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一個社會組織,它不僅僅追求經濟利益,還承擔著社會責任。通過閱讀這些總結范文,我們可以了解到成功的公司是如何概括自己的成就和發展路徑的。
員工獎懲管理制度對公司管理的重要性(精選14篇)篇一
1、為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權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獎懲機制。
獎: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懲:更好地規范約束員工的行為。
2、公司各項規制度良好運行的.保障體系。
3、公司各項業務完成效果的評價體系。
1、行為規范類:適用于所有員工;(懲:約束全員行為)
2、管理操作類:適用于所有具有管理職能的員工;(懲:保障各類管理制度運行)
3、經營效益類:適用于各部門以及有特殊經營貢獻的個人;(獎:業績好或為企業發展有貢獻)
1、獎懲有依據的原則:獎懲依據是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及工作目標等。
2、獎懲及時的原則:為及時的鼓勵員工對公司的貢獻和正確行為以及糾正員工的錯誤行為,使獎懲機制發揮應有的作用,獎懲必須及時。
3、獎懲標準嚴格的原則:員工的表現只有較大幅度地超過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夠給予獎勵;員工的表現應達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當員工的表現達不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給予相應懲戒。
4、獎懲公開的原則:為了使獎懲公正,公平,并達到應有的效果,獎懲結果必須公開。
5、獎懲公正的原則:防止公司員工特權的產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員工應人人平等,一視同仁。
員工獎懲管理制度對公司管理的重要性(精選14篇)篇二
遲到:
上班遲于公司規定上班時間稱為遲到。遲到30分鐘以內,每人每次扣薪10-30元;遲到30分鐘以上,記曠工1次并扣當日薪資;月遲到達3次以上者(含3次),給于通報批評1次;月遲到達6次以上者(含6次),給予開除處理,公司不予任何補償。2.早退:下班早于公司規定上班時間稱為早退。早退30分鐘以內,每人每次扣薪10-30元;早退30分鐘以上,記曠工1次并扣當日薪資。月早退達三次以上者(含3次),給予通報批評一次;月早退達6次以上者(含6次),給予開除處理,公司不予任何補償。3.曠工:未經部門主管批準,無故不上班或私自離開工作崗位者,事后無正當理由或是謊報、偽造證明以及以不正當手段騙取或于假期滿后未到崗的且未作說明的,均視為曠工。曠工以小時計,不足一小時按一小時計算。曠工期間不計薪資,并扣罰曠工同等時間的兩倍薪資,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年累計曠工達五日者,予以解雇處理,一律不予發放補償費。
相關假期1.事假員工因有私人事務需請事假者,應事先填寫《請假單》,事假以小時為計算單位,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事假每月不得超過三天,一年內累計不得超過18天。事假期間不計薪酬。
2.病假。
病假以小時為計算單位,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病假超過1日者在銷假時需市級醫院(含市級以上醫院)以上證明及醫藥費用單據,無證明者以事假論處。病假一個月內累計不超過5天,一年內累計不超過30天;超過30天者,公司視其身體狀況,可考慮換崗,換崗后仍不能從事工作的,予以辭退處理。病假期間固定薪資一律折半發放。病假逾期者,可以事假抵充。
3.工傷假。
工傷假期間薪資按勞動保險有關規定計發幾本底資;如屬違章操作,責責任自負。工傷事故發生時,相關人員有責任立即通知行政部,以便公司作出處理,否則將有可能損失將來應得之福利。
4.婚假。
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0天(含3天法定婚假)。區外員工可根據路程遠近,假期予以適當增加天數,但需報總經理批準;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婚假包括假日及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婚嫁期間基本底資照發,以結婚證為準。轉正之員工方可享受以上假期。
5.喪假。
員工本人的(祖)父母親、配偶或子女、兄弟姐妹、配偶的(祖)父母親過世,可享受帶薪(基本底資)喪假。喪假以天為計算單位,區內員工假期最多5天(3天喪假,2天路程假),區外員工可根據路程遠近,假期予以適當增加天數,但須報總經理批準;且不得斷續請假。6.產假/護理假產假以天為計算單位,假期為90天,難產者(剖腹產)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增加15天。女性員工達到公司有關規定,且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者,方可申請。
員工獎懲管理制度對公司管理的重要性(精選14篇)篇三
(一)對改進飯店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
(二)在服務工作中,創造優異成績者。
(三)為賓客提供最佳服務、工作積極熱心,多次受到賓客表揚者。
(四)發現事故苗頭,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者。
(五)見義勇為、保護國家財產和賓客安全者。
(六)恪盡職守,拾金不昧,建功敬業,克己奉公,在精神文明建設中有突出貢獻者。
(七)每月被飯店評為最佳員工者。
(八)勵行節約,控制成本有顯著成績者。
(九)其他應予以獎勵者。
二、獎勵方式:
獎勵方式:通報表揚、授予榮譽稱號、授予獎金、晉級、加薪等。
三、獎勵程序:
(一)部門獎勵由部門經理提出、批準、報總經理審批。
(二)飯店嘉獎,由部門經理提出,評審無違反員工守則之規定,報總經理批準。
(三)凡獲飯店表彰獎勵的員工,其事跡記入檔案,以備查考。
四、紀律處分:
(一)輕度違紀:口頭警告。
1、上崗時,衣冠不整、不佩帶工號牌。
2、當班時未經許可撥接電話或用酒店電話辦私事者。
3、私吃客人遺留食品或酒店贈品。
5、無故遲到、早退者(包括不參加班前、班后衛生)。
6、未經許可,隨意玩弄場內設施者。
7、工作散漫,未及時向客人提供合理服務。
8、當天沒按指定崗位打掃衛生者。
9、未經管理人員批準私自調班者。
10、班前會及大掃除無故缺席。
11、當班期間不注意言談舉止,大聲喧嘩,講不雅語言。
12、未經同意離開工作崗位而無合理解釋。
13、逗留他處偷懶或閑聊,離崗者。
14、開單或送食品時出現差錯。
15、在營業場所奔跑者。
16、亂寫亂畫破壞公共設施。
17、不按規范招呼服務客人。
18、對工作不主動使之失職。
19、當班時用廁時間超過10分鐘。
20、不按規范站立或站立時間未準時。
21、開餐前未按要求進行餐前檢查、餐前準備。
22、拿酒水上餐具未使用托盤者。
23、未及時清理空瓶、空箱、空碟者。
24、當班時間聚堆聊天。
25、接聽電話不規范或不禮貌。
26、遇到客人無主動問候意識。
27、不保持儀表的整潔及制服整齊或未淡妝上崗。
28、服務未用敬語、禮貌用語或用禁語。
29、當班吸煙、吃東西,未按規定時間用餐。
30、當班時辦理私人事務,打私人電話,翻閱與工作無關的書刊、雜志,看電視,聽錄音機等。
31、當班期間聚堆閑談、聊天、打鬧等。
32、隨地吐痰、亂拋雜物或大聲喧嘩。
33、酒后當班帶有醉態或當班睡覺。
34、當班時間打瞌睡或擅離崗位。
35、違反規定攜帶私人物品上崗。
36、在飯店內粗言穢語。
37、下班后無故逗留在飯店,
38、不遵守飯店關于宿舍及更衣室有關規定。
39、違反安全規定或部門制度,未造成飯店經濟或聲譽損失。
40、其它應給予口頭警告的輕微過失。
口頭警告:處以1分—5分處罰,每分1元并記錄在案。
(二)重度違紀:書面警告。
1、不遵守飯店規章制度,崗位職責,操作服務程序。
2、未將已發生的事故及異常情況向領導匯報。
3、當月無故遲到,早退,累計3次或曠工一天。
4、因失職造成飯店重大損失或影響。
5、不服從上級合理指令。
6、散布虛假言論,對飯店同事的名譽進行惡意。
7、和同事吵架或破壞工作秩序。
8、其它應處于書面警告的嚴重過失。
9、對客人不禮貌或與客人爭吵。
10、其它應給予重度違紀的書面警告。
書面警告:部門簽發處罰單,并處以5--20分以上處罰,累計3次書面警告,飯店保留限時辭退的權利。
(三)嚴重違紀:即時辭退或開除。
1、酗酒、、打架者。
2、無故曠工一天以上。
3、偷盜、占用或損壞飯店及他人財物。
4、因操作或管理不善,導致食物中毒等意外傷害,造成重大損失。
5、惡意破壞飯店聲譽。
6、觸犯任何刑事罪案,造成刑事責任的。
7、因在外兼職而影響本職工作的,或經營與本職有關對飯店造成損失的。
8、其它應予以辭退或開除的嚴重過失。
9、對客人不禮貌或與客人爭吵。
10、擅自張貼或涂改酒店通告或指示者。
11、蓄意破壞公物或客人物品者。
12、工作差或服務欠佳,受到客人投訴者。
13、發表虛假或性言論,從而影響客人或酒店同事的聲譽者。
14、營業期間無正當理由早退者。
15、私自領用客人存酒據為己有者。
16、其它應給予嚴重違紀的過失。
(四)違紀處理程序。
1、輕度違紀:由部門經理備案。
2、重度違紀、嚴重違紀:由部門經理報總經理查實,總經理批準生效。
(五)員工申訴。
員工不服紀律處分,可直接或書面向總經理申訴,調查核實后由總經理裁決。
員工獎懲管理制度對公司管理的重要性(精選14篇)篇四
行政獎懲:通報表揚、記小功、記大功。
行政處罰:通報批評、記小過、記大過、解除勞動合同。
經濟獎懲:獎金、獎品和旅游度假等。
經濟處罰:罰款等。
績效加分:在績效考核相關成績中予以加分。
績效減分:在績效考核相關成績中予以減分。
專項獎勵指對員工在專項事件優異所進行的獎勵,包括年度優秀員工獎、年度優秀管理者獎、金點子獎、開源節流和其他特別獎勵等。
員工獎懲管理制度對公司管理的重要性(精選14篇)篇五
1、為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權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獎懲機制。
獎: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懲:更好地規范約束員工的行為。
2、是公司各項規制度良好運行的保障體系。
3、是公司各項業務完成效果的評價體系。
二、分類及適用范圍
1、行為規范類:適用于所有員工;(懲:約束全員行為)
2、管理操作類:適用于所有具有管理職能的員工;(懲:保障各類管理制度運行)
3、經營效益類:適用于各部門以及有特殊經營貢獻的個人;(獎:業績好或為企業發展有貢獻)
三、獎懲原則
1、獎懲有依據的原則:獎懲依據是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及工作目標等。
2、獎懲及時的原則:為及時的鼓勵員工對公司的貢獻和正確行為以及糾正員工的錯誤行為,使獎懲機制發揮應有的作用,獎懲必須及時。
3、獎懲標準嚴格的原則:員工的表現只有較大幅度地超過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夠給予獎勵;員工的表現應達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當員工的表現達不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給予相應懲戒。
4、獎懲公開的原則:為了使獎懲公正,公平,并達到應有的效果,獎懲結果必須公開。
5、獎懲公正的原則:防止公司員工特權的產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員工應人人平等,一視同仁。
四、獎懲項目設置
(一)
1、行政類:
行政獎懲:通報表揚、記小功、記大功。
行政處罰:通報批評、記小過、記大過、解除勞動合同。
