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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不良事件報告制度(優質22篇)篇一
一、護理不良事件是指不符合常規護理和治療,預期結果之外所發生的非正常事件,包括護理差錯及事故、嚴重護理并發癥(非難免壓瘡、靜脈炎等)、嚴重輸血、輸液反應、特殊感染、跌倒、墜床、管路滑脫、意外事件(燙傷、自殺、走失等)等情況。
(一)警告事件——非預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進展過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喪失。
(二)不良事件——在疾病醫療過程中是因診療活動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患者機體與功能損害。
(三)未造成后果事件——雖然發生的錯誤事實,但未給患者機體與功能造成任何損害,或有輕微后果而不需任何處理可完全康復。
(四)隱患事件——由于及時發現錯誤,未形成事實。
(一)發生護理不良事件后應在第一時間通知主管醫師,配合醫師及時采取相應處理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對患者的'傷害程度,并在護理記錄單上真實記錄相關病情變化、處理及護理措施。
(二)護士長應及時了解情況,于24小時內電話上報護理部并及時在科室內通報,以引起每位護理人員的重視。護士長一周內組織全體護理人員進行討論,確定不良事件級別,分析事件發生的原因,對立即采取的措施、事件處理結果進行評價,同時制定整改措施,通過不良事件上報系統及時上報。
(三)各護理單元要有防范處理護理不良事件的預案,定期演練;建立登記本,及時據實登記。
(四)發生不良事件后,有關的記錄、標本、化驗結果及相關藥品、器械均應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銷毀。
(五)護理部每月匯總工作中護士發生的各類風險事件,包括護理風險、醫技、信息、藥劑、檢驗、后勤等系統造成的風險事件,及時與相關部門溝通改進,避免和減少其它部門給護理工作增加的風險系數。
(六)護理部對嚴重不良事件組織護理質量管理委員會進行根因分析,尋找事件發生的根本原因,有針對性地制定防范措施,修訂相關制度、流程,防范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對造成的不良影響做好有關善后工作。
四、管理。
加強對全院護理人員的護理安全教育,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學習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等,提高護理安全意識,營造非處罰性不良事件上報氛圍,鼓勵護理人員主動上報不良事件。
(一)對于主動上報不良事件的當事人或病區,應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二)對于主動上報他人發生的不良事件的護理人員,應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并給予適當經濟獎勵。
(三)如發生護理不良事件后,相關人員不按規定及時上報或不釆取積極有效措施減少護理不良事件的后果,醫院將視情節嚴重程度對責任人處以經濟處罰或待崗、免職等處罰。
最新不良事件報告制度(優質22篇)篇二
1.護理不良大事分為護理差錯、護理事故、在院跌倒、護理并發癥護理投訴及其他意外或突發大事。
2.護理部及各科室具備防范、處理護理不良大事的預案,并不斷修改完美。
3.發生護理不良大事后,當班護士要立刻向護士長和當班醫生匯報,本著病人平安第一的原則,快速實行補救措施,盡量避開或減輕對病人健康的傷害,或將傷害降到最低程度。
4.護士長要逐級上報不良大事的緣由、經過、后果,并按規定填寫對應的記下表.情節嚴峻的差錯、投訴或病人自殺等突發大事半小時內上報護理部,其他不良大事12小時內上報護理部,護理部準時了解狀況,賦予處理看法,盡量降低對病人的傷害.
5.發生護理不良大事的各種有關記錄、檢驗報告、藥品、器械等均應妥當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銷毀,須要時封存,以備鑒定。
6.護理部制定護理投訴和糾紛的接待流程,熱烈接待、仔細調查、敬重事實、耐心交流、端正處理態度,5個工作日內賦予答復.重大護理投訴,上報醫院備案、研究。
7.護理不良大事發生后,病區和科室要組織護士舉行研究,分析緣由,提升熟悉、吸取教訓、改進工作。
8.執行非懲處護理不良大事報告制度,并鼓舞樂觀上報未造成不良后果但存在平安隱患的大事以及有效杜絕差錯的`事例.如不按規定報告、故意隱瞞已發生的護理不良大事,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賦予處理。
9.各科室和護理部照實記下各類護理不良大事。
10.醫院成立護理質量管理委員會和護理技術管理委員會,對上述大事每月匯總舉行研究,從制度合理性、制度執行、環節管理、工作流程、職業道德、主觀態度等方面綜合分析,按照大事的情節及對病人的影響,確定性質,提出獎懲看法和改進措施,在全院護士長會上傳達,分享閱歷教訓,不斷提升護理工作質量。
最新不良事件報告制度(優質22篇)篇三
一、學校傳染病等公共衛生突發事件報告制度簡稱信息報告制度。
二、學校預防傳染病等公共衛生突發事件信息傳報責任人、事件處理責任人為校長。
三、報告第一責任,指在第一時間內第一發現傳染病及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人,應按以下病情疫情事件傳報要求,在第一時間內向主管人員乃至信息傳報責任人報告信息。信息最終要以最快速度直接或間接傳速到信息傳報責任人。
四、一旦發生傳染病事件,及時向校領導匯報,召集傳染病應急小組成員,做好專冊登記,統計人數。(患者名單、發病日期、班級分布、主要癥狀、目前狀況、接觸史等)
五、加強晨檢,發現可疑病人或傳染病疫情及時報告市教育局、市疾控中心
六、加強健康教育,對班主任進行醫學培訓,密切關注學生的身體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向保健教師反映,避免造成傳染病進一步的蔓延。
七、學校各室按規定定期消毒。
八、應急小組成員、志愿者及時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九、信息傳報責任人必須及時按要求向有關部門報告。
十、具體報告途徑。
1、麻疹:單個病例,報告屬地鎮防保組。
同班或相鄰班級5人以上,報告陳店衛生防疫站,報告市疾控中心免疫預防科。
2、疹流行性腮腺炎黃子5例以內報告辦事處防疫站,10例以上例報告市疾控中心免疫預防科。
3、水痘5例以內報告陳店衛生防疫站,達到10例暴發尚未局部流行傾向時報告市免疫預防科。
4、突發鼠疫、霍亂、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肺炭疽1例以上,小范圍內肝炎細菌性痢疾、傷寒、出血熱、肺結核3例以上,流感3例以上等直接報告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防疫科,同時報告市教育局。
5、食物中毒事件先直接報告市衛生監督所,同時報市教育局。
隨即報告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防疫科。并在電話報告后及時呈上書面報告。"
十一、書面報告發映事故全過程,事故發生等既況,人數病情狀況、涉及人員范圍等,并經學校責任簽名或學校蓋章。
最新不良事件報告制度(優質22篇)篇四
1、 工作欠細致發生的誤差,因及時發現,未造成不良后果者視為缺點。
2、 發出未經滅菌的物品,無菌包缺少主要的器械,發錯物品未及時追回,但還未造成嚴重后果者及發出未經滅菌的物品,無菌包缺少主要的器械,發錯物品未及時追回,造成嚴重后果者屬不良事件。
二、 不良事件報告制度
1、 建立不良事件上報登記本,由本人及時登記的經過、不良事件法生的`原因、后果。
2、 發生不良事件時,責任者要立即向護士長報告,護士長要在24h內口頭或電話報告護理部。重大不良事件要立即報告護理部、院領導。發生不良事件責任者應在三天內提交書面檢查材料。
3、 科室一周內組織討論、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4、 發生不良事件不報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罰。
護理不良事件是指與常規的治療護理所產生的預期結果不相符合的非正常事件。對所有發生在醫院內的護理事件均應及時填寫護理事件報告表并匯報。護理事件包括:給藥差錯、飲食差錯、術前準備差錯、輔助檢查差錯、針刺傷、護理投訴、護理事故、壓瘡、燙傷、墜床/跌倒、藥物外滲、管道滑脫等。可分為一般護理事件、嚴重護理事件和護理事故。
1.發生護理不良事件后,當事人要立即向護士長和當班醫生匯報,本著病人第一的原則,迅速采取補救措施,盡量避免和減輕對病人健康的損害,或將損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2.上報時間、途徑及處理
(1)發生一般護理不良事件,當事人必須立即報告護士長,護士長了解情況后填寫護理不良事件報告表;于一周內上報到護理部,并在一個月內召開病區護理不良事件討論會,提出整改措施。
(2)發生嚴重護理不良事件,當事人必須立即報告護士長,護士長了解情況后填寫護理不良事件報告表,在24小時內口頭及書面報告護理部,3天內召開科室護理不良事件分析會,提出整改措施。
(3)發生重大護理事故爭議必須立即通過口頭及書面報告護理部及醫務科,并逐級上報至分管院長.醫院必須在6小時內上報衛生行政主管部門。
(4)執行非懲罰性護理不良事件報告制度,并鼓勵積極上報。逾期
未按上述程序處置,作隱匿不報處理,經查實,將追究護士長和當事人的責任。
3.各護理單元建立護理不良事件登記本,對護理工作中發生的護理不良事件作如實登記,護士長按規定時間進行分析、討論和提出整改措施。
4.護理部建立全院護理不良事件登記檔案。根據護理不良事件發生的情節、性質與后果的嚴重程度,全面分析,既要注意責任因素,又要考慮技術因素和難以預料的意外情況,實事求是提出定性和處理意見。對重大護理事件,根據情況酌情處理。發生護理事故的由醫院安全管理委員會討論處理。
5.護理部建立護理安全教育與護理事件分析討論制度,每季分析講評一次,及時提出整改措施。每年對年度護理安全情況進行全面匯總分析,找出薄弱環節,進一步加強教育,完善管理。
6.對有嚴重安全隱患的科室,發出護理不良事件預警告知書,起到警示告知作用。
7.對發生護理不良事件的護士以手機短信的方式發送溫馨提示信息,起到警示提醒作用。
最新不良事件報告制度(優質22篇)篇五
1、可能導致病人殘疾或死亡的事件。
2、各類可能引發醫療糾紛的醫療事件。
3、不符合臨床診療規范的'操作。
4、有助于預防嚴重醫療差錯的發生的事件。
5、其他可能導致不良后果的隱患。
(三)感染相關不良事件上報感染管理科。
(二)緊急電話報告,僅限于在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發嚴重后果的緊急情況使用。
不良事件報告人員須認真填寫《興安盟人民醫院不良事件報告表》,應詳實說明如下內容:
(一)不良事件受累及患者身份資料;
(四)患者目前狀態;
職能科室在接到報告后應及時組織對不良事件的調查和核實工作,并將核實結果上報分管院領導。根據分管領導的指示,積極制定整改措施,督促相關科室限期整改,消除隱患。
(一)定期對收集到的不良報告進行分析,對阻止重大安全事故發生的優秀報告者予以200元現金獎勵。
(二)對提供不良報告較多的科室給予200元現金獎勵。
(三)對個人報告者予以口頭表揚并在評優晉升時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考慮。
最新不良事件報告制度(優質22篇)篇六
按照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為維護學校師生人身安全,有效處理學校突發治安事件,使學校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突發事件報告制度。
一、組織領導
