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是培育人才的搖籃,是孩子們獲得知識和經驗的重要場所。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總結的范文,希望可以給大家帶來一些寫作靈感。
小學校車管理制度(匯總16篇)篇一
為進一步加強我校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預防和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努力清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確保我校師生生命安全,維護我校正常教育秩序。按照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則,特制定我校校車司機安全工作制度。
一、司機要努力學習,提高政治思想覺悟,樹立“一切為了孩子”的思想。
一、服從交通安全管理小組的領導,做好安全駕駛工作。
三、駕駛員做到“人有病不駕車,車有病不上路。”
四、不酒后駕車,不超速、超載、闖紅燈。
五、定期維修檢查車輛,以保證安全行駛。
六、發生安全事故第一時間通知交通安全小組。
七、對違章開車或工作失職所導致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將依照有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小學校車管理制度(匯總16篇)篇二
一、車輛接送老師必須清楚并遵守接送時間。早上接孩子時要做好晨檢工作。
二、接送過程,老師不能坐車頭。要組織好學生,不能讓學生打開窗口、門或打架。
三、態度要和藹,熱情。家長交代事物必須做好詳細記錄,并及時向各班班主任交接。
四、接送學生時,填好學生接送點名表;學生上下車時,老師必須親自下車。護送學生親自交到家長手中。督促家長配合學生校接送制度的實施;并做好各班事物交接工作。
五、學生校的通知或資料單據,必須由接送老師親自轉交家長手里,不能由學生轉交。
六、接送老師有對家長宣傳學生校各項活動和興趣班等的義務和責任。
七、如校車接送時間有變化,接送老師須及時與家長聯系。
八、校車接送回來,一定要清點人數,并保持車干凈。
九、接送老師必須憑卡接送學生。如有食物與藥物必須聽家長交代清楚并做好登記,并要求家長簽名。如有鄰居、同事等代接情況,接送老師憑卡送孩子情況下,必須與孩子家長電話確認。
十、出現漏接情況。當天接送老師與司機同負責任。
十一、司機要安全行車、不開快車、(不超過50公里/小時)、不酒后駕車、不疲勞駕車。
十二、如發現特殊情況及家長意見,必須及時向校長匯報。
小學校車管理制度(匯總16篇)篇三
2、適用范圍。
學校轎車、客車等的使用、購置、保養、修理、油料、事故處理及保險事項、年檢,均適用本制度。
3、權責單位。
(1)總務部門負責本制度制定、修改、廢止的起草工作。
(2)校長負責本制度制定、修改、廢止的核準。
1、校車購置。
(1)購置各類校車以堅固耐用、省油、價格合理為原則。
(1)每輛車由總務部門指定專門的司機負責駕駛,非學校司機不得駕駛學校車輛。
(2)因公務需要用車,應填寫“校車使用申請單”(若載有物品,需隨附物品放行單),經部門主管核準后交校長辦公室統一調度(填寫“派車單”)。未依規定申請者,不得用車。
(3)公務校車應設置“校車行駛記錄表”,派車人應登記行駛里程、
時間、地點、用途,總務部門每月抽查一次。
(4)校車使用前應對校車作基本核查,如有故障、失竊或損壞等,應立即報備總務部門一同處理。
(5)公務校車不得作非公務事務用。
(6)原則上公務車每天應返回學校(派車遠途出差例外),將車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未按規定失職所造成的損失,應由責任人賠償。
(7)公務車不得擅自借給他人使用。
3、保養。
(1)各類校車由總務部門安排專人(一般指該車駕駛員)每周最少擦洗一次,如遇雨天,則每日須清洗,以防生銹。
(2)校車各項零件設備的保養,由該校車駕駛人負責,須保持完整并注意是否被損。
4、修理。
(1)凡學校校車,除緊急狀況外,應事先向總務部門上報、檢查、核準、備案后,由該校車司機送學校指定維修廠維修。
(2)公務車行駛途中,發生故障緊急送修,應先報總務部門主管核準。
(3)由于駕駛人或派車人使用不當或疏忽保養導致的校車或機件故障所需的修理費,由駕駛人或派車人負擔。
5、油料。
(1)油料油票由管理部統一購買,由駕駛司機填寫領油申請表獲準。
后領用。
(2)每月管理部主管應將耗油量及行駛路程抽查一次,以防浪費。
6、事故處理。
(1)學校各類校車因公務行駛違反交通規則時,如屬個人過失,其罰款由當事人自行負擔;如屬校車本身不可抗力造成的罰款由學校負責。
(2)校車公務途中遇不可抗力發生車禍,應及時向附近交警報案,并即刻與總務部門主管聯絡,學校總務部門主管應派人前往現場協助處理。
