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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安全心得分享篇一
激情六月、陽光燦爛,生命就如同這飛火流螢一樣的美麗!我們的企業,也如同這火熱的季節一樣,蒸蒸日上、興旺發達!
轟轟烈烈的“安全生產月”活動,在國網公司已經全面展開。對我們電力企業來說,安全就是生命,安全就是效益,安全是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唯有安全生產這個環節不出差錯,我們的企業才能去爭取更好的成績!
安全無小事,我們太湖電建電廠自成立至今,已有20多年了,我們有勝利的喜悅,也有發生安全事故后的悲哀和反思。在這些事故原因中,一次次映如我眼簾的不外乎以下一些內容:某某安全意識淡漠,嚴重違反《電業安全工作規程》;某某安全責任心不強,麻痹大意習慣性違章;某某現場設備不熟悉,安全措施不完善等等。
安全隱患始終存在于以人為主題實際生產活動中當中,比如說一個工程的十項措施我們做了八項,我們不能說安全工作就到位了,往往剩下的兩項措施就有可能是我們安全工作的.隱患,就是發生事故的原因?!耙粋€小小的錯誤、一點小小的疏忽對于我們電力工程建設人員來說都是致命的。麻痹大意,疏忽一時,往往會造成對國家、集體、個人人身的無法挽回的損失。
第一,預防為主”,我們牢記在心,我們是時時講、周周學,月月喊,安全工作規程翻破了一本又一本,安全學習記錄是厚厚一大疊,那為什么一出事故進行分析,結果就是“違章”。我想不會有人對安全工作規程、技術操作規程、企業紀律章程有任何懷疑,這些都是鮮血教訓的經驗凝結,每個人都對這些耳熟能詳,它是每一個從業人員的三件法寶,但為什么最終卻不能落實到行動上?究其原因就是抱著及格就行的思想,懷著僥幸心理,心里頭少了安全生產這根弦。
有資料顯示,在責任事故中,90%以上的是責任人心存僥幸,安全措施未做到位而造成的。的確,在企業的安全生產實踐中正是一些人有了“及格就行”的思想,才導致了事故的發生,輕則設備受損,重則人身傷亡,如果每個安全責任人能夠樹立“只有滿分”的思想,100%嚴格按安規辦事;檢查到位,不漏過一個細節;措施到位,不漏過一個疑點,許許多多的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
二是細心。不管是長年在干的,還是
四是責任心。要樹立“企興我榮,企衰我恥”的敬業精神。立足崗位,愛崗敬業,做到不違章違規,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切實做到“嚴、細、實”。除了這些,很重要的就是認真鉆研業務,通過平時的實際工作不斷提高自我的技術水平和綜合素質,提高實際操作能力和處理事故的能力。只有這樣,才能作到生產中的真正安全,為國家、集體創造更多的價值。
生產要安全,生產必須安全,任何時候忽略了人的因素置安全于不顧的做法都是本末倒置的,試想,失去了安全做保障的生產實踐會是何種境遇,又會發生多少人間慘劇。我們一方面制造產品想方設法的去改變我們的生活,可人連最寶貴的生命權利都的不到保證,生活再美好又有什么用?所以,安全生產必須時時刻刻以人為本,從人的因素出發去杜絕一切安全事故的發生。
電力安全心得分享篇二
一、安全生產,不是口號
安全生產,這是我們電力工作者每時每刻都能聽到或者看到的警句。但是這不僅僅是個口號,更是我們工作的第一準則,是我們人身安全保障的措施,不能因為以前的安全就忽略了以后的危險。忘記了這個準則,就是把自己加上作料送到“電老虎”的籠子里。
二、服從指揮、聽從調度
如果沒有各項安全保障措施,電力工作的危險程度要遠遠大于戰爭。因為戰爭并不是每個人都會犧牲,而電力生產如果沒有安全生產措施的保障,任何人都躲不過“電老虎”的魔爪。打仗如果沒有運籌帷幄、如果沒有靈活指揮、沒有各兵種、各單位協調配合,就要輸掉戰爭。電力工作也一樣,如果沒有安全生產措施為武器、如果沒有嚴格的指揮,松松散散、各自為戰、不服從指揮,就很有可能造成自傷、誤傷事故,甚至發生群死群傷的惡性事故,同時造成不可估量的經濟損失。絕不亞于輸掉一場戰爭造成的后果。因此電力工作就要象軍隊那樣,紀律嚴明,指揮到位。
