不犯罪何須學法”的錯誤觀念。同時,由于輕視民事法律教育和民事權利義務觀的正確引導,使學生在日常生活中,不能正圈理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常常引發(fā)糾紛。二是重義務輕權利。忽視對公民享有權利的宣傳,使學生產生“法律就是要求公民盡義務”的錯覺,有礙于學生健康法律心理的形成。
4)社會環(huán)境的不利影響。
一是朽思想的侵蝕,在不同程度上對學生的生活方式、生存方式、思維方式和價值觀念產生了影響。二是不良風氣的干擾。隨著高校與社會聯(lián)系的日趨廣泛與緊密,社會上各種不健康的東西通過各種載體和渠道進入了學校,侵蝕了部分學生的心靈,使其偏離正常健康成長的軌道。三是市場經濟的負面影響。分配不公、貧富分化、利益矛盾等的發(fā)生,極易使學生價值觀念出現(xiàn)個人化傾向。如果不能把握合適的“度”,就容易產生犯罪。有的學生錯誤地以物質利益為尺度評價個人利益,甚至為了經濟利益,放棄了最基本的道德規(guī)范。
提高學生法律素質修養(yǎng),提升法律思維水平,不僅是我們自身健康成長的需要,也是我國建設法治國家的需要。增強法律意識,提高法律素質,需要學校的教育,也需要學生自己的努力。
1)高校應注重《思想道德修養(yǎng)與法律基礎》課的教學。
改變《思想道德修養(yǎng)與法律基礎》課僅僅是思想教育和法律知識教育的看法,將開設《思想道德修養(yǎng)與法律基礎》課的目的轉化為使學生“通過學習法律知識,要達到既掌握法律這一重要武器,又提高思想和品德教育。”另外,高校的《思想道德修養(yǎng)與法律基礎》課應實行以法律意識教育為中心的教學。因為這樣做可以克服“課時少、內容多”的矛盾,這種會使課程內容得以精練,即使講些必要的具體條文,也只是作為培養(yǎng)學生法律意識的材料對待,而不必花費過多的時間,這不僅會為教師在課堂上講深、講透主要內容,也會為運用其他的教學方式、手段提供可能,從而提高課堂教學質量、豐富教學內容,增強教學的說服力和吸引力,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和主動性,從而來提高學生的法律意識。
2)在教學中,高校法律教師應樹立三種教學觀念。一是樹立“學生是處于主體地位,教師起主導作用”的觀念,使學生由被動接受轉化為積極主動的求學;二是使教師認識到教學的根本目的是使學生養(yǎng)成立思考的習慣,而不僅僅是傳授法律知識,即是培養(yǎng)學生法律意識的教育;第三、在教學過程中,“教書”和“育人”密切結合,相輔相成,避免教書和育人相割裂。
3)作為高校學生,在學習法律公開課的時候,應該注意培養(yǎng)以下素質。
1法律至上意識。美國法學家伯爾曼說過“在法治社會中,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他形同虛設。“信仰法律,崇尚法律是人們對法律的一種尊重。法律的權威不僅來源于其強制性,更源于人們對法律的尊重、信賴和崇尚。
2公民意識。培養(yǎng)公民意識就是培養(yǎng)樹立人人平等的法治觀念,權利與義務辯證統(tǒng)一的觀念,與法制辯證統(tǒng)一的觀念。從而正確認識自己與國家的關系,與人民的關系,以主人翁的態(tài)度正確對待國家利益與人民利益。
3主體意識。市場經濟從某種意義上說是一種主體經濟,只有作為生產者和經營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成為真正主體是,才會有競爭,有效益,有資源優(yōu)化的配置。也才會有市場經濟本身。因此培養(yǎng)自身的主體意識,充分認識到自己的立的主體地位,要在競爭中求生存和發(fā)展,這樣才能實現(xiàn)自身的社會價值和自我價值。
4守法意識。樹立正確的守法觀念,自覺守法,用法,護法。
5法律保護意識。既要學會將自己的權利法律化。比如為自己的發(fā)明申請專利保護等,又要認識法律不僅是懲處犯罪的工具,更是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有效武器,在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要敢于并善于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
學生是21世紀的建設者和接班人,學生法律素質的高低直接關系到國家的前途和命運。本文通過對學生法律素質現(xiàn)狀的調查和分析,初步提出了相應的改進建議,希望能喚起學生的法律意識,對學生法律素質的增強有所助。
公民法律意識調查報告(精選21篇)篇十七
俗話說,謀定而后動,解決問題前應先有策劃,而策劃往往應對癥下藥,才能因勢利導,通權達變。因此,我們要對大學生的法律素養(yǎng)做一番調查,并根據(jù)調查結果分析根本,由此制定應對措施,為和諧大學和諧社會做貢獻。
