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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安全事故案例分析(模板19篇)篇一
第一條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置實驗室突發安全事故,建立健全預警和應急機制,規范實驗室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學校安全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陜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西安財經大學實驗室安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對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工作原則是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統一指揮,分級負責;責任到人,預防為主;快速反應,積極自救。
第三條本預案所稱“實驗室安全事故”是指在學校開展教學、科研等活動的所有實驗場所發生的,造成財產損失、人員傷亡、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的事故。
第五條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各單位建立健全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實驗室安全檢查和整改制度;加強實驗室安全教育,安全責任落實到人,積極預防實驗室安全事故發生。
第六條各單位須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及實驗室類型,分析研判本單位可能發生的實驗室安全事故,制定本單位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定期開展演練。
第七條預防。
各單位須建立健全實驗室技術安全管理制度和責任體系,明確各實驗室技術安全責任人,建立健全“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實驗室安全事故追責機制;確定各實驗室技術安全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加強實驗室安全運行保障條件建設和實驗室人員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實驗室技術安全檔案和使用登記制度;建立健全實驗室安全巡查、檢查、及時整改制度。通過規范和強化實驗室技術安全管理,認真貫徹落實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有效預防實驗室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八條預測。
針對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安全、輻射安全、生物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等方面可能發生的失竊、火災、爆炸、泄漏、環境污染等安全事故,各部門應根據本部門的實際現狀予以充分的評價與預測,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第九條處置突發事故的一般程序包括:報警、啟動預案、先期處置、應急處置及救援、善后及恢復。
(一)報警。
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必須立即將事故情況向本部門領導以及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保衛處等管理職能部門報告。報警信息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事故種類,發展程度和已經產生的危害,已采取的措施及報警人聯系電話等內容。
如發生嚴重的火災、爆炸、人員傷亡等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撥打110、119和120等電話。
(二)啟動預案。
實驗室安全事故發生后,黨政辦公室、后勤管理處、保衛處、實驗實訓教學管理中心、校醫院和相關學院應立即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三)先期處置。
現場人員在報警的同時,應及時采取自救、互救措施,防止事故的進一步蔓延,盡可能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同時盡可能保護事故現場。
(四)應急處置及救援。
在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部署下,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快速做出應急反應。根據實際情況可采取下列措施: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安全威脅的人員;迅速控制突發事件危險源,阻斷危害傳播,劃定并標明危害區域并加強巡邏;針對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損害,封閉、隔離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損害擴大的活動;搶修被損壞的供水、供電、供氣等基礎設施。
(五)善后及恢復。
1.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對事故進行調查,向學校做出書面事故情況報告。
2.根據調查結果,對導致事件發生的有關責任人,依法追究責任。
3.對安全事故反映出的相關問題、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防止安全事故的再次發生。
4.根據安全事故的性質及相關人員的責任,認真落實或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善后工作。
1.發現火情,現場工作人員立即采取措施防止火勢蔓延并迅速報告;
3.明確火災周圍環境,判斷出是否有重大危險源分布及是否會引致次生災害;
4.明確救災的基本方法,并采取相應措施,按照應急處置程序采用適當的消防器材進行撲救。木材、布料、紙張、橡膠以及塑料等固體可燃材料火災,可采用水冷卻法,但對珍貴圖書、檔案應使用二氧化碳、鹵代烷、干粉滅火劑滅火。易燃可燃液體、易燃氣體和油脂類等化學藥品火災,應使用大劑量泡沫滅火劑、干粉滅火劑將液體火災撲滅。帶電電氣設備火災,應切斷電源后再滅火,因現場情況及其他原因,不能斷電,需要帶電滅火時,應使用沙子或干粉滅火器,不能使用泡沫滅火器或水。可燃金屬,如鎂、鈉、鉀及其合金等火災,應用特殊的滅火劑,如干沙或干粉滅火器等來滅火。
6.視火情撥打“119”報警求救,并到明顯位置引導消防車。
發生實驗室爆炸事故,首先應在確認安全的情況下,由工作人員及時切斷電源并關閉管道閥門,同時,其他現場人員應通過安全出口或采用其他方法迅速撤離爆炸現場;其次,聽從統一指揮進行人員搶救和安置工作。
1.觸電急救的原則是在現場采取積極措施保護傷員生命。
2.觸電急救,首先要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越快越好,觸電者未脫離電源前,救護人員不準用手直接觸及傷員。使傷者脫離電源方法:
(1)切斷電源開關;
(2)若電源開關較遠,可用干燥的木橇、竹竿等挑開觸電者身上的電線或帶電設備;
(3)可用幾層干燥的衣服將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觸電者的衣服,使其脫離電源。
3.觸電者脫離電源后,應視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應使其就地躺平,嚴密觀察,暫時不要站立或走動;如神志不清,應就地仰面躺平,且確保氣道通暢,并于5秒時間間隔呼叫傷員或輕拍其肩膀,以判定傷員是否意識喪失。禁止搖動傷員頭部呼叫傷員。
4.搶救的傷員應立即就地堅持用人工肺復蘇法正確搶救,并設法聯系校醫務室接替救治。
第十三條本預案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預案執行。
第十四條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實驗室安全事故案例分析(模板19篇)篇二
12月27日早上7點半左右,湖南衡南縣松江鎮東塘村學生家長租用一輛農用車送孩子去附近的因果小學上學,當車行駛到一條小溪附近時發生車禍,車子一頭沖進溪流之中。車上9名遇難學生均為小學生,其余10名小學生被當地干群救起后送往附近醫院救治,另有1人失蹤。目前,1名失蹤人員已被發現并死亡,4人因搶救無效死亡,遇難人數上升至14人。
實驗室安全事故案例分析(模板19篇)篇三
第一條為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實驗室安全事故,快速、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和調查處理,預防和減少突發性災害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師生員工的生命與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華東理工大學實驗室安全環保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所稱實驗室安全事故是指全校范圍內各級各類教學、科研實驗室或實驗場所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的事故、事件。
第三條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發生實驗室安全事故時,要及時采取人員避險措施;實驗室安全事故發生后,優先進行人員搶救,同時注意救援人員的自身安全。
(二)把握先機,快速應對。對學校發生的實驗室安全事故,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第一時間作出反應,迅速到位,防止事故擴大,造成二次傷害,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
(三)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事故發生后,各相關單位應在學校的統一領導下,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分工負責,相互協作。
(四)預防為主,常備不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常態下的隱患排查、風險評估、事故預警、風險防范體系建設和預案演練等工作。
第二章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是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領導機構,全面負責領導、協調實驗室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第五條各單位應成立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負責事故現場指揮、協調和應急處置,其主要職責為:
(二)加強安全教育和應急演練,保證各項應急預案有效實施;
第三章事故預防、預警及響應。
第六條各單位應做好預防、預警工作,最大限度地防止事故發生:
(三)各單位應對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并根據各單位具體情況不斷進行完善和修訂;
(四)重視實驗人員健康檢查,發現與實驗室生物安全有關的人員感染或傷害立即報告、處置。
(一)事故現場人員是事故報告的責任人,所在單位為事故報告的責任單位;
(四)凡發生實驗室安全事故必須逐級上報,不得隱瞞。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事故及其重要情況的,根據相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給予相應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八條實驗室發生病原微生物、危險化學品事故的一般處置辦法。
(一)病原微生物。
3.若病原微生物潑濺在衣物、鞋帽上或實驗室桌面、地面,立即選用濃度為75%的酒精、碘伏、0.2-0.5%的過氧乙酸、500-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等進行消毒。
(二)危險化學品。
3.若發生易燃、易爆化學品泄漏,則泄漏區域附近應嚴禁火種,切斷電源。事故嚴重時,應立即設置隔離線,并通知附近人員撤離,同時報告有關部門。
(三)其他。
若操作過程中被污染的注射器刺傷、金屬銳器損傷,解剖感染動物時操作不慎被銳器損傷或被動物咬傷或被昆蟲叮咬等,應用肥皂和清水沖洗傷口,然后擠出傷口的血液,再用消毒液(如濃度為75%的酒精、mg/l次氯酸鈉、0.2%-0.5%過氧乙酸、0.5%的碘伏)浸泡或涂抹消毒,并包扎傷口(厭氧微生物感染不包扎傷口)。
第九條實驗室發生化學灼傷事故的一般處置辦法。
(一)強酸、強堿及其它一些化學物質,具有強烈的刺激性和腐蝕作用,發生這些化學灼傷時,應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再分別用低濃度的(2%-5%)弱堿(強酸引起的)、弱酸(強堿引起的)進行中和。處理后,再依據情況而定,作下一步處理。
(二)濺入眼內時,在現場立即就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沖洗時,眼睛置于水龍頭上方,水向上沖洗眼睛沖洗,時間應不少于15分鐘,切不可因疼痛而緊閉眼睛。處理后,再送眼科醫院治療。
第十條實驗室發生中毒事故的一般處置辦法。
(一)吸入中毒。若發生有毒氣體泄漏,應立即啟動排氣裝置將有毒氣體排出,同時打開門窗使新鮮空氣進入實驗室。若吸入毒氣造成中毒,應立即搶救,將中毒者移至空氣良好處使之能呼吸新鮮空氣,同時送入醫院就醫。
(二)經口中毒。要立即刺激催吐(可視情況采用濃度0.02%-0.05%高錳酸鉀溶液或5%活性炭溶液等催吐),反復漱口,立即送入醫院就醫。
(三)經皮膚中毒。將患者立即從中毒場所轉移,脫去污染衣物,迅速用大量清水洗凈皮膚(粘稠毒物用大量肥皂水沖洗)后,及時送入醫院就醫。
第十一條實驗室發生爆炸事故的一般處置辦法。
(一)實驗室爆炸發生時,實驗室人員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必須及時切斷電源和管道閥門;
(二)所有人員應聽從現場指揮,有秩序地通過安全出口或用其它方法迅速撤離爆炸現場;
第十二條實驗室發生火災事故的一般處置辦法。
(一)若發生局部火情,立即使用滅火器、滅火毯、沙箱等滅火:
(三)人員撤離到預定地點后,應立即組織清點人數,對未到人員盡快確認其所在的位置。
第十三條實驗室發生觸電事故的一般處置辦法。
(一)應先切斷電源或拔下電源插頭,若來不及切斷電源,可用絕緣物挑開電線。在未切斷電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觸電者,也不可用金屬或潮濕的東西挑電線:
(二)觸電者脫離電源后,應就地仰面躺平,禁止搖動傷員頭部;
