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鄲腊?。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策劃合同的規定策劃合同篇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2號
《集體合同規定》已于20__年12月30日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第7次部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__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長鄭*林
二○○四年一月二十日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集體協商和簽訂集體合同行為,依法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和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以下統稱用人單位)與本單位職工之間進行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集體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本單位職工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培訓、保險福利等事項,通過集體協商簽訂的書面協議;所稱專項集體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本單位職工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集體協商的某項內容簽訂的專項書面協議。
第四條用人單位與本單位職工簽訂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以及確定相關事宜,應當采取集體協商的方式。集體協商主要采取協商會議的形式。
第五條進行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及國家有關規定;
(二)相互尊重,平等協商;
(三)誠實守信,公平合作;
(四)兼顧雙方合法權益;
(五)不得采取過激行為。
第六條符合本規定的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對用人單位和本單位的全體職工具有法律約束力。
用人單位與職工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的規定。
第七條縣級以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用人單位與本單位職工開展集體協商、簽訂、履行集體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并負責審查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
第二章集體協商內容
(一)勞動報酬;
(二)工作時間;
(三)休息休假;
(四)勞動安全與衛生;
(五)補充保險和福利;
(六)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七)職業技能培訓;
(八)勞動合同管理;
(九)獎懲;
(十)裁員;
(十一)集體合同期限;
(十二)變更、解除集體合同的程序;
(十三)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時的協商處理辦法;
(十四)違反集體合同的責任;
(十五)雙方認為應當協商的其他內容。
第九條勞動報酬主要包括:
(一)用人單位工資水平、工資分配制度、工資標準和工資分配形式;
(二)工資支付辦法;
(三)加班、加點工資及津貼、補貼標準和獎金分配辦法;
(四)工資調整辦法;
(五)試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間的工資待遇;
(六)特殊情況下職工工資(生活費)支付辦法;
(七)其他勞動報酬分配辦法。
第十條工作時間主要包括:
(一)工時制度;
(二)加班加點辦法;
(三)特殊工種的工作時間;
(四)勞動定額標準。
第十一條休息休假主要包括:
(一)日休息時間、周休息日安排、年休假辦法;
(二)不能實行標準工時職工的休息休假;
(三)其他假期。
第十二條勞動安全衛生主要包括:
(一)勞動安全衛生責任制;
(二)勞動條件和安全技術措施;
(三)安全操作規程;
(四)勞保用品發放標準;
(五)定期健康檢查和職業健康體檢。
第十三條補充保險和福利主要包括:
(一)補充保險的種類、范圍;
(二)基本福利制度和福利設施;
(三)醫療期延長及其待遇;
(四)職工親屬福利制度。
第十四條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主要包括:
(一)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禁忌從事的勞動;
(二)女職工的經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勞動保護;
(三)女職工、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檢查;
(四)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登記制度。
第十五條職業技能培訓主要包括:
(一)職業技能培訓項目規劃及年度計劃;
(二)職業技能培訓費用的提取和使用;
(三)保障和改善職業技能培訓的措施。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管理主要包括:
(一)勞動合同簽訂時間;
(二)確定勞動合同期限的條件;
(四)試用期的條件和期限。
第十七條獎懲主要包括:
(一)勞動紀律;
(二)考核獎懲制度;
(三)獎懲程序。
第十八條裁員主要包括:
(一)裁員的方案;
(二)裁員的程序;
(三)裁員的實施辦法和補償標準。
第三章集體協商代表
第十九條本規定所稱集體協商代表(以下統稱協商代表),是指按照法定程序產生并有權代表本方利益進行集體協商的人員。
集體協商雙方的代表人數應當對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確定1名首席代表。
第二十條職工一方的協商代表由本單位工會選派。未建立工會的,由本單位職工民主推薦,并經本單位半數以上職工同意。
職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本單位工會主席擔任。工會主席可以書面委托其他協商代表代理首席代表。工會主席空缺的,首席代表由工會主要負責人擔任。未建立工會的,職工一方的首席代表從協商代表中民主推舉產生。
第二十一條用人單位一方的協商代表,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指派,首席代表由單位法定代表人擔任或由其書面委托的其他管理人員擔任。
第二十二條協商代表履行職責的期限由被代表方確定。
第二十三條集體協商雙方首席代表可以書面委托本單位以外的專業人員作為本方協商代表。委托人數不得超過本方代表的三分之一。
首席代表不得由非本單位人員代理。
第二十四條用人單位協商代表與職工協商代表不得相互兼任。
第二十五條協商代表應履行下列職責:
(一)參加集體協商;
(二)接受本方人員質詢,及時向本方人員公布協商情況并征求意見;
(三)提供與集體協商有關的情況和資料;
(四)代表本方參加集體協商爭議的處理;
(五)監督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的履行;
(六)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二十六條協商代表應當維護本單位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不得采取威脅、收買、欺騙等行為。
協商代表應當保守在集體協商過程中知悉的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
第二十七條企業內部的協商代表參加集體協商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
(一)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二)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職工一方協商代表履行協商代表職責期間,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不得調整其工作崗位。
第二十九條職工一方協商代表就本規定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可以更換用人單位一方協商代表。
第三十一條協商代表因更換、辭任或遇有不可抗力等情形造成空缺的,應在空缺之日起15日內按照本規定產生新的代表。
第四章集體協商程序
第三十二條集體協商任何一方均可就簽訂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以及相關事宜,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進行集體協商的要求。
一方提出進行集體協商要求的,另一方應當在收到集體協商要求之日起20日內以書面形式給以回應,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進行集體協商。
第三十三條協商代表在協商前應進行下列準備工作:
(一)熟悉與集體協商內容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制度;
(四)確定集體協商的時間、地點等事項;
(五)共同確定一名非協商代表擔任集體協商記錄員。記錄員應保持中立、公正,并為集體協商雙方保密。
第三十四條集體協商會議由雙方首席代表輪流主持,并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宣布議程和會議紀律;
(三)協商雙方就商談事項發表各自意見,開展充分討論;
(四)雙方首席代表歸納意見。達成一致的,應當形成集體合同草案或專項集體合同草案,由雙方首席代表簽字。
第三十五條集體協商未達成一致意見或出現事先未預料的問題時,經雙方協商,可以中止協商。中止期限及下次協商時間、地點、內容由雙方商定。
第五章集體合同的訂立、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六條經雙方協商代表協商一致的集體合同草案或專項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
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集體合同草案或專項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有三分之二以上職工代表或者職工出席,且須經全體職工代表半數以上或者全體職工半數以上同意,集體合同草案或專項集體合同草案方獲通過。
第三十七條集體合同草案或專項集體合同草案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通過后,由集體協商雙方首席代表簽字。
第三十八條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期限一般為1至3年,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即行終止。
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期滿前3個月內,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提出重新簽訂或續訂的要求。
第三十九條雙方協商代表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變更或解除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
(三)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約定的變更或解除條件出現的;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條變更或解除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適用本規定的集體協商程序。
第六章集體合同審查
第四十二條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簽訂或變更后,應當自雙方首席代表簽字之日起10日內,由用人單位一方將文本一式三份報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報送的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應當辦理登記手續。
