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啟發后,可以通過寫心得體會的方式將其記錄下來,它可以幫助我們了解自己的這段時間的學習、工作生活狀態。我們如何才能寫得一篇優質的心得體會呢?那么下面我就給大家講一講心得體會怎么寫才比較好,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教師法學習心得體會小學教師業務學習心得體會篇一
根據**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3號文件《關于在全縣教育系統開展法律法規學習活動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結合我校教育教學實際,我校開展了法律法規學習宣傳活動,并確定今年四月為教育法律法規宣傳月,除了教師要學習一般的職業道德外,還要學習與我們教師這個職業息息相關的法律法規。
記得在全國宣傳工作會議上指出,我們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過程中,要堅持不懈地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依法治國,同時也要堅持不懈地加強社會主義道德建設,以德治國。要把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緊密結合起來。這是在新的世紀,提出的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治國方略,是馬克思主義政權學說與我國社會主義政權建設的具體實踐相結合的產物,對推進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精神文明建設都具有深遠的意義。
法律是反映統治階級意志的,由國家制定或認可并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行為規范的總和。在我國,實行依法治國,就是黨領導的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和其他社會組織,要按照體現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法律和制度來治理國家。它既需要完備的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和完善的行政執法、司法、監督體系,又需要人們的法律意識、法制觀念的逐步提高。
我們作為新時代的教師,知法是重要的權利義務,學法是重要的必修課程,守法是重要的師德內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護法是重要的基本職責。
我國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然而作為人民教師的我們,在這支隊伍當中對教師法的認識可以說是盲人摸象的。以前,我國的教師長期處于無法可依可依的境地,因而許多侵犯教師合法權益的事情時有發生。例如毆打教師、拖欠教師工資、無故開除教師等。然而許多教師不懂教師法,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權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這些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故有法等于無法。教師作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質的社會隊伍,學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師法更是一門必修的科目。
在沒有法律約束的時候,教師的教育教學是憑職業道德、憑良心。為了取得比較好的教學成績,有的老師采取了一些過ji的行為,如體罰學生等。《教師法》對此給出了明確的界定。學校是培養教育下一代和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主要陣地,保護少年兒童健康成長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職責。對學生堅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須遵循的一條重要原則。教師要面向學生,對全體學生負責,不要偏愛一部分人,歧視另一部分人。對于優缺點、錯誤的學生,要深入了解情況,具體分析原因、滿腔熱情地做好他們的思想轉化工作。要善于發現、培養和調動后進生身上的積極因素,肯定他們的微小進步,尊重他們的自尊心,鼓勵他們的上進心,幫助他們滿懷信心的成長。對于極個別屢教不改、錯誤性質嚴重、需要給予紀律處分的學生,也要進行耐心細致的說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簡單粗暴和壓服的辦法,更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為此教師法規定了教師體罰學生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對于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的教師,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必須及時進行批評教育,幫助他們認識和改正錯誤,并視情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對于情節極為惡劣,構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此外,我們還明白到我們一直以來所談及的權利,其實可以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公權,一類是私權。后者是一種可放棄的權利,而前者則不可放棄。或者換句話說公權是一種同時夾帶著義務的權利。合理行使公權和私權也是我們當教師的一種重要的素質。
我們中國一直以來都被西方國家批評為"人治"的國家。現在國家政論既然下決心要從原來的"人治"改革為"法治",于是每一個公民自然而然肩負起知法、學法,守法、用法和護法的重責。
長期以來,《教師法》雖然存在著,但是每當教師的合法權益被侵害時,能夠主動利用這件法律武器去捍衛自己的人卻不多,這說明教師只是知法、守法還是不夠的,因為用法也是我們基本的權利。所以我認為給予我們這些新教師上一節用法的課更有實際的必要。
教師法學習心得體會小學教師業務學習心得體會篇二
教師這一職業在社會上再無其他可與之相比的。
有人提出,醫生可比,醫生是拯救人類生命的工程師,她可解除人的ròu tǐ痛苦,給人以健康的身體,所以,她很偉大,但,也只有偉大。
人只有軀體,而無靈魂,或存在骯臟的靈魂,則他形同行尸走肉。教師是引領人的靈魂走向光明,使靈魂得到升華,所以,她不僅偉大,而且更神圣,更高尚。所以,在對教師的比喻、稱贊中我最欣賞“教師是人類靈魂工程師”這一稱號。作為教師本人,他應是一名高尚的人。《教師法》就是教師的監督員和守護神。
同其他法律一樣,《教師法》為教師明確了享有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教師法》為保障教師的合法權益,建設良好思想品德修養和業務素質的教師隊伍,促進社會主義教育事業的發展,提供了堅實、強大的后盾和法律依據。
