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個人解除相關合同篇一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于濰坊市區 小區 號樓 單元 室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計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押金 元),按結算。
三、租賃期間,水費、電費、燃氣費、網費、小區供暖費、物業費、衛生費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合同實施時,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能夠正常使用狀態。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
五、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 )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 )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非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個月以上。
五、租賃期滿后,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 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天內答復。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六、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 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后簽訂終止合同書。若一方強行中止合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元。
七、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由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連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個人解除相關合同篇二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于廊坊市___________區(縣) ,建筑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權證/□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 ,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__________ ;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__________ ,最多不超過_______人。
(二)甲方應按相關規定辦理房屋出租登記備案等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及 后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于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 日內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后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_______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________人民幣 元整(¥: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租金支付日期: __________。
(二)押金: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于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 日內(□含利息/□無息)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1)水費
(2)電費
(3)電話費
(4)電視收視費
(5)供暖費
(6)燃氣費
(7)物業管理費
(8)房屋租賃稅費
(9)衛生(垃圾)費
(10)上網費
(11)車位費
(12)室內設施維修費
(1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維修及裝修
1、對于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同意 / □不同意)乙方對房屋進行裝飾裝修,合同終止時對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乙方拆除/ □折價歸甲方/ □歸甲方),對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折價歸甲方/ □歸甲方)。折價金額另行商定。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年/□季/ □月/ □日)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年/□季/ □月/ □日)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并按(□年/□季/ □月/ □日)租金的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押金等費用)。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份,其中甲方執___份,乙方執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解除相關合同篇三
反訴原告: 李 ,女,漢族,19 年 月 日出生,住所為上海市 區 路 弄 號 室。
反訴原告: 陳 ,男,漢族,19 年 月 日出生,住所為上海市 區 路 弄 號 室。
反訴原告: 皇 ,女,漢族,19 年 月 日出生,住所為上海市 區 路 弄 號 室。
反訴被告: 梅 ,女,漢族,19 年 月 日出生,住所為 省 縣 鎮 村。
反訴被告: 陳 ,男,漢族,19 年 月 日出生,住所為 省 縣 鎮 村。
反訴被告: 陳 ,女,漢族,19 年 月 日出生,住所為 省 縣 鎮 村。
反訴原告就 民三初字第 號一案,對反訴被告提出反訴。
反訴請求:
2.判令反訴被告支付反訴原告違約金人民幣16.4萬元;
3.本案訴訟費由反訴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年 月 日,陳 、反訴被告在上海智恒房產居間下簽署了《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約定乙方以人民幣82萬元價格購買甲方名下位于上海市 區 路 弄 號 室房屋。該買賣合同附件三付款協議約定,乙方于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當日支付首期購房款人民幣 萬元;第二期購房款乙方以申請銀行貸款人民幣 萬元整形式支付,同時約定如貸款不足部分則用現金補足,并在過戶當天以現金或轉賬方式支付。以及約定乙方貸款審核通過須在本合同約定的過戶期限內辦理完畢。此后,反訴原告李 代為收取房款人民幣 萬元。
該買賣合同第六條規定在20__年 月 日之前,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轉讓過戶手續。該買賣合同第九條第三項約定買方的違約責任即乙方未按本合同付款協議約定期限付款逾期超過10日后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總房價20%的違約金;若乙方未在約定的期限內辦理該房屋過戶手續,如逾期超過20日,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陳 為改善居住房屋條件,在同一中介居間介紹下反訴原告李 、案外人張 雙方訂立《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約定以人民幣 萬元價格購買張 名下房屋。該買賣合同付款協議約定反訴原告李 應于 年 月 日前支付人民幣55萬元整,并辦理過戶手續。在 年1 月1 日后,反訴原告李奕一直通過智恒房產催告反訴被告辦理過戶及付款手續,但反訴被告一直未通過銀行貸款審核,反訴原告曾通知反訴被告1 月1 日為最后付款期限,否則反訴原告將解除買賣合同。此后,反訴原告因支付張為平 萬元房款無力承擔陳根寶醫療費,直至 年 月 日,在中介建議下反訴被告支付了人民幣 萬元,但反訴被告仍未無力全額支付第二期購房款。 年 月 日,陳 因病醫治無效死亡。 年 月 日及14日,反訴原告李 收到張為平《解除合同通知》。 月 日,反訴原告李 約反訴被告在上海智恒房產平利店見面,將該《解除合同通知》交于反訴被告通知其解除雙方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但反訴被告提出愿意做房價補償又反悔。 年 月 日,反訴原告李 被解約,承擔中介費人民幣1.6萬元。此后,案外人張 簽署房屋買賣協議書,另行出售該房的價格為到手價人民幣99萬元。該房屋的另二位繼承人得知后,亦不同意繼續履行該買賣合同,欲繼承該房屋并繼續居住該處房屋。因此 年 月 日,反訴原告委托律師發函通知反訴被告解除雙方簽訂的《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掛號信回執顯示,反訴被告于 年 月 日簽收該解除函。
基于上述事實,本律師認為,反訴原、被告之間訂立的《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真實、合法、有效。根據該買賣合同第六條、第九條及付款協議和補充條款的約定,反訴被告最遲應于 年 月 日前完成貸款審批手續,若貸款不足或未成功,應以現金方式于該日前補足。而反訴被告自稱 年 月 日才完成貸款審批手續,系嚴重逾期違約,已經符合該買賣合同第九條第三款的約定行使了合同約定單方解除權,反訴原告解除合同可以同時主張房價款20%的違約金。特此,懇請貴院依法判如所請。
此致
員工:
被告:
年月日
個人解除相關合同篇四