第四十三條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審查實行屬地管轄,具體管轄范圍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中央管轄的企業以及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用人單位的集體合同應當報送勞動保障部或勞動保障部指定的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
(一)集體協商雙方的主體資格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
(二)集體協商程序是否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
(三)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內容是否與國家規定相抵觸。
(一)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當事人雙方的名稱、地址;
(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收到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的時間;
(三)審查意見;
(四)作出審查意見的時間。
《審查意見書》應當加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印章。
第四十六條用人單位與本單位職工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異議的事項經集體協商重新簽訂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的,用人單位一方應當根據本規定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將文本報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
第四十七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自收到到文本之日起15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第四十八條生效的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應當自其生效之日起由協商代表及時以適當的形式向本方全體人員公布。
第七章集體協商爭議的協調處理
第四十九條集體協商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不能協商解決的,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可以書面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協調處理申請;未提出申請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為必要時也可以進行協調處理。
第五十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組織同級工會和企業組織等三方面的人員,共同協調處理集體協商爭議。
第五十一條集體協商爭議處理實行屬地管轄,具體管轄范圍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中央管轄的企業以及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用人單位因集體協商發生的爭議,由勞動保障部指定的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組織同級工會和企業組織等三方面的人員協調處理,必要時,勞動保障部也可以組織有關方面協調處理。
第五十三條協調處理集體協商爭議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受理協調處理申請;
(二)調查了解爭議的情況;
(三)研究制定協調處理爭議的方案;
(四)對爭議進行協調處理;
(五)制作《協調處理協議書》。
第五十四條《協調處理協議書》應當載明協調處理申請、爭議的事實和協調結果,雙方當事人就某些協商事項不能達成一致的,應將繼續協商的有關事項予以載明?!秴f調處理協議書》由集體協商爭議協調處理人員和爭議雙方首席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爭議雙方均應遵守生效后的《協調處理協議書》。
第八章附則
第五十五條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以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五十六條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拒絕工會或職工代表提出的集體協商要求的,按照《工會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第五十七條本規定于20__年5月1日起實施。原勞動部1994年12月5日頒布的《集體合同規定》同時廢止。
策劃合同的規定策劃合同篇二
1、本工程保修期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在保修期內工作范圍為:
就裝修工程所涉及全部合同項目內(以年月日甲、乙雙方簽署的裝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工程預算明細表及年月日簽署的裝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補充協議列明為準)的損壞或質量問題進行更換或修復。如木門變形、裂縫,所有漆面脫落、起皮、鼓包,壁紙鼓包、脫落,房頂出現脫落,所有器具因質量原因出現的損壞及其他質量問題。屬于甲方使用不當、天災、原土建質量造成的損壞除外。
3、目前工程已存在的問題及乙方責任:
1)花崗巖地面有5塊有1/3空鼓,1塊4cm缺角,1塊1/3斷裂,若在保修期內有空鼓的花崗巖出現斷裂,乙方應予更換,材料費及更換費用由乙方負擔,或由乙方返還斷裂部分的材料費及相應各項取費。
2)護墻板的板面目前變形較重,乙方應于年月份前進行更換或整修。
3)木門現已變形,乙方應予年月份前進行整修。
4)壁紙卷邊,乙方應于年月份前進行整修。
5)廚房洗菜盆下水管無反水彎,乙方應于年月份前新購反水彎并進行更換。
6)前述各項問題的整修或更換費用包括材料費、人工費等均由乙方負擔。
4、乙方工作方式
在甲方發現工程出現質量問題并電話或傳真通知乙方后7日(節假日包括在內)內,乙方須安排熟練的技術工人帶料完成整修或更換工作,費用由乙方負擔。
5、法律責任
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無故拖延達14個工作日,不予整修或更換的,甲方有權扣除工程尾款人民幣元;若甲方因該質量問題造成其他損失,甲方除有權扣除工程尾款外,還可采取法律許可的其他措施要求乙方給予賠償。
6、結算
保修期內未出現質量問題或雖出現質量問題但乙方整修及時并令甲方滿意,保修期結束后七日內,甲方將尾款如數結算予乙方(年月份乙方將第3條所述問題整修結束后,若甲方感到滿意,可以結算)。
7、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兩份,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蓋章:蓋章:
裝修保修協議書范本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以及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一樓展示大廳裝修工程。
2、工程內容:裝修一樓大廳背景墻、電視墻、展示臺等。
3、本工程范圍: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安全和文明施工。
二、合同價款和支付方式
1、本工程材料總造價:叁萬壹仟捌佰肆拾貳元(¥31842.00元)整,施工費按照施工實際圖案的平米數計算。每平米240元。
2、付款方式:乙方材料進入工地后甲方付給乙方工程材料費的4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給乙方剩余工程款全部金額。
三、甲方職責
1、提供完整的工程施工場地并協調好各部門,以保障工程的順利進行。
2、提供乙方施工過程中的供水及供電。
3、負責隱蔽工程的隱蔽前驗收。
4、及時做好工程竣工后的組織驗收工作。
四、乙方職責
1、切實按照工程設計相關規范嚴格操作精細施工,確保工程質量與安全。
2、積極配合甲方做好環境衛生及安全保衛工作,并遵守公司有關管理制度。
3、負責整個工程預算確定項目所需材料的質量,嚴格按工程設計方案所列質量標準,選購材料。
4、負責及時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后驗收工程。
五、違約責任
1、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六、其他事項
1、其他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日期:日期:
裝修保修協議書范本3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決定委托乙方進行住房裝修,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裝飾施工地點:
2.住房結構:房型房廳套,施工面積平方米。
3.裝飾施工內容:詳見附件一《裝飾施工內容表》。
4.承包方式: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5.工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________工期________天。
二、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1.工程總價款:¥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詳見本合同裝修工程報價單。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5)工程保修期兩年。工程款全部結清后,甲、乙雙方簽訂《工程保修單》,保修期從竣工驗收簽章之日起算。
三、關于材料供應的約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詳見合同裝修工程報價單。本工程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乙方應辦理驗收手續。如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抵現場后,經乙方驗收,由乙方負責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價款保管費,費率由雙方約定,由于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乙方對甲方采購的裝飾材料、設備,均應用于本合同規定的住宅裝飾,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違反此規定,應按挪用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3.乙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系為偽劣商品,應按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四、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執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裝飾工程技術規程》、db31/t30–1999《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其它地方標準、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本工程由________方設計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4.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時須提前與乙方聯系,雙方同意后,方能進行該項目的施工.由此影響竣工日期,甲、乙雙方商定。
5.工程驗收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能按預約規定日期參加驗收,由乙方組織人員進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事后,若甲方要求復驗,乙方應按要求辦理復驗。若復驗合格,其復驗及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也予順延。