2、經濟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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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獎懲:獎金、獎品和旅游度假等。
經濟處罰:罰款等。
3、績效類:
績效加分:在績效考核相關成績中予以加分。
績效減分:在績效考核相關成績中予以減分。
4、專項獎勵類:
專項獎勵指對員工在專項事件優異所進行的獎勵,包括年度優秀員工獎、年度優秀管理者獎、金點子獎、開源節流和其他特別獎勵等。
(二)
1、累計獎懲:
懲罰:2次通報批評記為1次小過,2次小過記為1次大過,2次大過公司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獎勵:2次通報表揚記為1次小功,2次小功記為1次大功,2次大功公司一性獎勵500元。
2、功過相抵:凡處分期間有立功表現的員工,公司將依照功過相抵的原則酌情
予以撤銷處
分的處理。一次通報表揚抵一次通報批評,一次記小功抵一次記小過,一次記大功抵一次記大過。
五、懲罰措施
(一)、行為規范類:
1、著裝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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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職業道德與操守
(二)、管理操作類 培訓會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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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獎懲執行和申訴
1、獎懲由相關部門填寫《員工懲處單》或《員工獎勵單》
2、《員工懲處單》或《員工獎勵單》由綜管部根據上報資料審核,按相關責權審批后執行,其中經濟獎勵和處罰結果交于財務部,由財務部在本月工資中予以執行。
3、在獎懲過程中,員工如認為受到不公平對待對獎懲結果感到不滿意可向人綜管部進行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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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獎懲制度
第一節總則
1、為加強公司經營管理,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和程序,使獎懲公開、公平、公正,更好地規范員工的行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鼓勵和鞭策廣大員工奮發向上,創造更好的工作業績,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并結合國畜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公司提倡獎懲制度與嚴格管理相結合的方式,以嚴密的考核為依據。在獎勵上要針對員工對公司的貢獻大小,而采用不同的形式獎勵;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的員工,要給予嚴肅處罰。
第二節獎勵
第一條、 獎勵范圍:
如有下列情況,公司將予以獎勵:
a)???? 對技術或工作方面有益的改進,提出有益的合理化建議并取得成效時;
b)???? 預防災害或救災有功時;
c)???? 為國家、社會立功,為公司的社會形象做出重大貢獻者;
d)???? 獲得社會、政府或行業專業獎項,為公司爭得重大榮譽者;
e)???? 對公司業務推進有重大貢獻者;
f)?????? 個人業務、經營業績完成情況優異者;
g)???? 超額完成工作任務者或完成重要突擊任務者;
h)???? 遺留問題解決有重大突破者;
i)?????? 有重大發明、革新,成效優秀,為公司取得顯著效益者;
j)?????? 為公司節約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經濟損失者;
k)???? 對突發事件、事故妥善處理者;妥善平息重大客戶投訴事件者;
l)??????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經采納有實際成效者;
m)??? 一貫忠于職守、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具有高度奉獻和敬業精神者;
n)???? 顧全大局,主動維護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團隊協作精神者;
o)???? 培養和舉薦人才方面成績顯著者;
p)???? 滿足公司設立的其它獎勵條件者。
第二條、 獎勵項目:
公司設立的主要獎勵項目包括:
b)???? 公司根據企業經營狀況每年組織評選相應獎項;?
c)???? 即時獎勵:根據實際情況和員工的表現及時給予的獎勵。
第三條、 獎勵方式:
公司為員工提供豐富靈活的獎勵方式:
a)???? 通報表揚:由公司或有關單位負責人簽發,通報范圍視具體獎勵行為而定;
b)???? 即時獎金;
d)???? 獎勵性旅游;
e)???? 參加外部培訓;
f)?????? 出國考察。
第四條、獲獎程序:
員工受獎應由部門主管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經人力資源部提供意見上報總經理,由總經理決定獎勵級別與方式,人力資源部發布獎勵通知并將獲獎情況記入員工檔案。
公司內統一設立的獎勵,將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向總經理同意推薦,經總經理核實,在公司內公布獎項。
第三節懲罰
對于違反公司制度的各種行為,公司將視情節輕重、后果大小、認識態度程度等進行懲罰。
第一條、懲罰種類
分為經濟處罰和行政處罰。
經濟處罰包括罰款、取消獎金。
行政處罰包括:批評、警告、記過、降職和辭退。
根據員工違紀行為的嚴重性,公司將采取行政處罰和經濟處罰相結合的方式。
第二條、處罰細則
1、員工有下列行為者,處以批評的行政處罰,同時處以經濟處罰。
1)???? 遲到、早退、外出不登記,不著工裝,不戴工牌者。
2)???? 不能及時、認真清掃自己的衛生區,辦公區內(桌面、地面)凌亂,不整潔者。
3)???? 在辦公區內、公司門口、走廊抽煙、扔煙蒂、扔廢紙等垃圾者。
4)???? 桌面擺放零食,上班期間吃零食者。
5)???? 發物料人員不能及時清除辦公區內包裝物。
6)???? 接聽電話不禮貌,使用不規范用語,影響公司形象者。
7)???? 上班時間串崗聊天者。
8)???? 說臟話、粗話者。
9)???? 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衣冠不整、奇裝異服影響公司形象者。
10)? 在辦公區內打鬧,大聲喧嘩者。
11)? 參會人員遲到者。
12)? 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隨意擺放車輛或堆放雜物者。
13)? 在食堂就餐,浪費食物,亂倒飯菜者。
14)? 在所管轄區域內,有長明燈、長流水者。下班后所轄區域窗戶未關,所用電器(電腦、打印機、飲水機等)電源未切斷者。
2、 員工有下列行為者,處以警告的行政處罰,同時公司將根據違紀的嚴重性,輔以經濟處罰。
15)? 未能及時傳達、執行公司下發的'文件者。
16)? 私自留客在員工宿舍留宿者。
17)? 工作時間內手機關機,無法取得聯絡者。
18)? 非工作要求午餐飲酒者。
19)? 工作時間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書籍、網站、做與工作無關事情者。
20)? 上班時間打私人電話時間半小時以上者。
21)? 紀律松散,當月內累計遲到三次以上者。
22)? 未經批準擅自串崗怠慢工作者。
23)? 妨害現場工作秩序經勸告不改正者。
24)? 無正當理由,培訓曠課者。
25)? 對上級交辦的工作不及時辦理,不能按時完成任務,又不及時復命,但未造成損失者。
26)? 因指揮、監督不力造成事故情節較輕,經濟損失在500元以下者。
27)? 私自移動消防設施,因操作不當,造成儀器、設備損壞,經濟損失在500元以下者。
28)? 一個月內違紀三次(含)以上者。
3、員工有下列行為者,處以記過的行政處罰,同時公司將根據違紀的嚴重性,輔以經濟處罰。
29)? 工作中發生意外卻不及時報告公司者。
30)? 損壞公物,影響公司正常秩序者。
31)? 管理不力,對下屬放任自流者。
32)? 知情不舉,隱瞞他人的違紀行為者。
33)? 搬弄是非、挑撥離間、中傷他人、損害團結、互相謾罵吵鬧,影響正常工作秩序者。
34)? 不認真執行公司規定,推卸責任,刁難顧客,使矛盾上升造成顧客不滿或投訴,產生惡劣影響者。
35)? 工作時間酗酒者。
36)? 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屢勸不聽三次以上者。
37)? 培訓無故曠考者。
38)? 對能夠預防的事故不積極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00元以內經濟損失者。
39)? 年度內累計警告三次者。
4、員工有下列行為者,處以降職的行政處罰,同時公司將根據違紀的嚴重性,輔以經濟處罰。
40)? 泄露公司秘密事項,但對公司利益未造成損害、情節較輕者。
41)? 不服從上級領導工作安排,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響公司權益者。
42)? 違反部門工作流程,給工作造成損失,且損失在2000元以下的。
43)? 對下屬正常申訴做出阻撓或打擊報復經查屬實但情節輕微者。
44)? 培訓考試作弊者及為作弊提供方便者。
45)? 偽造病假單證明或提供虛假病歷者。
46)? 虛報業績、瞞報事故而蓄意妄取成績、榮譽和個人私利者。
47)? 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領導失察責任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間接受到損害者。
48)? 對能夠預防的事故不積極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2000—10000元的經濟損失者。
49)? 私自將客人或同事遺忘的物品收歸己有,價值在200元以下者。
50)? 年度內累計記過二次者。
5、員工有下列行為者,處以辭退的行政處罰,對公司造成的損失,公司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51)? 對同事暴-力威脅、恐嚇、惡意攻擊或誣害、偽證、制造事端、妨害團體秩序者。
52)? 對下屬正常申訴打擊報復經查事實情節嚴重者。
53)? 工作不負責,經常產生廢品,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者。
54)? 擅自挪用公-款和同事財物或者有貪污盜竊行為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55)? 濫用職權,恣意揮霍公司財產造成較大經濟損失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56)? 利用工作之便和業務關系請客、送禮、行賄、受賄為個人謀取好處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57)? 工作時間聚眾打牌、玩麻將者。
58)? 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斗毆、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者。