在整個20xx年的11月分里,我和我的小組成員,制作了法律調查表,針對廣州大學在校大學生,通過掃樓、網上填寫等調查方式進行無記名填寫調查問卷的調查行動,并人工進行調查結果統(tǒng)計及分析,從而得出調查結論。
通過問卷調查,對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有了基本了解,調查情況如下:
1、xx%的大學生認為法律與他們的生活密切相關,但還有少數(shù)xx%認為無關。
2、xx%的大學生秉信法律能為他們解決現(xiàn)實中的問題糾紛,維護切身的利益,xx%卻認為不能,還有xx%認為目前不能,但相信以后會逐漸完善。
3、xx%的大學生對法律所規(guī)定的公民的權利和義務的了解不是很清楚,xx%大學生了解一般,只有xx%了解很透徹。
4、通過電視、網絡、報紙、雜志等渠道獲得法律知識。
公民法律意識調查報告(精選21篇)篇十八
為了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fā)展觀,更好的發(fā)揮人民調解工作第一道防線和減壓器作用,根據(jù)司法部基層工作指導司《關于開展人民調解專項調研活動的通知》精神,我局于5月下旬至6月初對全縣人民調解工作的現(xiàn)狀進行了專題調研,現(xiàn)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我縣基層人民調解工作的主要成效。
調解組織網絡較為健全,制度化建設逐步推進。全縣建1個縣級矛盾糾紛調處中心,18個鄉(xiāng)鎮(zhèn)矛盾糾紛調處中心,有人民調解委員會304個,人民調解員1353人。目前,人民調解網絡在全縣已全部形成。鄉(xiāng)鎮(zhèn)、社區(qū)制定了人民調解工作目標責任制、人民調解員工作紀律、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人民調解工作原則,建立了與開展調解工作業(yè)務相配套的登記、記錄和檔案管理制度。使人民調解工作從組織上和制度上得到保障。
調解工作機制不斷創(chuàng)新,調解工作領域不斷拓展。各鄉(xiāng)鎮(zhèn)、各部門積極創(chuàng)新工作機制,著力構建大調解工作格局。城關鎮(zhèn)百人百日進萬家,矛盾糾紛大排查模式。就是以鄉(xiāng)鎮(zhèn)為單位組織轄區(qū)內的村組治調干部、部分行政干部、派出所、法庭和司法所等單位干警以及聘請專職調解工作人員組成工作組,集中時間、集中人力、進村入戶,對轄區(qū)內的矛盾糾紛進行大排查、大調處,做到村不漏戶、戶不漏人;店子鎮(zhèn)開展巡村入戶,矛盾糾紛調處雙簽模式,要求鄉(xiāng)鎮(zhèn)干部(包括鄉(xiāng)直單位干部)每月必須進村入戶不少于一次,對轄區(qū)內所有的常駐人口、臨時戶口和流動人口都要一戶不漏地訪查。做到三訪四送,即訪查治安隱患、訪查群眾生產生活、訪查生育狀況;送法律、送技術、送溫暖、送政策。巡村入戶干部每訪查完一戶,戶主要在干部訪查表上簽名或蓋章,干部要在農戶保管的干部巡村日歷本上簽名。并對查找出來的問題,實行定時定人承包解決。為防止走過場,鄉(xiāng)鎮(zhèn)還要建立抽檢制和責任追究等機制;羊尾鎮(zhèn)開展警治聯(lián)調模式。就是村、組治調干部與鄉(xiāng)鎮(zhèn)政法干警通力協(xié)作,對矛盾糾紛予以調處。村、組調解組織無力調處的及時上報鄉(xiāng)鎮(zhèn),并由綜治辦牽頭組織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等政法單位進行會診予以調處;六郎鄉(xiāng)開展疑難糾紛聽證模式。對于具有代表性的疑難糾紛、調解組織可以在一定范圍內,邀請當?shù)鼐哂幸欢ㄍ诺娜耸繀⒓舆M行公開調處,達到調處一起教育一片的目的;澗池鄉(xiāng)開展矛盾糾紛三卡模式。矛盾糾紛排查上報卡、交辦卡和回報卡;觀音、湖北口等鄉(xiāng)鎮(zhèn)開展聯(lián)防聯(lián)調模式。縣、鄉(xiāng)、村每年都要與周邊地區(qū)簽訂聯(lián)訪聯(lián)調協(xié)議,共同促進民族團結進步。各級人民調解組織不僅調解婚姻、家庭、鄰里等多發(fā)性、常見性民間糾紛,同時結合我縣經濟社會發(fā)展的熱點,圍繞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圍繞推進城市化和工業(yè)化進程,積極主動參與征地拆遷、企業(yè)改制、土地承包、移民安置、物業(yè)管理等容易引發(fā)上訪的社會矛盾的調解工作,拓展了人民調解的工作領域。
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我縣人民調解工作取得了比較明顯的成效,但工作中仍存在著制約人民調解工作發(fā)展的一些難點問題。人民調解工作不論在思想認識還是實踐工作中都還存在著一些與形勢發(fā)展要求不相適應的問題。
