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撰寫工作計劃書,我們可以對工作目標和任務進行明確和具體化,避免模糊和隨意的情況出現。在制定工作計劃書時,我們可以參考一些優秀的團隊合作計劃,以提高團隊的工作效率和協作能力。
居民養老保險工作計劃(優質19篇)篇一
20xx年,社區將以黨的*精神為指導,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在鎮黨委、鎮*的科學指導下,緊緊圍繞全鎮中心工作,以創特色、樹旗幟為目標,以為社區居民提供優質服務為抓手,不斷推動社區黨建、勞保、民政、綜治、計生等各項工作的開展,現特制定計劃如下:
1、堅持宗旨,加強為民服務的實效性。
2、堅持學習,加強黨員隊伍素質建設。
3、堅持標準,加強黨員隊伍發展建設。
制,嚴肅查處瞞報、漏報等行為。實現計劃生育工作完成率100%、長效節育措施落實率100%、已婚育齡婦女孕檢率100%。
居民養老保險工作計劃(優質19篇)篇二
按照《xx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xx區松華壩飲用水源保護區扶持補助辦法(試行)的通知》(盤政通〔2020〕1號)文件,自2020年1月1日起,xx區滇源、阿子營街道辦事處符合水源保護區補助條件的居民;松華街道辦事處所轄三家社區、小河社區、團結社區、大哨社區、雙玉社區、大擺社區和新街社區的居民;雙龍街道辦事處所轄燒灰窯、蜜嶺、舊關、小石橋、莊房居民小組的居民;龍泉街道辦事處中壩社區所轄的中壩、鄭家、張家寺、雨樹居民小組,上壩社區所轄的竹園、上壩、回龍居民小組的居民。茨壩街道辦事處花漁溝社區小哨居民小組的居民;松華壩水庫一級保護區核心區搬遷移民與合法新增人口中符合條件的居民,符合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并自愿參保繳費,每人每年享受200元的參保繳費補助。
截至2020年11月,xx區共有43741人享受了水源區繳費補助,撥付補助資金890.01萬元。
居民養老保險工作計劃(優質19篇)篇三
【內容摘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做為養老保險核心政策之一,是國家根據國情,經過調研,按照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出臺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是一項統籌城鄉發展、保障群眾利益、維護社會和諧的惠民工程。根據對湖北省城鄉居保工作近年來的運行情況,調研實際存在的問題,研究目前我國廣大居民“老有所養”問題對于改革和完善城鄉保障體系,以適應城鄉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經濟發展。
老河口市位于湖北省西北部,居漢水中游東岸。全市共轄1個鄉7個鎮2個辦事處,全市面積1032平方公里,其中市區面積27平方公里,總人口萬人。1985年,被湖北省政府列為計劃單列市。老河口市歷史悠久,人杰地靈。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是一項統籌城鄉發展、保障群眾利益、維護社會和諧的惠民工程。我市是較早進入老齡化社會的縣市之一,據推算,今年年底,全市60周歲以上老年人口將超過8萬人,占總人口的15%,推動“全民參保”勢在必行。
我市屬湖北省第四批納入制度縣市,根據《老河口市深入推進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工作實施方案》(河政辦發[2012]3號文件)精神,我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于2012年7月1日正式實施。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和各鄉鎮辦、各相關單位的密切配合及共同努力下,于2012年年底基本實現了我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全覆蓋”。截止2015年11月底,我市應參保人數168878人,已參保168041人,綜合參保率達。其中60周歲以上享受待遇人員45131人,2015年全年發放養老金萬元,發放率達100%,實際參(續)保繳費人數126187人,征收養老金3060萬元,續保繳費率達;參保率、發放率均位列全省第四批啟動縣市第一位。經過努力我市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框架已基本形成,已從“養兒防老”時代進入到制度養老時代。
一、主要做法(一)精心組織,形成合力。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把它作為為民辦實事項目來抓,列入政府重要議事日程,2012年3月6日,市政府召開全市大會,成立了由常務副市長郭方芳為組長,市直各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深入推進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工作領導小組,并結合實際制定了實施辦法和工作方案,形成了政府主導,部門協作,上下聯動的工作態勢。此后,每年都以市政府名義召開征收續保大會,并與各鄉鎮簽定目標考核責任狀,納入政府年底考核。
(二)主動作為,增強保障。
自制度實施以來,我們迅速實現了機構、人員、經費、設施四個到位。普遍增加市、鄉城居保經辦機構的人員編制。目前,全市十個鄉鎮辦均設有人社服務中心,市城鄉居保局工作人員增至在編13人,實際配置23人,新增鄉鎮“城居保”經辦人員50余人,村級協辦員254人。同時,確保“城居保”經辦工作經費和必要條件,為“城居保”工作的正常開展提供了人、財、物保障。
(三)加強培訓,優化服務。
為了提高新增工作人員業務能力和管理水平,市城鄉居保局及時組織業務統計和信息系統軟件應用、檔案管理培訓。各經辦機構一方面選派業務骨干參加省、襄陽市舉辦的業務培訓,另一方面對縣、鄉、村三級經辦人員進行政策和業務培訓,培訓了一批懂政策會辦事的工作人員,真正做到“送政策上門,送服務到家”。并在今年8月召開業務培訓會的同時,舉辦了“履職盡責”演講比演,不僅提高經辦隊伍的業務能力,更加注重了服務為民的根本理念。
(四)注重宣傳,營造氛圍。
居民養老保險工作計劃(優質19篇)篇四
按照夯實基礎、規范管理年“三化”建設工作標準(規范化、專業化、信息化),進一步完善規范養老保險業務經辦流程、工傷保險業務經辦流程及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操作流程;進一步完善規范基金管理流程和內部控制制度,定期開展社保基金監督檢查和內控制度執行情況檢查,以完善的制度減少人為因素造成的差錯和漏洞,從制度和流程上防范風險,確保各項業務順利開展和基金安全平穩運行。
(二)強化社會保險審計稽核。
加大對參保單位的稽核力度,充分利用稽核手段,促進企業參保繳費。加強對工傷定點醫院的監督管理,杜絕工傷待遇的不合理支出。加強基本養老金領取資格認證,落實部門聯動機制,切實防范冒領基本養老金行為。
(三)做好基礎數據管理和應用。
在去年“數據質量年”工作基礎上,進一步清理參保人員基礎數據,查漏補缺,做到數據真實完整,為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省級統籌奠定基礎。強化數據基礎管理,深入開展數據分析應用,不斷提高基礎數據的質量和價值。
(四)實施標準化建設。
按照部、省關于社保業務檔案實施標準化建設的要求,以“制度措施、場地設施、專業人員、經費保障”四落實為目標,在省局的統一指導下積極開展業務檔案達標活動,推動全市社會保險業務檔案的標準化建設。
(五)狠抓社保宣傳工作。
(六)著力提高管理服務能力。
進一步鞏固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成果,全面推進干部職工隊伍建設,強化服務意識、責任意識,嚴格執行《首問責任制》、《服務承諾制》和《責任追究制》,整體提高社保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服務能力。深化優質服務窗口創建工作,爭創一流服務水平,著力塑造敬業愛崗、服務優質、行為規范、風正心齊的社保形象,不斷提升參保群眾的滿意度和社保機構的公信力。
居民養老保險工作計劃(優質19篇)篇五
后勤工作的開展要以敬老中心需要為服務中心,進一步強化后勤隊伍建設、制度建設,繼續加強安保工作、員工食堂服務工作和清潔衛生工作,進一步提高后勤工作水*,為中心各部門工作順利開展創造良好的條件,特制定如下工作計劃:
牢固樹立兩個思想:
一是全體后勤人員要牢固樹立服務思想,服務于中心正常秩序,服務于和諧中心建設,服務于精品中心創建。
二是牢固樹立勤儉節約思想,建設節約型后勤。
工作目標。
1、以敬老中心工作計劃為中心,研究制定并組織實施后勤的發展及服務需求規劃、有關政策措施及規章制度。
2、做好環境、綠化、衛生、安全等工作的監督與規劃管理。
3、做好水電及其他設施的檢查維修,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4、在滿足日常需求的前提下,做好勤儉節約工作。
具體工作。
1、抓好安全工作。
(1)高度重視安全衛生防范工作,充分發揮全員管理的作用。完善應急預案制度和管理措施,實行主管領導責任制,各分管人員分塊抓,全體員工共同參與的管理模式。
(2)加強安全、衛生知識的宣傳,增強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促進良好行為、習慣的養成。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消防知識培訓。
(3)經常檢查場地、設施和各處室中的電器、線路、裝置、設備,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隱患,切實做好防火、防盜、防觸電等安全防范工作。
(4)對中心的值班、保安、安全防護工作。對安保人員值班情況進行詢問,了解夜間和節假日保衛安全工作情況。對于出現的問題及時發現及時處理。注意保衛休息值班室和日常工作區衛生內務情況。逐步建立值班登記和會客登記制度,避免閑雜人員隨意出入,特別是夜間和節假日更要注意防火、防盜、水電安全使用的情況,做到安全第一。
