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落地執行需要相關部門和員工的共同努力,形成全員合力,確保規章制度的有效實施。制定規章制度時,可以參考這些已實施的規章制度,以提高效率和減少錯誤。
廠區安全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一
前言。
為減少生產事故,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工作方針,規范廠區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應對風險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證員工生命健康安全,最大限度的減少財產損失、環境損害和社會影響。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使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各職能部門和全體員工;物資出入廠區的管理。
二、職責行政人事部負責本制度的執行和監督;
三、工作內容及要求。
1、人員管理。
(1)全體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制度,加強防火、防盜、防自然災害的安全意識。
(2)工作時間,職工要按規定穿戴工作服并保持端正整潔。夏季禁止袒胸赤膊,禁止穿短褲、裙子進入車間,禁止穿拖鞋。
(3)進入廠區,職工要佩戴標志牌(胸卡)。外來人員隨身攜帶會客牌(來訪牌)。
(4)工作時間,禁止在車間門口及廠區主干道兩旁聚集逗留。(5)酔酒后禁止上崗。
(6)外來人員進入廠區時參照執行。
(1)所有乘用車輛禁止進入生產區域。
(2)所有車輛(包括業務單位的貨運車輛)要按指定區域停放,禁止堵塞廠區交通;禁止停放在廠區車間門口及標識的禁停區域。(3)廠區限速20公里/小時,車間門口及轉彎處限速5公里/小時。倒車、進出庫房或廠房門口,限速2公里/小時。廠區內禁鳴高音喇叭。
(4)禁止非本公司聘用駕駛員駕駛廠內車輛。(5)廠大門外兩側50米內禁止停放任何車輛。
(6)外來入廠車輛參照執行。業務單位的貨運車輛在業務完結后要及時出廠,禁止在廠區無故逗留過夜。
(1)必須將安全生產工作列入企業辦公會議的重要議事日程,不定期的根據上級有關安全的規定、要求和本企業安全生產形勢的需要進行研究部署。各分管領導在匯報工作的同時,必須認真匯報各管轄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2)廠生產部門每月召開一次由全體員工參加的安全生產會議,會議由生產廠長和副生產廠長負責召集,主要由各車間匯報分管工作內的安全生產工作,針對發現的安全生產問題,研究部署下階段的工作任務。(3)各分管領導要根據分工系統內的安全生產管理情況,不定期召開本分管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確定安全工作重點,明確安全生產目標。
(4)廠生產部門作為企業具體負責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機構,要根據本企業安全工作重點、上級部門的統一部署,不定期的召開車間的安全生產會議,做到及時上傳下達,不延誤時間。
一、公司安全教育。
(1)對新入廠員工,在進廠時進行安全教育,使新員工了解公司安全生產方面的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注意事項,樹立遵章守紀安全第一的觀念。
(2)每年進行一次安全培訓,學習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學習安全防火、安全用電、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知識,提高員工的安全素質,預防事故的發生。
(3)結合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利用標語、板報、會議、事故總結等不同形式,讓員工明白事故發生的原因和預防事故的措施,從中認真吸取教訓,增強自我保護能力。(4)不定期的學習外地經驗和重大事故通報。
二、新工藝、新技術的培訓。
在新工藝、新技朮、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投產前,要按新的安操作規程,對崗位作業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培訓,經培訓合格后,方能進行獨立操作。
三、特種作業人員培訓。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特種作業人員技朮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的要求進行培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工作。
(1)廠生產主管部門將內的安全生產指標分解到車間、班組及重點生產崗位,并簽定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
(2)廠生產主管部門要根據自身安全生產管理的特點制訂安全生產管理標準,主要包括車間、班組安全組織標準;班前會標準;安全檢查標準;安全操作規程;安全制度管理標準;安全生產標準等。(3)廠生產主管部門及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不定期的對各基本生產車間、班組、重點生產崗位進行安全生產檢查。通過檢查發現事故隱患,責令其及時整改。并定期對車間、班組進行安全生產評價,總結經驗教訓,杜絕事故發生。
(4)對車間、班組進行安全生產評價要按照企業制訂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有關的安全標準進行,不得隨意降低標準。通過安全生產評價,不斷提高車間、班組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實現個人無違章;崗位無隱患;車間、班組無事故。
(5)廠生產主管部門對車間、班組及重點崗位的安全生產評價要與職工的經濟利益掛鉤,以鼓勵職工積極參加全面、全員、全過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努力實現企業的安全生產目標。
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
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全面落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達到人人講安全、人人管安全、人人保證安全、人人以強烈的責任心和高度的責任感做好安全生產工作之目的,維護員工的合法權益和保證企業機械設備等財產安全,圓滿完成各項生產任務,特簽定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
一、認真學習并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得違反。
二、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正確使用和愛護勞動保護用品及其它安全設施。
三、對所使用的工具、器具、設備等要維護好,保證安全可靠并做到正確使用,保持作業現場的整潔和作業的方便。
四、積極參加各項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活動,主動提出改進安全工作建議,發現違章行為立即勸阻和制止,發現不安全隱患要及時上報領導進行處理。
五、發生事故要盡可能保護好現場,立即報告領導,并如實介紹事故情況,不得私自處理。
六、嚴格執行企業制定的安全考核獎懲規定,對安全工作成績優異者進行表彰獎勵,對違反制度或違章作業而造成事故的予以經濟處罰。
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責任人:
5、禁止煙火。
(1)所有人員廠內生產區域禁止吸煙,不亂攜帶和使用火種。外來人員遵照執行,由業務接洽部門負責申明此項規定并監督執行。(2)對于廠區內易燃易爆品,倉庫應在醒目位置標明“嚴禁煙火”警示標識;如有必要可派專人看守。
(3)廠區內明火作業需向安全監督部門提出申請,申明動火原因、地點及安全防護措施,安全監督部門進行現場勘察及審核,確認有必要動火且安全防護措施合格的,允許同意后,方可動火。廠區內易燃易爆區域的焊接作業參照執行。
(4)廠區內禁止焚燒樹葉、垃圾,冬季禁止使用電火爐或者其它限制級設備取暖。
(5)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地點要經安保部審定,原則上不影響生產現場的正常操作,便于取用,醒目的固定位置,并防止于特制箱內,有明顯標識。消防設施執行“三定”管理。即定人管理、定位管理、定期管理。
(6)貫徹“以防為主,以消為輔”的方針,積極采用先進的防火,滅火技術,建立健全保衛義務消防組織,開展安全教育,加強防火檢查和滅火器材管理。
四、應急體系。
(1)全體員工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工作指導方針。
(2)各職能部門要把預防事故發生、控制事態發展和減少事故損失作為應急救援工作的中心環節和重要任務。
(3)公司成立“突發事件應急小組”,以下簡稱“應急小組”由公司生產廠長和副廠長擔任組長,其它職能部門和相關人員組成。發生意外時“應急小組”必須優先開展搶救生命,最大限度避免意外擴大并于第一時間報告總經理。
(4)為體現預防為主的原則,“應急小組”負責日常安全生產排查、監督,負責聯絡各相關職能部門對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安全生產管理和廠區安全隱患的排除工作。
本規定由行政人事部與生產部修改后發布并負責解釋。
廠區安全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二
為加強選廠交通安全管理,保持廠區交通安全和道路暢通,防止廠區內生產設備設施、安全設施、標志牌、道路交通設施、綠化帶等不受機械車輛損壞;保障全體員工的生命安全和企業財產不受損失,確保廠區道路干凈、整潔,制定本規定。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廠區內所有機動車輛。管理部門及職責。
1、生產科為全廠所有機動車輛主管部門,負責對機動車輛和駕駛人的日常管理及所屬車輛的維護、保養、檢查。
2、安全環保科負責現場安全監管,安全檢查。
定義。
第一條。
凡進入廠區的機動車輛必須持有效的行駛證并有完整的車牌號,駕駛員必須隨身攜帶駕駛證及車輛行駛相關證件,經生產科登記備案,在安全環保科簽訂安全協議并進行安全交底后方可準許在進入廠區作業(外來運送材料車輛除外),否則不準在廠區從事營運。