成立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和組織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領導
小組組長:陳景順,副組長:蔣先遙。成員:李鎮培、楊迎軍、廖少山、龍福春、劉國順、柏小明、龍柏平、文華、謝林舟、呂為民、各班主任、保安員。
二、統一調度
根據突發應急事件的具體情況和要求,領導小組可以隨時調集人員,調用物資及交通工具,全校教職員工必須全力支持和配合。
三、突發治安事件的報告
(1)報告制度實行校長負責制。
(2)學校發生或發現突發治安事件后,相關人員在3分鐘內向領導報告,學校在5分鐘內向教育局報告,并及時向所在鎮政府、公安、交-警、衛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本著“先控制、后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現場師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護好學校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現場保護工作,上交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有關材料,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3)學校接到突發治安事件報告后,組長負責根據事故具體情況及時向教育局分管領導及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匯報。領導小組成員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和善后處置工作。組長負責全面指揮,副組長負責人員調集,檢查到位和工作落實,配合組長工作;協調各處室工作、協調鎮政府、公安派出所、村,安撫家長,勸退群眾,隔離現場,并監督總務處工作的落實以及對電水、財產保護、衛生局聯絡工作和人員安全、救援、通道等,以及指揮和監督政教、教務處的工作落實及師生安全撤離路線,做好宣傳工作。其他成員負責綜合協調、聯絡監督、通信聯絡,車輛調度、現場任務調整,調度、檢查人員到位和任務落實情況,現場勘察,保護和監察的早期介入,督查學生撤離的組織、穩定和安全工作,學生救援工作的檢查和落實以及財產保護,協調公安、救護車輛進入通道暢通等。所有人員到現場后,按職責分備就位立即開展工作。
(4)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并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人,將從嚴予紀律處分和行政處分。
#e#一、事故報告程序
學校發生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師生非正常死亡等事件后,應及時﹙半小時內﹚向教育局及當地衛生、公安、安監等相關部門報告。除口頭報告外,還要在12小時內作書面報告。
二、事故報告的主要內容
食物中毒事件報告內容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校內或校外)、中毒人數、中毒原因、主要癥狀等。傳染病流行事件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傳染病開始流行的時間、地點、感染人數、主要癥狀、衛生醫療機構的初步診斷等。安全事故及師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事故原因等。
三、及時報告事故進展情況
四、嚴格責任追究制度
1、各校要把及時、準確地報送學校事故信息放在信息工作的`首位。要層層建立責任制,哪一級發生遲報、漏報、瞞報問題責任由哪一級負責。對學校發生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和師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隱瞞、緩報或者謊報的,必須嚴肅追究有關領導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行政責任;對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2、對擅自將事故情況通報社會、新聞媒體及網絡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法、依章進行處理。
五、建立事故通報制度
為了吸取發生事故的經驗教訓,強化師生的安全意識,切實加強學校的安全工作,教育組將定期對全街道學校發生的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及師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等情況進行通報。做到警鐘長鳴,努力減少并杜絕學校事故的發生,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的穩定。
2、對社會和新聞媒體的事故通報統一由街道辦或區教育局負責,學校和托幼園所在沒有得到批準情況下,不得善自對外通報。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幼兒園突發事件危害,保障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幼兒園的正常教學秩序,維護社會的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吉林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園工作實際,制定本報告制度。
1、幼兒園組建突發事件報告信息網絡,建立健全突發事件報告體系。
2、各班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馬上報告園主管領導,園領導要在一小時內向市教育局和市防疫站報告。
(1)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傳染病流行的。
(2)發生或者發現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疫病。
(3)發生或者可能發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在報告的同時,幼兒園立即組織力量對報告事項進行調查核實,確定,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時報告調查情況。
3、對突發事件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最新不良事件報告制度(優質22篇)篇七
一、醫療器械不良大事是指獲準上市的、合格的醫療器械在正常使用狀況下,發生的或可能發生的任何與醫療器械預期使用效果無關的有害大事。
二、醫療器械不良大事主要包括醫療器械已知和未知作用引起的副作用、不良反應及過敏反應等。副作用是指治療使用的醫療器械所產生的與疾病防治目的無關的'作用。
三、醫務人員如發覺可能與醫療器械有關的不良大事時,應準時報告不良大事專管員及科室負責人。
四、科室負責人發覺或接到醫療器械不良大事報告后,應準時到現場察看,幫助調查,并填寫《醫療器械不良大事報告表》,核實后,提交醫務部、護理部、院感科和設備科。特別狀況下,可先口頭報告再補報書面材料。《醫療器械不良大事報告表》應包括患者狀況、不良大事狀況、醫療器械狀況、初步處理狀況等內容。
五、醫務部、護理部、院感科和設備科接到醫療器械不良大事報告后,應聯合組織調查,了解大事經過和相關狀況,分析緣由。同時,幫助科室樂觀實行補救措施,盡最大可能削減大事引起的不良后果。
六、醫院在調查了解并樂觀處理大事的同時,由設備科準時通知醫療器械生產或經營企業,催促其幫助醫院做好大事處理工作。
七、醫務部、護理部、院感科和設備科應常常了解全院醫療器械使用狀況,注重收集、分析、收拾臨床使用過程中發生的醫療器械不良大事信息,組織對收集的《醫療器械不良大事報告表》舉行初步審核后,由設備科按規定上報藥監部門或有關行政部門。
八、醫務人員在醫療器械使用過程中,如發覺嚴峻罕見或新的不良大事,應立刻報告,須要時可越級上報。醫院接到報告后,在樂觀處置的同時,按有關部門規定準時上報。
九、醫院在使用醫療器械過程中,如遇不良大事的發生,應組織分析緣由,警惕同類產品類似大事的再次發生,警惕事態可能的進一步進展和可能發生的危害結果,樂觀實行防范措施。
最新不良事件報告制度(優質22篇)篇八
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是發現醫療過錯中存在的安全隱患、防范醫療事故、提高醫療質量、保障患者安全、促進醫學發展和保護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為打到衛生部提出的病人安全目標,落實建立與完善主動報告醫療安全(不良)時間與隱患缺陷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規范醫療(不良)時間的主動報告,增強風險防范意識,及時發現醫療不良事件和安全隱患,將獲取的醫療安全信息進行分析,反饋并從醫院管理體系、允許機制與規章制度上記性又針對性的持續改進。
建立監測行業性、自愿性、保密性、非處罰性和公開性的特征。
1、行業性:僅限于醫院內與患者安全有關的部門,如臨床醫技、護理、后勤等。
2、自愿性:醫院各科室、部門和個人有自愿參與的權利,提高信息報告人的自愿行為,保證信息的可靠性。
3、保密性:該制度對報告人醫技報告中設計的其他人和部門的信息完全保密,報告人科通過網絡、新建等多種形式具名或匿名報告,醫務處等專人專職受理部門和管理人員將嚴格保密。
4、非處罰性:本制度不具有處罰權,報告內容不作為對報告人或他人違章處罰的一句,也不作為對設涉及人員和部門的處罰一句,不涉及人員的晉升、評比、獎懲。
5、公開性:醫療安全信息在院內醫療相關部門和公式,通過申請向自愿參加的可是開放分享醫療安全信息及其結果分享,用于醫院和科室的質量持續改進,公開的內容僅限于事例的`本身信息,不需經認定和鑒定,不涉及報告人和被報告人的個人信息。
1、是對國家強制性“重大醫療過失和醫療試過報告系統”的補充性質的醫療安全信息。
2、是獨立的、保密的、自愿的、非處罰性的醫療不良事件信息報告系統。
3、它是手機強制性的醫療事故報告等信息系統收集不到的有關醫療安全信息及內容。
4、是對《醫師定期考核辦法》的獎懲補充。
各個緩解緩解并制定改進措施。針對可是報告的不良事件,相關職能部門組織相關人員分析,制定對策,及時消除不良事件造成的影響,盡量將醫療糾紛消滅在萌芽狀態。
1、以下所有獎懲意見,經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討論,形成建議,并以院長書脊回憶決議為準。
2、對于主動報告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的個人,根據報告的先后順序、事件是否能促進質量獲得重大改進,給予相應的獎勵。
3、每個季度以科室為單位評定并頒發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質量貢獻獎。
最新不良事件報告制度(優質22篇)篇九
1.各科室均應建立差錯事故記下報告本,準時查清大事發生的緣由、經過及后果,具體記錄并準時上報護理部。
2.發生不良大事應樂觀實行補救措施,以削減或消退因為大事造成的不良后果。指定認識全面狀況的.專人負責與家屬做好思想工作。
3.發生不良大事時,責任者應立刻向護士長報告,并且照實寫出書面檢查材料,待后處理。護士長應在24小時內口頭或電話報護理部,重事件故要立刻報告科主任、護理部、醫教科。
4.發生不良大事時,護士長應負責將各種有關記錄、檢驗報告及造成事故的藥品、器械等妥當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銷毀,并保留患者的標本,以備鑒定討論之用。
5.發生不良大事時,護士長應按性質、情節輕重,準時組織全科有關人員舉行研究、總結,提出防范措施,以提升熟悉。吸取教訓,改進工作,并將研究結果和初步處理看法報護理部、醫務科。
6.發生不良大事的科室或個人,如不按規定報告,故意隱瞞事實,一經發覺,按請節輕重予以處分。
