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體會是人們在經歷了一段時間的學習或工作后,對所獲得的經驗和感悟進行總結的一種文字表達。具體的心得體會范文如下所示,希望能夠為大家的寫作提供一些參考和借鑒。
婚姻家庭法的心得體會報告(優秀20篇)篇一
婚姻家庭法律是保障婚姻、家庭的和諧穩定發展的重要法律規范。在法律的保護下,每個家庭成員都能夠享受到相應的權利和義務。通過學習和了解婚姻家庭法律,我深刻體會到了法律對于維護家庭穩定、增進親情關系的重要性,同時也感受到了自己在家庭中應有的責任和義務。在實踐中,我學到了很多關于婚姻家庭的法律知識,促使我更加成熟地認識到“法律為我所用”的理念。通過我個人的理解和體會,以下是我對婚姻家庭法律的一些心得和感悟。
首先,在我看來,“法律為我所用”并不僅僅是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更重要的是促進家庭和諧穩定的發展。婚姻家庭法律的存在是為了維護家庭成員的合法權益,同時也承擔著調解矛盾、防止紛爭的職責。例如,我們在享受到婚姻等法律保護時,也應該明確自己的責任,積極維護家庭的和諧與穩定。當有矛盾和紛爭出現時,要學會通過法律的渠道解決,而不是通過沖突和暴力。在家庭中,我通過學習婚姻家庭法律,意識到了作為一個家庭成員的責任,促使我更加尊重家庭成員的權益。
其次,婚姻家庭法律的學習和理解,使我明白了家庭中夫妻雙方的平等地位和權利。根據法律規定,夫妻雙方在婚姻中應享有平等的地位和權益。這意味著,丈夫和妻子都應該承擔起相應的責任和義務,共同維護家庭的穩定。在過去的傳統觀念中,男性通常被視為家庭的主導者,而女性則被貶低為次要的角色。然而,隨著社會的進步和法律的發展,我們認識到了婚姻平等的重要性。夫妻之間的平等,意味著彼此在經濟、家務和撫養子女等方面應承擔相對平等的責任。這樣的平等對于家庭的和諧發展至關重要,也是法律所倡導的。
再次,婚姻家庭法律對于子女的保護和培養具有重要意義。子女作為家庭的未來,是社會的希望。婚姻家庭法律賦予了子女相應的權利和保護,以確保他們的健康成長和全面發展。例如,法律規定了為子女提供必要的生活、教育和保健條件的責任。這意味著,在家庭中,父母應該為子女提供愛和關懷,并盡力滿足他們的生活和學習需求。同時,法律也規定了父母在子女教育方面的權責,并強調了父母的教育責任。作為父母,我們要認識到自己對孩子的重要影響力,教會他們正確的價值觀和行為準則,培養他們良好的品德和智慧。
最后,婚姻家庭法律的學習和了解,使我認識到婚姻家庭的重要性和穩定的關鍵。婚姻是家庭的基石,家庭是社會的組成部分。婚姻家庭的和諧穩定直接影響到社會的穩定和發展。法律為婚姻家庭提供了一系列的保護措施,幫助夫妻雙方克服困難,共同承擔家庭責任。在我個人的體驗中,我看到了許多家庭因為缺乏婚姻家庭法律的了解而產生了矛盾和紛爭,這進一步證實了婚姻家庭法律的重要性。因此,在婚姻家庭中,我們應該學會依法解決矛盾,積極維護家庭穩定,提高法律意識和法律素養,共同打造一個和睦、幸福的家庭。
總之,通過學習和了解婚姻家庭法律,我深刻體會到了它對于家庭和諧發展的重要性。法律保護了我們每個人的合法權益,并規范了我們在家庭中的行為和責任。作為家庭成員,我們要明確自己的權益和責任,以促進家庭的和諧發展。婚姻家庭法律保障了夫妻雙方的平等地位和權利,以及對子女的保護和培養。通過婚姻家庭法律的學習和實踐,我們才能更好地理解和維護家庭的穩定,使每個家庭成員都能夠得到相應的權益和福祉。
婚姻家庭法的心得體會報告(優秀20篇)篇二
婚姻家庭案件是社會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無論是離婚、家庭暴力還是婚外情,這些都是婚姻家庭案件的重要組成部分。在處理這些案件過程中,我們扮演著不同的角色,有的是法官、律師,有的是家事調解員或心理咨詢師。通過這些經驗,我深刻體會到婚姻家庭案件對受害者和整個家庭的傷害,也認識到了婚姻家庭案件處理中的困難和挑戰。以下是我淺析心得的體會。
首先,我們需要更加關注婚姻家庭案件中的受害者。婚姻家庭案件中的受害者通常是婦女和兒童。為了保障他們的權益,我們需要提供相應的法律援助和心理支持。在處理這些案件時,我們應該注重關愛受害者的心情和感受,盡可能地減輕他們的痛苦和壓力。同時,我們也要加強對受害者的教育,加強他們的法律意識,提高他們面對婚姻家庭問題的能力和自信心。
其次,我們需要更加重視家庭教育和婚姻關系建設。婚姻家庭案件的發生往往與婚姻關系的不和諧和家庭教育的不當有關。因此,我們應該加強對家庭教育的宣傳和指導,平衡夫妻之間的關系,培養孩子的良好行為習慣和道德觀念。此外,我們還需要幫助夫妻雙方建立良好的溝通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提倡夫妻間的互相尊重和包容。只有通過家庭教育和婚姻關系的建設,才能從根本上預防婚姻家庭案件的發生。
再次,我們需要加強法律的力量和司法的公正。在處理婚姻家庭案件時,我們要嚴格按照法律程序和法律條款來進行處置,保證案件的公正和合法性。同時,我們也要加強對法官和律師的培訓,提高他們的專業水平和職業道德,確保他們能夠正確地理解和適用法律。只有通過法律的力量和司法的公正,才能定性和定罪婚姻家庭案件中的犯罪行為,保護受害者的權益,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
最后,我們要注重婚姻家庭案件的預防和化解。婚姻家庭案件的發生給社會帶來了很大的負面影響,不僅對受害者和家庭造成了傷害,也對社會秩序和社會關系造成了破壞。因此,我們應該加強對婚姻家庭問題的研究和分析,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和政策,引導人們正確處理婚姻家庭問題,提高認識和知識水平。同時,我們還要加強家事調解和心理咨詢的工作,幫助夫妻和家庭解決矛盾和問題,促進家庭和諧穩定。只有通過預防和化解婚姻家庭案件,才能減少社會矛盾和沖突,促進社會的和諧發展。
綜上所述,婚姻家庭案件淺析心得體會是一個綜合的課題,需要我們從多個角度出發,綜合運用法律、心理學和社會學等知識,加強對受害者的關懷和保護,重視家庭教育和婚姻關系建設,加強法律的力量和司法的公正,注重婚姻家庭案件的預防和化解。這樣,才能有效地處理和解決婚姻家庭案件,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
婚姻家庭法的心得體會報告(優秀20篇)篇三
婚姻是社會的基本組成單位,而家庭則是社會的基本細胞。然而,在現代社會中,婚姻家庭糾紛成為越來越常見的問題。為了解決這些糾紛,我參加了一次專門針對婚姻家庭問題的培訓。在這次培訓中,我學到了很多關于婚姻家庭糾紛的知識和技巧,并且收獲頗豐。
第二段:分類與原因。
在培訓中,我了解到婚姻家庭糾紛可以分為多個類別,如夫妻關系不和、家庭暴力、財產分割等。這些紛爭的產生有多種原因,例如溝通不暢、性格不合、經濟壓力等。通過深入研究這些原因,我明白了糾紛背后的深層問題,因此能夠更有針對性地解決和預防這些問題。
第三段:解決和預防策略。
培訓中,我學到了許多解決和預防婚姻家庭糾紛的策略。首先,溝通是解決糾紛的關鍵。通過學習有效的溝通技巧,我能夠更好地與伴侶交流,避免因溝通不暢產生的誤會和爭吵。其次,建立共同的價值觀和目標也是關鍵。夫妻雙方應該共同明確自己的價值觀和目標,并互相支持和幫助,以保持婚姻的穩定和幸福。此外,適當的解壓和積極的情緒管理也是糾紛預防的關鍵。夫妻雙方應該學會如何應對生活中的壓力和負面情緒,以保持良好的心理狀態。
第四段:培訓的啟示。
培訓過程中,我深刻地認識到婚姻家庭糾紛并非個人問題,而是整個社會需要共同關注和解決的問題。通過學習,我發現糾紛的產生往往與社會環境密切相關。因此,解決和預防婚姻家庭糾紛不僅需要個人的努力,也需要政府和社會的支持和幫助。我希望通過將自己所學運用到實際中,激發更多人關注婚姻家庭問題,并共同為創造和諧幸福的家庭氛圍而努力。
第五段:個人總結。
參加婚姻家庭糾紛培訓,讓我對婚姻家庭問題有了更深入的了解。通過學習解決和預防策略,我掌握了更多處理糾紛的技巧,并且認識到解決婚姻家庭問題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培訓結束后,我將繼續學習和思考,將所學知識應用于實際生活中,以創造一個和諧幸福的家庭。同時,我也將積極參與社會活動,傳播婚姻家庭和諧的理念,為創造一個更美好的社會做出自己的貢獻。
婚姻家庭法的心得體會報告(優秀20篇)篇四
昨日,全國婦聯中國婚姻家庭研究會聯合珍愛網發布《中國幸福婚姻家庭調查報告》。報告對北京、廣州、重慶等十個城市家庭的婚姻締結模式、幸福婚姻的要素、如何構建幸福婚姻家庭等問題,進行了抽樣調查。調查對象為對家庭生活感到幸福的夫妻,年齡在22歲至55歲之間,涵蓋60后、70后、80后、85后至95后四類人群。
在抽樣調查的幸福家庭中,在職場上認識成為夫妻的有17.4%,曾經是同學的有18.2%,各占近兩成。專家表示,這或許與具有共同語言和相似經歷有關,雙方更容易找到共同點。
不過,最主要的婚姻締結模式還是通過“熟人介紹”,該比例為54.3%。其中,因“熟人介紹”結婚最多的是70后,1980年后出生的群體則更容易出現同學夫妻,這一點比70后高出33個百分點。在其他的相識方式中,被80后廣泛接受的qq、msn、社交網站、相親網站等互聯網社交工具,輕松擊敗傳統婚介所,占比7.5%。
總體而言,外表不是影響婚姻締結的關鍵因素,只有29.2%的受訪者表示比較重視對方的外表,其中男性略高。從年齡層來看,60后基本不看重“顏值”,70后中超過三成的表示比較在意對方的外表。
報告中提到,夫妻雙方為異地生人的,60后、70后的比例不到四成。而80后、85后至95后兩個群體的比例分別達到47.3%、45.5%,也就是說,近半數夫妻不是“老鄉”。專家認為,這種現象與城市間開放發展,異地求學、就業,交通和通信條件便捷有關。
值得注意的是,“門當戶對”仍是締結婚姻的重要因素。七成的人認為夫妻經濟狀況相似很重要,認為需要“社會地位對等”的接近八成。
究竟幸福家庭有什么“幸福密碼”?報告分析指出,接受調查的幸福家庭成員具有四種主要的性格特質,首要的是“有責任感”。91.6%的調查對象表示自己是個有責任感的人。其次是“善于控制情緒與處理沖突”,79.4%的人深諳此道,而男性認為自己“善于控制情緒”的比例高于女性6.3個百分點。
其余兩個重要性格特質依次是“開朗幽默、懂得浪漫”,“重視父母意見”。女性在做決定時“重視父母意見”的比例為64.6%,高于男性的40.5%。調查結果表明,對待婚姻負責任的態度有助于雙方奠定更穩定的情感關系,給對方足夠的信心和安全感。
