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是一個有著豐富文化底蘊和傳統的地方,培養學生的優秀傳統文化素養。在這里,小編為大家準備了一些學校總結的原創范文,希望能夠對大家的寫作有所啟發。
學校收費票據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一
一、學校各項開支,嚴格按預算款項管理執行。
二、學校購物、設備添置、維修等必須做到有計劃,大項目開支必須由校行政會研究決定;小項目開支必須先向總務處主任報告,并列出清單,待校長簽字審批后方能執行。
三、后勤部門必須牢固樹立質量第一,價格合理的原則。根據學校意見,不突破整體預算,合理進行開支,任何人都不得從中謀取回扣。
四、出納支付、報銷、發放,必須按規范的手續辦理,堅持校長“一支筆”審批的原則,必須注明用途,有經手人、證明人簽名,經校長簽字審批后方能報銷,有合同的需同時附上合同。會計必須根據此規定接收出納憑證記帳。
五、學校教職工出差,必須經校長同意,否則不予報銷。因公需借款,經校長簽字審批后,按照規定程序辦理。
六、現金開支必須遵守財政部門和銀行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備用金制度,限額人民幣2500元,學校禁止庫存計劃外的現金,否則,發生意外,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學校收費票據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二
為了進一步加強義務教育保障經費管理,規范我校各項支出,提高經費使用效益,達到管理,理財的目的,根據《甘肅省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管理暫行辦法》,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學校成立義務教育經費領導小組,人員由校長、會計、出納、后勤人員、教師代表組成。明確領導小組各成員的工作任務和工作職責。
2、學校按照義務教育保障經費管理細則,制定公用經費內部監督辦法,細化各項管理制度,完善票據審批及簽字程序。
3、學校的支出嚴格按照義務教育保障經費預算范圍和開支標準執行。
4、較額支出項目必須事先提交校務會研究決定,并在全體教師會議上予以公布。
5、各類支出票據必須經分管領導“一支筆”審批,杜絕亂支亂花現象。
6、加內部審計力度,對審計出的問題,及時予以整改糾正。
7、學校要堅持校務公開制度,對學校經費使用情況每學期向校內外公布,接受師生和群眾的監督。
8、自覺接收財政、審計、物價、監察、教育等部門的監督檢查,對違法違紀行為依法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學校收費票據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三
為了加強學校收費工作的管理,規范收費行為,維護學校和學生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各項收費必須嚴格按照財政部門關于重點高中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的規定,依法組織收費,不自立項目,不提高收費標準。
二、所有收費收入應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統一核算,嚴格執行國家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
三、學校收費項目及標準的確定收費項目主要包括:
(一)學費;
(二)公寓制寄宿費;
(三)代收費用;
(四)其他費用。
上述學費、寄宿費其他費用必須按照省教育、物價、財政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收費。沒有收費標準的,要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報教育、物價、財政部門審批,按批準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巧立名目、提高標準亂收費。代收費要堅持單獨核算,專款專用,多退少補,收支平衡原則,要維護學生的利益,不得變相多收費。
四、及時辦理《收費許可證》,做到亮證收費,并實行收費公示制,提高收費行為透明度。公示內容包括收費內容、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批準機構及文號)、收費范圍、計量單位、投訴電話等。嚴禁各部門、各年級組、各班主任擅自提高擴大收費標準或者搭車收費。
五、對服務價格嚴格堅持申報審核審批工作制度和堅持服務性收費自愿的原則。
六、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均屬亂收費。
(一)超越管理權限制定收費的;
(二)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
(三)擅自增加收費項目的;
(四)不按規定申領或年審《收費許可證》而收費的;
(五)不使用規定票據收費的;
(六)其他亂收費行為。
對違反規定亂收費的,任何部門和個人都可以向物價、財政部門舉報,受上級部門的查處,其非法所得,應退還交費者;不能退還的,上繳財政,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七、堅持收費程序規范操作及收費票據規范使用的管理制度。
