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是指向上級機關匯報本單位、本部門、本地區工作情況、做法、經驗以及問題的報告,報告幫助人們了解特定問題或情況,并提供解決方案或建議。下面我就給大家講一講優秀的報告文章怎么寫,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財產管理工作報告 財產管理制度篇一
1.凡醫院所需的各種財產物資(除藥品和圖書外),均由總務科統一負責采購、調入、供應、管理、維修。要盡可能修舊利廢,做到物盡其用,節約使用。
2.總務科負責管理的財產、物資,應建立健全帳目,指定專人采購、領發、保管,加強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清點實物,核對帳目。要求帳物相符,保證物資安全,防止積壓損壞、變質、被盜。有關人員要經常深入科室,了解需要,指導、協助有關人員管好、用好物資。
3.各科室所需物資,按月、季、年編制計劃送總務科,經院領導審批后列入財務計劃進行購買,按計劃供應,實行送貨上門。屬于交回物資要交舊領新。
4.各種物品、被服的報廢,要辦理報廢手續??倓湛茖髲U物資要妥善處理。醫院的財產物資,任何人不得私自取回。重大財產物資的報損、報廢,及財產物資變價、轉讓或無價調撥,須根據具體情況,經科室評議,由總務科審核轉院領導報主管部門批準處理,不得擅自處理。
5.各科室應指定專人負責物品請領、保管及注銷工作。
財產管理工作報告 財產管理制度篇二
2、凡屬園里的資產均要入帳,做到帳物相符。
3、財產的增加、或減少必須有保管人員填單,園領導簽字。
4、貴重儀器、專用設備必須有專人保管,發現有損壞應及時維修,上報園領導。
5、幼兒園一切物品如果外借,必須憑借用人的借條或單位的介紹信。寫明物品名稱,歸還日期。經園領導同意后簽字方可。如有損壞或遺失,借用人負責修理或照價賠償。
6、每學期開學、結束時保管人員要核對固定資產。
財產管理工作報告 財產管理制度篇三
憲法規定“公共財產神圣不可侵犯”,保護公共財產是每個公民義不容辭的光榮職責。學校公共財產是學校開展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必不可少的物質基礎。為切實保護我校的一切公共財產,使其更好地服務于教育教學工作,特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全體師生員工須遵照執行。
一、建立定期檢查制度。學校每學期組織人員對公共財物進行一次全面清查,并登記造冊,落實財產管理責任人。每學期對公物進行必要的檢查維修。
二、建立財產登記制度。一是建立公共財物借、還登記制度。凡是向公共財物管理責任人借、還公物,均記錄好借、還公物的品種數量及日期和其它應有的說明。凡有損壞或遺失,借物人須昭價賠償或負責維修好。登記薄將作為財會檔案予以保存備查。二是會計要建立健全財產管理財薄,及時準確地做好記錄,做到物物有賬,賬物相符。
三、班上的公物管理實行班級負責制。凡是班上的講桌、講凳、衛生工具,毛刷、一切電器、門窗、玻璃、美化教室用品,班級牌,均由該班全體學生共同負責保護、管理。如有人為損毀,由該班自行解決維修或昭價賠償的問題。
四、建立公共財物管理部門負責制。各部門負責各自辦公室財產,實驗室、微機室、打印室、由教務處負責;播音室由政教處負責,教師辦公桌椅由各位教師負責管理。
五、學校公物非經校長和管理責任人簽字同意,并辦理好有關手續,不得外借,否則,一切責任由管理責任人承擔。
財產管理工作報告 財產管理制度篇四
第一條 物資的領用、發放,須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出庫時間定為每天下午2點至6點(特殊情況除外)。
第二條 辦理出庫必須憑填寫出庫單由部門經理報總經理確認簽字后方可出庫。
第三條 原材料、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需要辦理入庫手續填寫入庫單,并且要有入庫經手人的簽名。原材料中的菜品要直撥入廚房,只需要辦理驗收手續即可。
第四條 固定資產購入驗收后直撥入使用部門,直接填制固定資產管理卡片,不需要填寫入庫單。
第五條 保管員要對入庫物品保質期、外觀質量進行監督,發現問題應不于辦理入庫手續。
第一條 負責記好公司所有物資、商品的收發存保管帳目,將倉庫前一天的物資入庫單和出庫單,整理歸類后入帳。
第二條 定期做好物資、商品的盤點工作,做到帳、貨、卡三相符。
第三條 貨物入庫時,一定要真實、準確的按照入庫單上所列項目認真填寫,確保準確無誤。
第四條 出庫物品,必須要由總經理簽字方可出庫。
第五條 入庫物資必須按照類別,按固定位置整齊擺放。
第六條 及時報告物資存儲情況,除特殊情況外不得先出庫后補手續。