通過學習,我感悟到,在享受權利和應盡義務中,教師應把應盡的義務作為首要的行為準則。因為,教師之所以有這些權益,是因為我們擁有“教師”這一職業稱號,是教師,法律才賦予你得到法律規定的相應權益的權利,而這些權益必須教師在履行義務后才能得到,所以,教師應以履行職責為先,爭取權益在后。也有人認為,在享有權益為先的基礎上,才體現教師這一行業的特殊,那么,你首先失去了作為一名教師的最基本的資格,你不是一個高尚的人,你就是一般的社會人了。
《教師法》賦予教師崇高的使命,作為教師,是在社會人這一身份上再作了提升的另一種身份,所以,我們應以國家教育部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為準則,真正做到:依法治教、愛崗敬業、熱愛學生、嚴謹治學、團結協作、尊重家長、廉潔從教。在平時的社會活動中要時時注意自己的形象,依據江蘇省教委頒發的《中小學教師日常行為規范》,做到:熱愛祖國,獻身教育;鉆研業務,教書育人;熱愛學生,誨人不倦;遵紀守法,團結協作;以身立教,為人師表。
教師面對的教育對象是未成年人,除了教書還要育人,所以,我們還要認真學習《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我們的學生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兒,更需要我們用愛心去澆灌和呵護。我們必須用《教師法》、《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來規范和鞭策自己,在傳授科學文化知識的同時,保護學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學生的合法的權益,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各方面全面發展。這樣,才能使我們的教育對象健康成長。少年智則中國智,少年強則中國強,我們教師才不辱使命,我們的教育事業肯定能走向輝煌,“人類靈魂工程師”是太陽光下最偉大的稱號。
教師法學習心得體會小學教師業務學習心得體會篇三
有人說教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有人說教師是園丁,有人說教師是紅燭,燃燒了自己照亮了別人……教師是一個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偉大、高尚,世界一切贊美的詞語都可以用在她身上。
《教師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確了教師在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重要地位,對教師的權利、義務、任用、考核、培訓和待遇等方面作了全面的規定,是我國教師隊伍建設走向規范化、法制化的根本保障。教師作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質的社會隊伍,學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師法》更是一門必修的科目。但長期以來,《教師法》雖然存在著,但是每當教師的合法權益被侵害時,能夠主動利用這件法律武器去捍衛自己的人卻不多,這說明教師只是知法、守法還是不夠的,因為用法也是我們基本的權利。
在教學工作中,我意識到:必須徹底改變過去那種把老師知識的儲藏和傳授給學生的知識比為“一桶水”與“一杯水”的陳舊觀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腦知識儲量成為一條生生不息的河流,篩濾舊有,活化新知,積淀學養。有句話說的好:“一個教師,不在于他讀了多少書和教了多少年書,而在于他用心讀了多少書和教了多少書。”用心教、創新教與重復教的效果有天淵之別。
在學習《教師法》的過程中,我不僅更新了自己對法律的認識,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認為教師就是為社會為學生服務的,吃點虧是可以吞下去,那現在我不會再這么認為了,因為,每個人都享有一定的權利,“平等”的口號不應是嘴上說說而已,落實到實處才擁有意義,否則有法也等于無法了。同時我也認識到作為一名教育前線的教師所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教師法》不僅幫助教師得到她的所得,也讓教師有了行為上的準則,只有學習好它才能保證教師享有自己的權利。
在沒有法律約束的時候,教師的教育教學是憑職業道德、憑良心。為了取得比較好的教學成績,有的老師采取了一些過激的行為,如體罰學生等。《教師法》對此給出了明確的界定。學校是培養教育下一代和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主要陣地,保護少年兒童健康成長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職責。對學生堅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須遵循的一條重要原則。教師要面向學生,對全體學生負責,不要偏愛一部分人,歧視另一部分人。對于優缺點、錯誤的學生,要深入了解情況,具體分析原因、滿腔熱情地做好他們的思想轉化工作。要善于發現、培養和調動后進生身上的積極因素,肯定他們的微小進步,尊重他們的自尊心,鼓勵他們的上進心,幫助他們滿懷信心的成長。對于極個別屢教不改、錯誤性質嚴重、需要給予紀律處分的學生,也要進行耐心細致的說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簡單粗暴和壓服的辦法,更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為此教師法規定了教師體罰學生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對于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的教師,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必須及時進行批評教育,幫助他們認識和改正錯誤,并視情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對于情節極為惡劣,構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作為教師,知法是重要的權利義務,學法是重要的必修課程,守法是重要的師德內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護法是重要的基本職責。通過對法的學習,進一步的提高了我的認識,有利地指導了我今后的實踐!我認為我們這些年輕教師認真學習《教師法》很有實際的必要。
教師法學習心得體會小學教師業務學習心得體會篇四
長期以來《教師法》雖然存在著,但許多侵犯教師合法權益的事情時有發生,例如毆打、辱罵、誹謗教師、拖欠工資等等的事情發生,而教師迫于時代和社會的壓力,能夠主動利用這件法律武器去捍衛自己的人卻不多,這說明教師只知法、守法是不夠的,因為用法也是我們基本的權利。教師作為一支具有高素質的社會隊伍,學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們教師必修的一門功課。
