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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安全管理策略(熱門23篇)篇一
幼兒園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制度“大型活動”指幼兒園組織的全園性的幼兒參加的集會、講座、參觀、游覽;園間的交流、聯誼、比賽或參加人數較多以及涉及幼兒園教學、生活秩序的活動。
1、活動前,活動的組織者或主辦者,需將活動的內容、形式、時間、地點、參加人員人數報主管領導審查批準。組織者要做好相關部門的協調工作。
2、活動前,必須園部通過專項會議,明確各個部門的崗位職責。
3、活動前,開展全園性的專項安全教育,并在班級中由班主任老師進行全班性的安全教育。
4、活動前,對活動所用環境做好嚴密的安全檢查。
5、活動前,設計好一些處理各種突發事件的方案。
6、活動時,幼兒園各個部門都要真正落實安全責任制,責任到人。
7、活動時,老師必須對自己所帶幼兒進行安全管理方面的指導、檢查和督促。加強文明禮儀教育。
8、如果在大型集體活動中出現事故,嚴格按照《幼兒園傷害事故處理》處理。
9、活動的直接組織者需按要求覆行職責,如活動中出現問題,根據學校有關責任追究制度,追究其責任。如果造成事故,后果比較嚴重的將依法行事。
10、活動完畢后,要整理干凈場地。
幼兒園安全管理策略(熱門23篇)篇二
為保證幼兒園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幼兒健康成長,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園長是幼兒園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幼兒園安全工作由園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各班、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二、幼兒園每月要對幼兒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幼兒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三、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園內外幼兒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幼兒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報當地政府,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四、建立健全領導值班、教師值日制度;加強幼兒園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幼兒園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幼兒園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幼兒園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五、加強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幼兒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不得將幼兒趕出教室、幼兒園。
六、不得組織幼兒參加救火、救災等。
七、幼兒園還要教育幼兒遵守幼兒園規章制度,按時到園、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八、幼兒園要定期對園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當地政府和教育局。
九、幼兒園要經常檢查園內圍墻、擋土墻、欄桿、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幼兒園安全管理策略(熱門23篇)篇三
第一條為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保障學校及其學生和教職工的人身、財產安全,維護中小學、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幼兒園安全工作管理。
第二條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班)、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以下統稱學校)的安全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學校安全管理遵循積極預防、依法管理、社會參與、各負其責的方針。
(三)建立校園周邊整治協調工作機制,維護校園及周邊環境安全;
(四)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
(五)事故發生后啟動應急預案、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責任追究等。
第五條各級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設、交通、文化、衛生、工商、質檢、新聞出版等部門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依法履行學校周邊治理和學校安全的監督與管理職責。
學校應當按照本辦法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職責。
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應當積極參與和支持學校安全工作,依法維護學校安全。
第六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設、交通、文化、衛生、工商、質檢、新聞出版等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依法負責學校安全工作,履行學校安全管理職責。
第七條教育行政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四)制定校園安全的應急預案,指導、監督下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開展安全工作;
(五)協調政府其他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做好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協助當地人民政府組織對學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調查處理。
教育督導機構應當組織學校安全工作的專項督導。
第八條公安機關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二)指導和監督學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協助學校處理校園突發事件。
第九條衛生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檢查、指導學校衛生防疫和衛生保健工作,落實疾病預防控制措施;
(二)監督、檢查學校食堂、學校飲用水和游泳池的衛生狀況。
第十條建設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二)指導校舍安全檢查鑒定工作;
(四)依法督促學校定期檢驗、維修和更新學校相關設施設備,工作總結《幼兒園安全工作管理》。
第十一條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定期檢查學校特種設備及相關設施的安全狀況。
第十二條公安、衛生、交通、建設等部門應當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通報與學校安全管理相關的社會治安、疾病防治、交通等情況,提出具體預防要求。
第十三條文化、新聞出版、工商等部門應當對校園周邊的有關經營服務場所加強管理和監督,依法查處違法經營者,維護有利于青少年成長的良好環境。
司法行政、公安等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履行學校安全教育職責。
第十四條舉辦學校的地方人民政府、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應當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三)定期對校舍安全進行檢查,對需要維修的,及時予以維修;對確認的危房,及時予以改造。
舉辦學校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依法維護學校周邊秩序,保障師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為學校提供安全保障。
有條件的,學校舉辦者應當為學校購買責任保險。
第十五條學校應當遵守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建立健全校內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及時消除隱患,預防發生事故。
第十六條學校應當建立校內安全工作領導機構,實行校長負責制;應當設立保衛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安全保衛人員,明確其安全保衛職責。
第十七條學校應當健全門衛制度,建立校外人員入校的登記或者驗證制度,禁止無關人員和校外機動車入內,禁止將非教學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動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
學校門衛應當由專職保安或者其他能夠切實履行職責的人員擔任。
第十八條學校應當建立校內安全定期檢查制度和危房報告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排對學校建筑物、構筑物、設備、設施進行安全檢查、檢驗;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停止使用,及時維修或者更換;維修、更換前應當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或者設置警示標志。學校無力解決或者無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隱患,應當及時書面報告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
學校應當在校內高地、水池、樓梯等易發生危險的地方設置警示標志或者采取防護設施。