2、抓嚴食堂管理工作。
(1)積極改進食堂工作,添置食堂必須衛生設施設備,確保“硬件”達標。
(2)搞好服務,保質保量,提高滿意度。
(3)嚴格執行定點采購、驗收、索證等制度,把好質量關。
(4)食堂禁止變質食品、霉變食品,嚴防食物中毒。
(5)定期、不定期對食堂進行清潔衛生及質量等檢查并做好記錄。
(6)完善食堂管理制度,加強飲食衛生工作記錄的管理,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明確責任,做好防火、防盜、防毒工作,并要定時打掃,做好保潔工作。
(7)依據食堂管理制度,加強食堂工作各環節的管理與監督,并根據實際情況不斷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規范各項操作程序。
3、加*生管理。
加*生管理,嚴格按照公司環境衛生管理規定進行清潔工作,進一步優化環境,提高衛生整潔的層次,加大衛生監督檢查工作的力度,做到責任到人,確保無衛生死角。做好內外環境的綠化美化工作。對所屬范圍內辦公區域外綠色植物的管理。根據生長情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排人員進行灌溉,保證室外茂密綠色植被下的清潔,對于隱藏于其下的雜草、垃圾、雜物及時加以清處和整理。出于整體植被形象和有利于植物生長的,根據需要對這些植被安排專人對其加以修剪。
4、創建節約型后勤。
嚴肅財經紀律,確保經費專項使用,保證后勤工作需要的有效投入。完善后勤支出記錄存根工作,做到有據可依。自覺接受監督,確保有限資金的使用效益。加強用電用水、日常檢修及食堂支出管理,堅持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努力為中心節約每一滴水,每一度電,每一分錢。
在以上四個大項之外,我們還要配合中心其他部門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繼續加強安全問題的預防,每周一三五定期組織專項培訓。每個工作人員都要掌握急救的相關知識,老人也對安全防范,自救等有所了解了解。做好春季防火防災的安全教育,培養大家的安全意識。
2一年之計在于春,組織老人進行活動(三月末組織棋和牌比賽、端午節前組織大家外出踏青等)。
3新的一年每周2對員工的禮儀以及崗位知識培訓,以便于為更好的服務老人。
4五一勞動節,組織老人進行活動,安排老人們做些力所能及的小勞動,使他們能參與到勞動中來,感受節日氛圍。
5母親節、父親節為老人們準備相應的小禮物,陪老人們吃飯。讓老人感受如同家人在身邊的溫暖,也體現我們中心以人為本的思想理念。
6端午節之前,組織能活動的老人和員工一起包粽子。以此拉近老人與員工之間的距離。更加有節日的氣氛。
7繼續堅持組織老人做健身操。每天下午進行一小時的身體鍛煉。8力所能及的豐富老年人生活,組織他們看電影、聽戲曲等。在天氣允許的前提下每星期安排老人到公園廣場等遛彎游玩既鍛煉身體又能接觸社會。
后勤管理要常抓不懈,不斷完善,以中心發展為本,更人性化的關注老人的需求,是我們的工作得到老人已及家屬的認可。
總而言之,在20xx年度的工作中,我們將本著服務于老人,服務于中心,服務于社會的思想,以人為本,努力實踐*重要精神,從每件小事做起,踏踏實實做好分內工作。
居民養老保險工作計劃(優質19篇)篇六
(發布時間:2011年09月27日)。
各市(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各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辦、各直屬機構:
根據《國務院關于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11〕18號)要求,省政府決定,從2011年7月1日起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為做好試點工作,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基本原則。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按照“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的基本原則,從城鎮居民的實際情況出發,低水平起步,籌資標準和待遇標準要與經濟發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個人(家庭)和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對應、政府主導和城鎮居民自愿參保相結合,引導城鎮居民普遍參保。
二、任務目標。
建立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的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鎮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11年7月1日啟動試點工作,實施范圍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試點基本一致,2012年基本實現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
三、參保范圍。
試點縣(市、區)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不符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愿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
四、基金籌集。
(一)個人繳費。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城鎮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準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個檔次,各試點縣(市、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現有繳費標準根據我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由省統一調整。
(二)政府補貼。國家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省及試點縣(市、區)政府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準為:繳費100元補貼30元、繳費200元補貼35元、繳費300元補貼40元、繳費400元補貼45元、繳費500元補貼50元、繳費600元補貼55元、繳費700元補貼60元、繳費800元補貼65元、繳費900元補貼70元、繳費1000元補貼75元,所需資金由省及試點縣(市、區)政府按6:4的比例分擔。對選擇1000元以上檔次繳費的,補貼辦法由試點縣(市、區)政府確定,省財政仍按75元的60%比例承擔補貼資金,地方提高補貼資金自行負擔。對城鎮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試點縣(市、區)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三)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和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五、建立個人賬戶。
試點縣(市、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每個參保人員建立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實行完全積累,實賬管理,記錄終身。個人繳費、省及試點縣(市、區)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及其他來源的繳費資助,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目前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
六、養老金待遇及領取。
(一)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基礎養老金計發標準為每人每月55元,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補助。試點縣(市、區)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對于長期繳費的城鎮居民,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金由當地政府支出。個人賬戶養老金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及新農保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參保人員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政府補貼余額用于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二)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城鎮居民,從年滿60周歲的次月起按月領取養老金。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養老待遇的,不用繳費,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得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
