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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教師考勤管理制度的具體細則(專業16篇)篇一
一、作息時間:
早晨7:30―晚上17:30冬(周一至周五)。
早晨7:00―晚上18:30夏(周一至周五)。
二、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病事假要先寫假條,園方批準后方可休息。
嚴格遵守本園考勤制度,若出現遲到或早退現象,每次扣壓發當月工資10元/次。出現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超過兩天不請假按自動解除聘用合同處理,除扣當月工資外安全責任金不退。無重大疾病者請假不得超過兩天,病事假期間不享受工資。
《城西幼兒園教職工職業道德規范及制度》。
一、熱愛幼教事業,制定班級學期工作計劃,根據主題更換環境布置,編制一套幼兒早操,并教會幼兒。
二、熱愛幼兒、尊重幼兒、關心幼兒、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注意安全、防止事故、使幼兒身心健康、活潑成長。
三、嚴格遵守園規園紀,忠于職守、盡職盡責、不隨便離開工作崗位,工作期間不做私事,不閑談,不接聽電話。
四、認真備課,自制教具、玩具,做好各項活動記載和效果記錄,定期工作,不斷提高教學質量。
五、勇于改革、探索、實驗、關心幼兒一日生活。
六、對待家長熱情、耐心、做好家訪記錄,與家長建立良好關系,不向家長和幼兒索要錢物,如家長主動送上,也應婉言謝絕。
七、愛護公物,節約水、電、紙等,管好班級一切教具、玩具及物品,并整齊擺放。下班時關好門窗和電源。
八、教師應保育與教學并重,關幼兒、愛護幼兒,抓好幼兒學習,讓幼兒玩好,吃飽、快樂成長,保教人員要團結一致,齊心協力,搞好本園工作,互相尊重、互相幫助。
幼兒園教師考勤管理制度的具體細則(專業16篇)篇二
1、員工有事必須事前請事,辦理請假手續,經領導批準后方可離開,請事假一天的,有園長批準,請事假三天以內(含三天)由園長批準后報分管領導批準,超過三天的,有園長及分管領導批準后報總經理審批,凡請假一天(含一天)以上的假條一律報綜合部備案。
2、員工請病假必須出具由總醫院開的診斷證明,按事假程序執行。
3、員工請外派探親假和外派服務假按永煤公司規定進行,請假人員必須保持通訊暢通,服從公司調遣,否則,按曠工論處。
4、員工請探親假、產假、婚假、喪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育齡女工請假先有公司計生部門登記備案后報總經理審批。
6、員工請假必須找到受托人,不能因請假而誤了工作,影響服務質量。
7、員工請假到期后,在第二天必須到有關部門銷假,否則按礦工論處。
幼兒園教師考勤管理制度的具體細則(專業16篇)篇三
一、作息時間:
早晨7:30—晚上17:30冬(周一至周五)。
早晨7:00—晚上18:30夏(周一至周五)。
二、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病事假要先寫假條,園方批準后方可休息。
三、嚴格遵守本園考勤制度,若出現遲到或早退現象,每次扣壓發當月工資10元/次。出現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超過兩天不請假按自動解除聘用合同處理,除扣當月工資外安全責任金不退。無重大疾病者請假不得超過兩天,病事假期間不享受工資。
《城西幼兒園教職工職業道德規范及制度》。
一、熱愛幼教事業,制定班級學期工作計劃,根據主題更換環境布置,編制一套幼兒早操,并教會幼兒。
二、熱愛幼兒、尊重幼兒、關心幼兒、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注意安全、防止事故、使幼兒身心健康、活潑成長。
三、嚴格遵守園規園紀,忠于職守、盡職盡責、不隨便離開工作崗位,工作期間不做私事,不閑談,不接聽電話。
四、認真備課,自制教具、玩具,做好各項活動記載和效果記錄,定期總結工作,不斷提高教學質量。
五、勇于改革、探索、實驗、關心幼兒一日生活。
六、對待家長熱情、耐心、做好家訪記錄,與家長建立良好關系,不向家長和幼兒索要錢物,如家長主動送上,也應婉言謝絕。
七、愛護公物,節約水、電、紙等,管好班級一切教具、玩具及物品,并整齊擺放。下班時關好門窗和電源。
八、教師應保育與教學并重,關幼兒、愛護幼兒,抓好幼兒學習,讓幼兒玩好,吃飽、快樂成長,保教人員要團結一致,齊心協力,搞好本園工作,互相尊重、互相幫助。
幼兒園教師考勤管理制度的具體細則(專業16篇)篇四
一.幼兒園教師必須遵守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無大事不得請假,如請假要預先告知園長(請假工資按基本工資扣除)。
二.全勤的教職工每月發給全勤獎20元 ,有遲到、早退、等現象無全勤獎,另外遲到、早退者則在工資中扣除5元/次。
三.教師要把精力放在工作上,不帶情緒進園,上班期間,不能串班閑談一切無關工作的事情,避免孩子發生意外,嚴格做到:視線絕對不能離開孩子,堅持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體罰或打罵孩子。
四.避免孩子在園內發生責任事故(如磕傷、碰傷、燙傷、抓傷等),如有上述情況,視情節嚴重,追究教師責任!
