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范本是指一篇具有典型特征和優良品質的文章,它可以作為學習和參考的范本。接下來,小編為大家推薦一些優秀的范文范本,希望能對大家的寫作有所幫助。
校車安全與交通安全范文(18篇)篇一
為了加強校園車輛的安全管理,堅決杜絕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特簽訂此責任狀。
一、駕駛校園車輛的駕駛員必須由有合法駕駛手續,具有三年以上駕駛經歷,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責任心強。
二、駕駛員在接送學生前,必須對駕駛車輛進行嚴格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堅決不上路行駛,時刻保持車況良好。
三、駕駛員駕駛車輛接送學生時堅決做到不超員行駛、不超速行駛,上下學生一律停靠在安全、寬闊的地點。
三、嚴禁酒后駕車,出車接送學生不能飲酒。學校發現酒后駕車,有權停止接送,由于飲酒造成不正常駕駛,出現人為事故,責任自負。
四 、不能超速行駛。為了趕時間,有意加快速度,致使學生碰撞,造成人身傷害,后果責任自負。
五、由于駕駛技術不過硬等出現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等后果責任自負,不能請人代駕。
七、 雨雪天氣和大霧天氣特別注意行駛安全
八、 開車時不接不打私人電話
九、違反上述規定的,對駕駛員按有關規定處理,造成安全事故的,司機承擔所有責任。
校方簽字: 司機簽字:
閔家小學 2012.10.5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自治區教育廳 公安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嚴格按照《校車安全管理條例》(2012年4月5日頒布施行)規定,切實加強對校車交通安全工作的監督管理,保障師生的交通安全, 特與校車管理人、駕駛人簽訂本責任書。
一、責任對象
中小學及幼兒園負責人及校車駕駛人
二、管理目標
1、對《校車安全管理條例》頒布后申請校車使用許可的車輛,嚴格按照《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規定進行審查、備案;對《校車安全管理條例》頒布前已經備案的校車,要對校車標牌、校車標志燈、停車指示標志、承運人保險、車內安全設備等方面進行整改,完成整改后重新備案。
2、學校要加強對校車駕駛人的管理,制定管理制度,嚴格落實責任。校車駕駛人必須具備相應準駕車型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最近3年內任一計分周期沒有記滿12分紀錄,無致人傷亡的道路交通責任事故。學校要加強對校車駕駛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并簽訂安全駕駛責任狀,切實增強安全意識、責任意識、守法意識。
3、學校要加強對接送學生車輛的日常管理,制定車輛管理制度,定期進行檢驗,督促駕駛員加強日常維護保養,確保車輛的安全運行。學校不得使用或租用報廢汽車、拼裝車、低速載貨汽車或安全設施不符合規定的機動車接送學生,達到報廢標準的車輛,要立即報廢,對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要立即停止接送學生,立即進行整改。不得強令駕駛員違法駕駛車輛。
交通安全宣傳櫥窗、宣傳欄;積極參加交-警部門組織的安全學習,切實增強安全意識、責任意識、守法意識。
5、學校要與每位學生家長簽訂安全乘車協議書。有針對性地開展對學生家長和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進一步提高家長和學生的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教育學生不坐超員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和非法營運車,自覺抵制各類交通違法行為。
三、駕駛人承諾:
2、接送學生途中不隨意停車,不搶行,起步、停車時注意觀察車內和車外情況,確認安全。認真做好出車和收車后的車輛安全檢查,確保車輛安全運行。
3、遇到雨、雪、霧等惡劣天氣,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注意保持安全車速,確保學生的安全。
此責任書一式三份,學校、交-警大隊和校車駕駛人各一份存查。
學 校 大武口區交-警大隊
責任人: 負責人:
校車駕駛人 :
2012 年 月 日 2012 年 月 日
為嚴格校車交通安全管理,確保校車交通安全,依據《湖北省校車交通安全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特簽訂如下〈責任書〉,明確和履行校車交通安全管理責任:
一、 使用校車的公(民)辦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以及幼兒園(班)是校車交通安全的責任主體,對校車交通安全承擔主體責任,切實做到:
1、 校車及駕駛人必須符合有關規定和安全要求;
2、 明確專人負責校車安全管理,落實定人、定車、定時、定線路、定制度的.“五定”管理制度。
5、 每輛校車配備學生照管人員,維持乘車秩序,監督和糾正校車駕駛人的交通違法行為。
6、 自覺接受公安交管和教育主管部門的監管。
二、公安交管部門要嚴格道路交通執法管理,依法查處校車超速、超員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維護校車通行秩序。會同教育部門嚴格按照〈湖北省校車交通安全管理辦法〉規定對校車進行審查備案,嚴把校車安全資質關,加強學校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及時向學校抄告校車交通違法情況,督促學校加強安全管理。
三、教育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學校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樹立、健全和落實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將校車安全工作落實情況納入本校車的學校安全管理的年終考核,會同公安交管部門加強校車交通安全監管。
四、對轄區發生的校車交通事故,依照有關規定,對照本〈責任書〉的責任要求,進行嚴格的責任倒查,依法依規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五、本〈責任書〉涉及的任何一方有權對其他方責任完成情況進行監督。
責任方:(學校蓋章) 代表人:(簽字)
責任方:(教育部門蓋章) 代表人:(簽字)
責任方:(交-警部門蓋章) 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校車車號: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及區委區政府、區教育局的相關文件精神,加強校車管理,明確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目標責任:
1、校車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嚴禁酒后駕車,嚴禁闖燈越線,嚴禁超載、超速行駛,杜絕事故隱患和違規行為,確保行車安全。
2、不準用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學生。
3、司機必須是駕齡3年以上,三年內任一記分周期累計分滿12分或者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并負有責任的駕駛人不得駕駛校車接送學生。
4、接送學生車輛必須保證車況良好,必須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并做好保養維修記錄,出車前必須檢查車輛,尤其要認真檢查剎車、車燈等車輛的安全性能,嚴禁車輛在不安全的情況下行駛。
5、接送學生車輛應按核定數量乘坐,嚴禁超載,嚴防事故的發生。
6、負責接送學生的車輛駕駛員要準時按送學生,要有乘務員隨車負責,并認真記錄好乘車學生的名單,不準出現漏接學生的現象發生。
7、負責按送學生的車輛要安全、及時的將乘車的學生送到目的地。
8、對因松懈,不落實責任而造成事故的由交管部門依法追究責任。
9、本責任書有效期:2015年2月15日—2015年7月5日。 此目標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校車車主各持一份。
學校: 校車車主:
2015年2月15日
為加強我校交通安全管理,提高校車司機的安全責任意識,學校與司機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一、 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學習貫徹落實上級相關部門對學校交通安全工作意見。
二、 積極參加司機培訓,主動接受安全教育,嚴格遵守上級交通安全主管部門和學校對校車司機提出的各項要求。
三、 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重點做到“六個不”,即不酒后開車、不疲勞駕駛、不闖紅燈、不超速行駛、不開帶病車、不開英雄車。遵守學校車輛管理制度,愛護車輛,經常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出現故障及時修理,車輛進廠維修完畢,司機要檢查維修情況并簽字確認。
四、 車輛在道路上行駛要控制好車速、限速行駛,防止事故發生。開車進出校園時,要減速慢行(限速5公里),注意避讓學生。
五、 司機不得擅自開車外出。接送任務完成后,要按規定停車入庫,并做好車輛衛生清理,鎖好門窗。
六、 考核:(1)因竄紅燈而引起的罰款由駕駛員本人負全責。因超速而引起的罰款由駕駛員本人負50%的責任(2)因車輛事故而引起的費用1000至5000元的考核責任司機300元;5000至10000元的考核責任司機800元;10000至50000元的考核責任司機1500元;50000元以上的考核司機3000元。(3)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的由司法機關處理。
七、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司機各執一份。
學校領導簽字: 司機簽字:
學校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本責任書抄送:公司董事長、學校各部門負責人。
校車安全與交通安全范文(18篇)篇二
第一條為加強對校車交通安全的管理,切實保障搭乘學生的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和《河北省學校安全管理規定》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校車是指幼兒園(班)、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以下統稱學校)自購或租借的專門用于運送不少于5名學生及其照管人員上、下學的客車和乘用車。
