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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行政審批改革方案(通用17篇)篇一
今天講課的題目是。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現在正在成為行政體制改革當中的一塊硬骨頭,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正在成為轉變政府職能的關鍵突破口和抓手。而且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也成為防腐敗和建立廉潔政府的一個重要領域。所以行政審批制度的改變,現在在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和行政體制改革當中,算一種非常重要的作用。那么下面我們圍繞創新審批制度改革,我們談四個方面的話題。
第一個方面我們簡單回顧一下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發展階段。接下來我們從三個方面來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行探討。
第二是清理和精簡行政審批事項。
第三是我們來討論一下相對集中行政審批權的改革。
第四個方面我們來討論行政審批權的規范化運行。
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發展階段
行政審批我們說到是行政機關根據公民、法人或其它組織的申請,經依法審查準予從事特定活動的行為,或者我們叫做市場準入行為。
這個行政審批從理論上來看,它也是政府履行市場監管的一個重要工具。所以市場能否準入,準入以后你的行為我們該怎么進行管理,都跟行政審批是息息相關的。
當然早期我們的行政審批的改革可能是有另外一種初衷。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講,我們有必要回顧中國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發展階段。這種發展階段我們可以它概括為這么幾個階段。
(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初始階段
第一個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初始階段。從改革開放以來就已經啟動了,我們把它劃定在1978年到1992年這個階段,是市場經濟提出之前。行政審批制度的改革它是一個被動的,它是伴隨著機構的調整。我們減少了行政審批的部門和審批的環節,從而縮短了行政審批的期限。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講,我們可能沒有明確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這么一種提法,我們僅僅是一種被動的。因為政府管理經濟的職能發生相應的調整了,所以跟著行政審批的部門它的審批的決策環節都在縮短。
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講,沒有明確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提法也沒有明確的改革指導思想。
(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發展階段
第二個階段,我們叫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發展階段。從1992年到2001年國務院統一推進全國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截止。這個時候提出的背景就是什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提出。在這樣的條件之下,我們要推動經濟的發展,要引進外國資本的投資。國外的投資對于中國的審批速度、審批環節過多、審批主體過多、審批時間過長有非常多的意見。
所以這個時候一些率先引進外資的發達地區他們率先探索進行審批制度的改革。當然那個時候我們基本上的叫法,叫什么呢,精簡行政審批事項。所以這一階段的審批制度改革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第一主要在一些發達地區探索進行,沿海一帶。
第二它主要是作為經濟環境,投資環境和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的手段。所以我們發現有很多地方叫集體辦公。由主要領導牽頭,把各個相關的審批部門放到一起來,要限時、要超程序,要趕緊把這個完成。以改善投資環境、改善經濟環境、大量的引進外來投資。
這個時候,它的改革的重點是在投資審批領域,投資審批領域。主要以簡化審批手續,
壓縮行政審批事項,改進審批效率為宗旨,投資審批領域當時的改革重點。
隨著精簡行政審批事項工作的推進,到了九十年代中后期,從主要針對引進外資然后擴展到了內資,也就是說我們要強調國民待遇,除了外資企業以外,內資企業也要享受行政審批的提速。
還有一個特點是什么,為了使行政審批它的效率提高,在很多地方建立了行政服務中心。這個名字還有很多,有的地方叫政務超市、審批中心、審批大廳或者叫行政服務大廳等等。目的是什么,提供行政審批的一站式服務,我們找集中辦公。所以個主要在什么,地方探索,主要在地方探索。
隨著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我們要履行世貿組織的各種各樣的義務承諾,所以行政審批成為當時一個改革的重點。
所以到2001年開始,我們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入到深化階段。這個階段的標志性事件是2001年9月,成立了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當時的國務院副李嵐清擔任領導小組的組長。所以這個時候由國務院統一推動,統一部署全國范圍內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當時出臺的第一個文件就是2001年10月份,國務院批準的關于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從而推起了一輪又一輪的行政審批事項的改革。
從2001年國務院統一部署全國范圍內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以來,到2012年我們共進行了6個批示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每一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都取消調整了大量的行政審批事項。
這里有個基本的結構圖,我們可以看出來,第一批取消了789項;第二批到2002年,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數量的總數到了488項;第三批是495項;第四批是186項;第五批是184項;第六批也就是2012年的年底,取消和調整了314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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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行政審批改革方案(通用17篇)篇二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有關要求,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新舊動能轉換為主線,以深化要素市場化配置、提高審批服務監管效能為目標,試行“標準地”改革,促進工業項目快落地、早達產、高質量發展。
二、實施范圍。
“標準地”出讓,是指對符合“凈地”標準和具備通水、通電、通路、土地平整等動工開發基本條件的工業用地,在土地“招拍掛”出讓前,明確固定資產投資強度、建筑容積率、單位能耗標準、單位排放標準、畝均稅收等有關控制指標,一并納入土地“招拍掛”方案,實行“標準地”出讓。
我縣“標準地”改革在昌樂經濟開發區部分區域先行試點,20xx年12月底前,新增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面積達到30%以上。其后,根據試點情況在經濟開發區全面推行“標準地”出讓,并探索向其他投資項目延伸推廣,其余有條件的鎮(街、區)可以參照試點進行“標準地”改革,化解歷史遺留的批而未供土地暫不納入改革范圍。
三、改革內容。
(一)組織開展區域性評價。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會同縣發改局、審批服務局按照發展規劃,牽頭確定區域性評價范圍,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和第三方檢測評估機構,根據實際需要開展環境影響評價、節能評價、安全評價、水資源論證、水土保持方案編制、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雷電災害風險評估、地震安全性評價、壓覆重要礦產資源評估、考古調查勘探和文物影響評估、涉河建設項目防洪影響評價等前置性區域評價。對同一區域內的不同評價事項實行多評合一、聯合評估,并根據不同事項有效期進行動態維護和更新,從源頭上減少企業評估次數,降低企業評估費用,提高審批服務效率。區域性評價費用由縣財政給予保障。(經濟開發區、縣發改局、審批服務局牽頭,縣工信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住建局、水利局、文旅局、市生態環境局昌樂分局、應急局、人民防空工程管護中心、地震觀測中心、氣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制訂完善控制指標體系。控制指標體系主要由固定資產投資強度、建筑容積率、單位能耗標準、單位排放標準、畝均稅收、綠色和裝配式建筑指標、配套設施等構成,20xx年9月底前,制訂完善我縣新增工業項目“標準地”控制指標體系,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并適時向社會公布。(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審批服務局牽頭,縣發改局、工信局、住建局、市生態環境局昌樂分局、縣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再由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上述指標納入土地出讓方案,報縣政府批準后實施。(各項控制指標中:固定資產投資強度、單位能耗標準由縣發改局、經濟開發區負責,建筑容積率由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畝均稅收由經濟開發區、縣工信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稅務局負責,單位排放標準由市生態環境局昌樂分局負責,綠色和裝配式建筑指標、配套設施由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住建局、經濟開發區負責)。
(四)企業對標承諾。實行雙合同管理,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依法與競得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同時,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與競得人簽訂“標準地”開發建設履約監管合同或協議,對照各項控制指標要求,約定承諾事項、履約標準、指標執行核驗辦法、違約責任等權利義務。(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經濟開發區按職責分工負責,縣直有關部門、單位配合)。
(五)加強履約監管。加強項目建設事前、事中、事后指導服務和監督,督促企業落實工程整體質量、安全、建設進度等,確保項目按照有關規定和既定標準建設。在項目竣工、達產階段,企業要向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和有關部門(單位)申請竣工驗收和達產驗收,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組織有關部門(單位)進行核驗,并出具驗收意見。對未通過驗收的項目,責令限期整改,通過或經整改后復核通過的,可為其辦理相應審核審批手續。整改后仍不能達到約定要求的,不予通過驗收,根據監管合同或協議約定追究其相應違約責任。縣工信局會同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及有關部門(單位)對通過達產復核驗收的工業項目,列入年度畝產效益綜合評價范圍,實行定期綜合評價、分類分級監管。(縣發改局、工信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住建局、市生態環境局昌樂分局、稅務局、經濟開發區等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昌樂縣“標準地”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見附件),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具體負責“標準地”改革協調推進工作,牽頭研究制定改革操作流程、指標體制、工作指引、履約協議文本等。
(二)強化宣傳引導。各級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充分利用電視、互聯網、報紙和新媒體廣泛宣傳“標準地”改革工作,及時準確發布改革信息和政策解讀,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典型做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
專業行政審批改革方案(通用17篇)篇三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及省、市委“六權治本”的要求,我縣今年的簡政放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在去年審批項目進一步削減、審批效率進一步提高、審批方式進一步改進的基礎上,以轉變政府職能、提升治理能力為核心,以兩單(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兩圖(行政職權運行流程圖和行政職權廉政風險防控圖)兩平臺(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和政務服務平臺)為重點,進一步明確政府工作部門職責權限,推進行政職權公開規范運行。在目前正在開展的相關工作中,我們堅持把上級要求與我縣實際相結合,注重把握關鍵,加強上下聯動,穩妥有序推進。現將具體情況匯報如下:
一、前期工作開展情況。
一是加強領導,堅持人員先行。省、市委4月底對相關工作安排部署后,我縣第一時間成立了書記、縣長掛帥的工作領導小組,及時召開了工作動員會,并以相關職能部門為基礎,抽調20多名長期在職務犯罪預防、法學實踐和文稿起草等崗位的一線人員,組成政策法規組、綜合組、專家評審組、監督問責機制建設組、兩平臺建設組、權力運行流程繪制組、鄉鎮村試點組7個小組,有序開展相關工作。
二是講求實效,堅持試點先行。為盡量減少工作失誤和確保省、市、縣相關工作的銜接,在全縣動員的基礎上,確定了19個試點單位先行先試,為全面鋪開提供的經驗教訓。
三是規范操作,堅持模板先行。按照行政職權清理“三上三下”的工作機制(部門上報、一審反饋;部門再報、專家論證、二審反饋;部門三報、會議研究、報縣委縣政府審定),對各單位上報的權力事項進行集中審核。為統一審核尺度,規范操作,防攬權推責、防于法無據、防處置不當、防權責不清,對上報材料的文字表述、表格制作、流程框架等分別提供了模板或范例。
二是具體工作開展情況。
行政職權清理工作方面,重點抓“清權、確權、制權”三個環節,“確權”是重點中的重點,難點中的難點。我縣在部署這項工作時,就把這一環節的工作作為重中之重,并提出明確要求,要管好“看得見的手”、用好“看不見的手”。圍繞減權確權,我們明確了取消、轉移、調整、整合、保留、加強等6個方面精簡權力的標準。主要包括:取消市場機制能有效調節、行業組織能自律管理、政府部門采用事中事后監管能解決的行政審批事項,取消實施依據不充分的權力事項,取消責任不明確的權力事項,取消部門“紅頭文件”自定的權力事項,削減相關企業投資審批事項。轉移可以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交給市場和社會力量承擔的行政權力事項,轉移可以交由行業組織自律管理的相關資質資格認定、評比表彰評估事項。整合內容相同或相近的權力事項等等。這些具體標準辦法作為自查自清和審核確權的共同遵循,明確了原則,統一了尺度。目前,我縣的清權確權工作正在順利推進,預計6月底可出臺全縣權力清單初稿,并以權力清單為基礎,在7月份同步推開責任清單、行政職權運行流程圖和行政職權廉政風險防控圖編制工作。