各試點縣(市、區)政府要引導城鎮居民積極參保、長期繳費,長繳多得;引導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的子女按規定參保繳費;積極探索激勵機制并作出相應規定。
(三)根據國家統一部署和我省經濟發展及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的標準,具體調整方案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省財政廳提出,報省政府批準后執行。
七、基金管理和監督。
(一)建立健全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的財務會計制度。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單獨記賬、核算,按有關規定實現保值增值。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擅自改變基金性質和用途。試點階段,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暫實行縣(市、區)管理,隨著試點擴大和推開,逐步提高管理層次。
(二)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的監管職責,制定完善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各項業務管理規章制度,規范業務程序,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對基金的籌集、上解、劃撥、發放進行監控和定期檢查,并定期披露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籌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開透明,加強社會監督。財政、監察、審計部門按各自職責實施監督,嚴禁擠占挪用,確保基金安全。試點縣(市、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居委會每年在社區范圍內對城鎮居民的待遇領取資格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八、經辦管理服務。
試點縣(市、區)要認真記錄居民參保繳費和領取待遇情況,建立參保檔案,長期妥善保存;建立全省統一的城鎮居民養老保險信息管理系統,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新農保信息管理系統整合,納入社會保障信息管理系統(金保工程)建設,并與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統資源共享;大力推行社會保障卡,方便參保人持卡繳費、領取待遇和查詢本人參保信息。試點縣(市、區)要按照精簡效能原則,整合現有社會保險經辦管理資源,建立健全統一的新農保與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加強經辦能力建設。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不得從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中開支。
九、相關制度銜接。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其他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辦法及與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會優撫等政策的配套銜接,按國家規定執行。
十、加強組織領導。
(一)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由省新型農村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省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組織實施。省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制定相關政策并督促檢查政策的落實情況,總結評估試點工作,協商解決試點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各級政府要充分認識開展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的重大意義,將其列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工作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統籌規劃、政策制定、統一管理、綜合協調等工作。試點縣(市、區)的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地試點工作。
(二)試點縣(市、區)政府要根據本實施意見,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充分調研、多方論證、周密測算的基礎上,提出切實可行的試點實施方案,報省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實施,并報國務院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三)各地和有關部門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加強對試點工作重要意義、基本原則和各項政策的宣傳,使這項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導符合條件的城鎮居民積極參保。
已經開展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的縣(市、區),要根據本實施意見調整和完善有關政策。各地要注意研究試點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重要情況要及時向省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遼源市龍山區(經開區)、西安區、東遼縣、東豐縣。
通化市柳河縣、通化縣。
白山市渾江區、江源區、臨江市、撫松縣、靖宇縣、長白朝鮮族自治縣。
松原市寧江區、前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長嶺縣、乾安縣。
白城市鎮賚縣、大安市。
延邊州延吉市、圖們市、敦化市、琿春市、龍井市、和龍市、汪清縣、安圖縣(長白山保護開發區)。
居民養老保險工作計劃(優質19篇)篇七
為徹底落實創衛工作責任,推動我社區創衛工作的順利進行,確保國家愛衛辦對xx區的創衛技術考核順利通過,根據市委、市*、創衛辦的部署和要求,按照《xx區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考核辦法》,結合我社區的實際工作情況,特制定如下計劃。
認真貫徹《xx區創建衛生城市實施方案》,結合我社區的實際,改善社區環境為手段,以強化全體社區委員的創衛意識為工作重點。全面提高社區的衛生質量和委員的健康水*。做到科學管理、全員參與,努力完成我社區各項創衛工作的目標和任務。
1、進一步健全領導機構,堅持一把手領導下的各部門工作負責制,明確工作任務和責任人,健全組織機構,層層抓落實。
2、加強創衛宣傳。利用多種途徑,宣傳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宣傳衛生健康的基本知識,形成良好的輿論氛圍,促進良好文明習慣的養成。
3、保障經費。確保一定的經費作為后盾,提供經費、器材、工具等保障。
1、堅持小區衛生區每日兩掃,周五進行衛生大掃除,每月進行衛生大整治活動。
2、每月組織兩次社區大掃除,并進行聯合檢查,及時公布評比結果。
3、開展“文明小區”流動紅旗評比活動,倡導小區文明行為,引導學生養成健康、文明、向上的生活方式。
1、定期辦好黑板報、布置宣傳窗,宣傳衛生保健知識,培養社區居民良好的衛生習慣。
2、按計劃進行衛生知識講座,傳授季節性、流行性疾病的防治知識,特別是對傳染病的防治和宣傳工作。
3、健康教育開課率100%,按要求做到有計劃、有備課,辦事處城管辦定期進行檢查。
4、嚴格按照創衛要求進行創衛,不斷提高創衛質量。
5、認真做好社區居民健教知識的傳授教育,確保健康知識及格率100%以上,知曉率85%以上。
1、注意用眼衛生,做好視力檢查和防近工作,嚴格控制近視率。
2、學習貫徹《傳染病防治法》,進一步做好以流感、結核病、肝炎為重點的疾病防治工作,認真落實防治措施。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預防接種,發現傳染病,及時嚴格進行隔離,采取相應的消毒措施,避免疾病的蔓延。
按照上級要求,做好除四害工作,做到定期消殺和突擊消殺相結合,小區綠化和廁所定時噴灑滅蠅藥水,投入滅鼠誘餌,消滅四害孳生地,嚴格控制“四害”密度在國家標準之內。
1、做好社區“健康教育活動宣傳月”工作,通過健康教育活動的大力開展和廣泛宣傳,進一步加強社區居民的健康知識教育,培養良好生活和衛生習慣的養成教育,提高社區居民健康知識知曉率和健康行為形成率,為我社區創衛工作奠定良好的輿論氛圍。
2、繼續開展社區未成年人“小手拉大手活動”和“向城市美容師學習,向創衛主力軍致敬”等活動,組織轄區單位深入社區進行創衛知識宣傳和健康教育宣傳活動。
3、繼續開展“創衛知識進課堂活動”,利用轄區單位白云二中學校課堂對轄區內未成年人進行宣傳創衛知識。
4、積極開展控煙工作。
創衛資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要堅持不懈,對創衛工作中的文件、材料、照片等要及時收集、整理,使創衛資料,達到科學、規范、豐富。
居民養老保險工作計劃(優質19篇)篇八
利用社區勞動保障*臺,對下崗失業人員就業和生活狀況進行調查摸底、建立檔案。通過提供就業再就業咨詢、再就業培訓、就業崗位信息服務和社區公益性崗位開發等,對就業困難人員提供針對性的服務和援助。
