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存在可以提高工作效率,減少糾紛和沖突的發生。9.接下來是一些關于規章制度執行和監督的實踐經驗分享。
財務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專業13篇)篇一
1、完善企業關于固定資產的管理制度。完善企業關于固定資產的管理制度,應從根源上杜絕固定資產流失的現象發生,做到賬目、卡、實物相符。具體而言就是應明確固定資產的各責任人的權利與義務,使與固定資產相關的個人與各項行為明確化、透明化。而且,為了達到使閑置的固定資產合理流動的目的,要加強閑置設備的調劑管理,盡可能提高其利用率,最終實現其使用價值。
2、固定資產定期盤點制度。固定資產的使用和保管部門要定期對實物進行清查盤點,做到賬實相符,防止資產流失。定期盤點的次數多少可根據企業規模、固定資產數量的多少等因素而確定,但一年不得少于一次。企業應成立固定資產盤點工作小組,工作小組成員可由固定資產實物管理部門、使用部門及財務部門的有關人員組成。固定資產盤點之前應確定盤點日,財務部門應將盤點日前購入、出售或報廢的各項固定資產全部登記入賬。對因非正常情況而不能及時入賬的固定資產,資產實物管理部門應對該未及時入賬的固定資產予以標示。
3、建立并實施計算機動態管理。所謂計算機動態管理,是指借助計算機技術,將計算機運用到固定資產的管理當中,包括固定資產的采購、入庫、保管、使用、折舊、報廢、租借等種種變動情況,借助計算機管理使固定資產管理達到科學化、現代化的目標。在選擇管理軟件時,應選擇性價高、功能全面、操作簡單、透明度高的管理軟件,再配合管理臺賬、設備卡片、固定資產賬簿等文字記錄,使固定資產管理真正做到透明、有序、有效。同時,管理軟件應具備信息傳遞或公開制度,使每一位參與者都能夠將信息彼此傳遞、分享,同時也起到相互監督的作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進固定資產管理的透明化、正規化和合法化,保證固定資產使用的最大效益。
4、加強固定資產及時維修與保養。企業在固定資產的維修與保養方面,應首先建立起相關的計劃或者規劃,定時定期對固定資產及設備進行盤點、總結,對損壞的固定資產及時進行維修與保養,以確保固定資產的最高使用效益。同時,對于不同類別的固定資產,也應設置專門的場所來保存,有條件的話應雇用專門人員對其進行定期檢查與維護,同時,應根據不同的設備特性實施不同的維修、檢修、保養的方法,以減少不必要的開支。
5、完善固定資產處置、報廢制度,盤活固定資產。企業對固定資產處置要做到物盡其用,制訂設備報廢條件:超過規定的使用年限,性能落后,能耗高,效益低,經濟效益差;主要結構和零部件嚴重磨損,無法修復,無改造價值;因重大事故或意外災害受到嚴重損害,且無法修復;嚴重影響環保、安全,容易引發人身安全和環境污染,修復改造不經濟;按國家能源政策規定應淘汰的高耗能設備。同時也要采用多種形式盤暫時不用的閑置固定資產,盤活閑置固定資產不但能給企業帶來一定的現金收益,也能夠節約管理成本。
6、實行固定資產全過程管理制度。由于現代企業的生產,很多是流水線生產,生產線是聯動,其中一個環節的設備出現故障,就有可能造成整個資產組停產,因此,要對固定資產進行全過程管理。一是制定覆蓋固定資產全過程管理的規章制度;二是建立起固定資產三級管理制度,有效約束“實物管理、價值管理、使用部門”三個層面,實現業務處理的統一、協調。最終形成以流程為導向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體系;三是建立聯動的固定資產管理系統,為真正實現數據共享,固定資產信息的有效聯動,在規劃固定資產管理系統時,充分利用生產管理系統已有的設備臺賬的基礎資料,采用先進的技術手段尋求財務資產卡片與生產系統臺賬之間的對應關系,先將生產系統中的資產按價值管理的口徑劃分為主設備與附屬設備,然后通過財務資產卡片與生產臺賬之間的內在聯系,建立一一對應關系,生產系統中設備動態維護的信息通過信息發布的方式實時反映在固定資產管理系統中。
7、實行固定資產的歸口分級管理。很多企業在固定資產管理方面存在賬實不符的問題,因此可以對固定資產實行歸口分級管理。所謂固定資產歸口分級管理是指在企業財務部門的統一協調下,按固定資產的類別,由企業的各職能部門負責歸口管理,按各類固定資產的使用地點,由各級使用單位負責具體管理,進一步落實到班組和個人,并同崗位責任制相結合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該管理主要分為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方面是歸口管理,一般企業的生產設備歸生產部門管理,動力設備歸動力部門管理,運輸工具歸運輸部門管理,房屋、家具用具歸后勤部門管理,各種科研開發設備歸技術部門管理等。各歸口管理的部門要對所分管的固定資產負責,保證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另一方面的`內容是在歸口管理的基礎上,按照固定資產的使用地點,將各類固定分別交由企業內部各級使用部門負責具體管理,有些資產的管理責任還要具體落實到班組和個人。這樣便可做到層層負責任,物物有人管,使固定資產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得到可靠保證。
財務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專業13篇)篇二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固定資產的財務管理工作,滿足公司經營管理的需要,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及有關制度,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為滿足公司經營管理需要所購置的固定資產的會計核算及財務管理。
第二章 職責劃分
第三條 公司固定資產的組織管理實行“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原則,以集中為主,分散為輔。辦公室和信息技術部負責固定資產的購建、調撥、領退、維修、清理等綜合管理工作。計劃財務部負責組織公司固定資產的核算,統一確定公司固定資產的總賬和明細賬,對固定資產的購置、建造、轉移、報廢、清理等全過程進行核算,統一確定固定資產的折舊方式、折舊年限及折舊率。
第三章 固定資產分類
第四條 固定資產按實物形態可劃分為:
(一)房屋及建筑物:營業用房、辦公用房、其他建筑物。
(二)交通工具:各種車輛。
(三)電子設備:電子計算機及配套設備、空調、組合音響、電視、復印機、傳真機、照相機、攝像機等。
(四)其他設備:電梯、保險柜(箱)等不屬于上述類別,但符合固定資產標準的財產。
第四章 固定資產的購建與計量
第五條 固定資產的購建。
(一)固定資產的購置應事前進行預算報批,10(含)萬元以上資產購置應經財務管理委員會審批。
(二)凡經批準新購、新建、改建或擴建的固定資產,辦公室、信息技術部
負責各項資產的驗收、入庫及使用管理。計劃財務部依據資產購置預算審批及合同簽訂情況配合辦理款項的支付。同時依據資產分類標準及資產實物的型號、規格、價格建立固定資產卡片,進行核算。
第六條 固定資產的初始計量。
(一)外購固定資產:
外購固定資產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可歸屬于該項資產的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費和專業人員服務費等。外購固定資產分為購入不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和購入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兩類。
1.購入不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相關支出直接計入固定資產成本。
2.購入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通過“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3.購買固定資產的價款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固定資產的成本以購買價款的現值為基礎確定。實際支付的價款與購買價款的現值之間的差額,應當在信用期間內采用實際利率法進行攤銷,攤銷金額除滿足借款費用資本化條件應當計入固定資產成本外,均應當在信用期間內確認為財務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二)自行建造固定資產
1.通過自營方式建造的固定資產,其入賬價值應當按照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必要支出確定。
2.采用出包工程方式建造固定資產,按照應支付的工程價款等計量。設備安裝工程,按照所安裝設備的價值、工程安裝費用、工程試運轉等所發生的支出等確定工程成本。
第七條 固定資產的后續計量。
(一)固定資產折舊
1. 應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
1.1 房屋和建筑物;
1.2 在用的各類設備;
1.3 季節性停用和修理停用的設備;
2. 不應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2.1 房屋和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資產;
2.2 建設工程交付使用前的固定資產;
2.3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2.4提前報廢和淘汰的固定資產;
2.5國家規定其他不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3. 計提折舊標準
3.2 公司固定資產按月計提折舊;
3.3 各類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為:
運輸設備 6-12年;
電子設備 3-10年;
其他 2-11年。
4.公司固定資產的凈殘值率為固定資產原值的3%。
5.折舊率:
公司的固定資產折舊采用平均年限法。 5.1 年折舊率
