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需要經過嚴格審批,確保工程的合法性和可行性。以下是一些精選的建設工程總結范文,供大家閱讀和學習。
房地產建設工程合同(優秀15篇)篇一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規,經雙方協商,本著友好合作原則,達成如下分包合同:
一、承包范圍:
二、承包方式:
三、質量標準:
四、工期:
本工程自年月日開工至年月日完工,工期為天。
五、收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經雙方協議,本工程總量為米,收費標準為,共計:(大寫:)。
2、合同總價依據實際完成工程量進行結算。
3、付款方式:
六、變更及工程費用調整:
1、本工程進行中,發包人對本工程與技術要求提出變更時,發包人應在變更前天內發出書面通知。承包人接到變更后天內予以確認。
2、變更后及承包增加施工費用,發包方按市場價予以調整。
七、發包責任:
1、發包方在開工2日前向承包方提供本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技術交底與要求、設計圖紙及放線定點軸線。
2、開工前,發包方應辦理開工許可證、工作場地使用等手續,及時解決好有關擾民和影響正常工作的有關問題,并承擔相應費用。
八、承包方責任:
1、承包人按本合同所規定的時間完成本工程的工作內容。
2、嚴格按本工程設計方案及技術要求進行施工,確保施工質量。
3、施工中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匯報,并提出相應的處理方案,經發包方確認后進行施工。
4、負責好現場測量放線、樁體定位、施工技術資料記錄工作,并如實及時提交發包方,如因承包方的遺漏、錯誤造成工程質量問題,承包方應負責補救并承擔相應責任,情況嚴重時,發包方有權向承包方追償相應損失。
5、遵守國家及北京市有關施工管理規定,服從現場指揮與領導。
九、違約責任:
甲方或乙方不能按照本協議條款約定履行各自的各項責任及發生與本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十、材料與設備。
1、發包人及承包人對各自所提供的材料及機械設備進場負責,并經雙方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若造成窩工、誤工所造成的損失,責任是甲方的由甲方負責,是乙方的由乙方負責。
十一、報告、成果、質量檢查與驗收。
1、發包方負責組織對承包人交付的報告、成果、文件進行檢查與驗收。
2、承包方應對其所確保提交的報告、成果、文件的真實性進行負責。
3、隱蔽工程檢查由承包人自檢后,通知發包方進行檢查與驗收,經發包方簽字確認后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檢驗不合格,承包人負責在規定的時間內必須進行修補。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其它約定事項:
本合同自發包人、承包人簽字蓋章后生效,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完成合同所規定的義務后終止。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建設工程合同(優秀15篇)篇二
聯合體各成員(以下簡稱我方)在《智能溫室建設和施工》項目招標中,如果我方有幸中標,非常感謝評委及建設單位的信任,在該項目建設和施工過程中,我們除響應招標文件中所有的條款及履約合同內容外,并對工程售后服務做出如下承諾:
6、現場響應:
6.3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我方在接到通知后,確保做到立即到達事故現場;。
6.4對于涉及安全的質量問題,按照《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做到立即報告,及時采取防范措施。
房地產建設工程合同(優秀15篇)篇三
發包人:
勘察人:
發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擔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經發包人,勘察人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1.2工程建設地點:
1.3工程規模、特征:
1.4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書、日期:____年__月__日
1.5工程勘察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
1.6承接方式:投標。
1.7預計勘察工作量:
2.1提供本工程批準文件(復印件),遺跡用地(附紅線范圍),施工、勘察許可等批件(復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書、技術要求和工作范圍的地形圖、建筑總平面布置圖。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已有的技術資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標與標高資料。
2.4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資料(如電力、電訊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及具體位置分布圖。
2.5發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資料,由勘察人收集。
勘察人負責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勘察報告》十份。
4.1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____年__月__日開工,____年__月__日提交勘察成果資料。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發包人下達的開工通知書或合同規定的時間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作量變化、不可抗力影響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窩工等)時,工期順延。
4.2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費用單價為:元/米。勘察工作為固定單價合同,按實際完成并經雙方確認的工作量結算。
4.2.2本工程勘察費預算為元(大寫):元整。勘察任務完成,提交勘察成果資料,雙方確認后30天內發包人一次付清全部勘察費用。
5.1發包人責任。
5.1.1發包人委托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并按第二條規定提供文件資料。
5.1.2發包人應及時為勘察人提供勘察現場的基本工作條件并解決勘察現場出現的問題。
5.1.3發包人為勘察人的工作人員提供水電源,水電費用由勘察人自行承擔。
5.1.4發包人應保護勘察人的投標書、勘察方案、報告書、文件、資料圖紙、數據、特殊工藝(方法)、專利技術和合理化建議等,未經勘察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
5.1.5配合勘察人進行隱蔽工程、中間過程、竣工工程量進行驗收和確認。
5.1.6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發包人應負的其他責任。
5.2勘察人責任。
5.2.1勘察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任務委托書及技術要求進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負責。
5.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測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勘察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勘察人無力補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單位時,勘察人應承擔全部勘察費用;或因勘察質量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工程事故時,勘察人除應負法律責任和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費外,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發包人、勘察人商定為實際損失的100%。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綱要或勘察組織設計,報發包人審核。
5.2.4勘察過程中,根據工程的巖土工程條件(或工作現場地形地貌、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及技術規范要求,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見,并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5.2.5在現場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員,應遵守發包人的安全保衛及其他有關的規章制度,承擔其有關資料保密義務。
5.2.6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作業時,勘察人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危險作業的現場人員進行保健防護,并承擔費用。
5.2.7.勘察人及時組織發包人、監理方對隱蔽工程、中間過程、竣工工程量進行驗收和確認,未經發包人、監理方確認發包人有權拒付工程款。
5.2.8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勘察人應負的其他責任。
6.1發包人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撥付勘察費,每超過一日,應償付未支付勘察費的千分之一逾期違約金。
6.2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每超過一日,應減收勘察費千分之一。
6.3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技術要求時,其返工勘察費用由勘察人承擔。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勘察人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其他約定事項:無。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勘察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發包人、勘察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按規定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發包人、勘察人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簽證。發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一式柒份,發包人伍份,勘察人貳份。
發包人名稱:勘察人名稱: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所:住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銀行帳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鑒證意見:
(蓋章)(蓋章)。
備案號:經辦人:
備案日期:____年__月__日鑒證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房地產建設工程合同(優秀15篇)篇四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發包人: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