(三)檢查觸電者的呼吸和心跳情況,呼吸停止或心臟停跳時應立即施行人工呼吸或心臟按摩,并盡快聯系醫療部門救治。
第十四條實驗室發生儀器設備故障事故的一般處置辦法。
(一)若儀器使用中發生設備電路事故,須立即停止實驗,切斷電源,并向儀器管理人員和實驗室匯報。如發生失火,應選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撲滅,嚴禁用水撲滅。如火勢蔓延,應立即向學校保衛處和消防部門報警。
(二)儀器使用中的容器破碎及污染物質溢出,立刻戴上防護手套,按照儀器的標準作業程序關機,清理污染物及破碎玻璃,再對儀器進行消毒清洗,同時告知其他人員注意。
第五章事故調查與處理。
第十五條在事故應急響應終止后,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對事故進行調查。
第十六條事故單位應在事故調查結束后三日內上交書面報告,主要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情況、經濟損失、發生事故的原因及相關責任人員情況等。
第十七條根據調查結果,對人為原因造成實驗室安全事故的單位,將根據情節輕重和后果嚴肅處理。違反法律、法規的,依法追究有關當事人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對安全事件反映出的相關問題、存在的安全隱患,應嚴格進行整改。加強經常性的宣傳教育,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十九條根據安全事故的性質及相關人員的責任,認真做好或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受害人員的善后工作。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辦法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標準執行。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實驗室與裝備處(安全辦)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實驗室安全事故案例分析(模板19篇)篇四
9月30日,福建省順昌縣兩所小學突發群體食物中毒事件,164名學生被送往當地醫院接受救治。據南平市衛生局副局長蔡康政介紹,30日上午10時許,順昌縣實驗小學和雙溪小學164名學生在飲用了福建省南平市大乘乳業股份有限公司9月16日生產的巧克力學生奶及甜牛奶后,陸續出現腹痛、惡心、嘔吐等癥狀,少量學生還出現發燒現象。學校立即將這批學生送往順昌縣縣醫院和順昌縣中醫院接受治療。截至當晚6時30分,尚有46名學生在醫院接受輸液治療,100多名輕微中毒學生已經出院返家。
實驗室安全事故案例分析(模板19篇)篇五
月9日中午,某高校經濟學院學生劉某與計算機科學學院學生楊某、李某等人喝酒聊天,當聊到與管理學院學生廖某的過節時越想越氣,遂沖到學生公寓14棟242室,把廖某叫到樓道里進行毆打,楊某、李某在拉勸中趁機對廖某某進行踢打。當天下午,廖某的同寢室同學韋某回到宿舍后,得知寢室門被劉某踢壞、廖某又被劉某毆打后,便與管理學院學生戴某一起找劉某“評理”,最后大打出手。
實驗室安全事故案例分析(模板19篇)篇六
年僅13歲的李某為某職業技術學校(民辦)的全日制寄宿學生。11月29日,李某晚自習結束后與兩名同學溜至學校附近的網吧玩游戲。次日凌晨3點,李某等3人回校時見校門已關,便從學校北側圍墻邊借助爬樹進入學校。入校后,其他兩個同學躲進了教室。李某因聽見有人喊怕人發現,便鉆進了一輛停在校內的貨車底部。此時貨車司機恰好要出去買菜,不知內情的他啟動車輛后將李某碾壓致其身亡。交警部門調查后確定貨車司機為學校職員,駕駛車輛系職務行為,但未認定事故責任。
事故發生后,該學校與李某家屬簽訂協議書,約定由學校一次性賠償李某家屬各項費用共計68萬元。該學校為貨車投有道路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及商業第三者責任險,為此共獲得保險公司各項理賠金36萬余元。
實驗室安全事故案例分析(模板19篇)篇七
第一條為有效應對和妥善處置實驗室突發安全事故,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防止環境污染,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故造成的損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十三號)、《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六十九號)、《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45號)、《西安交通大學實驗室技術安全管理辦法》(西交實﹝20xx﹞29號)和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學校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逐級落實安全責任,制定應急預案,明確各類事故的應急措施以及事故發生后的補救和善后工作,科學處置、有效控制、降低危害。
第三條各學院及實驗室應重視實驗室安全事故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做好安全救護設施的配置和維護,普及應急處置常識,開展應急演練,確保發生事故時人員能及時自救。
第二章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
第四條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按照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責任體系,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逐級管理,責任到人。
第五條學校實驗室技術安全管理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驗室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領導工作。重大事故由安全領導小組聘請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和小組成員組成學校實驗室安全事故處置小組,對安全事故進行應急處置,一般事故由學院成立實驗室安全事故處置小組進行應急處置。
第六條實驗室與資產管理處作為學校實驗室技術安全的歸口管理部門,在安全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做好實驗室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管理,組織開展應急處置技能培訓和應急救援演練。
第七條各學院是本學院實驗室安全管理的直接責任單位,應成立學院實驗室安全事故處置小組,負責指導督促本單位實驗室制定符合自身實驗特點、切實可行的安全管理措施和應急預案,組織實施適應專業需求的應急處置技能培訓,每年至少組織各實驗室開展一次應急演練,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范,負責指揮、協調、處置突發事件。
第八條主管實驗室安全工作的院領導為事故處置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實驗室安全事故處置工作,對本單位發生的各類實驗室安全事故負有領導責任。
第九條各實驗室負責人是本實驗室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對本實驗室所有場所發生的各類實驗室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負責制定本實驗室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并在實驗室醒目位置明示,將有關要求和舉措傳達到進入實驗室的所有人員。
第十條實驗室全體人員應在實驗室負責人領導下,做好實驗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發生事故時應通力協作,積極組織做好安全自救,并迅速向學院和學校有關部門報告情況。教職工對本人所管理的學生要強化安全教育,普及應急常識和要求,實行安全考核準入,確保安全。
第十一條實驗室負責落實所有實驗用房間、場地的安全責任人,并根據室內的危險源和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制定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對于涉及危險化學品使用并產生危險廢棄物的實驗場所應及時報學院,由學院報實驗室與資產管理處。
第三章應急響應。
第十二條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應在學校統一領導下,逐級負責,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規范、高效、有序地開展救援工作。
第十三條實驗室成員及其他人員發現事故時,應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迅速、準確地上報,同時開展安全自救。發生一般事故時,實驗室報學院,學院報黨校辦、保衛處及實驗室與資產管理處。發生重大事故時,實驗室還應立即撥打110、119、120等報警、急救電話求救。
第十四條實驗室發生事故后,應第一時間報送相關信息,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地點、時間;事故現場情況及人員傷亡情況;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他應對措施;報送人姓名、聯系電話、所屬單位。
第十五條學院負責人及相關人員應在第一時間趕赴事故現場,按照預案指揮實施救援及事故處置。
1.首先保證人員安全,立即組織指揮現場人員疏散,遠離事故現場,力爭無傷亡。
2.封鎖并保護現場,盡可能移除危險源,保證現場環境安全,等待主管部門或公安部門調查取證。
3.事故基本控制后,及時對突發事故進行偵測、調查,綜合評估,控制危害蔓延。
第十六條實驗室發生事故時,立即啟動應急響應程序,同時按照規范程序開展現場勢態控制和逐級上報程序。
第十七條發生火災時,首先切斷火源和電源。如火勢較小,應迅速組織撲滅,防止事態擴展;如火勢較大或現場有易爆物品存在,有可能發生爆炸危險的,應迅速組織人員撤離現場。
第十八條發生強酸、強堿及其他一些強腐蝕或強刺激的化學灼傷時,第一時間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沖洗后用蘇打(針對酸性物質)或硼酸(針對堿性物質)進行中和;濺入眼內時,立即就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處理后,再依據情況作進一步處理。
第十九條實驗室發生爆炸事故時,在保障人員安全的情況下盡可能及時切斷電源和火源并報警,組織人員通過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離爆炸現場。
第二十條實驗室發現有人中毒時,立即打開窗戶,保障通風,將中毒者轉移到安全地帶,解開領扣,使其通暢地呼吸到新鮮空氣,嚴重的立即報校醫院和120,或就近送醫院救治,避免延誤。
第二十一條發生觸電事故時,應采取積極措施,安全切斷電源,使傷員遠離電源。若來不及切斷電源,可用絕緣物挑開電線,在未切斷電源之前,切不可用手或身體其他部位直接接觸觸電者,也不可用金屬或潮濕的物品挑開電線。
第二十二條實驗室發現放射源丟失、被盜事故時,所在學院應立即向實驗室與資產管理處報告,同時保護好現場,學校立即報告當地公安和環保部門。發生放射源泄露、人員超劑量輻射等事故時,應立即組織人員撤離,同時保護現場,實施事故現場警戒,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源,將受輻射傷害的人員送醫院檢查和治療,并及時報告當地衛生部門。學校在公安、環保等上級部門的指導下開展事故處理工作。
第二十三條實驗室發生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漏造成的污染時,應立即封閉被污染的實驗室或者可能造成病原微生物擴散的場所,進行現場消毒,將受污染人員送醫進行隔離治療,對密切接觸者進行醫學觀察,并上報衛生部門。
第二十四條實驗室發生動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時,應采取隔離、消毒、捕殺搶救等措施,并做好相關人員的檢疫、隔離以及環境清理等防范措施。
第二十五條發生特種設備(鍋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的安全事故時,在確保人員安全、符合操作規程的前提下,立即切斷設備動力,疏散人員,封鎖現場,確保現場儀器使用記錄完好。對受傷人員,應立即送醫或請專業醫療人員到事故現場進行救治。同時,學校按照特種設備管理流程,報上級監管部門調查處理。
第五章事故的調查整改及善后處理。
第二十六條學校、學院指導督促實驗室安全事故處置小組認真做好事故原因調查、安全措施整改和善后處理等工作。重大事故由學校實驗室安全事故處置小組直接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學院、實驗室及當事人應全力配合。
第二十七條實驗室安全事故調查應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整改處理要求應明確具體措施及時限,嚴格復查,整改任務落實到位,形成書面報告,逐級上報。
第二十八條學校、學院、實驗室應針對安全事故反映出的問題、漏洞、隱患,舉一反三,強化教育,落實責任。根據實驗室安全事故處置小組提出的整改意見,實驗室要及時整改并完善制度流程,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對于整改落實不到位的單位或人員,追究其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九條學校或學院依據實驗室安全事故處置小組的調查結果,視情節輕重,逐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對于因違反實驗室安全管理規定和要求造成事故的,因應急處置不當導致危險后果蔓延或損失擴大的,以及瞞報、漏報事故情況的單位主管領導和事故責任人,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預案由實驗室與資產管理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本預案經20xx年12月12日校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實驗室安全事故案例分析(模板19篇)篇八
5月,北京大學發生全國第二起“鉈”投毒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曉龍很快被公安局扣押。此案受害人江林、陸晨光,系北京大學化學系94級的男生,犯罪嫌疑人王曉龍與江林同班不同寢室;與陸晨光同寢室不同班。王曉龍曾交待,過去江林與他關系好,后來卻不理他了,所以投毒。為試驗投毒量,他把陸晨光當作試驗對象,也投了毒。
王交待了投毒情況后,醫院對受害人及時用藥,方轉危為安。庭審中,王曉龍年輕蒼白的面容、機敏的反應和有條不紊的辯護更使人痛惜。他雖然表示認罪,但他并不強烈的負罪感卻讓人震驚。在看守所里,當一位調查人員問他對此事后悔不后悔時,他的聲音激動而委屈:“肯定后悔。我毀了他也毀了我自己。我毀自己比毀他還大。我的損失還小嗎?”
