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制定需要充分考慮實際情況和員工的實際需求,既要具有可操作性,又要具備引導作用。范文二:規章制度的存在和遵守可以保證組織的正常運轉和發展。
設施建設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一
1、工程部應指派相應監理工程師負責本區域施工用電的巡查、各級電表查抄、臨時用電接引及配合、安全用電監督、用電技術資料核查等工作,并在組織架構和崗位職責上予以明確。
2、每月應進行一次安全用電技術資料的核查,包括:月度用電設備進出場統計表、接地電阻測試記錄、電工每日巡視記錄、配電箱每日檢查記錄,并做好安全用電月度檢查記錄。
3、每月應最少進行一次施工用電的檢查,并對存在的隱患及時督促整改。
4、施工用電申請須由監理工程師及工程部經理審批,并由監理工程師負責協調掛表接電。
5、電表需拆除時,必須由監理工程師復核有沒有未扣除、未記錄費用的情況,經工程部經理審批后方可拆除電表。
6、監理工程師負責跟進電表的安裝、移位、拆除,并負責核查施工單位全稱、各級電表間邏輯關系、工程項目所對應的合同編號;施工用電有變更時,須即時上報。監理工程師進行工作交接時,交接內容應包含管轄區域內各級電表管理工作的交接。
設施建設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二
為了規范公司內項目建設和生產經營活動通知的變更管理,消除和減少由于變更而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變更管理是指對人員、管理、工藝、技術、設施等永久性或暫時性的變化進行有計劃的控制,以避免或減輕對安全生產的影響。變更管理失控,往往會引發事故。
1、工藝、技術的變更,主要包括:
(1)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引起的技術變更;
(2)原料介質變更;
(3)工藝流程及操作條件的重大變更;
(4)工藝設備的改進和變更;
(5)操作規程的變更;
(6)工藝參數的變更;
(7)公用工程的.水、電、氣、風的變更等。
2、設備設施的變更,主要包括:
(1)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設施的變更;
(3)更換與原設備不同的設備或配件;
(4)設備材料代用變更;
(5)臨時的電氣設備等。
3、管理的變更,主要包括:
(1)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變更;
(2)人員的變更;
(3)管理機構的較大變更;
(4)管理職責的變更;
(5)安全標準化的變更等。
1、項目負責單位管理范圍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變更管理。
2、車間負責現有生產設施,公用工程的原料介質,操作條件,工藝參數等的變更管理。
3、生產部負責現有設備設施、安全設施、與安全管理有關等的變更管理。
1、變更申請。在實施變更時,變更申請人(單位)應填寫《變更申請表》并由專人負責管理。
2、變更審批。《變更申請表》填好后,由公司領導審批,主管部門組織有關人員按變更原因和實際的需要確定是否進行變更。
3、變更實施。變更批準后,由各相關職責的主管部門負責實施。任何臨時性的變更,未經審查和批準,不得超過原批準的范圍和期限。
4、變更驗收。變更實施結束后,變更主管部門應對變更情況進行驗收,確保變更達到計劃要求。變更主管部門應及時將變更結果通知相關部門和人員。
設施建設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三
在編制職業病防護設備設施管理制度時應結合單位設備狀況,在制度中做出具體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在購置防護設備設施時,對設備設施的'選購要滿足職業病防護技術要求。產品應當具備合格證和使用說明書,使用說明書應當載明防護性能、適應對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2、應當確定防護設施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兼)職防護設施管理人員。
3、對防護設施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維修、保養,保證防護設施正常運轉。
4、建立防護設施技術檔案:。
(1)防護設施的技術文件(設計方案、技術圖紙、各種技術參數等);。
(2)防護設施檢測、評價和鑒定資料;。
(4)使用、檢查和日常維修保養記錄。
5、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護設施。如因檢修需要拆除的,應當采取臨時防護措施,并向勞動者配發防護用品,檢修后及時恢復原狀。
設施建設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四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切實落實“以質量求效益,以品牌求發展”的管理工作方針,建立質量管理網絡,明確職責,使公司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活動做到標準化、規范化、科學化,確保公司建設工程質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投資開發修建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園林工程、市政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等的質量管理工作。
第二章質量管理組織體系。
第三條,公司實行工程分管副總經理領導下的總工程師、工程技術部的三級質量管理組織體系,以保證質量管理工作協調有效地進行。
第四條,公司工程分管副總經理向總經理負責,對公司的工程質量、技術負直接的主管領導責任。
第五條,總工程師協助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管理工程質量、技術,協調工程各專業之間技術矛盾,處理和解決重大技術問題和關鍵問題。
第六條,工程技術部在工程分管副總經理領導下開展工程質量管理工作,向工地派出甲方現場代表和各專業技術工程師在現場對質量進行控制,組織質量評價,研究和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控制方法,對工程質量負監督管理責任。
第七條,甲方現場代表是工程質量管理的現場責任人,由土建結構工程師擔任,在工程技術部領導下負責協調現場各專業技術工程師,監督參建單位包括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和材料供應商的質量責任行為是否符合合同和規范要求,檢查設計圖紙質量、材料設備質量、隱蔽工程質量、工藝工序質量,辦理現場設計、技術變更和工程量收方事項,建立分部分項工程質量檢查驗收記錄臺帳,對工程質量負直接責任。
第三章質量管理方針、方法、標準和工作流程。
第八條,工程質量管理實行“質量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第九條,工程質量管理實行“計劃、執行、檢查、處理”(pdca)循環工作方法,不斷改進過程控制。
1、符合公司制定的工程項目質量目標和《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計劃書》的要求。
2、符合與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材料設備供應商簽定的合同及補充協議的約定和要求。
3、符合經批準的設計施工圖和技術文件的要求。
4、符合工程建設各項規范和技術標準及政府部門有關質量管理的規章制度。
5、保證按項目任務書、設計圖、合同規定的數量、質量完成工程,順利通過驗收,交付使用,實現使用功能。
第十一條,工程質量管理按下列工作流程實施:
一、確定工程項目質量目標。