八、全校各類收費統一由學校財務科歸口管理,凡不按學校規定將收入納入學校核算的,一律按“小金庫”論處,并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本制度財務科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學校收費票據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四
為加強學校制度建設,提高工作效率,減少學校開支,減少打印教師的負擔,特做如下規定:
1、學校領導班子成員打印內容原則上由本人打印后,交專職教師印刷。
2、領導成員的印刷30頁以內的內容直接交專職教師印刷,并做好記錄,超過30頁者由正副校長批準。
3、學校打印,原則上不能影響打印教師的正常教學。
4、打印室不接受教師個人的正常業務,特殊情況需要打印者,經由正副校長批準。
5、除學校統一要求,打印室不接受班級或學生個人的內容。
6、全體教職工的個人資料復印5頁以下者,原則上統一于每天下午兩節課后復印,特殊情況下須報請于正副校長。
8、打印教師:z;
9、此規定于即日起生效。
學校收費票據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五
為了進一步加強義務教育保障經費管理,規范我校各項支出,提高經費使用效益,達到民主管理,民主理財的目的,根據《甘肅省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管理暫行辦法》,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學校成立義務教育經費領導小組,人員由校長、會計、出納、后勤人員、教師代表組成。明確領導小組各成員的工作任務和工作職責。
2、學校按照義務教育保障經費管理細則,制定公用經費內部監督辦法,細化各項管理制度,完善票據審批及簽字程序。
3、學校的支出嚴格按照義務教育保障經費預算范圍和開支標準執行。
4、較大額支出項目必須事先提交校務會研究決定,并在全體教師會議上予以公布。
5、各類支出票據必須經分管領導“一支筆”審批,杜絕亂支亂花現象。
6、加大內部審計力度,對審計出的問題,及時予以整改糾正。
7、學校要堅持校務公開制度,對學校經費使用情況每學期向校內外公布,接受師生和群眾的監督。
8、自覺接收財政、審計、物價、監察、教育等部門的。監督檢查,對違法違紀行為依法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學校收費票據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1、學校收費執行《收費許可證》制度。學校的一切收費都必需先獲得收費許可。《收費許可證》由學校財務部門依照規定到物價主管部門辦理。
2、學校的收費項目必須按國家政策規定的標準上報物價部門批準(備案)后核發的《收費許可證》標準執行。不得擅自立項目、擅自提高標準、擴大范圍收費。
3、學校收費實行年審制。學校財務部門按照《收費許可證管理辦法》的規定和物價部門關于《收費許可證》年度審驗的通知要求,及時辦理《收費許可證》年度審驗手續。
4、收費票據管理應符合財政、物價、教育部門的相關規定。學校收費必須使用由財政部門、稅務部門領取的合法票據,不得在外自購、自制收據收費。
5、收費收入管理應符合財政、物價、教育部門的相關規定。所收資金應及時足額解繳財政專戶,必須按“收支兩條線”規定管理,不得坐收坐支或私設“小金庫”。
6、學校通過設立公示欄、公示牌等形式,向學生、家長、教職工和社會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內容。公示的主要內容包括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批準機關及文號)、收費范圍、計費單位、投訴電話等。
學校收費票據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七
為加強和規范收費管理,認真執行市、區教育局、物價局的有在規定,嚴格收費標準,規范我校的教育收費行為,增強我校教育收費的透明度,特制定監督管理制度如下:
一、全校教職工應嚴格執行市、區教育局、物價局頒布的各項收費標準,學校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不準擅自亂收費,并實行月查制度。
二、所有服務性收費堅持申報審核審批制度,并及時向家長發告家長書,遵循必需、自愿節約、分項結算、公開透明的原則,不利用服務性收費搞創收或拿回扣謀私利。
三、不以節假日教育培訓為名進行文化補課和收取費用。
四、不向學生收取規定以外的贊助費、借讀費等其他任何費用。
五、由專人堅持每月查閱財務帳目,嚴格票據使用情況,發現不規范情況,及時批評糾正。
六、對于學生代辦費每學期應有結算清單,增加收支透明度,接受家長監督,由家長簽名同意,并有回執。
學校收費票據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八
為嚴格學校收費管理,杜絕亂收費現象發生,樹立一中良好形象,特制訂如下規定:
2、分管校長和科室組館一把手為收費管理的直接責任人。
3、校內所有收費必須嚴格履行如下程序:首先由科室組館一把手打出收費報告并附有關收費依據(即收費許可證),然后由分管校長簽字、后勤校長審核,再報校長室研究批準。
4、任何教職工都不許代學生訂報刊啊志,不許代學生購買教輔資料、習題集、音像制品和其他課外書籍;更不允許代書商在校推銷、出售報刊、雜志、教輔資料、習題集、音像制品和其他課外書籍。
5、不經許可,私自收取費用,除應如數退還并扣發當事人和直接責任人當月的課時崗位津貼外,還按收費總額10%的數額對當事人、直接責任人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另行處理。
