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的完成情況是評估個人工作表現的重要依據,也是晉升和職業發展的重要因素。崗位職責的落實需要全員參與,共同努力,形成工作共識。
最新校車老師跟車的責任書(通用18篇)篇一
為保證幼兒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明確雙方職責,幼兒園與乘車幼兒家長簽訂如下交通安全職責書。
一、幼兒園、駕駛員和家庭都有對幼兒進行交通安全、禮貌乘車教育的職責,并引導幼兒遵守交通安全規則。
二、幼兒乘坐校車,在指定站點上下車,由父母(或監護人務必滿18周歲)接送幼兒。
三、等車時要求您和您的孩子在指定地點等候,要自覺維護等車秩序,排隊等候不要擁擠,不追逐打鬧,校車來時不要追著校車跑。
四、家長接幼兒下車后不要急于從車前或車后橫穿道路,應走離車輛前后20米以上,再選取適當機會安全過馬路。
五、家長盡量按時接送孩子,為保證孩子安全,不允許孩子獨自回家。如未能按時接送、孩子因病因事不乘坐接送車均要提前電話告知接送教師。
六、早間自站點上校車后到幼兒園;下午自上校車后到指定站點下車,安全教育、檢查由園方負責;幼兒早間上車之前和下午放學回家下車以后的安全由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七、本職責書一學年簽一次,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責任人:
日期:
最新校車老師跟車的責任書(通用18篇)篇二
甲方:
乙方:
為了保證坐車幼兒安全上園返家,跟車教師必須盡量做到以下安全責任:
一、要求坐車幼兒家長準時接送,并有固定人員持卡接送幼兒,如換人接送幼兒,接送車老師要詢問事由,并請與家長電話聯系,才能讓他人接走幼兒,如果沒有家長接送,或無卡接孩子的;一律不得讓幼兒自己回家,無卡的要在登記冊上簽字;必要時幼兒隨車返園。
二、老師對家長,對幼兒態度要和藹,說話語氣要平和。
三、接送老師一定要坐在后面,一律不允許幼兒在車上打、鬧、跑、站、側坐,把手、頭伸出窗外。
四、幼兒上下車時,老師不得接打電話;上車時老師要快速對幼兒進行晨檢,一摸(摸額頭是否發燒)、二看(看幼兒暴露部分是否有紅、腫、青塊、傷痕等,如有要馬上向家長問明);下車時老師要先下車將孩子安全的抱下車;不得提著孩子的胳膊讓孩子跳車。
五、跟車老師在幼兒離園上車前,要仔細查清人數,盡量不要出現漏掉現象。
六、每次幼兒全部下車后,跟車老師要從最后排向最前排清查一次,看看車上是否有人有物(千萬不能把幼兒滯留在車上)。
七、跟車老師要把家長交待的事情記錄下來(如吃藥、交費、換衣、請假、建議或意見等等),特別是收、退現金要記錄清楚,在車上收取現金時要看清,點清。
八、要時刻提醒開車師傅不得超速,超載,高度注意行車安全;幼兒下車時,須多注意左右兩邊的車輛來往,若車前后有幼兒,不得開車。車未停穩,不得讓幼兒上下車。
九、要時刻注意不得讓孩子在乘車時吃零食;以及喝飲料或牛奶;防止食物誤入器官,發生不必要的意外事故。
十、如若出現安全事故,本園有權追究當事人相應的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
十,本協議自xx年xx月xx日起生效至xx年xx月xx日止。
甲方:
乙方:
最新校車老師跟車的責任書(通用18篇)篇三
1、安全工作是幼兒園的頭等大事,時時處處都要放在突出的位置,全體教師應具有高度的責任感,隨車教師要每天加強對乘車學生的安全教育,把學生乘車安全工作抓實、抓緊,為幼兒園創設一個安全的教育環境。
2、明確責任,安全第一,園長是幼兒園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班主任是班級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任課教師是教學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校車隨車教師是校車接送學生來回途中學生人身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1、隨車教師每次隨車時要對學生進行一次乘車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學生自護能力。
2、隨車教師每天要按幼兒園規定時間到校并全程隨車(時間視季節而定),不得遲到早退,不得無故缺席,更不得人車分離,或者坐在駕駛室內隨車。
3、每次上下車隨車教師要親自點名,不得落下任何一名乘車學生。
4、校車在行駛的過程中,隨車教師要與學生一起,管理到位。要教育學生頭、手等身體部位不得伸出窗外,不推搡不擁擠不吵鬧。上下車有序排隊,照顧禮讓小同學,等車停穩后隨車教師要親自打開車門,扶送學生上下車。
5、每天放學隨車教師應把最后一趟的最后一名學生送到指定地點下車后,自己方能回家,中途不得私自離車,而造成乘車學生無人管理。
1、強化安全意識,實施責任追究制。
承擔。
(2)如因在校車行駛途中或學生上下車時,隨車教師未盡到管理職責而產生的.安全事故和事故處理費用均由責任人一人承擔。
(3)如因隨車教師中途下車,學生無人管理,在車上而產生的安全事故及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責任人一人承擔,素質特別惡劣,將追究有關法律責任。
2、對因失職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追究其安全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本責任書有效期限為一年,自20____年9月1日起至20____年8月31日止,園方和隨車教師各執一份。
青華幼兒園(蓋章)隨車教師簽名: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校車老師跟車的責任書(通用18篇)篇四
“為每一位學生的終身發展服務”是之源學校的辦學宗旨。為實現這一宗旨,我們必須做好每一項工作。接送學生是各項工作中的重要一環,為確保接送安全,特擬定以下責任書:
1、凡在我校參加工作的教師必須服從接送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參加接送工作,如有特殊情況必須請假并說明理由。
2、凡參加接送工作的教師必須準時到崗,學生離校日上午九點,學生返校日上午十點。
3、凡參加各線接送工作的教師必須隨車,不得中途下車。
4、護送教師必須準確統計學生數,確保學生安全,準時往返。