根據上級紅十字會的要求,申請建立社區紅十字會,建立健全社區紅十字會的各項軟硬件配置,向社區居民宣傳紅十字的人道主義精神,開展各項紅十字活動,為社區居民提供各項紅十字服務。
繼續下大力氣治理小區環境衛生,改變社區個別無人管理院落衛生臟、亂、差的局面;嚴禁流動商販侵占城市道路的違法行為,將他們疏導到市場統一管理,協同*職能部門規范其經營行為。
居民養老保險工作計劃(優質19篇)篇九
按照《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開展生物特征識別系統運用試點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20〕137號)要求,xx區被確定為生物特征識別系統運用試點縣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業務為第一批次試點。2020年10月20日xx區居保局在云南省率先啟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生物特征識別系統試點,并于同年完成省、市、區下達的試點目標。2020年6月,xx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生存認證延伸至手機終端測試成功,群眾登陸“昆明人社通”app即可自助認證成功。這樣延伸手機終端的認證方式在xx區測試成功,標志著xx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在全省首家實現了延伸手機終端的生存認證方式。2020年生物識別系統在居民養老保險業務經辦的運用逐步豐富,逐步形成依靠指靜脈、指紋和現場認證多種生存認證方式的局面,會更有效地杜絕多領、冒領養老金等現象的發生,確保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安全運行。
居民養老保險工作計劃(優質19篇)篇十
20xx年工作基本思路是:以狠抓養老保險政策的宣傳貫徹落實為重點,以進一步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讓更多的人老有所養為目標,建立和完善養老保險政策體系,妥善解決好養老保險政策實施過程中存在的遺留問題,進一步加強政策貫徹執行的力度,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和養老保險制度的'平穩運行。
一、完善政策體系。
今年省廳擬出臺以下政策。
(一)研究建立城鎮老年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根據城鎮老年居民的繳費能力,研究建立“低進低出”的城鎮居民養老保障辦法。
(二)實施農民工參加養老保險辦法。根據國務院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的統一部署,針對農民工務工的收入特點,研究建立多層次養老保險繳費和待遇體系,完善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政策,促進農民工參保和流動。
(三)研究、完善各類養老保險制度之間的銜接政策,消除制度障礙,促進參保人員合理流動。
我州將按照省廳要求,積極開展調研工作,大力支持和爭取盡快出臺上述政策,建立和完善養老保險政策體系。
二、加大政策的宣傳和執行力度。
通過多種渠道,采取多種方式和手段,加大養老保險政策的宣傳力度。指導督促各縣市必須嚴格執行省里統一政策,維護基本制度的平穩運行。加強政策執行情況跟蹤,及時了解和掌握政策執行效果。保持政令暢通,對違反省里政策的予以糾正。同時加強政策和業務培訓,建立定期培訓制度,制訂培訓計劃,組織開展養老保險政策業務培訓,提高基層工作人員、企業勞資工作人員政策業務素質,提高政策貫徹落實效率。
三、做好調待工作。
精心組織,及時落實20xx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進行調整工作。
四、化解矛盾和問題。
(一)集體企業職工參保問題。按照省廳的要求妥善解決好企業集體養老保險問題。
(二)企業職工死亡待遇問題。積極向上級反映我州對企業職工死亡待遇問題的意見,爭取盡快出臺統一政策,并抓好落實。
五、加強企業年金工作。
加大企業年金制度的宣傳力度,指導有條件的企業實施企業年金。促進企業分配體系公平公正,維護職工權益。
指導xx縣認真開展試點工作,及時向上反映和研究解決試點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確保試點工作出經驗,出成效。
七、開展參保國有困難企業欠費情況調查,研究探索解決養老保險欠費的辦法。
八、繼續做好國有企業改革改制掃尾工作。
居民養老保險工作計劃(優質19篇)篇十一
中國政府網13日發布了國務院關于開展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2011年7月1日啟動城鎮居民保險試點工作。
指導意見指出,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基本一致,2012年基本實現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不符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愿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
指導意見稱,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主要由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構成。標準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個檔次,地主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依據經濟發展和城鎮憂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政府對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
地主人民政府應對參保人員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準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準繳費的,可給予適當鼓勵,具體標準和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對城鎮重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主人民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國家為每個參保人員建立終身記錄的關系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構成,支付終身。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化為每人每月55元。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對于長期繳費的城鎮居民,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金由地方人民政府支出。
參加城鎮憂養老保險的城鎮居民,年滿60周歲,可按月領取養老金。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養老待遇的,不用繳費,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地,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
居民養老保險工作計劃(優質19篇)篇十二
2020~2020年扶貧辦統計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員共3158人,經我局認真核實,截止2020年11月底,已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員2565人,符合參保條件的參保率實現100%,其中438人已領取養老保險待遇,待遇領取率100%。
在工作執行層面堅持“四個到位”:宣傳到位、服務到位、續費到位、后續跟蹤到位。xx區“建卡立檔”貧困人口參保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業務管理全部納入全區的參保流程中。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作為一個特殊的、動態管理的繳費人群,xx區未啟動專門的續費和繳費流程,以規避最終形成福利依賴以及非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的繳費積極性受挫的問題。
業務層面堅持讓建檔立卡貧困戶自愿主動繳費,繳費后再及時撥付繳費補助的方法。其中宣傳到位和服務到位都納入全區的續費工作中,確保參保續費和繳費補助都及時到位。其中針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將在每年續費工作結束后,通過系統比對,將確實未續費人口篩選出來,再通過村級協辦員協助代繳的方式,用區財政撥付的繳費補助為其參保續費。
最后的管理服務到位就是主動對接扶貧辦,動態掌握脫貧的情況,及時管理已經脫貧和已經就業的人口。在“建卡立檔”管理貧困人口的基礎上,針對已經脫離貧困人口管理的就業人員,協助群眾將參保的居民養老保險選擇進入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體制中,以確保群眾將來可以享受到更高水平的養老保險待遇。對于仍舊無法就業的群眾,xx區可以繼續提升補助水平,拓寬補助渠道,建立更完善的待遇調整機制,確保xx區城鄉居民享受到更高的繳費補助和待遇水平,讓廣大城鄉居民的養老保險保障體系不斷完善,讓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真正助力扶貧攻堅工作。