第二條。
進入廠大門及轉彎、過磅時機動車輛行駛速度不得超過5公里/時;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在廠內道路行駛時不得超過15公里/時,禁止超速行駛。
第三條。
消防、救護車等特種車輛只有在執行任務時方允許使用警報器并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超速行駛,其它車輛及行人應迅速避讓。
第四條。
運礦車輛運輸時嚴禁超速行駛,并有可靠的防泄漏/拋灑的措施。
第五條。
機動車在行駛中,前后車之間應根據車輛行駛速度和氣候情況,保持隨時可以制動安全的距離。
第六條。
廠區內行駛的機動車輛調頭轉彎、通過交叉路口及大門口時應減速慢行,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挖機、裝載機等機械車輛帶物行駛或調頭轉彎時,必須將物品放至較低位置行駛,以防止車輛在行駛過程中發生晃動及物品墜落所造成的損壞。
第七條。
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的貯存倉庫區域限制車輛進出,摩托車禁止進入危險品倉庫;機動車輛運送貨物要捆扎牢固。
第八條。
機動車輛必須停放在車庫或指定的停車處,禁止在轉彎處、交叉路口、消防設備和消火栓旁停放各種機動車輛,不準停放在坡度大于5%的路面上。
第九條。
在廠區內行駛的各種機動車輛駕駛員應嚴格遵守廠區交通安全規定,嚴格執行車輛安全操作規程。
第十條。
廠區內行駛的各種機動車輛駕駛員都必須有駕駛證才能駕駛車輛,無駕駛證者不得駕駛車輛,否則按違章處罰;若造成事故的,應從重進行處理。
第十一條。
各種機動車輛在廠內發生交通事故后,應立即停車并先設法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及時主向管部門和安全環保科報告,聽候調查處理。
第十二條。
發生交通事故后應先做好現場調查記錄,查找事故原因,嚴格區分事故責任,在事故處理的同時應研究制訂出有關防范措施,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對責任人、責任單位進行處理。
第十四條。
廠區所有機動車輛必須進行定期檢查與日常維護保養并建立臺帳(維護保養、車輛運行、定期檢驗),檢查發現一次考核100元,第二次考核200元,并限期整改。
第十五條。
廠區機動車輛應按交通部門規定每年必須進行一次驗車審核,驗車審核單據交生產科備案,未做到一次性考核100元,逾期未經檢驗的車輛不得行駛。
第十六條。
機動車輛在出車前及停車后都必須進行認真檢查,檢查項目按保養規程進行;在行駛途中,應隨時觀察車輛零部件和車輛運輸的工作狀況是否處理正常狀態,如發現異常應及時停車處理,如發現車輛故障應及時排除,嚴禁帶病行駛,未做到一次性考核100元。
第十七條。
第十八條。
第十九條。
第二十條。
第二十一條。
廠區內行駛的各種機動車輛,在運輸作業行駛途中,一律不準載人;若違反規定,首先要追究駕駛員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
第二十四條全廠員工如及時向生產科、安全環保科舉報上述情況,并經查實的將相關管理規定給予獎勵。
廠區安全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三
為了規范廠區車輛交通運輸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交通事故,確保我廠生產經營、物料運輸、辦公活動的有序進行,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
承擔燒結廠區域內生產經營、物料運輸、辦公活動的昌龍公司、外協工隊、個人機動車輛。
3.職責
3.1生產控制中心外圍保障組負責廠區生產經營、物料運輸車輛交通安全工作的統一管理。每月組織進行車容車貌、運輸拋灑、車輛安全性能、廠區道路限速等車輛交通安全工作檢查,并參與廠區道路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統計、分析及考核。
3.2綜合科負責外協工隊和辦公活動涉及的個人機動車輛檢驗及駕駛人員安全資質的審核把關工作。
3.3安環科每月組織一次廠區車輛交通安全的監督檢查,并參與廠區道路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統計、分析及考核。
4.廠區機動車安全管理規定
4.1廠內機動車輛特種車輛(叉車、吊車、挖掘機、鏟車、牽引車等)車況要保持良好,由生產控制中心外圍保障組按《廠區車輛交通安全管理規定》進行監督管理。
4.2機動車輛必須保持車容整潔、車身周正。車輛的裝備、安全防護裝置、防拋灑裝置及附件應齊全有效。4.3機動車輛進行危險化學品(氧氣瓶、乙炔瓶)運輸時,應到安環科辦理《危險化學品準運證》,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配備應急處理器材。
4.4廠內機動車輛要建立機動車輛和特種車輛保養維修制度,定期進行小修、中修,實行三級保養,嚴格車輛的質量檢查,杜絕失修和漏修,凡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車輛,不得使用。
5.駕駛員安全管理規定
5.1機動車輛駕駛員必須經專門培訓,經公安交通部門考核檢審,發給駕駛執照方可駕駛。
5.2駕駛員駕駛車輛時,應精力集中,嚴禁違章作業,行車進入廠區內嚴禁吸煙。
5.3無阻火器車輛不準駛入禁火區。
5.4各類車輛必須按照廠區內劃分的交通標線和交通標志的指示行駛,在無劃分交通標志和交通標線的廠區道路上行駛時,機動車輛在中間行駛,行人靠右邊通行。機動車輛行駛時遇有行人橫過車道時必須停車或減速讓行。未經許可,機動車輛嚴禁進入生產裝置區和其他設有“禁止車輛駛入”標志的地段。
5.5廠內機動車輛應按規定的.工作路線行駛。
5.6進入廠區的車輛應按規定在指定地點依次停放,車輛停放不能影響廠區交通安全。嚴禁在道口、轉彎處、生產裝置區、廠大門周圍50米內,作業區、庫房進出口周圍10米內,以及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和其他禁止停車的地帶停放車輛。
5.7車輛通過道口、拐彎時,應顯示信號,并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減速或停車,注意觀察。
5.8各種車輛均按規定乘人,凡無副駕駛員座位的車輛禁止攜帶人員行駛。
5.9嚴禁無證開車和無令開車(調度令);嚴禁酒后開車;嚴禁超速開車;嚴禁空擋溜車;嚴禁設備帶病運行;嚴禁人貨混載行車;嚴禁超標(超高、超長、超重)裝載行車。
6.個人機動車輛、行人
6.1個人機動車輛無廠內通行證、未經許可禁止進入廠區道路行駛。
6.2自行車、電動車、三輪車不準牽引其它非機動車輛或被機動車輛牽引,轉彎前必須慢行,并伸手示意,不準突然猛拐。自行車不準載人。
6.3廠內行人必須走人行道,或靠路右邊行走,不準突然橫穿馬路。因工作需要確需進入料場的工作人員,必須在料管工的指引下安全通行。
7.廠區道路
7.1廠區主要通道要設立明顯的交通標志、標線,設有足夠的照明路燈。路側要設下水道(明溝應加蓋),并定期疏通。嚴禁向路面排放蒸汽、煙霧、酸堿等有害物質。冬季積聚的冰雪要及時清除。7.2廠區交通限速為30公里/小時,叉車、鏟車不得超過10公里/小時,彎路、道口、進出庫房的車輛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消防車、救護車及工程搶險車執行任務時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不受時速限制)。7.3廠區道路應保持平整、完好,廠區植樹、綠化和架空管道不應妨礙機動車輛正常通行。在廠區道路的交叉路口、跨越道路的架空設施和重要路段處應設置必要的反光鏡、限高標志、限速標志等交通安全設施或標志。7.4廠區道路實施養護、維修時,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路段設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標志和安全防護設施。廠區主要道路斷路施工,須按照《消防條例》道路管理規定執行。
7.5破路施工以及跨越道路拉設繩架,除征得生產控制中心同意外,還必須有明顯標志,夜間要有紅燈。對施工場地狹小、車輛行人來往頻繁的區域,應設臨時交通指揮。
7.6履帶車在廠區道路上行駛,必須鋪設軟墊;通過電纜溝、管道、鐵路和容易下陷的溝渠、橋梁,必須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方可通行。
7.7嚴禁在交通道路和消防通道上堆積物資、設備,禁止在路面上進行阻礙交通的作業。由于生產需要必須臨時占用時,須經公司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占用。并按占道要求采取交通安全措施和按期恢復道路通行。
7.8廠區規定的限制路和管制路應設置明顯的警告標志。
8.事故處理
8.1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必須立即停車,當事人必須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必須移動時應當標明位置),并迅速報告公安機關交通科及事故單位安環科,聽候處理;過往車輛駕駛人員和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8.2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及其安環科主要負責人應及時趕赴現場,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態擴大,配合公安交通科做好事故原因和經過的調查,妥善處理有關善后工作。
8.3當事人應當如實向公安機關交通科及單位安環科調查人員如實陳述交通事故發生的經過,不得隱瞞交通事故真實情況。其他知情者有義務向公安機關提供有關情況。
8.4公安交通科及單位安環科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應當根據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的因果關系,以及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認定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
8.5當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當事人一方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當事人各方有條件報案而均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同等責任。但機動車與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機動車一方應當負主要責任,行人一方負次要責任。