(3)車禍后有關的保險理賠作業,應由當事人配合總務部門負責處理。
(4)未經學校許可擅自使用公車,其事故責任概與學校無關,一切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7、保險、年檢。
(1)本學校各類校車的投保作業統一由總務部門負責。
(2)校車年度檢驗應由總務部門會同責任司機負責。
附件1《校車行駛記錄》。
附件2《校車使用申請單》。
小學校車管理制度(匯總16篇)篇四
一、跟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無誤后,方可上車。
二、如有學生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須提前通知學生校,跟車老師必須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說明,以免遺漏。
三、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學生,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打勾確認。
四、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學生被遺留在車上。
五、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后,必須再次檢查乘車記錄,并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后,再請主任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六、督促校車司機必須保持車輛勻速行駛,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七、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停靠,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落。
八、提醒校車司機必須在學生上車坐穩后,跟車老師示意可以開車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九、校車站點及乘車學生名單需變更時,由每條線路組長通知到該車所有跟車人員及司機。家長接送學生必須出示接送卡。
為規范校車接送過程的`管理,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避免錯接、漏接情況的發生,特制訂該制度。
小學校車管理制度(匯總16篇)篇五
為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成立學校行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總務主任任副組長,司機為成員。
二、司機必須服從學校領導的統一調度和安排,不能無故不出車、遲出車,若遇特殊原因需提前向主管領導請示。
三、司機必須樹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思想,不斷加強理論學習,提高業務能力和行車技術,準時參加學校及上級管理部門組織的各種安全會議和培訓班。
(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2)不疲勞駕車、不酒后駕車;
(4);堅持做好車輛的檢查和保養,保持車況、車容、車貌良好,特別是機油、汽油、水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保修解決。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所造成的后果及責任由駕駛人全部負擔,并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1)未經許可將校車借予他人使用;
(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并第一時間上報主管領導,盡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
(4)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員與學校共同負擔。
(5)發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后,其差額由駕駛人與學校各負擔一半。
正常制動可靠、轉向靈活,潤滑良好、燈光喇叭正常等。
(2)車輛必須保證在不延誤解送學生的情況下,進廠修理(特殊情況例外)。