婚姻家庭法的心得體會報告(優秀20篇)篇五
婚姻家庭案件是社會生活中常見的法律爭議,涉及到婚姻關系的多個方面,如夫妻關系、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作為一個學法律的人,我曾經參與處理過幾起婚姻家庭案件,這讓我對于這個領域的法律實踐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在這一過程中,我積累了一些心得和體會,希望通過這篇文章與大家分享。
首先,婚姻家庭案件的處理需要注重法律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在處理這類案件時,法官不應受到個人偏見或外界壓力的影響,應以法律作為唯一的標準來進行裁判。在一起離婚案件中,雙方對于財產的爭議非常激烈,但根據法律規定,財產的分割應以夫妻雙方的實際貢獻度為依據,而不是雙方的感情好壞。法官在判決時應全面了解雙方的情況,并基于法律規定做出合理的裁決,以保證公正。
其次,婚姻家庭案件的解決需要注重民情民意。法律是為了服務人民的,因此在處理這類案件時,也應該尊重當事人的意愿,并且考慮他們的合理需求。在一起離婚撫養權案件中,有時候雙方都希望獲得撫養子女的權利,但是法律規定一般情況下撫養權應給予母親。然而,隨著社會發展,一些父親也能夠很好地照顧孩子,因此法官在判決時應考慮到具體情況,并綜合雙方的意見作出適當的裁決。
再次,婚姻家庭案件應強化訴訟的和解導向。在處理這類案件時,法官應積極引導當事人進行調解和解決紛爭。僅僅通過打官司來解決問題,不僅費時費力,而且容易加劇矛盾。因此,法官應利用法庭內外的資源,鼓勵雙方進行充分的溝通,尋求共同的利益點。在一次離婚案件中,當事人原本爭執不下,但通過法官的引導和調解,他們最終達成了和解協議,為雙方解決了一系列問題,也節省了訴訟成本。
此外,婚姻家庭案件的處理應注重保護弱勢當事人的權益。在這類案件中,常常存在權力不對等的情況,一方處于弱勢地位,容易受到侵害。法官應該充分理解這種情況,并采取措施來保護弱勢方的權益。比如,在一次涉及家暴的離婚案件中,女方是受害者,法官通過采取保密措施、發布禁止令等方式,為女方提供了一定的安全保護,保障了她的權益。
最后,婚姻家庭案件的處理需要注重個案的特殊性。每一起婚姻家庭案件都有其獨特的情境和問題,不能簡單地套用一成不變的解決模式。法官在處理這類案件時,需要全面了解案件的具體情況,并根據實際情況做出個性化的判斷和裁決。在一起涉及凍胚爭議的案件中,法官面對的是一項全新的問題,他們通過聽取專家意見、調查事實等方式,最終做出了一項創新性的裁決,為類似案件提供了一個重要的先例。
總之,處理婚姻家庭案件是一項充滿挑戰的工作,需要法官具備專業知識和高度的責任感。在我參與處理這類案件的過程中,我深刻體會到了法律的公正性、適應性和人文性,也明白了法官需要兼顧各方利益、強化調解、保護弱勢等重要原則。我希望能夠繼續學習和成長,成為一名更有擔當和智慧的法律人,為婚姻家庭案件的處理提供更好的服務。
婚姻家庭法的心得體會報告(優秀20篇)篇六
近年來,隨著婚姻家庭糾紛頻繁發生,我作為一名法官,參與了不少家庭案件的審理和解決。通過這些案件辦理的經驗,我深感婚姻家庭糾紛的復雜性和敏感性,也不斷總結了一些心得體會。在這篇文章中,我將分享我的心得體會,以期對婚姻家庭糾紛的辦理和解決提供一些參考。
首先,作為一名法官,我們需要對當事人保持客觀公正的立場。婚姻家庭糾紛往往涉及夫妻雙方的感情和利益,而感情問題是非常主觀和復雜的。因此,在辦理這類案件時,我們不能帶有任何偏見和主觀色彩,要保持專業的態度和客觀的判斷。我們需要在法律的框架內公正地評估每個當事人的權益和責任,并依法作出公正的裁決。
其次,了解家庭背景和情感因素是非常重要的。婚姻家庭糾紛的產生往往與夫妻之間的情感問題息息相關。在辦理案件時,我們應該盡量了解當事人的家庭背景、成長經歷以及婚姻生活中的重要事件。通過了解這些情況,我們可以更好地把握案件的本質和核心問題,更有針對性地進行審理和調解。
然后,我們需要注重家庭和諧的維護。婚姻家庭糾紛的解決不僅僅是為了判決一方勝訴,更重要的是為當事人提供和諧安寧的家庭環境。在辦案過程中,我們應該做到及時有效地調處雙方矛盾,引導他們理性溝通,化解分歧,從而達到家庭和諧的目標。只有家庭和諧,才能使得夫妻關系健康發展,對子女的成長和教育也起到積極的影響。
另外,我們還應該注重保護弱勢當事人的權益。在婚姻家庭糾紛中,往往有一方相對弱勢,如孩子、老人或遭受家庭暴力的當事人。作為法官,我們要給予這些弱勢當事人更多的關注和保護。我們要依法制裁施暴者,保護被暴力侵害的一方;對于孩子,我們要以他們的最佳利益為根本出發點,在決策時要考慮到他們的身心發展需要。只有在保護弱勢當事人的權益的同時,才能真正實現公正和公平。
最后,我們還需要關注案件的后續問題。婚姻家庭糾紛的解決并不意味著問題的完全消除。往往在判決之后,還會存在配偶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權等具體問題的執行與落實。作為法官,我們需要履行好監督責任,確保判決的執行順利進行,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此外,我們還要關注解決糾紛后的家庭重建和和諧發展,為當事人提供必要的幫助和指導,促使他們更好地適應新的家庭狀態,重新建立起健康的家庭關系。
總之,辦理婚姻家庭糾紛案件是一項非常復雜而艱巨的工作。作為法官,我們需要保持客觀公正的立場,注重家庭背景和情感因素的了解,注重家庭和諧的維護,保護弱勢當事人的權益,以及關注案件的后續問題。只有在這樣的條件下,我們才能更好地為當事人提供公正和有效的司法服務,真正解決婚姻家庭糾紛,為社會的穩定與和諧貢獻自己的力量。
婚姻家庭法的心得體會報告(優秀20篇)篇七
婚姻家庭法律,作為一項涉及到每個人生活的重要法律法規,對于維護家庭和諧、保護婚姻權益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在這一領域中,我從實踐中深深地體會到了婚姻家庭法律的重要性,并從中汲取了許多心得體會。下面我將從婚姻法的基本原則、離婚人的權益保護、子女的撫養與教育、家庭暴力問題以及婚姻家庭法律的現實意義等方面,分享我對于婚姻家庭法律的心得與感悟。
首先,婚姻法的基本原則給予了每個人在婚姻中平等相待的權益。婚姻是一種平等合作的關系,夫妻雙方應該在婚姻中平等尊重對方的權益和人格,共同努力維護婚姻的和諧。作為婚姻家庭法律的基本精神,這一原則在我個人的婚姻生活中起著重要的引導作用。每當我遇到和配偶意見不合的情況時,我都會以平等相待的心態去交流溝通,不扣押對方的性格和價值。這一原則的實踐讓我深刻體會到互相尊重是維護婚姻幸福的關鍵,也進一步增強了我對婚姻家庭法律的理解和支持。
其次,婚姻家庭法律對于離婚人的權益保護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救濟。離婚對于許多人來說是一種痛苦和心靈上的折磨,但在婚姻家庭法律的保護下,離婚人的合法權益能夠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我在研究婚姻家庭法律的過程中發現,在離婚過程中,一方在經濟上相對弱勢的情況下,可以依法獲得經濟贍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等合理財產分配。這使我深刻地認識到,婚姻家庭法律的存在不僅僅是為了維護婚姻的穩定,也是為了在婚姻破裂時保護離婚人的權益,盡可能減少矛盾和沖突的產生。
再次,關于子女的撫養與教育問題在婚姻家庭法律中得到了充分的規定。在夫妻離婚后,尤其是對于未成年子女,婚姻家庭法律給予了特別的保護措施。作為父母,我們應該共同承擔撫養教育子女的責任,并為他們的成長提供良好的環境。在我個人的婚姻生活中,我始終遵守婚姻家庭法律對于子女撫養與教育的相關規定,盡我所能保證子女的身心健康,以及平等的教育機會。我深信,婚姻家庭法律的規范對于子女成長至關重要,也為我的家庭帶來了和諧與穩定。
此外,婚姻家庭法律對于家庭暴力問題提供了堅實的保護。家庭暴力是一個嚴重侵犯人權的問題,而在婚姻家庭法律的保護下,受害人能夠獲得有效的法律救濟和保護。在研究與學習婚姻家庭法律過程中,我深刻認識到家庭暴力的危害性以及如何識別和應對家庭暴力。我堅決拒絕家庭暴力的現象,也會與周圍的朋友和親人分享這一問題,并鼓勵他們盡早采取行動,尋求法律救濟和幫助。家庭暴力問題是婚姻家庭法律所特別關注的一點,通過學習和實踐,我深刻認識到為家庭中的每個人提供和諧和平安的環境是我們努力的方向。
最后,婚姻家庭法律在現實生活中具有重要的意義。它不僅僅是一項法律規定,更是對婚姻家庭價值觀念的肯定和引導。在我個人的婚姻生活中,婚姻家庭法律不僅給予了我合法的權益保護,更在精神上給了我安全感和快樂。我發現只有依法遵循,尊重和保護婚姻家庭法律,才能真正實現家庭的和諧與幸福。婚姻家庭法律不僅僅是對親密關系的約束,更是對社會的規范和秩序的維護。只有每個人都能遵循婚姻家庭法律的規定,才能共同建立起一個平等、溫馨、和諧的家庭和社會。
綜上所述,婚姻家庭法律作為保護婚姻權益和家庭和諧的法律法規,給予了每個人在婚姻中平等相待的權益,對于離婚人的權益保護、子女的撫養與教育、家庭暴力問題以及婚姻家庭法律的現實意義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障。通過深入研究和實踐,我體會到了婚姻家庭法律的重要性,也為自己和家庭帶來了和諧與幸福。我將繼續努力學習和實踐婚姻家庭法律,希望能夠成為家庭和社會中一個負責任、尊重法律的公民。
婚姻家庭法的心得體會報告(優秀20篇)篇八
今天上午,中國婚姻家庭研究會與珍愛網在京聯合發布《中國幸福婚姻家庭調查報告(20xx年十城市抽樣調查)》,第九屆全國人大會副委員長、全國婦聯主席彭佩云出席活動并講話。彭佩云表示,這個調查報告反映出中國中心城市婚姻家庭的主流是好的,男女平等的觀念越來越被多數人接受。她還特別提到,珍愛網的網絡紅娘做了很多實際的工作,得到了群眾的認可,“值得點贊”。
本次調查區域為全國具有代表性的中心城市和省會城市,包括北京、廣州、重慶、南京、長沙、武漢、成都、沈陽、合肥和鄭州,同時對幸福婚姻項目試點社區江蘇省南通市進行了相同內容的基線調查。十個城市共回收有效個人調查問卷10157份,其中男性樣本5050個,女性樣本5107個,平均年齡為33.48歲。
調查報告中有很多有趣的數字,比如熟人介紹仍是夫妻相識的主要途徑,占比超過五成,而通過互聯網社交工具相識的比例日益提升,60后只有0.8%的比例,80后則高達10.2%,但是85后及90后的比例略有下降,達到8.5%。