1、每個項目在可研階段完成后,由工程技術部經理負責組織各工程技術人員參與,根據公司的項目任務書和投資收益計劃,針對工程技術標準、材料設備的規格檔次、使用年限、工程規模、達到的使用功能等質量標準,協調工期、成本、質量三者矛盾,在一周內制定出符合實際情況的項目質量目標。
2、質量目標報經工程分管副總經理和總工程師主持的專門會議進行研究討論,定稿后報總經理批準下發給每個參與工程管理的人員,作為工程質量管理的標準。
二、編制項目質量管理計劃。
1、在確定項目質量目標并經批準后,由工程技術部經理負責組織各工程技術人員參與,根據項目質量目標的要求在兩周內編制出《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計劃書》。
2、《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計劃書》要體現從設計質量、材料設備質量、工藝工序質量、分項分部工程質量到單位工程質量的全程管理控制。其內容應包括:
編制依據。
項目概況。
質量管理任務細分。
組織機構及責任人員。
質量控制及管理組織協調的系統描述。
建立質量檔案。
必要的質量管理控制手段。
事前預控措施(各階段設計審查、施工圖會審、施工組織設計審查、質量通病防范)。
關鍵和重要節點的確定以及控制程序。
與施工階段相適應的檢查、試驗、測量、驗證要求。
更改和完善質量計劃的程序。
完成質量計劃的標準和時間要求等。
3、《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計劃書》報經工程分管副總經理和總工程師主持的專門會議進行研究討論,定稿后報總經理批準下發給每個參與工程管理的人員,作為工程質量管理具體實施的依據。
三、執行計劃。
1、工程技術部負責組織落實和實施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計劃,每個管理人員應按照分工控制質量計劃的實施,并按照規定保存控制記錄。當發生質量缺陷或事故時,必須由工程技術部負責分析原因、分清責任、進行整改,體現pdca循環控制方法。
2、在執行計劃過程中,切實做好國家建筑法律、法規明文規定的屬建設單位質量責任的以下工作:
(1)公司領導層負責將工程以招投標的方式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和材料供應單位,并不得肢解發包。
(2)公司領導層負責不得迫使承包者以低于成本的價格竟標,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
(3)工程技術部負責向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單位提供真實、準確、齊全的原始資料。
(4)工程技術部負責不得明示或暗示設計和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工程質量。
(5)工程技術部負責辦理政府強制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備案。
(6)工程技術部負責辦理政府質量監督登記注冊。
四、對內檢查監督。
1、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工程技術部經理是對內檢查監督的責任人,檢查監督的對象是公司內部分工負責的現場代表、各專業技術人工程師、造價管理人員、合同管理人員等。
2、工程部經理應在日常工作中組織每個管理人員按照分工負責制原則,對照《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計劃書》的內容檢查驗證質量計劃實施的情況和效果。
3、每周召開有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參加的工作例會,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研究,提出解決措施并安排責任人進行落實,事后由工程部經理負責復查并向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匯報結果。
4、對重復出現問題的人和事或發生質量缺陷和事故時,必須分析原因、分清責任,進行整改,由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工程部經理專門調查和研究,對相關責任人員依照公司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五、對外檢查監督。
1、工程部經理、公司內部分工負責的現場代表、各專業技術人工程師、造價管理人員、合同管理人員等是對外檢查監督的責任人。檢查監督的對象是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和材料供應單位。
2、工程部經理應在日常工作中組織每個管理人員按照分工負責制原則,對照與上述單位簽定的合同書和《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計劃書》的內容,檢查驗證其質量責任行為和效果。
3、每周由工程部經理主持召開有施工、監理、材料供應(必要時設計、勘察、公司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參加的工作協調例會,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研究,提出解決措施并安排責任單位進行落實,事后由工程部經理安排公司人員負責復查并向公司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匯報結果。
4、對重復出現問題或發生質量缺陷和事故時,必須分析原因、分清責任,進行整改,由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工程部經理專門調查和研究,對相關責任單位依照合同約定進行處罰。
第四章對勘察、設計單位的的質量管理。
第十二條,從大的、著名的設計院中考察選擇勘察、設計單位,不僅考察其資質等級、業務范圍、質量能力及信譽,還要考察其過去工程的質量水平、技術水平和裝備水平以及同類工程經驗。
第十三條,采用招標方法選擇勘察、設計單位,多角度審查比選方案,鼓勵設計單位進行設計方案優化并采取獎勵措施。聘請專門研究單位和專家對方案進行咨詢研究,進行全面技術經濟分析,最后選擇優化的方案。
第十四條,由工程技術部組織對設計工作進行評價,勘察、設計的質量標準須達到設計任務書要求和合同要求,設計文件清晰、直觀明了、易于理解,各專業協調無矛盾,設計文件完整齊備,有相應的概預算和各種經濟技術指標,設計成果正確,深度符合有關規定。
第十五條,由工程技術部組織施工圖會審和設計技術交底,甲方、勘察、設計方、監理方、施工單位、分包商、材料設備供應商均應參加,解決好他們之間的協調問題,充分考慮施工的可能性、便捷性和安全性。對容易產生質量通病的部位和環節,盡量優化細化設計作法。確保施工前所有設計文件都應是確定的、正確的、不能有任何疑問。
第五章對監理單位的質量管理。
第十六條,依據監理委托合同將施工工藝、施工工序質量、建筑材料與設備質量的確認權與否決權,工程量與工程價款支付的確認權與否決權,工程建設進度和建設工期的確認權與否決權等管理權力授予監理單位。并對施工的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第十七條,監督監理單位切實履行如下質量責任行為。
(1)監理單位資質、人員資格、配備及到位情況。
(2)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的審批和執行情況。
(3)對材料、構件、設備用于工程前進行復檢審查的情況。
(4)見證取樣的實施情況。
(5)對重點部位、重要節點、關鍵工序實施旁站并執行建設部關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監理管理辦法》的情況。
(6)質量問題通知單簽發及質量問題整改結果的復查情況。
(7)組織分項、分部工程的質量驗收情況。
(8)監理資料收集整理和工程質量評估報告情況。
第十八條,在公司領導層的具體指導下,由工程技術部負責認真選擇施工承包商,在委托任務、商討價格、簽訂合同時應注意考察其質量能力、信譽、技術水平、裝備水平、管理能力、特別是項目經理、技術總工的經歷、經驗,企業質量管理體系,以往工程的質量標準,企業等級,資信及企業形象等。