支持人民調解工作的氛圍相對缺乏,一些部門沒有形成共同參與、齊抓共管的局面,以致調解人員孤軍作戰(zhàn),難以處理一些復雜的矛盾糾紛。
調解隊伍總體素質偏低。人民調解員素質參差不齊,特別是村級調解員大部分文化程度偏低,不少基層調解員還留在傳統(tǒng)的勸架員水平,法律知識貧乏,政策水平較低,有些甚至連制作調解記錄和調解文書都有困難,工作力不從心,以致調解效果事與愿違者不乏其數(shù)。
調解經費嚴重不足,沒有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工作經費得不到保障,嚴重制約了調解工作的開展,挫傷了調解人員的積極性,阻礙了人民調解作用的發(fā)揮,重打輕防現(xiàn)象比較普遍。加之,社會各界對人民調解化解糾紛,防止矛盾激化中的作用缺乏認識,人民調解在糾紛當事人心目中缺乏可信度和權威性,出現(xiàn)糾紛,當事人大都希望政府解決和訴訟解決。
公民法律意識調查報告(精選21篇)篇十九
眾所周知,法律是我們維護正當權益的武器,只有充分運用法律,才能更好地保護我們的合法權益,而擁有法律意識和法律知識是運用法律的前提。大學生作為具有專業(yè)知識的21實際高級人才,其法律意識是否健全呢?于是我們于20xx年5月8日至13日對廣州大學在校大學生進行了無記名填寫調查問卷活動,共收回100份有效問卷,并人工進行調查結果統(tǒng)計分析,結果顯示當代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水平參差不齊。一方面,大學生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事例層出不窮;另一方面,大學生違法犯罪的事例也不鮮見。
1.已有法律意識,但法律意識淡薄。如“你所在大學是否重視《道德法律基礎》的學習?”49%的大學生重視但并未認真學法律可以看出有意識學習但意識不夠。又如調查結果中顯示有將近69%的大學生對盜版現(xiàn)象的看法是看盜版產品的質量而定即并不反對盜版現(xiàn)象的存在和將近一半的大學生會購買來歷不明的便宜自行車。由此可以看出當代大學生的法治觀念淡薄,只關注與自己切身利益相關的法律問題,只注重眼前利益,表現(xiàn)較強的實用性和功利性。大學校園里普遍存在這樣一個現(xiàn)象:學生為了貪圖便宜,大多數(shù)人會購買二手電腦和手機,認為這樣既經濟又實惠。其實他們在交易過程中就買了贓物,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由于沒有足夠的法律意識,缺乏法律知識,有的大學生在無意識的狀態(tài)下就觸犯了法律。
2.認為法律知識重要但并不積極付諸于行動學習法律相關知識。從問卷中第一大題的5、6小題可以看到將近42%的大學生認為法律意識與學習關系一般,48%的大學生認為學校或相關部門組織的法制宣傳活動或講座有意義但浪費時間。這在大學生群體中是一個普遍的特點。大學生對作為公共課的《道德法律基礎》并不給予一定的重視,對法律知識的學習積極性不高。
3.缺少踐行法律的行為,法律信仰不高。如對“你會購買來路不明的便宜的自行車么“的選答,有將近44%的大學生選擇“會”,表明相當部分人缺少踐行法律的心理,在行為的選擇上可能不會依法而行。
4.對法院、公安局等執(zhí)法部門的印象較負面。遇到法律問題時將近66%的大學生認為除非不得已,不跟他們打交道。由此也可看出大學生對執(zhí)法部門的了解不夠,對這些部門抱有一定恐懼心理。
1.法治意識普遍冷淡。大學生在有限學時的《道德法律基礎》課獲得的法律知識不多,且將更多的時間放在自己專業(yè)科目的學習上,不重視《道德法律基礎》諸如此類的公共課,對課程應付了事,因此大學生不可能擁有扎實的法律基礎,形成淡薄的法制意識。
2.涉及自身利益時,法治意識削減。在調查中了解到,大部分大學生在心靈深處是畏懼權勢的,對他人不良違法行為能進行正確的評價與譴責,但涉及自身利益時且采取雙重標準。
3.知法懂法,但不完全守法用法。大部分學生懂得不少法律知識,但是在現(xiàn)實生活中,其行為與法律規(guī)定背道而馳,守法自覺性差。且大部分對法律的信任度不樂觀,對待是非基本上是很清楚,但態(tài)度不夠明確,用法積極性不高。
4.法律知識與實踐相脫節(jié)。大部分大學生懂得一定法律知識,但現(xiàn)實中如遇到問題、糾紛,他們就不懂得采取正確的法律途徑去解決,不懂得運用法律知識去維護自己的權益,不能夠學以致用。
1.社會方面的原因:a.中國法律傳統(tǒng)的影響。封建社會時期長。我國經歷了二千多年的封建社會,各種封建觀念思維和世俗文化早已深深的印在人們的心中。中國傳統(tǒng)的集權思想影響了人們的對法律的觀念。民主、平等的法律思想沒有深入人心。公民的法律意識還不是很強烈。