實驗室安全事故案例分析(模板19篇)篇九
案例1.廣西與女教師談戀愛被甩心生惡念歹徒持刀闖入幼兒園亂砍。
《八桂都市報》報道,2003年3月7日下午,一歹徒持刀沖進廣西北海市銀海區機關幼兒園行兇,幼兒園女園長和數名女幼兒教師為保護孩子挺身而出,灑血勇斗持刀歹徒,在一位見義勇為的男性家長的幫助下,將持刀歹徒打暈在地捆綁起來。有4名女幼兒老師和4名幼兒被歹徒砍傷。一名孩子有可能傷及肺部外,傷勢最重的是幼兒園的園長陳玲,她頭部被砍了兩刀,左肩被砍了一刀,右手虎口的肌腱被刀刃割斷,她被送進醫院后昏迷不醒。
歹徒與幼兒園一姓戚的女教師戀愛不成雙方產生了矛盾,女方叫人將他打了一頓,他一怒之下失去了理智,懷揣尖刀沖進幼兒園報復女老師時殺紅了眼,傷及無辜的孩子和其他女教師。
案例2.汕頭男子突然闖入幼兒園行兇。
3歲兒童李嘉琳被攔腰舉起,頭朝下重重摔到水磨石地面上。約十分鐘后,她被送到醫院搶救,當時后腦顱凹入,破碎,生命垂危。慘劇發生在短短十分鐘之內。
案例3.河北中年男人報復社會闖進幼兒園行兇。
告人馬闖由于生活所迫,掙錢無途,加之生活中的諸多不盡人意,預謀伺機報復社會。
案例4.蘇州小劍橋幼兒園28名兒童被持刀闖入者砍傷。
2004年9月11日,發生在蘇州沒有通過批準的小劍橋幼兒園28名兒童被一行兇者砍傷。看到孩子被砍,3個老師都嚇傻了,壞人把坐在桌子外端年齡較小的孩子都砍了一遍,她們才想到把坐在里面較大的孩子都叫到樓上,結果兇手立馬跟了上去。據當地媒體的報道,這3名老師,一個是園長的妻子,另外兩個是雇來的,都沒有經過安全培訓。據說一位因驚嚇過度已住院觀察。一名叫小豪的孩子因病情轉重,被轉移至蘇州市兒童醫院。目前該病區已有專人執勤。蘇州市兒童醫院一位知情醫生透露,小豪已被列為重癥病人。來自安徽安慶的孫建設的4歲女兒孫文婷頭上挨了3刀,腦部進了空氣;而來自江蘇連云港的薛明惠的兒子薛松頭部中3刀,脖子上還挨了1刀,醫生稱其顱內有異物。兩個孩子眼神呆滯,受了嚴重驚嚇。
案例5.北京北新幼兒園的師生2人晚上被歹徒殺死。
2004年10月21日,北京東城區北新幼兒園的師生2人晚上被歹徒行兇殺死。事發當夜,除了常年值夜班的賀老師外,另幾名吃住在幼兒園的外地老師住在樓上,由于風雨聲較大,都沒聽見樓下搏斗掙扎的聲音。深夜11時許,在一樓,賀老師哄著4個整托的孩子入睡,這時陌生男子闖進來,用毛巾捂住孩子的嘴,另一個孩子從睡夢中被驚醒,大聲哭鬧,歹徒便殘忍地將其殺害。賀老師也被歹徒殺害。歹徒行兇后從門口離開。據家長們反映,幼兒園一直沒有專門的保安,只有一名男職工,平日男家長都會主動幫著干些體力活。
案例6.廣州5歲幼女被陌生人冒領遭猥褻。
在6時左右到廣州某幼兒園接女兒,一問卻被告知麗麗已被領走,心急如焚的母親劉某立即打電話報警。麗麗的父母認為由于幼兒園的失職致使自己女兒不幸受傷,將該幼兒園告到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
案例7.西安三輪車工偷走幼兒園接送卡綁架男童勒索家長。
11月17日下午,楊女士去幼兒園接兒子,不料被告知,當天上午一男子持接送卡已將她兒子濤濤接走了。楊女士聞訊焦急萬分立即同家人四處尋找。但到了11月19日,兒子仍無下落,楊女士遂向派出所及刑警中隊報案。通過摸排,發現楊女士的兒子是被一個黑瘦,頭發邋遢的男子接走的。19日上午,一男子讓人給楊女士送來一張紙條,稱其兒子在他手中。下午4時許,一男子打來電話要楊女士拿2萬元錢,地點,方式隨后另行通知。經查,25歲的韓向東是藍田人,此前暫住紅廟坡附近的大白楊西村,以蹬人力三輪車賣雜貨謀生。幾天前,韓向東和熟人一起去過楊女士的家,他認為楊女士家很有錢便滋生了惡念,他從楊女士家中偷走了幼兒園的接送卡,綁架了男童企圖勒索一筆錢財。
案例8.昆明16歲花季男女從幼兒園哄騙,綁架4歲親侄勒索錢財。
16歲的花季少女龔瓊(化名),只因貪慕錢財,竟與男友狼狽為奸,將男友的侄子綁架并殘忍地殺害。正當她前來索取贖金時,被布下天羅地網的警方擒獲。犯罪嫌疑人16歲的昭通鎮雄縣少女龔瓊(化名)來昆明打工時認識了在昆做皮鞋生意的重慶人任某的22歲的堂弟,2人確定了戀愛關系。都市的繁華生活讓這對戀人經濟上捉襟見肘,其男友知道堂兄做皮鞋生意很賺錢,2人密謀商定綁架任的兒子小松。預謀從幼兒園哄騙,綁架或由其男友直接從堂兄家把小松帶出來玩耍,向任某勒索錢財的邪惡念頭。
案例9.新洲三技校生為搞錢到幼兒園將自己表弟騙出綁架。
楊席軍因缺錢用,便想弄點錢花花,三人密謀綁架商標舅舅的兒子。29日下午,由商標帶路,黃文強到幼兒園將小孩騙出,挾持到新華大廈二樓處藏匿,實施了綁架。
案例10.重慶冒名叔叔接走四歲女童家長置疑幼兒園接送制度。
11月27日電4歲的小女孩晶晶(化名),被陌生人從重慶市某幼兒園帶走,摧殘得渾身是傷。近日,記者從關方面獲悉,小女孩的父母已將該幼兒園起訴到重慶九龍坡區法院,索賠精神損失費8萬余元及醫療費。據了解,今年5月24日下午5時許,晶晶的父親唐某去幼兒園接女兒時,卻接了個空。唐找到值班老師詢問,老師也一臉茫然。經老師仔細回憶和在幼兒園四處查詢,才回憶起晶晶尚未放學時,就被一名自稱叔叔的男子接走。
案例11.孩子離園回家的路上因和另一幼兒打鬧,眼睛被戳成重傷。
某農村幼兒園,考慮到農村家長整日在地里忙活,沒有接送孩子的習慣,孩子入園,離園的路上不安全,便實行了教師代為接送孩子的制度。有一位吳姓家長認為幼兒園想以此收取費用,而且自家離幼兒園很近,只隔一條小路,不會有什么危險,讓孩子自己回家就行了。幼兒園教師警示家長,孩子年齡小,不知道什么是危險,萬一在路上出了事,事就大了。吳某對幼兒園教師的話不以為然,未加理會。一天吳某的孩子在離園回家的路上,因和另一幼兒打鬧,眼睛被戳成重傷。于是吳某把幼兒園告上了法庭。在法庭上,吳某指責幼兒園沒有履行接送孩子的約定,并否認幼兒園曾對他有所警示,幼兒園雖據理力爭,但因為拿不出證據,最終敗訴,不得不承擔孩子的醫療費用。
案例12.青縣二齡童溜出幼兒園好民警路遇送還家。
青縣一兩歲男童借上廁所之機溜出幼兒園,好奇地沿機動車道走出數公里,幸遇民警才安全返回父母懷抱。。。
案例13.余杭一幼兒在園內戲水池溺水身亡。
余杭新星幼兒園一名幼兒離開集體,在幼兒園內的戲水池溺水身亡。
案例14.經稀釋的過氧乙酸潑上了幼兒的臉部和頸部。
十一年前,甲肝像一連颶風在上海肆虐,人們談之無不色變……其時,丁女生將4歲的兒子敏敏送到單位的寒托班。寒托班工作人員準備了消毒用的過氧乙酸。正應了天有不測風云,人有旦夕禍福的這句話,誰也沒有想到,班里一個小朋友無意中拿到一瓶未經稀釋的過氧乙酸,并且將它潑上了敏敏的臉部和頸部。一場大禍就這樣發生了,使聰明活潑的敏敏左眼失明,容顏受損。
案例15.家長隱瞞癲癇病一幼兒死亡。
某幼兒園幼兒,患有先天性癲癇病,但該幼兒入托時,家長并沒有把這一情況告訴幼兒園。一天早上其母將孩子送入幼兒園內,告訴老師孩子昨晚發燒。老師勸其帶孩子看病,但其母說孩子燒已退。早飯后,戶外活動時,教師讓此幼兒園安靜坐著,幼兒坐了一會忽然倒地,教師及時按其人中,并將其送往醫院,并電話告知幼兒母親。在送幼兒去醫院路上幼兒已醒,也能說話。幼兒母親未按醫生吩咐讓孩子住院治療。第二天,幼兒在家中癲癇死亡。事后,幼兒家長要幼兒園承擔全部責任。
案例16.潮安縣幼兒園里:游戲時五歲兒童與小朋友相撞致殘。
潮安縣浮洋鎮林泉幼兒園,2000年11月2日下午4點鐘左右,許輝鵬的母親接到學校打來的電話,說輝鵬在學校跌倒,她趕緊騎車奔往學校。在幼兒園,班主任為許母說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在做游戲的時候,輝鵬被朝他跑來的另一小朋友許潤澎撞了一下,當時老師誤認為他跌倒起不來,是扭到腳,但當拉他起來時,輝鵬滿身大汗,已不會說話。
心急如焚的許母將已經昏厥過去的兒子趕緊送往醫院。在市中心醫院,醫生及時為輝鵬做手術。經醫生診斷,許輝鵬與許潤澎相撞倒地時腦部正好撞在堅硬的水泥板上,造成重度顱腦外傷,出現顱內血腫,腦疝癥狀,傷情十分嚴重。
案例17.南京不滿5歲的幼兒在幼兒園摔傷致殘。
1997年4月28日,不滿5歲的朱某在幼兒園摔了一跤,老師隨即帶他到醫院檢查,發現朱某右肱骨髁骨骨折。后雖經醫院治療,朱某的右膀關節仍失去功能。法院認定,幼兒園負有過錯責任,對原告損傷所造成的損失應該承擔民事責任。判決幼兒園賠償朱某人身損害經濟損失6萬元,精神補償費2萬元。
案例18.早鍛煉飛盤碰傷同伴的眼睛。
償,遭雙方拒絕,便告到法庭。
案例19.南昌蚊香引燃被褥13名幼童葬身火海。
2001午6月5日,江西南昌市廣播電視幼兒園蚊香引燃被褥,發生特大火災,事發當時值班教工擅自離開幼兒,13名全托幼童葬身火海,全國震驚。
案例20食堂衛生問題導致該園182名兒童出現細菌性痢疾暴發。
據新華社7月22日報道,銀川市某中心幼兒園因食堂衛生問題,導致該園182名兒童出現細菌性痢疾暴發。這一衛生安全事件發生后,衛生部在認定幼兒園承擔主要責任的同時,對銀川市金鳳區衛生監督所監督不力的問題進行了全國通報批評,并建議當地衛生行政部門追究其主要責任人員的失職責任。
案例21重慶家長和老師接送的過程中陰差陽錯地搞丟幼兒。
翠將3歲多的張然峰送到公路十字路口后,自己卻徑直回家。
案例22教師帶幼兒進入食堂幼兒不慎燙傷。
某幼兒園教師隨便帶著幼兒進入食堂,在無人注意的情況下,幼兒不慎絆倒,掉進沸水的鍋中,造成嚴重燙傷的后果。
案例23商丘市虞城縣農民與擔任教師的女友沒錢結婚綁架孩子。
河南省商丘市虞城縣城郊鄉現年21歲的農民朱紅超,與其在虞城縣新時代幼兒園擔任教師的女友張兵芳2人,為謀取錢財,預謀綁架男童又撕票。
案例24保育員斗膽綁架幼女。
5月23日王芳來到金堂趙鎮,化名曾潔到星光職介所登記找幼教工作。經名為紅蜻蜓的幼兒園面試,王順利成為該園的保育員。5月28日下午,上班第二天的王午休后正在疊被子,一個3歲的小女孩找到她要上廁所。見四下無人,園內后門大開,王借口阿姨帶你出去玩將女孩兒哄騙出幼兒園,帶到了其在郫縣犀浦的暫住地。索款5萬終落法網28日晚,王連夜寫好敲詐信稱其為黑幫成員,因老大坐牢急需5萬元救人,恐嚇幼兒園在2日內將5萬元打入指定賬號。若報警或不從,后果自負。。。
案例25北京一醫幼兒園門衛連砍15名幼兒和3名教師。
2004年8月4日,北京大學第一醫院幼兒園52歲門衛徐和平(曾患有精神分裂癥)揮刀連砍15名幼兒和3名教師。其中一名兒童死亡。兩年前,徐和平經在醫院上班的妻子介紹,到北大醫院幼兒園傳達室做臨時工。
案例26河南鞏義市房屋倒塌師生7死4傷。
2003年8月27日上午9時10分,河南省鞏義市西村鎮張溝村一所家庭幼兒園(非法)因鄰居廢棄宅基房屋倒塌,當場造成師生3死8傷(其中1名教師受傷);在送往醫院途中1名學生死亡;醫院搶救過程中又有3名學生死亡。
案例27河南濟源市一民辦幼兒園房屋倒塌2死28傷。
2004年8月11日,河南濟源市克井鎮后溝河村一民辦幼兒班發生的房屋坍塌事故,39名兒童被埋,2名死亡,28人受傷。初步查明跟危房有關。
案例28義烏因滑梯翻倒少年擊倒身亡。
新浪網站2000年08月11日披露,義烏一幼兒園因滑梯未固定牢,導致少年何某在攀玩時,被翻倒的滑梯擊倒身亡。
案例29。從幼兒園寢室的高低床上鋪摔下致傷。
一天午睡時,不滿6歲的幼兒劉某從幼兒園寢室的高低床上鋪到地板上。經當地公安機關的法醫鑒定,劉某右鎖骨骨折及頭部受傷,并出現陣發性失明,失聽,抽搐,記憶力下降,反應遲鈍。劉某的家長因與幼兒園就賠償問題協商不成,一紙訴狀將幼兒園告上法庭,要求幼兒園承擔賠償責任。近來不少非寄宿制幼兒園都發生了午睡時幼兒從上鋪摔下致傷的事件,引起了一些法律糾紛。
案例30教室里幼兒走得快了些,不慎絆倒,頭部撞在了寫字臺邊上。
去年2000年4月21日,還差3個月才滿6周歲的小朋友湛某,在廣州市一家中英文幼兒園上課時,老師叫他上前交作業簿,也許他剛完成了任務而有點興奮,走得快了些,不慎絆倒,頭部撞在了寫字臺邊上,致使其眉間鼻背上均破碰傷。幼兒園老師抱起小湛,馬上趕去醫院治療,并墊付了醫療費211元。
經醫治,小湛的傷痛消除了,但遺憾的是其兩眉之間留下了明顯的疤痕。湛的父親向幼兒園提出索賠。
案例31哥哥領走弟弟雙雙溺水而亡。
審理認為,被告百慧幼兒園在幼兒接送過程中,讓一個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接走4歲的弟弟,對事故發生有一定過錯。
案例32家長未與老師交接幼兒在離幼兒園200米處的池塘落水身亡。
2000年6月6日下午1時,郭林杰的父親帶他去蕭山區浦陽鎮洋湖幼兒園上學,因是午休時間,幼兒園的大門關著,郭父并沒有敲門將孩子交給幼兒園的老師,就自行回家了。當天下午2時,郭林杰被人發現在位于洋湖幼兒園前方相距200米的池塘里溺水,送至醫院后不治身亡。2001年11月1日,郭林杰的父母將洋湖幼兒園的開辦者蕭山區浦陽鎮洋湖村,樹蓬王村,閘上村,花山村,下灣村,后湖村六個村委會一起訴至蕭山區人民法院,要求該六個村委會賠償醫療費,補償費,喪葬費,精神損失費等計6萬多元。
案例33仙居縣幼女放學無人接送出車禍。
新華網杭州10月10日電,幼女因無人接送于放學路上遭遇車禍喪生,幼兒園要不要為此事負責在經過嚴格的審理后,仙居縣人民法院認為,幼兒園與幼兒家長沒有關于小孩接送方面的協議,小孩放學后一貫由其自行回家;幼兒園的工作,服務項目里也沒有接送小孩回家的義務,也無專項收費,且事故發生在幼兒園放學后,所以對事故的監護上的次要責任應由家長負責;拖拉機主明顯違規操作,則應負事故的主要責任。
案例34替游樂場做宣傳,男孩骨折。
某市一娛樂公司與市體育場的后勤服務公司聯合,利用體育場的大門口空地設置大型充氣玩具,開展經營性的娛樂活動。為吸引游客,請電視臺為他們做宣傳廣告。因為拍攝中需要一些幼兒配合,娛樂公司老板與體育場后勤服務公司的人員就一同來到某幼兒園,請該園承擔此項任務。園長明確提出,必須在保證幼兒安全的情況下才可幫忙。對方承諾安全由他們負責。
題。園長只得讓隨同前來的幾位老師也參加孩子的保護工作。在拍攝從高處的充氣房間跳向下面的一匹充氣馬時,一位女孩跳到馬背上彈了下來,正砸在周圍一名男孩身上。男孩的胳膊疼得抬不起來。診斷結果是,男孩骨折。游樂場承擔了醫藥費和車費。后來,當家長提出承擔后遺癥的責任時,游樂場要求幼兒園也承擔一定的費用,幼兒園拒絕了。
幼兒園傷害事故頻頻發生,受害人動輒將幼兒園推上幼兒園傷害事故頻頻發生,受害人動輒將幼兒園推上被告席,幼兒園常常疲于應訴,正常的教學秩序和管理被告席,幼兒園常常疲于應訴,正常的教學秩序和管理秩序受到嚴重沖擊。