五.教師在園內、園外都應維護教師形象和幼兒園聲譽,對待家長態度友好,避免與家長爭吵。孩子在室內外活動娛樂期間(如滑梯等玩具)必須有老師陪同看護,在午睡期間,必須有老師值班。
六.每天注意孩子出勤情況,對缺勤5天以上的孩子,老師必須主動與家長溝通詢問孩子的情況,以便我們改進。
七.飯前、飯后做好桌面地面衛生工作,注意孩子吃飯時的安全,避免燙傷。
八.老師離園前認真檢查、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將所用物品放在指定位置,學生全部走完后,方可離園。
為使本園辦得更好,給孩子一個良好的環境,以上管理制度,望全體教職工嚴格遵守。
幼兒園教師考勤管理制度的具體細則(專業16篇)篇五
1、全體教職工應按作息時間表的規定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上班時間內不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因事外出需經主管領導同意,但最長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且課務要自行調節好。
2、遲到早退1次扣5元,超過30分鐘按曠工半天處理;曠工一天者扣除2天日平均工資,超過2天以上(含)者視為自動離職,不予結算工資。
3、凡參加進修的學習假按事假處理;凡被邀請出席的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門的報告會、典禮儀式等,按具體情況可申報公假,但要提出書面申請,不扣發工資。
4、法定節假日,星期日本人可自由安排,但外出一天以上須向有關領導告示去向,平時中層以上(干事以上)的領導干部外出一天以上,須向園告示去向。園長、主任外出一天以上須報告總校長或總裁。
5、請假未獲批準擅自不上班(確認為緊急情況而無法預先告知除外),按曠工處理,曠工1天,扣發日平均工資的兩倍。
6、病事假一天以上(含)者扣發日平均工資。4小時(含)以內(含)的病事假,不扣發工資,但課務自行調節,不得影響正常工作,代課教師不發代課金,由請假者和代課教師自行協商解決。
7、全體教職工實行坐班制,按規定時間正常上下班,教師須晚辦公時間(按每學期晚辦公規定執行)。
8、教職工應準時參加總校、部門、科組等組織的各類會議及活動,因故請假務必由園長批準,否則按《會議制度》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9、教職工因病、因事不能來校上班者都必須向主管領導請假,請假必須填寫由學校統一印制的請假單(一式兩份,一份交部門主管存檔、一份交財務核查。),事假扣發每天日平均工資(包括基本工資、班主任費、校齡工資、師德獎、常規考核獎等項工資的日平均值)。
10、請假審批權限:教職工1天(含)以內由園長批準,2天以上(含)以下(含)報總校長核準方可生效,3天(含)以上須由總裁核準。
11、教職工婚假,一般應安排在假期進行,享受7天(含雙休日)的帶薪(基本工資)假期;女教職工享受3個月的帶薪(800元/月)產假,且計算校齡,超過3個月的視為請事假,按事假的規定執行。但產假最長不得超過1年,超過1年者視為自動離職,不予結算帶薪產假工資。休假結束后,學校在人事編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優先安排上崗,在上班后第二個月的工資發放日一次性發放3個月產假工資共計2400元。
12、教職工喪假,僅限教職工直系親屬,享受本省內為4天,外省為7天(均含雙休日)的帶薪(基本工資)假期,超過規定日期的視為事假,按事假規定執行。
幼兒園教師考勤管理制度的具體細則(專業16篇)篇六
教師要按時上下班,一天的一般工作時間如下:
周一至周五:7:30――17:10。
值周六:8:30――11:00(幼兒園無幼兒)。
幼兒園根據季節作適當調整。
二、教師入崗規定。
幼兒園實行打卡制度。教師要自覺遵守幼兒園的上下班時間,按規定時間進入工作崗位,按規定時間離崗。
對教師的上班,園長和教研主任要經常性地進行檢查,及時而準確地記錄教師的`出勤情況,對于缺勤情況要及時登記。
三、教師離崗請假規定。
教師在工作時間內未到崗,都要事先向園長請假,遇有急事不能及時請假,事后必須辦理請假手續。
1、按規定時間未到又未請假的算作遲到,早些離崗的算作早退。遲到、早退要向園長口頭說明,一月內遲到一次不計入考勤。
2、教職工在一天工作中,有私事臨時請假外出的,一月內一次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不計入考勤,超過1小時按事假半天計算。
3、事假在一小時到半天的按半天計算,超過半天按一天計算,事假在一天以上(包括一天),必須寫上請假條,向園長請假,說明請假理由,請園長簽批。
4、病假半天,必須寫上請假條,說明病因,向園長請假。病假在一天以上(包括一天),送上醫院建議休息證明,向園長請假。
5、教職工參加學校同意的各類培訓,每次學習以通知為依據,向園長請假,帶班教研主任安排。
6、教職工的婚假、產假等法定公假,寫上請假條,向園長請假,同時送上有關證據。
