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可以幫助員工明確職責和權益,確保工作的公平與公正,減少糾紛和沖突的發生。不同行業和組織對規章制度的要求可能有所不同,下面是一些典型的案例供您參考。
電房消防管理制度(優質22篇)篇一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酒店制定的消防安全工作的有關消防法規,結合酒店的實際情況開展消防工作。
2、制定布置消防工作的計劃安排,督導下屬工作。
3、定期召開消防例會,傳達貫徹安全部的決定和指令。
4、負責組織檢查、監督各部門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消除火險隱患,檢查消防器材、設備的管理下作。
5、經常向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檢查員工是否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6、負責建立健全本部門義務消防組織,對本部門義務消防員,應該排好班次,保證每個班次都有義務消防員在崗。
7、負責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對直接責任者提出本部門處理意見。
8、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引導客人及員工疏散
第六節各部門領班的消防職責
1、負責本班組的防火工作,具體組織貫徹、執行有關消防安全管理規范和防火措施。
2、負責向本班組員工介紹防火注意事項和有關規定,檢查酒店內特別是重點部位的防火措施落實情況。
3、結合本班組的具體情況,經常進行防火宣傳教育。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4、定期檢查酒店內的消防設施和器材,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奸、清潔、完好。
5、每日領班要小定期進行防火檢查,發現隱患后及時處理,重大隱患要上報上級主管。
6、發現火情要及時組織本班組人員積極撲救初起火災。
7、火災撲滅后,在上級領導的授權下保護現場。
第七節消防監控員職責
1、熟練掌握消防設備操作規程。
2、對機器設備的各種顯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斷。
3、發現火警后能及時上報并采取相應措施。
4、嚴格服從上級領導的指令,認真完成上級級領導指派的臨時任務。
5、認真檢查設備,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6、做好交接班記錄。
第八節消防巡視員的職責
l、認真貫徹執行酒店消防安傘管理規定和各項消防安全制度。
2、積極參加安全部的各項防火安全教育和消防業務知識的訓練和學習,通過經常化、制度化的學習和訓練,使自己達到"三懂、三會、三能",即:懂本崗位內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初起火火的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和整改火險隱患。
3、認真檢查消防器材及消防設備的完好情況。跟進施工隊伍,根據《施工管理規定》嚴格檢查施工情況,發現火災隱患,及時報告。
4、如發現有異味、異聲、異色要及時報告,井查明情況和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
5、當發生火災時,首先要保持鎮靜,不可驚慌失措,迅速查明情況向消控中心或總機報告,要講明地點,燃燒物質、火勢情況、本人姓名、員工號,并積極采取措施,就近取用滅火器材進行撲救。
6、電器著火要先斷開電源,再進行撲救。氣體火災要先關閉燃氣閥門,如果閥門關不緊,先不要滅火,設法將閥門關閉再進行滅火。
7、保護火災現場,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
第九節消防要求
1、酒店員工必須嚴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參加消防活動。
2、熟悉自己崗位的工作環境,操作的設備及物品情況,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懂得消防設備的使用方法,必須知道消防器材的保養措施。
3、牢記總機報警號碼"0"和消防中心電話號碼"119",救火時必須無條件聽從消防中心和現場指揮員的指揮。
4、嚴禁員工將貨物堆放在消火懺山、滅火器的周圍。嚴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貨物,確保疏散通道的暢通和滅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發現異色、異聲、異味,須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領導,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6、當發生火災火警時,首先保持鎮靜,不可驚慌失措,迅速查明情況向消防中心報告。報告時要講明地點燃燒物質、火勢情況、本人姓名、工牌號,并積極采取措施,利用附近的火火器,進行初期火災撲救,關閉電源,積極疏散酒店內的顧客,有人受傷,先救人,后救火(小火同時進行)。
電房消防管理制度(優質22篇)篇二
目的:
為了防止觸電事故和火災事故,保護工人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變壓器室的安全要求:
3.地面上經常有積水的場所和在廁所、浴室下面不得設變壓器房;
4.變壓器室不應設在人員聚集的建筑物上面或下面,亦不應設置在疏散人群出口處的兩旁。
配電房、變壓器安全運行要求:
1.變壓器在安裝運行前,應進行絕緣強度測試,并應符合制造廠的技術規定;
2.2低壓測額定電壓為0.4千伏,熔體可按其額定電或1.2倍的額定量;
3.變壓器的架空線引入電源側,應安裝避雷器保護;
5.變壓器投入運行以后,應有專職電工,對變壓器按下列要求項目進行檢查和維護;
5.2檢查各密封處有無溢油和漏油現象,嚴重的應及時處理;
5.3檢查油標的油位高度及油色是否正常,若發現油面過低應加油;
5.4注意變壓器的聲響與原來相比是否正常;
5.5檢查箱頂油面溫度計的溫度與室內溫度之差(即溫升),是否低于55℃;
5.6查看防爆管的玻璃磨片是否完好;
5.7檢查油箱接地情況;
5.8定期進行油樣化驗、監測是否老化和受潮。
(三)、變配電設備的安全距離:
1.變配電室架空出線至地面的距離不應小于4.5米,距屋面距離不應小于2.75米;
2.室內安裝的變壓器,其外廓與變壓器四壁之間的距離要求為1.5米;
3.配電裝置,應考慮設備搬運,檢修操作和試驗的便利,須保持必要的安全通道;
4.低壓配電裝置背后信道。
4.1寬度一般不應小于1米,有困難時可減為0.8米;
5.高壓配電裝置與低壓電裝置宜分室裝設,如在同一室內單列布置時,高壓開關柜與低壓配電屏之間的距離不應小于2米;配電裝置長度超過6米時,屏后應有兩個通向本室或其它房間的出口。
(四)、配電室的安全要求:
1.高壓配電室應為一、二級耐米等級建筑,低壓配電室的動火等級不應低于三級;
4.配電室內的墻應抹灰色粉刷,地面采用混凝土;
6.高、低壓配電裝置如布置在同一室內時,裝置間的距離應不小于2米。
(五)電容器室的安全要求:
1.電容器室建筑耐火等級,在采用礦物油浸漬的電容時,當電壓為1000伏以上應不低于二級,當電壓力為1000伏及以下時應不低于三級。
2.電容器室可采用木制門窗,墻抹灰,刷白,采用混凝土地面。
3.1000伏以上的高壓電容器,一般單獨集中安裝于高壓電容器室內;1000伏以下的低壓電容器可設置在低壓配電室或高壓配電室內。
4.電容組應有單獨的總開關控制,并有可靠的接地裝置。
5.高壓電容組應采用自動空氣開關或熔斷器保護。
6.每一個電容器都應由單獨的熔斷器加以保護;熔體應根據電容器的額定電選用。
(六)電器的安裝高度:
1.電器設施的安裝高度應考慮到防震,防塵防潮、防迷流、防觸電的要求。
2.低壓配電盤低口距地面高度暗裝時可取1.4米,明裝時可取1.2,明裝的電度表殼板底口距地面高度可取1.8米。
3.常用開關設備安裝高度為1.3米-1.5米,板把開關離地面高度可取1.4米,拉線開關離地面高度可取3米。
4.明裝插座離地面高度應為1.3米-1.5米,暗裝時可取0.2-0.3米;
5.室內吊燈燈具高度應大于2.5米,如受條件限制時,可減為2.2米,戶外照明燈具高度不應小于3米,墻上燈具高度允許減為2.5米。
(七)配電盤、開關、插座的安全要求:
1.配電盤的安全要求:
1.2配電箱應選用鐵板或優質絕緣材料制作,鐵板的厚度應大于1.5毫米;
1.3配電盤應安裝在地面干燥、沒有灰塵的室內,不應安裝在室內;
1.5配電盤上安裝的各種刀閘及熔斷器處于斷路狀態時,刀片及可動部分均不應帶電。
1.7配電盤的接線應采用絕緣導線,導線間應防止錯接,漏接和接觸不良的現象;
1.8有可燃粉塵和纖維的場所安裝配電盤時,應采用鐵皮配電箱或在箱蓋上采取密制措施,防止可燃粉塵和纖維侵入配電箱內遇電火花引起火災。
1.9在有爆炸危險的場所采用防爆配電盤。
2.開關的安全要求。
2.1開關應設在開關箱內,開關箱應加蓋,并設在干燥處;
2.2開關的額定電流和額定電壓均應和實際使用的情況相適應,開關損壞時應及時更換;
2.3潮濕場所應選用拉線開關,有化學腐蝕,火災危險的房間,就把開關安裝在合適的地方或采用相應型式的開關,在有爆炸危險的場所應采用防爆開關。
2.4在中性點接地系統中,單極開關必須接在火線。
3.插頭和插座的防火要求。
3.1在有爆炸危險的場所應安裝防爆插頭、插座。
3.2燈頭插座易出事故且容易過負荷,生產車間不宜采用;
3.3插頭插座損壞后應及時修理更換;
3.4插座附近不應堆積可燃物品,不可讓可燃粉塵落入插座內;
3.5危險品、易燃品的庫房安裝插頭插座須有必要的防護措施。
電房消防管理制度(優質22篇)篇三
各校、園應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機構,由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相關人員為成員,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組織、協調學校、園消防安全工作;
(五)在重要節日、重要活動、重要季節、專項治理等重要消防工作期間,對學校消防工作落實情況組織開展督查。
學校法定代表人是學校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人,全面負責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分管消防安全的領導是學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協助法定代表人共同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貫徹落實各項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 2
(二)組織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細則,組織、實施和協調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五)督促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和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七)與學校各部門負責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八)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其他領導或部門負責人在分管工作范圍內對消防工作負有領導、監督、檢查、教育和管理職責。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各學校、園應當將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納入年度安全工作計劃,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的主要內容應包括:
(一)國家消防工作方針、政策,消防法律、法規;
(二)本學校的火災危險性,火災預防知識和措施;
(三)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互救技能;
(五)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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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應當采取下列措施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滅火知識,掌握報警、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逃生方法:
(二)積極組織課外活動,每學年至少組織1次消防科普教育活動。小學每學年布置至少1次由學生與家長共同完成的消防安全家庭作業。
(五)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每學年至少組織2次應急疏散演練,使師生、員工掌握基本的火場逃生自救要領。
四、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各學校、園應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定期或不定期開展防火檢查。檢查時應填寫好檢查記錄,檢查人員、被檢查單位(部位)負責人或者相關人員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發現火災隱患應當及時填發《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檢查的主要內容應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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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火災隱患和隱患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及應急照明設備是否完好;
(三)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四)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能否使用;
(六)師生、員工用火及用電行為有無違章情況;
(七)防火巡查落實及記錄情況。
校醫務室、學生宿舍、食堂、圖書館、實驗室、電腦室等重點防火部位應當加強夜間巡查。
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指出并糾正消防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通知人員疏散、及時組織撲救。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學校消防設施的日常使用和管理由專門管理人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應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定期查看運行記錄并進行測試,發現異常及時維修更換,確保各類消防設施及器材整潔、衛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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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應定期對各類消防設施和器材進行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
(六)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學校對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安監部門、公安派出所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指出的各類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及時予以核查、消除并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一)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確定整改措施、期限并落實整改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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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火災隱患整改完畢,整改單位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相應的消防安全工作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園要對電器、燃氣設備的使用及明火動用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一)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五)禁止在校園內使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六)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五)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學校、園可根據辦學規模和消防工作實際需要,在校內教職員工隊伍中組建義務消-防-隊,并定期開展培訓,予以考核。