專業行政審批改革方案(通用17篇)篇四
根據xx市人民的政府法制辦公室《關于開展“切實解決行政行為不規范問題”專項整治情況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巴府[20xx]53號)、xx市xx區依法治區領導小組辦《關于開展依法治區半年工作督查的通知》(巴州法治辦[20xx]11號)等文件要求,區人社局精心組織,統籌協調,抓緊抓實行業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情況的全面自查,緊密結合市、區關于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制定和完善行業行政實施程序,積極探索行政審批方式創新,認真落實改革的配套措施,加強后續監管工作,堅持嚴格依法改革,規范行政行為,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現將有關情況自查報告如下。
一、如期完成行政審批事項的業務對接。
區人社局加大對承辦行政審批事項工作人員的'配備和培訓力度,并協同政務中心將市級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實現成功對接,結合全區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便民服務要求,進行逐項清理,建立行業行政審批目錄,能在服務窗口審批辦理的事項,全部移交窗口服務提供“一站式”辦結。結合行政審評事項清理,區人社局安排專人將相關信息錄入了行政效能電子監察系統,同期將行政許可每項內容的詳細資料公布到門戶網站和電子運行平臺,加大宣傳力度,規范行政審批行為,方便群眾辦事。
二、加快配套制度建設,完善操作過程。
為進一步規范行政審批事項辦理,實現以制度管人辦事的要求,區人社局結合自身實際,建立健全行政許可依據備案審查制度。積極探索聯合辦理、集中辦理、統一辦理行政許可制度以及與《行政許可法》相配套的規章制度。
區人社局按照“廉潔、高效、規范、便民”的要求,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著力構建長效機制。建立行政審批工作責任制,把責任分解落實到具體部門和窗口工作人員。由人社局向窗口負責人授權并開具授權書,同時增強了審批的透明度。除涉及黨和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外,審批項目的名稱、依據、申請條件、審批程序、審批結果都及時向社會公開。并充分認識到行政許可實施程序的重要性,推進依法行政、建設誠信窗口,切實把嚴格執行行政許可實施程序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一項基礎性工作來抓,不存在執行與制度脫節的“兩張皮”現象。
在具體辦理行政審批事項方面,區人社局政務服務工作盡管遇到各種矛盾和困難,但在局機關分管領導的親自把關問效、各主辦科室的通力協調配合、政務中心的全程監督指導下,為進一步鞏固和擴展已有成果,推動行政審批工作健康發展,取得了時效。
一是領導重視,抓緊實施。區人社局在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過程中,始終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擺在重要位置,列入議事日程,明確領導,明確責任,明確任務,精心組織好此項工作把改革各項任務落到了實處。
二是加強監督,優化程序。區人社局政務服務窗口認真對照《xx市xx區關于開展第十次行政審批事項清理的通知》要求,將原來的舉辦人才交流會審批、設立人才中介服務機構及其業務范圍審批、民辦職業學校審批、職業介紹機構審批、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機構零售藥店資格審定、集體合同審查、企業職工(參保人員)退休審批證審核6項,保留了舉辦人才交流會審批、設立人才中介服務機構及其業務范圍審批、民辦職業學校審批、職業介紹機構審批這4項,暫停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機構零售藥店資格審定、集體合同審查這2項,改變方式企業職工(參保人員)退休審批證審核這1項,增加1項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同時提升審批時限均為20%以上。
三是加強調研,積極創新。區人社局圍繞“務真求實”的精神,為提高行政辦事效率,窗口接到行政審批事項申請之后,第一時間和局主辦科室前往申請單位核查,確保無虛假信息,無不符合規定辦理事項的現象,并按照整合行政資源、降低行政成本提速辦事。同時,大力開展行政審批工作調查研究,力求在制度創新、機制創新和解決現實問題上有新的突破。
自20xx年以來,區人社局組織開展行政審批與政策法規學習十余次,接到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審批一件,正在辦理的民辦職業學校審批兩件,均都按時完成審批,保證了服務質量。
20xx年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區人社局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和市、區法制辦的精心指導下,做了一些工作,但也存在不少問題,下一步,我們將按照全市依法治理工作要求,進一步加大行政不規范行為的清理與整治,切實加強行政服務效能建設,全面打造法治人社,努力為群眾提供合法規范、和諧人性的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服務環境。
專業行政審批改革方案(通用17篇)篇五
行政審批制度與我們每個公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針對我國行政審批制度存在的的許多不足,政府多次出手,大刀闊斧的進行了多項改革,取得了看得見的成效,民眾獲得了真正的實惠,但也不可避免的暴露出了不少問題。
我國行政法有各種行政行為,有些行政行為普通人可能終其一生都不會接觸,但行政審批卻是一般人繞不開的,一般人甚至一提起政府管理就想到行政審批。尤其是在長期實行計劃經濟的我國,從出生辦的“出生證”、“獨生子女證”、到上學、轉學甚至工作也要辦各種各樣的證件,甚至模特、保姆都要持證上崗,一個人從出生就要辦證,上學、工作、結婚乃至死亡不一而述,說“從頭管到腳”也不為過。更不要提連本應該追求最為自由的學校也要經過行政審批。企業更是如此,甚至一個項目就要幾十上百個圖章。行政審批可以說“無孔不入”。雖然適度的審批有利于國家對社會事務的有效控制,但由于沒有嚴格的法律約束,行政審批已經成了某些政府部門的王牌,濫用權力越來越多。我國實行市場經濟以來,過度的行政審批更是成了“擾民”的制度,甚至一度談“審批”色變,中央政府痛下決心進行一場聲勢浩大的行政審批改革。尤其“入市”成功更成了改革的“催化劑”,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決心更加堅定、力度不斷加強。下面探討一下改革的幾個“亮點”及出現的問題。
(一)行政許可法的出臺。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實施,可謂是期盼已久、激動人心。依法治國強調“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法律可以說是“緊箍咒”,有“緊箍咒”尚且有踐踏法律、鉆法律漏洞的情況,更何況法律不明確的情況。行政許可法第一次把一部分審批事項納入行政許可法的管轄范疇,上升到法律的高度,違法成本大大增加,約束力更強。對行政許可做出了詳盡的規定,對政府行政行為進行約束,防止暗箱操作、腐敗滋生,在法律的規定下做事。
(二)自上而下的清理行政審批事項。
國務院設立專門小組領導改革,分多次、分情況對行政審批事項進行清理,國務院首先多次“自查”,對各部門的審批事項進行清理,地方政府也陸續展開如火如荼的清查活動,報紙、電視鋪天蓋地都是清理行政審批的報道,各地政府部門清理行政審批事項的數量勇破新高,雖然里面不無水分,但清理成果還是很顯著的,確實一些審批項目被清理,公民也切實得到了實實在在的實惠。
(三)徹底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
行政許可法的出臺,雖然將部分審批事項納入行政許可法的羽翼之下,但當時由于我國行政審批項目過多的現實情況,單單行政許可法根本不能有效的指導行政審批工作,還有一些審批事項“無處可去”,故國務院發布了意見通知,明確為了讓行政審批工作更好的運行,當時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該項通知本來是對當時審批事項太多而雜這一現實情況的無奈而過渡之舉,沒想到之后卻成了某些政府部門的“尚方寶劍”。相比行政許可法對行政許可事項的嚴加規定,非行政許可變成了某些政府領導的“救命稻草”、“擋箭牌”,借“非行政許可”之名行“行政許可”之實,抓緊權力不放,有些政府領導不愿放權,甚至“一廂情愿”的肆意制定非行政許可事項,導致了非行政許可名目繁多、“處處開花”的局面。這種亂象終于隨著2014年1月的清理并逐步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決定,2014年4月的國務院清理行政審批通知,到2015年5月,大刀闊斧的清理工作終于結束,“非行政許可”再也不是政府部門逃避法律監管、肆意行事、“逍遙法外”的幌子。
(一)行政許可法的局限性。
法律本身就帶有局限性,它不可能是完美的,也不能解決所有問題,行政許可法也是如此。比如行政許可的范圍,雖然采用了列舉法和排除法,盡量做到具體可行,但還是不可避免的給了行政執法人員很大的自由裁量權,如“難以有效消除影響”、“難以挽回的重大損失”、“公共利益”、“高度社會信用”等等就不一一概述了。這就為行政人員鉆法律漏洞、吃拿卡要、以權謀私埋下了伏筆。再者重事前許可輕事后監督的情況也是屢見不止。行政許可法畢竟動了某些部門的“奶酪”,實施過程中必然會受到某些抵制,如何保障行政許可法律的良好實施也是一個大的問題,畢竟法律只有切實有效的實施才能發揮它的作用。
全國自上而下興起的清理整治行政審批運動確實轟轟烈烈,取得了很好的成果,但這場改革還是有很多問題。這場改革畢竟觸動了深層次的利益格局,可謂是“動了真格”、“針針見血”,在這種情況下,不免會有某些肉痛的政府敷衍群眾、敷衍上級,只是為了完成任務,不重效果。或者把已經廢止的審批項目又拿來為完成指標湊數;或者趁機只清理沒有利益費力不討好的審批項目,“肥肉”項目保留下來,或者變換一種說法,明改暗不改;更有甚者改革過后,某些砍掉的項目又“死灰復燃”等等亂象叢生,影響了改革的成果。任何改革都不可能順順利利、一蹴而就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也是經歷了重重困難而不斷前進。隨著我國法制建設越發完善,行政人員素質的提高、觀念的改變、守法意識的加強,“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轉變,相信行政審批也會越來越規范,企業和公民也會從中受惠。
專業行政審批改革方案(通用17篇)篇六
為進一步深化“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在更高水平上推進市場準入便利化,激發社會創業活力,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實行“三證合一”登記制度的實施意見(試行)》(蘇政辦發[2017]102號)和《區委區政府關于印發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宿豫發[2017]4號)等文件要求,我區認真開展行政審批改革工作,在“三證合一、一照一碼”及“互聯網+行政審批”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績。
一、“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全面實施。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蘇政辦發〔2017〕98號)文件要求,我窗口積極推進該項工作,重新梳理申請文書材料規范,申請人辦理企業注冊登記時只需填寫“一表”,于2017年9月28日提前實施并核發了我區第一張載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到目前為止,我區共發放“一照一碼”營業執照3222件,占全區企業總數超過50%。
二、全流程電子化登記工作有序推進。目前,在軟件支持的范圍內,公司設立業務已實現“網上申請、內網預審、外網補正、內網受理”,今后逐步對公司設立、變更、注銷、股權出質、備案登記等主要業務開通在線辦理,并逐步實現全部業務“網上申請、網上受理、網上核準、網上發照”的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方式,提高我區企業登記的信息化、便利化水平。
下一步我們將繼續圍繞行政審批改革的各項要求,立足自身職
能,加大創新力度,繼續大力開展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一、繼續探索推進“一照一碼”全流程電子化登記。按照“一窗受理、一張表格、一套材料、一個流程、一張執照、一份檔案”的標準要求,推動實施“網上名稱查詢、網上申請、網上受理、網上審核、網上發照、網上公示、網上自動存檔”一條龍登記,逐步實現企業足不出戶或任意一臺電腦即可申領“一照一碼”營業執照,相關信息由工商部門通過并聯審批平臺共享給質監、國稅、地稅等部門。
二、積極推動企業名稱自主申報制試行。根據市工商局在該項改革上的進度要求,在其放開企業名稱庫后及時跟進,允許申請人登錄指定網站自助查詢、自主選擇企業名稱,除法律法規禁止或者與他人在先權利沖突之外,經我部門備案登記后均允許使用。
及稅務等職能部門相關信息化系統有效互聯互通,實現信息的開放共享以及有效的銜接反饋,從而構建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具備在線綜合服務能力。
縣政務服務中心:
為確實抓好我局行政審批事項清理規范工作,我局組織專門力量,認真按照、縣政府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自查工作的要求,結合我局實際,現將主要工作報告如下:
一、領導重視。
行政審批規范工作,涉及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是真正體現政府職能部門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具體表現。對此,局領導高度重視,就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自查工作,作了統一安排部署,并落實專人負責抓好抓落實。
二、行政審批項目情況。
近年來,我局認真貫徹xx縣人民政府關于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精神,嚴格按照《行政許可法》規定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有關政策,結合我局行政職能,積極開展行政審批改革工作。改革工作以“轉變政府職能,改革行政管理方式,規范審批行為,健全行政監督機制”為宗旨,使我局職能從管理轉變到服務上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我局現有審批、核準事項1項,即煙草專賣零售許可。不列入行政許可,按備案管理的有1項,即煙草違法行為行政處罰案件。
二、規范內部審批事項辦理程序。
行政審批實施程序是規范、制約行政許可行為,確保行政審批合法、高效的重要制度。我局根據《行政許可法》規定,結合實際,由相關部門根據監管需要,制定了《xx縣煙草專賣局貫徹實行行政許可配套制度》,嚴格規范局內部審批事項辦理程序。明確并在我局政務公開欄等公示了審批事項的依據、辦理時限以及申請辦理條件和申請資料,給申請人提供了良好的行政服務。通過自檢自查,我局并未發現有超范圍審批項目、變相審批或擅自增加審批項目的現象存在。
三、面向社會,及時公布,接受監督。
由我局負責行使的行政審批項目,其依據、內容、條件、需要提交的材料、辦證程序、時限、審批結果、投訴電話等,在局政務公開欄、宣傳欄、單位協同辦公網向廣大群眾公布。方便申請人查詢,切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和便民、利民,增強了辦事透明度,提高了辦事效率,自覺接受社會的監督。
雖然我們做了一定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績,但仍還存在著一些不足之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將繼續在定安縣政府的關心和支持下,認真細致地開展工作,為使行政審批和執法工作踏上一個新臺階,而努力奮斗。
2017年9月20日
專業行政審批改革方案(通用17篇)篇七
