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合同是保險業務的核心文件,起到了明確雙方權益、責任和義務的作用。為了方便大家理解保險合同的內容和要求,我們特別整理了一些保險合同的示范文本,供大家參考。
人壽保險合同看(匯總18篇)篇一
一時沒有突破,便接著在《保險法》上找思路。在破產相關條款,看到了一個詞:保險保障基金。
這個行業,經常念叨保險保障基金,可這個基金究竟起什么作用呢?學習了《保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之后,問題有了答案!
《保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九條:
和第二十一條:
當保險公司破產時,對于人壽保險合同及責任準備金,首先執行轉讓,保險保障基金則向受讓公司提供不超過轉讓前的救助,接下來明確說明,救助應以、為原則。
對于非人壽保險合同呢?5萬元以內,;5萬元以上的部分,!
則破產時合同將轉讓與其他保險公司且有保險保障基金撐腰;最多也就損失5萬元以上部分的10%而且還有很大的通融空間。
所以保險公司破產清算,保單持有人的利益仍然能夠得到保障。
人壽保險合同看(匯總18篇)篇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保險代理合同。
第一條總則。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以甲方的名義代甲方辦理個人人身保險業務,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按照約定范圍從事代理活動所產生的保險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傭金,下同)。本合同及相關文件內容均不直接或間接構成甲方與乙方之間有雇主與雇員關系。
第二條授權。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在_________市行政區劃范圍內以甲方名義招攬甲方開辦的適合個人投保的人身保險業務(具體險種見附件)、收取保險費及提供售后服務。
(二)甲方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可以對乙方代理的業務區域、險種及其他授權內容進行調整。
第三條保險費的收取和交付。
(一)乙方須在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之后在保險費收據上簽字,且只能在收到保費之后才能開具收據。
(二)乙方不得為客戶墊繳保險費,乙方繳至甲方的保險費一律視為是由投保人繳納的。
(三)任何情況下,乙方均不得使用自己的姓名和賬戶收款。乙方應在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按甲方規定的方式將以甲方代理人身份收取的全部保險費及時繳至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條代理手續費的支付。
(一)甲方根據乙方代理的保險費收入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具體支付標準由甲方按不同險種、不同繳費期限和不同繳費方式確定,并予公布。甲方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可以統一對代理手續費標準進行調整,并予公布。
(二)代理手續費以人民幣現金或轉賬的方式支付。
(三)同時符合以下四個條件,乙方才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1.投保單由乙方簽署姓名、代碼,并且經過甲方核保,甲方已據此簽出保險單。
2.甲方已收到相應的保險費。
3.乙方遵守代理合同的各項規定。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
(四)出現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情況時,甲方不再支付乙方相關的代理手續費。
(五)不論本代理合同是否終止,投保人于簽收保險單后十日內要求解除合同或由于乙方的過錯致使投保人解除合同時,乙方無權獲得與所退還保險費相關的代理手續費,已領取的必須退還甲方。
第五條甲方權利。
(一)簽發保險單,對乙方在授權范圍內招攬的保險業務具有最后確認權。
(二)有權制定和修改各項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隨時對代理手續費及其他待遇的有關規定進行修改與補充,并通知乙方。
(三)有權對乙方的代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檢查,有權對乙方的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和獎懲。
(四)有權代扣乙方應繳納的稅款。
(五)當客戶向甲方提出要求變更為其服務的代理人時,甲方有權將該客戶的保險單變更為由其他代理人或由甲方直接提供服務,并書面通知乙方。
第六條甲方義務。
(一)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二)對乙方符合甲方要求并在授權范圍內招攬的業務承擔保險責任。
(三)向乙方提供開展代理業務所必需的證件、資料、單證及提供必要的幫助。
(五)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訓。
第七條乙方權利。
(一)在甲方授權范圍內從事人身保險代理活動。
(二)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三)要求甲方提供有關證件、保險單證和資料。
(四)要求甲方提供有關培訓。
(五)享受甲方提供的有關待遇。
第八條乙方義務。
(一)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與乙方代理業務相關的規章制度。
(二)為客戶提供收費、送單、咨詢、協助變更保險單和協助辦理理賠申領事宜等服務。
(三)努力維持現有業務。
(四)應達到甲方確定的最低業績標準。
(五)按時參加有關的培訓、會議和研討等活動。
(六)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活動和業績情況進行記錄。
(七)承擔與開展代理業務有關的一切費用。
(八)按甲方規定領取有關單證時履行簽收手續。
(九)不得與客戶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第九條擔保。
(二)在訂立本合同時,乙方還需提供兩個經甲方同意或認可的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公民或法人作為擔保人,與甲方訂立保證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
第十條合同解除與終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
1.違反本合同規定,并造成嚴重后果。
3.達不到甲方培訓、業績考核的合同維持條件的要求。
4.有違法犯罪或嚴重損害甲方信譽行為。
5.對甲方有不誠實的欺騙行為。
6.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即行終止:
1.保證合同失效,從失效之日起1個月內又無新的擔保人。
2.乙方年滿60周歲。
3.乙方成為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
4.法律規定的其他應當終止的情形。
(四)合同終止有關事宜。
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應立即按規定與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乙方應向甲方交回錢款、展業證書、本合同書、保險條款、單證、文件、手冊、其他印有甲方公司名稱的印刷品以及歸其保存的表格和文件,還應提交甲方需要的與甲方業務情況有關的臺賬和記錄(客戶記錄、資料)的復印件,不得再以甲方代理人名義從事任何活動。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超出甲方授權范圍或在代理合同終止后仍以甲方名義進行的活動,除經甲方追認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二)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違反合同規定,乙方有權提出解除本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及甲方與代理業務相關的規定,甲方有權變更授權范圍或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十二條其他。
(二)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對外不作為任何身份證明。
(五)如果甲乙雙方在訂立本合同之前,曾訂立相關的代理合同或聘用合同,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原合同自行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在業務活動中,必須儀表整潔,禮貌待人,態度熱情,不得有與客戶爭吵等過激行為。
二、拜訪客戶應事前約定適合的時間、地點,事前未約定的拜訪應選擇客戶適合的時間。
三、與準保戶接觸時,首先要表明自己是本公司代理人的身份,主動出示《保險代理人展業證書》。
四、嚴格遵守誠信原則,將客戶應該知道的本公司業務情況和保險條款的內容及其含義如實告知客戶,將本公司應該知道的客戶的情況如實報告本公司。
五、在與準客戶討論保單時只能使用本公司提供給代理人的展業宣傳材料,且必須使用完整的說明材料,不得增加內容,或只選擇最有利的部分。不能用其他公司的條款或展業材料以及未經本公司事先同意自制的宣傳說明材料。
六、只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或事先經本公司批準的銷售建議書和有關的數字。
七、對保險條款的解釋,應盡可能地保證準保戶理解他應承擔的責任以及在什么情況下他有權獲得保單利益。
八、對于長期壽險應主要宣傳其保障功能,不得將其預定利率與銀行儲蓄利率直接比較。
九、對利差返還性險種,不得預測利差返還收益。對保險利益的描述應特別強調未來利益的不確定性。在舉例說明利差返還的性質時,應當清楚地表明,這種舉例僅僅是為了說明保單的特征,所描述的利益是基于對未來利率的假設,因此不是保證可以獲得的。
十、在與其他類型的保險或投資比較時,要充分利用自己的知識和能力,闡明每種保險或投資的特點。
十一、盡可能地使所建議的險種符合準客戶的需求,并且不超過準客戶的負擔能力。
十二、只對那些自己有能力處理的事情提出建議,如有必要可尋求或介紹其他專家的意見。
十三、不得對任何保險公司及其產品或任何其他保險中介人做出不正確的或誤導性的陳述。
十四、除非現有保單明顯不符合準客戶的需要,不得試圖促使準客戶取消任何現有保單,并應準確完整地說明、比較現有保單的險種與所推薦的險種。
十五、在完成建議書或投保單或其他任何材料時。
1.避免影響準保戶,并要使之明白所有的回答或聲明都是他的責任。
2.必須提醒準客戶注意投保單上的有關聲明,并向準客戶講明欺詐、不告知和告知不實的后果。
十六、特別強調保單的長期性以及中途失效或退保的后果。
十七、不得以支付或同意支付保險費回扣或傭金回扣或以保單規定之外的任何利益誘使客戶投保。亦不可為達到誘使某公司的客戶轉保、失效、喪失權利和退保的目的而做出錯誤的陳述或不夠完整準確的比較,以及試圖誘使其他本公司的業務人員不對保單進行服務。
十八、不得向投保人收取保險費以外的任何額外費用。
十九、在任何時候不得以個人名義收取保險費;收到保險費后要按規定立即交付本公司;不得將收取的保險費存入個人賬戶或挪作他用。
二十、不得代客戶墊交保險費。
二十一、不得修改本公司的任何單證、文件、資料。收到投保單后應立即轉交本公司。
二十二、不得代客戶在投保單及其他應由客戶簽字的單證或文件上簽字;未經客戶本人書面授權,不得讓第三者代客戶簽字。
二十三、除非代理合同有明確規定,不得代表本公司承擔責任,不得以本公司信譽做擔保。
二十四、不得代表本公司簽發保單或以其他形式使本公司承擔責任。沒有本公司的授權,不得對本公司簽發保險單或保險單附件做出保證。
二十五、自投保之日起,若代理人已知或懷疑投保人的職業或健康狀況發生變化或沒有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代理人不得將本公司簽發的保險單、批單等遞送給投保人或其他人。
二十六、不得與客戶串通安排他人頂替投保人或被保險人體檢。
二十七、除進行正常代理活動外,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內及以后均不得透露任何涉及本公司實務處理和客戶的信息。從事正常的代理活動時,也應努力杜絕向準客戶之外的人透露此類信息。
二十八、未經本公司許可,代理人不得將自己的業務轉讓他人,也不得接受他人轉讓的業務。
二十九、代理人無權向他人表示其有權接受損失通知書、協議理賠條件、支付任何損失賠償或承擔本公司部分賠付的節余部分。
三十一、不得兼職從事保險代理業務;不得為其他保險公司或營業單位推銷保險。
三十二、未經本公司書面認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在任何傳播媒體上做有關本公司的廣告,不得簽署散發有關本公司或其他保險公司的通知,不得向任何媒體致函反映有關本公司或其他保險公司的情況,也不得印制、簽署和散發帶有本公司名稱或圖標的文件或物品。在代理人因做出未經授權的行為或聲明致使本公司承擔法律訴訟時,代理人個人應承擔由此引起的包括訴訟費用在內的全部費用和賠償金。
三十三、必須使用公司統一版面的名片,不得私自變更有關職級、職稱等內容。
人壽保險合同看(匯總18篇)篇三
本公司根據投保人申請,同意按下列條件承保。
no:_________。
投保單號碼。
被投保人。
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郵編。
投保人。
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身份證號碼。
姓名。
住所。
郵編。
與被保險人關系。
受益人。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住所。
受益份額。
___如無指定受益人,則以法定繼承人為受益人。
___受益人為數人且未確定受益份額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額享有受益權。
保險項目(給付責任)保險金額。
保險期間。
保險責任起止時間。
交費期。
交費方式。
份數。
保險費。
加費。
生存給付領取年齡。
領取方式。
特別約定。
公司提示:
保險合同由保險單、保險條款、聲明、批注以及與合同有關的投保單、更改保單申請書、體檢報告書及其他的約定書共同構成。在保險有效期內如發生保險事故,請按條款規定及時與我公司簽單機構聯系。
簽單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簽字業務員:_____________(簽字)。
出單員: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復核員: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簽單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人壽保險合同看(匯總18篇)篇四
乾坤大挪移,尚有七層。
我們的保險合同保障,可何止七層?
