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在某些事情上我們有很深的體會時,就很有必要寫一篇心得感悟,通過寫心得感悟,可以幫助我們總結積累經驗。那么我們寫心得感悟要注意的內容有什么呢?接下來我就給大家介紹一下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心得感悟吧,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故鄉讀后感悟篇一
我故鄉在江南,我愛故鄉的楊梅。
端午節過后,楊梅樹上掛滿了楊梅.
楊梅圓圓的,和桂圓一樣大小,遍身生著小刺。等楊梅漸漸長熟,刺也漸漸軟了、平了,摘一個放進嘴里,舌尖觸到楊梅那平滑的刺,使人感到細膩而且柔軟。
楊梅先是淡紅的,隨后變成深紅,最后幾乎變成黑的了。它不是真得變黑。因為太紅了,所以像黑的。你輕輕咬開它,就可以看見那新鮮紅嫩的果肉,嘴唇上舌頭上同時染滿了鮮紅的汁水。沒有熟透的楊梅又酸又甜,熟透了就甜津津的,叫人越吃越愛吃。
我小時候,有一次吃楊梅,吃的太多,發覺牙齒又酸又軟,連豆腐也咬不動了。我才知道楊梅雖然熟透了,酸味還是有的。因為它太甜,吃起來就不覺得酸了,吃飽了楊梅再吃別的東西,才感覺到牙齒被它酸倒了。
故鄉讀后感悟篇二
這少年便是閏土。我是在魯迅的《故鄉》中認識他的。當時,這健康可愛、有著紫色的圓臉、頸戴銀項圈的少年,留給了我很大的印象。他給作者,也給我們訴說了他的稀奇的見識:角雞、跳魚兒、貝殼、猹……他和作者一齊開心的交談,一齊天真的歡笑,在一齊肆無忌憚的玩耍。
但,二十年過去了,閏土已不是以前的閏土了,歲月在他的臉上和手上,都留下了滄桑的痕跡。他之前紫色的健康的圓臉,如今變作灰黃;紅活圓實的手,如今變得又粗又笨并且開裂,倒像是松樹皮了。最重要的是,閏土見到魯迅后,第一聲叫出來的,竟然是“老爺”!
應當是當時的社會吧。是當時的種種壓力,才使得一個天真無邪、自由歡樂的少年變作一個目光呆滯、呆若木雞的農民。閏土就是當時社會的縮影,庸俗、麻木。
故鄉讀后感悟篇三
故鄉是什么味道的?是甜蜜的或是苦澀的?是夢幻的還是虛無縹緲的?故鄉的情,故鄉的味道是復雜的,魯迅先生在《故鄉》中這樣告訴我。對!是復雜的!
故鄉是甜蜜的!
可是,現在一切都變了,變得復雜了,變得陌生又飄渺了……
魯迅從兩千余里之外,冒著嚴寒,要回到別了二十多年的故鄉去,冷風拍著船體,吹進船艙里,沒有一絲活氣的村莊在魯迅眼里被完整地勾繪出來。
一切都是陌生的。
故鄉又是陌生、飄渺的。
蕭條的街道頂替了往日的熱鬧,在瓦楞上顫抖的枯草、凄涼荒蕪的老屋,記憶中故鄉一切不返,魯迅迎來了一個陌生的故鄉、鄰居,以及一個陌生的、不同往日的閏土,時光的洗浴,讓魯迅和閏土間多了一道無法逾越的障礙。深藍天空下,站在瓜地里的那個少年的身影變得模糊,刻薄的.鄰居說著刁鉆的話,這一切讓魯迅心里多了一道悲哀的傷痕。
船在開,景在移,魯迅在文中最后部分離開了故鄉。
月是故鄉明!讀了《故鄉》的你我,是否也沉浸在那朦朧的故鄉情中呢?