秩序受到嚴重沖擊。
究其原因,主要有二:一是法學理論上對校園傷害事究其原因,主要有二:一是法學理論上對校園傷害事故中學校民事責任的性質尚存在模糊認識和重大分歧;故中學校民事責任的性質尚存在模糊認識和重大分歧;二是相關立法的不完善和不統一,不僅導致了權利人對二是相關立法的不完善和不統一,不僅導致了權利人對法律的錯誤解讀,也增加了司法機關法律適用上的困惑,法律的錯誤解讀,也增加了司法機關法律適用上的困惑,以致同類案件不同判決現象的大量出現。
以致同類案件不同判決現象的大量出現。
因此,加強對這種事故及其責任的研究,在法律上正因此,加強對這種事故及其責任的研究,在法律上正確界定學校、學生和第三人的侵權責任,對提高教學管確界定學校、學生和第三人的侵權責任,對提高教學管理秩序、加強對學生的法律保護,具有重要意義。校園理秩序、加強對學生的法律保護,具有重要意義。校園傷害事故中的學校責任既有行政責任,亦有民事責任。
傷害事故中的學校責任既有行政責任,亦有民事責任。
一、幼兒園安全管理意識淡薄一、幼兒園安全管理意識淡薄11.重教學輕安全.重教學輕安全22.僥幸心理過重.僥幸心理過重3.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工.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工作責任制沒有真正落到實處作責任制沒有真正落到實處5.安全檢查監督不到位,缺少安.安全檢查監督不到位,缺少安全防范措施全防范措施二、教師不注重幼兒安全教育,對孩子的安二、教師不注重幼兒安全教育,對孩子的安全教育又有畏難情緒,認為幼兒對有些安全教育又有畏難情緒,認為幼兒對有些安全內容很難理解,家長只看成績。
全內容很難理解,家長只看成績。
三、家長缺乏安全教育意識,幼兒自我保三、家長缺乏安全教育意識,幼兒自我保護能力差。現在的獨生子女,就如溫室護能力差。現在的獨生子女,就如溫室里的花朵,倍受父輩、祖輩的溺愛。
里的花朵,倍受父輩、祖輩的溺愛。
四、幼兒年齡小,正處于身心逐步發展的階四、幼兒年齡小,正處于身心逐步發展的階段,缺乏生活經驗和各種社會方面的、自段,缺乏生活經驗和各種社會方面的、自然方面的生活常識,他們頭腦中沒有然方面的生活常識,他們頭腦中沒有““危危險、傷害險、傷害””等這些概念;缺乏分辨安危的等這些概念;缺乏分辨安危的能力,更談不上具有自我防護意識,自我能力,更談不上具有自我防護意識,自我保護能力差。然而又好奇、好動、好探索,保護能力差。然而又好奇、好動、好探索,在活動中對危險事物不能作出正確判斷,在活動中對危險事物不能作出正確判斷,不能預見行為后果,面臨危險也不會保護不能預見行為后果,面臨危險也不會保護自己。
自己。
1010教育管理安全教育管理安全2.幼兒交接中的安全幼兒交接中。
88、自然災害、自然災害寄宿學生安全寄宿學生安全1010、校園周邊安全、校園周邊安全教育教學活動安全教育教學活動安全潮安縣幼兒園游戲時兒童致傷潮安縣幼兒園游戲時兒童致傷潮安縣某幼兒園,潮安縣某幼兒園,20072007年年1111月月22日,許輝鵬的母親接到學校打來的電話,說輝鵬在做游戲的時候,被小朋友到學校打來的電話,說輝鵬在做游戲的時候,被小朋友許潤澎撞了一下許潤澎撞了一下..當時老師誤認為他跌倒起不來是扭到腳,當時老師誤認為他跌倒起不來是扭到腳,但當拉他起來時,輝鵬滿身大汗,已不會說話。
但當拉他起來時,輝鵬滿身大汗,已不會說話。
許母將已昏厥的兒子送往醫院。經醫生診斷,兩人相許母將已昏厥的兒子送往醫院。經醫生診斷,兩人相撞倒地時腦部正好撞在堅硬的水泥板上,造成重度顱腦撞倒地時腦部正好撞在堅硬的水泥板上,造成重度顱腦外傷,出現顱內血腫、腦疝癥狀,傷情十分嚴重。
外傷,出現顱內血腫、腦疝癥狀,傷情十分嚴重。
(一)監護。監護是為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行為(一)監護。監護是為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行為能力的人設立保護人的制度,目的是為了維護無能力的人設立保護人的制度,目的是為了維護無民事行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的合法權益。因為他民事行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的合法權益。因為他們年齡小、智力水平不高,沒有明辨事理的能力,們年齡小、智力水平不高,沒有明辨事理的能力,還不能用自己的行為來獨立表現自己的意志,即還不能用自己的行為來獨立表現自己的意志,即是說,他們不具有或不完全具有法律意義上的民是說,他們不具有或不完全具有法律意義上的民事行為能力,從而必須由他們的監護人代為進行事行為能力,從而必須由他們的監護人代為進行或者他人在征得被監護人的監護人同意后進行。
或者他人在征得被監護人的監護人同意后進行。
(二)監護人。監護人是對被監護人依法享受監護權并(二)監護人。監護人是對被監護人依法享受監護權并承擔監護職責的人。監護的設立必須由法律加以確認。
承擔監護職責的人。監護的設立必須由法律加以確認。
我國法律對監護人作出了如下規定:我國法律對監護人作出了如下規定:11、、《《民法通則民法通則》》第十六條對設立監護人的順序和范圍作第十六條對設立監護人的順序和范圍作出了明確的規定。
出了明確的規定。
22、、““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首先把未。首先把未成年人的父母設立為監護人。
成年人的父母設立為監護人。
3、認定其他監護人的條件是、認定其他監護人的條件是““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或者沒有監護能力””。
4、其他監護人的范圍和順序。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他監護人的范圍和順序。祖父母、外祖父母。
任監護關于幼兒園與幼兒間的法律關系,法學理論上主要有以下三種觀關于幼兒園與幼兒間的法律關系,法學理論上主要有以下三種觀((11)監護關系說。該說認為,在教育教學活動期間,幼兒實際處)監護關系說。該說認為,在教育教學活動期間,幼兒實際處于學校的管理控制之下,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監護責任已轉移到于學校的管理控制之下,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監護責任已轉移到幼兒園,幼兒園應承擔監護責任。監護關系可再分為監護權委托轉幼兒園,幼兒園應承擔監護責任。監護關系可再分為監護權委托轉移說和監護權自動轉移說。
移說和監護權自動轉移說。
((22)契約關系說。幼兒園與幼兒及其家長都是平等的民事主體,)契約關系說。幼兒園與幼兒及其家長都是平等的民事主體,幼兒園在接收未成年人入學之日起就在事實上與幼兒及其監護人分幼兒園在接收未成年人入學之日起就在事實上與幼兒及其監護人分別確立了默示契約關系,根據這一安全責任契約,幼兒園負有保障別確立了默示契約關系,根據這一安全責任契約,幼兒園負有保障幼兒人身和財產安全的義務,幼兒人身和財產安全的義務,““幼兒繳費、報到、注冊是契約的成幼兒繳費、報到、注冊是契約的成立生效要件立生效要件”((33)教育、管理、保護關系說。此觀點認為,幼兒園與幼兒之間)教育、管理、保護關系說。此觀點認為,幼兒園與幼兒之間是一種發生在育人過程中的特殊的教育法律關系,幼兒園幼兒負有是一種發生在育人過程中的特殊的教育法律關系,幼兒園幼兒負有教育、管理和保護的權力和義務,幼兒園未盡到教育、管理和保護教育、管理和保護的權力和義務,幼兒園未盡到教育、管理和保護的職責,具有過失,幼兒園就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的職責,具有過失,幼兒園就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第一,監護說不符合我國民法的有關規定。
第一,監護說不符合我國民法的有關規定。
((11))《《民法通則民法通則》》第第1616條沒有將學校列入未成年人的監條沒有將學校列入未成年人的監護人范圍;護人范圍;(22)我國的監護制度是以監護人和被監護人間的血緣、)我國的監護制度是以監護人和被監護人間的血緣、身份關系為基礎的,根據身份關系為基礎的,根據《《民法通則民法通則》》第第1616條的規定,只條的規定,只有在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不能做監護人,其有在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不能做監護人,其他親戚朋友也不愿做監護人的情況下,才由未成年人的父、他親戚朋友也不愿做監護人的情況下,才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母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由此可知,監護職責的承擔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由此可知,監護職責的承擔應以特定的身份為前提,以法律明確規定為要件,而學校應以特定的身份為前提,以法律明確規定為要件,而學校與學生之間不存在這種身份關系。
與學生之間不存在這種身份關系。
第二,契約關系說將幼兒園與學生之間的關系完全歸為潛第二,契約關系說將幼兒園與學生之間的關系完全歸為潛在的服務合同關系沒有法律依據。雙方當事人不存在意思在的服務合同關系沒有法律依據。雙方當事人不存在意思表示的自由,也不存在經濟利益上的等價,因此,幼兒園表示的自由,也不存在經濟利益上的等價,因此,幼兒園和幼兒之間不是平等主體之間的合同關系。
和幼兒之間不是平等主體之間的合同關系。
性質,如對教學的安排、學所必需,具有行政權性質,如對教學的安排、學籍的管理、學生的獎勵處分,而學生接受學校教籍的管理、學生的獎勵處分,而學生接受學校教育、管理既是其權利也是其義務。同時,育、管理既是其權利也是其義務。同時,《《教育教育法法》》第第4242條第項和第8181條也確認了學校與其學條也確認了學校與其學生間的民事關系,即當學校侵犯學生的人身、財生間的民事關系,即當學校侵犯學生的人身、財產權益和其他合法權益時,學校應當承擔民事賠產權益和其他合法權益時,學校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因此,可以確認中小學校與在校學生之償責任。因此,可以確認中小學校與在校學生之間法律關系既不同于純粹的行政關系,也區別于間法律關系既不同于純粹的行政關系,也區別于民事法律關系,其性質應是復合型的教育法律關民事法律關系,其性質應是復合型的教育法律關幼兒園承擔的責任也僅就其過錯而言。幼兒園承擔的責任也僅就其過錯而言。《《最高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第160160條就此作了規定:條就此作了規定:在幼兒園、學校生活、學習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生活、學習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療的精神病人,受到傷害或者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療的精神病人,受到傷害或者給他人造成損害,單位有過錯的,可以責令這些給他人造成損害,單位有過錯的,可以責令這些單位適當給予賠償。
單位適當給予賠償。
所謂過錯責任原則,是指所謂過錯責任原則,是指行為人僅在有過錯的情況下行為人僅在有過錯的情況下才承擔民事責任,沒有過錯才承擔民事責任,沒有過錯就不承擔民事責任。這是我就不承擔民事責任。這是我國民法確定的承擔民事責任國民法確定的承擔民事責任的一般原則。也就是說,要的一般原則。也就是說,要使行為人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使行為人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必須認定行為人有過錯。
任,必須認定行為人有過錯。
而認定行為人有過錯必須同而認定行為人有過錯必須同時具備四個要件,即損害事時具備四個要件,即損害事實、違法行為、因果關系、實、違法行為、因果關系、主觀過錯。
主觀過錯。
然而然而《《民法通則民法通則》》第第159159條對監護人的條對監護人的規定則不同了:被監護人造成他人損害的,規定則不同了:被監護人造成他人損害的,有明確的監護人時,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責有明確的監護人時,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監護人不明確的,由順序在前的有監任;監護人不明確的,由順序在前的有監護能力的人承擔民事責任。
護能力的人承擔民事責任。
監護人的監護職責包括:保護被監護人的身監護人的監護職責包括:保護被監護人的身體健康,照顧被監護人的生活,管理和保護被監體健康,照顧被監護人的生活,管理和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代理被監護人進行民事活動,對被護人的財產,代理被監護人進行民事活動,對被監護人進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監護人合法權益受監護人進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監護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與人發生爭議時,代理其進行訴訟。
到侵害或者與人發生爭議時,代理其進行訴訟。
第第3838條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