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加快轉變政府職能的突破口,是踐行以人為本理念、最大限度激發市場發展活力的關鍵所在,是優化行政服務環境、凝聚轉型跨越發展的根本舉措。按照省市關于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要求,滕州市在前期探索和深入調研的基礎上,多措并舉,堅持“接、放、用、管”四管齊下,推進政府“瘦身”,規范行政審批,優化政務服務,推動審批制度改革向縱深推進,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精心謀劃推進。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省市部署要求,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滕州市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任組長,市委辦、市政府辦、市委組織部、編辦、法制、發改、財政、人社等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推進政府職能轉變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6個專題組、4個功能組,統籌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收費管理制度改革等政府職能轉變各項工作任務,形成改革合力。2014年5月,設立市政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辦公室,指導協調全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
(二)強化“瘦身”,全面推進行政審批“塑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實質,是政府權力的調整、轉移和下放,涉及深層次利益的調整。滕州市健全完善了“一個領導分管、一個科室辦理、一個窗口對外、一枚公章辦結”的“四個一”部門審批運行管理機制,不斷優化經濟發展環境,提升政務服務效能。2014年7月,市政府審改辦與市法制辦、市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等單位密切配合,結合和上級政府取消和下放的審批事項,采取“三上三下”的辦法,對各部門的行政審批事項進行了聯合審核、清理規范,重點對各項審批事項的審批對象、設定依據、前置條件、辦理程序、審批時限、是否收費等進行審核確認,對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優化審批流程,縮短審批時限,2014年底編制完成了《滕州市市級行政審批事項目錄清單》,以市政府文件印發,共確認行政審批事項149項(其中行政許可事項136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13項),并在滕州市政府網、滕州機構編制網、市政務服務中心網站向社會公布。之后,兩次對《滕州市市級行政審批事項目錄清單》進行調整完善,使“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徹底退出歷史舞臺。
(三)亮出“家底”,規范行政審批權力責任管理。權力清單方面,滕州市按照“清權、減權、制權、曬權”的要求,對全市52個單位的行政權力事項進行全面梳理,通過“三上三下”、審核清理、合法性審查、廣泛征求意見建議等階段,共審減行政權力事項1208項,精簡比例達20.94%,保留行政權力4562項,并于2015年3月底前向社會進行了公布,有效為權力行使劃好“跑道”,消除權力“暗門”,亮出政府權力“家底”。責任清單方面,為進一步明確和強化部門職責,落實責任主體,切實解決政府部門管理越位、缺位、錯位的問題,科學確定我市44個政府部門(單位)責任清單,主要職責407項,具體責任事項1838項,追責情形858項,界定部門職責邊界139項(涉及26個部門),建立事中事后監管制度369項,明確公共服務事項179項,解決職責交叉重疊,理順職責關系,明晰職責邊界,做到與行政權力清單互為補充,著力構建權責一致、分工合作、高效運轉的政府職責體系,切實把該負的責任負起來,把該管的管住管好。同時,印發《滕州市行政權力清單動態管理辦法》,建立了行政權力事項動態管理機制。
(四)健全制度,切實不斷優化政務服務環境。一是編制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項目清單。針對部分行政審批前置中介服務管理混亂、耗時長等問題,對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項目的名稱、法定依據、實施機關、收費標準、辦理時限等內容逐一規范,7月底編制完成《滕州市市直部門(單位)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項目清單》。凡未納入清單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項目,一律不得再作為行政審批的受理條件,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委托中介服務機構開展服務,也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供相關中介服務材料。二是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印發《市政府辦公室關于清理規范市直部門(單位)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的通知》,啟動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機構清理工作,對中介服務機構實行清單式管理,放開中介服務市場,推進中介服務機構脫鉤改制,規范中介服務收費,加強中介服務機構監管,逐步建立起“市場主導、行業自律、政府監督”三位一體的運行機制和以信用體系、自律建設為重點的監管體制。三是注重強化制度建設。2015年以來,相繼以市政府或市政府辦公室文件出臺了《滕州市政務服務中心管理暫行辦法》、《滕州市行政審批事項目錄管理辦法》、《滕州市行政權力清單動態管理辦法》,對行政審批事項、管理范圍、調整情形、調整程序、調整時限等均進行明確規定,對政務服務中心主要職責、窗口首席代表和辦事人員主要職責、人員派駐調整程序、考核激勵辦法、監督檢查等作相應明確,著力提供優質服務,進一步加快了服務政府建設。
(一)行政許可缺乏統一的認定標準。目前,從中央到地方,各級對于行政許可事項的界定標準不統一,市縣之間行政許可數量差距較大。對于系統內部逐級上報的許可事項、下級部門的初審和審核轉等事項是否可以作為獨立的行政許可事項,目前沒有統一的標準。例如,今年2月,國務院印發了《關于取消152項中央制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國發〔2016〕9號),其中涉及縣級審批事項17項,但是只有4項與《山東省市縣行政許可通用目錄》(以下簡稱《通用目錄》)相對應,其余的13項在《通用目錄》都找不到相對應的審批事項。
(二)行政審批改革的一些認識偏差。一是近年來,各級對審改工作實質的理解出現了偏差,為了政績觀和“面子工程”,使得審改工作進入了“唯數字論”的怪圈,“打造全省行政審批事項數量最少的市、最少的縣”“行政審批時限壓縮到法定時限40%以內”等報道不斷見諸報端,存在著不顧工作實際情況,通過人為的“合并同類項”來減少數量、壓縮審批時限,作為審改工作取得好成績的硬性指標,將審改工作做成了數字游戲、表面文章。二是各行政審批機關對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認識不一致,有些部門改革意識不強,缺乏積極主動性,改革的主體地位發揮不明顯,認為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牽頭單位的事,自己只是改革的對象,改與不改都一樣,報與不報都一樣,工作中被動應付、流于形式。?(三)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含金量”不夠。一是下放至縣級的審批權限少。2013年7月省政府令第264號發布以來,省級取消下放了8批行政審批事項,共下放行政審批事項224項,其中下放至設區市級185項,下放至縣級僅有39項,僅占省級全部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17%。二是存在重復下放的現象。省級文件明確下放至縣級的行政審批權,市級作為市級權限再重新下放至縣級;還有一些法律法規明確規定是縣級的權限,省、市級通過“下放”的方式再下放至縣級行使。市級下放權限,通過子項數量統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數量,實際很多子項都屬于一個行政審批事項。三是“含金量”不夠。在涉及投資、創業、就業等直接影響經濟社會發展的項目上,取消下放的力度不夠,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含金量”不夠高,削減的行政審批事項“干貨還不多”;有些部門取消下放的大多都是業務量較少甚至常年不發生的審批事項;有些部門取消下放一些受硬件設施、專業設備和專業人員影響,縣級不具備辦理資質的事項;有些部門沒有擺脫傳統觀念和慣性思維的方式,對應該放而且能夠放的審批權借故不放,或者放小不放大、放責不放權、放虛不放實等。
(四)行政審批事中事后監管不到位。一是有些行政審批機關工作重心還未真正轉移。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雖然“重審批、輕監管”的理念不斷得到認同,但是在具體問題上部門仍不習慣將工作的重心由事前審批向事中事后監管轉變,更多的還是單純依靠審批這一種方式來實現對市場的`管控,忽略事中事后檢查、行業管理等方式的運用,難以形成有效監管。二是監管流于形式。雖然在制定政府部門責任清單過程中,具體行政審批職能的單位都建立了事中事后監管制度,但是大部分在目前看來都是紙上談兵,并沒有達到實際的監管效果。縣級普遍存在著技術力量不足、行業水平不齊、監管手段落后等現實情況,部門事中事后監管難形成合力,尤其是我市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過程中,行政處罰權由相關職能部門劃轉至綜合執法部門后,相關職能部門在批后監管上,如協調機制不完善,很容易就會出現監管“真空”。
(一)堅持法治思維,編制行政許可通用清單。中央要加強頂層設計,根據法律、法規,編制適合全國各級各部門適用的行政許可事項通用目錄,避免各級目錄五花八門、數量不一。根據中央通用目錄進行取消下放調整,盡量做到統一規范,節省人力物力財力。
(二)加大取消下放的“含金量”。省市在向縣級下放審批權限時,要進行充分的調研論證,由省級層面組織專門隊伍,對省、市、縣三級行政審批事項逐項“候脈”,征求市、縣相關職能部門意見,看哪些下放到基層更能符合簡政放權的精神,然后統一下放,避免省、市行政審批部門愿放就放、不愿放就不放的隨意性,真正下放一批或幾批“含金量”高、受益面廣、實用性強的行政審批事項,最大限度激發市場活力,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提供充分的便利條件。
(三)加強對市縣審改部門的指導。當前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工作頭緒繁多,創新性工作多,無經驗可循,建議省、市部門加強頂層設計,強化對區縣的指導和督導,能規范統一的盡量規范統一,能復制推廣的盡量復制推廣,使區縣部門少走一些彎路、節約一些精力。
(四)繼續強化事中事后監管。省市要建立對行政審批部門落實事中事后監管的監督檢查制度、明確行政審批部門監管的主體地位和責任意識,促進其切實將工作重心轉移到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上來,實行“寬進嚴管”,避免監管缺失,防止出現“一放就亂、一管就死”的現象。通過督查、通報、約談等方式,讓一些主動性不強、積極性不高的部門感受到來自政府領導的壓力、其他部門和社會群眾的壓力,進而提高部門改革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專業行政審批改革方案(通用17篇)篇八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推動政府職能轉變、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的一項重要舉措。去年以來,按照國家和省對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省發改委通過制定審批指南、規范審批流程、精簡審批事項、實行網上審批等方式,進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優化投資環境,在充分調動市場主體的積極性和地方發展經濟的主動性、激活民間投資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落實和承接行政審批項目情況。
1、落實省的政府取消和調整審批項目情況。根據省的政府的要求,對涉及我委的11項行政審批事項按照法定依據、法定期限、法定條件等逐項進行了主體、事項、流程確認,開展了新一輪集中清理。我委的審批事項由原來11項精簡為7項,減幅達36%。對我委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全部納入了省本級行政審批項目目錄,并于今年1月由省的政府正式公開發布實施。
我委認真貫徹落實省的政府“關于公布省本級行政審批項目目錄的決定”,對保留實施的7項行政審批事項、取消的4項行政審批事項在第一時間進行了網上公布并進行了轉發,王賦主任在今年1月19日全省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電視電話會上作了典型發言,并明確表態要貫徹落實好省的政府“關于公布省本級行政審批項目目錄的決定”,進一步抓好監督檢查,完善規章制度,確保行政審批項目取消和調整及時到位。取消的4項:棉花加工企業資格認定,地方企業債券發行審批,以工代賑項目的審批、審核,不需要中央政府投資、限額(規模)以下或不涉及國家有特殊規定的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審批。保留的7項:招標方案核準、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核準或備案、境外投資項目和外商投資項目核準等3項行政許可項目;政府出資的投資項目審批、國外貸款項目的審批或核準、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項目(國外貸款項目、外商投資和國內投資鼓勵項目)的免稅確認、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項目的審批或核準等4項非行政許可項目。
2、落實國家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項目的情況。根據國務院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和國務院頒布《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xx]19號)的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積極推進我委項目審批權限承接和下放工作。一是省發改委對涉及我省投資主管部門的行政審批項目進行了梳理,逐項研究,深刻把握政策的內涵和外延,認真研究政策變化對我省相關行業領域所帶來的影響,并向李x作了專門匯報。二是本著依法合規實施的原則,對核準權限下放至省級投資主管部門12項投資類核準項目,研究制定了項目審批流程卡,落實了各個實施環節的責任人和權限;對12項由核準制改為備案制的項目進行了深入研究,除國家另有規定的外,均按屬地原則納入全省投資主管部門備案許可范圍。三是提出了對國家要求再下放核準權限的交流電網工程項目、水電站項目、風電站項目進行了研究,提出了下放意見,近日將報省審改辦。四是在多次與國家對接、與省直相關部門和各市溝通、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完成了省發改委《關于下放投資項目審批權限的意見》,提出了下放調整的審批權限22項,擬下放到市(擴權強縣試點縣、省級轉型綜改試點縣)發展改革委(局)實施。6月14日《意見》正式上報省的政府。根據李x批示,我委再次與國家發改委、省直相關廳局就水電項目、氣田開發資源及其項目有關下放事項進行了咨詢、對接,形成具體意見已報李x審定。22條具體為:下放政府投資項目審批權限2項,下放企業投資項目核準權限5項,下放企業投資項目備案權限1項,下放初步設計審批權限1項,下放節能審批權限1項,由核準制改為備案制項目12項。
(二)規范化建設情況。
1、推進審批公開。編制了由我委審批7個項目的審批流程說明,明確了行政審批項目的內容、依據、條件、程序、需提交的材料、辦理時限、咨詢電話等關鍵要素,并統一納入到省編辦編撰的《山西省本級行政審批項目辦理指南》,面向全社會予以公布。同時,在我委門戶網站設置了政策法規、辦事指南、政務公開等專欄,在委辦公樓大廳設置電子觸摸屏,方便群眾查詢有關業務辦理流程。
2、優化審批流程。本著“環節最少、時間最短、服務最佳”的原則,我委在繼續執行好各項投資管理規章、制度基礎上,制定出臺了《優化投資管理流程實施意見》,圍繞創新投資管理、簡化辦理程序、強化工作責任等方面提出了11條具體措施。