7.為了弄清事實真相,應注重聆聽當事人的看法,研究時汲取當事人參與,允許個人發表看法,打算處分時,領導應舉行思想教導工作,以達到教導目的。
8.護理部質控小組應定期對所發生的不良大事舉行性質評定,并提出防范措施。每年向全院護理人員舉行總結,分析報告一次。如有重大不良護理大事,應準時向全院護理人員舉行總結、分析。
最新不良事件報告制度(優質22篇)篇十
一、各護理單元應建立護理不良大事記下本,一旦發生應準時報告護士長,科室在24小時內匯報護理部,若發生嚴峻事故應立刻上報護理部及醫務科。
二、發生護理不良大事后應樂觀實行補救措施,以削減或消退對病人造成不良后果。
三、發生護理不良大事后,護士長應組織本病房、本科或院內有關人員舉行研究,分析緣由,提升熟悉,提出防范措施,并將事情經過及研究結果具體填寫在記下表中準時報護理部。
四、與護理不良大事有關的各種文書資料、藥品、器械等均應妥當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銷毀。
五、護理部定期組織護理不良大事分析,確定性質,提出處理看法及防范措施。
六、鼓舞護理人員主動呈報護理不良大事,如發覺有隱瞞不報則從嚴處理。
最新不良事件報告制度(優質22篇)篇十一
加強經營藥品不良反應信息的管理、確保人民用藥安全。
本規定適用于及時了解并報告與所經營藥品有關的藥品不良反應發生情況,采取積極措施,確保用藥者安全。
4.2.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是指藥品不良反應的發現、報告、評價和控制的過程;
4.4.藥品嚴重不良反應是指因服用藥品引起以下損害情形之一的反應:
4.4.1.引起死亡的;
4.4.2.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
4.4.3.對生命有危險并能夠導致人體永久的或顯著的傷殘;
4.4.4.對器官功能產生永久損傷;
4.4.5.導致住院或住院時間延長。
5.1.1.注意從有關醫藥報刊、雜志、網站搜集有關藥品不良反應信息。
5.1.2.由用藥咨詢的藥師負責收集售出藥品的不良反應,并詳細登記藥品不良反應/事件報告表(見附表),詳細記錄藥品名稱、生產企業、生產批號、用法用量、用藥起止時間、用藥原因,患者性名、住址、聯系電話、不良反應發生時間、表現、是否同服其它藥品、既往藥品不良反應等,對客戶投訴的藥品不良反應應立即通知質管部人員。
5.1.3.質管部根據詢問調查情況進行分析、評價,填寫《藥品不良反應/事件報告表》,內容應真實、完整、準確,每季度集中向所要地省級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報告,其中新的或嚴重的藥品不良反應天發現之日起15日內報告,死亡病例必須及時報告。
最新不良事件報告制度(優質22篇)篇十二
1、藥品不良反應實行逐級、定期報告制度,必要時可以越級報告。
2、各科室科主任負責使用藥品的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工作,發現可能與用藥有關的不良反應應詳細記錄、調查、分析、評價、處理,并填寫《藥品不良反應/事件報告表》,每月向院報告一次,院集中向上級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報告,其中新的或嚴重的藥品不良反應應于發現之日起15日內報告,死亡病例須及時報告。
3、《藥品不良反應/事件報告表》的填報內容應真實、完整、準確。
4、新藥(投入使用5年內)監測期內的藥品應報告該藥品發生的所有不良反應;新藥監測期已滿的藥品,報告該藥品引起的新的和嚴重的不良反應。
5、進口藥品自首次獲準進口之日起5年內,報告該進口藥品發生的所有不良反應;滿5年的,報告該進口藥品發生的'新的和嚴重的不良反應。
6、如發現群體不良反應,應立即報告院辦,由院向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衛生局以及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報告。
7、個人發現藥品引起的新的或嚴重的不良反應,可直接向醫院或所在地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或(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
8、科室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將按照有關的法律法規、學校有關文件精神以及醫院的有關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處罰:
(一)無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本科室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的;
(二)未按要求報告藥品不良反應的;
(三)發現藥品不良反應匿而不報的;
(四)因為工作不規范,由藥品不良反應引起醫療糾紛的;
(五)隱瞞藥品不良反應資料。
最新不良事件報告制度(優質22篇)篇十三
第一條為及時掌握并有效處理食品安全事故,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凡在本鄉境內從事食品生產、經營、使用的單位和個人以及涉及食品安全事故處理的有關單位和個人應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的范圍,是指在食物(食品)種植養殖,食品生產、流通、消費(使用)等環節中發生的食源性疾患、重大食品質量事件、重大制售假劣食品事件,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食品安全事件。
第五條報告內容主要包括:
(1)發生事故的單位、地址;
(2)事故疾患者(含疑似患者)的發病時間、發病人數、臨床癥狀及體征;
(3)治療單位、地址,搶救治療的基本情況;
(4)事故現場采取的措施和調查處理的工作進度;
(5)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6)需相關單位協助事故救援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7)事故的報告單位、聯系人和聯系電話及報告時間。
第六條報告應采用電話、傳真或其它快捷有效的方式。
第八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實行審核上報制,上報信息須經鄉主要負責人或食品安全辦公室負責人審核,確保信息規范、準確。發生下列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緊急突發事件,實施緊急報告制度。各相關單位在采取應急處理措施的同時,應在2小時內,報告鄉政府、村委及永和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1)一次食物中毒人數30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
(4)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產生重大影響的其它食品安全事故。
第九條?對食品安全事故瞞報、遲報、漏報、不報的有關責任人,將視情節嚴重,予以嚴肅處理。對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及時并有突出貢獻的,給予獎勵。
第一條為建立本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系統,確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得到及時處理和有效救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食物(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包裝、貯藏、運輸、經營、消費等活動中發生的造成人身重大傷亡、眾多人數患病或者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重大危害的情況。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本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一)由食品引起的一次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或者中毒人數超過30人以上(含)的;
(二)食品安全事故影響范圍跨越鎮級行政區域,并造成嚴重后果的;
(三)其他以食品為載體,有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第三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或發現單位應在1小時內向當地相關主管部門報告,同時向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相關主管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接到報告后,應在1小時內向鎮人民政府和各自的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第四條由食品引起的一次事故造成1人以上(含1人)死亡,或者事故跨越鎮級行政區域,以及事故有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接到報告后,應于2小時內直接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并同時報鎮人民政府和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第五條報告應采用電話、傳真或其它快捷有效的方式。
第六條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報告分為初次報告、階段報告和總結報告。
初次報告內容中應盡可能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病亡人數,初次報告單位(或人)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及聯系方式,事故的簡要經過,直接經濟損失估算,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
階段報告是在事故處理階段,有關部門應根據事故處理的進程變化或者上級要求,隨時報告事故發展變化情況,處置進展、事故原因,以及對前次報告的補充和修正等。
總結報告是在事故處理結束后,有關部門應在5個工作日內上報,內容包括食品藥品安全事故鑒定結論,事故發生經過及處理過程、原因及責任,今后防范措施,善后處理及賠償情況等。
第七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健全食品藥品安全事故報告系統,組織協調和配合當地有關部門開展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的救援工作,依法組織開展對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的查處。
第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如有隱瞞、緩報、謊報事件發生,將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責任。
第九條各有關部門應當保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救援、調查處理所需要的各項經費。
第十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最新不良事件報告制度(優質22篇)篇十四