6.工程竣工:乙方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通知三日內組織驗收。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須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
五、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及施工場地應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電氣線路、煤氣管道、自來水和其它管道暢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毀壞等事故發生。如遇上述情況發生,屬甲方責任,甲方負責和賠償;屬于乙方責任的,乙方負責修復和賠償。
六、其它事項
1、甲方應在開工前,向乙方提供經物業管理部門認可的施工圖紙,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并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電等必備條件,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做好施工中臨時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產生鄰里關系等的協調工作。
2、乙方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對其行為乙方應予認可。未經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業管理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結構及各種共用設備管線。
七、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約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支付_______元違約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八、糾紛處理方式
雙方如對合同執行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訴訟。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后,雙方必須嚴格遵守。
十、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電話:
乙方(簽章):電話: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年月日
裝修保修協議書范本4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地點: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樓_________室。
1.2住房結構: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廳_________套,施工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1.3工程造價: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的價格,根據市場競爭、優質優價的原則,約定如下:總價款: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其中:材料費:_________,人工費:_________,管理費:_________,設計費:_________,垃圾清運費:_________,稅金:_________,其他費用:_________。(詳見附表三: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報價單)。經雙方認可,變更施工內容,變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實另計。
1.4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見附件五:乙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見附件四: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第二條施工圖紙
雙方商定施工圖紙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提供:
3施工圖紙雙方簽字后生效。
第三條甲方權利義務
1開工前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
2參與對工程質量、施工進度的監督及對材料進場、工程竣工的驗收;
5因進行家庭居室裝飾裝修而造成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毀壞等,如屬乙方的責任,由甲方找被乙方負責修復和賠償。
第四條乙方權利義務
3保護好原居室室內的家具和陳設,保證居室內上、下管道的暢通;
7乙方采用的裝飾材料不得以次充好、弄虛作假。
8乙方施工應符合有關規范要求,不得偷工減料、粗制濫造;
9乙方不得野蠻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
第五條材料的提供
4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門鎖、拉手、水龍頭等)、石材、瓷磚、設備、潔具、燈具等,均由甲方購買并按時運到現場。
第六條工期延誤
2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3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順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第七條質量標準
(1)乙方必須按照設計文件和國家現行的技術標準、規范進行施工。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須全部達到國家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驗收。
(3)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質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工程質量驗收標準。返工后仍達不到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由于甲方原因達不到工程質量標準的,由甲方承擔返工責任及經濟支出。
第八條工程驗收和保修
1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三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1)水、電管線,防水層及吊頂基層等隱蔽工程驗收;
(2)油漆、面層涂料施工前驗收;
2保修
(1)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并結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辦理移交手續(見附件九:工程結算單),并填寫工程保修單(保修期為貳年)(見附件十:工程保修單)。
(2)在正常使用條件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廚房、衛生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九條工程款支付方式
1竣工驗收后_________日內,甲方支付相當于總價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業務員或施工人員收取的,視為乙方收取。
2因變更施工內容導致總價款增減的,甲方在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減部分的款項。
3雙方款項往來,均應出具收據。施工結束,甲方全額付清應付款項后,乙方應當出具合法發票。
第十條違約責任
11.1合同簽訂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無論因何原因違約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的,應及時通知另一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辦理終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續,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工程造價_________%的違約金;若因此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予以賠償。
11.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負責修理,所需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11.5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一日由責任方向對方支付工程總造價的2‰作為違約金。
第十一條附則
12.1本合同簽訂后工程不得轉包。
12.2甲、乙雙方直接簽訂合同的,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12.5本合同實行當事人自愿鑒證,以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12.6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家庭裝飾裝修市場合同認證意見(商場合同認證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策劃合同的規定策劃合同篇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關于擔保期限,我國《擔保法》規定:
第二十五條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擔保法司法解釋》:
第三十二條 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或者等于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
第三十三條 主合同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四條 一般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從判決或者仲裁裁決生效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合同的訴訟時效。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從債權人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合同的訴訟時效。
策劃合同的規定策劃合同篇四
合同管理 規定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各類合同的管理,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和社會信譽,保障合同切實全面的履行,根據《**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制定本管理規定。
第二條 本管理規定所述集團,指**有限公司;各單位,指公司下屬的承包經營實體。
第三條 公司合同管理處是合同的主管部門,負責合同文本的統一制定或審批,負責全部合同的評價、簽訂、管理工作,公司各單位設立相應的合同管理部門及專(兼)職合同管理人員崗位。
各單位應使用公司合同管理處統一制定或審批同意的合同文本簽訂合同。
第四條 各類合同的簽訂,首先應由所屬單位內部召集相關責任部門組織評審、會簽,按照權限分級經單位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合同管理處審核、簽訂。
公司合同會簽單按“經辦人(項目負責人)→單位分管領導→單位負責人→集團經營管理部→集團分管領導→常務副總裁→總裁”的流程分別審核簽字同意后簽訂。
第五條 公司副總按照領導分工,負責對口審核職責內的合同。
一、公司投資類合同 單位負責人在合同正本上簽字后,由集團總裁簽批。
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包括安裝、裝飾、市政等類工程)單位負責人在合同正本上簽字后,由集團總裁簽批。