b.國家的重視程度。政府對社會的普法力度還很不夠,因此,國家應積極采取措施,加強對社會的普法教育,切實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
2.學生方面的原因:a.缺乏主動性。根據(jù)調查了解到,面臨著嚴峻的就業(yè)形式,大學生將更多的時間放在自己專業(yè)科目的學習上,他們普遍認為只要學好專業(yè)知識,鍛煉好各方面的能力,將來能在激烈的競爭中取得一席之地,也就可以了,不必浪費在學法律與自己的專業(yè)不相關的知識上,而且,多數(shù)大學生認為法律枯燥乏味,缺乏吸引力,因而,很少大學生會主動學習法律知識,對學校開設的相關課程,也只求考試過關,大多數(shù)學生重學分輕實效,也是大學生法律意識淡薄的原因之一。
b.缺乏遠見性。沒有學習相關的法律知識,沒有法律意識,即使當自己的正當權益受侵犯時,也不懂得如何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調查表明,很多大學生認為,自己目前并不需要法律,而等到真正需要時,才覺得為時已晚。 c.缺乏實踐性。在調查中,很多大學生反映,法律知識是懂了,但是根本不知道如何應用,而長時間后,知識便逐漸淡忘,理論知識沒有結合實踐。
3.學校、教師方面的原因:a.重視程度不夠。除了法律專業(yè)的以外,其他院系的有關法律的課程,老師都不會嚴格要求學生,學生可以自由看自己喜歡的專業(yè)課書或是課外讀物,只要保持課堂安靜就可以了。學生沒有約束力自然學習法律積極性不高。
b.課程枯燥。法律知識相對于其他學科,比較枯燥,課堂氣氛一搬較為沉悶課堂氣氛不活躍,學生昏昏欲睡,失去上課的興趣。
1.學生方面:提高意識,學習法律知識對于大學生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無論是對于將來的工作亦或是生活都息息相關,多參加相關的講座讓自己更加了解法律的重要性。加強自身道德修養(yǎng),讓道德修養(yǎng)與法律共同進步,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和正確的人生追求。同時要利用課余時間多了解些法律的相關報道,閱讀參考法律書籍,增強自身的法律知識儲備。 2.教師方面:打破常規(guī)的教學模式,采用與實踐多結合的方式激發(fā)學生對法律知識學習的欲望。也可以打破教室的局限,多組織相關的主題活動,讓學生在實踐中體會到法律的重要性,提高對法律有更高的需求性。此外,還可以在課堂上播放“今日說法”之類的法制節(jié)目,讓學生了解實際的案例分析的過程,更加深刻的學習法律知識。這些對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提高都將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3.學校方面:多組織專家講座,對學生進行普法教育;開展一些主題鮮明的法治演講、辯論賽、討論會、知識競賽、“模擬法庭“等活動,以及旁聽一些典型案例的庭審,使學生能在自主參與、身臨其境中耳濡目染中得到教育和啟迪;多組織學生參加與法律有關的活動,讓大學生從實際中獲得法律知識,提高法律意識,切實際生活中獲得的法律知識比課堂中學到的產生的效果會更好。盡量給學生提供實踐的平臺,讓他們展示自己的才華,增加對法律知識的認識。
總之,大學生社會主義法律意識對于國家的發(fā)展起著舉重輕足的作用,大學生社會主義法律意識的培養(yǎng)需要個人、教師、學校以及其他方面的共同努力,這樣才能使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得到很大的提高,只有這樣社會才會和諧,國家才會發(fā)展,民族才會富強,也只有這樣中國才能屹立與世界民族之林,才能成為一個富強、民主、文明的現(xiàn)代化法治國家。
公民法律意識調查報告(精選21篇)篇二十
近年來隨著經濟的發(fā)展,社會的進步,我國人口的平均壽命增長,截止至20xx年中國人平均預期壽命約為74、9歲,比世界平均值多4、6歲。中國城市生活質量的部分指標達到世界平均水平。劃分人口老齡化社會的標準為社會老齡化,又稱人口老齡化,是以老年人口在總人口中所占百分比(老年人口系數(shù))為依據(jù)進行衡量的。劃分標準尚未完全統(tǒng)一,一般是指老年人口系數(shù)10%以上。社會老齡化的形成是十分復雜的,評價一個國家或地區(qū)社會老齡化程度,應包括人口平均壽命、老年人口系數(shù)、年齡中位數(shù)(指以上和以下的人口各占一半的那個年齡)、長壽水平、老齡化指數(shù)等指標進行綜合評價,才是相對客觀的(這個標準規(guī)定:老年人口系數(shù)在70%以上,少年人口比例在30%以下,人口年齡中位數(shù)在30歲以上,屬老年型)。它是社會進步的標志,體現(xiàn)人類衰老的延遲,壽命的延長,死亡率和出生率的下降。通過我國第4次(1990)全國人口普查的老年型地區(qū)上海13、96%、浙江10、44%、北京10、27%、江蘇10、24%、天津10、21%。