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監制。
發包人:________設計人:________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1.2《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3《深圳市城市規劃條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
1.4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第二條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
2.12.2設計指標。
第三條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第四條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第五條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雙方責任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有關規定及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6.1.2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3發包人更變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簽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4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5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嚴格按照《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有關規定,有關工程強制性標準,國家和地方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技術經濟指標符合《深圳市建筑技術經濟指標計算規定》,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設計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的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技術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8.4發包人委托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份,發包人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建設工程方案審批機構(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或其派出機構)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意法律效力。
8.12其它約定事項:
發包人名稱:________設計人名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________備案號: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住所: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傳真: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
鑒定意見: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
鑒定日期:________(簽字)
鑒定日期:________(簽字)
房地產建設工程合同(優秀15篇)篇五
房地產由于其自己的特點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動性,在經濟學上又被稱為不動產。今天本站小編要與大家分享的是:房地產建設工程。
簽訂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以下簡稱甲方;。
咨詢單位: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使__建筑安裝工程的構想科學,設計和施工經濟、合理,建設速度快,誤差小,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遵守執行。
第一條甲方應于__年__月__日以前將規劃局紅線圖、上級部門批文、
委托書。
以及建筑安裝工程的建筑面積、安裝項目、消防方式、庫房每層凈高等資料提交乙方。
第二條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對____建筑安裝工程的地形、地質條件、建筑安裝構想等進行可行性研究,最后編制出設計任務書及匡算表,于__年__月__日以前交付甲方。
第三條甲方根據國家計委頒發試行的《工程設計收費標準》,承付乙方咨詢費__元。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日內,甲方先付給乙方__元,待乙方將設計任務書及匡算交付甲方后__日內,再付給乙方__元。
第四條為本咨詢工程需要到外地進行調研、收集資料人員的差旅費,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送交有關文件、圖紙和資料,乙方可按耽誤的時間順延交付設計任務書及匡算表的時間。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交付咨詢費,遲延一天,按遲延交付款額數罰款__‰。
3.甲方如果中途中斷咨詢請求,乙方咨詢工作已經過半的,應付給乙方全部咨詢費;咨詢工作尚未過半,按總咨詢費的50%收費。
第六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設計任務書及匡算表,遲延一天,按總咨詢費金額數罰款__‰。
2.乙方如中途中斷咨詢,應按總咨詢費向乙方交付罰款。
3.乙方所提供的技術咨詢服務,因質量缺陷或過錯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負責賠償。如果由此引起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還應追究其主要負責人的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
第七條其它____。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不得隨意更改。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別交____建筑工程主管部門、建委、建行__等單位各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____。
地址:____。
負責人:____。
電話:____。
聯系人:____。
銀行帳戶:____。
咨詢單位(乙方):____。
地址:____。
負責人:____。
電話:____。
聯系人:____。
銀行帳戶:____。
__年__月__日訂。
第一部分、合同條件。
一、詞語含義及合同文件。
第一條、詞語含義。在本合同中,下列詞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合同:是指為實施工程,發包方和承包方之間達成的明確相互權利和義務關系的協議,包括合同條件、協議條款以及雙方協商同意的與合同有關的全部文件。
2.協議條款:是指結合具體工程,除合同條件外,經發包方和承包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
3.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甲方的具體身份、發包范圍、權限、性質均需在協議條款內約定。
4.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甲方接受的當事人。
5.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6.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7.社會監理:甲方委托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8.總監理工程師: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9.設計單位:甲方委托的具備與工程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本合同工程的裝飾或二次及以上的裝飾,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設計,且乙方具備相應設計資質,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設計合同。
10.工程:是指為使建筑物、構筑物內、外空間達到一定的環境質量要求,使用裝飾裝修材料,對建筑物、構筑物外表和內部進行修飾處理的工程。包括對舊有建筑物及其設施表面的裝飾處理。
11.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12.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3.合同價款: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為中標價格。
14.追加合同價款:在施工中發生的、經甲方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5.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承擔的開支。
16.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按總日歷天數(包括一切法定節假日在內)計算的工期天數。
17.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開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協議條款約定構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場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協議條款內約定,供乙方施工、操作、運輸、堆放材料的場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圍場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設備和設施: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方提供給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設備和設施。
23.工程量清單:發包方在招標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計算方法(規則)計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明細清單。
24.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印、復寫、印刷的各種通知、證明、證書、簽證、協議、備忘錄、函件及經過確認的會議紀要、電報、電傳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自然災害等。
第二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5.監理合同;。
6.招標發包工程的招標文件、投標書和中標。
通知書。
