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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協議書樣本(實用17篇)篇一
甲、乙雙方本著忠誠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xxxx年至xxxx年機動車輛保險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目的。
甲方汽車業務與乙方機動車輛保險相結合,滿足汽車和保險銷售的目的,實現甲乙雙方共同客戶的共同發展。
第二條合作內容。
一、甲方同意將公司名下車輛(具體投保區域及車輛牌號雙方另行協商)的保險向乙方投保,并在投保時向乙方提供完備的車輛資料。
二、甲方車輛投保的險種及保額由甲方確定,包括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保險、全車盜搶險、等。(具體險種及保額以保險單正本為準)。
三、乙方對甲方車輛的保險期限自投保之日起一年整。如期間甲方車輛保險項目發生變更,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更改。
四、乙方對甲方車輛提供優質的承保、理賠等保險服務。
第三條業務合作程序。
一、甲方就其名下車輛在乙方投保機動車輛保險事宜達成一致后,雙方簽訂《車輛保險協議書》。
二、乙方將根據甲方的網點布局和名下車輛號牌屬地、原則上以省級區域范圍為單元來界定要承保的車輛。
在相應的單元內,甲方名下車輛的保險原則上由乙方承保。關于哪些單元和多少單元由乙方承保,雙方可協商約定。
乙方將設立專項團隊,指定專人對接甲方相關工作人員,就承保知識培訓、承保時效、承保條件和程序、承保資料整理、承保信息反饋、續保跟蹤等事宜保持溝通。
三、甲方名下車輛承保費用的確定和收取方式約定如下:。
1、保險按年投保,合作第一年,甲方名下保費,商業車險以中國保監會審批基礎費率為基礎,按保單單面xx折出單,甲方按此金額預付保費,一年期滿,乙方在一個月內對當月合同期滿的投保車輛進行賠付清算,以每臺車實際發生賠付費用的xx倍為該車實際保費,預付保費減實際保費后余額退還甲方,不足部分由甲方補足。按逐車計算,合計辦理的原則開展。
交強險按交強險費率浮動規范相關規定執行。
2、一年后,雙方可根據上年實際保費發生情況協商確定保費預付標準,以盡量避免大額退款或補款。
退款方式包括現金退款(甲方提供發票,乙方承擔稅費)、抵交保費等。
甲方保險未到期車輛因經營原因退出營運,車輛退保,該車輛視同合同到期,納入當期到期車輛保費清算。
3、保費支付方式:所有車險業務必須執行見費出單操作,可按客戶需求按月或按季度出具短期保單,短期保單按日計費。
4、甲方名下車輛若需要保單變更或退保時,由乙方專人全責辦理。
四、甲方名下車輛若發生保險單責任范圍內的損失,雙方應積極互通信息,乙方及時定損核賠,并支付相應的賠款至甲方指定賬戶。
第四條保險理賠服務承諾。
根據甲方需求,結合甲方行業的特殊性,乙方將按照以下服務承諾做好甲方名下車輛的保險理賠工作:。
1、電子查勘員、電子理賠員服務。
在保單年度,出險三次內(含三次)損失在3000元以下的單方事故(不涉及第三者、不含停放被撞事故)免查勘,客戶撥打95518報案后,按95518指引由客戶自行拍攝事故現場照片,(能反映事故現場全貌的全景照片,反映車牌號、碰撞部位,損失程度的近景照片);超過x次的,經溝通,我司將結合具體案情可以申請協商解決。
2、一小時快賠服務。
損失xxxxx元以下單方事故,在乙方遠程定損中心定損后,無需再提交索賠資料,乙方在1個小時內賠款至機房賬號[i1],以便即時修車。
甲方另擇時間提交索賠資料的上述案件,乙方收案點在收到資料后1個小時內賠款至甲方賬號。
注明:由于銀行劃賬時間關系,每天15時后提交的案件,延遲至次日9:30劃款。
3、異地出險、就地理賠。
客戶異地出險后,人保財險公司通過“異地出險、就地理賠”服務網絡的運行,為客戶提供更加快速、便捷的“查勘、定損和賠付”服務,使客戶無論身處何地,都能享受到從報案到領取賠款全流程的便捷、高效、統一的.理賠服務。
4、停放被撞理賠減免。
出險x次內(含x次)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失應當由第三方負責賠償的,但無法找到第三方時,不設免xxxx%。
5、第三者直賠服務。
對于我司承保的保險車輛若給第三者造成傷害,若被保險人怠于履行賠償責任,第三者可以直接向我司索賠,我司將在限額內直接賠付。
6、提供搶救醫療費墊付擔保。
當交通事故導致人傷時,出險當事人墊付昂貴的醫療搶救費用有困難時,在我司合作的醫院,我司推出不超過限額的全額擔保。
7、對于甲方名下車輛,乙方將統一全國各地索賠資料遞交要求、查勘定損時效和理賠時效,并按照深圳承保地的要求和時效為準。其中,對于正常純車損案件,乙方將在索賠資料遞交齊全后的x個工作日賠付到甲方指定賬戶。
8、重大車損理賠處理的約定。
在車輛損失嚴重,如修理價達到或超過車輛實際價值時,雙方可協商處理。
9、事故責任人手續通融約定。
事故責任人手續缺失的情況下,即甲方客戶在辦完事故流程后,不辭而別,不配合甲方收集相關資料時,導致甲方在索賠遞交資料等環節出現麻煩,乙方將在事故責任人手續上予以通融處理。
10、拒賠案件的處理約定。
拒賠案件的處理,乙方經調查取證后,認為不屬于保險責任拒賠甲方的,乙方將提供已取證的相關證據給甲方。
11、超時報案的處理約定。
乙方考慮到甲方的行業特殊性,在發生事故時,部分客戶對保險事故處理操作方法不了解,未能在出險xx小時內報案的,造成遲報案的,甲方承諾不以此由拒賠。
12、賠案支付特別事項處理的處理。
對于甲方的部分案件需特別支付的,如部分貸款抵押車輛的賠款提供受益人委托書問題,除出現全損情況以及貸款銀行具體特別要求外,無需提供受益人委托書這一手續,賠款仍將賠付至甲方提供的賬戶。
13、對于甲方名下車輛在高速公路發生的較小的單方保險事故,為了保障甲方的利益,經過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由當事司機拍下事故現場全貌以及碰撞部位的照片,并提供相關的索賠單證(含雙方賠款協議、身份證明、聯系電話)和資料,乙方將按甲方提供的資料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通融賠付.