在學習的過程中,我不僅更新了自己對法律的認識,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認為教師就是為社會為學生服務的,吃點虧是可以吞下去,那現在我不會再怎么認為了,因為,每個人都享有一定的權利,“平等”的口號不應是嘴上說說而已,落實到實處才擁有意義,否則有法也等于無法了。同時我也認識到作為一名教育前線的教師所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教師法》不僅幫助教師得到她們的所得,也讓教師有了行為上的準則,只有學習好它才能保證教師享有自己的權利。
1.我們要做終身學習的楷模。知識社會的顯著特征就是知識像滾雪球一樣急劇膨脹并快速陳舊。面對“生有涯,而知無涯”的現實,教師必須不斷地學習方能勝任教師工作。一個好的學習者首先要具有批判性和選擇力,學習對自己有用的知識。21世紀的教師應該是終身學習的示范者,是學生終身學習的楷模。
2.我們要做學生的心理輔導者。由于家庭問題、社會問題的共同作用產生了許多問題兒童,表現為行為異常,心理上有障礙。教師需要了解孩子們異常行為背后的原因,運用巧妙的方法予以疏導解決。
3.我們教師應該加強團隊合作。教師職業的一個特點就是集體性,要求教師彼此協調,相互寬容,發揮集體的教育力量。教師還要面對學生團體,因為這種團體的活動指導可以提高教師的工作效率。但是眾多個性鮮明的孩子組成的團體必然產生摩擦,所以教師必須是團隊工作的專家,必須具備處理團體工作的能力和方法。另外,未來社會的勞動分工將更加細致,生產過程的技術含量更高,人與人之間的聯系途徑日趨多樣。教師必須教學生學會寬容,發現別人的長處,學會與別人一起工作。
作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們要學習和努力的地方還有很多。只有在思想上不斷地嚴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中不斷地提升自己,以飽滿的熱情和和藹的工作態度對待每一個學生,時刻關愛學生的健康成長,言傳身教、為人師表,為讓每一位學生適應時代的發展作出自己應有貢獻!
《教師法》的內容很豐富,這里只是簡單的介紹,希望大家通過認真學習,將來自覺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和履行自己的應盡的義務,忠誠于人民的教育事業,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品德和業務素質,把自己的一切貢獻給這一光榮事業。
教師法學習心得體會小學教師業務學習心得體會篇五
通過學習《教師法制教育讀本》,我了解了各種相關法律知識,既增強了法規意識,更新教育觀念,又在學生面前樹立了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提高自我反思、自主發展能力。還深刻地體會到師德決定了教師對學生的熱愛和對事業的忠誠,決定了教師執著的追求和人格的高尚。高尚而富有魅力的師德就是一部教科書,就是一股強大的精神力量,對學生的影響是耳濡目染的、潛移默化的、受益終生的。
通過學習我知道了教師依法必須履行的義務:遵守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依照《教育法》、《教師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從事教育教學工作而必須履行的責任,表現為教師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必須作出一定行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為的約束。它是由法律規定,并以國家強制力保障其履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對學生進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制止有害于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利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于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教育教學水平。
在學習了《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后,我更明確了,作為一名人民教師我該履行的義務和遵守的行為規范。在工作中,嚴格規范自己的思想和行為,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讓學生滿意,家長放心,社會認可,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諷刺,挖苦學生,不威脅、責難家長。時刻以教師的道德行為規范來要求自己,不穿奇裝異服,處處“身正為范”。對于后進生,不拔苗助長,不諷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個學生的特點,因材施教。
學生們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兒,但每一顆都有與眾不同的可人之處。因此更需要我們用不同的方法用愛心去澆灌、呵護。在組織教學中把整體教學、分組教學與個別教學結合起來;在教育過程中,貫徹個別對待的原則,講求一把鑰匙開一把鎖。調動每一個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主動性,讓每一個學生主動地、活潑地發展。
用《教師法》、《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來規范和鞭策自己,在傳授科學文化知識的同時,還要保護學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并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這樣才可以使我們的事業走向輝煌,使我們的教育對象健康成長。我們作為教師,知法是重要的權利義務,學法是重要的必修課程,守法是重要的師德內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護法是重要的基本職責。
近年來,我國中小學校學生傷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由此引發的學校與學生家長之間的糾紛與日俱增,學生家長因學生在校期間受傷致殘甚至死亡向學校索賠的金額不斷攀升。校園傷害事故不僅會影響學校與學生家長的正常工作與生活,而且成為導致社會不安定的一個重要因素。當前我國校園傷害事故帶來的負面影響,不僅波及教育系統內部,而且已經成為一個世人關注的社會問題。
因此,《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方法》適時出臺,明確了學校對學生承擔的責任性質是教育、管理、保護責任,確立認定學校承擔責任的劃分原則是過錯責任,細化了學校管理責任的范圍,規定了處理校園傷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學生傷害事故損害賠償的項目和標準,提出了解決校園傷害事故損害賠償的資金來源。《方法》為法院及其他處理機關嚴格依法處理中小學校學生傷害事故,保護未成年學生和學校雙方的合法權益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依據。
總之,作為教書育人,培養社會主義的建設者和接班人的我們,只有更好的學法,懂法,依法執教,才能更好的教育學生,才能培養出身心健康,全面發展的優秀人才,才能推動社會的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