(二)老年人的權益保護和保障制度問題日益嚴峻
隨之而來的我國關于老年人的權益保護和保障制度問題也漸漸被公眾所重視,同時老年人訴訟案件的數(shù)量也逐年提升。通過我國某法院的連續(xù)幾年對受理案件的總結分析,結論如下:我國老年人訴訟最常見的類型以婚姻、贍養(yǎng)、房產、繼承、相鄰、民間借貸、機動車事故糾紛等為主。20xx年該法院共受理老年人訴訟3件,20xx年開始逐步上漲,截止20xx年共受理老年人案件25件。
本次調查針對以上逐漸上升的老年人訴訟數(shù)量進行調查,旨在通過對同一地區(qū)不同年齡、層次的老年人進行走訪,企圖深究訴訟案件背后老年群體對法律的態(tài)度和引發(fā)訴訟的原因,從而提出關于老年人權益保護的具體方案。
本次社會調查共分為5個部分。本調查采用問卷調查法,經過本人對相關資料的翻閱以及對實際情況的考察,決定采用如下問卷。
(一)制作調查問卷(問卷此處略)
(二)發(fā)放調查問卷
問卷一共發(fā)放了105份,實際收到100份回復。發(fā)放的對象采用多角度,多層次的手段,主要人群是老年群體,其中有離休干部、有下崗工人、農民、低保人群等。發(fā)放地點主要集中在沈陽市養(yǎng)老院、老年人居多的居民樓、小區(qū)等。發(fā)放時間基本集中在傍晚時分,老人在廣場遛彎閑談時,心情較放松不會對陌生人對部分涉及家庭隱私的問題太過排斥。由于針對老年人的調查問卷所以問卷的字體相對較大較粗,且問題設置相對通俗易懂,一些針對專業(yè)問題的專有名詞加入了注釋。
(三)調查問卷的整理
這套問卷共對100份問卷進行整理,其中男女比例各50%。年齡段在50~60的人群占23%,61~65歲的人群占17%,65~70歲的人群占39%,70歲以上人群占21%。受教育程度,其中80%是初中及以下的學歷,20%是高中或中專,無大學以上學歷人群。子女情況54%有兩個或兩個以上子女,40%是獨生子女,6%無子女。經濟情況僅有8%的人是極差的,其他92%均處于一般以上水平。100位老人中,有高達66%的老人獨自居住或在敬老院的理由是子女因工作等情況沒有時間或精力照顧老人,20%是因為某些家庭糾紛導致家庭關系不和諧,子女拒不行使贍養(yǎng)老人的義務,存在推脫贍養(yǎng)義務的現(xiàn)象。9%屬于享受政府救濟或離休干部的情況,有接近5%的老人無子女或子女沒有能力贍養(yǎng)。問卷對老人如果在日常生活中受到不平等待遇的情況進行提問,其中有48%選擇忍氣吞聲、自認倒霉,選擇用消極的方式對待損害、侵權的行為,有32%選擇私自解決,調解的方式,僅有20%選擇積極主動向相關部門反映問題。老年人的婚姻狀況有36%已婚狀態(tài)其中6%屬于再婚,有64%單身,其中28%有重組家庭的計劃,在準備再婚的人群中男性高達24%。在關于簽署遺贈扶養(yǎng)協(xié)議的問題上,有72%的老人不希望簽訂遺贈撫養(yǎng)協(xié)議,僅有28%認為可以考慮可以接受。在最后一道多選題,幾乎所有老年人都有覺得自己比不上年輕時候的狀態(tài),會覺得有無力感,不論是在日常生活還是人際關系上都有不小的區(qū)別,認為自己的存在為子女增加了不小的負擔。失眠多夢對自己的健康擔憂,生活的質量明顯下降,在老年群體中漸漸彌漫著類似的心理。在對大部分人的老年人走訪了解中,能體會到老年人大部分都具有這種心理,而且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多多重視自己,希望自己不是孩子負擔的同時可以給孩子多些生活上的指導,希望孩子可以像以前一樣依賴自己,不愿服老的心態(tài)。但是身體又明顯不如年輕時,所以心有余力不足,從而產生的無力感、疲倦感。在無用感的作用下,導致自己憂心忡忡的人群不在少數(shù)。
(四)調查問卷的分析
盡管調查人群存在些許不全面的問題,但是調查問卷所呈現(xiàn)的數(shù)據(jù)一定程度上具有說服力,形成當今訴訟狀況有多重元素。結合《關于老年人訴訟的思考》初步有以下分析:
1、我國老年人對法律問題所涉獵的理解不足。通過調查問卷的內容結果顯示,關于扶養(yǎng)協(xié)議如果不加注釋有90%以上的老年人并不理解這一名詞。而這是老年人應該具備的法律常識起碼應該對自己的老年生活有一定的規(guī)劃,如果不能按照自己的規(guī)劃,或者說出現(xiàn)一些大家都不愿看見的現(xiàn)象比如說多名子女對老人動遷款的分配有異議從而互相推脫扶養(yǎng)義務時,老年人要有意識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或者說在事件初期就運用法律的途徑解決問題,按照法定份額依次分配,從根本上避免爭端的出現(xiàn)。 2、老年人心態(tài)呈現(xiàn)不同程度的消極狀態(tài)。