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合同優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歡。
最新抵押合同抵押擔保合同精選篇一
抵押權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抵押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抵押人的財產抵押。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
本抵押擔保合同擔保范圍為主債權及利息、抵押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和訴訟費)。
第二條 抵押物概況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_。
抵押物數量:_________。
抵押物質量:_________。
抵押物所在地:_________。
2.評估價值: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人民幣 _________元整,抵押率為_____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_元整。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價值。財產抵押后,該財產的價值大于所擔保債權的余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額部分。
3.抵押期限為_________年,自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4.下列財產可以抵押(抵押物權屬):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2)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3)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4)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上述所列財產一并抵押。
5.以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
6.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權;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
(4)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第三條 抵押物登記
1.抵押人授權抵押權人在本合同簽訂后執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_及全套有關該抵押物的證明文件到有關的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的登記備案手續。
2.抵押人授權抵押權人在獲得該抵押物的正式產權證明后,依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到有關的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該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記手續,并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證明交存于抵押權人。
3.辦理抵押物登記的部門如下:
(3)以林木抵押的,為縣級以上林木主管部門;
(4)以航空器、船舶、車輛抵押的,為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
(5)以企業的設備和其他動產抵押的,為財產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4.抵押人以本合同第二條第四項規定的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5.抵押人以其他財產抵押的,可以自愿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6.未辦理抵押物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抵押人辦理抵押物登記的,登記部門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證部門。
7.辦理抵押物登記,應當向登記部門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復印件:
(1)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2)抵押物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證書。
第四條 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1.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對該抵押物作出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因抵押人違反本合同所作的改變而使該抵押物產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動轉為本合同的抵押物。
2.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形式處置。由此引起抵押權人的任何損失,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3.抵押人對該抵押物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對該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損壞,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第五條 抵押物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取得該抵押物_________日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種類為該抵押物購買保險。保險的賠償范圍應包括該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及損毀;投保金額不得少于重新購買該抵押物的全部金額;保險期限至主合同到期之日,如抵押人不履行到期還款的義務,抵押人應繼續購買保險,直至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完畢為止。
2.抵押人需在保險手續辦理完畢十日內,將保險單正本交抵押權人保管。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須為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影響抵押權人權益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條款(除非抵押權人書面同意)。
3.抵押期內,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抵押人須無條件賠償抵押權人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
4.抵押人如違反上述保險條款,抵押權人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險條款的規定,代為購買保險,所有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5.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毀損,抵押人應就受損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并辦理相應手續。
6.抵押人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稅費。抵押人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抵押權人造成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應負責賠償。
第六條 抵押權的實現
1.發生以下情況的,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1)根據主合同的約定主合同提前到期的;
(2)當有任何糾紛、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的。
(1)用于繳付因處理該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
(2)用于扣繳所欠的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應付的一切費用;