14、甲方名下車輛出險后被拖至交管部門,事故處理完畢后再由交管部門拖至維修點而產生的二次拖吊費用,甲方可事先向我司提出申請,為保障甲方的利益,乙方將根據實際情況對此次事故產生的二次拖吊費給予通融賠付。
15、發生保險事故后,對于屬于保險合同責任的事故,提供免費法律咨詢服務、參與調解、應客戶要求推薦律師。
保險協議書樣本(實用17篇)篇二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利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甲方指定乙方為中新蘇州工業園區市政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獨墅湖隧道運營期項目(以下統稱“本項目”)的承保人,乙方為甲方提供相應保險服務達成以下協議:
一、定義:
(一)被保險人
甲方為本項目的被保險人。
(二)保險人
乙方為本項目的保險人。
(三)經紀公司 :江蘇省南京市中山路13號
甲方聘請江泰保險經紀有限公司為保險經紀人,為甲方蘇州工業園區獨墅湖隧道正常運行一切險項目提供保險經紀服務。
二、合同組成
1.下列文件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本保險合同;
(2)保險單及批單;
(3)中標通知書;
(4)保險談判達成的書面協議;
(5)投標文件澄清及投標文件
(6)招標文件答疑及招標文件
(7)形成合同的其他有關文件。
2.上述文件互為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處,以上面所列順序在前的為準,但雙方有特別約定的除外。
三、保險明細表及保險條款
詳見本章附件。
四、保險費率和保險費
(一)保險費率
待保險公司報價。
(二)保險費
待保險公司報價。
(三)保費支付
詳見保單明細。
五、保險期限
一年,自 年 月 日零時起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時止。
六、保險服務條款
(一)服務機構與服務網絡的建立
乙方應專門成立“蘇州工業園區獨墅湖隧道正常運行一切險”項目服務小組,在本協議或保單生效后(以先發生者為準)立即投入正式運營,負責受理所有涉及本協議保險的索賠案件。
項目服務小組成員包括:
組 長:
副組長:
其他成員:
項目小組組長、副組長人員變動須與甲方協商確定,其他成員人員變動須通知甲方。
(二)保險培訓服務
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提供培訓服務,以提高甲方相關人員的安全意識和防災防損技能,培訓費用由乙方承擔,具體舉辦時間和地點由甲方、乙方和經紀公司協商確定。
(三)參加經紀公司組織的例會
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參加經紀公司組織召開的保險聯席會議,向甲方和經紀公司通報承保、理賠與服務情況,就有關問題進行溝通與協商,保持良好的合作關系。
七、理賠服務條款
1、受理報案
保險事故發生后,甲方應及時向乙方報案,若因特殊情況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報案的,乙方應認可甲方事后出具的書面說明,并視同為及時報案。
2、現場查勘
(4)查勘人員到達事故現場后,應立即查明出險時間、地點、原因,配合甲方做好必要的施救工作以及受損財產的保護、整理工作,查勘人員的現場查勘工作包括:
a. 會同甲方進行現場查勘,了解事故原因,對損失現場和損失財產進行必要的拍照;
e. 與甲方對現場查勘記錄進行簽字確認等。
3、受理賠案
(2)乙方自收到完整的索賠資料之日起,應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定責定損,并在上述時限內以書面或網絡方式給予甲方或經紀公司定責定損意見,否則,即視為雙方就賠償結果達成一致。
4、結案
(1)甲、乙雙方就賠償結果達成一致后,乙方應在7個工作日內繕制賠案;
(2)在已定責的前提下,乙方自收到索賠資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未能確定賠償金額的,根據甲方要求,應按照已有證明和資料將可以確定的最低數額先予支付,待最終確定賠償金額后,在3個工作日內支付相應差額。
5、賠案統計表
保險協議書樣本(實用17篇)篇三
本保險分為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本公司按承保分別承擔保險責任。
車輛損失險。
第一條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車輛的損失,本公司負責賠償。
(1)碰撞、傾覆、火災、爆炸;。
(3)全車失竊(包括掛車單獨失竊)在3個月以上;。
(4)載運保險車輛的渡船遭受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只限于有駕駛人員隨車照料者)。
第二條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對保險車輛采取施救、保護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費用,由本公司負責賠償。但此項費用最高賠償金額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
第三條本公司對下列各項概不負責。
(1)戰爭、軍事沖突或暴亂;。
(2)酒后開車、無有效駕駛證、人工直接供油;。
(3)受本車所載貨物撞擊;。
(4)兩輪及輕便摩托車失竊及停放期間翻倒;。
(5)被保險人或其駕駛人員的故意行為。
第四條保險車輛的下列損失,本公司也不負責。
(1)自然磨損、朽蝕、輪胎自身爆裂或車輛自身故障;。
(2)保險車輛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后,未經必要修理,致使損失擴大部分;。
(4)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和費用。
第五條公有車輛的保險金額,可以按重置價值確定,也可以由被保險人和本公司協商確定。
私有或個人承包車輛的保險金額,由被保險人和本公司協商確定,但最高不超過投保時的實際價值。
第六條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被保險人要求調整保險金額,應向本公司申請辦理批改。
第七條保險車輛發生保險事故遭受損壞后,應當盡量修復,被保險人修理前應當會同本司檢驗受損車輛,明確修理項目、修理方式和修理費用,否則,本公司有權重新核定修理費用。
(2)部分損失投保時按重量價值確定保險金額的車輛,按實際修理費用賠償;投保時保險金額低于重置價值的車輛,按保險金額與出險當時的重置價值比例賠償修理費用。
上列車輛損失賠償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如果保險車輛按全部損失賠償或部分損失一次賠款等于保險金額全數時,車輛損失的保險責任即行終止。
第九條保險車輛發生保險事故遭受全損后的殘余部分,應協商作價折歸被保險人,并在賠款中扣除。
第三者責任險。
第十條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的直接損毀,被保險人依法應當支付的賠償金額,本公司依照保險合同的規定給予補償。但因事故產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險人負責處理。
(1)被保險人所有或代管的財產;。
(2)私有車輛的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以及他們所有或代管的財產;。
(3)本車的駕駛人員;。
(4)本車上的一切人員和財產;。
(5)拖帶的未保險車輛或其他拖帶物造成的損失;。
(6)保險車輛發生意外事故,引起停電、停水、停氣、停產、停業或停駛造成的損失以及各種間接損失。
第十二條本公司對下列各項概不負責。
(1)酒后開車或無有效駕駛證;。
(2)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
第十三條保險車輛軌生第三者責任事故時應當按出險當地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定和有關法律、法規處理賠償。被保險人自行承諾或支付賠償金額,本公司有權重新核定。
本部賠償后,對受害第三者的任何病變或賠償費用的增加不再負責。
第十四條本公司賠償后,第三者責任保險的保險責任繼續有效,直至保險期滿。
第十五條被保險人投保時對保險車輛的情況應當如實申報,并應當在簽訂保險合同時一次交清保險費。
第十六條被保險人應當做好保險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使保險車輛保持正常技術狀態。
第十七條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保險車輛轉賣、轉讓、贈送他人或變更用途,被保險人應當事先通知本公司并申請辦理批改。
被保險人不得利用保險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不得非法轉賣、轉讓保險車輛。
第十八條保險車輛發生保險事故后,被保險人應當采取合同的保護、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交通管理部門報告,同時通知本公司。
第十九條被保險人不履行本條款第十五條至第十八條規定的義務,本公司有權拒絕賠償或自書面通知之日起終止保險合同。
無賠款優待。