7.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8.標準、規范和其它有關的技術經濟資料、要求;。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協議條款第35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少數民族語言書寫、解釋和說明。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范。沒有國家標準、規范時,有行業標準、規范的,使用行業標準、規范;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范的,使用地方的標準、規范。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范。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和設計單位批準后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范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適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含地方法規),及協議條款約定的規章。
第四條、圖紙。甲方在開工日期7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乙方需要超過協議條款雙方約定的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乙方承擔。
使用國外或境外圖紙,不能滿足施工需要時,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復制、重新繪制、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等的責任和費用承擔。
二、雙方一般責任。
第五條、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行使自己部分權利和職責,并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于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24小時后不予答復,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地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圖紙并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應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并賠償乙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應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委托監理。本工程甲方委托監理,應與監理單位簽訂監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協議條款內明確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及其應履行的職責。
本合同中總監理工程師和甲方代表的職責不能相互交叉。
非經甲方同意,總監理工程師及其代表無權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義務。
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事件時,總監理工程師應作出公正的處理。
為保證施工正常進行,甲乙雙方應尊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有異議時,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處理。
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接到監理單位通知后應同時通知乙方,后任繼續履行賦予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乙方駐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及收到時間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護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應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甲方工作。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3.負責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門及當地各有關部門的聯系和協調工作;。
4.協調施工場地內各交叉作業施工單位之間的關系,保證乙方按合同的約定順利施工;。
5.辦理施工所需的有關批件、證件和臨時用地等的申請報批手續;。
6.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7.向乙方有償提供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設備和設施。
甲方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并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九條、乙方工作。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在新建工程或不騰空的建筑物內施工時,上述設施和人員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建筑物使用單位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6.按協議條款的約定保護好建筑物結構和相應管線、設備;。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驗收之前,負責成品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第三方原因造成損壞,通過甲方協調,由責任方負責修復;或乙方修復,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分段和分部工程,其費用由甲方承擔,并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在竣工驗收前使用,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十條、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乙方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復,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準。乙方必須按批準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
第十一條、延期開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內答復乙方。甲方代表7天內不予答復,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二條、暫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乙方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后,可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48小時內給予答復。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乙方可自行復工。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復,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工期延誤。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的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2.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3.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工程款未按時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后7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后7天內予以確認、答復,逾期不予答復,乙方可視為延期及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乙方按協議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準。甲方應在7天內給予批準,并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采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追加合同價款和承擔;。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質量與檢驗。
第十五條、工程樣板。按照協議條款規定,乙方制作的樣板間,經甲方代表檢驗合格后,由甲乙雙方封存。樣板間作為甲方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制作樣板間的全部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六條、檢查和返工。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設計和樣板間標準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后,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檢查檢驗合格后再進行檢查檢驗應不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七條、工程質量等級。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價款,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的順延。
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甲方承擔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調解,調解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一方承擔。
第十八條、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后,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工程符合規范要求,驗收24小時后,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準,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在開始驗收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甲方應承認驗收記錄。