(3)車輛需維修或保養時,應提前報告隊長,由隊長報告總務主任,經主任同意并簽名即可。由隊長記錄公里數,并會同司機一起進廠,否則校方將不承認此款項。
(4)維修車輛出廠,司機必須仔細檢驗、確認修理妥當,才可簽字提車,否則立即告知廠方再次檢查或報告隊長、另安排檢修。
(1)家長未在接送地點等候、接回學生,可在附近打電話通知家長,或者將學生送回學校。絕不可以讓學生獨自回家。
(2)若有家長要求司機在沿途增添停車點或更改線路。司機可示意家長寫申請信,經學校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機應按校。
車表的時間準時到達停車點,若提前到達應確定已上齊學生,否則需等候至預定時間方可開車。
小學校車管理制度(匯總16篇)篇六
為了提升完善我院在教學車輛和辦公車輛的管理,專門設立車輛管理組。車輛管理組同時歸宿學院辦公室和教務部的雙重領導。其具體工作職責如下:。
一、負責所有學院新購教學車輛和辦公用車的保險、上戶工作。在完成以上工作后,將車輛和相關的車輛資料移交給使用和保管部門。
二、負責所有車輛的保險的續保和理賠業務。按照車輛上一年保險的到期日為準提前一個月購買下一年審周期的保險;學院所有車輛在發生交通事故后車管組必須配合安全組做好保險的理賠工作,并按規定填寫事故經過和處理報告(報告由車管所組保管,每月整理上交一次)。
三、負責學院辦公用車和直營教學車輛的維修保養。車管組必須對上述車輛做出紙制和電子檔案的信息表,根據記錄督促使用部門或人員完成車輛的定期保養。所有車輛的維修都必須由車管組出具保修單后在指定的修理點進行維修。
四、負責學院辦公用車和直營教學車輛的燃料補充事務。所有其他部門和人員都必須按車管組的規定和燃料補充標準在指定地點進行燃料補充。車管組要及時登記‘統計燃料使用情況,并形成文字報表每月向學院辦公室和教務部上報燃料費用情況。
五、配合安全部和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小組做好重大安全事故的處理工作。車輛管理工作。車管組必須形成每日值班制度,全年(包括節假日)都必須。
小學校車管理制度(匯總16篇)篇七
為保障學院教學等各項工作正常運行,完成學院交通運輸的任務,加強車輛的管理,特做一下規定:。
1、嚴格執行機動車“三檢”(出車前檢查、行駛中途檢查、收車后檢查)、“四勤”(勤緊固、勤保養、勤潤滑、勤清潔)制度,保持機件完好,杜絕帶病車輛上路。
2、建立機動車檔案,內容包括:車輛基本數據、使用、維修等有關情況的記錄。
3、機動車必須配備有效的滅火器材,維修保養時要遠離易燃易爆物;嚴禁使用汽油刷洗發動機,嚴禁使用明火照明,防止發生車輛火災事故。
4、機動車在執行任務后返回學院停車場,防止被偷盜、被破壞事故發生。
5、各部門組織的長途外出活動須提前向院申報,填寫用車報告單后經院領導批準。
6、各種機動車按時參加年度檢驗和單位內部抽查、普檢、地區組織的季檢。
7、保證各部門使用車輛的安全,嚴禁在修車輛執行運行任務。
8、司機要精心愛護、保養車輛、保持清潔,嚴禁公車辦私事,特殊情況須經后勤公司總經理批準。
9、司機要服從運輸中心經理統一管理調配、不得私自出車,非在編司機未經院領導批準不準駕駛學院車輛。
10、購置、變更、報廢、停使、調出、調入的機動車輛,必須及時向學院及有關上級管理部門申報、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小學校車管理制度(匯總16篇)篇八
為了進一步提高我鎮小學學校管理工作的制度化、科學化、規范化水平,嚴肅勞動紀律,保持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秩序,保證教學計劃、教學目標的貫徹實施,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項目
對到校、辦公、上課、教師住校、教職工例會、升旗及學校通知參加的各種集會或活動均作考勤。
二、考勤要求
全體教職工必須按時到校,自覺遵守勞動紀律、辦公制度、住校、上課等各種規章制度,不遲到早退,不曠工曠教,有事先請假,準假后方可離校,不私自調課、換課,不私自請人代課。無公務聯系不串崗,不閑談,不做私活,不做與教學無關的其它活動。
三、考勤時間
1、坐班時間:上午上課前10分鐘到中午放學,下午上課前10分鐘到下午放學。晚上學生上晚自習。如有午休各班語數教師安排輪流值班(值日教師全天)
2、上課:上課預備鈴響進教室到下課鈴響。
3、會議(含活動、集會):各種會議的`開始到結束。
4、值班護校:全天24小時。
四、考勤辦法
1、各校要有專人負責考勤,考勤人員必須認真履行職責,不得漏登、漏報。(中心小學由溫德宗校長負責)
2、全鎮教職工按時上下班,按時上下課,衣著整潔、語言文明、為人師表,上班時間不準外出,需有事請假外出必須經校長批準。在辦公時間需短時間(1小時內)外出向行政值周人員請假。
3、不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上班,或請假未批準而擅離職守,不參加有關活動、會議、集會等而無正常理由,均視為曠工。