第十九條學校應當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責任制,對于政府保障配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加強日常維護,保證其能夠有效使用,并設置消防安全標志,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暢通。
第二十條學校應當建立用水、用電、用氣等相關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進行檢查或者按照規定接受有關主管部門的定期檢查,發現老化或者損毀的,及時進行維修或者更換。
第二十一條學校應當嚴格執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餐飲業和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嚴格遵守衛生操作規范。建立食堂物資定點采購和索證、登記制度與飯菜留驗和記錄制度,檢查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狀況,保障師生飲食衛生安全。
第二十二條學校應當建立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置于實驗室顯著位置。
學校應當嚴格建立危險化學品、放射物質的購買、保管、使用、登記、注銷等制度,保證將危險化學品、放射物質存放在安全地點。
第二十三條學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具有從業資格的專職醫務(保健)人員或者兼職衛生保健教師,購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藥品,保障對學生常見病的治療,并負責學校傳染病疫情及其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報告。有條件的學校,應當設立衛生(保健)室。
新生入學應當提交體檢證明。托幼機構與小學在入托、入學時應當查驗預防接種證。學校應當建立學生健康檔案,組織學生定期體檢。
第二十四條學校應當建立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將學校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系學生安全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護人。
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異常以及有吸毒行為的學生,學校應當做好安全信息記錄,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安全信息資料,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
第二十五條有寄宿生的學校應當建立住宿學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人負責住宿學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
學校應當對學生宿舍實行夜間巡查、值班制度,并針對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點,加強對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學校應當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二十六條學校購買或者租用機動車專門用于接送學生的,應當建立車輛管理制度,并及時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接送學生的車輛必須檢驗合格,并定期維護和檢測。
接送學生專用校車應當粘貼統一標識。標識樣式由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制定。
學校不得租用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接送學生。
接送學生的機動車駕駛員應當身體健康,具備相應準駕車型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最近3年內任一記分周期沒有記滿12分記錄,無致人傷亡的交通責任事故。
第二十七條學校應當建立安全工作檔案,記錄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責任落實、安全檢查、安全隱患消除等情況。
安全檔案作為實施安全工作目標考核、責任追究和事故處理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八條學校在日常的教育教學活動中應當遵循教學規范,落實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預見、積極防范可能發生的風險。
學校組織學生參加的集體勞動、教學實習或者社會實踐活動,應當符合學生的心理、生理特點和身體健康狀況。
學校以及接受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的單位必須采取有效措施,為學生活動提供安全保障。
第二十九條學校組織學生參加大型集體活動,應當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成立臨時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
(二)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三)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員,明確所負擔的安全職責;
(四)制定安全應急預案,配備相應設施。
幼兒園安全管理策略(熱門23篇)篇四
一、幼兒園要注意房屋、場地、玩具、用具及運動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檢查,及時維修,避免觸電、摔傷、燙傷及火災等重大事故的發生。
二、各班老師必須妥善保管幼兒的藥品,病兒服藥時,必須仔細核對藥名、藥量、幼兒姓名,按時給幼兒服藥。
三、在幼兒園危險的地方張貼醒目的安全警戒標志,幼兒玩耍時保教人員必須在場守護。
四、加強教職工的職業道德教育,對幼兒堅持正面教育,嚴禁態度粗暴,動作生硬,體罰或變相體罰。
五、認真貫徹衛生防疫部門下達的有關食品衛生的規定,嚴把食品的進園關和食品入口關,嚴防食品中毒事件的發生。
六、幼兒園組織的各項活動都應以幼兒的安全為第一要素,進行認真細致的事先準備,考慮周詳,嚴禁帶幼兒到有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七、幼兒來離園嚴格實行安全接送制度,并由門衛加強管理,防止幼兒出大門走失,禁止幼兒出大門,禁止外來人員來園玩耍、借宿。
八、每學期召開一次安全工作家長會,讓家長了解幼兒園對安全工作的要求,每周各班安排一次安全教育課。提高家長的安全意識和幼兒的自我保護能力。
九、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落實安全責任。
十、做好幼兒入保工作,爭取每位幼兒都能參加平安住院保險。
十一、每天堅持晨午檢,發現幼兒有毛病經觀察10到20分鐘后如無好轉,必須通知家長領回家或詢問家長原因、征求家長的意見就近為其幼兒拿藥。
幼兒園安全管理策略(熱門23篇)篇五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幼兒園安全管理,保障師生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教育部等部委發布的《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普通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以下統稱學校)的安全管理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學校安全管理實行屬地管理,遵循積極預防、依法管理、社會參與、各負其責的方針,堅持“誰辦學、誰負責”的原則。
學校安全管理經費應當列入學校年度經費預算,公辦學校按照分級負擔的原則承擔,民辦學校安全管理經費確有困難的,政府可以適當補貼。
第四條市、區縣、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應當依法履行職責,創造良好的安全環境,保障學校安全。
市、區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是學校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公安、司法、財政、衛生、建設、城管執法、房管、工商、質監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校園和周邊環境的安全管理。
第五條學校是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學校的校(園)長是學校安全第一責任人。
第六條學校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職責:
(三)建立校園周邊綜合治理協調工作機制,維護校園及周邊環境安全;
(四)建立健全學校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工作激勵機制,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
(五)依法進行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并依法先期處置突發安全事件。
第七條各級政府與學校應按照規定落實校方責任保險。各級政府與接送學生車輛車主應按照規定落實校車承運人責任保險。學校應當鼓勵引導學生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第八條市、區縣、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及辦事機構,負責學校安全管理的組織協調和監督考核,辦事機構設在同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與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安全辦公室合署辦公。
第九條學校和在園幼兒200人以上的幼兒園應當設立安全保衛科室,配備男性專職安全保衛工作人員,年齡不得超過40周歲,負責學校安全管理工作。
在園幼兒雖不足200人,但所在區縣政府教育、公安部門認為有必要的,應當設立安全保衛科室。
學校安全保衛人員按照下列標準配備:
(一)在校學生200人以下的配備1名;
(二)在校學生200人以上(含200人)1000人以下的配備2-3名;
(三)在校學生1000人以上(含1000人)的配備3-5名。
第十條學校、幼兒園保安隊伍要專業化。
保安公司應當依照國務院《保安服務管理條例》,對學校、幼兒園自行招用的保安人員進行審查,并加強對學校、幼兒園保安人員的管理、教育和培訓,提高保安人員的職業道德水平和業務素質;要建立健全保安服務的各項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度。