第二十條被保險人及其駕駛人員應當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保險車輛在一年保險期間內無賠款,續保時可享受無賠款優待,優待金額為上年度應交保險費的10%,不續保者不給。被保險人投保車輛不止一輛的,無賠款優待分別按輛計算。
索賠事宜。
第二十一條被保險人索賠時,應當向本公司提供保險單、事故證明、事故調解結案書、損失清單和各種有關費用單據。本公司應當迅速審查核實。賠款一經保險合同雙方確認,本公司應當在10天內一次賠償結案。
第二十二條被保險人向本公司索賠時提供的各種單證必須真實可靠。被保險人如果有涂改、偽造單證或制造假案等欺騙行為,本公司有權拒絕賠償或追回已付保險賠款。
第二十三條保險車輛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或被保險人的賠償責任,應當由第三方負責賠償的,被保險人應當向第三方索賠。如果被保險人向本公司提出賠償請求,本公司可以按照本條款的有關規定,先予賠償,但被保險人必須將向第三方追償的權利轉讓給本公司,并協助本公司向第三方追償。
第二十四條被保險人自保險車輛修復或自交通事故處理結案之日起3個月內不提交本條款第二十一條規定的各種必要單證或自本公司書面通知被保險人領取保險賠款之日起1年內不領取應得的賠款,即作為自愿放棄權益。
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保險車輛必須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牌號,并經檢驗合格,否則本保險單無效。
第二十六條本條款中的重置價值是指保險合同簽訂地的新車購置價。
本條款中的實際價值是指保險合同簽訂地的該車市價。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保險協議書樣本(實用17篇)篇四
甲方(代繳社保單位):
乙方(個人):
丙方(實際用人單位):
甲、乙、丙三方均明確:甲、乙之間無勞動關系,乙、丙之間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間存在勞動關系,現因乙方個人原因希望將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下文簡稱“社會保險”)等關系掛靠在甲方,經三方友好協商決定:1、乙方的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按照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當期月最低繳費基數繳納。2、甲方代乙方繳納社保費用,甲方所代繳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包括公司繳費部分和個人繳費部分(以第一條為準)。3、乙方支付方式:按照常州市社會保險當期繳費年度為一個周期(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在甲方代繳之前,每周期提前30天一次性支付完畢當個周期的費用,從年月開始至年月結束。4、乙方可憑身份證到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查詢甲方為乙方代繳社會保險費信息。5、甲方在收取乙方代繳社會保險費用后,應當及時辦理代繳社會保險事宜,如有特殊原因暫停辦理的,須提前10天告知乙方;乙方如未按期支付社保費用,甲方有權停止辦理乙方的代繳社保事宜,根據友好原則,請甲方在停止辦理乙方社保事宜3天前友好通知乙方。6、如若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等意外,由丙方承擔實際用人單位的法律責任,甲方不承擔乙方任何法律責任。7、乙方書寫的承諾書及乙方與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書作為本協議的附件。8、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署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
丙方:(蓋章)。
日期:日期:日期:
保險協議書樣本(實用17篇)篇五
個人養老金保險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由保險單及本合同所載條款、聲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關的投保單、復效申請書、健康聲明書,及其他約定書共同構成。
第二條 投保條件
(一)凡年齡在6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的居民,均可作為被保險人,由其本人或對其具有保險利益的人作為投保人,向中保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以下稱保險人)投保本保險。
(二)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也可以作為投保人,為其成員向保險人投保本保險。
第三條 保險責任的開始、繳付保險費及領取養老金
(一)保險人應負的保險責任,自投保人繳付第一期保險費且保險人同意承保而簽發保險單時開始。除另有約定外,保險單簽發日即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對應日為生效對應日。保險人簽發的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
(二)保險費繳付方式有月繳、年繳及躉繳三種。
(三)投保人在投保時可選擇躉交即期領取養老金或延期領取養老金,養老金領取方式有月領、年領及躉領三種。躉交即領的開始領取養老金日為次月的對應日。延領取的開始領取養老金日為保險單生效對應日,開始領取養老金的年齡50、55、60、65周歲,由投保人在投保時選擇。
第四條 保險期間
本合同的保險期間包括保險費交付期與養老金領取期。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保險單上約定的開始領取養老金的前一日止為保險費交付期。被保險人生存至開始領取養老金日起至其身故時止為養老金領取期。
第五條 保險責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保險人承擔以下給付保險金責任:
1、被保險人于保險費交費期內因疾病或意外傷害而身亡,保險人給付身故保險金,保險責任即行終止。
2、被保險人生存至保險單約定的開始領取養老金日時,保險人按保險單約定的期領金額向被保險人給付養老金,保證十年;若被保險人中途身故,其受益人或繼承人可繼續領取養老金滿十年后,保險責任即行終止。
3、被保險人領取十年養老金后,仍繼續生存,保險人給付增額養老金直至其身故。增額養老金以保險單約定的首期期領金額為基礎,每年遞增率為6%或為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的遞增率,一旦約定,中途不得更改。
第六條 責任免除
被保險人因下列情事之一致身故時,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1、投保人、受益人或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
2、被保險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復效之日起二年內自殺或故意自傷身體;
3、故意犯罪、吸毒、毆斗、酒醉;
4、戰爭、軍事行動或動亂;
5、患獲得性免疫缺陷綜合癥(艾滋?。┘捌洳l癥、性病、先天性疾病或遺傳性疾??;
6、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7、無駕駛執照、酒后駕駛。
第七條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險費的繳付,寬限期間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險費,應依照本保險單所載繳付方法及日期,向保險人繳付并索取憑證妥為保存。如保險人派員前往收取時,應向該收費員繳付并索取憑證妥為保存。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險費到期未繳付時,自保險單所載繳付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為寬限期間;逾寬限期間仍未繳付的,本合同自寬限期間終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寬限期間內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仍負保險責任,但應從給付保險金中扣除欠繳的保險費及利息。
第八條 合同效力的恢復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兩年內,填妥復效申請書及被保險人健康聲明書申請復效。經保險人同意并且投保人補繳所欠的保險費及利息后,合同效力恢復。
第九條 保險事故的通知與保險金的申請時間
投保人、受益人或被保險人應于知悉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保險人,并應于保險事故發生后三十日內向保險人申請給付保險金。
第十條 保險金的申請
被保險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第五條規定的保險責任范圍內的身故,受益人或被保險人的繼承人申請領取被保險人身故保險金時,應出具下列文件:
1、保險單及保險金申請書;
2、最近一次保險費的繳費憑證或養老金領取證;
3、公安部門或縣級以上(含縣級)醫院出具的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
4、被保險人的戶籍注銷證明;
5、受益人或被保險人的繼承人的戶籍證明與身份證件;
7、應保險人要求出具的其他有效證件。
第十一條 保險金的給付手續
被保險人生存至約定領取養老金日時,由本人持養老金申請領取書與身份證件,交回保險單及最近一次保險費的繳費憑證后,由保險人簽發養老金領取證。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除
(一)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在訂立本合同或申請復效時,對保險人的書面詢問應據實告知。如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或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蛘咛岣弑kU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本合同,且不退還保險費。對本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二)保險人通知解除本合同時,如投保人死亡、居住所不明,或其他原因,通知不能送達時,保險人將該項通知送達投保人的同住成年家屬或所知的最后地址即可。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保險人生存,并且沒有開始領取養老金,投保人不愿繼續參加本保險而解除本合同時,保險人于接到通知后三十日內退還本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四)投保人解除本合同時,應出具下列文件:
1、保險單及解除合同申請書;
2、最近一次保險費的繳費憑證;
3、投保人的戶籍證明與身份證件。
第十三條 受益人的指定及變更
(一)被保險人或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數人被保險人身故保險金的受益人,但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時須征得被保險人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投保人可以書面通知保險人變更被保險人身故保險金的受益人,但應將本保險單與被保險人的同意書送交保險人批注。
(二)前項變更,如發生法律上的糾紛,保險人不負責任。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當被保險人生存時,其養老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保險人不受理其他指定或變更。
(四)被保險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身故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保險人向被保險人的繼承人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
1、沒有指定受益人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險人死亡,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放棄受益權或依法喪失受益權,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第十四條 年齡的計算及錯誤的處理
投保人及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以周歲計算。投保人在投保時,應將真實年齡在投保單上填明。如果發生錯誤應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1、投保人申報的年齡不真實,并且其真實年齡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年齡限制的,保險人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在扣除手續費后向投保人退還保險費,但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2、投保人申報的年齡不真實,致使投保人實付保險費少于應付保險費的,保險人在給付保險金時按照實付保險費與應付保險費的比例支付。
3、投保人申報的年齡不真實,致使投保人實付保險費多于應付保險費的,保險人將多收的保險費無息退還投保人。
第十五條 合同內容的變更
投保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可申請減少保險費繳費標準,但最少不得低于最低限額(年交保費100元人民幣),其減少部分視為解除合同。
第十六條 變更地址
投保人的地址有變更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保險人。投保人不做前項通知時,保險人按所知最后地址發送的通知,視為已送達投保人。
第十七條 釋義
本條款所述“意外傷害”是指外來的、突然的、非本意的使被保險人身體受到劇烈傷害的客觀事件。
第十八條 其他
(一)本合同受益人對保險人請求給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滅。
(二)本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記載事項的增刪,非經投保人書面申請及保險人在保險單上批注,不發生效力。
保險協議書樣本(實用17篇)篇六
甲乙雙方根據20xx年2月26日天津市政府采購中心關于20xx-20xx年度天津市行政事業單位車輛保險供應商資格項目(項目編號:tgpc-20xx-d-0080)的成交結果和競爭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投保的天津市行政事業單位機動車輛保險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一、定義
本合同條款中的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一)使用單位:市級各行政事業單位。
(二)參保車輛:市級各行政事業單位機動車輛。
(三)服務:系指乙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甲方和使用單位提供的保險服務。
二、保險標的
(一)甲方將對使用單位參保車輛向乙方投保。
(二)保險公司最終承保數量以使用單位向乙方實際投保數量為準。
(三)乙方作為承保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相關文件承保并及時為甲方和使用單位出具車輛保險單。
三、保險險種
基本險險種:
(一)機動車輛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二)車輛損失險。
(三)第三者責任險。
四、保險費用標準
(一)基本險保費標準:按照磋商承諾執行(見附件2)。
(二)市級各行政事業單位所有的機動車輛跟標險種,享受相同優惠和服務。
(三)各區縣行政事業單位跟標的機動車輛,享受相同優惠和服務,并由各區縣財政局簽訂合同。
五、投保方式
(一)基本險保險金額確定方式如下:
1.機動車輛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按照《機動車輛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及相關規定確定。
2.車輛損失險:按新車購置價足額投保。
3.第三者責任險:按照5萬元限額投保。
(二)使用單位如需增加其他附加險種,乙方應同時辦理,并享受同等優惠率。
(三)乙方承諾天津市現有的所有營業網點及合同有效期內增設的網點均接受本項目相關業務的承保、理賠服務(見附件3)。
(四)當國家保險監管部門批準調整機動車輛保險條款、費率及調整系數時,乙方應將調整依據和方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后執行。
六、保費支付方式:
(一)參保車輛的保險費用由使用單位自行支付。
(二)乙方承諾于合同有效期內承擔使用單位投保的全部機動車輛基本險及增加險種的保險責任。
1)。
(四)結算幣種。保費和各險種的賠款均以人民幣進行結算。
七、質量保證
(一)乙方承諾除全國統一的24小時客戶服務熱線外,為本項目設立專門的服務熱線(見附件4)。
(二)乙方應保證服務質量,且不能低于合同規定的范圍和種類。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的對乙方提供的保險服務實行檢查或抽查。
(三)乙方在收到使用單位或甲方關于質疑服務質量問題的通知后三個工作日內,應迅速查處并答復。
(四)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三個工作日后沒有彌補缺陷,使用單位或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風險和費用將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應保證使用單位獲得優先服務的權利,根據使用單位的通知及時提供承保、理賠服務。
