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預案可以幫助我們及時制定應對策略,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效率和效果。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準備的一些應急預案范文,希望能引起大家對應急預案的重視和重要性。
縣級危化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匯總12篇)篇一
為了迅速、有效地控制重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搶救受害人員,指導群眾防護和組織撤離,最大限度地減輕危害及其造成的損失。凡在路段內運輸危險化學品活動過程中發生重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疏散,適用本應急疏散預案。
1、統一指揮原則
當發生化學危險品事故,在上級主管領導到場前應當由管理處值班領導統一指揮,當上級主管領導到場后,應根據需要由上級領導實施統一指揮或指定人員負責指揮,并成立指揮部。地方政府等相關部門到場后,本單位指揮部并入現場總指揮部,服務總指揮部的指揮。
2、屬地指揮原則
本系統其他地區的增援力量到場后,服務本地指揮員的指揮。
3、分部門逐級指揮
本單位各部門指揮員服從于管理處指揮員的統一指揮,并負責指揮本部門的戰斗,上級指揮員不得越級下達命令,如有特殊情況要越級下達命令時,上級指揮員應將命令情況通報給被超越的指揮員,受命者應主動向本級指揮員報告情況。
發生重、特化學危險品泄漏事故處置必須成立指揮部,根據本系統的工作特點在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開展疏散、分流等工作。
(一)指揮部人員構成及主要職責
總指揮:xxx (負責與現場總指揮部工作協調,研究制定救援方案)
副總指揮:xxx (負責本系統具體工作的指揮)
成員:路政、收費站、服務區、交巡等部門主要負責人(負責各單位的具體工作)
(二)人員分組及職責
1、現場人員疏散組(注:具體人員名單和各人員所負責的工作應寫清楚)
2、現場車輛疏散組
3、車輛分流疏導組
4、周圍群眾疏散組
5、警戒組
6、后勤保障組
當發生重、特化學危險品泄漏事故時,指揮中心接到報警或調度命令后,應當立即按照預案調派交巡、路政、養排等力量趕赴現場,并通知管理處值班領導,同時向縣公安局指揮中心報告。
(一)實施警戒。第一到場力量應對危險區域實施控制,在事故現場劃分警戒區、輕危區、重危區,設置警戒線;一般情況下重危區為50米、輕危區100米、警戒區為200米,對下風方向或泄漏量比較大時還要擴大警戒區。
(二)清除火源。迅速熄滅警戒區內的所有明火,關閉電氣設備,包括呼機、手機等通信工具;車輛熄火,并注意磨擦、靜電等潛在火源。
(三)維護秩序。節實對危險區嚴加控制,以防人員、車輛誤入危險區;在事故路段的主要進出口設安全檢查站,控制車輛進入,保證搶險救援車輛通行。
(四)組織人員撤離。對危險區域內的人員應及時組織疏散至安全地帶(上風或側上風方向),在污染嚴重、被困人員多、情況比較復雜時要注意自身安全。
1、撤離準備。救援人員首先應熟悉地形,明確撤離方向;準備好進入危險區應攜帶的標志物、擴音器以及強光手電筒等必要器材。
2、積極防護。撤離前應及時指導危險區群眾做好個人防護。可就地取材,采用簡易防護措施保護自己。對于一進無法撤出的人員,可將密封性好的房間設置為臨時避難間,指導他們緊閉門窗,用濕布將門窗縫塞嚴,關閉空調等通風設備和熄滅火源,等待時機再作轉移。
3、迅速撤離。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區域時,應選擇合理的撤離路線,避免橫穿危險區域;對粘有毒害性物品的人員要在警戒區出口處實施洗消,進入安全區后再作進一步的檢查,造成傷害的要盡快進行救護。
化學危險品泄漏事故處置危險性大,專業性強,需要有嚴密的組織,在處置過程中應注意以下幾點:
1、所有進入作業區的人員要做好個人防護,不得擅自進入;
2、加強統一指揮,協同作戰;
3、每一個環節都應尊重科學,不可盲目行事;
4、事故處置完畢后,要清點人員和裝備,并進行洗消。
縣級危化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匯總12篇)篇二
二、具體職責。
1.藥房的”地震藥事應急預案”小組的工作應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統一領導下開展,并按時匯報工作情況。
2.組長負責地震時期藥劑科搶險救災全面的組織協調工作,將工作情況及時向中心領導小組和科室主任匯報。
3.所有員工在地震來臨之際不得以任何形式休假,保持通訊暢通,接到通知30分鐘內必須到達各自崗位,服從領導,聽從安排。
4.藥工、臨時工人須聽從指揮,不得擅自行動,除特殊情況應該有正式職工一道工作。
三、搶險救災程序。
1藥房在接到中心災情的通知后立即啟動“藥房地震藥事預案”做好防災工作的一且準備。
2所有部門在保持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在組長的統一指揮下積極參加搶險救災,將門診西藥房的藥品、微機、藥柜、藥架以及能搬動的其他物品搬到妥善的地方臨時存放,能搬動的其他物品盡量搬離。臨時存放按照“危險藥品、易燃易爆藥品先搬;災情重的區域先搬;藥品價格較昂貴的先搬”原則進行。
3危險、易燃易爆搬運時必須2人在場,臨時工不得搬運上述藥品。
4臨時存放藥品庫房應做到:危險、易燃易爆藥品要單獨存放;須低溫保存的藥品要冰箱儲藏。搬到其它科的藥品須派專人看守。
5如果災情輕微,藥品不需要搬出原地,則正常工作。
6全體員工要隨時待命。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7整個救災過程中,科室要做好工作安排,加強安全教育,盡量避免員工受傷事件的發生。
由于地震的發生具有突然性,因此,藥房在做好科室應急地震預案的同時,還承擔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藥事管理委員會的職責。必須立即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藥事預預案”充分保障救災藥品的準備。