第三條各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在職責范圍內,按照本辦法規定,加強對校車的監管,嚴查校車超員、超載、超速及其他交通違法違規行為,并不定期到學校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第四條各級地方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學校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督促有關學校建立、健全和落實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將校車安全工作落實情況納入使用校車的學校安全管理年度考核,協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學校使用校車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第五條使用校車的學校應當與當地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進行簽訂校車交通安全管理責任書,與校車駕駛人員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使用租借車輛的學校應當與出租、出借單位簽訂安全責任書,明確交通安全責任。
第六條使用校車的學校應建立車輛管理制度和車輛臺帳,定期對校車進行維護保養;建立和落實校車駕駛人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督促駕駛人規范操作、文明行車;建立學生照管人員責任制度,確保每輛校車配備學生照管人員,負責維持乘車秩序,監督和糾正校車駕駛人的交通違法行為,防止校車出現超速、超載、亂停靠上下學生等情形。使用校車的學校應當自覺接受當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教育行政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七條學校需長期租用車輛作為校車,或者組織學生活動需臨時租用車輛的,應當租用具有合法資質的專業客運單位的機動車,并與承運單位簽訂運送協議書,明確安全責任。嚴禁租借個人所有的或者拼裝、故障、報廢車輛作為校車。
第八條 校車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依法辦理了機動車登記,車輛牌證齊全;
(二)粘貼有效的年檢合格標志和強制保險標志;
(三)符合國家規定的校車技術標準;
(四)專用校車涂裝應當符合國家標準,車身前后及兩側應當粘貼、放置符合國家標準的校車標志、標牌;臨時租用的校車在車身前后及兩側應當粘貼校車標志。
第九條 校車駕駛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相應準駕車型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
(二)最近3年任一記分周期內沒有累計記滿12分的記錄;
(三)未發生過致人死亡且負有責任的交通事故;
(五)無犯罪或嚴重違法記錄。
第十條因集中運送學生而需要一個月(含)以上較長期配備、租用校車的學校,在校車投入使用前,應向當地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三)校車行駛路線和停靠站點示意圖;
(四)本學校制定的校車及其駕駛人員、學生照管人員的安全管理制度;
《河北省校車備案登記表》由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省教育行政部門共同制定。
第十一條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收到校車備案登記表后,應會同同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3日內對備案材料進行審核。申請材料齊全且有關內容符合相關要求的,上報當地設區的市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編號,核發校車專用標志和標牌,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據國家規定的校車技術標準,核定校車準載人數,在核發的校車專用標牌中注明。
校車專用標志、標牌由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統一印制,由設區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按需申領、發放。
第十三條校車專用標識、標志的有效期與該機動車承擔校車任務的有效期相同,最長不超過一年。使用校車的學校需要延續其有效期的,應當在其有效期屆滿15日前向當地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重新備案。
第十四條 校車上路行駛時,應按照國家和省的規定正確使用校車專用標識、標志。
第十五條 使用校車的學校應當制定有關學生搭乘校車的安全指引,并教育學生在搭乘校車時必須遵守安全守則,確保學生安全。
第十六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定期將校車駕駛人的交通違法情況抄告其所屬學校和當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發現其不符合駕駛校車的條件時,應建議學校終止其與該駕駛人員的勞動關系。
第十七條校車發生交通事故后,校車駕駛人和學生照管人員應當立即報警,根據實際情況把學生轉移到安全的地方,并做好有關安全防范工作,防止發生二次交通事故。
第十八條 各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教育行政部門應當設立監督舉報電話并向社會公布,鼓勵群眾積極舉報校車交通違法行為。
第十九條 使用校車的學校違反本辦法規定,未建立有關管理制度的,由當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責令整改。
第二十條使用校車的學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其限期整改,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處罰,同時將情況通報該學校所在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該學校及其法人代表通報批評,情節嚴重或者屢教不改的,給予該校法人代表行政處分:
(一)使用未取得校車專用標識、標志的車輛運送學生,不及時整改的;
(二)騙取校車專用標識、標志的;
(三)上路行駛的校車不按規定使用校車專用標識、標志的;
(四)多次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
(五)不遵守既定校車行駛路線圖和停靠站點的;
(六)租借、出售、偽造校車專用標識、標志。
(七)雇傭不具備駕駛校車資格的人員駕駛校車的;
租借、出售、偽造校車專用標識、標志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沒收標識、標志。
第二十一條使用校車的學校強迫校車駕駛人員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校車,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處理。
第二十二條各級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不依法履行監管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應當按照安全管理責任制追究其相應責任。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關于《河北省校車交通安全管理規定》的起草說明
一、制定《辦法》的社會背景
校車是中小學和幼兒園專門用于運送學生的交通工具,其服務對象主要是未成年人,校車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社會影響尤其惡劣。因此,為預防校車交通事故發生,必須加強校車交通安全管理。近幾年,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省政府有關部門都對校車交通安全工作給予高度重視,省政府制定出臺了《河北省學校安全管理規定》等文件,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校車交通安全隱患依然大量存在,省內外校車交通事故時有發生,主要原因有:
一是對校車的概念界定不清。目前,我國關于校車的概念僅在國家標準化委員會制定的《國家標準〈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04)第2號修改單》中有所表述,即“用于運送不少于5名幼兒園、小學、中學等教育機構的學生及其照管人員上下學的客車和乘用車。”由于其主體缺失,因而在實際生活中究竟哪些車輛屬于校車范圍,很難界定。校車概念的模糊直接導致了通過加強校車日常管理進而預防事故發生的制度無法落實。
二是相關部門對校車的監管職責不清。對校車的管理工作涉及公安交管、安全生產監督、教育行政等多個部門,但各自在哪些環節承擔哪些監管責任,尚無明確的法定依據。例如,校車作為機動車輛,應依法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管理,但因其特殊用途又需要教育行政部門的積極介入,發揮其監管作用。兩個部門的職責如何界定?如何銜接?沒有法定依據。
三是對違規行為的責任追究制度缺失。目前關于校車管理的規范性文件都沒有得力的責任追究制度的規定,因而許多地方對現有規定置若罔聞,導致校車事故的時有發生。
今年以來,公安部、教育部在落實中央領導指示精神,部署加強校園周邊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時,特別強調,“要健全完善校車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對校車和校車駕駛人員進行一次全面清理,會同教育行政部門加強校車管理和校車駕駛人員安全教育。”為有效解決校車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省公安廳與省教育廳聯合制定我省《校車交通安全管理辦法》十分必要。
二、《辦法》的主要內容
《辦法》有六個方面主要內容:界定了校車的概念;明確了各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在校車交通安全管理中的職責;明確了使用校車的學校在校車交通安全管理中的'責任;規定了校車和校車駕駛人員的條件;規定了校車專用標識、標志的申請取得程序和使用的相關制度;明確了違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的有關行為應承擔的責任。
《辦法》的亮點集中體現在四個方面:
一是校車的概念。明確校車的概念是解決校車交通安全管理問題的基礎性工作。國家標準化委員會于2015年制定的《國家標準〈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04)第2號修改單》只是從技術層面規定了校車的概念,據此,提供校車的主體應涵蓋社會中的任何組織和個人,但由于各種主體特性差異較大,不可能通過某一項制度得到有效管理。實際上,校車交通安全管理的重點在兩個方面:其一在于提供校車的主體通過落實日常管理制度,提高事故防范能力;其二在于加大對提供校車的主體的責任追究力度。要實現以上兩個目的,作為提供校車最大主體的幼兒園、小學、中學等學校最應當被明確為管理對象。基于以上考慮,《辦法》將作為調整對象的校車界定為:幼兒園(班)、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自購或租借的專門用于運送不少于5名學生及其照管人員上、下學的客車和乘用車。需要強調的是,保障校車交通安全是學校的法定責任,因此,無論是公辦學校,還是民辦學校,都在《辦法》的調整范圍之內。
二是使用校車的學校應承擔的日常管理責任。明確使用校車的學校在校車日常管理中的責任,是做好校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核心環節。根據《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和《河北省學校安全管理規定》的規定,為方便有關部門的管理,使用校車的學校應當與當地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教育行政部門簽訂校車交通安全管理責任書;為明確不同主體的交通安全責任,使用校車的學校應當與校車駕駛人員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與出租、出借車輛的單位簽訂安全責任書。
使用校車的學校還應建立車輛管理制度和車輛臺帳,定期對校車進行維護保養;建立和落實校車駕駛人員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督促駕駛人員規范操作、文明行車,保持安全車速;建立學生照管人員責任制度,確保每輛校車配備學生照管人員,負責維持乘車秩序,監督和糾正校車駕駛人員的交通違法行為,防止校車出現超速、超載、亂停靠等情形。使用校車的學校應當自覺接受當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教育行政部門的監督檢查。
《辦法》還對現實中經常存在的使用校車的情形作了規定:學校需要長期租用車輛作為校車,或者組織學生活動需臨時租用車輛的,應租用具有合法資質的專業客運單位的機動車,并與承運單位簽訂運送協議書,明確安全責任。嚴禁學校租借個人所有的或者拼裝、故障、報廢車輛作為校車。
三是申請取得校車專用標識、標志的程序。《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六條規定:“接送中小學生和幼兒園幼兒的校車在車身兩側噴涂統一的標識。”第十條規定“接送中小學校學生和幼兒園幼兒的校車駕駛人,應當具有三年以上相應準駕車型的安全駕駛經歷。”《河北省學校安全管理規定》第三十三條規定“學校用于接送學生的車輛,應當經有關部門檢測合格,駕駛員應當具有3年以上的駕駛經驗,租用車輛接送教職工和學生的,應當選擇合法的車輛運輸經營單位,并與其簽訂安全責任書。”《辦法》應該對以上規定進行細化,規范申請的具體條件和程序,同時,我們還認為,制度設計既要方便相對人提出申請,減少申請成本,也要緊密結合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各自職責的特點,合理分配對校車交通安全管理的責任,做到分工明確,銜接緊密。在以上原則的指導下,《辦法》規定,因集中運送學生而需要配備校車的學校應向當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申請使用校車專用標識、標志,并提交9種材料;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在收到校車使用申請后,應在3日內與同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共同審查,審查同意的上報當地設區的市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并申領全省統一的校車標識、標志,在作出備案批準之日起5日內向申請人頒發校車專用標識、標志;不予批準的,應向申請人作出書面說明。同時還規定,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依據國家規定的校車技術標準,核定校車準載人數,并在校車專用標識、標志中注明。
四是責任追究制度。校車是一種特殊的車輛,使用校車的學校除了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安全駕駛要求外,還必須抓好兩個重點環節的管理:建立并執行有關內部管理制度,規范校車專用標識、標志的使用。為保證與這兩個重點環節相關的規定落到實處,《辦法》有針對性地規定了責任追究制度。對于使用校車的學校不建立校車日常管理制度的行為,當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應責令其整改。對于使用校車的學校使用未取得校車專用標識、標志的車輛運送學生,或者騙取校車專用標識、標志,或者上路行駛的校車不按規定使用校車專用標識、標志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整改,同時將情況通報該學校所在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該學校及其法人代表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政紀處分。對于租借、出售、偽造校車專用標識、標志的行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沒收該標識、標志。
1、禁止學生駕駛機動車上學。
2、禁止機動車進入學校。特殊情況要在我校兼職保安的指揮下停在指定位置。
3、禁止學生擅自檓穿馬路。
4、班主任必須掌握全班過馬路學生的基本情況,決不能漏掉一個學生(下午放學后不能留過馬路學生打掃衛生或做其它事情,如必須留下來,則由老師必須帶學生過馬路)。
5、班主任在中午和下午放學時,放學鈴聲一響,班主任必須動作迅速地組織學生排隊有秩序下樓,以便統一拉繩過馬路。班主任把全班路隊帶到一樓大廳時,讓指定路隊長負責帶不過馬路學生到校門。班主任則在一樓大廳看管過馬路學生,聽從管理人員指令統一帶學生過馬路。
6、各班每天必須加強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學生平時過馬路時一定要慢行,不能跑,要左右看,沒車的時候再過去。
7、值日教師、兼職保安要按要求負責校門及周邊秩序管理,嚴格禁止學生自己擅自過馬路。
8、班主任在下午放學后才可家訪。
9、班主任在下午下班前必須到班級教室清場,督促打掃衛生等所有學生按時回家,待學生全部安全離校后方可下班。
一、要進一步強化學生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學校要通過多種形式,定期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每周不少于1次,增強師生安全意識,讓學生詳細了解交通規則。
二、嚴格落實學校路口安全值勤制度。學校要結合本校實際制定并嚴格執行學校門口及主要交通路口值班制度,要明確職責,安排好人員,實行無縫隙管理,在學生上學和放學的集中時間,必須有師生佩戴袖章值勤,疏導交通,監督學生按交通規則行走,并做好值班記錄。
三、學校要建立并落實學生上學、放學主要路段巡查制度。成立學校道路巡查小組,由分管領導帶隊,定崗、定人、定責任段,在距學校門口50米路段內實行學校學校責任管理,安排專人在學生上學、放學高峰期,對學生在路上的交通規則遵守情況進行巡查,對違紀學生及時制止,盡心批評教育,做好相應記錄。
四、學校要把路口值勤情況,路段巡查情況納入學校全員管理,列入對學生、班級及教師的目標考核。
五、在學校門口和學生比較集中的交通路口設置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機動車輛注意減速慢行,嚴禁機動車輛隨意出入校園。
六、教職工,學生騎自行車要做到八不準:不準“飚車”、“飛車”;不準多車并行;不準勾肩搭背;不準撒把騎車;不準倒騎車;不準在公路上賽車;不準騎車帶人;不準在公路上停車玩耍。
七、監督學生不乘坐不合格車輛和無合格手續車輛。校園內嚴禁打鬧、追跑,嚴禁攀爬、圍追車輛。
八、?學生發生交通安全事故的,應立即送醫院及時搶救,并責任落實到人。
2015年1月
校車安全與交通安全范文(18篇)篇三
根據教育局關于做好校車火災事故演練的活動精神,為了進一步加強我園校車的安全管理,以及對幼兒安全知識的宣傳和教育,提高幼兒的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從而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校園正常的教學秩序和社會的穩定,結合我園實際,決定組織一次校車火災應急演練活動。
二、活動時間:
20xx年5月12日下午3點。
三、活動地點:
新星幼兒園內。
四、參加對象:
園長、分管校車火災工作領導,部分教師、隨車照管員、司機和乘坐校車的幼兒。
五、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六、活動內容:
乘車應急逃生演練、校車火災事故應急培訓。
七、人員安排:
1、醫療救護小組:
2、后勤保障小組:
3、現場疏導小組:
4、道路安保小組:
5、緊急上報小組:
6、家屬接待小組:
八、活動安排:
1、移動黑板上顯示“校車火災應急演練”文字,打印“校車逃生演練車輛”粘貼在演練校車上。同時選好逃生場地。
2、20xx7年5月12日下午3:00校車準備。(車上配有一名司機和照管人員(韓麗潔))。
3、下午3:05班主任(王霞)負責組織好本班坐車幼兒提前集合。
4、下午3:10園長安排布置任務,宣布演練開始。
任務:4名教師(秦凡、張曉文、安佰霞、王霞)車上車下接幼兒下車,1名教師(張慧芳)在逃生場地等候,集合并清點人數。
5、下午3:30王園長講話并宣布演習結束。
6、下午3:50各班有秩序地回教室。
(二)演練流程。
1、李秀紅向幼兒講解演練時注意事項:(生命很可貴,我們要百倍珍惜,今天我們開展這次乘坐校車應急逃生演練活動,就是要提高司機、老師、小朋友們的安全意識,以便在緊要關頭保護好自己的生命,請小朋友們不要嬉笑,要認真進行演練。聽從照管員老師的指揮和安排,不要慌亂。下面開始進行乘車應急逃生演練)。
2、由班主任(王霞)指揮乘校車的幼兒按往常一樣排隊上車,司機關上車門,啟動發動機。
3、突然班主任(王霞)發現校車的車頭部位冒出“濃煙”,立即大聲報告:“汽車著火啦!”,司機聽到報告后迅速停車,熄匙,打開車門。
4、車內照管員老師(韓麗潔)立即向幼兒大聲通知:“車著火!大家鎮定!聽從指揮,要快速有序地下車!”照管員老師(韓麗潔)迅速下車,站在車門口,協助幼兒迅速下車(幼兒按由前到后先左后右的順序依次下車,不要顧及書包和錢物)。司機拿出滅火器準備滅火。
5、幼兒用衣袖、手帕等捂住口鼻,迅速有序地撤離距車輛50米外的安全地帶集合,預防汽車油箱發生爆炸,老師(張慧芳)點名。
6、報警援救。
(1)司機撥打119報警:我是新星幼兒園校車司機,校車在學校門口處發生自燃。請立即救援!
