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曾試圖在平淡的學習、工作和生活中寫一篇文章。寫作是培養人的觀察、聯想、想象、思維和記憶的重要手段。范文怎么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優秀范文,歡迎大家分享閱讀。
酒店員工管理制度論文 酒店員工管理制度規章制度簡單篇一
二、工作要認真,做事要仔細,恪守職責,做好餐前準備搞好酒店衛生保持店內干凈整潔。
三、上班不遲到早退、不曠工、違反一次扣5—20元,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四、遲到或早退時間累計超過30分鐘,按缺勤時間的2倍處理,扣40元一次;超過兩個小時按曠工一天處理。執行嚴格的考核制,考核結果與提成掛鉤。
五、休假請假未經主管領班批準,擅自離崗外出者,按實際計曠工。
六、撿到客人的隨身物品要及時交給客人或吧臺保管。
七、上班時間不準閑聊,大聲喧嘩,打瞌睡,吃零食,接打私人電話和其他私事,違者5元/次。
八、做發個人衛生,上班時保持制服干凈整齊,保持飽滿的清神面貌;值班人員下班時,必須檢查好水電器開關,確保關閉。
九、不能擅自拿來酒店物品愛護酒店財物,人違者照價培償;無關工作的事不能圍在吧臺,違反者扣10元/次。
十、團結一致分工合作,不打架斗歐,違反者每人扣50;情節嚴重者交公安處理或者開除。
大湖魚港
20xx年4月15日
酒店員工管理制度論文 酒店員工管理制度規章制度簡單篇二
1、按酒店操作規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員工對上司的安排有不同意見但不能說服上司,一般情況下應先服從執行。
3、員工對直屬上司答復不滿意時,可以越級向上一級領導反映。
4、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說話和氣,謙虛謹慎,舉止穩重。
5、對待顧客的投訴和批評時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論,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告直屬上司。
6、員工應在規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員工尚未接班前當班員工不得離崗。員工下班后,無公事,應在30分鐘內離開 酒店。
7、員工不得在任何場所接待親友來訪。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員工不得使用客用電話。外線打入私人電話不予接通,緊急事情可向直屬上司申請。
8、上班時嚴禁串崗、閑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廳、廚房、更衣室等公共場所吸煙,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9、熱情待客,站立服務,使用禮貌語言。
10、未經部門經理批準,員工一律不準在餐廳做客,各級管理人員不準利用職權給親友以各種特殊優惠。
1、員工制服由酒店發放。員工有責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
2、所有員工應佩戴作為工作服一部分的工作牌。不戴工作牌扣人民幣5元,員工遺失或損壞工作牌需要補發者應付人民幣10元。
3、員工離職時須把工作服和工作牌交回到主管部門,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損,須交付服裝成本費。
1、員工的精神面貌應表情自然,面帶微笑,端莊穩重。
2、員工的工作衣應隨時保持干凈、整潔。
3、男員工應修面,頭發不能過耳和衣領。
4、女員工應梳理好頭發,使用發夾網罩。
5、男員工應穿皮鞋,禁穿拖鞋或涼鞋。女員工應穿黒鞋,肉色統補襪其端不得露于裙外。
6、手指應無煙熏色,女員工只能使用無色指甲油。
7、只允許戴手表、婚戒以及無墜耳環。廚房員工上班時不得戴戒指。
8、工作時間內,不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噴嚏應用手遮掩。
9、工作時間內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嘩。做到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1、在酒店任何場所拾到錢或遺留物品應立即上繳主管作好詳細的記錄。
