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合同對于我們的幫助很大,所以我們要好好寫一篇合同。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合同終止解除協議書篇一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現就以下
問題達成如下協議,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與甲方簽訂的勞動合同,該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現經雙方友好協商,雙方同意不再續訂勞動合同,并于年月日終止該勞動合同,雙方之前的勞動關系終止。
二、根據《勞動合同書》及雙方協商約定,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剩余服務費,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不再享受甲方服務費支付。
三、《勞動合同書》終止后,乙方應于年月日前將所有工作辦理好交接手續,包括乙方掌握和使用的公司一切文件、資料、信息、數據、圖表、工作記錄,包括電子文檔及有關物品等向甲方移交清楚;同時交接經手過的工作事項。
四、具體程序:乙方整理好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和遺留問題要寫出書面說明材料。編制移交清單,列明移交的資料和物品等內容,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五、簽訂本合同后,甲乙雙方不因勞動關系的解除或終止引起任何訴訟。除本協議書約定外,甲、乙雙方基于勞動關系所產生的其它一切權利義務均已了結,甲、乙不存在任何爭議。此后乙方無權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或提出任何要求。
六、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終止解除協議書篇二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于 20xx 年 10 月 1 日簽訂加盟商合同后,因乙方經營原因,雙方協商同意于 20xx 年 12 月 10日終止此加盟合同。按雙方約定的事項處理有關善后事宜:
1、 甲方退回乙方所交納的合同保證帳單為準。乙方確認后,請在5日內將《特許經營加盟合同書》、授權書、加盟費收據、保證金收據及公司五證退回甲方,并保證不得復制保存,以及泄露上述資料。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2萬元違約金。
2、 乙方庫存貨品在日后不得再行銷售,并在此之前撤消所有丹詩格爾廣告如宣傳品及店面招牌,拍照回傳。
3、 乙方在上述規定的時間內履行完義務,甲方將派人做市場調查并在60日內支付應返乙方余額(以最后的對帳單為準)。若乙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履行完義務,甲方將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并將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月 日 年月 日
合同終止解除協議書篇三
甲方(原出租方):
乙方(原承租方):
甲乙雙方于________年___月___日簽訂了《個人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由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___路_________號的______房出租給乙方使用。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提前終止《個人房屋租賃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諒互讓的原則,就雙方提前終止《個人房屋租賃合同》協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提前終止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簽訂的《個人房屋租賃合同》。
二、基于提前終止《個人房屋租賃合同》,甲方退還乙方實際返還房屋之日后的剩余租金,同時,甲方同意給予乙方元的補償,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給予的上述補償,該補償包括因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可能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如乙方未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前將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交付給甲方,甲方可撤回上述補償。
三、乙方須于20xx年xx月xx日之前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在交接時,甲乙雙方共同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煤氣使用等與房屋租賃有關的情況進行驗收。甲乙雙方同時結清包括上述補償在內的相關費用。如乙方不能按約定期限內返還房屋,乙方自愿承擔甲方就該房屋與第三人簽訂相關合同約定的全部違約責任。
四、在《房屋租賃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對各自民事行為負責并獨立承擔法律責任,與對方無關。
五、本協議簽訂之后,甲乙雙方不得依據《房屋租賃合同》再主張任何權利。
六、乙方自始放棄因簽訂《房屋租賃合同》而賦予的對承租甲方房屋所享有的優先購買權。
七、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八、因本協議所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因處理本協議項下糾紛所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一切損失。
九、本協議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甲乙雙方于20xx年xx月xx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合同終止解除協議書篇四
一、根據甲、乙雙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甲方按照以下合同條款之( )項原因,決定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與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
1、合同期限屆滿,不再續訂新的勞動合同;
2、在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
3、乙方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4、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使甲方違背真實意思簽訂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