學校收費票據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九
為了貫徹教育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治理中小學亂收費工作的精神,把治理亂收費繼續作為糾正行業不正之風的一項重點工作,根據“一費制”收費辦政策,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從宣傳教育、完善落實規章制度、強化監督檢查入手,在鞏固成果,防止反彈的同時,堅決有效的遏制亂收費問題,凈化教育環境,為促進教育事業的發展提供有力保障。我們特制定本責任狀:
一、學校的各種收費必須實行公開制度,嚴格執行一次性收費制度。
二、班主任及科任教師沒有任何權力,私自收費。
三、正常的學校收費的每一項,班主任及科任教師一定要對學生交待清楚。
四、班主任在執行學校的收費中,不準私自搭車收費。
五、如果班主任及科任教師有亂收費現象,三年不能被評為優秀教師,不能評模、晉級,所在班級不能被評為優秀班級,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
六、班主任及科任教師不準私自訂各種復習資料。
七、不得利用節假日等休息時間辦班,進行有償性的補課。
八、對于亂收費的教師要在全校范圍內公開通報批評,并適情節輕重給予一定的處分,直至進行經濟處罰或解聘。
九、本責任書簽字后存入學校檔案,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責任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
簽狀人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學校收費票據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十
結合學校實際,特對公務接待管理問題作出如下規定:
1、堅持熱情周到、節儉實效的原則。
2、堅持辦公室歸口、分線接待的原則。
3、堅持現金結帳、“一支筆”審批的原則。
4、堅持費用統計到人、定期公布公開的原則。
1、宴請標準:副省級以上(含全國著名專家、學者)干部每席500元,正副廳級干部每席400元,正副處級干部每席300元,正副科級干部每席200元,其他客人每席120元—150元。飲料、酒水控制在宴請標準的50%以內。接待范圍的客人,原則上只宴請一次,其余均開工作餐(特殊情況按校長的意見辦理)。
2、工作餐標準:副省級以上干部每人每餐30元,正副廳級干部每人每餐25元,正副處級干部每人每餐20元,正副科級干部15元,其他客人10元。3人以下應開工作餐。
3、住宿費原則上由客人自理,特殊情況按校長的意見辦理。
1、來客一般由各線自行在食堂按接待標準招待,食堂必須在接到各線分管校級領導或辦公室主任通知后才能開餐。
2、特殊情況需要在校外招待的,事先必須由分管校級領導在辦公室填寫招待清單(含酒水),500元以內(含酒水)由辦公室主任安排,500元至1000元(含酒水)由分管辦公室的校級領導審定,1000元以上(含酒水)由校長批準。
3、校外招待時,高檔酒(300元/瓶以上)必須自帶,由分管校長憑辦公室主任通知到食堂領取。所有來客用煙由辦公室統管,一般不發包包煙,特殊情況由分管校長通知辦公室主任到學校商店領取,高檔煙須經校長批準。食堂、商店煙酒價格只能略高于批發價。
1、食堂就餐可簽單,但必須有分管校級領導與經辦人2人簽字后方才有效,食堂憑單定期到辦公室、總務科結帳,由分管辦公室的校級領導、辦公室主任簽字后,到后勤副校長處審批。
2、校外就餐一律實行現金結帳,杜絕簽單接待現象。所有發票均須有分管校級領導與經辦人2人簽字方為有效,然后到財會室會計處審查,再由分管辦公室的校級領導審批,1000元以上由校長簽字,在辦公室主任處登記后,由后勤副校長“一支筆”簽批。
學校收費票據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十一
第一條為了加強普通高級中學收費管理工作,理順管理體制,規范學校收費行為,保障學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和國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的規定,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本暫行辦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由國家和企事業單位舉辦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學校、完全中學的高中部、初中學校附設的高中班。
第三條高中教育屬于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向學生收取學費。
第四條學費標準根據年生均教育培養成本的一定比例確定。不同地區學校的.學費收費標準可以有所區別。教育培養成本包括以下項目: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教職工人員經費等正常辦學費用支出。不包括災害損失、事故、校辦產業支出等非正常辦學費用支出。
第五條學費占年生均教育培養成本的比例和標準的審批權限在省級人民政府。由省級教育部門提出意見,物價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辦學條件和居民經濟承受能力進行審核,三部門共同報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由教育部門執行。