2、如物品保管三個月無人認領,則由酒店最高管理當局決定處理方法。
3、拾遺不報將被視為從偷竊處理。
酒店物品(包括發給員工使用的物品)均為酒店財產,無論疏忽或有意損壞,當事人都必須酌情賠償。員工如犯有盜竊行為,酒店將立即予以開除,并視情節輕重交由公安部門處理。
1、員工必須依照部門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變更班次,須先征得部門主管允許。
2、除主管以上管理人員外,所有員工上、下班都要簽工卡。
3、員工上班下班忘記簽卡,但確實能證明上班的,將視情節,每次扣除不超過當天50%工資。
4、嚴禁替他人簽卡,如有違反,代簽卡者及持卡本人將受到紀律處分。
5、員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時上班,應電話通知征得部門主管認可,補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6、工卡遺失,立即報告人事部,經部門主管批準后補發新卡。
7、員工在工作時間未經批準不得離店。
1、員工衣柜的配給由主管部門負責,必要時,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員工合用一個衣柜。員工衣柜不能私自轉讓,如有違反,將受紀律處分。
2、員工須經常保持衣柜的清潔與整齊,柜內不準存放食物、飲料或危險品。
3、主管部門配給衣柜時,免費發給一把鑰匙。如遺失鑰匙,須賠人民幣10元。
4、如有緊急情況或員工忘帶鑰匙,可向人事部借用備用鑰匙,但須部門主管同意,故意損壞衣柜,則須賠償,并予紀律處分。
5、不準在衣柜上擅自裝鎖或配鑰匙,主管部門可隨時檢查衣柜,檢查時兩個以上人員在場。
6、不準在更衣室內睡覺或無事逗留,不準在更衣室吐痰、抽煙、扔垃圾。
7、員工離店時,必須清理衣柜,不及時清理衣柜,酒店有權清理。
1、員工上下班從指定的員工通道入店。
2、后臺員工非工作關系不得任意進入店內客用公共場所、餐廳,使用酒店內客用設施。
3、員工在工作時間要離開酒店時,應向主管部門申請,經部門主管同意后方能離店。
1、員工進出酒店,主管人員保留隨時檢查隨帶物品的權利。
2、員工不得攜帶行李、包裹離店,特殊情況必須部門主管同意方可離店。
當電路出故障時,應采取下列措施:
(1)通知維修人員,立即采取應急措施,不要擅自處理。
(2)和正在用餐客人談話,表示歉意。
消防安全
酒店配有標準的消防設備。每一位員工都必須熟悉并了解正確使用火器和消防設備,熟記酒店消防樓梯和疏散通道。
一、火災預防:
*遵守有關場所禁止吸煙的規定。
*嚴禁把煙蒂或其它燃燒留在樓梯內、包廂、過道或字紙簍里。
*酒店內任何地方都不得堆積廢紙、臟毯、臟棉織品或其它易燃物品,以杜絕易燃源。
*不準在灶臺或高瓦數電燈附近放置燃易爆物品。
*盛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不得存放在大樓內。
*任何員工發現還在冒煙的煙頭都應該立即把它熄滅。
*如果發現電線松動、磨損、折斷、電源插座和電器的破損等情況,應立即報告維修部門,以便及時修復。
*廚師上班前必須檢查燃油管道、燃燒器、開關等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泄漏,應該關閉閥門,報告維修部門。
*廚師下班前必須檢查所有廚房設備,關掉所有閥門的開關。
獎懲條例
一、優秀員工:
酒店每月按照各員工的崗位職責進行考核,年終進行評比,被評為優秀員工者,將受到酒店的榮譽及物質獎勵。
二、嘉獎、晉升:
酒店對改進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和經濟效益有突出貢獻,或者在酒店日常的工作中,創造出優異成績者將進行嘉獎或晉升。
三、紀律處分/失職的種類:
1、紀律處分為口頭警告、糾正面談、書面警告、辭退警告、停薪、辭退、解除合同或開除。紀律處分由部門經理發失職表,失職表交失職的員工簽收,副本送主管部門負責歸檔。
2、失職行為分為甲、乙、類,犯有其中任何一條都要填寫職工失職表,并據此扣發浮動工資。
3、凡第四次發生甲類失職時將扣除一天基本工資的處分,每次失職將扣除10%的浮動工資。
4、凡第三次發生乙類失職時將扣除二天基本工資的處分,情節特別嚴重者將會被辭退。
甲類失職
1、上班遲到;
2、不使用指定的職工通道;
3、儀表不整潔;a留長發;b手臟;c站立姿勢不正;d手插口袋;e衣袖、褲腳卷起;f不符合儀表儀容規定;
4、擅離工作崗位或到其它部門閑蕩;
5、不遵守打電話的規定;
6、損壞工作服或把工作服穿出酒店之外;
7、培訓課曠課;
8、違反員工餐廳規定;
9、工作時聽收音機、錄音機或看電視(休息或工作需要例外);
10、上班做私事,看書報和雜志;