第十一條學校聘用專職保安人員按下列標準配備:
(一)在校學生200人以下的至少配備2名;
(二)在校學生200人以上(含200人)500人以下的,至少配備3名;
(三)在校學生500人以上(含500人)的,每增加500人,增配1名;
(四)寄宿制學校應當增配保安人數,以適應安全保衛工作要求。
第十二條學校應當根據本校實際,按照機構編制部門有關人員定額規定設立衛生室。學校應當至少配備1名具備醫師資格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其中寄宿制學校應當至少配備2名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其中至少1名具備醫師資格。
第十三條學校應當聘請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等單位的工作人員兼任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
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應當指導、協助學校開展法制教育、預防學生犯罪、維護學校治安秩序、處理學生傷害事故等工作。
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每月至少到學校工作1次,學校發生突發事件時,應當及時協助處理。
第十四條學校應當配備滿足安全保衛工作要求的警用鋼叉、警棍、對講機、防割手套、催淚噴射器等警用器械和物品,并保持良好的使用狀態。
第十五條學校圍墻應當設置安全防護網。學校內的操場、教室、倉庫、實驗室、大型會議室、食堂、公寓、校園出入口及圍墻周邊等關鍵要害部位,應當安裝視頻監控系統和紅外線報警系統,并與當地公安機關聯網。
第十六條各學校應當按規定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并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學校的建筑物應當依法取得消防審核驗收手續。
第十七條學校應當定期對用水、用電、用氣等相關設施設備進行檢查或者按照規定接受有關主管部門的定期檢查,發現老化或者損毀的,應當及時進行維修或者更換。
第十八條學校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實驗用品,實驗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學校教學所用的輻射材料、化學藥品、生物制劑、器具等應當有明顯標識,并存放于安全地點,指定專人保管,對其產生的有毒有害廢棄物統一收集、分類貯存,并交由具備相關資質的單位運輸、處理和處置。
第十九條學校食堂應當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保障師生飲食衛生安全。
第二十條學校校車應當符合校車管理有關規定,保證車輛狀況良好。
學校不得租用拼裝車、報廢車接送學生。
第二十一條學校應當實行封閉式管理,教學區和教職工宿舍區隔離。建立外來人員信息登錄和持證出入制度,外來人員經允許只能進入學校辦公區,并由專人引領陪同。禁止無關人員和校外機動車進入校園,禁止將非教學和生活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動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
第二十二條小學、幼兒園應當建立上下學接送的交接制度,設立隔離線,杜絕學生在校門口排隊等候入校現象。對一時無人接送的小學生和幼兒園兒童,要有專人集中看護,杜絕放任、失管。
第二十三條有寄宿生的學校應當建立住宿學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人負責住宿學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學校應當對學生宿舍實行夜間巡查、值班制度。
學校應當建立巡邏制度,實行24小時巡邏、守護。
第二十四條學校組織大型校外活動,應當制定安全應急預案和安全防護措施,并向同級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事機構報告,由辦事機構協調組織相關部門做好活動的安全保障工作。
第二十五條建立教職工健康檢查制度,對患有精神疾病、傳染性疾病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學校安全的教職工,主管部門和學校應當采取調整工作崗位、離崗治療等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六條學校應當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責任制。教學樓、辦公樓、圖書樓、圖書館、學生宿舍樓等建筑物應當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暢通。
第二十七條學校應當建立用水、用電、用氣等相關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證用水、用電、用氣等設施安全。
第二十八條學校應當建立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并置于實驗室顯著位置。建立危險化學品、放射物質的購買、保管、使用、登記、注銷等制度。
第二十九條學校內的特種設備、特殊訓練場地、器械等設施、設備應當建立專項管理制度。
第三十條教育、公安、司法、財政、建設、交通、文化、衛生、環保、安監、城管、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應當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維護學校周邊秩序。
第三十一條公安、建設、城管執法等部門應當加強對學校周邊建設工程的執法檢查,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貼近學校圍墻或建筑物建設工程;禁止在校園周邊設立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腐蝕性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場所或者設施以及其他可能影響學校安全的場所或者設施。對現有不符合學校安全要求的建設工程和設施,應當限期進行整改。
第三十二條公安機關應當把學校周邊地區作為重點治安巡邏區域,增設治安崗亭和報警點,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安全隱患,處置擾亂學校秩序和侵害學生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
第三十三條公安、建設和交通部門應當依法在學校門前道路設置規范的交通警示標志,施劃人行橫線,根據需要設置交通信號燈、減速帶、停車泊位等。
在地處交通復雜路段的學校上下學時間,公安機關應當根據需要部署警力或者交通協管人員,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第三十四條文化部門依法禁止在中小學校園周圍200米范圍內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并依法查處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查處取締擅自設立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
第三十五條學校應當按照國家課程標準和地方課程設置要求,將安全教育納入教學內容,開設公共安全教育課,開展學生生存教育、自護自救能力教育和健全人格教育,使學生掌握基本的避險、逃生和報警方法。
第三十六條學校安全教育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在開學初、放假前,對學生集中開展一次安全教育;
(二)每學期開展一次安全教育周活動;
(四)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突發安全事件自救自護演練;
(五)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洪水、地震、消防演練。
第三十七條教育、公安、安監等部門應當每學期對分管安全工作的學校校(園)長、校園專職保衛干部進行一次安全業務培訓,參加業務培訓的情況納入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內容。
第三十八條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學校安全知識納入教師繼續教育內容和新聘教師、新任班主任的崗前培訓內容。
第三十九條學校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設備設施維護人員、校車駕駛人員、食堂工作人員等特殊崗位人員應當依法持證上崗。
第四十條公安機關應當加強保安人員的培訓,提高保安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第四十一條學校應當制定教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計劃,會同公安、衛生、安監、食品藥品監管、應急管理等部門協助學校對教職工進行安全知識和技能培訓,使教職工熟悉安全規章制度、掌握安全救護常識,學會指導學生掌握預防事故、自救、逃生、緊急避險的方法和手段。
第四十二條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牽頭組織相關行政部門制定學校安全工作宣傳方案。廣播、電視、報刊等媒體應當定期開展學校安全知識宣傳,播出或者刊登有關學校安全的公益廣告。
第四十三條學生監護人應當與學校互相配合,在日常生活中加強對被監護人的各項安全教育。
第四十四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學校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督促學校建立健全并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
第四十五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學校安全工作考核標準,將學校安全工作納入年度綜合考核,對發生重大校園安全責任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實行一票否決。情節嚴重的,依法依紀追究其法律和行政責任。
第四十六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每學期組織一次學校安全工作專項整治活動,每季度組織有關部門對學校安全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對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實施分級管理和動態監控,確保隱患登記、整改、排除全過程受控。對隱患排查治理中整改措施不落實而導致發生校園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人員,實施責任倒查,嚴肅處理。
