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材料主要是向上級匯報工作,其表達方式以敘述、說明為主,在語言運用上要突出陳述性,把事情交代清楚,充分顯示內容的真實和材料的客觀。那么我們該如何寫一篇較為完美的報告呢?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報告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夠幫到你喲!
推薦單位疫情應急演練報告一
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中央和省市委要求,扎實做好企業有序復工和疫情防控工作,加強疫情監測,嚴格落實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措施,按照回來前有準備、回途中有秩序、回來后有制度等“三個有”要求,做到存量防擴散、增量防輸入,確保企業平穩過渡,逐步恢復正常生產經營秩序。
(一)復工時間節點
全市行政區域內企業不得早于2月9日24時前復工。疫情管控形勢嚴峻的區鎮,報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批準后,可適當再延遲復工時間。涉及保障公共事業運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眾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除外。對春節期間連續生產,無新增返海人員,繼續生產不會造成人員流動的企業,必須報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審核,經同意后,可以在維持原有生產規模且不新增加員工的基礎上繼續生產,同時必須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對因特殊情況且已落實各項防控措施確需提前復工的企業,如涉及承擔國家、省、市重大工程和重點項目的企業,必須向市政府提出書面申請,并經南通市政府同意后方可復工。
(二)企業復工標準
企業在復工時要嚴格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嚴格落實檢疫查驗和健康保護措施,滿足以下條件方可復工:
1.機制建立到位。企業必須成立由主要負責人牽頭的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組成專班負責疫情防控工作。建立疫情防控的內部責任機制,健全疫情防控管理體系,明確信息報告人,明晰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及部門車間班組負責人的工作職責,制定疫情防控應急預案和工作方案,制定員工發燒、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難等疑似病狀的應急處置措施、隔離觀察措施和送醫治療等預案。
2.員工排查到位。企業要組織對每一名員工返海前兩周內活動軌跡進行細致排查,認真填寫《返崗員工行程登記表》(見附件1),簽訂《員工疫情防控承諾書》(見附件2),凡來自或者有湖北、武漢、溫州等疫情嚴重地區旅居史的員工及其密切接觸者,一律不得來海。原則上,江蘇省外員工不得回廠工作,如確需回廠工作的,經審核同意后,企業需安排實施不少于14天的隔離觀察,經體溫測量正常后方可上崗。
3.防控物資到位。企業要購置必需的防控物資,口罩、紅外測溫儀、消毒水、消毒洗手液等疫情防控物資必須有7天的使用量并動態保證;企業要落實隔離場所,設置有集體宿舍的企業,要設置臨時隔離場所,安排單人單間、相對獨立房間作為疫區返崗人員臨時隔離場所。不具備條件的企業,要按照屬地政府(管委會)的統一安排,確定具體的隔離觀察地點。
4.涉穩評估到位。企業要對職工住宿進行穩定風險評估,充分認清當前村、居實行封閉式管理背景下,職工難以進入村、居的實際,預先統籌安排職工住宿問題,嚴防發生員工來海后無地居住或與當地村居民發生沖突。凡穩評不通過的一律不得復工。
5.內部管理到位。企業原則上要實施封閉管理,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本單位生產辦公場所;企業要每日對全體上班人員進行入廠、入單位前體溫檢測,在入口處使用紅外測溫儀,對所有進入企業的人員開展體溫探測,并按規定上報復工人員情況、重點監控類人員情況、員工健康狀況等;企業要做好場地的通風、消毒和衛生管理及隔離區管控,復工前對工廠進行徹底消毒、復工后每天進行消毒;食堂禁止宰殺活畜禽,餐具實行消毒,注意食物安全衛生。服務人員每日崗前必須開展健康檢查,測量體溫并保留檢測記錄。
6.宣傳教育到位。建立和落實復工上崗前個人防護知識全員培訓制度,為員工準備防疫知識、宣傳手冊、宣傳視頻,在宣傳板、企業微信、電子大屏等開展宣傳,并組織專題培訓,切實提高員工個人疫情防控意識。
(三)復工審核流程
各區鎮要按照“重要出口企業、上市公司、重點制造業企業和畝均效益高企業”優先的原則,穩步推進企業復工。對企業疫情防控到位、復工人員底數清、生產物資全、訂單量充足、設備檢修到位、防護物資儲備足、隔離區設置規范、本地員工占比大的企業給予優先安排復工。各區鎮、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指導服務,幫助企業完善復工方案,落實防疫措施,力促早日復工。