5、學生如有臨時變動,必須與線路負責人和家長聯系,做好電話記錄(記下通話內容、時間、來去電號碼)。要有證明人和本人的簽字,出現問題由自己負責。
6、車輛停靠時需密切注意來往的其他車輛,學生上下車、過馬路,護送人要下車迎送,護送學生到達父母身邊或安全地點,,車未停穩不得讓學生上下車。
7、護送人要做到“兩懂兩會一監督”,即:懂得相關法律法規、懂得救助知識,會提示駕駛員安全行車不搶道,不搶時,會提示學生乘車安全,監督駕駛員違法行為,同時禁止同駕駛員閑談;每次發車前要求駕駛員檢查車輛,時時處處強調慢行,道路狹窄處要下車查看,組織學生下車,不得強行通過。
8護送教師每次接送學生后要向德育處匯報學生往返情況,并由德育處做好記錄。
9做好兩個登記:
(1)登記接送時沒有家長在場的學生,事后與家長聯系并提出要求。
(2)登記提前到校沒有說明情況的學生,事后進行教育并聯系家長。
10非護送人員不得搭乘學生專車,護送教師有權拒絕駕駛員搭載乘客。
11如在接送學生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要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并迅速與交管部門,急救部門等進行聯系,及時救助學生,確保學生生命安全。
12接送安全是重中之重,希望每位參加接送工作的教師要高度重視,不得馬虎,懈怠。如因工作失誤、玩忽職守等造成的后果由護送教師承擔相關責任。
13此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與接送教師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_________年9月1日———_________年9月1日)。
學校(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校長(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接送人員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9月13日。
最新校車老師跟車的責任書(通用18篇)篇五
為嚴格校車交通安全管理,確保校車交通安全,甲乙雙方依據《湖北省校車交通安全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特訂本職責書。甲方是校車交通安全的職責主體,乙方是校車交通安全的直接職責人。
1、甲方同意乙方(車號:xxx,xxx座客運車輛)從事接送學生運輸服務,有效時光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2、乙方帶給的車輛務必有的合法的行駛和運營手續。車輛應在醒目處張貼校車標識,配齊安全設施(包括但不限于滅火器、安全鍾、安全門等)。乙方帶給的駕駛員不得有下列狀況之一:駕駛證準駕車型與校車不符或無道路旅客運輸從業資格證的;三年內任一個記分周期內累計記分滿12分的;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并負有職責的;受過刑事處罰的;有精神病史的;有吸毒、酗酒經歷的;其它不宜從事校車駕駛工作的。
3、乙方向甲提出校車登記申請時,應主動帶給車輛的真實、完整、有效的行駛和運營證件、保險單據的復印件,駕駛員的駕駛執照、從業資格證復印件和最近3個月內市級以上人民醫院出具的體檢證明原件。乙方因帶給變造、偽造證件的`,由乙方承擔一切職責。甲方應根據乙方所帶給的資料,及時建立健全校車登記檔案。
4、甲方根據乙接送學生的數量和服務期限,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校車補貼資金。乙方應本職責狀有效期內按時向甲方帶給學生接送服務,并確保學生途中安全,學生在乘車時的一切安全職責由乙方負責。
5、在接送過程中,因車輛故障或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接送任務的,由乙方安排貼合本職責書第2條要求的車輛和駕駛員將學生送到指定地點,并將狀況通知學校。嚴禁發給學生路費讓其自行到校或回家,更不得甩掉學生不管,如因此引起的職責由乙方承擔。
6、甲方應做好學生的乘車安全教育,要求學生遵守乘車秩序,嚴禁干擾駕駛員工作。學生離校時安排專人護送學生上車,并清點好乘車學生人數。乙方有權拒絕學生途中下車的要求,在學生到達目的地后,應核對乘車學生數,保證不漏一人。
7、乙方有職責與義務處理接送期間突發事件,保證學生安全。如遇突發事件應及時通知學校,并視狀況拔打緊急求救電話。對突發事件不予理睬,聽之任之,造成后果的,由乙方負責。
8、乙方車輛駕駛員要強化安全意識,嚴禁酒后開車、疲勞駕駛,嚴禁超速、超員,遵守交通信號及標志。在接送學生時光內,要注意自身言行、儀表,其思想品行不得有損學校形象,要禮貌待人,不得打罵、侮辱學生,不與學生、教師、家長爭吵,要持續車輛的清潔。
9、乙方應對所帶給的車輛進行定期檢驗維護,甲方有權進行監督,并提出整改意見。如在本職責書有效期內,乙方帶給的車輛或駕駛員出現不貼合本職責書第2條規定的狀況時,甲方將通報公安交管部門并終止乙方接送學生服務,追償已經支付的校車補貼資金。
10、本職責書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責任人:
日期:
最新校車老師跟車的責任書(通用18篇)篇六
為進一步明確和落實學校(幼兒園)管理接送車輛的安全責任,規范和嚴肅安全事故的責任追究,切實保障廣大學生(幼兒)的生命安全,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校車管理規定(試行)》和市公安局、教育局《關于加強全市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鹽公局〔20xx〕149號)的要求,特簽訂本責任書:
1.明確告知乘坐接送車學生(幼兒)的.家長,接送車不是學校(幼兒園)的自備車,與學校(幼兒園)也沒有雇傭關系,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幼兒園)不承擔任何責任。
2.接送學生(幼兒)的車輛都是非客運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不賠償營運險。
3.乘坐接送車存在交通安全危險,家長要謹慎選擇。
4.接送車按照規定參加檢測,各項指標檢測合格,安全防護、自救設施齊全。