與此同時,大多數受訪者與配偶在婚前時間為半年到一年,這個現象在各代際之間無明顯差異,初戀情結趨于淡化,60后的初戀結婚比例達到70%,而85及90后的初戀結婚比例明顯降低,僅為47.8%。婚前同居行為漸成常態,60后、70后、80后、85及90后的婚前同居比例分別為13.7%,44.4%,59.6%和57.8%。
調查樣本中,平均結婚年齡為26歲,男性比女性高2.3歲。在婚前戶籍類型中,戶口不再是締結婚姻的障礙,在85及90后這一代際中,僅有39.1%的在婚人士是同為城鎮戶口,而有31.3%的城鎮男女性是與農村中走出的“鳳凰男”、“鳳凰女”結婚,且丈夫是城鎮戶口、妻子是農村戶口的比例更高。而關于孩子的性別問題,超過八成的受訪者認為男孩女孩都一樣。
調查報告還顯示,“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觀念逐漸淡化,僅有43.3%的女性受訪者贊同這種看法,她們同時認為,男性應該更主動地承擔家務勞動。
調查報告得出了幸福婚姻家庭的幾點啟示:一是修煉品性、寬容體貼;二是情感依戀、用心經營;三是共同成長、積極溝通;四是平等相待、互相尊重;五是陪伴子女、言傳身教;六是上慈下孝、相互關愛。
據了解,中國婚姻家庭研究會已經連續3年,聯合珍愛網開展幸福婚姻家庭系列項目,重點通過大規模的問卷調查,了解中國婚姻家庭狀況,認識當代中國幸福婚姻的基礎,總結成就幸福婚姻的黃金法則,并逐漸撰寫和發布《中國幸福婚姻家庭調查報告》,以達到正確指導公眾的婚姻觀和婚姻生活實踐,為社會和諧發展傳遞正能量的目的。
婚姻家庭法的心得體會報告(優秀20篇)篇九
為進一步了解全市目前的婚姻家庭現狀,找出影響家庭和諧的最直接、最關鍵、最突出的問題,分析存在的原因和解決問題的意見、建議,充分發揮婦聯組織在構建和諧家庭中的職能作用,**市婦聯進行了全面深入的調查。
一、基本情況。
改革開放的深入和市場經濟發展,改變了人民經濟生活,也改變了人們婚姻家庭觀念,離婚問題日益凸顯。為此,**市婦聯通過法院查案卷、走訪民政局、查閱婦女維權中心受理案件情況,調查了20xx年以來的全市婦女結婚、離婚情況,客觀分析了**市婚姻家庭情況。
從婦聯法律維權中心來訪情況看,婚姻家庭問題居高不下。20xx年至20xx年維權中心共接待婦女婚姻家庭案件140件,其中家庭暴力導致離婚20件,占離婚總數的14.2%;感情不合導致離婚64件,占離婚總數的45.7%。20xx年維權中心共接待婦女婚姻家庭案件25件,其中家庭暴力導致離婚4件,占離婚總數的16%,感情不合導致離婚21件,占離婚總數的84%;20xx年維權中心共接待婦女婚姻家庭案件23件,其中家庭暴力導致7件,占離婚總數的30%,感情不合導致離婚16,占離婚總數的69%,婚姻家庭類案件已經成為影響婦女權益保護、社會和諧發展的主要障礙。
從民政局20xx年至20xx年的統計數據來看,結婚總數為8673對,離婚總數為932對。其中20xx年結婚總數為1913對,協議離婚總數為217對,離婚率占當年11.3%;20xx年結婚總數為2327對,協議離婚總數為242對,離婚率占當年10.3%。20xx年結婚總數為1328對,協議離婚130對,離婚率占當年10.2%;20xx年結婚總數為2513對,協議離婚351對,離婚率占當年7.2%。
從**市人民法院調查情況看,人民法院20xx年受理婦女離婚案件235件,判決離婚76件,調解離婚114件,調解和好45件,調解和好案件占離婚案件總數的19%;20xx年受理婦女離婚案件247件,判決離婚56件,調解離婚141件,調解和好50件,調解和好案件占離婚案件總數的20%;20xx年受理婦女離婚案件330件,判決離婚56件,調解離婚154件,調解和好120件,調解和好案件占離婚案件總數的36%;20xx年受理婦女離婚案件280件,判決離婚81件,調解離婚124件,調解和好75件。調解和好案件占離婚案件總數的26%。由以上數據可見,近幾年離婚案件的數量在逐年增加。
二、導致婚姻家庭破裂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問題。
1、家庭暴力是導致婚姻破裂的導火索。家庭暴力讓處于弱勢的婦女身心遭受極大的摧殘,其引發的婚姻家庭問題是影響家庭和社會不穩定的重要因素。**市婦聯信訪案件中有一典型案件,女方長期遭受暴力侵犯,但由于愛面子,在外人面前仍表現得非常恩愛。結果男方愈加恣意妄為。直到女方無法承受時才開始對外反映。忍受只能縱容家庭暴力愈演愈烈,導致婚姻的破裂。
2、家庭關系不和導致婚姻失敗。一方面,在農村家庭中,兒子、媳婦大多是與父母同住。少數農村婦女缺乏文化,思想愚昧,加之有些長輩處處袒護兒子,無端挑剔媳婦,增加了婚姻家庭的不穩定因素。另一方面,經濟困難成為婚姻家庭的又一誘因。一些婦女為了依靠男方的收入來維持生活而忍受沒有感情的婚姻,對于不順心的事忍氣吞聲、忍辱負重,從而導婚姻失敗。
3、草率結婚導致“短命”婚姻。在經濟大潮的沖擊下,一些農村女孩早早就輟學,來到城鎮打工。許多人認識不久便未婚同居或草率結婚,當感到婚姻并非理想中的“伊甸園”時,便整日打鬧著要離婚。
(二)原因分析:
1、封建思想影響。當今社會,封建思想在一些人的頭腦中仍舊根深蒂固,尤其是農村,大男子主義、男尊女卑等封建殘余思想直接影響到婚姻家庭的穩定。妻子挨打是“家庭內部問題”,離婚不光彩的舊觀念導致家庭矛盾愈演愈烈,輕者離婚,重者發生家庭暴力傷害案件,給家庭和社會帶來嚴重的后果。
2、道德觀念缺乏。有些男性為了追求更加富裕的生活,選擇到外地打工,留守婦女的在家務農、操持家務和照顧老人。長期的夫妻分居導致了夫妻倆感情淡漠,導致了婚外情的發生;有些人缺乏家庭責任感和義務感,熱衷于賭博、喝酒,導致家庭矛盾的產生,有的人文化水平不高,夫妻間缺乏包容和諒解,言語粗魯,動輒拳腳相加,導致家庭暴力的產生。
3、法律約束不夠。家庭矛盾無法用法律約束,大多要靠道德自律;婚姻家庭案件取證難,也是離婚案件的難點。
三、對策和建議。
1、建立機構,積極為困難群眾提供幫助。要整合社會資源,建立一些諸如婦女庇護所、婚姻家庭咨詢投訴中心等服務機構,幫助弱勢婦女盡快擺脫困境,走出誤區,避免和解決矛盾糾紛的發生。
2、強化宣傳,弘揚社會主義婚姻家庭觀。充分發揮宣傳媒體的作用,宣傳社會主義婚姻家庭觀,積極引導,開展一些弘揚家庭美德、社會道德的活動,倡導文明新風,構建和諧社會。
3、普及法律法規,加大婦女兒童的維權力度。要大力普及法律知識,加強新《婚姻法》、《婦女權益保障法》、《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和《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并納入全市普法總體規劃,采取多種形式,讓廣大婦女群眾學會運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維護合法權益。
4、注重引導,加強家庭道德美德教育。要多形式、多途徑、大張旗鼓地宣傳家庭穩定的重要性和構建和諧家庭對社會的重要性。要加強家庭責任感教育,積極培養家庭義務感和責任心,使每個人都懂得珍惜和保護家庭穩定。
5、解困幫扶,從源頭上做好婚姻家庭穩定工作。要深入開展調查活動,探索解決婚姻家庭問題的好方法、好路子,從源頭上預防也制止家庭暴力的發生。對家庭暴力能及時出警,出臺相關整治辦法;對困惑婦女和家庭提供法律援助。同時要對孤寡人群給予關注、關心和幫助,切實解決他們工作、生活問題,消除社會不安定因素。
婚姻家庭法的心得體會報告(優秀20篇)篇十
婚姻家庭是每個人都必須面對的挑戰,也是每個人都希望成功的一段經歷。然而,由于現代社會的快節奏,許多夫妻往往無法顧及婚姻和家庭的培養,從而導致許多問題的發生。面對這種情況,我參加了一次婚姻家庭教育培訓,通過參與培訓,我深刻意識到了婚姻和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并從中收獲了許多寶貴的經驗和心得。
首先,婚姻家庭教育培訓讓我認識到婚姻的重要性。在培訓中,我們學習了婚姻與健康的關系,以及婚姻對個人幸福的影響。通過學習,我了解到婚姻是一種以相互尊重、信任和支持為基礎的關系。只有通過積極的努力和溝通,夫妻關系才能保持和諧和幸福。培訓中的案例分析也讓我認識到誤解和爭吵是夫妻關系中常見的問題,但通過學會有效的溝通和解決問題的方法,可以避免這些問題升級,保持良好的婚姻關系。
其次,婚姻家庭教育培訓讓我明白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在現代社會,許多夫妻忙于工作,往往忽略了對子女的教育。培訓中我們學習了如何培養孩子正確的價值觀和行為習慣。從小培養孩子的思維能力、情緒調節能力和社交能力等,對他們成長和未來的發展都起到重要的作用。此外,培訓中還強調了父母的示范作用,只有成年人自己都遵守和傳承正確的價值觀,才能引導孩子朝著正確的方向發展。
第三,婚姻家庭教育培訓讓我了解到溝通是婚姻和家庭幸福的關鍵。在培訓中,我們學習了溝通的原則和技巧,并通過角色扮演的方式實踐。我深刻認識到,夫妻之間的溝通是保持婚姻和諧的基石。只有通過傾聽和理解對方的需求和感受,才能更好地解決問題和消除誤解。在與伴侶溝通時,我們需要保持真誠和尊重,避免爭吵和攻擊。通過培訓,我學會了積極表達自己的觀點,并接受對方的意見和建議,這一切都為我們的婚姻帶來了更加融洽和可持續的關系。
第四,婚姻家庭教育培訓還讓我意識到重視時間和照顧家庭的重要性。在快節奏的現代生活中,許多人為了追求事業和成功,忽視了對家庭的關心和陪伴。然而,時間是有限的資源,我們需要合理利用時間來照顧和陪伴家人。培訓中,我們明白了家庭的力量在于團結和共同的目標。只有夫妻共同努力,關心和照顧家庭,才能營造一個溫暖和諧的家庭氛圍。通過培訓,我學會了安排時間和分配家務,以保證家庭的平衡和穩定。
最后,婚姻家庭教育培訓讓我明白婚姻和家庭教育的發展是一個持久和不斷努力的過程。在培訓中,我們學習了許多婚姻和家庭的理論知識,但只有將這些知識付諸實踐,才能實現家庭的幸福和成長。婚姻和家庭教育是一項長期投資,需要我們不斷地學習和改進。通過培訓,我明白了婚姻和家庭教育并非一勞永逸的,我們需要持續努力提升自己的技能和知識,以保持婚姻和家庭的穩定和幸福。
總而言之,參加婚姻家庭教育培訓是對我個人和家庭的一次寶貴經歷。通過這次培訓,我認識到了婚姻和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并從中學到了許多溝通技巧和家庭管理的方法。我將繼續努力實踐培訓中學到的知識和技巧,為自己的婚姻和家庭創造一個更加幸福和和諧的未來。
婚姻家庭法的心得體會報告(優秀20篇)篇十一