59)? 故意損壞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60)? 攜帶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險品入公司者。
61)? 在職期間刑事犯罪者。
62)? 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司法機關拘留、審查或追究刑事責任者。
63)? 虛報個人申訴資料或故意填報不正確個人資料者。
64)? 擅自以公司名義對外發表言論或進行與本公司無關的業務活動者。
65)? 以不正當手段竊取公司機密,并向外界泄露、宣示、收受好處者。
66)? 違抗命令,擅離職守,工作疏忽,貽誤要務者。
67)? 擅自涂改各種原始記錄、單據、合同者。
68)? 無故曠工四天以上(含四天),不服從或拒絕執行上級指令者。
69)? 玩忽職守,致公司蒙受1萬元(含)以上經濟損失者,并負賠償責任。
70)? 為謀私利,利用公職權力或工作時間為其他公司工作,從事第二職業者。
71)? 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及各項規章制度者。
72)?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者。
73)? 違反職業道德,泄露公司機密,使公司蒙受損失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74)? 在公司內煽動怠工或罷工者。
75)? 造謠惑眾詆毀公司形象者。未經許可兼任其他職務或兼營與本公司同類業務者。
76)? 偽造或變造或盜用公司印信嚴重損害公司權益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77)? 參加非法組織,經勸告不改者。
78)? 年度內累計記過三次者。
第三條、處罰程序
對員工處分一般情況由員工所在部門主管提出,經人力資源部調查審核通過,上報總經理決定后執行。
員工受到懲罰處分時,由人力資源部出具書面懲罰通知,并在公司內公示,同時記過以上的處罰記入本人檔案,受到開除處分時,人力資源部應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勞動人事部門備案。
第四條、處罰申訴
給予員工行政處罰和經濟處罰,應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公司討論,并征求工會意見,慎重決定。
在批準職工處分以后,如果被處分者不服,可以越級申訴,但在公司未做出改變原處分的決定以前仍按原決定執行。
第四節附則
第一條? 本制度由國畜人力資源部制訂、解釋,并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執行。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第三條? 本制度凡有與國家法令、法規有抵觸之處,按國家法律執行。
1.目的及適用范圍
為,鼓勵先進,維護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包括接受勞務派遣的工人以及試用期員工。
2.獎懲審批程序
2.1對員工實施的獎罰均需填寫“獎罰單”,原則上由員工的直接上級(車間主任級以上主管)填寫。其他人員如發現員工有涉及公司獎罰行為的,應與員工的直接上級(車間主任級以上主管)或行政人事部主管反映,情況較為惡劣不變直接反映的也可以向審計部反映。接到反映的直接上級或相關部門主管應經核實后,由員工的直接上級或由行政人事部開出獎罰單。
2.2獎罰單填寫后,根據公司組織構架規定的上下級關系及公司管理權限規定的程序,逐級審批,必要時人事部組織有關主管評議通過,由人事部根據相關規定執行。
2.3凡涉及嘉獎、記功、批評、警告等獎罰均經部門經理和人事部經理審核,交副總經理批準后,由人事部實施。
2.4凡涉及記大功、晉級及特殊獎勵或嚴重警告、辭退、開除、附加處罰(包括降職、降級、凍結薪資調整、留用察看、經濟賠償)等,經人事部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由人事部實施。
2.5凡涉及5s管理或質量管理的相關獎罰,由品管科主管或行政部主管提出書面意見,由相關部門及上級主管會簽后報副總經理批準,由人事部實施。
2.6獎罰的書面報告和記錄由人事部存入人事檔案和電腦系統。
3.獎勵的原則、種類、標準
3.1獎勵的原則
公司對有突出表現和貢獻的員工予以獎勵。獎勵必須有事實依據,寧缺毋濫,嚴禁弄虛作假、伸手要獎、賄獎等丑惡行為,否則將嚴厲查處,相關人員將予以開除。
3.2獎勵的種類:
3.2.1嘉獎:對于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公司員工,將給予嘉獎。
a)拾獲貴重物品而不昧,值得表揚者;
b)發現職責外的問題,予以速報或妥善處理避免公司損失者;
c)所在部門或團隊被評為公司優秀部門或團隊者;
d)對于原材料、工具等節約或廢物利用,細心維護公司設備等,有顯著節省成本成效者;
e)有其它突出成績者。
3.2.2記功:對于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將給予記功。
著成效者;
b)提案改善產品與加工方法、降低成本,或實施質量管理卓有成效者;
c)對于原材料節約或廢物利用,取得重大成效者;
d)有小創造發明、小改小革,經施行有顯著成效者;
及時處理,避免公司損失者;
得以及時破獲,奮不顧身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以及社會治安者;
i)其他有顯著績效者;
3.2.3記大功:對于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將給予記大功。
c)預防重大故障隱患或搶修工程提早完成,使生產顯著增加,成績卓著者;
d)在改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作出顯著成績者;
f)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維護公司財產和利益,避免重大損失,事跡突出者;
g)其它維護公司重大利益,作出重大的功績者;
3.2.4.晉級:對于有下列表現的公司員工,可晉級。
c)在同一年度累計記大功兩次者;
d)按考核制度應予以晉級者;
則執行。另外,年度"優秀員工",在每個工作年度結束前,由人事部按相關規定組織評選。此外公司還可根據需要設勞動競賽或技能比武獎、創造發明獎、小改革獎、合理化建議獎等,并經審批具體公布獎勵辦法。
3.3 獎勵的標準:
3.3.1嘉獎:一次性獎勵100元,同時公告表揚。
3.3.2記功:一次性獎勵300元,同時公告表揚。
3.3.3記大功:一次性獎勵600元,并由總經理簽署表彰證書,公告表揚。
3.3.4晉級:根據實際情況晉升1級-2級工資。
3.3.5其它獎勵:根據公司相關獎勵措施實施執行。
4.處罰的原則、種類、標準以及處罰的申述
4.1處罰的原則
工作秩序、損害大多數員工利益和公司利益、不道德等不當行為必須進行嚴肅而又公正的處理,以保護大多數員工的利益和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
正常生產或工作秩序、違背道德等行為做出的處理。若員工行為觸犯國家法律法規,則移送司-法-部門處理。
簽字表示確認知曉處罰單內容,但不需要其同意,如拒絕簽字,并不影響處理單的生效。如
員工因被處罰而采取不當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本規定所列事項,將比照所列事項或按相關制
度法規進行進一步處理。
4.1.4 處罰由相關負責人按制度規定填寫處罰單,由行政人事部在批準后執行。
4.1.5被處罰者有申訴權,但應按照下面規定的辦法進行申訴,不應影響工作和公司的正常運作。
4.2 處罰的種類和標準
處罰包括行政扣分、通報批評、書面警告、辭退等, 根據情節和性質,可以同時處以降薪、降職、調崗、凍結薪資調整、留用察看、經濟賠償等附加處罰。
4.2.1行政扣分
度、行政管理制度等公司明文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有違反的按制度給與行政扣分。
4.2.2通報批評
如員工有發生如下行為,公司予以通報批評的同時扣行政分3分的處罰:
a)違反公司制度規定且情節較為嚴重的,或按制度規定應予以通報批評的;
b)對生產或工作秩序造成一定影響的;
c)不服從管理或公司要求,影響工作/生產進度或造成一定損失的;
d) 違反制度或規范,或不認真負責,造成一定損失的;
e) 因不當行為造成一定不良影響的;
4.2.3警告
如員工有發生如下行為,公司予以書面警告并通報批評,同時扣行政分5分。
a) 違反公司制度規定、情節較為嚴重且不聽勸告者,或按制度應予以警告的;
b) 影響生產或工作秩序且不聽勸告的,或對生產/工作秩序造成較大影響的;
c) 非故意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者;
d) 有較嚴重的違背道德、職業素養行為,造成較嚴重的不良影響或潛在損失的;
e) 非故意對大多數員工利益或公司利益造成較大損害的;
4.2.4 辭退
司法機關處理。被辭退者自處罰當月起不再享受所有獎金和績效工資,勞動合同解除手續由人事部辦理。
a)當月行政扣分達 ,或累計有2個月行政扣分達或本年度行政扣分累計達
b)年度累計被通報批評達三次者;
c)年度累計被書面警告達兩次者;
d)直接觸犯“辭退”條款者;
e)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f)有任何打架、斗毆、酗酒、賭博、吸毒或偷盜行為的;
己有或泄漏給他人的,或以不正當的手段竊取公司的專有技術或商業秘密的;
文件的;
i)對公司員工或顧客進行誣告、誹謗、侮辱、暴-力威脅、毆打,造成惡劣影響的;
j)非法集會、煽動怠工或罷工、聚眾鬧-事,或蓄意制造事端,破壞生產或工作秩序;
m)營私舞弊,收受賄賂、挪用或貪污公司財物,索取或接受回扣的;
n)打探議論薪資或獎金,造成工作或生產秩序受到嚴重影響者;
o)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使公司名譽受損;
p)未經公司授權或超越公司授權的范圍,私自對外簽訂合約;
服務、賺取傭金等報酬的。
件資料或數據),給公司造成損失或影響公司正常運作的;
s)損毀、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或在金融票據、財務票據或賬簿上弄虛作假者
t)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謠言或挑撥公司與員工之間的感情,情節嚴重;
u)有拉幫結派、任人為親、打擊報復等任何的行為者
x)在工廠“嚴禁煙火”處抽煙者;
y)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自己經營或為他人經營與公司同類業務者
z)以明顯高于市場的價格采購商品,或從關系單位采購不合格商品;
aa)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者
ab)離職時不按規定辦理交接,有嚴重影響公司業務的行為
ac)其它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情節嚴重者。
4.2.5附加處罰措施
看、經濟賠償等附加處罰。
4.2.6.其它處罰
如安全責任事故、質量責任事故、5s管理處罰等,根據相關制度執行。
4.3 處罰申訴
4.3.1處罰公布前需告知受處罰者本人,允許其陳述和申辯。
審計部申訴,相關部門在收到申訴請求3個工作日內應當給與答復。
5. 獎懲辦法
5.1獎勵辦法
5.1.1員工如獲嘉獎、記功獎勵,由行政人事部公告表揚,獎金隨當月工資一起發放;
資一起發放;
5.1.3員工如獲晉級獎勵,由人事部辦理晉級手續后執行。
5.2處罰辦法
5.2.2其他非記件制員工的行政扣分,視同月度績效考核的扣分,按照公司績效考核制度來執行。
5.2.3其他各類處罰:其它各類處罰(如質量事故、安全事故等)由行政人事部按相關規定處理。
6.附則
6.1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起草,經公司工會討論通過后公布。