第十九條,嚴格執行公司招投標管理制度,要求各投標單位在投標文件中清楚說明質量保證體系、質量保證的措施和方法,由工程技術部負責對這些措施和方法的適用性、科學性、安全性進行審查,作為選擇承包商的依據。
第二十條,由合同管理人員負責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甲方對施工質量絕對的檢查和監督權力,并將工程施工質量責任落實到具體的施工單位,通過合同、委托書或任務單明確質量的要求,確定質量的標準、檢查和評價方法、獎懲辦法。
第二十一條,由工程技術部負責監督施工單位切實履行如下質量責任行為。
(1)施工單位、分包單位的`資質,項目經理部管理人員資格、配備及到位情況,主要專業工種操作工人上崗資格、配備及到位情況。
(2)施工組織設計審批和執行情況。
(3)現場施工操作技術規程、規范、標準的配置和執行情況。
(4)按審查批準的施工圖等設計文件及工程技術標準的實施情況。
(5)分部、分項、單位工程質量的試驗檢驗評定情況。
(6)質量問題整改、質量事故的處理情況。
(7)對容易產生質量通病的部位和環節按作業指導書施工的情況。
(8)對分包單位的管理情況。
(9)施工技術資料的收集和整理情況。
第二十二條,在工程實施過程中發現工期拖延、費用超支時,由工程技術部負責首先考慮修改或制定周密的計劃,防止施工單位以犧牲質量為代價趕工和降低成本。
第二十三條,、監督施工單位嚴格執行工序交接“三檢”制度。
執行上道工序不經檢查驗收不準進行下道工序的原則,每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單位自檢、互檢、專職檢并簽字送監理,會同甲方、設計、勘察經過現場檢查或獲取試驗報告后簽署認可意見方可進行下道工序。
第二十四條,監督施工單位嚴格執行隱蔽工程檢查驗收會簽制度。
鋼筋工程、懸挑工程、防水工程、上下水管、暗配電氣線路等必須先由施工單位自檢、互檢、專職檢并簽字送監理,會同甲方、設計、勘察經過現場檢查或獲取試驗報告后簽署認可意見方可覆蓋。
第二十五條,監督施工單位嚴格執行施工設計變更和工程變更審批管理程序施工單位提出變更必須以書面申請方式,經監理會同甲方、設計審核并就變更造價、工期達成協議后批準實施。由甲方、設計院、監理等提出設計變更經與設計院、監理協商并與施工單位就變更造價、工期達成協議后通知施工單位執行。
第二十六條,工程質量事故嚴格按程序處理出現工程質量事故后,甲方、監理、設計院、施工單位按照原因分析、責任分析、商定處理措施或方案、處理實施、效果檢查的程序進行。并對責任單位或個人按規定進行處罰。
第二十七條,嚴格實行質量“一票否決”制度。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由監理單位立即下令施工單位停工整改并拒付工程款。
(1)未經檢驗即進行下道工序作業。
(2)隱藏工程未經驗收簽字即覆蓋。
(2)質量下降經指出不改或改正效果不好。
(3)采用未經認可或批準的材料。
(4)將工程轉包。
(5)自行變更設計圖紙要求。
第二十八條,嚴格竣工驗收程序。
單位、單項和項目竣工驗收在審核工程技術文件和整理建檔的基礎上嚴格按照政府質量監督程序實施。
第七章獎罰管理。
第二十九條,工程質量管理實行“獎優罰劣,違規必罰”原則。
第三十條,對公司內部工作人員依照本制度由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工程部經理每月進行一次集中考核檢查,評價各責任人員的質量管理工作成績,依據評價結果進行獎罰。
考核檢查采取各責任人員先行自查,工程技術部經理作出初步評價,總工程師考核,工程分管副總經理審查認定的程序進行。對考核檢查結果在工程例會上進行講評,對嚴格執行制度和取得顯著成績的人員進行表揚、表彰或獎金獎勵。對違反制度、工作失職、發生質量缺陷和事故時的責任人員進行處罰。
處罰分為批評、書面檢查、罰款處理、辭退等,具體內容另行制定實施細則。
第三十一條,對于設計、監理、施工、材料供應單位的獎罰同樣實行“獎優罰劣,違規必罰”原則。
其程序是。
1、在合同中依照國家〈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明確獎罰實施細則和條款,并約定上述單位同樣執行本公司質量管理制度。
2、由工程技術部負責組織檢查上述單位日常質量工作情況,公司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每月進行一次集中考核檢查,并召開專門會議評價各單位的質量管理工作成績。
3、依據評價結果和合同的約定對上述單位進行獎罰。
第三十二條,該制度經公司批準后施行。
設施建設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五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發電機使用的管理,結合集團公司的實際情況,擬定本管理指引,供參照執行。
一、本指引主要適用于施工現場未開通臨時用電或業主提供電源容量不足,需使用發電機供電的。
二、工程部應派專業監理工程師負責發電機的管理:發電機進退場管理臺帳的建立、發電機進場驗收、發電機使用記錄等工作,并在組織架構和崗位職責上予以明確。
三、發電機使用的申請、批復管理。
1、工程現場使用發電機前,應由使用單位提出使用申請及用電方案。
設施建設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六
第一條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確保在施工現場生產過程中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減少事故的發生,加強施工現場危險作業環境及作業過程中安全防護設施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施工現場全過程安全設施、設備的管理和控制。
第三條 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設備必須由工程項目部負責統籌規劃,制訂相應的安全設施、設備計劃并實施,建立相應的安全設施保證體系。
第四條 工程項目部作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落實施工現場安全設施、設備所需費用,并專款專用。
第二章 安全設施、設備的內容、范圍
第五條 安全設施、設備的內容、范圍:
1)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裝的機械和設備;
2)電器設備安裝的防護性接地或接中性線的裝置,以及其他防止觸電的設施;
3)為安全而設低電壓照明設備;
6)各種聯動機械和機械之間、工作場所的動力機械之間、建筑工地上
為安全而設的信號裝置,以及在操作過程為安全而進行聯系的各種信號裝置;
7)在施工生產區域內危險處裝置的標志、信號和防護設施;
8)在施工人員可能到達的洞、坑、溝、升降口、漏斗等處安設的臨時防護裝置;
9)在施工生產區域內,施工人員經常往來的地點,為安全而設置的通道及便橋;
11)在腳手架、井架(龍門架)外圍封閉的防護網;
12)為防止塌方采取的支護措施;
13)高處作業的上下通道及防護措施;
14)立體交叉施工作業區域的隔離措施;
15)在建工程與周圍人行通道及民房的防護隔離設施;
16)在建工程的外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隔離防護設施;
17)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設施。
第三章 安全設施、設備策劃
第六條 根據工程項目的結構、環境、技術含量和施工風險程度等因素,由項目經理牽頭,匯同工程技術負責人、安全專業管理人員、施工負責人實施安全設施、設備策劃,策劃內容如下:
1)確定整個施工過程中應執行的安全技術標準、規范。
第七條 根據安全設施策劃結果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對所須安全設施的結構形式、材料、設置要求等可在施工方案中完整獨立體現。
第八條 工程項目施工前,安全措施計劃須報經公司安全主管部門審核確認。