6.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固定資產,無論是否交付使用,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應當按照估計價值確認為固定資產,并計提折舊;待辦理了竣工決算手續后,再按實際成本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但不需要調整原已計提的折舊額。處于更新改造過程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將其賬面價值轉入在建工程,不再計提折舊。更新改造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轉為固定資產后,再按重新確定的折舊方法和該項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壽命計提折舊。
7.固定資產應當按月計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不計提折舊。
8.因進行大修理而停用的固定資產,應當照提折舊,計提的折舊額應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
(二)固定資產的后續支出
1.資本化的后續支出:與固定資產有關的更新改造等后續支出,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應當計入固定資產成本,同時將被替換部分的賬面價值扣除。
2.費用化的后續支出,與固定資產有關的修理費用等后續支出,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分別在發生時計入損益。
第五章 固定資產的盤點與處置
第八條 計劃財務部會同有關部門對公司的固定資產每年進行一次盤點、清查,做到賬、卡、物三者相符。對發生的盤盈、盤虧、毀損、有償轉讓、清理、報廢等產生的凈收益或凈損失,計入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
第九條 固定資產的盤點。
(一)固定資產盤盈,按重置價值增加固定資產原值,按財產的折舊程度折算固定資產的凈值并入賬,同時填制《固定資產增加內部簽報單》,計劃財務部及有關部門分別記賬。作為前期會計差錯處理。盤盈的固定資產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核算。
(二)固定資產盤虧,應在查明原因的基礎上,填制《固定資產減少(報廢)內部簽報單》,經財務管理委員會批準后,計劃財務部及有關部門分別核銷。
第十條 固定資產的處置。
(一)固定資產終止確認的'條件。固定資產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予以終止確認:
1.該固定資產處于處置狀態;
2.該固定資產預期通過使用或處置不能產生經濟利益。
(二)屬正常損耗確已無法修復的固定資產,憑辦公室或信息技術部的鑒定證明,填制《固定資產減少(報廢)內部簽報單》,經財務管理委員會批準后,計劃財務部及有關部門分別核銷有關賬務。
關賬務;如責任人賠償,其賠償費用可沖減“固定資產修理費”。報廢、丟失的固定資產的賠償款項,視同變價收入處理。
(四)固定資產報廢清理的變價收入扣除清理費用后,以“營業外收入”記賬。
(五)公司將不需用的固定資產出售給其他企業,出售收入扣除清理費用后,以“營業外收入”記賬。
(六)企業持有待售的固定資產,應當對其預計凈殘值進行調整,使該項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能夠反應其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金額,但不得超過符合持有待售條件時該項固定資產的原賬面價值,原賬面價值高于預計凈殘值的差額,應作為資產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一條 本規定由計劃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一、管理機構 理事會負責本社資產財務管理的全面工作。監事會負責本社的財務資產監督和內部審計工作。會計負責建立總賬和明細分類賬,作好財務收支、成本費用核算、會計報表編制和會計檔案管理工作。出納負責建立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以及合作社資金收支、賬款劃轉和支取。
二、管理內容 合作社資產財務管理包括流動資產、農業資產、對外投資、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等管理。合作社資金管理包括成員出資、每個會計年度從盈余中提取的公積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國家扶持補助資金、他人捐贈款和其他資金。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挪用、截留、私分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成員的合法財產。
三、資產管理 社的資產實行內部牽制制度管理和臺賬登記責任管理。在資產的購置、驗收、保管、使用、處置等環節上,實行“五分開”,即購置計劃與審批、審批與采購、采購與驗收保管、保管與使用審批、處置與審批相互分開,相互牽制、相互監督。建立資產臺賬登記責任制度,確定專門理事對資產的購置、驗收和保管、使用進行登記,建立臺賬,落實責任。凡造成資產損失或者浪費,又不能補救的,其直接和間接損失由責任人賠償。財務部要根據本社實際,分門別類的確定易耗品使用期限和周期以及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和比例,以實事求是的原則確定資產折舊。財務部定期對實物資產進行賬賬、賬卡、賬實清查,向理事會呈報實物資產清查報告,提出實物資產管理問題解決方案。加強對本社商標、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等無形資產的管理,防止無形資產流失。
四、財務賬款管理
本社現金、各種存款、賬目、支票和印鑒要按規定妥善管理。支票和印鑒不得由同一人保管,賬目保管要安全完整,不得缺失。凡因保管現金、存款和賬目造成損失的由當事人負責賠償。本社銀行帳號、賬戶不得出租、出借或轉讓,不得將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義為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擔保。本社應收及暫付款項應當由當事人負責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帳;在規定時間內未收回的應收及暫付款項,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五、財務審批管理 本社財務支出由理事長負責審批。財務管理堅持“增收節支、勤儉節約”的原則,各項支出必須用于合作社的生產、經營、服務活動以及日常管理等相關事項。在_______元以內費用開支,由理事長直接審批;在_______元以上費用開支,經理事會集體審核后,由理事長審批;在_______元以上的開支和投資(或者理事長向合作社出資額度以上的費用開支和理事長向合作社出資額度2倍以上重大項目建設投資),由社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由理事長例行審批手續。財務人員辦理各項支出,原始憑證(支出計劃審批、發票、驗收、入庫等憑證)必須齊全,憑證必須有經辦人、審核人、審批人簽字方可入賬。經集體審核通過的,需有會議記錄或形成的決議作為依據入賬。 監事會在每月財務軋賬前對財務支出項目進行審核,對未按規定支出的,提出質詢,責令整改糾正,甚至責令由責任人賠償。
六、財務公開辦法
本社實行“財務公開、民主監督”。每月將財務收支情況張榜公布于辦公地點;每年向社員(代表)大會匯報上年度財務決算情況、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財務預算方案。財務人員必須熱情接待社員提出的與其有關的財務查詢。
七、購銷價格管理
本社購銷產品、生產資料的價格確定的確定及變更要經理事會通過,做到公開、公正、公平,實行透明化管理。購銷價格確定后,要將購銷價目表(如果有變化,原因要注明)張貼在辦公地點明顯位置,便于社員了解。
八、社員賬戶管理
本社建立社員賬戶,由財務人員詳細記載社員的出資額、應享有的公積金份額以及社員與合作社的交易量(額)。社員與非社員要分開核算。國家財政扶持補助、其它捐贈的資金和財產,不得分配給成員,不得記入成員賬戶,僅作盈余分配依據之一,成員退社后不再享有。
財務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專業13篇)篇三
1、固定資產的驗收由資產管理相關人員、使用部門和采購人員共同驗收。
2、采購物品或設備運到后,由總務人員和設備使用部門對物品或設備進行開箱檢查,并填寫驗收單。
3、填寫所收物品或設備的名稱,數量,規格型號,出廠日期,制造單位,包括附屬設備和技術文件等。
4、驗收單一式三聯,在與采購合同或采購訂單核對一致后,由總務人員人員、設備使用部門和供貨商分別簽字確認,并歸檔保存。
5、在對物品或設備進行開箱驗收后,資產管理人員填制《固定資產增加單》,簽字確認。將驗收合格后的固定資產交給使用部門。
6、驗收后續工作。
(1)、對購入物品或設備辦完相關手續后,固定資產管理員應對固定資產及時進行編號。
(2)、固定資產一經編號,不得改變,也不能重復編號,同一編號不能重復使用。
(3)、驗收后應及時生成該固定資產序號并及時貼于固定資產上。
7、賬務處理
(1)、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同時登記固定資產電子賬。
(2)、如果不能及時取得發票,可按合同金額或采購訂單上的金額登記固定資產電子賬,待取得發票后,再對設備原值進行調整。
8、財務科會計進行審核,審核的內容包括:購物金額是否與合同或采購訂單一致。
9、在核實無誤后,生成相關的會計憑證。
財務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專業13篇)篇四
第一條 為加強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提高固定資產使用效益,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促進學校各項事業健康發展,根據《山東省高等學校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山東師范大學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以及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和其他固定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對達不到本辦法規定標準的設備器具作為低值易耗品進行管理。