2月10日前,企業復工按照《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復工工作的通知》(蘇防疫企業防控函〔2020〕2號)精神,逐級進行審批;2月10日后,擬在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應急響應解除前復工的企業,要在具備上述條件的前提下,須至少提前3日(自然日)向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申請核查,市疫情防控指揮部企業防控組要積極幫助企業完善復工手續,加快審批流程(見附件3)。規模以上企業由駐廠干部向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申請,提交《海門市企業復工申請表》(附件4-1)、《海門市企業復工責任狀》(附件5)和《申請復工企業員工名單》(附件6);規模以下企業由屬地政府(管委會)安排駐廠人員向屬地政府(管委會)報備,提交《海門市企業復工申請表》(附件4-2)、《海門市企業復工責任狀》(附件5)和《申請復工企業員工名單》(附件6)。各行業主管部門對照“六個到位”復工標準,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人員排查的全面性、現場防控的可靠性、應急預案(范本見附件7)的可行性進行綜合審查,對符合復工標準的企業,按規定流程報請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批準同意。
(四)復工前期準備
1.健全工作機制。擬在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應急響應解除前復工的企業,須成立本企業疫情防控工作組,實施檢疫查驗、健康防護、安全復工,制定本單位疫情應急預案和工作方案,在響應期內常態化進行員工疫情防控、環境消毒、防疫宣傳、物資準備等方面工作,確保企業疫情安全防控措施做到位。未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組的,不得復工。企業疫情防控工作組組長由企業負責人擔任,下設員工回流統計組、每日診斷隔離組、廠區宿舍消毒組、疫情宣傳教育組、防護用品保供組、食堂食品安全組等6個小組,明確專人任小組長,對防控工作不到位的,不得復工。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企業要依法保護職工合法權益。
2.落實防控措施。企業應在擬復工前,按照指南和復工標準做好信息告知、組織動員、健康排查、物資準備、方案制定,組織員工提前開展連續性的防控監測防疫工作,建立日報制度并形成臺賬(見附件8),復工后每日向屬地政府報告,沒有變化的實行“零報告”。參與復工生產的員工需追溯滿14天每日監測無異常,按照方案規定的程序申報復工。企業應及早研判生產和市場形勢,合理安排復工日期。2月10日前除防疫、安全必須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進入廠區,外地員工不提前返廠待命。企業應加強員工管理,組織員工執行防疫措施,下班后員工居家封閉管理,減少聚集性活動,做到活動軌跡清晰可控。
3.明確防控職責。按照屬地管理、法人負責和“誰用工、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屬地政府(管委會)對本地企業疫情防控負總責,各企業對本企業疫情防控負主體責任。嚴格實施企業和員工承諾制度,切實加強風險管控。各區鎮要實行網格化管理,加大對企業疫情防控知識宣傳和指導,督促屬地企業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將各級工作部署要求傳達到每家企業,確保企業將各項防控工作措施落到實處。
(五)復工后期督查
企業復工后,市疫情防控指揮部企業防控組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存在疫情防控隱患的督促整改,存在重大隱患風險的提請相關職能部門作出停產整改決定。各在產及復工企業要嚴守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底線,不得違反或降低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標準。
(一)建立派駐聯系制度
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建立派駐聯系復工企業制度加強疫情防控和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中央、省、市關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對規模以上企業,從部門的機關干部中集中選派副科職以上領導干部駐廠上班;其余企業由各區鎮負責派駐,指導企業加強疫情防控,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服務企業保障生產經營,進一步提振企業發展信心,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二)強化部門整體聯動
發改、衛生健康等部門要指導企業做好復工和疫情防控工作,不得要求員工到醫院開具健康證明。各區鎮要做好復工企業的防疫物資協調保障工作。人社部門要密切關注復工企業的用工情況,協調解決缺工問題。衛生健康、公安、發改、交通、住建、農業、商務、財政等部門要強化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全面掌握人員流動狀況和健康信息。
推薦單位疫情應急演練報告二
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延遲企業復工的通知》《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復工工作的通知》和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指揮部(以下簡稱防控指揮部)工作部署,為指導企業做好復工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播,更好地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把有效防控疫情作為當前壓倒一切的首要任務,按照“三落實一確?!钡脑瓌t,全力做好各項防控工作,確保企業復工有序可控,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擊戰。