我國老年人訴訟在20xx年開始呈現(xiàn)急速上升的趨勢,在各法院反映的情況來看,普遍存在的問題是老年人多半是空巢的狀態(tài)并且大多數(shù)空巢的原因是另一半去世后本應與子女生活,卻因子女忙于工作應酬,為了生活沒日沒夜的奔波無法在給予老年人物質生活的同時給老人精神的滿足和生活上的照顧,從而不得不將老人送到敬老院或者讓自己家可以生活自理的老人獨自生活,在每周或者每個月固定時間固定次數(shù)來看望老人。這種社會現(xiàn)狀使得老人出現(xiàn)消極的心理狀態(tài),不愿意與人接觸,在處理問題上習慣性的否定自己卻又急于向兒女證明自己寶刀未老,還仍然可以為子女們遮風擋雨的矛盾心理滋生了訴訟的事由。譬如老人對財產的關注是因為子女無法扶養(yǎng)老人,所以老人本能的依賴自己一生儲蓄所帶來的安全感。
3、老年人訴訟到一定階段存在一系列障礙因素。根據(jù)法院的調查情況,目前存在百姓與法官交流困難,無法將案件的真實過程或者真實訴求表達給相關工作人員。這使得很大程度上的訴訟工作不能及時準確的處理,或者按照錯誤的方向調查,極大地耗費的人力物力也使得訴訟程序時間延遲,效率降低,耗費無意義的精力。而且在訴訟過程中,同時存在調解的工作困難、送達文書困難、庭審困難、執(zhí)行困難等問題。有以上問題,是很多老年人訴訟無法正常進行的原因。試想如果一個訴訟在前期過程中無法進行調解勢必要正常由調解環(huán)節(jié)轉為訴訟環(huán)節(jié),而又在訴訟過程中存在交流過程語義理解錯誤,庭審困難雙方當事人爭議點不同等情況。一旦訴訟結束,敗訴方文書送達出現(xiàn)障礙,以多種理由借口拒絕接收文書,法院只能以各種強制手段送達,不能以圓滿的方式解決問題。尤其是現(xiàn)在老年人訴訟多是以贍養(yǎng)費為由起訴自己的子女。如9月19日,安福縣一位年近80歲的老人將自己三個兒子告上法庭,理由是自己三個兒子在成家立業(yè)之后,老人遭到兒媳婦的毒打和虐待行為,并且三個兒子拒絕給予老人贍養(yǎng)費。這對于老人來說,無疑是物質生活沒有保障的同時精神也受到侵害,所以老人一怒之下就將自己的孩子告上了法庭。此類案件占當代老年人訴訟的大多數(shù),這是我認為老年人應該簽署遺贈扶養(yǎng)協(xié)議的關鍵所在。但是目前的現(xiàn)狀是,老年人群體大部分不能接受遺贈撫養(yǎng)協(xié)議,更不會主動制定簽署。這一舉動會使得此類現(xiàn)狀惡性循環(huán),之后獨生子女對老人的扶養(yǎng)問題只會日益嚴峻。
4、老年人的婚姻狀況使得糾紛增加。現(xiàn)在的老人在調查中顯示僅僅有25%是已婚狀態(tài),高達64%是單身的狀態(tài)。在100位老人中除了30%已婚狀態(tài)之外,有34%的人群屬于離異、喪偶但是仍然想或已經再婚的群體。其中以男性居多。據(jù)我們所知,法院在判決離婚時,如無特殊情節(jié),大多數(shù)會將子女的撫養(yǎng)權判決給男方。因為男性是社會的主要勞動力有生活來源和獲取生活費用的能力,將子女交給男性撫養(yǎng)不僅可以使女方減少一定的生活壓力而且使孩子獲得更好的生活水平。如若男性大多數(shù)選擇再婚就會出現(xiàn)孩子的生活問題和財產的糾紛。依照《婚姻法》夫妻在婚后的財產歸發(fā)起雙方共同所有,除特殊規(guī)定由一方所有的情況。這使得本應在離婚后歸子女獨自擁有的財產變?yōu)榉蚱拗g共有,這種情況使子女的心理出現(xiàn)不平衡或者是怨恨心理。很可能在日后出現(xiàn)不贍養(yǎng)或者在被繼承人死后,繼承人間出現(xiàn)不可調和的矛盾。此時便出現(xiàn)兩種訴訟情況,一類是父母與子女間因為贍養(yǎng)費或者扶養(yǎng)關系的訴訟。另一類是子女與繼父母之間因為繼承財產的糾紛問題。不單是對當事人本人的影響,甚至會影響一代或者幾代人的家庭糾紛。
(一)加強對中國傳統(tǒng)文化的宣傳教育
當今的青年人,忙著為生活奔波,忙著應付極其繁瑣的工作任務,忙于應酬。卻忽略了對父母的陪伴和交流。要尊老愛老,時刻值得我們父母在我們小的時候為我們所付出的時間、精力、耐心。只是為了將我們撫養(yǎng)長大,健康茁壯。而我們長大成人了以后不可以將父母獨自放在敬老院,每日只能以回憶幾十年的生活為生。如若這樣便是這個社會的退步,不論科技如何發(fā)展,信息如何暢通快捷,都無法彌補孝道的流失。
(二)在宣傳傳統(tǒng)文化的同時對法制進行宣傳
在于老人的交談中,問到關于維護他們自己權益的方法。老人們所掌握的知識太過匱乏。在消費過程中被侵權選擇忍氣吞聲;在敬老院受到實際損害選擇通過調解的方式,調解不成就罷了,自己的立場不夠牢固;在與子女的關系中擅長讓步,一味的對子女妥協(xié),導致悲劇一次次上演。這些都是生活中的真實情況,也是老年人經常被侵犯的權益。其他法制理念、法制知識可以不做重點。但是作為敬老院或者老年人居多的居民區(qū)可以將繼承、婚姻、贍養(yǎng)、消費者權益等相關的法治問題進行宣傳。作為法學專業(yè)的大學生也可以經常組織部分社團將老年人聚齊起來進行普法宣傳,用老人們喜聞樂見的方式生動的講生活中的真實案例分享給他們聽。如果遇到類似問題應該采取什么方式解決之類的方法指導。