各后勤經營服務中心、獨立核算的非法人單位和實體購置的固定資產,為學校固定資產,依照本規定辦理固定資產登記并進行管理。
第三條 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內容是:固定資產范圍、分類和單價的確定;固定資產增加、使用、維護和處置;固定資產清查盤點;固定資產帳務管理等。
第四條 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完善管理體制;健全規章制度;摸清財產狀況,明晰產權關系;建立科學的運行機制;合理配置固定資產;保證固定資產安全、完整、完好。
第五條 學校對固定資產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管理體制。由學校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領導。其主要管理部門為財務處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簡稱"國資辦")。國資辦對全校固定資產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 擬定學校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和有關制度;
(四) 登記固定資產總分類明細賬簿,按月與學校財務賬簿核對資產總額;
(五) 審核批準固定資產調劑、處置及對外出租出借等手續;
(六) 組織學校固定資產清查和統計工作;
(七) 監督、檢查固定資產管理、維護和使用情況。
第六條 實驗室設備管理處、后勤管理處、圖書館是學校的固定資產歸口管理部門。固定資產按類目實行歸口管理:
(一) 實驗室設備管理處負責管理儀器儀表、機電設備、電子設備、衛生醫療器械、印刷設備、標本模型、文物及陳列品、文體設備、行政辦公設備、工具量具和器皿類的固定資產。
(二)后勤管理處負責房屋及構筑物、土地植物、家具、被服裝具類的固定資產。
(三)圖書館負責管理全校圖書資料(包括各部門及個人公費購買的圖書資料)類的固定資產。
各歸口管理部門按劃分的范圍配備資產管理人員,負責具體業務管理。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根據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制定具體的業務管理規范、標準及有關制度;
(三)參與可行性論證及招標、采購活動,并負責組織驗收;
(四) 組織歸口管理固定資產的清查、維護和統計等工作;
(五) 提出固定資產調劑、配置建議并根據批復組織實施;
(七) 檢查、指導使用部門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第七條 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負責對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資產實施日常管理,并配備專職(或兼職)資產管理人員。其主要職責是:
(三)登記有關固定資產臺帳,建立固定資產使用卡片;
(四)保管、養護固定資產;
(五)提出固定資產處置申請,負責組織或參與固定資產的處理。
第八條 學校及其獨立核算(非法人)的經濟實體利用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服務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它收入或各種基金購置、建設的固定資產,以及通過捐贈、調撥等形式取得的固定資產,都應納入固定資產管理范圍。
第九條 學校固定資產的分類。學校的固定資產按照高校會計制度的要求,按照以下六類設置會計賬目進行核算:(一)、房屋、建筑物及附屬設施;(二)、專用設備;(三)、一般設備;(四)、文物和陳列品;(五)、圖書;(六)其他固定資產。按照以下十六類設置分類賬通過固定資產管理系統對固定資產進行管理。(一)房屋及構筑物;(二)土地;(三)儀器儀表;(四)機電設備;(五)電子設備;(六) 印刷設備;(七)衛生醫療器械; (八)文體設備;(九)標本模型; (十) 文物及陳列品; (十一) 圖書; (十二) 工具、量具和器皿;(十三) 家具;(十四) 行政辦公設備; (十五)被服裝具;(十六)牲畜。
第十條 學校固定資產按下列規定計價:
(二) 自行購建的固定資產,驗收合格后,按建造所用全部相關支出計價;
(四)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租賃協議確定的價款、運雜費、安裝費等計價;
(六)盤盈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價值計價;
(七)交換取得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價值計價;
第十一條 已經入賬的固定資產,除發生下列情況外,不得任意變化其價值。
(一) 根據國家規定對固定資產價值重新估價;
(二) 增加補充設備或改良裝置;
(三) 將固定資產的一部分拆除;
(四) 發現原固定資產記賬有誤。
第十二條 固定資產增加主要是指購置、建造、改良、受贈、調撥和劃轉等活動所引起的固定資產數量和價值量的增加。
第十三條 根據學校的事業發展規劃和經費預算,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研究編制年度購建計劃。按照學校經費管理權限審批。
第十四條 購置精密貴重儀器、大型成套設備、珍版圖書以及基本建設項目,學校成立論證招標小組進行可行性論證,并嚴格按規定程序公開招標。論證工作小組中的專業技術、經濟人員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第十五條 學校在固定資產購建過程中,要建立必要的合同管理制度,法律咨詢制度,嚴格依法簽訂并履行合同。
第十六條 固定資產購建完成后,有關責任人應及時按國家專業標準、合同條款進行現場勘驗、測試和清點。驗收不合格,不得辦理結算手續,不得交付使用。并按合同條款及時向有關責任人提出退貨和索賠。
第十七條 實驗室設備管理處、后勤管理處、圖書館等固定資產歸口管理部門必須建立健全固定資產保管和養護制度。做好防火、防盜、防暴、防潮、防塵、防銹、防蛀等工作。各使用單位應落實安全防護措施。按照制度要求對固定資產進行養護、定期檢測或修繕,確保完好和使用安全。
第十八條 對精密貴重以及容易發生安全事故的儀器設備,歸口管理部門應制定具體操作規程,指定專人進行操作。
第十九條 對購置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文物、陳列品以及基建過程中形成的各類文件資料,各歸口管理部門必須及時收集、整理、妥善保管。
第二十條 學校固定資產一般不得對外出租出借,確需出租出借的,應由出借單位提出申請,歸口管理部門和財務處(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審批。收回時應進行勘驗。出租出借固定資產取得的收入,應及時足額上繳學校財務部門,按學校有關規定管理使用。
第二十一條 建立固定資產使用情況檢查和考核制度,對長期閑置、利用率低下的固定資產及時進行合理調配,提高利用率。
第二十二條 校辦產業和其它經營單位不得無償占有學校固定資產,占有固定資產必須完善手續,明確產權關系,簽訂占有協議,并且按規定收取一定的占用費和租金(作為投資的部分除外)。
第二十三條 固定資產變更應符合如下規定:
(一) 機構調整時,由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會同歸口管理部門組織有關單位進行財產清查,辦理交接手續。
(二) 資產管理員崗位變動時,應在歸口管理部門有關人員的監督下辦理交接手續。
(三) 固定資產使用人員調離學校或退休,須交清所用固定資產。
(四) 固定資產使用人員的變更由資產管理員申請變動。
第二十四條 學校對固定資產,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清理清查。確保帳、卡、物相符。對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應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按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五條 固定資產的處置是指學校對各類固定資產進行產權轉移或注銷的行為。包括無償調撥、出售、投資、報廢、報損等。
第二十六條 處置固定資產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 固定資產需處置時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并填寫固定資產處置報告單,辦理處置手續。
(二) 歸口管理部門組織技術鑒定,提出處理意見;
(三) 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審核;
(四) 學校分管領導簽署意見;
(五)上報學校主管部門、省財政廳、省國有資產管理局審批;
(六)根據批復處置固定資產。
第二十七條 學校處置固定資產按以下權限審批:
(一)處置房屋、車輛及單位價值在20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須經省教育廳審核,報省財政廳、省國有資產管理局審批。
(二)處置總價值在15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須經學校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報省教育廳審批。
(三)處置上述標準以下的固定資產,須經學校國資辦審核,學校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報省教育廳備案。
第二十八條 單位處置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應由歸口管理部門組織有關專家進行技術鑒定,報學校批準后進行處置。