5.駕駛員沒有受過刑事處罰、持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滿三年、三年內任一記分周期內記分不超過12分、三年內未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經身體檢查無嚴重高血壓、心臟病和其他危及安全行車疾病。
6.接送學生(幼兒)期間服從學校(幼兒園)的管理,接送學校(幼兒園)的安全檢查。
7.接送學生(幼兒)時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不超員超速,按規定路線行駛。接送幼兒和小學低年級學生落實好跟車監護人,杜絕幼兒、小學生失管現象。
8.教育學生安全乘車,到接送點時(家長來接的學生幼兒)必須把學生幼兒交給家長,(家長不接的學生幼兒)交待學生幼兒及時回家;如有家長因有事耽誤未按時趕到接送點的,接送車駕駛員必須多等5分鐘或電話聯系家長;對未聯系到家長的要把學生幼兒帶回學校(園)交給相關責任人,如果是末班車一定要把學生幼兒送到家。有特殊情況出現必須及時請示校(園)領導。
9.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按交巡警部門事故鑒定書承擔相應責任,不逃避,不推諉。
1.家長知曉接送車的性質。接送車不是學校(幼兒園)的自備車,與學校(幼兒園)也沒有雇傭關系,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幼兒園)不承擔任何責任。
2.家長自愿將孩子委托接送車車主、駕駛員接送,所交費用由家長與車主協商確定,按時交納。
3.家長必須按時接、送孩子。
4.孩子因病因事不乘坐接送車要提前電話告知接送車車主(駕駛員)。
5.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家長要按照交巡警部門事故鑒定書承擔相應責任,不得威脅車主、駕駛員人生安全,不得聚眾鬧事。
責任人: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最新校車老師跟車的責任書(通用18篇)篇七
一、跟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無誤后,方可上車。
二、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須提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必須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說明,以免遺漏。
三、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幼兒,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打勾確認。
四、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保每一個幼兒安全下車。
五、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后,必須再次檢查乘車記錄,并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后,再請園長簽名并存檔備案。
六、督促校車司機必須保持車輛勻速行駛,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七、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停靠,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落。
八、提醒校車司機必須在幼兒上車坐穩后,跟車老師示意可以開車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九、校車站點及乘車幼兒名單需變更時,跟車人員需及時告知司機。
十、此責任書一式二份,跟車教師和學校各執一份。
幼兒園園長(簽名):
隨車教師(簽名):
20____年__月__日。
20____年__月__日。
最新校車老師跟車的責任書(通用18篇)篇八
根據教育部門及交通部門的文件、通知精神,為確保幼兒園的各項活動順利進行和幼兒在乘坐園車來園及回家時的安全,同時,也為了使安全責任落實到位,加強園車跟車老師的安全責任感,特擬定本責任書。具體如下:
1、跟車教師應積極參加幼兒園各項安全培訓活動,積極學習上級各項安全文件、領會文件精神,嚴格遵守本園各項安全制度,將安全視為生命。
2、熱愛幼兒,關心幼兒,視幼兒生命為自己生命。
3、熟悉報警電話和程序,掌握基本的救護常識,遇交通事故和其它緊急事件時能迅速報警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惡化。
4、在接送途中若有任何異樣情況發生,必須馬上報告辦公室,并采取有效措施,否則后果自負。
5、接送園車時,必須嚴格遵守幼兒園的《接送制度》和《車輛接送安全操作流程》。教師應坐到能顧及所有幼兒及上下車幼兒安全的位置,并監督司機控制車速,不超車、不違章駕駛,不與他人聊天或接打電話。將車輛靠邊停穩后(車門必須靠路邊),幼兒方能上下車。憑接送卡接送,把孩子送到家長手中(如教師需離開車送孩子或離車比較遠時,必須要把車門關上;過馬路時一定要拉穩孩子的手,注意左右看,確定無車來才過馬路)。家長不在時,不能把孩子獨自放下,須帶回幼兒園。
6、車輛行駛途中,跟車老師必須做到:
a、經常提醒孩子坐好扶穩;。
b、檢查孩子有無帶小刀、剪刀或其它尖銳的物品來園并及時把它是收起來;。
c、經常檢查車窗有無被孩子打開,提醒孩子頭、手不能伸出窗外;。
d、經常提醒孩子不要把鉛筆、本子等拿出來玩;。
e、經常提醒孩子不能打架、有事要告訴老師;f、提醒孩子不要在車上走動。
7、關鎖車門前,須巡查車上是否仍遺留有孩子。
8、對帶藥的孩子做了班級、姓名、藥品名稱登記,詳細記錄服藥方法并及時轉達班級教師。本責任書一式兩份,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離崗或調離之日止。旨在提高跟車教師的安全意識,望各位教師以安全至上、生命為重。若有違章操作而帶來的安全事故或不良后果,以國家法律及本園規章制度、獎罰制度為依據進行處理。
學校負責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
接送人員(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9月13日。
最新校車老師跟車的責任書(通用18篇)篇九
家長朋友們:
您好!