三、有法不依、執法不嚴
隨著安全生產法的頒布,安全生產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是啊,你個人不遵守安全生產準則,后果可能是對別人造成傷害,這就是“謀殺”罪!也可能是造成國家經濟損失,這就是“危害國家安全”罪!即使沒有造成嚴重的后果,你也是“玩忽職守”罪。我們工作中的安全措施,如“兩票三制”,工作人員如果不能嚴格遵守,而是走走過場形式主義,就是“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就是威脅人身安全、國家財產,就是犯罪。事故中就存在工作票“代簽名”、“未簽名”現象、也沒有嚴格執行工作間斷、轉移簽名制度,就是沒有把遵守工作安全保障制度上升到遵守“法律”的高度。
我以后要嚴格要求自己,認真遵守各項安全保障制度,履行安全生產職責,認真遵守“兩票三制”等安全保障措施,決不麻痹大意,為了家庭的幸福、為了事業的繁榮,而珍惜自己和他人寶貴的生命。
電力安全心得分享篇三
安全生產,這是我們電力工作者每時每刻都能聽到或者看到的警句。但是這不僅僅是個口號,更是我們工作的第一準則,是我們人身安全保障的措施,不能因為以前的安全就忽略了以后的危險。忘記了這個準則,就是把自己加上作料送到“電老虎”的籠子里。
如果沒有各項安全保障措施,電力工作的.危險程度要遠遠大于戰爭。因為戰爭并不是每個人都會犧牲,而電力生產如果沒有安全生產措施的保障,任何人都躲不過“電老虎”的魔爪。打仗如果沒有運籌帷幄、如果沒有靈活指揮、沒有各兵種、各單位協調配合,就要輸掉戰爭。電力工作也一樣,如果沒有安全生產措施為武器、如果沒有嚴格的指揮,松松散散、各自為戰、不服從指揮,就很有可能造成自傷、誤傷事故,甚至發生群死群傷的惡性事故,同時造成不可估量的經濟損失。絕不亞于輸掉一場戰爭造成的后果。因此電力工作就要象軍隊那樣,紀律嚴明,指揮到位。
隨著安全生產法的頒布,安全生產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是啊,你個人不遵守安全生產準則,后果可能是對別人造成傷害,這就是“謀殺”罪!也可能是造成國家經濟損失,這就是“危害國家安全”罪!即使沒有造成嚴重的后果,你也是“玩忽職守”罪。我們工作中的安全措施,如“兩票三制”,工作人員如果不能嚴格遵守,而是走走過場形式主義,就是“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就是威脅人身安全、國家財產,就是犯罪?!皒xx”事故中就存在工作票“代簽名”、“未簽名”現象、也沒有嚴格執行工作間斷、轉移簽名制度,就是沒有把遵守工作安全保障制度上升到遵守“法律”的高度。
我以后要嚴格要求自己,認真遵守各項安全保障制度,履行安全生產職責,認真遵守“兩票三制”等安全保障措施,決不麻痹大意,為了家庭的幸福、為了事業的繁榮,而珍惜自己和他人寶貴的生命。
電力安全心得分享篇四
電力生產是一門非常復雜的系統工程,而生產安全又是這一系統工程中諸多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一般而言,電力生產事故有三類:一是“天災”,如雷電、大風、暴雨、施工爆破等不可控或不便控的自然因素,有其突發性。二是線路、設備、器材的“先天不足”,有其隱蔽性。三是“人禍”,人為地違法、違規、違章,有其盲目性。而“人禍”又占所有事故中的絕大部分。“人禍”又可分為三種表現形式:其一是對規章明知故犯,明知這樣做不符合要求,但圖一時方便或抱著僥幸心理的習慣性違章。其二是對規章似懂非懂,知其一,不知其二,工作中又恰好在其二中發生了問題。其三是對規章不懂裝懂,稀里糊涂,發生了事故才恍然或恍悟半悟。
勿庸置疑,經過有電以來的生產實踐和血的教訓,總結提煉了一套有效確保電力生產安全的規章制度。各電力生產企業又結合實際根據不同生產時期制定了大量的具體保證措施,以及上級隨機性,針對性的電力安全生產的指示、通報、要求等。這些是確保電力生產安全的依據,且有唯一性。但是電力生產是一個錯綜復雜,千變萬化的過程,從事生產的人又是這個過程是否安全的決定因素。而人的認識水平,接收能力,工作姿態,經驗積累等等又各盡不同,要把所有確保電力生產的依據變為每一個從事電力生產的職工的自覺行動,應是從事電力生產安全的管理者,生產者長期的、艱巨的、復雜的課題。我認為:唯一的途徑就是學習―學習―再學習。