(2)如果有傷員,照管員教師撥打120電話,講清時間、地點、人員傷亡情況等細節。
(3)照管員教師(韓麗潔)向園長報告:我是_________,校車在校門口發生自燃,乘車幼兒已全部安全疏散,沒有人員受傷,請立即派人到現場協助救援。
7、組織乘車幼兒集隊,由園長總結講話:
小朋友們,校車路途中各種情況都可能發生,但我們能掌握逃生技巧是很重要的。如發生火災事故后,車門不能打開、車輛側翻或者車輛落入水中時,首先我們要做的就是不要慌亂,聽從老師指揮。打開車窗或使用逃生手錘砸碎車窗,從窗門逃生。
今天演練過程中,小朋友們都能夠聽從指揮,積極參與,認真配合,疏散有序,以較快的速度撤離到安全地帶。老師們組織到位,保障有力,確保了演練的成功。這次演練活動是對我們幼兒園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的一次檢驗,不僅落實了我們幼兒園應對突發事件的防范措施,而且也提高了我園實際應對和處置突發安全事件的能力,更進一步增強了全體師生的安全意識,提高了自護自救的能力,整個演練活動達到了預期目標。
這次演練活動為我園今后進一步加強安全教育工作提供了一個良好的契機,全園師生應充分認識到校園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做到安全工作長抓不懈,警鐘長鳴,從而為我們大家營造一個平安、和諧的校園。
將本文的word文檔下載到電腦,方便收藏和打印。
校車安全與交通安全范文(18篇)篇四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協議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協議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校車交通安全責任協議書,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甲方:
乙方:
為了保證學生人身安全,高高興興去明星中學考試、安安全全回到水秀中學,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以及有關法律法規,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本著雙方自愿、平等和誠信的原則,現就營運客車承運學生上學、放學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運車輛型號、營運約定:
1、乙方向甲方提供接送學生車輛均為本公司所屬正規公交車輛。承運線路為水秀中學————明星中學——————水秀中學。
2、乙方提供的承運車輛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要求及時進行車輛維護和檢驗,保證車輛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并合符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要求,車輛內外部保持衛生、整潔,并按規定購買各種保險。
3、乙方提供的承運車輛的駕駛人員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中對駕駛員的要求。
二、雙方職責
甲方職責:
1、學校組織乘車學生有秩序上車,維護校內乘車秩序,每臺車安排班主任帶隊、并對每天的安全運行情況進行統計匯總。
2、學校將對于乘坐學生接送車輛的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以及文明乘車禮儀教育教育。
3、學校應指定適當位置提供給乙方車輛臨時停靠,方便學生上下車。
乙方責任:
1、接送車必須是依法登記的,符合安全校車標準,相關設施,裝備(滅火器、破窗錘、通訊器材等)齊全的車輛。乙方在承運學生過程中,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各級政府的有關文件精神及國家有關安全的其他法律法規,嚴禁酒后駕駛、疲勞駕駛、超速駕駛等,在遇到大霧、雨雪天氣、道路毀壞等特殊情況,應減速行駛,以確保安全。
2、接送車輛必須按時檢測。接送車輛必須參保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險和每座保額不低于30萬元的`座位險和每車保額不低于20萬元的三責險。
3、學生接送車的駕駛員必須持有準駕車型三年以上的駕駛資格,并具備相應期間的安全駕駛經歷,駕駛記錄良好,最近三年內未發生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
4、承運人(駕駛員)必須服從學校領導的調度指揮。在規定的時間到位接送,因故不能正常運營時,應當提前通知學校,并做好相應車輛安排,保證學生按時順利到達考場。
5、乙方在承運學生上放學過程中,必須按核定的載客人數承運,嚴禁超載、中途搭客、不在指定地點下客。
三、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縣教育局一份。
四、本協議有效期自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校車安全與交通安全范文(18篇)篇五
4月25日下午,博望區召開預防溺水暨校車安全管理聯席會議,區委宣傳部、區教育局、公安局、交警大隊、交運局、安監局、農委、衛計委等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的負責人參加了會議。副區長張四梅主持了會議并作重要講話。
會上,區教育局長金先紅匯報了預防青少年兒童溺水和博望區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情況。區防溺水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負責人根據本部門承擔的防溺水工作職責,結合前期工作開展情況及下一步工作思路進行了交流發言,討論了校車運行線路聯合排查問題整治工作,就校車安全管理考核細則提出了建議和意見。
張四梅針對防溺水工作和校車運行線路聯合排查問題整治難點工作做了進一步部署。她指出制定《校車安全管理考核辦法及細則(討論稿)》很有意義。她強調,預防溺水工作和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是建設“平安校園”的重要內容,各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履行工作職責,加大宣傳力度,加強部門聯動,扎實做好20防溺水及校車安全管理工作。
校車安全與交通安全范文(18篇)篇六
為深刻吸取甘肅省正寧縣“11·16”和江蘇省徐州市“12·12”特大校車道路交通事故教訓,強化我市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全力加強校園周邊交通秩序整治和校車管控,堅決杜絕“涉校”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切實保障廣大師生出行安全,市政府定于20xx年1月起在全市開展常態化的校車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為確保校車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取得實效,根據省公安廳、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校車及其駕駛人管理工作的通知》(粵公通字〔20xx〕10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訂本方案。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貫徹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及維護社會穩定、和諧的大局出發,高度重視校車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形成“政府統一領導,部門責任明確,各方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長效管理機制。通過常態化和日常化的管理,形成治理合力,共同做好校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促使全市校車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最大限度地遏制和預防“涉校”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市政府成立校車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相關副秘書長任副組長,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安全監管局分管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校車交通安全整治辦公室(下稱市校車整治辦),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工作人員從各成員單位抽調,負責領導、組織、協調全市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各縣區也要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落實責任領導和工作人員,具體負責專項整治工作。
(一)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加強領導。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增強做好校車交通安全管理的責任感、緊迫感和使命感,迅速行動,堅決消除校車安全隱患,把解決校車安全問題作為維護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來認真抓緊抓實,切實保障廣大中小學生、幼兒上下學交通安全。