第四十七條對學校安全負有管理責任的部門,不依法履行學校安全監督與管理職責的,給予通報批評;對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八條學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職責,對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采取措施的,有關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造成重大影響的,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對學校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九條各區縣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應當根據本規定,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并報市政府法制部門備案。
第五十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幼兒園安全管理策略(熱門23篇)篇六
20__年在河東運輸段的正確領導下,在全站職工的鼎力支持和配合下,按各級組織的工作思路、目標、任務,立足本職,勤奮努力、拼搏向上,積極展開工作,我始終以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運輸生產為中心,以安全為重點,不斷加強運輸組織,上下一心,圓滿的完成了上級領導所交給的任務。借此機會,我感謝一年來支持我以及我們車站工作的領導、同仁“謝謝你們!”現將我自己一年來的具體工作情況,給大家做一個總結匯報。
一、堅定信念、深化觀念、統一思想。
從思想上我嚴格要求自己,認真學習各級領導的講話及會議精神,并嚴格按照其精神和要求,帶領全站職工齊心協力,開拓創新,認真履行自身職責,堅持以“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為核心理念,自覺用科學發展指導工作,不斷推進物質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建設。充分發揮自己的關鍵作用,全面增強自己的使命意識。
二、立足本職,勤奮努力,真抓實干。
工作中,嚴格按照李瑞俊段長在年初職代會暨20__年工作會議上的具體要求和安排,立足本職,恪盡職守,圓滿的完成上級領導交給的各項任務,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教育職工迅速轉變觀念,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摒棄過去那種單一指揮、條塊管理、各自為陣的舊機制。使各專業單位間通力合作,主動積極的配合工作。從大局出發,牢固樹立“大河東、大運輸、大家庭”的新觀念。
2、加強班組建設,認真落實各項規章制度,提高職工的工作質量。從開展的“四查”、“春季設備大檢查”“百日安全生產無事故”等活動中,有針對性地查找切實存在的問題,認真進行了整改,同時教育職工牢固樹立“違章就是事故,安全才能幸福”的安全理念。堅定一個安全信念即:“消滅慣性違章”,緊急四個安全意識即:“大河東、大安全意識;人身安全高于一切的意識;正線暢通意識;安全關鍵卡控意識。”不斷提高職工遵章守紀自覺性,杜絕搞形式、走過場,力求實效,整改問題要徹底、干凈,避免反彈現象,促使安全運輸生產工作更加規范化、標準化、制度化。確保了人身安全和行車安全。
3、狠抓業務素質,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利用交班會和休班時間組織職工再學習,不斷提高各自自身的業務水平和操作技能。
4、做好施工期間的安全工作:由車站帶頭組織各專業單位在施工前,加強了與施工單位的聯系,及時召開了施工預備會,對施工期間內可能出現的問題,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并及時簽訂了施工安全協議,利用平時的時間組織職工學習,保證了施工期間的各項工作的安全。
5、認真抓好站區聯防護路隊的各項工作,根據段的要求我站及時成立了站區聯防護路隊,結合鐵路公安人員針對站區內偷煤等問題進行了解決,確保了站區內的行車安全。
6、努力構建文明站區、牢固樹立窗口形象:按照上級領導近期要求,狠抓車站的文明建設,認真按照有關規章制度執行,教育職工不斷提高自身修養素質,嚴格要求自己。為把我站區打造成為一張對外宣傳的精美名片而努力。
三、自身存在的不足。
剖析一年來的工作,我深刻認識到自己的“責任意識”還達不到領導對我的要求。人們常說“責任大于能力”而我如今欠缺的就是這種責任,在今后我一定會加強自己的奉獻意識,大膽實踐、扎實工作,以感恩的態度來真正實現自身的價值。在以后的工作中,我會繼續堅持以“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核心理念,加強對車站標準化建設。希望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給我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我一定會逐步完善自我,力爭做得更好。感謝各位領導對我的支持和幫助。
幼兒園安全管理策略(熱門23篇)篇七
第一條為加強幼兒園安全管理,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學秩序,保障幼兒園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確保幼兒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堅持門衛值班制度,建立與學校保衛處的聯系卡;要求來訪者必須登記并得到受訪者的允許后方可入園。
第三條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人、物、事交接準確無誤,并做好交接記錄。
第四條節假日值班人員要加強巡視,發現盜警、火警等情況要及地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五條總務后勤處組織定期檢查房舍、設備、大型玩具的安全,及時維修損壞的設施并采取保護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第六條嚴禁幼兒觸摸各種電器開關、電熱設備。加強對幼兒進行安全用電常識的教育。
第七條教育幼兒要遵守紀律,培養幼兒增強自我防護意識;幼兒離開班級時,必須得到老師的允許后方可離開。
第八條對幼兒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嚴格遵守接送制度;大門上鎖,防止幼兒私自跑出園外或錯接幼兒等事故的發生。
第九條對幼兒進行互助友愛教育,幼兒出入教室、上下樓梯時要有老師看護,做到不擁擠、不打鬧,互相幫助,井然有序。
第十條教育幼兒不做危險的.事情,不采食花、草、種子,不把小物件銜在口中或把玩具放在口里吮吃。
第十一條工作人員下班要注意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做好安全防火、防盜工作。
第十二條食堂工作人員必須持有效的健康證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認真貫徹執行食品衛生法規和有關部門制度,培養良好的衛生意識。
第十三條嚴禁采購腐爛變質的食物,購進原材料要求無毒、無害,采購成品、成型食物應向廠家索取衛生許可證或有關部門證件,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營養要求。
第十四條庫存食品要生熟分開,防止交叉感染;包裝食品要離地存放,散裝食品應用容器加蓋存放,并貼有生產日期、保質期、使用量說明書,注意保質、保鮮。不與非食品混放并采取“三防措施”。(防蟲、防濕、防霉)
第十五條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須遵守“一洗、二浸、三燙、四炒”的烹飪程序,飯菜煮熟、煮透,符合衛生要求,保證不受污染,嚴防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第十六條加工用器、容器、餐器應嚴格遵守消毒、保潔規程,嚴防二次污染事故的發生。
第十七條嚴禁閑雜人員進入工作間,工作人員應注意個人衛生,工作時穿戴工作衣、帽,要保持室內外環境的衛生。
第十八條內服、外用藥品要注明標識并分格存放,同時要放置在幼兒不能隨便拿到的位置。
第十九條給幼兒服藥時應仔細核對姓名、藥名、藥量,避免誤服或過量。(必須要有醫院證明)。
第二十條未經醫務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給幼兒服藥,以防醫療事故的發生。
第二十一條醫務人員應提高醫療保健知識,同時提高應變能力。幼兒出現緊急病情時應迅速送醫務所或醫院救治。
第二十二條組織幼兒外出活動要清點人數并注意交通安全,醫務人員應備藥箱隨隊。
第二十三條活動內容要符合幼兒年齡階段的實際能力,切忌組織幼兒參加有危險的活動,確保活動過程中的安全。
第二十四條交接班要清點人數,規定接送時間,建立家長接送制度;特殊情況出現時要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
第二十五條加強紀律教育、防火防水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做到防患于未然。
幼兒園安全管理策略(熱門23篇)篇八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管理方針政策,不斷提高廣大師生的“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識,總結安全管理經驗教訓,促進安全工作,使安全管理規范化、制度化、根據上級的有關要求,現將安全管理臺帳工作規定如下:
(一)法規文件:有關幼兒園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以及上級黨委政府、教育行政、安全管理等有關部門下發的各類安全工作文件。
(二)組織領導:幼兒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安全組織管理網絡、工作職責等。
(三)管理制度:幼兒園基本情況、最新修訂的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各類安全應急預案等。
(四)安全管理:年度各類安全工作責任書、安全工作學期和年度計劃、總結,各類有關安全工作的會議紀要,幼兒園隱患排查整改、綜合治理等安全工作報表等。
(五)安全教育:開展各類安全教育、組織師生參加各種安全宣傳教育活動的文字、圖片、影像資料等。
(六)檢查整改:各類安全工作檢查記錄,幼兒園安全日巡查記錄,學校安全工作檢查記錄,安全隱患排查、整改、跟蹤督查情況記錄等。
(七)預案演練:防食物中毒、防踩踏、防火災、防地震、防盜竊、防詐騙、大型集體活動等應急預案組織演練情況記載(文字、圖片、影像資料)等。