(3)扣還根據本合同抵押人應償還抵押權人的債務及其他一切款項。
3.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抵押權人應退還抵押人。
4.如果抵押權人不適當行使抵押權,抵押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異議,造成利害關系人損失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5.如果債權未受清償是因抵押權人自己的過錯造成的,則抵押權人不得行使抵押權。
第七條 權利義務
(一)抵押權人的權利義務:
2.抵押權人有權檢查、監督抵押財物的保管情況,了解抵押人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抵押人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抵押人違反主合同的行為,抵押權人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用制裁。
3.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抵押權人有權中止主合同的履行:
(1)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抵押人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裁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后,無力向抵押權人履行債務。
(3)抵押人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抵押人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定的條件。
3.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4.抵押人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抵押權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損害而得到的賠償范圍內要求提供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二)抵押人的權利義務:
1.應嚴格按照住合同規定時間主動履行債務。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抵押權人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抵押權人發現抵押人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抵押權人通知抵押人當即改正或可終止主合同。
3.抵押人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并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4.抵押人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抵押權人提供新的抵押物,若抵押人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抵押權人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4.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5.抵押物由抵押人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分公司投保,以抵押權人為保險受益人,并將保險單交抵押權人保管,保險費由抵押人承擔。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抵押權人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債務。
6.當抵押人為主抵押人時,主抵押人采取欺騙的方法,隱瞞事實真相,蒙蔽抵押權人相信其已經提供抵押擔保而實質上是重復抵押的,如果抵押權人的債權受到損害,有權追償抵押人除抵押物以外的其他財產,以清償其債權。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抵押權人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履行債務,給抵押人造成經濟上的損失,抵押權人應負責違約責任。
2.抵押人如未按主合同規定履行債務,一經發現,抵押權人有權終止合同并加收_________%的罰息。
3.抵押人如不按期履行債務,或有其它違約行為,抵押權人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
第九條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1.向抵押權人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4.抵押人在占有該抵押物期間,應遵守管理規定,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并保證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5.當有任何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該抵押物有不利影響時,抵押人保證在十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抵押權人。
第十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抵押權人或抵押人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二條 合同的轉讓
1.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并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
2.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于其價值的,抵押權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應的擔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3.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抵押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抵押人清償。
4.抵押權不得與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或者作為其他債權的擔保。
第十三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1)提交 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3.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五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十六條 其他
1.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_________。
2.抵押人按期履行主合同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責任后,本合同即告終止。抵押權人將協助抵押人到有關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并將抵押財產所有權權屬證明文件和收據退還抵押人。
第十七條 合同的效力
1.抵押權人提供的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3.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鑒(公)證意見:
經 辦 人: 鑒(公)證機關(章)
年 月 日
最新抵押合同抵押擔保合同精選篇二
抵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聯系方式:
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聯系方式:
債務人: (以下簡稱“丙方”)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聯系方式:
1。 年 月日,本合同乙方與丙方簽訂的編號為 的《 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詳見附件1)。
2。 甲方自愿以其在建工程作為抵押物,擔保丙方按期履行付款義務。
經平等協商,各方就抵押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并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主債權