第四章 采購(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
第九條 工程項目部將施工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列出計劃清單,交由公司物資供應站統一采購管理。
第十條 公司物資供應站應向工程項目部提供的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檢驗合格的相關資料,否則工程項目部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一條 工程項目部對分包方自行采購的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應實行控制。
第十二條 公司物資供應站應對供應商進行評價。
1、根據能否滿足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要求的能力選擇供應商。
2、根據采購的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的重要性,從以下幾方面對供應商進行評價:
1)對供應商所生產的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驗證是否取得生產許可證;
2)驗證企業生產的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的相關證件; 第十三條 工程項目部對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應與公司物資供應站簽訂供貨合同,合同中明確規定供貨和檢驗方式。
第五章 過程檢驗
第十四條 現場安全設施、由工程項目部統籌規劃,根據施工方案中的
安全措施計劃負責建立、管理。
第十五條 按安全措施計劃的要求,對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設備進行檢驗,只有通過檢驗的設施、設備才能安裝和使用。
第十六條 工程項目部安全專業管理人員應編制安全措施計劃,組織相關管理人員對下列內容檢查、驗收:
1)對施工過程中所需的安全設施及防護用品的驗證;
4)對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設施,如通道防護棚;電梯井內隔離排或安全網;腳手架外圍封閉、上下通道、上層施工通道;"四口"、"五臨邊"的防護設施;懸挑鋼平臺;高處作業的上下通道、人員行走防護設施、作業點的防護措施;外挑安全網等搭設、組裝完畢后須進行檢查驗收。
5)對專項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檢查;
第十八條 工程項目部設備負責人應根據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組織相關人員及分包單位負責人對下列內容檢查驗收:
第十九條 上述各類檢查和檢驗完畢后工程項目部須填寫驗收記錄。
第六章 施工過程的控制
第二十二條 搭設或拆除安全防護設施、腳手架、起重機械或其它設施、設備,必須經工程項目部確認同意。如當天未能完成時,應做好局部收尾,并設置臨時安全措施。
第二十三條 工程項目部應根據安全措施計劃中確定的危險部位和過程,責成分包單位落實監控人員,確定監控措施和方式,實施重點監控,必要時應連續監控。
2、在拆除現場安全防護設施前應通知工程項目部,由其確認可拆除時,方可拆除。因拆除后影響該區域或后工序的施工安全,應服從安排,予以保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執行。
第二十四條 在工序交接中,應由項目部施工技術負責人和安全專業管理人員組織交接雙方負責人,對現場的安全設施進行驗收、確認。
第七章 事故隱患的控制
第二十五條 工程項目部應對存在隱患的安全設施、過程和行為進行控制,確保不合格設施不使用、不合格過程不通過、不安全行為不放過。
第二十六條 對事故隱患應由項目部安全專業管理人員匯同項目部相關人員進行處理。處理方式:
1、停止使用、封存;
2、指定專人進行整改以達到規定要求;
3、進行返工,以達到規定要求;
4、對有不安全行為的人員進行教育或處罰;
5、對不安全生產的過程重新組織。
設施建設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七
為確保建設項目竣工投產后,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標準,保障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煉鋼所有的建設項目
3.1建設項目中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人生產和使用,以確保建設項目竣工投產后,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標準,保障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3.2煉鋼所有的建設項目,其防治污染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防治污染的設施必須經原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該建設項目方可投入生產或者使用。
3.3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等建設項目應當采用資源利用率高、能耗物耗小、污染物產生量少的清潔生產工藝,采用經濟合理的廢棄物綜合利用技術和污染物處理技術。
3.4煉鋼廠所有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建設前邀請公司相關部門進行可行性評估。
3.5在建設項目施工階段,煉鋼廠做好相關事宜的配合工作。
3.6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完工后,配套建設的環保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試運行。在此期間,必須將環保設施管理納入生產系統管理中,對環保設施運行情況和對環境的影響進行自查及監測。
3.7凡建設項目為引進先進的工藝裝置和技術,必須同時引進先進的環保設施和技術。
3.8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經驗收合格,該建設項目方可正式投入生產或使用。
3.9由于不執行本制度而造成環境污染事故的,須追究責任,對主要責任者,就根據具體情況給予相應的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4.1建設項目“三同時”的定義:建設項目“三同時”是指生產性基本建設項目中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人生產和使用,以確保建設項目竣工投產后,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標準,保障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4.1.2建設項目“三同時”的要求是針對我國境內的新建、改建、擴建的基本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和引進的建設項目,包括在我國境內建設的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和外商獨資的建設項目。
4.1.3建設項目中引進的國外技術和設備應符合我國規定或認可的勞動安全衛生標準,全部設計應符合我國有關規范和規定的要求。
4.1.4建設項目“三同時”是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的重要保障措施,是一種事前保障措施。