6.2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及工會負責共同解釋,非經公司工會討論決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
6.3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員工獎懲管理制度對公司管理的重要性(精選14篇)篇六
為強化公司的安全管理,防事故于未然,堅持以思想教育為主,行政手段和經濟手段為輔,獎懲與個人利益掛鉤的原則,確保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特制定本制度。
常規獎懲管理
第一條:獎懲原則:公司獎懲制度本著“有功必獎,有過必罰,獎罰結合”的原則,與員工崗位職責掛鉤,與服務質量和經濟效益相結合。
第二條:獎懲方式
1、獎勵方式:公司實行精神獎勵(給予一定榮譽)和現金獎勵。
2、懲罰方式:行政處分和現金處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并通報)。
第三條:獎懲種類和標準
1、獎勵種類:獎懲按等級大小分為不同的種類。獎勵有嘉獎、記功、記大功三種:懲罰有警告、記過、記大過三種。
2、獎懲標準;嘉獎一次發給獎金100元,記功一次500元,記大功一次1000元。與之相對,警告一次扣薪100元,記過一次扣薪500元,記大過一次扣薪1000元。
3、兩個嘉獎相當于一個記功,兩個記功相當于一個記大功;一年內被記三個大功者,公司給予破格晉升3級工資。
4、兩個警告相當于一個記過,兩個記過相當于一個記大過;若一年內被記三個大過者,予以開除。
5、功過可以相抵。
6、員工必須服從領導工作安排,領導交辦的工作,督辦第一次未辦的,記警告一次;督辦第二次未辦的,記過一次;督辦第三次未辦的,記大過一次。
7、員工出現100元以上罰款時,直接上級同時被罰(被罰金額為員工罰款金額的50%)。按規定,公司對有下列表現的員工給予獎勵:
1、嘉獎
(1)完成本部門計劃指標,產生良好經濟效益的。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被公司采納,并取得良好經濟和社會效益的.。
(3)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思想進步,團結互助,事跡突出者。
(4)維護公司各項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者。
(5)其他對公司做出貢獻,總經理認為應給與獎勵的。
2、記功
(1)維護公司利益,為公司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與經濟損失有功的。
(2)工作有較大影響,工作績效比較突出者。
員工獎懲管理制度對公司管理的重要性(精選14篇)篇七
1、未經上級書面同意,違反圖紙要求、作業指導書及更改編程數據進行生產的,處罰100元/次,造成其它損失的,按照實際產生的費用賠償,由責任人承擔。
2、未按規定對產品進行首檢、自檢和巡檢的處罰20元/次,如未送檢等原因造成的批量質量不良現象,則由責任人承擔全部責任;每只報廢產品按1元進行賠償。
3、為逃避賠償責任,未經檢驗確認,私自報廢或拋棄產品的,每只產品按5元進行處罰。
4、操作人員和檢驗員未規定填寫《生產啟動、檢驗控制表》的,操作人員和檢驗員各處罰20元/次。
5、檢驗人員因首檢出現錯誤的,對檢驗員處罰50元/次;如產生產品批量報廢時,每只報廢產品按2元進行賠償。
6、首檢確認合格,操作人員在生產過程中未進行自檢而造成批量性報廢的,報廢損失則由責任人承擔;每只報廢產品按1元進行賠償。
7、生產過程中因設備或工裝原因調整,需及時送檢驗員確認,未經檢驗員確認造成的報廢損失則由責任人承擔;每只報廢產品按2元進行賠償。
8、調試員、檢驗員和操作人員對已調試好的設備或工裝并開始加工生產,由第三方人員檢查出錯的且造成產品返工、返修或報廢的,對各責任人處罰50元/次,每只報廢產品按2元進行賠償。
9、當班生產出現的所有不良品,報廢品需交檢驗員統一收繳,檢驗員確認可以返工的,則由責任人員自行返工,返工后須送檢驗員確認,確認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合格的按報廢品處理。
10、各工序可返工、返修的產品責任人拒絕返工、返修的,對其責任人處罰50元/次;2次以上加倍處罰;返工、返修產生的所有費用由原工序人員承擔。
11、在生產過程中對報廢事件隱瞞不報或私自處理者,對各責任處罰100元/次。
12、本道工序生產時自檢發現不良產品的,不做任何處罰,如需返修的產品工時不予計算。
13、產品流轉卡上未經檢驗員簽字認可的,對該工序人員處罰10元/次。
14、其他工序發現報廢產品的,每只按0.5元作為賠償,發現者按5元/次進行獎勵;下道工序發現其他工序不良品的(可返修產品,并在10只內),下道工序發現者按0.5元獎勵,超過10只時,相同缺陷報廢的獎勵金額按10元/次進行獎勵為上限,不重復獎勵。
15、調試設備出現報廢品的,由調試員簽字認可;機器報廢(在公司規定數量的范圍10只內)由車間主任簽字確認,此種情況除外,不作處理;報廢數量超過20只以上的,(需副總簽字認可)。
16、產品經全檢或包裝篩選發現不合格產品要求退回返工的,對此尚有疑慮的產品要向檢驗員或部門主管確認方可流轉。
17、生產過程中及時發現有圖紙、作業指導書由錯誤現象的,對發現者獎勵30元/次。
18、生產過程中及時發現有技術、工藝改進的,為公司提升產能、質量或是經濟效益的,經公司領導認可的;給予獎勵100元-1000元并通報表彰。
員工獎懲管理制度對公司管理的重要性(精選14篇)篇八
公司員工獎懲管理制度為激勵員工積極進取,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益,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公司全體員工。
二、獎勵(一)獎勵條件1、模范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2、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且成績突出的;
3、提出有效的技改項目、合理化建議,對于節約原材料有顯著成績的;
4、經營、管理有方,使公司取得良好社會和經濟效益的;
5、忠于職守,認真負責,態度積極,工作業績突出的;
6、其他事跡突出的。
(二)獎勵種類1、嘉獎:
2)多次嘉獎的員工可以給予“優秀員工”稱號。
2、優秀員工:
1)在完成本職工作中,事業心強,敢于創新,遵章守紀;
在生產、技改、安全、質量與管理等方面有突出貢獻的。
2)每月(季)終,由公司組織、評選先進員工;
對評比出的先進員工予以精神和物質獎勵。
(三)獎勵辦法1、凡給予嘉獎者,發給獎金或獎品,并記入本人績效考核檔案;
3、根據獎勵種類,其獎金標準為:
嘉獎:()。
優秀員工:()。
此外,對提出合理化建議和生產、技術改進的獎勵,可以按貢獻按比例給予獎勵。
三、
處罰(一)。
4、工作不負責任,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5、濫用職權,損公肥私,使企業在經濟上遭受損失的;
6、有貪污盜竊、行賄、受賄、敲詐勒索以及其他違法亂紀行為的;
7、犯有其它嚴重錯誤的。
(二)懲處種類(行政處分)。
1、警告對于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情節較輕者:
1)工作時間內擅離職守,但未造成損失者;
2)違反操作規程或安全規范,不聽勸阻造成輕微后果者;
3)不聽勸阻亂扔煙蒂、雜物,隨地吐痰,不遵守公共秩序者者;
4)在工作時間內飲用任何含酒精飲品后上班,影響較輕者;
5)其他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情節較輕者;
2、記過對于屢犯或較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損害公司利益者;
1)疏于職守,影響工作進度者;
2)未經公司許可,在工作時間內辦理私人事務者;
3)有損害公司利益行為者;
4)其他較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者;
5)已有警告記錄,又觸犯公司規定的;
觸犯刑律被逮捕、判刑、勞動教養者一律開除。
1)連續曠工滿5天或當年度累計曠工滿15天者;
2)擅自涂改或藏匿財務報表、單據、賬目及其他欺騙公司行為者;
3)故意損壞公司財物或產品,或偷竊公司、員工錢物者;
4)在公司區域工作時間內賭博或為賭博提供條件者;
5)仿用上級領導簽字或盜用印簽者;
6)已經有過處分又違反公司規定,應當處分者;
8)因失職而使公司蒙受經濟損失者;
9)違反國家法律、法令而被公安、司法部門處罰者;
10)其他嚴重違反公司守則、公司規章制度和違法亂紀者。
4、懲處標準1)。
3)造成嚴重損失的(損失金額在1000元以上的),予以開除并處以罰金元。
4)員工因違紀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損失賠償金(罰金)由公司在其工資中扣除。
四、本管理制度自總經理審批后執行。
員工獎懲管理制度對公司管理的重要性(精選14篇)篇九
想要做好員工管理工作,必須做到有獎有罰。對于公司而言,如何做好員工獎罰管理工作?以下以某公司為例,為各位提供一則公司員工獎罰管理制度范本,僅供各位管理者參考。
一.獎勵
對有下列突出表現的員工,按不同事跡予以獎勵。獎勵分為表揚、嘉獎、立功、授予個人或集體榮譽稱號、晉級和給與物質獎勵。
1.對改善俱樂部經營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貢獻者;
2.在服務工作(生產)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3.嚴格開支,愛護公物,節約費用顯著成績者;
4.服務態度好,為俱樂部獲得榮譽者;
5.發現事故苗頭,及時準確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發生者;
6.技術革新、改革經營方式有成效者;
7.為保護國家與公司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見義勇為者;
8.講文明、樹新風、做好事、維護安定團結、敢于同不良傾向和違法亂紀行為作斗爭者;
9.拾金(物)不昧者;
10.努力學習業務知識,成績優異者。
財務考勤管理制度
1.員工請事假以(時薪*請假時間)扣除。
2.員工請病假以半天底薪扣除,并須持有醫院證明,否則按一天底薪扣除。
3.上班與例會遲到或早退1分鐘至5分鐘,按5元扣除。
4.上班與例會遲到或早退5分鐘至10分鐘,按10元扣除。
5.上班與例會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上按20元扣除。
6.上班與例會無故曠工按兩天底薪扣除。
如在一年之內滿勤,公司將給予50元獎勵
二.處分
對違紀員工按其錯誤性質、情節、一貫表現和對錯誤的認識態度,給予必要的處分。處分分為經濟處罰(罰款、賠償、扣發獎金)和行政處分(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薪、開除等)。
1.對有下列過失之一者,給予批評、警告、罰款等處分。
(1)儀容不整,上班不穿工作服、不按要求配戴工牌;
(2)遲到早退;
(3)托人或代人打考勤卡;
(4)工作時間擅自離崗位、閑逛、吃零食、干私活、睡覺;
(5)工作時間打私人電話或電話閑談;
(6)工作時間收聽(看)收音機、錄音機、電視機或與工作無關的書籍;
(7)在職工食堂以外的俱樂部場所用膳;
(8)未鍛煉就在公司沖涼者;
(9)下班后無故在俱樂部內逗留、住宿;
(10)在俱樂部內高聲喧嘩、影響秩序;
(11)責任心不強,工作出小差錯,對營業有所影響;
(12)對客人不夠禮貌,接待不夠熱情;
(13)不講衛生。隨地吐痰、亂丟煙頭、紙屑等;
(14)向會員索取錢物;
2.對有下列過失之一者,給予記過、留職察看或開除處分等,同時做罰款處理,觸犯法律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1)服務態度差,受到會員投訴;
(2)酗酒、賭博、打架斗毆;
(3)偷竊俱樂部或會員的錢物;