(八)事故案例:相關安全事故及處理情況的記載,對各類事故的反思總結等。
(九)安全考核:各類安全考核的組織實施及結果等。
(十)經費投入:安全設施設備、宣傳教育活動等經費投入情況記載。
(一)上述1—3項臺帳為長期使用,4—10項臺帳為分年度歸檔,隨時備查。
(二)高度重視建立安全管理臺帳工作,指定專人負責,及時收集、歸檔相關資料。
(三)臺帳資料要求全面完整,圖文并茂,按上述條目逐項分類整理歸檔。
幼兒園安全管理策略(熱門23篇)篇九
全國教職工應有高度的責任意識,嚴守崗位,確保幼兒身心安全,嚴防各類事故發生。
1、及時傳達和學習上級領導有關安全文件,提高老師的安全教育及管理意識,定期檢查園(班)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2、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要經常化。
3、組織幼兒外出活動要經常化。
4、消毒藥品(如“84消毒液、消毒粉、來蘇水”等)統一存入二樓倉庫,不得在其他室內逗留存放。
1、幼兒的內服藥和外敷藥分開管理,勿混濁使用。
2、幼兒家長帶藥,寫清幼兒姓名、藥品名稱、服用量、服用時間,交到本班班主任老師手中,家長必須簽字,簽字后方可服用。
3、帶班老師不準接納由家長遞送的藥品,并提示家長統一由班主任登記藥品。
4、由班主任統一按時分發藥品。
5、班主任在幼兒所帶藥品上也要貼好標簽,做好記錄。
1、教室的電源開關、插座要裝在幼兒接觸不到的地方。
2、嚴禁工作人員在電線上亂拉、亂扯、亂掛。
3、離崗前所有的電扇、空調、錄音機、電鋼琴等的開關必須拔掉。
4、在擦拭開關時要用干抹布。
5、禁止使用蠟燭、熱得快=裸露的電爐等易引燃的照明取暖用具。
6、離園后應有人檢查門窗、水管、電燈、風扇、錄音機、空調等,防止意外發生。
7、保證幼兒園房屋、場地、煤氣、電器、電線線路、字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體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專人檢修,避免摔傷、砸傷、燙傷、走失、觸電、失火、溺水、中毒等事故發生。
1、班級所使用的壁紙刀、剪刀、體溫計等尖銳物品,統一存放在幼兒拿不到的地方。
2、加強幼兒早、午、晚檢查,幼兒所攜帶的尖銳物品一律沒收,尤其加強對幼兒睡前的檢查(尖銳品、小紐扣、棉花、橡皮、卡子、線團等)。
3、嚴禁在幼兒活動范圍內尋訪燒水器、暖水瓶、打火機、蚊香、電爐等不安全物品。各班老師在打熱水時不準直接使用暖水瓶或電壺提水,要使用水桶打溫度適宜的水,切記不能直接打滾燙的熱水,并且各班保溫桶必須上鎖扣。
4、幼兒睡前,老師在給幼兒搬床時,不準把床隨便擺放,以免摔傷幼兒。幼兒午睡,做到不提前搬床,幼兒秩序良好,屋亂跑幼兒。教育幼兒部在床上打鬧,安靜入睡。
5、滅火器放在顯眼地方,教職工掌握使用方法,滅火器要定期檢查、更換、確保使用。
1、為保障幼兒安全,幼兒園實行家長專人接送制度.
2、當家長因事須委托他人代接時,待機人須執家長委托書及代價人有效證件,經幼兒園與家長電話溝通證實后,方可允許代接。
3、接幼兒離園時,家長及代接人必須符合:年滿18歲的公民,精神無異常,接幼兒時不得酗酒。否則幼兒園有權拒接,如不服從,園方有義務向當地派出所舉報。
1、廚房工作人員必須熱飯、熱水做降溫處理。
2、教師不給幼兒打過熱過燙的飯菜。
3、熱飯、熱水打回教室單獨放置,遠離幼兒群體。
4、幼兒在家帶來的食品要檢查出廠日期和保質期。
5、廚房人員嚴禁加工劣質食品,隔夜食品倒掉,夏季食品購進必須冷藏處理。
1、堅守崗位,不擅自離崗,不找人替崗。
2、做好大門鑰匙的保管,不亂扔亂放貨讓他人代管。
3、做好門崗保衛工作,對外來人進行認真詢問,進園要得到允許,出示證件,進行登記(園長允許后)方可進入。不帶幼兒來看園的一律按外來人員進行登記。來看園的家長或來園的人,每名教師均有義務陪同,直到離園,絕不允許讓其獨自留在園內。
4、大門時時上鎖,不能掛鎖,隨開隨鎖。
5、嚴格執行幼兒接送制度,陌生人不準接走幼兒,如果證件不全或不認識的人來接幼兒,需給家長電話聯絡,落實后方可接走幼兒。
6、熱情接待來訪家長,認真回答家長提出的問題,正面回答幼兒園及幼兒的基本情況,如不知情應引導專人回答并及時匯報家長的反饋意見。
幼兒園安全管理策略(熱門23篇)篇十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教育部通知精神、城成教委發[2004]02號文件精神和10月11日召開的"全國中小學和幼兒園安全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切實做好我鎮幼兒園安全工作,確保我鎮各類幼兒園在安全防范工作中做到萬無一失,使所有入園幼兒安全、健康地成長,現就加強我鎮幼兒園安全工作的實施方案制定如下:
(1)領導小組(由7人組成)。
(2)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鎮中心學校成教干事負責日常事務工作。
2、定期召開有中心學校、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婦聯、團委、衛生所、各幼兒園、村委會負責人參加的幼兒園安全工作聯席會議,及時掌握全鎮幼教管理工作動態并妥善處理有關問題。
3、定期對各幼教管理人員、幼兒園法人代表、幼兒園舉辦者和幼兒園教職工進行幼教工作法律法規、安全防范工作意識和管理規章制度教育。以增強全體幼教工作者對安全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規范行為、落實措施。
4、定期組織人力對鎮內各幼兒園安全工作進行拉網式排查。重點對幼兒園周邊環境(包括道路交通、小食品攤點等)、校舍、活動場地、設施設備、食堂和飲食衛生、玩教具、消防設施、接送幼兒的車輛、幼兒園全體教職工的任職資格和身心健康等方面進行檢查,消除安全隱患,杜絕發生任何不安全事故。
5、各幼兒園要建立健全長效的安全防護的各種規章制度,強化常規管理。
(1)要制定門衛制度。各園要有專人負責門衛工作,對來人、來客要詳細問詢、登記,實行全封閉式管理,對身份可疑或有精神病的不得允許進入幼兒園。
(2)要制定教職工崗位責任制度。
(3)要制定教職工健康檢查制度。定期對教職工進行健康檢查,對患有身心疾病而不適應幼教工作崗位要求的人員應及時調離工作崗位。
(4)要制定幼兒衛生保健制度。嚴格執行定期健康檢查、衛生消毒、預防接種、傳染病等常見病的防治、預防和飲食衛生管理等工作。
(5)校車管理制度。用于接送幼兒的校車首先應由辦園法人代表將駕駛人員的身份證、駕駛執照和車輛的行駛執照的原件和復印件以及用校車接送的申請交教育局職成教辦公室審查、確認無誤后簽字蓋章,然后將上述材料的原件與復印件送鎮中心學校審查、確認無誤后備案,這時用于接送幼兒的車輛才能用于接送幼兒。同時,用于接送幼兒的校車應定期到公安車管部門進行安全檢查及審驗并將檢查審驗結論的復印件交中心學校。
不準用機動三輪車接送幼兒。
(6)要建立幼兒接送卡制度。鎮內所有幼兒園必須給每個幼兒家長發放"接送卡",幼兒家長必須持卡方能接送幼兒。
6、各幼兒園舉辦的大型、集體性的外出活動,必須寫出書面報告交中心學校。
7、堅決取締非法無證辦學機構。
幼兒園安全管理策略(熱門23篇)篇十一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使幼兒園師生財產免受破壞和損失,切實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特制定門衛保安制度:
1、值班人員必須嚴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制度,克盡職守,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做個人私事。
2、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和驗證。來訪人員進園必須先征詢被訪者的同意,經驗證登記后方可入內。未經允許外來人員不得隨意進出園區,更不準以任何借口無理取鬧,影響正常秩序,對那些不聽勸告、尋釁滋事分子,應主動報警,破壞幼兒園正常秩序人員要依法嚴懲。
3、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幼兒園,應到規定位置停放。
4、嚴禁各種商販進入園內或在幼兒園門口擺攤叫賣。
5、本園家長接送幼兒,需憑幼兒園發放的接送卡進出幼兒園,不在正常時間段接幼兒需做好接領幼兒登記,嚴防孩子走失。
6、早晚接送幼兒的時間段開啟幼兒園大門,其余時間關閉幼兒園大門。
7、負責園內及周邊安全防范工作,每天做好幼兒園的早中晚巡視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采取處理措施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幼兒園安全領導小組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8、熟悉火警,急救等緊急措施,發生事故及時報告。
幼兒園安全管理策略(熱門23篇)篇十二
1、安全經費投入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一環。幼兒園每年年初必須設立安全工作專項經費對學校消防設施、安全獎勵、安全培訓的經費投入應設明細賬、專款專用,足額保障,及時報銷。
3、幼兒園做好治安、防暴、防盜、防火工作;
5、抓好用電安全,消除幼兒園不安全的用電和不合理的.電器安裝;
6、幼兒園應配齊必備的急救藥品;
7、抓好衛生管理和督促檢查,嚴防食物中毒和細菌性痢疾等腸道傳染病的發生;
8、幼兒園定期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
9、幼兒園要嚴格安全值日制度,值班老師必須按時到崗,加強巡視,認真履行職責。
幼兒園安全管理策略(熱門23篇)篇十三
為加強車間安全管理,規范安全生產責任制,預防及避免安全事故發生,營造一個安全的生產、工作、生活環境,特制訂本制度。
車間安全管理的各項工作。
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車間安全生產、文明生產。
1、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遲到、不早退,工作中不打鬧、不曠工,堅守崗位,上班前和工作中不飲酒。
2、對從事電氣、焊接、車輛駕駛、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3、新員工上崗必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培訓,培訓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對改變工種的工人,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持證上崗。
4、各崗位操作人員必須熟知并遵守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勞保穿戴齊全,做到持證上崗,每個操作人員均能明確自己所有從事崗位應當如何做,做什么、怎么做,不應做什么。
5、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動,不斷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6、車間現場環境要規范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危害的作業環境,必須配有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7、嚴格按照圖紙工藝流程操作,不得隨意更改及減少工藝流程,做到規范操作安全生產。