第六條學費標準的調整,由省級教育、物價、財政部門按照第五條規定的程序,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的物價上漲水平和居民收入平均增長水平,提出方案,報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
第七條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應酌情減免收取學費,具體減免辦法,由省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八條學費收費按學期進行,不得跨學期預收。
第九條學費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收取,到指定的物價部門申領收費許可證,并使用省級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專用票據。
第十條學費是學校經費的必要來源之一,納入單位財務統一核算,統籌用于辦學支出。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和挪用。學費的收支情況應按級次向教育主管部門和財政、物價部門報告,并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第十一條學校為學生提供的住宿收費,應嚴格加以控制,住宅費收費標準必須嚴格按照實際成本確定,不得以營利為目的。具體收費標準,由學校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當地物價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審批。
第十二條普通高中除收取學費和住宿費以外,未經財政部、國家計委、國家教委聯合批準或省級人民政府批準,不得再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
第十三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必須高度重視并加強對學校收費工作的統一領導和集中管理,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研究制定必要的收費管理辦法,規范審批程序,制定學生年生均教育培養成本等確定學費標準的依據文件,定期向社會公布,接受群眾監督。
第十四條教育收費管理由各級教育、物價、財政部門共同負責。各級教育、物價、財政部門要加強對學校收費的管理和監督,督促學校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教育收費管理的政策和規定,建立健全收費管理的規章和制度,對巧立名目擅自增設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和提高收費標準的,對擠占挪用學費收入的,要按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嚴肅查處;對亂收費屢禁不止、屢查屢犯,情節嚴重的,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學校負責人給予行政處分。
第十五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物價、財政部門,應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并報國家教委、國家計委、財政部備案。
第十六條本辦法由國家教委、國家計委、財政部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學校收費票據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十二
為進一步促進教育收費的規范化,繼續鞏固省“規范教育收費示范縣”成果,防止亂收費現象反彈,切實減輕學生家長負擔,促進我縣教育事業健康發展,根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有關規定,結合實際決定對學校教育收費工作實行責任管理,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內容。
1.高度重視規范教育收費工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把治理工作與業務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檢查、一起落實,層層落實責任制,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責任體系,確保上級各項政策規定落實到位。堅決反對軟化、懈怠現象發生。
2.加強收費工作領導,校長對所轄學校教育收費工作負總責,對收費工作嚴格把關。
3.加強宣傳教育工作。對教職工持續開展有關教育收費法律法規的長效教育,不斷提高思想認識,自覺規范教育收費行為;加大學校收費工作的宣傳力度,透明學校收費情況。
4.進一步建立健全教育收費工作制度。從源頭抓起,完善規章制度,用制度規范學校收費行為,進一步建立學校教育收費工作責任制度和內服約束、監督制度及責任追究制度。
5.把規范收費工作列入學校年度工作目標,嚴格執行上級關于規范教育收費工作的各項規定,不得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和提高收費標準。要使用正規票據,及時與學生結清相關代辦費用,確保無亂收費現象發生。主動接受上級有關部門檢查和學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6.各校要嚴格執行上級核定的免費項目,嚴謹“一邊免費、一邊亂收費”。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捐資助學費等。