為了及時有效遏制傳染病的發生和蔓延,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和《學校和托幼機構傳染病疫情報告工作規范》的`要求,特制定我校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
xx:校長,設置為我校責任疫情報告人,負責本校疫情信息收集匯總。
本校各班班主任為各教學班第一疫情報告人,學校其他教職員工、學生發現傳染病疫情均有義務向責任疫情報告人提供情況。
2.定期對全校學生的出勤、健康情況進行巡查;
3.負責指導全校學生的晨檢、午檢工作。
1.在同一班級,1天內有3例或者連續3天內有多個學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癥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飲水史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2.當學校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立即報出相關信息。
3.個別學生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等癥狀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4.學校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5.在疫情防控期間,實行疫情日報告制和零報告制。
當出現符合本制度規定的報告情況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以最方便的通訊方式向中心學校報告,由疫情報告人逐級向教體局和疾控部門報告。
學校建立學生晨檢、因病缺勤病因追查與登記制度。學校的老師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癥狀、疑似傳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況時,應及時報告給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應及時進行排查,并記錄排查情況。
1.晨檢由責任老師通過測量體溫、詢問等方式將異常學生情況做好記錄。如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癥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以及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告知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要進行進一步排查,以確保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早報告。
2.特殊時期的晨檢,由行政值周、值周教師、門衛在學校門口制定區域進行。不能讓患有傳染病的學生帶病進入學校,第一時間切斷傳染源,并及時送醫。
3.班主任及科任老師應當密切關注本班學生的出勤情況,對于因病缺勤的學生,應當了解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懷疑,要及時報告給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接到報告后應及時追查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
xxx小學校。
2021年8月29日。
最新不良事件報告制度(優質22篇)篇十五
1、我校實行封閉式管理。學生在校期間,按時封閉校門。
2、學校實行校外人員來訪登記制度,測體溫、掃健康碼嚴防壞人或帶有傳染病毒的人員進入校內。
3、學生在校期間,除校內人外,教學區內不準任何校外人員與學生來往。
4、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一般不準隨便出校,如有事需出校門,必須攜帶由班主任批準的假條經門衛值班人員許可,方可外出。
二、外來人來訪平安管理。
1、認真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工作,測體溫、掃健康碼,并填寫會客單。來訪本校教職員工請與被訪人員聯系,確認前方可進校。
2、上級部門或有關單位來校檢査、聯系工作,當天值班教師應認真驗看其工作證〔介紹信〕,做好登記,并與帶班領導聯系。
3、嚴格把守校門,拒絕一切外來推銷人員進入校內。
4、教師不得帶外來人員進校,會客一般安排在校門口外。
5、重大節、假日或活動,外來人員未經帶班領導允許,不得進入校園。
6、攜帶公物出校必須主動出示有關部門的證明,值班人員做好記錄后,方能離校。
三、責任追究。
值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本制度,如果因執行封閉式管理不到位而造成損害的,必須承當全部責任,情節嚴重的,除在年度考核時嚴格實行“一票否決”外,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最新不良事件報告制度(優質22篇)篇十六
1、凡接到臨床科室反映有輸血反應時,輸血科醫師應及時深入臨床科室,妥善處理并報告科領導,科領導及時上報院醫務科和市血液中心。
2、及時記錄和核對發生輸血反應患者的姓名、血型、住院號、科室、所輸血液制品的名稱、獻血員姓名、血液編碼、輸入量、反應癥狀、處理方法、結果等。
3、及時回收因輸血反應未輸完的血液,用保存的標本和重新采集的標本重復交叉配血和血型的正反定型,必要時進行抗體檢則以及其它相關檢測,血袋保存至少24小時,標本至少保存7天。
4、將輸血不良反應調查和檢測結果做好登記并及時反饋給臨床科室以利臨床醫師對癥治療。
5、輸血科醫師應和臨床醫師經常溝通,及時發現輸血反應,提高臨床診斷輸血反應的能力。
6、輸血科對臨床返回的輸血不良反應回報單及時登記和妥善保管,每月進行臨床輸血不良反應統計并上報醫務科。
1.執行國家有關規定,不自采自供血液,不組織他人出賣血液,臨床用血必須按照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采供血機構購進血液,不得使用無血站名稱和許可證號標記的血液。
2.經治醫師給在決定輸血治療前,應向患者或家屬告知輸血目的,可能發生的輸血反應和經輸血傳播疾病的可能性,由醫患雙方共同簽署《輸血同意書》。應常規檢查受血者的abo血型(正反定型)、rh(d)血型(急診搶救緊急輸血時rh(d)檢查可除外)、血紅蛋白和hct。同時對受血者輸血前檢驗hbsag、anti-hcv、anti-hiv1/2、梅毒、act等項目,如患者不同意檢驗的,應由醫患雙方注明并簽字。
3.若患者在接受輸血治療后出現嚴重輸血不良反應癥狀,如短時間內出現體溫急劇升高、過敏反應、尋麻疹。輸血后紫癜、休克、全身出血、血紅蛋白尿、少尿或無尿等,應立即停止輸血和(或)給予藥物對癥治療,并重新校對用血申請單、血袋的標簽等,經治醫師或實施輸血護士填寫《輸血不良反應記錄回報單》,并抽取患者5ml血樣( lml用 edta抗凝, 4ml不抗凝),連同血袋一起送回輸血科。醫護人員對無輸血反應的也應注明無輸血反應,簽字后返還輸血科保存備案。輸血科根據回報情況每月統計上報醫務科或醫院輸血委員會。
(6)盡早檢測血常規、尿常規及尿血紅蛋白;(7)必要時,溶血反應發生后5-7
小時測血清膽紅素含量。
5.對于必須繼續輸血的患者,應在排除引起輸血不良反應的原因后選用相配合的血液輸注,如經不規則抗體篩選、白細胞抗體的交叉配合試驗等的血液,或選用特殊制備的血液成分,如去白細胞血液成分、洗滌紅細胞、輻照血液等。如果在開展此項工作上有困難,應將患者輸血前、后血樣及血袋一起送交當地的采供血機構作進一步檢測。
7.對于嚴重的輸血不良反應和輸血感染疾病應由醫院輸血管理委員會組織召開輸血評估會,輸血科負責人和有關臨床科室醫生參加,并將評估意見轉報采供血機構。醫院和采供血機構應進行內部質量評估,排除一切可能引發嚴重輸血不良反應和意外的人為因素。
最新不良事件報告制度(優質22篇)篇十七
為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疫情報告規定,特制定我校傳染病疫情登記報告制度如下:
1、我校體衛藝處具體負責傳染病疫情登記和報告。
2.學校發現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時,及時向鎮防疫站報告,不得瞞報、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3.定期對學生的出勤、健康情況進行巡查,每天進行晨檢,對缺勤的同學通知家長了解情況,并進行登記。班主任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癥狀(如發熱、皮疹、腹瀉等)以及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及時告知學校疫情報告責任人,并通知家長,疫情報告責任人進行進一步排查。對于因病缺勤的學生,了解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懷疑,及時報告給學校疫情報告責任人,疫情報告責任人接到報告后,及時追查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
4.1天有3例相似癥狀當天向鎮防疫站報告。
5.各年級組、班主任加強責任心,對玩忽職守、瞞報或謊報,不按時報等造成傳染病傳播或流行的,要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照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有關規定追究其法律責任。
6.一旦發現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學校疫情報告人以最快捷方式向屬地疾控中心報告,同時向屬地教育部門報告,做到不漏報,不瞞報。
7.同一班級,1天內有3例或者連續3天內有多個學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癥狀或共同飲水史時,學校疫情報告人在24小時內向鎮防疫站報告;當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疫情報告人立即向鎮防疫站報告;個別學生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傳染病疫情登記報告登記制度等癥狀時,學校疫情報告人在24小時內報告;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學校疫情報告人在24小時內報告。
宿羊山高級中學。
最新不良事件報告制度(優質22篇)篇十八
一、指導思想: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防病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江西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辦法》等法律、法規,針對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地震、水災、恐怖襲擊、生化襲擊)等不同事件類型,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二、組織機構:
設立領導小組并下設辦公室、救治隊伍。救治隊伍三個小組分別為:重大傳染病疫情救治小組,重大食物中毒、職業中毒救治小組,重大創傷事故救治小組。
三、工作職責及任務:
1、領導小組負責審定預案措施,督促預案的貫徹落實,評價預案工作效果,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方案的修訂、補充,指揮、協調突發事件處理工作。
2、辦公室具體承擔預案管理工作,協助領導小組指揮協調各部門落實預案應急處理方案制定相應管理措施,定期組織突發事件應急演練,定期對醫療衛生人員開展相關知識、技能的培訓,并將其列入繼續教育考核內容,負責開展突發事件日常監測與報告工作,按規定匯總、報告突發事件的有關信息。