8、上、下板人員必須熟悉材料,做好標識,材料須放置整齊有序,杜絕材料混放等現象發生。
9、各種機械設備、起吊用具,不得超負荷使用,不能帶病運行,并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做好記錄,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處理。
10、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
11、嚴格按各自的作業規范和質量標準,認真、仔細地檢查員工的各個作業面的工作情況。
12、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時整改。
13、加大對安全操作管理的監督考核力度。對不按規程進行作業的要進行處罰。
14、車間內部禁止吸煙,禁止打手機。
15、下班前門窗關緊,切斷電源,不留安全隱患。
16、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幼兒園安全管理策略(熱門23篇)篇十四
一、幼兒園園長、教師必須增強安全意識,把幼兒園安全教育工作擺在首位,制定幼兒園安全教育制度、安全管理措施,創建平安和諧校園。
二、建立防范措施,定期對幼兒園教室、設備、環境、教、玩具等進行安全檢查,教育幼兒不要到危險場所玩耍。
三、做好家園聯系及幼兒園、離園交接工作。每日做好幼兒園點名工作,對缺課的幼兒要馬上查明缺課原因,并做好記錄,及時反饋到家長。
四、嚴格執行幼兒在園期間安全保教責任制度,防止幼兒跌傷、走失等意外事故發生。
五、經常進行切合幼兒年齡特點的安全教育,防止發生火災、觸電、燙傷以及將異物放入眼、耳、鼻、口內等。教育幼兒不要單獨到河溝、公路上玩耍,不登高、不爬樹,不戲耍貓、狗等。
六、教育幼兒不打架,不互擲石塊、磚塊、泥沙,不長時間在強烈日光下玩耍。
七、要求幼兒教師盡職盡責,做好幼兒安全教育工作。夏季要做好防暑降溫工作、冬季要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幼兒園安全管理策略(熱門23篇)篇十五
1、安全教育的目的:
幼兒園安全宣傳教育的最終目的是增強師幼安全防范意識,提高安全防范技能和自救自護的能力,最大限度預防和避免各類安全事故發生。
(1)內容:
a、在公共場所、參加游覽、外出散步或戶外活動時,應教育幼兒不得隨便離開集體有事告訴老師。
b、為了孩子的安全,教育幼兒不要隨身攜帶玩具及銳利的器具,更不應把它放在口、鼻、耳中,以防傷害。
c、教育幼兒在運動或游戲時應按順序,避免碰撞。沒成人帶領不能自已過馬路,與成人一同過馬路時,應遵守交通規則,走人行道,上街走路要靠右行。
d、講解和宣傳科學常識,讓幼兒懂得玩火、玩電的危害。
e、教育幼兒沒有成人看護不從高處往下跳或從低處往上蹦。
f、教育幼兒不爬桌椅、不爬窗臺、扒窗戶。不從樓梯扶手上往下滑。
g、開門時要先推門,手不放在門縫中。
h、乘車外出時不在汽車上來回走動、打鬧。
i、不使用棍棒在室內外追打。過往樓道要輕聲,走路有序。
j、學會保護自己,不輕信生人的話,未經允許不跟生人走。
k、能說清楚自己的姓名、園名、家長姓名、家庭住址和家長所在單位名稱。
l、大班幼兒逐步學會要根據天氣、身體變化,自己增減衣服。
(2)形式:
a、以生動形象的方法在幼兒一日活動中對幼兒進行教育。
b、模擬演練。
c、利用家園欄、家長學校、家長資源等向家長進行宣傳教育。
d、利用社會各種節日,如愛牙日、消防日等重大活動進行教育。
e、創設環境加強教育指導。
3、教職工安全教育:
通過學習安全管理工作文件精神、查閱安全教育相關網站、請有關安全專業人員來園作講座等多種方式,豐富提高教職工安全知識,提高其搞好安全工作的意識和能力。
幼兒園安全管理策略(熱門23篇)篇十六
1、保證園(班)房屋、場地、家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體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專人檢修,避免摔傷、燙傷、走失、觸電、中毒等事故的發生。
2、定期向家長及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定期檢查園(班)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要經常化,要將安全教育滲透到教育活動中去。
3、認真貫徹有關食品衛生規定,嚴防食物中毒。要建立幼兒就餐管理制度,并由經辦人每餐予以鑒字備案。
4、藥物必須妥善保管,放在幼兒摸不到的地方。吃藥時必須認真核對,劇毒藥品要專人管理,并放置在幼兒不易接觸的地方。藥物一定要專箱專人負責。
5、稀粥、菜湯、開水等要放在安全的地方進行降溫處理后方能給幼兒飲用。
6、幼兒廁所、盥洗間地面保持清潔干燥,洗手水或洗滌水用前先放冷水,再放熱水,防止出現燙傷。
7、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并且要放在成人知道的地方。滅火器要定期檢查、更換。
8、靜園后應有專人檢查門窗、水管、電燈、錄音機,拉電閘。要滅爐火、鎖門,防止意外事故。
9、取暖設備要定期進行檢查,操作人員及設備,取得有關部門考核和鑒定,取暖前檢查煙道,煙筒,爐子的安全,避免煤氣中毒。取暖用爐應有戀檔,地板應有爐盤,爐子周圍不可嗾易燃物,下班要滅火。
10、不準私自帶幼兒去鍋爐房,伙房,水房等不安全的地方。
11、要建立健全幼兒接送制度。傳達室門衛人員、帶班教師要把好大門,工作時間不能脫崗或干其它事務。傳達室內應設有電話、時鐘,并有值班記錄。
12、外人不得隨意來園,不得進班,有事可在傳達室等候接待。
13、對園(班)內出現的事故,要進行分析研究,做好記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根據情節大小進行相應處罰。
14、工作人員要保證幼兒的行為安全,出現情況應及時匯報,不得延誤。
15、電源插座應放在1.7米以上地方,電門開關最好是拉繩。門鎖,插銷應安裝在幼兒摸不到的地方。
16、如果出現重大責任事故,當事人及其單位三年內不準評優、工資晉級、職稱晉級,提職。
幼兒園安全管理策略(熱門23篇)篇十七
1、兒童飲水杯個人專用,每天清洗并消毒一次。
2、桌面餐前要清潔擦拭并消毒,餐后要擦拭干凈。
3、循環使用的餐具每次使用后,分班級進行消毒。
4、生吃瓜果要洗凈或削皮,并防止食用的污染。
5、接觸兒童飲食的工作人員工作前要用肥皂和流動水洗手。
6、兒童飲食實行民主管理:成立伙委會,由園長、保健人員、教師、保育員、炊事員、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兒童伙食中存在的問題并隨時征求家長意見,總結經驗,以求不斷提高伙食質量。
7、兒童與工作人員(包括炊事員)伙食與食物儲存和制做要嚴格分開,兒童伙食費要專款專用,盈虧小于3%。
8、制定四季帶量食譜,每周制定適合兒童年齡特點的食譜,盡量自制點心,做到品種多樣,搭配合理,按量供給,烹調色香味好。每周更換食譜,保證日托熱量、蛋白質平均攝入量均達70%―80%以上,每學期對食品結果有分析總結,對存在問題有改進措施。
9、每天各班統計出勤、報告廚房,炊事員應根據各班當天報來的實有人數按量按食譜做飯。做到少剩飯不浪費,買不到所定食品可臨時以同類食物代替,并要在食譜上更改,不吃隔夜飯菜。
10、炊事用具生熟分開,食具餐具嚴格消毒。
11、為兒童飲水提供條件,保證能隨時飲水。
12、按時開飯,保證幼兒吃好,吃飽每餐飯,進餐時間不少于20分鐘。
13 、合理安排飲食,養成幼兒良好的進餐習慣。
幼兒園安全管理策略(熱門23篇)篇十八
為確保我園樓道暢通,防止園內發生摔傷、踩踏等不安全事故的發生,為幼兒營造良好、安全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我園樓道安全管理制度:
1、幼兒園在每一層樓樓梯口處配置一盞60w的照明燈,由專人負責管理,保證需要時能正常照明。
2、幼兒園在各樓梯轉角處張貼上下樓梯注意安全的警示性標語,提醒幼兒注意樓道安全。
3、幼兒園在樓道中間用黃色漆劃線分界,讓幼兒明確樓道上、下行走界線,各行其道,上下樓道一律右行。
1、樓道安全檢查堅持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幼兒園分管領導組織相關人員每月定期對各處樓梯進行安全檢查。
2、對檢查中發現的不安全隱患指定人員限期排除隱患。
1、全園各班嚴格按照幼兒園規定的樓梯上下分流。
2、行政值班領導每天加強樓道巡視,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各班當班教師和保育員要有序組織幼兒上下樓梯。
1、上下樓梯時一律靠右行,不得超過樓梯上的紅線。
2、上下樓梯時,不得滑樓梯扶手,不得勾肩搭背,推推搡搡,追逐打鬧,不得并排齊步走。
3、教育幼兒在集體上下樓梯行進時,個人不得擅自停下來做其他的事(如系鞋帶、拾東西等),以便防止造成樓道交通阻塞或踩踏事故。
幼兒園安全管理策略(熱門23篇)篇十九
1、及時傳達和學習上級領導有關安全文件,提高老師的安全教育及管理意識,定期檢查園(班)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2、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要經常化。
3、組織幼兒外出活動要經常化。
4、消毒藥品(如“84消毒液、消毒粉、來蘇水”等)統一存入二樓倉庫,不得在其他室內逗留存放。
1、幼兒的內服藥和外敷藥分開管理,勿混濁使用。
2、幼兒家長帶藥,寫清幼兒姓名、藥品名稱、服用量、服用時間,交到本班班主任老師手中,家長必須簽字,簽字后方可服用。
3、帶班老師不準接納由家長遞送的藥品,并提示家長統一由班主任登記藥品。
4、由班主任統一按時分發藥品。
5、班主任在幼兒所帶藥品上也要貼好標簽,做好記錄。
1、教室的電源開關、插座要裝在幼兒接觸不到的地方。
2、嚴禁工作人員在電線上亂拉、亂扯、亂掛。
3、離崗前所有的電扇、空調、錄音機、電鋼琴等的開關必須拔掉。
4、在擦拭開關時要用干抹布。
5、禁止使用蠟燭、熱得快=裸露的電爐等易引燃的照明取暖用具。
6、離園后應有人檢查門窗、水管、電燈、風扇、錄音機、空調等,防止意外發生。
7、保證幼兒園房屋、場地、煤氣、電器、電線線路、字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體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專人檢修,避免摔傷、砸傷、燙傷、走失、觸電、失火、溺水、中毒等事故發生。
1、班級所使用的壁紙刀、剪刀、體溫計等尖銳物品,統一存放在幼兒拿不到的地方。
2、加強幼兒早、午、晚檢查,幼兒所攜帶的尖銳物品一律沒收,尤其加強對幼兒睡前的檢查(尖銳品、小紐扣、棉花、橡皮、卡子、線團等)。
3、嚴禁在幼兒活動范圍內尋訪燒水器、暖水瓶、打火機、蚊香、電爐等不安全物品。各班老師在打熱水時不準直接使用暖水瓶或電壺提水,要使用水桶打溫度適宜的水,切記不能直接打滾燙的熱水,并且各班保溫桶必須上鎖扣。
4、幼兒睡前,老師在給幼兒搬床時,不準把床隨便擺放,以免摔傷幼兒。幼兒午睡,做到不提前搬床,幼兒秩序良好,屋亂跑幼兒。教育幼兒部在床上打鬧,安靜入睡。
5、滅火器放在顯眼地方,教職工掌握使用方法,滅火器要定期檢查、更換、確保使用。
1、為保障幼兒安全,幼兒園實行家長專人接送制度.