五、地震后期的藥事工作。
1.應將在地震期間搬走的藥品如數搬回,恢復正常工作。如有差錯應認真分析原因,書面說明經主任簽字后交財務科。
2.員工在地震期間的表現納入考核,對表現突出的要給予獎勵并報中心;對表現差的本不能評優、評先進;表現特別差甚至臨陣脫逃的要上報中心作出嚴肅處理,觸犯法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3.藥房要對整過救災工作進行總結,查找“預案”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修改意見,以便在以后的工作中將工作做得更實在。
縣級危化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匯總12篇)篇三
根據事故情況,需要有關部門配合時,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按照《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協調有關部門配合和提供支持。
事故災難造成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時,按照《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統一組織協調指揮。
2.3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及職責。
按事故災難等級(見6.2響應分級標準)和分級響應原則,由相應的地方人民政府組成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地方政府負責人擔任,全面負責應急救援指揮工作。按照有關規定由熟悉事故現場情況的有關領導具體負責現場救援指揮。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指揮所有參與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實施應急救援,并及時向安全監管總局報告事故及救援情況,需要外部力量增援的,報請安全監管總局協調,并說明需要的救援力量、救援裝備等情況。
發生的事故災難涉及多個領域、跨多個地區或影響特別重大時,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應急救援協調指揮工作。
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與職責,由地方人民政府比照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相關部門職責,結合本地實際確定。
縣級危化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匯總12篇)篇四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副主任:
二、工作職責。
1、負責轄區重、特大事故及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
2、負責向上級匯報和對外公布有關工作情況;
3、負責組織實施全鎮安全生產工作。
三、應急措施。
1、日常工作和一般安全生產事故:由辦公室通知轄區內的鎮分管負責干部和單位負責人在接到通知后,迅速召集應急分隊,在規定的時間內趕到指令地點,迅速組織處置。重大安全事故:由領導小組組長直接負責組織,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迅速組織緊急處置,并及時向上級匯報情況,爭取各方面的援助和支持,盡可能將經濟損失和危害程度及社會影響降至最低程度。
2、所有應急分隊,由各單位安監主任負責帶隊,統屬鎮應急領導小組指揮。
3、在有關業務部門和專業技術人員的指導下,迅速開展救援工作。
4、所有救援工作首先要絕對保證人員的生命安全,其次是國家、集體、個人財產的安全。
5、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查清不放過、事故防范措施沒落實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受到責任追究不放過、干部群眾沒受到教育不放過。
縣級危化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匯總12篇)篇五
為了加強對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制定本應急預案。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體現以人為本,真正將“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落到實處。一旦發生危險貨物運輸事故,能以最快速度、最大效能,有序地實施援救,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點。同時要堅持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危險貨物運輸事故主要有泄漏、火災兩大類。其中火災又分為固體火災、液體火災和氣體火災。針對事故不同類型,應采取不同的處置措施。其中包括:滅火、隔絕、堵漏、攔截、稀釋、中和、覆蓋、泄壓、轉移等。
(一)事故中心區域。中心區即距事故現場0—500m的區域。屬化學品貨物濃度指標高,易擴散,并伴有爆炸,火災發生,建筑物及設備損壞,人員急性中毒。
(二)事故波及區域。事故波及區域指距事故現場500—1000m的區域,該區域空氣中危險化學品貨物濃度較高,作用時間較長,有可能發生人員和物品傷害。
(三)受影響區域。受影響區域是指事故波及區外可能受影響區域,該區域可能有從中心區和波及區擴散的小劑量危險化學品貨物危害。