八、基本服務承諾
(一)后期執行信息反饋要求
1. 按照天津市財政局和使用單位要求提供投保車輛、新購車輛相關保險手續、出險車輛、理賠項目及維修費用等方面的信息。
2. 情況報告要求
保險公司須每季度和每年度向天津市(區縣)財政部門報送《行政事業單位機動車輛統一保險情況分析報告》。
主要內容包括:
(1)使用單位參保車輛的承保、理賠、統計及分析情況等。
(2)機動車輛變更情況,包括新購、調撥、報廢、丟失等。
(3)根據統計信息及業務開展情況提出相關工作建議,包括保險公司項目管理和服務方面工作、使用單位車輛管理方面工作及天津市(區縣)財政部門協調方面工作等。
(4)報送時間為每季度末5日和每年度末15日內。
(二)承保服務承諾:
1. 承?;痉粘兄Z
(1)保險公司與使用單位協商確定具體負責部門、負責人及服務專員,負責使用單位投保車輛全部承保、理賠服務,并提供上門服務。如上述部門或人員有變動,保險公司于3個工作日前通知使用單位。
(2)保險公司不得拒絕使用單位的投保需求及續保的需求。
(3)保險公司主動做好承保服務,并積極配合使用單位,確保車輛正常使用。
(4)根據使用單位實際情況和需求為用戶設計最佳投保方案。
(5)使用單位車輛保險到期20日前,主動聯系續保事宜,服務專員于保險到期10日前辦妥相關手續。
(6)新增的車輛,若使用單位有需求,服務專員應主動協助辦理車輛上牌、過戶、轉籍等手續,并及時將相關保險手續送達使用單位。
(7)按照使用單位車輛變更通知(如過戶、調撥、報廢等),服務專員應主動協助使用單位填寫批改申請表,在得到使用單位確認批改后,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出具保險單等工作并及時送達使用單位,保費余額退回使用單位。
(8)負責協調各單位與原保險公司中止已簽訂的保險合同,并足額收回應退保費。
(9)安全及保障服務。
2. 承保其他服務,在不違反《保險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根據各自經營特點提供優于或多于上述承?;痉盏钠渌眨ㄒ姼郊?)。
(三)理賠服務承諾
1. 理賠基本服務承諾
(1)理賠指導
為向車主提供防災防損建議的重要依據。
(2)快速查勘定損
車輛出險后,出險車輛可在第一時間內與服務專員進行聯系,也可撥打24小時客戶服務熱線或本項目服務專線報案。查勘人員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并與使用單位配合制定應急措施,防止損失的進一步擴大。
(3)承修質量保證
車輛出險后,保險公司提供不同車型的合作4s店,保證出險車輛及時、高質量的得到修復。除此以外,使用單位可自選資質合格的二類以上政府采購定點修理廠及專修廠修理受損車輛。保險公司與政府采購定點修理廠及專修廠密切合作并簽定合作協議,并將其納入項目服務小組的理賠結算體系。
(4)理賠服務時限
a.現場查勘時限
接到報案后,如天津市(區縣)財政部門要求或保險公司認為需要現場查勘,應立即指派服務專員及專門人員出現場,市內應在40分鐘之內,郊區縣應在90分鐘之內到達事故現場,外地出險,保險公司查勘調度應在半小時之內與當地系統內公司取得聯系,并督促到達事故現場查勘。
b.賠付時限
使用單位提供完整的單證后,保險公司按下列時限支付賠款:
30000元以上(含30000元)的賠案,在收到使用單位提交的索賠材料齊全有效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賠款。
(5)對于小額一般事故的處理簡化手續,為本項目設立理賠綠色通道,使賠案在各理賠環節均得到優先處理。
保險協議書樣本(實用17篇)篇七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按國家政策為乙方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但因乙方個人原因,自愿放棄該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納,經甲、乙雙方友好充分協商,就辦理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乙方自愿放棄甲方統一為鄉村醫生辦理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甲方不再承擔為乙方辦理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義務。
2、如乙方日后以各種理由提出讓甲方為其補繳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甲方都將不予補繳。
3、因乙方自愿放棄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后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本協議是經乙方申請而簽訂,今后凡因履行本協議引起的'任何經濟、法律責任(包括行政部門對甲方的處罰)均由乙方承擔。
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月日
年月日
保險協議書樣本(實用17篇)篇八
乙方:_______________注冊會計師協會。
為了更好地發展注冊會計師執業責任保險業務,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同意就注冊會計師行業執業責任保險條款問題進行研究,共同制定有關條款。
第二條甲乙雙方同意在雙方確定的條款基礎上,對保監會批復的(注冊會計師執業責任保險條款)(以下簡稱《條款》)中不明確和不具體的地方在本協議中作進一步的解釋和規定,此解釋和規定具有法律效刀。
一、《條款》第三條被保險人定義為:本保險所指被保險人為依法設立的會計師事務所及正式聘用的注冊會計師。
二、《條款》第三條國內注冊會計師審計業務修改為:審計業務是指被保險人出具的審計報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法規規范和管轄的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師法》和《深圳經濟特區注冊會計師管理條例》規定的必須由注冊會計師承辦的會計報表審計、企業資本驗證、企業改組、合并、分立、整頓、解散清算審計、凈資產驗證、納稅申報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審計業務。
三、《條款》第三條利害關系人,是指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有權使用注冊會計師審計報告的投資人,債權人及政府部門。
四、《條款》第三條每次保險事故,是指委托人及利害關系人因注冊會計師在執行審計業務過程中的過失行為導致出具的審計業務報告失實而向被保險人提出的單個索賠或系列索賠。
五、《條款》第四條修改為:在列明的追溯期開始后,被保險人在承辦注冊會計師審計業務過程中,因過失行為造成委托人和利害關系人的經濟損失,委托人及利害關系人在保險期內向被保險人提出索賠,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賠償責任,本公司依照本條款及補充條款的規定,在約定的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六、《條款》第六條刪除第十一項,第三項修改為:被保險人的注冊會計師未經被保險人同意,私自接納的審計業務。第五項修改為:被保險人在本保險生效日期之前已知道的索賠情況。第六項修改為:“在保險單規定的追溯期之前被保險人簽署的審計報告?!?/p>
七、《條款》第八條修改為:“自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二年之內,被保險人不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則視為自愿放棄權益?!?/p>
八、《條款》第十六條更改為“投保時,被保險人應向本公司如實填寫投保問卷”。
九、《條款》第十八條更改為:在保險期限內,被保險人注冊會計師人員發生變動,應在一月之內通知本公司。
十、《條款》第二十條更改“被保險人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不得采取欺詐,隱瞞等惡劣手段侵犯委托人的合法權益?!?/p>
十一、《條款》第二十一條更改為“本公司有權對被保險人的經營風險狀況進行風險評估,對本公司提出的經被保險人同意接受的合理建議,被保險人應認真付諸實施?!?/p>
十二、此險種在確定追溯期時,采用以下原則,第一年投保時,追溯期追溯至第一年保險單的保險期限起始日;第二年續保時,追溯期追溯至第一年保險單的保險期限起始日;第三年續保時,追溯期追溯至第一年保險單的保險期限起始日……即連續投保,連續計算追溯期。投保人中斷保險后重新投保的;追溯期重新計算,即追溯期僅追溯至重新投保后第一張保險單保險期限起始日。追溯期中斷時間在一年之內的,經本公司同意,投保人在加繳中斷期間l00%的保險費后,追溯期可追溯到中斷之前的第一張保險單保險期限起始日,但對于中斷期間已經發生的過失行為造成的任何損失,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被保險人發生兩次或兩次以上中斷保險行為的,追溯期不可以再恢復。
被保險人在交納了當年度保險費和補交了投保前一年度的保險費時,第一年投保時,追溯期追溯至第一張保險單的保險期限前一年;以后年度投保時,類推。