2、當家長因事須委托他人代接時,待機人須執家長委托書及代價人有效證件,經幼兒園與家長電話溝通證實后,方可允許代接。
3、接幼兒離園時,家長及代接人必須符合:年滿18歲的公民,精神無異常,接幼兒時不得酗酒。否則幼兒園有權拒接,如不服從,園方有義務向當地派出所舉報。
1、廚房工作人員必須熱飯、熱水做降溫處理。
2、教師不給幼兒打過熱過燙的飯菜。
3、熱飯、熱水打回教室單獨放置,遠離幼兒群體。
4、幼兒在家帶來的食品要檢查出廠日期和保質期。
5、廚房人員嚴禁加工劣質食品,隔夜食品倒掉,夏季食品購進必須冷藏處理。
1、堅守崗位,不擅自離崗,不找人替崗。
2、做好大門鑰匙的保管,不亂扔亂放貨讓他人代管。
3、做好門崗保衛工作,對外來人進行認真詢問,進園要得到允許,出示證件,進行登記(園長允許后)方可進入。不帶幼兒來看園的一律按外來人員進行登記。來看園的家長或來園的人,每名教師均有義務陪同,直到離園,絕不允許讓其獨自留在園內。
4、大門時時上鎖,不能掛鎖,隨開隨鎖。
5、嚴格執行幼兒接送制度,陌生人不準接走幼兒,如果證件不全或不認識的'人來接幼兒,需給家長電話聯絡,落實后方可接走幼兒。
6、熱情接待來訪家長,認真回答家長提出的問題,正面回答幼兒園及幼兒的基本情況,如不知情應引導專人回答并及時匯報家長的反饋意見。
幼兒園安全管理策略(熱門23篇)篇二十
在幼兒園安全是工作中的重點,特別是幼兒的安全。幼兒園安全工作是一項涉及全園各個部門的工作,幼兒園作為集體保育和教育機構要對全體幼兒的安全負責,幼兒園的安全工作,是保證幼兒生命安全的重要措施。
幼兒園的安全工作,特別是幼兒的安全是至關重要的,幼兒年齡小缺少安全知識經驗,缺乏獨立行為能力,然而又好奇、好動、好探索。在活動中對危險事物不能作出正確判斷,不能預見行為后果,面臨危險時不會保護自己。幼兒園作為集體保育和教育機構要對全體幼兒的安全負責,幼兒園的安全工作,是保證幼兒生命安全的重要措施。
幼兒園安全工作是一項涉及全園各個部門的工作,如:門衛,場地設備安全,活動安全等,在管理上高度重視,要教育全園教職工認真對待這項工作,同時加強有關制度的建立和措施的落實,使園內各項活動的開展均能以孩子為中心,注意各種活動的安全保護問題。
1、強化全園教職工的安全意識。
幼兒園安全工作涉及全園各個部門。因此,要提高全園教職工的安全意識,形成全園重視安全工作的局面,園領導及個部門負責人應注意隨時督促,提醒教職工要做到人到心到,不擅離崗位,對孩子做到放手不放眼,放眼不放心,嚴防意外事故的發生。
2、清除環境中的不安全因素,加強預見性。
幼兒園的設施、設備的不安全因素,是造成幼兒意外傷害的原因之一,要注意設施、設備的經常性維修,定期檢查,控制環境中的不安因素,將園內不安全因素降至零,事先預料可能發生的危險,加強防范,保證幼兒安全。
3、注重培養幼兒的自我保護能力和安全意識,掌握安全常規和重視組織幼兒活動中的不安全問題。
好奇、好動、好探索是幼兒的天性,不能因重視幼兒的安全而限制禁止幼兒的活動,應該在重視環境和組織工作安全個前提下,注意培養幼兒的自我保護和安全意識,加強幼兒安全常規教育,從根本上做好幼兒園的安全工作。教育孩子在游戲中不能擁擠,避免碰撞。
4、安全制度的建立和措施的完善。
根據我園的實際情況,建立健全各項安全制度,并堅持嚴格執行,要明確規定各個崗位安全工作的內容,及各環節要注意的問題,要注意對幼兒、家長進行安全教育和宣傳,使安全制度廣而周知。還應對制度執行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和經常性督促指導,發生事故要及時上報,并認真分析找原因。
1、防患于未然,加強預見性。事先預料可能發生的危險,如:對戶外活動場地或設施能意識并發現是否存在不安全隱患,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這是維護幼兒安全的首要原則。
2、組織有序、穩定幼兒情緒。幼兒情緒浮躁,往往是因為組織不力,秩序混亂,這也是一種不安全因素,應注意符合幼兒身心特點的生活制度與常規的建立,組織活動要有條理、有節奏。形成和諧有序的環境氛圍。
3、提供充分與足夠的活動時間與空間,應注意為幼兒提供充分的活動時間和足夠的活動空間,避免幼兒由于過于擁擠而發生危險,造成意外傷害。
掌握安全常規,培養自我保護能力和安全意識,而不能硬性限制,單純禁止幼兒的自由活動。因殪廢食是安全之大忌,教師要避免焦慮心態,這不僅于事無補,反而會影響幼兒情緒。要注意在各項具體的活動中給予積極引導。班級教育管理上應從消極防范轉變為積極促進。
(二)、安全管理與教育的內容和方法。
在班級保教管理中,應注意結合幼兒的年齡特點,進行適當的安全教育,增強其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1、玩具的安全:
玩具是幼兒每天都要使用的,應該避免玩具給兒童帶來的傷害,從玩具的購置、使用到保管上都應首先從保證幼兒安全考慮。
(1)避免購置危害幼兒安全的玩具,如:邊緣鋒利的玩具、容易破損或斷裂的玩具,用有毒的材料或涂料制成的玩具等。
(2)幼兒玩玩具的方法,尤其是戶外大型玩具,應讓幼兒掌握游戲常規。對于需成人指導才能玩的玩具,一定要在教師的指導下進行,如:一些需插電的電動玩具。
(3)玩具的維修和保管,如:要定期給玩具消毒,對殘舊玩具要及時修理或丟棄。對大型戶外玩具要經常檢查、清潔、沙池要清理,避免某些尖銳物體刺傷幼兒的手指。
2、活動安全:
在使用剪刀等危險性工具時,要注意教幼兒掌握操作技能、要領。如:將剪刀交給別人時,要把剪刀的尖端握在手掌心,將剪刀柄遞出去,以防刺傷別人,剪刀用完后要合好,放歸原處。不能拿著剪刀亂跑。
除特殊情況規定,不準幼兒玩弄電源插座、插頭、電線不能玩火柴、打火機等。不能隨便吞吃非食物的東西,不把錢幣、玻璃球等小東西含在嘴里,放在鼻子里。
使用戶外活動器械要遵循正確的運動技能和方法,遵守活動規則,不得做任何危險的動作,如:爬、攀登時抓緊護欄,不相互推拉,走路奔跑時要注意四周、不猛跑、猛停,要會躲閃,防止與同伴碰撞,上下樓梯靠右邊走,不能與同伴相互推拉、擠,不到陽臺、窗臺、雙層小床等高處玩耍,不玩帶刺或有尖角的物品,不把這些東西帶在身邊,戶外游戲時,不遠離集體,不到水池、游泳池附近玩耍,外出活動要整理好衣著,提好褲子,系好衣扣,不得拖拉著鞋,鞋帶要系好,以免活動時絆倒發生危險。
3、交通安全:
引導幼兒學習認識交通規則,過馬路走人行橫道,不在街上亂跑,橫穿馬路不慌張,注意看清左右有無車輛,才可以過馬路。
乘車時,不可將頭、手伸出車外,在車上不得大聲喧嘩,不在車上玩耍和跑動,要扶好車把,以免發生危險,不玩弄車門和車窗,順序上下車,不可相互擁擠。
教師要加強安全意識,注意安全防范,及時發現并消除危險隱患。
教師要隨時關注幼兒的情況,幼兒園要把好門衛關,入園、離園時要有接送卡,沒走的幼兒要有值班教師守侯,不得讓幼兒單獨離園,不能讓陌生人接走孩子。幼兒園的安全工作,關系到全體幼兒的生命安全,牽動著家長的心,一定要把安全工作置于首要位置。實踐證明,積極有效的管理是確保幼兒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最重要的因素。
4、著裝安全:
(1)幼兒著裝要舒適、安全,避免穿太長的裙子、太長的衣服,以免影響幼兒活動,一旦絆倒就會發生意外。
(2)教師不能穿太短、太窄、太長的裙子,以及太高的高跟鞋,以免當幼兒發生意外時,影響教師及時反應成功動作。
5、防火安全:
(1)、幼兒園按消防部門要求配備足夠的消防設施,有足夠的走火通道。
(2)、每個班貼出依仗走火通道示意圖,并組織教職工熟悉通道及消防知識和緊急事故電話。
(3)、幼兒園應預先擬訂緊急狀況疏散計劃,并讓幼兒實際演習,以應付失火、地震等緊急狀況。可通過比賽等方式進行,教師聽見緊急訊號后迅速帶幼兒離開課室集中到室外空地(操場等)這種練習可每學期舉行一次。
幼兒園安全管理策略(熱門23篇)篇二十一
幼兒園應高度重視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交通安全涉及千家萬戶,要從維護社會穩定的高度出發,以對全園師生高度負責的精神,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認真做好本園交通安全管理。