第十九條、重新檢驗。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驗收的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并在檢驗后重新隱蔽或修復后隱蔽。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乙方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五、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條、合同價款與調整。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4.一周內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電、停氣累計超過8小時;。
5.協議條款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調整合同價款的方法及范圍。乙方在需要調整合同價款時,在協議條款約定的天數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準后通知經辦銀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內不作答復,視為已經批準。
對固定價格合同,雙方應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給予乙方的風險金額或按合同價款一定比例約定風險系數,同時雙方約定乙方在固定價格內承擔的風險范圍。
第二十一條、工程款預付。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后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協議條款約定預付工程款,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預付工程款,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工程量的核實確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甲方代表接到報告后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數量(以下簡稱計量),并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代表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告后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視為已被確認,作為工程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二十三條、工程款支付。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根據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以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出工程價款,經甲方代表簽字后支付。甲方在計量結果簽字后超過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經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甲方可延期付款。協議需明確約定付款日期,并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從計量結果簽字后第8天起計算的應付工程價款利息。
六、材料供應。
第二十四條、材料樣品或樣本。不論甲乙任何一方供應都應事先提供材料樣品或樣本,經雙方驗收后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品種,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樣、色調和規格的樣品或樣本。
第二十五條、甲方提供材料。甲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無論乙方是否派人參加驗收,驗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應的保管費用。發生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乙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或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材料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按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差價;。
3.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約定地點;。
5.供應時間早于清單約定時間,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于清單約定時間供應而導致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發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并由甲方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乙方檢驗通過之后仍發現有與清單和樣品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還應承擔重新采購及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并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六條、乙方供應材料。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規范和樣品的要求采購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對與設計、規范和樣品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應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現場,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甲方未能按時到場驗收,以后發現材料不符合規范、設計和樣品要求,乙方仍應拆除、修復及重新采購,并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二十七條、材料試驗。對于必須經過試驗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論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供應,按協議條款的約定,由乙方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等測試。不具備測試條件的,可委托專業機構進行測試,費用由甲方承擔。測試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購的應停止采購,凡已采購運至現場的,應立即由采購方運出現場,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購費用,由采購方承擔。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擔全部材料采購費用。
七、設計變更。
第二十八條、甲方變更設計。甲方變更設計,應在該項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經施工的工程,甲方變更設計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應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全部處理費用。
由于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回合同價款和相應損失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九條、乙方變更設計。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變更設計和對原定材料的換用,必須經甲方代表及有關部門批準。合理化建議節約的金額,甲乙雙方協商分享。
第三十條、設計變更對工程影響。所有設計變更,雙方均應辦理變更洽商簽證。發生設計變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進行下列對工程影響的變更:
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施工時間和順序。
第三十一條、確定變更合同價款及工期。
發生設計變更后,在雙方協商時間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準后調整合同價款: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
設計變更影響到工期,由乙方提出變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準后調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后7天內通知乙方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或有關工期管理部門裁定,對裁定有異議,按第三十五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八、竣工與結算。
第三十二條、竣工驗收。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甲方提交竣工圖。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并在驗收后7天內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7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7天內不予批準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準,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后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擔保管費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三十三條、竣工結算。竣工報告批準后,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代表收到結算報告后應在7天內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銀行支付工程款,并將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報告后14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15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同期貸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保修。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保修項目、內容、范圍、期限及保修金額和支付辦法,進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分單項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保修期。
保修期內,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托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修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采取按合同價款約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修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后14天內結算,將剩余保修金和按協議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乙方。