婚姻家庭糾紛一直是社會中的一大問題,作為執法者,我們擔負著保護婚姻家庭和諧穩定的責任。多年來,我作為一名婚姻家庭糾紛辦案人員,親身參與了許多案件的調查和解決過程。通過這些經歷,我深刻認識到婚姻家庭糾紛背后所隱藏的復雜性和人性的脆弱性。在這篇文章中,我將分享一些我在辦理婚姻家庭糾紛案件中獲得的心得體會。
第二段:溝通與傾聽的重要性。
在處理婚姻家庭糾紛時,與當事人的溝通和傾聽變得尤為重要。無論是情感糾紛還是財產爭議,當事人都需要有一個能夠傾訴和發泄的渠道。作為調解員,我們應當保持一種公正中立的立場,仔細聆聽他們的訴求和意見。在這個過程中,我們經常會發現,當事人對于對方的訴求存在誤解,而通過及時的溝通和解釋,雙方能夠更好地理解對方的意圖,為問題的解決提供更多可能性。
第三段:法律的約束和作用。
法律是我們解決婚姻家庭糾紛的重要工具和依據。在一些復雜的案件中,法律的應用是極為重要的。作為辦案人員,我們需要熟悉和掌握相關的法律法規,能夠正確地引導雙方爭議的焦點,并為他們提供可行的解決方案。同時,法律的約束也讓當事人有一種守法的意識,避免過激和惡意的行為,為案件的和諧解決提供了基礎。
第四段:尊重與人性的關懷。
在婚姻家庭糾紛辦案中,我們需要時刻保持對當事人的尊重和人性的關懷。盡管他們存在不同的錯誤和過錯,但我們的目標是通過公正的調解,使沖突得到合理解決。我們要對當事人進行合理的安撫和鼓勵,引導他們從錯誤中汲取經驗教訓,從而提升婚姻和親情關系的質量。在這個過程中,我們要堅持積極的心態,不僅關注案件的處理結果,更要注重當事人的心理健康和人生發展。
第五段:反思與提高。
辦理婚姻家庭糾紛不僅需要一定的專業知識和技能,更需要不斷反思和提高自我的意識。我們要充分吸取每個案件的經驗教訓,不斷學習和完善自己的調解能力。面對困難和挑戰,我們要保持樂觀和勇敢,用最佳的方式去解決問題,以達到雙方的滿意和公正的目標。
結尾段落:總結。
婚姻家庭糾紛是一項綜合性的工作,它不僅要求我們具備執法專業知識,還需要我們擁有高度的人文關懷和溝通能力。通過我的多年經驗,我理解到,只有通過傾聽、溝通、法律、尊重和不斷提高自我,我們才能更好地辦理婚姻家庭糾紛案件,為社會創造更多的和諧與穩定。
婚姻家庭法的心得體會報告(優秀20篇)篇十二
調查時間:
調查地點:xx市。
調查方式:抽樣調查。
近年來,作為中國第一代獨生子女的主體,“80后”逐步步入婚姻,他們的婚姻家庭問題越來越引起社會關注。近日,市婦聯聯合市政協社法委婦女組發布《蘇州市“80后”婚姻家庭狀況調研與對策建議》報告,以抽樣調查的方式,對蘇州市“80后”開展大規模抽樣調查,分析和掌握蘇州市“80后”的婚姻家庭現狀。
該調查綜合利用問卷調查,市婦聯婚姻家庭信訪案件抽樣調查,以及法院調解、判決離婚案件抽樣調查等三個不同渠道,對“80后”家庭狀況、婚姻狀況、婚姻家庭沖突及危機的原因等方面進行調查摸底、深入分析,并在此基礎上提出80后婚姻家庭建設對策和建議。
結婚成本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包括彩禮、婚慶和度蜜月的結婚花費;二是購買及裝修住房。調查結果顯示,“80后”的平均年收入在3萬元至5萬元,但結婚花費在5萬至10萬元的人最多,占33。80%,其次是3萬至5萬元的,占21。99%。20xx年蘇州市城鎮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6萬元。因此,與蘇州市的人均收入和“80后”的人均收入相比而言,“80后”的結婚花費較高。
調查結果還顯示,53。08%的“80后”婚前一年半已經購買住房;24。37%的“80后”婚后二年內購買住房;僅有22。55%的“80后”尚未購買住房,這其中只有10。02%租房居住,而其他的12。53%則有老宅或宅基地等居住。
晚婚成80后普遍選擇“閃婚”比例不到2成。
調查顯示,“80后”從戀愛到結婚花費1至2年時間的人最多,占43。84%;其次,有30。82%的人從戀愛到結婚花費3至5年;戀愛3個月和1年就結婚的占1。37%和14。16%。因此,“閃婚”并非“80后”婚姻的主流,絕大部分“80后”對婚姻的選擇還是比較慎重的。
隨著高等教育普及,就業年齡推后,結婚成本提高,結婚年齡一再推遲。調查結果顯示,“80后”平均初婚年齡為24。82歲,其中男性平均初婚年齡25。03歲,女性平均初婚年齡24。28歲。
“80后”的婚姻危機提前,“七年之癢”變為“三年之痛”。
從調查結果來看,“80后”出現婚姻危機時的平均結婚年限為3年。其中,30。82%的婚姻危機出現婚后1年左右,這表明“閃離”的確是“80后”婚姻家庭危機中大量存在的現象。
80后婚姻家庭沖突三大原因:子女教育、家務分工、性格不和。
首先“80后”不放心“隔代教育”,子女的教育往往由夫妻自己來承擔,但是夫妻之間就子女教育各有自己的理念,在達成一致上存在一定的困難,并由此帶來家庭沖突和婚姻風險。
其次是因為“家務分配不公平”問題,占25。63%。“80后”,尤其是獨生子女不喜歡做家務,新婚夫婦往往因為家務問題導致家庭沖突,甚至離婚。
“性格不和”占22。65%,即“80后”夫妻在分享興趣愛好和共同參與社會活動方面存在一些不足,而他們的個性又較強,這容易陷入總是認為自己是對的,而對方是錯的,并由此導致家庭沖突。
“80后”婚姻家庭沖突的四大困擾:住房、姻親關系、子女撫養、家庭財務。
大部分“80后”家庭都要在婚前或婚后2年內購買住房,而目前的高房價給“80后”的婚姻家庭帶來很大的壓力。
姻親關系問題,是個傳統的婚姻家庭問題。“80后”剛剛進入婚姻家庭生活,大部分仍會和父母一起幾年,這給個性較強的“80后”在處理家庭關系時增加了一份挑戰。
子女撫養。絕大部分“80后”家庭都是雙職工家庭,這使得他們尤其是女性面臨工作和照料孩子的沖突和雙重壓力。進而,子女照料問題成為家庭沖突的一個來源。
家庭財務問題,“80后”經濟相對獨立,往往是夫妻共同管理家務收支,這需要雙方在財務決策上為達成一致而進行較多的協商和磨合。
“80后”婚姻家庭產生危機的三大原因:家庭暴力、婚外情、同居關系。
家庭暴力是“80后”婚姻破裂的第一殺手。50%的'婚姻家庭問題信訪案件中,來訪者遭受家庭暴力,其中絕大部分是身體暴力。調查結果顯示,報告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中,30%是高中文化水平,31。25%是大學及以上文化水平。此外,30%以上出現家庭暴力的婚姻在來訪中提出離婚或進行離婚咨詢,而大部分人仍選擇停留在目前的婚姻關系中。
婚外情是“80后”產生婚姻危機的主要原因。從問題婚姻家庭信訪和離婚案件調查顯現,24%的婚姻家庭問題信訪案件中,來訪者遭受婚外情給家庭帶來的困擾。
此外,婚外情問題往往還會和家庭暴力以及遺棄問題交織在一起。調查結果顯示,一些女性在發現配偶有婚外情后遭受身體虐待,甚至遭受脅迫離婚。一些女性則發現配偶斷絕對家庭的經濟支持,使得女性和孩子的生活變得困窘,而不得不向婦聯尋求權益保護。
同居關系對“80后”女性弱勢群體危害極大。調查結果顯示,90%的同居信訪者是由于懷孕或生育后被男方遺棄。這表明,在同居關系中,有10%的案件男方是已婚的并沒有考慮他們的未來。
在同居信訪案件中,70%的女性受教育程度在初中及以下,30%的女性無業,絕大部分女性都來自較低的社會階層,女性對同居男方存在經濟依賴問題。同居造成懷孕或生育后被遺棄和女性社會階層低交織在一起,這部分被遺棄的女性和孩子給未來婚姻家庭生活帶來危機。
婚姻家庭法的心得體會報告(優秀20篇)篇十三
隨著建設小康社會步伐的加快,人們的精神物質水平不斷地提高,傳統的婚姻模式和家庭結構也發生了變化。隨之而來的家庭的矛盾增多、離婚率上升已成為一個不可忽視的社會問題。現對近年來本地一些婚姻家庭矛盾糾紛的問題的案件進行了分析比較,得出以下一些粗淺的看法和建議。
一是雙方相處的時間較短即步入婚姻的,離婚率比較高;
二是雙方結婚時年齡較小的,離婚率較高;
三是同等年齡但是獨生子女的,離婚率較高;
四是提出離婚訴訟的女性高于男性。男方提出離婚的主要原因有:性格不和及無感情基礎、經濟糾紛及對當前生活不滿;而女性提出的離婚理由主要是:丈夫虐待妻子、性格不合、丈夫有外遇及經濟糾紛。
農村婚姻家庭糾紛調解工作在群眾中的被認知率還是較高的,他們普遍認為:
1、調解可以賦予雙方當事人充分的自由裁量權,發揮當事人的主導地位作用;
4、調解達成的協議是以合意為基礎的,更易為當事人實際履行,可避免以后執行的困難,實現了調解與執行的有機統一。
五是提高認識。婚姻家庭案件特別是離婚案件涉及個人隱私,在調解家庭矛盾糾紛時,往往采取不作褒貶,息事寧人的中立態度,因此只要當事人提出離婚訴訟,對方同意離婚,不管是否符合判決離婚的條件(夫妻感情完全破裂,調解離婚的除外),一律判決離婚。但婚姻家庭糾紛往往是種種情感糾葛,調解在此時顯得尤為重要。如果雙方得不到及時的調解,一朝發泄,做出非理智的選擇,影響社會的穩定。
六是注重方法。調解人員在調解婚姻家庭糾紛時,對每一案件的婚姻基礎、婚后感情、產生矛盾的原因及家庭生活的現狀都要進行深入細致的調查,同時要注重調解方法,提高調解質量。如因雙方當事人自主意識過強引起的糾紛,采取分析過錯法,指明各自的過錯,讓當事人對糾紛的處理進行自我估量;對曾有深厚感情基礎的夫妻,采取喚起舊情法,尋找矛盾調和點,選準感化點,用他們之間尚存的真情,喚醒雙方的良知和理智,化解矛盾;對因一方具有明顯的違法性,同時在道德上也具有強烈的可譴責性引起的糾紛,采取批評教育法,促進當事人反省以達到調解的目的;對因家庭小事日積月累引起的糾紛,采取耐心傾聽法,讓當事人先把心中的怨氣發泄出來,當事人在充分發表意見后,氣就消了大半,這時候,再引導他們對自己的行為進行剖析,一般情況下,當事人都會反省自身,另一方見對方認識到不對,也會順著臺階往下走,調解工作自然會有一個好的結果。
七是健全機制。婚姻家庭糾紛具有廣泛性、復雜性、群體性等特點,有時僅靠一個部門,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如家庭暴力、婚外情等現象。要建立相關部門聯動、相互配合的“大調解”工作機制,對疑難和重點糾紛進行聯合調解,不斷提高調解的效果。
婚姻家庭法的心得體會報告(優秀20篇)篇十四
都說家庭是社會的組成細胞,家庭關系的穩定與否直接關系到社會的穩定程度。我國是傳統觀念很強的國家,但隨著現代社會的快速發展,各種事物變化日新月異,人們的思想也變得更加開放,傳統的婚姻觀念也在受到沖擊,人們更加注重自身在婚姻關系中的人身、財產、隱私等權利的保護。在這種大環境的影響下,婚姻家庭類案件也呈現出日益復雜的趨勢,出現了案件數量增加、財產結構復雜、新型法律關系不斷增加等現象,相應的,這就為糾紛的平穩解決增加了難度。本報告以本院當前婚姻家庭案件審判工作出現的情況、問題、難點及建議進行調研。
根據分析和審判實踐,本院婚姻家庭類案件呈現以下特點:
(一)、收案數量基本穩定并有所減少