第一條:根據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甲方)按以下合同條款之一( )原因決定解除、終止與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
1、合同期限屆滿,不再續訂新的勞動合同。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按排的工作。
4、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乙方過錯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5、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終止合同。
6、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條款:
(1)乙方應于年 月 日前辦理調出手續;
(2)存檔費用由乙方負擔。
(3)住房公積金于年 月 日(封存或轉出)。
第二條:雙方同意在乙方完成以下工作交接手續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
1、交接程序及內容:
(1)乙方已經受理的業務尚未完成的內容應當交接給甲方工作人員。
(2)乙方整理好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和遺留問題要寫出書面說明材料。
(3)編制移交清單,列明移交的資料和物品等內容,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2、乙方及時完整的進行工作交接后,甲方按勞動合同法第50條第二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乙方未在以上時間內交接工作導致甲方受到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損失。
甲方(簽章): 乙方:
個人解除相關合同篇五
甲乙雙方于20--年10月01日簽定的勞動合同,提前解除甲乙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經雙方充分協商,就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 雙方一致同意于20--年 10月31日解除勞動合同,即日雙方的勞動權利義務終止。不存在任何爭議。乙方同意并放棄就其他勞動關系問題提起仲裁或訴訟等的權利,彼此不再追究雙方責任。
二、 因是甲乙雙方協議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甲方需要向 乙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乙方同意根據離職前12個月所得工資的平均工資計算,共計:3000元人民幣。工資結算至20--年10月31日,結清應得所有工資共計:3529元人民幣,合計:6529元,大寫:陸仟伍佰貳拾玖元整。乙方知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同意接受甲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與方式。
三、 甲方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至20--年 10月31日止。
四、甲乙雙方在此確認:勞動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已依法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義務。雙方無違反勞動法,解除勞動合同之日前的勞動報酬已結清。乙方不再因為原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費用、補償或賠償。
五、 乙方應在本協議簽字后3日內與甲方有關部門辦理完工作交接、物品歸還、賬務交接、償還財務借款等事項。如有乙方負責辦理的對外業務沒有清算完畢,乙方應負責將往來賬目核對清楚,并將由對方蓋章、簽字確認的對賬單(或欠款證明)交甲方財務部門。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六、勞動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負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包括本協議內容)的義務,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00元人民幣。
七、 乙方應于勞動合同解除后15日內到甲方辦理檔案、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逾期不辦責任自負。
八、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對甲方進行詆毀、惡意中傷、及任何有損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追究對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九、 本協議經甲方蓋章與乙方簽字后即時生效。
個人解除相關合同篇六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個月,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條、租金及押金
本房屋租金為人民幣______元/月,按季支付,乙方應提前______日向甲方支付下個季度的房租。本房屋租金不含稅,如果需要納稅,稅費由乙方承擔。
本房押金為______元,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繳納。
第四條、交付房租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將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五條、相關費用
租賃期間,水、電、燃氣、電話、物業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第六條、房屋使用及維護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乙方僅能作為住房使用,不得用于經營活動,保持房屋衛生,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自行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
第七條、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后,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___日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______日內答復。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押金在合同租賃期滿,乙方須交清欠費,甲方驗收房屋合格后無息退還。
第八條、轉租及分租
乙方不得擅自將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于他人,否則視為違約。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部分或全部轉讓出租房屋的,應提前______個月通知乙方。
第九條、提前終止合同
在房屋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______個月通過微信或短信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后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簽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第十條、安全責任
乙方承諾不在房屋內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在租期內應自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防火、防盜,因使用、管理不當、失誤等造成這方面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在房屋租賃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依據事實輕重,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______%作為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______%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一方違約,則守約方為實現債權所花費的律師費、差旅費、誤工費等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乙方同時提供身份證復印件______份。
第十三條、主要家具家電
個人解除相關合同篇七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小區_____號樓_____________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計_____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______月初/每季______季初/每年______年初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同意預交元作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沖抵。
五、房屋租賃期為,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并償付對方總租金______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天津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合同連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
時間: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