(二)明確職能責任,建立長效機制。各級各部門和學校要明確責任,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學校要承擔校車安全的主體責任,與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公安交管部門簽訂校車交通安全管理責任書,與校車駕駛人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要建立車輛管理制度和車輛臺賬,定期對校車進行維護保養,并安裝gps監控系統,加強對校車的日常監管;要建立和落實校車駕駛人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督促駕駛人規范操作、文明駕駛;要建立學生照管人員責任制度,確保每輛校車配備學生照管人員,負責維持乘車秩序,監督和糾正校車駕駛人員的交通違法行為。長期租用車輛作為校車或者組織學生活動需要臨時租用車輛的學校、幼兒園,要租用具有合法資質的專業客運單位的機動車并與承運單位簽訂運送協議書,不得租用個人所有或者拼裝、故障、報廢車輛作為校車使用。未使用校車的學校、幼兒園要對在校學生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學生不坐不合要求車輛,并告知學生家長加強監督。
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做好校車交通安全工作。地方政府要履行安全工作領導責任,研究轄區校車交通安全工作,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制定出臺相關政策措施,推動校車交通安全工作。教育行政部門要組織督促學校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建立和落實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將校車安全工作落實情況納入使用校車的學校安全管理年終考核,配合公安交管部門落實校車安全資質審查,會同公安交管部門對學校使用校車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公安交管部門要嚴格執行校車資質和行駛線路的審查備案,按照有關標準制作并向符合條件的校車配發校車標牌;要開展“護衛天使行動”,落實“護學崗”工作,排查整治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嚴查校車超員、超載、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交通運輸部門要嚴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嚴把道路運輸準入關,嚴厲查處從事非法營運的校車,規范道路運輸市場秩序。安全監管部門要把校車交通安全作為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內容,加大安全檢查力度,督促有關部門落實校車交通安全責任,對校車交通安全事故進行責任追究。
(三)全面摸底排查,嚴格校車審批。各地要對轄區所有學校、幼兒園和校車開展再一次安全檢查,全面掌握轄區內學校、學生和校車的數量、車輛所有人、駕駛人、運行時間、行駛路線、核載人數等基本情況,建立健全和完善臺賬檔案,全面檢查學校和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落實情況,做到“不漏一校一園、不漏一車一人”。對學校、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不落實,校車有改裝、改型、拆卸或加裝座椅,以及校車駕駛人安全資質不符合要求的,一律責令停運停駛,限期整改;對未經安全審查、無校車標牌的其他車輛,堅決禁止其接送學生,并督促其按規定辦理校車標牌。各地要以校車“五不出校制度”(校車車況不良不出校、校車超員不出校、駕駛人資質不合不出校、校車證件不齊不出校、照管教師未到位不出校)為重點,加強檢查,確保落實。
各地必須按照粵公通字〔20xx〕10號文件要求,做好校車核定登記工作。因集中運送學生而需要配備校車的學校應按規定向當地縣級教育行政、公安交管,市公安交管部門申請使用校車專用標識、標志,并提交以下材料:
1.填寫《校車標牌申請表》;
2.本學校與當地縣級公安交管部門、教育行政部門簽訂的校車交通安全管理責任書;
3.擬聘用駕駛人員的健康證明和駕駛證復印件;
4.本學校擬與校車駕駛人員簽訂的安全行車責任書;
5.校車行駛路線圖和停靠站點;
6.本學校制定的校車及其駕駛人員、學生照管人員的安全管理制度;
7.本學校對機動車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證明;
8.機動車行駛證、登記證、安全技術檢驗記錄單復印件,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申領工作要在20xx年3月上旬前完成。
(四)強化路面管控,嚴查交通違法。各級公安交管和交通運輸部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聯合執法,嚴查校車交通違法行為。公安交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校車運行時段和路段的巡邏管控,加大交通違法整治力度,對校車號牌標識、使用單位、發證日期、有效日期、駕駛人姓名、運行路線、照管老師等情況進行認真核查,逢車必查,逢違必罰,杜絕事故隱患。要在日常執勤中,加大對校車及學生接送車輛的檢查力度,對存在交通違法行為的,一律依法嚴格處罰;對車輛沒有進行校車登記、沒有粘貼校車標牌而接送學生的,一律停運,通報教育部門進行處理;對校車駕駛人不具備駕駛校車資格的,一律停運,通報教育部門進行處理。要大力開展打擊“黑校車”治理活動,嚴禁拼裝車、低速汽車、農用車、報廢車搭載學生。要加強校園周邊秩序管理,重點治理校園周邊亂停亂放、非法營運、逆行、違法調頭等行為,為學生出行創造平安、暢通的交通環境。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規范道路運輸市場秩序,嚴把道路運輸準入關,嚴厲查處從事非法營運的學生接送車輛,嚴格檢查道路運輸經營許可,對沒有粘貼校車標牌無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而接送學生的車輛,要嚴格以非法營運從嚴從重處罰。
(五)加強教育宣傳,提高安全意識。各級有關部門要迅速組織開展集中宣傳活動,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向公眾廣泛宣傳開展校車安全管理的目的、意義及有關政策、規定,特別是對校車審查備案的條件、要求、程序規定以及法律責任,要作為重點進行宣傳。要充分利用媒體的宣傳廣度和深度,組織記者隨警作戰,曝光校車交通違法行為,剖析深層次原因和典型案例,贏得群眾和社會的理解與支持。各地教育行政、公安交管部門要立即聯合召開轄區學校校長及校車駕駛人會議,通報甘肅省正寧縣“11·16”和江蘇省徐州市“12·12”事故情況,提出工作要求,并責成各學校集中開展一次師生、家長交通安全教育,切實提高廣大家長、師生安全意識。公安交管部門要適時組織校車駕駛人開展宣傳教育,及時通報事故情況,增強交通安全意識,做到不開違法車、開車不違法;定期指派民警深入轄區中小學校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向學生宣傳交通安全法律知識、交通安全常識,努力提高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小手拉大手,維護自身交通安全,做到不坐違法車、不坐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和拖拉機,形成“文明交通從我做起、從小做起”的良好風尚;每學期組織交通安全教育主題活動,督促學校設立宣傳欄和固定交通安全宣傳標語,督促學校落實上學、放學高峰期值班制度,教育、勸導學生不要乘坐非客運車輛、“黑校車”,加強校車管理,杜絕不符合安全條件的校車接送學生。
(一)加強協作配合。各級有關部門要建立完善協作配合機制,加強信息溝通,嚴密工作程序的銜接配合,共同做好校車交通安全監管工作。要定期組成聯合工作組,對校車安全管理進展情況進行檢查、督導,及時排查整治校車交通安全隱患,督促學校建立、健全和落實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對開展校車安全管理行動遲緩、工作不力的地方,要進行重點督查,限期整改。
(二)文明規范執法。公安交管、交通運輸部門要規范工作人員執法行為,落實理性、平和、文明、規范執法的要求。對重大交通違法行為要嚴格查處,切實做到處罰一起、糾正一起、教育一起。要正確處理嚴格執法和文明執法的關系,堅決杜絕不作為、亂作為,確保不發生因執法不當導致的事件。
(三)及時報送信息。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將開展校車交通安全檢查整治工作情況報市校車整治辦。市校車整治辦要及時以簡報的形式通報全市工作開展情況,并向市政府報告工作進展情況。
校車安全與交通安全范文(18篇)篇七
根據《哈爾濱市接送學生車管理暫行辦法》和我校通勤學生的實際情況,對你們接送學生車經營和行車行為,保障學生乘車安全,特立此責任狀。
1、 應當依據國家有關技術規范對接送學生車進行定期維護和檢測,確保接送學生車技術狀況良好。不得使用檢測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車輛接送學生。
2、接送學生車應當在車身的指定位置統一設置標識及編號,在車廂內顯著位置公示監督和投訴舉報電話。
3、送子車車主應當與被接送學生監護人簽定《接送學生車接送服務合同》。駕駛員應負責照看學生上、下車,維護學生乘車期間安全。
4、在接送學生期間堅決不得搭載其他人員,以免對學生產生不安全隱患。
5、在接送學生過程中發生侵害學生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行為時,及時采取措施對學生進行保護,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6、接送學生過程中發生事故時,及時采取救助措施,保護現場,并向相關部門報告。
7、駕駛員在運營中不得有超員運行、超速行駛、酒后駕車、疲勞駕駛等違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為。
8、駕駛用于接送學生的車輛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有三年以上駕駛該型機動車的駕駛經歷。
9、接送學生車應當配備有效的滅火設備。如遇雨雪天氣,道路濕滑時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
10、 每天接送學生車輛必須停在公路北側,不能停在公路上,車主要把學生接送過橫道。
11、 送子車接送學生時間必須以學校上學和放學時間為準,不得提前或拖后接送學生,如出現事故由車主負完全責任。
為確保學生的生命安全,望你們做出堅持不懈的.努力!