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
第3232條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責任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
盡到監護責任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
珠海珠海黑心黑心幼兒園長受審幼兒園長受審克扣孩子伙食費克扣孩子伙食費9090萬元萬元20112011年年55月初珠海市月初珠海市““創藝幼兒園創藝幼兒園””因拖欠教師工資因拖欠教師工資被老師曝光該園克扣幼兒伙食費,幼兒園原廚師也爆料,被老師曝光該園克扣幼兒伙食費,幼兒園原廚師也爆料,孩子們每天吃的飯錢只有孩子們每天吃的飯錢只有11元,根本吃不飽,幼兒園教元,根本吃不飽,幼兒園教師及孩子家長集體向該幼兒園討說法。
師及孩子家長集體向該幼兒園討說法。55月月1010日離職會日離職會計黃美梅及學生家長就此事到派出所報案。隨著警方的計黃美梅及學生家長就此事到派出所報案。隨著警方的深入調查,該園原園長即實際投資人莫某珠被當地檢察深入調查,該園原園長即實際投資人莫某珠被當地檢察機關以職務侵占罪和詐騙罪批準逮捕。
機關以職務侵占罪和詐騙罪批準逮捕。
香洲區人民檢察院指控:香洲區人民檢察院指控:20042004年年1111月,被告莫寶珠月,被告莫寶珠(女,5050歲,香港人)以徐某的身份資料登記設立了中歲,香港人)以徐某的身份資料登記設立了中山市創藝企業管理咨詢服務有限公司,被告莫寶珠為實山市創藝企業管理咨詢服務有限公司,被告莫寶珠為實際出資人。
際出資人。20062006年年44月,莫寶珠以該公司的名義登記設月,莫寶珠以該公司的名義登記設立了珠海香洲創藝榮泰中英文幼兒園,并擔任園長。
立了珠海香洲創藝榮泰中英文幼兒園,并擔任園長。
20072007年年44月至月至20112011年年33月間,莫寶珠利用管理本單位財務月間,莫寶珠利用管理本單位財務的職務便利,授意該園財務人員利用虛假的采購單證夸的職務便利,授意該園財務人員利用虛假的采購單證夸大學生伙食支出的方式,侵占學生伙食費共計大學生伙食支出的方式,侵占學生伙食費共計9090萬元。
萬元。
黃美梅曾任這家幼兒園的會計。她提供的黃美梅曾任這家幼兒園的會計。她提供的20102010年年1111月月的伙食費實際支出賬單表明,當月真實的買菜款僅為的伙食費實際支出賬單表明,當月真實的買菜款僅為80408040元,比虛假的賬單少元,比虛假的賬單少4882648826元。據此推算,每個孩子元。據此推算,每個孩子日均花費不到日均花費不到11元錢。即使加上煤氣費、油米錢和廚師元錢。即使加上煤氣費、油米錢和廚師費,每月實際支出遠低于每個孩子每月交的費,每月實際支出遠低于每個孩子每月交的210210元。
以代購保險之名騙以代購保險之名騙66萬萬該事件被曝光后該事件被曝光后,,該園原會計黃美梅及學生家長到派該園原會計黃美梅及學生家長到派出所報案,警方深入調查后發現被告莫寶珠明知非義務出所報案,警方深入調查后發現被告莫寶珠明知非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教育階段學生““意外傷害校方責任險意外傷害校方責任險””不得向學生收取,不得向學生收取,仍以代購保險為名向每位學生收取仍以代購保險為名向每位學生收取3030元保險費,先后騙元保險費,先后騙保費約保費約66萬元,其中萬元,其中45004500元用于購買元用于購買““校方責任險校方責任險””,,其余其余5.555.55萬元被其占為己有。
萬元被其占為己有。
20102010年的年的1010月月99日,日,““寧寧去上學前還又蹦又跳的,寧寧去上學前還又蹦又跳的,沒有任何異常。
沒有任何異常。””黃女士表示。下午黃女士表示。下午33時時0909分,幼兒園分,幼兒園通知說寧寧抽筋了,要急救。
通知說寧寧抽筋了,要急救。55分鐘后,待寧寧的祖母分鐘后,待寧寧的祖母最先趕到幼兒園時,寧寧已經全身冰冷,停止了呼吸和最先趕到幼兒園時,寧寧已經全身冰冷,停止了呼吸和心跳。
心跳。
金苗幼兒園負責人表示,當日中午前,寧寧在幼兒金苗幼兒園負責人表示,當日中午前,寧寧在幼兒園未見任何異常。下午園未見任何異常。下午33時左右,老師發現只剩寧寧沒時左右,老師發現只剩寧寧沒有起床,正欲叫醒其才發現寧寧狀況異常。
有起床,正欲叫醒其才發現寧寧狀況異常。““寧寧臉色寧寧臉色蒼白、全身冰冷、四肢無力。
蒼白、全身冰冷、四肢無力。””保育員杜女士回憶,保育員杜女士回憶,““但她還有知覺,還能睜眼看我但她還有知覺,還能睜眼看我””,趕緊把寧寧抱到校,趕緊把寧寧抱到校醫院進行搶救,并撥打醫院進行搶救,并撥打120120急救電話。
急救電話。33時時1515分左右,救分左右,救護車到達現場,經搶救護車到達現場,經搶救55分鐘后被宣布死亡。事后,經分鐘后被宣布死亡。事后,經中山大學法醫鑒定中心鑒定,寧寧系因患間質性肺炎中山大學法醫鑒定中心鑒定,寧寧系因患間質性肺炎(重型)致急性呼吸功能衰竭死亡。相關醫學專家介紹,(重型)致急性呼吸功能衰竭死亡。相關醫學專家介紹,寧寧患的重型肺炎,發現及時并保證通風,立即輸液急寧寧患的重型肺炎,發現及時并保證通風,立即輸液急救,完全可以搶救過來。
救,完全可以搶救過來。
金苗幼兒園并不認為存在任何過錯,拒絕賠償和道歉。
金苗幼兒園并不認為存在任何過錯,拒絕賠償和道歉。
海珠區法院一審判決金苗幼兒園對寧寧的死亡承擔三成責任,海珠區法院一審判決金苗幼兒園對寧寧的死亡承擔三成責任,賠償共計賠償共計1717余萬元。
余萬元。
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寧寧死亡固然與其突發嚴重疾病有關,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寧寧死亡固然與其突發嚴重疾病有關,但金苗幼兒園未能及時發現寧寧病發,導致延誤搶救時間具有一但金苗幼兒園未能及時發現寧寧病發,導致延誤搶救時間具有一定的因果關系。原本校方應在規定的定的因果關系。原本校方應在規定的1414時時4545分叫醒寧寧,但卻延分叫醒寧寧,但卻延誤誤1515分鐘才發現寧寧的異常,金苗幼兒園未盡管理、保護義務,分鐘才發現寧寧的異常,金苗幼兒園未盡管理、保護義務,應當承擔應當承擔30%30%的賠償責任。
的賠償責任。
金苗幼兒園認為寧寧的死亡是一場意外事件,提起上訴。
金苗幼兒園認為寧寧的死亡是一場意外事件,提起上訴。
庭審中,幼兒園的保健員是否需要具備急救能力成為雙方爭庭審中,幼兒園的保健員是否需要具備急救能力成為雙方爭議的焦點。寧寧的家屬認為,幼兒園在發現寧寧異常后,沒有對議的焦點。寧寧的家屬認為,幼兒園在發現寧寧異常后,沒有對其進行合理的急救措施,幼兒園沒有配備相應的醫療設施,保健其進行合理的急救措施,幼兒園沒有配備相應的醫療設施,保健員缺乏基本的急救常識,沒有對寧寧進行人工呼吸,也沒有對寧員缺乏基本的急救常識,沒有對寧寧進行人工呼吸,也沒有對寧寧進行供氧急救,只是撥打寧進行供氧急救,只是撥打120120急救電話,導致寧寧發生急病時急救電話,導致寧寧發生急病時得不到有效的搶救,最終病亡。
得不到有效的搶救,最終病亡。
7720102010年年1212月月1414日下午日下午44點,家住興化城區的程點,家住興化城區的程思俠女士,前往當地板橋幼兒園接思俠女士,前往當地板橋幼兒園接66歲的兒子小歲的兒子小崔回家。讓她做夢也沒有想到的是,早晨上學還崔回家。讓她做夢也沒有想到的是,早晨上學還好好的兒子,臉部兩側嚴重受傷。老師馬上解釋。
好好的兒子,臉部兩側嚴重受傷。老師馬上解釋。
““你孩子是在洗手間不小心摔傷的。
你孩子是在洗手間不小心摔傷的。””回家后,回家后,小崔一直呆在廁所里不肯出來,也不肯說出受傷小崔一直呆在廁所里不肯出來,也不肯說出受傷的真正原因。后來,兒子一名同學開口稱,小崔的真正原因。后來,兒子一名同學開口稱,小崔的臉是被老師的臉是被老師““用燙衣服的東西燙的用燙衣服的東西燙的””。與小崔一同被老師燙傷的還有一同被老師燙傷的還有66名同學。該惡劣事件發名同學。該惡劣事件發生后,警方迅速介入生后,警方迅速介入。。
用電熨斗燙孩子的女老師易某,今年用電熨斗燙孩子的女老師易某,今年3030歲,至今未婚。易某燙孩子臉部時,班級另外一名老至今未婚。易某燙孩子臉部時,班級另外一名老師正好外出拿水,聽到教室里一片哭聲后,這位師正好外出拿水,聽到教室里一片哭聲后,這位老師沖進教室,從易某手中奪下電熨斗。
老師沖進教室,從易某手中奪下電熨斗。
興化市公安局對肇事幼兒教師易某依法作出行政拘興化市公安局對肇事幼兒教師易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留1010日,并罰款日,并罰款500500元的處罰決定。昨天,元的處罰決定。昨天,77名幼兒中已名幼兒中已有兩位正常上學,另有兩位傷情較重的幼兒應家長要求有兩位正常上學,另有兩位傷情較重的幼兒應家長要求往上海治療。板橋幼兒園的負責人已經對肇事的易某作往上海治療。板橋幼兒園的負責人已經對肇事的易某作出辭退決定。
出辭退決定。
這名幼兒園老師傷害了這名幼兒園老師傷害了77名孩子,到底是行政拘留名孩子,到底是行政拘留還是刑事拘留抑或是更嚴重的刑罰,應當是值得認真對還是刑事拘留抑或是更嚴重的刑罰,應當是值得認真對待的。依據法規,行政拘留適用于嚴重違反治安管理但待的。依據法規,行政拘留適用于嚴重違反治安管理但不構成犯罪,而警告、罰款處罰不足以懲戒的情況。在不構成犯罪,而警告、罰款處罰不足以懲戒的情況。在這起事件中,這起事件中,77名幼兒受傷,其中兩人傷勢嚴重,是否名幼兒受傷,其中兩人傷勢嚴重,是否留疤還未有定論,而此事給幼兒留下的心理傷害短期也留疤還未有定論,而此事給幼兒留下的心理傷害短期也是難以化解的。
是難以化解的。
傷情鑒定雖不是處罰的唯一依據,但卻是重要依據。
傷情鑒定雖不是處罰的唯一依據,但卻是重要依據。
在沒有確定的傷情鑒定的情況下,警方就作出處罰,可在沒有確定的傷情鑒定的情況下,警方就作出處罰,可能有點能有點““操之過急操之過急””。。
福州福州44歲男孩小揚,歲男孩小揚,在福州烏山西路一高在福州烏山西路一高檔小區幼兒園上課時,檔小區幼兒園上課時,因為老愛講話,嘴巴因為老愛講話,嘴巴被老師貼了被老師貼了““封條封條””。。
小揚回家后,跟媽媽小揚回家后,跟媽媽林女士說他不想上學林女士說他不想上學20112011年年1111月月2323日下午,小揚回家后一直哭個不停,還說他不想日下午,小揚回家后一直哭個不停,還說他不想去上學了。在林女士的一再詢問下,小揚才說出上課講話,嘴巴去上學了。在林女士的一再詢問下,小揚才說出上課講話,嘴巴被王老師貼了粘紙。
被王老師貼了粘紙。2424日,不管林女士如何勸他,小揚就是不肯日,不管林女士如何勸他,小揚就是不肯去上學。
去上學。““孩子的心理受到了傷害,我一提起去上學,小揚就哭。
孩子的心理受到了傷害,我一提起去上學,小揚就哭。
近日他和幾個小伙伴在樓下玩耍時,小伙伴開玩笑說他要回幼兒近日他和幾個小伙伴在樓下玩耍時,小伙伴開玩笑說他要回幼兒園上學了,他哇的一聲又哭了。
園上學了,他哇的一聲又哭了。””事發后,當班的王老師給林女士發了一條短信道歉,短信上老事發后,當班的王老師給林女士發了一條短信道歉,短信上老師向林女士解釋了當時的情況:師向林女士解釋了當時的情況:2323日下午上完英語課,她給孩子日下午上完英語課,她給孩子們講解晚上的作業,小揚和旁邊的小朋友講話,王老師提醒小揚們講解晚上的作業,小揚和旁邊的小朋友講話,王老師提醒小揚不要講話,可是小揚不聽,越講越大聲,老師提醒了幾次都沒有不要講話,可是小揚不聽,越講越大聲,老師提醒了幾次都沒有效果。王老師情急之下,在小揚的嘴上貼了粘粘紙。王老師說,效果。王老師情急之下,在小揚的嘴上貼了粘粘紙。王老師說,她很快就把粘粘紙拿下來了。
她很快就把粘粘紙拿下來了。
月月2626日將王老師辭退了。其日將王老師辭退了。其實王老師平時對孩子很細心,也很溫柔,不少家長都很喜歡王老實王老師平時對孩子很細心,也很溫柔,不少家長都很喜歡王老師。王老師被學校辭退時,不少家長還向園長求情。
師。王老師被學校辭退時,不少家長還向園長求情。
據王老師說,可能是由于這段日子家里的事情比較多,工作壓據王老師說,可能是由于這段日子家里的事情比較多,工作壓力又大,她一時沖動才犯了錯誤。事情發生后,她還親自到林女力又大,她一時沖動才犯了錯誤。事情發生后,她還親自到林女士家道歉,但林女士不接受。
士家道歉,但林女士不接受。
20102010年年0909月月0808日日兩歲半的女孩小瑩(化名)和同班小兩歲半的女孩小瑩(化名)和同班小朋友小夢(化名)因為搶板凳發生爭執,兩個小朋友互朋友小夢(化名)因為搶板凳發生爭執,兩個小朋友互相抓了對方一下,小夢胳膊上留下一道痕跡。之后,小相抓了對方一下,小夢胳膊上留下一道痕跡。之后,小夢的媽媽夢的媽媽----幼兒園大班的陳老師當著全班小朋友的面,幼兒園大班的陳老師當著全班小朋友的面,打了小瑩十多分鐘。在場的其他一位老師也一起打了小打了小瑩十多分鐘。在場的其他一位老師也一起打了小88日下午,唐女士確認校長在學校之后,于日下午,唐女士確認校長在學校之后,于1616時多又趕到學校。調看監控視頻后,唐女士感到十分震驚,又趕到學校。調看監控視頻后,唐女士感到十分震驚,發現孩子不但沒有咬人,反而被小夢的媽媽暴打。
發現孩子不但沒有咬人,反而被小夢的媽媽暴打。““小小夢的媽媽是樓上大班的老師,姓陳。
夢的媽媽是樓上大班的老師,姓陳。””99月月11日下午,唐女士看完視頻后便向當地權臺派出所報日下午,唐女士看完視頻后便向當地權臺派出所報警,同時希望學校給一個說法。
警,同時希望學校給一個說法。
士說,她是幼兒園的生活老師苗老師)在向小夢的媽媽比劃著什么,并用手指向了站在教室中部的小瑩。
在向小夢的媽媽比劃著什么,并用手指向了站在教室中部的小瑩。
隨后,陳老師沖到小瑩面前,多次拍打小瑩手臂,嘴里不停地說隨后,陳老師沖到小瑩面前,多次拍打小瑩手臂,嘴里不停地說著什么。再次查看小夢手臂著什么。再次查看小夢手臂““傷勢傷勢””之后,陳老師又多次用手指之后,陳老師又多次用手指戳小瑩的頭、推打小瑩。不解氣的陳老師,又將小瑩從教室中部戳小瑩的頭、推打小瑩。不解氣的陳老師,又將小瑩從教室中部位置拽到墻角,小瑩踉踉蹌蹌還沒有站穩,小夢媽媽接著用手推位置拽到墻角,小瑩踉踉蹌蹌還沒有站穩,小夢媽媽接著用手推了她一把,小瑩重重地摔在靠在墻邊的床上。