被保險人在交納了當年度保險費和補交了投保前二年度的保險費時,第一年投保時,追溯期追溯至第一張保險單的保險期限;以后年度投保時,類推。
被保險人在交納了當年度保險費和補交了投保前三年度的保險費時,第一年投保時,追溯追溯至第一張保險單的保險期限前三年;以后年度投保時,類推。
十三、被保險人發生賠償后,向本公司提出申請,并按比例補交相應的保險費,可以將累計賠償限額恢復。但恢復次數最多不超過3次。
十四、在保險期內,如被保險人宣布歇業、經營期滿注銷或被主管部門撤銷,被保險人的注冊會計師在列明的追溯期開始后,因過失行為造成委托人及利害關系人的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賠償責任,被保險人在宣布歇業、經營期滿注銷或撤銷之日起三年內委托人及利害關系人提出索賠的,本公司在本保險單約定的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如五年內委托人及利害關系人提出索賠的,被保險人交納年保費的20%后,本公司在本保險單約定的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第三條甲乙雙方同意按甲方上報保監會前雙方達成的費率,由甲方與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投保,具體保險費率詳見協議的附件。
第四條如果情況發生變化需要對《條款》和《補充條款》進行修改,應由甲乙雙方同意并就修改內容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有關款。
第五條甲方應履行保險責任。如果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事件,甲方應第一時間到投保的會計師事務所了解情況,辦理賠償手續。如果發生爭議,甲方與會計師事務所協商解決有關索賠事宜。如無法達成意見,由注冊會計師執業責任鑒定委員會予以鑒定,當事人對鑒定結論不服的,可提交仲裁機關裁定。
第六條甲方提供乙方認可的標準保單。甲方在與各事務所簽訂保險合同時,將根據各所的具體情況與各事務所協商保險合同的內容。對于經營管理良好、業務量大、風險相對較低或連續三年未出險的會計師事務所,甲方同意在標準費率基礎上適當調整費率或給予其他的優惠條件。
第七條甲乙雙方同意建立定期聯絡制度,交流開展注冊會計師執業責任保險業務的有關情況,協商解決保險中出現的有關問題。具體時間為每個季度第一個月的第一個星期四上午。
第八條甲乙雙方同意成立注冊會計師執業責任。
鑒定委員會,對注冊會計師的執業責任進行鑒定。責任鑒定結果實行投票表決制。鑒定委員會如果無法得出結論,應交仲裁機關裁決。
第九條乙方應要求各會計師事務所如實填寫會計師責任保險投保問卷和投保單,并配合甲方做好有關工作。
第十條甲方應在保單正本備注欄注明“《條款》與《補充條款》相予盾時,以《補充條款》為準?!?/p>
第十一條本協議的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第十二條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保險協議書樣本(實用17篇)篇九
甲方(物業公司全稱):乙方(保險公司全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實守信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本協議的具體內容:
二、合作期限:本協議有效期從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有意繼續合作,在期滿前一個月雙方開始協商簽訂新的合作協議。
三、結算方式:
1、乙方按季度進行結算,付款方式采用現金支付或轉賬支付。
2、轉賬支付應轉入甲方公司指定賬戶內,若甲方變更收款賬號應在變更后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造成的款不到賬責任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同意乙方在丹桂園、銀杏園、桃園三個客服中心擺放名片作為宣傳方式,同時各組團服務通訊錄中的辦理保險服務電話改換為乙方電話號碼,前臺接待和溫馨管理做相應的業務培訓。
2、甲方根據統一規范要求,同意乙方在所在區域內設立宣傳欄一處、各棟樓單元門廳內設立一塊服務項目告示牌(規格和樣式依甲方規定)。
3、甲方允許乙方在甲方的安排下在小區進行宣傳,為正常的工作提供便利,協助乙方處理糾紛,共同維護雙方的利益和小區的安定。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委派公司負責人駐區,實施服務人員的選派、服務洽談、管理、信息反饋及突發事件的處置,積極協助甲方工作。
2、乙方負責人及服務人員,嚴格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維護甲方的聲譽,自覺服從甲方的監督和協調。
3、乙方的保險項目明碼標價,公開透明。
六、雙方有關約定:
1、本協議簽訂后,雙方密切合作,積極配合,達到互利互惠雙贏,更好的為業主服務之目的。
2、因乙方服務與業主發生誤解、矛盾和索賠,甲方需積極妥善處理,化解矛盾,消除誤會。
3、雙方領導建立暢通有效的溝通機制,及時通報各組團服務狀況和服務質量,確保合作的順暢開展。
4、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終止協議履行須提前15日,書面通知對方。
5、本合同壹式四份,甲乙二方各自兩份,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本合同期內發生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交由當地法律部門依法解決。
甲方:
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
代表人;
聯系電話:
租賃協議書模板合集八篇。
汽車保險簡歷模板。
保險協議書樣本(實用17篇)篇十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精神,結合甲方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公司簽定的工程設計合同為主框架(下稱《人保設計合同》),經雙方協商,決定由乙方承擔《人保設計合同》里所約定“乙方”事宜的項目,本合作協議為《人保設計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人保設計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合作協議與《人保設計合同》有不一致之處,以本協議為準。
第一條、工程概況。
2、取費方式(人民幣):設計費為人民幣/m2,單價包干,含稅(含單價70元/m2稅費;另單價50元/m2稅費由甲方支付),含管理費(含單價120元/m2管理費)。
第二條雙方職責。
(一)、甲方責任。
1、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有關法令法規,檢查督促《人保設計合同》的全面實施,協助解決設計過程中出現的重要事項。
2、協調、協助乙方進行施工圖會審、修改。
3、協調乙方進行各網點的勘測。
4
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公司”打入乙方公司帳號的錢款。
(二)、乙方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法律法規,根據《人保設計合同》各項條款確定的原則和要求,制訂設計方案,涉及建筑結構方面的設計必須有專業結構書的簽名確認。
2、負責《人保設計合同》中規定的各網點室內外裝飾、ci標識、消防及空調圖紙繪制,并提前2天交與甲方審圖。
3、按《人保設計合同》及國家、省廳的有關規定,乙方必須在設計圖紙中標識相關材料品種、規格、材質等均應符合設計要求。
4、做好設計工作資料的積累、整理和歸檔工作。歸檔資料必須及時、真實、完整、整理成冊。
5、負責各網點設計工作的勘察測量及工作中的食宿、安全事故等工作。
7、按《人保設計合同》及取費方式的約定及時支付款項,否則視為乙方違約,承擔違約責任。
8、乙方不準私自代表甲方簽訂《設計合同》。一經發現,視為乙方違約,并追究有關法律責任。
9、設計工作期內,乙方所有人員的工資、住宿、福利、醫療、保險費及各類事故發生所需的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解決。
第三條設計費用的約定。
1、本工程單位面積設計費為人民幣元/m2,單價包干。
2、按《人保設計合同》計費方式,以網點為收費基礎。
3、按《人保設計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進度款進入乙方公司帳號后,乙方扣除70元/m2的設計費和另單價50元/m2稅費后,剩下部分將由甲方全部支取。
4、本工程所有稅金由乙方負責。單位設計費也已含管理費。
5、《人保設計合同》里如有另約定補助項目的,乙方分得60%,甲方分得40%。
第四條違約責任。
1、違約方必須承擔因違約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引發的一切法律責任。
2、違約方必須向守約方違約賠償金伍拾萬元整。
3、因項目過程因甲方問題和不定因素發生所造成的經濟原因,甲方應以收取費用的比例共同承擔。
4、項目進行中因建設方超過合同的要求或是其他服務要求甲方應配合乙方向建設方追求合理的經濟補償,補償費歸于乙方。
5、因甲方與建設方協商之后沒有告知乙方,如因工作內容與之前商議不同不符,乙方有權不接受!