3、完善行政審批制度。近年來,我委先后出臺了《山西省發展改革委省級投資管理辦法》、《山西省非公益性建設項目省級政府投資資金投入方式暫行規定》、《山西省發展改革委重大投資項目委托咨詢評估管理辦法》、《山西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流程圖》、《山西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對重大社會決策、重大工程項目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實施意見》等一批規范性文件,使我委行政審批項目真正實現有章可循,規范操作。
近年來,我委相繼制定了工作人員接待條例及工作人員守則,以及《限時辦結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務承諾制》、《ab角工作制》、《首問負責制》、《超時默認制》等工作制度,嚴格規定審批項目20個工作日內辦結,核準項目15個工作日內辦結,備案項目5個工作日內辦結。通過政務大廳辦理流程上墻、觸摸屏查詢、發放便民服務手冊、發改委網站等有效途徑對外公開審批流程、辦事指南。我委審批、核準、備案的所有項目,從項目正式受理開始到行文答復辦結,每一環節都有專人負責,在行政審批網上實時辦理,顯示整個辦理過程,方便社會各界的監督和查詢。上半年,我委已有1063件行政審批項目在網上辦結,涉及批復總投資6206。8億元,其中備案項目355項、核準項目212項、審批類項目496項。
(四)行政審批領域防治腐朽情況。
根據電子政務發展的要求,我委對行政審批服務大廳進行了設備更新,安裝了音、視頻監控系統,建立行政審批服務大廳受理、專業處室審核、委領導簽發三級網絡終端連接,將我委行政審批事項全部錄入省行政審批系統實行網上審批,并接受省效能辦的效能監督。通過著力構建行之有效的日常監督平臺,為我委規范行政審批行為提供了重要保證,上半年所有審批、核準、備案項目,全部按時辦結,從未出現超時、延時現象。嚴格執行行政不作為和過錯追究制,因故意或過失導致行政不作為或亂作為的,嚴格追究承辦人和相關負責人的行政責任。
二、主要體會。
一是解放思想、堅決放權。省發改委是綜合部門、是項目審批部門,權力比較集中。要改革就要敢于放權,堅決放權。只要對經濟社會發展有利,就要權力下放,就要主動作為,敢于擔當。
二是公開透明,服務為民。省發改委堅持網上辦公、信息公開,不讓任何一個項目的審批流程游離于社會監督之外。堅持開門編規劃、開門定政策、開門做決策、開門定項目、開門定資金;堅持重大決策、重大項目黨組集體研究決策制度;堅持依靠專家,提高公眾參與度,增加決策的透明度、科學性,使每一項決策公開、公正、公平。
三是積極主動,推動改革。緊緊抓住建設山西省資源型經濟轉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重大機遇,利用國家加快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有利時機,積極與國家溝通和訴求,爭取國家支持我省重大事項的改革,取得了突破性進展。爭取國家同意委托我省核準“十二五”期間1920萬千瓦低熱值煤發電項目,這在全國范圍內尚屬首次,是國家電力核準體制的重大改革和突破;爭取國家有關部門基本同意將我省作為煤層氣礦業權兩級管理試點,困擾多年的煤層氣礦權問題有望化解。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落實好已頒布的行政審批事項。積極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堅定不移地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要依法組織實施,繼續完善審批流程,不斷提高政策服務水平。對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指導有關部門做好落實和承接工作,防止出現管理脫節現象。對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堅決取消。
二是承接好國家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對涉及省內新增行政審批權限的項目,早作準備、心中有數,主動為項目單位提供投資政策、辦理流程等咨詢服務,指導企業完善相關前期資料和取得有關核準支持性文件,幫助企業順利辦妥立項手續。今年,國家下放城市軌道交通項目核準權限實施后,我委立即啟動了太原市軌道交通二號線一期(小店西—西澗河)工程前期工作,并組織專家和有關單位進行了論證,并進行了批復。
三是繼續完善網上電子審批和監督系統建設。繼續推行“陽光審批”,建立集中審批和網上審批平臺,優化審批流程,繼續實行并聯審批、聯合審批,完善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研究探索建立投資決策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的方法和途徑,進一步提高投資決策水平。
專業行政審批改革方案(通用17篇)篇九
根據省民政廳《關于在廣東省民政系統開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及貫徹〈行政許可法〉工作監督檢查的通知》(粵民辦[20xx]23號)精神,我局高度重視,成立了由局長任組長,副局長任副組長,有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及貫徹行政許可法工作監督檢查領導小組,切實加強領導,緊緊圍繞監督檢查的內容、方法和步驟認真組織自查和監督檢查。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保留的行政審批(許可)事項基本情況。
從這次檢查的情況看,我市各級民政部門能結合實際,認真做好對現行行政審批(許可)事項、規定、實施主體和行政許可收費項目進行全面的清理,行政審批(許可)工作進一步規范化。目前,我市保留的行政審批(許可)事項主要是市(縣、市、區)屬社會團體及其分支機構成立許可、民辦非企業單位成立許可、骨灰堂設立許可、殯儀服務站設立許可以及社會福利機構成立審批等4項。實施主體是市和各(縣市、區)民政局,以上行政審批(許可)項目是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殯葬管理條例》和《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實施的。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是強化領導、提高認識。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行政許可法》能否在本單位貫徹落實并取得實效,領導重視和抓好學習是二個關鍵環節。根據上級有關開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貫徹和《行政許可法》的有關精神,我局領導高度重視,把它作為一項重要的工作任務來抓,召開有關會議進行學習動員,要求全體公務員要提高認識,把開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學習貫徹《行政許可法》貫穿于政務公開和機關作風建設的全過程,結合本部門工作實際,扎扎實實抓好貫徹落實,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抓好學習提高。
局辦公室及時購買了《行政許可法》、《行政許可法教程》、《行政許可法釋義》和《民政部門實施行政許可辦法釋義》等有關教材,并分發到各科室,先后采取自學、集中學習、以會代訓相結合等形式組織了學習,并積極開展《行政許可法》宣傳活動。此外,根據市法制部門的安排,20xx年5月10日上午還組織了局機關及列入公務員管理的市救助管理站和殯葬管理所全體干部職工進行了《行政許可法》考試,以考促學,使民政系統干部加深了對《行政許可法》的理解,為切實、有效地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打下了良好基礎。
三是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和貫徹《行政許可法》結合起來,積極開展行政許可事項及實施主體的'清理。
開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從體制上了規范政府行政審批權限,是對行政審批制度的規范化。為確保行政(審批)許可清理工作取得實效,我局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副局長為副組長,有關業務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行政(審批)許可清理領導小組,切實加強領導,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和貫徹《行政許可法》結合起來,對現有的行政許可事項、規定、實施主體和行政許可收費進行了全面的自查清理。組織民政系統業務骨干對民政業務中有哪些屬于行政許可的事項、民政系統如何改革實施行政(審批)許可的體制和機制、如何加強對行政(審批)許可的監督工作等問題進行研討,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與嚴格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統一起來,一并推進。
四是結合推行政務公開工作,規范行政許可事項管理。
我局堅持實用、實際、實效的原則,把行政(審批)許可工作與政務公開工作結合起來,并按照民政部制定的《民政部門實施行政許可辦法》的要求,從規范行政(審批)許可的內容、形式、范圍、程序等方面入手,抓住關鍵,加大力度,深入扎實地開展行政(審批)許可工作。首先,在辦公大廳內,將業務科(股)室的工作職能、行政(審批)許可事項的名稱等通過政務公開欄進行公示;在服務窗口中、把實施行政(審批)許可項目的法律依據、須提交的材料、審批標準和審批時限,審批流程圖和所有收費項目及其依據、標準等上墻公布。其次,采取積極措施確保抓出成效。一是抓責任制的落實。實施行政(審批)許可工作列入干部考核的內容,定期不定期地進行檢查,局領導按照分工,對分管線條及科室負相應領導責任,有關科室負責人對本科室負領導責任,責任到人;二是抓配套制度建設。按照《行政許可法》的精神和國務院的要求,我局進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責任制度》、《首問告知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時辦結制度》等相關工作制度,通過這些制度,進一步規范民政部門的行政許可行為,轉變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風,改革行政管理方式,提高辦事效率,提供優質服務。三是抓重點環節。從?政(審批)許可的實際看,重點環節是收費依據、收費標準等方面。我市民政系統把收費項目、收費價格和收費依據全部上墻公布,讓辦事群眾一目了然,防止以權、以職、以業謀私。同時,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接受干部群眾的監督。四是抓監督檢查。把是否依法設定行政(審批)許可、是否依法受理行政(審批)許可申請、是否依法審查并做出行政(審批)許可決定、是否依法收取費用、是否依法履行監督職責等情況作為重點內容進行檢查,發現違法實施行政(審批)許可的,堅決予以糾正,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從而,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能夠便捷地向民政部門申請行政(審批)許可;使民政部門工作人員能夠進一步樹立以民為本的觀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為服務對象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服務;使民政部門能夠進一步強化廉政建設,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貪腐。
五是結合機關作風建設,進一步提高行政(審批)許可服務水平。
為提高行政(審批)許可服務水平,我市把開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與民政系統民主評議行風、機關作風、廉政建設結合起來,通過加強理論武裝、弘揚先進性典型和開展“三有一好”主題實踐活動,機關作風有明顯改進,廣大機關黨員干部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自覺性進一步提高,以民為本、為民服務的宗旨觀念和公仆意識得到強化,把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作為學習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維護本部門形象的根本標尺。同時,還堅持邊學邊查邊議邊改,從群眾最不滿意的問題改起,從群眾最迫切要求的事情做起,加強行業管理,切實糾正行業不正之風,進一步提高行政(審批)許可服務水平。
專業行政審批改革方案(通用17篇)篇十
〕
27。
號)的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以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牢牢把握。
“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這個主旋律,進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觀念,銳意改革,大膽實踐,加快創建集中審批、審監分離、放管結合、寬進嚴管的行政體制,著力解決政府干預過多、效率低下和監管不到位的問題,大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市場監管水平,規范權力運行,打造陽光新政,釋放發展活力,方便人民群眾,為提升我市綜合實力,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建成全面小康社會提供體制機制保障。
通過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大幅減少審批事項和審批時限,大幅減少審批前置要件,大幅減少和規范涉企收費,徹底實現中介組織與政府部門脫鉤,建立嚴格規范的市場監管機制,不斷提高服務群眾水平。
著眼于破除制約經濟發展瓶頸、建立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打破原有的條條框框,實現行政審批方式的變革,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集中行政審批職權,簡化審批環節,再造審批流程,建立與發展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行政審批運行機制。建立市場綜合監管體制,實行審監分離,做到寬進嚴管、放管結合,實現審批和監管無縫銜接,確保審批無障礙,監管有保證。精心謀劃,科學設計,提高行政審批服務質量和效率,方便企業、方便群眾。推進行政審批環節透明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1.
清理壓縮審批事項。
除涉及公共安全、公共利益、生態環境、宏觀調控等行業和領域必須保留的事項以外,其他事項通過取消、暫停、暫緩和轉變行政管理方式等措施應減盡減,清理壓縮審批事項。
2.
清理審批前置事項。
對關系群眾利益和社會安全的事項,要繼續作為審批前置條件予以加強;對市場機制能夠有效調節的事項、管理機關能夠通過事后監管實現管理目標的事項,不再作為審批前置要件,由市場進行調節或調整為后置條件;對與行政審批事項關聯性不強、取消后不影響行政管理效果的事項,一律予以取消。
3.
清理規范中介服務。
審批主體不得對任何審批事項指定或推薦中介機構進行中介服務;所有掛靠在政府機關的中介機構必須進行實質性脫鉤,徹底取消“紅頂中介”;開放中介服務市場,鼓勵規范的中介機構來我市開展中介服務,打破中介服務壟斷;通過信用評估等手段,加強對中介機構的管理。
“清單之外無權力,法無授權不可為”。通過公布責任清單,實現“行使權力有制約,法定職責必須為”。通過公布收費清單,明確收費依據和收費標準,杜絕超標收費、搭車收費等亂收費行為。
1.
25。
個市直部門(單位)依法行使的有關行政審批職能及相關行政事業性收費職能劃入市行政審批局,審批職責劃轉后,監管職責由原主管部門負責。對涉及行政審批工作的人員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擇優同步劃入行政審批局。市行政審批局按照大部制的原則設置內設機構。
2.
8
審批事項較少的垂直管理部門在市行政審批局設受理窗口,配備專職工作人員。各有關部門要將審批事項向網上審批平臺集中,做到職能調整到位、事項進駐到位、人員選派到位、審批授權到位,啟用電子印章,實現“一個大廳集中辦、大廳之外無審批”。
3.
組建北票市行政審批局后,對北票市行政審批局做出的行政審批決定不服申請的行政復議,由朝陽市行政審批局或北票市人民政府法制機構受理。
4.
優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重構審批工作流程,清理前置審批,減少審批環節,壓縮審批時限,大力推行行政審批標準化建設,實現一個窗口受理,一枚公章審批。
5.
推進網上審批,實現智慧政務。大力加強信息化建設,通過建立大數據平臺,提升行政審批效率。逐步建立集網上受理、在線審批、限時辦結及網上查詢于一體的網絡平臺,實現智慧政務。適時與省、朝陽市網絡平臺對接,使企業和群眾能夠通過網絡就近辦理相關事項。
1.
