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保證金擔保合同保證金擔保協議篇一
年高質字_______________號
出質人: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為申請人)與質權人在本合同第二條第一款的約定的期間簽署一系列融資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一系列借款合同、委托貸款合同、減免開證保證金合同、出口押匯合同、進口押匯合同、出口信用保險融資業務合同、銀行承兌匯票承兌合同、商業承兌匯票貼現合同、商業承兌匯票貼現額度合同和質權人為申請人提供擔保而簽署的對外擔保合同、個人消費自助質押合同和金鹿信用卡領用合約等,以下統稱主合同),為保障質權人債權(包括主合同項下或有債務而產生的債權,下同)的實現,出質人自愿為上述主合同提供最高額質押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出質人和質權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1、質押物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2、質押物的詳細情況見本合同所附一:_________________質押物清單。
3、質押權的效力除及于“質押物清單”所列的質押物本身外,還及于其從物、從權利、附著物、附合物、孳息及代位物。
1、出質人為質權人與申請人在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期間簽署的所有主合同項下各筆債權(不論幣種)提供最高額質押擔保。對申請人與質權人在本合同簽署前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期間簽署的___________個主合同(詳見附二:_________________已有債權主合同清單)項下各筆債權(不論幣種)也提供最高額質押擔保。
2、本合同的決算日為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若主合同中最后到期的債權的到期日晚于上述日期,則決算日以該到期日為準;若質權人根據主合同的約定宣布所有主合同項下全部債權提前到期,則決算日以該提前到期日為準。
3、出質人擔保的最高債權余額為(幣種、大寫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
4、質押擔保的范圍:_________________主合同項下債權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逾期罰息、復利、履行主合同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保險運輸評估費、登記費、保管費、鑒定費、公證費、處理貨物的費用等)、實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差旅費用、通知費用、催告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等。
5、因主合同無效導致本合同無效的,申請人應對質權人承擔法律責任,出質人自愿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1、質權人有權要求出質人向指定的公證機關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手續。
2、出質人應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將質押物及/或相關權利憑證移交質權人占有。如需辦理出質登記的,出質人應依照法律規定主動向有關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手續,并將質押登記證明和質押物的權利憑證交質權人保管。
3、出質人未移交質押物占有、交付權利憑證或者辦理出質登記,致使質押權未設立而給質權人造成損失的,出質人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質權人有權要求出質人為質押物投保,并指定質權人為保險權益的第一受益人。手續辦妥后,出質人應將保單正本交質權人保管。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出質人應按時支付所有保費,并履行維持保險的有效存續所必需的其他義務。
3、出質人未能投保或續保,質權人有權自行投保、續保,代為繳付保費或采取其他保險維持措施,出質人應提供必要協助,并承擔質權人因此支出的保險費用和相關費用。
4、動產質押的,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雙方共同指定保管人,由質權人與保管人簽訂保管合同,由出質人承擔質押物的風險和保管費用。
1、出質人保證對質押物享有合法的、充分的、無爭議的處分權,簽約時質押物上不存在任何未告知質權人的他項權利、租賃、托管或共有等情況。
2、出質人承諾:_________________
(1)在申請人未向質權人清償主合同項下所有債務之前,不得向申請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償權。
(2)質權人和申請人對主合同的期限變更(含信用證項下的展期)無需征得出質人的同意,出質人仍按本合同確定的擔保范圍承擔擔保責任。
(3)申請人與質權人在銀行承兌匯票承兌合同實際履行過程中,若質權人委托他行代為承兌,出質人仍按本合同確定的擔保范圍承擔擔保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擔保的債權既有質押物(不論是申請人本人還是第三人提供)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情況下,質權人可以就要求保證人或者出質人優先承擔擔保責任進行選擇。
(1)決算日已到;
(4)出質人被宣告解散、破產或死亡的;
(6)出質人未征得質權人書面同意,將質押物出租、出售的;
(8)其他嚴重影響質權人債權和質押權實現的情形。
(4)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申請強制執行。
4、出質人采取其他方式履行擔保義務的,必須經質權人書面同意。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質權人行使單方解除合同、轉讓債權等事項的通知,應采用書面形式,以專人遞交或掛號信函或郵政快遞等方式送達。本合同記載的出質人地址為約定送達地址。通知以郵政快遞、掛號信函方式送達的,在郵件寄出后三個工作日視為送達。