送子車車主:
賓安鎮中心學校
2015年3月1日
為了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保證接送學生車不
超員不超速,特制定如下責任狀。
一、管理范圍:李巖海3臺校車。
二、責任范圍:
1、制訂校車安全管理制度。
2、落實隨車照管人員,監督司機駕照是否合格。
3、監督檢查人及時檢查校車安全,并與照管人員簽字接交。
4、檢查超員超速問題,檢查是否系安全帶問題。
三、校車責任:使用校車必須符合下列條件,否則不能使用:
2、有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駕駛人;
3、有合理的運行方案;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4、投保機動車承運人責任保險。
5、定人員定座位定時間定線路定車次。
6、禁止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
7、校車應當每半年進行一次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
9、校車駕駛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1)、取得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并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年齡在25-60周歲之間;(2)、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被記滿分記錄;(3)、身心健康,無嚴重的交通違法記錄。
立狀人:劉景波
主管人: 2015年3月1日
為保證對校車得以規范管理,確保校車安全運行,特與校車管-理-員簽訂如下責任:
1、每周最少進行一次校車司機安全會,并作好記錄,
2、發現問題及時與司機溝通,及時了解校車相關問題。
3、校車出行前、歸校后監督司機履行常規檢查,并作好記錄。
4、依據車輛保養審驗要求,按時對校車進行保養審驗。
5、定期交納車輛規范的保險。
6、嚴禁司機酒后架車。
7、車輛發生故障需要維修時,向校長申請,經落實后及時到維修廠維修。
8、遇有不能解決的一切嚴重問題,及時向校長請示匯報。,
9、根據學校工作需要,聯系和安排司機相關工作。
校 長
管-理-員
2015年9月1日
為了保證乘車學生的安全,營造良好的乘車秩序,確保乘車安全,特制訂本責任狀。
1、教育學生服從司機安排,在規定時間規定地點候車。有特殊原因不乘車要向司機請假。
2、要求學生排隊上車, 做到不搶座,按照司機安排座位就坐,不在車內高聲喧嘩打鬧,不得將頭、手、胳膊伸出窗外。
3、不準擅自開車門,等車停穩后方能下車。
4、不準在車內吐痰、扔垃圾。
5、督促校車經常檢查維護,確保車輛無問題。
6、督促跟車人員在接送學生途中要保證不丟、不漏,發現有丟漏學生要及時安排人員接送。
7、遇到節假日、外出社會實踐、考試期間要提前通知學生校車接送的班次。
8、候車學生放學后排隊有秩序地到指定地點候車(多媒體教室),按照指定座位就坐,在值日老師的組織下認真自習,做家庭作業或閱讀課外書,做到不說話,不走動。不隨意觸摸電器設施設備,損壞物品要賠償。
冶山鎮中心小學 管-理-員:
2015年9月1日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在關注學生健康成長的同時,學校和家長都有義務加強對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強“交通安全無小事”的意識,教育孩子交通安全常識,注重引導、培養和提高孩子自救自護的能力,做到責任到位,確保交通安全。
學校方面:
1、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引導學生遵守交通規則,乘坐符合要求的專用車輛;
2、班主任老師對全班學生的上學放學交通情況進行查驗。
3、禁止在校園內騎車。
家長方面:
2、對自發組織合伙租用車輛接送學生上、放學的社會車輛交通安全自行負責;
3、家長要親自接送徒步的學生上、放學。
4、學生年齡不滿12周歲的,嚴禁騎自行車上、放學;未滿16周歲,不準騎電動車上、放學;一律不許學生自己騎摩托車上、放學。
6、教育學生放學后按時回家。
淮陰區南陳集中學???????????????????????????????????? ?學生姓名:
班主任簽名:?????????????????????????????????????????學生家長:
學生家庭住址:
家長聯系電話:
日 期:
一、提高認識,明確職責
1、安全工作是學校的頭等大事,時時處處都要放在突出的位置,全體教職工應具有高度的責任感,送車教師要每天加強對乘車學生的安全教育,把學生乘車安全工作抓實、抓緊,為學校創設一個安全的教育環境。
2、明確責任,安全第一,校車跟車接送教師是乘車學生來回途中學生人身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二、加強教育,規范行為
1、跟車接送教師每周對學生進行一次乘車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學生自護能力。
2、每次上下車跟隨車接送教師要親自點名,不得落下任何一名乘車學生。
3、車子在行駛的過程中,跟車接送教師要看好學生,管理到位。
4、每天放晚學跟車接送教師應把最后一趟的最后一名學生送到指定地點下車后,自己方能回家,中途不得私自離車,而造成乘車學生無人管理。
三、責任追究
1、強化安全意識。
(1)如因跟車接送教師未親自點名而造成個別乘車學生步行返回,途中所產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事故處理費用均由責任人一人承擔。
(2)如因在校車行駛途中,跟車接送教師未盡到管理責職而產生的安全事故和事故處理費用均由責任人一人承擔。
(3)如因跟車接送教師未跟車或中途下車,學生無人管理,在車上而產生的安全事故及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責任人一人承擔,性質特別惡劣,將追究有關法律責任。
2、對因失職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追求其安全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為確保學校校車安全工作落實到位,特別定此責任書。
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和校車跟車車老師各執一份。
簽名:_________
2015、11、19 夏甸完小
校車安全與交通安全范文(18篇)篇八
1、暑期校車停運,開學重新投入使用,啟用前應提前對車輛的制動、轉向、外部照明、輪胎、安全門、座椅、安全帶等部件進行檢查,確保車輛安全技術狀況良好,不可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接送學生、幼兒。
2、校車在高速公路上最高時速不得超過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最高時速不得超過60公里,在急彎、陡坡、窄路、窄橋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
3、駕駛校車上路行駛,請提前對校車進行檢查,確保車輛狀況良好,請勿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接送學生。
4、接送學生,請選擇安全地點停靠車輛,并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組織學生依次、有序上下車輛。駕駛人在車輛起步時應當注意觀察,避免碰撞到剛下車學生及其他人。夜間停靠請及時開啟示廓燈、閃光燈,請勿在行車道、人行橫道、彎坡路段違法停車接送學生。
5、校車駕駛人一定要謹慎駕駛,遇雨天泥濘道路或者行經窄橋窄路、坡道彎路、臨崖臨水等危險路段,請注意觀察路況,在確認安全的情況下低速通過,切忌超速、爭道搶行。
6、駕駛校車,安全第一,在山區道路行駛時應該控制車速,避免強行超車、強行會車、切勿在山區道路隨意停車。
7、上下學高峰期間,校園周邊學生較多,路面秩序較為復雜,請廣大校車駕駛人聽從交警指揮,謹慎駕駛,切勿超速、搶行。
8、學校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租用具備校車許可的車輛,并與相關校車運營企業簽訂安全責任書,明確校車運營企業、駕駛人、校方的各項責任。
9、配備校車的學校應當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加強校車的安全維護,定期對校車駕駛人進行安全教育,組織校車駕駛人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以及安全防范、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知識,保障學生乘坐校車安全。
10、學校應當對教師、學生及其家長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向學生講解校車安全乘坐知識和校車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技能,并定期組織校車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演練。
11、請從事校車管理的相關學校和企業切實履行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健全校車管理制度,配足安全管理人員,加強校車安全維護,嚴禁“帶病”車、超員車上路。
12、請學校、家長和全社會都來監督校車安全,杜絕沒有合法資質的車輛接送學生,杜絕沒有資質的駕駛人駕駛校車。
13、請廣大學生家長注意,為杜絕校車安全隱患,如您發現接送學生車輛駕駛人存在逾期未審驗、交通違法多次未處理、記滿12分、酒駕、吸毒等記錄的,請及時向公安交管部門進行舉報。
14、請學生家長和監護人自覺抵制黑校車、違法超員車輛,不讓孩子搭乘黑校車、超員車、農用車、拖拉機、低速貨車,發現違法接送學生的車輛請及時向公安交管部門進行舉報,并教育子女交通安全知識,叮囑孩子不要校車上玩耍,注意上下車安全,并做好與校方老師、校車運營方的對接。
15、乘車時,同學們要遵守隨車照管人員的規定,系好安全帶,不要隨意將頭手等身體部位伸出窗外,更不要在車內打鬧嬉戲或者和司機師傅聊天。
16、下車時,同學們要留意兩邊車輛,不要突然橫穿馬路,不要在道路上站立、追逐。橫過道路時,一定要注意觀察兩側交通情況,安全通過。
校車安全與交通安全范文(18篇)篇九
1.整齊一小步,文明一大步。
2.樹立停車文明意識,自覺維護停車秩序。
3.車位雖不是唯一,文明卻永遠是唯一。
4.細節體現禮貌,停車展現風貌,合力創建全國文明城市。
5.遵守規范停車,爭創文明市民。
6.停文明車,做文明人。
7.嚴禁違章停車,共建文明城市。
8.停出一份友愛,停出一份文明,停出一份風景。
9.文明,從排車開始;素質,讓整齊體現。
10.車停人停,文明不停;車走人走,文明傳遞。
11.點點滴滴,停車體現人格;整整齊齊,文明樹立新風。
12.與青春賽跑,向文明邁步。
13.車如人,人如車,不要金庫銀庫,只要文明車庫。
14.予人方便,予己方便,整齊有序,文明停車。
15.文明停車,彰顯的是素質,折射的是人品。
校車安全與交通安全范文(18篇)篇十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預防和減少接送學生車輛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為出發點,從解決影響學生乘車安全的突出問題入手,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全面治理,切實改善中小學幼兒園學生乘車條件,建立健全校車管理工作的長效機制,為我市學生創造安全、有序、暢通的交通環境。
通過整治,使校車安全管理工作進一步規范;校車管理長效工作機制和制度進一步健全;校車駕駛人、教師、學生和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進一步增強;學校周邊交通環境進一步改善;接送學生車輛各類交通違法違規行為得到控制,涉及接送學生車輛的交通事故降到最低,遏制和杜絕接送學生車輛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為加強對整治工作的領導,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市長為組長,市政府辦公室、教育、公安、交通運輸、安監等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全市校車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政府辦公室,具體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的牽頭組織、實施和協調工作。各縣(區)也要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負責本轄區專項整治工作。