第五條爭議或糾紛處理。
1、本合同壹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在執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由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處理。
甲方單位名稱(蓋章):乙方單位名稱(蓋章):。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社會保險接收函集錦。
保險與保險經紀公司。
保險協議書樣本(實用17篇)篇十一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再保險經紀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1.根據甲方的委托范圍,負責與國際/國內再保商的聯絡、溝通與協調;。
4.根據甲方的決定,選擇分保接受人,并負責再保險安排工作;。
5.負責就保單的注銷和續轉,溝通甲方和分保接受人;。
6.出險后,負責與分保接受人的聯系和協調工作;。
7.負責協助甲方向分保接受人攤回賠款。
1.如實向乙方提供所有與上述再保險經紀服務有關的信息與資料,在乙方服務過程中給予必要的協助。
2.在有效期內,若甲方欲終止協議,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除應法律要求或經對方書面同意,甲乙雙方不得將獲得的任何保密信息泄露給第三方。本協議終止或解除時,本條款繼續有效_________年。
2.郵寄函件通常被認為在發出后7個工作日內寄達對方,傳真件則在傳送的同時即視為收到。
2.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任何超出本協議第一條范圍的服務,乙方應事先向甲方提供費用預算報告,雙方協商確定后由甲方支付相關服務費用。
甲乙雙方就執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簽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協議期滿后,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協議繼續有效。
2.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保險協議書樣本(實用17篇)篇十二
甲方(物業公司全稱):乙方(保險公司全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實守信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本協議的具體內容:
二、合作期限:本協議有效期從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有意繼續合作,在期滿前一個月雙方開始協商簽訂新的合作協議。
三、結算方式:
1、乙方按季度進行結算,付款方式采用現金支付或轉賬支付。
2、轉賬支付應轉入甲方公司指定賬戶內,若甲方變更收款賬號應在變更后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造成的款不到賬責任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同意乙方在丹桂園、銀杏園、桃園三個客服中心擺放名片作為宣傳方式,同時各組團服務通訊錄中的辦理保險服務電話改換為乙方電話號碼,前臺接待和溫馨管理做相應的業務培訓。
2、甲方根據統一規范要求,同意乙方在所在區域內設立宣傳欄一處、各棟樓單元門廳內設立一塊服務項目告示牌(規格和樣式依甲方規定)。
3、甲方允許乙方在甲方的安排下在小區進行宣傳,為正常的工作提供便利,協助乙方處理糾紛,共同維護雙方的利益和小區的安定。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委派公司負責人駐區,實施服務人員的選派、服務洽談、管理、信息反饋及突發事件的處置,積極協助甲方工作。
2、乙方負責人及服務人員,嚴格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維護甲方的聲譽,自覺服從甲方的監督和協調。
3、乙方的保險項目明碼標價,公開透明。
六、雙方有關約定:
1、本協議簽訂后,雙方密切合作,積極配合,達到互利互惠雙贏,更好的為業主服務之目的。
2、因乙方服務與業主發生誤解、矛盾和索賠,甲方需積極妥善處理,化解矛盾,消除誤會。
3、雙方領導建立暢通有效的溝通機制,及時通報各組團服務狀況和服務質量,確保合作的順暢開展。
4、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終止協議履行須提前15日,書面通知對方。
5、本合同壹式四份,甲乙二方各自兩份,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本合同期內發生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交由當地法律部門依法解決。
甲方:
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
代表人;
聯系電話:
保險協議書樣本(實用17篇)篇十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公司營銷服務部管理辦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及有關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保險個人代理事項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且乙方保證人在《履行保險個人代理合同保證書》上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代理期限__個月,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 甲乙雙方的關系為保險代理合同關系,不直接或間接構成勞動關系。
第三條 甲方委托乙方在本合同授權范圍內為甲方代理保險業務。
第四條 代理地域范圍
甲方授權乙方在甲方經營區域__________?。ㄗ灾螀^、直轄市)_______市(地區、州、盟)_______縣(市、區、旗)代理保險業務。
第五條 代理業務范圍
(一)甲方授權乙方代理下列保險業務(按險種列明)
(二)乙方代理保險業務的行為限于:
1、向客戶宣傳、介紹、推薦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
2、將投保人填寫的投保單及相關的投保材料交付甲方;
3、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并將甲方簽發的保險單、保險費收據等相關單證交付給投保人;
4、接受客戶咨詢;
5、甲方書面委托的其他事項。
(三)乙方不得處理下列事項:
1、簽發或批改保險單和保險費收據;
2、核保、核賠;
3、其他未經甲方書面授權的事項。
第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行為,由甲方承擔責任。乙方超越本合同甲方書面授權范圍的行為,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 保險費的解付方式和期限
(一)乙方應在收到保險費當日將代收的保險費全額解付甲方或存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特殊情況下經甲方同意,解付期限可以延長為收到保險費二十四小時之內。
(二)乙方不得使用非甲方帳戶收取保險費,不得將保險費挪作他用。
第八條 代理手續費支付標準和支付方式
(一)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雙方約定的各險種手續費標準是:
(二)甲方按列明的手續費率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但乙方所得代理手續費產生的稅款由乙方承擔。
(三)甲方按每一會計月份的實收保險費以現金或轉帳方式結算乙方代理手續費,結算日為次月_______日,遇節假日順延。
(四)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以及甲方業務管理需要,可調整手續費標準,如乙方不能認可新的手續費標準,本合同自動終止。
(五)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乙方才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1、甲方已審核簽發保險單;
2、甲方已全額收到保險費;
3、代理行為符合代理合同各項約定。
(六)乙方代理的業務發生退?;蜃兏?,甲方相應調整乙方的手續費。
第九條 甲方的權利
(二)對乙方代理業務的核保、核賠權;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留存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
(五)按稅務機關規定代扣乙方應繳納的稅款;
(六)了解乙方代理業務完成情況和代理客戶詳細信息。
第十條 甲方的義務
(一)根據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二)對乙方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代理的保險業務承擔保險責任;
(三)為乙方核發或更換《保險代理人展業證書》;
(四)將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報保險監管部門備案并辦理年度檢驗;
(五)為乙方提供從事保險代理業務所需展業證件、業務單證和甲方認為必要的宣傳材料;
(六)認真聽取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
(七)為乙方提供與保險代理業務有關的培訓。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
(一)在授權范圍內為甲方代理保險業務,并獲得甲方支付的代理手續費;
(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取得甲方提供的有關代理業務的展業證件、業務單證、宣傳材料;
(四)享有甲方為其提供的與保險代理業務有關的培訓;
(五)拒絕甲方的違法、違規和非書面委托事項。
第十二條 乙方的義務
(二)參加甲方組織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專業技能;
(四)協助甲方了解投保標的的真實情況和風險狀況;
(五)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解付代收的保險費;
(六)保守甲方和代理客戶的商業秘密;
(七)非經甲方書面授權,不為甲方以外保險機構代理保險業務;
(九)在接到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出險通知后,及時通知甲方;
(十)保險合同訂立后,在接到投保人要求變更、終止或者解除合同的請求后,及時轉告甲方。
第十三條 保證