第二十九條 學校以固定資產以對校辦產業投資或對外投資,應按國有資產管理規定進行評估確認,辦理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審批手續,明晰產權關系,實施產權管理。
第三十條 歸口管理部門應建立和完善固定資產賠償制度,對造成固定資產損壞、丟失的直接責任人追究其經濟責任。
第三十一條 處置固定資產的收入應及時、足額地上繳學校財務處,按有關規定統一管理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三十二條 按照《山東師范大學固定資產管理系統》的要求,建立健全固定資產賬簿:
(二)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使用固定資產管理系統對固定資產進行歸口審核,負責固定資產驗收單、條碼單、固定資產卡片打印,向有關部門報送有關統計報表、統計分析。
(三)使用部門按系統的要求,配備資產管理人員管理固定資產。辦理固定資產的增加、減少手續,管理固定資產卡片。定期核對帳、卡、物,保證帳帳、帳卡、帳物相符。
(四)圖書館定期向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匯總報送圖書數量及金額。
第三十三條 各級 資產管理員均應按《山東師范大學固定資產管理系統》權限的設置要求正確使用該系統。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解釋權歸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三)
1.固定資產定義:指單位價值大于20xx元人民幣并使用期限超過1年的。
2.編碼規則:
2.2.類別明細(aa):01:電腦;02:辦公家俱;03:辦公設備;04:汽車;05:網站外設;06:電腦外設;07:軟件類;08:倉儲設備;09:通訊設備。
2.3.成本中心(cc):見會計科目編碼規則中的規定。
3.固定資產的購買:
3.1.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增加固定資產,填寫固定資產采購申請表,后附不少于三家的采購報價單(可由產品線、采購部幫助詢價),并經部門經理、ceo簽字確認,交由行政部。
3.2.所有固定資產的購買由公司行政部統一申請,同時附報價單及固定資產采購申請表原件。
3.3.固定資產采購到貨后由行政部填制收貨領用單并編制固定資產編號貼制標示,分配至使用人。之后,將收貨領用單復印件交財務做資產增加的附件。
3.4.固定資產領用時,使用人須在收貨領用單上簽字。
3.5.財務部固定資產會計于月末登記固定資產系統帳。
3.6.固定資產采購申請表原件保存在財務部存檔。
3.7.收貨領用單原件保存在行政部存檔。
4.固定資產的領用與歸還:
4.1.員工離職時須將領用的全部固定資產交回公司,由行政人員按固定資產帳明細清點,有短缺者按價賠償,行政部應及時協調財務部進行帳務處理。
4.2.如有固定資產暫借,可填寫固定資產暫借單,不做帳務處理,但規定48小時歸還。
4.3.固定資產還入時應辦理還入手續,并在收貨領用單上簽字確認,
4.4.每月由財務部更新固定資產系統帳。
5.固定資產的調撥:
5.2.要通知行政部,并調出方填寫固定資產調撥單。
5.3.行政部接到固定資產調撥單并確認其可行,在收貨領用單及固定資產系統中做變更登記,且相關人員簽字確認。
5.4.固定資產調撥單原件由財務保存。
5.5.行政部更新系統的資產調撥要及時準確,以便財務月末計提折舊的準確。
6.固定資產的維修:
6.1.當事人須填寫固定資產維修(升級)申請單交由行政部處理。
6.2.行政部門接到申請單需先查詢固定資產帳,確定其維修價值,聯系售后服務商;
6.4.財務部每月更新用友固定資產模塊。
7.網絡設備升級:
7.1.當事人須填寫固定資產維修(升級)申請單,部門經理簽字認可,交由itsupport處理。
ort接到申請單,確認其升級的必要,申請升級硬件,
7.4.財務部每月更新用友固定資產模塊。
7.5.固定資產維修(升級)申請單原件由財務保存。
8.固定資產的盤點:
財務部應定期(建議季盤,可抽盤)由行政協助對公司固定資產進行盤點,財務出據盤點報告并與固定資產帳核對。
9.固定資產的報損:
固定資產的報廢由其責任 人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由本部門經理、公司ceo簽字,并經專業人士確認,交由行政部備案。
財務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專業13篇)篇五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xxxx年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也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為了更好的利用固定資產,實行固定資產統一管理,加強對固定資產的維修與保養,建立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范,按照集中領導、統一管理的原則以固定資產的類別確定分工管理如下:
2、1資產管理部作為固定資產的主管部門,應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的明細帳卡。
2、2、辦公室負責辦公室電腦桌椅主機顯示器鍵盤鼠標耳機機柜路由器交換機等設備的維護與使用管理。
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固定資產的領用、調出、報廢必須經主管部門及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調動、報廢,更不能自行外借和變賣。
3、1隨時掌握固定資產的使用狀況。
3、2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負責本單位的設備管理工作,應設置專職或兼職的設備管理員,各生產班組要設置工人設備管理員,每臺設備要明確使用、保管、維護的責任者。
3、3負責監督配合使用單位做好設備的使用和維護,確保設備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組織設備的清點,保證帳、卡、物三相符。
3、4負責固定資產的管理,搞好固定資產的分類,統一編號,建立固定資產檔案,登記賬卡,負責審批并辦理驗收、調撥、報廢、封存、啟用等事項。
使用部門嚴格執行技術操作規程和維護保養制度,確保設備的完好、清潔和安全使用。
3、5嚴肅財經紀律,對違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擅自贈送、變賣、拆除固定資產的行為和破壞固定資產的現象,要嚴格追查責任,視情節給予處罰。
4、1由于業務發展需要,各單位購置固定資產必須提前向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報經總經理批準后,需填寫“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參考附表),由相關部門負責購置。
4、2購進設備后,由相關單位開箱檢查、驗收,設備安裝完畢后填“固定資產入庫驗收單”(參考附表)報主管部門。主管部門根據“固定資產使用保管登記表”(參考附表)建立固定資產卡片,并通知使用單位。
4、3自建項目完工時,由基建部門辦理“基建項目完工單”,報主管部門。
5、1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資產未經公司主管領導和總經理批準,任何單位不得擅自調拔、轉移、借出和出售。
5、2公司內部設備的調撥與轉移,填寫“固定資產轉移單”(參考附表),必須通過主管部門辦理資產轉移手續,同時由調出、調入單位的雙方領導及經辦人簽字后,由財務部門辦理轉帳手續,并通知相關的資產管理人員進行賬、卡交接。
5、3公司對外的設備調撥和轉移一般實行有償價調撥方式,設備主管部門根據設備的使用年限、折余價值、新舊程度按質論價,原則上調出設備的價值不得低于設備的折余價值,對外處理設備必須由主管部門提出處理價值,報總經理簽字方可處理,辦理有關財務手續。
5、4未經主管部門同意,各使用部門無權辦理設備轉移及處理,一經發現,將追究部門及經辦人的責任。
6、1公司的固定資產報廢處理時,須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參考附表)一式三份,由財務部門將其凈損失上報總經理批復后,辦理報廢相關手續。
6、2凡符合下列條件可申請報廢:
6、2、1超過使用年限,主要結構陳舊,精度低劣生產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6、2、2不能動遷的設備,因工房改造或工藝布置改變必須拆除的。
6、2、3腐蝕嚴重無法修復或繼續使用要發生危險的。
6、2、4絕緣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無修復價值的。
6、2、5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災害,使設備遭受損壞無修復價值的。
6、3凡經批準報廢的.固定資產不能繼續在生產線上使用,主管部門與使用部門要及時作價處理。處理后的固定資產由主管部門和使用部門一起辦理固定資產的注銷手續,對外處理報廢固定資產時由主管部門提出處理意見,總經理批準,變價收入上交財務部。
6、4凡停用三個月以上的固定資產由使用部門封存、保管。
6、5閑置設備和封存設備啟封后,由使用部門填寫啟封單,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使用。
6、1為了保護固定資產的安全與完整,各部門必須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清查、盤點,以掌握固定資產的實有數量,查明有無丟失、毀損或未列入帳的固定資產,保證賬實相符。
6、2固定資產每年至少清查一次。遇有下列情況,應當對有關固定資產進行全部或部分的臨時清查:
(一)直接經管固定資產的人員調動工作;
(二)因機構、業務變動,辦理財產交接;
(三)固定資產發生非常損失事故;
(四)單位負責人根據工作需要決定進行的臨時抽查。
6、3根據固定資產清查的范圍和任務,成立由資產管理部門、財務部門、使用部門、技術人員和實物保管人員參加的清查小組。組長由主管固定資產的公司領導擔任。
6、4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以前,財務部門必須檢查有關財產增減變動的憑證是否齊全,如有尚未入賬的會計事項,應當及時入賬,主動與固定資產管理、倉庫以及其他有關部門核對各項固定資產的收、付記錄,做到清查前的賬目相符。