三、建設工程分項分包合同 單位負責人在合同正本上簽字后,由集團常務副總裁簽批。
四、勞務分包合同 單位負責人在合同正本上簽字后,由集團分管副裁總簽批。
五、物資采購合同 單位負責人在合同正本上簽字,公司物資供應處審核后,由集團常務副總裁簽批。
六、其他綜合類合同(文書)等 單位負責人在合同(文書)正本上簽字,經公司合同管理處審核后,報集團分管領導或總裁簽批。
第七條 合同實施相關部門 一、綜合管理部:負責合同印章的刻制,并到當地公安機關備案。
二、經營管理部:
負責合同文本的制定、審批,合同條款的洽談、審核,合同蓋章及發放、歸檔;負責合同結算的監督、落實;負責材料合同的監督、實施落實。
三、生產管理部:負責監督、落實合同工期進度控制,合同質量、安全目標的實現;負責勞務分包合同的監督、實施落實。
四、計財管理部:負責監督、落實合同款項回收及支出。
五、法律事務部:負責監督、落實清收合同欠款,解決合同糾紛。
六、各單位和項目部:負責所屬項目合同的具體實施履行。
第八條 附 則 一、本管理規定由公司經營管理部負責解釋。
二、本管理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實行,原有規定與本管理規定不一致的,以本管理規定為準。
附件 1:
附件 2:
附件 3:
購銷合同管理規定
集團合同管理規定模版
合同管理規定-1
合同授權委托管理規定
管理規定
策劃合同的規定策劃合同篇五
第一節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經濟合同管理,減少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經濟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各部門及下屬公司、企業對外簽訂的各類經濟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 經濟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搞好經濟合同管理,對于公司經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都有積極的意義。各級領導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切實執行本制度。
各有關部門必須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譽”為核心的經濟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節 經濟合同的簽訂
第四條 簽訂經濟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定。
第五條 對外簽訂經濟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須是持有法人委托書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須對本企業負責,對本職工作負責,在授權范圍內行使簽約權。超越代理權限和非法委托人均無對外簽約,但經總經理特別授權并發給委托證明收的例外。
第六條 簽約人在簽訂經濟合同之前,必須認真了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包括:對方單位是否具有法人資格、有否經營權、有否履約能力及其資信情況,對方簽約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權限。
做到既要考慮本方的經濟效益,又要考慮對方的條件和實際能力,防止上當受騙,防止簽訂無效經濟合同,確保所簽合同有效、有利。
第七條 簽訂經濟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簽約”的原則。
第八條 簽訂經濟合同,如涉及公司內部其他單位的,應事先在內部進行協商,統一平衡,然后簽約。
第九條 經濟合同除即時清潔者,一律采用書面格式,并必須采用統一的經濟合同文本。
第十條 合同對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
合同內容應注意的主要問題是:
1.部首部分,注意寫明供需雙方的全稱、簽約時間和簽約地點。
2.正文部分,注意:產品名稱應具體寫明牌號、商標、生產廠家、型號、規格、等級、花色、是否成套產品等;技術質量要求要明確、具體;數量要明確計量單位、計量方法、正負尾差、合理稱差及自然損耗率等;饈、運輸方式及運費負責應具體明確;交(提)貨期限、地點及驗收方法應明確。
價金必須執行現行的國家定價或國家指導價、市場調節價;違約責任有法定違約金的按規定寫明,法律沒規定或規定不具體的,應具體寫明約定的違約金數額、比例及計算方法。
3.結尾部分,注意:雙方都必須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不得使用財務章或業務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第十一條 簽訂經濟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主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協議合同由我方所在區、縣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 簽訂購貨合同應以現貨為主,并堅持經銷定進原則;付款盡可能采用托收承付,如需預付貨款或定金按二百一十九條規定辦理。
簽訂購貨合同應以現款為主,不準賒銷;確需賒銷或代銷的,賒銷金額在20萬元以下的由下屬公司、企業經理審批,20萬元至50萬元的由總會計師和主管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審批,50萬元以上的由總經理審批。
第十三條 任何人對外簽訂合同,都必須以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為宗旨,決不允許在簽訂經濟合同時假公濟私、損公肥私、謀 取私利,違者依法嚴懲。
第十四條 經濟合同的正式簽訂前,必須按規定上報領導審查批準后,方能正式簽訂。
第十五條 經濟合同審批權限如下:
1.下屬公司、企業對外簽訂的經濟合同,除按規定須上報公司審查批準者外,由公司、企業領導審批。
2.下列合同由總經理或其授權人審批:
標的超過100萬元的;
預付定金或預付貨款超過10萬元的;
聯營、合資、合作合同;
重大涉外合同。
3.下列合同由董事長審批:
標的超過500萬元的;
投資100萬元以上的聯營、合資、合作、涉外合同。
4.標的超過公司資產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會審批。
5.法律顧問室負責對下列合同進行審查:董事會、總經理委托審查的合同;內容復雜、較難掌握,各企業要求提供法律幫助的合同。法律顧問室主要負責審查合同條款、內容的合法性、嚴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見供決策部門參考。
第十六條 經濟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當事人的意思表地是否真實、一致,權利、義務是否平等;訂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2.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 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經濟合同還應當或可以呈報上級主管機關見證、批準,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第十八條 經濟合同的審批程序如下:
1.申報。各企業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權范圍內對外簽訂合同,應事先填寫“經濟合同簽約申報表”(一式二份),報本企業的領導審查批準。
(凡先經領導口頭同意簽約的,簽約后需補辦手續)。需報總經理、董事長審批的,應由該企業領導簽署意見,隨同合同初稿及有關資料、附件等,一并上報。
2.審核。對送審的經濟合同,應按本《制度》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的審批權限,由主管人或有關人認真審閱,必要時可進行調查研究,最后作出:批準、不批準;通知申報單位補報材料或進一步談判。(應提出談判的具體要求和注意事項)。
主管人在“申報表”上批寫意見后,“申報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報表”連同其他材料發還申報單位,由承辦人按批準的意見辦理。
上述審批程序,一般為1-2天。特殊情況,經批準或授權的可不受審批程序的約束。
第十九條 經濟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都必須本著“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嚴格執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二十條 合同履行完畢的標準,應經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為準。沒有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的,一般應以物資交清,工程竣工并驗收合格、價款結清、無遺留交涉手續為準。
第二十一條 各企業領導及簽約人應隨時了解、掌握經濟合同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匯報。否則,造成經濟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五節 經濟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二十二條 在經濟合同履行過程中碰到困難的,各企業首先應盡一切努力克服困難的,盡力保障合同的履行。
如實際履行或適當履行確有不可克服的困難而需要變更、解除合同時,應在法律規定或合理期限內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
第二十三條 對主當事人提出變更、解除合同的,應從維護本企業合法權益出發,從嚴控制。
第二十四條 變列、解除經濟合同,必須符合《經濟合同法》的規定,并應在公司內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十五條 變理、解除合同的手續,應按本《制度》第二百一十九條及第二百二十條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行。
經上報主管機關批準的合同,在達成變更、解除協議前,應報原機關批準。
經上級主管機在見證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鑒證的合同,在達成變更、解除協議后,應報原機關備案。
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合同,在達成變更、解除協議后,必須報公證機關重新公證,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條 變更、解除經濟合同,一律必需采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作廢。
第二十七條 變更、解除經濟合同的協議在未達成或未批準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應履行。但特殊情況經雙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第二十八條 因變更、解除合同而使當事人的利益遭受損失的,除法律允許免負責任的以外,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并在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書中明確規定。
第二十九條 以 變更、解除合同為名,行假公濟私之實,損公肥私的,一經發現,從嚴懲處。
第三十條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生糾份的,應按《經濟合同法》等有關法規和本《制度》規定妥善處理。
第三十一條 合同糾紛由簽約企業負責處理。涉及內部幾個企業的,可以協商或由公司確定一個企業為主負責修理。簽約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到底。
第三十二條 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是:
1.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沒規定的,以國家政策或合同條款為準。
2.以雙方協商解決為基本辦法。糾紛發生后,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商,在既維護本企業合法權益,又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議,解決糾紛。