第一條 公司全部固定資產,包括水上餐廳、麒麟閣、廚房、倉庫、客房木屋、其他園林建筑、機械設備、汽車的帳務管理和計提折舊等,由財務部負責。實物管理按"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進行分工。
第二條 建立固定資產卡片,詳細記錄固定資產名稱、規格、數量、單價、總值金額、購建日期、使用年限、產地及存放地點。
第三條 折舊年限:房屋20xx年、汽車20xx年、機械設備、電話系統折舊期為8年、空調、音響折舊年限為6年、電腦和其他為5年。
第一條 各業務部門的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的報廢、毀損要由主管會計提出處理意見,然后送交總經理批示并由財務部備案。
第二條 報損、報廢的金額走營業外支出科目。
財產管理工作報告 財產管理制度篇五
為加強醫院日常財產物資的管理工作,成立財產物資管理領導小組,由副院長xx任組長,成員:xx??倓湛啤⑺巹┛?、信息科、設備科分管財產物資管理的具體工作,財務科為主要職能部門,負責制定醫院財產物資具體管理規定,編制財產物資年度采購計劃,協調、管理和監督財產物資管理的有關工作。
1、財產物資的采購,應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根據醫院年度事業計劃,行政任務的需要和財力的可能,在充分考慮原有設備物資利用的基礎上,按批準的計劃和資金預算辦理。對大型、貴重儀器設備的購置和建造永久性設施,應組織專業技術人員論證,進行可行性研究,從各種備選方案中擇優確定采購的財產物資項目。
2、各科室購置財產物資前,先填報《財產物資采購申請單》,填報內容必須詳細、明了,伍仟元以下財產物資采購經分管科室同意,報分管院長批準;伍仟元以上至壹萬元財產物資采購須經財產物資管理小組討論同意,萬元以上財產物資采購報院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
3、凡屬于政府采購項目的財產物資,按照醫院[20xx]40號文件精神執行,經辦人員辦理采購款項支付須提供正式發票或正式收款收據、購銷合同、采購驗收結算書,由財務審核后蓋章予以支付。
各經辦科室采購財產物資前須簽訂符合合同法規定的購貨合同,合同初稿及有關資料須經總務科、信息科、設備科、藥劑科、財務科及分管領導初審后由財產物資管理領導小組對重點條款進行審核,集體討論通過。
1、購入財產物資按照用途,分別按歸口管理科室,總務科、設備科、信息科、藥劑科辦理入庫、領用、報廢、登記等工作,建立好二級分類數量、金額明細賬及各科室使用臺賬,并于每月3號前上報財務科月報表,核對好財產、低耗品賬面余額,做到賬賬、賬物相符。
2、各科室財產物資領用嚴格按照使用計劃控制,日常用品領用應填寫《財產物資領用單》,由科室負責人簽名,憑領用單向倉庫領用。符合固定資產標準(醫療設備800元以上、其他設備500元以上)財產領用由總務科、信息科同意、醫療器械由藥劑科同意,報分管領導批準。工作服及其他大類小額財產領用分別由總務科、藥劑科、信息科批準。
3、財產物資報廢、調撥、變賣,由科室須提出書面報告,詳細說明情況和原因,報分管科室同意,按規定審批權限,經批準后方可辦理銷賬手續。
各科室財產物資每年底必須清查一次,倉庫、藥房財產物資每季度盤點一次、核對賬實工作,清點時以分管科室具體負責,財務部門參予,清點結果經分管領導簽字后報財務科予以調整賬面金額。如有缺少或損失,要查明原因,分別按責任事故情況,經濟賠償或行政處罰。
財產管理工作報告 財產管理制度篇六
一、 采取由班級包干管理,班主任老師或班級財產保管員負責檢查,并做好清單檢查記錄的制度。
二、 教室所有財產、財產代碼編號(票貼)由各班包干管理。財產編號不能隨意撕下,如有掉下應報總務處重新補上,對撕下編號不報者按損壞公物處理。
三、 學校和班主任老師應定期對學生進行愛護公物教育,使全體學生從思想上重視愛護學校財產。
四、 對無故損壞公物如毆氣、打架或隨意亂刻、亂寫、撕下編號等現象按原價或修理價酌情賠償,當公物損壞應查明損壞者及其原因,如查不出損壞原因則由班級集體賠償。
五、 班主任或班級財產管理員應對教室所有財產每周檢查一次,并填寫好教室財產保管清單,如須修理應及時總務處填寫保修單,由總務處派人修理。
六、 學生在打掃衛生時應注意安全,對打破的玻璃要立既報總務處修理。放學后應關好門窗和日光等。
七、 本制度從20xx學年開始執行,并納入示范班、合格班評比內容之一。
財產管理工作報告 財產管理制度篇七
財產是保障學生生活和教學的重要基礎設施,維護校園財產安全是每一個師生員工應盡的職責?;ê笄谔幨菍W院財產綜合管理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能,切實加強財產管理。為了強化師生員工維護學院財產的責任心,減少財產非正常損耗,按照“誰使用誰負責,誰損壞誰賠償”原則,特制訂學院學生宿舍財產管理辦法。