(一)落實屬地責任。各縣區、鎮(街道)和村居(社區)要壓實責任,扎實做好企業復工及疫情防控的監管、指導和服務工作,對規模較大、用工人數較多、風險隱患突出的企業要派出工作組或監督服務員進駐。疫情較為嚴重的地區應制定更加嚴格的復工標準。
(二)落實監管責任。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結合自身行業特點,進一步細化明確企業復工標準,督促指導各地做好企業復工及防控措施的驗收審核工作。
(三)落實主體責任。擬在全市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解除前復工的企業,須成立本企業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制定本單位疫情應急預案和防控工作方案,在響應期內常態化進行員工疫情防控、環境消毒、防疫宣傳、物資準備等工作,確保企業疫情防控措施到位。各復工企業要始終堅持底線思維,嚴格落實安全生產各項規定,自覺維護市場秩序,全力維護勞動關系和諧穩定,依法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
(四)確保企業平穩有序安全復工。嚴格按照“分類指導、因地制宜”原則指導企業復工,各縣區、行業主管部門要結合本地疫情形勢及行業特點,嚴格把關,分步驟組織企業復工驗收報批,條件不允許、標準不到位的堅決不予批準。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延遲企業復工的通知》相關要求,制定企業復工標準如下:
(一)復工前必須滿足“六到位”
1、組織機制、防控方案、應急處置預案制定到位。復工企業必須成立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和專項工作小組,并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和應急處置預案。
2、責任明確到位。企業負責人須與所在園區(鄉鎮、街道)簽訂疫情防控責任書,其中市屬企業直接與市級行業主管部門簽訂疫情防控責任書;企業負責人還須與企業內部各工作小組簽訂疫情防控責任書。
3、人員信息排查到位?!耙蝗艘粰n”做好企業職工建檔篩查工作,對員工的姓名、身份證號、家庭住址、聯系電話、從何處返淮、返淮乘坐何種交通工具、乘坐時間、交通工具的班次號等詳細信息登記造冊,以便追溯核查。
4、防疫知識宣傳到位。企業須為員工準備防疫知識宣傳手冊、宣傳視頻,以宣傳板、企業微信、電子大屏等方式開展宣傳培訓。
5、防控物資準備到位。根據實際需要,配備口罩、消毒液、酒精、體溫計等防控物資。
6、全面消殺防護到位。復工前對廠區、門廳樓道、電梯、會議室、車間、生產設施等進行一次全面消殺防疫,確保符合疫情防控安全條件。
(二)復工后必須做到“四堅持”
1、堅持人員從嚴管理。企業應做到封閉管理,每天開展員工健康申報和檢查,由專人負責對每名進廠職工進行體溫測量并記錄,有自備班車的企業,應在登車前測量記錄;外來人員、訪客進入廠區前應接受體溫測量并實名記錄體溫信息,商超企業還應做好進店顧客的體溫測量登記;在人員密集區域必須正確佩戴防護口罩,盡量減少集體性室內活動,嚴控聚集人數、頻次和時長;交通物流企業應對途經重點疫情區域駕駛人員加強管理,對途經區域進行登記;快遞企業投遞來自疫區的貨物,應按收件客戶需求安全投遞。
2、堅持環境消殺通風作業。加強落實辦公區、生活區、自備班車等各類設施的環境清潔,每日消毒不少于2次;工作及生活場所定時通風換氣,保證空氣流通。
3、堅持就餐環節防控。就餐應作為防控重點環節,企業食堂禁止宰殺活畜禽,餐具必須每天消毒處理,注意食品安全衛生,不聚集用餐。食堂工作人員實行嚴格的健康狀況調查和檢查,每日崗前必須測量體溫并保留檢測記錄。
4、堅持執行“日報告”制度。企業應按照屬地及行業主管部門要求,如實報送復工及疫情防控相關數據信息。
倡導有條件的企業運用信息技術手段,采用網上辦公、居家辦公、彈性工作制等形式辦公,盡量減少人員聚集,防止疫情擴散。
企業需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復工。
2月9日24時前,“三必需一重要”類企業提前復工流程按照市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指揮部辦公室《關于延遲企業復工加強疫情防控的通知》等文件執行,其中建筑工地復工時間不得早于2月20日24時;其他各類企業2月9日24時前原則上不得復工,確需復工的,向本地行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由縣區(園區)政府同意后,經市級行業主管部門審核,報市聯防聯控指揮部批準。
申請2月9日24時后復工的企業,市屬企業由市級行業主管部門組織驗收,驗收通過后報市聯防聯控指揮部批準;縣(區)屬企業由企業所在園區(鎮、街道)聯合縣級行業主管部門按復工標準進行驗收,驗收通過的報縣(區)級政府批準,其中規模以上企業要報市級行業主管部門備案。
各地各部門要重點關注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和企業,提前跟蹤對接困難行業和企業運行情況,研究制定相關惠企政策措施。
一是強化督查檢查。各地各部門要堅持條塊結合,加強防控措施抽查和安全生產、環保檢查,對現場發現的問題要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產經營。
二是加強要素保障。各地各部門要主動為企業排憂解難,幫助符合復工條件的企業做好煤電油運及原輔料、資金等方面的服務保障工作,支持企業開足馬力生產;有序恢復城際及市內公共交通,適度滿足外地職工返淮和上下班通勤需求,努力降低疫情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