7.切實規范教輔用書管理工作。堅決執行“一科一輔”原則,嚴禁向小學一、二年級學生推薦并代購教輔資料;為其他年級學生代購教輔資料必須堅持自愿原則,且學校應做好統一代購服務,不得從中牟利;除“一科一輔”外,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任何教輔資料;不得允許有關人員進入學校推薦和推銷任何教輔資料;任何學校和教師不得強迫學生統一征訂教輔資料和購買學習用品;不得違法翻印各類教輔資料。
8.嚴格執行上級規范辦學“五嚴、六嚴”規定,各校不得違規補課收取學生費用;禁止在職中小學教師亂辦班、亂補課,舉辦有償補課、有償家教;不得違反規定以任何名義和理由向學生收取費用。各校要與教職工簽訂相關責任書。
9.各校不得組織未經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面向中小學生的各類競賽活動,不得以各種名目向學生收費。
10.全面規范教育收費行為,高度重視學校收費信訪舉報工作,加大自查整改力度,把本校教育收費工作做好,堅決杜絕越級信訪舉報現象發生。
11.不得有違反教育收費政策規定的其他行為。
二、責任追究。
因不履行或不認真履行領導責任,致使本單位在規范教育收費工作方面出現問題的,縣教育局和中心校將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視情節輕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江蘇省教育亂收費黨紀處分的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對相關責任人及單位主要領導進行責任追究,分別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三、本責任書設定期限內,學校負責人因工作調動等原因發生變動的,誰接任誰負責,繼續履行本責任書。
四、本責任書由中心校與各校簽訂,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五、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執行。
中心小學:(簽字)。
小學:(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學校收費票據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十三
為促進大型儀器設備開放共享,提高我校大型儀器設備的使用效益,充分發揮大型儀器設備在我校教學、科研以及為社會服務中的作用,補償大型儀器設備的運行、消耗、維護、維修及支付必要的勞務費用,建立積極有效的激勵機制,實現大型儀器設備可持續發展,依據《高等學校儀器設備管理辦法》和《大學儀器設備管理辦法》等,結合我校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細則。
大型儀器設備實行開放共享、有償服務的管理原則。教學時段、儀器設備調試或新功能開發階段不收費。
大型儀器設備服務收費必須根據需要針對校內校外等不同的用戶類型制定相應的收費標準。
凡我校單價在人民幣20萬元及以上的大型儀器設備,原則上都需納入有償服務范圍。
(一)國家和學校出資購置或學校接受贈送的大型儀器設備必須開放共享,實行有償服務。
(二)校內各二級單位自籌經費購置或單位接受贈送的大型儀器設備,在滿足為本單位服務的前提下,應積極開放共享,實行有償服務。
(三)教師的橫向科研經費購置的大型儀器設備在滿足本課題組工作需要的前提下,鼓勵開放共享,實行有償服務。
服務收費一般由分析測試費(提供分析測試服務的人工及設備運行的成本和服務費用)和消耗材料費(包括與服務相關的機組用房的房租、水、電、一次性消耗材料及易耗品折舊費等費用)組成。
對校外服務時,凡國家或省市物價管理部門有相應統一收費標準的,按統一收費標準收費。
(一)儀器設備管理二級單位制定收費標準,經相關專家評審和單位主管領導同意后報實驗室及設備管理處。
(二)實驗室及設備管理處對二級單位報送的收費標準進行復核并在全校范圍公示一周。
(三)實驗室及設備管理處將收費標準報相關校領導批準后送校長辦公會討論。
實驗室及設備管理處將校長辦公會通過的收費標準送計劃財務處備案和執行。
(一)大型儀器設備使用完成后,用戶憑機組人員確認的收費明細單向提供服務的二級單位繳納相關費用。
任何個人不得擅自減免收費,不得私自收取現金。
(二)各二級單位在計劃財務處設立“大型科學儀器設備運行維護專用帳戶”,收取服務費后必須及時到計劃財務處辦理入賬手續,對所收取的服務費實行收支兩條線的統一管理。
(三)對校外的服務收費,由學校按國家的有關規定代征稅費。
(四)服務收費的分配必須通過計劃財務處完成,服務收費稅后總額的10%上繳學校作為大型儀器設備獎勵基金,90%返還提供服務的二級單位“大型科學儀器設備運行維護專用帳戶”,用于支付大型儀器設備開放運行的相關費用,其中勞務報酬的比例不得高于總額的18%,其余費用只能用于儀器運行維護、儀器維修及升級改造。
(五)“大型科學儀器設備運行維護專用帳戶”的資金使用接受學校審計部門的監督和審計。
(六)獲得學校開放基金資助的服務收費管理按照《大學大型儀器設備開放基金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校內人員不得利用學校的優惠政策為校外人員提供任何形式的中介測試服務。