一、學生宿舍財產的交接
1、每年新生入校前,由基建后勤處對學生公寓、宿舍財產進行維修或更新,制作學生宿舍財產配置表、宿舍財產管理辦法張貼在學生公寓和宿舍內,使學生心中有數。
2、學生處在學生入住前務必同基建后勤處辦理財產使用交接手續。學生處負責人在核實所使用財產完整無誤在學生宿舍財產配置表上簽字后,基建后勤處方可辦理財產使用交接手續。
3、對空置不用的宿舍,學生處應及時向基建后勤處辦理財產移交手續。。
4、對不按照上述第二和第三條之規定及時辦理財產交接和移交手續造成財產損失的,對相關部門和相關責任人給予貫標考核扣分、賠償財產損失等處理。
1、班主任、宿管員應負責學生宿舍財產的日常管理工作,經常深入到每間宿舍進行巡查,對本班學生宿舍的財產使用情況進行跟蹤管理。
2、班主任、宿管員對發現損壞財產的不良行為、不良苗頭應及時制止,對發現已造成財產損壞的人和事,應及時向基建后勤處報告,做好損壞財產行為登記,并責令其賠償,賠償款交學院財務處。
3、班主任、宿管員沒有及時發現和及時報告損壞財產情況,要追究班主任和宿管員的責任。
4、要保持宿舍墻面和地面衛生,如墻面有亂寫亂畫或有腳印等痕跡,由使用該宿舍的學生負責墻面維護清理費用。
5、宿舍外墻面及走廊墻面如發現亂寫亂畫或腳印等痕跡,由對應宿舍的住宿生負責墻面維護清理費用。
6、基建后勤處負責對學生宿舍的財產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并對檢查情況及時向院領導及相關處室、系部通報,檢查督促財產管理辦法的落實。如基建后勤處檢查督促工作不到位,基建后勤處相關責任人要承擔相應的財產管理責任。
1、在檢查中發現損壞的財產,由基建后勤處開出書面通知,由其所在處室、系部負責簽收,并由處室、系部負責落實到責任人,追究其責任。
2、責任人對損壞的財產必須在一周內自行購買或維修,如在規定時間內不自行購買或維修,就由基建后勤處負責購買或維修,購買或維修的費用由責任人承擔,并通知學院財務處扣款。
3、財務處對學生財產賠償款項每學期清算一次,如不及時交款,由財務處書面通知基建后勤處備案,學生畢業時,由后勤處書面通知學校有關部門停止辦理該生離校手續和畢業證書的發放。如有關部門在接到通知后依然辦理該生離校手續及發放畢業證書,要承擔相應的財產損失責任。
4、對人為損壞財產現象,除責令賠償損失以外,還要通報全院并處以損失財產等值罰款。
5、同一財產使用部門若在檢查過程中發現有第二次破壞行為,不但要對其在經濟上加倍賠償,并針對其行為在全院進行通報批評。
一、宿舍設施
1、保管好宿舍內的公共財產是每位住宿學生的共同職責。
二、宿舍設施使用和管理
1、宿舍公共財產在使用過程中,切記對門、窗、水龍頭、球閥等要輕開輕關。
2、宿管員每天要對宿舍所有設施進行檢查并作好登記,屬正常損壞的,宿管員、寢室長要及時報告宿管科進行維修。人為造成的損壞或遺失,則由相應責任人照價賠償。若找不到責任人,則由該宿舍集體負責賠償。
3、宿舍的用水、用電要厲行節約,用完水后要關閉球閥、開關,人離宿舍要關閉電源。
寢室財產是保障學生生活和教學的重要基礎設施,維護校園財產安全是每一個師生員工應盡的職責。后勤處是學校財產綜合管理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能,切實加強財產管理。為了強化師生員工維護學校財產的責任心,減少財產非正常損耗,按照“誰使用誰負責,誰損壞誰賠償”原則,特制訂學校學生宿舍財產管理辦法。
一、學生宿舍財產的交接
1、每年新生入校前,由后勤處對學生公寓、宿舍財產進行維修或更新,制作學生宿舍財產配置表、宿舍財產管理辦法張貼在學生公寓和宿舍內,使學生心中有數。
2、政教處在學生入住前務必同后勤處辦理財產使用交接手續。政教處負責人在核實所使用財產完整無誤在學生宿舍財產配置表上簽字后,后勤處方可辦理財產使用交接手續。
3、對空置不用的宿舍,政教處應及時向后勤處辦理財產移交手續。。
4、對不按照上述第二和第三條之規定及時辦理財產交接和移交手續造成財產損失的,對相關部門和相關責任人給予績效考核扣分、賠償財產損失等處理。
1、班主任、宿管員應負責學生宿舍財產的日常管理工作,經常深入到每間宿舍進行巡查,對本班學生宿舍的財產使用情況進行跟蹤管理。
2、班主任、宿管員對發現損壞財產的`不良行為、不良苗頭應及時制止,對發現已造成財產損壞的人和事,應及時向后勤處報告,做好損壞財產行為登記,并責令其賠償,賠償款交學校財務處。
宿管員的責任。
4、要保持宿舍墻面和地面衛生,如墻面有亂寫亂畫或有腳印等痕跡,由使用該宿舍的學生負責墻面維護清理費用。
5、宿舍外墻面及走廊墻面如發現亂寫亂畫或腳印等痕跡,由對應宿舍的住宿生負責墻面維護清理費用。