(一)義務消防員應接受業務培訓和滅火技能訓練;
(三)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四)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對考核優秀者給予相應獎勵。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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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應當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建立應急反應和處置機制,為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員、裝備等保障。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組織機構:指揮協調組、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二)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四)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學校應組織全員學習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組織開展演練,并結合實際情況,不斷完善預案:
(六)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七)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八)消防演練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的人員,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十)嚴禁組織學生參與火災撲救活動。
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學校應當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評估考核內容,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揚獎勵。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福建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給予相應處分。
萩蘆中心小學 20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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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了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防范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企業安全和員工人身安全,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全公司范圍內需要設置消防器材和進行消防管理的部門。
消防安全職責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公司的安全生產體系中進行統籌管理。
2、公司安全檢察監督部負責全公司消防工作歸口管理,其它部門負責各自分管范圍內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總經理為消防安全總負責人,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3.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況。
3.2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管理等活動結合起來,統籌安排。
3.3督促各部門籌建消防設施、購置和維護消防器材。
3.4協調專業部門組織防火專項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隱患。
3.5組織撲救火災,調查處理火災事故。
4、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為消防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具體履行總經理的消防管理職責。
5.1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3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保養,確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暢道。
5.4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提高全員消防意識和技能。
5.5確定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影響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為火災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5.6組織制訂部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落實。
5.7完成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8加強對部門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5.9消防安全管-理-員應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第三條 崗位防火責任
1、各職能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防火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消防工作負責,主要職責:
1.1嚴格遵守安全規程和各項防火制度,加強對火源、電源、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的危險因素的區域內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時,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嚴格按《動火管理辦法》審批手續,落實現場責任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并落實相應消防措施后方可動火施工。工作完畢要及時切斷臨時電源,熄滅火源。
1.2發現隱患及其它可能導致火險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時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時報告本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或當班調度指揮中心。
1.3各班組負責對存放在本崗位的消防器材進行清潔打掃。
1.4發生火災(火警)立即進行正確撲救,并立即向調度指揮中心報警。
2、建筑施工和設備安裝現場的消防管理責任由施工承包單位負責,我公司安全檢查監督部和規劃建設管理部行使監督檢查權。
第四條 防火安全檢查
1、要定期組織相關人員對消防工作進行檢查,安排對消防關鍵時期和重點部位進行經常性的消防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督促整改。
2、各部門、班組要把消防安全檢查作為安全檢查的重點內容之一,要將消防責任落實到人,發現火險隱患,立即處理,需要領導協調時,要及時上報。
3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和員工掌握消防知識情況。
第五條 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范
1、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不準使用電爐子、電烙鐵等電熱器具和家用電器。
2、照明燈垂直下方小于0.5m范圍內,不得儲存物品。
3、庫房內嚴禁煙火,并設有明顯標識。
4、非工作人員不經批準,不得進入。
第六條 安全用電防火管理規范
1、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線路必須由專業電工按電工技術規范進行,非專業電工不準進行電工作業。
2、倉庫的電器和線路必須按國家《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進行安裝。
3、生產崗位、倉庫、重點消防區域、嚴禁私設電熱器具。
4、嚴禁使用不符合規范的保險裝置(如以銅絲代替保險絲等)。
5、架空高壓電力線不準通過建筑物和危險品上方空間。
6、電器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得擅離職守,要定時巡檢,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維修,工作結束后及時斷電。
7、電器著火,應首先切斷電源再組織滅火,嚴禁帶電滅火。
第七條 消防器材管理規范
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風干燥,便于取用的地方。
2、消防器材要加強日常保養和維護,不得暴曬、雨淋或放在潮濕的場所。腐蝕性強的場所要采取防護隔離等措施,易凍壞的器材冬季要有防凍措施。
3、對消防器材要定期檢查,外觀銹蝕嚴重的要送消防維修站進行檢修、檢驗。干粉滅火器(車)、1211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每月檢查一次,將查出的問題作好記錄。干粉結塊、氣壓減少不能備用,要及時外送檢修。
4、公司辦公區、倉庫、站場等消防器材由各部門負責日常管理和保養,消防器材采購部門統一負責定期檢驗。
5、對防火防爆重點要害部位,要根據實際需要配置防火設施和滅火器材。
6、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八條 火災事故報告調查處理
1、首先發現火災(火警)的人,應按照程序向上級領導和調度指揮中心及時報警,講明著火物質、火警規模大小,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必要時調度中心要向119報警,尋求消-防-隊增援。報警人員要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做到邊報警邊撲救,將火撲滅在萌芽或起始狀態。
2、火災造成損失規模較大的事故,要保護好現場。經公安消防部門同意后,方能清理現場。
3、調查處理火警、火災事故,應按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明原因,落實責任,制定防范措施,處理事故責任人。
4、發生火警、火災事故,應將調查結果和處理意見、損失情況登記備案,重大火災事故要按有關規定上報主管部門。
第九條 消防獎懲
1、對下列情況應給予處罰。
1.1對國家消防法規、指示不及時傳達,違反防火安全制度,對本部門存在的火險不及時整改,造成火警或火災后果的,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1.2違反動火、用火管理制度,在禁火區內動火作業,未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的按相關規定處罰。
1.3因違反操作規程或安全規程造成火災,要根據火災的性質及損失情況,按相關規定處罰。
1.4其它違反消防管理制度的情況。
2、對以下情況要給予獎勵。
2.1及時發現、報告火險隱患,隱患得以及時控制,避免火災事故發生的。
2.2在火災事故中救人、救物及處理事故過程中表現突出的。
2.3對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的,得到實施并取得明顯效果。
3、檢查與考核
3.1本標準所規定的內容執行情況,由安全科負責檢查。
3.2本標準按照公司《績效考核管理制度》、《違紀職工處罰條例》的規定進行考核。
第十條 本制度從二o一五年一月一日起執行。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五)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六)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七)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八)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電房消防管理制度(優質22篇)篇四
1所有員工每半年進行一次集中消防安全培訓并進行考試,培訓時間為每年的三月份和十一月份,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消防法律法規、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本酒店、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酒店配備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組織、引導顧客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2宣傳教育培訓采取酒店與部門、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等方式進行。
3單位對新招入人員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培訓內容與年度培訓內容相同,并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
4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易燃易爆崗位人員、專兼職消防人員參加培訓機構組織的消防職業培訓,取得合格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5單位對所組織的培訓時間、內容及接受培訓人員進行認真詳細的記錄并存檔備查。
6消防安全培訓由人力資源部與保衛部共同負責,人力資源負責制定消防安全培訓計劃,保衛部負責培訓內容、授課和技能訓練。
7營業期間通過張貼圖畫、廣播、閉路電視等積極向顧客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
1單位實行定期防火檢查制度,每月的最后一個周進行防火檢查,防火檢查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參加,保衛部負責通知,并做好防火檢查記錄。春節、元旦、“五一”“十一”等重要節假日的防火檢查由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組織。
2防火檢查的內容包括: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防火巡查情況;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3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4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應當責成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違章進入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違章使用明火作業、在禁止區吸煙等行為的;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5各部門存在火災隱患要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整改完畢后在檢查記錄上填寫整改情況,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報保衛部門,由保衛部門安排人員進行復查。