廠區、原料場車輛交通安全管理規定
為了規范廠區車輛交通運輸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交通事故,確保我廠生產經營、物料運輸的有序進行,制定本規定。
1、生產控制中心外圍保障組和各料管工負責物料運輸車輛交通安全工作的統一管理。每天組織進行車容車貌、運輸拋灑、車輛安全性能、廠區道路限速等車輛交通安全工作檢查,并參與廠區道路交通事故或車輛傷害事故的調查、處理、統計、分析及考核。
2、安環科每天組織進行道路、料場車輛交通安全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立即糾正并執行責任追究考核,并參與廠區道路交通事故或車輛傷害事故的調查、處理、統計、分析及考核。
3、機動車和特種車(叉車、鏟車)必須保持車容整潔、車身周正。車輛的裝備、安全防護裝置、防拋灑裝置及附件應齊全有效。
4、機動車和特種車嚴格車輛的質量檢查,杜絕失修和漏修,凡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車輛,不得使用。
5、機動車和特種車應按規定在指定地點依次停放,嚴禁在道口、轉彎處、原料垛上以及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和其他禁止停車的地帶停放車輛,車輛停放不能影響交通安全。
6、機動車和特種車行駛時遇有行人橫過車道或料場時必須停車或減速讓行。車輛通過道口、拐彎時,應顯示信號,并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7、車輛駕駛員必須持證上崗,駕駛車輛時,應精力集中,嚴禁酒后開車;嚴禁超速開車;嚴禁空擋溜車;嚴禁設備帶病運行;嚴禁人貨混載行車;嚴禁超標(超高、超長、超重)裝載行車或其他違章作業行為。
8、特種車在料場區域作業,料管工必須在現場指揮,若發現有人進入工作區域必須及時勸阻。凡因工作需要確需進入料場的工作人員,必須在料管工的指引下安全通行。
9、非工作人員嚴禁進入原料場區域。
10、發生交通事故或車輛傷害事故的車輛必須立即停車,當事人必須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必須移動時應當標明位置),并迅速報告**派出所交通科及事故單位安環科;過往行人和料管工應當予以協助。
11、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及其安環科主要負責人應及時趕赴現場,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態擴大,配合**派出所交通科做好事故原因和經過的調查,妥善處理有關善后工作。
(一)公司各級領導、員工、外單位入公司車輛都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公安安全交通部門和本公司制定的有關規定。
(二)駕駛員應精力集中,嚴禁違章駕駛。
(三)機動車輛,未經批準不準在生產區內隨意行駛。
(四)公司內行車速度不大于4公里/小時,轉彎應減速鳴笛,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五)公司內道路不得任意堆放物件,要保持暢通。機動輛停放時禁止占用消防車通道。
(六)機動車輛與非機動車輛要分開停放,載貨車輛要與非載貨車輛分開停放,危險品貨車要與非危險品貨車分開停放。
(七)生產區內不準隨意停放單車、摩托車,門衛有權檢查進出車輛。
(八)公司內的一切交通標志和安全設施,任何人不得損壞或搬動。
(九)汽車裝載運輸不得超載、超高、超長、超寬,若為特殊情況,應先報有關部門聯系,采取措施,方可行駛。
(十)嚴禁在生產區內進行機動車輛維修和調試。
(十一)公司內交通安全由公司保安部門管理檢查。
另外,在加強安全管理制度的同時,還可以加大宣傳力度,在廠區主要路口懸掛交通安全標語,以提高職工的交通安全意識。同時加強路查路檢,加大對交通違法違章的處罰力度,并對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曝光等。這些工作的開展,可以進一步規范職工的交通行為,降低交通事故發生,在廠區營造一個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
廠區安全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四
1.1、為保障廠區交通運輸的安全,維護廠區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企業行政部門負責廠區?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檢查。
1.2、廠內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必須遵守有關的交通規則,謹慎駕駛,安全禮讓。
1.3、在本廠廠區區域內行駛的一切車輛,都要服從行政部門與門衛人員的檢查。
2.1、廠門、廠區和廠區的交通道路、彎道、單行道、交叉路口及禁止車輛停放場所等,按規定并結合廠區具體情況設置交通信號標志。
2.2、因生產、運輸或施工而影響交通時,必須采取安全措施和明顯標志如夜間設紅色信號燈,???安全警告牌,臨時交通指揮等,保證車輛、行人安全。
2.3、廠區交通道路,夜間要有足夠的照明;交叉處、彎道等要有明顯的警告標志;廠門口宜設有車輛進出廠的標志、信號。
3、交通線路。
3.1、廠區交通道路沿線的車輛、部門嚴禁向廠區交通道路路面排放蒸汽、煙霧、酸堿等有害物質,冬季積聚的冰雪要及時消除。
3.2、嚴禁在廠區要道和消防通道上堆砌物資設備。禁止在路面上做阻礙交通的作業。確因生產與其它運輸時需要,必須臨時占用或破土施工,并經行政部門批準。
3.3、交通道路兩側堆放的物資,要離道邊1m以上,堆放要牢固,跨越通過機動車輛的道路拉設的繩架、管架等,其高度不得小于5m。
4.1、機動車輛的車況必須良好,由公安、交通部門定期檢審,經檢審合格后持證行駛。
4.2、廠內行駛的特種車輛(鏟車、電瓶車、叉車)車況要保持良好,每年組織年檢,合格后方?????準駕駛。
4.3、車輛職能管理部門,要建立車輛的`保養修理制度,定期檢修,嚴格車輛的質量檢查,杜絕失檢和漏檢,凡不符合安全行駛條件的車輛不得使用。
4.4、自用的專用罐車不得任意改裝,檢修清洗必須按有關安全檢修規定執行。
4.5、機動車輛駕駛員必須接受專門技術培訓,經公安、交通部門考核檢審發給駕駛執照后方可駕駛。車輛押運員必須受專門技術培訓,經公安、交通部門考核檢審發給押運證后方可上崗。
4.6、特種車輛駕駛員應按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規定,經專門訓練、考核合格后方可駕駛。
4.7、駕駛員必須認真執行車輛駕駛規則和禁令,在通行道口轉彎時要顯示信號。
4.8、廠內行車限速規定。
進出廠門及轉彎處5公里/小時。
廠內直線路10~15公里/小時。
4.9、各種車輛進出廠門必須減速,接受門衛檢查。
4.10、車輛行駛公司廠區內和進出廠門時,不準超車或并列行駛,停車靠邊,不得阻礙交通,服從廠區管理人員和門衛人員的指揮。
4.11、車輛在公司廠區內行駛,要安全禮讓,非機動車要讓機動車先行,鏟車、叉車要讓汽車先行,不準阻攔,不準強行超越。
4.12、車輛進入生產區必須佩戴阻火器,并限速5公里/小時。
4.13、車輛倒車必須減速并有人監視、指揮或鳴號警告,并注意周圍地形及物品等情況。
4.14、車輛必須停放在停車場內,若要停放在生產區內,必須經安全管理部門同意,但不得影響消防通道。
5.1、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載物,必須按規定不準“超長、超寬、超高、超重”。
載物寬度不準超出車箱左右各20cm;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準超過4m;載物長度前后不準超??過車身2m,超出部門不準觸地,不準超過行駛證上核定的載貨量。
5.2、小型車輛裝載物規定:
載物寬度不準超出車廂左右各20cm,載物高度不準超出車身1m,長度不準超過車身1m,不準觸地,不準超過行駛證上核定的載貨量。
5.3、非機動車輛裝載物規定:
5.3.1、鏟車、叉車的載貨高度不準遮擋駕駛員視線,寬度左右不超過10cm,長度不準超過車廂。
5.3.2、三輪車的前長度、左右寬度不準超出車身20cm;手推車后長度不準超50cm,全長不超過3m,高度1.5m,載重不超500kg,不許兩車共載一物。
5.4、貨運機動車不準人、貨混載。除駕駛室和廂內可乘坐額定的人員外,其它部位不準載人。
5.5、叉車除駕駛員外不得載人,若發現載人,對駕駛員以及責任人作出相應處理。
6.1、摩托、輕騎、助動車、電瓶車,嚴禁進入廠內生產區域,并按規定指定地點存放。三輪車不準被機動車牽引,車輛轉彎前必須慢行,并伸手示意,不準突然猛拐。
6.2、廠內行人靠路邊行走,不得多人在道路上并排行走,也不準突然橫穿道路。行人行走時注意腳下有無溝、坑、井,頭頂上部有無管線、架子、電纜、電線等障礙物,嚴禁在重物下穿行。
6.3、嚴禁行人對行駛車輛強行攔車、爬車。不準在停車的車廂上下乘坐、休息或通行。
6.4、自行車、助動車、輕騎、摩托進入公司大門必須嚴格遵守有關交通警示標志的規定(如下車推行)。工廠區域內不得帶人,不準雙手離把,不準互相追逐。
6.5、嚴禁在工廠廠區道路上練習學習駕駛摩托車、輕騎、助動車和自行車。
廠區安全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五
1??范圍:
本標準的目的是為了加強公司的治安防范管理工作,維護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和治安秩序,杜絕公司資產流失,預防各類刑事犯罪和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為公司安全文明的生產提供良好的治安環境。
本標準規定了門衛管理、巡邏管理、保安人員管理、外來人員及車輛管理、廠區安全防范等內容及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本公司的各部門及全體員工及來公司從事各項活動的單位及個人。
2??術語及定義:
外來人員(車輛):指進入廠區的非本公司的各類人員(車輛)。
要害部位:指對公司生產經營秩序和治安保衛管理起決定作用或重大影響的部位。
3??具體管理制度
(一).廠區門衛管理制度
1.?門衛人員上崗時著統一的保安制服。由保安公司提供保安人員檔案(包括公安機關出具的無犯罪記錄),新入職人員必須經本公司同意之后方可進入廠區入職,調動人員必須經本公司同意之后方可調動。對于不能擔當此項工作的人員,我公司工務部會及時通知保安公司協調換人,對于工作嚴重失職的直接從我公司開除,對于給我公司造成重大財產損失的將追究保安公司的安保責任。