1、本合同項下有關質押物的評估、登記、公證、鑒定、保險、保管、維修、保養、提存及運輸等費用均由出質人承擔。
2、出質人授權質權人向中國人民銀行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查詢其信用報告,用以審核其擔保能力,并將其信用信息向中國人民銀行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報送。
(1)向質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申請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4、本合同所附的“質押物清單”、“已有債權主合同清單”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質權自質押物移交占有、權利憑證交付或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6、本合同一式三份,出質人、質權人、質押登記部門各執一份,副本數份備查。
7、請出質人認真閱讀本合同,尤其是帶有符號的條款,在確認無異議后簽署本合同。
出質人(簽字或蓋章)質權人(蓋章)
保證金擔保合同保證金擔保協議篇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為申請人)與質權人在本合同第二條第一款的約定的期間簽署一系列融資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一系列借款合同、委托貸款合同、減免開證保證金合同、出口押匯合同、進口押匯合同、出口信用保險融資業務合同、銀行承兌匯票承兌合同、商業承兌匯票貼現合同、商業承兌匯票貼現額度合同和質權人為申請人提供擔保而簽署的對外擔保合同、個人消費自助質押合同和金鹿信用卡領用合約等,以下統稱主合同),為保障質權人債權(包括主合同項下或有債務而產生的債權,下同)的實現,出質人自愿為上述主合同提供最高額質押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出質人和質權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質押物
1、質押物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2、質押物的詳細情況見本合同所附一:_________________質押物清單。
3、質押權的效力除及于“質押物清單”所列的質押物本身外,還及于其從物、從權利、附著物、附合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二條擔保債權
1、出質人為質權人與申請人在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期間簽署的所有主合同項下各筆債權(不論幣種)提供最高額質押擔保。對申請人與質權人在本合同簽署前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期間簽署的___________個主合同(詳見附二:_________________已有債權主合同清單)項下各筆債權(不論幣種)也提供最高額質押擔保。
2、本合同的決算日為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若主合同中最后到期的債權的到期日晚于上述日期,則決算日以該到期日為準;若質權人根據主合同的約定宣布所有主合同項下全部債權提前到期,則決算日以該提前到期日為準。
3、出質人擔保的最高債權余額為(幣種、大寫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
4、質押擔保的范圍:_________________主合同項下債權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逾期罰息、復利、履行主合同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保險運輸評估費、登記費、保管費、鑒定費、公證費、處理貨物的費用等)、實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差旅費用、通知費用、催告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等。
5、因主合同無效導致本合同無效的,申請人應對質權人承擔法律責任,出質人自愿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三條公證和質押登記
1、質權人有權要求出質人向指定的公證機關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手續。
2、出質人應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將質押物及/或相關權利憑證移交質權人占有。如需辦理出質登記的,出質人應依照法律規定主動向有關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手續,并將質押登記證明和質押物的權利憑證交質權人保管。
3、出質人未移交質押物占有、交付權利憑證或者辦理出質登記,致使質押權未設立而給質權人造成損失的,出質人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四條保險與保管
1、質權人有權要求出質人為質押物投保,并指定質權人為保險權益的第一受益人。手續辦妥后,出質人應將保單正本交質權人保管。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出質人應按時支付所有保費,并履行維持保險的有效存續所必需的其他義務。
3、出質人未能投保或續保,質權人有權自行投保、續保,代為繳付保費或采取其他保險維持措施,出質人應提供必要協助,并承擔質權人因此支出的保險費用和相關費用。
4、動產質押的,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雙方共同指定保管人,由質權人與保管人簽訂保管合同,由出質人承擔質押物的風險和保管費用。
第五條陳述與保證
1、出質人保證對質押物享有合法的、充分的、無爭議的處分權,簽約時質押物上不存在任何未告知質權人的他項權利、租賃、托管或共有等情況。
2、出質人承諾:_________________