7、教職工要公出,必須向園長說明登記,待園長同意后方可公出。未經同意私自外出,按曠工計。
8、請假未批準而不上班,按曠工計;假滿未續假而又未上班,按曠工計。
9、事假一般一次不超過7天,一學期不超過一個月。
10、教職工的結婚、分娩、探親、喪事假,均按有關規定給假,但仍需辦理請假手續。
11、教職工如提前結束請假期,應向批準人銷假,請假時間予以更正。
四、教職工在崗工作規定。
教師進入崗位,必須堅守崗位。要堅持人在心在,人在業在,人在情在。
1、上課。教師和輔課教師在上課時間內,必須在班級認真教學,與幼兒同在。要準時上下課,不得遲上課,不得提前下課,上課期間不得電話聊天或客串別班,其他教師也不得在教室內聊天影響上課秩序。
2、開會。每次開會,參加對象無特殊情況必須到會,且不得遲到、早退,開會時認真聽講,做好筆記。
3、活動。幼兒園組織的各種活動,如開放活動、課外活動、教研活動,輔導活動,環境整改等,教師要熱情參加,投入活動,不得抱怨、推托、有情緒。
4、對于學校分配的其他工作崗位、任務,如值周、加班、興趣活動指導等,教師要盡職盡責,積極配合,不得離崗、推托、抱怨。
五、檢查、記錄規定。
加強教師出勤的管理,園長及教研主任必須如實地進行考勤登記管理,而且要做到公平、公開、公正、合理,不得包庇、隱瞞、弄虛作假。
1、教研主任對教師的出勤要隨機檢查,按實統計,定于每月初三號向領導匯報上月考勤。
2、園長要督促私事請假、病假的教師辦好手續,及時的交予教研主任登記作好統計。
3、園長根據需要,對某一項或幾項內容進行抽查,對有問題的教師及時記錄和教育。
六、對考勤獎懲的規定。
1、教師職工每月內遲到一次不計入考勤,第二次本月全勤獎扣除,第三次起(含第三次)每次扣基本工資5元,以此類推。
2、教職工在一天工作中,有私事臨時請假外出的,每月內一次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不計入考勤,超過1小時按事假半天計算。請假后本月全勤獎扣除,請假一天扣除基本工資平均到實際工作日的平均數。
3、每周的隨機檢查發現教職工沒有請假而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崗現象。事后教師首先要向園長口頭說明原因,然后根據教師離崗時間的長短和離崗的性質,視作一定的事假處理。一般情況下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崗作一天的事假處理。情節嚴重的按曠工計。
4、經檢查,上課、下課、午間、當班期間有沒有按時到崗、離開學生與人聊天、客串別班、體罰學生等不規范現象,若有發現一次扣除基本工資20元,屢教不改情節嚴重的辭退處理。
5、每月無病、事假,計作全勤,對全勤教師獎勵30元。
七、出勤統計管理。
1、每月由園長對教師出勤情況進行統計,造好教師出勤獎發放冊,交給會計審核,然后發放出勤獎。
2、幼兒園把教職工出勤情況歸入教職工年度考核。
幼兒園教師考勤管理制度的具體細則(專業16篇)篇七
教職工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勤;行政副園長、業務副園長、行政值班員每天負責記錄員工到崗情況,月底由行政副園長匯總。
一、病假制度:
1、因病休息,需交的病休證明,急診者除外(發燒38℃以上、肝、腎病要有化驗單)。
2、有病先交假條,除不便行動外,不能捎假條或電話請假,病假時間從開假條之日算起(星期六、日在內)。
3、不交假條的病休,按事假處理。
4、凡在寒暑假生病的,不補假。
5、工作時間看病以小時計算病假。
6、病假超過六個月按國家規定執行勞保待遇。
二、事假制度:
如有急事經領導批準以小時計算事假。
三、產假、婚假、喪假、工傷事故假、探親假:
1、產假按國家規定:晚婚晚育享受4個月產假;難產(剖腹產)享受4個半月;早育享受3個月,超過部分按事假處理,產假期只發放本人職務工資和津貼費,生產之前休息,如持有醫院診斷證明及化驗單(蛋白尿、{血壓、水腫等)按病假處理,否則算事假;未取長效節育措施(帶環、結扎)者,懷孕做人流術者,休息時間按事假處理;采取了以上措施及早做人流術者,準予休息15天。休產假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工資,連續病假超過一個月的.長期病假只享受檔案基本工資(孕期因須保胎不能上班者,按病假處理)。
2、婚假:晚婚者享受7天,早婚者享受3天,超過部分按事假處理。
3、喪假:按國家規定,直系家屬享受3天(不含路途),路途1―3天,超過部分按事假處理。直系親屬去世可領取補助金200元。
4、工作事故假:須有現場人員證實(遵守安全操作程序、要求)醫生診斷證明,如經工傷鑒定根據情況另定。
5、探親假:一律利用寒暑假,假期已滿因故不能按時上班時,需辦請假手續,經領導批準方可續假,按雙事假處理。凡不請假或請假未準而逾期不歸者,按曠工處理。
6、寒暑假:工作不滿半年者,不享受寒暑假待遇。
四、曠工:
1、凡無故不上班或未經批準撞自離開工作崗位超過30分鐘以上者,均作為曠工處理。
2、遲到早退超半小時、空班、晚接班超半小時按曠工處理。
3、曠工1天扣發園內當月一切福利待遇。
4、曠工3天以上者給予行政警告處分,曠工期間停發工資。
五、公假:
領導安排的外出參觀學習、獻血、參加子女家長會(1次/每學期,以校方通知書為準)哺乳假(嬰兒一周歲以內,每天1小時)等為公假。
備注:
1、逐級請銷假,無假條不準假。
2、病假(工傷)上班要提前兩天報告,否則不安排崗位,按事假處理。
3、病、事假、工傷等連續超過半個月,不享受臨近寒暑假。
4、一個月缺勤累計15天以上,除按規定扣除外,不享受管理目標獎;病假半年享受最低工資標準,事假超一個月按最低工資標準處理,特殊情況視情而定。
5、工傷及有病到合同醫療單位看病(如到合同外單位看病,費用自理)。
6、行政人員值班白天未按時下班不報加班、不補休,值夜班如屬因工作需要翌日不能休者,應在不影響正常工作前提下,一周內休完。凡牽扯到全局性大的活動,需有關人員加班的經領導批準方可算加班,不許存假。
7、值班人員在因故需要調班,必須報辦公室批準,方可進行調整。
8、在政治業務學習、備課時間缺勤一次者,按曠工半天處理,兩次按一天處理,余類推(以會議室點名為準)。
9、公益勞動請假、假期請假均按雙事假處理。
幼兒園教師考勤管理制度的具體細則(專業16篇)篇八
1、每學期要根據幼兒教學綱要,結合本班幼兒的特點和個體差異,期初制訂出本學科教學工作計劃,期未寫出教學工作總結。
2、認真上好每一節課,充分保證每一節課的教學時間。
3、上課不遲到, 不隨便提前下課,不私自調整課程,上課期間不接聽或撥打電話。
4、認真上好課程表上的每一節課,在教學中要結合實際,寓教于景、寓教于情、寓教于樂,把每一節課上得生動活潑,激發幼兒濃厚的學習興趣。
5、課后要善于總結,并認真批改作業,針對個別差生還要進行課后補習,以全面提高教學質量。
6、教師在上班時(值班),不得隨意外出或接待客人。
7、耐心細致的做好幼兒思想教育工作,尤其要加強對調皮幼兒的轉化教育工作,同時還要注意教育方式和方法,做到不體詈或變向體罰幼兒。
1、每月出滿勤者(無曠工、曠課、遲到、早退、病假、事假)全額發放基礎工資。
2、每曠工一天扣工資200%,請假每天扣20元,值日時請假每天扣25元,中途外出每次不超過30分鐘。
3、凡事假應事些提前一天填寫請假條,經批準后方可離園,否則按曠工處理,事假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天。
4、幼兒發生事故上醫院上藥、打針等扣當蹲班人員10元,縫針、拍片情節較重時扣20元。
5、各班應加強對幼兒課堂和課間的管理,每走出一個學生扣除蹲班人員工資10元。
6、全體教師職工要團結緊張、嚴肅活潑、積極向上、為人師表,每天下午要等全部幼兒接完后教師方可離園回家。
1、各班教室、寢室及公共場所應保持清潔衛生。
2、各班教室課桌凳要擺放整齊。
3、每天要密切的注意幼兒的身體狀況,一旦幼兒發生疾病教師要及時向園長匯報,情節較輕者要護送幼兒回家,情節嚴重者應立即送往醫院。
1、各班要制定適合本班的實際的安全制度,經常教育幼兒注意安全,增強幼兒的安全意識。
2、密切注意家長接送幼兒情況,防止接錯幼兒事件的發生。
3、各班要做到每一節課前清點人數,防止幼兒中途外出或逃走。
4、教師每天要檢查幼兒入園時有無攜帶兇器、利器,一旦發生要當場繳獲。
1、根據幼兒教育綱要,結合本班幼兒的特點和個體差異,期初制訂本學期教學計劃。
2、認真上好每一節課,觀察、分析并記錄好幼兒智力發展情況。
3、嚴格執行幼兒園的安全保衛制度、衛生保健制度,管好本班幼兒的學習、生活以及衛生保健等工作。
4、對待家長要熱情大方,對待幼兒要關心愛護、細心勤勞、不急不燥。經常與家長保持聯系,了解幼兒家庭教育環境,根據每個幼兒的特點和家庭背景,采取適當的教學措施培養幼兒的愛好的興趣,全面完成教學任務。
5、加強對幼兒思想政治教育和學習目的的教育,每天記錄好本班幼兒活動情況。
6、抓好本班幼兒紀律工作,尤其是對相對調皮幼兒的教育工作要耐心細致,針對“教育談心”工作要有效果并做好記錄。
7、重視培養幼兒班干部,班干部工作要有布置,時常進行檢查、總結,期末時評選優秀幼兒班干部。
8、期末要認真填寫幼兒評語,并做好放假準備工作。
9、注意培養教育方式,不得打、罵、體罰幼兒,不故意刁難幼兒。
10、積極組織幼兒參加各項集體活動,培養幼兒的集體榮譽感,每次活動前要有布置,活動結束后要有總結。
11、維持好課間紀律及課間安全,組織好本班幼兒早操、集合、園外活動等。
1、值日人員必須提早上班,維持幼兒紀律。
2、維持幼兒午休。
1、聽、說、讀、寫、彈、唱、畫的能力。
聽:聽懂孩子說話,傾聽孩子說話,提倡教師蹲下跟孩子說話,抱著孩子說話。
說:說是教師的基本技能,什么都可以同孩子說。
讀:吃透教材、讀懂教材。
寫:會寫教案,會寫總結,反思、多動腦筋。
彈唱畫:彈唱畫是幼兒教育的基本技能。
2、組織教學的能力。
3、教育教學的能力。
4、溝通的能力(家訪、電訪)。
5、參加業務學習和幼兒教育研究活動。
6、定期向園長匯報,接受其檢查和指導。
幼兒園教師考勤管理制度的具體細則(專業16篇)篇九
1、各處室管理人員、任課教師每天上下班時,自覺在簽到機簽到和簽退。
2、教務處設專職查崗員,定時和不定時對教師到崗和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并做記錄。
3、學校行政領導不定時對教學和非教學崗位情況進行抽查,并將結果記入日志。