1。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為:依據主合同約定 _________ 。
二、抵押物
1.坐落位置:_________區_________街路_________號(詳見附件2《抵押物清單》)。
2.用途:_________,建筑結構:_________。
3.建筑面積: ,占地面積: 。
4.已完成部分:層數_________ 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5。 竣工時間:
6.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 出讓/劃撥 使用年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7.證件(詳見附件3—7):
(1)國有土地使用證號:
(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
(4)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號:
(5)開工許可證號:
(6)預售/銷售許可證號:
8。其他: 【配套、裝修等】
三、抵押物價值及抵押率
1。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共作價人民幣(大寫) 元整,抵押率為百分之 —,實際抵押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四、擔保范圍
1。抵押物的擔保范圍為主債權、違約金和實現主債權的費用(仲裁、訴訟費用、差旅費、律師費等等)。
五、抵押登記
2。乙方應于抵押權消滅后5個工作日內,向登記機關送達撤銷抵押登記的通知,協助甲方辦理撤銷登記手續。
3。各方應當協力提供登記所需文件、資料等。
(1)甲方:
(2)乙方:
(3)丙方:
4。因抵押登記和撤銷登記所發生的費用,由各方依據國家及登記機關的規定承擔;無相關規定的,由各方承擔各自的費用。
六、抵押物的使用與處分
1。抵押物由甲方占有、使用,全部收益歸甲方所有。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出售抵押物,但是丙方提前清償債務或另行提供擔保的除外。
3。抵押物滅失的,丙方應當另行提供擔?;蛱崆扒鍍攤鶆眨曳娇梢跃鸵虻盅何餃缡Ф〉玫馁r償行使物上代位權。
七、行使抵押權的條件
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物:
(1)主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屆滿,丙方未依約支付合同價款的;
(2)丙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2。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主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主債務后還有剩余的,乙方應退還甲方。
3。乙方行使抵押權后,甲方有權向丙方追償。
八、抵押權的消滅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抵押權消滅:
(1)主債權消滅;
(2)抵押權實現;
(3)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物毀損的,乙方有權要求恢復原狀,或要求丙方提供其他擔?;蛱崆爸Ц逗贤瑑r款。
2。未經抵押人同意,乙方與丙方變更延長主合同付款期限的,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十、爭議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糾紛,經各方協商仍無法解決的,任何一方可以向抵押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印章之日起生效。
(此頁無正文)
此頁系合同簽署頁
甲方:(印章)
代表人:
乙方:(印章)
代表人:
丙方:(印章)
代表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xxxx
最新抵押合同抵押擔保合同精選篇三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方因與乙方簽訂的《 》共同開發項目收取乙方前期啟動資金,愿將享有產權的商品房抵押給乙方。乙方經審查,同意向甲方支付項目啟動資金。為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時甲方與乙方于年月日 簽訂的《 》合同(合同編號: )的從合同。抵押期限 年,自抵押登記日起至甲方完成項目報批,登記手續后兩年止。
第二條抵押物
(1)房屋坐落 市區(縣) 街道(鎮) 路 樓 單元 層 號
(2)房屋類型:
(3)房屋結構:
(4)房屋面積:
(5)房地產價值:
(6)房地產權證編號
(7)購房合同編號
第三條 擔保范圍
抵押物擔保范圍包括乙方支付啟動資金本金、利息、罰息、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第四條 公證
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所在地或者雙方同意的其他地點的公證機關辦理合同強制執行公證,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五條 抵押物的保險
1.乙方應按雙方約定的期限,即甲方簽訂本合同到完成合作項目土地出資和合作項目報批,登記手續期間辦妥抵押商品房的保險,保險金額不少于房屋總價款,保險費由甲方承擔。
2.保險單須注明抵乙方為保險賠償金的第一受益人,并將保險單正本交乙方執管。
3.被保險的抵押物如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災害事故,甲方應當立即通知乙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獲得的保險賠償金應優先償還啟動資金。
4.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范圍以外的人為毀損,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
第六條 抵押登記
1.甲方以所購買房屋作為抵押,抵押當事人雙方向房地產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申領抵押登記證明。在甲方申領《房地產其他權利證明》后,應將《房地產其他權利證明》、購房合同、保險單正本交給乙方執管。
2.抵押登記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3.甲方履行完主合同規定之義務即完成合作項目土地出資和合作項目報批,登記手續或取得乙方同意后,抵押當事人雙方向原房地產登記部門辦理抵押注銷手續,并由乙方將購房合同、保險單正本退還甲方。
第七條 抵押物的占管和責任
1.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甲方在占管期內應保持抵押物的安全、完好。抵押物人為毀損、滅失以及發生其他是抵押物價值減損的情況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修復抵押物,或在 日內重新提供相應的經乙方認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2.已設定抵押權的抵押物,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自行以出售、轉讓、交換、贈與、出租、出借等方式處置抵押物。
第八條 抵押物的處置
甲方不履行主合同《 》乙方支付啟動資金時約定的義務時,乙方有權依法以該抵押物轉讓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及有關稅款
2.清償甲方所欠乙方啟動資金的本息。
3.其余部分退還甲方,如有不足則向繼續向甲方追償。
第十條 合同糾紛的處理
在履行合同期間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抵押當事人可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任命法院提出訴訟。合同經過公證后具有強制執行力的,乙方可想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房地產低級機構發給抵押登記證明之日起生效,甲方依約履行完主合同《 》與乙方約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告終結。
第十二條 附則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乙方二份;甲方、公證機關、房地產登記機構各執一份,副本按需確定。
抵押人(甲方):(簽章)
抵押權人(乙方):(簽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簽署地點:
簽署時間:
最新抵押合同抵押擔保合同精選篇四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