(1)在申請人未向質權人清償主合同項下所有債務之前,不得向申請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償權。
(2)質權人和申請人對主合同的期限變更(含信用證項下的展期)無需征得出質人的同意,出質人仍按本合同確定的擔保范圍承擔擔保責任。
(3)申請人與質權人在銀行承兌匯票承兌合同實際履行過程中,若質權人委托他行代為承兌,出質人仍按本合同確定的擔保范圍承擔擔保責任。
第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質押權的實現
1、本合同擔保的債權既有質押物(不論是申請人本人還是第三人提供)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情況下,質權人可以就要求保證人或者出質人優先承擔擔保責任進行選擇。
(1)決算日已到;
(4)出質人被宣告解散、破產或死亡的;
(6)出質人未征得質權人書面同意,將質押物出租、出售的;
(8)其他嚴重影響質權人債權和質押權實現的情形。
(4)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申請強制執行。
4、出質人采取其他方式履行擔保義務的,必須經質權人書面同意。
第八條通知方式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質權人行使單方解除合同、轉讓債權等事項的通知,應采用書面形式,以專人遞交或掛號信函或郵政快遞等方式送達。本合同記載的出質人地址為約定送達地址。通知以郵政快遞、掛號信函方式送達的,在郵件寄出后三個工作日視為送達。
第九條其它條款
1、本合同項下有關質押物的評估、登記、公證、鑒定、保險、保管、維修、保養、提存及運輸等費用均由出質人承擔。
2、出質人授權質權人向中國人民銀行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查詢其信用報告,用以審核其擔保能力,并將其信用信息向中國人民銀行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報送。
(1)向質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申請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4、本合同所附的“質押物清單”、“已有債權主合同清單”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質權自質押物移交占有、權利憑證交付或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6、本合同一式三份,出質人、質權人、質押登記部門各執一份,副本數份備查。
7、請出質人認真閱讀本合同,尤其是帶有符號的條款,在確認無異議后簽署本合同。
出質人(簽字或蓋章)質權人(蓋章)
保證金擔保合同保證金擔保協議篇三
根據_________合同中合同條件第60.6款的規定,_________(以下稱“承包人”)應向業主支付一筆金額為_________大寫為_________的銀行保證金作為其按合同條款履約的擔保。
我方_________(銀行或金融機構)受承包人的委托不僅作為保人而且作為主要的負責人,無條件地和不可撤消地同意在收到業主提出因承包人沒有履行上述條款規定的義條,而要求收回動員預付款的要求后,向業主_________(業主名稱)支付數額不超過_________(保證金額)的擔保金,并按上述合同價款向業主擔保。不管我方是否有任何叵時權力,也不管業主是否首先向承包人索取,業主享有從本合同承包人索回全部或部分動員預付款的權力。
我方還同意,任何業主與承包人之間可能對合同條款的修改,對規范或其他合同文件進行變動補充,卻絲毫不能免除我方按本擔保書所應承擔的責任,因此有關上述變動、補充和修改無須通知我方。
本保證書從動員預付款支出之日起生效直到收回承包人同樣數量的全部款額為止。
銀行人金融機構(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年月日
保證金擔保合同保證金擔保協議篇四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碼: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
住所:
負責人:
電話:
傳真:
第一條 質押標的
(一)質押標的為甲方在乙方開立的特定保證金賬戶內的全部現金存款,具體金額以乙方的對賬單為準。
(二)甲方應在乙方開立特定保證金賬戶:
(三)甲方同意并委托乙方將甲方的款項作為保證金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特定保證金賬戶。
(四)保證金將一次或陸續存入而混合成為一份不可還原分割的保證金,用于保證被擔保人在編號為 授信合同項下的債務能夠得予全數償還。保證金一旦存入該特定賬號,即行凍結封戶,不得支取,但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五)甲方為被擔保人提供不可撤銷擔保責任,保證金與授信額的比為_____%。
(六)乙方將對上述保證金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____利息計付給甲方,并將利息存入保證金賬戶作為質押物的組成部分,為被擔保人提供不可撤銷擔保責任。
第二條 質押擔保范圍
甲方同意將存入乙方保證金賬戶的全部保證金質押給乙方,作為對被擔保人在編號為 授信合同項下的債務能夠得予全數償還的擔保,具體范圍包括但不限于被擔保人在授信合同項下的債務本息及公證、評估、拍賣、訴訟、律師代理費等所有費用。被擔保的乙方債權未清償完畢的,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取和使用保證金。
第三條 質押擔保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義務具有連續性,質押權不因甲方的任何變動而受影響。不受甲方或借款人合并、分立、重組、變更、股份制改造、隸屬關系的變更等因素的影響。
第四條 質押標的的交付
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標的和權利憑證由乙方占有和保管。
第五條 孳息的收取
在質押期間內,乙方有權依法收取質押標的所生孳息。收取的孳息在優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后存入保證金賬戶作為質押物。