了她一把,小瑩重重地摔在靠在墻邊的床上。
期間,小瑩不斷哭泣。教室中,不下十位小朋友在旁觀看,一期間,小瑩不斷哭泣。教室中,不下十位小朋友在旁觀看,一位老師從頭到尾沒有出來制止。生活老師苗老師也參與了打人。
位老師從頭到尾沒有出來制止。生活老師苗老師也參與了打人。
實驗室安全事故案例分析(模板19篇)篇十
第一條為有效應對和妥善處置實驗室突發安全事故,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防止環境污染,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故造成的損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十三號)、《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六十九號)、《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45號)、《西安交通大學實驗室技術安全管理辦法》(西交實﹝20xx﹞29號)和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學校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逐級落實安全責任,制定應急預案,明確各類事故的應急措施以及事故發生后的補救和善后工作,科學處置、有效控制、降低危害。
第三條各學院及實驗室應重視實驗室安全事故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做好安全救護設施的配置和維護,普及應急處置常識,開展應急演練,確保發生事故時人員能及時自救。
第四條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按照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責任體系,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逐級管理,責任到人。
第五條學校實驗室技術安全管理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驗室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領導工作。重大事故由安全領導小組聘請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和小組成員組成學校實驗室安全事故處置小組,對安全事故進行應急處置,一般事故由學院成立實驗室安全事故處置小組進行應急處置。
第六條實驗室與資產管理處作為學校實驗室技術安全的歸口管理部門,在安全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做好實驗室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管理,組織開展應急處置技能培訓和應急救援演練。
第七條各學院是本學院實驗室安全管理的直接責任單位,應成立學院實驗室安全事故處置小組,負責指導督促本單位實驗室制定符合自身實驗特點、切實可行的安全管理措施和應急預案,組織實施適應專業需求的應急處置技能培訓,每年至少組織各實驗室開展一次應急演練,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范,負責指揮、協調、處置突發事件。
第八條主管實驗室安全工作的院領導為事故處置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實驗室安全事故處置工作,對本單位發生的各類實驗室安全事故負有領導責任。
第九條各實驗室負責人是本實驗室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對本實驗室所有場所發生的各類實驗室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負責制定本實驗室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并在實驗室醒目位置明示,將有關要求和舉措傳達到進入實驗室的所有人員。
第十條實驗室全體人員應在實驗室負責人領導下,做好實驗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發生事故時應通力協作,積極組織做好安全自救,并迅速向學院和學校有關部門報告情況。教職工對本人所管理的學生要強化安全教育,普及應急常識和要求,實行安全考核準入,確保安全。
第十一條實驗室負責落實所有實驗用房間、場地的安全責任人,并根據室內的危險源和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制定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對于涉及危險化學品使用并產生危險廢棄物的實驗場所應及時報學院,由學院報實驗室與資產管理處。
第十二條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應在學校統一領導下,逐級負責,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規范、高效、有序地開展救援工作。
第十三條實驗室成員及其他人員發現事故時,應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迅速、準確地上報,同時開展安全自救。發生一般事故時,實驗室報學院,學院報黨校辦、保衛處及實驗室與資產管理處。發生重大事故時,實驗室還應立即撥打110、119、120等報警、急救電話求救。
第十四條實驗室發生事故后,應第一時間報送相關信息,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地點、時間;事故現場情況及人員傷亡情況;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他應對措施;報送人姓名、聯系電話、所屬單位。
第十五條學院負責人及相關人員應在第一時間趕赴事故現場,按照預案指揮實施救援及事故處置。
1.首先保證人員安全,立即組織指揮現場人員疏散,遠離事故現場,力爭無傷亡。
2.封鎖并保護現場,盡可能移除危險源,保證現場環境安全,等待主管部門或公安部門調查取證。
3.事故基本控制后,及時對突發事故進行偵測、調查,綜合評估,控制危害蔓延。
第十六條實驗室發生事故時,立即啟動應急響應程序,同時按照規范程序開展現場勢態控制和逐級上報程序。
第十七條發生火災時,首先切斷火源和電源。如火勢較小,應迅速組織撲滅,防止事態擴展;如火勢較大或現場有易爆物品存在,有可能發生爆炸危險的,應迅速組織人員撤離現場。
第十八條發生強酸、強堿及其他一些強腐蝕或強刺激的化學灼傷時,第一時間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沖洗后用蘇打(針對酸性物質)或硼酸(針對堿性物質)進行中和;濺入眼內時,立即就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處理后,再依據情況作進一步處理。
第十九條實驗室發生爆炸事故時,在保障人員安全的情況下盡可能及時切斷電源和火源并報警,組織人員通過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離爆炸現場。
第二十條實驗室發現有人中毒時,立即打開窗戶,保障通風,將中毒者轉移到安全地帶,解開領扣,使其通暢地呼吸到新鮮空氣,嚴重的立即報校醫院和120,或就近送醫院救治,避免延誤。
第二十一條發生觸電事故時,應采取積極措施,安全切斷電源,使傷員遠離電源。若來不及切斷電源,可用絕緣物挑開電線,在未切斷電源之前,切不可用手或身體其他部位直接接觸觸電者,也不可用金屬或潮濕的物品挑開電線。
第二十二條實驗室發現放射源丟失、被盜事故時,所在學院應立即向實驗室與資產管理處報告,同時保護好現場,學校立即報告當地公安和環保部門。發生放射源泄露、人員超劑量輻射等事故時,應立即組織人員撤離,同時保護現場,實施事故現場警戒,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源,將受輻射傷害的人員送醫院檢查和治療,并及時報告當地衛生部門。學校在公安、環保等上級部門的指導下開展事故處理工作。
第二十三條實驗室發生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漏造成的污染時,應立即封閉被污染的實驗室或者可能造成病原微生物擴散的場所,進行現場消毒,將受污染人員送醫進行隔離治療,對密切接觸者進行醫學觀察,并上報衛生部門。
第二十四條實驗室發生動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時,應采取隔離、消毒、捕殺搶救等措施,并做好相關人員的檢疫、隔離以及環境清理等防范措施。
第二十五條發生特種設備(鍋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的安全事故時,在確保人員安全、符合操作規程的前提下,立即切斷設備動力,疏散人員,封鎖現場,確保現場儀器使用記錄完好。對受傷人員,應立即送醫或請專業醫療人員到事故現場進行救治。同時,學校按照特種設備管理流程,報上級監管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六條學校、學院指導督促實驗室安全事故處置小組認真做好事故原因調查、安全措施整改和善后處理等工作。重大事故由學校實驗室安全事故處置小組直接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學院、實驗室及當事人應全力配合。
第二十七條實驗室安全事故調查應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整改處理要求應明確具體措施及時限,嚴格復查,整改任務落實到位,形成書面報告,逐級上報。
第二十八條學校、學院、實驗室應針對安全事故反映出的問題、漏洞、隱患,舉一反三,強化教育,落實責任。根據實驗室安全事故處置小組提出的整改意見,實驗室要及時整改并完善制度流程,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對于整改落實不到位的單位或人員,追究其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九條學校或學院依據實驗室安全事故處置小組的調查結果,視情節輕重,逐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對于因違反實驗室安全管理規定和要求造成事故的,因應急處置不當導致危險后果蔓延或損失擴大的,以及瞞報、漏報事故情況的單位主管領導和事故責任人,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條本預案由實驗室與資產管理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本預案經20xx年12月12日校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實驗室安全事故案例分析(模板19篇)篇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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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應考人員對生產領域中危害因素類別和辨識方法的掌握程度;
檢驗應考人員對安全生產的事故預防方法及技術措施基本知識的掌握程度。
考試內容:
第一節 危害因素辯識的基本知識
一、 熟悉安全生產中主要危害因素的類別;
二、掌握危害因素的辨識和分析方法。
第二節 危害因素控制的基本知識
一、了解國家和部門有關事故預防的規程和規范;
二、熟悉安全生產危害因素的控制方法和措施。
第三節 應急預案的基本知識
一、了解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內容、類別及預案編制方法;
二、熟悉預案培訓與演練的要求。
檢驗應考人員對事故調查的原則、程序,事故報告等有關規定的熟悉程度;
檢驗應考人員對事故調查的組織和技術手段的掌握程度。
考試內容:
第一節 事故統計與分類的基本知識
一、了解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統計標準、事故傷害損失工作日標準等有關規定;
二、掌握傷亡事故的分類。
第二節 事故調查的原則與程序
一、熟悉國家和部門有關事故調查的原則與程序;
二、事故調查組的人員構成、工作程序、任務、責任和權利。
第三節 事故調查的組織
一、熟悉國家對事故調查組的組成的有關規定;
二、掌握事故調查常用技術和方法。
檢驗應考人員對事故調查取證有關規定的熟悉程度;
檢驗應考人員對事故原因分析有關規定的掌握程度;
考試內容:
第一節 事故調查取證
一、熟悉事故調查取證一般原則;
二、掌握事故勘察、調查取證的方法和技術手段。
第二節 事故的`原因分析
一、掌握事故直接原因、間接原因的分析方法;
二、掌握事故的致因理論。
檢驗應考人員對事故責任的劃分原則、程序,對有關管理規定的熟悉程度;
檢驗應考人員對事故處理的有關規定的熟悉程度;
檢驗應考人員對制定整改和預防措施熟悉程度。
考試內容:
第一節 事故性質的認定
一、熟悉事故性質認定的原則和程序;
二、掌握安全生產傷亡事故的分析方法和事故性質的認定方法;