6單位每月召開會議研究通報防火檢查情況。
1每日防火巡查由保衛部統一組織實施,每日由專門人員進行巡查,各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每日至少巡查一遍。
2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每二小時進行一次,營業結束時對營業現場全面進行清查,消除遺留火種,并加強夜間防火巡查。
3巡查的內容包括: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完好情況;室內消火栓、水帶、水槍完好在位情況;消火栓、噴淋管道閥門開啟情況;消防水池、高位水箱水位情況;消防水泵等供水設備完好情況;濕式報警閥、末端試水裝置完好、壓力指示情況;火災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電話插孔、噴頭在位、是否被遮擋情況;滅火器在位、完好情況;應急廣播系統揚聲器完好在位情況;防排煙風口完好情況;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4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5防火巡查在巡查時應佩戴統一制作的上崗證。
6每日營業結束,各柜組人員負責打掃衛生,清除可能遺留的火種。
7營業結束后,對營業廳繼續進行兩次防火巡查。
8主管人員應當每日在防火巡查記錄上簽字確認,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每周定期抽查、核查防火巡查記錄的情況。
1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3嚴禁在營業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
4應急照明燈具、疏散指示標志按定期進行測試檢查,確保完好有效。
5安全推閂式外開門確定專門責任人負責,確保每班都有責任人負責在緊急情況下使用。
1消防設施器材維護實行定期維護保養制度,具體由保衛部組織實施,各部門發現消防設施器材出現的問題要及時向保衛部報告,維修不及時或管理不當將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2消防設施器材日常管理實行部門歸口管理,各部門對本責任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況負責,并確定專人具體負責。
3與具有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能力的單位簽訂維護保養合同,每月進行一次維護保養,出具維護保養報告書,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功能檢測,確保其正常使用。
4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探測器投入使用2年后進行清洗,以后每3年清洗一次。
5滅火器至少每年委托維修單位對所有滅火器進行一次檢查。凡使用過和失效不能使用的滅火器,必須委托維修單位進行檢查,更換已損件和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必須落實滅火器報廢制度,超過使用期限的滅火器予以強制報廢,重新選配新滅火器。建立滅火器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有關情況。
6每兩年對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全面進行檢查,修補缺損和防腐處理;每年對水源的供水能力進行一次測定;每季度對報警閥進行一次放水試驗,對管道控制閥進行一次檢修;每兩個月利用末端試水裝置對水流指示器進行試驗;每月對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氣壓給水設備的水位和壓力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消防水泵每月啟動運轉一次并模擬自動控制啟動運轉一次;內燃機驅動消防水泵每周運轉一次;電磁閥每月檢查一次并作啟動實驗;每月對全部噴頭進行一次外觀檢查;室外消火栓、室內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每月進行一次檢查。以上檢查要記入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
7不準隨便動用火災區域報警器、手動報警按鈕、消防插孔電話、自動噴水滅火報警閥、防火卷簾手動開關等,發現損壞要及時報告。
電房消防管理制度(優質22篇)篇五
一、員工入職需經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合格后才能上崗,保安部定期組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員工必須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懂“四懂四會”。了解本單位滅火器材的位置及性能。
二、實行每日防火巡查、檢查制度。崗位員工對本部門每兩小時檢查一次,保安部每日巡查,并做好記錄。
三、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暢通。對安全出口指示燈、應急照明燈要殛時進行檢修,確保正常運轉。
四、對營業場所的消防設施、消防器材必須定期進行檢查維護,以保證其靈敏度和應有功效。
五、對存在火災隱患的部門,要及時整改,消除隱患。
六、建立用電、用火管理制度,重點工種(電、氣焊工等)需持證上崗。
七、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單位,如發現危險情況,立即報告保安部妥善處理。
八、專職消防隊員需持證上崗:組建義務消防隊伍,并定期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九、根據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十、保安部定期進行消防安全考評工作。對不合格的部門和員工定期進行整改。
電房消防管理制度(優質22篇)篇六
第一條為加強門店消防工作,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依據《西安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規定》以及國家和西安市關于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結合門店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貫徹落實企業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責任制,企業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與上級管理部門簽訂年度《防火安全責任書》,門店主管領導負責組織實施工作。
第三條門店安全委員會(簡稱“安委會”)負責防火安全的組織領導工作,安全管理辦公室(簡稱“安全辦”)負責防火安全的具體實施工作。
第四條安全辦關于防火安全方面的職責:
一、負責門店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全體員工遵紀守法意識和防火安全的自覺性,落實公司防火安全責任制。
二、貫徹執行國家和西安市關于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規,制訂門店防火安全制度并監督檢查制度落實情況,對各事業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況進行日常性巡視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減少或避免火災事故。
三、每月定期、節假日以及重大政治活動期間,對各事業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況進行巡視檢查,同時加大重點防火部位的巡視檢查頻度。發現問題應及時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對暫時難以消除的火災隱患,應報公司主管領導并采取應急措施,對隨時有可能發生火災危險的部位或設施,有權責令有關部門和人員立即改正或者停止使用,確保門店的防火安全。
四、負責建立和修訂門店防火檔案,以實現對防火安全責任的追溯。
五、配合消防管理機關和地區安委會組織到公司進行的監督檢查和驗收工作或其他活動,對消防機關指出的隱患和提出的改進建議,應在規定時間內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并將結果報告消防機關。
六、負責門店生產經營區域內防火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或協助消防管理機關對門店生產經營區域內防火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
七、參與門店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中有關消防安全方面的設計方案審定工作和最終驗收工作,并對施工過程的情況負有監督責任。
九、負責對新到門店工作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十、負責定期對門店的防火物資、消防器材進行維護保養、檢查、更換和增補工作。
十一、安全值班和巡邏人員應堅守崗位,不得脫崗,并掌握防火和滅火基本知識。
十二、負責《臨時動火證》的審批和檢查工作。
十三、安全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將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記錄,并由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簽字,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拒絕簽字的,檢查人員應當將情況記錄在案,并向安全辦及公司主管領導報告。
第五條各事業部及管理部室關于防火安全方面的職責:
一、負責對本部門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本部門員工遵紀守法意識和防火安全的自覺性,落實與公司簽訂的《年度安全目標責任書》的工作和部門防火安全責任制。
二、貫徹執行國家和西安市關于防火方面的法律法規,以及門店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與各崗位工種安全防火規定,監督檢查本部門落實門店制度及規定的情況,對本部門防火安全情況進行日常性巡視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減少或避免火災事故。實施科研生產和經營管理工作與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同計劃、同布置、同落實、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的“六同”。
三、配合消防管理機關、地區安委會和公司組織進行的監督檢查和驗收工作以及消防管理機關和地區安委會組織的其他活動,對消防機關指出的隱患和提出的改進建議,在規定時間內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并將結果報告公司安全辦。
四、愛護門店的防火設施、消防器材和避雷設施,不得隨意挪動、挪用、埋、壓、圈、占。
五、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排除,出現火災應及時組織本部門員工進行撲救,并向安全辦及時匯報,不得瞞報、漏報或延報火災情況。未經安全辦許可不得撤除、清理火災現場。
六、對重點部門的防火部位和設施指定專人負責,下班前拉閘斷電,熄滅燈火。
七、部門全體員工均為門店義務消防隊員,應急救援的組織管理工作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第五十二條規定。
第六條安委會每季度定期召開工作例會,分析公司安全形勢、學習貫徹有關文件精神,針對問題制定改進措施并予以落實。
第七條安委會成員應利用各種會議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及時通報門店安全情況,并按安委會的要求布置落實安全工作。
第八條安全辦應利用門店計算機信息網絡、通訊、黑板報、宣傳畫、橫幅等多種形式和手段,開展經常性的治安防范和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活動。
第九條門店大堂經理應充分重視公司及門店防火安全工作,按照安全辦的要求落實對員工的防火安全教育,帶領員工自覺遵守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以及公司安全方面的有關制度,組織員工開展防火法律法規的學習培訓,提高員工防火安全意識和遵守防火法律法規的自覺性。
電房消防管理制度(優質22篇)篇七
1.宿舍所有人員必須做好用電、防火為重點的安全工作,所有住宿人員(含外聘及外來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并服從辦公室的統一管理和安排。
2.根據《消防法》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度,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宿舍主管部門對宿舍的安全負責,各住宿人員為第一責任人。
3.禁止破壞供電、消防、防雷設備和設施。非緊急情況下,任何人不得隨意將消防設施堵塞、損毀、挪動、試用或挪為它用。
4.各住宿人員要會使用滅火器,如發現著火,立即采取措施撲滅初期火災,同時迅速疏散人員并報警。火警電話119,報警時須講明著火單位名稱、地址、電話、火勢大小、報警人姓名并及時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車。
5.禁止在宿舍吸煙、生火、玩火、焚燒物品以及燃放煙花爆竹等,點燃蠟燭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場,用不燃物支墊,并遠離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6.禁止攜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劇毒以及有腐蝕性、傳染性等妨礙公共安全和衛生的危險物品。
7.宿舍內安全用電,嚴防火災。禁止燒煮、烹飪等。
8.禁止在宿舍內私接電源,安裝插座。除電腦和電吹風(限800w以下)外,其他大功率電器一律不準使用。
9.禁止用其他任何金屬線代替保險絲。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設備、電氣設施,私自修理供電設施。
10.禁止在蚊帳內點燭設燈看書。
11.禁止將插座、電器等帶電體放于床上、從席子里下穿過或與可燃物連接(例如電扇放在床內吹風)。
12.禁止在電線燈頭、燈管等電器設備上搭掛衣物或烘烤物品。
13.人員離室鎖門時,務必檢查并關閉窗戶及電燈、電扇、電腦、充電器等所有電器設備的電源。
14.禁止在宿舍內聚眾賭博、酗酒、扔摔酒瓶、故意起哄、打架斗毆、吸毒、色情等一切影響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不正當行為。
15.禁止攀爬及破壞門窗、陽臺、防護網。禁止站在窗臺或活動物體上收曬衣服,以免造成危險。
16.禁止任何人攜帶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兇器進入宿舍,個人攜帶的管制刀具請主動上交辦公室,若查到將至少給予警告處分。
17.員工宿舍范圍內若遇到非公司員工有義務詢問其情況,以防盜賊混入宿舍內。宿舍嚴禁以任何形式聚眾賭博,違者沒收、賭資并罰款500元,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電房消防管理制度(優質22篇)篇八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圖書室、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7、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8、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9、學校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并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0、食堂人員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后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1、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電房消防管理制度(優質22篇)篇九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館、實驗室、微機室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電房消防管理制度(優質22篇)篇十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消防條例和各級人民政府消防安全規定,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切實做好防范工作,杜絕重大火災事故的發生。