居民養老保險工作計劃(優質19篇)篇十三
:本文試圖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現狀和其所面臨的困境進行深入研究和分析,進而可以有針對性的提出一些改善建議措施,以便可以促進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更好的發揮作用。
(一)制度覆蓋范圍難以擴大。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在不同地區存在很長一段時間的差異,在以前的運作方式中,我國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包括行政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城鎮居民的養老保險和農村居民養老保險等幾部分。隨著城市養老保險覆蓋范圍的不斷擴大,需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不斷打破城鄉差別和城鄉一體化的障礙,才能更好的實現對廣大范圍群眾權益的保障。所以針對我國當前尚有很大部分的群眾未自愿納入到社會保障網絡中,面對如此低的覆蓋面,受到當前低補貼、低保障吸引力不足的現狀的'影響,城鄉養老保險制度全面鋪開也就固然會存在很大的難度。
(二)管理政策不完善。
隨著市場農產品價格逐步下降,第一產業已不是農民收入的主要來源,更多的農民選擇外出務工,加上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失地農民就業和養老問題逐漸浮出水面,一些農民沒有工作,甚至沒有土地,進而沒有生活沒有保障,增加了家庭養老的負擔,從這一層面來言,傳統的家庭養老已不能滿足城鄉居民養老的需求,養老保險顯得尤為重要和迫切。由于管理政策的不完善,一方面養老金待遇標準較低在一定程度上嚴重影響了城鄉居民參保的積極性;另一方面因為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宣傳力度不夠,導致居民對養老保險缺乏了解而參保意識不強。
(三)保險制度的保障水平偏低。
保險制度的保障水平偏低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方面城鄉居民社會養老金過小,難以滿足群眾養老的需求;另一方面年輕人因為看重眼前利益而導致這部分人的參保積極性不高。同時財政承受能力是有限的,城鄉經濟發展不平衡阻礙了我國城鄉養老保險一體化進程,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這一狀況的極端不平衡,當然城鄉居民收入水平也直接制約了養老保險待遇。所以實施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條件關鍵在于加強制度實施過程中的有效激勵。
加快完善養老方式和養老模式,應不斷推進社會養老和社區養老的概念,讓居家養老成為主要的養老模式和社區養老為輔的主要方式,同時加快農村經濟發展,統籌城鄉發展,加快新農村建設需要不斷保障居民生活的基本要求,建立城市和農村發展的長遠規劃,重視農村公共基礎設施投資,逐步形成城鄉一體化格局進而縮小城鄉之間的差距。這就需要以減輕家庭養老壓力為出發點,科學合理建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對基礎養老金實現不同繳費檔次,并適當提高基礎養老金的比例,或者增設高檔次繳費標準,進而可以滿足不同群體的參保需求,進而充分實現老年人的養老保險待遇,使他們能積極參與養老保險制度,才能使養老保險制度發揮其應用的作用。
(二)加大對社會養老保險的財政投入。
各級政府要加大財政投入,加大中央和省級財政轉移支付,以便促進養老金整體水平的提高,實現養老金的正常增長機制,進而調整養老金待遇與經濟發展相適應,使城鄉居民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堅持城市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和家庭養老方式相互補充,真正解決城鄉居民安全感的問題。同時加大政府對城鄉養老保險制度的支持力度,需要從國家的角度加強對貧困地區的幫扶力度,加大對地方財政支持,確保農村養老保險的財政支出,同時在城鄉養老保險的統籌方式層面,要不斷增加農民對養老保險的信心,增加參保的積極性,從而真正實現養老保險的目的。
(三)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公眾認知程度。
一個重大的民生工程的實施,需要加強宣傳,加大對養老保險制度的宣傳力度,提高城市居民和農村居民的認識程度,準確把握最新的趨勢,同時,應定期向當地城鄉居民動態收集和宣傳相關知識,接收居民咨詢、監督和投訴,增加社會保障公共服務供給,不斷完善社會養老保險服務網絡,提高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水平,為居民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務,不斷提高群眾參保的積極性。
在我國的發展過程中,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發揮著保障社會公平的重要作用,但是隨著我國老齡化問題的不斷深化,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產生了一定的影響,作為保障城鄉居民權益的重要保障制度,在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會面對一些新的問題,為此,需要不斷完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才能使養老保險制度發揮其應用的作用。
參考文獻:。
居民養老保險工作計劃(優質19篇)篇十四
11月10日,河南省當局頒布了《關于成立城鄉住民根基養老保險制度的實驗意見》,到2020年前,河南省將全面建成公正、同一、類型的城鄉住民養老保險制度,更好地保障參保城鄉住民的晚年根基糊口。
參保范疇。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門生),非國度構造和奇跡單元事戀職員及不屬于職工根基養老保險制度包圍范疇的城鄉住民,可以在戶籍地介入城鄉住民養老保險。
繳費組成。
城鄉住民養老保險基金由個人繳費、集團補貼、當局津貼組成。
(一)個人繳費。介入城鄉住民養老保險的職員該當按劃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尺度今朝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6個檔次。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省財務廳依據城鄉住民收入增添等環境當令調解繳費檔次尺度。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
(二)集團補貼。有前提的村集團經濟組織該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以補貼,補貼尺度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集會會議民主確定。勉勵有前提的社區將集團補貼納入社區公益奇跡資金籌集范疇。勉勵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扶助。補貼、扶助金額別離不高出設定的最高繳費檔次尺度。
(三)當局津貼。當局對切合領取城鄉住民養老保險報酬前提的參保人全額付出基本養老金,個中中央財務對我省按中央確定的基本養老金尺度給以全額補貼。
專家解讀。
縣(市、區)當局對重度殘疾人或恒久貧窮殘疾人等繳費堅苦群體,為其代繳最低檔次尺度的養老保險費;對義士遺屬、領證的獨生后世怙恃和打算生養雙女怙恃,給以恰當津貼;對選擇較高等次尺度繳費的,給以恰當勉勵。詳細津貼步伐由縣(市、區)當局擬定。
居民養老保險工作計劃(優質19篇)篇十五
1參保人員新參保登記。
這里是指參保人員流動到新地方,在城鎮就業時,在新的單位參加養老保險的登記。
2打印個人賬戶清單。
即把個人養老保險的賬戶清單詳細打印出來,以證明已經參保,及參保的詳細情況。
3受理轉入申請。
即向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提出轉入申請,由他們審查。
4符合轉入條件,出具《轉入聯系函》。
即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受理參保人的轉入申請后,經審查,符合條件而開具的公函。其目的是聯系告知原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
5申請轉出、提供清單和轉移函。
參保人向原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提出轉出申請,并由其提供清單和開具轉移函。目的是聯系告知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
6接收《轉入聯系函》、核對個賬清單。
即經原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同意后,接收《轉入聯系函》并核對個賬清單。
7參保關系轉出,出具《轉移信息表》,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接收《轉移信息表》。
即原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同意轉出后,把參保人的養老保險關系轉出,并出具《轉移信息表》由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接收的程序。
8聯絡核實,接續關系。
由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與新單位聯絡核實有關情況,養老保險關系轉入新參保地,接續成功。
[如何轉移養老保險]。
居民養老保險工作計劃(優質19篇)篇十六