(一)成立縣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總指揮:由縣主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縣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安監局、公安局負責同志擔任;成員單位:政府辦公室、安全生產監督局、公安局、消防中隊、交通局、衛生局、環保局、氣象局、駐縣武警中隊。
(二)指揮部職責。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后,總指揮或副總指揮趕赴現場,進行事故現場指揮,成立組織機構,制定現場救援方案,同時負責組織全縣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三)成員單位職責:承接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報告;請示總指揮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通知指揮部成員趕赴現場;協調各成員單位的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向總指揮報告事故和搶險救援進展情況;全面落實縣委、縣政府及總指揮的搶險救援指示和批示;負責事故危及區內人員的疏散撤離;負責受傷人員的救護和治療;負責對環境的檢測;負責搶險救援物資的運輸等。
(一)發生危險貨物運輸事故,事故單位或責任人應當按照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并立即報告縣政府、公安、環保、安監等有關部門,要求立即趕赴現場。
(二)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按照我縣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做好指揮領導工作。負責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監督管理綜合部門和環境保護、公安、衛生等有關部門按照當地應急預案要求組織實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諉。
(三)當確定危險貨物運輸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時,立即向政府辦公室報告,請求市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給予支援。
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實際情況,成立下列救援專業組:
(一)危險源控制組:負責在緊急狀態下的現場搶險作業,及時控制危險源,并根據危險貨物的性質,組織專用的防護用品及專用工具等,該組由公安局、消防中隊、安監局組成,人員由消防中隊和企業義務消防搶險隊組成。
(二)傷員搶救組:負責在現場安全區域內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治并護送重傷員到醫院進一步治療。該組由衛生局牽頭負責和具有相應能力的醫療機構組成。醫療機構應根據傷害和中毒的特點實施搶救預案。
(三)滅火救援組:負責現場滅火、現場傷員搜救、危運容器的冷卻、搶救傷員及事故后對被污染區域的洗消工作。由公安、消防、義務消防隊組成,由消防中隊負責。
(四)安全疏散組:負責對現場及周圍人員進行防護指導、人員疏散及周圍物資轉移等工作。由公安、交通、事故單位安全保衛人員和有關部門人員組成,由公安局負責。
(五)安全警戒組:負責布置安全警戒,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在人員疏散區域內進行治安巡邏。該組由公安、交警、交通部門組成,由公安局負責。
(六)物資供應組:負責組織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組織車輛運送搶險物資,由交通局負責。
(七)環境監測組:負責對大氣、水體、土壤等進行環境監測,確定危險物質成分的濃度,確定污染區域范圍,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制定環境修復方案并組織實施。由環境檢測機構組成,環保局負責。
(一)本應急救援預案,可根據情況變化修改完善。
(二)本預案適用于靖邊縣境內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三)本預案從頒布之日起實施。
縣級危化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匯總12篇)篇六
隨著社會的發展,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藥事管理逐步進入了微機化管理階段。為了預防因停電而造成醫院藥事管理的混亂,避免造成經濟損失,同時保證藥房的工作正常進行,特制定藥劑科“停電藥事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組長:鐘雪琴。
成員:藥房全體人員。
二、職責。
組長負責全面的組織協調工作,將工作情況及時向院部匯報。成員在組長或副組長的領導下幫助藥房劃價取藥、安撫取藥病人,以及其他臨時性工作。
三、處理程序。
1、藥品物價員在大規模的藥價調整后,須打印新的藥品價目表下發中、西藥房,如少數品種(5種以下)就須在中西藥房藥價黑板上通知,以備停電時手工劃價使用。
2、如預先得到通知了停電,組長可以事先安排好工作,預先與總務科、微機室取得聯系做好發電、微機轉化工作。
3、臨時停電的情況:藥房當班人員應及時報告組長,由組長和微機室聯系,確定停電原因及時間,做好應急預案啟動準備。
4、組長接到停電報告后立即安排人員到藥房前取藥大廳做好病人解釋工作。
5、如果停電時間較長(超過30分鐘)應啟動“停電藥事應急預案”藥房應執行手工劃價,首先由藥房人員劃價、發藥,保證窗口病人取藥時間不能超過10分鐘;如藥房人員不能保證藥房工作順暢,組長立即通知庫房、臨床藥學組、采購等所有藥劑專業技術人員到藥房幫助劃價發藥。
6、組長要及時向院部匯報工作情況。
7、停電時間超過24小時,庫房、藥房應將冰箱內的藥品放到具有冷藏條件的地點。
四、事后處理。
組長安排人員將各藥房手工劃價的處方在微機上重輸一遍,已備將來查詢方便。