4、實行住校制,全體教師應堅持以校為家,村小每星期原則上住校三個晚上以上。
五、假期規定
1、教職工每學期的私假(事假)不得超過5天。
2、因病不能堅持工作,需請病假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疾病診斷證明書、病歷卡、住院證明等履行審批手續。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或相關手續視為事假。
3、婚假3天,晚婚15天(含雙休日);產假:順產90天、剖腹產105天,晚育順產120天、剖腹產135天(含假期及雙休日);人流假:屬于帶環懷孕進行人流可休5天(含雙休日),按病假處理,如果一年內人流超過1次的則按事假處理);喪假:是指配偶及雙方上下直系親屬,可休5天(含雙休日),其余叔、伯、兄、妹等可休3天(含雙休日);上述各假期必須一次性連續休完,不得拆開分段使用或抵沖病、事假。
4、因學歷達標集中學習、考試的時間不計算假日,無故超假按曠工論處。(假期以有關文件、通知或相關證明為準)
5、請事假人的課務,請假本人要落實代課人,請病假、婚喪產假人的課務由各校安排。
六、請假程序
1、村小村完小教師請假二天內向村完小校長請假(含公、私事),超過2天向中心小學校長請假;村小校長、中心小學副校長、行政管理人員外出鄉鎮超過2天一律向中心小學校長請假,教學點人員外出1天也應向中心小學校長請假。中心小學教師請假三天之內,行政人員請假一天之內由分管考勤的副校長批準,三天至一周之內由校長批準,一周以上報教育局批準。因病請假應有醫院疾病證明和醫藥發票,一周以上有縣級以上醫院疾病證明和醫藥發票報教育局批準。
2、凡請假者,必須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條,安排好本人工作并由批準人簽字后方可離崗,如有空堂現象請假者為曠課論處。
3、急病或重大特殊情況可例外,可電話通知,但返校后必須向校長說明理由,并補辦請假手續。
七、獎懲辦法:(扣分在陽光津貼發放方案考勤一項中扣)
1、教師全學期滿勤者,在津貼發放方案考勤一項中得滿分。
2、事假(私假)每天扣0.8分,病假每天扣0.4分,會議(例會、教研會、集體備課、班主任會、班子會等)每次扣0.2分,升旗及各種集會每次扣0.1分,遲到、早退每次各扣0.2分。
3、上課期間玩電腦網絡游戲、織毛衣、打麻將撲克、下象棋圍棋等每人次扣0.2分
4、教師吵架雙方各扣1分,打架斗毆者各扣3分,再由校委會和工會調解,對無理者再進行處理并通報批評。
5、老師體罰學生對學生造成傷害的醫藥費,由當事人承擔。
6、值日:不按時到崗,集會不及時按規定要求站崗維持秩序,午休和課外活動不及時到場所巡查,不書寫記分欄或記分簿,校務日志沒有扣分,不按時交-班,不佩帶標志,只要合乎其中1條,第二天繼續值日;第二天如又有其中1條扣0.2分。無故不當值日每次扣0.5分。
7、教職工無故曠工必須扣發津貼,曠工一天扣發全年1%的津貼,曠工一周以上者,除扣發津貼外,還給予一定的紀律處分。
8、教職工因事、因病請假達以下標準者,按下列規定扣發津補貼:
(1)當月病假累計超過五天或事假累計超過兩天,扣發半月津貼,病假超過十五天或事假超過五天扣發全月津貼(指40%津貼部分)。
(2)病假連續六個月以上者,從第七個月起發病休工資:工齡不足二十年的發標準工資的70%,工齡二十年以上的發標準工資的80%,其它補貼照發。
(3)全年累計曠工7天或事假20天,病假90天以上的,扣除財政年終獎(13個月工資)。
9、凡未履行請假手續,未經有關程序審批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無故超假滿三個月以上者,學校提出警告,若仍不歸者,按有關規定予以除名處理。學校臺有教師擅自離崗,必須在10天之內以書面形式上報教育局。如隱瞞不報,則追究校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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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校車管理制度(匯總16篇)篇九
一、固定資產由固定資產管理小組負責和使用安排,并做好固定資產的購建入庫、保管、使用盤點等工作。
二、固定資產的購建入庫,必需做到手續完整,購建后財務部門應憑相應的手續記入總帳,明細帳,并填制固定財產卡,一式兩份,一份由財務部門存檔,一份由使用部門存查。
三、固定資產的保管使用,保管人對所保管的財產負責維護,若發覺丟失,人為損壞,應照價賠償,借出,同時并訂立借據。對由保管人擅自借出而造成損失者,由保管人員負責賠償。
四、原保管人因工作調動或財產轉移時,應向管理小組說明,經專管員驗收核對,同卡片填寫相符后,方可辦理其有關手續。
五、發生固定資產增減變動時,必需申報主管部門和固定資產部門審查批準。