6、5經管固定資產的人員,在清查以前,應當將所經管的固定資產進行整理,對尚未點驗入庫和應當調撥出庫的固定資產,盡可能做好入庫和出庫手續,避免發生重點、漏點等差錯。
6、6固定資產清查應當逐一點清實物,包括查明固定資產的實有數與賬面結存數是否相符,固定資產的保管、使用、維修、報廢和轉讓等情況是否正常等等。發現沒有入賬的固定資產,應當查明原因,及時入賬。在清查中發現毀損情況,應當查明毀損的程度、原因和責任以后,在清查表內加以注明,并提出處理意見。對租賃、代管的固定資產,都應當進行清查,并分別填制清查表。
6、7對固定資產清查以后,根據清查的結果填制清查表單。清查表單經過審核無誤以后,由參與清查的人員和經管財產的人員共同簽名蓋章。清查表單應當由資產管理部門留存一份,送交財務部門一份。
6、8財務部門根據清查表格與固定資產賬簿記錄進行核對。如發現盤存數與賬存數不一致的時候,應該及時查明原因,必要時進行復查或由經管財產的人員做出書面報告。
6、9對清查出的固定資產短缺和溢余,經查明核實以后,經資產清查小組審核,報公司領導集體審批。財務部門根據審查核實后的清查表和審批意見,按照會計制度的規定,做賬務的調整,使賬簿記錄與實際盤存的資料一致。
7、1財務部會同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對固定資產每年進行一次盤點,填寫“固定資產盤點統計表”(參考附表),做到帳實相符,保持帳、物、卡一致。
財務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專業13篇)篇六
規范固定資產的管理,確保公司財產的完好和安全。
3.1財務部主管負責固定資產管理工作的組織、實施及監督。
3.2財務部稽核負責固定資產的分類、登記、管理、盤點及清查。
3.3使用部門的負責人或使用人負責保管和維護。
4.1.1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
4.1.2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也應當作固定資產。
4.2.1固定資料按具體用途可分為以下幾類:。
4.2.1.2機器設備。是指用于產生電力、冷暖氣的各種設備;。
4.2.1.3家具設備。是指用于經營服務和經營管理部門的高級沙發、組合家具等;。
4.2.1.5其他設備。是指不屬于以上各類的其他經營管理、服務用的固定資產。
4.3.1使用部門負責人和使用人因工作崗位調動或離職,應辦理資產移交手續。
4.3.2對流動使用的固定資產,各部門應完整的記錄每次使用情況。
4.3.3對部門與部門之間調整使用的固定資產,雙方應在調整使用后的一個工作日內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以便于日后資產核對。
4.3.4出售或外借的固定資產,憑總經理批準的相關資料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
4.3.5日常報廢或丟失的`固定資產,應由使用部門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查清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報總經理批準后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
4.3.6閑置和暫停使用的資產,由倉庫進行統一庫存管理;庫存資產重新使用前應由相關人員進行檢查、保養后,方可投入使用。
4.4.1財務稽核于每年12月份會同公司各部門負責人對各部所管轄的資產進行清查。清查內容包括:固定資產的數量、固定資產的流向、固定資產的使用情況及現狀。
4.5.1對不能維修或已無使用價值的資產,由使用部門填寫《報損單》,經相關技術部門檢查驗證、財務部門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到財務辦理報廢及除帳手續。
4.5.2如報廢資產的零配件拆除后或以出售或作為其他資產維修配件使用的,應報財務處理。
4.5.3需維修的固定資產,由使用人填寫《工程維修單》報維修隊處理。
4.5.4盤盈或盤虧的固定資產按會計準則進行相關賬務處理。
4.5.5各部門要求報廢、出售和修理的固定資產均須報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
5.1《工程維修單》。
5.2《報損單》。
財務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專業13篇)篇七
第二條:此固定資產指社團所擁有的除資金以外的一切能夠使用五年及五年以上且單價在5元以上的`物品,特殊物品除外(例如單價低于5元,但可重復使用很多年的物品)。
第三條:社團固定資產是指除耗材外,以社團經費購買或一社團名義取得的能長期存在,給社團發展提供便利的形態穩定的財產。(包括協會實驗室所有協會物品)。
第四條:固定資產取得后,即歸管理部門管理,并會同會財務部依其類別予以分類編號并貼粘樣簽。
第五條:社團固定資產社團為成員所共有,嚴厲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挪用、獨占、謀取私利。
第六條:社團固定資產統一由社團的財務部部長總負責,如有遺失或損壞,應有當事人照價賠償。
第七條:社團需變更固定資產的所有權時,需經本社團成員講座一半人通過,并在學社聯的監督下,方可實施。
第八條:社團換屆,社團財務和預算必須移交新一屆社團負責人,原社團負責人出具財務清單,先報校社聯財務部審核,再由新一屆社團負責人輸相應接受手續。
第九條:當協會發現社團固定資產流失或不明原因遺失時,社團監察組或校社聯有權追究該社團主要負責人及財務負責人相關責任。
第十條:社團所屬的固定資產,必須產權關系明確,校社聯配給的(低值易耗品除外)由校社聯所有,由校社聯拉取贊助的物品由校社聯所有,社團自行購置或拉取贊助的物品由學生社團所有,任何組織、個人不得侵占。
第十一條:社團解散時,財務移交學社聯代管,原社團負責人出具財務清單。
第十二條;社團解散后,是本學期由本社團會員會費所購買的物品,在本社團會員有要求的情況下,可由校社聯代為分配給本社團會員;若無要求,物品將充公,作為校社聯活動資產。
第十三條:協會資金以及固定資產全有財務部統一管理,其他部門分管本部門的固定資產,監察組負責監督。
第十四條:固定資產的領用,調動,借出,報廢,必須經過分管部門以及主管部門或協會會長批準,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調動,報廢。更不能自行外借或變賣,否則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未經主管部門同意,各使用部門無權辦理資產轉移或處理。
財務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專業13篇)篇八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提高固定資產使用效益,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促進學校各項事業健康發展,根據《山東省高等學校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山東師范大學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以及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和其他固定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對達不到本辦法規定標準的設備器具作為低值易耗品進行管理。
各后勤經營服務中心、獨立核算的非法人單位和實體購置的固定資產,為學校固定資產,依照本規定辦理固定資產登記并進行管理。
第三條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內容是:固定資產范圍、分類和單價的確定;固定資產增加、使用、維護和處置;固定資產清查盤點;固定資產帳務管理等。
第四條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完善管理體制;健全規章制度;摸清財產狀況,明晰產權關系;建立科學的運行機制;合理配置固定資產;保證固定資產安全、完整、完好。
財務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專業13篇)篇九
總務處負責學校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對學校固定資產負有收存和管理責任,物資管理員負責具體的管理工作。
單位價值10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品設備、交通工具、公用家具等屬于固定資產。
學校固定資產的購置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校長審批,校長同意后批轉總務處組織購置。較大數額的購置須經校務會研究決定。
1、凡是固定資產必須入帳管理。入帳時先由保管員驗收建帳,再由報帳員連同發票報送核算分中心報賬。
2、固定資產的建帳管理需按照上級部門要求,進行管理,建立電子實物賬,進行全面、動態管理。
3、按主管部門的要求,定期上報固定資產報表。
1、總務處對學校固定資產的管理負總責,全面負責學校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所有固定資產的領取和借用,必須登記或填寫借條報總務主任審批,辦理領取手續,學期結束交還入庫。重要、貴重固定資產外借須請示校長同意。凡丟失或損壞固定資產者要酌情賠償。
2、學校各功能室固定資產,由學校指派專人負責。負責人要管好、用好室內設施設備,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
3、教室內固定資產(門、窗、桌、椅、講臺、黑板、電風扇、多媒體平臺等)由各班主任負責管理。
4、辦公室的`辦公桌、椅子、電腦等固定資產由使用人負責管理,公共使用的固定資產由科室負責人負責管理。
5、教職工調動或退休時應及時做好資產的移交工作。
1、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由物資管理員負責,應保證帳、物相符。每學期初和學期末必須做好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工作,對固定資產的數量和必備配件進行全面檢查,對損壞的固定資產應在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報經批準的前提下,及時調帳,未經批準的報廢、損失不得擅自調帳或處理。