我國城鎮養老保險制度包括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以及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其中,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自2011年7月1日開始試點,截止當年年底已有1902個縣開展試點,相繼啟動了參保登記、繳費和養老金發放等工作。
然而因該制度較新且運行時間較短,在待遇水平、險種銜接以及資金運作方面仍存在一些問題。因此,迫切需要完善相關政策,促進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發展,完成2012年實現全面覆蓋的目標。
作為國家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基本框架構成之一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自身定位于一項保基本、托底的惠民制度并參照新農保的模式制定。然而該參保對象主要為非就業群體,加之多繳多得的制度設計,在面臨與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城鎮職工同樣的生活需求以及較高物價等生活成本情況下,當前較低的待遇水平并不能滿足其實際需求。
由于存在地區經濟發展與財政能力的不平衡,中西部地區財政能力有限,這是提高該制度待遇水平的難點。從各級政府一般預算收入與支出來看,近年來,中央財政在總預算收入中占比高達50%,但支出占比不到30%.相應的,省及以下層級政府都存在著收支缺口,地方政府都嚴重依賴轉移支付。近年來,地方政府財政支出中,轉移支付的比例高達45%甚至更多。在中西部地區尤其如此。這樣,在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構建中,中西部地區地方政府就難以支付必要的保費配套補貼,從而影響該制度的'擴展與推進以及待遇水平的提高。
為了緩解這樣的矛盾,保證貧困地區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以及待遇水平的提高,需要重構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的財政關系,中央財政按照各地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的不同對養老保險的保費補貼予以分擔,以加大對中西部地區的財政支持,考慮物價等影響生活水平的綜合因素,科學制定養老金水平,管理制度《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此外,經濟條件較好地區可提高基礎養老的水平以及保費補貼的力度,以有效提升制度的待遇水平。
伴隨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的開展,各類人群都有了制度方面的保障。但城市化進程中農民和職工、居民的身份及工作、生活的地域處于頻繁變化中,且不同身份之間的區別趨于模糊化,如果險種之間不能實現無縫對接,將難以適應活動人群在各種制度間的自由流動。
目前,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設計初衷雖明確提出要與新農保及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相銜接,并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將前兩項制度合并實施,但具體實施方案及細節方面的規定仍未明確與統一。
因此,為促進制度間公平與轉移接續的無障礙,要貫徹統籌發展的理念,加強制度之間的銜接與協調。為此,一方面要加快制定相關法律規定,先實現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與其較相似的新農保的銜接,再實現其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整合與統一。另一方面,完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信息化平臺建設,為推動制度間整合提供技術支持。
按照《國務院關于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的規定,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基礎養老金與個人賬戶養老金相結合的制度。其中個人賬戶將會積累起大量的養老保險基金,保值增值將成為各級政府部門的重大挑戰。能否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事關個人賬戶制度的可承擔性與可持續性。
為了更有效率地運用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保證其安全性,必須提高基金的統籌層次。要加強立法,為資金的運營和投資營造良好的環境;要加強監管,防治基金的挪用、擠占、揮霍與浪費;要加強對我國金融市場的培育,為資金的投資創造寬松的外部環境。
居民養老保險工作計劃(優質19篇)篇十七
3月15日,記者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徐州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公布。具有本市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均可在戶籍地參加新農保。全市400余萬農民將實現老有所養。
新農保基金構成。
按規定,新農保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個人繳費標準目前設有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8個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應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由村民委員會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政府補貼: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新農保基礎養老金。鼓樓、云龍、泉山和九里區基礎養老金由市財政和區財政各按50%比例承擔;賈汪區基礎養老金由省、市財政承擔50%,賈汪區財政承擔50%;徐州經濟開發區基礎養老金由市財政承擔25%,開發區財政承擔75%;六縣(市)基礎養老金由省財政(含中央財政補助)給予補助。
地方政府對參保人參保給予補貼,補貼標準根據選擇的繳費檔次確定,每人每年30元至70元;有條件的地區可提高補助標準,補助水平限低不限高。另外,對農村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其中一級殘疾人每人每年代繳100元,二級殘疾人每人每年代繳50元。六縣(市)參保補貼和為殘疾人代繳養老保險費的具體標準和辦法,由各縣(市)人民政府確定。
養老金支付終身。
按規定,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基礎養老金標準每人每月最低為60元,地方政府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適當提高標準,提高部分的資金由地方財政支出。本辦法實施前,已按老農保政策領取養老金的60周歲以上人員,待遇高于按新政策計算養老金水平的,可繼續執行原標準;低于按新政策計算養老金水平的,按新政策標準執行。
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政府補貼余額用于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養老金領取條件。
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本市戶籍農村居民,符合領取養老金條件的,可按月領取養老金。本辦法實施前,已經領取老農保養老金的55周歲至60周歲女性,仍按原待遇標準繼續領取,年滿60周歲后按本辦法確定的標準領取。
本辦法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可按年繳費并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
另外,凡已參加老農保、年滿60周歲且已領取老農保養老金的參保人,可享受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對已參加老農保、未滿60周歲且沒有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應當將老農保個人賬戶資金并入新農保個人賬戶,按新農保的繳費標準繼續繳費,符合規定條件時享受相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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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養老保險工作計劃(優質19篇)篇十八
第一條為了解決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問題,維護參保人員的養老保險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實施若干規定》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參加過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兩種及以上制度的人員。已經按照國家規定領取上述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再辦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