完善監管體制。
在充分發揮市場監督管理局的綜合監管作用的同時,進一步強化政府部門和單位監管職能,完善監管體制,加大監管力度,形成監管合力。在降低市場準入門檻的同時,完善配套制度,明確監管部門職責,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做到“放而不亂、活而有序”。重點加強涉及公共安全和群眾利益的監管事項,用最嚴格的標準、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建立科學完善的市場監管體系,堅決消除安全隱患,堵塞監管漏洞,確保市場監管的“全覆蓋”。
2.
實現審監互通。
審批事項辦結后,縣行政審批局要通過網絡和書面兩種方式及時送達監管部門,監管部門接到一種方式通知后即承擔監管職責,實現審監聯動,批管同步。
3.
創新監管手段。
健全信用約束機制,建立對當事人失信行為的黑名單制度和聯合懲戒措施,使失信主體“一處失信、處處受限”。根據改革方案的要求,組建市行政審批局,搭建領導班子,劃轉相關部門行政審批職能、編制及人員,對從業人員進行審批業務和崗位職責等方面培訓,完成“三定”規定工作。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推進難度大,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推進。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的市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加強領導,統籌協調,整體謀劃,強力推動。市直各部門和各有關單位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樹立全局觀念和大局意識,將此項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主要領導親自抓,細化推進舉措,強化責任落實,確保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各項任務落實到位。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工作分工,細化工作方案,密切配合,形成整體合力,高效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督查部門要圍繞各部門和單位落實《北票市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總體方案》情況開展督查,保證改革工作按時順利推進。紀檢監察部門要強化對改革工作的紀律監察,對推進態度不堅決、措施不得力、改革進度滯后的單位領導予以批評,造成后果的,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同時,加強對行政審批工作的監督,規范審批行為,嚴肅查處審批違規違法人員。宣傳部門和新聞媒體要大力宣傳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重大意義、相關政策和工作成效,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凝聚改革共識。建立與公眾、企業溝通協調機制,對企業和群眾反應強烈的審批事項,通過論證、聽證等方式征求意見,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和參與權,營造廣大干部群眾支持改革、參與改革、助推改革的社會環境。
專業行政審批改革方案(通用17篇)篇十一
縣政務服務中心:
為確實抓好我局行政審批事項清理規范工作,我局組織專門力量,認真按照縣委、縣zf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自查工作的要求,結合我局實際,現將主要工作報告如下:
一、領導重視。
行政審批規范工作,涉及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是真正體現zf職能部門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具體表現。對此,局領導高度重視,就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自查工作,作了統一安排部署,并落實專人負責抓好抓落實。
近年來,我局認真貫徹xx縣人民zf關于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精神,嚴格按照《行政許可法》規定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有關政策,結合我局行政職能,積極開展行政審批改革工作。改革工作以“轉變zf職能,改革行政管理方式,規范審批行為,健全行政監督機制”為宗旨,使我局職能從管理轉變到服務上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我局現有審批、核準事項1項,即煙草專賣零售許可。不列入行政許可,按備案管理的有1項,即煙草違法行為行政處罰案件。
二、規范內部審批事項辦理程序。
行政審批實施程序是規范、制約行政許可行為,確保行政審批合法、高效的重要制度。我局根據《行政許可法》規定,結合實際,由相關部門根據監管需要,制定了《xx縣煙草專賣局貫徹實行行政許可配套制度》,嚴格規范局內部審批事項辦理程序。明確并在我局政務公開欄等公示了審批事項的依據、辦理時限以及申請辦理條件和申請資料,給申請人提供了良好的`行政服務。通過自檢自查,我局并未發現有超范圍審批項目、變相審批或擅自增加審批項目的現象存在。
三、面向社會,及時公布,接受監督。
由我局負責行使的行政審批項目,其依據、內容、條件、需要提交的材料、辦證程序、時限、審批結果、投訴電話等,在局政務公開欄、宣傳欄、單位協同辦公網向廣大群眾公布。方便申請人查詢,切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和便民、利民,增強了辦事透明度,提高了辦事效率,自覺接受社會的監督。
雖然我們做了一定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績,但仍還存在著一些不足之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將繼續在定安縣委縣zf的關心和支持下,認真細致地開展工作,為使行政審批和執法工作踏上一個新臺階,而努力奮斗。
專業行政審批改革方案(通用17篇)篇十二
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全面梳理回顧行政審批改革工作,根據《國務院審改辦關于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行階段性“回頭看”的通知》(審改辦發〔2016〕3號)和自治區審改辦《關于開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階段性“回頭看”和督查調研的通知》(桂審改辦發〔2016〕4號)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本次階段性回頭看,是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各項措施落實情況的一次專項督查,要突出重點,務求實效。
一是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要求,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作為加強政府職能轉變,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以釘釘子精神推進各項舉措落地生根,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改革。
二是認真查找問題,切實抓好整改。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進行全面梳理回顧,突出問題導向,對改革舉措落實不到位的',扎實整改糾正,重點解決取消下放不同步、不協調和“中梗阻”、“自由落體”等問題。
三是全面總結經驗,不斷深化改革。在落實已有政策舉措的基礎上,總結好的創新性做法,提出政策建議和針對性措施,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為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助力。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階段性“回頭看”工作,查找問題,總結經驗,努力營造良好的農機化發展環境,達到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增強人民群眾滿意度和獲得感,以實現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進一步深化。
三、工作內容。
(一)自治區決定取消下放農機行政審批事項的落實情況。
1.取消下放的總體情況。是否存在取消下放不同步、不協調、變相審批等情況,下放事項是否存在下級接不住、接不好的情況,有沒有經過評估由上級政府(部門)收回的事項。
2.取消下放的哪些農機審批事項需要盡快修改法律法規。
3.全面公布農機化部門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的情況,地方各級保留的農機審批事項是否制定目錄清單并已向社會公開,向社會公布的保留審批事項清單是否完整,每個事項設定的法律依據是否準確。
(二)承接下放農機行政審批事項情況。
1.承接的總體情況。承接過程中是否有接不住、接不好的情況,如有請說明原因,并對是否需由國務院部門或自治區部門收回提出建議。
2.自治區決定取消的農機行政審批事項的落實情況。
(三)嚴控新設許可情況。
有無自行設立農機審批事項或自行指定地方政府實施的情況。
(四)優化和規范農機行政審批流程情況。
1.各地優化農機審批流程的舉措和成效。
2.推進聯網審批,實行審批信息共享的情況,有哪些“信息孤島”需要上下聯動,從上級(請注明國務院部門、自治區本級、市等層級)改起。
3.推進網上辦事和網上咨詢的情況。
(五)相關改革的配套聯動情況。
統籌推進工商登記、清理規范審批中介服務、清理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等相關改革的情況,推進改革存在哪些困難。
(六)事中事后監管情況。
1.出臺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措施辦法及執行情況。
2.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推動監管轉型還存在哪些需要解決的問題。
(七)深化改革的意見建議。
對下一步深化改革及對國務院部門或自治區級深化改革的意見建議。
四、組織實施。
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回頭看”工作,及時向分管領導同志匯報,制定方案,周密安排,抓好落實。
(一)自查自改。對照“回頭看”的重點內容,開展深入細致的自查。通過自查發現問題,列出清單,建立臺賬,逐項提出針對性強的措施,認真整改。對推進改革和落實整改的好經驗好做法,及時總結推廣。各市農機化主管部門、農機監理機構在做好本級自查自改工作的同時,負責組織對所轄縣(市、區)開展“回頭看”工作。
(二)做好迎接督查的準備工作。根據《關于開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階段性“回頭看”和督查調研的通知》(桂審改辦發〔2016〕4號)精神,國務院審改辦和自治區將組成督查組,分赴部分市、縣(市、區)和自治區本級有關單位進行實地專項督查,或結合其他有關工作進行綜合督查。各市、縣(市、區)農機化主管部門和自治區農機監理總站要做好迎接督察組實地督查的各項準備工作。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三)時間安排。
1.各市農機化主管部門和自治區農機監理總站,要按照“回頭看”的重點內容,8月中旬前完成自查自改工作。
2.自查工作完成后,各市農機化主管部門要將本市及所轄縣(市、區)兩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自查、整改的總體情況形成報告,并填寫附件1、附件2,于8月31號前將書面材料和電子版一并反饋自治區農機局審批辦(電子版材料請發至自治區農機局審批辦郵箱:xxxx@)。自治區農機監理總站要將本系統自查、整改的總體情況形成報告,按上述要求上報。聯系人:白xx,07xx—xxxxxxxx。
專業行政審批改革方案(通用17篇)篇十三
為優化衛生行政審批服務流程,構建統一、高效、便民的衛生行政審批服務平臺,根據市委、市政府的有關要求,市衛生局高度重視市級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通過近二年的努力打造,市直衛生審批事項實現了“統一受理、職能歸口、批管分離、規范運作”的新機制,在規范衛生行政權力運行基礎上做到了“五個到位”,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領導高度重視,組織保障到位。
自市委、市政府印發《關于優化政務服務環境加強行政服務中心建設的通知》(黃衛文[]5號)和市直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推進會后,我局迅速行動起來,主要領導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市直衛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制定了基本工作目標:將原來分散、多頭的衛生行政審批向行政服務中心窗口平臺集中,通過對衛生行政審批權的監督制約,進一步規范審批行為,提高審批效能。
為了進一步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我局成立了局長為主管領導、有關副局長為分管領導、協管領導的市衛生行政審批領導小組。考慮到衛生行政審批涉及科室多,協調難度大的特點,局還特別指定衛生監督科、規財科、監察室3個科室為牽頭科室,協調解決衛生窗口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為推進衛生窗口建設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組織保障。
二、制定實施方案,方法措施到位。
為保障市級衛生行政制度改革落到實處,我局及時起草了《市衛生局關于印發行政審批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黃衛發[2012]61號),明確了窗口實行首席代表負責制,并以授權書的形式充分授予其首席代表負責本機關進駐窗口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嚴格執行市政府行政服務中心各項規章制度,認真落實各項考核規定;行使對市級衛生行政審批事項受理決定權、組織協調權、辦理送達權、協調答復告知權。為此,我局啟用了衛生行政審批專用章,與單位公章同等效力,專門用于本機關行政審批。為了有效監督衛生行政審批效能,我局還進一步完善了“首問負責”、“一次性告知”、“全程代辦”、“過錯責任追究”等一系列配套規章制度,衛生局窗口工作人員年年評為先進個人,窗口多次評為“流動紅旗”窗口。