2、建立健全消防領導組織,成立義務消防小組,按現場實際情況劃分區域,配備足夠消防器材,指定負責人,實行掛牌負責制。
3、加強防火安全宣傳教育,普及消防知識,發動和依靠群眾自覺遵守防火制度,落實消防措施,把火災消滅在萌芽狀態。
4、按照項目法施工規定,實行經理責任制,項目經理要做好一個施工現場多家隊伍施工的協調工作。對土建、安裝、裝飾三方的交叉作業事先要對各方負責人進行防火交底堅決做到沒有安全防護措施,不得動用易燃、易爆物品及有關器具。安裝和高級裝飾人員進行工作必須攜帶小型滅火器。
5、施工現場制定消防安全工作獎罰制度,做得好的單位,對單位負責人給予一定的表彰及物質獎勵,不重視的單位,對單位負責人給予經濟處罰。并且與經濟利益、評職稱、升職掛鉤。
6、為實行規范化要求,各防火部位要明確消防責任人,全面實行掛牌負責制,各防火區域要懸掛醒目的禁火標志,提示大家自覺防火。
7、義務消防人員,每年要進行一次消防知識培訓,掌握消防技能,熟悉滅火器性能,經常對消防器材進行檢修,保證性能良好。
8、高層建筑必須有充足的消防水源,應有動火審批手續和動火監護措施。
9、對于違犯消防安全管理標準行為的,依據消防法規及有關處罰規定查處。
電房消防管理制度(優質22篇)篇十一
1.1目的:加強消防安全工作,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保護公司財產和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
1.2適用范圍:公司內部消防安全管理。
2.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2.2《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2.3《消防條例》。
3.1防火管理部是公司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主要負責公司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制訂、修訂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對各部門及本地的消防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和考核。
3.2各單位根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及職責、逐級防火責任制和相關的管理規定。
4術語。
4.1火災----是在時間和空間上失去控制的燃燒所造成的災害。
4.2按一次火災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受災戶數和財物損失金額,火災可劃分為特大火災、重大火災和一般火災三類。
4.3特大火災: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本數),重傷20人以上,死亡和重傷20人以上,受災50戶以上,燒毀財物直接損失100萬元以上的火災事故。
4.4重大火災: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死亡和重傷10人以上,重傷10人以上,受災戶30戶以上,燒毀財物直接損失30萬元以上的火災事故。
4.5一般火災:指除特大、重大火災所有情形之外的火災事故。
4.6火災隱患---是指違反消防法律、法規,有可能造成火災危害的隱藏的禍患。含義包括以下三點:一是增加了發生火災的危險性;二是一旦發生火災,會增加對人身、財產的危害;三是一旦導致火災會嚴重影響滅火救援行動。
5組織領導。
5.1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嚴格管理、科學管理、依法管理的原則,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的關系,實現安全。
5.2消防安全工作要在公司的領導下,實行四級責任制,即公司、生產廠(部門)、車間(科室、工段)和班組,各級責任明確,各負其責,使消防安全工作層層有人抓,處處有人管。
5.3消防安全工作由廠長全面負責,統一布置,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消防條例》、《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并指定一名副廠長分管消防安全工作,其他分管負責人要在廠長和主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廠長的統一領導和布置下,做好自己分管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各生產廠(部門)由行政正職領導擔任本單位消防責任人,各車間主任(科長、工段長)、班組長是本車間(科室、工段)、班組的消防責任人。
5.4消防安全工作是企業生產和經營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各級領導要把消防工作與生產和經營管理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使消防安全工作經常化、制度化、群眾化。
5.5公司設立安全管理委員會,生產廠(部門)設立有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配置安全員。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和生產廠(部門)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領導,均由公司和生產廠(部門)防火負責人擔任。
5.6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任務。
5.6.1組織公司各部門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5.6.2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根據本公司的實際情況,部署消防工作。
5.6.3經常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并研究和督促整改火險隱患,改善消防安全條件。
5.6.4組織制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5.6.5負責向上級防火安全委員會請示、匯報工作。
5.6.6每年進行一次總結表彰活動。
5.7生產廠(部門)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任務。
5.7.1認真貫徹執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根據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的布置和要求,落實消防安全工作。
5.7.2對本單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5.7.1經常對本單位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并研究整改火險隱患。
5.7.4組織和領導本單位的義務消防隊員活動,不斷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5.7.5負責對消防安全工作的獎懲提出意見。
6.1公司第一防火責任人職責。
6.1.1對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議事日程,作為企業生產和經營管理的重要內容來抓,并與生產和經營管理實行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6.1.2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聽取消防安全工作匯報,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審批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6.1.3督促檢查主管副廠長對消防安全工作落實情況。
6.1.4經常對全公司管理人員及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6.1.5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6.1.6在季節變化和幾大節日前,督促檢查各單位防火安全工作落實情況。
6.1.7發生火災時,組織領導指揮全公司員工進行撲救,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建立義務消防隊。
6.2公司第二防火責任人職責。
6.2.1分管公司消防安全工作,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6.2.2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消防安全工作法規和決定,對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
6.2.3經常督促安全管理委員會檢查各單位防火責任制的落實情況,并對公司全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6.2.5組織督促防火安全大檢查,并主持研究督促整改重大火險隱患。
6.2.6經常聽取防火安全委員會消防管理員工作情況匯報,提出具體工作要求,并支持防火工作的開展。
6.2.7督促新建、擴建、改建項目落實防火安全措施,審批臨時動火作業手續。
6.2.8組織指揮撲救火災,認真組織查明起火原因,并嚴肅處理。
6.2.9負責審定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獎懲報告。
6.2.10經常向廠長匯報全公司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并提出工作意見。
6.3.1負責落實和完成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各項任務。
6.3.2在公司及上級公安消防機構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消防條例》及《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監督檢查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對公司消防安全第一、第二責任人負責。
6.3.3有針對性地采取多種形式抓好公司員工的防火安全教育。
6.3.4督促消防管理員認真管理好消防設施和器材,提出公司年度消防費用開支計劃。
6.3.5監督檢查公司新建改建擴建項目落實防火措施情況,審批臨時動火作業手續。
6.3.6做好重點防火部位的安全保衛工作,經常組織檢查公司重點防火部位情況,發現火險隱患及時提出整改意見。
6.3.7執行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獎懲制度,制止和處罰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有關人員。
6.3.8發生火警、火災后,配合上級公安消防機構查明原因,對有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及時備案和上報,構成犯罪的報請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6.4公司第四防火責任人(消防管理部門消防主管)職責。
6.4.1在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全公司日常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6.4.2在上級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的指導下,積極開展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接受上級公安消防監督機關的業務指導和檢查。
6.4.3對公司發生的火警火災事故發生率負責。
6.4.4負責經常督促檢查公司各生產崗位,嚴格執行各種防火規章制度。
6.4.5負責組織公司各單位安全員堅持每月一次防火安全大檢查工作。
6.4.6負責督促消防干事日常對公司重點防火部位進行防火安全巡查。組織公司各單位義務消防隊進行各項活動和訓練,不斷提高義務消防隊員的自防自救能力,并做好公司各單位與消防安全有關的重點工種人員的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工作。
6.4.7建立健全公司消防檔案管理工作,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防火部位,設置防火安全標志。
6.4.8負責貫徹執行上級公安消防機關下達的防火安全工作任務。并定期向本部門領導匯報消防工作情況。
6.4.9負責全公司消防設施、器材和建筑物防雷裝置的管理、維修及年度檢測,擬定公司年度消防經費計劃。
6.4.10負責制定公司重大火災隱患整改方案,并指導監督公司各單位按時整改火災隱患。
6.4.11負責調查和協助公安消防機關調查火災事故。
6.5消防干事防火職責。
6.5.1在消防主管的領導下開展消防工作,認真學習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知識,嚴格貫徹執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認真地完成各項消防安全工作任務。
6.5.2協助消防主管積極搞好日常消防工作,深入各單位和重點部位進行防火監督檢查、糾正違章作業,發現火災隱患,及時督促有關單位進行整改,并做好檢查記錄,及時向消防主管匯報檢查工作情況。
6.5.3認真檢查消防器材、設施,發現有損壞、失效的,要及時更換,對消防器材、設施要進行維護保養,確保消防器材設施、設備完好,用之有效。
6.5.4對重點防火部位,易燃易爆場所,要加強日常巡查,嚴格管理,做好記錄,一但發現問題,要及時提出整改意見,消除不安全因素。
6.5.5要認真宣傳消防法律、法規和公司消防安全制度,不斷提高員工的安全消防安全意識。做好收集和整理消防安全各種資料,集中歸檔工作。
6.6安全員防火職責。
6.6.1在公司安委會和單位負責人的領導下,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對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
6.6.2負責經常督促檢查各個生產崗位嚴格執行各種防火規章制度。
6.6.3負責組織本單位積極開展月檢、周檢和日檢工作,堅持參加公司安委會每月組織防火安全大檢查活動。
6.6.4負責做好本單位新員工、與消防安全有關的重點工種人員的防火安全知識教育工作,組織本單位義務消防隊的學習和訓練。
6.6.5負責貫徹執行公司安委會下達的防火指標和工作任務及對本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的管理和維護。
6.6.6加強本單位防火重點部位的管理,嚴格執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6.7有權制止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為和對違反者進行批評或經濟處罰。
6.6.8對本單位發生的火警火災發生率負責。
6.6.9負責配合防火管理部及上級公安消防機關調查火災事故。
6.7車間主任(科長、工段長)防火職責。
6.7.1負責本車間(科室、工段)的消防安全工作,經常檢查崗位防火責任制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
6.7.2管理好本車間(科室、工段)的明火點、電氣設備和各種易燃易爆危險物品,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6.7.1堅持周檢制度,發現隱患及時消除并上報。
6.7.4發生火情后,應積極組織人員撲救,立即報告本單位領導和防火管理部,并進行事故分析處理。
6.7.5經常對本車間(科室、工段)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6.8班組長防火職責。
6.8.1經常對班組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確保生產安全。
6.8.2堅持班組日檢制度,發現隱患后立即整改,一時整改不了的要及時上報。
6.8.3指定專人負責消防設施、器材。