2.?上班時間7:40—8:40;11:50—13:10;16:40—17:40此階段必須安排專人站崗值勤。如有接待,另行通知。
3.?公司員工進出廠區必須佩帶工牌,沒有工牌一律不準進出。公司內部車輛在離開廠區時必須自覺打開后備箱進行檢查,并且公司車輛在外出時必須有工務部出示的派車單。
4.?外來人員應事先與被訪者電話聯系,征得被訪人在廠并有時間接待,同時出示有關有效身份證件并填寫好會客單后方能進廠。嚴格阻止推銷員等外來無關人員進入廠區和不允許在廠門口設攤。外來機動車進廠門手續同上,門衛指揮停放在停車坪上,并做好車輛的記錄。外來車輛非經過有關部門同意一律不得進入廠區。
5.?在廠區上班、下班高峰和重大活動時期門衛負責對進出廠門的人員和車輛進行管理和疏導,保持大門的整潔和暢通。
6.?非機動車輛進出廠門一律下車推行。非機動車輛一律整齊的擺放在指定位置,不允許存放在辦公區、宿舍區及規定地點以外的其他地方,一經發現存在亂停亂放現象將對責任人處以負激勵50元。
7.?晚上5:00以后,外來車輛及人員一律不允許進入廠區,如需進入廠區必須在廠區相關責任人親自登記并帶領外來人員或車輛進入廠區。
8.?對非廠區人員攜帶大件、大宗物品出入時,需經有關部門同意才能進出。
9.?門衛人員必須熟悉報警程序,一旦發生緊急情況,迅速報警和相應的緊急處理。對監控設施操作熟練,并按規定使用和維護好監控設備,發現設備故障必須立即報修。
10.?在廠區施工的人員必須經工務部認可后方可進廠施工,其他施工人員不論任何理由均不允許進廠。
11.?保持門衛室內外清潔,整齊,并做好每日工作情況和交接-班記錄。門衛室內嚴禁出現值班人員脫崗,打瞌睡等現象,嚴禁從事與當值工作無關的事情;無關人員不允許在門衛室逗留。
12.?門衛人員居住的職工宿舍要每天清理,保持床位、門窗、公共物品的清潔、整齊,生活垃圾放到指定位置,日產日清。公司將采取不定期檢查的方式進行檢查,一經發現宿舍臟亂等問題,將視情況給予20元或20元以上的負激勵。
13.?廠區保衛人員要認真執行以上制度,做到認真負責,文明禮貌。若由于保衛人員工作懈怠,發生事故,責任自負。
(二).廠區保衛巡邏管理制度
1.?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保安日班上下午巡邏不少于2次,晚上1個小時巡邏1次;對廠區重點部位每次巡邏必須檢查(如倉庫,宿舍,辦公室,食堂等),對巡邏情況需及時記錄(巡邏時間、巡邏路線、巡邏情況)。不按要求進行巡邏或者記錄不及時的,將視情況給予50元或50元以上的負激勵。
2.?在巡邏時發現辦公室或者車間等場所漏水、漏電、起火等安全問題時,要及時上報保安隊長及工務部經理或者副經理,如果發現問題不及時上報的負激勵100元。
3.?保衛人員在巡邏中要注意提高警惕,對可疑情況和重大涉嫌情況,積極做好應對措施,及時撥打110報警。對違法犯罪嫌疑人員要制止和抓捕,及時扭送派出所,防止嫌疑人逃脫或自身受到傷害。對保護公司財產作出貢獻的,將視情況給予200元或200元以上的正激勵。
4.?在巡邏中要認真負責,要根據治安情況靈活機動,適時調整巡邏路線,時間。嚴禁飲酒后上班或在工作時間飲酒,嚴禁打人,罵人,做到文明值勤。一經發現在值班期間飲酒、打人、罵人等不文明的情況,將視情況給予100元或100元以上的`負激勵。
5.?嚴禁職工翻越圍墻進入廠區或者破壞圍墻進入廠區,一經發現類似情況將對責任人負激勵100元,情節惡劣的將上報人事部門解除勞動合同。
6.?不得駕駛機動車輛以及助動車巡邏,做好每天工作情況及交接-班記錄。
(三).廠區保衛人員儀容,儀表管理規定
1.?廠區保衛人員上班或巡邏時,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統一著保安制服,下班一律著便服。
2.?炎熱季節在值班時,不得赤膊或穿背心,不準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歪帶帽子,穿拖鞋或赤足;冬季不準在制服外罩便服,戴圍巾等。
3.?在巡邏時要舉止大方,不準邊走邊吸煙,吃零食,扇扇子,不準背手,袖手或將手插入褲袋內,不準搭肩,挽臂,嬉笑。
4.?保安制服必須保持整潔。
(四).廠區外來人員管理制度
1.?私人會客應在門衛填寫會客單,由會見人簽字。
2.?新聞記者來廠采訪,必須持有記者證和采訪介紹信,接待部門要事先報告工務部并由工務部通知門衛方可進入。其他外來人員一律不準攜帶攝像機、照相機等設備進場。
3.?騎非機動車進入廠門一律推行,在指定位置停放。廠外機動車輛不準進廠區,必須進廠的汽車,須在門衛憑司機的有效證件換取車輛進廠證;進入廠區的汽車應按規定路線限速行駛,并按指定地點停放,禁止鳴笛。車輛安全自負,施工車輛另行規定。嚴禁車輛進入辦公區、宿舍區,一經發現將對直接責任人負激勵100元,門衛直接責任人負激勵50元。
4.?攜帶物品出廠門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a)?廠區貨物、貴重物品出廠門,必須有董事長、總經理或常務副總開具證明。
b)?基建施工單位攜帶施工設備工具出廠憑施工單位證明,攜帶施工材料出廠門憑工務部證明。
c)?外廠人員進廠登記時須注明攜帶的貴重物品,離廠是經門衛核查無誤后出廠。
d)?發現證物不符等可疑情況,門衛值勤人員有權將所帶物品扣留,報工務部處理。
5.?廠區運動場禁止廠外人員占用,禁止機動車輛駛入,違反者批評教育,不聽勸阻者負激勵50元。
(五).廠區員工培訓制度
為了進一步提高廠區治安防范和緊急處理突發事件,由人事部門制定出培訓制度并組織員工進行培訓:
1.?每半年至少一次。
2.?新員工入職必須先培訓治安、安全知識。
3.?培訓內容主要為相關法規;廠區安全工作;有關安全設施理論和操作;有關緊急突發事件處理和上級有關要求。(講座,錄像,座談等)
4.?每半年必須進行一次應急演練。
為了保障xxxx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人員接待和車輛、物品出入登記的管理,當好企業衛士,確保公司財產和員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人正直,作風正派,以身作則,處事公正,對工作有高度的責任感,不玩忽職守。
第二條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則按《員工違章處罰管理條例》進行處罰。
第三條保安必須提前十分鐘到崗,做好交接記錄,要有飽滿的精神執勤。
第四條員工下班后,保安必須檢查辦公區和車間、倉庫等的電源及門、窗關閉情況,切實做好“四防”(防火、防盜、防破壞、防自然災害)等工作。
第五條保安夜間值班要高度戒備,做到每小時至少要在廠區巡邏1次以上。
第六條外來人員無法表明身份或未經同意,不得進入廠區內。
第七條保安人員須注意本身禮貌與涵養,對來賓、來訪人員要文明問詢和主動引導。
第八條值勤保安不得以任何理由粗暴對待客戶,尤其時對夜間送貨到公司的客戶或司機更要熱情問候,以禮相待并負責通知相關部門人員到廠驗收貨物。
第九條來訪人員未經總經理批準,一律不得進入生產作業區或倉庫參觀。
第十條政府機關、人民團體或其他貴賓(外國客商),由總經理陪同時,不必辦理入廠手續,單保安須登記進廠人數和時間。貴賓出廠后,安須注明貴賓離廠時間。公司其他人員陪來客進廠前,須先到門衛室登記對方身份和事由。出廠時,也須注明訪客離廠時間。
第十一條嚴禁員工親屬、老鄉和朋友在上班時間來公司會面,有特殊情況者,保安可代為通知當事者在廠門口見面。
第十二條非本公司車輛入廠,車中人員應在門衛室辦妥登記手續才可入廠,車輛須按規定停泊在公司指定的地方。
第十三條貨運車輛進出廠區時,需出具送貨證明或《物品出門證》保安方可放行,并通知倉庫保管部門。
第十四條保安每天下班前須將各類出庫單據收齊,送交相關部門備查。
第十五條外來人員未遵守公司進出廠區規定的,保安有權拒絕其入廠。
第十六條保安值班時間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靈活執行。
第十七條本制度由辦公室制定并負責解釋,經總經理批準后施行。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廠區安全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六
(版本:2012-1)。
1、目的為保障廠區交通運輸的安全,維護廠區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在本公司區域內行駛的一切車輛,都要服從生產部與門衛人員的檢查。
3、職責。
4、內容。
4.1信號、標志。
4.1.1廠門、廠區和廠區的交通道路、彎道、單行道、交叉路口及禁止車輛停放場所等,按規定并結合廠區具體情況設置交通信號標志。
4.1.2因生產、運輸或施工而影響交通時,必須采取安全措施和明顯標志如夜間設紅色信號燈,安全警告牌,臨時交通指揮等,保證車輛、行人安全。
4.1.3廠區交通道路,夜間要有足夠的照明;交叉處、彎道等要有明顯的警告標志;廠門口宜設有車輛進出廠的標志、信號。
4.2交通線路。
4.2.1廠區交通道路沿線的車輛、部門嚴禁向廠區交通道路路面排放蒸汽、煙霧、酸堿等有害物質,冬季積聚的冰雪要及時消除。
4.2.2嚴禁在廠區要道和消防通道上堆砌物資設備。禁止在路面上做阻礙交通的作業。確因生產與其它運輸需要、必須臨時占用或破土施工時,必須經生產部批準。
4.2.3交通道路兩側堆放的物資,要離道邊1m以上,堆放要牢固,跨越通過機動車輛的道路拉設的繩架、管架等,其高度不得小于5m。
4.3車輛。
4.3.1機動車輛的車況必須良好,由公安、交通部門定期檢審,經檢審合格后持證行駛。
4.3.2廠內行駛的特種車輛(鏟車、電瓶車、叉車)車況要保持良好,每年組織年檢,合格后方準駕駛。
34.3.4自用的專用罐車不得任意改裝,檢修清洗必須按有關安全檢修規定執行。
4.3.5機動車輛駕駛員必須接受專門技術培訓,經公安、交通部門考核檢審發給駕駛執照后方可駕駛。車輛押運員必須受專門技術培訓,經公安、交通部門考核檢審發給押運證后方可上崗。
4.3.6特種車輛駕駛員應按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規定,經專門訓練、考核合格后方可駕駛。
4.3.7駕駛員必須認真執行車輛駕駛規則和禁令,在通行道口轉彎時要顯示信號。
4.3.8廠內行車限速規定:進出廠門及轉彎處5公里/小時,廠內直線路10~15公里/小時。
4.3.9各種車輛進出廠門必須減速,接受門衛檢查。
4.3.10車輛行駛公司廠區內和進出廠門時,不準超車或并列行駛,停車靠邊,不得阻礙交通,服從廠區管理人員和門衛人員的指揮。
4.3.11車輛在公司廠區內行駛,要安全禮讓,非機動車要讓機動車先行,鏟車、叉車要讓汽車先行,不準阻攔,不準強行超越。
4.3.12車輛倒車必須減速并有人監視、指揮或鳴號警告,并注意周圍地形及物品等情況。
4.3.13車輛必須停放在停車位內,若要停放在生產區內,必須經生產部同意,但不得影響消防通道。
4.4裝載運輸。
超出車箱左右各20cm;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準超過4m;載物長度前后不準超過車身2m,超出部門不準觸地,不準超過行駛證上核定的載貨量。
4.4.2小型車輛裝載物規定:
載物寬度不準超出車廂左右各20cm,載物高度不準超出車身1m,長度不準超過車身1m,不準觸地,不準超過行駛證上核定的載貨量。
4.4.3其他車輛裝載物規定:
4.4.3.1鏟車、叉車的載貨高度不準遮擋駕駛員視線,寬度左右不超過10cm,長度不準超過車廂。
4.4.3.2三輪車的前長度、左右寬度不準超出車身20cm;手推車后長度不準超50cm,全長不超過3m,高度1.5m,載重不超500kg,不許兩車共載一物。
4.4.4貨運機動車不準人、貨混載。除駕駛室內可乘坐額定的人員外,其它部位不準載人。
4.4.5叉車除駕駛員外不得載人,若發現載人,對駕駛員以及責任人作出相應處理。
4.5其他交通事項。
4.5.1摩托、輕騎、助動車,嚴禁進入廠區,并按規定指定地點存放。三輪車不準被機動車牽引,車輛轉彎前必須慢行,并伸手示意,不準突然猛拐。
4.5.2廠區內行人靠路邊行走,不得多人在道路上并排行走,也不準突然橫穿道路。行人行走時注意腳下有無溝、坑、井,頭頂上部有無管線、架子、電纜、電線等障礙物,嚴禁在重物下穿行。
4.5.3嚴禁行人對行駛車輛強行攔車、爬車。不準在停車的車廂上下乘坐、休息或通行。
4.5.4公司廠區凡發生交通事故應保留現場,對受傷人員及時搶救,并報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5、附則。
5.1本規定自頒發之日起生效。
5.2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生產部。
編制:審核:批準:
日期:日期:日期:
廠區安全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七
為了加強公司的安全管理,與安全標準化工作接軌,同時,也使公司的各項安全活動有詳細記錄,以備日后查考,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于全公司的所有管理部門及生產部門,所有與安全相關的活動、產品和服務。
安環部、人力資源部、各車間及管理部門。
4.1企業應建立包括安全組織、安全會議、安全教育、安全檢查、隱患治理、事故管理、安全工作考核與獎懲等七類資料的安全工作臺帳。基層單位和班組應設安全活動記錄,提倡實行微機管理。
4.2安全組織臺帳
4.2.1記錄相應的.安全生產委員會、安全組織網絡、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組成人員名單、消防工作組織網絡組成人員名單,納入臺帳備查。
4.2.2記錄從安全領導小組到班組的安全組織網絡組成人員名單。
4.3安全會議臺帳
4.3.1安全會議臺帳主要記錄本單位召開的各級安全會議資料,尤其是對安全生產工作文件的傳達、學習貫徹情景。
4.3.2安全會議臺帳應設由會議名稱、時間、地點、召集單位和主持人、與會單位和人數、會議資料以及處理結果等欄目。
4.4安全教育臺帳
4.4.1企業安全教育臺帳應記錄領導、管理人員、安環部各級領導、安全監督管理人員、新入廠人員三級安全教育以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考核情景。
4.4.2車間安全教育臺帳應記錄領導及員工安全教育、新入廠人員三級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取證、崗位安全操作、應急預案的演練以及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考核等。
4.4.3安全教育臺帳應至少設有受教育者姓名、授課資料、地點、時間、考試成績及授課人姓名等欄目。
4.5安全檢查臺帳應至少設有檢查日期、檢查資料、受檢部門、發現問題、要求整改日期、整改完成日期及檢查人簽字等欄目。
4.6隱患治理臺帳
4.6.1凡發生在單位的事故隱患均應在隱患治理臺帳中記錄。
4.6.2事故隱患治理臺帳應設有隱患所在部門、存在部位、計劃費用、實際費用、計劃治理完成時間、實際完成時間及隱患治理后的.評估情景。
4.7事故臺帳
4.7.1按《事故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應建立相應的.事故臺帳,記錄本公司所發生的事故。
4.7.2事故臺帳應設有事故發生所在部門、發生時間、事故類別、事故概況、人員傷亡與財產損失情景和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登記表。
4.7.3基層單位的事故臺帳應包括發生在本單位或當事人屬于本單位的各類事故。
4.8安全工作考核與獎懲臺帳應設有考核項目(資料)、被考核部門和個人、主要事跡和存在問題、考核意見和結果、獎懲情景、考核部門簽字及審批部門等欄目。
4.9安全活動記錄按《安全培訓教育制度》要求,記錄單位和班組的安全活動開展情景。
4.10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歸口管理部門應認真填寫、保管安全臺帳;同級主管安全的領導應定期檢查并簽字。
廠區安全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八
聊城市香華裝飾有限公司廠區內所屬企業人員:
隨著公司職工公寓的開工建設,施工人員增多,為了加強場區內的有效管理,杜絕各類事件的發生,特制訂本制度:
2、尊敬領導、團結同志、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愛崗敬業、遵紀守法、秉公執法;
3、統一著裝、文明值勤、搞好個人和內務衛生,值班室物品擺放有序。
4、按時上下崗,嚴格落實公司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上班時間不得從事與職責無關的事情。
5、積極參加公司各項活動,多提合理化建議,嚴格落實保衛制度,實行獎罰分明。
6、對出入人員、車輛及物質按規定嚴格執行出入登記手續,做到人、物、證相符,否則,一律不得放行。
7、愛護公共財物,無故尋損壞照價賠償,發現情況立即上報。
1、所有物質出入一律憑物質出門證或所屬企業證明放行。
2、外包工程隊進入施工,所帶工具及非消耗品應在門衛登。
記,并由其負責人簽字,門衛與施工隊各持一份,施工完畢,有門衛負責點驗,物證相符方可放行。
3、施工隊辦理出門證,必須出具有關證明到基建辦公室開。
出門證,不得弄虛作假,違者給予經濟處罰。
1、本公司正式職工、臨時工、外包工,必須憑工作證、臨。
時工作證進出廠區。
2、所有人員必須在門外主動出示證件,自覺接受檢查,對。
不服從值勤人員管理,無理取鬧者,值勤人員有權采取強制措施制止,其后果自負。
3、工作證丟失或損壞,由其所在部門出具證明進行補辦。
4、外來聯系業務人員、找公司領導者,應出具有效證件,經辦公室同意在門衛登記,方可讓其進入。
1、巡邏人員要嚴格遵守崗位職責,確保守衛目標的安全。
2、提高警惕,盡心盡責,按規定巡邏路線每班次不得少于四次,氣候條件惡劣或夜間非常時期,要加大巡邏路線,隨時應付突發事件的發生。
3、處理違章要文明禮貌,嚴守工作紀律,發現違法犯罪分子,要機智勇敢的進行斗爭,爭取人贓俱獲,注意保護現場,以待調查處理。
4、巡邏中要注意檢查公共設施的置放地及完好程度。
1、廠區門衛是進出廠區的固定管理崗位,巡邏人員為機動車輛管理的流動崗位,具有廠內執法權。
2、車輛進出、檢驗、登記、仍按公司相關制度執行。
3、進入廠區的車輛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未經批準任何車輛不得在廠區停放、過夜,經批準臨時停放的車輛,要在指定區域整齊停放,人員不得隨車留宿,車輛損壞、物品丟失自負。
4、各種車輛要按規定路線、區域行駛,在廠區行駛發生事故者,由車方服全部責任。
六、留宿人員管理。
1、留宿人員必須經過項目部主管人員的同意和有效身份證明報公司批準方能入住。
2、留宿人員在住宿期間不得有違法違紀行為,必須遵守場區、項目部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服從各值班人員的安排和管理。
3、住宿期間禁止在床上吸煙,不得在墻上亂涂、亂畫、亂接電線,不準用電爐子、熱水器等,不準私藏無關的材料和施工設施、設備,如有損壞公物行為照價賠償。
4、留宿人員應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否則丟失自負,對室內外衛生要及時清理,宿舍周圍應保持良好的文明行為,不準隨地大小便發現一人一次扣罰當事人100元、50元,公司將不定期檢查。
5、夜間外出、請假回家必須向本部值班人員說明,無關人員禁止進入其他生產作業區,否則按偷盜嫌疑處理。
6、值班人員發現留宿人員有可疑行為時應立即報告,有盜竊行為將進行調查核實后嚴肅處理從重處罰,必要時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所有住宿人員凡違犯以上規定,公司將通報批評,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2007年12月25日。
廠區安全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九
目的為創造舒心的生產、工作環境,養成良好的個人行為,提高公司整體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范圍。
公司內環境衛生控制,廠區范圍內所有部門、車間、外來施工單位或人員。
職責。
3.1。
行政辦公室負責環境衛生的驗收協調事宜。每月組織技術質量部、生產物流部等部門進行專項環境衛生大檢查,行政辦每周不定期進行常規監督檢查,并對各部門、車間進行考核。
3.2。
行政辦公室負責日常環境衛生的規范管理工作,指導、督促各部門、車間嚴格按照“5s”的管理規定保持環境衛生。發現不符合按規定督促整改,發出警告或處罰通知。
3.3。
公司設立環境衛生監查小組,部門所有人員為環境衛生監查員。
3.4。
其它各車間、各部門負責本責任區域的環境衛生管理,保持環境清潔衛生。被發現由不符合,則按規定執行。
3.5。
各部門、車間認真進行環境衛生管理,按“5s”的要求本辦法第4條環境衛生管理規范組織清掃,保持環境衛生整潔,并做好危廢處理臺賬。
3.6。
生產設備維修負責抗磨液壓油的綜合利用,無用廢油交行政辦處理;行政辦每周負責處理各車間(部門)再生廢品和其它無用物品,并做好各種廢品處理臺賬。
環境衛生管理規范。
廠區環境衛生管理規范一覽表。
序號。
場所。
管理規范。
責任部門。
備注。
綠化區。
無衛生紙,塑料袋、煙頭、紙片等白色垃圾,無明顯其他雜物。
行政辦公室。
所在該區域車間(部門)有監管責任。
無斷落樹枝、無枯樹枝、無雜草。
行政辦公室。
生活垃圾桶。
桶內垃圾不超過四分之三(或每天清走一次),桶內外表面無污物。
行政辦公室。
行政辦公室。
人行通道。
無衛生紙、塑料袋、煙頭等白色垃圾,無明顯其他雜物。
各部門。
包括道路兩邊5米內。
公司辦公室。
室內整潔,物品定置擺放,無垃圾,墻面,門、窗、燈、墻等處無蜘蛛網、無灰塵等雜物。
各部門。
走廊、樓道地面整潔,無煙頭、無垃圾,無蜘蛛網、無灰塵等雜物。
車間辦公室、庫房等。
地面整潔,物品定置擺放,無垃圾,門、窗、墻、柜、燈等處無蜘蛛網、無灰塵等雜物。
各車間。
室外地面整潔,無煙頭。
各車間。
生產區域。
