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優秀的合同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又該怎么寫呢?下面我就給大家講一講優秀的合同該怎么寫,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物品購銷合同物品購買合同篇一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
簽訂酒水飲料銷售合同,就乙方銷售甲方的各類酒水、飲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酒水的正式授權經銷商。(詳見資質證明、營業執照副本及酒廠公司的授權經銷書)。
2、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宣傳資料和技術支持,并承諾可隨時向乙方提供酒水在銷售過程中,所需的產品的所有證明文件及相關標準、質檢報告等。
3、甲方提供經營產品的名稱、規格、包裝、價格等(詳見報價單),保證供應的所有酒類的質量及標識,保證所供產品質量達到國家行業要求標準。甲方拒絕提供假冒、偽劣、水貨等產品,維護消費者的正當權益。
4、甲方對乙方的銷售過程、銷售方式和銷售量,享有知情權。甲方將隨時聽取乙方對實際銷售情況的報告和意見。
5、甲方有義務定期或不定期地對乙方進行業務培訓指導,做好營銷后服務工作。
6、乙方銷售過程中,如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由甲方協助乙方與生產廠家聯絡溝通共同解決。
第二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同意在經營范圍內銷售甲方經營的酒水飲料產品,并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相關資質文件。
2、乙方承諾遵守甲方提供的所有證明文件,要求及相關標準。
3、乙方承諾:如因乙方自身服務方面(非產品內在質量)的問題造成客戶投訴,乙方自行解決。
4、乙方不得將由乙方的責任造成超過保質期或質量不完整的產品提供給消費者,乙方不得仿制或銷售仿制的甲方產品,以保證雙方合法利益,否則后果由乙方承擔。
5、乙方在銷售甲方產品時,不得損害甲方的形象、信譽、標識等行為。乙方只在自己經營的區域內,銷售甲方的產品,不得轉售市場,否則將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6、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和廠家在乙方經營區域內的推廣活動,乙方應向下級代理商、零售商和最終用戶發布甲方各種新產品信息,并在本地區內積極宣傳推廣。
第三條 銷售產品的意向
乙方在雙方合作期間約定銷售甲方提供如下產品:
紅酒類: 等洋酒系列品牌;
啤酒類: 等系列產品;
飲料類: 等。
第四條 產品價格
北京地區按照廠家規定貨價(詳見報價單)。如產品調整價格,甲方有權根據市場連動調整價格,但必須提前通知乙方,此行為不構成違約。 凡不執行統一價格,低于標準價格的產品,廠家和甲方不提供銷售獎勵和優惠政策。
第五條 定貨、送貨與退貨
1、甲方在正常業務情況下,每天分 3個時間段 向外發貨,甲方接到乙方電話或傳真定貨通知后,保證24小時內將乙方所定貨及時送到乙方店中。如未按時送達而影響乙方經營,乙方有權要求賠償,以發貨單上日期為準。
2、如臨時增訂或非約定范圍內的產品,乙方應向甲方說明情況,雙方協商解決。
3、乙方收到貨物后應當面立即驗收并簽收,發現問題當即處理,否則應視為收貨無誤。保質期應在進貨時驗證,如要調換新產品應在保質期臨界一個月前提出,否則不得退還,甲方將不承擔責任。
4、乙方如發現質量問題,應當及時通知甲方并封完好樣品,做為憑證以利于同廠家交涉解決。
5、雙方確認:乙方工作人員 為乙方收到貨物的簽收人。如果乙方收貨人員發生變動,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向甲方說明。
6、乙方退貨時,須和甲方的業務員溝通。乙方向甲方所退的貨,須保存有甲方完整的標識,并保存有完整的包裝,否則,甲方不接受乙方的退貨。
第六條 結算方式
1、 結算方式原則為現結,貨款數額以發貨單為準,即貨款當面兌付。
2、 結算方式為批結的,即第二次送貨時結清第一次的貨款,貨款數額以發貨單為準,結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0日。
3、 雙方同意月結的,每月 日為對帳日,每月 日為兌款日,結款數額為對帳單的全部金額。乙方不能按時兌現貨款,經甲方催告后仍未兌現的,甲方有權暫時停止供貨,待貨款結清后繼續供貨。
4、 雙方確認:甲方工作人員 向乙方收取貨款。
第七條 合同解除與違約責任
1、 如果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a。甲方不能按照合同及時供貨影響了乙方的正常經營。
b。甲方提供假冒、偽劣的產品被顧客投訴,確認屬實。
2、 如果乙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a。乙方不能按雙方約定按時支付貨款連續超過兩個月的。
b。乙方經營的主要財產或經營業務轉移、轉讓及資產或信用方面發生重大變化,喪失經營能力的。
c。甲方為乙方唯一指定供貨商,如乙方從其他渠道供貨,則甲方有權收回對乙方的全部獎勵和贊助費用。
3、 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貨款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支付甲方10% 的違約金(金額以對帳單/發貨單為準)。
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任何一方如因單方因素,要求停止履行合同,應提前 一個月 通知對方。否則應視為違約,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爭議與解決
1、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的爭議,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2、 協商不成的,可訴訟解決。本合同約定甲方所在地法院為訴訟管轄法院。
第九條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署日起正式生效。合同期滿后雙方繼續合作,視為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未盡事宜或雙方中的任何一方認為需要變更本合同條款的,應提出書面意見,雙方可另行協商簽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物品購銷合同物品購買合同篇二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茲有需方向供方訂購以下物資,經由供需雙方遵循公平原則,以中標結果為依據,在充分協商,取得一致的情況下,簽訂條款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第二條、廠檢驗合格證,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期限為供貨完畢后一年。
第三條、交(提)貨方式、地點:xxxxxxx。
第四條、運輸方式及到達站和費用負擔:出廠到目的地運輸費由供方承擔,卸車費用由需方承擔。
第五條、數量和包裝要求:以需方實際驗收入庫數量和實際檢定合格數量為準,包裝要求散裝。
第六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貨到三日內由需方驗收數量及包裝,質量以供方提供的材料原材檢驗報告、出廠合格證和材料復檢報告結果為準。若在驗收或使用過程中出現異議,自需方書面通知之日起3日內供方派人來解決,免費更換所有有異的材料,由此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均由供方負擔。
第七條、結算方式:貨到需方驗收合格后,結算金額以實際供貨量為準。供方向需方提供供貨發票。
第八條、違約責任:確因產品質量原因,在由省級以上專業質檢部門認證檢測后,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供方承擔。
第九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點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條、未盡商定事宜,供需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4份,供方執1份,需方執3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生效。
物品購銷合同物品購買合同篇三
銷貨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并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合同簽訂后,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并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由雙方當事人商議決定,或以國家定價決定。
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