3.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原則,保障我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責任,并盡量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我 方損失;因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第三十三條 各企業在處理糾紛時,應加強聯系,及時通氣,積極主動地做好應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諉、指責、埋怨,統一意見,統一行動,一致對外。
第三十四條 法律顧問室處理合同糾紛的范圍是:
1.董事會、總經理交辦的;
2.經各企業處理解決不了的;
3.其他應由法律顧問室處理的。
第三十五條 提請處理合同糾紛的程序是:
1.承辦人填寫“對外經濟合同糾紛申報表(一式二分),按本《制度》第二百二十二條的規定報批。
2.審批單位可依據情況,在1天內作出;由上報單位負責處理;由法律顧問室負責處理。
3.法律顧問室對經協商仍無法解決或認為有必要的合同糾紛,經主管領導同意,可提交上級主管機關、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依法處理。
第三十六條 合同糾紛的提出,加上由我方與對方當事人協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在法律規定的時效內進行,并必須考慮有申請仲裁或記拆的足夠時間。
2.關貨、提貨、托運、驗收、發票等有關憑證;
3.貨款的承付、托收憑證,有關財務財目;
4.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鑒定報告;
5.有關違約的證據材料;
6.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第三十八條 對于經濟合同糾紛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簽訂書面協議,由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法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第三十九條 各企業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議書,上級主管機關或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書,在正式生效后,應復印若干份,分別送與該糾紛處理及履行有關的部門收執,各部門應由專人負責該文書執行的了解或履行。
對于對方當事人在規定定期限屆滿時沒有執行上述文書中有關規定的,承辦人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和法律顧問匯報。
第四十條 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由法律顧問室配合各單位向人民法律申請執行。
第四十一條 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執行書之前,有關單位應認真檢查對方的執行情況,防止差錯。
執行中若達成和解協議的,應制作協議書并按協議書規定辦理。
第四十二條 合同糾紛處理或執行完畢的,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并將有關資料匯總、歸檔,以備查考。
第四十三條 本公司對經濟合同實行二級管理、專業歸口制度,法人委托書制度,合同專用章制度及基礎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條 本公司經濟合同的二級管理具體是:
公司由總經理總負責凡管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具體負責,歸口管理管理部門為法律顧問室。
下屬公司一級由經理、副總理負責,歸口管理人為辦公室主任或秘書;各法人委托人具體負責各自授權范圍的合同簽訂、履行工作。
第四十五條 公司主管內貿的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負責審批內貿合同。
公司主管外貿的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負責審批外貿合同。
公司主管工業的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負責審批工業方面的引進、合資、合作合同。
公司主管房地產業的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負責審批房地產、建設合同。
第四十六條 法律顧問室的主要職責是:
5.配合各企業辦理合同的報批、見證、鑒證和公證等事項;
7.參與有關合同的談判、簽約、履行等工作。
第四十七條 下屬公司、企業合同管理的 主要職責是:
1.負責管理本企業簽訂的合同;
3.負責本單位法人委托人的日常管理及年終審查的初審;
5.負責修理本企業合同糾紛;對難度較大單位經濟合同資料的匯總、分類、歸檔、保管及合同臺帳的設立、統計、上報等基礎管理工作。
第四十八條 法人委托人的主要職責是:
2.對所簽訂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負責;
5.負責保管好本人所簽合同的一切資料;合同履行完畢后應立即將資料上交歸檔。
第四十九條 凡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發給法人委托證書:
1.政治思想好。能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帛;能拒腐蝕,不假公濟私、損公肥私。
2.業務工作好。熟悉本職工作,能夠良好地完成本人的業務工作,并以公司利益為重,擇優簽約,嚴格履約,節約資金,增加收益,取得一定成績,無遺留問題。
3.法律意識強。對《經濟合同法》等經濟法規認真學習,初步掌握并能運用有關法規。
第五十條 公司根據各部門和下屬公司、企業的實際情況,決定法人委托人的設置及數額,具體人選由各單位確定,經培訓考核合格后,發給法人委托書。
第五十一條 法人委托書慶于每年終重新審核一次。審核的主要內容是:法人委托人在本年度的工作、學習及思想情況,取得什么成績,發生什么問題,有無違紀行為等。審核后,法定代表人可根據情況分別作出:維持授權范圍、變更授權范圍、撤銷授權及吊銷法人委托書等決定。
第五十二條 法人委托證書應妥善保管,防止遺失。不準將法人委托證書轉借他人或用作其他證明,否則,除吊銷其法人委托證書外,還要追究相應的責任。
第五十三條 法人委托人工作調動時,應向所在企業交銷其法人委托證書。
第五十四條 簽訂合同專用章制度。公司及下屬保企業對外簽訂合同所加蓋的印章,除各企業的公章外,一律使用合同專用章,其他印章一律不準代替使用。否則,財務部門有術拒絕辦理結算手續,由此所引起的責任由有關人員承擔,還可以予以處罰。
第五十五條 合同專用章由各單位統一刻制、編號和頒發;嚴禁任何人私自刻制、使用。
第五十六條 合同專用章應嚴格按授權的范圍使用,不準混用、代用或借用。
第五十七條 合同專用章應妥善保管,若有遺失,除立即登報聲明作廢外,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經濟責任和行政責任。
1.建立合同檔案。每一份合同都必須有一個編號,不得重復或遺漏。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簽收記錄,合同分批履行的情況記錄,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包括文書、電傳等),均應妥善保管。
2.建立合同管理臺帳。各企業應根據合同的不同種類,建立經濟合同的分類臺帳和總臺帳。每個企業必須設一個總臺帳。其主要內容包括:序號、合同號、經手人、簽約日期、合同標的、價金、對方單位、履行情況及備注等。臺帳應逐日填寫,做到準確、及時、完整。
3.填寫“經濟合同情況月報表”。各企業應在每月5日之前將上月月報表填好后報送總經理,同時抄報計劃財務部和法律顧部室。
1.要約對象的不特定性或重復性。所謂的不特定性指的是要約一般總是向不特定的多數人發出的,受要約人此時并不確定。重復性是指,這種要約一般情況下總是在一段較長的時間內連續使用,在合同擬定人改變其經營內容或策略以前,該要約可以作為承諾的對象。
2.格式合同承諾內容的確定性。在受要約人對合同內容承諾時,其內容已經確定下來,受要約人也只能根據已經確定的內容作出選擇承諾與否的表示,而不能對其內容再行討價還價。
3.格式合同的效率性和低成本性。格式合同在對方發出承諾之前往往已經擬定完成準備多次使用,因此要約人不必就每一筆交易單獨進行談判、協商,這也是格式合同得以存在的社會原因。
4.格式合同當事人雙方經濟地位的不平衡性。一般情況下,格式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經濟實力上有較大差距,提供合同的一方往往占有明顯優勢,在某一行業處于社會上或事實上的壟斷地位。
1.體現和確立公平原則。公平原則是法律的靈魂。它要求當事人之間應公平地確立相應的權利和義務,從而排斥制定格式合同一方憑借其優勢對另一方當事人權利的盤剝。至此,若格式合同中的格式條款違反這一原則,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確認該條款無效或予以變更。
③提請注意必須達到足以使相對人注意到其免除或限制其責任條款的存在,從而避免了制定者利用此條達到其某種目的,使另一方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護。
3.制定者的說明義務即按照對方的要求進行說明。從而使對方更能完完全全地了解其格式條款的真正意義。
其次,由于格式合同在訂立的時候未與對方進行必要的協商,從而使制定者在制定時為了自身的利益盡量使自己的權利較多,責任更少,從而很容易產生對對方當事人利益的侵害。
1.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情形的該格式條款無效。
2.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三條規定情形的,即規定免除其應當承擔的責任的無效。
3.格式條款免除提供格式條款一方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條款無效。這一規定與合同法基本原則第五條相吻合。公平原則不僅是民法、合同法的基本原則,更是法律的精髓所在。若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違反此原則,則該條無效。
最后,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難免會發生這樣或那樣的爭議。格式條款由于是一方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的,并在訂立時未與對方協商,并且由于其存在著弊端,這樣在合同解釋的問題上就出現了同一個問題或條款有著不同解釋的情況。
①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
①合同法中有關合同解釋的其他規定,也適合于格式合同。
②該條規定的兩種解釋規則都是無前提條件限制,即只要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就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合同一方的解釋。
摘要: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日益發展發展,格式合同有了廣泛的應用和發展空間。格式合同的廣泛運用,一方面節省了大量的訂約時間,加速了交易的進行,改變了傳統條件下一個合同的訂立必須經過反復要約和承諾方能成立的非經濟行為,消除了復雜的討價還價程序。
另一方面極大地降低了交易成本,使企業預先計算成本、利息、風險負擔、付款期限,對耗損、不可抗力所致損失亦能預先將其減少到最低限度。
但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合同自由原則。這就迫切需要對格式合同加以規制,以達到平衡交易雙方利益,體現平等公平,促進社會和諧發展。
1.政府合同管理規定
2.格式合同的法律規定
3.合同能源管理合同 規定
4.管理軟件系統買賣合同范文格式
5.合同模板格式
6.合同編號格式
7.合同的格式
8.管理方案范文格式
策劃合同的規定策劃合同篇六
;勞務外包合同
甲方:(以下簡稱為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為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根據平等自愿、誠實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則,現就勞務工作承包給乙方的有關事宜,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同意乙方承包甲方勞務工作。第二條、乙方承包甲方勞務工作的具體內容(詳見附件)