11、不經許可帶妻子、丈夫、男女朋友等進入酒店;
13、上班時使用客用坐椅休息和廁所;
14、穿工作服進入商店(為客人買東西例外);
15、將酒店文具用于私人之事;
16、在公共場所大聲喧嘩或在客人可以看到和聽到的地方作不雅的習慣動作;
17、在公共場所和酒店其它地方聚眾討論個人事情;
18、違反更衣室規定。
乙類失職
1、上下班不簽卡或唆使別人為自己簽卡和替別人簽卡;
2、對客人和同事不禮貌;
3、因粗心大意損壞酒店財產;
4、隱瞞事故;
5、拒絕安全檢查包裹、手提包或員工身份證;
6、拒絕執行管理員/部門主管的指示;
7、上班時打瞌睡;
8、涂改工卡;
9、違反安全規定;
10、在酒店內喝酒;
11、進入客房(工作例外);
12、說辱罵性和無禮的話;
13、未經同意改換班次、休息天或休息時間;
14、超過工作范圍與客人過分親近;
15、在除了指定位置以外的其它場所吸煙;
16、不報告財產短缺;
17、在酒店內亂丟東西;
18、不遵守消防規定;
19、損壞公物;
20、工作表現并差或工作效能差;
21、不服從主管或上司的合理合法命令;
22、擅自配置酒店范圍內任何鑰匙;
23、發表虛假或誹謗言論,影響酒店、客人或其他員工的聲譽。
24、在酒店內危害任何人員;毆打他人或互相打架;
25、向顧客索取小費或其它報酬;作不道理交易;
26、泄露酒店機密情況;調戲或欺侮他人;
27、偷竊酒店、客人或其他人的財物或拿用酒店、客人的食物、飲料;
28、違犯店規,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
29、在酒店內賭博或觀看賭博;
30、故意損壞消防設備;
31、觸犯國家任何刑事罪案;
32、遺失、復制、未經許可使用總鑰匙;
33、曠工。
酒店員工管理制度論文 酒店員工管理制度規章制度簡單篇三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獎勵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員工得到心理及物質上的滿足,又要達到激勵員工勤懇工作,奮發向上,爭取更好業績的目的。
第二條懲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員工達到并保持應有的工作水準,又要保障酒店和員工共同利益和長遠利益。
第二章獎懲的原則
第三條酒店對員工的基本要求包括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工作目標(承包指標)和臨時工作任務。
員工的表現只有較大地超過酒店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夠給予獎勵。
第五條員工的表現達不到酒店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根據情節不同,均要給予相應懲戒。
第六條記過(不含)以上處分必須征得酒店工會同意方可辦理。
第七條處罰和過失單必須知達本人,本人有向上級及工會申訴的權利。
第八條該罰不罰護短的管理人員可以由人事部提出處罰,下達責任過失單。
第九條對酒店內部的任何處理和處分,總經理有特赦權。
第三章獎勵
第十條獎勵的方法有經濟獎勵與行政獎勵兩種:
(一)經濟獎勵包括加薪,獎金,獎品。
(二)行政獎勵包括嘉獎,記功,記大功。
第十一條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嘉獎,并頒發獎金200元,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全年累計五次者,正常之外晉升一級工資。嘉獎通報全酒店。
(一)工作努力,業務純熟,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二)領導有方,使業務工作拓展有相當成效者;
(三)品行端正,一貫忠于職守,堪為全體員工楷模者;
(四)其他對酒店或公眾有利益的行為,具有事實證明者。
第十二條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記功,并頒發獎金500元,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全年累計三次者,正常之外晉升一級工資。并通報全酒店。
(一)維護酒店安全,積極采取措施排除險情,確有實效者;
(二)全年累計獲嘉獎五次者;
(三)連續三年,完成本職工作,無任何劣跡者。
(四)對維護酒店榮譽,塑造企業形象方面有較大貢獻的;