2、固定資產的日常維修由責任人負責填寫報修單,總務處負責組織維修工作。
3、固定資產的報廢由責任人提出,經資產管理員核實填寫報廢單送交總務主任審查,報校長審批后按程序上報處理。
財務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專業13篇)篇十
固定資產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固定資產屬于企業的非流動資產,是企業開展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必要的物資條件,其價值隨著企業生產經營活動逐漸轉移到產品成本中。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直接影響到企業生產經營的可持續發展能力。
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特點,分析、歸納、設計合理的業務流程,查找管理的薄弱環節,健全全面風險管控措施,保證固定資產安全、完整、高效運行。固定資產業務流程,通常可以分為取得、驗收移交、日常維護、更新改造和淘汰處置等九個環節。
固定資產的增加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企業現金流量,并將直接影響企業未來的經營績效和獲利能力,屬于企業的投資項目,因此必須在增加固定資產之前進行科學的決策,建立固定資產預算制度。尤其是固定資產建造通常規模大、耗資多,首先應根據企業發展戰略和投資計劃,開展可行性研究,提出項目方案,報經批準后確定工程立項。固定資產預算編制、投資按理、工程項目管理應遵循全面預算、資金、采購與付款等循環的管理制度。
主要風險:因可行性分析不到位、預算不當而造成項目未發揮應有效益;授權審批制度不健全、崗位分工不合理而產生舞弊行為。
應對制度內容:預算管理、工程項目管理、采購與付款循環管理、資金管理等。
固定資產涉及外購、自行建造、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換入等方式。生產設備、運輸工具、房屋建筑物、辦公家具和辦公設備等不同類型固定資產有不同的驗收程序和技術要求,同一類固定資產也會因其標準化程度、技術難度等的不同而對驗收工作提出不同的要求。通常來說,辦公家具、電腦、打印機等標準化程度較高的固定資產驗收過程較為簡化,對一些復雜的大型生產設備,尤其是定制的高科技精密儀器,以及建筑物竣工驗收等,需要一套規范、嚴密的驗收制度。
主要風險:新增固定資產驗收程序不規范,可能導致資產質量不符要求、進而影響資產運行。
應對制度內容:
建立嚴格的`固定資產交付使用驗收制度。購入或建成移交的固定資產必須經過認真驗收,保證新增固定資產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計劃的使用要求和采購或建造合同的其他有關內容,對大型固定資產需組織多個部門的相關負責人和技術人員聯合驗收,必要時進行決算審計。
1、外購固定資產應當根據合同、供應商發貨單等對所購固定資產的品種、規格、數量、質量、技術要求及其他內容進行驗收,出具驗收單,編制驗收報告。
2、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應由建造部門、固定資產管理部門、使用部門等聯合驗收,經驗收合格的,填制固定資產移交使用單,移交使用部門投入使用。
3、不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經驗收合格即可交付有關部門投入使用;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收到固定資產初步驗收后進行安裝調試,安裝完成后必須進行第二次驗收,合格的才可交付使用。
4、未通過驗收的不合格資產,不得接收,必須按照合同等有關規定辦理退換貨或其他彌補措施。
5、對于具有權屬證明的資產,取得時必須有合法的權屬證書。對于需要辦理權屬登記的固定資產,應當及時辦理權屬關系的手續及相關證明材料。固定資產權屬證書或證明等材料,要妥善保管,并設立登記簿應對記錄備查。
企業取得每項固定資產后均需要進行詳細登記,編制固定資產目錄,建立固定資產卡片,便于固定資產的統計、檢查和后續管理。
主要風險:固定資產登記內容不完整,可能導致資產流失、資產信息失真、賬實不符。
主要應對制度內容:
1、根據固定資產的定義,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定適合本企業的固定資產目錄,列明固定資產編號、名稱、種類、所在地點、使用部門、責任人、數量、賬面價值、使用年限、損耗等內容,有利于企業了解固定資產使用情況的全貌。
2、按照單項資產建立固定資產卡片,資產卡片應在資產編號上與固定資產目錄保持對應關系,詳細記錄各項固定資產的來源、驗收、使用地點、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運轉、維修、改造、折舊、盤點等相關內容,便于固定資產的有效識別。
3、固定資產目錄和卡片均應定期或不定期復核,保證信息的真實和完整。
固定資產投保是為了在一定程度上規避人為事故或自然災害等造成的損失。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有些資產必須投保某些險種,如機動車必須投保機動車交通責任事故強制保險。對于沒有強制規定投保的固定資產,是否要投保,投保何種險種取決于企業對資產風險的評估和管理模式。
主要風險:固定資產投保制度不健全,可能導致應投保資產未投保、索賠不力,不能有效防范資產損失風險。
主要應對制度內容:
企業應當重視和加強固定資產的投保工作,通盤考慮固定資產狀況,根據其性質和特點,確定固定資產的投保范圍和政策。
1、建立健全固定資產投保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既定的固定資產的投保范圍和政策,投保金額與投保項目力求適當。
2、對應投保的固定資產項目按規定程序進行審批,辦理投保手續,規范投保行為,應對固定資產損失風險。
3、對于重大固定資產項目的投保,應當考慮采取招標方式確定保險人,防范固定資產投保舞弊。
4、已投保的固定資產發生損失的,及時調查原因及受損金額,向保險公司辦理相關的索賠手續。
固定資產操作運行是固定資產業務是主要的活動環節,在此過程中固定資產的價值轉化為產品成本或勞務成本。而為了保證固定資產的平穩運行,實現安全生產,離不開資產日常維護和員工培訓等控制措施。
主要風險:固定資產操作不當、失修或維護過剩,可能造成資產使用效率低下、產品殘次率高或資源浪費,甚至發生生產事故,生產停頓。
主要應對制度:
1、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會同資產管理部門負責固定資產日常維修、保養,將資產日常維護流程體制化、程序化、標準化,定期檢查,及時消除風險,提高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率,切實消除安全隱患。
2、固定資產使用部門及管理部門建立固定資產運行管理檔案,并據以制定合理的日常維修和大修理計劃,并經主管領導審批。固定資產進行大修理的,須經驗收合格才能投入運行。
固定資產的修理需分類管理:固定資產的簡單維修,可以由操作人員或內部人員完成;尚在保修期內的固定資產,一旦發生故障,應及時聯系廠商維修或退換;對于固定資產大修理,須由內部專業技術人員負責,必要時請外部技術人員或專業機構完成。
3、企業生產線等關鍵設備的運作效率與效果將直接影響企業的安全生產和產品質量,操作人員上崗前應由具有資質的技術人員對其進行充分的崗前培訓,特殊設備實行崗位許可制度,需持證上崗,必須對資產運轉進行實時監控,保證資產使用流程與既定操作流程相符,確保安全運行,提高使用效率。
企業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升級改造,以便不斷提高產品質量,開發新品種,降低能源資源消耗,保證生產的安全環保。固定資產更新有部分更新與整體更新兩種情形,部分更新的目的通常包括局部技術改造、更換高性能部件、增加新功能等方面,需權衡更新活動的成本與效益綜合決策;整體更新主要指對陳舊設備的淘汰與全面升級,更側重于資產技術的先進性,符合企業的整體發展戰略。
主要風險:固定資產更新改造不夠,可能造成企業產品線老化、缺乏市場競爭力。
主要應對制度內容:
1、定期對固定資產技術先進性評估,結合盈利能力和企業發展可持續性,資產使用部門根據需要提出技改方案,與財務部門一起進行預算可行性分析,并且經過管理部門的審核批準。
2、區分固定資產部分更新和固定資產整體更新。部分更新通常包括局部技術改造、更換高性能部件、增加新功能等方面;整體更新主要是對陳舊固定資產的淘汰與全面升級,更側重于資產技術的先進性。需權衡更新活動的成本與效益綜合決策。
3、管理部門需對技改方案實施過程適時監控、加強管理,有條件的要建立技改專項資金并定期或不定期審計。
固定資產清查盤點的目的是保證固定資產賬實相符,及時掌握資產盈利能力和市場價值。固定資產與存貨同為實物資產,但與存貨相比,固定資產的單位價值較大、存放地點較為分散,技術含量高。這些都使得兩者的清查盤點既有共同之處,也有各自的特點。
主要風險:固定資產丟失、毀損等造成賬實不符、或資產貶值嚴重。
主要應對制度內容:
企業應建立固定資產清查制度,至少每年全面清查,保證固定資產賬實相符、及時掌握資產盈利能力和市場價值。固定資產清查中發現的問題,應當查明原因,追究責任,妥善處理。
1、財務部門組織固定資產使用部門和管理部門需定期進行清查,明確資產權屬,確保實物與卡、財務賬表相符,在清查作業實施之前編制清查方案,經過管理部門審核后進行相關的清查作業。
2、在清查結束后,清查人員需要編制清查報告,管理部門需就清查報告進行審核,確保真實性、可靠性。
3、清查過程中發現的盤盈(盤虧),應分析原因,追究責任,妥善處理,報告審核通過后及時調整固定資產賬面價值,確保賬實相符,并上報備案。
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財產的占有權,而將該財產抵押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抵押財產折價或以拍賣、變賣抵押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質押也稱質權,就是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占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就該動產賣得價金優先受償。企業有時因資金周轉等原因以其固定資產作抵押物或質物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款,如到期不能歸還借款,銀行則有權依法以該固定資產折價或拍賣。