(4)嚴重損壞或損耗公物或會員的物品;
(5)連續曠工3天以上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3次
(6)私自配制俱樂部的鑰匙;
(7)不接受俱樂部規定的檢查
(8)不服從分配;
(9)頂撞領導或人事、行政管理人員;
(10)違反俱樂部的保密規定;
(11)非工作需要單獨與客人接觸;
(12)偷看或偷走會員遺留的書刊和物品等;
(13)搬弄是非,影響團結和聲譽;
3.凡犯有下列過失之一者,作辭退或開除處分,同時做罰款處理,觸犯法律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1)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
(2)工作嚴重失職,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嚴重后果;
(3)惡意破壞公物或會員物品;
(4)道德敗壞,亂搞男女關系等;
(5)經常違反俱樂部規定,屢教不改;
(6)服務態度惡劣,與會員爭吵;
(7)無理取鬧,嚴重影響俱樂部和社會秩序;
(8)觸犯國家法律,受到刑事處分的。
優秀員工評選制度
1.每月評選一次優秀員工,符全以下條件員工均可參加:
(1)文明禮貌:言談親切、舉止大方、精神飽滿、著裝規范整潔。
(2)愛崗敬業:熱愛本職工作、任勞任怨、責任心強、服務熱情周到、工作到位、完成任務好、不計時間報酬,兢兢業業工作,有協作精神。為了集體的利益,甚至犧牲個人利益。愛護公司財產,節約意識較強。
(3)遵章守紀: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全月無請假,遲到,早退,曠工等),工作無失職、失誤記錄。
(4)團結友愛:尊敬領導、友愛同事(當面背后不講不利于團結友好的言語)。
2.銷售部門每月評選一次銷售業績總冠軍。
3.總公司每年評選一次年終優秀集體獎與優秀個人獎。
(1)本年3月1日以前成立的單位。
(2)全年完成公司下達的工作任務達90%以上,或高效的為全公司服務,并實現總經理指示下的對人、財、物的有效控制、監督,為全公司總體目標的實現提供有效的支持,受到普遍贊揚。
(3)有良好的團隊組織,在團隊中員工能互相學習、支持工作,經常開展寓教于樂的團隊活動,員工精神面貌良好。
(4)能積極協助、配合其它部門的工作,勇于承擔急、難任務,并卓有成效。
(5)全年書面被投訴3次以下(含3次)。
(6)因工作中出現的失誤造成經濟損失達1萬元以上者不能參加評先。
4.總公司每年評選一次年終優秀先進個人獎
(1)本年3月1日以前入職的員工(3月1日到崗人員)。
(2)本年12月31日仍在職的員工。
(3)全年未受過任何處分的員工。
(4)因工作失誤造成公司經濟損失達5000元以上的員工不能參評。
(5)全年累計曠工一天,或遲到、早退5次(含5次),或請事假5天以上(含5天),或請病假10天以上(含10天)者不能參評。
(6)對公司有突出貢獻者,經總經理批準,條件可適當放寬。
員工投訴
員工在工作中無論與同事、領導發生糾紛,對俱樂部各級管理人員有不滿之處或對工作安排不滿,均可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本部門、人事部或總經理室投訴,但必須遵守下列條款:
1.不得提供偽證;
2.不得公開或私底下散布不滿情緒。
3.不得在事情得到調查解決之前,拒絕執行工作。
4.不得固執已見,強詞奪理,不服從仲裁。
第一節 總則
第一條 為教育、引導員工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鼓勵先進弘揚正氣,懲罰違紀抑制錯誤,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營造良好的'組織環境,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員工獎罰制度。
第二條 公司堅持獎罰分明、有功必獎、有過必罰原則,獎勵上物質與精神結合,懲處上先教育后處罰,旨在通過員工行為的正確引導和榜樣激勵,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建立一支德才兼備的員工隊伍,增強公司防范風險和對外競爭的實力。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節 獎勵
第四條 企業獎勵的方式分經濟獎勵、行政獎勵和特別貢獻獎三種。
第五條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可獲得獎勵:
(1)執行公司規章制度,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現;
(2)熱心服務,有顯著善行佳話;
(3)檢舉違規或損害企業利益的行為;
(4)發現職責以外的故障,予以上報或妥善處理;
(7)忠于職守,積極負責,不斷改進工作,業績突出;
(8)節約資金,節儉費用,事跡突出;
(9)領導有方,帶領員工出色完成各項任務。
第六條 對以上事項,由總經理根據實際情況酌情給與表揚或現金獎勵。
第三節 懲罰
第七條 懲罰包括批評、罰款或降職、辭退。
第八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評。
(1)工作時間未經批準離崗或竄崗;
(2)因個人過失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
(3)妨礙工作或企業秩序,情節輕微;
(4)不按規定著裝;
(6)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時間外出辦私事或長時間接打私人電話;
(8)團隊意識差,各自為政,未能很好配合其他人員或其他部門工作的;
第九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罰款、降級或辭退處理:
(1)上班遲到提出警告,當月累計達三次及以上,每次罰款20元。
(2)曠工1天,除扣發當日基本薪資再罰款50元,曠工三天以上者予以開除。
(3)下班后不關電燈以及電腦、打印機等辦公設備,提出警告并處以罰款20元/次。
(4)未按企業印信制度要求使用、保管印信,造成丟失、盜用等視情節輕重處以100元罰款,并警告一次;情形特別嚴重者予以降級、降職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5)損毀公物除照價賠償外,另視情節處罰金50元;如查實屬故意行為,視情節輕重加罰100~500元,并警告一次。
(6)績效考核不合格者(100 分為合格),扣發當月薪金的30%。對所在崗位不稱職者,首先調離該工作崗位,調離后在新崗位仍不能勝任者予以辭退。
(7)利用職權、工作之便損公肥私,在對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禮金,給企業聲譽帶來不良影響者,處以罰款并解除其勞動合同,嚴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8)員工違反公司制度后,給予警告處分,對徇私舞弊、收受賄賂等嚴重違反職業操守的行為直接給予開除處分,由此給公司造成的相關損失由責任人負責賠償。
(9)其他違反企業制度和規定的行為,按相關制度或規定處理。
(10)銷售部門獎罰措施按銷售部制定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四節 附 則
第十條 各部門可本著因地制宜、有效激勵原則,根據本制度匯編制定本部門的相關獎懲辦法,報公司綜合辦公室備案后經總經理簽字后執行。
第十一條 本辦法由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由總經理簽字后公布執行,由人事行政管理部門監督。
員工獎懲管理制度對公司管理的重要性(精選14篇)篇十
為進一步加強小區物業管理工作,提高員工的工作的積極x,確保小區保潔工作優質完成,根據物業相關法規規定,特制定本獎懲制度。
1、大院道路、空地每天專人打掃,室內經常打掃,做到窗明幾凈。
2、院內鼠、蚊、蠅密度達標,廁所有專人每天打掃,保持清潔無臭味、管道暢通、無滴水。
3、院內無亂搭、亂建、亂放、亂堆、亂倒現象。
4、院內無飼養家禽家畜現象。
5、倒垃圾按時按指定地點,嚴禁院內亂擲煙頭、紙屑瓜果皮殼。
6、樓道暢通,無雜物堆放,嚴禁在過道里放爐灶,晾曬衣服繩索整齊有序,不影響市容和過路。
7、汽車、自行車在指定線內有序停放,駕駛人員洗刷汽車后要立即將污漬地面掃凈。
8、院內三線(電話、電力、電視線)線路整齊美觀。
9、保持院內花草樹木完整、美觀、地面無枯敗枝葉、雜草和棄物。
10、嚴禁住樓戶往樓下亂擲雜物。
11、下水道暢通無堵塞,窨井完好無損。
12、裝潢施工有序,建筑材料定點擺放,廢土及時清運整理,無遺留現象。
1、保潔員對所屬衛生包干區要經常打掃,每日打掃不少于二次,保持包干區整潔衛生。
2、生活區分片負責人要做好片內衛生監督檢查工作,責任人有權對片內違反制度當事人進行x告、處罰。
3、住家戶要保持家庭內外整潔衛生,對庭院衛生負有責任。
4、衛生管理人員,要負責好大院衛生工作,每天要巡回視察,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5、業主管理委員會對大院衛生情況不定期進行檢查,原則上每半月檢查不少于一次。
1、凡查出衛生包干區不衛生的.,每次扣保潔員50元,并責令其立即打掃。
2、住家戶亂倒垃圾的,發現一次罰款50元,并責令立即清掃。
3、住家戶養家禽家畜,一但發現立即予以沒收,并罰款50元。
4、對住家戶亂堆亂放,亂搭亂建,除責令其清理外每次扣保潔員100元。
5、對損壞院內花草樹木者予以花木價值3倍罰款。
6、衛生管理人員(包括打掃衛生,打掃公共廁所人員)工作不負責任,造成臟、亂、差的每查出一次罰款50元。
7、院內亂停放車輛的每次罰款100元。
8、垃圾桶6—9月份每隔2周消毒一次,其他月份每月消毒一次,未達標者罰款50元。
9、樓梯間內地面每周拖擦一次,地面保持清潔、無積灰積土,每個單元樓梯間內無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未達標者罰款50元。
10、樓房外墻、樓內墻體、用戶防盜門或樓梯扶手上發現粘貼廣告及時清理、用戶防盜門上無亂寫亂畫、防盜門上無明顯污跡,未達標者罰款50元。
員工獎懲管理制度對公司管理的重要性(精選14篇)篇十一
為了更好地鼓勵和鞭策廣大員工工作能夠奮發有為、積極向上,創造更加優異的業績,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和程序,使獎懲公開、公平、公正,特制定此制度。
一、獎懲的原則:
1、有據:依據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工作目標等。
2、及時:獎懲必須及時,使其發揮應有激勵作用。
3、公開:為了公平公正、全員監督,獎懲結果公開。
二、獎勵:
獎勵的方式分為經濟獎勵、行政獎勵、休假獎勵、浮動工資和公司特別貢獻獎勵五種。經濟獎勵包括資金、獎品;行政獎勵包括嘉獎、記功、記大功;休假獎勵包括當地休假與外地度假;公司特別貢獻獎包括榮譽及其它物質獎勵,由公司總經理視具體情況定獎勵內容。以上五種獎勵可分別施行,也可合并執行,均通報嘉獎。
(一)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嘉獎,并頒發獎金100元和一天帶薪休假,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休假當月執行有效。
1、出色完成本職工作,工作努力、敬業、鉆研,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2、品行優良、技術精湛、恪盡職守,堪為全體員工楷模者;
3、工作中精益求精,特別能吃苦、特別能奉獻、特別能顧及和著眼于公司大局者。
4、績效考核,成績優秀者。
5、有顯著的善行佳話,足為公司榮譽者。
6、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7、檢舉揭發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為,為公司挽回形象或財產損失者。
8、經總經理評審為合理化建議或節能創新項目,在應用中取得2000元以上效果或對企業良性和諧發展起到顯著效果者。
