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么合同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帶來的優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企業內部年度培訓合同篇一
第一條 為了引導企業加強對合同的內部控制,避免或減少因合同管理不當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社會影響,維護企業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等和《企業內部控制規范——基本規范》,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 本規范所稱合同是指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的協議
第三條 企業在建立并實施合同內部控制制度中,至少應當強化對以下關鍵方面或者關鍵環節的風險控制,并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
(一)權責分配和職責分工應當明確,合同應當實行分級和歸口管理;
(二)合同談判應當保證雙方權利義務對等,合同雙方簽約人的合法身份和法律資格應當審查,合同起草
應當規范;
(三)合同審核應當建立不同部門會同審核制度,財會部門、內部審計部門和合同歸口管理部門應對合同
出具審核意見;
(四)合同訂立程序應當合法合規,合同專用章應當及時收回并妥善保管,合同訂立形式應當規范;
(五)合同履行應有監控,合同變更或解除應當履行必要的程序,合同違約與糾紛審批程序和處理流程應
有明確規定。
第二章崗位分工與授權審批
第四條 企業應當建立合同管理崗位責任制。
不相容崗位(或職責)應包括:
(一)合同的談判與審批;
(二)合同的審批與執行。
第五條 企業應當建立合同授權委托制度,明確企業內部各單位、各部門授權范圍、授權期間和被授
權人條件等。
企業對外簽訂合同應當由董事長(或者法定代表人、代表企業行使職權的主要負責人,以下簡稱董事長)
簽章或者授權委托他人代理簽章。
授權代理簽章的,企業董事長應當簽署授權。
具有民事行為能力
的代理人應當在授權委托的范圍內簽訂合同,不得轉委托。
第六條 企業應當根據本單位經濟業務性質、組織機構設置和管理層級安排,建立合同分級管理制度。
屬于上一級合同管理單位權限的合同,下一級單位不得簽訂。
如下一級單位認為確有需要簽訂超越權限的
合同,應當提出申請,經上級合同管理單位批準后,依授權或委托簽訂。
第七條 企業應當實行合同歸口管理制度。
企業可以根據合同管理需要,指定合同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本級及下級合同管理單位的合同管理工作進
行規范。
歸口管理部門一般應當設立法律事務崗位,由具有法律專業資格的人員擔任。
第三章 合同草案編制控制
第八條 企業應當明確合同簽訂范圍,對符合規定條件的業務(如單價或總價在一定限額以上),應當簽
訂合同。
第九條 企業應當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規范合同正式訂立前的談判、資格審查與草擬等流程,確保合同
的簽訂符合國家及行業有關規定和企業自身利益,防范合同簽訂過程中的舞弊、欺詐等風險。
第十條 企業應當根據合同內容對標的物的生產商、價格及變化趨勢、質量、供貨期和市場分布等方面進
行綜合分析論證,掌握市場情況,合理選擇合同對方。
第十一條 企業應當加強對合同談判的管理,確保雙方權利義務公平對等。
重大合同或法律關系復雜的合
同應當指定法律、技術、財會、審計等專業人員參加談判,必要時可以聘請外部專家參與。
對于談判過程
中的重要事項應當予以記錄。
第十二條 企業應當對擬簽約對象的民事主體資格、注冊資本、資金運營、技術和質量指標保證能力、市
場信譽、產品質量等方面進行資格審查,以確定其是否具有對合同的履約能力和獨立承擔的能力
,并查證對方簽約人的合法身份和法律資格。
第十三條 企業應當指定專人負責草擬合同。
合同原則上由承辦部門起草,重大合同或特殊合同可以由企
業法律顧問或聘請外部專家起草。
如由對方起草合同,企業應當認真審查并提出意見。
國家或行業有示范合同文本的,企業可以優先選用,但在選用時,對涉及權利義務關系的條款應當加以審
查,必要時可以進行修改。
第四章 合同審核控制
第十四條 企業應當建立合同會同審核制度。
合同承辦部門在正式訂立合同前,應當將合同草案送有關部
門會同審核。
第十五條 企業財會部門應當對合同中涉及資金收付、資產轉移等與財務會計密切相關的內容進行審核,
重點應關注以下事項:
(一)經濟性:符合企業的經濟活動范疇;
符合企業的經濟利益。
(二)可行性:資信可靠,資金充裕;
具有在額定權限內訂立合同的能力;
擔保方式切實、可靠。
(三)嚴密性:數量、價款、金額等標示準確;
計算方式正確;
財務等有關附件齊備。
(四)合法性:資金來源合法;
資金使用合法;
結算方式合法。
第十六條 企業內部審計部門應當對合同中涉及資金、資產的來源和使用程序進行抽查審核,重點應關注
以下事項:
(一)資金來源合法,資產的所有權明確、合法;
(二)資金使用和資產動用的審批手續合法;
(三)資金、資產的用途及使用方式合法;
(四)價款、酬金的確定正確、合理、合法,資金結算、酬金的支付方式明確、具體、合法。
第十七條 企業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合同整體進行審核,重點關注以下事項:
(一)合法性:包括主體合法、內容合法和形式合法。
主體合法是指簽約各方具有簽約的權利能力和行為
能力;
內容合法是指簽約各方意思表示真實、有效,無悖法律、法規、政策,無顯失公平的內容。
(二)嚴密性:條款齊備、完整;
文字表述準確;
權利、義務具體明確;
手續完備;
附加條件適當、合法
(三)可行性:資信可靠,有履約能力;
擔保方式切實、可靠。
(四)程序性:符合合同訂立的一般程序;
相關合同審核部門審核意見齊全。
第十八條 合同審核部門對合同進行審核后,應當提出書面審核意見,并由審核人和審核部門負責人簽字
審核意見應當明確、具體,避免使用模糊性語言。
第十九條 企業應當建立合同退改重審制度。
對審核中發現的重大錯誤、遺漏和不妥之處,審核部門應當
予以明確并提出修改意見。
合同承辦人修改之后,應當重新提交審核。
第五章 合同訂立控制