九、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三十五條、爭議。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發生爭議后,除出現以下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所接受;。
4.仲裁委員會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條、違約。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準,不按合同約定支付款項或履行自己的其他義務及發生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費用和從支付之日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范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按協議條款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違約方必須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內作出答復,超過7天不予答復視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索賠。甲方未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提供條件、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
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索賠事件發生后14天內,向甲方代表發出要求索賠的意向;。
3.在發出索賠意向后14天內,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詳細的索賠資料和金額;。
5.雙方協議實行一攬子索賠,索賠意向不得遲于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它。
第三十八條、安全施工。乙方要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和防火措施,并承擔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要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時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實施。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不騰空和繼續使用的建筑物內施工時,乙方應制定周密的安全保護和防火措施,確保建筑物內的財產和人員的安全,并報甲方代表批準。安全保護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并承擔有關費用。
第三十九條、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的使用。甲方要求采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負責實驗等有關工作。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準后按以上約定辦理。
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分攤或分享。
第四十條、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發生后,乙方應迅速采取措施,盡量減少損失,并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災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7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不可抗力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所屬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和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簽補充協議約定。
第四十一條、保險。在施工場地內,甲乙雙方認為有保險的必要時,甲方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辦理建筑物和施工場地內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保險,并支付一切費用。
乙方辦理施工場地內自己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并支付一切費用。
當乙方為分包或在不騰空的建筑物內施工時,乙方辦理自己的各類保險。
投保后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4天內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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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建設工程合同(優秀15篇)篇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名稱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_;
工程投資__________;
第二條委托方根據本合同規定填寫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委托書。(見附表一、二)。
第三條勘察設計費取費的依據和取費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
勘察設計費的撥付辦法,自合同生效后__天內,委托方應向承包方給付定金。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設計費,不足部分委托方應在__天內一次結清(或訂為分若干次結清)。
勘察任務的定金為勘察費的30%,設計任務的定金為估算設計費的20%。本工程的勘察費為__元估算設計費為__元。
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委托方的義務。
1、委托方應在商定的時間內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資料并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和可靠性負責。提供資料的內容、技術要求及期限見附表三。
2、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以下工作和生活條件。
3、委托方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承包參加。
4、按有關規定的勘察設計取費標準如期如數付給承包方勘察設計費。
5、維護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第五條承包方的義務。
1、承包方應在__年__月__日前提交有關勘察成果和設計文件,并承擔責任。提交勘察成果的范圍、進度和質量,以及設計的階段、進度、質量和設計文件份數。
2、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由承包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3、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書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設計的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核及工程竣工驗收。對于大中型工業項目和復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并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常駐代表費用由雙方協商(另附協議)。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因勘察設計質量低劣引起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設計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損失,由承包方繼續完善勘察設計任務,并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勘察設計費。具體規定如下:
2、因勘察設計錯誤而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承包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外,還應付給委托方與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3、承包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提交勘察成果、設計文件,每拖延一天,應向委托方交納按勘察設計費5‰的違約金。
4、由于變更計劃、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未按期提供勘察設計必需的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工作的返工、窩工或修改設計,委托方應按承包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具體規定如下:
5、因委托方責任造成勘察設計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任設計,應另行增加勘察設計費用。
6、委托方超過合同規定的日期付費時,應償付逾期的違約金。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該工程勘察設計費的5‰計算。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于一個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于同一個部門的,合同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經雙方協商一致,增加補充下列__項條款(沒有增補以“空白”記入)。
第九條附則。
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同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本合同附件:《建筑工程設計委托書》、《工程地質勘察委托書》、《建設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交付日期一覽表》、《勘察設計文件交付日期一覽表》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正本2份,委托方、承包方各執1份;副本__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銀行備案。
委托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鑒(公)證意見:
地址:
地址:
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鑒(公)證機關(章)。