第三條參加職保和新農保或城居保人員,達到職保法定退休年齡后,職保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可以申請從新農保或城居保轉入職保,按照職保辦法計發相應待遇;職保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請從職保轉入新農保或城居保,待達到新農保或城居保規定的領取條件時,按照新農保或城居保辦法計發相應待遇。
參加新農保或城居保人員,在繳費期間因戶籍遷移需要跨地區辦理新農保和城居保銜接手續的,可在遷入地申請實時辦理。
第四條參保人員辦理職保和新農保或城居保制度銜接手續時,先按國家有關規定歸集職保關系,確定職保繳費年限和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后,再辦理有關銜接手續。
第五條參保人員從新農保或城居保轉入職保的,新農保或城居保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并入職保個人賬戶,新農保或城居保繳費年限不累計計算或折算為職保繳費年限。
第六條參保人員從職保轉入新農保或城居保的,職保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并入新農保或城居保個人賬戶,參加職保的繳費年限合并累加計算為新農保或城居保的繳費年限。
第七條參保人員辦理新農保和城居保銜接手續的,轉移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繳費年限合并累加計算,達到領取新農保或城居保待遇條件時,按照當時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辦法計發養老保險待遇。
第八條參保人員若在同一年度內重復參加職保和新農保或城居保的,其重復時段只計算職保繳費年限,清退新農保或城居保重復時段繳費,并將新農保或城居保重復時段相應個人繳費金額退還本人。
第九條參保人員不得同時領取職保和新農保或城居保待遇。已經同時領取職保和新農保或城居保待遇的,終止并解除新農保或城居保養老保險關系,除政府補貼外的個人賬戶余額退還本人,已領取的新農保或城居保基礎養老金待遇應予以退還;本人不予退還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從新農保或城居保個人賬戶余額或者職保基本養老金中抵扣。
第十條參保人員辦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時,按下列程序辦理:
由參保人員本人向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養老保險制度銜接的書面申請。
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受理并審核參保人員書面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在15個工作日內,向參保人員原職保、新農保或城居保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出聯系函,并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制度銜接條件的,向申請人作出說明。
參保人員原職保、新農保或城居保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接到聯系函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制度銜接的各項手續。
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職保、新農保或城居保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轉移的資金后,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并將情況及時通知參保人員。
第十一條健全完善全國縣級以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聯系方式信息庫,并向社會公布,方便參保人員辦理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建立全國統一的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查詢服務系統,進一步完善全國社會保險關系轉移信息系統,加快普及全國通用的社會保障卡,為參保人員查詢參保繳費信息、辦理制度銜接提供便捷有效的技術服務。第十二條本辦法從____________年月日起施行。各地已出臺政策與本辦法不符的,以本辦法規定為準。人社部同時公布了關于《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的說明。近年來,我國加快了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城鄉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已經全面建立。____________年國務院辦公廳頒布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對包括農民工在內的3億參保人員在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內跨地區的轉移接續問題規定了明確的政策和程序,目前正在平穩實施。今年,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已在全國各地全面實施,目前已經覆蓋4.59億人。在城鄉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推進過程中,盡早解決不同制度之間的政策銜接問題,更好地保障廣大城鄉參保人員的權益,是社會各界的熱切期盼,也是健全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內容。為此,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在深入調研、反復論證的基礎上,按照城鄉統籌的要求和保持政策連續性、維護參保人員權益、操作簡便、防范風險的原則,制訂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現就有關問題說明如下:
一、關于適用范圍。
《暫行辦法》適用于在職保、新農保、城居保這三種制度中參加過兩種或兩種以上制度的人員;而在某一種制度中跨地區轉移的參保人員,應按照各制度自身的規定轉移接續養老保險關系,不適用本《暫行辦法》。
《暫行辦法》適用于尚處于繳費期、未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參保人員;已經按照國家規定領取各制度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由于不需要重新計算待遇,因此不適用本《暫行辦法》。
二、關于銜接時點。
《暫行辦法》規定,參加職保和新農保或城居保人員在達到職保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后,可以申請辦理職保與新農保或城居保的銜接手續。其中分為兩種情況,一是符合領取職保待遇的,可以申請將原參加新農保或城居保有關權益轉入職保,按照職保辦法計發相應待遇;二是不符合領取職保待遇的,可以申請將職保有關權益轉入新農保或城居保,待達到新農保或城居保規定的領取條件時,按照新農保或城居保辦法計發相應待遇。這一規定的關鍵是,在確定養老保險待遇之前的最后時點實施轉移銜接,而不是采取“隨走隨轉”的實時銜接方式。這主要是考慮:在職保與新農保或城居保之間銜接的主要對象是農村進城務工的參保人員,他們中的一些人在城市與農村之間可能多次流動就業,“隨走隨轉”的實時銜接方式會導致社會保險關系的反復變化,增加參保人員的事務負擔,也容易損失養老保險權益;而統一在最后確定養老保險待遇之前的時點辦理銜接手續,有利于簡化程序,維護參保人員權益,也降低了社會管理成本。
《暫行辦法》規定,參加職保繳費年限滿十五年的,可以申請從新農保或城居保轉入職保;職保繳費年限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申請從職保轉入新農保或城居保。
這主要是考慮:職保、新農保、城居保制度都規定繳費年限滿十五年為按月享受基本養老金的條件,而職保的待遇水平相對較高。因此,規定只要滿足參加職保的繳費年限,無論在新農保或城居保繳費多長時間,都可以轉入職保合并計算待遇,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保障參保人員的權益,同時引導參保人員長期參保、持續繳費;而對由于各種原因在職保繳費不足十五年的,按照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從職保轉入新農保或城居保,由后者發揮“兜底”功能,也避免因職保繳費年限不足而造成參保人員的權益損失。
四、關于職保與新農保或城居保銜接資金轉移。
《暫行辦法》規定,參保人員無論是從新農保或城居保轉入職保,還是從職保轉入新農保或城居保,都將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隨同轉移。
這主要是考慮:職保個人賬戶目前都是由個人繳費形成的,新農保和城居保個人賬戶的大部分資金來源于個人繳費,在資金性質上均屬于個人所有,參保人員在不同制度之間銜接,不影響個人賬戶資金的屬性。規定將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予以轉移,有利于最大限度保障參保人員權益。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暫行辦法》對職保向新農保或城居保轉移的,沒有規定轉移職保統籌基金。這是因為:第一,統籌基金是國家對職保制度的專門安排,基本功能是保障職保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新農保、城居保制度中沒有這一安排,而另外安排了政府全額支付的基礎養老金。如果職保向新農保或城居保單向轉移統籌基金,會導致各項制度資金安排上的不平衡。第二,統籌基金與個人賬戶性質不同,不屬于個人所有。在職保制度內跨地區轉移規定要劃轉12%的統籌基金,是為了適當平衡不同地區之間職保基金的負擔,并不直接體現為參保人員的個人權益;參保人員從職保轉入新農保或城居保,不轉移統籌基金,也不影響其個人權益。