故鄉讀后感悟篇四
“鄉愁是一杯酒,鄉愁是一碗水……”一首《鄉愁》勾起了我對家鄉的回憶,也讓我想起了一篇關于《二十年后回故鄉》的作文。
這首詩描寫了作者離開家鄉二十年后再次回到故鄉的所見所聞以及家鄉房一番美景。
作者把自己在故鄉的一些事物經過修改,寫成了一篇寫景文,作者在開頭運用了大量的歌詞,引出了自己回憶家鄉,回到家鄉,起到了一個引起下文的作用,并且點明了題目,開頭和結尾收尾呼應,更加的寫出了自己對家鄉的回憶。在順序方面,內容清晰,不是稀里糊涂的,沒有讓人感覺到一頭霧水,以上這些都是結構美。比如說:“故鄉的'山,故鄉的云……”一首《故鄉》勾起了我對故鄉的美好回憶。
在文章的中間,作者運用了好詞好句,比喻和擬人的修辭手法,好詞好句讓我感受到了家鄉的美和家鄉的情感。修辭手法卻能把家鄉的某個事物或者某個人更加生動,具體,形象的表達出來,讓人感到這個東西仿佛就在眼前,活靈活現,這就是語言美,比如山腳下一條清澈見底的小溪潺潺流過,那么盡心職守,那么無怨無悔。
文章還有情感美,比如說,“天地君,親師”,“張老師,您是我唯一不能忘的人。您用辛勤的汗水把我培養成人,您永遠是我的老師,永遠是給我指引方向的人”,我從這句話體會到了作者對張老師的情感很深。
我從中學到了許多東西,要詳略得當,還要注意三美,語言美,結構美,情感美,還必須適當運用修辭手法。
故鄉讀后感悟篇五
讀完魯迅先生的《故鄉》這篇文章,我最想說說文中的閏土了。
魯迅在文中回憶閏土是講了一個活潑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藍的天空中掛著一輪金黃的圓月,下面是海邊的沙地,都種著一望無際的西瓜,其間有一個十一二歲的少年,項帶銀圈,手捏一柄鋼叉,向一匹猹盡力地刺去,那猹卻將身一扭,凡從他的胯下逃走了。是一個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在家族的一次大祭祀中,閏土和魯迅認識了,并成為了形影不離的好朋友。那時,閏土的家境雖然不好,但是他見多識廣,知道許多事。魯迅的家境很好,是個地主少爺。卻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里。閏土還想他講了許多稀奇的事:獾豬、刺猬、角雞、鵓鴣使魯迅終生難忘。
讀了《故鄉》這本書,使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話是這樣寫的:我在朦朧中,眼前展開一片海邊碧綠的沙地來,上面深藍的天空中掛著一輪金黃的圓月,我想:希望本是無所謂有,無所謂無的。這正如地上的路;其實地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這句話對當時和現在都有著獨到的詮釋。《故鄉》這本書。它主要是想告訴人們空有希望不去奮斗,那希望也就無所謂有,而如果為了希望去奮斗,那希望也就無所謂無。雖然實現希望困難重重,但是只要你去探索了、去實踐了,那么就會有實現的可能。希望之路是祖祖輩輩用自己的雙腳走出來的路,是祖先們實踐出來的路,也是祖先們探索出來的路。
剛開始我讀《故鄉》時以為太無聊了,常常浪費時間,寫作業不認真。匆匆忙忙地寫,馬虎潦草,效率很差,隨著年齡的增長,我才知道原來讀書是多么的有趣,也漸漸懂得了珍惜時間。還記得:一寸光陰一寸金,寸金難買寸光陰這句諺語嗎?相信大家不會陌生吧,而這句話的含義就是在告訴我們應當珍惜時間。
魯迅先生曾經說過:時間就是生命。無端地空耗別人的時間,其實是無異于謀財害命的。瞧,這就是魯迅先生的名言,讓我們把它作為座右銘吧!
故鄉讀后感悟篇六
這是一部感人至深的故事,它溫暖心靈,讓我一次次落淚。這是描寫了小男孩和兩只獵犬的友情,作品探討了勇氣,拼搏,愛與死亡的永恒主題,情節個個引人入勝。
內容是這樣的:生長在奧沙克山區的男孩比利非常想要一對浣熊獵犬。為此努力工作,兩年后終于買下了兩只小獵犬:老丹和小安。
他們一起度過了一段共同捕捉浣熊的美好時光。勇敢善戰的老丹和小安讓比利成了一名優秀的浣熊獵手,并在獵浣熊比賽中得了金獎杯。
這個故事告訴我了,要用毅力和勇氣實現夢想。還告訴我們想得到任何東西都必須靠自己的力量,而不是整天苦苦哀求別人,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另外,這本威爾遜 羅爾斯的成名作也讓我明白了“死”的意義,死是人生中階段與過程,所以我們要尊重死亡,并安然的接受這一事實。
這里的主人公擁有的愛,信仰,責任,誠實,勇氣與堅持有廣度有深度,有分量,令人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