地面干凈,無積水、無油污、無雜物、無明顯浮土。
各部門(車間)。
任何地方應無煙頭。
設備、管道表面無油污、無塵土。
墻面無污物、無涂污、無蜘蛛網。
非臨時堆放區禁止堆放材料、零件、設備、雜物等。
臨時堆放區物品定置擺放,標識清晰。
車間(部門)消防設施、應急設施、警示標語整潔干凈,無污物。
生產區域。
地溝清潔,下水道暢通無阻。
各部門(車間)。
食堂。
地面整潔,物品定置存放,無積水、無油污、無雜物、無臭味。
行政辦。
門窗、墻面干凈,無蜘蛛網。
餐具干凈、消毒、衛生。
食品安全,無毒變無雜物。
設備設施無油污、灰塵。
生活垃圾堆放整齊,不能亂倒亂放。
生活垃圾桶每天處理一次,無堆積、無臭味。
廁所。
地面干凈,無臭味,消毒殺菌處理;門窗墻干凈,無灰塵、蜘蛛網等雜物。
行政辦。
照明設施、沖水設施保持完好可用。
垃圾處理池。
定期處理,不溢出,無臭味。
行政辦。
廢品堆放。
分類存放,擺放整齊,周圍無雜物,標識清晰。
行政辦。
個人行為。
著裝穿戴整齊,不隨地吐痰、便溺、亂扔果皮(殼)、紙屑、煙頭、口香糖、廢舊電池、飲料瓶、塑料袋等廢棄物。不亂倒垃圾、損壞公共設施。自覺打掃和保持環境衛生,形成良好衛生習慣。
各部門(車間)。
施工現場。
場地整潔,暢通無阻,無施工垃圾堆放、煙頭,沿路無明顯泥土、石塊等。
施工單位。
公路邊排水溝、所有路沿石。
排水溝保持通暢,無堆積雜物;路沿石保持完好,無壞損。
行政辦。
考核。
5.1。
嚴格按照廠區環境衛生管理規范一覽表的內容進行管理和檢查。
5.2。
每個責任部門分值2100分,考核分在95分以上的部門將相關責任人獎勵50月/月,考核分在80-94分不進行處罰,考核分在79-70分的責任部門相關責任人扣50元/月,考核分在69-60分的責任部門相關責任人扣100元/月,59分以下的責任部門相關責任人扣200元/月。
5.4。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當事人20元/人/次。
5.4.1。
在公共區域隨地吐痰、便溺、亂扔瓜果皮(殼)、紙屑、口香糖、飲料瓶、塑料袋等廢棄物。
5.4.2綠化區有斷落樹枝、白色垃圾。
5.4.3現場有積水、油污、清掃不干凈。
5.4.4辦公室內地面不整潔、物品擺放不整齊、墻壁有蜘蛛網。
5.4.5廢舊物品堆放不整齊,無標識牌及不清晰。
5.4.6生活垃圾未裝袋處理的。
5.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當事人50元/人/次。
5.5.1在公共區域亂扔煙頭、亂倒垃圾。
5.5.2廢舊物品未分類存放,亂堆亂放。
5.5.3未清掃場地、設備衛生。
5.5.4地溝、下水道堵塞不暢通。
5.7凡有效舉報的人員,獎勵20元/人/次,扣違規人員50元/人/次。
6名詞解釋。
5s現場管理就是針對經營現場和工作現場開展的一項精益現場管理活動,其活動內容為“整理(seiri)、整頓(seiton)、清掃(seiso)、清潔(seiketsu)、素養(shitsuke)”,因前4個內容的日文羅馬拼音和后一項內容(素養)的英文單詞里都以“s”開頭,所以簡稱5s現場管理。
6.11s整理:就是徹底地講要與不要的東西區分清楚,并將不要的東西加以處理,它是改善生產現場的第一步。
6.2。
2s整頓:把經過整理出來的需要的人、事、物加以定量、定位、簡言之,整頓就是把人和物放置方法的標準化。整頓的關鍵是做到定位、定品、定量。抓住了上述三個要點,就可以制作看版,做到目視管理,從而提煉出適合本企業的東西放置方法,進而使該方法標準化。
6.3。
3s清掃:就是徹底地將自己的工作環境四周打掃干凈,設備異常時馬上維修,使之恢復正常。清掃活動應遵循下列原則:
6.3.2。
對設備的清掃,著眼于對設備的維護保養,清掃設備要設備的點檢和保養結合起來;
6.3.3清掃的目的是為了改善,當清掃過程中發現有油水泄漏等異常狀況發生時,必須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加以改進,而不能聽之任之。
6.4。
4s清潔:對整理、整頓、清掃之后的工作成果要認真維護,使現場保持完美和最佳狀態。清潔,是對前三項活動的堅持和深入。清潔活動實施時,需要秉持三個觀念:
6.4.1只有在“清潔的工作場所才能產生出高效率,高品質的產品;
6.4.2清潔是一種用心的行為,千萬不要只在表面下工夫;
6.4.3。
6.4.3.1。
不要放置不用的東西,不要弄亂,不要弄臟;
6.4.3.2。
不僅物品需要清潔,現場工人同樣需要清潔;
6.4.3.3。
工人不僅要做到形體上的清潔,而且要做到精神上的清潔。
6.5。
5s素養:要努力提高人員素養,養成嚴格遵守規章制度的習慣和作風,素養是“5s”活動的核心,沒有人員素質的提高,各項活動就不能順利開展,就是開展了也堅持不了。
7說明。
7.1本制度由行政辦公室負責解釋。
7.2本制度從公布之日起實施。
廠區安全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十
為加強選廠交通安全管理,保持廠區交通安全和道路暢通,防止廠區內生產設備設施、安全設施、標志牌、道路交通設施、綠化帶等不受機械車輛損壞;保障全體員工的生命安全和企業財產不受損失,確保廠區道路干凈、整潔,制定本規定。
本制度適用于廠區內所有機動車輛。
1、生產科為全廠所有機動車輛主管部門,負責對機動車輛和駕駛人的日常管理及所屬車輛的維護、保養、檢查。
2、安全環保科負責現場安全監管,安全檢查。
廠內機動車輛是指在廠區(含生產作業區域)行駛的各種車輛,即:汽車、裝載機、挖機、摩托車、叉車、外單運送材料的載重卡車。
第一條凡進入廠區的機動車輛必須持有效的行駛證并有完整的車牌號,駕駛員必須隨身攜帶駕駛證及車輛行駛相關證件,經生產科登記備案,在安全環保科簽訂安全協議并進行安全交底后方可準許在進入廠區作業(外來運送材料車輛除外),否則不準在廠區從事營運。
第二條進入廠大門及轉彎、過磅時機動車輛行駛速度不得超過5公里/時;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在廠內道路行駛時不得超過15公里/時,禁止超速行駛。
第三條消防、救護車等特種車輛只有在執行任務時方允許使用警報器并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超速行駛,其它車輛及行人應迅速避讓。
第四條運礦車輛運輸時嚴禁超速行駛,并有可靠的防泄漏/拋灑的.措施。
第五條機動車在行駛中,前后車之間應根據車輛行駛速度和氣候情況,保持隨時可以制動安全的距離。
第六條廠區內行駛的機動車輛調頭轉彎、通過交叉路口及大門口時應減速慢行,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挖機、裝載機等機械車輛帶物行駛或調頭轉彎時,必須將物品放至較低位置行駛,以防止車輛在行駛過程中發生晃動及物品墜落所造成的損壞。
第七條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的貯存倉庫區域限制車輛進出,摩托車禁止進入危險品倉庫;機動車輛運送貨物要捆扎牢固。
第八條機動車輛必須停放在車庫或指定的停車處,禁止在轉彎處、交叉路口、消防設備和消火栓旁停放各種機動車輛,不準停放在坡度大于5%的路面上。
第九條在廠區內行駛的各種機動車輛駕駛員應嚴格遵守廠區交通安全規定,嚴格執行車輛安全操作規程。
第十條廠區內行駛的各種機動車輛駕駛員都必須有駕駛證才能駕駛車輛,無駕駛證者不得駕駛車輛,否則按違章處罰;若造成事故的,應從重進行處理。
第十一條各種機動車輛在廠內發生交通事故后,應立即停車并先設法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及時主向管部門和安全環保科報告,聽候調查處理。
第十二條發生交通事故后應先做好現場調查記錄,查找事故原因,嚴格區分事故責任,在事故處理的同時應研究制訂出有關防范措施,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對責任人、責任單位進行處理。
第十三條外來車輛的安全管理由對口聯系部門負責,發生交通事故或出現其它異常情況時由對口部門負責處理,安全環保科將視其嚴重程度對管理及責任單位進行考核。
第十四條廠區所有機動車輛必須進行定期檢查與日常維護保養并建立臺帳(維護保養、車輛運行、定期檢驗),檢查發現一次考核100元,第二次考核200元,并限期整改。
第十五條廠區機動車輛應按交通部門規定每年必須進行一次驗車審核,驗車審核單據交生產科備案,未做到一次性考核100元,逾期未經檢驗的車輛不得行駛。
第十六條機動車輛在出車前及停車后都必須進行認真檢查,檢查項目按保養規程進行;在行駛途中,應隨時觀察車輛零部件和車輛運輸的工作狀況是否處理正常狀態,如發現異常應及時停車處理,如發現車輛故障應及時排除,嚴禁帶病行駛,未做到一次性考核100元。
第十八條對不遵守公司有關規章制度且造成損失的,除照價賠償外,按情節輕重處罰200—500元。
第十九條不服從指揮,不按規定路線行駛,亂停亂放而造成廠區道路堵塞,交通混亂,影響進出其它車輛正常作業,除批評教育外,并給予當事人100—200處罰元。
第二十條任何車輛撞(壓)掛壞生產設備設施、安全設施、消防設施等,除照價賠償外每次考核100—300元。
第二十一條廠區內行駛的各種機動車輛,在運輸作業行駛途中,一律不準載人;若違反規定,首先要追究駕駛員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在廠區道路上維修車輛,污染地面及亂扔飯盒等垃圾雜物的,除責成當事人清除污染物外,另罰款50—200元。
第二十三條損壞綠化(樹木、花草等)視情節輕重罰款100—500元。
第二十四條全廠員工如及時向生產科、安全環保科舉報上述情況,并經查實的將相關管理規定給予獎勵。
廠區安全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十一
為保證工廠的安全,控制閑雜人員進入廠區,規范收發信件、報刊雜志等,特規定本門衛職責。
(一)、嚴格執行工廠員工進出廠制度,堅持原則,一視同仁,按制度辦事。
(二)、門衛負責收發工廠報刊雜志、信件、電報等。嚴格收發登記手續,對急件、匯款單要妥善保管,及時轉送。
(三)、嚴格執行接待和會客制度,外來人員聯系工作,一律憑介紹信入廠,私人會客辦好登記手續。
(四)、上班時集中精力,不干私活,不喝酒,不打瞌睡,不參與娛樂活動,更不能把傳達室當作娛樂場所。
(五)、物資出廠要憑出廠證、并檢查物、證是否相符,憑證每天封存保管,于月底上交廠辦公室處理。
(六)、發現出進廠中可疑人員,應及時查問,并當即報告廠辦公室處理。
(七)、夜間必須加強巡查,發現廠區內水、電、門窗、消防設施等未關閉或不安全情況,應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并于次日報告安全責任負責人。
和消防設備。
(九)、忠于職守,并做到語言文明,禮貌待人,不借故刁難,不以權謀私。
(十)、搞好傳達室周圍的環境衛生。
廠區安全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十二
1、根據“誰主管,誰負責”、“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各科室要把外來人員的治安管理納入行政工作之中。