乙方請______________ 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證人,由其出具的《履行保險個人代理合同保證書》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四條 合同的變更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依法對保險代理的地域范圍、險種范圍、代理手續費標準、保證人等合同內容進行變更,并訂立補充協議予以約定。
(二)雙方如不能就變更事宜達成一致意見,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十五條 合同的終止及解除
(一)本合同期滿前三十天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可以向對方提出續簽保險代理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簽保險代理合同。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隨時單方解除合同: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2、違背社會公德,損害甲方信譽和形象;
3、挪用或侵占保險費;
4、串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保險受益人欺騙甲方;
5、使用不正當手段強迫、引誘或者限制投保人、被保險人投?;蜣D換保險人;
6、擅自變更保險條款,提高和降低保險費率;
7、泄漏客戶信息及甲方商業秘密;
8、遺失重要保險單證造成甲方重大損失;
9、為甲方以外的保險機構代理保險業務;
10、違反本合同約定中乙方的任何一項義務。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
2、乙方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3、乙方喪失勞動能力;
4、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被保險監管部門吊銷;
5、法律規定的其他應當終止的情形。
(五)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須將甲方核發的《保險代理人展業證書》、代理期間有關的單證材料、代理客戶資料、乙方和保證人留存的代理合同原件和借用甲方的物品交還甲方,并辦理有關手續;甲方交還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
(六)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義從事保險代理活動。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除應如數支付代理手續費外,每拖延壹日,要向乙方支付應支付代理手續費金額_______%的違約金。
(二)乙方未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甲方解付保險費,除如數上交保險費外,每拖延壹日,要向甲方支付應交付保險費金額____%的違約金。
(三)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除本條第一、二款的情形以外,須支付壹百元至伍百元的違約金。
(四)乙方超出甲方授權范圍或者在代理合同終止后仍以甲方名義進行的活動,除經甲方追認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五)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違反合同約定,乙方有權提出解除本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六)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甲方損失的,須按照損失金額支付賠償金。
第十七條 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時,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仲裁或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乙方保證人各持一份,報甲方所屬分公司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保險協議書樣本(實用17篇)篇十四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員工福利保險保障顧問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同意:
1、對甲方的員工福利保障體系進行評估,提出員工福利保險保障建議;
6、按甲方書面指令,協助甲方向保險人辦理投保、續保手續;
7、提供保險期間內的相關保險服務;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保險協議書樣本(實用17篇)篇十五
注冊地址: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員工福利保險保障顧問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同意:
1.對甲方的員工福利保障體系進行評估,提出員工福利保險保障建議;
6.按甲方書面指令,協助甲方向保險人辦理投保、續保手續;
7.提供保險期間內的相關保險服務;
9.協助甲方準備索賠文件,定期查詢保險人理賠進程,并保存索賠的有關數據、資料。定期向甲方提交保險期內賠償情況報告。
二、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同意:
1.終止本協議生效前與其他方簽訂的類似顧問協議;
2.如實向乙方提供所有與上述服務有關的信息與資料;
3.在乙方為甲方提供上述服務時,給予乙方必要的協助。
三、保密條款。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除應法律要求或經對方書面同意,甲乙雙方不得將獲得的任何保密信息泄露給第三方。本協議終止或解除時,本條款繼續有效一年。
四、報酬與費用。
2.如乙方應甲方要求提供任何超出本協議第一項范圍的服務,乙方應事先向甲方提供費用預算報告,雙方協商確定后由甲方支付顧問費用。
五、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就執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可通過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它。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保險協議書樣本(實用17篇)篇十六
乙方:身份證: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現在處于失業狀態,沒有與任何企業、個體工商戶、社會團體等建立勞動關系,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請,在失業期間,由甲方為其代為繳納養老、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為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規定的最低繳費基數,企業和個人負擔的養老、醫療保險費用以及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均由乙方個人全額負擔。甲乙雙方不存在勞動關系以及其他任何經濟糾紛,一切事宜與甲方無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1、自20xx年8月開始,甲方為乙方代為繳納養老保險及醫療保險。
若乙方沒有書面通知甲方其與任何企業、個體工商戶、社會團體等建立勞動關系,視為乙方一直處于失業狀態。
2、乙方以現金形式按每半年向甲方支付乙方預計繳納的養老、醫療保險費用(含企業負擔部分),否則甲方有權終止為乙方代為繳納養老及醫療保險,無論甲方事先有無通知乙方,由此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對于甲方預先扣除的款項有異議,應在扣款之日起次月向甲方提出,經核對后,按多退少補原則處理,否則視為乙方確認扣款金額無誤。
4、乙方若與第三方建立勞動關系,想辦理轉移手續時,應提前一月通知甲方,由甲方為其辦理保險終止繳納手續,否則由此產生的費用和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事宜與甲方無關。
5、乙方在失業期間委托甲方代為繳納的養老、醫療保險費,甲方除收取發生的養老及醫療保險費以及由此產生的費用外,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費用,屬于無償代理。甲方還承擔了由此產生的用工風險。
6、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乙方:
授權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保險財務分析范文。
出資協議書范文匯編三篇。
保險協議書樣本(實用17篇)篇十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為方便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時為失業人員發放失業保險金,經甲、乙雙方協商,對失業保險金的發放采取自動轉賬的辦法,即由甲方提供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數據,由乙方在失業人員的通存通兌活期儲蓄帳戶內代發。為此,訂立本協議以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對其提供的失業保險金入賬數據的合法、合理性及正確性負責,乙方負責按甲方提供的數據完成批量入賬。
二、甲方負責將失業保險金相關事宜告知專業人員,辦理失業人員的查詢等事項,負責解釋、調解因此而引發的糾紛和爭端。
三、甲方為失業人員在乙方開立的活期儲蓄存款賬戶應為正常戶,其資金由乙方以無折方式完成劃轉。若該賬戶在乙方辦理賬戶凍結等手續,無法完成入賬時,則不受理轉賬申請。
四、甲方應于發放失業保險金款項的前______日,向乙方委托分理處代發工資管理部門提交發放數據及轉賬支票。
五、乙方檢查數據信息無誤后在甲方指定的入賬日(節假、公休日除外)前一天晚上批量入賬,并將入賬明細清單提交甲方。
六、失業保險金發放工作完成后,乙方將入賬明細在授權個人賬戶以未登折明細方式保存,待失業人員到儲蓄所后再行補登存折,并在存折摘要欄打印“登”字、“操作員”編號欄內打印出乙方劃款專用代碼。
七、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甲、乙雙方變更條款或解除協議須雙方協商一致,并提前______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變更及解除本協議前,本協議繼續有效。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保險與保險經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