6、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
7、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
12、乙方主動提出辭職;
13、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14、其他勞動合同約定的條款。
二、甲方按照相關勞動法規規定以及勞動合同書約定的條款,對經濟補償金做如下決定:
1、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
2、按照合同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共計____月工資合計___元。
三、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終止解除協議書篇五
20__年1月x日,甲方與乙方簽署了《紅微博文化藝術網絡營銷推廣戰略合作服務協議》,約定由乙方負責協助甲方做好網絡營銷推廣及網絡公關工作,為甲方的市場營銷提供專業服務。雙方的合作期限為一年,協議有效期為20__年1月15日至20__年1月15日。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于20x年4月6日提前終止本協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諒互讓的原則,就雙方提前終止協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同意,提前終止雙方于20__年1月15日簽訂的《紅微博文化藝術網絡營銷推廣戰略合作服務協議》。
第二條協議提前終止后,原協議約定的知識產權保護及保密條款繼續有效,雙方仍需嚴格遵照執行。
第三條價款結算及支付方式:
1、甲方應于20__年9月10日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60萬元(人民幣大寫:陸拾萬圓整)。乙方在甲方付款前,應向甲方開具等額發票。
2、乙方在收到此筆款項后,甲、乙雙方因協議存續期間及提前終止本協議所產生的所有債權債務(包括但不限于價款、滯納金、違約金、賠償金等其他債權債務等)已全部結清。
第四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2、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侵犯了甲方知識產權及商業秘密等有關秘密,給甲方造成損害的,應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乙方利用甲方上述秘密信息牟取的全部收益無償歸甲方所有。
3、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不得就協議存續期間及提前終止本協議所產生的任何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價款、滯納金、違約金、賠償金等其他債權債務等)提起仲裁、訴訟、申訴、信訪;否則,視為乙方根本性違約,乙方應雙倍退還甲方已支付的服務費用。
第五條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所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因處理本協議項下糾紛所產生的仲裁費、律師費、差旅費等一切損失。
第六條其他約定
1、未盡事項,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有關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為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終止解除協議書篇六
乙方:_________
鑒于: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進入甲方工作。最近的勞動合同簽訂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現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可以解除終止與乙方的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勞動合同解除終止事宜達成本協議條款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1. 前述勞動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終止。
2. 甲方保證向乙方給付并結清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的勞動報酬、保險福利和法律規定應由甲方為乙方辦理的手續和給付的所有待遇。
3. 根據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甲方一次性補償乙方經濟補償金總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除此之外,甲方不再給付乙方其他任何補償。該等經濟補償如需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4. 雙方應按照勞動合同、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甲方的規章制度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辦理完畢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移交工作和離職的各項手續。在辦結各項手續后,甲方將前條所述的經濟補償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5. 乙方承諾,在離職后繼續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內部不應了解該保密信息之成員,泄露甲方的保密信息。若有違反,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商業秘密是指甲方所有的,不為公眾所知悉的,或與營業或其產品相關的信息或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商品信息、客戶信息、貿易信息、經營信息、技術信息,其他甲方作為保密信息管理的所有信息或相關的文件、憑證、手冊檔案,不論該等信息或資料是否明確標記為保密。
6. 雙方確認,本協議構成甲方與乙方之間勞動關系解除終止的最終解決方案。除本協議所述費用外,甲方與乙方不存在其他任何未了結的債權債務關系。
7. 本協議經雙方簽署后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___________(簽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終止解除協議書篇七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于20xx 年7月10 日簽訂了《合同書》一份,約定由甲方將xxx城,所經營的二樓房屋2356平方租賃給乙方使用,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雙方的合作期限為3 年,合同有效期為 20xx 年7月3日至20xx年7月2日。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提前終止本合同,根據《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諒互讓的原則,就雙方提前終止合同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恪守:
一、甲、乙雙方同意,提前終止雙方于20xx 年7月10 日簽訂的《租賃合同》,合同中止日期為20xx 年5月31日。
二、乙方在簽訂該協議后,保證于20xx年 6月8日前,騰空房屋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乙方不得損壞甲方原有基礎裝修,如有破損,修復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現欠一個月租金合計:四萬一千元,用乙方所交的三萬元保證金沖抵后,乙方三天內應向甲方支付一萬一千元房屋租金。
四、乙方所使用的水、電費用,接止到本月8日辦理交接時,據實核算一次結清。
五、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六、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蓋章):
簽字:
聯系方式
承租人(乙方蓋章): 簽字: 聯系方式:
合同終止解除協議書篇八
出租房:
承租方:
因出租方賣方無法將房屋租給承租方繼續使用,在出租方分別于20xx年12月10日和20xx年2月28日通知承租方在一個月內搬出的前提下,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終止租房合同的協議:
一、承租方應于20xx年3月31日前搬出并將房屋完好無損地交還給出租方。房屋內設施不缺不損,否則應承擔相關費用。
二、清算相關生活費用:水、電、液化氣、閉路電視等表、卡費用應在搬出時一并結清(三日內)。
三、承租方應交回租賃合同原件給出租房。
四、出租房應在承租方搬遷退房前退還剩余日期的租金
20xx年4月1日——20xx年8月5日止的租金)承租方應開具收據。
五、出租房應因提前終止合同同意支付承租方補償金(一個月的租金)和一次性搬遷費300元整,但應在搬遷后結清各種生活費用(表卡)三日內一次付清,承租方應開具收據。
六、以上條款望雙方共同遵守,如有違反,違約方應承擔對方全部損失。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同具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訴訟法院。
出租房:承租方:
日期:日期:
合同終止解除協議書篇九
勞動合同解除是指在勞動合同訂立后,勞動合同期限屆滿之前,因出現法定的情形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情形,一方單方通知或雙方協商提前終止勞動關系的法律行為。作為一種法律行為,勞動合同解除一定會涉及到用人單位或勞動者的意思表示,要么是單方的意思表示的結果,要么是雙方的意思表示一致的結果。并可以因此將勞動合同解除分為法定解除和意定解除,法定解除又分為用人單位的單方解除和勞動者的單方解除。因此,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必須做出相應的意思表示即通知對方,意思表示到達對方時,解除生效。
勞動合同終止則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后,因出現某種法定的事實,導致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形成的勞動關系自動歸于消滅,或導致雙方勞動關系的繼續履行成為不可能而不得不消滅的情形。勞動合同終止主要是基于某種法定事實的出現,其一般不涉及到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意思表示,只要法定事實出現,一般情況下,都會導致雙方勞動關系的消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解除分為:意定解除(勞動合同法36條)、勞動者提前通知單方解除即勞動者主動辭職(37條)、勞動者隨時單方解除即被迫解除(38條)、用人單位單方通知解除(39條)、用人單位提前通知單方解除(40條、41條),前述各種解除的成就條件是不同的,下面分別進行分析:
1 、意定解除:只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意思表示一致,解除條件即成就。
2 、勞動者30日提前通知解除:為了保障勞動者全面自由發展的權利,我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均規定了勞動者的辭職權,即勞動者單方無條件提出辭職的權利,但為了達到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利益平衡,法律規定,此種勞動合同解除條件只有在勞動者履行一定法定程序(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后才能成就。
3 、勞動者單方被迫隨時通知解除:此種勞動合同解除是在用人單位存在嚴重違反勞動合同的行為或著勞動者的人身受到威脅、迫害的情形下,勞動者有隨時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而且在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情形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4 、用人單位單方隨時通知解除:此種勞動解除的解除主要是指在勞動者存在嚴重違法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或存在其他嚴重損害用人單位合同利益的情形下,用人單位有權單方隨時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六)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 、用人單位提前30日通知解除:此種勞動合同解除,主要是指存在非因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主觀原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提前30通知勞動者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此外,用人單位在出現經營困難等情形,需要裁減人員,解除與勞動者勞動關系時,用人單位也需要提前30日通知全體勞動者或工會。
我國《勞動法》第23條只規定:“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但并沒有對勞動合同終止的具體情形作出明確規定。而20xx年1 月1 日實施的《勞動合同法》對勞動合同終止的具體情形作出了列舉式的規定。該法第4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 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當出現勞動合同法規定的上述事實之一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