委托代理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電掛:
電掛: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約時間年月日簽約地點___________。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附表一:
委托方委托承包方進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設計工作。
工程設計項目表。
項目名稱建設性質投資(萬元)規模建筑層數結構設計內容。
附表二:
工程、地質勘察委托書。
場地位置。
設計單位。
要察。
求資。
提料。
房地產建設工程合同(優秀15篇)篇七
鑒于_________________(投標人名稱)已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提交了建設(合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投標書(以下稱投標書)。
風險提示:投標保證金。
投標人要按招標文件要求,將投標保證金按規定方式足額存入指定的銀行賬戶。憑存款單據在開標前到指定地點開據保證金收據。
各投標人在繳納投標保證金時,須憑銀行出具的進賬單回執聯到指定地點開具保證金收據。每個項目的投標保證金形式是根據招標文件的要求而定。
投標人須從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的基本賬戶以轉賬支票、銀行匯票和銀行電匯方式繳納投標保證金(現金方式交納除外)。
根據本文件,茲宣布,我行______________(以下稱銀行)向業主立約擔保支付________________的保證金。本保證書對銀行及其繼承人和受讓人均有約束力。
銀行名稱(蓋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保證義務的條件是:
(a)如果投標人在投標書中規定的投標書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書;
或(b)如果投標人在投標書有效期內接到業主所發的中標通知書后;
(1)未能或拒絕根據投標須知的規定,按要求簽署合同協議書;
或(2)未能或拒絕接投標須知的規定,提供法的保證金。
我行保證在收到業主第一次書面要求后,即對業主支付上述款額,無須業主出具任何證明,只需在其書面要求中說明條件是在此要求業主將注意到索款是由于出現了上述條件中的一種或兩種,并具體說明情況。本保證書在投標須知規定的有效期或在該日期前已延長的投標書有效期后30天(會第30天)內有效。延長投標書有效期無須通知銀行,任何索款要求應在上述日期前交到銀行。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
證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證人所在單位及地址: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建設工程合同(優秀15篇)篇八
建設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建筑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協商就馬集中學工程問題簽訂如下合同:
一、工程地點:馬集中學。
三、承包方式:
四、開工日期:
五、竣工日期:
六、工程造價:
七、支付辦法:竣工驗收合格后全部付清。
八、甲乙雙方職責。
(一)甲方。
1、現場負責做到三通一平:水通、電通、路通,現場平整。
2、協助乙方疏通當地有關關系。
3、確保資金按進度到位。
(二)乙方。
1、按甲方要求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2、確保工期,工期為_________天。
3、教育職工文明施工。
4、做好安全生產,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九、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后,以補辦的文字手續為準,其補充的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建設工程合同(優秀15篇)篇九
甲方公司因工作和業務發展需要,經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就甲方聘請乙方擔任甲方公司工程師,達成如下聘用協議:
二、甲方責任和義務。
1、將相關資料歸還乙方。
2、投標。
3、甲方應妥善保管乙方資料和證書,確保職稱證書完好無損。如果由于甲方原因發生乙方的證書丟失或吊銷,甲方應賠償損失。
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的資料真實合法,若乙方提供的資料是虛假偽造,乙方自行承擔一切責任并負責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2、乙方的職稱證書在協議有效期內交由甲方保管。
四、酬金。
1、酬金按年支付,支付標準為年。
2、付款時間:酬金一次性付清。即雙方簽訂協議時,乙方提供工程師證書(原件)、身份證復印件、畢業證復印件、一寸彩色照片(或電子版)。甲方收到上述資料后一次性將第________年聘用工資元匯到乙方指定賬戶。乙方須保證證書未在其它公司掛靠,如因乙方證書已掛靠而導致甲方不能使用的,乙方須退還甲方支付的聘用工資。
五、違約責任。
1、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提出終止協議,則乙方必須雙倍返還酬金,甲方提出終止協議則已付酬金不予返還。
2、乙方須保證證書真實、有效,如因乙方提供虛假證書,導致甲方投標或申辦資質失敗,乙方退還甲方已付酬金。
六、其他。
1、本協議期滿前一個月,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可續簽本協議。若不續簽的,甲方應及時歸還乙方所有證件,甲方不得扣留拖延歸還任何證件。
2、協議終止或協議期滿后,甲乙雙方應彼此友好合作,配合完成解除協議等相關的后續工作。
3、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
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房地產建設工程合同(優秀15篇)篇十
本合同雙方:
委托單位:
代理單位: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方將的招標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代理業務的內容、形式:
甲方委托乙方組織建設工程招標活動。
工程概況:
本次招標范圍:施工圖紙內容。
2、招標代理形式:邀請招標
二、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1、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項目資金來源證明等。
2、委托方提供能夠滿足施工,標價計算要求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3、乙方代理過程中,遵守國家、地方有關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法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有關程序規定進行,接受招標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
4、委托代理人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出具委托證書。
三、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執行,中標通知書簽發后自行廢止。
四、費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本工程造價為人民幣(大寫),收取代理費用合計人民幣______。付款方式為現金或轉帳,全部費用應在中標通知書發出時一次性付清。甲方可根據乙方完成工作情況選擇一次性支付______元或僅支付______元,乙方均無異議。
五、違約責任: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委托方應提供真實可靠的相關資料,及按第四款約定支付代理費用,否則一切責任由委托方自負。
3、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爭議,可協商解決,也可由相關部門進行調解。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簽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報招標管理機構一份。
六、雙方協議的其他條款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建設工程合同(優秀15篇)篇十一
2、甲方后續將對________________項目裝修工程進行邀請招標,如乙方中標,甲乙雙方將簽訂《________________項目裝修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稱裝修工程施工合同),該裝修工程施工合同將覆蓋題述合同約定的內容及雙方權利義務,雙方承諾按照該裝修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承擔責任。
3、甲乙雙方對本備忘錄負有保密義務,除非按照法律規定有合理必要,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就本備忘錄發表任何公開聲明或進行任何披露。
4、本備忘錄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簽章并加蓋公司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至后續所簽裝修工程施工合同生效之日終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簽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簽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20年_____月______日簽訂于_____________市。
房地產建設工程合同(優秀15篇)篇十二
建設單位(甲方):
拆遷戶(乙方):
根據建筑安裝工程的建設需要,經規劃部門和拆遷房屋主管機關批準,拆遷乙方現有住房。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保證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乙方在甲方用地范圍內共有結構的住房幢間,共平方米(原住房面積的數量,私有房屋以產權證標明自住的數量為準;租住公房以承租數量為準,單位公用房屋按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為準),全部交給甲方拆除(乙方自行拆除的,甲方應付給乙方拆除費)。甲方負責于年月日以前為乙方安排住房(拆除單位的公用房屋,一般由甲方撥給相應的投資,材料,由其挖掘土地潛力自行遷建,或由甲方在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批準的地區內進行遷建)平方米(安置房屋原則上不超過原住房面積,乙方原住房過寬或有出租的房屋,在對其安置時應適當壓縮,但對壓縮面積應按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規定作價補償;乙方原住房嚴重擁擠不便的,應按其家庭人口情況給予適當照顧)。
二、乙方應于年月日以前搬往甲方安置的住房或周轉房(或乙方自找的周轉房),甲方于乙方搬遷日內一次付給乙方搬遷費。
三、甲方對乙方在臨時周轉期間按下列情況給予補助:
1.乙方自行找房周轉,每人每月補助元;。
2.由乙方所在工作單位解決乙方周轉房致使其家庭人口分散居住的,每人每月補助元;。
3.乙方用甲方的簡易房周轉的,周轉期間免收房租。簡易周轉房沒有取暖裝置的,取暖季節每人每月補助元取暖費,并按規定補助增加的公共交通月票費用。
四、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于,共套間,層號,配有等設備。