縣級危化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匯總12篇)篇七
第一條 為規范和加強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17號令)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以下簡稱《規定》)。
作,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應急預案的管理遵循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
第四條 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全省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和指導督查工作。各市(州)、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和指導督查工作。
第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領導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編制、評審、備案、培訓和演練等工作,落實應急預案各項措施。
第二章 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六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制定本部門的應急預案。
第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程和行業標準及《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17,以下簡稱導則),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風險分析情況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第八條 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和風險分析情況;
(三)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四)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五)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并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要求;
(六)應急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應急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七)應急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九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按照針對情況的不同,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第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事故類型的,應當組織編制本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本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第十一條 對于某一種類的風險,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包括風險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第十二條 對于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重點工作崗位的現場突發事故應急處置方案。
現場突發事故應急處置方案應當包括風險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第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并與所在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周邊單位的應急預案相互銜接,形成體系,適應應急救援工作需要。
第十四條 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應當適時更新,確保信息準確有效。
第三章 應急預案的評審
編制、評審、備案等提供技術咨詢服務。
第十六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涉及相關部門職能或者需要有關部門配合的,應當征得有關部門同意。
第十七條 礦山、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和煙花爆竹經營單位以及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生產經營單位分類標準按《關于印發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的通知》(國經貿中小企業〔2003〕143號)執行),應當組織專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第十八條 應急預案評審應當包括應急預案涉及的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和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專家從各級應急管理專家庫中抽取,參加評審的專家不得少于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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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級危化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匯總12篇)篇八