1、辦公區域的保潔、廠區道路的清掃,生產車間保潔工作(崗位人數不少于4人)
第三條勞務承包期限為1年,自2012年4 月3 日起至2013 年4月2日止,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前15天,如乙方未收到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則本合同按期執行。
第四條、勞務費用總價款為人民幣壹拾萬肆仟肆佰元整(¥104400.00),支付方式:次月初開票匯款結算,每月10日前到賬,暨每月支付捌仟柒佰元整(¥8700.00),(其中500元為垃
圾運輸費,如有變化,此項費用取消)。
本費用包含乙方員工的工資、保險、乙方的管理費用、材料費用等所有費用。
第五條、甲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應明確乙方從事勞務服務外包的工作崗位、工作任務和工作要求,然后由乙方工作人員自行負責制定工作崗位的工作任務。(二)甲方應為乙方員工提供一間休息、材料室。
(三)甲方應尊重乙方員工的名族習慣和宗教信仰,不因民族和性別不同歧視乙方員工。
(四)甲方有權抽查乙方員工的勞動合同、身份證明,乙方及其員工應配合甲方的抽檢。
(五)乙方員工有下列行為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更換:
1、乙方員工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所負責的工作不能正常運行,或不能保證工作質量,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2、乙方員工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崗位職責和勞動紀律的
3、乙方員工不能提供真實有效地身份證明的,或提供虛假身份證明的
4、乙方員工在工作中謾罵他人或斗毆或以肢體,拳腳相擊的
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回或更換,同時乙方必須保證出勤人數,不影響甲方的正常生產工作的進展,對于乙方支付員工的工資低于當地政府最低工資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其立即改正。(六)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標準和支付方式及時支付乙方勞務費。第六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應保證具有履行本合同的法定資質,提供給甲方有關營業執照等資質證明復印件。
(二)乙方應保證嚴格遵守有關的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特別是有關員工勞動保障或福利政策,同時承諾遵守甲方的包括安全生產,勞動衛生等各項指導原則。
(三)應根據甲方工作需求,選派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員工到甲方指定的工作地點工作,同時承諾不派出或使用童工。
(四)乙方應為派到至甲方的員工辦理合法的勞動用工手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并簽訂勞動合同,同時乙方應承諾遵守《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
(五)教育乙方員工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工作規章
制度。
(六)乙方在本合同的執行期內應保守甲方的各項商業秘密、衛生許可要求。
(七)乙方應根據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按月支付其員工的工資,為其員工按規定投繳社會保險及支付其他國家規定相關費用,乙方支付員工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最低工資規定。
(八)乙方應遵照甲方的制度進行生產管理,包括考勤制度的建立,操作流程制定、員工離職和危機處理等。
(九)乙方應教導其員工嚴格按照甲方的工作描述,生產操作規程等質量標準進行工作,意外產生的工傷,經濟補償,勞動爭議等均由乙方承擔。
(十)因乙方員工所造成乙方外包工作崗位空缺,乙方應自接到通知后2個工作日內補齊。
(十一)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發生工傷,乙方應承擔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以及協調工作,甲方應積極配合。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鑒定申請結束后,由乙方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承擔用人單位的義務,并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如乙方提供虛假資質證明材料,不具備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資質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期限提交乙方派往甲方工作的員工的有關證明材料,又無正當理由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予以賠償。
(三)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與員工簽訂合同,或拖欠員工工資,或支付員工的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規定,甲方可責令其限期改正,,乙方逾期未改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予以賠償。
(四)甲方無故未按期支付乙方本合同項下的勞務服務費用超過10個工作日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損失。
(五)乙方違反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其他規定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的履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損失。
第八條、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甲乙雙方均有權提
前終止本合同。
第九條、甲乙雙方除因書面協商一致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將本合同中權力和義務轉讓給其他第三方。
第十條、爭議及未盡事宜
(一)關于本合同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或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相悖的,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三)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甲乙雙方所在地區勞動力價格及用工成本進行顯著調整(如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員工福利待遇發生顯著變化的等等)甲乙應本著友好平等協商的原則,積極予以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條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簽字)(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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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
根據《裝飾裝修管理試行辦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 概況及要求
1、裝飾施工地點:
2、裝飾施工內容:
3、承包方式:_____
4、總價款:¥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
經雙方認可,變更施工內容,變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實另計。
5、工期:自___年___月___日開工,至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工期___天。
甲方要求:
1、裝修要求以商場為準,且必須通過商場的驗收合格;
2、以裝修效果圖為準;
3、材料必須使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報表執行;
4、按照商場所規定的裝修時間完工并順利通過驗收;
二、關于材料供應的約定:
1、乙方提供的材料:詳見附件《主材料報價單》。
2、乙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系偽劣商品,應按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三、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執行dbj08-62-97《建筑裝飾工程技術規程》、db31/t30-1999《裝飾裝修驗收標準》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其它地方標準、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本工程由___方設計施工方案。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4、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時須提前與乙方聯系,在簽訂《工程項目變更單》后,方能進行該項目的施工,由此影響竣工日期甲、乙雙方商定。凡甲方私自與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5、工程驗收。工程驗收以商場及甲方驗收為準,驗收合格后付款。
四、關于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付款時間 :合同簽定后
第一次付款: 金額 : 大寫:
第二次付款工期進度過半付: 元
竣工驗收合格后 付其余款 : 元
五、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工期順延。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如未按甲方質量進行施工制作,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并賠付甲方相應違約金為加工費的20%.且甲方有權不支付后續工程款。
4、如乙方中途違約除退還甲方預付款,并賠償條款20%的相應違約金
六、糾紛處理方式:
1、因工程質量雙方發生爭議時,憑本合同文本,可向建筑裝飾協會裝飾委員會商請調解,也可向所在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消費者協會投拆。
2、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將不選定的解決方式劃出)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后,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內容,應經協商一致后,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要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___%支付違約金,并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可視為本合同解除。
八、其它約定:
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住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郵 編: 郵 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策劃合同的規定策劃合同篇八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地點及設施
2.室內附屬設施:
a :電器:_______________。
b :家俱:_______________。