和一般的公司不同,保險公司不能隨意解散,除因分立、合并或依法撤銷,且需要經由^v^批準。
解散個公司要驚動^v^?開過公司的一定有體會。
解散即進入清算程序,其過程前文《保險法》第九十二條已列,不再贅述。
從頭看過來的你一定不陌生了,這里僅補充基金簡介,感受一下來自世界對保險業、對保單持有人的善意。
保險公司的保費收入和賠付支出的時間、數額往往不一致,這便要求保險公司要把收取的保費一部分規劃出來,積存管理建立儲備基金,以應付未來隨時需要給付的責任。
責任準備金計提數額,有嚴格的精算依據和監管要求,一旦不足必須補繳。
(監管爸爸可以說是愛民如子了。)。
來看《保險法》第九十七條之保證金規定:
注冊資本的20%,還不能動用。
你:又是保障基金責任準備金,又是保證金的,想干嘛?
我:還不是為了保護你,老鐵!
剛剛提到注冊資本,這就來看看可不可靠。
最低人民幣2億元,且必須是實繳資本。
實繳,實繳,實繳,重要的事情說三遍,實際上目前我們聽說過的保險公司如平安、友邦、人保、太平等,注冊資本均已達人民幣數十億乃至數百億元。
沒錯,保險公司自己也需要保險。
在單一保單賠付數額巨大或是巨災面前,保險公司可能會面臨經營風險,就必須為這單業務或自身進行再保險,將風險轉移給其他保險公司,或專門提供再保險業務的再保險公司。
有趣的是,再保險公司還可以接著再保險,再……。
古往今來第一人,行業的爸爸,一定要鄭重地寫上全稱以示敬意。其前身是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為行業發展業已起到不可磨滅的貢獻。
來看看銀保監爸爸的主要職責:
一個字,很忙!
兩個字,操碎了心!
三個字,都這樣了你還不放心?
但,有此七層神功護體,已足以叫那萬般風險大挪移。
所以,還在擔心保險公司破產,我們的合同有沒有效?
保險!放心買吧!
番外:
撰文時,一位請教過的業內前輩,就這個問題還做了補充。他說,保險法的立法屬于意向性立法,因此法條里應是包含年金保險的;而銀^v^的產品分類屬于部門規章,其法律效力遠小于《保險法》。
故頓悟,“人壽保險”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不包含年金險,廣義則包含。
人壽保險合同看(匯總18篇)篇五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保險代理合同。
第一條總則。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以甲方的名義代甲方辦理個人人身保險業務,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按照約定范圍從事代理活動所產生的保險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傭金,下同)。本合同及相關文件內容均不直接或間接構成甲方與乙方之間有雇主與雇員關系。
第二條授權。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在_________市行政區劃范圍內以甲方名義招攬甲方開辦的適合個人投保的人身保險業務(具體險種見附件)、收取保險費及提供售后服務。
(二)甲方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可以對乙方代理的業務區域、險種及其他授權內容進行調整。
第三條保險費的收取和交付。
(一)乙方須在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之后在保險費收據上簽字,且只能在收到保費之后才能開具收據。
(二)乙方不得為客戶墊繳保險費,乙方繳至甲方的保險費一律視為是由投保人繳納的。
(三)任何情況下,乙方均不得使用自己的姓名和賬戶收款。乙方應在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按甲方規定的方式將以甲方代理人身份收取的全部保險費及時繳至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條代理手續費的支付。
(一)甲方根據乙方代理的保險費收入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具體支付標準由甲方按不同險種、不同繳費期限和不同繳費方式確定,并予公布。甲方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可以統一對代理手續費標準進行調整,并予公布。
(二)代理手續費以人民幣現金或轉賬的方式支付。
(三)同時符合以下四個條件,乙方才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1.投保單由乙方簽署姓名、代碼,并且經過甲方核保,甲方已據此簽出保險單。
2.甲方已收到相應的保險費。
3.乙方遵守代理合同的各項規定。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
(四)出現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情況時,甲方不再支付乙方相關的代理手續費。
(五)不論本代理合同是否終止,投保人于簽收保險單后十日內要求解除合同或由于乙方的過錯致使投保人解除合同時,乙方無權獲得與所退還保險費相關的代理手續費,已領取的必須退還甲方。
第五條甲方權利。
(一)簽發保險單,對乙方在授權范圍內招攬的保險業務具有最后確認權。
(二)有權制定和修改各項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隨時對代理手續費及其他待遇的有關規定進行修改與補充,并通知乙方。
(三)有權對乙方的代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檢查,有權對乙方的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和獎懲。
(四)有權代扣乙方應繳納的稅款。
(五)當客戶向甲方提出要求變更為其服務的代理人時,甲方有權將該客戶的保險單變更為由其他代理人或由甲方直接提供服務,并書面通知乙方。
第六條甲方義務。
(一)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二)對乙方符合甲方要求并在授權范圍內招攬的業務承擔保險責任。
(三)向乙方提供開展代理業務所必需的證件、資料、單證及提供必要的幫助。
(五)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訓。
第七條乙方權利。
(一)在甲方授權范圍內從事人身保險代理活動。
(二)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三)要求甲方提供有關證件、保險單證和資料。
(四)要求甲方提供有關培訓。
(五)享受甲方提供的有關待遇。
第八條乙方義務。
(一)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與乙方代理業務相關的規章制度。
(二)為客戶提供收費、送單、咨詢、協助變更保險單和協助辦理理賠申領事宜等服務。
(三)努力維持現有業務。
(四)應達到甲方確定的最低業績標準。
(五)按時參加有關的培訓、會議和研討等活動。
(六)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活動和業績情況進行記錄。
(七)承擔與開展代理業務有關的一切費用。
(八)按甲方規定領取有關單證時履行簽收手續。
(九)不得與客戶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第九條擔保。
(二)在訂立本合同時,乙方還需提供兩個經甲方同意或認可的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公民或法人作為擔保人,與甲方訂立保證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
第十條合同解除與終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
1.違反本合同規定,并造成嚴重后果。
3.達不到甲方培訓、業績考核的合同維持條件的要求。
4.有違法犯罪或嚴重損害甲方信譽行為。
5.對甲方有不誠實的欺騙行為。
6.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即行終止:
1.保證合同失效,從失效之日起1個月內又無新的擔保人。
2.乙方年滿60周歲。
3.乙方成為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
4.法律規定的其他應當終止的情形。
(四)合同終止有關事宜。
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應立即按規定與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乙方應向甲方交回錢款、展業證書、本合同書、保險條款、單證、文件、手冊、其他印有甲方公司名稱的印刷品以及歸其保存的表格和文件,還應提交甲方需要的與甲方業務情況有關的臺賬和記錄(客戶記錄、資料)的復印件,不得再以甲方代理人名義從事任何活動。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超出甲方授權范圍或在代理合同終止后仍以甲方名義進行的活動,除經甲方追認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人壽保險合同看(匯總18篇)篇六
本保險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由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及所附條款、投保單、與本合同有關的投保文件、聲明、批注、附貼批單、其他書面協議構成。
第二條、保險責任。
在本合同保險責任有效期內,本公司承擔下列保險責任:
被保險人于保險期滿時仍生存,本公司按當年度保險金額給付“滿期生存保險金”,保險責任終止。
被保險人于保單生效日起1年內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當年度保險金額的10%給付“身故保險金”,并無息返還所交保險費,保險責任終止。
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事故或于保單生效日起1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當年度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保險責任終止。
前述所稱“所交保險費”指給付當時基本保險金額的年交保險費。
被保險人經醫院確診于保單生效日起1年后初次患本合同所附“特定婦女疾病項目表”所列癌癥,本公司按當年度保險金額的15%給付“特定婦女疾病保險金”。w該項保險金的給付以一次為限。
被保險人于保單生效日起1年后因初次所患疾病,必須接受本合同所附“特定手術項目表”所列手術治療者,每次手術本公司按當年度保險金額的10%給付“特定手術保險金”。同一次手術或同一手術項目的保險金給付以一次為限。
被保險人于保單生效日起1年后至滿3年前結婚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險金額的8%給付“結婚津貼保險金”;被保險人于保單年度滿3年時生存且未曾領取“結婚津貼保險金”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險金額的8%給付“結婚津貼保險金”。結婚津貼保險金給付以一次為限。
被保險人于保單生效日起2年后至滿5年前生育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險金額的8%給付“子女養育津貼保險金”;被保險人于保單年度滿5年時生存且未曾領取“子女養育津貼保險金”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險金額的8%給付“子女養育津貼保險金”。子女養育津貼保險金給付以一次為限。
第三條、責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身故的,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對被保險人故意殺害、傷害;
二、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傷;
三、被保險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險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復效之日起2年內自殺;
五、被保險人酒后駕駛、無照駕駛及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交通工具;
六、被保險人患愛滋病(aids)或感染愛滋病毒(hiv呈陽性)期間;
七、戰爭、軍事行動、暴亂或武裝叛亂;
八、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發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本合同終止,本公司對投保人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發生上述其他情形,本合同終止,如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險費的,本公司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未交足2年保險費的,本公司扣除手續費后退還保險費。
第四條、保險期間。
本保險的保險期間分xx年、xx年和xx年3種,投保人投保時可選擇其中1種。
本公司所承擔的保險責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險費并簽發保險單的次日零時開始,至本合同約定終止時止。
第五條、保險金額和保險費。
本合同的基本保險金額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約定并于保險單上載明,以基本保險金額為基準,按以下公式確定各保單年度的當年度保險金額。
當年度保險金額=基本保險金額×(1+0.05×保單年度數);
投保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向本公司支付保險費。分期支付保險費的,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險費后,應當按約定的交費日期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險費。
第六條、如實告知。
訂立本合同時,本公司應向投保人明確說明本合同的條款內容,特別是責任免除條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書面詢問,投保人、被保險人應當如實告知。
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本公司有權解除本合同;對于本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并不退還保險費。
投保人、被保險人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如義務,足以影響本公司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本公司有權解除本合同;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對于本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扣除手續費后退還保險費。
第七條、受益人的指定和變更。
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數人為保險金受益人,受益人為數人時,應確定受益人順序和受益份額,未確定份額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額享有受益權。
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以變更受益人。但需書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險單上批注。
投保人在指定和變更受益人時,須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
醫療、結婚津貼及子女養育津貼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指定或變更。
第八條、保險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于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5日內通知本公司。否則,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承擔由于通知遲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檢驗等項費用。但因不可抗力導致的遲延除外。
1.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最近一期交費收據;