第六條 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占管質押標的或有關權利憑證。
(二)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轉讓、兌現、再出質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標的;經乙方同意,甲方轉讓、兌現質押標的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其所擔保的債務。
(三)甲方確認為本合同項下設置質押擔保而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權利憑證等均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四)甲方確認乙方給予借款人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授信合同的履行,均不損害、影響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應享有的一切權益,也不應視為對本合同項下規定的乙方權利的放棄。
第七條 質押人聲明及保證
(一)質押人的質押行為已經甲方董事會/股東會決議同意或甲方財產共有人同意。
(二)在簽署本質押合同前,質押人未曾將本質押保證金質押給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質押合同有效期內,也不將本質押保證金質押或轉讓給任何第三者。
(三)質押人將不會因償還債務或其他原因與任何第三者簽訂有損于乙方權益的任何合同或協議文件。
(四)本保證金質押項下的授信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到本質押合同的有效性時,質押人將相應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保證金質押項下的授信合同規定要求相一致。
(五)本質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須作一定刪節、修改或補充時,質押人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質押人在本質押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質押合同項下所有的權益。
第八條 質押標的的處理
在發生下列事項中一項或數項時,乙方有權直接扣劃保證金賬戶內的資金,用于清償乙方在本保證金質押擔保項下授信本息及費用。
(一)在保證金擔保期限內,如被擔保人未能依照授信合同的規定,向乙方償付授信本息及相關費用的。
(二)質押人在本質押合同中所作的聲明和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的。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或發生分立、合并的。
(四)質押人、被擔保人有其他違反本質押合同或本質押項下授信合同規定事項的。
第九條 費用
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質押財產有關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登記、公證、評估、拍賣、訴訟、律師代理費等所有費用均由甲方支付或承擔。
第十條 合同的修改、補充和解釋
(一)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應書面形式作出,并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二)如國家法律、法規的任何變化導致本合同任何條款成為非法或無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均不受影響。
第十一條 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在下列條件同時滿足后生效。
1.甲、乙雙方有權簽字人簽署并蓋章。
2.質押標的或其權利憑證已交付乙方占有。
3.依法需辦理審批、登記或記載的,已辦妥有關手續。
(二)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授信合同等其他任何法律文件,授信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件的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四條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保證金擔保合同保證金擔保協議篇五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請甲方認真閱讀本合同全文,尤其是帶有▲▲標記的條款。如有疑義,請及時提請乙方予以說明。
為保障債務人和乙方之間已經或將要簽訂的主合同項下全部債權的實現,甲方提供保證金質押擔保。
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甲方與乙方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主債權
1.1甲方擔保的主債權為主合同(有多個主合同的指全部主合同,下同)項下的全部主債權,包括乙方根據主合同向債務人發放的各類貸款、透支款、貼現款和/或各類貿易融資款(包括但不限于進口押匯、進口代收融資、進口匯出款融資、出口押匯、出口托收融資、出口發票融資、出口訂單融資、打包貸款、國內信用證押匯、國內信用證議付、國內保理融資、進出口保理融資等),和/或者,乙方因已開立銀行承兌匯票、信用證或擔保函(包括備用信用證,下同)而對債務人享有的債權(包括或有債權),以及乙方因其他銀行授信業務而對債務人享有的債權(包括或有債權)。
本合同約定的銀行授信業務,是指銀行向客戶直接提供資金支持,或者對客戶在有關經濟活動中可能產生的賠償、支付責任做出保證。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列明的任一項、多項業務或其他名稱的業務。
▲▲1.2 任一筆主債權本金的幣種、金額、利率和債務履行期限等具體內容由乙方和債務人雙方在主合同(包括主合同下額度使用申請書和/或乙方和債務人雙方簽署的其他名稱的文件,額度使用申請書和其他名稱的文件在本合同中合稱“額度使用申請書”,下同)中具體約定。