為了方便您的孩子乘坐xx幼兒園校車現將有關事宜告知給您,同時也希望家長朋友們積極配合幼兒園各方面工作。使之高高興興上學去,安安全全回家來。為了確保校車接送幼兒安全無事故,我園所制定如下安全接送告知書,望家長理解配合。
一,幼兒園駕駛員和家庭都有對幼兒進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車教育的責任,并引導幼兒遵守交通安全規則。
二,駕駛員保障校車車輛狀況良好,確保相應座位,不超載。
三,早間自站點上校車前和下午校車到指定站點下車以后幼兒的安全由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四,幼兒乘坐校車需在指定站點上下車,并有指定家長或監護人接送。如果家長需要讓其他人來接孩子下車并領走,必須與園長或者相關老師聯系說明。如是孩子不認識不愿意配合的家長及監護人,老師有權將幼兒帶回園所并通知家長到幼兒園親自接回幼兒。
五,等車時要求您和您的孩子在指定地點等候不得追逐打鬧,校車來時不要追著校車跑。家長盡量按時接送孩子,孩子因病因事或自己來園所提前接走不乘坐接送校車時,要提前打電話或微信告知接送老師。校車正常到達站點時,沒有看到接送小朋友的家長或監護人校車不給予長久等候(至多按實時情況等候1-3分鐘),因我校車有多條線路,考慮還有其他小朋友在等候,如果因為您的耽誤會給后面的幼兒和家長帶來不便,請各位家長能積極配合,如有突發情況,如堵車,天氣原因,車檢保養等造成校車不能按時出發會在第一時間通知家長,望理解。
為了保證幼兒的安全和幼兒的健康成長,以上內容,請認真閱讀并給予回復,請各位家長支持配合。并希望您能及時向幼兒園提出寶貴意見和合理化建議,謝謝。
責任人:
日期:
最新校車老師跟車的責任書(通用18篇)篇十
一、跟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無誤后,方可上車。
二、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須提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必須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說明,以免遺漏。
三、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幼兒,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打勾確認。
四、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保每一個幼兒安全下車。
五、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后,必須再次檢查乘車記錄,并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后,再請園長簽名并存檔備案。
六、督促校車司機必須保持車輛勻速行駛,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七、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停靠,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落。
八、提醒校車司機必須在幼兒上車坐穩后,跟車老師示意可以開車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九、校車站點及乘車幼兒名單需變更時,跟車人員需及時告知司機。
十、此責任書一式二份,跟車教師和學校各執一份。
____年___月___日____年___月___日。
最新校車老師跟車的責任書(通用18篇)篇十一
為了保證我校教學秩序的正常開展,提高學校的服務質量,確保乘車學生及自身的人身安全,學校與跟車教師簽訂安全責任書:
1、跟車時,要做到準時到崗,嚴格按照車輛線路及接送時間接送學生,做到不漏接、不漏送,并認真做好接送記錄(表五)。
2、接送學生上放學,跟車教師必須聯系對照乘車學生名單清點人數,安頓好(特別是小學生、生病或暈車的)同學就座,維持好車上學生的紀律;強調學生的頭和手不得伸出窗外,不許在校車上吃東西或亂丟垃圾,不得在司機旁邊站立,不得在校車上來回走動,不得大聲喧嘩;發現車上的學生攜帶有尖、銳等危險物品時要及時收繳,嚴重的上報主管領導。
3、車未停穩,嚴禁上下車,學生上下車時,跟車教師一定要先行下車,確定安全后方可接扶學生下車。對于需過馬路的學生跟車老師要繞行車后完全護送過去。
4、校車在行駛中,如遇特殊情況(壞車、塞車、上錯車、漏上車、學生逃離校車等),跟車老師必須立即與學校取得聯系,以便及時解決問題。
5、對來接領學生的人員,跟車教師應保持警惕,要充分確認無誤后才能放行,如草率放行,發生事故,跟車教師負主要責任。
6、跟車師必須聽從安排,服從分配,如有特殊事情不能跟車必須提前向學校安全處請假審批,并自行找好代跟車教師上報給主管領導,否則按曠工論處。
7、因特殊情況而沒接送到的學生,要及時通知家長及相關班主任。
8、跟車教師要嚴肅乘車紀律,要管理好車上的公物。如座位、門窗等。學生損壞車上學校財物,跟車教師要追究其責任,按價索賠,損壞公物嚴重者,一律上報安全處并通知其家長到校接受處理。對拒不悔改者將取消該學生的乘車資格。
9、跟車回校后,必須嚴格檢查學生是否已全部下車,學生物品是否遺留在車上等。
10、跟車教師要協助司機做好校車的安全工作,發現司機違章,要及時予以提醒,同時要留心觀察,如司機出現心神不定、行為反常表現時,要及時向主管匯報。
11、對待家長態度要真誠、和藹,對家長提出的要求和建議,要認真對待,有處理不了的問題,要及時匯報。嚴禁與家長吵架。
12、積極完成學校交付的其他接送任務(如臨時送學生回家等)。
13、學校按標準每月給予一定的報酬,如跟車教師在工作過程中玩忽職守,馬虎從事,沒有履行好跟車職責,造成了交通事故,除取消跟車津貼外,并負相應責任及承擔經濟損失。
跟車教師簽名 :
校車負責人簽名:
廣州市天河區明珠中英文學校
2016年8月31日