3.受益人戶籍證明及身份證明;
4.被保險人戶籍證明及身份證明。
由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憑下列證明、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1.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最近一期交費收據;
3.受益人戶籍證明及身份證明;
4.公安部門或本公司認可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
5.如被保險人為宣告死亡,受益人須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證明文件;
6.被保險人戶籍注銷證明;
7.受益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等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三、特定婦女疾病保險金的申請。
由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憑下列證明、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人壽保險合同看(匯總18篇)篇七
甲乙雙方根據《xxx保險法》、《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保險代理合同。
第一條總則。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以甲方的名義代甲方辦理個人人身保險業務,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按照約定范圍從事代理活動所產生的保險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傭金,下同)。本合同及相關文件內容均不直接或間接構成甲方與乙方之間有雇主與雇員關系。
(二)本合同一經訂立即生效。乙方有_________個月的被考察期,被考察期間,甲乙雙方均可隨時提出解除本合同,對方應予同意。
第二條授權。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在_________市行政區劃范圍內以甲方名義招攬甲方開辦的適合個人投保的人身保險業務(具體險種見附件)、收取保險費及提供售后服務。
(二)甲方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可以對乙方代理的業務區域、險種及其他授權內容進行調整。
第三條保險費的收取和交付。
(一)乙方須在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之后在保險費收據上簽字,且只能在收到保費之后才能開具收據。
三)有權對乙方的代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檢查,有權對乙方的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和獎懲。
(四)有權代扣乙方應繳納的稅款。
(五)當客戶向甲方提出要求變更為其服務的代理人時,甲方有權將該客戶的保險單變更為由其他代理人或由甲方直接提供服務,并書面通知乙方。
第六條甲方義務。
(一)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二)對乙方符合甲方要求并在授權范圍內招攬的業務承擔保險責任。
(三)向乙方提供開展代理業務所必需的證件、資料、單證及提供必要的幫助。
(四)依據《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個人代理人管理辦法(暫行)》為乙方提供有關待遇。
(五)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訓。
第七條乙方權利。
(一)在甲方授權范圍內從事人身保險代理活動。
(二)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三)要求甲方提供有關證件、保險單證和資料。
(四)要求甲方提供有關培訓。
(五)享受甲方提供的有關待遇。
第八條乙方義務:
(一)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與乙方代理業務相關的規章制度。
(二)為客戶提供收費、送單、咨詢、協助變更保險單和協助辦理理賠申領事宜等服務(二)乙方不得為客戶墊繳保險費,乙方繳至甲方的保險費一律視為是由投保人繳納的。
(三)任何情況下,乙方均不得使用自己的姓名和賬戶收款。乙方應在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按甲方規定的方式將以甲方代理人身份收取的全部保險費及時繳至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壽保險合同看(匯總18篇)篇八
甲方:永豐縣祥盛有色金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v^勞動法》有關規定:為了確保員工的合法權益,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參加社會養老保險有關事項簽訂以下協議:
二、繳費標準按永豐縣社會保險局的規定,當年全縣職工工資最低標準28%計算繳費,其中甲方負擔20%、乙方負擔8%,并由甲方在發放乙方當月工資時扣除85應繳費用。會同甲方的20%統一上繳社保局。
三、乙方必須連續在甲方工作12個月以上。否則,辭工時應將甲方20%的養老保險金全額退回甲方方可辦理正常辭工手續。包括結清工資,養老保險手續轉出。
四、甲方需在乙方滿試用期并領導同意轉正后,開始參保。即工作滿12個月后,乙方要求辭工、調出,甲方應無條件辦理相關手續。
五、甲方應營造環境,搭建平臺,使乙方施展才華、努力工作。
六、乙方在工作期間,應愛崗敬業、努力工作、爭當優秀員工、
為公司創造經濟效益。
七、有下列情況,甲方應繼續為乙方交納養老保險金。
1、乙方因工受傷《經縣級部門認定》治療,康復期間;公司決定放假,不發全額工資,只發生活費期間;因特殊情況并有書面申請經公司領導批準的。
八、有下列情況,甲方終止為乙方續繳養老保險金。
2、因本人自愿辭工或被公司開出及除名的。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后生效,并各執一份。
甲方:永豐縣祥盛有色金屬有限公司。
乙方:
人壽保險合同看(匯總18篇)篇九
現在有很多人為了要自己放心會買保險,這里給大家分享一些關于中國平安人壽保險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1.平安如意女性兩全保險(利差返還型)條款。
本保險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由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及所附條款、投保單、與本合同有關的投保文件、聲明、批注、附貼批單、其他書面協議構成。
第二條、保險責任。
在本合同保險責任有效期內,本公司承擔下列保險責任:
一、滿期生存保險金:
被保險人于保險期滿時仍生存,本公司按當年度保險金額給付“滿期生存保險金”,保險責任終止。
二、身故保險金:
被保險人于保單生效日起1年內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當年度保險金額的10%給付“身故保險金”,并無息返還所交保險費,保險責任終止。
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事故或于保單生效日起1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當年度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保險責任終止。
前述所稱“所交保險費”指給付當時基本保險金額的年交保險費。
三、特定婦女疾病保險金:
被保險人經醫院確診于保單生效日起1年后初次患本合同所附“特定婦女疾病項目表”所列癌癥,本公司按當年度保險金額的15%給付“特定婦女疾病保險金”。該項保險金的給付以一次為限。
被保險人于保單生效日起1年后因初次所患疾病,必須接受本合同所附“特定手術項目表”所列手術治療者,每次手術本公司按當年度保險金額的10%給付“特定手術保險金”。同一次手術或同一手術項目的保險金給付以一次為限。
五、結婚津貼保險金:
被保險人于保單生效日起1年后至滿3年前結婚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險金額的8%給付“結婚津貼保險金”;被保險人于保單年度滿3年時生存且未曾領取“結婚津貼保險金”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險金額的8%給付“結婚津貼保險金”。結婚津貼保險金給付以一次為限。
六、子女養育津貼保險金:
被保險人于保單生效日起2年后至滿5年前生育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險金額的8%給付“子女養育津貼保險金”;被保險人于保單年度滿5年時生存且未曾領取“子女養育津貼保險金”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險金額的8%給付“子女養育津貼保險金”。子女養育津貼保險金給付以一次為限。
第三條、責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身故的,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對被保險人故意殺害、傷害;。
二、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傷;。
三、被保險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險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復效之日起2年內自殺;。
五、被保險人酒后駕駛、無照駕駛及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交通工具;。
六、被保險人患愛滋病(aids)或感染愛滋病毒(hiv呈陽性)期間;。
七、戰爭、軍事行動、暴亂或武裝叛亂;。
八、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發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本合同終止,本公司對投保人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發生上述其他情形,本合同終止,如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險費的,本公司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未交足2年保險費的,本公司扣除手續費后退還保險費。
第四條、保險期間。
本保險的保險期間分10年、15年和20年3種,投保人投保時可選擇其中1種。
本公司所承擔的保險責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險費并簽發保險單的次日零時開始,至本合同約定終止時止。
第五條、保險金額和保險費。
本合同的基本保險金額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約定并于保險單上載明,以基本保險金額為基準,按以下公式確定各保單年度的當年度保險金額。
當年度保險金額=基本保險金額×(1+0.05×保單年度數);。
投保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向本公司支付保險費。分期支付保險費的,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險費后,應當按約定的交費日期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險費。
第六條、如實告知。
訂立本合同時,本公司應向投保人明確說明本合同的條款內容,特別是責任免除條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書面詢問,投保人、被保險人應當如實告知。
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本公司有權解除本合同;對于本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并不退還保險費。
投保人、被保險人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如義務,足以影響本公司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本公司有權解除本合同;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對于本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扣除手續費后退還保險費。
第七條、受益人的指定和變更。
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數人為保險金受益人,受益人為數人時,應確定受益人順序和受益份額,未確定份額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額享有受益權。
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以變更受益人。但需書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險單上批注。
投保人在指定和變更受益人時,須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
醫療、結婚津貼及子女養育津貼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指定或變更。
第八條、保險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于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5日內通知本公司。否則,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承擔由于通知遲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檢驗等項費用。但因不可抗力導致的遲延除外。
第九條、保險金的申請。
一、滿期生存保險金的申請。
由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憑下列證明、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1.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最近一期交費收據;。
3.受益人戶籍證明及身份證明;。
4.被保險人戶籍證明及身份證明。
二、身故保險金的申請。
由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憑下列證明、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1.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最近一期交費收據;。
3.受益人戶籍證明及身份證明;。
4.公安部門或本公司認可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
5.如被保險人為宣告死亡,受益人須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證明文件;。
6.被保險人戶籍注銷證明;。
7.受益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等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三、特定婦女疾病保險金的申請。
由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憑下列證明、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1.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最近一期交費收據;。
3.受益人戶籍證明及身份證明;。
4.本公司認可的醫院出具的附有病理組織檢查報告的疾病診斷證明書;。
5.受益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等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四、特定手術保險金的申請。
由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憑下列證明、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1.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最近一期交費收據;。