6.8.4如臨時用電、動火,須辦理用電、動火手續,并指派現場監護人,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6.8.5如發生火情時,應積極組織班組人員進行撲救工作,及時報警,分析起火原因,追究責任,并制定整改措施。
6.9公司全體員工防火守則。
6.9.1嚴格遵守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6.9.2安全用電、動火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在防火重點部位不準隨意吸煙,亂扔煙蒂。
6.9.3提高防火警惕,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發現隱患必須及時匯報。有權制止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一切行為。
6.9.4嚴禁私自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不亂堆亂放可燃物,不堵塞消防通道。
6.9.5臨時動火作業時,未經公司消防部門批準,不準動火。維護和管理好本單位的消防設施、器材,不準挪用和損壞。
6.9.6未經公司消防部門批準,不準亂拉亂接、臨時線路和電器設備。
6.9.7公司員工都做到三懂三會,并定期考核。三懂:一懂本崗位生產的火災危險性;二懂本崗位預防火災的措施;三懂本崗位撲救火災的方法。三會:一會報火警;二會使用本崗位消防器材;三會撲救初起火災。
7.1.1本制度所稱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指違反消防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影響消防安全,妨礙消防安全工作正常進行的行為。
7.1.2消防安全工作的獎懲權屬武防火管理部,重大獎懲由防火管理部提出意見報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批準。對處罰決定有異議的單位或個人可向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投訴。
7.1.3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公司根據工作效果和經濟價值大小情況給予表彰和獎勵:。
7.1.6對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確有成效者;。
7.1.7對發生火警、火災能及時報告并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重大火災事故發生者;。
7.1.8在滅火戰斗中機智勇敢,搶救人員、物資有突出貢獻者;。
7.1.9受到公安消防機構和公司表彰或嘉獎的有功人員。
7.1.10違反本制度規定尚未造成后果的,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的處罰:。
7.1.12在重點防火部位吸煙(包括事后有煙頭)、用火者;。
7.1.13違反制度規定,發生火警事故者;。
7.1.14在易燃易爆場所違章動火作業者;。
7.1.15擅自亂拉亂接電源、電線和未辦用電手續私自在生產區使用電爐者;。
7.1.17違反制度規定,不聽從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勸阻,強行違章操作者;。
7.1.18對火災隱患不及時整改的;。
7.1.20單位發生火情,動用消防器材,事后未報告者;。
7.1.21外來施工人員私自使用消防器材者。
7.1.22違反本制度規定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有下列行為之一,對單位或個人處以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處罰:。
7.1.24違反制度規定,發生火災事故者;。
7.1.25發生火災后,不報警和延誤報警,甚至阻攔報警和謊報火警者;。
7.1.27拒不執行火場指揮員指揮,影響滅火救災的;。
7.1.28隱瞞、掩飾起火原因,推卸火災事故責任,故意破壞或者偽造火災現場的;。
7.1.29違反本制度規定,發生重大以上火災事故,造成經濟損失巨大的,由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研究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8.1本制度自公司發布日起實施,本制度由防火管理部負責解釋。
電房消防管理制度(優質22篇)篇十二
一、在防火檢查時發現有違反或不符合消防法則而導致存在各類不安全因素的,應認定為火災隱患,必須要及時消除。
二、發現的火災隱患應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應填寫《火災隱患整改登記表》,及時報老板或廠長。
三、工廠經營者應迅速指派專人落實整改措施。
四、在火災隱患整改期間,應采取相應措施,保障安全。
五、對各級消防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要積極配合,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
電房消防管理制度(優質22篇)篇十三
第一條醫院應依法建立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及工作職責。
醫院的主要負責人為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統籌安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醫院或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一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院領導為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組織開展防火巡查檢查、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等職責。
第二條醫院應當確定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住院床位在50張以上的醫院應當確定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
一級醫院應確定專(兼)職人員不少于1人,二級醫院應確定專(兼)職人員不少于2人,三級醫院應確定專(兼)職人員不少于3人。
各科室、獨立的門診部、衛生所(室)、診所應當確定專(兼)消防管理人員,每天上班前、下班后負責檢查和整改本科室、本場所火災隱患。
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具體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條醫院應當開展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并明確巡查的重點和人員。
醫院住院樓(部)、門診部等白天應當每兩小時至少開展一次防火巡查,住院樓(部)、急診部夜間應當至少開展兩次防火巡查,其他場所每日應當至少開展一次防火巡查。重點巡查以下內容:
(一)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五)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對巡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不能及時處理的'要及時上報,落實整改和防范措施。
第四條醫院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應當每月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有各部門、各科室負責人參加的防火檢查,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實情況;
(三)重點工種人員及其他醫護人員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四)消防控制室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五)消防設施設備運行和完好有效情況;
(六)電氣線路、燃氣管道定期檢查情況;
(七)火災隱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對發現的消防安全問題,應當督促整改。
第五條醫院應當對依照規定依照規定對建筑消防設施、器材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確保完好有效。對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醫院應當委托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對建筑消防設施進行維保、檢測,單項檢查每月至少1次,聯動檢查每季度至少1次,自動消防設施每年至少全面檢測1次。
消防控制室應當實行24小時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人員應持證上崗,熟悉應急處置程序,能熟練操作消防設施。消防控制室內應保存竣工后的總平面布局圖、建筑消防設施平面布置圖、系統圖及安全出口布置圖等紙質或電子檔案資料。
屬于火災高危單位的醫院,應當委托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開展1次消防安全評估,并針對評估結果加強和改進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條醫院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等應實行標識化管理。
消防設施設備及器材要設置規范、醒目的標識并用文字或圖例標明操作使用方法;在樓層顯著位置應設置本樓層疏散指示圖,在病房門后應設置疏散逃生線路示意圖;在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顯著位置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處應設置消防警示、提示標識;在主要消防設施設備上應張貼維護保養、檢測單位和維護保養、檢測情況。
第七條醫院應當每半年至少開展1次全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醫護人員上崗前、轉崗前應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所有醫護人員應懂得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會報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疏散逃生自救。
醫院對入院治療的病員和陪護人員應及時開展入院消防安全提示。
第八條醫院應建立志愿消防隊伍,消防隊員的數量不應少于本單位從業人員數量的30%,并能保證每班次隨時能夠出動足夠的滅火救援力量。志愿消防隊應配備必要的消防裝備和滅火器材,并定期開展訓練。
第九條醫院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每半年至少演練一次。
各科室、住院部、門診樓、藥品庫房、實驗室、供氧站、高壓氧艙、膠片室和鍋爐房、配電房等應分別制定針對性的預案。預案應明確每班次每崗位的報警、疏散、撲救初起火災的任務分工和職責要求,并定期組織演練。
第十條嚴禁下列行為:
(二)違規新建、擴建、改建(含室內外裝修、建筑保溫、用途變更);
(三)采用易燃、可燃夾心彩鋼板作室內分隔或搭建臨時建筑;
(三)擅自停用、關閉消防設施設備;
(四)鎖閉、遮擋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和消防撲救場地;
(五)違規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病房樓內使用液化石油氣;
(六)私拉亂接電氣線路,使用非醫療大功率用電設備;
(七)室內吸煙和違章使用明火。
(八)在門診樓、住院樓(部)的外窗設置鐵柵欄等障礙物。
電房消防管理制度(優質22篇)篇十四
1、有防火安全領導組織,有滅火疏散預案,層層簽定有消防安全責任書,有宣傳標語。
2、制定有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3、幼兒職工達到“三知兩熟悉”即知火災特點、知重點部位、知滅火器材位置和性能,熟悉崗位職責、熟悉滅火對策。
4、有健全的防火檔案,有防火檢查記錄,能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幼兒園內不能裝設蒸汽鍋爐房。
二、電器防火。
1、幼兒園內電源開關、電閘、插座等距地面應不小于1、3m,燈頭距地面應不小于2m。
2、學校內熒光燈和超過60w的'白熾燈,不應直接安裝在可燃材料上,白熾燈與可燃物的距離不應小于0、5m,不準使用落地燈和臺燈照明,燈泡不能使用紙或其它可燃物遮光。
3、幼兒園的兒童寢室內不能隨意亂拉電線,禁止使用電爐、電熨斗等電器等。
4、配置使用空調的幼兒園,空調應有接地線,周圍不能堆放易燃物品,窗簾不能搭在空調上,供電接線板和電表等應擴容,達到相應的負荷。
三、消防設施。
1、滅火器應完整好用。
2、疏散指示標志明顯。
3、幼兒園自動報警系統保持完好。
電房消防管理制度(優質22篇)篇十五
為了實行規范化管理,使消防站內部全面建設向一流邁進,真正發揮企業消防站的戰斗作用,特制定如下規章制度和工作職責,供全體消防人員自覺遵守。
1、消防站實行24小時值班制,每班(帶班員、戰斗員)不少于6人。值班期間不許請假、脫崗、溜崗。
2、接到火災報警時,值班員必須立即通知公司義務消防隊員到達火災現場確認,3分鐘內到達現場并利用崗位上或起火部位就近的滅火器材展開滅火行動,并視火場情況報告轄區消防中隊。
3、轄區消防隊到達現場后,微型消防站人員應立即匯報火場情況,接受消防隊統一指揮。
2、按時上班,若有遲到者,未提前請假者按遲到論處。
3、凡在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下班又未經請假者,按早退論處。
4、消防站內的所有執勤戰備器材,不得用于非滅火和救援行動。
5、義務消防隊員每周必須進行一次消防技能訓練,每季進行一次重點部位演練,每半年參加一次公司組織的滅火演練,努力提高自己的身體素質及各種滅火技能。
6、義務消防隊員每年必須參見消防技能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7、微型消防站負責公司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義務消防隊員應配合消防站做好培訓輔助工作,確保培訓效果和安全。
8、微型消防站應在值班室設置消防應急戰備柜,配齊常用滅火器材,并經常檢查,確保完整好用。
9、微型消防站負責維保公司的監管,并將維保情況上報,定期與轄區消防中隊聯合檢查。
10、微型消防站負責落實公司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工作和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加強公司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章消防站長工作職責。
1、消防站站長在公司防火委員會的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
2、負責全站的日常全面工作,經常組織全站人員學習政治、消防法規、規章制度、工作標準和有關規定,嚴格抓好全站的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強消防站全面建設,不斷提高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和整體戰斗力。
3、負責組織全站人員的業務和技能訓練,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經常組織防火、滅火演習,熟練本級組織指揮戰術和消防工作業務,加強公司的消防管理,及時消除隱患。
4、負責站裝備器材的管理,熟悉各類器材、裝備、設施的性能和數量、質量,健全各項管理規定并抓好落實,始終保持裝備、器材和設施處在良好的備戰狀態,符合滅火作戰的要求。
5、負責全站人員工作分工的勞動組合,熟悉站員的擅長,科學分工,優化組合,嚴格勞動紀律和安全管理,實施獎懲手段,模范帶領全站人員執行黨的方針、政策、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本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6、組織消防人員深入現場,掌握公司廠區的防火工作情況,整理收集消防工作經驗和資料。
7、定期向安全環保部及公司領導匯報消防工作情況,協調有關問題,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8、副站長在站長領導下協助站長工作,站長不在時,履行站長職責。
第三章副站長工作職責。
1、副站長在站長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
5、督促站員管理好值班用品和裝備器材。