三是突出安全底線。各地各部門要督促企業緊繃安全生產之“弦”,做好生產設施安全防護檢查工作,持續抓好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堅決防范遏制較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發生。
四是加大問責力度。各地各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嚴明防控紀律,確保人員到位、排查到位,疫情防控措施執行有力,對落實防控不嚴、措施不力,造成人員漏檢、漏防,監測措施不到位、防控工作不到位,造成疫情傳播擴散后果的,將嚴肅問責。
推薦單位疫情應急演練報告三
為進一步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堅決有力隔斷傳染源、切斷風險源,更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防控工作部署,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我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應急響應安排及我市《關于延遲復工的通告》要求,現就我市企業復工和疫情防控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中央和省市委要求,扎實做好企業有序復工和疫情防控工作,加強疫情監測,嚴格落實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措施,按照回來前有準備、回途中有秩序、回來后有制度等“三個有”要求,做到存量防擴散、增量防輸入,確保企業平穩過渡,逐步恢復正常生產經營秩序。
(一)復工時間節點
全市行政區域內企業不得早于2月9日24時前復工。疫情管控形勢嚴峻的區鎮,報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批準后,可適當再延遲復工時間。涉及保障公共事業運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眾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除外。對春節期間連續生產,無新增返海人員,繼續生產不會造成人員流動的企業,必須報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審核,經同意后,可以在維持原有生產規模且不新增加員工的基礎上繼續生產,同時必須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對因特殊情況且已落實各項防控措施確需提前復工的企業,如涉及承擔國家、省、市重大工程和重點項目的企業,必須向市政府提出書面申請,并經南通市政府同意后方可復工。
(二)企業復工標準
企業在復工時要嚴格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嚴格落實檢疫查驗和健康保護措施,滿足以下條件方可復工:
1.機制建立到位。企業必須成立由主要負責人牽頭的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組成專班負責疫情防控工作。建立疫情防控的內部責任機制,健全疫情防控管理體系,明確信息報告人,明晰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及部門車間班組負責人的工作職責,制定疫情防控應急預案和工作方案,制定員工發燒、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難等疑似病狀的應急處置措施、隔離觀察措施和送醫治療等預案。
2.員工排查到位。企業要組織對每一名員工返海前兩周內活動軌跡進行細致排查,認真填寫《返崗員工行程登記表》(見附件1),簽訂《員工疫情防控承諾書》(見附件2),凡來自或者有湖北、武漢、溫州等疫情嚴重地區旅居史的員工及其密切接觸者,一律不得來海。原則上,江蘇省外員工不得回廠工作,如確需回廠工作的,經審核同意后,企業需安排實施不少于14天的隔離觀察,經體溫測量正常后方可上崗。
3.防控物資到位。企業要購置必需的防控物資,口罩、紅外測溫儀、消毒水、消毒洗手液等疫情防控物資必須有7天的使用量并動態保證;企業要落實隔離場所,設置有集體宿舍的企業,要設置臨時隔離場所,安排單人單間、相對獨立房間作為疫區返崗人員臨時隔離場所。不具備條件的企業,要按照屬地政府(管委會)的統一安排,確定具體的隔離觀察地點。
4.涉穩評估到位。企業要對職工住宿進行穩定風險評估,充分認清當前村、居實行封閉式管理背景下,職工難以進入村、居的實際,預先統籌安排職工住宿問題,嚴防發生員工來海后無地居住或與當地村居民發生沖突。凡穩評不通過的一律不得復工。
5.內部管理到位。企業原則上要實施封閉管理,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本單位生產辦公場所;企業要每日對全體上班人員進行入廠、入單位前體溫檢測,在入口處使用紅外測溫儀,對所有進入企業的人員開展體溫探測,并按規定上報復工人員情況、重點監控類人員情況、員工健康狀況等;企業要做好場地的通風、消毒和衛生管理及隔離區管控,復工前對工廠進行徹底消毒、復工后每天進行消毒;食堂禁止宰殺活畜禽,餐具實行消毒,注意食物安全衛生。服務人員每日崗前必須開展健康檢查,測量體溫并保留檢測記錄。
6.宣傳教育到位。建立和落實復工上崗前個人防護知識全員培訓制度,為員工準備防疫知識、宣傳手冊、宣傳視頻,在宣傳板、企業微信、電子大屏等開展宣傳,并組織專題培訓,切實提高員工個人疫情防控意識。
(三)復工審核流程
各區鎮要按照“重要出口企業、上市公司、重點制造業企業和畝均效益高企業”優先的原則,穩步推進企業復工。對企業疫情防控到位、復工人員底數清、生產物資全、訂單量充足、設備檢修到位、防護物資儲備足、隔離區設置規范、本地員工占比大的企業給予優先安排復工。各區鎮、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指導服務,幫助企業完善復工方案,落實防疫措施,力促早日復工。