二、租用期限及其約定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_____元人民幣;
3.付款方式:按_____支付,另付押金_____元,租房終止,甲方驗收無誤后,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第一次付款計__________元人民幣;
5.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乙方需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甲方損失。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無故拖欠房屋租金達_____天;
(4)連續三個月不付所有費用的。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2.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不能將押金轉換為房屋租金;
7.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室內結構,并愛惜使用室內設施,若人為損壞的將給予甲方相應賠償;如發生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時給予修復。
四、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或提交__________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簽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說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入住時的水電煤字數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出租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
現經甲乙雙方充分了解、協商,一致達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房屋情況:
出租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
二、租賃期限:
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租金及交納時間:
每月元,乙方應每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應于甲方將房屋交付同時,將房租付給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應提前一個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
乙方應于簽約同時付給甲方押金元,到期結算,多余歸還。
五、租賃期間的其他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應提供真實有效的房產證、身份證等證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設施、設備,乙方應注意愛護,不得破壞房屋裝修、結構及設施、設備,否則應按價賠償。如使用中有非人為損壞,應由甲方修理。
3、水、電、煤氣、電話、網絡、有線電視等的使用費及物業、電梯、衛生費等所有費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見:水度,電度,煤氣度。所有費用乙方應按時付清。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轉租、改變使用性質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應立即辦好租賃登記、暫住人口登記等手續。若發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負后果。在租賃期限內,甲方確需提前收回房屋時,應當事先商得乙方同意,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5、合同一經簽訂,雙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6、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如需開具房租發票,因此產生的稅費由乙方支付。
7、此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并作出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雙方如果出現糾紛,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本合同經簽字(蓋章)生效。
9、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中任一方有違約情況發生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元,損失超過違約金時,須另行追加賠償。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兩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簡稱甲方):
地址:
身份證號碼:
電話:
承租方(簡稱乙方):
地址: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一、甲方將擁有產權或處置權的____市的房屋(建筑面積 平方米),出租給乙作使用。
二、租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即個月)。
三、該房屋每月租金為人民幣萬 仟 佰 拾 元整,乙方每個月向甲方繳納租金 萬 仟 佰 拾 元整,并于每個月的____日前交清,甲方須開具(收據或發票)給乙方。
四、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 個月的房屋租金作為履約保證金和 元整的室內財物押金,上述保證金和押金合同期滿后退還乙方。
五、租賃期間房屋的房產稅、營業稅及附加稅、個人、土地使用費、出租管理費由 方負責交納;電話費、保安費、水電費、衛生費、電梯費、房屋管理費由 方負責交納。
六、乙方必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每天按月租金的5%加收滯約金拖欠租金達 天以上,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有權拒絕退還履約保證金。
七、甲方應承擔房屋工程質量及維修的責任,乙方也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用途。乙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設施、室內財物毀壞,應恢復房屋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
八、租賃期間,若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乙方。同時退還兩倍的履約保證金;若乙方需要退租,也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同時不得要求退還履約保證金。
九、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租賃期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結清后退還房屋給甲方;如需續租須提前一個月與甲方協商,若逾期不還又未續租,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十、本合同如在履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糾紛,協商不成可請房屋租賃管理部門調解或起拆人院處理。
十一、本合同經簽字或蓋章后即時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紀方一份,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一、出租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租金:每年租金 元,大寫 元,必須一次交清。
三、乙方在租賃期間的所有稅、費由乙方負責。
四、乙方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務必保證房屋和屋內水、電設施完好無損;如有損壞,甲方將責令乙方修善復原,其修善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為此,乙方在交納房屋租金的同時,須同時交保證金500元;所租房屋如無損壞,期滿后退還全部保證金。
五、租賃期內,甲方不得無故收回房屋,如因政策變動或城建規劃等原因須收回房屋時,乙方應服從大局交回所租房屋,甲方則退還未滿部分的租金。如乙方違約,甲方不退所交的租金。
六、乙方租用房屋必須持有戶口簿、身份證或公安部門出具的其他可以證明身份的有效證件。
七、乙方不得利用所租房屋從事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明令禁止的各種活動。
八、乙方不得私自轉租房屋,若須轉租時,必須到政協辦公室辦理轉租手續,否則甲方將收回房屋,且不退還保證金和未滿的租金。
九、租用期滿后,乙方需續租的,必須提前30天與政協辦公室聯系,簽訂續租合同。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申請法院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本合同從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立此為據。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出租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概況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巷______號的房屋______棟______間,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平方米,類型______,結構等級______,完損等級______,主要裝修設備______,出租給乙方作______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個月或空關個月的。
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稅費和稅費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__月___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稅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制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2.甲、乙雙方議定。
第四條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繕范圍和標準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號通知執行。
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繕,經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___款辦法處理:
1.按規定的維修范圍,由甲方出資并組織施工;
3.由乙方負責維修;
4.甲乙雙方議定。
工料費由______方承擔( );
所有權屬______方( )
第五條租賃雙方的變更
3.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元。
2.租賃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5.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后,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上述違約行為的經濟索賠事宜,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簽證機關的監督下進行。
第七條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宜
1.