“三同時”對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改善勞動者的勞動條件,防止發生工傷事故,促進社會主義經濟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三同時”是各級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實施安全衛生監督管理的主要內容,是一項根本性的基礎工作,也是有效消除和控制建設項目中危險、有害因素的根本措施。隨著經濟建設的迅速發展,“三同時”作為“事前預防”的途徑,將不斷深化并不斷提出更高的要求。
4.2建設項目“三同時”的內容
設施建設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八
1.施工單位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的管理。
2.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核實施工人員的身份證明,對施工人員逐個造冊(附帶身份證明復印件)報學校備案。
3.施工單位要加強對施工人員的管理,提高安全意識。
4.施工場地要有防護欄隔離,設有明顯的警示標志和警示語言,施工車輛進出校園要減速行駛。
5.施工單位必須建立嚴格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強對建設物資的監管。
6.施工人員出入學校需憑學校辦理的出入證,并服從門衛管理。
7.施工單位要定期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文明教育,杜絕施工人員的不文明現象在校園出現。
8. 學校要定期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禁止學生靠近施工場地。
9.學校對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進行日常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并及時向相關部門匯報。
10.施工方合理調整施工時間,盡量減少施工噪音。
頗具影響、工程規模相對較大的教學樓及學生公寓樓已開始動工。車輛載料穿梭運行,居住校內民工人數增多。為確保師生人身、財物安全,保證教學秩序運作良好,經學校行政辦公會研究決定,特制定本制度,望全體師生嚴格遵照執行:
一、全體師生應高度注意人身安全,對自己的財物妥善保存,出行上班必鎖門,衣物涼曬托一監管人,否則損失自負。
二、教職工要教育家屬和子女(包括在校住宿的親屬和子女),嚴禁在施工場地周圍觀看,對來校的'親朋好友實行安全監管和負責制。
三、總務處是校建安全的第一責任機構,及時督促施工方加固和維修建筑安全防護設施,掛牌警示,履行值班職責。總務處要制定安全值班制度,堅持二十四小時值班。保衛科要對校內閑雜人員進行勸導,嚴防校外大人、小孩來校內玩耍,絕對不允許與學校毫無關系的老弱病殘人員進入學校,堅決不允許校外精神病患者和有劣跡的人員進入學校大門。
四、教導處、政教處督促各年級組積極加強防范,高度注意外來人員與學生無規則接觸,確保學生人身不受侵犯,嚴防對學生不文明行為的滋擾。
五、各班主任是學生安全教育和校內安全監管的第一責任人,認真履行年級組安排的課間學生監管義務和職責,教育學生,修建場地不圍觀,路過不入警戒線。更要有高度的政治警覺力,嚴防學生與外來人員的無序接觸,妥善處理和有效解決具有隱蔽性的事端。把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否則,若出現一例影響學校聲譽,形成嚴重后果事件者,學校將特事特辦,嚴查重處。
六、全體教職工要以大局為重,積極維護學校的形象,堅決不準與外來的施工人員吵架、打麻將和酗酒。若發現一次,學校將每人罰款50—200元。
七、教職工必須遵循與民工保持一定距離條件下的“相互尊重、和睦相處”的原則,體現出荊中人良好的處事為人風范。
商州區大荊中學
二00九年六月二十日
設施建設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九
1、臨建房屋的外涂料為白色且無污染物,無涂料脫落現象,整潔美觀環保。
2、門窗要求玻璃齊全,無破損玻璃無報紙遮掩現象,開啟靈活無銹,顏色一致密封作用好。
3、對室內的衛生每日設有衛生值班人員,并且再明顯部位貼有衛生管理制度,室內垃圾做到日產日清無雜物,被褥擺放整齊。
4、每間宿舍內標準15人床鋪位置間距600亳米以上,不得有通鋪,并且不得有男女混住現象。
5、室外要求設置垃圾箱,選在明顯位置,每排臨建中間處設置一個垃圾箱,垃圾箱上要求有蓋板。
6、在生活區內不得隨意拉繩晾曬衣物,要求有專門晾曬處,并且設置明顯標語提示。
7、臨建房屋的搭設位置要求背靠背間距應符合要求,不同排、位置整齊無突出部分,并且辦公區與生活區必須劃分清晰,且有隔離措施。
8、搭設臨建房屋使用的板材要求全新板材搭設,橫平豎直板材搭接牢固,搭設質量要求室內鐵架搭設牢固規范無鐵銹,屋面板材挺括且與墻體連接牢固,防水層與板材粘結牢固屋面無磚塊,如有磚砌房屋要求全部磚砌無干碼現象砂漿飽滿溝縫。
9、室內地面要求全部硬化,地面平整不起毛,易于清潔衛生,室外地面主路,砼路面,鋪設路面并且要求設置明排水溝臨建房屋之間要求設置明排水溝或作坡,排水溝寬300毫米起始深度100毫米要求上部設置鑄鐵或鋼筋自制蓋板。(注:污水排水溝與雨水排水溝不得混用,污水管道排放)。
10、臨建房屋搭設使用的材料必須保證符合消防要求,嚴禁使用易燃材料作為搭設材料尤其為伙房禁止使用木結構或易燃材料。
11、臨建房屋的搭設必須保證結構性能安全,緊固件必須牢固,防止出現坍塌現象。
12、伙房要求必須保證內部的衛生,并且內部結構符合消防要求、室內屋頂雙面起脊高度與宿舍相同(檐口到室內地面2600毫米)內墻全部抹灰到頂,全部罩面并粉刷白色涂料,灶臺四周及周圍500毫米側粉貼白色瓷磚,地面要求設置水泥光面找坡,坡向排水明溝,明溝設蓋板,伙房內要求設置換氣扇并且保證伙房內的空氣流通,內部燈具要求采用防潮燈具光照明亮并且單獨設置開關箱,保證一機一閘一漏保,用電器具外皮接地,所有排水必須經過格欄進入明溝,設沉淀池及格油池室外設洗漱池排水經過兩層格欄后進入排水管。
13、室外要求在明顯部位設置消防器材(消防桶、滅火器、消防鏟配備齊全,滅火要求有效期內)院區門口處要求設置實體大門定時開關,夜間要求有戶外照明設施,院區內地面整潔無垃圾,明溝蓋板齊全,溝內垃圾定期清理。
14、院區內圍墻要求高兩米全部磚砌不允許干碼內外粉刷白色涂料且明顯部位設置牌框注明生活區名稱。
15、使用涂料要求全部白色墻面不允許有污染和廣告。
16、生活區及辦公區用電明裝必須全部穿管,低壓供電,電線管橫平豎直,與墻體固定牢固,燈具全部固定,戶外線纜全部地埋其余做法按照用電安全規范執行,除伙房外房間不能有水源。
17、各臨建房屋門口處應有表明用途的.提示牌。
18、現場生活區、辦公區、施工區應當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
19、現場內應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在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嚴格明火作業管理。
20、院區內應當設置符合衛生要求的飲水設備,淋浴、消毒等設施,廁所應當采用水沖,生活垃圾采用封蓋密閉容器,院區內應當配備保健醫藥箱和急救器材,培訓合格的急救人員,食堂要求衛生許可證,生活垃圾應當分類進行收集處理。
21、夏季施工宿舍應當有防暑降溫和防蚊蟲叮咬措施。
22、臨建房屋外作砼散水,周圍設置排水溝單棟之間甬道硬化,甬道之間設置消防器材。
23、屋面檐口處應設置滴水檐排水管防止雨水漫流、地面要求有防潮層和鋪裝。
24、臨建房屋應設置無水淹、無滑坡、無泥石流沖刷,穩固堅硬的基礎上。
25、室內要求有良好的采光空氣流通,電氣線采用暗裝,如采用明裝時應符合標準。
26、臨建房屋搭設必須保證結構安全,采用非易燃材料符合環保和消防安全標準,嚴禁搭訂木結構房屋。
現場及生活區安全用電交底:
27、施工現場及生活區必須使用保稅區安監站認可標準箱,嚴禁使用非標閘箱。
28、必須采用tn—s三箱五線供電,雙色線作為保護零線,不得作為相線或零線。
29、固定閘箱箱底邊緣距地1。3米,移動閘箱0.8—1.6米高。
30、配電系統必須執行三級配電、兩級保護,及一機一閘一漏保,閘箱內開關漏保必須齊全有效,做到日巡查有記錄,月檢查有措施。