6、督促站員詳細填寫交接班記錄,認真進行交接班。
第四章消防戰斗員工作職責。
1、積極參加學習和訓練,做好各項執勤備戰工作。
2、保證個人裝備和分工到己的器材(裝備)保養及完好。
3、服從火場負責人的指揮,完成上級分配的各項任務。
4、明確自己的.分工,聽到出動信號迅速著裝出動。
消防站每周召開一次例會,由站長主持,全站人員參加。(如有特殊情況,站部另行通知)。例會內容通常包括:
1、分析本月完成工作任務情況;
2、進行政治思想教育和行政管理等方面落實情況;
3、總結經驗,講評各班次值班工作;
4、研究布置下周工作;
5、需強調和要求的有關工作及注意事項;
6、聽取站員對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無特殊事由,站員不得無故缺席。例會設記錄本及簽到表,由專人記錄,并存檔備查。
第六章交接班制度。
各班在每天交接班時,將自己掌管的工作和列入移交的器材、工具、設備等進行移交。交接時,雙方在場認真清點,交接后雙方在值班記錄上簽字。交接內容包括:
1、介紹當班滅火、火災隱患及遺留工作,提醒下班注意情況。
2、認真檢查器材,保證裝備完好。
3、認真清理值班室、保持衛生干凈、整潔,各類物品擺放整齊有序。
4、認真清點交接值班室其他用具,并做好值班記錄。交接雙方要認真辦好交接班手續,防止物品丟失、損壞等問題的發生,各班必須認真履行交接班手續,出現問題將嚴肅處理。
消防站必須嚴格執行器材(裝備)管理的有關條例,遵守維護保養、保管、檢查制度和使用規定,防止器材(裝備)損壞、丟失、銹蝕和失效,保證器材(裝備)始終處于良好狀態。
1、使用器材(裝備)的人員必須熟悉器材(裝備)的性能,做到會使用、會檢查、會保養、會排除一般故障。
2、各種器材(裝備)必須按照編配用途和技術性能使用。
3、使用器材(裝備),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規定。
4、嚴禁擅自動用消防站的器材(裝備)。
5、器材器材應設置細致準確的臺帳,并每季度清點一次。
1、站部不定期的安排站員對廠區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檢查,并在器材檢查登記表上簽字,發現問題立即報告廠里并盡快解決。
2、保衛科、站部每月將根據情況對廠區的消防設施(器材)進行不定期檢查,同時進行考核、獎懲。
以上各條請全站人員嚴格遵守執行,違者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此規定從公布之日起實行。
綿陽有限公司保衛科。
電房消防管理制度(優質22篇)篇十六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范我校教學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xx學院消防管理制度》,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xx學院所有教學樓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條教學樓的消防安全工作,要堅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并納入后勤總公司總公司的議事日程和責任目標管理體系。
第四條后勤總公司總公司主管物業工作的副總經理全面負責教學樓的消防安全工作。根據需要,也可以委托分管教學樓工作的物業管理服務部和教室管理站負責人擔任教學樓消防安全責任人,具體負責教學樓的消防安全工作。保安員為消防安全直接責任人,全面負責教學樓的消防安全工作。教室管理員、衛生清潔員為消防安全巡檢責任人。
第五條教室管理站消防安全責任人應履行以下職責:。
(一)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教學樓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教學樓的消防安全情況。
(二)將消防工作與教學樓的管理、服務等有機結合起來,落實學校和公司、部門的消防工作計劃。
(三)為教學樓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組織保障。
(四)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五)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防火演練,接受消防檢查,積極落實火災隱患整改措施,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六)負責組織對學生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和教育,組織制定符合教學樓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七)消防安全直接責任人定期向教室管理站、物業管理服務部或總公司總公司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第六條物業管理服務部、教室管理站要與消防安全直接責任人簽訂協議,明確消防安全責任。
第七條教室管理站應當對其管理范圍內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并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職責:。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二)開展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設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標志完好無損。
第八條物業管理服務部教室管理站負責確定教學樓內的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并設立專職消防管理人員負責日常管理和監督工作,并在校保衛處統一領導下開展消防安全管理、檢查工作。
第九條學生舉辦講座、晚會等凡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活動,主辦單位要在具備消防安全條件情況下,向校保衛處和后勤總公司總公司、教室管理站等部門申報并對活動現場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經檢查合格后方可舉辦。
第十條教室管理站要加強對消防安全責任人的監督和管理,經常檢查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在位、完好,安全值班制度是否落實,值班人員能否達到正確處理緊急情況下的滅火報警,引導疏散等要求。
第十一條對于檢查中存在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情況,檢查人員有權責成有關直接責任人當場整改。
(一)違章、違規用火、用電、亂接、亂拉電線、使用易燃易爆、劇毒、危險菌種、放射性物品。
(二)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損壞、挪用、拆除消防設施、器材,埋壓、圈占消防栓。
(三)違反消防安全規定,未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而對消防器具進行裝修、加固、封閉,在有火災危險的情況下,未采取相應預防措施而冒險進行作業。
第十二條對于在消防安全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消防檢查人員有權責成有關責任人當場改正,對于無法當場改正的隱患,檢查人員將向有關責任人開據限期整改通知單,通知單上應有隱患部位、性質、整改方案、期限、整改意見等,整改人員應盡快拿出整改措施,及時完成整改任務。
第十三條對學校保衛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教室管理站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整改復函,報送學校保衛處消防主管部門和后勤總公司總公司。
第十四條消防安全檢查及火災隱患整改的有關情況應該據實歸入消防檔案,除物業管理服務部建立消防檔案外,教室管理站對教學樓各消防重點都要建立管理檔案。
第十五條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教學樓基本情況及重點部位分布,消防設施、器材的配置情況。
(二)教學樓消防安全組織、機構及負責人情況。
(三)消防安全制度及有關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第十六條積極參加學校保衛處組織的各類消防演練,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宣傳和教育。內容包括通過多種形式對師生進行有關消防法規、制度及安全防火、滅火、報警、逃生等相關知識和技能的宣傳。通過對防火滅火技能的學習,使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的素質不斷提高,成為保障教學樓消防安全的骨干力量。
第十七條本規定解釋權屬后勤總公司總公司。
第十八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電房消防管理制度(優質22篇)篇十七
1、1目的:加強消防安全工作,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保護公司財產和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
1、2適用范圍:公司內部消防安全管理。
2引用文件。
2、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2、2《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2、3《消防條例》。
3職責。
3、1防火管理部是公司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主要負責公司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制訂、修訂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對各部門及本地的消防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和考核。
3、2各單位根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及職責、逐級防火責任制和相關的管理規定。
4術語。
4、1火災----是在時間和空間上失去控制的燃燒所造成的災害。
4、2按一次火災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受災戶數和財物損失金額,火災可劃分為特大火災、重大火災和一般火災三類。
4、3特大火災: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本數),重傷20人以上,死亡和重傷20人以上,受災50戶以上,燒毀財物直接損失100萬元以上的火災事故。
4、4重大火災: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死亡和重傷10人以上,重傷10人以上,受災戶30戶以上,燒毀財物直接損失30萬元以上的火災事故。
4、5一般火災:指除特大、重大火災所有情形之外的火災事故。
4、6火災隱患---是指違反消防法律、法規,有可能造成火災危害的隱藏的禍患。含義包括以下三點:一是增加了發生火災的危險性;二是一旦發生火災,會增加對人身、財產的危害;三是一旦導致火災會嚴重影響滅火救援行動。
5組織領導。
5、1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嚴格管理、科學管理、依法管理的原則,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的關系,實現安全。
5、2消防安全工作要在公司的領導下,實行四級責任制,即公司、生產廠(部門)、車間(科室、工段)和班組,各級責任明確,各負其責,使消防安全工作層層有人抓,處處有人管。
5、3消防安全工作由廠長全面負責,統一布置,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消防條例》、《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并指定一名副廠長分管消防安全工作,其他分管負責人要在廠長和主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廠長的統一領導和布置下,做好自己分管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各生產廠(部門)由行政正職領導擔任本單位消防責任人,各車間主任(科長、工段長)、班組長是本車間(科室、工段)、班組的消防責任人。
5、4消防安全工作是企業生產和經營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各級領導要把消防工作與生產和經營管理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使消防安全工作經常化、制度化、群眾化。
5、5公司設立安全管理委員會,生產廠(部門)設立有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配置安全員。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和生產廠(部門)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領導,均由公司和生產廠(部門)防火負責人擔任。
6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任務。
6、1組織公司各部門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6、2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根據本公司的實際情況,部署消防工作。
6、3經常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并研究和督促整改火險隱患,改善消防安全條件。
6、4組織制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6、5負責向上級防火安全委員會請示、匯報工作。
6、6每年進行一次總結表彰活動。
7生產廠(部門)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任務。
7、1認真貫徹執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根據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的布置和要求,落實消防安全工作。
7、2對本單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7、1經常對本單位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并研究整改火險隱患。
7、4組織和領導本單位的義務消防隊員活動,不斷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7、5負責對消防安全工作的獎懲提出意見。
8逐級防火責任制。
8、公司第一防火責任人職責。
8、1對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議事日程,作為企業生產和經營管理的重要內容來抓,并與生產和經營管理實行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8、2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聽取消防安全工作匯報,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審批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8、3督促檢查主管副廠長對消防安全工作落實情況。
8、4經常對全公司管理人員及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8、5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8、6在季節變化和幾大節日前,督促檢查各單位防火安全工作落實情況。
8、7發生火災時,組織領導指揮全公司員工進行撲救,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建立義務消防隊。
9公司第二防火責任人職責。
9、1分管公司消防安全工作,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9、2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消防安全工作法規和決定,對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
9、3經常督促安全管理委員會檢查各單位防火責任制的落實情況,并對公司全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9、5組織督促防火安全大檢查,并主持研究督促整改重大火險隱患。