6、后勤處負責對學生宿舍的財產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并對檢查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及政教處通報,檢查督促財產管理辦法的落實。后勤處檢查督促工作不到位,后勤處相關責任人要承擔相應的財產管理責任。
1、在檢查中發現損壞的財產,由后勤處開出書面通知,由政教處負責簽收,并由政教處負責落實到責任人,追究其責任。
2、責任人對損壞的財產必須在一周內自行購買或維修,如在規定時間內不自行購買或維修,就由后勤處負責購買或維修,購買或維修的費用由責任人承擔,并通知學校財務處扣款。
3、財務處對學生財產賠償款項每學期清算一次,如不及時交款,由財務處書面通知后勤處備案,學生畢業時,由后勤處書面通知學校有關部門停止辦理該生離校手續和畢業證書的發放。如有關部門在接到通知后依然辦理該生離校手續及發放畢業證書,要承擔相應的財產損失責任。
4、對人為損壞財產現象,除責令賠償損失以外,還要通報全校并處以損失財產等值罰款。
5、同一財產使用部門若在檢查過程中發現有第二次破壞行為,不但要對其在經濟上加倍賠償,并針對其行為在全校進行通報批評。
一、熱愛學校,愛護公物是全體師生員工應有的美德,也是大家共同的責任。
二、宿舍校產實行生活教師負責制;學校與有關老師簽訂財產保管協議,由后勤處定期檢查。
三、寢室內財產實行專室專用。未經后勤處或生活領班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
四、發現財產損壞,應及時申報維修,同時應查明原因,屬人為損壞的及時進行教育,并辦理賠償手續。
五、維修申報人應認真填寫“維修申請單”,寫清物品方位,損壞情況及責任人,以利提高維修效率。
六、生活老師要經常對學生進行愛護公物教育和行為規范教育,嚴防意外傷害和公物損壞現象。
1、開門、關門動作要輕;
2、室內活動不應伸拳踢腳、你推我操;
3、不可在電燈、電扇下拋擲物品;
4、不準從一個床上跳到另一個床上;
5、拉窗簾應左右方向輕拉;
6、千萬不要把雜物丟入便池或下水道;
7、不可在家具、墻壁上亂寫、亂刻、亂涂亂貼;
8、離開寢室時要檢查水咀、水箱和電器是否已經關好;
9、愛護消防安全指示燈和消栓箱內器材,人人樹立消防安全意識;
10、因特殊原因去寢室,應告訴有關老師,嚴禁擅自爬窗或踢門闖入。
七、教師要以身作則、為人師表、公私分明、做勤儉節約、愛護公物的榜樣。
八、本制度執行情況列入教師形成性考評中。
財產管理工作報告 財產管理制度篇八
第一條為了加強我縣中小學校固定資產的管理,提高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率,保證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根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和《舒城縣中小學校財務管理制度》,結合本縣教育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縣級人民政府和接受國家經常性資助的社會力量舉辦的普通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其他社會力量舉辦的上述學校可以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三條各校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合理配備并節約、有效使用固定資產,提高固定資產使用效率,保障固定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條各校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應堅持統一政策、統一領導、分級管理、責任到人、物盡其用的原則。
第五條縣教育局負責對各單位的固定資產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各校要成立由一把手負總責的“固定資產管理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本單位固定資產的產權界定、配備、清查、變動處置,以及資產使用、維護過程中的監督任務。
第六條各校應確定專人負責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資產的配置、登記、統計、維護、保管等,對易燃、有毒及特殊商品入庫時,要嚴格驗收,妥善保管,對所管資產的安全完整負有責任。固定資產管理人員應相對穩定,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