3、救治小組:負責突發事件救治、報告工作。應急預案啟動后,服從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立即到達規定崗位,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提高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救治能力。
四、應急處理:
1、應急準備:
(1)定期進行突發事件應急演練;
(2)開展公共衛生知識、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及技能的培訓,增強應對能力;
(4)建立突發事件應急所需藥、試劑、醫療器械、救護設備、防護用品等應急物資的儲備制度及目錄。
2、報告程序:
有下例情形之一的,醫務人員應當在接診的同時向醫務科(或總值班)報告,接到報告人員及時向主管領導報告,并在一小時內向市衛生局報告;或者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在2小時內向轄區疾病控制中心報告:
(1)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傳染病爆發、流行的;
(2)發生或者發現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的;
(3)發生或者可能的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事件的。
報告內容應當包括科室、聯系人、聯系方式、報告時間、突發事件類型和特征,發生的時間、地點和范圍,涉及的人數、臨床表現,可能的原因、已經采取的措施等。
根據突發事件的進展和新發生的情況,及時按程序進行后續報告。
3、在傳染病爆發、流行期間或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蔓延期間,對疫情實行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
任何科室或個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時間。
4、應急處理:
(1)突發時間后,應配合上級衛生主管部門進行下列事項的技術調查、確證、處置、控制和綜合評估工作:
突發事件的類型、性質、等級;
突發事件發生強度、縣級范圍及發展趨勢;
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效果;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面臨的主要問題和應當采取的控制措施。
(2)應急預案啟動后,各科室和個人應當服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領導小組)統一指揮,立即到達指定現場,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進行現場救援。
(3)參加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工作人員,應當按照預案規定,采取衛生防護措施,并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工作,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4)實行首診醫生負責制。對就診的突發事件致病、致殘人員,醫務人員應當及時接診治療,不得推諉、拒絕;接診醫生應當書寫詳細、完整的病歷記錄;對需要醫學觀察的病人,應當立即收入專門的觀察室;對需要轉診的病人,應當按照規定將病人及疾病歷復印件轉送至接診的或者指定的醫院。所收治突發事件致病、致殘人員,應實行先收治、后結算辦法。
各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收治或者拖延治療。
(5)突發事件發生后,應當依法做好醫療廢物和其他危險廢棄物的收集、運送、儲存、消毒、處置工作。
(6)收治的傳染病病人、疑似傳染病病人,應當依法報告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并對采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的措施,對密切解除者采取醫學觀察措施;對需要轉診的,應當嚴格按要求做好轉診工作。
(7)醫務人員應當對傳染病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切斷傳播途徑,防止擴散。
(8)發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后,應當根據預案的要求,立即組織對中毒人員進行救治。如果是發生在院內的中毒事件,應當立即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容器,并進行清洗消毒,配合市衛生局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9)發生重大職業中毒事件后,應當根據預案的要求,立即組織對中毒人員進行救治。
(10)發生重大職業中毒事件(放射源泄漏),應立即采取:
1、停止作業,保護和控制現場,保留可能導致職業中毒事件的材料、設備;
2、疏通應急撤離通道,撤離作業人員,組織泄險;
3、配合市衛生局進行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4、落實衛生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
(11)群體不明原因疾病發生后,應當按照:
初步判斷為中毒但其原因不明的,可按照有關中毒應急處理的規定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
(12)對因生物污染、化學污染、放射源事故等引起的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突發事件,在經調查核實判定事件性質后,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以及應急預案,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13)突發事件消除或者被有效控制后,應當適當解除應急處理狀態。
解除應急處理狀態的程序與啟動應急預案的程序相同。
五、法律責任:
未按照預案規定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并造成嚴重后果的,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江西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辦法》等法律法規中的處罰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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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不良事件報告制度(優質22篇)篇十九
為進一步加強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的管理,保障信息報告系統規范有效運行,及時準確掌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快速有效地處置各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特制定本規范。本規范適用于各級衛生行政部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職業病預防控制機構、衛生監督機構以及其他專業防治機構和醫療機構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的報告和管理。
為進一步加強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的管理,保障信息報告系統規范有效運行,及時準確掌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快速有效地處置各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特制定本規范。本規范適用于各級衛生行政部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職業病預防控制機構、衛生監督機構以及其他專業防治機構和醫療機構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的報告和管理。
一、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報告管理辦法》、《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處理辦法》等制定本規范。
二、基本原則。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管理遵循依法報告、統一規范、屬地管理、準確及時、分級分類的原則。
三、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一)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工作進行監督和管理,根據《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要求,組織人員對本規范規定報告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核實、確認和分級。具體分級標準詳見《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二)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指定專門機構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系統的技術管理,網絡系統維護,網絡人員的指導、培訓。
(三)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職業病預防控制機構、衛生監督機構或其他專業防治機構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的業務管理工作、網絡直報和審核工作,定期匯總、分析轄區內相關領域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
(四)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負責報告發現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
(五)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職業病預防控制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衛生監督機構或其他專業防治機構接受公眾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舉報、咨詢和監督,負責收集、核實、分析轄區內來源于其他渠道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
四、報告范圍與標準。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范圍,包括可能構成或已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其報告標準不完全等同于《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判定標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確認、分級由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實施。