丙方(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
甲乙丙三方就借款及保證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三方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 萬元( )。
二、借款期限
借款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借款利息
本借款不收取利息。
四、還款方式
乙方應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一次性償還對甲方的借款。
五、保證條款
(一)乙方用 做抵押。乙方若借款期間出現意外或到期不能歸還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權處理抵押品。乙方到期如數歸還借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清本金。
(三)丙方為本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其承擔保證責任后,可以向乙方進行追償,乙有義務對丙進行償還。
(四)此事件由 本人認可,由證明人 作證,與其他人員及家屬、親屬無關。
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合同法相關關規定執行。
八、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保證人)
合同簽訂日期:
最新抵押合同抵押擔保合同精選篇五
借款人(債務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 押 人:(以下簡稱乙方)
貸款人(抵押權人):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二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自年月__日起到__日
第三條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的月利率為____‰,手續工本費
第四條 還款方式:借款到期時還清全部本息,如貸款未到期提前還
款借款人應該按日支付利息給貸款人。
第二部分 抵押條款
第五條 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愿以其所有權并有權處分權的房產(產權證編號: )抵押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第六條 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
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七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3.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
最新抵押合同抵押擔保合同精選篇六
抵押人名稱: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名稱: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整,抵押率為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_萬元整。
第三條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應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第五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抵押財產意外毀壞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簽定、登記、運輸、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如需變更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由乙方提前處分,以所獲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b.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c.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終止。經抵押登記的財產,乙方應偕同甲方到登記機關辦理核銷登記。
第十二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自然有效。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財產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規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乙方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5)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或經調解解決,如仍不能解決爭議的,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并經登記后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章)_______
附件:抵押財產清單
抵押契約編號:
單位:(元)
企業名稱:
經濟性質:
地址:
電話:
抵押物名稱:
規格:
單位:
數量:
帳面價值:
抵押現值:
折扣率:
抵押:
價值:
存放地點:
保險單:
原值:
凈值:
保險號碼:
起止時間:
最新抵押合同抵押擔保合同精選篇七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財產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規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乙方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并可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債權,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該債權總額_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產權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權限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被擔??傤~________%的違約金。
5.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并經登記后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印章)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印章)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主合同債權人): 身份證號: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為保證甲方與 (以下稱債務人)簽訂的 (20xx)zyt借字第 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擁有的財產向甲方提供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現同意簽訂本合同,愿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本合同抵押擔保范圍為以下第( 壹 )種:
(壹)主合同項下債務人所應承擔的全部債務(包括或有債務)本金、利息、罰息、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債務本金為人民幣(大寫) 。
(貳)按份擔保的情況下,擔保范圍為主合同項下債務人所應承擔的債務(包括或有債務)本金(折合) 幣(大寫) 中的(折合) 幣(大寫) ,以及相應的利息、復利、罰息及實現債權的費用。只要主合同項下債務未完全清償,甲方即有權要求乙方就債務余額在上述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叁) 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費、送達費、汽油費、路橋費、停車費、郵遞費、電話費、鑒定費、公證費、取證費、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財產保全費、強制執行費等。
第二條 抵押物
(一) 抵押物的詳細情況如下:
1、房產地址:區(樓盤名稱以及具體樓號、房號);
3、購買總價:人民幣 (幣種 )佰拾佰拾 )。