主要風險:固定資產抵押制度不完善,可能導致抵押資產價值低估和資產流失。
主要應對制度內容:
1、加強固定資產抵押、質押的管理,明晰固定資產抵押、質押流程,規定固定資產抵押、質押的程序和審批權限等,確保資產抵押、質押經過授權審批及適當程序。同時,應做好相應記錄,保障企業資產安全。
2、財務部門辦理資產抵押時,如需要委托專業中介機構鑒定評估固定資產的實際價值,應當會同金融機構有關人員、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固定資產使用部門現場勘驗抵押品,對抵押資產的價值進行評估。對于抵押資產,應編制專門的抵押資產目錄。
財務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專業13篇)篇十一
為加強固定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根據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固定資產是指通用設備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二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二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第二條固定資產的劃分固定資產劃分為下述五類:
1、房屋、建筑物及附屬設施;
2、交通工具;
3、通用設備;
4、專用設備;
5、圖書、檔案。
6、家具、用具、裝具及動植物。
7、文物和陳列品。
8、無形資產。
購置固定資產由學校統一組織,達到青島市財政局招標采購、定點采購要求的,由總務科、財務科和使用單位組織人員參加政府組織競標、定點采購。其它固定資產由總務科會同財務、紀委、審計、工會及使用單位共同參與論證。采用招標,議價等方式進行購置。
第四條。
對固定資產要按合同條款現場勘驗、測試和清點。驗收合格的,由供貨方和項目負責人持驗收單、合同、發票等到財產會計辦理入庫手續。驗收不合格的,不辦理入庫結算手續,不得交付使用,并按合同條款及時向有關責任人提出退貨或索賠。
1、五萬元以上的采購,要有采購部門聯合紀委,工會,財務,總務共同驗收。采購部門持合同和上述部門簽字的驗收證明到總務科辦理入庫出庫手續。
2、一萬元到五萬元的采購,要有采購部門聯合總務科,使用部門共同驗收。采購部門持合同或各級領導簽字的申請和上述部門簽字的驗收證明到總務科辦理入庫出庫手續。
3、一萬元以下的采購,由采購部門和使用部門共同驗收,采購部門持合同或各級領導簽字的申請和上述部門簽字的驗收證明到總務科辦理入庫出庫手續。
4、每月的1號到25號為資產入庫時間,如果本月資產入庫了,卻沒有到財務報銷。請到總務科說明,以防總務和財務的`每月結賬對應不起來。
第五條財產會計職責。
1、學校財產會計按照學校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對固定資產進行分類,辦理入庫出庫手續,登記固定資產總帳、分戶賬冊。固定資產入庫時,要記好設備的型號、名稱、數量、價錢、入庫人、出庫人、使用科室。
2、財產會計要按月結賬,并和財務科進行對賬,做到賬賬相符、賬物相符。
3、在總務科的統一組織下,每年對全校固定資產進行一次清查和每半年進行一次抽查。完成清查和抽查總結報告。
4、根據固定資產的調動和報廢情況,完成資產的調賬和消帳工作。
固定資產管理堅持科學規范、責任到人、配置合理、效益優先的原則。學校實行固定資產管理維護人員制度。確保每件固定資產都有相應的管理維護人員。
2、負責具體設備的維護,保養。對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要定期監測、校驗,確保精度和性能完好,防止發生故障。對精密、貴重及容易發生安全事故的儀器設備,要制定具體操作規程,指定專人負責技術指導和安全工作,并經常對使用人員進行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
3、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潮、防塵、防銹、防蛀等工作。
4、固定資產的各類文件、合格證、說明資料應及時收集、整理、妥善保管。
5、根據學校固定資產的有關規定,完成設備的出借、調動、報廢工作。
6、固定資產管理維護人員發生變動時,固定資產管理維護人員要及時和總務科財產會計進行物資交接,對固定資產的損壞、丟失情況,由財產會計做出處理意見,按規定進行賠償。
對所有固定資產,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清查,每半年進行抽查。清查方法以核實賬面、實地盤點為主,以抽查、臨時盤倉的方法為輔。清查時以物對賬、以賬對物,做到賬物相符,賬賬相符。發生盈虧、報廢等要及時處理賬戶,保持固定資產賬、物相一致。每年的固定資產清查都要留有書面資料,并寫出清查報告。
學校固定資產一般不得對外出租、出借,確需出租、出借的,應由借出單位提出申請,總務科申報,經學校同意。收回出租、出借的固定資產時,應認真勘驗。出租、出借固定資產取得的收入,應及時、足額上繳學校財務,按有關規定統一管理使用。
固定資產內部調劑,應由固定資產管理維護人員到總務科開具調撥單,經調出、調入單位和有關人員簽章,由總務科登入青島財政局固定資產管理系統。
由管理維護人員到總務科填寫報廢申請表,經科(室)負責人同意后,學校組織專業人員進行鑒定,報分管校領導、校長同意。由總務科會同財務科填寫《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審批表》,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經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后,由財產會計進行帳目處理。
財務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專業13篇)篇十二
本標準為聊城金帝集團管理標準,為首次發布。
本標準依據集團管理要求,特制訂本集團《固定資產變更管理規定》。
本標準由聊城金帝集團設備部提出。
本標準起草部門:聊城金帝集團生產中心設備部。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
固定資產管理規定
目的和范圍
1.1為了規范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落實管理責任制,保證固定資產的完整性、完好性,特制定本規定。
1.2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建筑物、運輸工具、機械、機器、工器具等固定資產的管理。
定義
2.1固定資產:能夠獨立完成一項工藝過程或單獨具有某項作業功能,而無需附屬于其它設備及設施,且價值在兩千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建筑物、運輸工具、機械、機器、工器具等,滿足以上要求的都為固定資產。
2.2閑置資產:因生產或技術原因,連續停用一年以上,并辦理閑置手續獲得批準的資產。
2.3內部調撥:指固定資產在公司內不同的車間、使用地點之間的變化。
2.4外部調撥:指公司固定資產向集團內關聯公司的移動。
2.5不良資產:閑置一年以上,或符合報廢條件的資產。
管理職責
3.1設備部
3.1.2制定固定資產的管理制度;
3.1.3負責新增固定資產的接收、登記,建立固定資產臺帳;
3.1.4負責固定資產的季度清查;
3.1.5負責辦理固定資產的異動、報廢清理等相關手續;
3.1.6協同財務中心門對清查后的固定資產臺帳進行調整;
3.2財務中心
3.2.1作為公司固定資產的監管部門,對公司固定資產的完整性負責;
3.2.2負責固定資產的財務核算、登帳,每年與資產管理部門核對帳目;
3.2.3負責固定資產明細帳的帳務處理;
3.2.4會同設備部組織固定資產清查。
3.3使用部門
3.3.1對所屬固定資產的完整性、完好性負責;
3.3.2負責所屬固定資產的使用、日常管理和維護(其中企管中心負責網絡、電腦、電話類;總經辦負責小型車輛類資產),保證固定資產的正常使用和運行。
3.3.3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的管理規定和崗位責任制;
3.3.4建立固定資產臺帳,負責資產的掛牌;
3.3.5對需集中存放的閑置資產,資產使用部門列出清單報企管中心備案;
3.3.6做好所屬資產的維護保養工作,并對報廢未處理的資產妥善保管;
3.3.7負責對固定資產季度清查,并做出資產清查報告提交設備部;
3.3.8參加固定資產年度清查工作。
3.4企管中心
3.4.1負責接收集中存放的閑置資產,并做好閑置資產臺帳;
3.4.2負責對集中存放閑置資產的管理,并以書面報表反饋信息給設備部。
工作要求
固定資產的管理分為在用、新增、閑置、異動、報廢、清查和檔案資料管理。
4.1在用固定資產的管理
4.1.1設備部與企管中心負責指導、監督、檢查資產使用部門對資產的使用與管理;
4.1.3建立資產三級臺帳(集團、分公司、車間),資產使用部門做好資產標識工作;
4.2新增固定資產的管理
4.2.1新增固定資產按《資本性支出管理規定》進行實施購置;
4.2.2固定資產購置新增后,由資產移交部門(采購部)填寫《固定資產驗收移交單》一式三份,設備部、財務中心、資產使用部門共同簽字確認后,正式列為固定資產,三級臺帳部門分別進行登記建帳。
4.2.3對列入固定資產管理的資產,資產使用部門應妥善保管,正確使用,精心維護。
4.3固定資產的調撥管理
4.3.1固定資產的調撥可分為內部調撥和外部調撥兩種形式。
4.3.2固定資產內部調撥由設備部負責組織執行。
4.3.2.1由于生產需要固定資產在公司內遷移時,由提出部門填寫《固定資產遷移申請單》,分別由移出部門、移入部門簽署意見,財務中心經理、設備部經理確認、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同意后方可遷移。
4.3.2.2批準后的《固定資產遷移申請單》一式四份,移出部門、移入部門、設備部、財務中心作為調帳憑證。
4.3.3固定資產外部調撥,調入單位填寫《固定資產調撥單》,經調入部門、調出部門確認,設備部、財務中心經理審核,主管副總經理、總經理審批后,方可調撥。
4.4閑置固定資產的管理