六、此項制度由固定資產管理小組監督執行,日常事務由專管員負責處理。
小學校車管理制度(匯總16篇)篇十
學校是教書、育人的場所,一切工作必須為保證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進行服務,為此特別制定學校舍場地管理制度如下:
一、學校內的一切房屋、設備、場館等都是供教育、教學使用或為教學服務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義出租、出借、改做它用,任意改造、破壞者將依法處理。
二、校舍場地管理實行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崗位責任制實施管理。
三、學校房屋內的一切設施及墻面等使用部門必須保護好,未經允許不得破壞、改動,若需維修必須立即報經總務處,不得自行處理。
四、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工作以及節水、節電工作,每天下班前關好門窗、水電源。
五、全校師生員工都應愛護學校的一草一木,共同營造一個美好的學習、工作環境。
六、各崗位維修、保養人員,按時對所負責區域進行全面的維修、保養工作,并作好相關記錄。
七、保安、值班人員必須認真工作、認真巡查、提高警惕,防止破壞及盜竊行為,若發現可疑人員必須立即查問并制止其破壞行為;發現隱患及時報學校及有關部門,以便及時維修,消除隱患。
八、校園內不得堆放雜物、晾曬衣服、飼養家禽,任何人或組織不得擅自改變、破壞學校建筑結構。
九、校園內禁止外來車輛駛入,尤其要控制重載車進入校園,以免損壞路面及撞傷學生,校園內車輛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小時。
十、總務處應妥善保管學校房地產檔案資料。
小學校車管理制度(匯總16篇)篇十一
4.組織全體師生學習、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對全體師生進行安全方面的教育;組織開展安全演練工作:。
5.參加上級有關安全工作會議及學習培訓,定期組織召開安全工作會議,部署安全工作;
8.改善辦學條件,加強學校安全基礎設施建設,增加安全系數。
副校長是分管業務范圍內安全工作的具體責任人,其安全工作職責如下:
1.具體負責分管業務范圍內安全工作管理;
2.協助校長貫徹落實、指導督促全校安全工作;
3.承擔所分管業務范圍內安全工作責任;
4.掌握和處理職責范圍安全工作情況及問題,做好監控和整改工作。
(一)分管學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職責。
分管安全的副校長對校長負責,協助校長主抓學校安全工作,其職責如下:
1.組織實施上級有關安全工作意見,制定學校安全工作計劃、措施及各種規章制度;
6.負責學生接送的安全管理教育工作,指導、協調相關處室具體做好相關工作;
7.與有關部門取得聯系,綜合整治校園及周邊治安環境;
9.接受并處理學校安全工作緊急情況信息;
10.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務,并做好安全工作總結。
(二)分管教學副校長的安全工作職責。
分管教學的副校長是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安全責任人,主要職責有:
2.對必須在校外進行的教學活動要認真審批,要有嚴密的安全措施,確保活動安全進行;
5.督查班主任、值班教師對課間活動安全的教育管理,杜絕課間責任安全事故;
6.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務。
(三)分管后勤副校長的安全工作職責。
分管后勤的副校長是學校設施設備安全責任人,其主要職責有:。
1.制定學校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工作規章制度,做好學校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工作;
4.加強學校設施安全管理,確保校舍安全;
5.督促有關人員做好防盜工作,維護學校財產安全;
6.加強全校的安全設施建設,確保校園安全;
7.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務。
教務處在分管副校長領導下,具體負責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安全,主要職責是:。
1.加強對任課教師的安全意識教育,制定落實教學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2.監督檢查教師教學活動安全狀況;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務。