根據市委、市政府對市直行政審批“五減五制三集中”工作要求,我局對市級衛生行政部門承擔的衛生行政審批事項進行了認真清理,由原來的15項,通過精簡、撤銷、調整、合并,并報市紀委監察局審查核定,予以保留五類9項,其中:保留行政審批4項、調整為日常管理2項、調整為公共服務項目2項、暫緩執行4項、取消項目3項。申報材料由原來82項減為14項,辦理流程由63項減為9項。
今年以來,根據市監察局的要求,我局及時完成了市級行政權力相關信息采集,行政權力和服務事項流程圖報送、審批工作。其中行政許可類11項,行政處罰類26項,行政強制15項,行政獎勵11項,行政確認3項,行政征用1項,行政裁決3項,行政監督檢查1項,行政備案1項,其他權力事項類1項。在報送的資料中質量較高,受到有關領導好評及推介。
截止目前為止,市直衛生行政審批事項提前完成了“應進必進、授權充分、人員合格、流程優化、服務優質、辦事高效”的預期目標任務。
四、大抓硬件建設,網絡建設到位。
目前,市衛生局、衛生監督局均開通了局域網,成功搭建了黃岡行政審批工作平臺,按照“受理、審批、決定、辦結”四個環節有序開展各項審批工作,基本實現了全程網上審批。按照中心安排,已組織專班就市紀檢監察部門核定我局的行政審批、行政服務、日常監管共7個相關項目的設定依據、申報材料目錄等進行梳理、規范,并完成了電子版,適時將提供至中心完善黃岡行政審批平臺建設。
五、規范審批程序,文書使用到位。
按照《衛生行政許可管理辦法》、《衛生行政執法文書規范》等部門規章要求以及政務服務中心要求,我局最近印制了“行政許可申請受理通知書”、“行政許可申請材料接收憑證”、“申請材料補正通知書”等9種規范性許可文書,并按中心要求印制統一格式的“一次性告知書”,極大地方便了行政相對人。同時,我們為窗口配備掃描儀等必要的辦公設施,進一步完善受理材料上傳功能;我們計劃近期舉辦市直審批平臺應用業務培訓,以全面提高行政審批效率,確保行政許可事項工作順利開展。
專業行政審批改革方案(通用17篇)篇十四
2016年上半年,我市地稅系統按照“科學發展、加快發展”的總體要求,圍繞組織稅收收入工作中心,狠抓稅收征管和納稅服務兩項核心業務,深化稅收法制建設、干部隊伍建設、黨風廉政建設三項建設,著力提高稅收收入質量、落實結構性減稅、深化稅源專業化管理、切實改進工作作風等四個重點,充分發揮稅收職能作用,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各項工作任務,實現了時間任務“雙過半”,地稅收入規模逼近20億元大關,達到197660萬元,完成年計劃的60.3%;地稅收入增幅達到19.8%,居全省第8位。
一、抓法治、重規范,依法行政全面加強。
(一)加強執法能力建設。一是執法能力建設思路更加清晰。制定了《關于2016年稅收執法能力建設的實施意見》,明確了“在個人執法能力培養方面重點落實執法能力測試,單位執法能力建設方面重點落實執法風險防控和執法評議體系的建設實踐工作,外部執法環境培育方面深入推進依法治稅宣講活動”的思路。二是執法能力建設機制更加完善。深入推進執法能力示范單位建設,完成《稅收執法風險防控手冊》初稿的編寫工作并下發各單位,在岳池縣局試點推進執法評價體系建設工作。三是稅收法制宣傳教育更加深入。深入開展“六五”普法、“依法治稅宣講”、“法律六進”等法制宣傳教育活動,深入開展了“美麗廣安.稅收相伴”主題稅收宣傳活動暨第22個全國稅收宣傳月活動啟動儀式、“維權護企”、“稅園.校園.家園行”、“光影屏幕.稅收相伴”等稅收宣傳活動,廣泛宣傳了“營改增”、二手房交易、發票管理辦法等稅收政策,普遍提高了公民稅法遵從度。
(二)強化稅收執法監督。一是積極開展行政執法規范年活動。制定了《廣安市地稅系統行政執法規范年活動實施方案》,從加強教育培訓、規范執法隊伍、強化先進示范帶動作用、推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改進稅收執法方式、強化稅收執法監督等10個方面推進活動順利開展。二是大力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活動。對本系統2016年稅務行政執法案卷開展了評查,評查面100%,優秀率達90.7%,對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情況通報,并下發了整改建議書。三是積極開展稅收執法督察工作。堅持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制度,做好了全系統2016年度稅務行政執法案卷評查與“兩法銜接”案卷評查工作。目前正在積極開展以基建工程、政府采購招投標、信息化建設項目等方面為重點的稅收執法督察工作。加強稅務行政審批事項監督管理,進一步規范了稅收自由裁量權。
(三)嚴格落實稅收政策。一是積極順應稅制改革要求,通過做好相關數據的采集匯總,嚴格把關,層層審核,嚴格把握和區分試點納稅人的應稅服務,做到“營改增”移交行業正確、戶數準確。上半年共向國稅部門傳遞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單位納稅人信息資料412戶、個體納稅人信息資料186戶。二是做好困難群體稅收優惠減免工作。加強稅收優惠政策宣傳輔導,強化稅收優惠審批流程管理,建立快速審批“綠色通道”,主動服務困難群體。上半年共執行特困群體稅收優惠減免420萬余元。三是認真落實好西部大開發、高新企業、小微企業、自主創新、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等稅收優惠政策,充分激發企業創業活力。上半年,全市共審核確認、備案49戶企業享受企業所得稅減免8186.95萬元,其中享受西部大開發優惠政策14戶,減免稅額4276.23萬元。
(四)加大稅務稽查力度。深入開展稅收專項檢查和區域稅收專項整治,對建筑安裝業、金融保險業、電力等行業開展了稅收專項檢查。認真組織企業自查,上半年全市組織企業自查30戶,自查補稅612萬元。著力打擊整治發票違法犯罪行為,上半年共檢查發票使用戶17戶,其中有問題的9戶,涉稅發票金額36.34萬元,查補稅款74.75萬元,滯納金7.49萬元,課處罰款2.7萬元,有效遏制了發票違法犯罪活動的蔓延。加大稅警協同檢查力度,上半年共協同執行稅款、罰款及滯納金1300萬余元。
二、抓收入、重質量,收入實現質效雙增。
上半年,全市共組織地稅收入197660萬元,為年計劃的60.3%,同比增長19.8%,高全省平均增幅3.6個百分點,增收32664萬元;其中稅收收入完成188807萬元,為年計劃的60.3%,同比增長19.3%,高全省平均增幅2.5個百分點,增收30484萬元;基金附加收入完成8853萬元,為年計劃的59%,同比增長32.7%。省級稅收完成43812萬元,為年計劃的65.2%;市本級公共財政收入完成30163萬元,為市府計劃目標的55.4%,省級稅收、市本級均呈平穩較快發展態勢。省局、市委、市區政府、《天府地稅》、《廣安日報》頭版顯要位置均對我局組織稅收收入工作進行了報道。省局和市委、市區政府領導均通過不同場合或作出批示予以褒獎。
(一)堅持組織收入原則。繼續堅持“依法征稅、應收盡收、堅決不收過頭稅、堅決防止和制止越權減免稅”的組織收入原則,堅持收入規模與收入質量并重,確保各級次收入平衡發展,收入質量進一步提高。全面杜絕了寅吃卯糧收過頭稅、轉引稅款等行為。在嚴格控制新欠的基礎上,大力清繳陳欠,堅決防止和制止以各種名義拖欠國家稅款,上半年共清理欠稅403.93萬元,確保了全市地稅收入持續穩定增長。
(二)強化稅收收入分析。鞏固常規分析機制,加強稅收微觀分析,及時掌握影響稅收收入的主要經濟參數和企業財務指標變化情況,牢牢把握組織收入的主動權。2016年廣安市地稅局稅收預測平均誤差率僅2.32%,準確率居全省第二名,獲優秀等次。所轄四個擴權縣岳池、鄰水、武勝和華鎣市地稅局在全省各擴權縣地稅局中分別獲得前四名,全系統稅收預測水平進一步提高。做好宏觀分析,開展地方稅收對地方財政貢獻調研分析,就全市近5年地稅收入規模、增幅、占財政收入比重變化情況進行梳理總結,形成《提升地方稅收對財政收入貢獻的思考》調研報告,被市區政府《調查與研究》和《金廣安》刊用。
(三)更加注重收入質效。按照更加注重經濟增長質量和效益的要求,科學確定收入質量評價方法,建立收入質量管理機制,不斷鞏固和提高收入稅收收入質量,確保稅收收入科學合理增長。同時進一步強化對重大建設項目的稅源監控,將全市2016年投資總額1000萬元以上的345個建設項目全部納入市級稅源監控,及時掌握重大建設項目稅源規模及稅款繳納情況,增強了組織收入工作的預見性和主動性。
三、抓服務、重和諧,納稅服務不斷優化。
(一)夯實納稅服務平臺。進一步推進辦稅服務廳標準化、規范化、專業化建設,制定辦稅服務廳公共設施管理辦法,公開日常業務辦稅流程、企業需提供資料、受理窗口等內容;整合納稅申報窗口和文書窗口,設立申報納稅、發票管理窗口,推行“一站式”辦理、“一窗式”辦結。加強辦稅服務廳窗口行政效能建設,大力實施納稅服務標準化建設,深化“兩集中、兩到位”工作。組織召開納稅服務專題座談會,廣泛聽取納稅人對稅收政策、征管流程、宣傳輔導咨詢、辦稅服務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對稅務網站、12366平臺進行優化和改造,完成了“12366”服務熱線座席人員的選定、培訓等前期工作,確保9月1日起“12366”服務熱線開通。大力實施“移動稅務平臺”發票查詢、納稅定額查詢、納稅提醒等涉稅事項辦理。在廣安城區探索建立集中征收與管理、同城通辦等新型辦稅模式。
(二)完善納稅服務機制。積極推進納稅服務體制、機制和制度創新,建立健全了納稅服務考核評價、定期回訪制度、局所長接待日制度、行政大調解制度以及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責任追究制等制度,強化服務質量考核評價,提高了社會滿意度。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納稅人滿意度調查,納稅人對納稅服務和工作質量綜合滿意率達到99%以上。按照《政務服務中心窗口工作人員行為規范》的要求,深入開展文明窗口創建活動,主動規范服務用語和儀表形象,統一著政務服務工作裝,主動接受群眾監督,努力為納稅人服好務。本系統5名同志榮獲“全省地稅系統辦稅服務明星”稱號。
(三)優化納稅服務措施。以納稅人需求為導向,不斷創新稅法宣傳、納稅咨詢、辦稅服務、權益保護、信用管理、社會協作服務等方面的服務內容。積極開展“辦稅引導”、“領導帶班”等服務。進一步簡化辦稅程序,簡并辦稅資料。推行納稅風險提示,幫助納稅人降低稅收風險。充分利用現代信息工具,開展郵箱送稅法、短信送稅法活動。印制和免費發放《辦稅指南》、《稅收政策匯編》、《納稅人權益和義務》等資料,積極開展納稅人辦稅基礎知識、新開業戶培訓、窗口人員文明禮儀培訓。深入開展窗口行業“創文明單位、樹行業新風”活動,市局被評為“全市政務服務工作市級部門窗口先進單位”,市局直屬一分局和廣安區地稅辦稅服務廳成功創建為“全國巾幗文明崗”,華鎣市地稅辦稅服務廳獲“省級最佳辦稅服務廳”稱號,鄰水縣地稅辦稅服務廳被當地評為“紅旗窗口”。
四、抓征管、重基礎,征管質效顯著提升。
(一)夯實征管基礎工作。一是加強征管隊伍建設。制定了“稅收征管能手”競賽方案,從6月起在全系統開展“稅收征管能手”競賽活動,擬選拔15名全市“稅收征管能手”。積極組織開展稅收征管創新活動,共征集征管創新項目8個。二是加強對零申報戶、非正常戶、外出(來)經營戶的管理。制定了五項措施規范《外管證》開具管轄權、開具形式、報驗時間、臨時稅務登記辦理和稅費征收管理,全市外出經營企業繳納企業所得稅6433萬元。三是完善涉稅信息網絡。建立與28家涉稅信息部門定期交換和信息管理制度,強化與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構建全方位涉稅信息共享網絡,形成信息管理整體合力。四是加強發票管理,進一步加強自開票系統升級相關的宣傳、咨詢和輔導工作,逐步擴大自開票軟件推廣面。上半年,全市使用自開票軟件的納稅人達到400戶,累計開票93048張,開票金額101366萬元,同比增長33%,繳納營業稅收入4350萬余元。做好取消發票工本費工作,上半年減免發票工本費195.02萬元。
(二)推進專業化信息化管理。一是稅源專業化管理穩步推進。構建了水泥制造業、煤炭采掘業、房地產業、水電行業等重點行業納稅評估模型,明確了相關指標;逐步擴大試點單位,整合市、縣、基層稅務所等各層級、各部門現有稅源管理職能,理順劃清稅源專業化管理職責和稅收基礎管理職責,逐步推進完善了稅源管理專業化崗責體系和運行機制。二是建立征管查相分離新模式。探索實施集中征收與管理,將市局第二直屬稅務分局作為征收分局,履行和承擔征收職能;市局直屬第一、三稅務分局作為管理分局,履行和承擔稅收管理職能,規范征收業務流程,明確崗責體系,完成了征管范圍調整和數據遷移工作。三是啟用“掌上稅務平臺”。上半年,通過該平臺進行納稅申報提醒、稅款催報催繳49602次,發票查詢8600次,發票獎金短信話費充值537805元。四是繼續推進稅庫銀聯網工作,全市4401戶企業通過稅庫銀聯網扣稅13359筆,入庫金額81173萬元。
(三)深化稅費管理。一是強化重點稅源管理,加強對全市201戶重點企業的跟蹤管理,重點企業稅收同比增長10.1%,增收3977萬元。二是加強工業園區稅收管理,全面掌握工業園區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確保工業園區稅收政策落實和征管到位。上半年,全市工業園區入庫地稅收入9245萬元,同比增長27.8%,增收2016萬元。三是加強個體戶分類管理,建立納稅人分戶管理檔案,采取定期定額管理和據實征收相結合的方式,積極引導納稅人自行申報繳稅,重點抓好了營業稅起征點調高后未到起征點戶的認定和起征點臨界業戶的日常管理。四是加強建筑房地產行業稅收管理。穩步推進房地產稅收一體化管理,將全市345個重大建設項目、435個房地產項目全部納入房地產稅收一體化管理,嚴密監控在建項目施工銷售進度,集中力量對已竣工房地產項目進行稅收清算。全面運用存量房交易評估系統強化二手房交易稅收征管,經系統評估調增稅額240萬元,二手房交易稅收實現16458萬元。積極做好耕地占用稅和契稅征管工作,耕地占用稅入庫12592萬元,同比增長13.92%;契稅入庫21260萬元,同比增長41.5%。五是加強所得稅管理。強化企業所得稅分類管理,對全市建筑安裝、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新開工項目全面推行查賬征收。抓好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補繳企業所得稅9274.31萬元。上半年企業所得稅入庫38352萬元,同比首次下降1.2%。強化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做好年所得12萬元以上個人所得稅申報管理工作,建立“12萬”自行申報綠色窗口,開具寄送2016年度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31365份。上半年入庫個人所得稅收入14182萬元,同比增長28.4%,增收3135萬元。六是加強城鎮土地使用稅管理。繼續推進gps核查應稅土地面積試點工作,強化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使用稅的專項檢查。共組織城鎮土地使用稅收入3994萬元。七是穩步推進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積極落實土地增值稅清算檢查工作,進一步規范了“二手房”土地增值稅稅收征管,土地增值稅入庫11847萬元,同比增長29.43%。八是堅持“稅費并舉、服務民生”,基金附加收入穩步增長,增幅達到32.7%。