安全工作責任重于泰山。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工作方針,落實安全工作目標責任制,強化學校安全工作,消除不安全的'隱患,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保證幼兒園和師生生命及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特簽定本安全責任書。
一、責任對象:跟車教師
二、責任要求:
1、要求坐車幼兒家長準時接送,并有固定人員接送幼兒,如換人接送幼兒,接送車老師要詢問事由,并與家長電話聯系,才能讓人接走幼兒,如果沒有家長接送,一律不讓幼兒自己回家,必要時幼兒隨車返園。
2、接送老師對家長和幼兒態度要和藹,說話語氣要平和。
3、不允許幼兒在車上打、鬧、跑、站、側坐,把手、頭伸出窗外。
4、幼兒上車時,老師要快速對幼兒進行晨檢,一摸(摸頭)、二看(看幼兒暴露部分是否有紅、腫、青塊、傷痕等,如有要馬上向家長問明)。
5、跟車老師在幼兒離園上車前,要仔細查清人數,盡量不要出現漏送現象。
6、每次幼兒全部下車后,跟車老師要從最后排向最前排清查一次,看看車上是否有人有物(千萬不能把幼兒滯留在車上)。
7、跟車老師要把家長交待的事情記錄下來(如吃藥、交費、換衣、請假、建議或意見等等),特別是收、退現金要記錄清楚,在車上收取現金時要看清,點清。
8、要時刻提醒開車師傅不得超速,超載,高度注意行車安全;幼兒下車時,須多注意左右兩邊的車輛來往,若車前后有幼兒,不得開車。車未停穩,不得讓幼兒上下車。
9、如出現安全事故,負相應責任及經濟損失。
10、本責任狀一式兩份,自簽訂日起生效,簽狀人各執一份,有效期為一個學期。
園方代表簽字:
跟車教師簽字: 年 月 日
為了保證我校教學秩序的正常開展,提高學校的服務質量,確保乘車學生及自身的人身安全,學校與跟車教師簽訂安全責任書:
1、每次跟車時,要做到準時到崗,嚴格按照車輛線路及接送時間接送學生,做到不漏接、漏送,并認真做好接送記錄。
2、接送學生上放學,跟車教師必須聯系各村路隊長對照乘車學生名單清點人數,安頓好(特別是小學生、生病或暈車的)同學就座,維持好車上學生的紀律;強調學生的頭和手不得伸出窗外,不許在校車上吃東西或亂丟垃圾,不得在司機旁邊站立,不得在校車上來回走動,不得大聲喧嘩;發現車上的學生攜帶有尖、銳等危險物品時要及時收繳。
3、車未停穩,嚴禁上下車,學生上車時,跟車教師一定要先行下車,確定安全后方可接扶學生下車。對于需過馬路的學生跟車老師要繞行后完全護送過去。
4、校車在行駛中,如遇特殊情況(壞車、塞車、上錯車、漏上車、學生逃離校車等),跟車老師必須在10分鐘內與學校取得聯系,以便及時解決問題。
5、對來接領學生的,跟車教師應保持警惕,要充分確認無誤后才能放行,如草率放行,發生事故,跟車教師負主要責任。
6、跟車師必須聽從安排,服從分配,如有特殊事情不能跟車必須提前向學校安全處請假審批,否則按曠工論處。(請假一天扣除津貼20元)
7、因特殊情況而沒接送到的學生,要進行登記,返校時及時通知相關班主任。
8、跟車教師要嚴肅乘車紀律,要管理好車上的公物。如座位、門窗等。學生損壞車上學校財物,跟車教師要追究其責任,按價索賠,損壞公物超過2次者,一律上報安全處并通知其家長到校接受處理。對拒不悔改者將取消該學生的乘車資格。
9、跟車回校后,必須嚴格檢查學生是否已全部下車,學生物品是否遺留在車上等。
10、跟車教師要協助司機做好校車的安全工作,發現司機違章,要及時予以提醒,同時要留心觀察,如司機出現心神不定、行為反常表現時,要及時向安全主任匯報。
11、對待家長態度要真誠、和藹,對家長提出的要求和建議,要認真對待,有處理不了的問題,要及時匯報。嚴禁與家長吵架。
12、積極完成學校交付的其他接送任務(如臨時送學生回家等)。
13、學校按標準每月給予一定的報酬,如跟車教師在工作過程中玩忽職守,馬虎從事,沒有履行好跟車職責,造成了交通事故,除取消跟車津貼外,并負相應責任及承擔經濟損失。
跟 車 教 師 簽 名 :
學校安全處負責人簽名:
道橋鎮中心小學
2016年9月25日
根據教育部門及交通部門的文件、通知精神,為確保幼兒園的各項活動順利進行和幼兒在乘坐園車來園及回家時的安全,同時,也為了使安全責任落實到位,加強園車跟車老師的安全責任感,特擬定本責任書。具體如下:
1、跟車教師應積極參加幼兒園各項安全培訓活動,積極學習上級各項安全文件、領會文件精神,嚴格遵守本園各項安全制度,將安全視為生命。
2、熱愛幼兒,關心幼兒,視幼兒生命為自己生命。
3、熟悉報警電話和程序,掌握基本的救護常識,遇交通事故和其它緊急事件時能迅速報警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惡化。
4、在接送途中若有任何異樣情況發生,必須馬上報告辦公室,并采取有效措施,否則后果自負。
5、接送園車時,必須嚴格遵守幼兒園的《接送制度》和《車輛接送安全操作流程》。教師應坐到能顧及所有幼兒及上下車幼兒安全的位置,并監督司機控制車速,不超車、不違章駕駛,不與他人聊天或接打電話。將車輛靠邊停穩后(車門必須靠路邊),幼兒方能上下車。憑接送卡接送,把孩子送到家長手中(如教師需離開車送孩子或離車比較遠時,必須要把車門關上;過馬路時一定要拉穩孩子的手,注意左右看,確定無車來才過馬路)。家長不在時,不能把孩子獨自放下,須帶回幼兒園。
6、車輛行駛途中,跟車老師必須做到:a、經常提醒孩子坐好扶穩;b、檢查孩子有無帶小刀、剪刀或其它尖銳的物品來園并及時把它是收起來; c、經常檢查車窗有無被孩子打開,提醒孩子頭、手不能伸出窗外;d、經常提醒孩子不要把鉛筆、本子等拿出來玩;e、經常提醒孩子不能打架、有事要告訴老師;f、提醒孩子不要在車上走動。
7、關鎖車門前,須巡查車上是否仍遺留有孩子。
8、對帶藥的孩子做了班級、姓名、藥品名稱登記,詳細記錄服藥方法并及時轉達班級教師。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離崗或調離之日止。旨在提高跟車教師的安全意識,望各位教師以“安全至上、生命為重”。若有違章操作而帶來的安全事故或不良后果,以國家法律及本園規章制度、獎罰制度為依據進行處理。
責任人: 白鶴中心幼兒園: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為確保園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和幼兒園財產安全,特跟車教師簽訂如下安全責任協議書:
一、 教師跟車管理制度
1、 注意自身形象,要求幼兒做到的,老師應做到,要求幼兒不能做的,老師也不能做(帶mp3、穿拖鞋等)