近年來本院收案數量基本保持平穩,20xx年收案數還有明顯減少。這一方面是客觀上婚姻家庭糾紛有一部分通過民政部門協議解決了,另一方面本院訴外調解工作和引導工作一直做的較好,各類普法活動的開展提高了群眾的法律意識以及自行處理家庭事務的能力。特別是20xx年開展的“法官進社區”活動,除了增加了新型的普法形式外,還使本院法官更加深入的進行社區,參與社區調解,對社區民調員進行培訓,提高社區人員的處理法律問題的能力,這使得廣大群眾有了更多解紛途徑,足不出戶就可以化解矛盾,既減少了群眾訴累,也節省了法院的訴訟資源。
(二)、案件類型的多樣化
近年來,多種新案由出現在本院婚姻家庭類案件中。除了離婚、撫養、贍養等傳統案由,還出現了婚約財產糾紛、夫妻財產約定糾紛、婚內撫養費糾紛、贈與合同糾紛等多種新案由,20xx年各類案由增加到了24種。究其原因是我國法律的逐步完善,對于公民權利的保護逐步細化,以及整個社會的法律意識加強,尤其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當自身權益受到侵犯,懂得使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三)、涉及財產標的逐步增大,財產組成復雜化
隨著我國社會經濟快速發展,群眾財產增加的同時,也使得涉訴當事人的財產標的越來越大。近幾年婚姻家庭類案件中所涉及的財產標的從幾十萬元已經發展到了幾百萬、上千萬的水平。標的增大的同時,財產的組成也是多樣化,從以前主要以房產、存款為主發展成房產、存款、公司股權、地皮、債券、股票、債權債務、車輛等多種類型,涉及到評估、鑒定、調查、審計等一系列準備工作,案件的審理時間也就相應增加,也為案件的解決在客觀上增加了難度,也使涉訴當事人增加了更多的矛盾爆發點。
隨著社會發展,中國的婚姻觀念也受到各種外來思想的影響,社會上一部分人對待婚姻的觀念也逐步開放。近年來25-40歲年齡段的當事人逐步成為離婚案件的“主力”。這年齡段當事人對于婚姻有更高的要求,同時對于婚姻問題上有時略顯草率,還有一個更顯著的特點就是父母對婚姻的干涉。這部分當事人由于剛參加工作、個人花費較大或思想不成熟等原因,使得自身在經濟上還未從父母身邊“斷奶”,從婚房購買、婚禮籌備及婚后生活上,很多還依靠父母經濟幫助,這就使得父母在夫妻生活中介入的越來越多,為雙方增加了矛盾隱患。同時在處理離婚糾紛時,由于財產方面很多都是由父母出資,當事人在財產方面無法獨立做主,也使得進行調解時,還需做雙方父母的工作,增加了工作難度。
(五)、家庭冷暴力以多種形式存在
在離婚案件中,家庭暴力多以毆打、語言脅迫等形式存在,但由于法律的威懾,動手傷人這種暴力已經有所收斂。反而是家庭冷暴力逐步成為家庭暴力的一種新趨勢。家庭冷暴力主要表現為對家庭毫無責任感、平時對對方冷言冷語或一言不發,更有甚者通過其他形式對對方進行精神折磨。對于這種行為由于屬于道德范疇,法律根本無法進行調整,所以對于這種當事人主審人只能進行批評教育,無法用法律約束其行為。
由于婚姻家庭類案件涉及個人乃至兩個或多個家庭的核心利益,影響著社會穩定,如何更好處理“家務事”,是我院一直探討的課題之一。為更好地解決家庭矛盾,我院自1998年,就開始嘗試婚姻家庭案件的專業化審理,專門將長城法庭設置為審理城市區婚姻家庭糾紛的專業法庭(長城法庭受理xx區范圍內90%的婚姻家庭案件,另有10%距長城法庭較邊遠的分給該轄區的另兩個法庭),連續多年來,該庭審理成績斐然,調解率90%以上,無錯案、無上訪。其根據婚姻家庭案件的特點也形成了自己的審理模式和風格,實現了規范與靈活結合、審判與教育結合。以長城法庭為主,帶動另兩個法庭,我院就婚姻家庭案件的審理積累了比較成熟的經驗。
(一)、樹立科學的調解理念、探索多種調解方式和技巧,以調解作為化解家庭矛盾的主要手段。
首先,堅持審教結合的調解理念。面對瑣碎的“家務事”,立足于對當事人思想的調整和教育,治標更治本。從1998年開始,就確立了“審判與教育結合”的調解理念,并以此為指導,主辦了xx區婚姻家庭教育學校。在案件審理過程中,讓雙方當事人參加法庭舉辦的有專題、有針對性地婚教學習班,通過這種調解模式使當事人多了幾分理智,一些陷入情感危機的夫妻為了孩子,為了昔日的情義又走到一起,一些拒不撫育子女、贍養老人的當事人也深受教育,承擔起應盡的家庭義務。五年來,我院平均每年舉辦婚教學習班10次左右,每期針對不同的主題,學習人數從20人到50人不等,參加學習的案件當事人和好率達30%。
其次,始終貫徹全過程、全方位的調解。作為糾紛的仲裁者,不僅要關注糾紛調解的結果,而且要注重從糾紛本身的規律出發,抓住可能化解糾紛的各個節點去做工作,最大限度地緩解當事人情緒、弱化沖突。注重庭前調解關口,在開庭前送達法律文書時,組織初步調解,注重將法言法語轉變為群眾能夠聽得懂、聽得明白的語言,強化工作效果,爭取把矛盾化解在初始狀態,通過這一關,案件調解率達60-70%。注重庭審促成關口,庭前不能調解的,通過開庭,讓當事人對爭執的主要問題進一步理清認識,權衡利弊,注重情、法、理并用,從而促成調解,法庭20%的案件能當庭調解成功。注重庭后消化關口,經過開庭不能調解的案件,適當進行冷處理,在庭審后給當事人冷靜考慮的時間,充分挖掘當事人的各種社會關系,動員和依靠各方力量從外圍突破,庭后調解案件占全部調解案件的5%左右,但這些都是容易激化的糾紛,庭后調解不僅最大限度地避免了矛盾激化,而且減少了當事人對判決的抵觸情緒,降低了上訴率。
第三,不斷探索調解技巧和方法。調解是和諧解紛的一條捷徑,為了讓調解發揮應有的作用,法庭為調解劃下一條紅色規范線,即依法調解。在這條線上找準三點:第一是當事人自愿這個基點;第二是以法服人這個切入點;第三是程序合法這個外在點。調解畢竟有靈活性的必然要求,所以,在紅色規范的前提下,又根據個案,總結了法理法、心理法、案例法、利弊法、冷熱法、社會法、電話法、親情法、結合法等“調解九法”, 靈活運用于不同的案件中,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二)、增強服務意識,實行便民利民的服務措施,以溫暖貼心的服務作為化解家庭矛盾的助推力。
由于婚姻家庭類案件嚴重的耗費當事人精力、財力,為了幫助其盡快擺脫訴訟,我院不斷在訴訟指導、效率提高、矛盾預防等方面建立新的制度,最大限度的便民利民。
首先是順民意,實行預約制度。把以往由法官為主安排開庭、調解時間和地點改為以當事人為主,由當事人預約。在送達起訴書副本后,法官會給出一段合理時間,當事人可以在這段時間內選擇自己希望開庭或調解的時間和地點,可以是雙休日或節假日,行動不便或有其他特殊情況的當事人,還可以將法官預約到家中、醫院等地。
其次是解民憂,實行訴訟指導制度。在司法實踐中,由于當事人對法律的理解有偏差,對訴訟程序不了解,難免對法院工作產生怨言。為了切實維護當事人的權益,法庭尤其注意對訴訟指導的完善,針對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舉證意識不強、財產保全意識不強、訴訟調解意識不強、獨立訴訟意識不強、主動履行意識不強等五個方面的問題,法庭采取告知舉措,通過個案釋明、普遍宣傳等方式幫助當事人提高訴訟能力。
第三是關民情,實行回訪制度。婚姻家庭糾紛的解決有反復性的特點,為了切實做到案解事了,我院將調解工作向后延伸,建立了溫馨細致的回訪制度。制作了制式的回訪登記表,明確案件主審人為回訪負責人,每年要完成已辦結案件50%以上的回訪任務,其中贍養、調解和好案件做到100%回訪。對贍養案件或涉及老人的案件力求到家回訪,其他案件可以以電話、信件等方式進行。其中,還以小建議的方式,用溫馨的話語對審理過程中發現的不當行為提出中肯的建議,幫助當事人徹底走出糾紛困擾。通過積極全面的回訪,了解當事人的動態,做好新矛盾產生的預防工作。
(三)、提高綜治觀念,聯合各種社會資源形成工作合力,以創新矛盾糾紛化解模式作為解決家庭矛盾的新途徑 。
婚姻家庭問題是一項社會問題,僅僅單純依靠法院的力量化解矛盾是遠遠不夠的。只有多方互動,進行配合,形成社會合力,才能合理利用資源,有效解決問題。
首先,我們以民調聯絡為載體,不斷整合社會調解資源,形成化解矛盾糾紛的合力。我院自20xx年即開始建立民調聯絡機制,在各派出法庭設置民調聯絡員,由法庭對應的轄區司法所派人民調解員擔任,他們在法庭輪流值班,負責完成兩項任務:第一是負責接待訴前咨詢,對咨詢進行分流、引導。10年來,他們每年接待咨詢400多人次,其中30%是咨詢人了解相關知識后自行解決,10%由人民調解員調解成功。這樣不僅減少了法庭的接待量,還提高了百姓對民調組織的認知,最為重要的是引導人們自行化解矛盾,使一些矛盾不大的潛在糾紛自行化解,降低了訴訟成本。第二是負責聯系法庭和司法所。通過聯絡員的了解和反饋,實現了法庭與司法所的互動。一方面,法庭為司法所、人民調解委員會提供解答咨詢、規范程序的指導服務,通過個案指導、集中授課、庭審觀摩等方式與民調人員進行交流與學習,幫助規范人民調解程序,使其組織達成的調解協議更具可信性。從而在更廣泛意義上發揮了民調組織在定紛止爭、化解社會矛盾的前沿陣地作用。
其次,我們“法官進社區”活動為契機,延伸司法觸角,幫助社區提升法治理念,構建和諧社區。20xx年開始至今,我院從地處城市中心區的實際出發,開始進行“法官進社區”活動,不斷深化完善社區法律服務機制,全方位、多角度地發揮聯合止爭與幫扶的優勢。我院從17個庭選派若干法官、黨員為全區17個鎮街、工業園區所轄的社區、村提供志愿法律服務,劉光明院長親自負責對整體工作進行督導,副院長楊超負責活動的具體落實。該活動從方案制定到組織領導,從活動方案到具體計劃的落實,每個細節都非常完善。自20xx年4月至今,我院共有100余名法官、黨員參與服務行動,進行調研、交流71次、開展法律宣傳62次、法律講座、培訓23次、解答咨詢900余人次,指導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矛盾糾紛30余件、庭審觀摩7次、模擬法庭2次,為社區群眾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服務。由于活動方式靈活生動,老百姓非常歡迎,都表示:“我們很有收獲,希望法官下次再來!” “法官進社區”黨員志愿服務行動發揮了及時化解訴前糾紛、減少矛盾激化苗頭、提高群眾法律修養和增強社區治理法治化水平的作用。同時,在這一行動中我們也密切了司法與人民群眾的關系,提升了法院形象。這也為我們解決家庭矛盾夯實了司法活動的群眾基礎。
(一)、案件中的財產問題。
由于各種新類型、新情況的案件逐漸增多,婚姻家庭類案件的審理難度也逐漸增大,但究其難點主要還是在財產方面。財產處理難度的焦點在于財產復雜,處理這類案件往往要進行大量的調查、評估、鑒定、審計等工作,而且由于可能涉及第三人利益,所以在案件中無法得到解決。現就案件審理的具體問題進行歸納:
1、婚約財產糾紛中財產問題。該類案件每年收案不到5件,在處理過程中主要是結合具體案情,以《婚姻法》及司法解釋進行處理,并以調解為主,加大調解力度,避免出現新的矛盾。在此類案件中當事人舉證是難點,首先要確定雙方的戀愛關系,如一方也與案外人登記結婚,對于戀愛關系矢口否認。其次原告對于財產基本上沒有書面約定,在認定時只能憑證據,但經常出現證據較少或沒有證據的情況。
2、婚內財產約定糾紛中財產問題。出現該類案件主要是一方擔心另一方將財產轉移或者一方已經將財產轉移,另一方出于追回被轉移財產及保護剩余財產的目的,故而起訴。該類案件在日常工作中出現較少,但一旦出現往往矛盾比較激化,急需進行財產保全。此類案件多數為財產約定不明或沒有約定,在處理時現存財產可按照婚姻法相關規定進行處理,但追回被轉移財產則需大量的調查工作,因個別當事人屬于惡意轉移,如遇到轉移房產現象,還需進行買賣無效的相關訴訟。
3、未完全取得產權的房產問題。對于這種情況如雙方對于房產的歸屬均無爭議,只是房本未下發的,就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處理即可。對于雙方有爭議的房產,因多數都會涉及到第三人,離婚案件中無法處理,只能另案訴訟。
4、債權債務問題。對于債權債務問題,當事人主張對方偽造虛假債權或債務情況較多。對此,我院一直本著謹慎的態度,無論雙方是否認可該筆債權債務,債權人、債務人都應出庭,并要求出示出款證明。對于債務,同時也應通知債權人,債務人正在辦理離婚糾紛,債權人也可對該筆債務的處理表示自己的意見。因法律規定債務人轉移債務需征得債權人的同意。對于債權,即使雙方均認可,本著謹慎的態度,也需債務人出庭。如債務人對于該筆債務有異議,或有案外人要求權利,則需要另案處理。
(二)、撫養費給付問題。撫養費案件中無固定工作或收入特高當事人,撫養費數額如何界定的問題,及關于撫養費的最低數額及上限如何界定。關于撫養費最低數額我院日內未應按照本省最低工資標準。關于特高人群給付撫養費數額問題,應按照當地的生活水平進行確定。但還存在著城鎮與農村存在的差異應如何確定標準的問題。
(三)、關于一方當事人為精神病患者的問題。這種情況在在程序上存在一系列問題:(1)原、被告為一方為精神病患者,患病一方有診斷書或殘疾證,但無法確認是否有民事行為能力,如果對方當事人不申請鑒定如何應對;(2)進行鑒定時,鑒定所需材料證據無法收集或對方不予配合的情況下,如何應對;(3)鑒定所需費用應如何負擔;(4)如何確定監護人的問題。
(四)、證據適用問題。在離婚案件中,原告方認為被告已經失蹤,但只能提供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的報案記錄,派出所的報案記錄一般只顯示為“某某于某某時間到我所報案稱其夫或妻于某個時間失蹤,至今未找到”,此報案記錄能否成為判決離婚的依據,作為證據使用其效力應如何界定。不排除原告方故意陳述被告方為失蹤的情況出現。對于派出所出具的報案記錄,實際操作中作為證據使用,但是否以其為離婚依據需當事人提供其他證據予以佐證,但報案的真偽應由公安機關進行核實。
(五)、因相關部門的管理缺陷引發的相關問題。在日常案件審理中,經常發生因其他相關部門存在管理缺陷或不配合調查,導致案件審理時間延長,這種情況直接導致有些案件審理時間延長、效率降低,使當事人對法院辦案人員產生誤會,影響法院公信力。現就具體情況歸納如下:
1、公安機關。首先,當事人申請調查轄區內賓館的開房記錄。在調查過程中,公安機關以涉及個人隱私為由拒絕配合調查,并認為配合法院調查是義務,但義務不是必須的,民事案件應該誰主張誰舉證,所以不能出具開房記錄。由于無法取證,當事人合法權益就有可能受到損害;第二、被告與其他女性生育子女,孩子的戶籍檔案中父親一欄為被告,原告申請調查孩子完整戶籍檔案,但其轄區派出所拒絕出具,只出具一張戶籍證明。由于無法取證,就無法判斷米某的主張是否合法,但如米某的主張是真實的,那其合法權益就得不到保障,同時也會間接助長“養小三”這種不良的社會風氣;第三、在辦案中我院發現派出所對于夫妻之間報警,只是進行勸導,基本不給雙方制作筆錄,在報案記錄上也是簡單一寫或根本就沒有報案記錄。這就導致一些當事人根本無法保障自身權益,對個別實施家庭暴力的當事人也無法起到威懾作用,認為只要打的不嚴重,打兩巴掌、踹兩腳沒事,嚴重點派出所也不管,久而久之變本加厲,最后可能釀成更嚴重的后果;第四、當事人反映在其配偶失蹤后曾去公安機關就失蹤一事要求立案,但公安機關表示只能登記一下報警記錄,無法立案,如果想立案,要先去法院立申請對方為失蹤人員的特別程序,法院立案后,再拿法院立案憑證,到公安機關立失蹤案件。公安機關這種做法不妥,公安機關負有管理社會人口戶籍檔案、尋找失蹤人員的職責,法院失蹤人口的特別程序應以公安機關的調查結果為依據,不能是法院認為該人失蹤才能在公安機關立案。這樣很有能給當事人造成法院與公安機關相互推諉的印象,對法院和公安機關的形象均不利,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得不到保護。
2、民政部門。民政部門對于結婚登記出現把關不嚴情況,對登記人的身份沒有進行嚴格審查,造成了一些案件的發生。本院審理的案件中發生雙胞胎妹妹拿著姐姐的身份證去進行結婚登記,男方根本就不知道,后來知道此事來院要求離婚,對于此事只能引導其起訴民政局,以行政案件處理此事。此類把關不嚴的案件并非個案,曾有一名離婚當事人患有嚴重的智力殘疾,只會發出“嗯、嗯、嗯”的聲音,根本無法表達自身意見。她的婚姻也只是在其父母同意下進行登記,而我國婚姻法規定是在雙方自愿的情況下進行登記,其本人的意見根本無從得知。在民政部門登記結婚時,民政部門根本未進行嚴格審查把關,就向雙方發放了結婚證。這類案件在近兩年已經出現了多起,這種情況一出現首先就要變更殘疾人的法定監護人,變更后才能由監護人代表殘疾人進行離婚訴訟,這樣訴訟時間長,手續繁瑣,同時也牽扯了雙方當事人的大量時間和精力。
3、銀行系統。首先辦案人員從銀行系統調取的存款明細與當事人使用本人身份證在銀行調取存款明細顯示不一致,當事人調取的明細更詳細,而本院調取的明細明顯缺少內容。銀行的這種行為很容易造成當事人的誤會,認為法院偏袒一方當事人,進而激化雙方矛盾,甚至可能造成上訪案件。第二、在調查過程中,由于法院執行公務證進行變更,銀行拒絕為辦案人員進行調查,理由是該行沒有接到法院執行公務證變更的通知,在經過多方協調之后,該行終于為辦案人員進行了調查,但整個協調過程歷時3、4天,使本庭定好的開庭時間不得不向后推遲。辦案人員在銀行調查過程中,除了出示執行公務證外,還出示工作證及查詢銀行存款通知書,以上物品均加蓋法院公章或鋼印,銀行雖未收到通知,也應在所有證件齊全的基礎上協助查詢。
1、對于審理過程中存在的法律問題,需上級法院出臺相關問題解決辦法或者形成統一的司法尺度。
2、對于公安機關出現的問題,上級法院與同級公安機關進行接洽,就有關問題向其提出司法建議。并加強公、檢、法、民政等各部門之間的聯系,減少誤解,使行政部門形成合力。
3、對于銀行系統出現的問題,上級法院應與其進行接洽,就有關問題向其提出司法建議,促使銀行嚴格把關,對于調查事項詳細列明,避免以上情況的出現。
4、對于家事糾紛,確實可以考慮根據家事糾紛的特點設計不同于其他民事糾紛的家事訴訟程序和實體法。比如,分居備案、人身限制令(盡管民訴法規定了對行為可以保全,但針對性不強,婚姻家庭中的特點和行文操作不便)、訴前調解程序、訴訟中調解程序、探望室的設置、家庭心理咨詢輔導(可作為調解和好或者撤訴案件的輔助條件之一)等等。
婚姻家庭法的心得體會報告(優秀20篇)篇十五
最近,本人有幸參加了一場關于婚姻家庭的微講座,該講座是由專業的家庭咨詢師主持的。這個主題引起了我的興趣,因為婚姻家庭是社會的基本單位,而現代社會的快節奏和外界的各種壓力給婚姻家庭帶來了巨大的挑戰。我希望通過這場微講座能夠學到一些有益的知識和技巧,以更好地經營自己的婚姻家庭。
第二段:探討婚姻關系中的溝通技巧。
在講座中,婚姻咨詢師重點強調了婚姻關系中的溝通技巧。他指出,一個成功的婚姻需要雙方建立起良好的溝通渠道,并學會傾聽和理解對方的意見和想法。作為夫妻之間溝通的重要工具,他推薦了一種稱為“心靈對話”的技巧。通過這種方法,夫妻可以在平等的基礎上互相傾訴內心的需求和想法,從而增強彼此的情感認同和生活的和諧度。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溝通在婚姻中的重要性,也決心要在日常生活中積極運用和鍛煉這一技巧。
第三段:討論家庭關系中的沖突解決。
另一個吸引我注意的內容是家庭關系中的沖突解決。婚姻咨詢師提醒我們,在婚姻家庭中,吵架和沖突是難免的,但沖突爭吵不等于關系破裂,相反,它實際上是促進關系成長的機會。然而,為了有效解決沖突,婚姻咨詢師也強調了冷靜和理性的重要性。他鼓勵夫妻以冷靜的心態和開放的心態面對沖突,并互相尊重和包容對方的觀點。此外,他還教授了一些有效的沖突解決技巧,如傾聽對方的訴求、避免攻擊性的語言和尋找共同的解決辦法。這些技巧對于我們更好地管理家庭沖突,維護婚姻關系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指導作用。
第四段:關注子女教育和家庭價值觀傳承。
家庭在提供婚姻和愛的同時,也是培養下一代的關鍵環境。在講座的最后一部分,婚姻咨詢師著重強調了子女教育和家庭價值觀的傳承。他指出,家長的行為和價值觀念會深刻影響孩子,并在將來的家庭中得到體現。了解并培養正確的家庭價值觀對于培養孩子良好的品德和人格塑造非常重要。婚姻咨詢師建議家庭要營造積極的學習氛圍、培養良好的溝通和相互支持的氛圍,以及給予孩子足夠的關愛和尊重。作為一名有著孩子的家長,我深感自己在子女教育方面還有很多需要改進和學習的地方。
第五段:總結和展望。
通過這次婚姻家庭微講座,我既學到了關于婚姻家庭的重要知識,又收獲了一些實用的應對技巧。雖然我們無法完全避免婚姻家庭中的問題和困難,但只要我們以積極的態度面對,并不斷學習和改善自己的溝通技巧、沖突解決能力以及子女教育方法,我們就能夠更好地經營自己的婚姻家庭。我會將這些寶貴的經驗和教訓應用到自己的生活中,并分享給身邊的朋友和親人,以期幫助更多的人實現幸福美滿的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法的心得體會報告(優秀20篇)篇十六
婚姻家庭是社會和個人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為進一步了解中國目前的婚姻家庭狀況,中國婦聯發起的《中國幸福婚姻家庭調查報告》,通過全國10余個省區市地區的數萬份問卷調查,進行數據分析,為婚姻家庭幸福尋找更多方法。
平均結婚年齡有下降趨勢 婚前同居成常態