31、總配電箱應靠近電源處,分配電箱應設置相對集中的地區。總配電箱與分配電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米,終端箱與用電設備水平距離不得大于3米,各閘箱周圍應無雜物,保證操作方便。
32、所有配電箱應配鎖,鑰匙應由專業電工負責,非專業人員不得開門接線,箱內接線應橫平豎直。
33、地埋電纜應不小于0。6米,接頭應修井保護并標志牌以免傷線。
34、開關箱致用電設備應穿管保護。
35、現場用電總閘箱必須作重復接地,分配電箱必須作重復接地,終端箱必須作重復接地,所有設備必須接零保護,嚴禁只接相線不接保護線。
36、照明必須由各個不同的照明開箱控制,開關必須由漏保,跳閘時間小于0.1s,民工住宿必須采用36v安全電壓,所有線路應穿管保護,伙房應設置專用配電箱,箱內必須有漏保開關,所有配線應穿管保護。
37、對現場觸電后,應有急救措施。
3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所有現場臨時用電根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執行,對以上條文不明及時找監理解釋。
設施建設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十
1、要設總帳、明細帳、臺帳,分別由財務、教務處、各室管理人員記載,并采用計算管理。
2、自購或調撥的教學儀器設備到校后,一周內核準品種、數量,進行質量檢查登記上帳。
3、要分類(編號、入帳,做到帳目、標簽、實物三統一,做到物物有帳,帳物相符,帳帳相符。
4、儀器設備要分科分類存放,標簽齊全清楚,排列有序。
5、儀器設備、設施要按使用說明書做好防潮、防塵、防震、防壓、避光、避磁等工作。
6、易燃、易爆、劇毒、放射物品要設地窖或專柜存放,應有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使用時要加強管理。
7、存放貴重儀器的房聞或專柜應有可靠的安全防盜措施。
8、實驗前需提前做好儀器和藥品的準備工作,實驗課后要及時歸還儀器。
9、借用或非教學使用儀器須經學校領導批準并辦理相關手續,歸還時要檢查儀器的完好情況,不論何種儀器設備,任何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長期占用。
10、實驗課中,非正常使用儀器造成損壞,視情節輕重,由當事人賠償,非教學損壞、丟失儀器照價賠償。
11、教學儀器設備不能修復需做報損處理時,由管理人員填寫報損單,履行好相關手續。
12、藥品的管理:只準實驗教學和科技活動用藥。領用藥品需先填寫“消耗憑證”人員和任課教師共同簽字,有毒藥品還需教務主任簽字,劇毒藥品必須由校領導簽宇。
13、管理人員如有變動,應辦理移交手續,做到帳物清楚,帳帳相符。
設施建設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十一
為加強項目部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車輛的安全管理,確保設備、機具使用和行車安全,降低使用成本,提高設備、機具、車輛的完好率、利用率,更好地為工程建設和行政辦公服務,項目部制定本制度。
1、項目安全部負責機械設備、施工機具、車輛的安全管理,對機械設備、車輛的停放、維護、安全狀況監管,并指導施工隊做好機械設備、施工機具的安全管理。
2、機械設備、施工機具、車輛管理貫徹“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使用人對所使用的設備、機具、車輛負責。
1、項目安全部負責建立本工程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安全管理臺賬:。
2、項目安全部應編制本項目機械設備、施工機具清單。按照分類管理原則,建立管理臺賬。
3、項目安全部應按照設備管理要求,建立大型機械、特種設備、關鍵設備的“一機一檔”及中小型設備機具的`管理臺帳。
4、項目安全部編制的設備機具清單中應明確每臺設備編號,大型設備及模板、架設系統應有準確的進出場時間。
5、大型設備及模板、架設系統的“一機一檔”中應有維修、保養記錄。
6、起重機械、架設設施應嚴格按照國家特種設備監察管理條例管理,其臺賬中應有設備檢驗檢測合格報告、操作人員特種作業操作證、保養維修記錄、使用記錄、班前點檢記錄。
7、項目安全部應指定專人負責機械設備、施工機具的臺帳管理。
1、對現場使用的機械設備、施工機具的管理由項目安全部實施安全監督管理。
2、各工區凡需使用汽車吊的,應首先在合格分包商名錄中選擇,需要向社會租賃的機械設備,由使用工區向項目部提出申請,經項目部領導批準后租賃進場。
3、進場的租賃設備在進場前必須經項目技質部、安全部驗收,合格后方能進場,進場后執行項目部機械設備的管理規定。
4、施工隊機械設備應定人操作,操作手定機配備。因人員調動,機械可暫由他人(持有效證件)進行操作。
5、各施工隊在每天施工結束后,機械設備、車輛的停放應緊靠駐地、集中停放、配備夜間值班人員。現場施工機具應擺放有序并便于操作。
1、各施工隊對機械設備落實保養責任人,按項目部要求做好機械設備的日常維護與保養工作,維護與保養應有記錄并留存備查。
2、各施工隊應將大型機械設備的運轉及使用情況的作詳細記錄,在設備維修、保養時落實以下要求:。
2.1機械設備操作員必須執行例保制度,發現有故障,必須停車修理不得帶病作業。
2.2機械設備操作員必須按照設備使用說明要求定期做好保養(指更換三濾,剎車油、液壓油、制動片、防凍液等)。
2.3機械設備的維修、保養應放在集中停放點進行,如技術力量不足,應向設備生產廠家求助。
2.4機械設備操作員,應妥善保管維修、保養記錄,對設備的安全器件、易損件的檢查要記錄在案,留存備查。
3、機械設備如需外修,由各設備所有人自行負責。
4、機械設備的日常維修、保養,由各施工隊自行完成,項目安全部負責對設備維護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1、操作員、駕駛員在操作機械和行車時,必須嚴格遵守機械設備操作規程,嚴禁酒后、無證、疲勞上崗。
2、違反機械設備操作規程,一律作違章作業處理,并依據項目部《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對違章行為進行處罰;違反道路交通法規和城市管理規定,被公安交警或城管部門處罰的人員,項目部將對其進行再教育。
3、機械設備發動前和車輛出車前,操作員、駕駛員應仔細檢查車況,在作業環境較為復雜和人車混合場合施工時,作業區周圍必須設監護和警戒,嚴防機械傷害事故發生;車輛駕駛員在出長途前,應對車輛的輪胎、水箱、電路、油路、制動系統等作仔細檢查,認真做好出車準備工作。
5、機械設備安全工作由項目安全部負責監督,發生事故后,設備操作員、車輛駕駛員應立即向“110”、“120”報警和求援,如受損設備和人員向保險公司投保的,還應向保險公司報案;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或負責人應立即向領導報告事故情況,同時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調查處理事故。
設施建設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十二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現代牧業(集團、有限公司所屬建設工程施工現場防火安全的監督管理,防范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火災事故發生,保障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制定本暫行規定。
第二條:凡在現代牧場(集團、有限公司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等建設工程的施工現場,應當遵照本暫行規定。
第三條: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必須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四條:施工單位應當依法履行下列防火安全管理職責:。