2、加強外來人員的治安管理是廠內治安保衛工作的重要內容,學校保衛部門負責如下工作:對外來人員登記造冊、建檔立卡;辦理并查驗外來人員出入學校的證件;對外來人員住地進行安全檢查;查處外來人員中違法違紀行為。
3、外來人員必須接受所在單位領導的管理,自覺遵守本條例。
5、施工的建筑隊等集體單位應與保衛部門簽定治安責任書,并按工程費(包工費)提交百分之一(不低與1000元)的治安擔保金。工程竣工后,由保衛處考核,無民事糾紛、無刑事治安案件、無治安災害事故、無違法違紀違章人員者,如數退還。
6、外來人員應自覺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法律、法令,自覺遵守校紀校規及各項安全制度,配合做好保衛工作。
7、外來人員應自覺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法律、法令,自覺遵守校紀校規及各項安全制度,配合做好保衛工作。
8、外來人員應自覺做好防火工作,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使用電爐和隨意生火,嚴禁在宿舍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品。
9、外來人員嚴禁賭博、打架斗毆、酗酒鬧事和私拿、損壞公物;不得擾亂校園公共秩序,影響他人工作、學習和正常生活。
10、外來施工單位以及租賃學校場所進行生產、經營、服務、儲運的單位,必須切實做好防火、防毒防盜、防災害事故工作。
11、寄住人員必須按規定辦理住宿手續,服從職能部門的管理,遵守宿舍規章制度,未經有關部門同意,不得私自留宿他人,嚴禁男女混住。
12、凡觸犯國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規者,依法追究當事人責任。凡違反校紀校規者,除行政處分外,給予必要的經濟處罰。
13、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罰款10元至50元。
廠區安全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十三
規范員工出入管理,確保公司和員工的人身財產安全,為員工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維護公司利益和形象。
2.1對進出人員、物品及進出車輛進行查驗與管理;
2.2公司內部廠區及生活區的日常巡邏與檢查、定期安全大檢查。
2.3消防安全檢查及緊急突發事件的處理與秩序維持。
2.4對來人來訪人員的初次接待與登記,并引導與有關人員會見。
3.1員工除正常上班及加班時間外,未經部門主管批準并佩戴工作證、穿工作服,不得進入工作區。
3.2非下班人員進出宿舍或外出,應當持有部門主管或部門經理批準的.《放行單》,否則保安人員有權拒絕有關人員進出。員工請假、工傷、辭工、開除等原因外出一律須持人事部核準后的《放行單》。
3.3上班時間非因工作原因不得會客,確因急事需要處理可由保安人員捎話或留下聯系方式,員工辦妥請假手續后處理。
3.4晚上23:30后至次日早上6:00前所有員工不得進出公司大門,確因工作需要或緊急突發事件時,需由部門經理核準后進出。
4.1員工攜帶物品出入廠區時須經保安人員查驗后放行;經查驗發現攜帶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毒品等管制違禁物品,一律沒收并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4.2員工因公務需要攜帶公司物品出廠時,須持有關人員核準的放行單,列明品名、規格、數量、型號等,經保安人員核對后放行。凡私自攜帶未經許可的任何公司物品出廠,包括物料、成品、半成品以及生產工作器具等,均以偷竊論,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5.1車輛進出廠區,保安人員須認真檢查登記,核對有關攜帶物品后放行。騎摩托車或自行車進出廠區時,須下車推行,并將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
5.2公司出貨或者客戶拉貨,保安人員須檢查有關手續是否齊備,貨物與單據是否一致,《放行單》是否有經理級別以上領導核準。對不符合上述標準的,一律不予放行。
5.3公司車輛出廠,須有經理級別以上領導核準的《派車單》。特殊緊急情況時,可由當事人當面或電話請示總經理確認并通知保安人員后,保安人員登記后放行,但當事人應在用車后補辦有關手續。
5.1一般客戶來訪,由保安員通知被訪人,經確認后由保安員登記并發放《來訪證》及《來訪憑條》,引導與有關人員會見。
5.2重要客戶或政府官員來訪,保安員應先于放行,發放《貴賓證》后,立即通知相關負責人并引見。
5.3應聘復試人員來訪,由應聘人員出示《復試通知單》或經詢問人事部得到確認后,登記并發放《來訪證》引見。
5.4客戶或來賓駕駛車輛到訪時,保安員還須引導客戶或來賓將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客戶或來賓離開時,保安員應核對有關物品并收回《來訪證》、《來訪憑條》或《貴賓證》。
廠區安全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十四
1、一月份:修剪落葉樹木(含花灌木,下同);整理竹林;草坪加土平整;補種、調整落葉樹木;清除蟲囊、蟲卵;繼續冬季翻土凍垡;大雪后給常綠樹敲雪,以防壓斷樹枝;遇嚴寒天氣對常綠花灌木和花壇草花采取防凍措施;施基肥;清除綠地垃圾;行道樹扶正。
2、二月份:除繼續做完一月份未完工作外,在天氣晴和時,對野草較多的綠地進行松土除草。
3、三月份:開展全民義務植樹宣傳,維修好各種植保藥械和養護機械;觀察草履介殼蟲等早孵害蟲的`活動,一旦發生蟲情立即施藥防治;對易染銹病的月季、海棠等注意觀察防治;對草坪施一次鉀肥,為防治夏季草坪病害打好基礎;對花壇草花除苔,以防長高后失去觀賞價值;對光禿草坪及地被植物進行補播;對雪松等主要觀賞樹種施淡肥催芽。
5、五月份:對春花花灌木進行花后修剪及更新;施好'花后肥';加強病蟲害觀察;剝芽修剪和根蘗去除;草坪除雜草并對冷季型草坪進行割草;對換草花后的花壇加強管理。
7、七月份:本月是天牛、皮蟲、刺蛾等害蟲大量發生時期,要特別注意防治,以bt乳劑等生物藥劑防治為主。做好防臺準備;加強抗旱、排澇、除草;本月土壤水分蒸發強烈,要加強松土防止返鹽;灌溉時要按技術規程;加強各種綠地追肥,對草花花壇要每7-10天施一次薄肥;本月是草坪病蟲害多發期,一旦發現立即對癥施藥--以井崗霉素等生物藥劑為主。
8、八月份:本月養護工作與七月份相同,唯防臺進入'實戰'階段,要準備好各種防臺物資,對所有大樹和行道樹逐株檢查,除一般支撐外,對骨干樹加打地樁;臺風后及時對傾斜、倒伏的樹木進行搶救、處理。
9、九月份:除蟲工作重點轉入對秋蚜蟲、秋螟、等害蟲;一旦發現,立即防治;繼續做好抗旱、排澇、中耕除草、追肥、草坪割草和防臺工作;為迎國慶要對所有綠籬、球類、塔片色塊等造型綠化進行修剪;對綠地花草樹木進行一次普遍修整、施追肥,草花花壇要換新花,以最佳面貌迎國慶。
10、十月份:做好草花花壇養護工作,追施n.p復合肥以鮮艷花色、延長花期;繼續做好各項常規養護工作(見九月份)積有機肥、配花壇介質,以備冬季施基肥和保溫肥。本月對一些不耐寒的常綠花灌木停止施n肥,以免枝葉過嫩冬季發生凍害。
12、十二月份:本月重點是落葉行道樹及其他落葉樹木修剪;冬翻改良土壤;繼續施基肥;對花壇等嬌貴花灌木防凍、保溫;草坪疏草、打孔、加土平整;挖、剪、敲蟲卵等防蟲滅病工作。
廠區安全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十五
為了明確員工家屬及小孩在公司居住期間的安全管理責任,確保家屬及小孩的人身安全,公司本著對員工家屬及小孩在公司生活區內健康、安全負責的原則,依據公司的安全管理相關制度,公司有義務告知以下內容:
父母、家長是孩子成長道路上的法定監護人,為了家庭的幸福和孩子的健康成長,必須切實履行對孩子的教育、監護、管理的法律義務和責任。
1、所有員工家屬帶孩子進公司時必須在保衛部進行登記,登記時注明進公司時間,和初步居住計劃時間。
2、要掌握公司的相關安全和管理規定,加強對孩子在公司期間的交通、活動、飲食、用電、用火、防溺水、防爆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3、員工的家屬及小孩嚴禁進入公司生產區域、施工區域及非生活區域。
4、對未成年小孩在公司生區活動要有成年人陪同、監護,嚴禁私自活動造成隱患。
5、嚴禁到公司礦井邊、車間、水塘邊、臨時建筑物下等容易對人造成損傷的地方活動。
6、不準攜帶易燃、易爆、易傷人等物品進入公司。
7、嚴禁隨便動用及損壞公司的設施、設備及物品。
9、所有員工家屬及小孩進入公司暫時居住,都要到保衛科辦安全管理協議。
10、如有違反以上規定及因自己監管不力造成事故的,所有責任由當事員工自己負責。
廠區安全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十六
為確保本公司生產、經營消防安全,特制定本辦法:
一、成立消防安全領導小組:
(1)安全領導小組成員由公司領導、車間主任組成;
領導小組長:陳奕成(公司董事長)。
(2)消防安全領導小組下設消防安全管理管理辦公室:各單位設專職或兼職安全員,由消防安全管理辦公室履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監督職責;安全管理辦公室主任:張文星(綜合辦公室主任);安全管理辦公室成員:劉峰(技術研發部經理)、姚振波(車間主任)、陳杰(工程部經理)、陳忠(財務總監)。
二、消防安全辦公室職責:
(1)建立安全管理機構,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類應急預案,并不斷提高和完善;
(2)定期組織(半年一次)公司內部工作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基礎知識進行學習,樹立廠區內工作人員安全第一的意識。
三、廠區內安全消防管理條例:
四、建立火災、消防預案,并依據預案每年進行一次消防演習。
五、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廠區安全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十七
衛生清掃劃分責任區,各部門的責任區為:本部門所使用區域和與之相對應的地面、墻壁、天棚、暖氣片及走廊窗戶。共用區域由綜合部負責。每周六下午各部門對本責任區進行徹底清掃。標準和要求是:。
(一)室內環境要做到:。
1.室內四墻和天棚、地面無塵土、無雜物、無污跡、無蜘蛛網、無痰跡、無斑點,窗明幾凈。
2.各種設備經常保持整潔,后背無塵土,擺設美觀大方,電器燈具、開關、插座等物品清潔光亮。
4.衛生間各種設備清潔無水銹、無異味。
5.下班前應將本部門的門窗關好、關閉照明燈及用電設備。
6.不準從窗口往外吐痰、扔煙蒂等雜物。各部門的雜物放置到指定的垃圾箱內,定期收取。出入洗手間應自覺將門關好。