各縣(區)、開發區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負責本轄區校車安全管理,完善學校周邊的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統一領導、組織、協調轄區內校車安全整治和管理工作。
教育部門:加強學校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督促學校建立健全學生乘車安全管理制度、學生交接手續登記制度、學生定點定時上下車制度,完備相關工作記錄并存檔保管;督促學校認真核定每輛校車每次接送學生的乘坐班次、人數和姓名,并造冊登記;督促學校定期組織召開校車安全工作聯席會議;督促學校與接送學生車輛的車主、駕駛人、跟車教師簽訂交通安全責任書;督促學校對校車源頭超員現象及其他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檢查;督促學校將校車車牌號、駕駛人、聯系電話、舉報電話等信息在學校顯著位置進行公示;督促學校制作針對學生的交通安全宣傳畫、掛圖和宣傳卡片等,加強對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訓;督促學校完善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防范暴雨、大霧、降雪及路面結冰對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的不利影響,適時采取停運接送學生上下學車輛或調整上課、入園時間等安全措施。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加大對校車及接送學生車輛運行的監管力度,嚴厲打擊“黑校車”、無校車標牌、假牌假證、套牌套證和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作為校車上路行駛的現象,嚴查校車超員、超載、超速及其他交通違法行為。在交通流量大的道路沿線學校門前,設置學生上下學“護學崗”,檢查學校周邊道路交通標志標線、信號燈等交通安全設施是否齊全。積極配合教育、交通運輸部門在學生上下學必經處,設置學生接送車輛停靠站點。集中對校車進行一次臨檢,對校車重新發牌、發證,并制作校車統一標識,對不按要求行駛的校車駕駛員及車輛適時曝光、嚴肅處理。配合教育部門組織開展學校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交通運輸部門:嚴格經營性道路運輸行政許可,嚴把道路運輸市場經營準入關,嚴肅查處各類從事經營性非法營運的“黑車”,打擊非法營運接送學生車輛,全面細致排查和整治校車沿線的省道、縣鄉道路基礎設施的安全隱患;合理調整公交線路,為學生上下學提供乘車方便;積極推進鎮村公交規劃建設。
安監部門:負責對各相關部門校車安全職責履行情況進行督查,確保各項整治措施落實到位。
宣傳部門:負責統籌報紙、電臺、電視臺等新聞媒體,加強對校車安全整治工作的宣傳報道,營造輿論氛圍。
(一)摸底排查階段。各相關部門要根據全市統一要求,結合實際,制訂具體工作方案,召開會議動員部署,細化工作措施,按照職責分工,逐校逐班逐生對出行方式進行全面摸底排查,登記造冊;對接送學生車輛逐車逐人進行排查,登記造冊。由公安部門牽頭,組織聯合執法隊加強對校車及接送學生車輛路面運行情況檢查。
(二)集中治理階段。教育部門依據相關規定,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合理確定每位學生上下學交通方式。各相關部門針對校車安全存在的問題,按照職責分工進行集中整治,取締不合格車輛和駕駛人員資格,查處超員、違章等。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召開例會,及時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確保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進行。
(三)長效管理階段。在集中治理的基礎上,建立健全校車及接送學生車輛交通安全管理機制和制度,納入長效管理。
(一)迅速啟動摸底調查工作。教育部門要組織制定調查方案,周密組織摸底調查工作,填寫《市接送學生車輛基本情況登記表》、《市中小學幼兒園學生上下學交通情況登記表》、《市中小學幼兒園接送學生(幼兒)車輛統計表》(附件1-3),確保接送學生車輛底數清、情況明、問題排查準。排查結束后,教育部門要根據匯總情況,編寫調查報告,分析存在問題,提出解決對策。
(二)迅速開展專項教育工作。教育部門要制定校車整治行動專項宣傳方案并組織實施,督促學校將交通安全教育列入教學計劃并納入考核,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配合并提供宣傳資料。教育部門要會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召開一次轄區中小學校、幼兒園負責人及校車管理人、駕駛人會議,通報事故情況,逐一簽訂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要集中開展一次師生、家長交通安全教育活動,逐一簽訂文明交通承諾書。發現安全狀況差、不符合標準以及沒有校車標識的“黑車”接送學生等情況,主動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舉報。
(三)集中開展校車檢驗和駕駛人審查。教育部門要會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安監部門,對全市校車和駕駛人資質進行一次全面清理,健全完善校車和駕駛人檔案,重新辦理校車標牌。對中小學校、幼兒園專用校車和承租運輸公司的非專用校車,分別對照《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校車標識》(gb24315-)和《專用小學生校車安全技術條件》(gb24407-xxxx),集中進行一次檢查,堅決杜絕使用非法改裝、拼裝以及不符合標準的車輛接送學生。嚴格落實教育部門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校車備案制度,開展一次轄區內校車駕駛人的駕駛資格和安全駕駛資歷集中審查。對自備車輛,要督促家長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確保符合安全技術條件。
(四)加強校車及接送學生車輛運行監管。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加強對接送學生車輛運行重點時段和路段的巡邏管控,嚴格治理接送學生車輛超員、超速、酒后駕駛、假牌假證、無牌無證以及報廢車、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車輛搭載學生等交通違法行為,堅決取締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和非法營運客車接送學生。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大對從事非法營運校車的查處力度,發現校車交通違法行為,要在依法查處的同時及時通報教育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要對有關學校進行整頓,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五)建立校車運營公司,加強公共交通的運營調度。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支持客運企業、社會各界等有經濟實力的單位或個人購置安全系數高、技術含量大的大中型客運車,建立校車運營公司,從事校車營運業務,形成規模化、專業化管理。合理運用現有公交資源,結合學校布局,重新規劃農村公交線路,實現農村公交線路對中小學校、幼兒園施教區的全覆蓋。根據乘車學生數、上下學時間、乘車線路等情況,統籌安排好接送學生車輛和停靠點,解決遠路學生上下學的交通安全問題。
(一)提高認識,精心組織。各縣(區)、各相關部門和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要把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認真抓緊抓實。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結合各自實際進行全面部署,確保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的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強化協調,搞好配合。各級教育主管部門要主動與當地公安、交通運輸和安監部門聯系,加強信息溝通,嚴密工作程序的銜接配合,加強檢查、督導,及時排除接送學生車輛交通安全隱患,督促學校建立、健全和落實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制度,共同做好接送學生車輛交通安全監管工作。
(三)強化宣傳,營造氛圍。要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采取多種形式,集中開展交通安全主題宣傳活動,大力宣傳加強接送學生車輛管理的政策措施,教育引導學生家長提高安全意識,努力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四)強化督導,確保實效。要強化對集中整治的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整治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要廣泛聽取師生、家長對校車管理工作的意見、建議;設立舉報電話,動員教職工、學生和群眾對校車交通安全管理進行監督。
校車安全與交通安全范文(18篇)篇十一
3.交通法規是您生命之友!
4.騎好車走好路安全伴您每一步。
5.遵守交通信號,遵守交通標志,遵守交通標線。
6.樹立文明意識,搞好交通秩序。
7.違規是交通事故的禍根,僥幸是交通事故的隱患。
8.良藥苦口利于病,交通規則利于行。
9.文明排車是風采的鑰匙。
10.自覺遵守公共停車秩序,創和諧文明城市。
11.停車若文明,做人總最行。
12.大家小家是一家,文明停車靠大家。
13.遵守停車管理規定,創衛生文明城市。
14.文明駕車,秩序停車。
15.欲做文明人,請做文明事。
校車安全與交通安全范文(18篇)篇十二
“嘀嘟,嘀嘟,嘀嘟。”又是一陣震撼人心的救護車聲,馬路上又出現了一片血跡:當事人躺在地上疼痛地呻吟,那呻吟中摻雜著無限的悔恨,肇事者無奈地望著流血不止的當事人,深深地嘆著一口口粗氣。據有關數據顯示,我國平均每秒有兩起車禍發生,每年有20000人死于車禍。這觸目驚心的數字,重重地撞擊著人們那顆稚嫩的心。
還記得去年在我家門口發生的一齊殘忍的交通事故。那是一個十字路口,一輛從珠江花園開來的摩托車正往炎帝廣場方向開去,一輛從泰山路開往譚家山的貨車與其相撞,他們都想比對方先過十字路口,結果相撞了,摩托車司機被摩托車壓倒在地,不能動彈,貨車上的木材散了一地,擋風玻璃如同蜘蛛網一般,碎了一半,司機頭部流血不止。疾駛而來的救護車將他們接走了。
如果他倆都慢一步,肯定不會這樣。正所謂“退一步海闊天空”呀!難道就為了自我的私人利益而流血嗎?這讓人覺的馬路不是一片安寧的地方,更像是一片“戰場”,司機們就是一位位“戰士”,但馬路不是戰場,他們也不是戰士,真正的戰士是為國捐軀,而他們卻是為的私人利益。難道大家愿意聽到慘烈的叫聲,撞車的轟隆聲,都愿意自我家破人亡?讓在我們心中時時出現,讓那使人心靈震撼的聲音不再出現。
校車安全與交通安全范文(18篇)篇十三
常常被人們忽略,其實就在我們的身邊。尤其是針對那些不遵守交通規則的人。
那是一個陰晴天,我與媽媽在大街上走著。路上幾個騎自行車的初中生進入了我與媽媽的視線。我看見他們三五成群地圍在一齊,看起來很開心似的。他們一邊騎自行車,一邊顧著聊天。他們騎到一個十字路口,不遵守交通規則,還當紅綠燈是個雜物,不管你紅燈還是綠燈也照樣沖,這種沖紅燈的'行為為他們增添了幾分安全隱患。
還有一次,我正坐著爸爸的小轎車上學。我看見一位叔叔為了自我孩子的上學,就沖紅燈,超車,橫沖直撞。雖然這位叔叔沒有遇上什么交通事故,但我也深深的領悟到“生命寶貴”的意思。
我突然記起一首交通繞口令:“紅燈停,綠燈行,黃燈停一停。”
在平時的生活中,就算有什么急事或比賽,我都會不停地提醒爸爸不要沖紅燈。有時候爸爸應酬很晚才回家,我常常也會叮囑他,喝酒后不能開車,如果爸爸不聽,我就會羅嗦地跟爸爸說起酒后開車的危害,使爸爸一次一次地清醒過來,然后他又會自覺坐出租車回家。
讓我們一齊來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讓我們的家園沒有任何交通隱患,沒有一絲的交通煩惱!