(二、成立施工現場防火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及義務消防隊;。
(四、定期對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防火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六、檢查落實施工現場生活區、辦公區、作業區的防火安全措施、設施和器材;。
(七、在施工現場設置臨時消防車道和臨時消防給水系統;。
(八、定期開展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險隱患。
第五條:建設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防火安全全面負責,分包單位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管理。
總分包單位應當在施工合同中明確防火安全管理范圍,并承擔各自相應的安全責任。
第六條:建設規劃中心工程項目部應當依法承擔下列防火安全管理職責:。
(二、負責監督施工單位按規定落實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費,確保專款專用;。
(三、派出工程技術人員共同參與工地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六、督促施工單位定期開展消防應急救援演練。
第七條:監理單位應當依法承擔下列防火安全管理職責:。
(二、當施工單位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動火作業時,進行旁站監理;。
(三、督促施工單位落實防火安全生產責任,檢查施工現場各項防火措施的落實情況;。
(四、負責施工現場的日常防火安全檢查,發現違反防火安全管理規定或者防火安全操作規程行為的,應及時予以制止和糾正;發現重大火險隱患時,應責令施工單位停止施工作業,并督促立即整改,如制止無效或整改不力時及時向建設單位報告。
第八條:臨時消防車道的寬度應不小于4米。臨時消防車道距在建建筑外墻宜大于5米。當臨時消防車道上空遇有障礙物時,路面與障礙物之間的凈空不應小于4米。臨時消防車道要確保暢通,在臨時消防車道上禁止堆物、堆料或停放車輛。
第九條:臨時消防給水系統的設置,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六、消防水源應滿足火災延續時間內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七、臨時消防給水系統安裝應與工程主體施工同步進行,每一層系統安裝完畢都應進行水槍試射,檢驗水槍有效射程是否大于6米。建筑高度大于80米的工程,系統應考慮分區設置。
第十條:施工現場入口處、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以及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等部位,應設置明顯的符合國家標準的消防安全警示標志。
第十一條:施工現場必須建立使用明火及電、氣焊作業審批制度,并嚴格履行施工現場動火申請審批手續,各動火作業經項目經理和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審批同意后方可進行。進行電、氣焊作業的人員應經建設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從事作業。
第十二條:作業人員使用明火,應當清除周圍可燃物及其他易燃危險物資,并按規定配備充足的滅火器材。專職安全員應負責落實監護人員和監護措施。在高處實施電、氣焊切割作業時,必須對作業的周圍和下方實施防護遮擋,焊渣應有容器接裝;作業后,必須確認無火源危險后方可離開作業現場。
第十三條: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高層建筑應使用合格的阻燃式密目安全立網。凡是不符合規定的安全網,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使用。
第十四條:施工單位應當建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加強臨時用電安全管理。電工應經建設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從事作業。臨時用電必須安裝過載保護裝置,施工現場動力線路與照明線路必須分開設置,并分別安裝相應功率的保險裝置。
第十五條:施工現場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應當依法遵守下列規定:。
(一、建筑工程內不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必須建在合適的地點;。
(四、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應不小于5米,氣瓶與明火作業距離應不小于10米;。
第十六條:施工單位對施工產生的刨花、鋸沫、油漆下腳料等易燃、可燃材料,專職安全員應當督促作業人員及時進行清理,集中場地臨時存放、統一處理,嚴禁焚燒,臨時堆場需設立防火標識,配置防火設施。
第十七條:施工現場滅火器材的配備應當依法遵守下列規定:。
(三、滅火器必須設置在醒目和便于使用的地方。
滅火器應當加強保養,確保處于有效狀態;。
第十八條:臨時宿舍、辦公用房等臨時設施設置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施工現場臨時宿舍和辦公用房必須在空曠地帶獨立設置;。
(二、臨時宿舍和辦公用房每幢建筑防火間距不得小于5米;。
(三、每間臨時宿舍和辦公用房至少開設一門一窗;。
(四、臨時宿舍和辦公用房內電氣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安裝,嚴禁亂拉接電線和使用碘鎢燈、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五、施工現場應選擇安全地點集中設置食堂和吸煙室,食堂嚴禁設置在建建筑物內,不得與臨時宿舍、辦公用房合建。
第十九條:施工現場發生火災,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警,并向施工單位負責人報告;施工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按照本單位的防火應急救援預案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施救,控制事態發展,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報告,不得瞞報、謊報。
第二十條:建設規劃中心項目部安全生產監督機構應加強對施工現場防火安全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存在火險隱患時,應依法及時處置。
第二十一條本暫行規定自20xx年4月15日起執行。
建設規劃中心。
20xx年4月9日。
設施建設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十三
規范給排水設備設施運行管理工作,確保給排水設備設施的良好運行。
適用于物業集團所轄物業區域內給排水設備設施的運行管理。
3.1值班人員負責給排水設備設施運行情況的巡視、監控、記錄。
3.2給排水技工具體負責給排水設備設施的運行管理。
3.3系統工程師負責給排水設備設施運行管理工作的組織實施。
3.4全面質量管理辦公室、部門經理負責給排水設備設施運行情況的檢查、監督。
4.1巡視監控。
4.1.1值班人員每兩小時巡視一次園區水泵房設備設施(包括機房、水池、水箱等),對其運行情況進行記錄。
4.1.2每周巡視一次園區內主供水管上閘閥以及道路上沙井、雨水井。
4.1.3巡視監控內容如下:。
a.水泵房有無異常聲響或大的振動;。
b.電機、控制柜有無異常氣味;。
c.電機溫升是否正常(應不燙手),變頻器散熱通道是否順暢;。
e.機械水壓表與pc上顯示的壓力是否大致相符,是否滿足供水壓力要求.