(二)室外環境要做到:。
1.鄰近道路及廠內道路,應隨時保持清潔。廠區內地面應保持良好維修、無破損、不積水、不起塵埃。
2.廠區內草木要定期修剪,不必要之器材、物品禁止堆積,以防止有害動物孳生。
3.排水溝應隨時保持通暢,不得有淤泥蓄積,廢棄物應作妥善處理。
4.應避免有害(毒)氣體、廢水、廢棄物、噪音等產生,以致形成公害問題。
5.本公司各種機動車輛一律停放在規劃區域內,整齊停放。廠內職工的`自行車一律停放在指定地點,停放整齊。
6.嚴禁在標有嚴禁煙火的物品附近吸煙或明火。整個廠區為禁煙區,嚴禁吸煙或明火。
廠環境衛生由綜合部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檢查和進行量化考核。輕微問題(如衛生責任區內有輕微灰塵、微小雜物等),予以告誡;嚴重違規者(如亂扔雜物、下班后不關門窗、燈等),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廠區安全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十八
(1)應有完整的灌溉與排水系統。
(2)根據不同樹種和不同立地條件進行適期、適量的灌溉,應保持土壤中有效水分。
(3)在久旱或立地條件較差,土壤干旱的環境中應及時進行灌溉,對水分和空氣溫度要求較高的樹種,須在清晨或傍晚進行灌溉,有的還應適當地進行葉面噴霧。
(4)灌溉前應先松土。夏季灌溉宜早、晚進行,冬季灌溉選在中午進行。灌溉要一次澆透,尤其是春、夏季節。
(5)樹木周圍暴雨后積水應排除,珍貴樹木周圍積水尤應盡速排除。
2、中耕除草
(1)喬木、灌木下的大型野草必須鏟除特別對樹木危害嚴重的各類藤蔓等。
(2)樹木根部附近的土壤要保持疏松,易板結的土壤,在蒸騰旺季須每月松土一次。
(3)中耕除草應選在晴朗或初晴天氣,土壤不過分潮濕的時候進行。中耕深度以不影響根系生長為限。
3、施肥
(1)樹木休眠期和栽植前,需施基肥。樹木生長期施追肥,可以按照植株的生長勢進行。
'注':花灌木應在花前、花后進行。
(2)施肥量應根據樹種、樹齡、生長期和肥源以及土壤理化性狀等條件而定。一般喬木胸徑在15cm以下的,每3 cm胸徑應施堆肥1.0kg,胸徑在15cm以上的,每3 cm胸徑施堆肥1.0-2.0 kg。
樹木青壯年期欲擴大樹冠及觀花,觀果植物,應適當增加施肥量。
(4)施用的肥料種類應視樹種、生長期及觀賞等不同要求而定。早期欲擴大冠幅,宜施氮肥,觀花觀果樹種應增施磷、鉀肥。注意應用微量元素和根外施肥的技術,并逐步推廣應用復合肥料。
(5)有機肥應腐熟后施用。施肥宜在晴天;除根外追肥,肥料不得觸及樹葉。
4、修剪、整形
(1)樹木應通過修剪調整樹形,均衡樹勢,調節樹木通風透光和肥水分配,調整植物群落之間的關系,促使樹木生長茁壯。各類綠地中喬木和灌木的修剪以自然樹形為主。
凡因觀賞要求,可根據樹木生長發育的特性對樹木整形,將樹冠修成一定形狀。
(2)喬木類:主要修除徒長枝、病蟲枝、交叉枝、并生枝、下垂枝、扭傷枝以及枯枝和爛頭。
(3)灌木類:灌木修剪應使枝葉茂盛,分布均勻;花灌木修剪,要有利于促進短枝和花芽形成,修剪應遵循'先上后下,先內后外,去弱留強,去老留新'的原則進行。
(4)綠籬類:綠籬修剪,應促其分枝,保持全株枝葉豐滿;也可作整形修剪,特殊造型綠籬應逐步修剪成形。
(5)地被、攀緣類:地被、攀緣植物修剪應促進分枝,加速覆蓋和攀纏的功能;對多年生的攀緣植物要定期翻蔓,清除枯枝,疏刪老弱的藤蔓。
(6)修剪時,切口都必須靠節,剪口應在剪口芽的反側呈45度傾斜;剪口要平整,應涂抹園林用的防腐劑。對過于粗壯的大枝應采取分段截枝法,防扯裂,操作時必須保證安全。
(7)休眠期修剪以整形為主,可稍重剪;生長期修剪以調整樹勢為主,宜輕剪。有傷流的樹種應在夏、秋兩季修剪。
5、防風防臺
(1)高大喬木在暴風雨來臨前夕,應以'預防為主,綜合防治'的原則。對樹木存在根淺、迎風、樹冠龐大、枝葉過密以及立地條件差等實際情況分別采取立支柱、綁扎、加土、扶正、疏枝、打地樁等六項綜合措施。預防工作應在六月下旬以前做好。
a、立支柱:在風暴來臨前夕,應逐株檢查,凡不符合要求的支柱及其扎縛情況應及時改正。
b、綁扎是一項臨時措施,宜采用8號鉛絲或繩索綁扎樹枝,綁扎點應襯墊橡皮,不得損傷樹枝;另一端必須固定;也可多株樹串聯起來再行固定。
c、加土:坑槽內的土壤,出現低洼和積水現象時,必須在風暴來臨前加土,使根頸周圍的土保持饅頭狀。
d、扶正:一般在樹木休眠期進行;但對樹身已嚴重傾斜的樹株,應在風暴侵襲前立支柱,綁扎鉛絲等工作,待風暴過后做好扶正工作。
e、疏枝:根據樹木立地條件,生長情況,尤其是和架空線有碰撞可能的枝條以及過密的樹枝,應采用不同程度的疏枝和短截。
f、打地樁:是一項應急措施。主要針對迎風口等樹干基部橫置樹樁,利用人行道邊的側石,將樹樁截成樹干和側石等距離的長度,使樹樁一端頂住樹干基部,一頭頂在側石上。
(2)搶救工作
a、風暴來臨時,應將已倒伏而影響交通的樹木順勢拉到人行道上,并及時修剪樹冠部分枝條。
b、風暴后,應分輕重緩急進行搶救,首先搶救對主干道上妨礙交通的.和行將倒伏的植株;對于就地搶救難以成活的樹木,應將樹冠強截后移送苗圃栽種養護。
c、風暴過后應及時拆除有礙交通、觀瞻的加固物。
(3)凡易受凍害的樹木,冬季應采取根際培土,主干包扎等防寒措施。
(4)枝葉積雪時應及時清除;有倒伏危險的樹木應樹立支柱支撐保護。
6、補植樹木
(1)樹木缺株應盡早補植。
a、落葉樹:應在春季土壤解凍以后,發芽以前補植或在秋季落葉以后土壤冰凍以前補植。
b、針葉樹、常綠闊葉樹:應在春季土壤解凍以后,發芽以前補植;或在秋季新梢停止生長后,降霜以前補植。
(2)補植的樹木,應選用原來樹種,規格也應相近似;若改變樹種或規格則須與原來的景觀相協調。補植行道樹種必須與同路段樹種一致。
7、挖除枯樹
(1)對枯死的樹木應及時挖除,并填平土坑。
(2)對生長不良而難以復壯的樹木,也應挖除,換上生長良好的植株。
8、地被植物養護規范
(1)天氣干旱,土壤干燥時要適時、適量進行澆水。早春發芽前要普遍進行施肥,采取薄肥勤施的方法。
(2)發現枯死植物應及時挖除和補植;枯葉殘花要隨時整理清除。
(3)木本地被植物萌發能力強者,應在冬季休眠時進行修剪。應使植株在生長期間,始終保持在高度不超過60cm的低矮狀態。
(4)球根、宿根類地被植物,經3-4年生長后,根部擁擠以至影響其正常發育時,應按不同類型的生理習性進行分析,更新移植。
9、草坪養護規范
排水。空禿地段應及時補植。
(2)草坪在生長季節,應適時進行中耕、加土、鎮壓,保持土壤平整和良好的透氣性。應適時進行剪草,草的高度控制在4-6cm。路邊和樹根邊的草要修剪整齊;剪草前必須清除草坪上的石子、瓦礫、樹枝等雜物。剪草要平整,邊角無遺漏;草屑應及時除凈。
(3)草坪邊上的樹壇、花壇邊緣,應進行切草邊,保持線條清晰。
(4)草坪發芽以前要進行一次施肥;生長季節可按具體情況追施化肥;土壤干燥時,應及時澆水。
(5)草坪萌發期,土壤過濕或板結澆水后應暫停開放。
10、花壇養護規范
(1)花壇換花除了間種以外,栽移前必須要深耕細耙,除盡土中石塊、草屑、殘莖和落葉等雜物并施足基肥。
(2)花壇的防護設施應經常保持清潔完好。
(3)夏季花苗的移栽應在早晨、傍晚或陰天進行。移栽后,應隨即澆透水。移栽后的4-5天內應再進行澆水。澆水時應防止土壤沖到莖、葉上。以后的澆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
(4)在花卉生長盛期,要及時中耕除草,追施肥料,施肥后應立即噴灑清水。
(5)枯萎的花蒂和黃葉要及時剪除,以保持花壇清潔,缺株要及時補栽;凡需摘心的品種,應及時進行。
11、防止污染
(1)廢氣、廢液、廢渣對園林植物的污染,應遵照中央和本市環境保護的有關法規和條例治理。
(2)綠地內的排污管網和排水管網應保證暢通、有效。
(3)使用化肥、藥劑應合理,不得污染環境。
(4)嚴禁在樹木根際附近堆放廢液、廢渣和傾倒污染物。
(5)各類綠地,嚴禁施用人糞尿。
12、病蟲害防治
(1)維護生態平衡、貫徹'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防治方針。充分利用園林間植被的多樣化來保護和增殖天敵,抑制病蟲為害。
(2)引進和輸出種苗,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植物檢疫法規和有關規章制度。
(3)應做好園林植物病蟲害的預測預報工作,制訂長期和短期的防治計劃。
(4)加強綠地中園林植物病蟲害的防治工作。局部發生嚴重病蟲地區必須即時治理。
(5)嚴禁使用劇毒化學藥劑和有機氯、有機化學農藥。化學農藥應按有關安全操作規定執行。
1、綠地養護管理的景觀標準
廠區綠地
規定一級廠區綠地
群落結構群落合理完整,層次豐富黃土不裸露,樹木種間株間生長空間與層次處理得當,整體觀賞效果好。
樹木生長樹形完美,枝葉茂盛,季相明顯。針葉樹應保持明顯的頂端優勢。花灌木按時開花結果,整形樹必須按觀賞要求養護成一定形態,地被植物應為四季常綠觀花或觀葉品種。
草坪鋪植草種純,生長茂盛,無空禿。
雜草控制無大型野草、無纏繞性、攀援性雜草。基本無雜草。
廠區安全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十九
為減少事故發生,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工作方針,規范廠區安全管理工作,保證員工生命健康安全,減少財產損失。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和全體員工。
管理部負責本制度的擬定、修改,安全小組負責本制度的監督和執行。
1.1全體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制度,加強防火、防盜、防自然災害的安全意識;
1.2外來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公司內,進入公司的`外來人員需由相關人員同意后陪同進入。
2、車輛管理。
2.2所有非機動車輛,停放在一樓區域規定位置,必須擺放整齊,嚴禁堵塞門口至升降機的過道,需充電的車輛,應靠墻擺放充電。
3、安全培訓制度。
3.3結合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利用標語、板報、會議、事故總結等不同形式,讓員工明白事故發生的原因和預防事故的措施,從中認真吸取教訓,增強自我保護能力。
4、禁止煙火。
4.3公司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禁止堆放任何物品,嚴禁堵塞;
4.5貫徹“以防為主,以消為輔”的方針,開展安全教育,加強防火檢查和滅火器材管理。
5、防盜管理。
5.3一樓玻璃門應隨手關閉,下班時關閉門窗,關好玻璃門,鎖好卷簾門;
5.4三樓通向天臺的鐵門,應常年上鎖,定期檢查是否損壞。
6、應急體系。
6.1全體員工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工作指導方針;
6.2各職能部門要把預防事故發生、控制事態發展和減少事故損失作為應急救援工作的中心環節和重要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