(一)、事故發生后,應對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涉及的人員和事故的性質進行全面的調查,形成完整的書面材料,并向上級有關部門呈報。
(二)、動員各種力量,采取各種行之有效的措施,穩定受傷者家人的思想情緒,會同有關方面協商確定善后處理方案。
(三)、對受傷者進行全面徹底的治療,務求對受傷者的傷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四)、召開事故分析會,研究落實整改措施,杜絕事故的再次發生。
縣級危化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匯總12篇)篇九
副組長:xxx。
組員:xxxx。
職責:
1、對危險化學藥品萬一發生火災、泄露、丟失等意外情況,指揮中應視具體情況迅速組織各相關人員成立應急小組,制定相關措施。
2、保障各種應急物品、器材及所需資金。
3、全面負責各種突發事故的處理;協調各小組的工作,人員配備、監督、檢查小組職責落實情況。
4、組織成員學習相關知識,明確各小組的職責,不斷提高成員防范應急能力。
5、緊急呼救電話:巡警110急救120火警119。
6、市教體局安全科電話:82622453。
縣級危化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匯總12篇)篇十
為維護社會政治穩定和社會治安穩定,預防和遏制化學品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遇突發事件時能夠迅速、有序地展開各項工作,根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的要求,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2依據。
本預案制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環境保護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3范圍。
適用于院因危險化學品引發的突發事件。
4工作原則。
4.1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堅持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防范和預警工作,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
4.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院的統一領導下,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作用。
4.3規范有序,保障到位。依據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依法規范應急管理和響應機制。
5應急組織體系。
成立應急指揮中心,應急指揮中心下設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并在事故現場設派機構――現場應急指揮部。
5.1應急指揮中心。
總指揮:由院長擔任(院長因公外出,可授權委托其他領導擔任)。
副總指揮:由黨委書記、主管副院長擔任。
成員:由院長辦公室、人事處、試驗研究所、后勤服務中心、地巖院負責人擔任。
應急指揮中心職責:
a)負責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修訂、審核、發布、演練和總結;
c)組織、指揮協調生產經營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d)加強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建設。結合生產經營應急救援工作的特點,建立具有快速反應能力的安全事故救援隊伍,提高救援裝備水平,形成生產經營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保障。
e)做好穩定職工的情緒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5.2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
應急指揮中心下設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設在院長辦公室,院長辦公室主任擔任主任,全面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各分院院長、經營處長、項目部負責人擔任副主任,負責各自主管區域現場指揮工作,經營處長負責外圍協調工作。
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職責:
b)隨時掌握安全事故的發生情報;
c)按照應急指揮中心指令,及時將相關命令信息通知現場應急指揮部和各工作小組。
5.3現場應急指揮部。
5.3.1現場應急指揮部是應急指揮中心的派出機構,設正、副總指揮和各專業小組,其成員主要由事故發生單位人員組成。必要時,應急指揮中心另行指派現場總指揮,當現場總指揮不能履行指揮職能時,由現場最高領導接替或應急指揮中心立即指派。
5.3.2現場應急指揮部下設各工作小組,人員主要是由事故發生單位應急機構及救援隊伍的人員組成。
5.3.3現場應急指揮部的職責:
b)及時向應急指揮中心匯報應急處置情況;
c)收集、整理應急處置過程的有關資料;
d)核實應急終止條件并向應急指揮中心請示應急結束;