(三)司法人員在進行調解工作應當注重方式
老年人訴訟主要的特點是訴訟進行的速度緩慢很大一部分是因為老年人由于年紀的增長聽力、理解力等方面都有減退的趨勢。有些司法人員在進行調解或庭審的過程中不具備耐心,對老人態(tài)度欠佳。很多老人因為類似情況心理狀況更加糟糕,無限量的夸大了自己心理的無力感和愧疚感。這種行為不能使訴訟按照一個積極有效的方式進行,也不能是司法工作者在一個健康良好的工作環(huán)境里進行調解。
公民法律意識調查報告(精選21篇)篇二十一
法律意識,是人們的法律觀點和法律情感的總和,其內容包括對法的本質、作用的看法,對現(xiàn)行法律的要求和態(tài)度,對法律的評價和解釋,對自己權利和義務的認識,對某種行為是否合法的評價,關于法律現(xiàn)象的知識以及法制觀念等。大學生法律意識是大學生群體對法、法律或其現(xiàn)象的反應形式,即心理、知識、觀點和思想,包括對法律的情感、認知、評價和信仰等的內心體驗。大學生作為一個特殊的社會群體,也是未來社會的支撐主體,其法律意識如何,直接影響到公民的法律素質和整個社會法治文明的程度。
對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現(xiàn)狀進行客觀、準確的研究及分析,是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律教育,提高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yǎng)遵守法律內在自覺性的基礎。
從年齡上講,大學生是一個橫跨青年和成年的群體,由于尚未形成成熟、科學的人生觀和世界觀,其法律意識帶有明顯的易變性和不成熟性。加之歷史原因、外部環(huán)境以及大學生自身素質等因素的影響和制約,個別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和行為與社會要求存在一定的偏差。因此,準確地了解和掌握當代大學生的法律意識現(xiàn)狀和法律需求,對于提高法律教育的針對性,切實提高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yǎng)大學生遵守法律內在自覺性具有十分重要的現(xiàn)實意義。
培養(yǎng)和提高大學生現(xiàn)代法律意識,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長遠方針,是國家法制建設的百年大計,是促進培養(yǎng)現(xiàn)代化合格人才的需要。
(一)調查形式和結果
經過對某醫(yī)科大學汾陽分校09,10,11三個年級多名大學生的法律知識進行了隨機抽樣調查,本次調查共發(fā)出問卷100份,收回100份,收回率100%。其結果顯示:
分學生的需求。
2.主動運用法律知識的能力在實際生活中,有意識的主動運用法律知識的學生比例仍然不高,如參加勤工儉學時,有意向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的占61%,無意向的人占39%;被騙或被盜、被搶時選擇向公安機關或學校保衛(wèi)處報案的占87%,不報告的占13%;認為報案沒用或司法機關不能提供有效保護的人占15.2%。遇到不法行為時,男生選擇漠不關心的比例占到10%左右,女生比例占6%。
3.對法律的信任度和對當前法治的整體現(xiàn)狀的滿意度對法律保持信任的學生占35%,認為法律會越來越完善的學生占31.2%,而認為法律不如權利有用及法律越來越成為有錢人和有權人的工具的占33.8%。對“法院做出公正判決有信心”者占26.4%,對“當前整體法治環(huán)境不太滿意和很不滿意”的達69.8%。這一方面說明作為法治前提的民主立法及其程序還很不健全,司法不公乃至司法腐敗現(xiàn)象仍然暢通無阻;另一方面這種消極的法律意識也會嚴重地影響到公民法律信仰確立和法治理想信念的最終建立,表現(xiàn)出大學生法律信仰的一定程度的缺失,也反映了不利于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yǎng)的法治環(huán)境和氛圍。
(二)調查結果分析
由于大學生法律意識是一個多要素、多層次的復雜系統(tǒng),要精確全面地概括大學生的法律意識的現(xiàn)狀并非易事,所以本文只能結合調查結果,對當前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所存在的問題作一個粗淺的概括:
1.大學