報告指出,目前我國平均結婚年齡為26歲,男性比女性高2.3歲,四分之三的男性在25至34歲之間結婚,超過九成的女性在30歲之前結婚。其中,70后比其他代際結婚時間更晚,平均結婚年齡在29.6歲,60后、80后及90后的平均結婚年齡依次是26.3歲、26.2歲、24.3歲。
報告顯示,婚姻締結模式中,身邊熟人介紹的方式達到54.3%,相對于60后和70后而言,80及90后通過新型互聯網社交工具相識的比例日益提升,且成功率達到10.2%,是60后通過社交網絡等方式締結婚姻成功率的十倍以上。
情感專家社會學博士李松:60年代出生的人,重視的是過平淡的生活。70年代的比較注重經營夫妻關系,80后比較浪漫,90后比較自我為中心。中國社會隨著年代變遷,男女關系態度比較大的轉變,跟初戀結合60后占到70%。
在持續一年的調查中,86.5%以上的受訪者與配偶在婚前戀愛時間為半年至一年,60后的初戀情結比較明顯,而70、80、90后被訪者中,受觀念的影響,婚前同居比例也在逐年提升,70后有44.4%的婚前同居者,80后和90后的比例分別為59.6%和57.8%。與此同時,80、90后的婚姻半徑明顯超越了地域限制,受訪者和配偶在同一城市出生的比例僅占到45.5%左右,更多的年輕人選擇跟同城市以外的人結婚。
情感專家婚姻律師:由于經濟條件相對發達了,坐飛機坐高鐵都方便了,所以異地戀已經沒有地域障礙了。
結婚要素中有車有房需求僅占15.3% 責任感和情緒控制能力更為重要
在《中國幸福婚姻家庭調查報告》中顯示,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觀念仍然凸顯,受訪者從男女兩性在婚姻中的角角色期待來看,女方承擔大部分家務,而男方承擔大部分消費的觀念相對凸出。在結婚前,男女雙方對于另一半的期待與過去相比較,也有了新的變化。
調查報告指出,縱觀受訪者的各年齡階層,在結婚前有房有車這一點要求,比例僅占15.3%。而91.6%的受訪者表示自己步入婚姻時,更看中的是有責任感的人,同時,善于控制情緒和化解沖突的情商也很重要,79.4%的已婚人士表示自己會盡量控制好情緒并且化解沖突。
與此同時,幽默浪漫的細胞也對婚姻的締結形成良好的助力,年輕群體在這一方面更為明顯,80后和90后認為自己開朗幽默、懂得浪漫的比例比60后高出10多個百分點。
專家表示,理智和負責任的態度將有助于雙方奠定更穩定的情感關系,而幽默浪漫的感性特質則有可能成為雙方步入婚姻殿堂的加速劑。
忠誠是幸福的基石
調查發現,隨著時代的進步和人口流動的加劇,戶口對婚姻的束縛日益減弱。而從原生家庭的經濟狀況和社會地位來看,男女雙方家庭具有相似的家庭狀況仍然是主流。而使婚姻幸福能夠維系的因素中,“忠誠”占首位。
報告顯示,幸福夫妻在婚后相處中,對配偶首要的期望是“忠誠”。86.3%的受訪者希望配偶忠于自己,更在意一份長久的有安全感的關系,而體貼、睿智和是否要小孩這三點緊隨其后。僅三分之一的受訪者每個月會跟配偶發生口角,但超過80%的受訪者從未對配偶談及離婚話題。專家表示,爭執也是溝通,信任才是重點。非常幸福的夫妻給與對方更高的信任度,并不會輕易后悔或談及離婚。
通過調查報告,最終得出的幸福婚姻家庭有幾點啟示,專家總結提煉為:修煉品性、寬容體貼;情感依戀、用心經營;共同成長、積極溝通;平等相待、互相尊重;陪伴子女、言傳身教;上慈下孝、相互關愛。
篇三:關于婚姻家庭調研報告
昨日,全國婦聯中國婚姻家庭研究會聯合珍愛網發布《中國幸福婚姻家庭調查報告》。報告對北京、廣州、重慶等十個城市家庭的婚姻締結模式、幸福婚姻的要素、如何構建幸福婚姻家庭等問題,進行了抽樣調查。調查對象為對家庭生活感到幸福的夫妻,年齡在22歲至55歲之間,涵蓋60后、70后、80后、85后至95后四類人群。
在抽樣調查的幸福家庭中,在職場上認識成為夫妻的有17.4%,曾經是同學的有18.2%,各占近兩成。專家表示,這或許與具有共同語言和相似經歷有關,雙方更容易找到共同點。
不過,最主要的婚姻締結模式還是通過“熟人介紹”,該比例為54.3%。其中,因“熟人介紹”結婚最多的是70后,1980年后出生的群體則更容易出現同學夫妻,這一點比70后高出33個百分點。在其他的相識方式中,被80后廣泛接受的qq、msn、社交網站、相親網站等互聯網社交工具,輕松擊敗傳統婚介所,占比7.5%。
總體而言,外表不是影響婚姻締結的關鍵因素,只有29.2%的受訪者表示比較重視對方的外表,其中男性略高。從年齡層來看,60后基本不看重“顏值”,70后中超過三成的表示比較在意對方的外表。
報告中提到,夫妻雙方為異地生人的,60后、70后的比例不到四成。而80后、85后至95后兩個群體的比例分別達到47.3%、45.5%,也就是說,近半數夫妻不是“老鄉”。專家認為,這種現象與城市間開放發展,異地求學、就業,交通和通信條件便捷有關。
值得注意的是,“門當戶對”仍是締結婚姻的重要因素。七成的人認為夫妻經濟狀況相似很重要,認為需要“社會地位對等”的接近八成。
究竟幸福家庭有什么“幸福密碼”?報告分析指出,接受調查的幸福家庭成員具有四種主要的性格特質,首要的是“有責任感”。91.6%的調查對象表示自己是個有責任感的人。其次是“善于控制情緒與處理沖突”,79.4%的人深諳此道,而男性認為自己“善于控制情緒”的比例高于女性6.3個百分點。
其余兩個重要性格特質依次是“開朗幽默、懂得浪漫”,“重視父母意見”。女性在做決定時“重視父母意見”的比例為64.6%,高于男性的40.5%。調查結果表明,對待婚姻負責任的態度有助于雙方奠定更穩定的情感關系,給對方足夠的信心和安全感。
婚姻家庭法的心得體會報告(優秀20篇)篇十七
隨著農村生活水平的提高,經濟的不斷發展,農村的居民對生活質量的要求也越來越高,這就不可避免地導致了婚姻家庭領域的問題也越來越多。因此,我結合上學期所學的婚姻家庭法的有關知識,懷著以科學發展觀為理念的態度,針對蓋州市農村婚姻家庭領域出現的各種問題進行了詳細調研。我通過網絡,分析了廣大網友反映出的最近幾年內出現的婚姻家庭問題,分別到市法院、市民政局,了解了xx年以來的結婚、離婚情況,并且以我所市郊區的一個村子為試點,發放了 00份調查問卷,采用由局部到整體的方法,概括地分析了我市農村婚姻家庭領域存在的問題。具體報告如下:
一、 蓋州市農村婚姻家庭的基本情況
首先,從網絡上討論的情況看,婚姻家庭問題始終備受關注。從xx年至今,困擾著人民的問題與日俱增,其中有關婚姻家庭的問題由原來的5%增加到了60%。雖然網絡上的數據可信度不是很高,但有一點不可否認,婚姻家庭類問題已經成為了我市農村家庭的主要問題。
其次,從市民政局提供的有關資料得知,近幾年來離婚的數量不斷增多,這包括城市居民和農村居民。但農村居民的波動比較大,有極其明顯的上升趨勢。xx年結婚64 對,離婚30對,其中農村居民2對;xx年結婚830對,離婚62對,其中農村居民5對;xx年結婚984對,離婚79對,其中農村居民 5對;xx年結婚 2對,離婚77對,其中農村居民 7對;xx年結婚 072對,離婚 3 對,其中農村居民30對;xx年結婚 9對,離婚 57對,其中農村居民47對;xx年結婚980對,離婚 43對,其中農村居民57對;xx年結婚8 7對,離婚 30對,其中農村居民58對;xx年結婚 534對,離婚 68對,其中農村居民69對。目前,農村居民離婚處于一個平穩上升的過程。
再次,從市法院所提供的資料可了解到,從xx年至今共受理了離婚案件977件,占民事案件的37.5%,其中農村居民的離婚案件489件,并且呈現逐年遞增的趨勢。
最后,從在我市郊區發放的調查問卷的情況看,農村居民的婚姻家庭問題普遍存在, 00份調查問卷中,有4個人處于已經離婚或者正在鬧離婚的家庭,25人的家庭存在感情不和,時常吵架的現象。還有7個人的家庭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問題。其余64人的家庭處于正常狀態。
二、蓋州市農村婚姻家庭中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
(一)非法同居、婚外情上升為農村婚姻家庭的主要問題
通過網絡上所反映的以及市法院的婚姻家庭案件中,這一問題已經上升為影響農村家庭穩定的主要問題之一。出現這類問題,不僅嚴重破壞了家庭的和睦,對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嚴重的影響,而且不利于構建和諧社會,不能促進科學發展觀的有效實施。出現這類問題主要是由社會原因造成的。社會的發展、進步、人們的經濟條件好了,生活改善了,開始尋求一些刺激的東西、新鮮的東西,于是,個別人染上了吃、喝、嫖、賭、毒等惡習,有了這些惡習勢必要給婚姻家庭帶來影響,出現婚姻家庭矛盾。因此,我們應該嚴重打擊非法同居,婚外情等不良問題。
(二)家庭暴力仍然是引發農村婚姻家庭破裂的直接導火線
生活困難涉及的面很廣,有的是因為家里分到的田地較少,難以維持生計;有的是因為家里孩子比較多,花銷太大,交不起學費;有的是因為家人生重病而無錢醫治;還有的是因為上一輩留下來的債務壓得自己喘不過氣來,以至于幾輩人翻不了身。我的小學同學就有這種經歷,她家里只有很少的田地,小時候還好,學費較低,她們全家省吃儉用尚可維持生計。但隨著時間的流逝,我們一天天長大了,經過不懈努力,我們一起考進了市里的重點高中。對于我的同學來說,這件事既讓她家喜出望外,又讓她家束手無測。當全家都在為她的學費著急時,更不性的事情發生了。她爸爸一夜之間下身不隨,成為了殘疾人。她的媽媽實在扛不起身上的擔子了,最終選擇逃避,留下了即將升入高中的孩子和殘疾的爸爸,獨自尋找新的生活。正是這落后的經濟、貧窮的生活導致原本美好的家庭支離破碎。目前,我國還有很多偏遠山區處于經濟滯后的狀態,這不僅給人民的生活帶來了不便,而且嚴重影響了農村婚姻家庭的穩定。因此,我們應該從經濟抓起,從根本上改變農村的精神面貌。
由于農村受封建思想的影響根深蒂固,再加上教學設施,教學質量相對落后,導致家長和孩子都不重視教育,以至于還沒學習到有關婚姻的知識就已經步入了結婚的殿堂。大部分人都是抱著初中畢業不是文盲就萬事大吉的態度,我的小學同學有30個,現在就讀大學的只有3個,其余的差不多都結婚了,有的甚至孩子都會走路了。通過與他們交流我了解到,連結婚的實質要件他們都不滿足,并且有些人的結婚動機還有問題,他們大部分都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形成的都是現已不被承認的事實婚。這種婚姻在很多方面不受法律的保護和約束,婚姻的穩定性就可想而知了。其中已經有兩個同學結婚沒到兩年就離婚了,并且還都留下了出生不久的孩子。離婚的原因令人大跌眼鏡。一個是因為妻子在生完孩子后發現洗衣、做飯、帶孩子并不是她所追求的生活,于是就悄悄的離開了,無奈之下只好用離婚結束一切。令一個是因為結婚后發現原來他們彼此并不相愛,當時結婚也只是因為女友不小心懷孕,最終兩人和平分手。這不只給家庭帶來沉重的負擔,而且給社會帶來了極壞的影響。主要是法制宣傳方面的原因導致了這類問題的發生。由于農村居民的文化水平相對較低,他們對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制了解的甚少,也不重視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制。有的居民甚至連結婚的法定年齡都不知道,這就說明我們在法制宣傳方面的工作做得不夠多、不夠徹底。而正是因為他們缺乏這些基本的法律知識,所以又進一步影響了農村婚姻家庭的不穩定性。