2月10日前,企業復工按照《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復工工作的通知》(蘇防疫企業防控函〔2020〕2號)精神,逐級進行審批;2月10日后,擬在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應急響應解除前復工的企業,要在具備上述條件的前提下,須至少提前3日(自然日)向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申請核查,市疫情防控指揮部企業防控組要積極幫助企業完善復工手續,加快審批流程(見附件3)。規模以上企業由駐廠干部向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申請,提交《海門市企業復工申請表》(附件4-1)、《海門市企業復工責任狀》(附件5)和《申請復工企業員工名單》(附件6);規模以下企業由屬地政府(管委會)安排駐廠人員向屬地政府(管委會)報備,提交《海門市企業復工申請表》(附件4-2)、《海門市企業復工責任狀》(附件5)和《申請復工企業員工名單》(附件6)。各行業主管部門對照“六個到位”復工標準,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人員排查的全面性、現場防控的可靠性、應急預案(范本見附件7)的可行性進行綜合審查,對符合復工標準的企業,按規定流程報請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批準同意。
(四)復工前期準備
1.健全工作機制。擬在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應急響應解除前復工的企業,須成立本企業疫情防控工作組,實施檢疫查驗、健康防護、安全復工,制定本單位疫情應急預案和工作方案,在響應期內常態化進行員工疫情防控、環境消毒、防疫宣傳、物資準備等方面工作,確保企業疫情安全防控措施做到位。未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組的,不得復工。企業疫情防控工作組組長由企業負責人擔任,下設員工回流統計組、每日診斷隔離組、廠區宿舍消毒組、疫情宣傳教育組、防護用品保供組、食堂食品安全組等6個小組,明確專人任小組長,對防控工作不到位的,不得復工。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企業要依法保護職工合法權益。
2.落實防控措施。企業應在擬復工前,按照指南和復工標準做好信息告知、組織動員、健康排查、物資準備、方案制定,組織員工提前開展連續性的防控監測防疫工作,建立日報制度并形成臺賬(見附件8),復工后每日向屬地政府報告,沒有變化的實行“零報告”。參與復工生產的員工需追溯滿14天每日監測無異常,按照方案規定的程序申報復工。企業應及早研判生產和市場形勢,合理安排復工日期。2月10日前除防疫、安全必須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進入廠區,外地員工不提前返廠待命。企業應加強員工管理,組織員工執行防疫措施,下班后員工居家封閉管理,減少聚集性活動,做到活動軌跡清晰可控。
3.明確防控職責。按照屬地管理、法人負責和“誰用工、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屬地政府(管委會)對本地企業疫情防控負總責,各企業對本企業疫情防控負主體責任。嚴格實施企業和員工承諾制度,切實加強風險管控。各區鎮要實行網格化管理,加大對企業疫情防控知識宣傳和指導,督促屬地企業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將各級工作部署要求傳達到每家企業,確保企業將各項防控工作措施落到實處。
(五)復工后期督查
企業復工后,市疫情防控指揮部企業防控組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存在疫情防控隱患的督促整改,存在重大隱患風險的提請相關職能部門作出停產整改決定。各在產及復工企業要嚴守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底線,不得違反或降低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標準。
(一)建立派駐聯系制度
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建立派駐聯系復工企業制度加強疫情防控和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中央、省、市關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對規模以上企業,從部門的機關干部中集中選派副科職以上領導干部駐廠上班;其余企業由各區鎮負責派駐,指導企業加強疫情防控,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服務企業保障生產經營,進一步提振企業發展信心,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二)強化部門整體聯動
發改、衛生健康等部門要指導企業做好復工和疫情防控工作,不得要求員工到醫院開具健康證明。各區鎮要做好復工企業的防疫物資協調保障工作。人社部門要密切關注復工企業的用工情況,協調解決缺工問題。衛生健康、公安、發改、交通、住建、農業、商務、財政等部門要強化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全面掌握人員流動狀況和健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