9、6經常聽取防火安全委員會消防管理員工作情況匯報,提出具體工作要求,并支持防火工作的開展。
9、7督促新建、擴建、改建項目落實防火安全措施,審批臨時動火作業手續。
9、8組織指揮撲救火災,認真組織查明起火原因,并嚴肅處理。
9、9負責審定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獎懲報告。
9、10經常向廠長匯報全公司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并提出工作意見。
10公司第三防火責任人(公司安委會防火組組長或者消防管理部門行政第一負責人)職責。
10、1負責落實和完成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各項任務。
10、2在公司及上級公安消防機構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消防條例》及《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監督檢查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對公司消防安全第一、第二責任人負責。
10、3有針對性地采取多種形式抓好公司員工的防火安全教育。
10、4督促消防管理員認真管理好消防設施和器材,提出公司年度消防費用開支計劃。
10、5監督檢查公司新建改建擴建項目落實防火措施情況,審批臨時動火作業手續。
10、6做好重點防火部位的安全保衛工作,經常組織檢查公司重點防火部位情況,發現火險隱患及時提出整改意見。
10、7執行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獎懲制度,制止和處罰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有關人員。
10、8發生火警、火災后,配合上級公安消防機構查明原因,對有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及時備案和上報,構成犯罪的'報請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11公司第四防火責任人(消防管理部門消防主管)職責。
11、1在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全公司日常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11、2在上級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的指導下,積極開展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接受上級公安消防監督機關的業務指導和檢查。
11、3對公司發生的火警火災事故發生率負責。
11、4負責經常督促檢查公司各生產崗位,嚴格執行各種防火規章制度。
11、5負責組織公司各單位安全員堅持每月一次防火安全大檢查工作。
11、6負責督促消防干事日常對公司重點防火部位進行防火安全巡查。組織公司各單位義務消防隊進行各項活動和訓練,不斷提高義務消防隊員的自防自救能力,并做好公司各單位與消防安全有關的重點工種人員的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工作。
11、7建立健全公司消防檔案管理工作,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防火部位,設置防火安全標志。
11、8負責貫徹執行上級公安消防機關下達的防火安全工作任務。并定期向本部門領導匯報消防工作情況。
11、9負責全公司消防設施、器材和建筑物防雷裝置的管理、維修及年度檢測,擬定公司年度消防經費計劃。
11、10負責制定公司重大火災隱患整改方案,并指導監督公司各單位按時整改火災隱患。
11、11負責調查和協助公安消防機關調查火災事故。
12消防干事防火職責。
12、1在消防主管的領導下開展消防工作,認真學習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知識,嚴格貫徹執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認真地完成各項消防安全工作任務。
12、2協助消防主管積極搞好日常消防工作,深入各單位和重點部位進行防火監督檢查、糾正違章作業,發現火災隱患,及時督促有關單位進行整改,并做好檢查記錄,及時向消防主管匯報檢查工作情況。
12、3認真檢查消防器材、設施,發現有損壞、失效的,要及時更換,對消防器材、設施要進行維護保養,確保消防器材設施、設備完好,用之有效。
12、4對重點防火部位,易燃易爆場所,要加強日常巡查,嚴格管理,做好記錄,一但發現問題,要及時提出整改意見,消除不安全因素。
12、5要認真宣傳消防法律、法規和公司消防安全制度,不斷提高員工的安全消防安全意識。做好收集和整理消防安全各種資料,集中歸檔工作。
13安全員防火職責。
13、1在公司安委會和單位負責人的領導下,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對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
13、2負責經常督促檢查各個生產崗位嚴格執行各種防火規章制度。
13、3負責組織本單位積極開展月檢、周檢和日檢工作,堅持參加公司安委會每月組織防火安全大檢查活動。
13、4負責做好本單位新員工、與消防安全有關的重點工種人員的防火安全知識教育工作,組織本單位義務消防隊的學習和訓練。
13、5負責貫徹執行公司安委會下達的防火指標和工作任務及對本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的管理和維護。
13、6加強本單位防火重點部位的管理,嚴格執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3、7有權制止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為和對違反者進行批評或經濟處罰。
13、8對本單位發生的火警火災發生率負責。
13、9負責配合防火管理部及上級公安消防機關調查火災事故。
14車間主任(科長、工段長)防火職責。
14、1負責本車間(科室、工段)的消防安全工作,經常檢查崗位防火責任制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
14、2管理好本車間(科室、工段)的明火點、電氣設備和各種易燃易爆危險物品,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14、1堅持周檢制度,發現隱患及時消除并上報。
14、4發生火情后,應積極組織人員撲救,立即報告本單位領導和防火管理部,并進行事故分析處理。
14、5經常對本車間(科室、工段)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15班組長防火職責。
15、1經常對班組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確保生產安全。
15、2堅持班組日檢制度,發現隱患后立即整改,一時整改不了的要及時上報。
15、3指定專人負責消防設施、器材。
15、4如臨時用電、動火,須辦理用電、動火手續,并指派現場監護人,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15、5如發生火情時,應積極組織班組人員進行撲救工作,及時報警,分析起火原因,追究責任,并制定整改措施。
16公司全體員工防火守則。
16、1嚴格遵守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16、2安全用電、動火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在防火重點部位不準隨意吸煙,亂扔煙蒂。
16、3提高防火警惕,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發現隱患必須及時匯報。有權制止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一切行為。
16、4嚴禁私自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不亂堆亂放可燃物,不堵塞消防通道。
16、5臨時動火作業時,未經公司消防部門批準,不準動火。維護和管理好本單位的消防設施、器材,不準挪用和損壞。
16、6未經公司消防部門批準,不準亂拉亂接、臨時線路和電器設備。
16、7公司員工都做到三懂三會,并定期考核。三懂:一懂本崗位生產的火災危險性;二懂本崗位預防火災的措施;三懂本崗位撲救火災的方法。三會:一會報火警;二會使用本崗位消防器材;三會撲救初起火災。
17、1本制度所稱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指違反消防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影響消防安全,妨礙消防安全工作正常進行的行為。
17、2消防安全工作的獎懲權屬武防火管理部,重大獎懲由防火管理部提出意見報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批準。對處罰決定有異議的單位或個人可向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投訴。
17、3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公司根據工作效果和經濟價值大小情況給予表彰和獎勵:。
17、5敢于同違反消防法律法規及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現象作斗爭,有顯著成績者;。
17、6對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確有成效者;。
17、7對發生火警、火災能及時報告并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重大火災事故發生者;。
17、8在滅火戰斗中機智勇敢,搶救人員、物資有突出貢獻者;。
17、9受到公安消防機構和公司表彰或嘉獎的有功人員。
17、10違反本制度規定尚未造成后果的,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的處罰:。
17、12在重點防火部位吸煙(包括事后有煙頭)、用火者;。
17、13違反制度規定,發生火警事故者;。
17、14在易燃易爆場所違章動火作業者;。
17、15擅自亂拉亂接電源、電線和未辦用電手續私自在生產區使用電爐者;。
17、17違反制度規定,不聽從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勸阻,強行違章操作者;。
17、18對火災隱患不及時整改的;。
17、20單位發生火情,動用消防器材,事后未報告者;。
17、21外來施工人員私自使用消防器材者。
17、22違反本制度規定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有下列行為之一,對單位或個人處以500元以上20元以下的處罰:。
17、24違反制度規定,發生火災事故者;。
17、25發生火災后,不報警和延誤報警,甚至阻攔報警和謊報火警者;。
17、26有重大火災隱患,對防火管理部下達“不符合報告”逾期不整改或拒絕整改的;。
17、27拒不執行火場指揮員指揮,影響滅火救災的;。
17、28隱瞞、掩飾起火原因,推卸火災事故責任,故意破壞或者偽造火災現場的;。
17、29違反本制度規定,發生重大以上火災事故,造成經濟損失巨大的,由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研究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8附則。
18、1本制度自公司發布日起實施,本制度由防火管理部負責解釋。
電房消防管理制度(優質22篇)篇十八
1、站內要粘貼各種消防標志,設置消防通道,配備完善的消防器材與應急照明裝置等設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期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2、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對消防器材的使用進行培訓,特別是消防的重點部位,要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3、站內消防器材,必須按消防部門制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4、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燈管、燈泡、保險絲等。
5、營業及工作結束后,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于關閉狀態。
6、配制消防義務組員,每天進行防火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記錄上報。
7、消防義務檢查員要認真負責,檢查中不留死角,確保不留發生火情的隱患。
8、加油站負責人每月要進行一次消防自檢,檢查消防重點區域和重點設備,實行定點、定人、定措施的制度,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9、營業場地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
10、使用的電器設備的質量,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電器設備的安裝和電器線路的設計、鋪設,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規定并定期檢查。
11、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動、損壞、挪用并要定期檢查和更換。
12、發現安全問題或消防隱患及時處理。
13、站營業場所內具體落實檢查制度,消防隱患及時處理并備案。
14、要堅持經常性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利用各種形式(圖片、錄像等)宣傳、普及消防知識,提高全體人員消防安全意識,增強防火工作的自覺性。
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全體人員必須充分認識其重要性,自覺增強消防安全意識,提高消防安全工作的自覺性和高度警惕性,常年處于戒備狀態,樹立常備不懈的精神,確保消防安全工作萬無一失。
電房消防管理制度(優質22篇)篇十九
一、貫徹執行消防法律、法規和有關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在本村中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
二、每年開展兩次以上較大模消防安全知識學習(培訓)活動,提高全體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識和消防法制觀念。指導企業和村民做好對外來民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三、開展村(社)消防安全檢查,對轄區內的消防重點單位,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對一般單位,檢查每季不少于一次。對村民住宅,檢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對檢查出的火災隱患,及時督促整改,并嚴格落實防范措施。
四、督促村(社)轄區內的工業、企業(商店)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轄區內企業(商店)的消防安全工作。
五、指導、督促村民落實防火安全措施,開展爭創年度村消防安全先進單位。
六、做好村(社)內消防管理資料積累和帳冊登記、建檔工作。
七、保管好各類滅火器材裝備及村(社)區內的公共消防設施等。
八、根據本地實際,做好重大活動、節假日期間的消防安全保衛工作。
電房消防管理制度(優質22篇)篇二十
為了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防范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企業安全和員工人身安全,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全公司范圍內需要設置消防器材和進行消防管理的部門。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公司的安全生產體系中進行統籌管理。
2、公司安全檢察監督部負責全公司消防工作歸口管理,其它部門負責各自分管范圍內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總經理為消防安全總負責人,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3.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況。