生缺乏從總體上準確理解和把握現(xiàn)代法治的基本精神現(xiàn)代法治是以民主為基礎,以保障人權為核心,與傳統(tǒng)的法制有著本質的區(qū)別,它視法為工具與目的的統(tǒng)一,并更加強調法的目的價值,而我們在調查中發(fā)現(xiàn)大學生對法的民主基礎尚未有明確的意識,仍然存在著一種傳統(tǒng)意義上將法作為統(tǒng)治工具的法律觀。譬如,他們也認可“法治”反對“人治”,但受到傳統(tǒng)人治觀念和現(xiàn)實中一些“權大于法”現(xiàn)象的影響,往往認為法律只具有工具價值而非目的價值;他們也認可民主反對專制,但受到中國現(xiàn)實國情的制約,往往認為法制只存在于民主制度而專制制度下就沒有法制,沒有認識到法制既可以與專制相結合,也可以與民主相結合,而只有以民主為社會基礎的法制模式,才能稱之為真正的法治。
2.有感性法律意識,但缺乏理性法律意識法律本身是一門學理性極強的學科,不掌握一定的法律基礎理論,就難以用理論解決現(xiàn)實存在的法律問題。大多數(shù)大學生對法律的認識還只處于初級的感性階段,正是因為缺乏系統(tǒng)的法學理論學習,使得大學生的法律意識仍處于對法律本質認知的啟蒙狀態(tài)。比如,多數(shù)學生都知道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但對憲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內容卻知之甚少,現(xiàn)代法治國家普遍都是實行憲政的國家,若不能將憲法提到憲政的高度加以認識,在論及憲法內容時不能立即想到公民的權利以及公民權利與國家權力的關系等諸如此類的關鍵問題,則是缺乏現(xiàn)代法治意識和憲政意識的表現(xiàn)。
三、培養(yǎng)和塑造大學生現(xiàn)代法律意識的主要途徑
針對當前大學生的法律意識現(xiàn)狀與分析,現(xiàn)提出如下幾點對策建議:
大學生思想開放,時代感強,主觀上期望法治,關心國家法制建設,但世界觀還未完全成熟,易受外界環(huán)境影響,因此,立法、執(zhí)法、司法部門做到立法的民主化、科學化,執(zhí)法的程序化,守法的自覺化;大眾傳播媒體和各種社會力量應利用普法、守法、執(zhí)法和監(jiān)督法律實施的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跡,進行生動的法制宣傳,創(chuàng)造一個良好的法治環(huán)境和輿論環(huán)境,對于培養(yǎng)大學生現(xiàn)代法律意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實行“依法治校”,營造培養(yǎng)大學生現(xiàn)代法律意識的氛圍
高校的法治環(huán)境如果是民主、平等的,必然對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正確樹立起到積極正面的影響,反之亦然。學校對學生的教育和管理活動要有章可循,程序合法。學校制定校紀校規(guī)時,要確保所建立和使用的規(guī)章制度不違背法治的精神,與國家現(xiàn)階段所頒布和使用的法律法規(guī)不沖突,并“嚴格按照教育法律的原則與規(guī)定,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尊重學生人格,維護學生合法權益,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環(huán)境,不斷提高學校管理者、教師的法律素質,提高學校依法處理各種關系的能力”。
(三)深化大學“法律基礎”課的教學改革,開展校園法制文化活動,以適應素質教育對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yǎng)的要求。
目前的“法律基礎”課教材,普遍存在課程內容設置不合理的問題。教材內容未突出重點,只注重編寫的系統(tǒng)性,教材內容幾乎涵蓋了我國現(xiàn)行的法律,書中幾乎無任何案例對相應法理進行釋疑,而法律條文中大量引進的專業(yè)術語對于非法律專業(yè)的學生來說無異于讀天書,不適應學生自學和閱讀的需求。大學“法律基礎”課應改為法理學課,或者至少從內容上突出對法治的基本理論、現(xiàn)代法的基本觀念和法律的基本精神的介紹。同時,應當積極拓展法學選修課的開設門類和開設范圍,以滿足不同層次學生的學習興趣和需求,使學生從理性的層面對整個法治、法律及各部門法的基本價值理念和精神追求有一個宏觀把握,從而逐步培養(yǎng)出適應現(xiàn)代素質教育要求的具有較高的法律意識的大學生。
等院校對大學生進行法律意識教育是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的迫切需要。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是提高公民法律意識的主要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