3.受益人戶籍證明及身份證明;。
4.本公司認可的醫院出具的手術證明;。
5.受益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等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五、結婚津貼保險金的申請。
由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憑下列證明、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1.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最近一期交費收據;。
3.受益人戶籍證明及身份證明;。
4.保單生效日起1年后至滿3年前結婚者,須提供結婚證明。
六、子女養育津貼保險金的申請。
由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憑下列證明、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1.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最近一期交費收據;。
3.受益人戶籍證明及身份證明;。
4.保單生效日起2年后至滿5年前生育者,須提供準生證明和出生證明。
七、本公司收到申請人的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及上述有關證明和資料后,對確定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與申請人達成有關給付保險金數額的協議后10日內,履行給付保險金責任。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向申請人發出拒絕給付保險金通知書。
八、本公司自收到申請人的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及上述有關證明和資料之日起60日內,對屬于保險責任而給付保險金的數額不能確定的,根據已有證明和資料,按可以確定的最低數額先予以支付,本公司最終確定給付保險金的數額后,給付相應的差額。
九、如被保險人在宣告死亡后生還,保險金領取人應于知道或應當知道被保險人生還后30日內退還本公司已支付的保險金。
十、受益人對本公司請求給付身故及生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或自約定的領取保險金時起五年不行使而消滅;其他保險金的請求權,自其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2年不行使而消滅。
第十條、欠交保險費或未還款項的扣除。
本公司給付各項保險金、退還保險單現金價值或返還保險費時,如投保人有欠交保險費或其他款項未還清者,本公司先扣除上述欠款及應付利息后給付。
第十一條、首期后分期保險費的支付、寬限期。
首期后分期保險費應按保險單所載明的方法及日期交付,如到期未交付時,自保險單所載明的交付日期的次日起60日為寬限期。寬限期內發生保險事故的,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
第十二條、合同效力中止。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投保人逾寬限期仍未交付保險費的,則本合同自寬限期滿的次日零時起中止效力。
第十三條、減額交清。
首期后的分期保險費逾寬限期仍未交納的,而本合同已持續有效達1年以上并具有現金價值的情況下,如投保人在投保時進行約定或寬限期滿前書面同意,本公司將以寬限期開始前一日所具有的“保險單現金價值凈額”作為一次交付全部保險費,以相同的合同條件減少保險金額。
辦理減額交清后,第二條“結婚津貼保險金”及“子女教育津貼保險金”給付責任即行終止。
前項所稱“保險單現金價值凈額”是指保險單現金價值扣除欠交保險費及其他欠款本息后的凈額。
第十四條、合同效力恢復。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內,投保人申請恢復合同效力的,應填寫復效申請書,并按本公司規定提供被保險人健康聲明書或本公司指定醫療機構出具的體檢報告書,經本公司審核同意,雙方達成復效協議,自投保人補交保險費及利息(按計算保險費的預定利率計算)的次日零時起,合同效力恢復。
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滿2年雙方未達成協議的,本公司有權解除合同。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險費的,本公司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投保人未交足2年保險費的,本公司扣除手續費后退還保險費。
第十五條、保單利差的計算及給付。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且于每一保單年度末,若該保單年度“銀行2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利率”大于計算保險費的預定利率,本公司以二者之差乘以“期中保單價值準備金”,計算保單利差。
前項所稱“銀行2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利率”是指該保單年度每月第一個營業日人民銀行2年期居民定期儲蓄存款利率之簡單算術平均值。
前述保單利差,本公司以投保人投保時所選擇的下列兩種方式之一給付:
一、抵交保險費,但交費期滿后以儲存生息方式辦理。
二、儲存生息:以各保單年度“銀行2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利率”依復利方式計息,累積至本合同終止或投保人申請時給付。投保人如于投保時未選擇保單利差的給付方式,以儲存生息方式辦理。
投保人可于合同有效期內,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變更前項給付方式。
本公司應每年將保單利差的有關資料以書面通知投保人。
第十六條、年齡確定與錯誤處理。
一、被保險人的年齡以周歲計算。
二、投保人在申請投保時,應將被保險人的真實年齡在投保單上填明,如果發生錯誤應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1.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并且其真實年齡不符合本合同約定年齡限制的,本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續費后向投保人退還保險費,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2年的除外。
2.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致使投保人的實交保險費少于應交保險費的,本公司有權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補交保險費及利息(按本公司規定利率計算),或在給付保險金時按實交保險費和應交保險費的比例給付。
3.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致使投保人實交保險費多于應交保險費的,本公司應將多收的保險費退還投保人。
第十七條、地址變更。
投保人住所或通訊地址變更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書面形式通知的,本公司將按本合同注明最后住所或通訊地址發送有關通知。
第十八條、合同內容變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投保人和本公司協商,可以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變更本合同的,應當由本公司在原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批注或者附貼批單,或者由投保人和本公司訂立變更的書面協議。
第十九條、投保人解除合同的處理。
投保人于本合同成立后,可以書面通知要求解除本合同。
一、投保人于簽收保險單后10日內,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公司退還已收全部保險費。如經本公司體檢則扣除體檢費。
二、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時,應提供下列證明和資料:
1.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最近一期保險費收據;。
3.解除合同申請書;。
4.投保人身份證明。
三、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合同自本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申請書之日起,保險責任終止。除第一項規定外,本公司于收到上述證明和資料之日起30日內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但未交足2年保險費的,本公司扣除手續費后退還保險費。
第二十條、爭議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未達成協議的,按()項辦法解決:(1)通過仲裁解決;(2)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二十一條、釋義。
「基本保險金額」:指投保人和本公司約定并于保險單上載明的保險金額。
「意外傷害」:指非由疾病引起的、外來的、突然的、被保險人無法預料和不可抗拒的,使被保險人身體受到劇烈傷害的客觀事件。
「癌癥(癌)」:指以不可控制的惡性細胞生長和擴散以及組織浸潤為特征,經病理檢驗確定符合國家衛生部公布的“疾病和死因分類”標準歸屬于惡性腫瘤之疾病,但不包括惡性細胞原位無浸潤的惡性腫瘤(原位無浸潤即指惡性腫瘤細胞未穿透基底膜進入基底膜以下組織)以及皮膚癌(除惡性黑色素瘤)。
「愛滋病」: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綜合癥;。
「愛滋病病毒」: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綜合癥病毒。
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綜合癥的定義應按世界衛生組織制定的定義為準,如在血液樣本中發現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綜合癥病毒或其抗體,則可認定為感染愛滋病或愛滋病病毒。
「期中保單價值準備金」:指上一保單年度末保單價值準備金與本保單年度末保單價值準備金的簡單算術平均值。
「周歲」:以法定身份證明文件中記載的出生日期為準。
「計算保險費的預定利率」:年復利5.0%。
「本公司規定利率」:按“同期人民銀行每月第一個營業日頒布的二年期居民定期儲蓄存款利率與計算保險費的預定利率之較大者”+2.0%計算。
「手續費」:指每張保險單平均承擔的本公司營業費用、傭金以及本公司對該保險單所承擔的保險責任所收取的費用三項之和。
第一條大學生平安保險合同(以下簡犯法保險合同)由保險單及其所載條款。聲明、批單、批注,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投保單,被保險人名單、健康告知書吸其它約定書共同構成。
第二章保險對象及投保手續。
第三條投保人通過就讀學校統一向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辦理投保手續。
第三章保險責任。
第四條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內,因疾病身故或因遭受意外傷害在一百八十天內身故,本公司按保險單上載明的身故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保險責任終止。
第五條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內,因遭受意外傷害在一百八十天內造成身體殘疾或永久喪失部分身體機能,本公司根據殘疾程序,按《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金額給付表》給付部分或全部保險金。如果自遭受意外傷害之日起經過一百八十天治療仍未結束,則按第一百八十天的情況鑒定殘疾程序,按《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金額給付表》,給付部分或全部保險金。
第六條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內,不論一次或多次因遭受意外傷害造成身體殘疾或永久喪失部分身體機能,本公司均按第三條的規定給付保險金,但每年累計給付的保險金達到保險單上載明的保險金額全數時,該年度的保險責任終止。
第四章除外責任。
第七條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險人的死亡或殘疾,本公司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被保險人犯罪、吸毒、毆斗、醉酒、自殺以及故意自傷身體;。
(二)被保險人無有效駕駛證駕駛或灑后駕駛機動車;。
(三)被保險人身患疾病所支出的費用;。
(四)投保人或受益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
(五)戰爭、軍事行為及動亂;。
(六)核輻射、核污染;。
(七)整容、麻醉、服用藥物、注射;。
(八)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詐騙行為;。
(九)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意外傷害。
第五章保險金額。
第八條保險金額為每人每年人民幣一萬元。
第六章保險期限。
第九條保險期限按學生在校學習的學制(包括在校學習、生活、參加社會實踐及寒暑假期間)確定,不足一年時按一年計算。保險期限自投保人繳納保險費,并本公司簽發保險單的次日零時起至被保險人辦妥畢(肄、結)業高校手續之日的二十四時止。
第七章保險費。
第十條保險費為每人每年三十元(費率為3‰)。無論被保險人學制長短,保險費均應在投保時一次繳清。
第八章保險金的申領和給付。
第十一條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或因病身故,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在保險事發生之日起五日內(遇節假日順延)通知本公司,否則由于通知遲緩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調查等項費用,應由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承擔,本公司可在給付的保險金中扣除。
第十二條向本公司申請領取保險金時,須提交下列證件;。
(一)保險單、被保險人名單及被保險人身份證;。
(二)投保人所在學校及有關部門出具的事故證明;。
(三)被保險人死亡,須提供公安部門或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
(五)本公司認為必要的其它文件或證明。
第十三條被保險人死亡時,保險金由受益人領取。被保險人殘疾時,保險金由被保險人領取或委托他人代領。
第十四條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二年內不行使即自動失效。
第十五條受益人應通過被保險人的就讀學校領取保險金。
第十六條在保險有效期內變更受益人時,投保人應書面通知本公司。
第九章告知。
第十七條訂立保險合同時,本公司向投保人說明保險合同的條款內容,并就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
第十八條投保人故意隱瞞事實,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或者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本公司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本公司有權解除保險合同。
第十九條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本公司對于保險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可以退不還保險費。
第二十一條因保險合同發生爭議且經協商無效時,可通過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章其他。
第二十二條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內,在本市范圍內轉學,本公司仍承擔保險責任,直到保險期滿轉學時,投保人須書面通知本公司。