值班領導對值班期間學校安全工作負責,其主要職責是:。
1.帶班期間隨時聽取值班人員匯報,及時處理偶發事件;
2.隨時檢查值班教師上崗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指導性意見;
4.值班期間24小時開通手機,保證信息暢通;
6.負責值班當天學生在校安全的監管工作;。
7.注意師生思想動態,及時搜集意見,并反饋給有關領導或部門;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務。
值勤教師負責維護值勤期間的學校安全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3.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記錄,24小時開通手機,按要求做好值班記錄;
4.負責值班期間校門口學生接送的監管工作;
5.切實加強課余時間滯留校園學生的管理,督促老師安排的滯留學生及時離校返家;
6.注意師生思想動態,及時搜集意見、建議,向有關領導匯報并妥善處理;
7.聽從值班領導臨時性工作安排。
班主任是本班學生安全責任人,負責對學生進行管理和教育,其主要職責是:。
5.加強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防止學生中出現嚴重的`心理問題,杜絕隱性安全問題;
10.做好晨檢、午檢及全日觀察工作并及時記錄,對學生在校內發生的疾病或其他危險情況,要立即組織搶救,并及時報告學校,通知家長。
任課教師是課堂教學安全負責人,對本堂課教學學生的安全直接負責,并協助班主任做好各項安全管理教育工作,其主要職責有:。
1.堅持落實講課前清點學生人數制度,如發現學生缺席,應及時與班主任聯系查明原因;
7.認真落實各項安全制度和上級有關安全工作規定;
8.在本堂課以外發現各類安全隱患和事故,都必須及時處置、及時報告;。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務。
4.利用體育課對學生進行衛生保健知識的宣傳教育、自救自護常識教育;。
5.在體育課上出現意外,立即組織施救并報告學校;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務。
7.承擔臨時性安全工作。
1.門窗必須牢固,工作人員下班后必須關好門窗;。
3.各儀器室應制定安全規則,張貼墻上,嚴格遵守。必須防范火災、中毒和違規操作引發事故。禁止無關人員在室內逗留。
小學校車管理制度(匯總16篇)篇十二
按學校規定,分別停放到指定的車棚、場地去,嚴禁亂停亂放。
2、車輛進棚必須自行加鎖,整齊停放。車簍內不要存放任何。
個人用品。
3、在校園內一般提倡推車行走,騎車者應放慢速度,防止撞。
人。
4、不準任何人偷騎他人車輛,未經本人同意開他人車鎖的視。
為偷竊論處。
5、發現自行車被盜,失主應及時報告總務處協同查處。
文檔為doc格式。
小學校車管理制度(匯總16篇)篇十三
為了規范學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減少因校舍發生的不安全事故。制定以下制度:
一、學校成立校舍安全檢查領導小組,組長:
王xx
副組長:徐xx
成員:xxx。
做到目標明確,責任到人。嚴格執行《安全責任追究制》。
二、學校定期組織師生學習校舍安全防范常識和安全防范技能。對校舍安全隱患和事故的發現和發生及時作好逐級上報、排除和積極處理工作。
三、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要堅持對校舍安全作到“六查六看”,即查墻基看下陷風化,查墻體看傾斜裂縫,查屋架看斷裂蟲蛀,查流水看排水暢通,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師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隱患。強化責任人目標責任。
四、學校管電人員要經常對學校用電進行檢查和修繕,在組織各類活動用電時,要考慮不利于安全的隱患,以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五、學校要經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學校和班主任、班主任和科任教師、教師和學生家長要定期簽訂安全責任書和安全保證書。并認真組織學習實施。
六、校舍安全領導小組要作好有關校舍安全工作的會議、檢查、安全責任等記錄工作,一并納入學校安全檔案。
七、校舍安全領導小組要作好消防器材檢查,氣壓是否充足,藥劑有無失效,罐體是否銹蝕,噴射軟管是否老化,有無隨意挪動,噴嘴是否堵塞變形等。每學期檢查兩次,同事做好詳細的檢查記錄。
八、教室由班主任負責管理使用,并具體落實到個人。門窗有專人負責,做到及時關、鎖;教室做到手不摸墻,不亂涂、亂畫,不亂拉亂刻桌凳,不隨意開啟照明燈及電教設備;愛護教學用具、生活用具、衛生用具。