(五)由于家庭關系處理不當最終導致婚姻失敗
兩人結婚后就多了雙方的老人,家庭關系就多了一個層面,因此,家庭關系也變得復雜了。這里涉及到老人的贍養、家產的繼承等方方面面的問題。最近又出現了一種新現象:婆婆的戀子情節較重,覺得自己辛辛苦苦養育二十幾年的兒子,居然就這樣到了別的女人身邊,心里總是覺得不平衡,于是就處處與兒媳作對,這無疑是在為難兒子。萬一兒子處理不當,就會導致婚姻的失敗。這類問題主要是由人們的價值觀,道德觀引起的,受法律約束的地方相對較少。因此,在社會主義新時期,廣大農村居民樹立良好的價值觀、道德觀是至關重要的。
三、 針對蓋州市農村婚姻家庭問題提出的對策建議
(一) 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法律觀為視角,大力弘揚社會主義婚姻家庭觀
我們應該在馬克思列寧主義基本原理的指導下,以科學的世界觀方法論為基礎,深入地探討弘揚社會主義婚姻家庭觀。我們要充分發揮電視、網絡、報紙等媒體的作用,加大對社會主義婚姻家庭觀的宣傳,要對市場經濟體制下的婚姻家庭觀進行積極的引導,大力開展一些弘揚家庭美德、良好社會道德的活動。大力倡導社會新風,全面創造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使廣大農村居民能用發展的眼光看待社會主義婚姻家庭觀。
(二)要解放思想,全面普及法律知識,增強農村居民的維權意識
堅持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在我國法制建設和改革的問題上,最根本的就是要堅持把馬克思主義同我國實際結合起來,堅定不移地走自己的路。婚姻家庭問題關系國計民生,尤其對于我國這樣一個農業大國,搞好農村婚姻家庭的工作就顯得尤其重要。有關部門應積極地進行深入的調研,找出影響農村婚姻家庭穩定的問題,挖掘出導致此類問題的原因,探索出解決此類問題的辦法。法院、公安局、等部門也應積極配合,從源頭上預防和制止家庭矛盾的發生。
(四)各基層組織應充分發揮其干預和調整的作用
農村的各基層組織應積極配合,發揮其作用。可以在村委會建立庇護所和調解中心,充分發揮村委會的調解作用。也可以在村子里的小學開辦婚姻學校,召集懂得法律知識的志愿者,在節假日免費為村民們講解有關婚姻方面的法律知識,傳播民主平等的社會主義婚姻觀。這樣,既可以制止農村居民的家庭矛盾升級,也可以減少上訴的案件,節省了大量的司法資源。
四、 結語和感悟
以上便是這次實踐活動獲得的一些具體調查情況。回顧這次社會實踐活動,我們可以看到,當今我縣農村居民的婚姻家庭中存在著許多不穩定的因素,由此可以想到整個國家。而我國有三分之二的人口生活在廣大的農村,那么農村家庭中的婚姻家庭的和諧不僅關系到農村社會的和諧,而且還關系到整個社會和諧的大局。因此,我們必須堅持科學發展觀,用發展的眼光來看待農村婚姻家庭,不斷完善農村社會的管理,維護農村社會的安定團結,以致保證整個國家的安定團結。
通過這次社會實踐,我深刻領悟到了理論之于實踐道理,明白“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一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原理,認識到理論知識回到社會實踐中去的真正意義。作為青年學生,我們就要樹立向生活學習,向實踐學習的世界觀,不斷提高理論水平,將所學的理論知識與社會實際緊密結合。只有如此,才能真正做到學有所用,學有所為。
婚姻家庭法的心得體會報告(優秀20篇)篇十八
今天上午,中國婚姻家庭研究會與珍愛網在京聯合發布《中國幸福婚姻家庭調查報告(20xx年十城市抽樣調查)》,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全國婦聯主席彭佩云出席活動并講話。彭佩云表示,這個調查報告反映出中國中心城市婚姻家庭的主流是好的,男女平等的觀念越來越被多數人接受。她還特別提到,珍愛網的網絡紅娘做了很多實際的工作,得到了群眾的認可,“值得點贊”。
本次調查區域為全國具有代表性的中心城市和省會城市,包括北京、廣州、重慶、南京、長沙、武漢、成都、沈陽、合肥和鄭州,同時對幸福婚姻項目試點社區江蘇省南通市進行了相同內容的基線調查。十個城市共回收有效個人調查問卷10157份,其中男性樣本5050個,女性樣本5107個,平均年齡為33.48歲。
調查報告中有很多有趣的數字,比如熟人介紹仍是夫妻相識的主要途徑,占比超過五成,而通過互聯網社交工具相識的比例日益提升,60后只有0.8%的比例,80后則高達10.2%,但是85后及90后的比例略有下降,達到8.5%。
與此同時,大多數受訪者與配偶在婚前時間為半年到一年,這個現象在各代際之間無明顯差異,初戀情結趨于淡化,60后的初戀結婚比例達到70%,而85及90后的初戀結婚比例明顯降低,僅為47.8%。婚前同居行為漸成常態,60后、70后、80后、85及90后的婚前同居比例分別為13.7%,44.4%,59.6%和57.8%。
調查樣本中,平均結婚年齡為26歲,男性比女性高2.3歲。在婚前戶籍類型中,戶口不再是締結婚姻的障礙,在85及90后這一代際中,僅有39.1%的在婚人士是同為城鎮戶口,而有31.3%的城鎮男女性是與農村中走出的“鳳凰男”、“鳳凰女”結婚,且丈夫是城鎮戶口、妻子是農村戶口的比例更高。而關于孩子的性別問題,超過八成的受訪者認為男孩女孩都一樣。
調查報告還顯示,“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觀念逐漸淡化,僅有43.3%的女性受訪者贊同這種看法,她們同時認為,男性應該更主動地承擔家務勞動。
調查報告得出了幸福婚姻家庭的幾點啟示:一是修煉品性、寬容體貼;二是情感依戀、用心經營;三是共同成長、積極溝通;四是平等相待、互相尊重;五是陪伴子女、言傳身教;六是上慈下孝、相互關愛。
據了解,中國婚姻家庭研究會已經連續3年,聯合珍愛網開展幸福婚姻家庭系列項目,重點通過大規模的問卷調查,了解中國婚姻家庭狀況,認識當代中國幸福婚姻的基礎,總結成就幸福婚姻的黃金法則,并逐漸撰寫和發布《中國幸福婚姻家庭調查報告》,以達到正確指導公眾的婚姻觀和婚姻生活實踐,為社會和諧發展傳遞正能量的目的。
婚姻家庭法的心得體會報告(優秀20篇)篇十九
婚姻家庭,一直是人們生活中最重要的一環。然而,這個環節卻遠不是看起來那么簡單。婚姻家庭的建立需要經過諸多的挑戰,需要夫妻之間相互理解和支持。我也深深地體會到了這些挑戰和困難。在我的婚姻生活中,我學到了許多的應知應會的技巧和方法。
首先,夫妻之間需要相互支持。婚姻并不是一個人的游戲,而是雙方共同經營。作為一個丈夫,我一直努力去支持我的妻子,尊重她的需要和感受。同時,她也會回應我的期望和需求。我們互相鼓勵和支持,共同應對婚姻生活中的各種挑戰和困難。
其次,夫妻之間需要相互信任。信任是家庭和睦共處的基礎。無論是在日常生活中還是在家庭決策中,相互的信任可以使雙方更加放心和信賴。在我們的婚姻中,我始終信任我的妻子,她也同樣信任我。在家庭決策中,我們總是采取共同的立場,互相信任和支持。
第三,夫妻之間需要相互傾聽。婚姻生活中,夫妻之間的溝通很重要。雙方需要相互傾聽對方的意見,同時也要主動表達自己的感受和想法。在家庭生活中,我總是盡可能地傾聽我的妻子的聲音,關注她的需求和動態。同時,她也十分關注我的感受和想法,我們共同商討家庭決策。
第四,夫妻之間需要相互包容。家庭生活中難免會出現各種矛盾和爭執,重要的是如何處理這些問題。相互的包容和體諒可以幫助雙方更加和睦共處。在我的婚姻中,我和我的妻子總是盡量包容和理解對方的需要和感受。無論是在家庭生活中還是在工作生活中,我們總是互相體諒,盡量去避免矛盾和爭執的發生。
最后,婚姻生活中,夫妻之間需要保持良好的溝通。良好的溝通是維持家庭穩定的關鍵。無論是家庭決策還是家務分工,夫妻之間需要保持頻繁的溝通。在我和我的妻子的婚姻中,我們總是在周末或者晚飯時刻聊天,交流彼此的工作和生活狀態。這些溝通可以增進我們之間的感情,幫助我們更好地了解對方。
總之,婚姻家庭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個環節。而與此同時,肩負著它所帶來的責任和挑戰。但是,只要我們保持相互支持,相互信任,相互傾聽,相互包容和保持良好溝通,我們就能成功地度過婚姻的坎坷,享受婚姻和家庭所帶來的幸福和歡樂。
婚姻家庭法的心得體會報告(優秀20篇)篇二十
婚姻是人生重要的一環,擇偶、相處、溝通、家庭共同建設等方面需要耐心、智慧和信仰的支撐。本文主要分享我的婚姻家庭應知應會心得體會,希望對大家有所啟示。
第二段:擇偶守則。
選對象首要考慮的是是否有共同的價值觀、生活方式、興趣愛好等。還要對雙方家庭背景了解情況、彼此家庭的生活和經濟情況等做出評估。此外,要有良好的溝通能力,避免過于相信暫時的感覺、容貌和遺傳因素。
第三段:婚后溝通技巧。
任何婚姻不可能一帆風順,有許多問題需要通過溝通和協商來解決。溝通要誠懇,尊重彼此,能體察彼此的情感變化,協商時善于察言觀色,理性表達自己的意見。坦誠面對問題,這是解決問題的前提條件。
第四段:家庭建設之路。
在結婚的路上,家庭的建設是重頭戲,建設之路也是比較艱辛的。夫妻間要有共識,認真制定后顧之計。家庭規劃要考慮到一段時間內的經濟壓力,規劃合理是關鍵。合理規劃日日夜夜的生活,時間安排,家庭任務分配,關注彼此的興趣愛好,讓生活有條不紊的運行。
第五段:愛的信仰。
愛是婚姻的、人生的、社會的重要支撐,離開愛,婚姻就失去了它存在的意義。即使生活中會有很多波折,也要緊緊握住愛,信仰愛,傳遞愛。既然愛,就要誠實、坦蕩、包容、分享,充滿感恩之心,分享人生的中的每一個美好瞬間。
結論:
婚姻是人生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需要我們生活中仔細呵護、精細規劃和旺盛信仰的支持,在此過程中需要夫妻們共同努力,在共同努力的進程中共度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