按照本合同第9.2(2)條和9.2(3)條約定提供最高額質押的,主合同的額度是否可以循環使用、額度的用途、每次使用額度時的具體用途以及授信期限等均由乙方和債務人雙方在主合同中具體約定。對于按照第9.2(2)條的約定提供的最高額質押,在主合同約定的授信期限內發生的主債權均受本合同擔保;對于按照第9.2(3)條的約定提供的最高額質押,在第9.2(3)條約定的期間內發生的主債權均受本合同擔保。
1.3 按照本合同第9.2(2)條和第9.2(3)條約定,甲方為債務人提供最高額質押擔保的,適用本款以下約定。
(1)全部主合同項下最后一筆主債權的發生日;
(2)乙方根據主合同取消全部授信額度之日;
(3)保證金被查封、凍結的,查封或凍結之日;
(4)債務人、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撤銷之日。
主債權確定日當日及之前發生的主債權及其持續至甲方承擔責任時產生的利息(包括復利、逾期及挪用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第二條約定的乙方實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均屬本合同擔保的范圍。
主債權的發生指乙方發放貸款、融資款、透支款或開立銀行承兌匯票、信用證、擔保函或備用信用證。
▲▲1.4 乙方根據主合同享有的債權的實際金額無論低于還是高于本合同約定的最高債權額,均不影響甲方根據本合同約定承擔保證金質押擔保責任。
第二條 擔保責任
2.1甲方為債務人向乙方提供保證金質押擔保。保證金及利息用于擔保主合同項下本金及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及質權的費用。實現債權及質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用、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它費用。
▲▲2.2 根據第9.2(1)條約定提供保證金質押擔保的, 甲方已認真閱讀了主合同,并確認了所有條款。
根據第9.2(2)條和第9.2(3)條約定提供最高額質押擔保的,對本合同簽訂前已簽訂的主合同,甲方已認真閱讀了主合同,并確認了所有條款。對本合同簽訂后將簽署的主合同,甲方同意,乙方和債務人雙方簽訂主合同無需通知甲方或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將自行聯系債務人提供相關文件。
▲▲2.3根據第9.2(1)條約定提供保證金質押擔保的,乙方和債務人變更主合同的,甲方仍應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變更主合同且增加合同金額、提高利率或延長債務履行期限的,甲方僅按原主合同約定的金額、利率和期限承擔擔保責任;但是,在主合同未變更的前提下,乙方依據主合同約定調整利率(包括提高利率)或延長債務履行期限的,甲方仍應承擔全部擔保責任。
根據第9.2(2)條和第9.2(3)條約定提供最高額質押擔保的,乙方和債務人變更主合同的,包括但不限于變更主合同額度金額、授信期限、債務履行期限、利率及其他條款,無需通知甲方或征得甲方同意,甲方仍應承擔擔保責任。但是,對于第9.2(2)條,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增加主合同額度金額或延長授信期限的,甲方僅對原授信期限內發生的主債權在本合同約定的最高債權額內承擔擔保責任;對于第9.2(3)條,無論主合同發生何種變化,甲方對發生在第9.2(3)條約定期間內的主債權在本合同約定的最高債權額內承擔擔保責任。
▲▲2.4 本合同雙方特別約定如下:本合同效力獨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關條款無效時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對債務人在主合同無效后應承擔的返還責任或賠償責任,甲方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條 保證金自存入之日起即轉移為乙方占有。在主合同項下債務未得到全部清償前,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動用。
▲▲第四條 主合同項下債務到期時,乙方有權扣收保證金及利息。
▲▲第五條 信息披露與保密
(1)適用法律法規要求披露的;
(2)司法部門或監管機構依法要求披露的;
(4)甲方同意或授權乙方進行披露的。
5.2甲方確認已簽署《信用信息查詢和提供授權書》。乙方在授權書規定的范圍內查詢、使用和保存甲方的信用信息。
為下列目的向業務外包機構、第三方服務供應商、其他金融機構及乙方認為必要的其他機構或個人,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分支機構,或者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或部分擁有的子公司,披露和允許其在保密的基礎上使用該等信息和資料:①為開展銀行授信業務或與銀行授信業務有關,例如推廣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業務、催收甲方欠款、轉讓銀行授信業務債權等;②為乙方向甲方提供或可能提供新產品或服務或進一步提供服務。
本第5.3條是否適用,以雙方在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為準。
第六條 甲方的陳述保證和義務
6.1 甲方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甲方為自然人的)/甲方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民事責任。
6.2 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甲方真實的意思表示,并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準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6.3 甲方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乙方提供的全部文件、報表、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6.4甲方對所提供的保證金具有充分的處分權,若甲方提供的保證金為甲方與其他人共有,則甲方以該保證金提供質押擔保的行為已經獲得其他所有必要的同意。