第二節 事故責任的劃分
二、熟悉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認定和處理的依據;
三、掌握事故處理意見的形成方法及格式;
第三節 事故教訓熟悉典型案例的事故教訓和事故的總結。
第四節 整改與措施
一、熟悉安全生產事故整改的主要技術、管理、教育培訓措施;
二、掌握事故整改意見的提出、整改措施分析與制定、整改計劃的編制與實施。
檢驗應考人員對典型事故案例的報告、調查、取證、分析、性質認定、責任劃分與處理、整改措施與總結的熟悉程度。
檢驗應考人員對安全生產事故的分析、處理有關知識和預防事故再次發生方法的熟悉程度。
考試內容:
一、熟悉典型安全生產事故案例;
二、掌握型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方法;
三、掌握事故調查、分析、處理、提出整改和預防措施等方面的有關知識。
實驗室安全事故案例分析(模板19篇)篇十二
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及時有效地處理安全事故,迅速有序地開展處置救援工作,確保事故發生后及時采取必要的行動,根據國家及學校有關規定,針對我院實驗室工作的特點,制定本方案。
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由分管安全的院領導、院行政辦公室分管實驗室的崗位人員及實驗中心負責人組成。應急辦公地點設在學院行政辦公室。
2、職責分工。
院行政辦公室在院領導的指揮領導下負責協調各實驗室的應急響應工作,指揮應急響應行動;實驗中心負責人負責配合各實驗室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3、應急原則。
本預案遵循先救治,后處理;先救人,后救物;先制止,后教育;先處理,后報告的基本原則。
在實驗室發現安全事故隱患和發生安全事故時,實驗室工作人員應立即報告實驗中心負責人,實驗中心負責人得知情況后立即報告院領導和院行政辦公室負責人、院領導同時向學校主管領導、學校保衛處和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分管領導匯報。保衛處收到報告后要立即趕到現場封鎖現場,了解情況,再根據實際情況通知市有關部門幫助處理。
實驗室內嚴禁吸煙,使用一切加熱工具均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離開實驗室時應檢查是否切斷自來水源和電源。一旦發生火災,先要迅速冷靜地切斷火源和電源,再盡快采取正確有效的滅火措施。發生火災時,如果火勢較小,應迅速組織撲滅;如果火勢較大,或現場有易爆物品存在,有可能發生爆炸危險的,應迅速組織人員撤離現場,同時向119和學校安全保衛處報告。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同時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市公安局:110。
火災報警電話:119。
醫療急救電話:120。
校保衛處:
校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
實驗室安全事故案例分析(模板19篇)篇十三
??為建立有效的事故處理機制,及時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職工傷亡事故,積極采取預防措施,防止傷亡事故,使發生的事故得到及時的控制和正確的處理,降低事故產生的影響,根據國家、行業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范圍內發生的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報告、調查與處理。
??1.職工因工傷亡事故,是指企業職工在生產區域內發生的與生產或工作有關的傷亡事故,包括:
??(1)職工因從事生產或工作發生的傷亡事故。
??(2)在生產時間、生產區域內,職工雖未從事生產或工作,但由于企業的設備、設施、勞動條件、工作環境不良而造成的傷亡事故。
??(3)與企業的生產、工作有關,在生產區域內(包括廠區、礦區、貨場、建筑工地等),因車輛傷害造成的傷亡事故。
??(4)企業發生各種災害或者險情時,職工因搶險救災而造成的傷亡事故。
??(5)區、縣勞動保護監察機關或企業主管部門報市勞動保護監察機關認定的職工因工傷亡事故。
??2.職業病指勞動者在生產勞動及其他職業活動中,因接觸職業危害因素導致的疾病。
??3.輕傷事故指受傷后歇工一個工作日以上,但夠不上重傷的事故。
??4.重傷事故指造成肢體殘缺、聽覺等器官受到嚴重損傷,一般能引起人體長期存在功能障礙,或勞動能力有重大損失的傷害。依據原勞動部頒發《重傷事故范圍》或經醫師診察后認為受傷較重,由公司人力資源部門會同工會做出研究提出初步意見,由地方勞動部門審查確定為重傷的事故。
??5.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6.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
??7.未遂事件指未造成人員傷亡的事件。
??8.五不放過指事故原因查不清楚不放過,責任不明不放過,責任人員得不到處理不放過,職工群眾受不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過。
??1.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必須保護現場,積極搶救傷員,迅速逐級上報。
??2.發生輕傷事故,由項目經理部填寫《工傷事故登記表》,在事故發生當月隨職工傷亡事故情況月報表一同報送上一級安全主管部門。
??3.發生重傷事故由項目經理部填寫《企業職工重傷、死亡事故調查統計快報表》,24小時內報逐級上報至上一級安全主管部門及主管領導。
??4.發生死亡事故項目經理部立即上報公司安全管理部及主管領導。
??5.報告內容。
??(1)事故發生的單位、時間、地點;
??(2)事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傷害程度、傷亡者姓名及自然狀況;
??(3)事故現場采取的控制措施;
??(4)報告人姓名、工地電話。
??6.發生火災事故,應迅速逐級上報。
??7.職工經職業健康檢查確認患有職業病后,將患職業病人員檢查結果及處置情況向上級安全管理部門報告。
??8.發生未遂事件應在發生當月報上一級安全主管部門。
??9.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項目經理和項目管理人員迅速組織搶救遇險受傷人員,指導現場緊急救護,組織人員救險排險,采取措施制止事態蔓延擴大,認真保護事故現場,凡與事故有關的物體、痕跡、狀態均不得破壞,為搶救受傷害者需要移動現場某些物體時,必須做好現場標志。
??10.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安全事故均有權檢舉、控告和投訴,一經查實,應對事故責任人嚴肅處理。對隱瞞事故不報者要加重處罰。對打擊報復檢舉、控告和投訴單位和個人的,要依照有關規定處理,觸犯法律的應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輕傷事故由項目經理部負責人組織調查,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
??2.重傷事故由公司或分公司安全主管部門組織同級生產、技術、安全、工會、保衛等人員組成事故調查組,確定事故責任。
??3.直屬項目死亡事故由公司安全管理部、保衛部門、工會組成事故調查組,分公司所屬項目死亡事故調查應有分公司相關部門參加,配合當地政府安檢、公安、建委、工會等部門人員進行調查,并協調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4.發生火災、交通事故,由公司消防和交通的主管部門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
??5.發生職業病、傳染病、食物中毒,由安全部門、辦公室、物業管理部門和事故發生單位組織對病情、疫情的調查。
??6.發生未遂事件,由項目經理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調查。
??7.事故調查中,事故調查組有權向事故發生單位、有關人員了解情況和索取資料,事故發生單位應積極配合事故調查組的工作,應及時、準確、全面地提供安全事故的有關資料、證據和相關證人,接受并配合調查人員的現場查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絕、干涉、阻礙調查組的工作。對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無正當理由拒絕配合調查組調查等情況,由事故調查組提出意見,按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給予必要的行政處分。
??8.事故調查期間,未經事故調查組同意,事故發生單位、項目必須負責保護好事故現場,相關人員不得離開事故現場。事故調查組同意撤銷對事故現場的保護后,方可組織對現場的整改、整頓后,恢復施工。
??9.在事故調查過程中,玩忽職守、或打擊報復的,由公司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
??1.輕傷事故的處理,由項目經理部事故調查組提出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經上一級安全主管部門認定后,由項目經理部負責處理。
??傷事故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負責處理。
??3.死亡事故的處理,經事故調查小組召開分析會,由事故調查組提出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事故報告單位向事故調查組提出書面結案申請。事故報告批復后,按批復文件對事故責任者作出處理,交納事故罰款。
??4.發生各類因工傷亡事故的應急救援措施詳見各單位《應急準備和響應方案》。重大傷亡事故應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并按相關程序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報告和處理。
??5.對未遂事件,項目經理部應及時采取預防控制措施,并對事件責任人進行必要的處罰。
??6.發生安全事故后,各單位必須按事故分類及相應的事故調查處理程序,組織事故調查小組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傷亡和物損情況,提出事故處理方案和防止同類事故再次發生的整改措施。事故現場必須經調查人員現場查證并做出有關指令后方可進行清理,恢復施工。
??7.事故的處理必須按照“五不放過”原則,進行及時、認真的處理。制定的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要通過綜合評價后實施。
??8.忽視安全生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玩忽職守或者對事故隱患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傷亡事故的,按照國家及上級有關規定對工程項目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對工傷與職業病患者的處理,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和企業職工工傷范圍和保險待遇暫行辦法,為工傷和職業病患者安排合適的工作崗位,并辦理相關手續。
實驗室安全事故案例分析(模板19篇)篇十四
施。2月14日13時巧分,電焊工董某在既不清理現場,也無任何監護措施的情況下動焊。電焊熔渣掉人廳內一人多高的海綿床墊上。因該樓剛剛裝修過,采用的裝修材料全部是易燃的,遇火即著。火著起后,用臉盆的水撲不滅,在場的一個營業員抱來滅火器,但是卻不會使用。營業員把滅火器交給在場的一位顧客,那位顧客也不會用,再問別人也都不會用。這時,火已經很大了。有人想去報警,但因電話機被鎖,只能打進,不能打出。一個營業員跑到相鄰的單位借電話報警,可是那里的電話也被鎖住。那位營業員不得不跑到對面的照相館去打電話。拿到電話,卻又不知火警號碼,只好查電話薄。當查出報警電話,已經過了十多分鐘,海錦床墊上的火已經上了房。公安局消防隊接到報警后,立即調集消防車趕赴火災現場,公安局的領導同志,親赴現場指揮滅火和搶救遇險人員,共出動消防車24部,消防指戰員164人,經過消防指戰員的英勇撲救,大火于16時30分被撲滅。
一、單項選擇題。
1.在該場合中,電焊工董某_。
a.沒有違章b.不需持證上崗。
c.必須持證上崗d.不需參加安全培訓。
2.負責唐山市林西百貨大樓擴建施工的唐山市東礦區勞動服務公司建筑工程公司管理混亂,是造成事故的_原因。
a.次要b.直接原因c.重要d.根本。
二、多項選擇題。
3.該起事故中,____是負有重大責任。
a.唐山市東礦區勞動服務公司建筑公司施工隊電焊工董某。
b.唐山市東礦區商業局局長。
c.唐山市東礦區勞動服務公司建筑工程公司施工隊隊長。
d.唐山市市長。
4.唐山市林西百貨大樓_,也是造成此次特大事故的重要原因。
a.安全管理薄弱b.安全意識不強。
c.貨物太多d.邊施工,邊營業。
三、簡答題。
5.該事故中,唐山市林西百貨大樓經理孟某負有什么責任?
6.根據上述材料,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是什么?