2、 按時到崗,晚上跟車老師要提前5分鐘到崗實行點名考勤,不讓園車超載,考勤表每周上交辦公室檢查。
3、 熟悉每一個幼兒住址及站點,幼兒到站才能下車。嚴禁未到站點放下車或到達站點不下車。
4、 幼兒到站點,如要過馬路,跟車老師必須下車送幼兒過馬路。
5、 到站點必須等車停穩,跟車老師方可讓幼兒下車,下車時禁止幼兒推擠,以免發生擠傷等意外。提醒幼兒注意外面來往車輛。
6、 維持車內紀律,禁止幼兒大聲喧嘩,扯爭刁打,不準幼兒將身體的任何一部分伸出窗外。
7、 對幼兒要具有愛心,對家長要有禮貌,作為幼兒園流動宣傳車,司機和跟車老師必須作正面宣傳,對于家長或幼兒提出的可行要求,應盡量滿足。
8、 上車時,注意點名,幼兒全部上車坐穩后方可發車。
9、 因跟車老師原因,出現漏接、漏送幼兒的由跟車老師負
責并扣5元每次。
二、責任承擔
1、行車途中車出現任何交通事故由司機負責。
2、車未停穩而幼兒下車,出現意外由司機與跟車老師共同承擔。
3、幼兒未到站下車或不回家出現意外,由跟車老師負責。
4、幼兒過馬路因沒大人護送出現意外,由跟車老師負責。
5、幼兒將身體身體部分伸出車窗外,而出現意外的責任,由跟車老師承擔。
6、接幼兒時因車沒到達預定時間而開走,導致幼兒在外出現意外,由司機與老師負責。
7、因不點名導致園車嚴重超載,后果由司機和跟車老師共同承擔。
幼兒園名稱:湟中縣多巴鎮小福星幼兒園
幼兒園法人:張紅英
跟車教師:
2016年9月1日
最新校車老師跟車的責任書(通用18篇)篇十二
“為每一位學生的終身發展服務”是之源學校的辦學宗旨。為實現這一宗旨,我們必須做好每一項工作。接送學生是各項工作中的重要一環,為確保接送安全,特擬定以下責任書:
1、凡在我校參加工作的教師必須服從接送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參加接送工作,如有特殊情況必須請假并說明理由。
2、凡參加接送工作的.教師必須準時到崗,學生離校日上午九點,學生返校日上午十點。
3、凡參加各線接送工作的教師必須隨車,不得中途下車。
4、護送教師必須準確統計學生數,確保學生安全,準時往返。
5、學生如有臨時變動,必須與線路負責人和家長聯系,做好電話記錄(記下通話內容、時間、來去電號碼)。要有證明人和本人的簽字,出現問題由自己負責。
6、車輛停靠時需密切注意來往的其他車輛,學生上下車、過馬路,護送人要下車迎送,護送學生到達父母身邊或安全地點,,車未停穩不得讓學生上下車。
7、護送人要做到“兩懂兩會一監督”,即:懂得相關法律法規、懂得救助知識,會提示駕駛員安全行車不搶道,不搶時,會提示學生乘車安全,監督駕駛員違法行為,同時禁止同駕駛員閑談;每次發車前要求駕駛員檢查車輛,時時處處強調慢行,道路狹窄處要下車查看,組織學生下車,不得強行通過。
8護送教師每次接送學生后要向德育處匯報學生往返情況,并由德育處做好記錄。
9做好兩個登記:
(1)登記接送時沒有家長在場的學生,事后與家長聯系并提出要求。
(2)登記提前到校沒有說明情況的學生,事后進行教育并聯系家長。
10非護送人員不得搭乘學生專車,護送教師有權拒絕駕駛員搭載乘客。
11如在接送學生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要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并迅速與交管部門,急救部門等進行聯系,及時救助學生,確保學生生命安全。
12接送安全是重中之重,希望每位參加接送工作的教師要高度重視,不得馬虎,懈怠。如因工作失誤、玩忽職守等造成的后果由護送教師承擔相關責任。
13此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與接送教師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______年9月1日———______年9月1日)。
學校(蓋章)。
校長(簽字):________。
接送人員簽字:________。
最新校車老師跟車的責任書(通用18篇)篇十三
一、要求坐車幼兒家長準時接送,并人員固定拿接送卡接送幼兒,如換人接幼兒,接送車老師要詢問事由,并與家長電話聯系,對證(身份證等)才能接走幼兒,如果沒有家長接送,或無證無卡家長接,一律不讓幼兒下車回家,必要時幼兒跟車返園。
二、老師對家長,對幼兒態度要和藹,說話語氣要平和。
三、接送老師一定要坐在后面,一律不允許幼兒在車上打、鬧、跑、站、側坐,把手、頭伸出窗外。
四、幼兒上車時,老師要快速對幼兒進行晨檢,一摸(摸頭)、二看(看幼兒暴露部分是否有紅、腫、青塊、傷痕等,如有要馬上向家長問明)。
五、跟車子老師在幼兒離園上車前,要仔細查清人數,盡量不要出現漏掉現象。
六、每次幼兒全部下車后,跟車老師要從最后排向最前排清查一次,看看車上是否有人有物(千萬不能把幼兒滯留在車上)。
七、跟車老師要把家長交待的事情記錄下來(如吃藥、交費、換衣、請假、建議或意見等等),特別是收、退現金要記錄清楚,在車上收取現金時要看清,點清。
八、要時刻提醒司機不得超速,超載,高度注意行車安全;幼兒下車時,須多注意左右兩邊的車輛來往,若車前后有幼兒,不得開車。車未停穩,不得讓幼兒上下車。
跟車員簽名:
園長簽名:
20xx年xx月xx日。
最新校車老師跟車的責任書(通用18篇)篇十四
1、接送車都要帶學生花名冊,并進行點名上下車。
2、要組織幼兒排隊上下車,注意乘車紀律和安全。
3、上車后給每位幼兒安排座位,播放碟片,并教育學生不要把頭和手伸出窗外,。
4、上下車要接送老師親自開門,要等車停穩了才能讓幼兒上下車。
5、在接和送的過程中,接送老師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應把學生送到指定地點。
6、接送老師應先開門下車后再組織幼兒有序下車,和家長實現交接(早晚:從家長手中接過孩子,將孩子交到家長手中。)。
7、對沒有接到/送到手的的孩子,接送老師要打電話聯系家長,并告訴班主任。
責任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最新校車老師跟車的責任書(通用18篇)篇十五