9、對維護公司榮譽、塑造企業形象方面有較大貢獻的,因個人行為受到社會贊同和輿論表揚者。
10、對部門內部工作主動自查、自檢,積極主動進行有效整改的部門負責人。
11、領導有方,使業務工作拓展有相當成效者。
(二)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記功,并頒發獎金200—1000元獎勵和二天帶薪休假,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休假當月執行有效。
1、對于主辦業務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實效者。
2、遇到災變或意外事故,能夠極力搶救并減少公司損失者。
3、避免了質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設備設施事故者。
4、全年累計獲嘉獎三次者。
5、總經理評審為合理化建議或節能創新項目,在應用中取得5000元以上效果或對企業良性和諧發展取得較大突破者。
6、其他對公司或公司聲譽有較大受益的行為,具有事實證明者。
效。
1、全年累計獲記功三次者。
2、對主辦業務有重大革新,提出具體方案,經實行確有成效者。
3、承擔巨大風險,挽救公司財產,表現突出者。
4、對維護公司榮譽、塑造企業形象方面有重大貢獻者。
5、通過自身的努力,避免了重大質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設備設施事故者。
6、經總經理評審為合理化建議或節能創新項目,在應用中取得8000元以上效果或對企業良性和諧發展取得重大突破者。
7、辦理重要業務成績特優或有特殊成績者。
8、其他對公司或公司聲譽有重大受益的行為,具有事實證明者。
(四)浮動工資:
1、連續三年所在部門被公司評為“先進集體”,給予部門負責人及主管負責人月工資上浮200元。
2、連續三年被評為“優秀員工”,給予該員工每月上浮200元。
(五)凡為公司建設與發展作出巨大貢獻,經公司領導研究評審為合理化建議或節能創新項目,在應用中取得10000元以上效果,未發生安全事故或及時發現重大安全隱患予以排除的,報總經理核準給予“公司特別貢獻獎”,獎勵內容和資金額度由公司總經理一事一人一議,包括到外地帶薪度假,給予特別獎勵。
三、懲罰:
懲罰方式有經濟處罰與行政處分兩種,經濟處罰為罰款,行政處。
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辭退、開除。以上兩種懲戒可分別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一)警告提示:可酌情采用口頭警告和書面警告形式。
1、對不符合公司職業道德和規章制度要求,情節和影響極為輕微的言行給予警告。
2、上班時間,躺臥休息,擅離崗位,怠慢工作者。
3、因個人過失致發生錯誤,情節輕微者。
4、妨害工作或團體秩序,情節輕微者。
5、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情節輕微者。
6、不按規定穿著或佩帶規定上班者。
7、遇非常事變,故意規避者。
8、浪費物料者。
9、公司另文規定其它應處警告的行為。
(二)過錯處罰:處罰額度:20—100元/次,視情況可給予記過處罰。
1、由于盲目操作,在工作中出現可挽回過錯者。
2、不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3、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
4、在工作場所喧嘩、吵鬧,妨礙他人工作而不聽勸告者。
5、對同事惡意辱罵或誣害、偽證,制造事端者。
6、工作中酗酒以致影響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7、因疏忽導致機器設備物品材料遭受損失或傷及他人,情節較輕者。
8、公司另文規定其它應處過錯處罰的行為。
(三)不作為處罰: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記過、記大過、辭退或開除處罰。處罰額度:20—100元/次。如造成損失并負全額賠償責任,通報全公司。
1、責任意識淡薄,工作中得過且過,無視崗位職責要求,等、靠、混思想嚴重。
2、對部門負責人或公司領導交辦的工作存在忘辦、漏辦、未按期限完成等情況,雖未造成損失,但工作嚴重不負責任者。
(四)違規處罰: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記過、記大過、辭退或開除處罰。處罰額度如下,視情況可通報全公司。
1、全體員工班中、班前嚴禁飲酒,如有違反,員工處罰100元/次,監察員及部門負責人(含)以上管理人員處罰200元/次。
2、全體員工不允許出現脫崗、漏崗或睡崗現象,如有違反,員工處罰50元/次,監察員及部門負責人(含)以上管理人員處罰100元/次。
3、工作期間內,除因工作需要領導要求上網查詢相關資料外,禁止利用工作之便上網、聊天、瀏覽網站或看電影、打電腦游戲等,如有違反,員工處罰50元/次,監察員及部門負責人(含)以上管理人員處罰100元/次,并予以全廠通報批評。
4、無故曠工者,均按1:5比例扣罰工資;連續曠工3天以上、每月累計曠工5天以上者,予以開除處理,不計工資。
次,監察員及部門負責人(含)以上管理人員每次100元處罰。
6、各部門負責人私自準假,而未辦任何手續,一經查出,對部門負責人予以100元罰款。
7、員工遲到15分鐘以內處罰10元/次,遲到15分鐘以上按曠工處理,事先未請假且已遲到者不得再補辦請假手續;早退同遲到處罰標準相同。
8、發現考勤作假等問題,對修改、隱匿、瞞報考勤情況的人員處以20元/次的罰款并作留廠察看處分,對其部門負責人處以50元/次的罰款和通報批評。
9、各部門負責人及相關人員未經批準未按規定時間參會或未請假的,在會上做出檢討,每次處罰100元。
10、因接聽電話不及時和無故不開機延誤工作的,處以20元的罰款;如造成工作延誤,出現嚴重后果的處以40—100元的罰款。
11、其它違反規定者,公司視情況給予相應處罰。
(五)重大過失處罰:處罰額度:100—1000元/次,如造成損失并負全額賠償責任,通報全公司;管理人員被記大過者,將并處以留職察看或降職、撤職處分,由公司重新考核定崗;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記大過、辭退或開除處罰。
1、部門隱報、瞞報事故事實,信息溝通不暢。
2、向上級反映問題不實、歪曲事實。
4、一年中記過二次者。
5、無故損毀公司財物,損失重大,或毀、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6、偷竊公司或同事財物經查屬實者。
7、在公司服務期間,受刑事處分者。
8、無故曠工三日或全月累計曠工六日或一年曠工累計達十二日者。
9、故意泄露公司技術、營業上的機蜜,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10、營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賄賂者。
11、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使公司名譽受損害者。
12、參加非法組織者。
13、有不良行為,道德敗壞,嚴重影響公司聲譽或在公司內造成嚴重不良影響者。
14、直屬主管對所屬人員舞弊知情,而予以隱瞞庇護或不舉報者。15其它違反法令、規則或規定情節嚴重者。
四、獎懲申報:
凡獎勵與懲罰,由其直接上級向人事部門提出,人事部門會同公司領導與相關人員核實,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五、附則:
1、本制度由公司人事部門制訂、修改、補充、完善并負責解釋。
2、本制度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一、總經理。
1、貫徹執行行業主管部門及集團公司相關規章制度不力,管理混亂,視情節處罰()元/次。
2、決策失誤,導致公司在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上遭受損失,視情節處罰()元/次。
3、對上級隱瞞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報喜不報憂,一經發現,處罰()元/次。
4、不能很好的協調部門之間的關系,導致部門之間工作銜接不暢或矛盾加劇,影響正常工作秩序,處罰()元/次。
5、維護企業形象不力處罰()元/次。
6、未能實現企業經濟效益目標,處罰()。
7、超額完成企業經濟效益目標,獎勵()。
二、倉儲部經理。
1、與鐵路運輸部門銜接不利,影響工作秩序的,處罰()元/次。
2、不能嚴格落實鐵路運輸部門提出的工作要求和管理規定,處罰()元/次。
3、對倉儲物流工作管理不當,對正常工作造成一定影響的,處罰()元/次。
4、對到線的車皮不能及時組織裝卸人員及運輸部門進行清卸的,處罰()元/次。
5、對沒有組織人員進行專用線清理、裝卸車監督、煤垛修理工作的,處罰()元/次。
6、對儲煤場區的消防安全問題管理不當,不能及時制定應急預案的,處罰()元/次。
7、不能適時性向上級反饋管理制度、流程、要求等的,處罰()元/次。
8、不能嚴格落實本部門的5s管理及員工監督,處罰()元/次。
9、沒有進行本部門的企業文化建設和推廣工作的,處罰()元/次。
10、沒有嚴格落實本部門安全管理工作的,處罰()元/次。
11、未能完成公司交辦的其他工作,處罰()元/次。
三、運輸經理。
1、未服從公司的安排、調度,不能確保公司工作正常用車的,處罰()元/次。
2、不能加強運輸司機國家交通法令、法規和交通規則教育的,處罰()元/次。
3、不能嚴格落實提高運輸司機安全生產意識,確立安全。
6、未能熟悉掌握車輛駕駛技術及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并對運輸司機進行培訓,處罰()元/次。
7、沒有及時檢查車輛出車日志記錄,處罰()元/次。
8、不能適時性向上級反饋管理制度、流程、要求等的,處罰()元/次。
9、不能嚴格落實本部門的5s管理及員工監督,處罰()元/次。
10、沒有進行本部門的企業文化建設和推廣工作的,處罰()元/次。
11、沒有嚴格落實本部門安全管理工作的,處罰()元/次。
12、未能完成公司交辦的其他工作,處罰()元/次。
四、運輸司機。
1、對未服從部門負責人的安排、調度,確保公司工作正常用車的,處罰()元/次。
元/次。
6、對車輛不愛護,做不到保持車輛與車隊場地清潔,不能保證每次出車前的常規檢查。不能保證車輛處于良好狀態隨時用車、隨時出車。做不到車有故障不出車以及出車途中沒有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思想不集中,駕駛不謹慎、沒有中速行駛和禮讓三先的,處罰()元/次。
7、出車前沒有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以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車輛出現故障、事故時,沒有迅速做出應急處理和如實上報的,處罰()元/次。
8、執行外出任務時,所到之處有無耽誤,沒有及時向運輸經理匯報車輛所處位置及記錄出車日志的,處罰()元/次。
9、對在機動車內休息的司機,處罰()元/次。
10、當公司車輛與外來車輛同時檢斤時,沒有做到禮讓外來車輛,確保地重衡通暢的,處罰()元/次。
11、運輸過程中沒有及時注意路況安全,避免運輸過程中散落煤炭的,處罰()元/次。
12、運輸司機之間沒有互相幫助照應,不能發揮團隊協作精神,不能共同完成運輸任務的,處罰()元/次。
13、未能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處罰()元/次。
五、人事行政主管。
1、未能做到公司行政事務的上傳下達,處罰()元/次。
2、為能實現組織起草、審核公司公文;處罰()元/次。
3、未能合理完善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處罰()元/次。
4、不能協調上級制定和實施人力資源戰略和政策,處罰()元/次。
5、組織公司內部會議,沒有形成紀要存檔;處罰()元/次。
6、對公共關系的建立、維護沒有進行妥善處理;處罰()元/次。