4、分管教學領導、教務處、各學部、各年級組要定時做好教學崗位人員的巡課檢查,并將缺勤情況(含早晚自習、監考等)交教務處登記。坐班情況的檢查由年級主任負責并在年級日志上做好記載,每月30日上報辦公室做當月出勤統計。
5、辦公室按月匯總、通報全校出勤情況,處罰在當月工資中兌現。
第五條:請假程序:
1、各類假期在3天以上的,須校長審批;假期在1天以上3天以內的,分管校長審批(吳民佑:行政后勤人員賀廷江:各班主任李方勝:教學人員(含假期內有課的班主任),教職工病假3天以上需附二級或二級以上醫院(急診除外)的診斷證明,否則,不予批假。;假期在1天以內,可由分管主任(含年級主任)審批,持有效假條到教務處備案。
2、班主任請假后還應將請假時間及代理班主任等情況一并報學工處登記(一般假期均由請假人協調,特殊情況由學工處安排代理班主任,事假應由請假人支付頂工費)。
3、各類假期都應填寫辦公室統一印制的請假條,經相關領導簽字后留存相關處室備查。
4、教師因公出差或參加學習培訓等,一般應提前3天帶通知原件到辦公室填寫公差派遣單后交由校長簽批,公差派遣單在領導簽字后個人留存,報帳后交辦公室登記。
5、一般情況下,公差和事假均應由教師個人協調換課,返校后回換,凡教師離校,均應向教務處提供頂課單,否則,作曠課處理,病假或特殊情況下的'課務安排實行個人換課和教務處安排頂課相結合,請假人必須與頂課教師搞好業務交接。教研組開展活動,全體成員必須參加,由組長負責考勤并將情況報教務處統計,未經請假視同曠工半天處理。
6、必須先履行手續然后離校,若屬特殊情況(如:直系親屬病危需緊急搶救,家有突發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要電話告知有關領導同意,并在事后及時補齊請假手續,手續不齊備的病事假等視為曠工。
7、教職工假滿或提前返校均應及時到有關處室銷假,續假須重新請假,否則作曠工處理。
8、校級和中層領導請假,由校長批準并告知辦公室。
第六條:假期待遇:
(一)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事假全年累計一周以內假期內個人日工資減半(非特殊情況不得在全校統一考試閱卷期間請事假),全年累計在一個周以上、兩個星期(按7天計,不含公休假日,不含法定節假日下同)以內的,其請假天數的工資按日工資的30%計發。半個月以上,一個月以內扣發全部工資,一個月以上不批事假,特殊情況由校長辦公會討論決定。
(二)病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1、病假在1個月以內的,工資全額發給。
2、病假超過1個月不滿3個月的,從第2個月起按個人日工資的80%計發。
3、病假超過3個月的和因公負傷治療及身患絕癥者,其待遇按省、地區有關規定簽定的勞動合同執行。
(三)產假、婚假、喪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1、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產假,應提前一個月向學校申請,產假期間發放全額工資。(產假90天,難產增加15天,晚育的婦女增加30天,不累計)。
2、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工產假期滿后,經批準獲哺乳假的,在規定的哺乳假期間,工資停發,學校每月付生活費600元,哺乳假不超過兩個月。
3、在規定的結婚假期間(婚假時間為3天,晚婚者即男25周歲、女23周歲可加至7天),工資全額發放。
4、直系親屬死亡后,最高可批準5天喪假(不含路途時間),喪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5、婚假、喪假期間的公休假日和法定節假日不作為計算假期的天數。
第七條:處罰細則:
1、遲到:教師要提前2分鐘到所授課教室候課(聽到預備鈴聲進教室),上課鈴聲響后未到教室者記為遲到,遲到一次(五分鐘以內)扣二十元。超過五分鐘,但在十分鐘以內扣五十元,超過十分鐘,但在十五分鐘以內,扣一百元,十五分鐘以后記為曠課,曠課一節第一次扣貳佰元,以后每曠課一次,翻番處罰。
2、早退:下課鈴未響或下班時間未到,無特殊事由離崗者為早退。早退一次扣二十元。
3、坐班:未到一次扣三十元(以抽查記載為準)。
4、換課:教師相互換課,未到教務處履行手續的均作曠課處理。
5、簽到:全體教師實行指紋簽到(退),凡未簽到(退)的每人每次扣3元,遲到早退每人每次扣2元,以月為單位在工資中扣除。
6、值日:未按要求到崗每次扣三十元,當班教師有事不能到崗檢查,需征得當班值日領導的同意并應找人頂替,否則作曠工一天處理。
7、曠工一整天(有課按課節計)處以貳佰元罰款。
8、一學期累計曠工不超過2天,能主動返校并承認錯誤的,學校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只要有一次曠課就取消年終考評評為優秀的資格)和經濟處罰。累計曠工2天及以上,或累計曠課5節次及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第八條:補充說明:
1、教師坐班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可適時調整)。
2、全體教師周六和周日實行彈性坐班,即有課上課,無課可不坐班。
3、全體教師每周可擁有1個輪休日,但須固定報分管處室同意后到辦公室備案。
4、升旗、集會、學習、集體活動、公益勞動及學校要求的其他統一活動,教職工無論是否輪休,是否都要按時參加,出現問題參照以上情況處理(一般每次活動作半天計算,由查崗員和有關處室清點記載)。
5、非教學崗位缺崗、失職的處罰情況由相關領導參照本制度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
6、本制度從20xx年2月24日開始執行,員工出勤情況將作為年度評優表模的重要參考依據。
幼兒園教師考勤管理制度的具體細則(專業16篇)篇十
一、熱愛幼教事業,制定班級學期工作計劃,根據主題更換環境布置,編制一套幼兒早操,并教會幼兒。
二、熱愛幼兒、尊重幼兒、關心幼兒、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注意安全、防止事故、使幼兒身心健康、活潑成長。
三、嚴格遵守園規園紀,忠于職守、盡職盡責、不隨便離開工作崗位,工作期間不做私事,不閑談,不接聽電話。
四、認真備課,自制教具、玩具,做好各項活動記載和效果記錄,定期總結工作,不斷提高教學質量。
五、勇于改革、探索、實驗、關心幼兒一日生活。
六、對待家長熱情、耐心、做好家訪記錄,與家長建立良好關系,不向家長和幼兒索要錢物,如家長主動送上,也應婉言謝絕。
七、愛護公物,節約水、電、紙等,管好班級一切教具、玩具及物品,并整齊擺放。下班時關好門窗和電源。
八、教師應保育與教學并重,關幼兒、愛護幼兒,抓好幼兒學習,讓幼兒玩好,吃飽、快樂成長,保教人員要團結一致,齊心協力,搞好本園工作,互相尊重、互相幫助。
幼兒園教師考勤管理制度的具體細則(專業16篇)篇十一
1、每位教職工要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不早退,違反一次扣十元,遲到半小時扣五十,7:20以后請假扣一百。1年累計3次以上取消評先進資格。
2、有事要提前書面請假,領導批準簽字后方能生效。不經批準擅自離崗作曠工處理,礦工1小時扣10元,曠工一天扣100元,累計2天給予警告處分,累計3天予以辭退。
3、事假一天扣40元,獎金扣完后扣工資,半年累計事假不得超過6天,超過六天每天扣60元,超過30天作自動離職。工作期間原則是不準外出辦私事,特殊情況急需在工作時間辦理的必須向園長或副園長請假,累計超過半天按事假處理。
4、間斷請病假,必須持有醫院出具診斷書和病歷以及休假條,每請一天扣10元,長期請病假(滿1個月以上)停發工資,同時不再享受幼兒園內的福利待遇,滿6個月按自動離職處理。特殊病癥酌情處理。
幼兒園教師考勤管理制度的具體細則(專業16篇)篇十二
1、教師在校內外都應自覺維護教師形象和幼兒園的聲譽,做好幼兒園的品牌宣傳工作。能主動關心幼兒園工作,服從領導分配,顧全大局,積極肯干,有團隊精神及奉獻精神。有損幼兒園聲譽或教師團結的,扣20分。
2、加強思想道德素養,心理生理素養,帶著自己的責任與要求進課堂,不斷提升自己的'內涵,不誤人子弟,認真負責各個課程任務。
3、每天按時上班,根據季節由園長調整上班時間,按要求到警衛處簽到,不簽到這按遲到處理,不允許代簽,代簽一次扣5分,遲到、早退者一次扣5分。
4、同事之間要友好相處,不準吵架,不準與家長吵架,違者按曠工2天算。
5、因幼兒園工作需要而交給的任務不接受一次扣1分。
6、在集體活動時不認真開展活動,且影響活動正常開展不準時,一次扣2分。
7、幼兒園內,應盡量減少私人電話,不發短信息,縮短交談時間,如發現打私人電話而幼兒無人看管,一次扣2分。
8、上班時間不能披發、穿拖鞋和高跟鞋、離崗、串崗,發現一次扣5分。
9、園內要講普通話,教師之間用尊稱,不竄班不閑聊,不做自己的私活,孩子面前不講普通話每次扣1分。
10、上班期間如遇特殊情況要暫時外出,請到園長室登記,時間控制在半小時以內。凡未履行請假手續而不到園或未得到批準而擅自脫崗離園者,扣10分。
11、凡需請事假者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園長批準方可準假。事假每天扣10分。
12、經幼兒園批準而參加的函授進修、自學考試者,在其面授和考試期間缺勤不作事假,但本人應在缺勤前后安排好課務。
13、連續事假中的法定休息日不計事假,病、婚、產、喪等假期中間的法定休息日計入假期計算。
14、體罰與變相體罰、辱罵、岐視幼兒,不給幼兒起綽號,造成影響的或有家長意見的扣30分。
15、因工作造成一般責任事故,如磕傷、碰傷、擠傷、燙傷、扭傷等,
有上述情況之一,教師本人負責一切費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責任事故,導致幼兒需要住院治療的,教師必須承擔50%的醫療費用;因看管不當造成幼兒走失,造成嚴重后果的,屬教師嚴重失職,教師本人負全責,每次記曠工一天。如發現上述任一種情況,教師瞞著不報,每次記曠工兩天。