e)負責現場應急工作總結。
6應急啟動標準。
(1)發生一次死亡(含失蹤)3人以上、10人以下的危險化學品事故;
(3)其他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危險化學品事故。
7預防與預警。
(1)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及時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應急處置,并立即報告上一級主管部門,各部門接到報告后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
(2)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時,應立即向上級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請求給予支援。
8應急響應。
(1)進入泄漏現場進行處理時,應注意安全防護進入現場救援人員必須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器具。如果泄漏物是易燃易爆的,事故中心區應嚴禁火種、切斷電源、禁止車輛進入、立即在邊界設置警戒線根據事故情況和事故發展,確定事故波及區人員的撤離。如果泄漏物是有毒的,應使用專用防護服、隔絕式空氣面具。為了在現場上能正確使用和適應,平時應進行嚴格的適應性訓練。立即在事故中心區邊界設置警戒線。根據事故情況和事故發展,確定事故波及區人員的撤離。應急處理時嚴禁單獨行動,要有監護人,必要時用水槍、水炮掩護。
(2)泄漏源控制。
關閉閥門、停止作業或改變工藝流程、減負荷運行等。堵漏采用合適的材料和技術手段堵住泄漏處。
(3)泄漏物處理。
圍堤堵截:筑堤堵截泄漏液體或者引流到安全地點,貯罐區發生液體泄漏時,要及時關閉雨水閥,防止物料沿明溝外流。
(1)先控制,后消滅。
針對危險化學品火災的火勢發展蔓延快和燃燒面積大的特點,積極采取統一指揮、以快制快;堵截火勢、防止蔓延;重點突破、排除險情;分割包圍、速戰速決的滅火戰術。
(2)撲救人員應占領上風或側風陣地。
進行火情偵察、火災撲救、火場疏散人員應有針對性地采取自我防護措施。如佩戴防護面具,穿戴專用防護服等。應迅速查明燃燒范圍、燃燒物品及其周圍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險特性、火勢蔓延的主要途徑,燃燒的危險化學品及燃燒產物是否有毒。
(3)正確選擇最適合的滅火劑和滅火方法。
火勢較大時,應先堵截火勢蔓延,控制燃燒范圍,然后逐步撲滅火勢。對有可能發生爆炸、爆裂、噴濺等特別危險需緊急撤退的情況,應按照統一的撤退信號和撤退方法及時撤退。(撤退信號應格外醒目,能使現場所有人員都看到或聽到,并應經常演練)。
(4)消滅余火。
火災撲滅后,仍然要派人監護現場,消滅余火。起火單位應當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協助公安消防監督部門和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調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責任,未經公安監督部門和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8.3現場檢測與評估。
根據需要,報請應急指揮中心同意后,成立事故現場檢測、鑒定與評估小組,進入現場開展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b)監測事故規模及影響情況、受損建筑物垮塌危險程度等;
8.4信息報告和發布。
各部門及時將事故的進展情況報告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負責匯報指揮中心。事故信息的披露要嚴格按照我院有關信息披露程序進行,應急辦公室負責有關信息的收集、整理等工作和向上一級主管部門報告工作。
8.5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可能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指揮機構確認,由事故應急協調辦公室協調,結束現場應急處置工作,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由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宣布應急結束。
9培訓與演練。
10.1院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負責本預案演習組織工作。
10.2由試驗研究所、后勤服務中心負責預案演習組織工作。
10.3預案演習每年進行一次。
10.4應急演習結束后,各演習組織機構應在15日內向院應急指揮中心提交演習報告。
10附則。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縣級危化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匯總12篇)篇十一
預防和控制火災、爆破物品爆炸重大事故并采取應急措施,最大限度的減少可能產生的事故后果。
1、組織機構:
應急救援小組:
組長:項目經理。
副組長:主管生產的副經理總工程師。
組員:項目工程部、設物部(機電室、材料室)、勞資室、辦公室、調度室、生產工區。
辦公室設在工程部,由工程部長或安檢主任(員)任辦公室負責人。
2、職責。
應急救援小組:負責制定本項目的應急預案,組建本項目專業救援隊伍。并將預案及隊伍建設情況報公司應急救援中心,在發生事故時臨時組織救援,并如實上報事故情況,向指揮中心請求支援。
(1)根據火災、爆炸現場情況有權調動管段內一切人員和機械設備、物資。
(2)根據火災、爆炸現場情況制定撲救方案,總體安排、協調。
(3)督促、檢查、指導各工區滅火演練及定期組織火災隱患現場、油庫及爆破物品庫的檢查。
辦公室:負責現場事故隱患的統計,防護工作,在接到事故報告后上報救援小組。
組長:負責本項目應急救援的現場指揮工作,。
副組長:協助組長負責應急救援的指揮工作。