4.4.1閑置固定資產由資產使用部門提出申請,設備部組織相關部門論證,并填寫《設備閑置(封存)申請單》,報送財務總監、主管副總經理、、總經理批準。
4.4.3閑置資產可分為原地存放、異地封存兩種形式。
4.4.5閑置資產封存時,應采取防塵、防銹蝕、防潮措施進行適當維護;
4.4.7閑置資產需要啟用時,需用部門持原《申報閑置報告單》申報啟用理由,經設備部經理簽署意見,報財務總監,主管副總經理、總經理批準。
4.5固定資產的報廢
4.5.1報廢的依據
4.5.1.1設備類報廢
a)使用壽命到期,折舊費已提完,無再使用價值和修復價值的設備。
b)狀況惡劣,損傷嚴重,無法修復或修復費用超過設備原值60%的設備。
c)技術特性陳舊落后,結構先天不足,經一般性技術改造仍不能滿足生產工藝要求的設備。
d)因產品換型、工藝變更淘汰,不宜改造利用的設備。
e)政府或上級主管部門規定限制使用或禁止使用的機電產品。
f)因影響環保安全,繼續使用將會污染環境,引發人身安全事故與危害健康,繼續修復改造不經濟的設備。
4.5.1.2房屋及建筑物報廢
a)超過規定使用年限、長期廢置不用、存在安全隱患,或其它原因且無使用價值的房屋及建筑物。
b)因擴建或改造工程需要拆除的房屋及建筑物。
c)由于政府部門規劃或要求需要拆除的房屋及建筑物。
4.5.2符合以上報廢條件,由資產使用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報告,設備部組織生產、技術等相關部門進行論證,并提交論證結論;涉及國家相關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
4.5.3依據論證結論,設備部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單》,由設備部經理簽署意見,報經財務總監、副總經理、總經理批準。
4.5.4財務中心、設備部、資產申請部門依據批準后的《固定資產報廢審批表》核減固定資產。
4.6固定資產的盤點
4.6.1每年定期進行固定資產盤點。
4.6.2采取財務中心組織、使用部門、設備部同時實地盤點、逐項核實的方法。
4.6.3盤點人員做好各項盤點記錄,認真核對每項資產,準確、詳細的填寫盤點表,將清查中產生疑議的資產進行詳細記錄,由財務中心經理會同相關部門經理到現場進行核實確認。
4.6.4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處理
4.6.4.1由各盤點小組出具盤點結果交財務中心匯總,由財務中心提交《固定資產盤盈報告表》、《固定資產盤虧報告表》報告,報財務總監、主管副總經理批示、總經理批準。
4.6.4.2財務中心、設備部及固定資產盤盈、盤虧所在部門依據確認批準后的《固定資產盤盈報告表》、《固定資產盤虧報告表》,財務中心進行帳務處理,設備部、資產使用部門進行資產臺帳調整。
4.6.5不良資產的處理根據盤點結果,財務中心門會同設備部提交不良資產專題報告。
4.7固定資產的檔案資料管理
4.7.1資產移交部門向設備部提供資產轉固清單、資產項目明細帳。
4.7.2資產移交部門負責每一項目技術資料、圖紙的完整性,并交檔案室存檔,考核如違反上述規定,由企管中心根據具體情況做出處罰決定!
財務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專業13篇)篇十三
第一條為了加強行政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管理,提高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率,保證國有資產的完整,根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和《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事業單位會計準則》的有關規定,結合本鎮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行政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
第三條各單位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合理配備并節約、有效使用固定資產,提高固定資產使用效率,保障固定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條各單位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應堅持統一政策、統一領導、分級管理、責任到人、物盡其用的原則。
第五條財政所負責對各單位的固定資產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對納入政府采購范圍的固定資產進行統一購置。各單位要成立由一把手負總責的“固定資產管理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本單位固定資產的產權界定、配備、清查、變動處置,以及資產使用、維護過程中的監督任務。
第六條各單位應確定專人負責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資產的配置、登記、統計、維護、保管等,并對所管資產的安全完整負有責任。固定資產管理人員應相對穩定,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
第七條符合下列標準的列為固定資產。
(一)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設備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來的物質形態的資產。
(二)單位價值雖不足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如學校的課桌椅、圖書等,均要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三)各單位認定的需要按照固定資產進行管理的其它物資或耐用品。
第八條固定資產的分類,固定資產分為六大類:
第一類土地、房屋和建筑物。
1、土地:指單位具有使用權的土地(含陸地和水面)。
2、建筑物和附屬物:指單位控制、所有和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其中房屋包括辦公用房、教育用房、倉庫、宿舍、食堂用房、鍋爐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圍墻、操場、長廊、亭子、假山、橋、雕塑、綠化景觀等;附屬設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內的電梯、通訊線路、輸電線路、水氣管道等。
第二類一般設備。
1、設備:包括計算機、復印機、碎紙機、打印機、速印機、掃描儀、空調機、錄像設備、電風扇、洗衣機、電視機等。
2、設備:包括電話總機、電話機、傳真機等。
3、設備:包括保險柜、樘柜、沙發、茶幾、床、辦公桌、椅等。
4、工具:包括汽車、摩托車、非機動車輛及船只等。
第三類專用設備:指各種具有專門性能和專門用途的設備,包括教育用實驗儀器、量具衡器、機械設備、醫療器械、網絡設備、監控設備、投影設備、廣播音響和視頻設備、文體事業單位的文體設備等。
第四類圖書:指圖書館(室)、閱覽室的圖書、數據等。
第五類文物和陳列品:包括展覽室、陳列室等收存的文物、字畫和陳列品等。
第六類其它固定資產: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項內有固定資產。
(一)新建成(包括自建)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資產按竣工決算審計金額計價;土地按征用時支付的費用計價;若基建項目經驗收合格已投入使用,但尚未決算審計的,按項目的批準金額入帳。待審計后,按審計確定的金額進行調整。
(二)購入、有償調入的固定資產分別按購進價、調撥價計價入帳。
(三)自制的固定資產按實際開支的工料費計價入帳。
(四)盤盈、接受捐贈、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有價格的按原價入帳,不能查明原價的,可以按同類產品的市場價入帳,沒有同類產品的可估價入帳。
(五)房屋和建筑物因擴建、改建、裝修等增加的價值,按竣工審計決算的實際成本計價;局部拆除房屋、建筑物的部分,按拆除部分占原值比例計算減少固定資產價值。
(六)固定資產因進行技術改造或改進其質量的`,按其實際支出費用增加其價值;由于各種原因造成成套設備損壞但仍可以使用的按其損壞程度減少其價值。
(七)報廢、變賣、調出、遺失、損壞的固定資產,需核實并經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批準后按帳面原值注銷。
第十條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按原值入帳。
(一)固定資產總帳的設置,由鎮財務結算中心和未納入結算中心管理的單位財務部門設立單位固定資產總帳,按照六大類設立明細科目核算固定資產各大類的金額。
(二)固定資產明細帳的設置,由單位負責資產管理的部門或人員根據固定資產分類,按固定資產的品名設置明細帳,進行數量、金額核算,以反映固定資產的增加和減少情況。明細帳應設置資產的購進日期、規格型號、單位、單價、數量、存放地點、來源等欄目。
(三)固定資產使用登記表的設置,單位對在用的固定資產,以使用部門或在放點為單位,填制固定資產使用登記表,該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存查,一份由使用部門保存,若發生變動,重新填制固定資產使用登記表。
(四)固定資產總帳、明細帳應使用電算化軟件設置核算,對于無電算化軟件的單位,明細帳應統一購置固定資產明細帳頁進行設置核算。
固定資產增加,分為購建(包括新建、自建、擴改、改建等)、購入、自制、調入、盤盈、捐贈和其它形式等。
(一)購建的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資產要按照基本建設有關規定建立基建帳戶進行獨立核算,待基建項目竣工驗收和審計決算后,轉入單位固定資產帳核算。
(二)購入的固定資產,要按照政府采購制度的有關政策規定執行。購入后填制《固定資產增減申報單》驗收入帳。單位要編制年度固定資產采購計劃,列入當年單位預算。
(三)自制、調入、盤盈或其它方式增加的固定資產,由單位填制《固定資產增減申報單》驗收入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