7、對檔案管理工作不當的,處罰()元/次。
8、沒有建立人力資源信息庫及適時性向上級反饋的,處罰()元/次。
9、沒有制定人員培訓計劃和進行組織培訓的,處罰()元/次。
10不能妥善處理發生的員工合同糾紛,處罰()元/次。
11、不能適時性向上級反饋管理制度、流程、要求等的,處罰()元/次。
12、不能嚴格落實本部門的5s管理及員工監督,處罰()元/次。
13、沒有進行本部門的企業文化建設和推廣工作的,處罰()元/次。
14、沒有嚴格落實本部門安全管理工作的,處罰()元/次。
15、未能完成公司交辦的其他工作,處罰()元/次。
六、人事行政專員。
1、未能忠于職守和嚴格遵守公司檔案管理制度,不能保管好公司各。
部門上交的檔案資料,處罰()元/次。
2、對公司各部門檔案資料收集、接收不認真負責,未能按時作好積累、補充、配套、保管和提供查閱,處罰()元/次。
3、未能及時立卷歸檔,編制總目錄,卷內目錄及檔案形成說明書,編排入柜,沒有及時形成電子檔案,便于查閱,處罰()元/次。
4、沒有妥善管理檔案,嚴格執行借閱制度和建立借閱登記,未對借出資料按期催還,處罰()元/次。
5、未定期整理檔案,進行全部檔案的清理核對和保管質量檢查,沒有做到帳物相符,及時修補和復制缺損或變質的檔案,處罰()元/次。
6、沒有認證負責的對公司所需各項文件的打印、復印、傳真等項工作,處罰()元/次。
7、未能按專業類項進行保管,未做到檔案存放條理化、排列系統化、保管科學化,處罰()元/次。
8、未能以“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方針,切實做好檔案“十防”工作,不能確保檔案完整安全,處罰()元/次。
9、對接交進柜的檔案,沒有做到認真清點,履行簽字接交手續;檔案外借是沒有認真清點,履行批準手續,并不能保證按期歸還,處罰()元/次。
取工作的,處罰()元/次。
11、根據檔案管理的相關規定,未能做好各部辦資料信息的定期收集歸檔工作;特別重要的說明書、合同、光盤等資料信息,做不到隨時收集,及時歸檔,統一管理,處罰()元/次。
12、對未建立起公司員工在職、調轉、新聘、解聘信息電子檔案,沒有詳細載錄個人綜合信息,未做到當月錄進,當月存檔累計及時保持與集團公司人力資源的信息上傳工作,處罰()元/次。
13、未能協同上級領導做好政府機構、主管部門以及外協單位到公司的各項檢查、視察、指導、走訪、慰問等接待工作,處罰()元/次。
14、未能按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處罰()元/次。
七、現場清理員。
1、未能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處罰()元/次。
2、對工作不主動熱情、思維不敏捷、責任心不強、應變能力不強,處罰()元/次。
3、對到線車皮上下鐵鞋和(放)撤置信號燈不認證負責,不能確保安全,處罰()元/次。
4、對專用線清理,裝卸車監督,煤垛修理工作不認真負責,處罰()元/次。
5、對區域內衛生清理不負責,做不到區域內每日清掃,周末進行大掃除,處罰()元/次。
6、未能做到準時上下班,對所擔負的工作不能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對工作不負責,處罰()元/次。
7、不能樹立服務。
九、小車駕駛員。
1、未能遵守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處罰()元/次。
十、質檢主管。
1、未能完成本部門人員的日常管理工作。
2、沒有按照公司要求檢查檢斤,銷售票據不真實、準確,以及檢斤工作賬、款不相符,車、票不相符,沒有做到日清日結,處罰()元/次。
3、未能靈活處理檢斤過程中出現的異常情況,并認真細致查找原因,加以解決,處罰()元/次。
4、沒有做到檢查相關記錄,對所打印文件嚴格把關,處罰()元/次。
5、對公司及散戶所需煤炭各地來源渠道、儲量、價格、品質等信息不予以稽核;不負責,處罰()元/次。
6、對檢斤及相關設備的使用、管理、保養、維護、報修工作沒有做到加強監督管理,不能確保設備設施的正常使用,處罰()元/次。
7、對原輔材料供應、煤炭營銷、散戶服務等全過程沒有做到監督管理,對公司不負責,處罰()元/次。
8、對不能承擔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職能的,處罰()元/次。
9、不能嚴格落實本部門的5s管理及員工監督,處罰()元/次。
10、沒有進行本部門的企業文化建設和推廣工作的,處罰()元/次。
11、對各項管理制度、流程、要求等的沒有適合性及時向上級反饋,處罰()元/次。
12、對本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不負責,處罰()元/次。
13、未能完成公司交辦的其他工作,處罰()元/次。
十一、檢斤員。
1、對公司所需物資的檢斤計量不負責,處罰()元/次。
2、對檢斤、銷售票據的真實、準確整理和匯總不負責,賬、款不相符,車、票不相符,做不到日清日結,處罰()元/次。
3、對于檢斤過程中出現的異常情況,沒有及時上報部門領導,認真細致查找原因,加以解決,處罰()元/次。
4、沒有做好相關記錄,對所打印文件沒有嚴格把關,控制耗材的使用,處罰()元/次。
5、對檢斤室工作區域每天的衛生沒有做到及時清理,保持整潔干凈,對當班人員處罰()元/次。
6、對檢斤及相關設備的使用、管理、保養、維護、報修工作沒有加強管理,不能確保設備設施的正常使用,處罰()元/次。
7、未能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處罰()元/次。
十二、鐵路業務員。
1、與鐵路運輸部門銜接、交費等業務溝通不及時;處罰()元/次。
2、沒有落實鐵路部門的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文件;處罰()元/次。
3、對聯系車皮到線時間不負責,沒有提前通知相關部門;處罰()元/次。
4、沒有及時通知、協調裝卸人員及運輸部相關人員及時卸掉到線的車皮;處罰()元/次。
5、未能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處罰()元/次。
十三、出納員。
十四、客服部主管。
1、不能嚴格遵守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處罰()元/次。
2、不能樹立服務。
處罰()元/次。
9、對本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不負責,處罰()元/次。
10、未能完成公司交辦的其他工作,處罰()元/次。
十五、客服人員。
1、未能嚴格遵守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處罰()元/次。
2、未能樹立服務。
5、不能承擔公司整體運營是否正常有序開展、執行各項規章、對公司工作要求達標等情況的稽核、監察不認真,對公司不負責;處罰()元/次。
6、不能建立、健全、規范公司整體監察檔案工作,做不好原始資料檔案整理;處罰()元/次。
7、對各部門及所屬員工違章、違紀情況檢查不負責;處罰()元/次。
8、未能監督員工外出登記、請假、考勤的執行,未能監督、檢查公司相關工程項目施工質量和施工用料情況;處罰()元/次。
9、未能完成公司交辦的其它工作,處罰()元/次。
十七、裝卸工。
1、對到線車皮的卸車、清底工作不負責;清理不干凈,處罰()元/次。
2、鐵路專用線兩側的衛生清理不干凈;處罰()元/次。
3、不配合公司鏟車給翻斗車裝車;處罰()元/次。
4、對場內運輸翻斗車的清底工作不負責;處罰()元/次。
5、劃分區域的衛生工作不干凈;處罰()元/次。
6、對公司指定車輛的裝卸工作不負責,處罰()元/次。
7、未完成公司交辦的其他工作,處罰()元/次。
十八、更夫。
1、未能遵守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處罰()元/次。
2、對公司院內、倉庫、辦公室、營業場所等的安全不負責,檢查時發現安全隱患沒有及時處理,未做好記錄;處罰()元/次。
3、未能按時進崗,遲到、早退、中途脫崗或酗酒賭博;處罰()元/次。
4、對區域內的衛生不負責,做不到每日清理,周末大掃除;處罰()元/次。
5、對小票、檢斤票沒有認真核對,票物不一致;處罰()元/次。
6、未按時巡檢,漏檢、脫崗;處罰()元/次。
7、對進出廠區的非本單位人員、車輛登記后放行,對于攜帶物品出廠區的人員或車輛,未憑通行令放行,并為對物品予以核對;導致公司經濟損失,處罰()元/次。
8、外來車輛進入貨場未做好登記、排放指引工作;處罰()元/次。
9、為做好相關數據核對保管(檢斤、車輛收費、煤款)工作;處罰()元/次。
10、對到線車皮上下鐵鞋和放(撤)置信號燈的工作不負責,未保證安全,處罰()元/次。
11、對于運輸車輛,未履行一車一票,私自放車行為;處罰()元/次。
12、未完成公司交辦的其他工作,處罰()元/次。
十九、保潔。
1、未遵守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處罰()元/次。
2、所負責區域衛生,圍墻未保持潔凈,處罰()元/次。
3、蒙大和民華公司總經理以上級別領導辦公室玻璃未保持潔凈;處罰()元/次。
4、對公共區域物品的保管、維護不負責,損壞部件或維修工作沒有及時上報;處罰()元/次。
5、工作時間串崗聊天或做其他與工作無關事項;處罰()元/次。
6、蒙大和民華公司總經理以上級別領導辦公室動植物未照料;處罰()元/次。
7、未完成公司交辦的其它工作,處罰()元/次。
二十、灑水車司機。
1、每日未按工作要求或公司安排及時灑水作業,工作場所和工作區域衛生未保持整潔;處罰()元/次。
2、出車時未確保安全、準時、節能降耗;處罰()元/次。
3、未服從部門負責人的安排、調度,不能確保隨時正常用車作業;處罰()元/次。
4、不愛護車輛,不能保持車輛與場地清潔,沒有做到每次出車前的常規檢查,未保證車輛處于良好狀態,隨時用車,隨時出車,處罰()元/次。
5、未做到車有故障不出車,出車作業時不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思想不集中,駕駛不謹慎;處罰()元/次。
6、出車前未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以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車輛出現故障、事故時,未迅速做出應急處理,如實上報;處罰()元/次。
7、未完成公司交辦的其他工作,處罰()元/次。二。
十一、信息專員。
1、未掌握公司及散戶所需煤炭各地來源渠道、儲量、價格、品質等信息,信息不真實精準;處罰()元/次。
2、未及時發布供與求信息,未時時跟進公司及散戶銷售情況;處罰()元/次。
3、未及時與煤炭來源地溝通與定購;處罰()元/次。
4、未完成公司交辦的其他工作,處罰()元/次。二。
十二、籌建員。
1、對企業具體經營管理工作的布置、實施、檢查、督促、整改和落實執行不負責,處罰()元/次。
2、未協助總經理分析研究和調查了解公司各項生產經營管理情況,處罰()元/次。
3、未做好總經理的參謀助手,在公司內外未起到承上啟下的作用,處罰()元/次。
4、未協助總經理協調公司內部和外部的工作配合與工作流程銜接,處罰()元/次。
的具體服務管理工作,處罰()元/次。
6、對協調處理和解決公司因工作需要與外聯單位的具體工作不負責,處罰()元/次。
7、不提高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水平,不敢抓不敢管,徇私情,罰款()元/次。
8、未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處罰()元/次。
員工獎懲管理制度對公司管理的重要性(精選14篇)篇十二
為強化員工遵紀守法和自我約束的意識,增強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同時保證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得到執行,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上班時間:早上8:30—11:30下午13:00—17:00辦公室人員,上班之后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違反者罰10元。