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第五條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發貨。
第九條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商品從到達承運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缺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并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內答復;屬于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
發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3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乙方收貨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并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后,10日內作出答復,要在30天內處理完畢。
為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溢在2元以下、殘損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的查詢(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
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注明。有固定購銷關系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采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貨。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1.甲、乙兩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______%的違約金。但遇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并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3.甲方提前交貨和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4.對應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主動匯給對方,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四條甲、乙兩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兩者選一)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兩方各執2份,并送交當地人民銀行及有關部門,監督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協議)雙方簽章,依法生效,有效期為1年,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長。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品購銷合同物品購買合同篇四
購貨方:(以下簡稱為甲方)
供貨方:(以下簡稱為乙方)
一、產品名稱:
二、數量:xx塊。
三、價格:xx(含稅價)。發票要根據甲方的要求開具(如頁巖磚等),并提供出廠合格證和檢驗報告。
四、驗收標準:甲方會同相關技術管理人員,倉管員,按合同相關規定驗收,如乙方所送貨物質量、數量、規格不符國家標準和甲方要求,甲方有權按實際情況簽收或退貨,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承當運輸、裝車、卸車費用,并由施工工地相關人員指定堆放。
六、付款方式:
七、交貨地點:
八、交貨日期:乙方必須按質按量及時供應,并確保在xx之內送達施工現場,如因乙方供貨原因造成停工待料的,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有乙方承當。
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均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的相關條款執行,如甲乙雙方遇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結果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協商不成按經濟合同法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簽訂后當日生效。
甲 方:(簽章) 乙 方:(簽章)
簽字代表: 簽字代表:
日 期: 日 期
物品購銷合同物品購買合同篇五
簽訂時間:
合同編號:
一、民用爆炸物品購銷品種、型號、價格
產品名稱規格數量計量單位單價(元)銷售金額(元)備注
合計: 金額合計:
三、交(提)貨地點:出賣方倉庫。
四、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結算:買受方委托出賣方指定承運
五、結算依據和付款方式:
1.結算依據:買受方指定人員簽字確認的貨物運單為結算依據。
2.付款方式:雙方約定采用買受方收到貨物后,次月內付清貨款的方式結算貨款。
3.貨款結算均按《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通過公司銀行賬戶支付。
六、合同履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七、服務條款:
1.出賣方保證產品符合質量標準并提供相關售后服務,若發生民爆產品質量問題,出賣方應于3個工作日內到現場處理。
2.買受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民爆器材管理規定合法使用。
3.買受方負責提供運達地所在地公安局開具的《購買證》及《運輸證》等所需資格文件手續,負責處理公安信息系統正常運行的相關事務。
4.買受方購進產品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傳真、短信)通知出賣方,出賣方按約定組織生產、并交貨。買受方開具的單位卡及《購買證》、《運輸證》應確保3天(或特快專遞時間)送達出賣方,以保證出賣方發貨時間。
5.出賣方安排承運人將貨物送達買受方指定的倉庫(買受方倉庫應符合管理部門要求),買受方應在送達當天辦理入庫手續。
6.買受方應妥善保管購買的民爆器材,按先進先出的原則及時使用。若因買受方原因造成民爆器材損失、過期等,由買受方承擔相應的損失。
八、違約責任:合同履行期間,任一方違約,經合理催告后仍不履約的,守約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同時要求違約方按本合同總額的1%承擔違約金,因此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另行全額賠償。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訴訟產生的訴訟費、鑒定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一切費用均由敗訴方承擔。
十、其他約定事項: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1.本協議一式肆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
2. 本協議需買受方提供法律條款所規定的相應民爆物品購買或使用資證作為本協議的附件,本協議方可生效。
十一、買賣雙方
出賣方: 買受方:
單位名稱: 公司(蓋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簽字):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經辦人(簽字): 經辦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地址: 地址:
物品購銷合同物品購買合同篇六
一、 產品名稱、型號、數量、單價、供貨時間及數量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三、交提貨地點:需方庫房。
四、運輸費用負擔:運輸費用由供方承擔。
五、驗收標準及方法:按第二條標準驗收。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產品驗收合格后,憑增值稅發票,通過銀行承辦。
七、本合同如需變動或補充,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方能生效;
八、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需方所在地內江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本合同需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