項目工程部:負責研究制定事故控制措施,研究制定搶險措施并付諸實施。
設物部:保障設備、物資的調配,保證后勤物資供給。
勞資室:負責現場組織救援傷者及護送、轉院等具體工作,并調動本公司人員進行現場救護。
辦公室及調度室:負責進行對外聯絡、車輛調配工作。
生產工區:
(1)負責定期組織滅火演練,培訓人員,如滅火常識、搶救傷員、消防器使用;
(2)配置足夠的滅火器,并定期送檢,確保有效使用;
(3)火災或爆炸發生后根據現場情況應急處理并立即報應急救援小組。
辦公室電:xxxx;
3、資源配置(見附件)《滅火器材和消防設施清單》《義務消防隊人員名單》。
4、項目部每月對工區綜合評比時例行消防設施、火災隱患、爆破物品管理詳細檢查。
1、當發生火災事故時,現場人員應采取相應措施控制事態擴大或火勢蔓延,截斷電源、限制用電。
2、現場人員同時應立即通知工區主任和調度,并電話報項目部工程部或辦公室;工程部電話:xxxx;辦公室電話:xxxx。
3、項目部接到火災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啟動應急準備預案,組織有關人員、設備、設施及器材,趕赴現場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蔓延和擴大,與此同時:
(1)負責組織救護火災事故而受傷的傷者的責任人認真保護事故現場,凡與事故有關的物體、痕跡、狀態,不得破壞,為搶救受傷者需要移動某些物體時,必須作好標記,應盡量對事故現場和搶救過程進行錄像或拍照。
(2)在重大火災或爆炸事故發生后,應立即通過傳真或電話報告至公司安質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瞞報、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公司安質部電話:
公司傳真:
4、若事態不能有效控制,在應急救援小組統一指揮下,立即向當地有關部門或公司求援,必要時疏散人員。并要在當地公安機關和公安消防機構的指揮下對現場進行清理,做好受災人員家屬的安撫工作,配合公安機關和公安消防機構對火災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應急救援聯系電話:xxxx。
當地政府辦公室電話:xxxx。
火警:119。
5、若因火災、爆炸引起員工傷亡立即啟動《員工傷亡事故應急預案》,并與當地醫院聯系,安排車輛送往救治。
地方醫院急救電話:xxxx。
6、糾正與完善。
火災或爆炸事故調查完畢后,發生事故的單位要結合現場撲救情況對該預案進行分析研究,對其進行補充和完善,并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1998年9月1日)。
2、鐵路消防管理辦法。
3、鐵路施工單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辦法鐵公安(20xx)22號。
2、義務消防隊人員名單。
3、滅火器材和消防設施清單。
4、義務消防員知識培訓和滅火演練情況資料。
5、應急預案實施情況資料。
縣級危化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匯總12篇)篇十二
為維護社會政治穩定和社會治安穩定,預防和遏制化學品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遇突發事件時能夠迅速、有序地展開各項工作,根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的要求,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本預案制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環境保護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適用于院因危險化學品引發的突發事件。
4.1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堅持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防范和預警工作,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
4.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院的統一領導下,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作用。
4.3規范有序,保障到位。依據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依法規范應急管理和響應機制。
成立應急指揮中心,應急指揮中心下設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并在事故現場設派機構——現場應急指揮部。
5.1應急指揮中心。
總指揮:由院長擔任(院長因公外出,可授權委托其他領導擔任)。
副總指揮:由黨委書記、主管副院長擔任。
成員:由院長辦公室、人事處、試驗研究所、后勤服務中心、地巖院負責人擔任。
應急指揮中心職責:
a)負責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修訂、審核、發布、演練和總結;
c)組織、指揮協調生產經營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d)加強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建設。結合生產經營應急救援工作的特點,建立具有快速反應能力的安全事故救援隊伍,提高救援裝備水平,形成生產經營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保障。
e)做好穩定職工的情緒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5.2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