第二十條 經審核同意簽訂的合同,應當由合同歸口管理部門進行編號并報企業董事長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同時加蓋單位印章或合同專用章。
第二十一條 企業應當建立合同專用章專人保管和收回制度。
印章管理部門(或崗位)不得對未經編號或
缺少合同審核、報簽文件以及代簽而缺少授權委托書的合同用印。
合同用印后,應當及時收回合同專用章
并妥善保管。
第二十二條 企業對于重要合同,原則上應當與合同對方當事人當面簽訂。
對于確需企業先行簽字并蓋章
,然后寄送對方簽字并蓋章的,應當采用在合同各頁碼之間加蓋騎縫章、使用防偽印記等方法對合同文書
加以控制,防止對方當事人任意增減、修改合同條款和內容。
第二十三條 正式訂立的合同,除即時清結外,一律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包括合同書、補充協議、公文信
件、數據電文等。
因情況緊急或條件限制等原因未能及時簽訂書面形式合同的,應當在事后采取相關補簽手續。
第二十四條 合同訂立后,承辦部門應當及時將合同副本及相關審核資料返還合同歸口管理部門和財會部
門等有關部門備查;
合同正本由承辦部門負責履行、保管,并按有關要求及時歸檔。
第二十五條 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合同,企業應當按規定辦理
批準、登記等手續。
第二十六條 企業應當建立合同保密制度。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在訂立和履行過程中涉及的商
業秘密和技術秘密。
第二十七條 下級合同歸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對合同進行統計、歸集,并編制合同報表,報上級合同歸口
管理部門,由上級對下級合同訂立情況進行檢查。
第六章 合同履行控制
第二十八條 企業應當定期監控合同的履行情況,一經發現對方有不履約行為,應當及時采取應對措施,
并向企業有關負責人匯報;
對其中的重大合同,應當向董事長和經理(或者總裁、廠長,以下簡稱經理)
匯報。
第二十九條 對合同已訂立,但發現有顯失公平、條款有誤或對方有欺詐行為等情形,已經或可能導致企
業利益嚴重受損,合同承辦部門有責任及時向合同歸口管理部門、企業董事長和經理報告,并采取合法有
效措施,制止危害行為的發生或擴大。
必要時可以請求機構或人民法院對原合同予以變更或解除。
第三十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由合同雙方達成書面協議。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審核程序與合同訂立前的審核程序相同;
解除合同還應當報有關部門辦理注銷手續。
第三十一條 企業應當建立嚴格的合同驗收制度。
企業應當成立或指定獨立的合同驗收職能部門,根據合
同內容制作驗收清單,確保合同所有內容得以實現。
第三十二條 企業財會部門應當根據合同條款審核執行結算業務。
凡未按合同條款履約的,或符合簽訂合
同條件而未簽訂合同的,或驗收未通過的業務,財會部門有權拒絕付款。
第三十三條 企業應當建立合同違約處理制度。
對方違約的情形,應當按合同條款約定收取;
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企業損失時,應當要求對方賠償損
失。
凡未經批準擅自放棄追索權者,企業應當追究其責任。
企業自身違約的情形,應當由合同承辦部門以書面形式報告企業有關負責人,經批準后履行相應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 企業應當建立處理制度。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的,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等法律法規,在規定時效內,及時與對方協商談判并向企業
有關負責人報告。
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合同糾紛解決方法,應當簽訂書面協議,由雙方董事長簽字并加蓋單位印章或
企業內部年度培訓合同篇二
合同編號:
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
乙方:
地址: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就乙方受甲方委托,為甲方提供企業年度培訓課程事宜,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內容。
第一條:雙方合作內容
雙方約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乙方培訓講師為甲方提供_________次的顧問式指導和專題內訓(平均每次3小時,具體培訓內容見顧問式培訓計劃書)。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培訓學員組織工作;
2、甲方協助乙方講師進行培訓需求調研;
3、甲方負責提供培訓場地及教學設施,并承擔所需費用;
4、甲方負責承擔在培訓期間講師及乙方一位培訓助理的差旅費及在培訓地的住宿和餐飲安排;
5、甲方負責培訓的組織協調工作,甲方有權在培訓進行期間,根據學員的不良反饋信息,就授課內容等向乙方講師進行建議,以求達到培訓預期效果;
6、甲方應在開課前一周將已確認參加培訓課程人員名單提供給乙方,以便于乙方做好相關培訓準備工作;
7、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兩年內,若需要再次聘請乙方講師進行授課和咨詢服務,需先與乙方聯系并簽約,不得與乙方講師直接發生業務關系;
8、甲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培訓費用;
9、甲方對在接受培訓服務中知悉的乙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
10、所有由乙方提供的有關培訓資料,包括培訓教材、培訓期間提供的練習、音像資料等,未經乙方的書面許可甲方不得以任意形式或任何方法復制或傳播;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本次培訓課程的下述具體事項:課程設置、課時、課程大綱、授課方式、培訓教師名單、簡歷及資格確認文件等供甲方審核確認,并作為本合同附件;
2、乙方于培訓期間,負責提供培訓所需的教具、游戲用具等授課工具;