(一)傳染病。
1、鼠疫:發現1例及以上鼠疫病例。
2、霍亂:發現1例及以上霍亂病例。
3、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發現1例及以上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病人或疑似病人。
4、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發現1例及以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5、炭疽:發生1例及以上肺炭疽病例;或1周內,同一學校、幼兒園、自然村寨、社區、建筑工地等集體單位發生3例及以上皮膚炭疽或腸炭疽病例;或1例及以上職業性炭疽病例。
6、甲肝/戊肝:1周內,同一學校、幼兒園、自然村寨、社區、
建筑工地等集體單位發生5例及以上甲肝/戊肝病例。
7、傷寒(副傷寒):1周內,同一學校、幼兒園、自然村寨、社區、建筑工地等集體單位發生5例及以上傷寒(副傷寒)病例,或出現2例及以上死亡。
8、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3天內,同一學校、幼兒園、自然村寨、社區、建筑工地等集體單位發生10例及以上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病例,或出現2例及以上死亡。
9、麻疹:1周內,同一學校、幼兒園、自然村寨、社區、建筑工地等集體單位發生10例及以上麻疹病例。
10、風疹:1周內,同一學校、幼兒園、自然村寨、社區等集體單位發生10例及以上風疹病例。
11、流行性腦脊髓膜炎:3天內,同一學校、幼兒園、自然村寨、社區、建筑工地等集體單位發生3例及以上流腦病例,或者有2例及以上死亡。
12、登革熱:1周內,一個縣(市、區)發生5例及以上登革熱病例;或首次發現病例。
13、流行性出血熱:1周內,同一自然村寨、社區、建筑工地、學校等集體單位發生5例(高發地區10例)及以上流行性出血熱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
14、鉤端螺旋體病:1周內,同一自然村寨、建筑工地等集體單位發生5例及以上鉤端螺旋體病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
15、流行性乙型腦炎:1周內,同一鄉鎮、街道等發生5例及以上乙腦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
16、瘧疾:以行政村為單位,1個月內,發現5例(高發地區10例)及以上當地感染的病例;或在近3年內無當地感染病例報告的`鄉鎮,以行政村為單位,1個月內發現5例及以上當地感染的病例;在惡性瘧流行地區,以鄉(鎮)為單位,1個月內發現2例及以上惡性瘧死亡病例;在非惡性瘧流行地區,出現輸入性惡性瘧繼發感染病例。
17、血吸蟲病:在未控制地區,以行政村為單位,2周內發生急性血吸蟲病病例10例及以上,或在同一感染地點1周內連續發生急性血吸蟲病病例5例及以上;在傳播控制地區,以行政村為單位,2周內發生急性血吸蟲病5例及以上,或在同一感染地點1周內連續發生急性血吸蟲病病例3例及以上;在傳播阻斷地區或非流行區,發現當地感染的病人、病牛或感染性釘螺。
18、流感:1周內,在同一學校、幼兒園或其他集體單位發生30例及以上流感樣病例,或5例及以上因流感樣癥狀住院病例,或發生1例及以上流感樣病例死亡。
19、流行性腮腺炎:1周內,同一學校、幼兒園等集體單位中發生10例及以上流行性腮腺炎病例。
20、感染性腹瀉(除霍亂、痢疾、傷寒和副傷寒以外):1周內,同一學校、幼兒園、自然村寨、社區、建筑工地等集體單位中發生20例及以上感染性腹瀉病例,或死亡1例及以上。
21、猩紅熱:1周內,同一學校、幼兒園等集體單位中,發生10例及以上猩紅熱病例。
22、水痘:1周內,同一學校、幼兒園等集體單位中,發生10例及以上水痘病例。
23、輸血性乙肝、丙肝、hiv:醫療機構、采供血機構發生3例及以上輸血性乙肝、丙肝病例或疑似病例或hiv感染。
24、新發或再發傳染病:發現本縣(區)從未發生過的傳染病或發生本縣近5年從未報告的或國家宣布已消滅的傳染病。
25、不明原因肺炎:發現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二)食物中毒:
1、一次食物中毒人數30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
2、學校、幼兒園、建筑工地等集體單位發生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數5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
3、地區性或全國性重要活動期間發生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數5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
(三)職業中毒:發生急性職業中毒10人及以上或者死亡1人及以上的。
(四)其他中毒:出現食物中毒、職業中毒以外的急性中毒病例3例及以上的事件。
(五)環境因素事件:發生環境因素改變所致的急性病例3例及以上。
(六)意外輻射照射事件:出現意外輻射照射人員1例及以上。
(七)傳染病菌、毒種丟失:發生鼠疫、炭疽、非典、艾滋病、霍亂、脊灰等菌毒種丟失事件。
(八)預防接種和預防服藥群體性不良反應:
1、群體性預防接種反應:一個預防接種單位一次預防接種活動中出現群體性疑似異常反應;或發生死亡。
2、群體預防性服藥反應:一個預防服藥點一次預防服藥活動中出現不良反應(或心因性反應)10例及以上;或死亡1例及以上。
(九)醫源性感染事件:醫源性、實驗室和醫院感染暴發。
(十)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2周內,一個醫療機構或同一自然村寨、社區、建筑工地、學校等集體單位發生有相同臨床癥狀的不明原因疾病3例及以上。
(十一)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五、報告內容。
(一)事件信息。
信息報告主要內容包括:事件名稱、事件類別、發生時間、地點、涉及的地域范圍、人數、主要癥狀與體征、可能的原因、已經采取的措施、事件的發展趨勢、下步工作計劃等。具體內容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卡》。
(二)事件發生、發展、控制過程信息。
事件發生、發展、控制過程信息分為初次報告、進程報告、結案報告。
1、初次報告。
報告內容包括事件名稱、初步判定的事件類別和性質、發生地點、發生時間、發病人數、死亡人數、主要的臨床癥狀、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報告單位、報告人員及通訊方式等。
2、進程報告。
報告事件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件的診斷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勢態評估、控制措施等內容。同時,對初次報告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卡》進行補充和修正。
3、結案報告。
事件結束后,應進行結案信息報告。達到《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分級標準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結束后,由相應級別衛生行政部門組織評估,在確認事件終止后2周內,對事件的發生和處理情況進行總結,分析其原因和影響因素,并提出今后對類似事件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六、報告方式、時限和程序。
組織有關專家進行現場調查,如確認為實際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根據不同的級別,及時組織采取相應的措施,并在2小時內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同時向上一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如尚未達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的,由專業防治機構密切跟蹤事態發展,隨時報告事態變化情況。
最新不良事件報告制度(優質22篇)篇二十
管理是學校工作正常運行的保證。為加強管理,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實施素質教育,建設良好的校風,使管理工作不斷走上新層次,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事故的范圍:
管理事故由于管理者的原因,使學校某一工作或某一環節失誤,給學校工作造成損失或影響學校正常運轉。具體范圍:
(1)未經學校研究私自改變學校工作計劃的部署或沒有按照學校計劃安排,沒有按照校務會議決策或行政辦公會的部署,而改變或拖延工作進程。
(2)對上級通知或指示沒有按時傳達、部署,造成重大失誤。
(3)對自己主管的工作準備不充分,工作進程把握不住,造成不良影響。
(4)由于本人所主管的工作某一環節的失誤而造成不良影響或造成連鎖反應。
(5)其它管理方面的失誤。
二、管理事故登記辦法:
校務處同各處室組成調查組,對群眾反映的意見進行核實,對查出來或發生的管理事故登記入冊,按管理程序進行處理。
三、管理事故處理辦法:
記入管理事故登記本,主管領導同有關處室研究處理辦法,由校長主持的校務會議研究處理或處罰。
最新不良事件報告制度(優質22篇)篇二十一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就餐衛生管理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法》等有關規定,確保廣大師生員工的集體健康,確保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我園特制訂食品衛生突發事件報告制度。
1、認真統計每天在園就餐人數,并做好記載。
2、平時細心觀察學生身體狀況,特別是對在校就餐的個別學生有腹痛、腹瀉、頭暈、惡心、嘔吐等癥狀,要給予關心,及時送保健進行檢查,作好記載。
3、發現學生在校就餐后3人以上有腹痛、腹瀉、頭暈、惡心、嘔吐且癥狀相同等,及時就近送醫院檢查治療并作好記載,同時向園領導報告。
4、通過醫生檢查后確認是食物中毒后,馬上向上級主管部門教育局、衛生局、衛生防疫站等打電話報告,然后寫出書面報告。
5、學校食堂立即對食物樣品封存,積極協助、配合上級有關部門調查、查明事故原因。為他們提供第一手資料。
6、成立事故處理領導專班,統計中毒人數和中毒情況,建立中毒幼兒醫療記載檔案。
7、跟蹤了解食物中毒事件的進展和中毒幼兒的康復、救護情況。
8、查明事故原因后按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人責任,并進行處罰。
一、總則
(一)工作目的
為建立健全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運行機制,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減少食品突發事故的危害,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指導和規范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促進我縣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的飲食安全,將危害程度降到最低。
2、預防為主,群防群控。對各類各環節可能引發食品安全事故的,要建立、完善預警機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