五、抓隊伍、重激勵,隊伍素質不斷提升。
(一)加強領導班子建設。按照“政治素質好、工作業績好、團結協作好、作風形象好”和“政治信念強、創新能力強、實干精神強、民主觀念強、廉潔意識強”的要求,繼續深入開展了“四好·五強”領導班子創建活動,班子凝聚力、戰斗力不斷增強。市局領導班子繼續保持“四好·五強”領導班子榮譽稱號。優化各級班子結構,調整充實了一批年輕干部進入各級領導班子,形成了較為合理的年齡梯次配備。堅持民主集中制,各級領導班子均召開了民主生活會,推進了決策科學化、民主化。凡重大事項、大額開支和全局性等問題,堅持集體研究決定。認真做好選拔任用領導干部“一報告、兩評議”工作。健全巡視檢查制度,對2016年省局對我局領導班子開展巡視工作所提出的問題進行了整改。制定了2016年度巡視檢查計劃,將對岳池縣局和武勝縣局的領導班子及成員開展巡視工作。
(二)加大干部管理教育力度。一是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圍繞《四川省地稅系統領導干部交流工作辦法》,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扎實搞好本系統任職時間較長的科級領導干部交流工作,并將干部交流與機構編制調整相結合,進一步調整優化班子配備。目前,全系統已輪崗交流正科級干部3名,副科級干部9名。二是做好機構編制調整工作。按照省委編辦和省局的部署,新組建了廣安市前鋒區局籌備小組、廣安市地稅局第三直屬稅務分局、市局納稅服務科等單位;完成了7個科室、47個基礎稅務所的更名工作;協助省局完成了市局稽查局局長(副縣級)選拔任命工作,三分局局長(副縣級)選拔、1名副調研員晉升和2名享受副縣級經濟待遇審批工作;通過“兩推一述”選拔產生了9名正科級和12名副科級領導干部;任免市局直屬單位中層干部12名。三是加強人才庫建設。加快推進稅政法規、征管評估、稅務稽查、計統財會、信息技術等五類人才庫建設,預計到年底市、縣兩級人才庫選拔人才規模將分別達到在職干部總數的8%和15%。四是加強教育培訓工作。上半年選派3人參加省局組織的人事干部培訓班,2人參加南京新任處級領導干部培訓班,1人參加井岡山處級領導干部培訓班,7人參加公務員面試考官資格培訓。市局在國家稅務總局黨校和浙江大學舉辦培訓班2期,培訓干部73人,同時選派干部參加省局組織的各類培訓4人/次。
(三)推進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化學習型黨組織建設。深入學習貫徹黨的會議、省委十屆三次全會、市委四屆五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各級黨組黨建工作責任制,突出抓好基層黨組織建設,建立并調整了基層工作聯系點。深化創先爭優長效機制,推進黨員先進性建設。大力開展創建“五好四強”先進基層黨組織、爭做“五帶五爭”優秀共產黨員等活動,通報表彰了一批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認真落實黨支部黨員學習培訓制度,切實加強黨支部、黨小組建設。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加強黨員干部教育培訓和黨務干部隊伍建設,深入開展了“慶七一”演講比賽、慰問生活困難黨員、老黨員、工作一線黨員等活動。
(四)加強精神文明創建。深入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學習宣傳,深入開展“講文明樹新風”活動,提升文明單位建設和管理水平,抓好“五個一”(即一堂——道德講堂;一隊——志愿服務隊;一牌——道德提示牌;一桌——文明餐桌;一傳播——網絡文明志愿傳播體系)建設。廣泛開展“學雷鋒”志愿服務活動、生態文明建設志愿服務活動和溫暖過冬志愿服務活動。深入開展“三聯五幫”活動和扶貧幫困工作,幫助岳池縣中和鎮8個聯系村及普安鎮龍神廟村、廣安區恒升鎮果子村修建便民路、蓄水池、村民閱覽室等基礎設施建設,增強了貧困村發展后勁。開展“4·20”蘆山地震捐款、資助困難學生上學、慰問孤寡老人等活動,與市發改委、市財政局聯合援建的岳池縣喬家鎮喬家小學“留守兒童之家”已正式揭牌啟動。市局獲評全省“掛包幫活動先進單位”、全市“扶貧工作先進單位”。深入開展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和“感恩小平.我為小平家鄉做貢獻”主題活動。市局機關繼續保持全國文明單位稱號,全系統獲得各級榮譽稱號40余項,總局解學智,省局劉曉華、張建、鄭衛東,市府羅增斌、肖友才等領導在廣安地稅調研時均對我局工作給予了高度評價和充分肯定。
六、抓廉政、重防控,廉政建設扎實推進。
(一)提升政風行風。一是扎實抓好2016年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全市各級地稅機關均成立了以“一把手”任組長的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領導小組,將評議政風行風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內容。對評議的主要內容、任務安排、方法步驟和工作要求進行具體安排部署,充分利用報刊媒體、信息簡報、公告欄、內部信息通報等載體,廣泛宣傳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二是繼續狠剎亂檢查、亂罰款、亂收費和“吃拿卡要報”等不正之風,嚴肅查處地稅機關和地稅人員參與稅務代理中介業務、向納稅人強行推廣納稅申報方式、強制稅務代理、強行指定稅收鑒證、亂攤派、亂收費、報銷有關費用等不正之風。三是充分發揮外部監督作用。通過設立舉報投訴信箱、公布舉報電話、完善12366熱線功能、發放問卷調查表、召開特邀監察員座談會等多種形式暢通監督渠道,廣辟監督途徑,不斷鞏固政風行風建設成果,提高了社會滿意度。
(二)加強制度建設。一是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年初及時召開全市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及時明確了2016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貪腐工作任務。進一步強化責任分解,層層簽訂了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責任書和備案工作。二是強化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開展對各崗位、各環節“廉政風險點”的排查工作,對排查出的新增風險點及時提出防范措施。上半年全局已排查出3個新增風險點并提出了相應的.防范措施。三是強化對紀檢監察“三項建設”活動的推進工作,完成了對該項工作的測試、考評和總結工作。對紀檢監察干部開展了會員卡清理工作。
(三)強化教育監督。一是開展發票內部管理專項檢查。組織各征收單位開展發票內部管理自查工作,并對下屬單位開展了重點檢查。二是全面開展稅收執法權和行政管理權行使情況監督。認真落實總局《稅收執法督察規則》,繼續強化效能監察,重點突出對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對稅收征管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持突出對“兩頭”和“兩權”的監督檢查、加強效能監察等四個方面的監察。三是提高紀檢監察干部業務素質。開展了紀檢監察及內部審計工作業務培訓,并邀請市紀委領導到場作了相關業務輔導。結合全員講、學習培訓、實踐鍛煉等形式,全面提升紀檢監察干部的政策理論水平和綜合業務素質。四是加強廉政文化建設。積極打造廉政文化精品工程,重點突出了市局機關、直屬單位廉政文化示范單位的創建工作。
(四)嚴肅案件查辦。一是高度重視信訪舉報案件查辦工作。市局主要領導在信訪案件查辦過程中做到“四個親自”,紀檢監察部門堅持“事事有調查,件件有回音”的辦件原則,加強了對信訪舉報案件的初查初核和監督工作,同時耐心做好上訪人、舉報人的思想工作,確保問題解決于基層,上半年及時處理并回復省局和市紀委交辦的信訪件3件。二是建立健全“一案一分析一建議”制度。通過分析舉報案件發生的原因,及時發現體制機制和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環節,盡力將矛盾和問題消除在萌芽階段。三是堅持定期排查制度。繼續推行廉情分析制度,有力推進“一案雙查”,積極實施“下查兩級”辦法。健全案件查辦制度,注重發揮查辦案件的治本作用,達到以案促糾、以案促教、以案促防的目的。
七、抓作風、重效能,行政效能持續提高。
(一)切實改進工作作風。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各項規定,制定了《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規定》,對各單位落實《規定》情況進行專項督查3次,進一步轉變了工作作風,嚴肅了工作紀律,促進了機關行政效能大提升。加大政務服務工作問責力度,切實提高了政務服務水平。加強調查研究,堅持深入實際、深入基層,掌握真實情況,解決實際問題。調研文章《從稅收發展談稅源建設》、《廣安房地產稅收貢獻分析》分別獲得廣安市第六次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優秀獎。本著高效、節約的原則,加強部門協調,精簡會議和文件,辦好各類會議,改進會風,提倡開短會、講短話、講實話。深入學習貫徹《全國稅務機關公文處理辦法》,充分運用稅務綜合辦公信息系統,減少紙質文件和簡報資料,機關辦文、辦會、辦事整體水平不斷提高。
(二)深化政務事務管理。充分發揮辦公室的參謀助手、協調服務、把關督辦作用,切實服務好領導決策和基層實踐。加強政務材料管理,不斷提高政務材料質量,按時、高質量完成了年度工作總結、工作要點以及省局巡視匯報材料等綜合文稿的撰寫工作。強化政務信息調研,提高信息調研質量。上半年共編發《調查與研究》6期。市局內外網發布政務信息300余條,省的政府采用信息1條,省局采用信息145條,市委采用信息12條,市區政府采用信息25條,政務信息在全省各市州地稅局繼續位列第一方陣,同時完成了市委辦、市府辦下達的全年計劃任務。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上半年公開政務信息270余條。深入打造服務型地稅門戶網站,加大對外宣傳工作力度,加強網絡安全管理,加大對網絡輿情的監管力度,建立完善了網絡輿情應急處理機制。
(三)強化機關后勤保障。結合實際情況認真梳理、制定、修訂、完善了各項工作規程、公文管理、會務管理、財務管理、信訪綜治、目標管理、督查督辦、保密安全等方面的制度辦法。堅持重在執行,促進制度落實,以制度引領行政效能提升,認真落實省市績效管理辦法,市局在全市和省局2016年度績效目標考核中分別被評為一等獎、二等獎,正在草擬2016年度績效目標管理辦法。加強檔案管理,市局已連續8年被評為“檔案工作先進集體”。做好經費預決算,嚴肅財經紀律,嚴格財務管理,強化現金及銀行賬戶、車輛購置、交通燃修費用的監管。加強安全管理,舉辦了消防知識講座,全系統無安全責任事故發生。注重節能減排,深入開展節能減排宣傳,推進節約型機關建設。加強資產管理、平安綜治、應急維穩、信訪保密、防邪計生、園林衛生等工作,充分發揮管理服務效能,保障了地稅工作有效運行。
專業行政審批改革方案(通用17篇)篇十五
按照《陽春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鞏固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成果有關自查工作的通知》(春機編辦〔2015〕50號)文件要求,我局認真組織開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自查自糾整改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成立市地震局實施行政審批標準化工作領導小組,局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各股室負責人任成員,震害防御與法規股具體承辦此項工作。制定了《市地震局優化再造行政審批流程及行政審批標準化建設工作實施方案》,保證此項工作有序進行。
(二)結合防震減災職能,全面梳理職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和《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我局全面梳理了職權:行政許可審批2項(1大項2子項,建議保留1項、建議取消1項);行政處罰12項(建議保留12項);行政強制2項(建議保留2項);行政檢查3項(建議保留3項);行政指導11項(建議保留11項);其他29項(建議保留28項、建議取消1項)。無行政征收、行政給付、行政確認等行政職權。
(三)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優化審批程序和辦理流程。在市投資行政服務中心和市編辦的指導下,我局認真開展行政審批標準化建設工作。一是結合市清理行政職權要求,制定地震局行政職權清理目錄,做到該保留的保留,該取消的取消;二是對本單位審批事項進行疏理上報,行政審批項目由原先的2項精減為1項;三是壓縮審批時限,達到“雙減半”;四是精簡申報材料數量3項,并用表格形式對所需材料做出明確的規定;五是完成行政審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最大限度減少預審和前置審批環節。
(四)依法開展地震災害防御,加強工程抗震設防管理工作。我局完成市政府推行的網上辦事窗口建設,將“抗震設防要求審核監督--地震安全性評價單位資質備案、抗震設防要求審核監督--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核準兩項(我局現有行政許可事項有一項:“市轄區抗震設防要求審核監督”,分兩項子項目實施)。行政審批進駐市網上辦事大廳,并優化了審批流程,提高了行政審批效率。按照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將抗震設防要求審核監督納入網上辦事大廳,抗震設防管理進一步規范和強化,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基本納入基建管理程序。
(五)加強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完善行政執法基準制度。結合我市實際,科學合理細化量化行政裁量權標準,我局制定了《陽春市地震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量化標準》,向市普法辦備案,并將裁量權標準在政務公開上向社會發布。
(六)認真自查,邊整邊改。對照《陽春市投資行政服務中心行政審批窗口績效考核辦法》,逐條逐款認真檢查對窗口值班人員有無脫崗缺崗、業務不熟悉、服務不熱情、審批超時等行為,執法人員有無執法程序不當、管理不到位、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等行為。針對自查出的問題,制定了六項整改措施:無條件保證審批窗口在法定工作時間有人值守,杜絕缺崗脫崗現象發生;保證審批專網和視頻監控正常運行,發現故障立即上報并妥善處理;嚴禁有吃拿卡要等不廉行為;服務周到,舉止得體,程序簡潔,辦事高效;公布投訴電話,充分接受行政服務中心、服務對象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評議,促進作風轉變,提高服務能力,樹立地震部門良好的社會形象。