五、關于職保與新農保或城居保繳費年限計算。
《暫行辦法》規定,參保人員從職保轉入新農保或城居保,其參加職保的繳費年限,可合并累加計算為新農保或城居保的繳費年限。參保人員從新農保或城居保轉入職保,其參加新農保、城居保的繳費年限不折算為職保繳費年限。
這樣規定的基本背景是職保與新農保或城居保制度間的繳費水平差異很大,一般達到十倍、甚至幾十倍。如果將新農保或城居保的繳費年限簡單地認同為職保的繳費年限,會造成權利與義務不對等,導致資金不平衡和道德風險。如果將新農保或城居保與職保之間根據繳費額度進行比例折算,則會出現新農保或城居保繳費一年僅能折算為職保十分之一甚至幾十分之一年;同時,按照對等原則,職保繳費一年將等于新農保或城居保十年甚至幾十年的繳費年限,這也是不科學的。鑒于新農保、城居保轉入職保后,其原繳費年限即使折算也對其養老金的計發影響很小,而且個人賬戶全額轉移相對于繳費年限折算對參保人員更有利,因此規定不予折算。但對于職保轉入新農保或城居保的參保人員,為了避免出現參加職保、新農保、城居保均不滿十五年而享受不到待遇的情況,規定其各項制度的繳費年限可以合并累加計算,這樣更有利于維護參保人員的權益。
六、關于新農保與城居保銜接。
《暫行辦法》規定,參保人員辦理新農保和城居保銜接手續的,轉移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繳費年限合并累加計算。這主要是考慮:新農保和城居保在制度模式、基金籌集方式、個人賬戶規模、養老金計發辦法等方面是一致的,明確個人賬戶存儲額轉移合并,繳費年限累加計算,能夠較好地維護參保人員的養老保險權益。
七、關于重復參保問題。
《暫行辦法》規定,參保人員重復參加職保與新農保或城居保的,若在同一年度內出現重復參保繳費的,清退新農保或城居保重復時段繳費,并將個人繳費相應金額退還本人。
這樣規定的基本背景是,從制度設計、運行要求上看,不應允許同時參加職保與新農保或城居保;但在實際中,由于不同制度的實施強度不同、參保繳費的具體規定不同等原因,城鄉流動就業人員在同一年度某個時段重復參保繳費的現象是難以完全避免的。針對這一問題,《暫行辦法》規定對于重復參保的,優先保留待遇水平較高的職保關系,并將重復參保時段的新農保或城居保個人繳費退還本人,盡可能減少相關人員由此帶來的額外繳費負擔。
八、關于重復領取待遇的處置。
《暫行辦法》規定,對于參保人員重復領取待遇的,保留職保關系,終止并解除新農保或城居保關系,對于重復領取的要予以退還或抵扣。這樣規定,主要是遵循養老保險關系唯一性的原則,既優先保留養老金水平較高的職保待遇,又防止重復領取待遇給其他參保人員權益帶來損害。
九、關于其他問題的說明。
《暫行辦法》還對各項養老保險制度之間銜接的辦理程序、經辦時限以及公開性做出規定,以為參保人員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并接受社會監督。
目前一些地區已經根據自身實際規定了一些接續辦法。為統一規范操作,保障在全國范圍流動的參保人員的養老保險權益,規定本辦法實施后,各地要以本辦法為準調整相關政策。
本辦法作為暫行辦法,將根據實際運行情況,總結經驗,不斷改進完善。
居民養老保險工作計劃(優質19篇)篇十九
四川省是勞務輸出大省,以該省仁壽縣為例,全縣160余萬人口,常年在外務工人員達40萬人左右。外出打工者在外省工作地買的養老保險需在何種條件下轉回四川,成為眾多出省務工人員關注的焦點。
雙向轉移曾因規程不一出現問題。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制定的《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經辦規程(試行)》,明確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之間可以自由轉移。
去年7月,四川省開啟雙向自由轉移養老保險通道。一年過去了,目前全省已有超過2萬人進行了兩種養老保險間的轉移。但在轉移的程序上,省內各地的規定曾一度大同小異。據省社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由于沒有統一的辦事規程,居民辦理轉移時曾出現過許多問題。
今年,四川省人社廳出臺的《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經辦規程》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經辦規程》使全省各地的相關規定實現了統一。四川省內養老保險的跨制度轉移,將單一遵循全省規定。
四川省社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經過規范后,參保人進行養老保險的跨制度轉移只需要做兩件事:第一,在原參保地打印參保繳費憑證,或者在社保卡上錄入參保繳費的信息。第二,就是向新的就業地社保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填表,然后上交憑證或參保繳費信息。而在全省的規程出臺前,省內各地的規程中還多出了開具接收函、聯系資金流轉及核實等步驟。
該負責人表示,根據統一的規程,在養老保險的跨制度轉移中,程序并沒有被簡化,簡化的是群眾的辦事手續,更多程序則在社保機構間流轉,節省了辦事群眾的時間。
辦理人只需出示參保憑證,電子平臺無縫轉移。
近日,四川廣元市市民陳德開的養老保險關系順利從他之前打工所在的廣東省深圳市轉回到四川廣元市朝天區。對于辦理過程,陳德開說:“真沒想到這么便捷,只要帶回一份參保憑證,其他的工作全由轉移窗口的工作人員代辦。”
四川省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省級平臺和四川聯網轉移平臺在全省范圍內運行后,參保人員辦理轉移變得更加便捷了。
據了解,由于工作流動,不少參保人員曾在四川省內或省外多地工作并參保,退休前,須把這些參保關系轉移到戶口所在地。以前,參保人辦理轉移手續,要先到轉出地打印參保繳費憑證,交給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后,須等待15個工作日審核期,審核通過后再將聯系函親自送往或郵寄至轉出地的社保經辦機構,需來回跑動多次,一份省外保險關系轉移用時最少2個月,費時費力。
四川省社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該省建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信息管理平臺后,參保人員在全國跨省和四川省跨市進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業務轉移接續,可實現網上辦理和相關資料電子化傳送,并與部級轉移接續平臺無縫連接。只要符合相關條件,省內異地辦理養老保險轉移和接續可縮短15個工作日。
“聯網轉移平臺全面啟用,手續簡單、方便快捷,參保人員只需要帶上身份證就行。”該負責人介紹,聯網轉移平臺啟用后,參保人員辦理養老關系轉移,只需到原參保地索取參保繳費憑證,再將參保繳費憑證交到轉入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即可,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和轉出地社保機構將會通過聯網轉移平臺聯絡辦理。
記者從四川省社保局獲悉,通過這種電子化方式,省內參保者最多30個工作日、省外參保者最多45個工作日可辦完全部手續,不僅可大大提高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轉移接續手續的效率,還可減少人為操作的錯誤。目前,四川全省21個市州及所屬縣區和省本級均可通過省級平臺辦理關系轉移業務,從4月1日到7月3日,已有超過兩萬人通過平臺辦理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
省內省外轉移,條件符合即可。
對此,四川省社保局統籌處處長晏巍表示,參保人的養老保險在省內轉移時,需到當地社保機構申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或將繳費信息寫入社會保障卡,然后向轉入關系的就業地所在的社保機構申請養老保險接續和轉移。參保人完成這兩項工作后,便不需要再往返于轉出地和轉入地。新就業地(或戶籍地)的社保機構受理《申請表》及審核完相關資料后,會審核申請人的信息,符合轉移條件的,在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在省級轉移平臺上生成回執函,并傳送至參保人原參保地的社保機構。
晏巍告訴記者,根據全省的統一規定,在四川省范圍內流動就業人員只要符合五個條件之一,便可申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男性不滿50周歲、女性不滿40周歲的;返回戶籍地就業參保的;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地,且在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不滿10年,按規定將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滿10年的原參保地,或因沒有繳費滿10年的參保地而轉移至戶籍地的;與省本級參保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晏巍介紹,跨省轉移與省內轉移的辦理程序大致相當,也只需到原參保地社保機構申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并按規定提供參保人員居民身份證、社會保障卡等相關證明材料,就可以辦理轉移接續手續。只是,跨省流動人員辦理養老保險轉移和接續手續的條件,是滿足省內轉移的五個條件的前四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