3、全縣統一領導,各鎮人民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各鎮人民政府負責本地區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的統一領導、統籌協調,各有關部門按照本預案規定和職責分工,嚴格履行各自職責,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4、反應及時、運轉高效。對食品安全事故迅速反應,準確決策,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有效開展應急工作。
(三)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切實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等法規和文件,制定本預案。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食物(食品)養殖、種植、生產加工、倉儲、運輸、流通、消費等環節中發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會公眾病亡或者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食品安全事故。
二、指揮機構及職責
(一)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1、縣應急指揮部
縣上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由縣政府分管副任總指揮長,宣傳部副部長張德莊、縣政府辦副主任馬之正、縣衛生局副局長陳慧任副指揮長,成員有宣傳部、縣計劃發展和改革局、縣教育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農發局、縣商務局、縣衛生局、縣監察局、縣林業局、縣工商局、縣質監局、縣糧食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及各鎮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
2、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
(1)研究確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方針、政策和預案;
(2)統一協調全縣各成員單位的應急處置工作;
(3)組織指揮對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
(4)定期聽取各成員單位應急處置工作情況匯報,督促指導各部門開展工作;
(5)及時向、縣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事態的進展情況。
縣食品安全應急指揮部是縣食品安全協調監管的決策領導機構。根據食品安全預測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研究決定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事項和重大決策。
3.各成員單位及職責
(1)宣傳部:負責食品安全事故宣傳工作的指導,組織協調新聞單位做好突發性食品安全事件的新聞報道工作。
(2)縣教育局:協助有關部門督促學校落實食品安全衛生防疫工作,組織、協調因學生在校用餐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調查以及善后處理事宜。
(3)縣民宗局:協助有關部門對涉及少數民族集體食品安全事故的處理和事后的`協調工作。
(4)縣公安局:負責對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立案查處工作,協助有關職能部門對事件的調查和事發地的監控工作。
(5)縣財政局:負責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資金保障及突發事件發生后資金的到位及管理。
(6)縣農發局:負責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依法開展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7)縣商務局:負責組織對畜禽屠宰點單位的檢查,配合有關部門對注水肉、病害肉源頭的查處工作。
(8)縣衛生局:負責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中的醫療救治和技術支持,依法開展對食物中毒事故原因的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9)縣監察局:負責對造成食品安全事故以及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工作人員的失職、瀆職責任調查和責任追究工作。
(10)縣林業局:負責組織林產品、野生動物安全事故的調查,依法開展對林產品、野生動物安全事故的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11)縣工商局:負責流通、經營領域內的食品安全事故違法行為的查處工作。
(12)縣質監局:負責生產、加工領域內的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工作,并協助相關部門對重大、特大食品案件的查處工作。
(13)縣糧食局:負責做好縣級糧油物資的儲備管理工作,會同工商部門對糧食購銷市場糧食質量的管理、監測和案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14)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協調各有關職能部門對重大、特大案件的查處工作。
(15)各鎮人民政府:對轄區食品安全工作負總責。根據本預案研究制定轄區內食品安全工作應急預案;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根據縣政府的部署啟動轄區內應急預案;組織協調、督促檢查轄區內各部門、各單位和群眾落實食品安全預防措施;負責本轄區一般性突發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協助和配合縣相關部門對突發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二)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1、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衛生局,是縣開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日常辦事機構,辦公室主任由縣衛生局局長兼任。
2、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貫徹落實縣應急指揮部的各項部署,統一指揮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3)負責全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4)研究、協調、解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
(5)根據處理食品安全事故需要,決定采取有關控制措施;
(6)組織建立和管理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專家庫;
(7)向縣政府、縣應急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情況;
(8)完成縣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應急處理小組職責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指揮、協調、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下設事故調查組、事故處理組、醫療救治組、案件查辦組、專家咨詢組、綜合組。
1、事故調查組根據事故的性質和程度,按照職能界定,由相應部門牽頭開展工作。其職責是:深入調查事故發生原因,作出調查結論;組織協調當地政府職能部門實施救援工作,監督救援措施的落實;評估事故影響,提出事故防范意見。
2、事故處理組由事故發生環節的具體監管職能部門為主負責。其職責是:依法實施行政監督、行政處罰,監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嚴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時移送相關案件、依法追究責任人責任。
3、醫療救治組由衛生部門牽頭組成。其職責是:組織協調醫療救治工作,盡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4、案件查辦組由公安部門牽頭組成。其職責是:迅速偵辦案件,追蹤源頭,查處違法當事人。
5、專家咨詢組由事故調查處理組的主要牽頭單位和有關部門組成。其職責是:分析事故原因及造成的危害,提供技術幫助。
6、綜合組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成。其職責是:匯總信息,報告、通報有關情況。
三、預警和預警機制
(一)建立監測系統
加強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綜合利用,構建各部門間信息溝通平臺,實現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農發部門發布有關初級農產品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等檢測信息;質監、工商、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管4個部門聯合發布市場食品質量監督檢查信息。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收集匯總、及時傳遞、分析整理,定期發布食品安全綜合信息。建立暢通的信息監測和通報網絡體系,形成統一、科學的食品安全信息評估和預警指標體系。
(二)預警機制與支持
縣農發、教育、商務、衛生、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的法定職責,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報告系統,加強對重點品種、重點環節、重點場所,尤其是高風險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包裝、貯裝、運輸、消費等環節的食品安全日常監管,對食品安全事故風險及時預警,并保障系統的有效運行。
(三)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縣應急處理指揮部辦公室應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系統。
1、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單位報告: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按照有關規定立即向當地政府、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有關部門報告,必要時可以直接向上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2、下級向上級報告: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向同級人民政府報告,同時向上一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必要時可以直接向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3、責任報告單位和責任報告人