16、認真組織好幼兒一天學習、生活,沒有老師保護監視下,幼兒玩耍大型玩具出現事故一次扣10分。
17、電源及有腐蝕性物品應放在幼兒接觸不到的地方,容易破碎、有角有棱、銳利物品應妥善保管。
幼兒園教師考勤管理制度的具體細則(專業16篇)篇十三
值周六:8:30——11:00(幼兒園無幼兒)。
幼兒園根據季節作適當調整。
二、教師入崗規定。
幼兒園實行打卡制度。教師要自覺遵守幼兒園的上下班時間,按規定時間進入工作崗位,按規定時間離崗。
對教師的上班,園長和教研主任要經常性地進行檢查,及時而準確地記錄教師的出勤情況,對于缺勤情況要及時登記。
三、教師離崗請假規定。
教師在工作時間內未到崗,都要事先向園長請假,遇有急事不能及時請假,事后必須辦理請假手續。
1、按規定時間未到又未請假的算作遲到,早些離崗的算作早退。遲到、早退要向園長口頭說明,一月內遲到一次不計入考勤。
2、教職工在一天工作中,有私事臨時請假外出的,一月內一次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不計入考勤,超過1小時按事假半天計算。
3、事假在一小時到半天的按半天計算,超過半天按一天計算,
事假在一天以上(包括一天),必須寫上請假條,向園長請假,說明請假理由,請園長簽批。
4、病假半天,必須寫上請假條,說明病因,向園長請假。病假在一天以上(包括一天),送上醫院建議休息證明,向園長請假。
5、教職工參加學校同意的各類培訓,每次學習以通知為依據,向園長請假,帶班教研主任安排。
6、教職工的婚假、產假等法定公假,寫上請假條,向園長請假,同時送上有關證據。
7、教職工要公出,必須向園長說明登記,待園長同意后方可公出。未經同意私自外出,按曠工計。
8、請假未批準而不上班,按曠工計;假滿未續假而又未上班,按曠工計。
9、事假一般一次不超過7天,一學期不超過一個月。
10、教職工的結婚、分娩、探親、喪事假,均按有關規定給假,但仍需辦理請假手續。
11、教職工如提前結束請假期,應向批準人銷假,請假時間予以更正。
四、教職工在崗工作規定。
教師進入崗位,必須堅守崗位。要堅持人在心在,人在業在,人在情在。
不得電話聊天或客串別班,其他教師也不得在教室內聊天影響上課秩序。
2、開會。每次開會,參加對象無特殊情況必須到會,且不得遲到、早退,開會時認真聽講,做好筆記。
3、活動。幼兒園組織的各種活動,如開放活動、課外活動、教研活動,輔導活動,環境整改等,教師要熱情參加,投入活動,不得抱怨、推托、有情緒。
4、對于學校分配的其他工作崗位、任務,如值周、加班、興趣活動指導等,教師要盡職盡責,積極配合,不得離崗、推托、抱怨。
五、檢查、記錄規定。
加強教師出勤的管理,園長及教研主任必須如實地進行考勤登記管理,而且要做到公平、公開、公正、合理,不得包庇、隱瞞、弄虛作假。
1、教研主任對教師的'出勤要隨機檢查,按實統計,定于每月初三號向領導匯報上月考勤。
2、園長要督促私事請假、病假的教師辦好手續,及時的交予教研主任登記作好統計。
4、園長根據需要,對某一項或幾項內容進行抽查,對有問題的教師及時記錄和教育。
六、對考勤獎懲的規定。
1、教師職工每月內遲到一次不計入考勤,第二次本月全勤獎扣除,第三次起(含第三次)每次扣基本工資5元,以此類推。
2、教職工在一天工作中,有私事臨時請假外出的,每月內一次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不計入考勤,超過1小時按事假半天計算。請假后本月全勤獎扣除,請假一天扣除基本工資平均到實際工作日的平均數。
3、每周的隨機檢查發現教職工沒有請假而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崗現象。事后教師首先要向園長口頭說明原因,然后根據教師離崗時間的長短和離崗的性質,視作一定的事假處理。一般情況下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崗作一天的事假處理。情節嚴重的按曠工計。
4、經檢查,上課、下課、午間、當班期間有沒有按時到崗、離開學生與人聊天、客串別班、體罰學生等不規范現象,若有發現一次扣除基本工資20元,屢教不改情節嚴重的辭退處理。
5、每月無病、事假,計作全勤,對全勤教師獎勵30元。
七、出勤統計管理。
1、每月由園長對教師出勤情況進行統計,造好教師出勤獎發放冊,交給會計審核,然后發放出勤獎。
幼兒園教師考勤管理制度的具體細則(專業16篇)篇十四
一。全體教職工在學校安排的教學時間內,要堅持工作崗位,不遲到、不早退。
二。無重要事情不得請假,有事請假要先寫請假條。經校長和有關領導批準后,調好課程,方可離開。
三。請事假一天,由學校批準,一天以上要經教辦分管領導批準。
四。教職工本人婚假及直系親屬(僅限父母、配偶及子女)婚喪假期為7天。
五。嚴禁教職工無故缺勤。
六。有急事確無法事先請假的,事后要及時與學校聯系補假。
七。產假、病假按鄉教辦制定的請假制度執行。
八。此考勤制度與教辦不一致的',以教辦考勤制度為準。
幼兒園教師考勤管理制度的具體細則(專業16篇)篇十五
值周六:8:30——11:00(幼兒園無幼兒)
幼兒園根據季節作適當調整。
幼兒園實行打卡制度。教師要自覺遵守幼兒園的上下班時間,按規定時間進入工作崗位,按規定時間離崗。