f.水池、水箱水位是否正常;。
g.閘閥、法蘭連接處是否漏水,水泵是否漏水成線;。
h.主供水管上閘閥的井蓋、井裙是否完好,閘閥是否漏水,標識是否清晰;。
i.止回閥、浮球閥、液位控制器是否動作可靠;。
j.臨時接駁用水情況;。
k.雨水井、沉沙井、排水井是否有堵塞現象。
4.1.4值班人員在巡視監控過程中發現給排水設備設施有不正常情況時,應及時采取措施加以解決;處理不了的問題,應及時詳細地匯報給系統工程師,請求協助解決。整改時,應嚴格遵守《給排水設備設施維修保養規程》。
4.2.1主供水管爆裂的處置:。
a.立即關閉相關連的主供水管上的閘閥;。
b.如果關閉了主供水管上相關聯的閘閥后仍不能控制住大量泄水,則應關停相應的水泵;。
c.立即通知客戶服務部及系統工程師,系統工程師組織人員搶修;客戶服務部負責通知相關用戶關于停水的情況;如屬市政給排水應立即通知供水公司搶修。
d.如地下水管爆裂,系統工程師應立即組織技術人員盡快挖出所爆部位水管;。
f.確認一切正常后,對檢修現場進行清理或回填土方,恢復原貌。
4.2.2水泵房發生火災時按《火災、火警應急處理程序》處置。
4.2.3水泵房發生水浸時的處置:。
a.視進水情況關掉機房內運行的設備設施并拉下電源開關;。
b.堵住漏水源;。
c.如果漏水較大,應立即通知系統工程師,同時盡力阻滯進水;。
d.漏水源堵住后,應立即排水;。
f.確認濕水已消除、各絕緣電阻符合要求后,開機試運行;如無異常情況出現則可投入正常運行。
4.2.4因設備故障等原因出現緊急停水時,應立即按《緊急停水處理程序》進行處理。
4.3.1非值班人員不準進入水泵房,若需要進入,須經系統工程師同意,在給排水技工的陪同下方可進入水泵房,同時在《設備機房外來人員入室登記表》上進行登記。
4.3.2水泵房內嚴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n。
bsp;4.3.3水泵房內應按規定備齊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方便、顯眼處。水泵房嚴禁吸煙。
4.3.5水泵房內內通風良好,::光線充足,門窗開啟靈活。
4.3.6水泵房應當做到隨時上鎖,鑰匙由值班人員保管,借用須登記。
4.4交接班要求。
4.4.1接班人員應準時接班。
4.4.2接班人員應認真聽取交班人交代,并查看相關記錄,檢查工具、物品是否齊全,確認無誤后方可接班。
4.4.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準交班:。
a.上一放運行情況未交代清楚;。
b.記錄不規范、不完整、不清晰;。
c.接班人未到崗;。
d.事故正在處理中或交班時發生故障,此時應由交班人負責繼續處理,接班人協助進行。
4.5值班人員應將給排水設備設施的運行數據(環境溫度、電壓、水壓)及運行狀況完整、規范地記錄在《二次生活給水泵運行記錄》內。每月的3日前由系統工程師將上月記錄整理成冊后交部門資料室存檔,保存期為三年。
設施建設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十四
為物業設備設施的控制提供控制準則,確保設備和設施的正確使用和維護。
2.范圍。
適用于項目執行部設備、設施的運行管理。
3.職責。
3.1項目執行部所屬工程部設備責任人,負責按《工程部工作手冊》中有關設備操作和維護規程的規定,制定檢修計劃并實施。
3.2工程部經理負責計劃的審批,并監督實施。
4.程序。
4.1設備包括:。
4.1.1電視接收系統;。
4.1.2給排水設備及管網系統;。
4.1.3通訊系統;。
4.1.4供配電設備及網絡系統;。
4.1.5電梯;。
4.1.6建筑物避雷裝置;。
4.1.7消防設備系統;。
4.1.8治安監控設備;。
4.1.9鍋爐及采暖系統。
4.2大廈設備的使用和維護。
4.2.1設備的使用和維護應按設備的操作和維護規程認真執行。
4.2.2設備的'操作和維護人員都應具有專業資格和充分的培訓。
4.2.3各種設備應建立運行記錄和維護記錄,操作者和維護者應記錄設備的運行狀態和維護、維修情況。
4.2.4重要設備應由工程部建立設備檔案,檔案應包括以下資料:。
4.2.4.1設備臺帳及狀況登記;。
4.2.4.2設備使用說明書;。
4.2.4.3設備運行記錄;。
4.2.4.4維修、保養記錄。
4.3設備的購置、更新、報廢。
4.3.1設備的購置和更新。
4.3.1.1新增和更新設備應由工程部經理在編制年度計劃時編制新增和更新設備計劃,報項目執行部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4.3.1.2工程部應提出新增更新設備實施方案報告,內容包括:新增或更新設備理由、設備名稱、使用部門、安裝位置、設備型號、性能、用途、參考生產廠家和品牌、所需資金等。經總經理審批后,財務部備案。
5.支持性和相關性文件。
設施建設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十五
1、管路卸車時要堆放整齊,并用木板背緊,管與管之間用鐵絲固定,防止管路流動傷人,卸車和連接管路不影響行車、行人和井下正常用風、用水,否則考核責任人50分。
2、各種管路、管件要放在不受水淋,干燥處,防止生銹,否則考核責任人20分。
3、抬運管路時,要集中注意力,時刻注意路面和支護情況,放下管路時,要先放下一頭,再放下另一頭,嚴禁同時往地下扔,讓管路自由跌落,防止地上支墊物彈起管路傷人。否則考核責任人50分。
4、作業前現檢查巷道支護情況,有問題時及時做好敲幫問頂工作;倒鏈作業時,一定要把倒鏈吊掛牢穩,防止脫鉤,起落管路時管下嚴禁站人,否則違反一條考核責任人50分。
5、連接管路時,登高作業要將梯子、高登放穩,在坡段施工時,必須專人監護扶梯,防止從上面掉下,否則考核責任人50分。
6、管路接好后,再認真檢查所安裝的.管路的平直度,三通數量,檢查各三通水門及端頭堵頭閥門是否關閉好;試水、試風時應保持不漏水、不漏風4小時以上,違反一條考核責任人50分。
7、拆卸管路時,只能一根一根進行,嚴禁兩根及兩根以上管路同時拆卸,否則考核責任人30分。
8、作業完畢后,清理好作業現場的舊螺絲、碎鐵絲、舊墊等雜物,保證工作現場井然有序。否則考核責任人20分。
9、聽從隊干委派,接受臨時的任務,要積極的完成,否則考核責任人50分。
設施建設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十六
學校園區特種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1、對設備及時檢修保養做好記錄。
2、在設備的使用過程中,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辦公室、維修部報修,告知問題,配合專業人員到場檢修,在得到專業人員許可后,方可啟用設備。
3、在物業管轄區內,要注明重點設施設備的安裝地點、責任人。
4、對有質量安全監察的設施設備(如電梯等),做好檔案資料的歸集整理工作。
5、特種設備發生突發事故時,要及時聯系相關部門、人員,立即趕到現場,控制事態的發展,確保人身和財產安全。
6、對使用特種設備的人員,要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培養其安全正確的操作設備,杜絕麻痹思想,嚴格管理。
7、加強全體員工的安全教育,充分認識安全的重要性,提高安全防范意識。
設施建設管理制度范文(17篇)篇十七
1、建立從安裝、調試、驗收,到運行、維護、保養、檢測等各環節的檔案,嚴格按規定要求進行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和檢測。
2、制定安全操作規程、維護保養檢測責任制,對操作人員進行專項培訓。
3、操作人員須每天對自己所使用的機器做好日常保養工作,生產過程中設備發生故障應及時給予排除。
4、設備運行與維護堅持“設備專人負責,共同管理”的原則精心維護,保證設備安全。負責人調離,立即配備新人。
5、維修人員,每兩周對生產設備進行檢查一次;每半年根據生產需要和設備實際運轉狀況,制定設備大修計劃;每年年底由公司主管領導、設備管理人員、部門經理、維修人員負責,按照事先規定的項目、內容進行檢查打分,評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繼續使用,提出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等。
6、認真做好設施、設備管理全過程中的記錄工作,每個環節的責任人都要填寫規定的記錄表格或圖表,負責人和主管領導簽名確認,存檔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