第七條符合下列標準的列為固定資產
(一)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
(二)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第八條固定資產的分類,固定資產分為六類:
中小學校的固定資產一般分為六類:房屋及構筑物;專用設備;通用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檔案;家具、用具、裝具及動植物。
第一類房屋及構筑物
指單位控制、所有和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其中房屋包括辦公用房、教育教學用房、倉庫、宿舍、食堂用房、鍋爐房等教輔用房;構筑物包括道路、圍墻、操場、長廊、亭子、假山、橋、雕塑、綠化景觀等;附屬設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內的電梯、通訊線路、輸電線路、水氣管道等。
第二類通用設備
1、電子產品及通訊設備:包括計算機、復印機、碎紙機、打印機、速印機、掃描儀、錄像設備、電話總機、電話機、傳真機等。
2、電氣設備:空調機、電風扇、洗衣機、電視機、電冰箱、微波爐等。
3、交通運輸設備等。
第三類專用設備:指各種具有專門性能和專門用途的設備,包括教育用實驗儀器、量具衡器、機械設備、網絡設備、監控設備、投影設備、廣播音響和視頻設備、職教學校的實訓設備等。
第四類文物和陳列品:包括展覽室、陳列室等收存的文物、字畫和陳列品等。
第五類圖書、檔案:指圖書館(室)、閱覽室的紙質圖書或電子圖書、數據等。
第六類家具、用具、裝具:包括保險柜、檔案柜、沙發、茶幾、床、辦公桌、椅等。
第七類動植物。
第九條固定資產的計價
(一)新建成(包括自建)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資產按竣工決算審計金額計價;土地按征用時支付的費用計價;若基建項目經驗收合格已投入使用,但尚未決算審計的,按項目的批準金額入賬。待審計后,按審計確定的金額進行調整。
(二)購入、有償調入的固定資產分別按購進價、調撥價計價入賬。
(三)自制的固定資產按實際開支的工料費計價入賬。
(四)盤盈、接受捐贈、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有價格的按原價入賬,不能查明原價的,可以按同類產品的市場價入賬,沒有同類產品的可估價入賬。
(五)房屋和建筑物因擴建、改建、裝修等增加的價值,按竣工審計決算的實際成本計價;局部拆除房屋、建筑物的部分,按拆除部分占原值比例計算減少固定資產價值。
(六)固定資產因進行技術改造或改進其質量的,按其實際支出費用增加其價值;由于各種原因造成成套設備損壞但仍可以使用的按其損壞程度減少其價值。
(七)報廢、變賣、調出、遺失、損壞的固定資產,需核實并經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批準后按賬面原值注銷。
第十條中小學校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按原值入賬。
第十一條固定資產賬、卡設置
(一)固定資產總賬的設置
中小學校應當設置固定資產總賬、明細賬及固定資產卡片,詳細記載固定資產的編碼、名稱、類別、規格、型號、原值、購置日期、使用部門等信息,完整映固定資產情況。
縣教育經費核算中心設立單位固定資產總賬,按照類設立明細科目核算固定資產各類的金額。
(二)固定資產明細賬、卡片的設置,由各校負責資產管理的部門或人員根據固定資產分類,按固定資產的汽設置明細賬、卡,進行數量、金額核算,以映固定資產的增加和減少情況。明細賬應設置資產的購進日期、規格型號、單位、單價、原值、數量、存放地點、使用部門等信息。
(三)固定資產使用登記表的設置,各校對在用的固定資產,以使用部門或在放點為單位,填制固定資產使用登記表,該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存查,一份由使用部門保存,若發生變動,重新填制固定資產使用登記簿。
(四)固定資產總賬、明細賬應使用電算化軟件進行核算。
第十二條固定資產增加管理
固定資產增加,分為購建(包括新建、自建、擴改、改建等)、購入、自制、調入、盤盈、捐贈和其它形式等。
(一)購建的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資產要按照基本建設有關規定進行立核算,待基建項目竣工驗收和審計決算后,轉入單位固定資產賬核算。
(二)購入的固定資產,要按照縣政府采購制度的有關政策規定執行,購入后應及時驗收入賬。各單位要編制年度固定資產采購計劃,列入當年單位預算。