3.2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管理等活動結合起來,統籌安排。
3.3督促各部門籌建消防設施、購置和維護消防器材。
3.4協調專業部門組織防火專項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隱患。
3.5組織撲救火災,調查處理火災事故。
4、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為消防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具體履行總經理的消防管理職責。
5、各部門經理為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各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視實際情況指定本部門消防安全管理員,消防安全管理員對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消防安全管理員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5.1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3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保養,確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暢道。
5.4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提高全員消防意識和技能。
5.5確定本部門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影響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為火災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5.6組織制訂部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落實。
5.7完成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包括:
5.8.1建筑物或施工場所、使用或者開始使用前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消防安全檢查的文件、資料。
5.8.3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情況。
5.8.4義務消防隊人員及消防裝備情況。
5.8.5有關燃氣及燃氣生產所使用電氣設備的檢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
5.8.6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5.9加強對部門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5.10消防安全管理員應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崗位防火責任。
1、各職能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防火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消防工作負責,主要職責:
1.1嚴格遵守安全規程和各項防火制度,加強對火源、電源、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的危險因素的區域內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時,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嚴格按《動火管理辦法》審批手續,落實現場責任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并落實相應消防措施后方可動火施工。工作完畢要及時切斷臨時電源,熄滅火源。
1.2發現隱患及其它可能導致火險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時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時報告本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或當班調度指揮中心。
1.3各班組負責對存放在本崗位的消防器材進行清潔打掃。
1.4發生火災(火警)立即進行正確撲救,并立即向調度指揮中心報警。
2、建筑施工和設備安裝現場的消防管理責任由施工承包單位負責,我公司安全檢查監督部和規劃建設管理部行使監督檢查權。
防火安全檢查。
1、安全檢查監督部要定期組織相關人員對消防工作進行檢查,安排對消防關鍵時期和重點部位進行經常性的消防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督促整改。
2、各部門、班組要把消防安全檢查作為安全檢查的重點內容之一,要將消防責任落實到人,發現火險隱患,立即處理,需要領導協調時,要及時上報。
3、安檢部、各部門、班組要將防火檢查情況作好記錄。
4、防火檢查的內容:
4.1生產過程中有無違章情況。
4.2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4.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4.4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好。
4.6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和員工掌握消防知識情況。
4.7查閱有關安全制度、操作規程、應急預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8各項防火安全管理規范。
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范。
1、庫內物資要分類,要標明物資名稱,性質相互抵觸或滅火方法相互抵觸的物品分庫存放。
2、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不準使用電爐子、電烙鐵等電熱器具和家用電器。
3、照明燈垂直下方小于0.5m范圍內,不得儲存物品。
4、每個倉庫應在房門入口處單獨安裝開關,保管人員離開后斷電。
5、庫房內嚴禁煙火,并設有明顯標識。
6、非工作人員不經批準,不得進入。
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管理規范。
1、生產和管理危險物品的人員,應熟悉物品特性,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
2、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耐火等級不得低于二級,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措施,儲存的數量以能滿足生產為準。
3、儲存的危險物品應按性質分類、專庫專放,并設明顯的標識,注明品名、性質、滅火方法等,化學性質相抵觸的物品不得混存。
4、生產施工區域、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廠房內嚴禁煙火,電器設備開關、燈具、線路要符合防火要求。工作人員不準穿釘子鞋和化纖衣服,非工作人員嚴禁入內。
5、嚴禁用汽油等易燃物擦洗設備機件。
6、對怕曬(如氧氣瓶等)物資不得露天存放。
7、搬運和操作危險物品應穩裝穩卸,嚴禁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擊和開封。
安全用電防火管理規范。
1、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線路必須由專業電工按電工技術規范進行,非專業電工不準進行電工作業。
2、倉庫的電器和線路必須按國家《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進行安裝。
3、生產崗位、倉庫、重點消防區域、嚴禁私設電熱器具。
4、嚴禁使用不符合規范的保險裝置(如以銅絲代替保險絲等)。
5、架空高壓電力線不準通過建筑物和危險品上方空間。
6、電器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得擅離職守,要定時巡檢,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維修,工作結束后及時斷電。
7、燃氣生產崗位、倉庫的電器線路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8、電器著火,應首先切斷電源再組織滅火,嚴禁帶電滅火。
消防培訓教育。
1、新員工的教育:
1.1新員工進入公司后進行三級安全教育,要把消防作為重點內容之一,學習消防法律法規和基本消防知識,經考核合格方可逐級向下分配工作。
1.2公司消防教育要與安全教育結合進行,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安檢部具體實施,主要講解燃氣的基本性質,消防要求和基本防范措施、消防器材的基本原理、使用方法、注意事項等。
1.3各部門消防教育,由各部門具體負責,培訓本部門的安全技術規程、各類消防器材的分布,熟悉其使用的對象和場所,學會正確的操作。
1.4班組的消防教育,由班組具體負責,根據工種特點,具體介紹所在崗位的安全生產特點、流程、設備材料性質、易燃易爆危險性、重點部位、本崗位消防器材的種類、名稱、使用方法、使用范圍。
1.5經過三級安全教育的員工,考核合格后方可進入崗位試用。
2、員工調崗后,要進行調崗消防安全教育。
3、特殊工種防火教育制度。
3.1結合年度安全教育,突出消防安全意識和防火安全技能的提高。
3.2特殊工種防火教育要有針對性,要結合技能培訓進行。
消防器材管理規范。
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風干燥,便于取用的地方。
2、消防器材要加強日常保養和維護,不得暴曬、雨淋或放在潮濕的場所。腐蝕性強的場所要采取防護隔離等措施,易凍壞的器材冬季要有防凍措施。
3、對消防器材要定期檢查,外觀銹蝕嚴重的要送消防維修站進行檢修、檢驗。干粉滅火器(車)、1211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每月檢查一次,將查出的問題作好記錄。干粉結塊、氣壓減少不能備用,要及時外送檢修。
4、公司辦公區、倉庫、站場等消防器材由各部門負責日常管理和保養,消防器材采購部門統一負責定期檢驗。
5、對防火防爆重點要害部位,要根據實際需要配置防火設施和滅火器材。
6、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火災事故報告調查處理。
1、首先發現火災(火警)的人,應按照程序向上級領導和調度指揮中心及時報警,講明著火物質、火警規模大小,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必要時調度中心要向119報警,尋求消防隊增援。報警人員要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做到邊報警邊撲救,將火撲滅在萌芽或起始狀態。
2、火災造成損失規模較大的事故,要保護好現場。經公安消防部門同意后,方能清理現場。
3、調查處理火警、火災事故,應按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明原因,落實責任,制定防范措施,處理事故責任人。
4、發生火警、火災事故,應將調查結果和處理意見、損失情況登記備案,重大火災事故要按有關規定上報主管部門。
第十二條消防獎懲。
1、對下列情況應給予處罰。
1.1對國家消防法規、指示不及時傳達,違反防火安全制度,對本部門存在的火險不及時整改,造成火警或火災后果的,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1.2違反動火、用火管理制度,在禁火區內動火作業,未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的按相關規定處罰。
1.3因違反操作規程或安全規程造成火災,要根據火災的性質及損失情況,按相關規定處罰。
2、對以下情況要給予獎勵。
2.1及時發現、報告火險隱患,隱患得以及時控制,避免火災事故發生的。
2.2在火災事故中救人、救物及處理事故過程中表現突出的。
2.3對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的,得到實施并取得明顯效果。
3、檢查與考核。
3.1本標準所規定的內容執行情況,由安全科負責檢查。
3.2本標準按照公司《績效考核管理制度》、《違紀職工處罰條例》的規定進行考核。
本制度從x年十月一日起執行。
電房消防管理制度(優質22篇)篇二十一
為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師生的生命及安全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強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校長為學校消防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分管副校長及總務主任為直接責任人,后勤人員和教師為學校消防安全管理人。
2、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安徽省消防條例》、《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人人都要達到“兩知一會”,即知道火災危害性,知道報火警,會逃生自救,配合消防部門定期對師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3、保障校內各種消防設施的良好狀態,做到定期檢查、維護并做好檢查記錄,保證設施完好達到100%。
4、教學樓、辦公樓等樓道及出口保持暢通無阻,嚴禁堆放雜物。
5、教室、實驗室、辦公室、會議室等場所不得使用耐火極限低的材料裝修。
6、加強對實驗室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管理。實驗用品要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負責保管和檢查,在實驗室內必須有水池、沙池、滅火器具等。在使用易燃易爆的危險物品做實驗時,實驗教師必須事前向學生講解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7、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設備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不得無故使用,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學校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設備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更換、確保用電安全。協助電力部門管理好校內配電房。
9、教室、辦公室、保管室、實驗室、計算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下班、下課后要及時檢查,關好門窗、關閉電源。
10、化學實驗室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每年要檢測。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保持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電房消防管理制度(優質22篇)篇二十二
絞車房、壓風機房屬重點防火單位,為確保正常運行、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1、工作人員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品入內。
2、在絞車房、壓風機房外懸掛消防重點警示牌。
3、絞車房、壓風機房內嚴禁吸煙。
4、禁止人員接近高壓設備,必須用隔離板把高壓設備隔離開。并在隔離板上懸掛防火、注意安全等告示牌。
5、工作人員工作時必須佩帶絕緣安全手套。
6、定期檢查線路絕緣外皮、開關,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絞車房、壓風機房內滅火器材齊全,至少有兩瓶以上滅火器,0、2m3砂箱,部分砂子用易碎的砂袋裝好。
8、經常觀察房內設備及電阻箱,溫度升高時應注意通風,發現異常要及時報告,并積極采取措施消除異常情況。
9、外來人員進入絞車房、壓風機房內須在項目部領導的陪同下進入,并在記錄本上簽字,閑雜人等嚴禁進入絞車房內。
10、絞車房、壓風機房內值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認真做好交接班任務,做到正常施工時絞車房、壓風機房內時時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