第二十三條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轉學去外地就學或退學的,經鳳保人向本公司提出書面申請可辦理退保手續,本公司將下一學年以后的保險費退還給投保人。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條款所述\"意外傷害\"是指外來的、突然的、非意的使被保險人身體受到劇烈傷害的客觀事件。
第二十五條本保險條款法所述\"保險事故\"是指本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
編號:____。
保險代理公司名稱:____。
地址:____。
郵編:____。
聯系人:____。
電話:____。
被代理方(以下簡稱甲方):中國____保險公司____分公司。
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及有關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保險業務,乙方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以甲方的名義為甲方代理保險業務。
第二條代理范圍。
(一)代理地域范圍。
乙方為甲方在甲方經營區域____內代理保險業務。
(二)代理業務范圍。
(一)甲方授權乙方代理下列保險業務(按險種列明)。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代理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到期日前六個月雙方需就合同的續簽或終止等相關事宜進行協商,合同到期日前未達成書面續簽協議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第四條代理費用。
1、代理費用按甲方上級公司規定的標準(詳見附件一)支付給乙方,甲方上級公司規定的標準如有調整,甲方支付的代理費用也作相應調整。
2、甲方以轉帳形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
3、乙方設立獨立的代理費用帳戶,并在每月的10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向甲方提交上個月的業務結算表;甲方核實后,在20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將上個月的代理費用全額劃入乙方帳戶。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費用時,應向甲方開具稅務部門認可的保險中介服務專用發票。
第五條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對乙方在代理范圍內招攬的保險業務具有最后確認權,對符合承保條件的簽發保險單;。
2.按本合同約定收取保險費;。
3、有權根據甲方上級公司對代理費用標準的調整而調整,并通知乙方;。
4、有權制定和修改與本合同代理業務相關的各項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
5、有權對乙方的代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檢查。
6、有權根據需要調整代理權限范圍。
(二)甲方的義務。
1.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
2.負責對乙方員工進行必要的相關保險實務知識培訓;。
6.對獲悉的乙方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有權按本合同約定收取代理費用;。
2.有權獲得必要的相關保險實務知識培訓;。
4.有權要求甲方及時簽發符合承保條件的保險單。
(二)乙方的義務。
2.承擔與代理業務有關的一切費用;。
4.未經甲方同意或授權,不得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或簽訂協議;。
5.在收取客戶保險費后,按本合同規定及時將保險費劃轉給甲方;。
6.接受甲方的業務檢查、監督和指導,并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整改;。
9.根據甲方需要,協助甲方做好理賠工作;。
10、對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12.不得違反《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第58條的規定。
第六條代理業務操作規程。
根據中國_____保險公司__________分公司的規定,保險代理業務的具體操作流程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單證管理(附件二);。
(二)新單業務操作流程(附件三);。
(三)續期業務操作流程(附件四);。
(四)首期暫收保險費和續期保險費的劃轉;。
2、乙方在收取指定的續期業務保險費的二個工作日內將保險員全額劃入到甲方帳戶;。
3、保險費帳戶:
戶名:
帳號:
開戶行:
4、甲方根據交接的清單總金額來核對確認乙方的實際劃款金額。
(五)甲方應為乙方單獨編制代理業務電腦編號,以方便雙方業務流程的操作、各類結算及相關業務的查詢。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確有特殊原因需變更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后,以書面形式變更。
2、甲、乙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內要求解除合同,但必須提前六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在接到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六個月,本合同解除。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的義務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三款的規定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的義務的,乙方應承擔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2、乙方在為甲方代理業務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損失賠償責任。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三款的規定,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承擔違約責任。
4、甲乙雙方因其他違法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人壽保險合同看(匯總18篇)篇十
少兒終身保障保險合同(新華人壽)-正文:
第一條少兒終身保障保險合同(以下簡稱保險合同)由保險單及其所載條款、聲明、批單、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關的投保單、投保人及被保險人的健康告知書,復效申請書,體檢報告書及其他約定書共同構成。
第二條:凡出生滿一個月至年滿十四周歲、身體健康、發育正常的嬰、少兒,均可作為被保險人,由其父母或有法定撫養關系(限年齡五十周歲以下、身體健康、能政黨工作和勞動)的人作為投保人,向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投保保險一份或多份。
第三章保險責任。
第三條:本條款有下列保險責任,投保人可按附表一的組合,選擇下列投保項目:
(三)被保險人生存至22歲時,本公司一次性給付婚嫁金,給付金額詳見附表一;
(六)被保險人生存至30歲時,本公司一次性給付被保險人父母10000元的祝壽金(此項責任只限選擇費率序號投保的'被保險人。詳見附表一。)。
第四條若投保人在保險繳費期內,因意外事故死亡,或在保險單生效日起180天后,因疾病身故,被保險人可免繳納未繳尚未繳付的保險費,本保險合同繼續有效。
第五條被保險人在12歲至22歲期間,按合同約定每少領500元給付金時,還可增養老金的月領標準,增加標準詳見附表三。
第四章除外責任。
第六條:對下列情事之一造成被保險人的死亡,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投保人或受益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
(二)被保險人犯罪、吸毒、毆斗、醉酒、自殺;
(三)戰爭、軍事行動及**;
(四)核輻射、核污染;
(五)被保險人酒后駕駛、無照駕駛或其他違章駕駛;
(六)被保險人患有性病、愛滋病;
(七)其他不屬于本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項。
發生以上第(一)類情況,本公司不退還所繳的保險費,其它情況本公司按退保處理。
第七條本保險合同自投保人支付第一期保險費,并本公司簽發保險單的次日零時起開始生效,開始生效日期為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對應日為生效對應日。
第六章保險期限。
第八條:本保險的保險期限分別為保險繳費期、約定保險金領取期及終身保障期:
(一)繳費期:從第一次繳納保險費時起至二十二周風韻合同生效對應日前一天止。
(二)領取期:自被保險人年滿十二歲合同生效對應日起至終身,分別有初中、高中教育金領取期、大學教育金領取期,婚嫁金領取期、父母祝壽金領取期和養老金領取期五種,供投保人選擇投保(12歲、13歲、14歲投保的被保險人,無初中教育金)。
(三)終身保障期: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險人身故時止。
中國大學網()。
人壽保險合同看(匯總18篇)篇十一
大學生平安保險合同(新華人壽)-正文:
第一條大學生平安保險合同(以下簡犯法保險合同)由保險單及其所載條款。聲明、批單、批注,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投保單,被保險人名單、健康告知書吸其它約定書共同構成。
第三條投保人通過就讀學校統一向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辦理投保手續。
第三章保險責任。
第四條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內,因疾病身故或因遭受意外傷害在一百八十天內身故,本公司按保險單上載明的身故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保險責任終止。
第五條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內,因遭受意外傷害在一百八十天內造成身體殘疾或永久喪失部分身體機能,本公司根據殘疾程序,按《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金額給付表》給付部分或全部保險金。如果自遭受意外傷害之日起經過一百八十天治療仍未結束,則按第一百八十天的.情況鑒定殘疾程序,按《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金額給付表》,給付部分或全部保險金。
第六條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內,不論一次或多次因遭受意外傷害造成身體殘疾或永久喪失部分身體機能,本公司均按第三條的規定給付保險金,但每年累計給付的保險金達到保險單上載明的保險金額全數時,該年度的保險責任終止。
第四章除外責任。
第七條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險人的死亡或殘疾,本公司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被保險人犯罪、吸毒、毆斗、醉酒、自殺以及故意自傷身體;
(二)&n。
中國大學網()。
人壽保險合同看(匯總18篇)篇十二
第一條本保險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由保險單及其所載條款、聲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關的投保單、復效申請書、健康聲明書、體檢報告書及其他約定書共同構成。
保險責任的開始及繳付保險費。
第二條中保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對本保險單應負的責任,自投保人繳付第一期保險費且本公司同意承保而簽發保險單時開始。除另有約定外,保險單簽發日即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對應日為生效對應日。本公司同意承保且收取第一期保險費時,應簽發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
合同撤銷權。
第三條投保人于收到保險單之日起十日內,可親自或以郵寄方式書面連同保險單向本公司申請撤銷本合同。合同撤銷的效力,自投保人寄出郵戳次日零時起或親自送達時起生效。合同撤銷后發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不負保險責任;但合同撤銷前若發生保險事故,則本公司仍依本合同的規定負保險責任,但合同不得撤銷。本公司于收到合同撤銷申請,并收回保險單后,無息退還投保人所繳付的保險費。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險費的繳付,寬限期間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人壽保險合同看(匯總18篇)篇十三
第一條本保險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由保險單及其所載條款、聲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關的投保單、復效申請書、健康聲明書、體檢報告書及其他約定書共同構成。
[保險責任的開始及繳付保險費]。
第二條中保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對本合同應負的責任,自投保人繳付第一期保險費且本公司同意承保而簽發保險單時開始。除另有約定外,保險單簽發日即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對應日為生效對應日。
本公司同意承保且收取第一期保險費時,應簽發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
[合同撤銷權]。
第三條投保人于收到保險單之日起十日內可親自或以郵寄方式書面向本公司申請撤銷本合同。合同撤銷的效力,自投保人郵寄郵戳次日零時起或親自送達時起生效。合同撤銷生效后發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不負保險責任;但合同撤銷生效前若發生保險事故,則視為合同未撤銷,本公司仍依本合同的規定負保險責任。
本公司于收到合同撤銷申請時,收回保險單,并無息退還投保人所交付的保險費。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險費的繳付,
寬限期間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四條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險費,應依照本保險單所載繳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繳付并索取憑證妥為保存。如本公司派員前往收取時,應向該收費員繳付并索取憑證妥為保存。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險費到期未繳付時,自保險單所載繳付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為寬限期間;逾寬限期間仍未繳付且無保險費墊交的,本合同自寬限期間終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寬限期間內發生保險事故,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但應從給付保險金中扣除欠繳的保險費及利息。
[保險費的墊交]。
第五條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險費超過寬限期間仍未繳付,而本保險單當時的現金價值足以墊交保險費及利息時,除投保人事前另以書面作反對聲明外,本公司自動墊交其應繳保險費及利息,使本合同繼續有效。如發生保險事故,本公司應從給付保險金中扣除本公司墊交的保險費及利息。
前項墊交保險費的本息達到現金價值時,本合同效力即行中止。
[合同效力的恢復]。
第六條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兩年內,填妥復效申請書及被保險人健康聲明書申請復效。
前項復效申請,經本公司同意并繳清欠繳的保險費及利息后,自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復。
[保險責任]。