一、所用車輛應取得準運證件,幼兒接送車輛的駕駛員必須取得由市公安局車輛管理部門發放的《機動車輛駕駛資格證》且3年以上,否則一律不得從事接送業務。
二、嚴禁接送專用車超載,嚴格按照車輛的核定人數載客。不得搭載本園幼兒以外的其他乘客。嚴禁將車輛轉交他人駕駛。
三、加強接送專用車管理。要嚴格堅持接送專用車定期檢查保養,駕駛員定期安全教育。堅持接送專用車“專人負責制”、“駕駛員安全責任制”等制度,確保各項制度落實到位。
四、完善校門口道路交通安全設施。設置警示標志、人行橫道線、減速帶、振蕩減速標線、移動式警示牌等交通安全設施。加強幼兒上學、放學時段的交通管理,維持學校門口的交通秩序。
五、加強對幼兒的交通安全教育,不斷提高幼兒的安全意識和遵守交通法規的自覺性。教育幼兒在車上不得將頭、手等伸出車窗外,過馬路,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不亂坐無照車輛、非法車輛。
六、勸告接送司機及時維修車輛,不允許酒后駕車,開快車,要做到“寧停三分,不搶一秒”絕不允許發生上下班途中的安全責任事故。一經發現將上級主管部門進行舉報 。
幼兒園安全管理策略(熱門23篇)篇二十二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為加強幼兒園安全管理,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學秩序,保障幼兒園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確保幼兒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堅持門衛值班制度,建立與學校保衛處的聯系卡;要求來訪者必須登記并得到門衛或園長允許后方可入園;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人、物、事交接準確無誤;節假日值班人員要加強巡視,發現盜警、火警等情況要及地向有關部門報告;定期檢查房舍、設備、大型玩具的安全,及時維修損壞的設施并采取保護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嚴禁幼兒觸摸各種電器開關、電熱設備。
加強對幼兒進行安全用電常識的教育。教育幼兒要遵守紀律,培養幼兒增強自我防護意識;幼兒離開班級時,必須得到老師的允許后方可離開;對幼兒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嚴格遵守接送卡制度;大門上鎖,防止幼兒私自跑出園外或錯接幼兒等事故的'發生;對幼兒進行互助友愛教育,幼兒出入教室、上下樓梯時要有老師看護,做到不擁擠、不打鬧,互相幫助,井然有序;教育幼兒不做危險的事情,不采食花、草、種子,不把小物件銜在口中或把玩具放在口里吮吃;工作人員下班要注意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做好安全防火、防盜工作。
食堂工作人員必須持有效的健康證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認真貫徹執行食品衛生法規和有關部門制度,培養良好的衛生意識;嚴禁采購腐爛變質的食物,購進原材料要求無毒、無害,采購成品、成型食物應向廠家索取衛生許可證或有關部門證件,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營養要求;庫存食品要生熟分開,防止交叉感染;包裝食品要離地存放,散裝食品應用容器加蓋存放,注意保質、保鮮;不與非食品混放并采取“三防措施”;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須遵守“一洗、二浸、三燙、四炒”的烹飪程序,飯菜煮熟、煮透,符合衛生要求,加工用器、容器、餐器應嚴格遵守消毒、保潔規程,嚴防二次污染事故的發生;嚴禁閑雜人員進入工作間,工作人員應注意個人衛生,工作時穿戴工作衣、帽,要保持室內外環境的衛生。
內服、外用藥品要注明標識并分格存放,同時要放置在幼兒不能隨便拿到的位置;給幼兒服藥時應仔細核對姓名、藥名、藥量,避免誤服或過量;未經醫務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給幼兒服藥,以防醫療事故的發生;醫務人員應嚴格遵守值班制度,不得擅自離崗;幼兒出現緊急病情時應迅速送醫務所或醫院救治;醫務人員應提高醫療保健知識,同時提高應變能力。
組織幼兒外出活動要清點人數并注意交通安全,醫務人員應備藥箱隨隊;活動內容要符合幼兒年齡階段的實際能力,切忌組織幼兒參加有危險的活動,確保活動過程中的安全;組織幼兒游泳時,工作人員應嚴密監護,不得擅自離開或閑談,以防意外事故的發生;交接班要清點人數,規定接送時間,建立家長接送制度;特殊情況出現時要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加強紀律教育、防火防水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做到防患于未然。
幼兒園安全管理策略(熱門23篇)篇二十三
一、幼兒園園長是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分工負責消防安全的副園長是消防安全直接直接管理人。幼兒園全體教工為義務消防隊員,并有權制止違反本規定的任何行為,有權維護消防設施有義務參加撲救和協助調查有關情況。
二、定期對幼兒教師、保育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組織幼兒疏散、逃生。
三、把好每日晨檢第一關,認真檢查、收繳幼兒帶入園中的火源,并嚴格保管。
四、因勢利導、不定期向幼兒傳授簡單、基礎的消防安全知識和防火知識教育,教育幼兒不做玩火游戲。同時,幼兒教師、保育員用的火柴、打火機等引火物,要妥善保管,放置在孩子拿不到的地方。
六、幼兒園教室、休息室及活動室禁止煙火,嚴禁使用明火照明。
七、教室及辦公室禁止使用各類違章電器;及時更換老化電線;禁止亂拉私接電源線路。需要使用電器時,由班主任老師嚴格看管。
八、幼兒園室內裝飾材料宜采用非燃或難燃材料,禁止使用塑料制品裝飾、裝修。
九、幼兒床位的擺放,橫向間距應保證大于60公分的通道、縱向應保證1米以上通道。教室及休息室門口不得設置門簾、屏風、桌、椅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兒童休息期間,老師必須陪同。
十、學校應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有學生參加的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學校應明確一定數量的疏散引導員,火災發生時,疏散引導員應通過喊話、廣播等方式,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要求通知、引導火場人員正確逃生。發生火災時,正在授課的教師應組織學生疏散逃生。
十一、電源線穿過悶頂時應穿金屬管做保護,照明燈具等電氣設備不應直接安裝在可燃結構上,不得靠近可燃物品,不得使用落地燈、臺燈,寢室內禁止使用電加熱設備和亂拉臨時電線,電源開關、插座等距地面不應小于1.5米,燈頭距地面不應小于2米。
十二、電氣設施(如電視機、空調機等)周圍不得存放易燃物品,設施要接地良好,用完后立即斷電。電視機的室外天線要安裝避雷器,窗簾不能搭在空調器上。
十三、廚房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使用電器及明火。
十四、值班員需在下班后進行消防安全巡視檢查。
十五、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依據公安部第61號令《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訪安全管理規定》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