為進一步明確和落實學校(幼兒園)管理接送車輛的安全責任,規范和嚴肅安全事故的責任追究,切實保障廣大學生(幼兒)的生命安全,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校車管理規定(試行)》和市公安局、教育局《關于加強全市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鹽公局〔20xx〕149號)的要求,特簽訂本責任書。
1、明確告知乘坐接送車學生(幼兒)的家長,接送車不是學校(幼兒園)的自備車,與學校(幼兒園)也沒有雇傭關系,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幼兒園)不承擔任何責任。
2、接送學生(幼兒)的車輛都是非客運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不賠償營運險。
3、乘坐接送車存在交通安全危險,家長要謹慎選擇。
4、接送車按照規定參加檢測,各項指標檢測合格,安全防護、自救設施齊全。
5、駕駛員沒有受過刑事處罰、持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滿三年、三年內任一記分周期內記分不超過12分、三年內未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經身體檢查無嚴重高血壓、心臟病和其他危及安全行車疾病。
6、接送學生(幼兒)期間服從學校(幼兒園)的管理,接送學校(幼兒園)的安全檢查。
7、接送學生(幼兒)時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不超員超速,按規定路線行駛。接送幼兒和小學低年級學生落實好跟車監護人,杜絕幼兒、小學生失管現象。
8、教育學生安全乘車,到接送點時(家長來接的學生幼兒)必須把學生幼兒交給家長,(家長不接的學生幼兒)交待學生幼兒及時回家;如有家長因有事耽誤未按時趕到接送點的,接送車駕駛員必須多等5分鐘或電話聯系家長;對未聯系到家長的要把學生幼兒帶回學校(園)交給相關責任人,如果是末班車一定要把學生幼兒送到家。有特殊情況出現必須及時請示校(園)領導。
9、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按交巡警部門事故鑒定書承擔相應責任,不逃避,不推諉。
1、家長知曉接送車的性質。接送車不是學校(幼兒園)的自備車,與學校(幼兒園)也沒有雇傭關系,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幼兒園)不承擔任何責任。
2、家長自愿將孩子委托接送車車主、駕駛員接送,所交費用由家長與車主協商確定,按時交納。
3、家長必須按時接、送孩子。
4、孩子因病因事不乘坐接送車要提前電話告知接送車車主(駕駛員)。
5、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家長要按照交巡警部門事故鑒定書承擔相應責任,不得威脅車主、駕駛員人生安全,不得聚眾鬧事。
學生所在班級姓名:
接送車所有人(簽名):
家長(簽名):
駕駛員(簽名):
最新校車老師跟車的責任書(通用18篇)篇十六
一、校車車輛要求。幼兒園自備或租用校車都稱為校車,校車應及時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并經法定檢驗合格,確保其技術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租用車輛時必須與租用單位簽訂租用合同、安全責任書;嚴禁購買或租用故障車、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等作為校車;嚴禁超員和租用個人車輛接送學生。
二、校車駕駛人要求。幼兒園聘用的校車駕駛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身體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要先經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審驗合格后方能聘請;幼兒園要與駕駛員簽訂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責任書;嚴禁聘用三年內任一記分周期內累計分滿12分或者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并負有責任的駕駛人駕駛校車接送學生。
三、校車隨車護送人員要求。幼兒園要聘用一名或一名以上的專職工作人員或兼職教師作為每趟接送幼兒的護送隨車人員。隨車護送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責任心強、思想政治覺悟高、身體心理健康,且應掌握相關的交通安全常識、應急救護常識;隨車護送人員要配合、監督駕駛員按預定路線圖接送、遵守交通規則,按時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車中的幼兒安全管理,以及幼兒、家長、幼兒園之間的交接工作;隨車護送人員在遇到突發事件時,必須按預定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向有關人員及有關部門上報情況,并做好幼兒安全轉移救護工作。
四、加強園內校車管理,確保幼兒接送安全。幼兒園園長、法人代表作為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負起校車管理職責。
(二)要對接送幼兒的所有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員定期進行面對面的安全教育;。
(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對校車進行維護保養,隨時保證其安全技術性能處于完好狀態。幼兒園應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幼兒的情況進行查驗,發現超載、超速或其他交通違章行為,應當制止。
(七)對接送學生專用校車,應當按規定噴涂有公安廳交警總隊和省教育廳制定的統一標識。