(1)各鎮人民政府、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政府相關部門;
(2)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流通企業及餐飲單位;
(3)食品檢驗機構及學校、科研院所等與食品安全有關的單位;
(4)從事食品行業的工作人員;
(5)消費者;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四)通報制度
有關部門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在2小時內向同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通報;經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確認后,在2小時內向同級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通報。
(五)舉報制度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政府相關部門舉報食品安全事故及其隱患,以及相關責任部門、單位或者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按規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監管職責的行為。相關部門接到舉報后,應當及時組織或者通報有關部門對舉報事項進行調查處理。
四、應急查處、救援狀態的級別和啟動
(一)應急查處和救援狀態的級別
突發食品安全事件應急和查處救援工作狀態分三級:
一級應急查處和救援狀態:主要涉及全縣特別重大、突發食品安全事件,需要對全縣已經造成或可能造成食品安全問題的源頭以及流通渠道進行全面監控。一次食物中毒超過100人,并出現死亡一人以上事故;或引起中毒的食品未得到控制,中毒或死亡人數不斷增加,以及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發生重大影響的其它食品安全事故。
二級應急查處和救援狀態:主要涉及全縣重大、突發食品安全問題,需對全縣已經造成食品安全問題的源頭以及流通渠道進行重點監控。一次食物中毒超過30人或發生一般性食物中毒突發事件,但引起中毒的食品未得到控制,中毒或死亡人數不斷增加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級應急查處和救援狀態:主要涉及我縣發生的區域性、臨時性食品安全問題,需對部分區域進行監控。發生食物中毒,一次達10-15人,陸續發生在30人以內、無死亡病例報告或發生在學校內、內區性及有關重要活動期間的食品安全事故。
(二)應急查處和救援狀態啟動
1、發生危害性和蔓延性較強的一般突發事件或者重大突發事件,進入二、三級應急查處和救援狀態,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2、發生了特大突發事件,進入一級應急查處和救援狀態,立即啟動應急查處和救援預案。
3、按照、縣政府的要求啟動應急查處和救援預案。
五、善后處置
各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盡快恢復正常秩序,保證社會穩定。
六、應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縣上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技術平臺,由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承擔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處理和通報等工作。
(二)人員保障: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縣食品安全監察專員及相關部門人員、專家參加事故處理。各鎮人民政府應當負責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中所需的醫務、公安、交通等人員保障。
(三)物質保障:各鎮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制度,保障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必要時由縣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協調解決。
(四)資金保障:縣財政局負責保障全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資金,該項資金由縣財政局和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共同管理。
(五)宣教培訓
各鎮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應當加強對廣大消費者進行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消費者的風險和責任意識,正確引導消費。培訓工作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各鎮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七、突發事件的處理程序
(一)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
(三)領導小組確認必須啟動應急程序的,應立即派出應急小分隊趕赴現場展開調查處理。同時應向有關部門通報情況,爭取配合和支持。
最新不良事件報告制度(優質22篇)篇二十二
為進一步加強我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報告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 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做好學校突發公共事件報告工作是加強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重要環節。要充分認識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工作的重要性,增強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的意識。要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建立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工作責任制。對未履行報告人職責,造成疫情擴散和危害進一步加大追究其責任。
二、???????? 報告的時限和要求
當發生學校食物中毒或患病學生異常增加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該及時將情況報告給當地衛生疾控部門。
(一)????????????? 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
(1)、在同一班級,1天內有3例或者連續3天內有多個學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癥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飲水史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2)、發現食物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立即報出相關信息。
(3)、個別學校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等癥狀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4)、學校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報出相關信息。
(5)、報告方式
當出現符合本工作規范規定的報告情況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以最方便的通訊方式(電話、傳真等)向屬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同時,向屬地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二)????????????? 食物中毒報告制度
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及時報告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立即報出相關信息。提供留樣食物,以便檢驗。
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應當于6小時內上報衛生部,并同時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衛生行政部門。
(1)、初次報告。學校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后,在第一時間(事發后2小時),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和當地衛生主管部門進行初次報告。
(2)、進程報告。在特別重大或者重大突發公共衛生時間處置中,學校應當每天將事件變化情況報告主管教育部門。
(3)結案報告。事件處置結束后,應在一周內將事件處理結果逐級報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直至省教育廳。
三、預防為主,平戰結合
制定適合本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加強本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隊伍建設,必要時組織學校師生按照學校制定的.預案進行演練,以保證學校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應急處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鄉防保所電話:余輝???? 4780575
鄉中心學校電話:鄧祥全 ???????4780502
學校疫情報告人要求及職責
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的規定,為了使集體食堂食物中毒及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工作統一、有序,特制定本條例。
一、???????? 學校疫情報告人的設置要求
1、????????????? 工作認真負責,責任心強;
2、????????????? 了解傳染病防控及食物中毒等相關知識;
3、????????????? 必須為學校在編人員。
二、???????? 學校疫情報告人職責
3、?????????? 定期對全校學生的岀勤、健康情況進行巡查;
4、?????????? 負責指導食堂工作人員及全校學生的晨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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