九、實驗室、圖書室、閱覽室由專人管理,定期排查安全隱患,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解決。
十、校教職工都要增強憂患意識責任意識,加強校園校舍等方面的安全檢查和管理,發現事故隱患及時向領導匯報,及時處理,把事故消滅在萌芽之中,杜絕事故的發生,保障國家財產安全和教職工的人身安全。
小學校車管理制度(匯總16篇)篇十四
1、依據學校工作要求,制訂對同學進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方案,組織政教處工作人員及班主任實施落實。
2、幫助校長領導班主任工作,審查班主任工作方案,定期布置班主任工作,對班主任工作進行督促、考核、評定,定期組織班主任學習和閱歷溝通,并做好總結工作,組織支配好班會、校會活動。
3、負責紀律、衛生的'檢查評比,做好衛生室的管理工作。
4、負責管理對同學的獎懲。組織好對“優秀同學干部”、“三好同學”、先進集體的評比和表揚,對違反紀律的同學執行紀律處分。
5、負責對同學干部的培育、教育,協作團委指導同學會的工作。
6、協作教務處做好畢業生工作。
7、定期召開同學代表座談會和家長代表座談會,定期向校長匯報同學狀況和班主任工作狀況。
8、搞好辦公室衛生工作。
9、副主任幫助主任按時完成校長交辦的各項工作。
小學校車管理制度(匯總16篇)篇十五
2、編排各個學期課程表、作息時間表及各種教學活動表。
3、做好教材、資料的訂購與發行。
4、指導各級部各學科備課組工作。定期檢查老師的備課、作業批改,組織好各類公開課。
5、組織好各類考務活動。
6、管理好同學學籍,做好同學的轉學、休學、退學工作。
7、抓好試驗室建設、圖書閱覽室的工作。
8、組織老師文化業務進修活動,注意培育青年老師。
9、負責老師的業務考核工作,管理業務檔案。
10、協調各級部教學工作、抓好音體美的教學。
11、搞好辦公室的.衛生工作。
12、教務處副主任幫助主任按時完成校長交辦的各項工作。
小學校車管理制度(匯總16篇)篇十六
中小學校在校學生規范穿著校服,對推進教育治理能力現代化,充分發揮校服的育人和審美觀念,優化育人環境,加強學生思想品德教育,增強集體榮譽感,消除學生穿著攀比,促進健康成長,調動全社會對學生身心健康的保護與監管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義。
為了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全州中小學校學生校服管理,杜絕“毒校服”和“三無”校服進入校園,確保校服品質,減輕學生家長負擔,全面建設美麗和諧平安校園,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1.中小學校學生校服管理工作旨在加強中小學生德育工作,培養學生集體主義觀念、平等意識和樸素節儉、文明向上的品行習慣,營造良好的校園文化氛圍,避免學生在穿著上追求時髦時尚奢侈攀比現象,樹立涼山州中小學生的良好形象,同時規范全州中小學校校服管理,保證學生校服的安全與質量,維護學生切身利益,促進美麗和諧平安校園建設和教育系統廉政建設。
2.中小學校學生校服實行“行政倡導、學校自主、家長自愿、公開采購、市場運作”的原則。任何地區和學校不得強制學生統一著裝,教育行政部門為學生著裝提供公益性的管理與服務。
3.需要統一著裝的學校,應由學校牽頭成立有學生、學生家長代表參加的校服工作委員會,廣泛征求師生和社會意見,取得超過全校三分之二的學生家長簽字同意后,可以開展校服統一著裝工作。
2.學生校服應配套穿著,正裝制服與運動服不得混穿。體育課及參加其他體育活動時穿著校服的應穿著學生運動服。
1.學生校服按類別分為正裝制服和運動服兩類。按季節分為春秋裝、夏裝和冬裝。學校應充分考慮學生家長的經濟承受能力,并根據校服工作委員會的意見,合理確定著裝種類和套數。
為避免學校之間的攀比,各地可按一定區域比選確定款式,力求美觀大方、實用安全、勤儉節約,既要符合時代的發展要求,又要體現中小學生朝氣蓬勃的活力與積極向上的精神。校服款式與規格設計應符合校園文化、學生運動成長的功能性特征,面料應有吸濕排汗功能,鼓勵學校選用中國彝族校服設計大賽獲獎作品。
3.校服制作周期。小學階段不超過二次;初中階段一次;高中階段一次。畢業學年度學校不得統一購買校服。(學生因生長發育或衣物破損需臨時購置新裝,可由中標企業以售后服務形式滿足中小學生更新服裝的需求。)。
學生校服費用不屬于公用經費,也不是學校的代收費,各地務必遵循公共資源市場化配置的原則,由學校校服工作委員會在學生家長自愿的基礎上組織招標采購,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引入競爭機制,減輕社會負擔,完善質量監督與售后服務體系、規范選購、確保學生校服的品質與安全。任何行政部門或學校不得指定校服生產企業或名錄。