對教師的上班,園長和教研主任要經常性地進行檢查,及時而準確地記錄教師的出勤情況,對于缺勤情況要及時登記。
教師在工作時間內未到崗,都要事先向園長請假,遇有急事不能及時請假,事后必須辦理請假手續。
1、按規定時間未到又未請假的算作遲到,早些離崗的算作早退。遲到、早退要向園長口頭說明,一月內遲到一次不計入考勤。
2、教職工在一天工作中,有私事臨時請假外出的,一月內一次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不計入考勤,超過1小時按事假半天計算。
3、事假在一小時到半天的按半天計算,超過半天按一天計算,
事假在一天以上(包括一天),必須寫上請假條,向園長請假,說明請假理由,請園長簽批。
4、病假半天,必須寫上請假條,說明病因,向園長請假。病假在一天以上(包括一天),送上醫院建議休息證明,向園長請假。
5、教職工參加學校同意的各類培訓,每次學習以通知為依據,向園長請假,帶班教研主任安排。
6、教職工的婚假、產假等法定公假,寫上請假條,向園長請假,同時送上有關證據。
7、教職工要公出,必須向園長說明登記,待園長同意后方可公出。未經同意私自外出,按曠工計。
8、請假未批準而不上班,按曠工計;假滿未續假而又未上班,按曠工計。
9、事假一般一次不超過7天,一學期不超過一個月。
10、教職工的結婚、分娩、探親、喪事假,均按有關規定給假,但仍需辦理請假手續。
11、教職工如提前結束請假期,應向批準人銷假,請假時間予以更正。
教師進入崗位,必須堅守崗位。要堅持人在心在,人在業在,人在情在。
不得電話聊天或客串別班,其他教師也不得在教室內聊天影響上課秩序。
2、開會。每次開會,參加對象無特殊情況必須到會,且不得遲到、早退,開會時認真聽講,做好筆記。
3、活動。幼兒園組織的各種活動,如開放活動、課外活動、教研活動,輔導活動,環境整改等,教師要熱情參加,投入活動,不得抱怨、推托、有情緒。
4、對于學校分配的其他工作崗位、任務,如值周、加班、興趣活動指導等,教師要盡職盡責,積極配合,不得離崗、推托、抱怨。
加強教師出勤的管理,園長及教研主任必須如實地進行考勤登記管理,而且要做到公平、公開、公正、合理,不得包庇、隱瞞、弄虛作假。
1、教研主任對教師的出勤要隨機檢查,按實統計,定于每月初三號向領導匯報上月考勤。
2、園長要督促私事請假、病假的教師辦好手續,及時的交予教研主任登記作好統計。
4、園長根據需要,對某一項或幾項內容進行抽查,對有問題的教師及時記錄和教育。
1、教師職工每月內遲到一次不計入考勤,第二次本月全勤獎扣除,第三次起(含第三次)每次扣基本工資5元,以此類推。
2、教職工在一天工作中,有私事臨時請假外出的,每月內一次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不計入考勤,超過1小時按事假半天計算。請假后本月全勤獎扣除,請假一天扣除基本工資平均到實際工作日的平均數。
3、每周的隨機檢查發現教職工沒有請假而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崗現象。事后教師首先要向園長口頭說明原因,然后根據教師離崗時間的長短和離崗的性質,視作一定的事假處理。一般情況下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崗作一天的事假處理。情節嚴重的'按曠工計。
4、經檢查,上課、下課、午間、當班期間有沒有按時到崗、離開學生與人聊天、客串別班、體罰學生等不規范現象,若有發現一次扣除基本工資20元,屢教不改情節嚴重的辭退處理。
5、每月無病、事假,計作全勤,對全勤教師獎勵30元。
1、每月由園長對教師出勤情況進行統計,造好教師出勤獎發放冊,交給會計審核,然后發放出勤獎。
2、幼兒園把教職工出勤情況歸入教職工年度考核。
幼兒園教師考勤管理制度的具體細則(專業16篇)篇十六
一、全園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時間,按時到崗并做好班前準備工作,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二、病假除急診外,必須持有縣級及以上醫院醫生開具的病假證明,報告園領導經批準后方可病休,休息時間以看病之日起計算。
三、平時看病,先經年級組長同意并安排好班內工作,經園領導批準后方能看病,回來后憑病歷到年級組長處銷假。
四、嚴格控制請事假,如有特殊情況需請事假,應事先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并向園領導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離崗。
五、病假、事假休假期滿后,必須在周五前銷假。因特殊情況,臨時不能趕回來請假者,事后要主動補假,并說明理由,否則按曠工處理。無特殊情況,不請假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六、婚假、產假、探親假、喪假均按工作規定條例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