實驗室安全事故案例分析(模板19篇)篇十五
某韓國獨資制鞋有限公司,20xx年7月22日至8月7日,接連出現3例含苯化學物及汽油中毒患者(經職業病醫院確診)。3名女性中毒者都是在該公司生產流水線上進行手工刷膠的操作工。
有關人員到工作現場調查確認:
(4)所有容器(如汽油桶、亮光劑桶、膠漿桶及40多個膠漿盆等)全部敞口;。
(5)操作工人沒有任何個人防護用品。
經現場檢測:車間空氣中苯和汽油濃度分別超過國家衛生標準2.42倍和2.49倍。
一、單項選擇題。
1.根據《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苯屬于____類職業病危害因素。
a.放射性物質b.粉塵c.物理因素d.化學物質。
2.根據《職業病目錄》,汽油可能導致__________類職業病。
a.職業性眼病b.職業性皮膚病c.職業中毒d.職業性腫瘤。
二、多項選擇題。
3.根據《職業病目錄》,苯可能導致—一類職業病。
a.放射性b.職業性腫瘤c.職業中毒d.職業性眼病。
4.根據《職業病防治法》,企業應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按照有關規定組織_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勞動者。
a.離崗時b.在崗期間c.上崗前d.退休時。
三、簡答題。
5.試分析為什么該公司在不長時間內,會連續發生女刷膠工苯及汽油中毒事件?
6.根據《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采取的職業病防治管理措施有哪些?
實驗室安全事故案例分析(模板19篇)篇十六
學習不只是學習別人告訴我們的東西,還要在學習中創新,主動地去學習。今天小編為大家搜索整理了安全工程師案例分析知識點:安全事故調查取證,更多相關內容請關注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在事故發生后,對事故現場要進行保護,做到:
1)事故發生后,應救護受傷害者,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擴大。
2)認真保護事故現場,凡與事故有關的物體、痕跡、狀態,不得破壞。
3)為搶救受傷害者需要移動現場某些物體時,必須做好現場標志。
4)保護事故現場區域,不要破壞現場,除非還有危險存在;準備必需的草圖梗概和圖片;仔細記錄或進行拍照、錄像并保持記錄的準確性。
通常收集的物證應包括:
(1)現場物證包括:破損部件、碎片、殘留物、致害物位置等。
(2)在現場搜集到的所有物件均應貼上標簽,注明地點、時間、管理者。
(3)所有物件應保持原樣,不準沖洗擦拭。
(4)對健康有危害的物品,應采取不損壞原始證據的安全防護措施。
(5)對事故的描述,以及估計的破壞程度。
(6)正常的運作程序。
(7)事故發生地點、地圖。
(8)證據列表以及事故發生前的事件。
事故材料的收集應包括兩方面內容。
1、與事故鑒別、記錄有關的材料
(1)發生事故的單位、地點、時間。
(2)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姓名、性別、年齡、文化程度、職業、技術等級、工齡、本工種工齡、支付工資的形式。
(3)受害人和肇事者的技術狀況、接受安全教育情況。
(4)出事當天,受害人和肇事者什么時間開始工作、工作內容、工作量、作業程序、操作時的動作(或位置)。
(5)受害人和肇事者過去的`事故記錄。
2、事故發生的有關事實
1)事故發生前設備、設施等的性能和質量狀況。
2)使用的材料,必要時進行物理性能或化學性能實驗與分析。
3)有關設計和工藝方面的技術文件、工作指令和規章制度方面的資料及執行情況。
4)關于工作環境方面的狀況,包括照明、濕度、溫度、通風、聲響、色彩度、道路、工作面情況以及工作環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質取樣分析記錄。
5)個人防護措施狀況,應注意它的有效性、質量、使用范圍。
6)出事前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健康狀況。
7)其他可能與事故致因有關的細節或因素。
當事故發生后,應盡快尋找證人,搜集證據,同時要與在事故發生之前曾在現場的人員,以及那些在事故發生之后立即趕到事故現場的人員進行交談。要保證每一次交談記錄的準確性。如果需要并得到許可,可以使用錄音機。
詢訪見證人、目擊者和當班人員時,應采用談話的方式,不應采用審問方式。同時,必須尋找見證人,他們可提供與事故調查有關的各方面的信息,包括事故現場狀態、周圍環境情況及人的因素。
1、在收集事故現場的資料時,可能要通過對事故現場進行攝影或拍照來獲得更清楚的信息。
1)顯示事故現場和受害者原始存息地的所有照片。
2)可能被清除或被踐踏的痕跡:如剎車痕跡、地面和建筑物的傷痕,火災爆炸引起的傷害等要及時拍照。
3)事故發生現場全貌。
4)利用攝影或錄象,以提供比較完善的信息內容。
2、對事故發生地點經過全面地初步研究拍照之后,調查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是繪制事故現場圖。
1)確定事故發生地點坐標、傷亡人員的位置圖。
2)確定涉及事故的設備散落各構件的位置并作出標記,測定各構件在該地區的位置。
3)查看、測出和分析事故發生時留在地面上的痕跡。
4)必要時,繪制現場剖面圖。
5)繪制圖的形式,可以是事故現場示意圖、流程圖、受害者位置圖等。
事故調查取證的材料收集。
實驗室安全事故案例分析(模板19篇)篇十七
為有效預防學校實驗室事故的發生,防止學校實驗室事故事態的擴大,保障在實驗室進行教育教學活動的師生的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以及《中小學校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條例》等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預案。
實驗室的易燃物品遇到明火、電火;實驗人員操作不當;學生違規自行接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不善。
1、實驗指導老師工作認真負責、專業知識豐富、合格、稱職。
2、學校加強對學生的行為規范教育。不隨意觸摸實驗室物品;教育學生不在實驗室隨便使用明火。
3、學生在教師的指導下,按規范的操作方法進行實驗。
4、實驗室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做到“雙人雙鎖”保管。為防止劇毒物品外盜或外流,存放處安裝報警裝置。
5、無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實驗室。
6、實驗室電線、電器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維修、解決。
7、按規定配備足夠數量的滅火器材。
1、火災事故按火災事故處理預案進行處理,按如下順序操作:報警、疏散等。
2、一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立即送學校醫務室,由校醫視傷者情況決定是否送醫院,若情況嚴重則立即將傷者送醫院或撥打120電話。
3、通知受傷學生家長,如實告知情況。
4、保護現場。
5、報告。一般事故2天內向區教育局書面匯報;重大事故立即向區教育局匯報,先口頭、后書面。
6、通知人壽保險公司校方責任險理賠服務部。
7、進行善后處理,接待學生家長,進行理賠或補償協商
8、組織管理
領導小組(詳見《城沙鎮第一小學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人員分工:報警、報告、疏散、救護、接待、事故善后處理協商等。
實驗室安全事故案例分析(模板19篇)篇十八
2001年5月24日9時50分,遼寧省某石化廠總變電所所長劉某,在高壓配電問看到2號進線主受柜里面有灰塵,于是就找來一把笤帚打掃,造成伏高壓電觸電事故。經現場的檢修人員緊急搶救蘇醒后,送往市區醫院。經醫院觀察診斷,右手腕內側和手背、右肩胛外側(電流放電點)三度燒傷,燒傷面積為3%。
5月24日8時40分,變電所所長劉某安排值班電工寧某、杜某修理直流控制屏指示燈,寧某、杜某在換指示燈燈泡時發現,直流接線端子排熔斷器熔斷。這時車間主管電氣的副主任于某也來到變電所,并和值班電工一起查找熔斷器故障原因。當寧某和于某檢查到高壓配電間后,發現2號主受柜直流控制線路部分損壞,造成熔斷器熔斷,直接影響了直流系統的正常運行。于是寧某和于某就開始檢修損壞線路。不一會兒,他們聽到有輕微的電焊機似的響聲。當寧某站起來抬頭看時,在2號進線主受柜前站著劉某,背朝外,主受柜門敞開,他判斷是劉某觸電了。寧某當機立斷,一把揪住劉某的工作服后襟,使勁往外一拉,將他拉倒在主受柜前地面的絕緣膠板上,接著用耳朵貼在他胸前,沒有聽到心臟的跳動聲,寧某馬上做人工呼吸。這時于某已經出門,去找救護車和衛生所大夫。經過十幾分鐘的現場搶救。劉某的心臟恢復了跳動,神志很快清醒了。這時,聞訊趕來的職工把劉某抬上了車,送到市區醫院救治。
后經了解得知,劉某在寧某和于某檢修直流線路時,他看到2號進線主受柜里有少許灰塵,就到值班室拿來了笤帚(用高粱穗做的),他右手拿著笤帚,剛一打掃,當笤帚接近少油斷路器下部時就發生了觸電,不由自主地使右肩胛外側靠在柜子上。
(1)劉某違章操作。劉某對高壓設備檢修的規章制度是清楚的,他本應當帶頭遵守這些規章制度,遵守電器安全作業的有關規定,但是,劉某在沒有辦理任何作業票證和采取安全技術措施的情況下,擅自進入高壓間打掃高壓設備衛生,這是嚴重的違章操作,也是造成這次觸電事故的直接原因。劉某是事故的直接責任者。
(2)劉某對業務不熟。1992年,工廠竣工時,設計的雙路電源只施工了1號電源,2號電源的輸電線路支架設,但是,總變電所卻是按雙路電源設計施工的。這樣,2號電源所帶的設備全由1號電源通過1號電源線路柜供電到2號電源聯絡柜,再供到其他設備上,其中有1條線從2號計量柜后邊連到2號主受柜內少油斷路器的下部。竣工投產以來,2號電源的電壓互感器、主受柜、計量柜,一直未用,其高壓閘刀開關、少油斷路器全部打開,從未合過。劉某擔任變電所所長工作已經兩年多,由于他本人沒有認真鉆研變電所技術業務,對本應熟練掌握的配電線路沒有全面了解掌握(在總變電所的墻上有配電模擬盤,上面反映出觸電部位帶電),反而被表面現象所迷惑,因此,把本來有電的2號進線主受柜少油斷路器下部誤認為沒有電,所以敢于大膽地、無所顧忌地去打掃灰塵。業務不熟是造成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3)缺乏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5月21日,總變電所已經按計劃停電一天進行了大修,總變電所一切檢修工作都已完成。時過3日,他又去高壓設備搞衛生。按規定,要打掃,也要辦理相關的票證、采取了安全措施后才可以施工檢修。他全然不想這些,更不去想自己的行為將帶來什么樣的后果,不把自身的行為和安全聯系起來考慮,足見缺乏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4)車間和有關部門的領導,特別是車間主管領導和電氣主管部門的有關人員,由于工作不夠深入,缺乏嚴格的`管理和必要的考核,對職工技術業務水平了解不夠全面,對職工進行技術業務的培訓學習和具體的工作指導不夠,是造成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問題針對此事故提出相應的整改措施。
事故整改措施:
(1)全廠職工要認真對待這次事故,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從中吸取深刻教訓,開展一次有關安全法律法規的教育,提高職工學習和執行“操作規程”、“安全規程”的自覺性,杜絕違章行為,保證安全生產。
(2)在全廠開展一次電氣安全大檢查,特別是在電氣管理、電氣設施、電氣設備等方面,認真查找隱患,并及時整改,杜絕此類觸電事故再次發生。
(3)加強職工隊伍建設,確實把懂業務、會管理、素質高的職工提拔到負責崗位上來,帶動和影響其他職工,使職工隊伍的整體素質不斷提高,保證生產安全。
(4)要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各級管理人員和職工安全責任明確落實,切實做到從上至下認真管理,從下至上認真負責,人人都有高度的政治責任心和工作事業心,保證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
實驗室安全事故案例分析(模板19篇)篇十九
??1.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必須保護現場,積極搶救傷員,迅速逐級上報。
??2.發生輕傷事故,由項目經理部填寫《工傷事故登記表》,在事故發生當月隨職工傷亡事故情況月報表一同報送上一級安全主管部門。
??3.發生重傷事故由項目經理部填寫《企業職工重傷、死亡事故調查統計快報表》,24小時內報逐級上報至上一級安全主管部門及主管領導。
??4.發生死亡事故項目經理部立即上報公司安全管理部及主管領導。
??5.報告內容。
??(1)事故發生的單位、時間、地點;
??(2)事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傷害程度、傷亡者姓名及自然狀況;
??(3)事故現場采取的控制措施;
??(4)報告人姓名、工地電話。
??6.發生火災事故,應迅速逐級上報。
??7.職工經職業健康檢查確認患有職業病后,將患職業病人員檢查結果及處置情況向上級安全管理部門報告。
??8.發生未遂事件應在發生當月報上一級安全主管部門。
??9.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項目經理和項目管理人員迅速組織搶救遇險受傷人員,指導現場緊急救護,組織人員救險排險,采取措施制止事態蔓延擴大,認真保護事故現場,凡與事故有關的物體、痕跡、狀態均不得破壞,為搶救受傷害者需要移動現場某些物體時,必須做好現場標志。
??10.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安全事故均有權檢舉、控告和投訴,一經查實,應對事故責任人嚴肅處理。對隱瞞事故不報者要加重處罰。對打擊報復檢舉、控告和投訴單位和個人的,要依照有關規定處理,觸犯法律的應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