2.
第十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報送市房屋租賃管理機關認可并報有關部門備案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執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
地址: 地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積、用途
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弄______室出租給乙方(居住/辦公)使用。
2、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房屋建筑面積共_________平方米,產權證(預售合同)編號:______。
二、租賃期限
1、該房屋租賃期為__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所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雙方可對租金、期限重新協商后,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的月租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租金以_______方式支付。
2、雙方擬定首期付_______個月,另付_______個月押金,以后每_______個月結算一次,提前_______天支付下期房租,押金不變。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押金后,必須開具收據予乙方。
四、押金及其他費用
1、租賃期滿后,乙方應遷空清點,交還房屋及設施,并付清所有應付費用,經甲方確認后,甲方應將押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2、房屋租賃期內的水、電、煤氣、電話、寬帶、有線電視費、等一切因實際使用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并按單如期繳納。房屋租賃期內的物業管理費由_________方承擔并按單如期繳納。
五、甲方義務
1、甲方需按時將房屋及附屬設施交付乙方使用。
2、房屋及附屬設施如非乙方的過失或錯誤使用而受到損壞時,甲方有修繕的責任并承擔相關的費用。
3、甲方應保證所出租房屋權屬清楚,共有人無意見,無使用之糾紛。
六、乙方的義務
1、乙方在租賃期內保證在該租賃房屋內的所有活動均能合乎中國的法律及該地點的管理規定,不做任何違法之行為。
2、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項費用。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改變所租賃房屋的結構裝修,乙方不得將承租房屋轉租,并愛護使用租賃的房屋,如因乙方的過失和過錯使房屋及設施受到損壞,乙方應負責賠償。
4、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合法使用租賃房屋,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不得存放危險物品及國家明文規定的不合法之物品,如因此而發生損害,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七、合同登記備案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甲、乙雙方約定由_________方到該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2、本合同登記備案后,凡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續租或者租賃關系終止的,雙方應按規定向原受理機構辦理變更、延續或注銷手續。
3、因租賃當事人一方未配合,致使另一方無法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或變更、延續、注銷手續的,造成的法律糾紛和經濟損失均由未配合辦理的一方負擔。
八、甲方可提供的設備如下(或另附清單說明)
水、電、煤氣抄見數:
水:_______
電:_______
煤氣:_______
九、違約處理
1、甲、乙雙方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終止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和中介方,待對方同意后,方可辦理退房手續。如無特殊情況,必須住滿租約期。如無故違約則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
若甲方違約,除退還乙方押金外,還須支付給乙方上述金額的違約金;若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不退還押金。若違約金不足彌補無過錯方之損失,違約方還需就不足部分支付賠償金。
2、凡在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時雙方發生的爭議,首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通知中介方協助調解,必要時可向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中介方協助雙方所需見證工作,不承擔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
3、本合同一式三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中介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簽字即生效。
策劃合同的規定策劃合同篇九
日期: 編號:
制定:人力資源部 批準:總經理
〖說明〗
第一條、為規范員工的勞動合同管理,加強酒店及員工雙方的約束力量,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作為本酒店已執行的“勞動合同實施細則”及《勞動合同》和《聘任合同》的補充條款。
〖合同分類〗
第三條、本酒店員工合同分為《勞動合同》與《聘任合同》兩種。合同期一律為三年。
〖簽訂合同的范圍〗
第四條、除臨時工以外的所有員工,均應訂立勞動合同。
第五條、凡酒店同意將檔案轉移到本酒店的正式員工,可以簽訂《勞動合同》。
第六條、凡檔案關系無法轉移或不能轉移的酒店員工,經酒店同意,可簽訂《聘任合同》。
〖合同解除〗
第七條、辭職
員工如有正當理由欲辭職,可以提前寫出書面辭職報告(試用期員工提前七天,使用期滿后提前一個月),將部門經理、人力資源經理及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于約定的最后工作日起三日內到人力資源部辦理離職手續。
第八條、辭退
如員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根據合同規定,酒店可以辭退該員工。
第九條、開除
如員工嚴重違紀,酒店可予以開除。
第十條、解除合同
在合同期內,由于特定原因,酒店與員工經過協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違約賠償〗
第十一條、對辭職未經批準而擅自離職(含未按規定的離職日起離職)的員工,需按如下標準繳納違約賠償金。
在本酒店工作不滿一年者,需交賠償金三千元;
在本酒店工作滿一年但不滿兩年者,需交納賠償金二千元;
在本酒店工作滿兩年但不滿三年者,需交賠償金一千元。
第十二條、對因嚴重違紀而別開出的員工,酒店將根據該員工違紀情節輕重或對酒店造成的損失情況向其索取賠償,賠償金額由酒店據實訂立。
第十三條、對批準離職的員工(含辭職,辭退,開除)凡于規定的'最后工作日起三日內到人事部辦理離職手續的,可免于交納賠償金;否則,按照每遲一天罰款50元。
〖培訓賠償〗
第十四條、凡參加酒店組織的培訓的員工,如欲辭職應按所接受的培訓的價值交清賠償金。
在本酒店工作不滿一年者,賠償所受培訓價值全額
在本酒店工作滿一年但不滿兩年者,賠償所受培訓價值全額的70%
在本酒店工作滿兩年但不滿三年者,賠償所受培訓價值全額的30%
第十五條、辭退及被開除的員工,酒店視具體情況決定是否收取培訓賠償金。
第十六條、培訓價值由酒店根據員工所接受的每項課程的價值及及課程數目而確定。
〖其他〗
第十七條、既往發布的有關制度中,如有與本制度沖突之處,以本制度為準。
第十八條、本規定的修正權及解釋權歸酒店人力資源部。
第十九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適用于全體合同制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