(三)自制、調入、盤盈或其它方式增加的固定資產,由單位資產管理人員填制資產相關資料及時驗收入賬。
固定資產的處置,是指各校對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資產產權的轉移及核銷,包括無償轉讓、出售、置換、報廢、報損、對外捐贈及貨幣性資產損失核銷等。具體管理辦法參照縣政府舒政[20xx]19號文件《舒城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實施細則》執行。
第十四條固定資產清查核對管理
(一)固定資產的清查登記是指行政事業單位對其公共資源、國有固定資產進行全面徹底的清查核實、登記造冊;對固定資產盤盈、盤虧等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建立基本情況數據庫。
(二)各校保管室應保持清潔,存放有序,對于丟失、損壞、變質情況要及時報告并查明原因。保管人員對學校資產要經常檢查,發現公物損壞,及時維修。要每學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清查,實訓教師、財務人員、保管人員等相關人員應配合管理人員定時對使用的設備進行檢查、維護、保養;發現問題及時追查,并采取相應措施。建立設備檢查、維修、保養制度;各校在清查中要把實物盤點、核查同賬務結合起來,以物對賬、以賬查物、見物盤點、不重不漏,查清固定資產來源、去向和管理情況,做到賬賬相符、賬物相符、賬表相符。
(三)清查登記要求
1、占有、使用的房屋建筑物,依據國家核發的房屋產權證進行清查登記。未辦理房屋產權證的單位按照國家劃撥使用的有關檔案先行清理登記。待清查登激作結束后,按國家房產管理的有關政策辦理。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購定的房屋建筑物,應按實際購買價格進行清查登記。自行建造的房屋建筑物,工程未審計前按工程造價清查登記,工程審計后按審計確認價進行調整。
2、對固定資產要查清賬面價值。清理出待報廢和提前報廢固定資產的數額及固定資產損失、核銷數額等。
3、對清查出的各項固定資產盤盈重新估價入賬,對清查出的盤虧固定資產,要認真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
4、經過清查后的各項固定資產,要區別固定資產用途和使用情況進行重新登記調整,建立健全實物賬。
5、各校針對在清查登記中發現的問題,要調整和完善相應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防止前清后亂,明確責任,形成單位內部有效的監督管理機制。
6 、每年11月資產盤點結束后,盤點小組都應寫出總結(兩份),對盤點情況進行分析,并報縣教育局一份。將一份與清查核對資料全部裝訂成冊,交檔案室歸檔;會計人員每年應將固定資產的會計核算資料、賬面清查資料,更新固定資產卡片、裝訂成冊,交檔案室歸檔。凡需借閱校固定資產的有關資料,需經單位負責人同意后,按檔案管理辦法辦理借閱手續后,方可借閱,但不準將資料帶走。
各校要制定一套完善的符合本單位實際的資產管理、崗位責任制度,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管理體系,包括固定資產請購制度、驗收制度、保管制度、賠償制度、報損報廢制度、維修制度、資產租賃制度、清查核對統計制度等。
第十六條各校的財務部門、資產管理部門、資產使用部門都有管好用好國有資產的義務和責任,保障固定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七條若在固定資產管理過程中,出現未按規定履行職責,擅自處置固定資產,以各種名目和手段侵占固定資產或利用職權謀取私利,而造成固定資產損失或流失的,要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和處罰,情節嚴重的,要追究其法津責任。
第十八條縣教育局將進一步加強對各單位固定資產管理的檢查和監督,并建立相應的固定資產管理考評制度,實行單位固定資產管理與績效掛鉤。
第十九條各校固定資產、流動資產、長期投資、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可根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6號),參照本制度,結合單位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管理制度。
第二十條本制度由舒城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