(2)遲到或早退,每次罰10元。
(3)工作時間未經批準離崗或竄崗,閑談,按規定著裝。
(4)因個人過失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的給予批評。
(5)不得妨礙工作或企業秩序.(6)禁止在非吸煙區吸煙,工作時間吃零食以及在辦公區從事娛樂活動。
(7)對上級指示或者有期限的命令,要如期完成。
(8)禁止工作時間外出辦私事或長時間接打私人電話。
(9)礦工一日,罰款100元,每月累計三次,扣除獎金,并罰一個月的工資,情節嚴重者,給予開除終止合同。
(10)休假實行輪休制度,每周一天,由副總批準。
(11)利用職權,工作之便損公肥私,在對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禮金,給企業聲譽帶來不良影響者,解除其勞動合同。
(12)其他違反企業制度和規定的行為,按相關制度或規定處理。
(13)公司每周一開列會一次。
員工獎懲管理制度對公司管理的重要性(精選14篇)篇十三
為規范員工行為,加強公司內部管理,使公司獎懲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范圍。
本公司所有員工。
基本原則。
1、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
2、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論職位高低;
3、獎懲以事實為依據,以制度為準繩;
4、公開、公正、及時。
管理。
8、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獎懲由總經理提出,綜合部辦理。獎懲權限。
10、總經理有權直接獎懲員工。
獎勵。
獎勵分為四種:
嘉獎——公司通報表揚并給予200元獎勵;記功——公司通報表揚并給予1000元獎勵;記大功—公司通報表揚并給予3000元獎勵;晉級——晉升工資或職位。
11、嘉獎:
(1)愛崗敬業、勤奮工作,業績顯著者;
(2)出色完成公司領導指派的重要任務者;
(3)圓滿完成重大項目未出差錯者;
(4)對操作技術或管理制度建議改進,經采納施行,有成效者。
(5)檢舉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者;
(6)全心全意服務,受到客戶表揚,有具體事跡者;
(7)遇有困難,勇于負責,處理得當者;
(8)其它應予獎勵者。
12、記功。
(1)節約物料或廢品利用,卓有成效者;
(2)技術革新、成果顯著、效益明顯的;
(3)提合理化建議,經公司采納、實施后,效果顯著者;
(4)發現職責外問題,予以報告或妥為處置,防止損害發生者;
(5)其他應當記功者;
(6)一年內嘉獎三次者;
(7)上一條款業績突出者。
13、記大功。
(1)遇有意外事件或災害,奮不顧身、不避危難,減少損害者;
(2)維護公司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3)一年內記功三次者;
(4)其他應當記大功績者;
(5)上款業績突出者。
14、晉級(工資或職位)。
(1)對公司有特殊貢獻者;
(2)一年內記大功三次者;
(3)其他應當晉級者;
(4)上款業績突出者。
懲處。
懲處分為下列四種:
1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罰分;
(1)未履行本崗位職責,情節輕微者;
(2)遲到、早退者;
(3)不按規定著裝者;
(4)不能按時完成工作任務者;
(5)因過失導致工作失誤,情節輕微者;
(6)不服從上級指示,情節輕微者;
(7)浪費公物,情節輕微者;
(8)上班時間躺臥休息、聊天、嬉戲、擅離職守、貽誤工作者;
(9)破壞工作環境衛生、亂丟紙屑、隨地吐痰者;
(10)在工作場所赤足,赤膊,穿拖鞋者;
(11)不按規定填寫報表或工作記錄者;
(12)在車間、大廳吃東西者;
(13)不按規程、規范操作,情節輕微者;
(14)涂寫墻壁、機器設備或任意張貼文件影響觀瞻者;
(15)檢查或督導人員不認真執行任務者;
(16)違反公司制度、規定輕微者;
(17)其他應當罰分者。
16、記過。
(1)違反公司管理規定,不聽勸阻者;
(2)在工作場所喧嘩、嬉戲、吵鬧、妨礙他人工作而不聽勸告者;
(3)頂撞上司、對上司和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害、偽證、制造事端者;
(4)侵占、貪污公司財物、損害公司利益、謀取非法利益者;
(5)因疏忽、過失或違章操作使公司財產、利益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者;
(6)撥弄是非,散布謠言、影響團結者;
(7)一月內曠工累計一日者;
(8)一月內罰分累計五次者;
(9)一年內罰分累計十次者;
(10)與客戶發生爭吵者;
(11)專業技術設備、設施、儀器、電腦等,非經使用人員及主管同意,擅自操作并造成損害者。
(12)其他應當記過者;
(13)上款情節、后果嚴重者。
17、記大過。
(1)玩忽職守,導致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2)泄露公司機密、損害公司利益者;
(3)遺失經營合同和重要文件、機密資料及其它重要物品,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4)一個月內累計曠工達二日者;
(5)拒絕聽從上級合理指揮、監督,經勸告仍不聽從者;
(6)在公司里毆打他人或相互毆打者;
(7)其他重大違規、違章者。
(8)一年內記過三次者;
(9)上款情節、后果嚴重者。
18、開除。
(1)對領導和同事進行暴力、恐嚇,嚴重妨礙工作者;
(2)張貼、散發煽動性文字、圖畫破壞上下關系者;
(3)偷盜、侵占同事或公司財物者;
(4)故意損毀公司財物,損失重大者;
(5)瀆職、違規操作造成重大事故者;
(6)涂改重要文件或票據者;
(7)未經許可兼任其他職務或兼營與本公司同類業務者;
(8)在公司服務期間受刑事處分者;
(9)一年內記大過三次,功過無法平衡抵消者;
(10)當月曠工累計超過三日或全年累計曠工達五日者;
(11)吸食毒品者;
(12)在公司范圍內賭博者,或有傷風化行為者;
(13)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產秩序者,并造成嚴重后果者;
(14)經常違反公司規定屢教不改者;
(15)偽造、編造或盜用公司印信者;
(16)故意泄露公司機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17)其他違反國家法規或公司制度情節嚴重者;
(18)上款情節、后果嚴重者。功過相抵。
19、記功一次或嘉獎三次可抵消記過一次;
20、記大功一次或記功三次可抵消記大過一次或記過三次;
21、前功不能抵后過;
22、功過抵消以發生于同一年內的為限。特殊事項。
23、發明創造及專利,按專項制度獎勵。
24、提合理化建議,經公司采納、實施后產生經濟效益的,按年純利潤的.%給予一次性獎勵,并按貢獻大小分別記錄嘉獎、記功、記大功一次(其現金獎勵部分不再發放)。
25、對損壞公司財物且價值在1000元以下,除按本規定處罰外,還應照價賠償;價值超過1000元以上的,由公司確定賠償比例。
26、單項制度有獎罰的,以單項制度為準;情節嚴重的,按此制度辦理。
27、對同一事件不重復獎罰;年終評獎不在此例。
28、各公司、部門主管、員工上級對所屬員工獎罰負有10%連帶責任(自身行使職權的獎罰不負連帶責任)。
29、對違反國家法律、構成犯罪的,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員工獎懲管理制度對公司管理的重要性(精選14篇)篇十四
第1條目的為強化員工遵紀守法和自我約束的意識,增強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同時保證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得到執行,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適用范圍。
企業所有員工。
第二章獎勵。
第3條企業獎勵的方式分經濟獎勵、行政獎勵和特別貢獻獎三種。
第4條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可獲得獎勵。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現。
(2)熱心服務,有顯著善行佳話。
(3)檢舉違規或損害企業利益的行為。
(4)發現職責以外的故障,予以上報或妥善處理。
(5)對經營業務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議,得到采納實施,并取得重大成果和顯著成績。
(6)為企業取得重大社會榮譽,或其他特殊貢獻,足為員工表率。
(7)忠于職守,積極負責,不斷改進工作,業績突出。
第5條企業設有“管理創新及合理化建議獎”、“杰出員工”、“先進員工”、“優秀管理者”等獎項,在每個工作結束后,人力資源部組織評選活動,對工作中表現優異的員工給予獎勵。
第6條員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給予嘉獎并通報,頒發獎金_500_元,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
(1)工作努力、業務純熟,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務。
(2)品行端正,恪盡職守,堪為全體員工楷模。
(3)其他對企業或社會有益的行為,具有事實證明。
(4)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病假、事假。
第7條針對管理創新及合理化建議獎,企業設有金額為_200_~_1000_元不等的獎勵,根據實際情況決定獎勵級數。
第8條優秀員工每名獎金為_500_元。
第9條對杰出員工獎項,企業金額為_300_~_2000_元不等的獎勵,根據實際情況決定獎勵級數。
第10條對“優秀管理者”獎項,企業設有金額為_500_~_5000_元不等的獎勵,根據實際情況決定獎勵級數。
第三章懲罰。
第11條懲罰包括批評、記過、罰款、降級或降職、辭退。
第12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評。
(1)工作時間未經批準離崗或竄崗、閑談。
(2)因個人過失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
(3)妨礙工作或企業秩序,情節輕微。
(4)不按規定著裝。
(5)在工作時間吃零食以及在辦公區從事娛樂活動。
(6)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時間外出辦私事或長時間接打私人電話。
第13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罰款、記過、降級或辭退處理。
(1)遲到或早退每次罰款_30_元;當月累計達三次及以上,警告一次。
(2)曠工一日,除扣發當日基本薪資的_300_%外,警告并記過一次。
(3)代人打卡或偽造考勤記錄的行為被查出者每次罰款_100_元;并予以辭退。
(4)嚴格保管企業印信,造成丟失、盜用等視情節輕重處以_100_~_500_元罰款,并警告一次;情形特別嚴重者予以降級、降職直至辭退。
(5)損毀公物除照價賠償外,另處罰金_50_元;如查實屬故意行為,視情節輕重加罰_100_~_1000_元,并警告一次。
(6)利用職權、工作之便損公肥私,在對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禮金,給企業聲譽帶來不良影響者,除交還非法所得外,包賠公司損失并予以辭退。
(7)由于工作失誤給公司及同事造成損失的,需包賠全部損失并予以辭退。
(8)其他違反企業制度和規定的行為,按相關制度或規定處理。
第四章附則。
第14條員工獎懲的核實及手續辦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