第七條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
三、被保險人生存至25周歲的生效對應日,本公司按保險單所載保險金額的4倍給付結婚保險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終止。
第八條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而身故,或在本合同生效或復效一年后因疾病而身故時,本公司按保險單所載保險金額的10倍給付身故保險金,并無息退還投保人所繳付的保險費,本合同效力即行終止。
被保險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復效一年內因疾病而身故時,本公司無息退還投保人所繳付的保險費,本合同效力即行終止。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造成身體高度殘疾,或在本合同生效或復效一年后因疾病造成身體高度殘疾時,本公司按保險單所載保險金額的20倍給付身體高度殘疾保險金(但該項保險金給付以一次為限),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投保人因意外傷害而身故或身體高度殘疾,或在本合同生效或復效一年后因疾病而身故或身體高度殘疾時:
人壽保險合同看(匯總18篇)篇十四
乙方:_________保險公司營業部營銷部。
為了方便客戶,長期向客戶提供人壽保險的服務,甲、乙雙方對首期、續期保費的收、付、結賬,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保險合同及交費條款規定。乙方委托中國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市分行將保險費從甲方活期儲蓄存款賬戶劃至乙方銀行存款賬戶。甲方同意首期、續期保費由乙方提供正確數字后交中國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市分行代扣。
二、甲方在中國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市分行任一儲蓄所開立通存通兌活期儲蓄存折,并向乙方提供正確的儲蓄賬號,若因賬號不正確而引起的各種爭議,由甲方承擔責任。甲方保證此賬號有足夠的款項支付應交保險費,賬戶內若無足夠余額支付費用而引起的責任,概由甲方承擔。甲方因故結清扣款賬戶,應重新開立賬戶,并及時到乙方備案。
三、甲方同意中國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市分行以無折支取方式轉賬,支付款項并不別給憑證,由乙方按期發給款項收訖通知。
四、甲方對轉賬付出的款項持疑、異時,應向乙方查詢處理。
五、首期保險費甲方應在與乙方業務員簽訂本合同當日存入賬戶中。若因賬戶中存款余額不足而使保險合同不能成立,由此引起的責任概由甲方承擔,且本合同于一個月以后自動解除。
六、續期轉賬時間以甲、乙雙方在首期交費時所約定的交費時間為準,乙方認真受理,如收費有誤,在下次收費中調整。
七、若因申請變更下表中事項,應填寫變更申請書,經公司同意后重新簽訂合同,并從即日起執行。
八、本合同只適用于個人交費,自甲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九、甲方簽字人必須是存款賬戶戶名人,戶名人必須是投保人,一個賬戶可支付多個被保險人的多項費用。甲方所開存款賬戶必須是密碼賬戶。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三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業務員姓名:_________。
業務員號碼:_________。
所屬_________區_________部_________組。
聯系方式: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一、若投保人系首期交費,則本合同所列的合計保費為預收首期保險費,并不表明本公司已同意承保。本公司同意承保以正式簽發保險單為準。被保險人知道或應當知道需體檢或加費而未完成相應義務時,本公司有權不予承保。
二、若投保人系首期交費,自銀行實際扣款之日起,本公司免費為投保單中的被保險人提供定期意外傷害死亡保險。保險金額二萬元整。保險期間自銀行實際扣款之日起,至下列三項事件中最先發生之日時止:(1)本公司簽發主險保單之日。(2)自銀行實際扣款之日起第三十日。(3)本公司拒絕投保人的投保申請,且投保人簽收退還的保險費時止。在本保險期間內,本公司不負其他保險責任。若投保人所填寫的投保單有重大不實告知,本公司不承擔本保險責任。受益人為投保單中列明的受益人。
三、除外責任:由于下列原因之一導致被保險人身故,本公司不負保險責任。(1)被保險人的自殺或犯罪行為;(2)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的故意或詐騙行為;(3)戰爭、軍事行動;(4)被保險人發生在境外的行為;(5)被保險人參加各類體育競賽活動;(6)被保險人酗酒、斗毆行為;(7)被保險人酒后駕駛或無執照駕駛。
四、若本公司接受投保申請,公司將開具正式保險費收據;若投保申請不被接受或在冷靜期內投保要求撤消保單,本公司將預收首期保險費無息返還投保人。
五、投保人自交費起一個月內未收到正式保險費收據、有關投保人事宜的通知或保險單,應及時與本公司聯系。甲方若在續期交費日前,未向乙方提出解約申請,則視為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當期保險費。
六、本補充說明為《委托中國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市分行代扣保險費合同書》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為維護您的權益不受損害,并避免在投保后發生任何糾紛,本公司本著最大誠信的原則,明確告知上述事項。請您親筆簽字以示確實認知上述事項(由業務員或其他人代簽均屬無效),否則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責任本公司概不負責。
本公司業務咨詢電話: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人壽保險合同看(匯總18篇)篇十五
本保險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由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及所附條款、投保單、與本合同有關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聲明、批注、附貼批單和其他書面協議構成。
第二條投保范圍。
一、被保險人范圍:凡十八周歲以上,六十周歲以下,身體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勞動的人,均可作為被保險人參加本保險。
二、本合同的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必須為同一人。
第三條保險責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__________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承擔下列保險責任:
一、身故保險金。
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身故,本公司按下列二者之較大值向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一)本公司收到死亡證明后,按收到日的下一個計價日投資帳戶單位的賣出價計算的本合同投資帳戶單位的價值之和。
(二)保險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高殘保險金。
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身體高殘,本公司按下列二者之較大值向被保險人給付高殘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一)本公司收到殘疾鑒定后,按收到日的下一個計價日的投資帳戶單位的賣出價計算的本合同投資帳戶單位的價值之和。
(二)保險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責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身故、高殘的,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按條款第十八條有關解除合同的規定處理,本合同終止:
(一)受益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傷害;。
(二)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傷;。
(三)被保險人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四)被保險人在本合同生效日起二年內自殺;。
(五)被保險人酒后駕駛、無照駕駛及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交通工具;。
(六)被保險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毒(hiv呈陽性)期間;。
(七)戰爭、軍事行動、暴亂或武裝叛亂;。
(八)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第五條保險期間和保險責任開始。
本合同的保險期間為終身。
本公司所承擔的保險責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費并簽發保險單的次日零時開始生效,開始生效的日期為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對應日為生效對應日。
第六條保費。
一、本合同的首次保費最低為xx元且是1000元的整數倍。
二、投保人在本合同生效之后,可以隨時交納后續保費,每次交納的后續保費不低于1000元且是100元的整數倍。
第七條保費的分配和費用的收取。
一、本公司收到保費后,將按如下的方法和比例扣除保單獲取費用,剩余的保費按下一個計價日的投資帳戶單位的買入價計算可以購買到的投資帳戶單位數,計入該合同的投資帳戶中。
保費種類保費的數額扣費標準首次保費xx元65%xx元以上的部分同后續保費后續保費(每次)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部分2%101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部分1.75%50100以上的部分1.50%二、本合同有效期間,本公司在每月計價日以扣除投資帳戶單位的形式按如下順序從投資帳戶中收取下月的各項費用。(一)投資帳戶管理費:計算和扣除方法見第二十三條。
(二)保單管理費用:每月16元,本公司保留調整此項費用收取標準的權利。
(三)風險保費:是本公司對所承擔的保險責任所收取的費用。
第八條保險金額。
一、本合同的基本保險金額為5萬元。
二、如果投保人交納的首次保費高于xx元,本公司允許投保人在5萬到15萬之間選擇保險金額,保險金額必須是1萬的整數倍。
三、投保人交納后續保費之后,保險金額將從交納后續保費的下一個計價日起按所交后續保費等額增加。
四、本公司根據保險金額扣除相應的風險保費。
第九條保險金額的變更。
本合同生效后,經本公司同意,投保人可以變更保險金額,變更的保險金額是1萬元的整數倍,變更后的保險金額自完成變更的下一個計價日起生效。變更包括增加和減少。
一、保險金額的增加:被保險人在50周歲之前且本合同投資帳戶余額高于xx元的情況下,投保人可以申請增加保險金額,每個保單年度最多增加一次保額;投保人要求增加的保險金額不超過1萬元時,可以免體檢;如果被保險人在保險金額增加后的兩年內自殺,根據本條規定增加的保險金額無效。
二、保險金額的減少:減少后的保險金額不低于2萬元。
第二部分一般條款。
第十條如實告知。
訂立本合同時,本公司應向投保人明確說明本合同的條款內容,特別是責任免除條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書面詢問,投保人、被保險人應當如實告知。
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本公司有權解除合同。對于本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并不退還保費。
投保人、被保險人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提高保費或者降低保險金額的,本公司有權解除合同。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對于本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責任,按條款第十八條解除合同的規定處理。
第十一條受益人的指定和變更。
被保險人、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數人為身故保險金受益人,受益人為數人時,應確定受益人順序和受益份額,未確定份額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額享有受益權。
被保險人、投保人可以變更身故保險金受益人,但需書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險單上批注。
高殘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指定或變更。
第十二條保險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于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五日內通知本公司。否則,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承擔由于通知遲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檢驗等項費用,因不可抗力導致的遲延除外。
第十三條保險金的申請。
一、身故保險金的申請。
由身故保險金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憑下列證明、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身故保險金:
(一)保險單及其他保險憑證;。
(二)受益人戶籍證明或身份證明;。
(三)公安部門或本公司認可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
(四)如被保險人為宣告死亡,受益人須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證明文件;。
(六)被保險人的戶籍注銷證明。
二、高殘保險金的申請。
由被保險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憑下列證明和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一)保險單及其他保險憑證;。
(二)被保險人的戶籍證明或身份證明;。
(三)由本公司認可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被保險人殘疾程度鑒定書;。
(四)被保險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傷害程度等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三、本公司收到申請人的保險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及本公司要求的有關證明和資料后,對確定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與申請人達成有關給付保險金數額的協議后十日內,履行給付保險金責任。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向申請人發出拒絕給付保險金通知書。
四、如為代理人申領,應提供委托人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
五、如被保險人在宣告死亡后生還,受益人應于知道或應當知道被保險人生還后三十日內退還本公司已支付的身故保險金中超過賠付當時的投資帳戶價值以上的部分。
六、被保險人、身故保險金受益人對本公司請求給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滅。
第十四條年齡、性別的確定與錯誤處理。
一、被保險人的年齡以周歲計算;。
二、投保人在申請投保時,應將被保險人的真實年齡與性別在投保單上寫明,如果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或性別不真實,本公司可以根據其真實年齡或性別調整風險保費。