既是企業的需要,更是自我的需要。這就需要“教條主義”、“本本義義”而不要“實用主義”、“形式主義”。把強制性和自覺性有機地結合起來不斷學習,反復學習。從個體到團隊都形成一個良好的學習安全技能的良好氛圍。并制定配套的學習激勵機制和考核辦法,點滴學習,日積月累,這樣不僅能夠對安規、技規等安全生產的內涵有了深刻的理解,就能在生產過程中運用自如。也只有人人成為安全明白人,才能事事做到安全人。
第二,要因人施訓。近些年來,職工隊伍生產技能、安全防護能力差,人才斷層等已達成了管理者的共識。把加強教育培訓也作為解決上述問題的有力措施。但各級抓各級的事,一級抓一級,一級向一級負責,真正形成有效的教育培訓鏈還是力度不夠。往往形成上級制定安全措施“一字一字地摳”,經逐級折扣后貫徹到生產中卻“一把一把地丟”。因此要把從事電力生產的各類人員分門別類,拉開梯次,有的放矢地逐級制定年度、月度培訓計劃,以“螞蟻啃骨頭”的精神,專人負責。充分利用班組站法定的每周一次安全學習和每天班前會進行。這樣每周解決一個難題消除一個不安全隱患,一年就能解決52個“會”和消除52個不安全隱患。每天學習一條技規、安規,一年就能學懂弄通200多條。持之以恒地堅持下去,耳濡目染地強化人的意識,就能潛移默化地在職工隊伍中形成一道事故的防線。
第三,要善于糾偏,電力生產暴露問題和存在潛在的不安全因素是正常的,關鍵是要正視問題和善于做到“見于未萌,禁于未發”。有效的辦法就是邊生產邊整頓,發生問題及時整,安全順利定期整。明白“磨刀不誤砍柴工”和“溫習規程與包扎‘傷口’”一樣重要的深刻道理。自己發生了事故多從自我找原因,不要“摔了跤總怪路不平”。把別人的事故當著自己的教訓來接受;把小問題當著大問題來解決;把帶有傾向性和危害性的現象消滅在萌芽狀態。從真正意義上體現“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根本方針。
電力安全心得分享篇五
1、安全生產,不是口號
安全生產,這是我們電力工作者每時每刻都能聽到或者看到的警句。但是這不僅僅是個口號,更是我們工作的第一準則,是我們人身安全保障的唯一措施,不能因為以前的安全就忽略了以后的危險。忘記了這個準則,就是把自己加上作料送到“電老虎”的籠子里。
2、服從指揮、聽從調度
如果沒有各項安全保障措施,電力工作的危險程度要遠遠大于戰爭。因為戰爭并不是每個人都會犧牲,而電力生產如果沒有安全生產措施的保障,任何人都躲不過“電老虎”的魔爪。打仗如果沒有運籌帷幄、如果沒有靈活指揮、沒有各兵種、各單位協調配合,就要輸掉戰爭。電力工作也一樣,如果沒有安全生產措施為武器、如果沒有嚴格的指揮,松松散散、各自為戰、不服從指揮,就很有可能造成自傷、誤傷事故,甚至發生群死群傷的惡性事故,同時造成不可估量的經濟損失。絕不亞于輸掉一場戰爭造成的后果。因此電力工作就要象軍隊那樣,紀律嚴明,指揮到位。
3、有法不依、執法不嚴
隨著安全生產法的頒布,安全生產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是啊,你個人不遵守安全生產準則,后果可能是對別人造成傷害,這就是“謀殺”罪!也可能是造成國家經濟損失,這就是“危害國家安全”罪!即使沒有造成嚴重的后果,你也是“玩忽職守”罪。我們工作中的安全措施,如“兩票三制”,工作人員如果不能嚴格遵守,而是走走過場形式主義,就是“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就是威脅人身安全、國家財產,就是犯罪?!鞍霾?.12”事故中就存在工作票“代簽名”、“未簽名”現象、也沒有嚴格執行工作間斷、轉移簽名制度,就是沒有把遵守工作安全保障制度上升到遵守“法律”的高度。
我以后要嚴格要求自己,認真遵守各項安全保障制度,履行安全生產職責,認真遵守“兩票三制”等安全保障措施,決不麻痹大意,為了家庭的幸福、為了事業的繁榮,而珍惜自己和他人寶貴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