專業行政審批改革方案(通用17篇)篇十六
20xx年5月13日,國務院召開全國電視電話會議,動員部署國務院機構職能轉變工作。按照省政府統一部署,我局大力推進簡政放權,取得了階段性成效。我局原有行政審批事項53項,其中行政許可37項,非行政許可審批16項。現已取消行政審批14項,下放行政審批5項,合并行政審批13項,轉化為其它權力2項,截至目前,只有行政許可19項。對照專項督查的6項主要內容,落實情況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及時承接國務院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根據《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xx〕11號)附件1第47項,“進入林業部門管理的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從事教學實習、參觀考察、拍攝影片、登山等活動審批”下放至省級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的處理決定,為做好省級行政審批的承接工作,經我局申報,省政府批準,現已將行政權力基本編碼第0100335000項“單位和個人進入地方級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從事教學研究觀測、調查、參觀旅游、教學實習、拍攝影片、登山等活動審批”調整為“單位和個人進入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從事教學研究觀測、調查、參觀旅游、教學實習、拍攝影片、登山等活動審批”。
(二)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規范有序地辦理行政審批事項。
我局保留的'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共19項,主要涉及1個行政處室和3個參公事業單位。去年省委、省政府下發《關于進一步簡政放權加快轉變政府職能的實施意見》以及省政府專門召開省級部門進駐省政務服務中心“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推進會后,我局高度重視,召開黨委會專題研究貫徹落實措施及工作安排,并在日常工作中不斷完善相關措施,解決遇到的問題。
一是成立機構。局黨委會研究決定成立局行政審批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分管局領導任副組長,各處室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單獨運行,人員由主要承擔行政審批事項的4個處室(單位)各抽調1人共4人組成。
二是安排專項資金,保障工作順利開展。我局在去年年度預算安排中專門安排局審批辦20xx年度20萬元資金,用于必要的設備購置、材料印刷等開支,保障審批辦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三是統一辦理地點。我局規定所有審批事項必須到省政務中心大廳辦理,關閉了局本部內網受理功能,統一集中到省政務中心窗口辦理行政審批事項,規范行政審批受理、送達、審查、審批等各個環節,全面實行“一窗式受理、一表性申報,一站式服務”,進一步壓縮審批時限,提高窗口辦結率。
四是審批流程再造。根據局審批人員進駐省政務中心開展工作這一新情況,我局對網上審批流程進行了重新調整,增加了一個審批流程環節,將審批辦置于審批流程的最前端,負責審批材料的收件及預審。
五是堅持電子監察全覆蓋。我局所有審批事項進駐中心后,繼續按照以往的做法,堅持審批各流程全方位監察,對接近審批時限尚未完成審批流程的事項提前預警提醒,對超過審批時限沒有完成審批流程的事項亮紅燈記錄在案,由紀檢監察人員跟蹤處理。
(三)加強行政審批事項事中事后監管。我局對于已經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不存在繼續審批和變相審批的行為。局相關業務處室(單位)與法規處同時跟進,加強了對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監管和服務,對行政審批中有關問題進行了及時解答,使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穩步落實。對于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嚴格按照行政審批程序及流程圖進行審批,真心實意服務企業和群眾。
二、存在不足。
一是“三集中三到位”機構不獨立。我局成立的審批辦雖然明確不掛靠在任何處室,但仍是協調性機構,人員都分散在各個處室(單位)。
二是“三集中三到位”人員業務知識只專不全。審批辦4人來自4個有行政審批職能的業務處室(單位),對各自處室(單位)業務很熟悉,但對局所有行政審批事項業務掌握還不夠全面,對申報的材料把握深度還不夠,還有待進一步學習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強學習。突出業務理論和法律知識,重點學好行政審批相關的法律法規,提升業務水平。
(二)真心服務。根據省政務服務中心要求,我局明確值班人員、培訓上崗,確保窗口值班人員定人定崗,自覺遵守行政服務中心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按照行政審批程序及流程圖進行審批,真心服務企業和群眾。
(三)提高效率。對報審批的服務事項進行整合,充分發揮窗口的服務功能,提高工作效率,做到為民、便民、利民。
專業行政審批改革方案(通用17篇)篇十七
按照國務院審改辦《關于嚴肅紀律鞏固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成果的通知》(審改辦發〔〕2號)要求,右江區認真組織開展鞏固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成果自查工作,不斷規范行政審批行為,著力在提質、提速、提效上下功夫,轉變地方政府職能,進一步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為人民群眾服務水平。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嚴格實行行政審批事項清單管理情況。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自治區、市人民政府的有關精神,我區嚴格對照《百色市人民政府關于承接、取消、下放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百政發〔2015〕5號)及《百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市人民政府行政審批項目目錄的通知》(百政辦發〔2015〕27號)下達的行政審批事項項目目錄,由區直涉及行政審批事項的單位對本單位的行政審批事項進行對照清理上報,區審改辦、政務辦、法制辦進行審核。經統計,目前右江區涉及行政審批事項的單位有40個單位,全區保留行政審批事項共計404項,其中行政許可事項203項,非行政許可事項201項;今年右江區承接自治區、百色市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含部分權限)34項,取消(不再辦理或減少)14項、調整的行政審批項目9項。在目錄清單管理中我區嚴格按照“清單之外無審批”的要求,無另外實施其他行政審批,無對已取消的行政許可事項和已取消的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以其他名目進行變相審批。同時嚴控制新設和規范管理行政審批項目,對單位的行政審批事項進行事中事后監督及服務工作進行監管。經清理,右江區無自行設立審批、核準、備案、登記、注冊、收費等情況。
二、授權或委托企事業單位等行使行政審批情況。我區無授權或委托企事業單位等行使行政審批事項。
三、對國務院、自治區已經取消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繼續實施變相審批情況。為把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切實落到實處,防止由于監管不到位出現管理真空,我區認真做好取消行政審批事項的落實和銜接工作,切實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對取消的項目,一律不再審批、核準或認定,規范管理措施,不得在區政府公開的項目目錄外實施其他行政審批,不得對已經取消的審批項目以其他名目搞變相審批,及時廢止或修改設定依據及流程圖,清理修改有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不得以備案、核準等形式變相繼續實施審批。堅決杜絕隨意新設、邊減邊增、明減暗增等問題,防止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出現明消暗不消、變相審批等問題。
四、對國務院、自治區已經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要同時取消地方各級對應的初審、復審、審核等情況。我區認真做好國務院、自治區、市級取消、下放、調整行政審批事項的承接落實工作。對國務院、自治區已經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能及時做好取消我區級對應的初審、復審、審核等。因行政管理需要,確需實施行政許可的,地方政府應按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履行新設行政許可程序。由于我區是縣(區)級無權新設行政許可程序。
五、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國務院、自治區下放審批事項的有機銜接情況。近年來自治區、市人民政府相繼下發關于承接、調整行政審批目錄的通知,為此,我區采取措施精心部署,做好行政審批事項的`承接工作。區編辦、區政務中心成立專項工作小組,研究分析所涉及的取消、下放、調整事項,對涉及到我區的行政審批事項進行整理匯總,避免錯項、漏項,發揮協調作用。加強與區直各單位的溝通交流,對于國務院、自治區下發的審批事項,要求涉及部門對應做好銜接工作,提出處理意見;對于擬承接的事項,及時調整本單位行政審批目錄,嚴格落實承接事項備案制度,對于各部門提出的落實意見及時進行審查研究,明確各部門事項的落實情況,匯總后及時報市編辦審核,確保行政審批事項承接工作的有序開展,防止管理脫節。
六、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情況。5月上旬,為了做好我區行政審批改革事中事后監管工作,根據區委、區人民政府工作安排和部署,區編辦組成兩個工作小組到相關單位開展行政審批事項專項檢查工作,對涉及多個部門的事項、取消審批的事項、不審批的事項、審批權限下放后的事項進行嚴格監管,堅決杜絕審批之后少監管甚至不監管情況。經過此次督查,了解到我區涉及行政審批相關單位承接、取消和調整的各項行政審批項目都已落實到位。
七、存在問題。
(一)部分行政審批事項已在下放,但在百政發[2015]5號文再次下放,目前沒有自治區、百色市對應主管部門下文明確職責職權及審批范圍等是否有變動,給部門接收帶來一定的困難,如:右江區國土局、住建局等單位。
(二)部分行政審批事項只是下放到市、縣級,而沒有下放到市管轄內的區級(右江區),縣區存在不同權利清單,如右江區安監局等單位。
(三)我區行政審批事項除少數有自治區物價廳或右江區物價局核發收費許可外大部分明確不收費,有時財政又負擔不起,造成部門支付經費負擔,在工作成本上加大負擔,如:右江區環保局、財政局等單位。
(四)重事前審批、輕事后監管現象仍然存在。有的行政審批部門將大量精力放在如何辦理許可證和有關批文方面,但對于許可證發放之后,對取得許可的單位和個人是否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卻監管不力,違法經營、違法建設、違法施工、侵害群眾利益和公共利益現象時有發生。
(五)行政審批監督機制還不夠完善。行政審批從受理到作出審批決定,仍由“窗口”實施,行政監察部門難以對全過程進行監督,行政服務中心也只能根據部門提報的情況進行考評打分,對違法、違紀問題,當事人不舉報難以發現,監督作用顯得乏力。一些審批事項從受理、審查、辦理、發證等環節還沒有完全得到監督,法外增加審批條件、超時審批的問題依然存。
八、下一步工作建議。
(一)進一步健全機制。建立健全政府日常監管體系,不定期地對政務服務窗口進行抽查行政審批事項辦理情況,對承接、取消、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分別明確監管的重點、關鍵點和風險點,督促相關部門逐項制定監管辦法、落實監管措施,明確監管責任,強化工作銜接,避免出現監管真空和監管盲區。首先,強化行政審批內部監督機制,不斷健全內部監督,確定行政審批單位上下級不同崗位的不同職責,明確各個崗位,讓他們相互監督,保證監督的合理有效性。其次,健全行政審批外部監督機制,我國行政審批外部監督包括多個方面,人大、政協、行政監察、司法機關等主要部門,還包括新聞媒體、人民群眾等,把工作重心轉移到指定規范、標準和加強監管上來,逐步構建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相適應的監管體系。
(二)進一步加強后續監管。加強對相關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導,保證行政審批項目“放得下、接得住”,形成上下銜接、整體推進的工作格局。做好行政審批項目承接、取消后的監管工作,防止出現管理真空。
(三)進一步加強對審批實施情況的監管,確保不出現反彈。完善規范性文件的登記備案制度,堅決防止違反法定權限和程序,隨意增設行政審批項目或增加審批條件,加強監督檢查,切實制止和糾正各種違反法律規定的審批行為。
(四)進一步簡化規范。進一步簡化和壓縮,本著精簡、高效、便民的原則,能壓縮時限的再壓縮,能減少辦事環節的再減少,建議明確在文件中要求行政審批事項再壓縮四分之一辦事時限,有些再壓縮到50%。
(五)進一步規范政務服務中心“窗口”。嚴格執行《行政許可法》和《政務信息公開條例》,將相關單位所涉及的行政審批事項及公共服務事項全部納入中心辦理,強化項目入駐管理,杜絕體外循環和“兩頭”受理現象,規范行政審批行為。
(六)進一步創新方式。一是開通短信服務平臺,系統通過短信將窗口辦件受理、辦理狀態及結果信息及時發到服務對象的手機上,服務對象也可編輯短信評價窗口辦事人員的服務態度和質量。二是建立信息公示制度,審批依據、條件、程序、時限、責任人等信息統一在網上和電子屏公示,并印發服務指南。三是在中心設立觸屏查詢機和自助服務電腦,為群眾現場提供政策法律咨詢、審批事項公開、辦件時限查詢和網上政策資料查詢、網上材料申報、表格下載等服務等,從源頭上杜絕了“吃拿卡要”問題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