五、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員(18歲以上者)等人一致簽字同意作為乙方代表人,授權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他文字上簽字。甲方付給乙方的各項費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領取。甲方對乙方家庭成員中發生與拆遷房屋有關的分家析產、繼承糾紛等,一律不負責任。
六、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種費用,逾期一日,應按所欠款額的%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如不按時按量向乙方單位撥給報應的投資,材料和遷建用地,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償付元違約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地點和面積、層次給乙方安置住房,應向乙方償付元的違約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義務。
七、乙方如經甲方按合同規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遷的,由甲方申請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對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遷的,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元,甲方并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乙方如遇陰雨天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時搬遷,時間順延,但必須告知甲方情況。
八、其它: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經雙方協商仍不能解決的,可提請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可提請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或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交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公章):拆遷戶(乙方)(簽章):
地址:家庭18歲以上成員(簽章):
代表人:地址:
電話:電話:
銀行帳戶:銀行帳戶:
年月日年月日。
房地產建設工程合同(優秀15篇)篇十三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方與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的既有合同正在履行中,現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就合同主體變更及保證條款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1、本協議各方同意丙方取代乙方成為“既有合同”的一方。
2、乙丙雙方保證丙方具有履行本協議所需相關資質和條件,如因其不具備相關資質和條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丙雙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3、乙方在本協議生效前基于履行“既有合同”對甲方所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分別由丙方享有和承擔。
4、本協議生效后,丙方按照 “既有合同”的約定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
5、乙、丙雙方必須做好資料、手續等的交接工作,因合同主體變更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為了保證丙方按照約定履行義務,本協議生效后,乙方對丙方基于本協議及“既有合同” 對甲方所負的一切債務向甲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三、除本協議約定情形外,“既有合同”其他內容不變。
四、因本協議及“既有合同”而引起的糾紛,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法院解決。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六份,甲、乙、丙各執二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地址: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產建設工程合同(優秀15篇)篇十四
依照《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住宅裝飾工程施工的特點,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就雙方的住宅裝飾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
2、工程內容及做法:詳見雙方確認的工程預算表、施工圖和工程內容。
3、承包方式:雙方商定采取下列____種方式。
(1)包工包料;
(2)包工、包部分材料;
(3)包工不包料。
4、工程期限及保修期:
工程期限_____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保修期:____月。自工程竣工經甲方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計算,并由乙方開具工程保修單。
5、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工前三天。
支付(合同總價60%)____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支付(合同總價35%)___________元。
雙方驗收合格。
支付(合同總價5%)___________元。
工程驗收合格后,乙方應向甲方提出工程結算單,并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由甲方在五天內審核完畢如無異議視為同意,并在簽字同時結清工程余款,工程發票(合同總價)中所應繳納的稅金由甲方承擔。
二、雙方應盡的責任及義務。
甲方:
2、提供施工期間的39;水源、電源,并承擔相應費用;
3、負責協調施工隊和鄰里之間的關系;
5、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6、對工程質量、施工進度進行檢查和監督;
7、甲方家庭成員對工程的意見,均需經過甲方代表與乙方接觸。
乙方:
1、根據施工圖紙,提供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備案認可;
4、文明施工,佩證上崗,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盡量減少噪音,不擾民及污染環境,工程完工后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三、工程變更。
1、工程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時,須提前與乙方聯系,并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后,方能進行該項目的施工。
2、甲方私自與工地施工人員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后xx,由甲方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延誤工期的,還應賠償。
四、材料、設備的供應。
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應為附合設計和國家標準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施工進度計劃及時供應到現場,并事先通知乙方,雙方對所供應材料的數量及外觀進行共同驗收,辦理交接手續后由乙方負責保管,并收取一定的保管費用,如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甲供材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用,按挪用材料的雙倍價格補償給甲方。
3、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必須與所供的材料明細表中的品種、規格、型號、品種、等級、質量、計量標準及數量相符,經甲方簽字認可后再行使用。
4、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國家標準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時,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其后xx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五、質量標準及驗收。
1、本工程質量標準按年____月____日發布的____省《住宅裝飾質量標準》執行。
3、如未經驗收,甲方自行搬入家具或居住,則視為驗收合格。
4、施工過程中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由質檢部門對工程質量予以驗證,經驗證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及質量標準的,驗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如符合合同約定和質量標準的,驗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5、室內環境質量。
乙方與甲方共同做到使用符合國家標準(國家質量檢驗檢疫總局年____月____日發布實施)的建筑裝飾材料。工程完工后,乙方應根據國家質量檢驗檢疫總局和建設部年____月____日聯合發布實施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進行室內環境的檢測,并提供檢測報告。檢測費用根據建設部建辦質()17號文件精神,室內環境質量檢測屬裝修裝飾工程最后一個環節,應列入工程預算中,檢測結xx不合格,雙方應分析原因,明確責任,責任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治理費用。
6、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項目和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并另簽補充合同。
六、工期延誤。
1、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簽字,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的,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3、甲方不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4、因乙方責任未按期開工或無故中途停工而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因乙方所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或造成的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七、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甲方與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并將監理單位、監理工程師的姓名、聯系電話及其職責等通知乙方。
八、違約責任。