應急指揮中心下設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設在院長辦公室,院長辦公室主任擔任主任,全面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各分院院長、經營處長、項目部負責人擔任副主任,負責各自主管區域現場指揮工作,經營處長負責外圍協調工作。
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職責:
b)隨時掌握安全事故的發生情報;
c)按照應急指揮中心指令,及時將相關命令信息通知現場應急指揮部和各工作小組。
5.3現場應急指揮部。
5.3.1現場應急指揮部是應急指揮中心的派出機構,設正、副總指揮和各專業小組,其成員主要由事故發生單位人員組成。必要時,應急指揮中心另行指派現場總指揮,當現場總指揮不能履行指揮職能時,由現場最高領導接替或應急指揮中心立即指派。
5.3.2現場應急指揮部下設各工作小組,人員主要是由事故發生單位應急機構及救援隊伍的人員組成。
5.3.3現場應急指揮部的職責:
b)及時向應急指揮中心匯報應急處置情況;
c)收集、整理應急處置過程的有關資料;
d)核實應急終止條件并向應急指揮中心請示應急結束;
e)負責現場應急工作總結。
(1)發生一次死亡(含失蹤)3人以上、10人以下的危險化學品事故;
(3)其他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危險化學品事故。
(1)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及時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應急處置,并立即報告上一級主管部門,各部門接到報告后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
(2)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時,應立即向上級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請求給予支援。
(1)進入泄漏現場進行處理時,應注意安全防護進入現場救援人員必須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器具。如果泄漏物是易燃易爆的,事故中心區應嚴禁火種、切斷電源、禁止車輛進入、立即在邊界設置警戒線根據事故情況和事故發展,確定事故波及區人員的撤離。如果泄漏物是有毒的,應使用專用防護服、隔絕式空氣面具。為了在現場上能正確使用和適應,平時應進行嚴格的適應性訓練。立即在事故中心區邊界設置警戒線。根據事故情況和事故發展,確定事故波及區人員的撤離。應急處理時嚴禁單獨行動,要有監護人,必要時用水槍、水炮掩護。
(2)泄漏源控制。
關閉閥門、停止作業或改變工藝流程、減負荷運行等。堵漏采用合適的材料和技術手段堵住泄漏處。
(3)泄漏物處理。
圍堤堵截:筑堤堵截泄漏液體或者引流到安全地點,貯罐區發生液體泄漏時,要及時關閉雨水閥,防止物料沿明溝外流。
(1)先控制,后消滅。
針對危險化學品火災的火勢發展蔓延快和燃燒面積大的特點,積極采取統一指揮、以快制快;堵截火勢、防止蔓延;重點突破、排除險情;分割包圍、速戰速決的滅火戰術。
(2)撲救人員應占領上風或側風陣地。
進行火情偵察、火災撲救、火場疏散人員應有針對性地采取自我防護措施。如佩戴防護面具,穿戴專用防護服等。應迅速查明燃燒范圍、燃燒物品及其周圍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險特性、火勢蔓延的主要途徑,燃燒的危險化學品及燃燒產物是否有毒。
(3)正確選擇最適合的滅火劑和滅火方法。
火勢較大時,應先堵截火勢蔓延,控制燃燒范圍,然后逐步撲滅火勢。對有可能發生爆炸、爆裂、噴濺等特別危險需緊急撤退的情況,應按照統一的撤退信號和撤退方法及時撤退。(撤退信號應格外醒目,能使現場所有人員都看到或聽到,并應經常演練)。
(4)消滅余火。
火災撲滅后,仍然要派人監護現場,消滅余火。起火單位應當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協助公安消防監督部門和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調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責任,未經公安監督部門和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8.3現場檢測與評估。
根據需要,報請應急指揮中心同意后,成立事故現場檢測、鑒定與評估小組,進入現場開展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b)監測事故規模及影響情況、受損建筑物垮塌危險程度等;
8.4信息報告和發布。
各部門及時將事故的進展情況報告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負責匯報指揮中心。事故信息的披露要嚴格按照我院有關信息披露程序進行,應急辦公室負責有關信息的收集、整理等工作和向上一級主管部門報告工作。
8.5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可能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指揮機構確認,由事故應急協調辦公室協調,結束現場應急處置工作,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由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宣布應急結束。
10.1院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負責本預案演習組織工作。
10.2由試驗研究所、后勤服務中心負責預案演習組織工作。
10.3預案演習每年進行一次。
10.4應急演習結束后,各演習組織機構應在15日內向院應急指揮中心提交演習報告。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