(五)在生產,工藝設計,產品設計,設備改造,改善勞動條件等方面有技術改進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議,在應用中取得較好效果的;
第十三條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記大功,并頒發獎金1000元。全年累計兩次,正常之外晉升兩級工資。獎勵及獎金在全體員工大會上頒布。
(一)開發,工藝設計,產品設計,設備改造,改善勞動條件等方面有發明,技術改進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議,在應用中取得重大成果者;
(二)全年累計獲記功三次者;
第十四條酒店對第十三條(一)款中新產品開發項目負責人,除予以記大功獎勵外,另給予特殊獎勵。
第十五條任用與提升員工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擇受過獎勵的員工,對德,才兼備者還可破格提升。
第十六條獎勵事項如為多人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獎金按參加人數以一定的比例分配。
第十七條凡與本職工作有關的獎勵,由其直接上級提出,凡與工作無關的,由見證人提出,均需填寫獎勵單。獎勵的核實人為人力資源部,批準人為總經理。獎勵的辦理見員工獎勵程序。
第四章懲戒
第十八條按照規定的標準(規章制度,崗位描述,工作目標,工作計劃等)檢查員工的表現,對達不到標準的員工,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一)檢查員工對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如果違反有關紀律,規章制度,稱為違紀過失,填違紀過失單。
(二)考查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標,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如果因失職而使自己負有直接責任和領導責任的部分工作受到損失,稱為責任過失,填責任過失單。
第十九條懲戒的方式有經濟處罰與行政處罰兩種:
(一)經濟處罰分為罰款,扣發獎金或工資,降低工資標準。
(二)行政處罰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辭退,開除。
第二十條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警告處分并罰款元。
(一)因個人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二)未經批準擅自離職怠慢工作者;
(三)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工作經勸告不改正者;
(四)不服從上級領導工作安排及工作調動者;
第二十一條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記過處分,并罰款元。
(一)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響酒店權益者;
(二)在工作場所喧嘩,嘻戲,吵鬧,妨礙他人工作而不聽勸告者;
(三)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害,偽證,制造事端者;
第二十二條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記大過處分并罰款元。
(一)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屢勸不聽三次以上者;
(二)對下屬正常申訴打擊報復經查事實但情節輕微者;
(三)因個人原因致工作失誤造成2萬元(含)以上,5萬元(不含)以下損失者;
(四)故意損壞酒店重要文件或財物者;
第二十三條員工有下列條件之一者,視情節予以辭退或開除并處罰款元。
(一)偷盜,侵占同事或酒店財物經查事實者;
(二)在執行公務和對外交往中索賄,受賄,收取回扣數額較大者;
(三)在酒店內煽動怠工或罷工者;
(四)造謠惑眾詆毀酒店形象者;
(五)未經許可兼任其他職務或兼營與本酒店同類業務者;
(六)在職期間負有刑事處分者;
(七)偽造或變造或盜用酒店印信嚴重損害酒店權益者;
(八)吸食毒品或唆使他人吸食毒品者并未構成犯罪者;
(九)年度內累計記大過兩次者。
第二十四條管理人員年度被記大過者,將并處以降職或撤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