1、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并賠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在雙方未取得一致意見并辦理合同終止手續的情況下擅自解除合同,應按合同總造價的5%作為違約金,會付給對方,因一方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時,應進行補償。如一方因故無法履行合同時,應及時通過另一方法辦理合同終止手續,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3、甲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要求提供材料、設備,應償付乙方因此造成的停工、誤工機械臺班的實際損失。
(2)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的規格差異,乙方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
(3)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造成質量問題或損壞,由甲方承擔責任。
(4)甲方未按約定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誤一天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1‰的滯納金。
(5)甲方未辦理有關手續,要求乙方拆除原有建筑結構設備管線,乙方有權拒絕施工。
4、乙方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甲方有權要求無償修理或返工,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2)乙方擅自折改原有建筑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造成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設備等,如有損壞,應予賠償。
(4)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誤的,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合同價款1‰的滯納金。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如調解不成的,可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其它約定事項。
1、因施工而產生的垃圾清除和材料搬運,甲方可委托乙方負責,其費用由甲方負責。
2、施工期間,甲方將外屋鑰匙各1把,交乙方保箮,工程竣工驗收后,甲方負責提供新鎖,由乙方當場安裝好后交付甲方使用。
十
一、附則。
1、雙方另有約定,可簽訂補充合同。
2、本合同(包括附表)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后終止。
3、本合同和補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簽訂后工程不得非法轉包。
5、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
經辦人:_________。
電話或手機:___________。
電話或手機: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委托甲方制作。
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項目名稱:
二、制作工藝、數量和其他。
三、合同總金額:人民幣(元)。
四、完成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制作安裝并交乙方進行驗收。
五、結算方式:乙方先付甲方訂金。
)。
六、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必須按合同時間付款,逾期未付款者,每逾期____日,乙方按應付款的千分之五(5‰)收取違約金,直至所有款項付清為止。
2、乙方提供的樣版、設計圖等不夠清晰,規格不符,甲方已要求更改,但乙方沒有更改而按樣品做出產品時,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出具的樣品、報價單、價格表、訂單確認等文件資料的打印、書寫或其他的錯漏,可以更正,且甲方對此類錯誤不承擔任何責任。
5、如甲方按乙方提出的要求制作的成品不符合乙方要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重做,并由甲方承擔重做費用。
6、甲方經兩次重做后仍不符合乙方要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將已收款返還給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7、履行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提請裁決。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直至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后自動失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乙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經辦人:
乙方經辦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建設工程合同(優秀15篇)篇十五
本案要旨為,原告的起訴行為是否構成重復起訴,這涉及到民事訴訟中的.一項基本原則,即“一事不再理”原則,判斷是否適用該原則,主要依據:訴訟標的是否一致,訴訟請求是否一致,當事人是否一致,爭議事項是否一致,應當就具體案件結合當事人的具體訴訟請求及其依據,以及行使處分權的具體情況進行綜合判斷。
20xx年4月22日,被告與原告簽訂《鉆孔樁施工協議書》一份,施工結束后,于20xx年5月10日雙方簽訂了《施工結算協議書》,原告自己“備注:挖夾層、二次成孔、誤工等計捌萬肆千叁百叁拾元整,本表結算未結算。”該結算協議由被告法定代表人及施工工地負責人和原告本人分別簽名。由于被告未能按照結算協議支付原告的工程款,原告于20xx年11月16日向法院起訴立案,要求被告支付所欠工程款153972.02元。法院以(20xx)孟會民初字第59號調解書調解結案,調解書所確定的工程款數額153972.02元被告已履行完畢。經調閱法院(20xx)孟會民初字第59號案卷材料,該卷宗材料中從原告的起訴狀(標的153972.02元)、調解筆錄及調解協議中,均未涉及和顯示原告本次所起標的任何內容;另經法院對被告當時主管工程的負責人查實,原告在(20xx)孟會民初字第59號案件中起訴的數額,不包括原告本案所起訴的數額,被告仍下欠原告零雜工程等其他工程款未支付,但具體數額不能確定。
本案的爭議焦點主要為,原告的起訴行為是否構成重復起訴,一審法院審理認為,在審理中,原告稱該84330元的零雜工程款算帳憑據在合計后,原件全部交給了被告單位孟某,且被告處所存的《施工結算協議書》原件中同樣有此欠款數額的備注,由于原告不能提供存放在被告處的該《施工結算協議書》原件,在被告不予認可又不提供該結算協議原件的情況下,按照庭審中原告提供的證據,法院結合上述對被告主管工程負責人核實的基本事實及本案的具體情況,原告現要求被告支付所欠施工中的零雜工程款,事實存在,理由成立,二審法院審理認為,洛基公司認為協議上手寫部分內容是楊治安單方添加,但其并未提供自己所持有的結算協議書來證明自己的主張,也未提供證據證明挖夾層等附屬工程不是楊治安所干,朱遵壽明確表示挖夾層等附屬工作是楊治案所干,只是工程款具體數額記不清,并證明之前調解結案的案件中工程款不包括本案所訴爭的工程款。同時,一審法院也查閱了該院(20xx)孟會民初字第59號案件卷宗材料后,認定楊治安本案所主張的工程款并不包含在之前調解結案的案件中。而且孟津法院(20xx)孟會民初字第59號調解書中并無洛基公司所稱的“無論有無其他債權債務、無論有多少債權債務雙方都已全部結清”內容。因此,洛基公司認為楊治安屬重復訴訟,其并不欠楊治安工程款的主張,法院不予支持。
二、案件來源。
三、基本案情。
被告在承攬華陽洛陽(孟津)電廠公用區基樁工程期間,于20xx年4日22日和原告簽訂《鉆孔樁施工協議書》一份,施工結束后,于20xx年5月10日雙方簽訂了《施工結算協議書》,合計工程結算數額為163972.02元,協議約定在被告收到業主工程款30日內支付給原告。在該結算協議的空白部分,原告自己“備注:挖夾層、二次成孔、誤工等計捌萬肆千叁百叁拾元整,本表結算未結算。”該結算協議由被告法定代表人及施工工地負責人和原告本人分別簽名。由于被告未能按照結算協議支付原告的工程款,原告于20xx年11月16日向法院起訴立案,要求被告支付所欠工程款153972.02元。法院以(20xx)孟會民初字第59號調解書調解結案,調解書所確定的工程款數額153972.02元被告已履行完畢。審理中經調閱法院(20xx)孟會民初字第59號案卷材料,該卷宗材料中從原告的起訴狀(標的153972.02元)、調解筆錄及調解協議中,均未涉及和顯示原告本次所起標的任何內容;另經法院對被告當時主管工程的負責人(且又是(20xx)孟會民初字59號案件被告的訴訟代理人)查實,原告在(20xx)孟會民初字第59號案件中起訴的數額,不包括原告本案所起訴的數額,被告仍下欠原告零雜工程等其他工程款未支付,但具體數額不能確定。現原告為要求被告應支付所欠零雜施工工程款84330元及利息,向法院提起了訴訟,但原告在庭審中僅提供由被告施工負責人簽名的增加零雜工程款數額便條復印件13張,共計款49550元。
四、法院審理。
一審法院認為:審理中雙方對本案的爭執焦點,一是原告現要求被告所支付的工程款在(20xx)孟會民初字第59號案件中是否一并審理,原告本次起訴的工程款數額84330元能否認定;二是原告本次起訴是否超過訴訟時效。針對上述雙方所爭執的各焦點問題,在審理中,原告稱該84330元的零雜工程款算帳憑據在合計后,原件全部交給了被告單位孟某,且被告處所存的《施工結算協議書》原件中同樣有此欠款數額的備注,由于原告不能提供存放在被告處的該《施工結算協議書》原件,在被告不予認可又不提供該結算協議原件的情況下,按照庭審中原告提供的證據,法院結合上述對被告主管工程負責人核實的基本事實及本案的具體情況,原告現要求被告支付所欠施工中的零雜工程款,事實存在,理由成立,但因原告不能提供零雜工程款84330元具體數額的原始結算憑據,按照庭審中原告提供的相關證據,對被告所欠零雜工程款數額應認定為49550元,超出部分,證據不足,不能認定。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利息,因雙方無明確約定,利息可從原告起訴之日(20xx年11月24日)起,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至判決書限定履行期限屆滿之日止。審理中,被告抗辯稱不欠原告工程款及原告起訴已超過訴訟等,理由不足法院不予采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第一百零九條之規定,判決如下:一、被告洛陽市基礎工程有限公司于判決書生效后十日內一次性支付原告楊治安工程款49550元及利息。利息從起訴之日(20xx年11月24日)起,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至判決書限定履行之日止。二、駁回原告楊治安其他訴訟請求。
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判決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五、與本案及類似案例相關的法規索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一條人民法院對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條的起訴,必須受理;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一)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
(三)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爭議,告知原告向有關機關申請解決;
(四)對不屬于本院管轄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