抵押期間,抵押物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代理人保管,乙方及其代理人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甲方檢查。
抵押期間,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經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因恢復抵押物原狀或設定新增的抵押物所花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采取以上措施的,乙方應在抵押物價值減少的范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抵押期間,乙方應將抵押物的權利證書及其它相關證明文件交由甲方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好抵押物權屬憑證。如因保管不善,造成抵押物權屬憑證滅失的,甲方應承擔補辦費用。
抵押期間,經甲方同意,乙方可轉讓已辦理抵押登記的抵押物。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于其價值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相應的擔保;乙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乙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甲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三) 抵押物登記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依法必須辦理抵押物登記的,甲乙雙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持本合同及有關資料到相應的政府登記管理機關辦妥抵押物登記。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依法無須辦理抵押物登記的,甲乙雙方均自愿辦理抵押物登記,甲乙雙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持本合同及有關資料到乙方所在地的公證部門辦妥抵押物登記公證。如發生變更、注銷登記的,按登記部門的規定辦理。
(四) 當全部抵押債務及相關費用清償完畢后,甲方需及時將抵押物權利證明文件交還乙方,并向乙方出具債務還清證明,以注銷抵押登記。
(一)抵押期間自抵押登記之日起至主債務發行完畢止。
(二)借款期間,借款人/抵押人應按貸款人的要求辦妥足額抵押物財產保險,并確保該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貸款人。借款期間,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
第四條 抵押權的實現
(一) 在債務人不能償還主合同債務時,甲乙雙方可以以協議方式對抵押物加以處理,以清償債務人到期債務。
1、債務人未依法履行到期(含合同到期和提前到期)債務的;
2、乙方或第三人擅自處分抵押物的;
3、乙方的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拒不履行到期債務的;
4、乙方被宣告解散或破產的;
5、乙方、債務人或第三人發生損害抵押物價值的。
(三) 甲方為實現抵押權而依法處理抵押物用于清償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時,所得款項超過甲方債權部分歸乙方所有;所得款項不足彌補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的,由甲方繼續對債務人行使追索權。
第五條 乙方的聲明與保證
乙方在法律上有資格簽訂和履行本合同,并且,簽訂和履行本合同已獲得其董事會或任何其他有權機構的充分授權(如需授權)。
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各項申請資料是真實、合法、有效的,不含有與事實不符的任何重大錯誤或遺漏任何重大事實。乙方合法擁有對抵押物設置抵押的權利,且沒有與任何第三人發生爭議。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與其簽署和履行的其他任何合同均無抵觸。
乙方在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及營業范圍、法人代表等事項時,保證在有關事項變更后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若乙方不履行上述通知義務,甲方按照原通訊地址寄送有關通知、文件的,視為已送達乙方。
乙方已經充分知悉、理解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內容,簽署本合同是其實意思表示。
(一) 抵押物發生滅失、毀損等使抵押物價值消失或降低的情況。
(二) 抵押物權屬發生變更或發生爭議。
(三) 抵押物遭查封或凍結。
第七條 乙方所提供的抵押為獨立的抵押,不受其他擔保人所提供擔保的影響或被代替。
第八條 無論何種原因導致主合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或部分條款無效,主合同債務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乙方對主合同債務人的還款責任仍應按本合同載明的條件承擔擔保責任。
第九條 甲乙雙方因締結和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全部費用,包括公證或見證費、登記費、變賣或拍賣的費用等,均由乙方負擔。
第十條 合同的修改
(一) 合同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須事先書面通知對方,并與對方達成書面協議。在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二) 甲方對乙方的寬容,不視為對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除非按前款達成書面變更協議。
(三) 主合同修改時,甲方應及時書面征求乙方的同意,乙方同意后對變更后主合同的債務繼續承擔連帶擔保責任,但主合同的修改使債務人的債務得到減輕的情況除外。
第十一條 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一) 本合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二) 本合同的爭議按主合同約定方式解決。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蓋章不適用于當事人為個人時)后生效。法律規定必須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本合同自抵押物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四條 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執 壹 份,乙方、債務人及 各執壹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附表為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蓋手印): 乙方(簽字蓋章/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抵押合同抵押擔保合同精選篇八
乙方(抵押人): 身份證件號碼:
第一條 乙方用作抵押借款給甲方的車輛為:
品牌型號: 車身顏色:白色
發動機號: 車牌號碼:蒙a6y538
車輛識別代號:
第二條 乙方自愿將符合第一條條款的乙方合法擁有車輛以人民幣(大寫) 抵押給甲方。抵押期限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第三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理抵押車輛:
1.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償還借款。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第四條 抵押車輛由乙方自行保管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車輛,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
第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抵押車輛不列入破產清算范圍,甲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車輛。
第六條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七條 本合同以下條款全部履行方可生效
1.甲、乙雙方簽字按手印
2.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