1.需統一制作校服的學校,應向各縣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后,由學校校服工作委員會自行組織招標采購。為了發揮規模采購效益,降低采購成本和單價,對學生人數較少的學校,鼓勵以學區或教辦以上單位成片統一采購。
2.需要統一著裝的學校,要統籌指導校服委員會的招標采購工作,禁止無廠址、無廠名、無營業執照的“三無企業”和中間供應商參加投標比選,被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質量技術監督局查處的有假冒偽劣和不合格產品的服裝企業整改未滿三年的,原則上不得接受其投標,縣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校服招標采購的監督管理。
3.規范采購合同管理。校服采購合同必須明確校服面(輔)料品質參數,同品質同款式同批次的校服采購價格不得高于市場平均價格。任何行政部門與學校不得指定或改變招標價格。
4.中標企業要遵循社會化服務的原則,為學生提供直接服務,并按著裝人數3—5%的比例對革命烈士子女、孤兒和貧困學生實行減免。
學生校服的質量關系到廣大中小學生的切身利益,關系到教育的行業形象,生產企業應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標準,確保質量,按要求組織生產。校服安全質量應符gb18401《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31701《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和gb/t31888《中小學生校服》等國家標準。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采購單位指導,不得采取“定點”、“定商標”等方式干涉交易,工商部門嚴格依法進行校服生產企業登記注冊,確保主體合法有效,質監部門負責中小學生校服質量安全“全鏈條”監督檢查,及時公布并向教育行政部門通報校服質量監督抽查結果,指導執行中小學生校服有關技術標準。堅決查處不按標準生產、采購和使用校服的行為。
1.面(輔)料質量。生產企業須對每批次的學生校服所用面(輔)料產品提供有資質的紡織纖維檢驗機構出具的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
2.成衣質量。生產企業須提供每批次學生校服成衣有資質的紡織纖維檢驗機構出具的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
3.行政備案。生產企業須向各縣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報送每批次校服的面(輔)料和成衣有資質的紡織纖維檢驗機構出具的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經備案后,方可向學校發送校服。
4.接貨驗收。學校要增強質量安全責任意識,嚴格落實驗收制度,嚴把校服進校質量關,禁止不合格校服進入校園。在接收學生校服時,成衣標注標識必須完整,符合合同約定,要查驗經縣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門確認的面(輔)料和成衣兩份產品有資質的紡織纖維檢驗機構出具的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并留存原件。
5.校服樣品封存。每批次校服經學校驗收后,應由地方教育部門留樣封存二年,專人保管,以備查驗。
6.學校初驗合格后,組織學生在規定時間內試穿,對有質量問題或型號不符的,及時調換整修,待全部驗收合格后方可辦理簽收、協助結算手續。
7.接受扶貧捐贈校服的地區和學校,應向捐贈方明確品質要求,不接受“三無產品”和無標注標識、無產品無有資質的紡織纖維檢驗機構出具的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的學生服裝。
各縣市人民政府要加強學生校服的安全與質量監管工作,要組織教育、食品藥品和工商質量監管局等部門完善校服產品質量監督與抽查機制,開展聯合檢查,對封存的樣品進行抽檢核驗,依法查處生產、銷售不合格校服的企業。要建立校服生產企業“黑名單”制度,定期互通信息,提高監管實效,不斷提升校服品質,保障學生健康安全。
各級教育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加強對學生校服采購、收費、驗收等環節的監督管理,對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規定和本細則的單位和個人,由相關職能部門依規依紀嚴肅處理,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