▲▲6.5甲方及其關聯方均不屬于聯合國、歐盟或美國制裁名單內的企業或個人,不位于被聯合國、歐盟或美國制裁的國家和地區。
甲方或其關聯方被納入聯合國、歐盟或美國的制裁名單,或者其所在國家和地區被納入聯合國、歐盟或美國制裁國家和地區名單的,甲方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6.6甲方保證遵守國家反洗錢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要求,不從事涉及洗錢、恐怖融資的活動,積極配合乙方開展客戶身份識別、交易記錄保存、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等各項反洗錢工作。
6.7甲方保證,甲方及甲方員工及代理人不以任何形式向乙方或乙方員工提供、給予、索取或收受本合同約定以外任何形式的物質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現金、實物卡、旅游等)或其他非物質利益;不將乙方提供的資金或服務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間接地用于與貪腐或賄賂有關的活動;甲方如知曉任何違反本條約定的情形,應及時如實、完整、準確地向乙方提供線索和相關信息,按照乙方的要求配合相關事宜。
第七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本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門和中國臺灣地區的法律)。本合同項下爭議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本合同“其他約定事項”條款另有約定的除外。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第八條 本合同自下列條件全部滿足之日起生效:(1)甲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甲方為自然人的,甲方簽字;(2)乙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單位印章。
第九條 擔保的主合同
9.1 被擔保的“債務人”為 。
9.2 本合同提供的擔保適用以下第 項約定:
(1)質押
(2)最高額質押
擔保的主合同編號: 名稱: ,擔保的最高債權額為(幣種及大寫金額): 。
(3)最高額質押
甲方為乙方與債務人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間簽訂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額質押擔保,甲方擔保的最高債權額為(幣種及大寫金額): 。
前款所稱主合同指:乙方與債務人□簽訂的全部授信業務合同□為辦理 簽訂的全部授信業務合同。
第十條 保證金賬戶(賬號): ,保證金金額:(幣種及大寫金額) ,計息方式: 。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11.1雙方同意,本合同□適用□不適用第5.3條。
11.2 □各方同意將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爭議管轄法院(即“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修改為: 。
第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證件種類: 證件號碼:
法定(戶籍)地址: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乙方: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支)行
負責人:
通訊地址:
甲方已通讀合同全部條款,乙方已應甲方的要求作了詳細說明,甲方簽署本合同時對所有內容無疑問和異議,理解合同條款尤其是帶▲▲標記條款的含義及其法律后果。
甲方(公章/簽字): 乙方(單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負責人: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 年 月 日 簽署日: 年 月 日
共有人聲明條款(適用于質物有共有人的情況):
本人(姓名: 證件種類: 證件號碼: )系質物的共有人。本人已認真閱讀并確認了本合同的所有條款,知悉并同意出質人以保證金向質權人提供擔保。
共有人簽字:
年 月 日
保證金條款
1.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在賬號為 的保證金賬戶內存入保證金(幣種): (大寫金額): 。
2.保證金及利息用于擔保本合同項下本金及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及質權的費用。實現債權及質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用、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它費用。
3.保證金自存入保證金賬戶之日起即轉移為乙方占有。本合同項下債務未得到全部清償前,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動用。本合同項下債務到期時,乙方有權扣劃保證金及其利息。
4.保證金的計息方式: 。
(1)本合同項下最后一筆主債權的發生日;
(2)乙方取消授信額度之日;
(3)保證金被查封、凍結的,查封或凍結之日;
(4)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撤銷之日。
主債權確定日之前(包括當日)發生的主債權及其持續至甲方承擔責任時產生的利息(包括復利、逾期及挪用罰息)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均屬擔保范圍。
主債權的發生指乙方發放貸款、融資款或開立銀行承兌匯票、信用證、保函或備用信用證。
共有人聲明條款(適用于質物有共有人的情況):
本人(姓名: 證件種類: 證件號碼: )系質物的共有人。本人已認真閱讀并確認了本合同的所有條款,知悉并同意出質人以保證金向質權人提供擔保。
共有人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