三、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并且其真實年齡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年齡限制的,本公司可以解除合同,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第十五條地址變更。
投保人住所或通訊地址變更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書面形式通知的,本公司將按本合同注明最后住所或通訊地址發送有關通知。
第十六條合同內容變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投保人和本公司協商,可以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變更本合同時,應當由本公司在原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上批注或者附貼批單,或者由投保人和本公司訂立變更的書面協議。
本合同有效期內的每個計價日,本公司從投資帳戶中收取投資帳戶管理費、保單管理費和風險保費。如果在某一計價日投資帳戶余額不足以支付下一期的上述費用,則自計價日的次日起合同效力將延續六十日,六十日內發生保險事故的,本公司承擔保險責任,并從所給付的保險金中扣除欠交的保單管理費、風險保費和投資帳戶管理費。投保人在此六十日內交納后續保費的,要從后續保費中扣除欠交的保單管理費、風險保費和投資帳戶管理費。投保人逾此六十日仍未交納后續保費的,本合同終止。
在投資帳戶余額不足以支付下一期的保單管理費、風險保費和投資帳戶管理費之前,本公司將以書面形式通知投保人及時交納后續保費。
第十八條投保人解除合同的處理。
投保人于本合同成立后,可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要求解除本合同。
一、投保人于出單以后十五日內,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公司退還已收全部保費。
二、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時,應提供下列證明和資料:
(一)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二)解除合同申請書;。
(三)投保人身份證明。
三、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自本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申請書之日起,本合同終止。除本條第一項的情況外,本公司按收到投保人申請書之日的下一個計價日用投資帳戶單位的賣出價計算投資帳戶價值,扣除退保費用后將余額退還給投保人。
四、在前五個保單年度內解除合同,本公司要從投保人的投資帳戶價值中扣除退保費用(標準見下表);第五個保單年度之后,退保費用為零。
第十九條投保人部分領取投資帳戶價值的處理。
一、投保人于本合同成立后,可以書面要求以賣出投資帳戶單位的方式部分領取投資帳戶價值,每次領取金額應是100元的整數倍,領取后投資帳戶余額不得低于xx元。
二、本公司按收到部分領取申請后的下一個計價日的投資帳戶單位的賣出價計算減少的投資帳戶單位數,保險金額將按領取金額等額下調但不低于xx元。投資帳戶余額低于xx元時,投保人可申請解除合同,但不能申請部分領取。
三、投保人要求部分領取時,應提供下列證明和資料:
(一)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二)部分領取申請書;。
(三)投保人身份證明;。
(四)如為代理人申領,應提供委托人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
四、每個保單年度內兩次部分領取投資帳戶價值免手續費,超過兩次的部分領取,每次收手續費20元。
第二十條爭議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未達成協議的,可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三部分投資條款。
第二十一條投資帳戶。
一、本公司將建立獨立的投資帳戶,管理和計量與本合同有關的投資活動。
二、本公司投資帳戶中的資金運用均符合相關法律法規。
三、投資帳戶的投資損益和資本盈虧計入該帳戶。
四、投資帳戶中的資產均以投資帳戶單位計量,且投資帳戶單位精確到小數點后四位。
五、投資帳戶的資產每年由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的獨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評估。
六、本公司在提前書面通知投保人的情況下,可以:
(二)在投資帳戶間轉換投資帳戶單位,本合同下的投資帳戶價值不變;。
(三)合并或分解投資帳戶單位,本合同下的投資帳戶價值不變。
第二十二條投資帳戶單位的計價。
一、投資帳戶單位的賣出價根據投資市場的實際情況確定,計算公式為:
二、本公司在投資帳戶單位賣出價的基礎上根據投資成本和投資風險確定投資帳戶單位的買入價,投資帳戶單位的買入價是投資帳戶單位的賣出價的1.0526倍。
三、每月最后一個交易日為計價日,本公司可以在正常計價日之間選擇其他計價日以維護投資人的利益。
四、本公司在每個計價日之后公布投資帳戶單位的買入價和賣出價。
第二十三條投資帳戶的管理費用。
一、投資帳戶月度管理費用計算公式為:
應扣除的投資帳戶單位數=投資帳戶管理費用_____投資帳戶單位的賣出價。
二、本公司根據投資帳戶管理成本確定月度投資帳戶單位的管理費用收取比例,最高不超過1/1000。
三、在按上述方法計算出的投資帳戶管理費用不足2元時,按2元扣除。
第四部分釋義。
一、投資帳戶單位:指投資帳戶資產的計量單位。
二、買入價:指購買投資帳戶單位時每一單位的價格。
三、賣出價:指賣出投資帳戶單位時每一單位的價格。
四、意外傷害:指遭受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體受到傷害的客觀事件。
五、艾滋病:是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綜合癥的簡稱。
六、艾滋病病毒:是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綜合癥病毒的簡稱。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綜合癥的定義應按世界衛生組織制定的定義為準。如在血液樣本中發現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綜合癥病毒或其抗體,則可認定為感染艾滋病或艾滋病病毒。
七、周歲:以法定身份證明文件中記載的出生日期為計算基礎。
八、醫療機構:是指經本公司認可的區、縣級以上的公立醫院。
九、身體高殘:本合同所述身體高殘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雙目永久完全失明;。
(二)兩上肢腕關節以上或兩個肢踝關節以上缺失;。
(三)一上肢腕關節以上及一下肢踝關節以上缺失;。
(四)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關節以上缺失;。
(五)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關節以上缺失;。
(六)四肢關節機能永久完全喪失;。
(七)咀嚼、吞咽機能永久完全喪失;。
(八)中樞神經系統機能或胸、腹部臟器機能極度障礙,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為維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動,全需他人扶助的。
失明:包括眼球缺失或摘除、或不能辯別明暗、或僅能辯別眼前手動者,最佳矯正視力低于國際標準視力表0.02,或視野半徑小于5度,并由本公司指定有資格的眼科醫是師出具醫療診斷證明。
關節機能的喪失:系指關節永久完全僵硬、或麻痹、或關節不能隨意識活動。
咀嚼、吞咽機能的喪失:系指由于牙齒以外的原因引起器質障礙或機能障礙,以至不能作咀嚼、吞咽運動,除流質食物外不能攝取或吞咽的狀態。
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全需他人扶助:系指食物攝取、大小便始末、穿脫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為之,需要他人幫助。
十、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十一、保單年度:從保單生效日或生效對應日零時起至一年度保單生效對應日前一日24日止為一個保單年度。
人壽保險合同看(匯總18篇)篇十六
正文:
中保人壽一生安康保險條款
保險合同構成
第一條本保險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由保險單及本合同所載條款、聲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關的投保單、復效申請書、健康聲明書、體檢報告書及其他約定書共同構成。
保險責任的開始及交付保險費
第二條中保人壽保險有限公司_____分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對本保險單應負的責任,自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險費且本公司同意承保而簽發保險單時開始。除另有約定外,保險單簽發日即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對應日為生效對應日。
本公司收取第一期保險費且同意承保時,應發給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險費的交付,寬限期間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三條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險費,應依照本保險單所載交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交付并索取憑證妥為保存。如本公司派員前往收取時,應向該收費員交付并索取憑證妥為保存。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險費到期未交付時,自保險單所載交付日期的次日起60日為寬限期間;逾寬限期間仍未交付的,本合同自寬限期間終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寬限期間內發生保險事故,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但應從給付保險金中扣除欠交保險費的利息。
保險費
第四條保險費交付方式分為一次性交付、按年交付、按半年交付、按月交付。按年交付保險費的交付期限為生效日每年的對應日所在月的1號至月底;按半年交付保險費的交付期限為生效日每半年對應日所在月的1號至月底;按月交付保險費的交付期限為每月的1號至月底。投保人可選擇其中一種為本合同的保險費交付方式。
第五條本合同的保險費交付期間分為躉交、10年交、20年交、30年交。投保人可選擇其中一種為本合同的保險費交付期間,但以交費期滿被保險人年齡不超過70歲為限。
合同效力的恢復
第六條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2年內,填妥復效申請書及被保險人健康聲明書申請復效。
前項復效申請,經本公司同意并交清欠交的保險費及利息后,自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復。
保險期間
第七條本合同的保險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險人身故或身體高度殘疾時止。
保險責任
第八條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本公司負下列保險責任:
一、自本合同生效或復效之日起,被保險人因疾病或意外傷害以致身故,本公司按保險單所載保險金額給付,本合同即行終止。
二、自本合同生效或復效之日起,被保險人因疾病或意外傷害以致身體高度殘疾,本公司按保險單所載保險金額的兩倍給付,本合同即行終止。
第九條若選擇分期交付保險費,被保險人生存至交付保險費期間結束的生效對應日,本公司返還投保人所交保險費全數;若選擇躉交(一次性交付)保險費,被保險人生存至第十個生效對應日,本公司返還投保人所交保險費全數。返還保險費全數后,本公司仍承擔第八條所述保險責任。
第十條在返還保險費全數前,被保險人發生第八條所述保險責任范圍內的身故或身體高度殘疾,本公司給付相應保險金的同時,返還投保人所交保險費。
紅利事項
第十一條本保險單為分紅保險單。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投保人須按期交付保險費,本公司根據資金運用情況,對滿2年的有效保單于每一會計年度計算可分配的保單紅利。
投保人在投保時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領取保單紅利:
一、提取現金;
二、抵交保險費;
三、購買交清保險以增加利益保障;
四、保留在本公司累積生息。
投保人在投保單內沒有明確紅利領取方式的,本公司將按上述第四項方式辦理,直至投保人另行書面通知為止。
責任免除
第十二條被保險人因下列情事之一身故或身體高度殘疾時,本公司不負保險責任:
一、投保人的故意行為;
二、受益人的故意行為;
三、自本保險合同生效或復效之日起2年內,被保險人的自殺、故意自傷行為;
四、被保險人的故意犯罪、吸毒、毆斗及酗酒行為;
五、戰爭、軍事行動或動亂;
六、罹患獲得性免疫缺陷綜合癥(愛滋病)、性病;
七、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八、無駕駛執照、酒后駕車或其他違章駕駛。
發生第一款情形時,本公司向其他享有權利的受益人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發生其他各款情形時,本公司向投保人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本公司退還保險單現金價值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身體高度殘疾鑒定
第十三條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或疾病造成身體高度殘疾,應在治療結束后,由本公司指定或認可的醫療機構進行鑒定。如果自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或患病之日起180日內治療仍未結束,按第180日的身體情況進行鑒定。
保險事故與保險金的申請時間
第十四條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于知悉被保險人身故或發生其他保險事故之日起7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并應于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后30日內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保險金的申請與給付手續
第十五條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被保險人生存至保險費交付期間結束的生效對應日,投保人憑保險單、投保人的身份證件和最后一次交付保險費的憑證向本公司申請領取所交付保險費。
第十六條受益人申請領取身故保險金時,應出具下列文件:
一、公安部門、衛生部門縣級以上(含縣級)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書;
二、保險單及保險金申請書;
三、最近一次保險費的交付憑證;
四、被保險人的戶籍注銷證明;
五、受益人的戶籍證明與身份證件。
第十七條被保險人申請領取身體高度殘疾保險金時,應出具下列文件:
一、本公司指定或認可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被保險人身體高度殘疾鑒定書;
二、保險單及保險金申請書;
三、最近一次保險費的交付憑證;
四、被保險人的`戶籍證明及身份證件。
第十八條在本合同的保險費交付期間內,被保險人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死亡或身體高度殘疾,其受益人憑保險單、受益人的身份證件、最后一次交付保險費的憑證向本公司申請領取所交付的保險費。
合同的解除
第十九條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在訂立本合同或申請復效時,對本公司的書面詢問應據實告知。如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或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本公司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本公司有權解除本合同,且不退還保險費。對本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不負本條款所述的保險責任。
本公司通知解除本合同時,按所知最后地址發送的通知,視為已送達投保人