時間: _________________
個人解除相關合同篇八
【正文】
對于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勞動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都做了比較詳細的規定。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十二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為安置就業困難人員提供的給予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的公益性崗位,其勞動合同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不得在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情形之外約定其他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
第十四條 勞動合同履行地與用人單位注冊地不一致的,有關勞動者的最低工資標準、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危害防護和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等事項,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規定執行;用人單位注冊地的有關標準高于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標準,且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按照用人單位注冊地的有關規定執行的,從其約定。
第二十二條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因任務完成而終止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一條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第四十五條 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依法終止工傷職工的勞動合同的,除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外,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一)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
(三)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的;
(四)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五)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十)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十二)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危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條 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選擇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解除勞動合同的,其額外支付的工資應當按照該勞動者上一個月的工資標準確定。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危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十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第二十四條 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三十二條 勞務派遣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執行。
第四十九條 國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勞動者社會保險關系跨地區轉移接續制度。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個人解除相關合同篇九
承租房: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租賃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甲方將自有的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
租賃期限為 個月,甲方從 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入股的。
2. 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 拖欠租金及費用的。個人房屋租賃合同合同期滿后如果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甲乙雙方可以繼續簽訂租房合同。
1.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 元整,年租金共計: 元整。付款方式為季度付款(即押一付三),乙方在每季度前7天內繳納租金。
2.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押金 元整。合同到期日、物品驗收后、費用結清完、甲方退還乙方押金。
3. 銀行賬號:
1. 乙方負責繳納電話費、寬帶費、衛生費、有線電視收視費、水費、電費 、天然氣費。
2. 甲方在租賃期內付擔:物業費(包括電梯費、水泵費)、供暖費。
1、 租賃期內,甲方不得無故收回房屋,如甲方中途要求收回房屋,乙方可以拒絕。
2、 若因客觀因素不能出租此房,甲方應提前一個月告知乙方。
3、 甲方若無故且未征得乙方同意,收回房屋,則作違約論,甲方除退還剩余房款,并應補償因搬遷給乙方造成損失的費用。
1、乙方對甲方樓內的設施、設備在使用工程中要進行愛護如有損壞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費。
2、 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付租金及各項費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權收回房屋,終止合同。如果提前退租需要繳納1個月租金,如合同到期乙方不繼續租用房屋需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
3、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因乙方改變房屋結構或用途,造成房屋損壞或不良后果,乙方必須修復并賠償損失。
4、 房屋因自然損壞,由甲方負責修復,因乙方使用不當而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繕,因不可抗拒而毀損,本合同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
1、 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 乙方應于房屋租賃期滿后,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常使用。
1、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修改或取消本合同。
附:主要設施、設備清單及表底數
溫馨提示:
物業維修電話:
自來水電話:
出 租 方: 承 租 方:
姓 名: 姓 名: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年 月 日
個人解除相關合同篇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____鎮___路___號____棟____室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計___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元,按季度結算。每季季初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全季租金。房屋和水電押金____元。乙方不按時交納租金超過3天,甲方每天扣押金50元。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衛生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有損壞則需付相應的賠償;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乙方租賃期間不得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給他人使用,或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
五、乙方不得在房屋內進行賭博、傳銷等非法活動,如有違反約定進行非法活動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六、租賃期滿后,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15日向甲方提出,甲方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七、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15日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后簽訂終止合同書。
八、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由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本合同連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