五、幼兒園要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獎懲制度,對認真履行職責,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的要給予表彰;對因管理松懈,責任不落實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責任,是民辦幼兒園的予以取締。
六、要把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作為幼兒園各項考核的基本要素。
七、本責任書雙方簽字后正式生效。
八、責任書的要求不因責任人的更換而改變,責任人如有更換的,接任者繼續履行。
責任人: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最新校車老師跟車的責任書(通用18篇)篇十七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明確園長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定以下責任書:
一、校車車輛要求。幼兒園自備或租用校車都稱為校車,校車應及時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并經法定檢驗合格,確保其技術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租用車輛時必須與租用單位簽訂租用合同、安全責任書;嚴禁購買或租用故障車、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等作為校車;嚴禁超員和租用個人車輛接送學生。
二、校車駕駛人要求。幼兒園聘用的校車駕駛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身體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要先經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審驗合格后方能聘請;幼兒園要與駕駛員簽訂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責任書;嚴禁聘用三年內任一記分周期內累計分滿12分或者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并負有責任的駕駛人駕駛校車接送學生。
三、校車隨車護送人員要求。幼兒園要聘用一名或一名以上的專職工作人員或兼職教師作為每趟接送幼兒的護送隨車人員。隨車護送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責任心強、思想政治覺悟高、身體心理健康,且應掌握相關的交通安全常識、應急救護常識;隨車護送人員要配合、監督駕駛員按預定路線圖接送、遵守交通規則,按時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車中的幼兒安全管理,以及幼兒、家長、幼兒園之間的交接工作;隨車護送人員在遇到突發事件時,必須按預定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向有關人員及有關部門上報情況,并做好幼兒安全轉移救護工作。
四、加強園內校車管理,確保幼兒接送安全。幼兒園園長、法人代表作為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負起校車管理職責。
(二)要對接送幼兒的所有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員定期進行面對面的安全教育;。
(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對校車進行維護保養,隨時保證其安全技術性能處于完好狀態。幼兒園應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幼兒的情況進行查驗,發現超載、超速或其他交通違章行為,應當制止。
(七)對接送學生專用校車,應當按規定噴涂有公安廳交警總隊和省教育廳制定的統一標識。
五、幼兒園要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獎懲制度,對認真履行職責,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的要給予表彰;對因管理松懈,責任不落實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責任,是民辦幼兒園的予以取締。
六、要把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作為幼兒園各項考核的基本要素。
七、本責任書雙方簽字后正式生效。
八、責任書的要求不因責任人的更換而改變,責任人如有更換的,接任者繼續履行。
責任人: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最新校車老師跟車的責任書(通用18篇)篇十八
一、車輛接送老師必須清楚并遵守接送時間。早上接孩子時要做好晨檢工作。
二、接送過程,老師不能坐車頭,鎖好前后車門。要組織好幼兒,不能讓幼兒打開窗口、門或打架。
三、態度要和藹,熱情。家長交代事物必須做好詳細記錄,并及時向各班班長轉交接。
四、接送幼兒時,填好幼兒接送點名表;幼兒上下車時,老師必須親自下車。護送幼兒親自交到家長手中。督促家長配合幼兒園接送制度的實施;并做好各班事物交接工作。
五、幼兒園的通知或資料單據,必須由接送老師親自轉交家長手里,不能由幼兒轉交。
六、接送老師有對家長宣傳幼兒園各項活動和興趣班等的義務和責任。
七、如園車接送時間有變化,接送老師須及時與家長聯系。
八、園車接送回來,一定要清點人數,并保持回車干凈。
九、接送老師必須憑卡接送幼兒。如有食物與藥物必須聽家長交代清楚并做好登記,并要求家長簽名。如有鄰居、同事等代接情況,接送老師憑卡送孩子情況下,必須與孩子家長電話確認。
十、出現漏接情況。當天接送老師與司機同負責任。
十一、司機要安全行車、不開快車、(不超過50公里/小時)、不酒后駕車、不疲勞駕車。
十二、如發現特殊情況及家長意見,必須及時向園長匯報。
責任人:xxx。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