校車安全與交通安全范文(18篇)篇十四
1、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
2、司機應愛惜學校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
3、司機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查。
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油量不足,應立即加油。
加油單據先由園長簽名,然后簽名,方有效。
5、司機發現所駕駛的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幼兒園,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
未經批準不允許私自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
6、當車回來,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下車后檢查車內是否遺漏孩子和物品,然后鎖好車門并將鑰匙交到學校辦公室。
7、對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經常檢查,整齊證件才出車。
8、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
9、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
10、司機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以報銷。
違章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11、校內不準按喇叭,車內不準吸煙。
12、未出車時,司機應在辦公室,隨時等候出車。
13、司機要服從園長的安排,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
14、司機出車執行任務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立即通知學校,并說明原因。
15下班后,應將車輛停放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16、司機未經領導批準,不得把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幼兒園(蓋章)。
校車安全與交通安全范文(18篇)篇十五
那天晚上,我打開電腦,想看看新聞。忽然,我發現了一行小字,“惠州:失魂攪拌車連撞7車傷4人”。我連忙點開看了看。
圖中的車已經爛得不成樣,可想而之,這場車禍是多么的嚴重。肇事者解釋,此事故是由于剎車失靈導致。但我覺得,這場車禍不單單只是剎車失靈導致的,還可能是司機的注意力分散了,沒有專心開車。
所以,我在此呼吁大家牢記順口溜:紅燈停,綠燈行,要牢記。街頭標志要遵守,警察手勢要看懂。拐彎時,要打燈,街頭巷尾要慢行。酒后駕駛真不好,賠了車子又蹲獄。高速路莫超車,切記車速要控好。客車貨車忌超載,你我他。
校車安全與交通安全范文(18篇)篇十六
夕陽染紅了天邊,我愉快的騎著車子往家走,“紅燈停,綠燈行”咦,紅燈亮了,我停了下來在默默地等待綠燈。
眼看時間就要到了,可是就有人沒有這個耐心等待,只聽“砰”的一聲悲慘的場面出現了,一輛面包出因為闖了紅燈,將一位老奶奶撞出數米遠,鮮血淌了一地,面包車的玻璃也碎了,司機嚇呆了竟不知所措,圍觀的人急忙撥打了120,不一會救護車來了,將老奶奶送往醫院。交警將司機帶走。
“哎”我嘆了一口氣,又繼續往前走,心里想:我們學生都知道交通規則,為什么大人就不知道呢?他們不也常常教導我們嗎?為什么要自己先犯呢?他們難道就要為了這幾分鐘而不珍惜生命破壞他人的幸福嗎?哎,不知老奶奶現在是否有生命危險?司機又要被怎樣處罰?一切就要等明天的報紙了。
太陽公公剛起床,我就迫不及待的從被窩里爬了起來,飯還沒吃,就跑到報亭去買了份報紙,邊走邊看了起來我找,我找,怎么就沒有呢,我急得出了一頭大汗,不會是忘了登了吧,我去問爸爸,爸爸說:“世界上一天不知道死多少人,怎么能報道的過來呢,這只是一場車禍,是微不足道的。”
奧,原來是這樣,難道人們不知道生命是最可貴的'嗎?生命屬于人只有一次,生命是用金錢也買不到,哎,世界上有多少人要因車禍死于非命呀。
我坐在沙發上無精打采的翻動著報紙,咦,“重大新聞”昨天下午李滄區一名中學生以貪玩在馬路上騎車,被一輛小轎車當場將人撞飛,隨后司機駕車逃離現場。
通過以上兩起交通事故,我深深的體會到,我們作為中學生,不但應該學習交通規則,遵守交通規則,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幸福更應該宣傳交通規則,增強全社會的意識。
校車安全與交通安全范文(18篇)篇十七
與我們的日常生活密切相關。
也許,是因為一時的疏忽,或者明知故犯,抱著僥幸心理,上演了一幕幕悲劇,使得原本幸福美滿的`家庭瞬間變得支離破碎。在學校,老師經常組織我們聽課,看交通案例視頻,這樣我們就可以看到和聽到一系列的交通違規行為,如闖紅燈、超速、超載、酒后駕駛和追尾事故。讓我們從小養成注意安全和遵守交通規則的好習慣。出門前,父母總是沒完沒了地嘮叨我:“路上注意安全,不要亂跑,小心看車……”。但是很多人總是認為這些事情是理所當然的,我也是。但是自從那次事故后,我在過馬路之前和之后都仔細地觀察了周圍。那次事故仍記憶猶新。那是一天晚上,我媽媽帶我去火車站乘子彈頭列車去看望我爸爸。我們去區政府的公共汽車站坐公共汽車。
我沒看就跳過了馬路口。一輛電動汽車出現了。就在這時,我媽媽在邊上喊著要小心,但沒有用。車主沒有停車,把我撞倒在地。我被重重地撞了一下,笑了笑,疼得大叫起來。電動車也被砸成碎片。那時,我媽媽嚇得魂不附體,扔掉了她的行李。她很快抱起我,哭了起來。幸運的是,車主及時停車,我受了點皮外傷。現在我認為仍然有一些擔憂。如果是一輛超速行駛的汽車,如果電動汽車更快,如果……再等一等,再安全一點。我提出以下建議:第一,要過馬路,必須看紅綠燈;沒有交通燈;一個必須看,兩個必須慢,三個必須通過;第二:試著走斑馬線和人行道。第三:開車時不要打電話,喝酒后也不要開車。不超速,不超載。
因此,我們必須牢記規則,絕不冒險。危險可能會發生在我們身上。
校車安全與交通安全范文(18篇)篇十八
班主任利用周二班會課時間,組織我們觀看了一系列關于的影片。雖然學校平時對我們關于安全教育進行多次強調,但我們還停留在對事故的字面認識上,此次通過觀看影片,事故現場的一幕幕駭人鏡頭給我們帶來了視覺上的沖突和認識上的震撼。
汽車是現代城市里的一道獨特的`風景線,它代表著文明與繁榮,可是卻也象征著痛苦與死亡。看著影片中闖紅燈的少年和年僅10歲的小男孩,因超速來不及剎車的火車和那輛從橋上翻到山谷里的客車,以及那對因車禍而沒來得及走進結婚禮堂的新人,生命在瞬間消失,死者家人痛不欲生,白發人送黑發人,幸福從此有了無法彌補的缺陷,我們個個目瞪口呆,為這些早逝的生命而哀嘆,對那些不守交通規則的人發出強烈的譴責之聲。
通過影片,我們認識到生命真的很脆弱,轉瞬即逝,每個人都應該在開車時盡量放慢速度,寧讓三分,不爭一秒,不要為了耍酷飆車,不宜酒后駕車,不宜疲勞駕駛,更不能再開車時講電話,遵守交通規則,一點小的失誤會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造成巨大的遺憾,多給自己留一份意,多給自己一雙眼睛,也許生命就不會選擇暫停了,畢竟生命只有一次,值得好好把握和珍惜。
交通意識的淡薄和對交通法的漠視是造成交通事故的最大原因,生命誠可貴,安全責任大。安全工作每天都是一個新的開始,都是一個新的起點,為了社會的發展,為了個人的安全,為了家庭的幸福,讓我們從個人做起,從小事做起,把安全工作作為每天的頭等大事來抓,認真做到“,從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