3、乙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向甲方收取培訓費用;
4、乙方負責向甲方受訓學員提供培訓的講義及所需教學資料,甲方承擔相應的制作、印刷費用;
5、乙方本著認真、負責的態度按協議履行義務,按時提供培訓服務;
6、乙方承諾在其講師授課期間,不發布任何有關政治傾向性和有損甲方聲譽的言論,并且保證其授課內容符合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如涉及侵權,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7、乙方對在提供培訓服務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
第四條、報酬及支付方式
1、雙方各自獨立承擔其自身工作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如有特殊工作需雙方協作完成,需分擔費用則必須雙方協商并書面予以確認;
2、雙方確定本協議所確定的培訓時間共計為__________________課時(3小時/課時),培訓費用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付款方式:
本合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本協議簽訂三日內甲方以匯款或支票的方式支付給乙方培訓費用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
4、乙方開戶銀行:
5、乙方開戶名:
乙方帳號:
第五條、版權歸屬
乙方擁有對培訓的教材、過程的所有版權,不經同意請勿攝像、錄音及復印流傳。甲方不得以商業目的和方式向本次培訓以外的人員擴散或使用。
第六條、協議解除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本協議。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嚴格、準確和充分的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義務或履行本協議不符合約定的,均應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2、協議簽訂后如甲方未按協議第四條約定向乙方支付培訓費用總額,每延付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應付金額的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3、乙方如不能按合約要求完成課程,或甲方臨時取消課程安排。違約方必須向另一方支付培訓費用的10%作為賠償金;
4、若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拒因素如天氣等造成飛機航班取消或延遲,導致講師或學員不能如期到達,雙方可通過協商,重新確定培訓時間,而不用向任何一方賠償。
第八條、保密條款
“客戶”是指甲方直接和間接介紹或推薦給乙方包括但不限于承辦的培訓課程的個人或公司。
“培訓講師”是指合作培訓課程中的所有各種授課人。
“信息”是指甲乙雙方合作中的所有信函、資料、文件、軟盤、數據、協議、合同、報價、教材、講義、用戶資料、建議、方案等。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雙方必須對合作中產生的所有信息妥善保存,并負有保密責任,未經對方許可,不得自行單方利用和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如因一方不恰當使用或透露上述信息,并造成經濟損失,該行為方必須賠償受損失方因此所造成的實際損失。
2、甲、乙雙方對簽定的一切協議的具體內容均負有保密責任,未經雙方書面共同許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3、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利用甲方在此項目中提供的信息直接與甲方客戶發生業務關系。
第九條、法律效用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修改和終止等,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協議,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當即刻向另一方發出具體書面通知及說明有關原因。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法
1、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在平等基礎上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自爭議發生之日起30天內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絕協商的,則提請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2、雙方在協商解決爭議時,若中國法律對所爭議之事項無相應規定或無明確規定時,雙方可以按照中國加入的相關國際條約、公約或國際社會認可的國際慣例協商解決爭議事項。
第十二條、協議期限變更和終止
1、本合同的期限為締結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為期壹年,合作期滿,甲方若需繼續與乙方人員合作,可續約。
2、甲、乙雙方自合作日起滿四個月后,甲方若對乙方人員有質疑或不滿,經與乙方溝通后,甲方可提出終止合作,本合作協議亦即終止。
3、任何一方因任何原因需要變更培訓協議書內容,至少應在開課前十四個工作日通知對方,在征得對方同意的情況下,本合同作相應更改后持續有效。
第十三條、其他
1、甲、乙方茲承諾簽署本合約,并已閱讀及明白本合約所列條款所包含之規定,并同意受其約束。
2、任何一方都不得向第三方泄漏有關保密性的業務信息。
3、非協議雙方書面簽字同意,否則此協議不得修改。
4、本協議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予以確定。