一經發現,將通報全校,同時違規人員必須按校外服務收費標準補繳所有的差額,并且在隨后的一年內使用學校所有儀器設備只能按校外服務收費標準進行付費。再次違反者,其今后所有實驗費用均按校外收費標準執行。
(八)大型科學儀器服務收費的成效納入大型儀器設備使用效益年度考核范圍。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大學大型科學儀器設備服務收費管理辦法》(重大校〔20xx〕222號)同時廢止。本細則由實驗室及設備管理處、計劃財務處和審計處負責解釋。
學校收費票據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十四
為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規范機構的辦學行為、健全機構各項規章制度,特制定本收、退費管理辦法。
1、報名流程。
免費咨詢—入學測試—制定學習計劃—繳納學費—填寫個人信息登記表。
2、收費辦法。
1、新生入學按照各學習階段的課程收費標準以及教材和學習資料的實際價格進行收費,具體的參照附件。
2、插班生按照實際課時數收取學費、材料費、資料費;
3、學費應在學生收到繳費單3天內完成繳費事宜,若有延遲:
1)延遲一周繳費的,學生任課老師需向學校做出書面說明并及時催繳;
2)延遲兩周以上繳費的,學生任課老師課時將取消課時的核算;
4、收取學費必須統一開具收據單(寫明報班科目、班級、實際費用、活動優惠等)。
第二退學、退費。
一、機構在收費開具的收費收據作為退費的唯一憑證依據。
二、退費執行標準。
1、若因機構原因造成學生無法完成學習計劃的情況,學生要求退學、退費,學校須退還剩余費用,具體計算方式如下:
學生所繳納費用-已消費費用=剩余學費。
2、學校開課前,學生因不可抗拒的理由,如重大疾病、意外傷亡、家庭特殊等正當理由提出退學退費申請的,學校扣除5%手續費,再予以退還剩余的費用,具體計算方式如下:
學生所繳納費用-已消費的學費-學生所繳納費用5%=學生所得退款。
3、開課后申請退學或退費的情況:
1、交費后至學期小組開學后的15天內,學員有特殊情況需退學的,扣除課時費后,按剩余學費總額的80%退費。
2、學期開學后的第30天,不再辦理退費手續。
3、單據遺失者,不予退費。
三、退費流程。
1、學員家長提出申請,填寫退費申請表;
3、任課老師核實課消情況,簽字確定(三日內完成)。
4、家長憑當期繳費收據及已簽批退費申請表15號至前臺開具退費單,由陳校長審核簽字。
5、憑簽字后的退費單由財務支出退費。
此規定在招生簡章或招生資訊時向家長公式,并在繳費時以一式兩份的形式,要求學生或者家長簽字,自簽字起具備法律效力。
學校收費票據管理制度(匯總15篇)篇十五
一、報名流程。
填寫報名表-免費咨詢-入學測試-制定學習計劃-繳納學費-填寫入學登記表-正式入學。
二、收費辦法。
1.新生入學按各學習階段的課程收費標準以及教材和學習資料的實際價格進行收費,具體費用明細請參照附件1.
2.插班生按照實際課時數收取學費、教材費、資料費;
3.學費應在學生受到繳費單后3天內完成繳費事宜,若有延遲:
1)延遲一周繳費的,需學生提出書面說明,并由學生顧問、培訓學校負責人和常務總監簽字同意,如果未提供書面申請的說明,將處以罰款,具體罰款方式如下:
罰款金額=應繳納學費*1%。
2)延遲兩周繳費的,需學生提出書面說明,并由學生顧問、培訓學校負責人、常務總監以及百事威總經理簽字同意,如果未提供書面申請的說明,將處以罰款,具體罰款方式如下:
罰款金額=應繳納學費*2%。
3)延遲超過兩周以上繳費的,一并處以按照學費5%的金額進行罰款,具體罰款方式如下:
罰款金額=應繳納學費*5%。
5.學生一旦繳費辦理入學,必須按照xxxx培訓學校的學生管理辦法完成學習計劃規定的學習,如果因為各種原因產生要求退學或退費的問題,將按照百事威退學、退費管理辦法執行。若學生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要求退學、退費,學校扣除手續費、管理費和服務費予以退還;如若學生因個人主觀問題要求退學退費,學校將合理地收取違約金;具體實行辦法,參照退學、退費管理辦法。
一、學校須按照教育行政部門和其它相關部門核準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進行收費,并使用相關部門統一印制的專用票據。該票據作為學校收費和退費的唯一憑證依據。
二、學校入學后因故要求退費的,須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闡明理由并出具書面的材料和憑證。
三、學校辦理退費,按以下標準執行:
1.若因校方的原因造成學生無法完成學習計劃的情況,學生要求退學、退費,學校須予以退還剩余的費用,具體計算方式如下:
學生所繳納費用-已消費的費用=剩余學費.
2.學校開課前,學生因不可抗拒的理由,如學生出具國家各級各類承認學歷的院校的正式錄取通知書或武裝部門的應征入伍通知書或因重大疾病、意外傷亡、家庭特殊困難等正當理由提出退學退費申請,而向學校提出退學退費申請的,學校扣除5%手續費,再予以退還剩余的費用,具體計算方式如下:
學生所繳納費用-已消費的學費-學生所繳納費用*5%=學生所得退款。
3.開課后申請退學或退費的情況:
2)學生因為自身主觀的原因或者其他非生理原因提出退學、退費申請的,
4.學生在校期間因個人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等原因而無法繼續上課,申請退費的情況,則一律不予以退還。
四、培訓學校根據本辦法,制定本校的具體收、退費制度,在招生簡章或招生資訊時向家長(學生)公示,并在學生繳費時以一式兩份的形式,要求學生(年滿18周歲)或家長簽字,自簽字之日起具備法律效力。
六、本辦法由云南省昆明市教委制定,本校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