第二十條投保人解除本合同時,本公司應于接到通知后30日內退還本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投保人解除本合同時,應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單及解除合同申請書;
二、最近一次保險費的交費憑證;
三、投保人的戶籍證明與身份證件。
年齡的計算及錯誤的處理
第二十一條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以周歲計算。投保人在申請投保時,應將被保險人的真實年齡在投保單上填明,如發生錯誤,應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并且其真實年齡不符本合同約定的年齡限制的,本公司可以解除本合同,但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逾2年的除外。
二、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致使投保人實付保險費少于應付保險費的,本公司有權要求投保人補交保險費的差額及利息,如在發生保險事故后發現的,本公司按照實付保險費與應付保險費的比例給付保險金。
三、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致使投保人實付保險費多于應付保險費的,本公司將多收的保險費無息退還投保人。
受益人的指定及變更
第二十二條投保人可以指定或變更受益人。但指定或變更受益人必須征得被保險人同意。變更受益人須書面申請并經本公司的保險單上批注后方能生效。
生存保險金、高度殘疾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或變更。
前項變更,如發生法律上的糾紛,本公司不負責任。
第二十三條被保險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身故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本公司向被保險人的繼承人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
一、沒有指定受益人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險人死亡,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放棄受益權或依法喪失受益權,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變更地址
第二十二條投保人的地址有變更時,應及時以書面通知本公司。投保人不做前項通知時,本公司按所知最后地址發送的通知,視為已送達投保人。
索賠時效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的受益人對本公司請求給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5年不行使而消滅。
批注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記載事項的增刪,非經投保人書面申請及本公司在保險單上批注,不生效力。
合同糾紛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發生爭議且協商無效時,按()項方式處理:(1)通過仲裁機關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釋義
第二十六條本條款所述“意外傷害”是指外來的、突然的、非本意的使被保險人或投保人身體受到劇烈傷害的客觀事件。
第二十七條本條款所述“身體高度殘疾”是指下列情事之一:
一、雙目失明;(注1)
二、言語(注2)或咀嚼(注3)機能完全永久喪失;
三、中樞神經或胸、腹部臟器極度障害,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為維護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動,全須他人扶助;(注4)
四、兩手腕關節喪失或兩足踝關節喪失;
五、一手腕關節及一足踝關節喪失;
六、一目失明及一手腕關節喪失或一目失明及一足踝關節喪失;
七、四肢機能完全永久喪失。
注:1.失明的認定
(1)視力的測定,依據國際視力表兩眼分別依矯正視力測定。
(2)失明指視力永久在國際視力表0.02以下。
2.言語機能的喪失指下列情形之一:
(1)指構成語言的口唇音、齒舌音、口蓋音、喉頭音等四種語言能力中,有三種以上(含三種)喪失不能發出。
(2)聲帶全部剔除。
(3)因腦部言語中樞神經的損傷而患失語癥。
3.咀嚼機能的喪失指由于牙齒以外的原因所引起的機能障礙,以致不能做咀嚼運動,除流質食物外不能攝取食物的狀態。
4.為維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動,全需他人扶助者指食物攝取、大小便始末、穿脫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都不能自己完成,經常需要他人扶助的狀態。
5.所謂機能永久完全喪失指經180日后其機能仍完全喪失而言。
人壽保險合同看(匯總18篇)篇十七
住院補貼醫院保險特約(以下簡稱本特約)是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險合同(以下簡稱主保險合同)的附加險。在主保險合同訂立或主保險合同的有效期內,經投保人申請,本公司同意后,可附加于主保險合同。主保險合同終止時,本特約終止。
第二條特約構成。
本特約由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及所附條款、聲明、批注,以及與本特約有關的投保單、附貼批單和其他書面協議構成。
第三條投保范圍。
本特約的投保人、被保險人和主保險合同相同。
凡患有惡性腫瘤、心臟病(心功能不全級以上)、心肌梗塞、白血病、高血壓病(期以上)、肝硬化、慢性阻塞性支氣管疾病、腦血管疾病、慢性腎臟疾病、糖尿病、再生障礙性貧血、先天性疾病、遺傳性疾病、精神病或精神分裂、癲癇病、法定傳染病、愛滋病、性病或正患病住院及全休、半休者不能作為本特約的被保險人。
第四條保險責任開始。
本公司對本特約所負的保險責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保險費并簽發保險單的次日零時開始。保險責任開始的日期為本特約的生效日。
第五條保險期間的續保。
本特約的保險期間為一年。
本特約在被保險人六十五周歲生日之前保險期間期滿時,本公司同意續保并投保人保險期間期滿后十五日內交付續保保險費,本特約繼續有效。
續保時,本公司有權對本特約的保險費予以調整。在上一保單年度內患本條款第三條所列疾病的,本公司可再續保兩年,兩年后本公司不再續保。
第六條保險責任。
在本特約有效期內,本公司負下列保險責任:
被保險人因患病而住院治療,本公司按。
(實際住院天數-4)×每日住院津貼。
給付住院津貼,每日住院津貼為保險金額的2%。
被保險人無論一次或多次因患病而住院治療,本公司均按上述規定分別給付住院津貼,但累計住院天數以九十天為限。
對上述保險責任,除急診外,被保險人需在本公司指定或認可的醫院就診,因病情需要轉到其他醫院住院的,需有指定醫院出具的轉院證明并經本公司認可同意。
第七條責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險人住院治療的,本公司不負給付住院津貼的責任:
一、投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傷害或導致其患病;
二、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拒捕;
三、被保險人毆斗、醉酒、自殺、故意自傷身體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四、被保險人酒后駕駛、無照駕駛及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交通工具;
六、被保險人在本特約生效之日起九十日內因疾病住院治療,但續保不受此限制;
七、先天性疾病、遺傳性疾病、職業病以及投保本保險前已有的疾病、殘疾的治療及康復;
八、流產、分娩、墮胎、避孕、絕育手術及矯形手術和美容;
九、戰爭、軍事行動、暴亂或武裝叛亂;
十、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發生上述各款情形,被保險人身故的,本公司對該被保險人責任終止,本公司在扣除手續費后,退還未滿期保險費。
第八條保險費。
本特約的保險費按投保人約定的保險金額和附表規定的費率標準計算,一次繳清。
第九條保險金額。
本特約保險金額最低為人民幣一千元,最高為人民幣五千元,一經確定中途不得變更。
第十條如實告知。
訂立本特約時,本公司應向投保人明確說明本特約的條款內容,特別是責任免除條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書面詢問,投保人、被保險人應當如實告知。
人壽保險合同看(匯總18篇)篇十八
第一條簡易人身保險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由保險單及本合同所載條款、聲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關的投保單、復效申請書、健康聲明書,及其他約定書共同構成。
投保條件。
第二條凡6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的人,均可作為被保險人。被保險人本人或對其具有保險利益的人或單位可作為投保人,向中保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以下稱保險人)投保本保險。
保險責任的開始及繳付保險費。
第三條保險人對本保險單應負的保險責任,自投保人繳付第一期保險費且保險人同意承保而簽發保險單時開始。除另有約定外,保險單簽發日即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對應日為生效對應日。保險人同意承保且收取第一期保險費時,簽發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
保險期間。
第四條本保險的保險期間有五年、十年、十五年、二十年、三十年五種,投保人可選擇其中一種或多種,但以保險期滿時,被保險人的年齡不超過70周歲為限。
保險責任。
第五條本保險合同有效期內,保險人承擔以下保險責任:一、被保險人生存至保險期滿,保險人按保險單所載的保險金額給付滿期保險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終止。二、被保險人在本合同生效一百八十天內因疾病而身故,保險人無息退還投保人所繳全部保險費,本合同效力即行終止;被保險人在本合同生效一百八十天后因疾病而身故,保險人按保險單所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終止。三、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而身故,保險人按保險單所載的保險金額的兩倍給付意外傷害身故保險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終止。但因同一意外傷害保險人已給付的意外傷害殘疾保險金,應予扣除。四、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而身體殘疾,保險人按保險單所載保險金額及保險單附表所列殘疾比例給付意外傷害殘疾保險金。但每年意外傷害殘疾保險金的給付以保險單所載保險金額為限。意外傷害殘疾給付比例達到75%及以上的,免繳以后各期保險費,本合同繼續有效。
責任免除。
第六條被保險人因下列情事之一而身故或身體殘疾時,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一、投保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為;二、在本合同生效或復效之日起二年內自殺或故意自傷身體;三、故意犯罪、吸毒、毆斗、酒醉;四、戰爭、軍事行動或動亂;五、患獲得性免疫缺陷綜合癥(艾滋病)及其并發癥;六、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七、無駕駛執照、酒后駕駛。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險費的繳付、寬限期間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七條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險費,應依照本保險單所載繳付方法及期限,向保險人繳付并索取憑證妥為保存。如保險人派員前往收取時,應向該收費員繳付并索取憑證妥為保存。第二期及以后的分期保險費到期未繳付時,自保險單所載繳付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為寬限期間;逾寬限期間仍未繳付的,本合同自寬限期間終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寬限期間內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仍負保險責任,但應從給付保險金中扣除欠繳的保險費及利息。
合同效力的恢復。
第八條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兩年內,填妥復效申請書及被保險人健康聲明書申請復效。前項復效申請,經保險人同意并繳清欠繳的保險費及利息后,本合同效力恢復。
保險事故的通知與保險金的申請時間。
第九條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于知悉被保險人身故或發生其他保險事故之日起十日內以書面通知保險人,并應于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后三十日內向保險人申請給付保險金。
保險金的申請與給付手續。
第十條被保險人申請領取滿期保險金時,應出具下列文件:一、保險單及保險金申請書;二、最近一次保險費的繳費憑證;三、被保險人的戶籍證明與身份證件。
第十一條被保險人申請領取意外傷害殘疾保險金及申請免交保險費時,應出具下列文件:一、保險單及保險金申請書;二、最近一次保險費的繳費憑證;三、縣級以上(含縣級)醫院出具的被保險人身體殘疾程度證明書;四、被保險人的戶籍證明與身份證件。
第十二條受益人申請領取被保險人意外傷害身故保險金時,應出具下列文件:一、保險單及保險金申請書;二、最近一次保險費的繳費憑證;三、意外傷害死亡證明書;四、被保險人的戶籍注銷證明;五、受益人的戶籍證明與身份證件;六、應保險人要求出具的其他有效證明。
第十三條受益人申請領取被保險人疾病身故保險金時,應出具下列文件:一、保險單及保險金申請書;二、最近一次保險費的繳費憑證;三、公安部門或縣級以上(含縣級)醫院出具的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四、被保險人的戶籍注銷證明;五、受益人的戶籍證明與身份證件;六、應保險人要求出具的其他有效證明。
合同的解除。
第十四條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在訂立本合同或申請復效時,對保險人的書面詢問應據實告知。如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或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本合同,且不退還保險費。對本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保險人通知解除本合同時,如投保人死亡、居住所不明,或其他原因,通知不能送達時,保險人將該項通知送達受益人。
第十五條投保人解除本合同時,保險人應于接到通知后三十日內退還本保險單的現金價值。投保人解除本合同時,應出具下列文件:一、保險單及解除合同申請書;二、最近一次保險費的繳費憑證;三、投保人的戶籍證明與身份證件。
年齡的計算及錯誤的處理。
第十六條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以周歲計算。投保人在申請投保時,應將被保險人的真實年齡在投保單上填明。如果發生錯誤應依照下列規定辦理:一、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并且其真實年齡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年齡限制的,保險人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在扣除手續費后向投保人退還保險費,但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二、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致使投保人實付保險費少于應付保險費的,保險人在給付保險金時按照實付保險費與應付保險費的比例支付。三、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致使投保人實付保險費多于應付保險費的,保險人將多收的保險費無息退還投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