5、此協議于訂立之日起經雙方一致同意有關事項并簽字確認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和本合同具備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內部年度培訓合同篇三
發包方:(稱甲方) 承包方: (稱乙方)
經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佳航駕駛員培訓有限公司全體股東友好協商,決定對公司業務進行股東內部承包經營,相關事項如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經營管理工作,不斷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股東會有關會議精神,結合企業實際狀況,本著實事求是、互惠互利的原則,由全體股東共同簽訂企業內部承包經營合同書(以下簡稱合同),由乙方整體承包經營(以下簡稱承包方)。
第二條 承包方(乙方)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運行模式,并獨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和由此引發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
第三條 企業財務管理:承包經營方(乙方)根據有關財務法規和規章制度,按有利于經營的原則自行管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干預。
第四條 承包方(乙方)應依據有關政策以及工商、稅務、衛生、質監等部門的有關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各種稅費,并嚴格參照行業服務標準,做好服務。
第二章 承包基數
第五條 承包方每年度的總承包費為人民幣 萬元整,作為公司全體股東的收益,每年分兩次付清年承包費,即: 月 日和 月 日付清。(注:第一年免交承包費,第二年至第 年,每年承包費為 萬元)。逾期不交,甲方有權按欠交額日千分之一收取滯納金,并可用乙方在本公司的股份金額作扣減承包費,或終止合同。
第三章 承包期限
第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條 合同期滿,承包方(乙方)完成上交承包費,可自愿續簽合同,但承包經營方須在期滿前六個月以正式書面形式提出是否續簽意向。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簽權。
第四章 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對公司移交給承包方(乙方)承包經營管理的房產、設施、設備等資產享有法定所有權,并享有監督權。
二、監督承包方(乙方)合法經營,不得干預承包經營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三、為承包方(乙方)創造良好的經營服務環境,在承包經營方按時交齊有關費用情況下,保障承包經營方水、電正常供應。
四、協助承包經營方(乙方)做好承包期間的對外協調工作。
五、協助承包經營方做好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的處臵工作。
六、自身的給排水系統的維修,應由承包方(乙方)處理,并承擔相應費用。
第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一、合同期內,對公司提供的資產享有合同使用權并保持設備完好,正常維修費由乙方負責。如因使用期限已滿自然損壞的設施,應及時上報公司股東會審定后報廢,不得擅自處理。
二、擁有在合同規定范圍內的自主經營權、使用權和收益權。
三、如經營需要,對公司訓練場及主體樓進行改造更新,及所屬區域內新建經營場所,必須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新建方案,須經公司股東會審核同意方可實施(超過15個工作日不答復,視為同意)。對固定資產投入(主要指新建和設備更新部分)的建設和購臵要事先報公司股東會認可,費用從承包費中扣除。
四、若以公司的無形和有形資產從事進行抵押貸款等金融活動,必須經公司股東會同意,否則將追究承包經營方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五、對顧客服務要規范,認真做好顧客投訴工作,并要嚴格執行衛生清潔用品和食品的采購程序以及質保鑒定體系。
六、誠實經營,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建立良好的社會關系,自覺遵守國家有關特種行業的各項管理規定。
七、做好經營期間的各項安全工作,特別是要嚴格執行消防和食品、衛生、安全等工作,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必須獨自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八條 任何一方違背本合同條款的行為均為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依據合同文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追究違約方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六章 爭議解決
第九條 對于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各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行,則應提請當地法院予以解決。
第七章 附則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之有關規定,經各方協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補充。本合同若有與國家新頒布的法規文件相矛盾之處,則以國家法規文件為準。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股東各執一份,法人代表秘存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