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2023年林地租賃合同大全篇一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位于 租賃給乙方經營使用,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租賃面積(以林權證標實的面積為準):_333_畝;林權證號: 。
二、租賃期限:20xx年,從20xx年2月1日起至20xx年2月1日止。
三、租賃單價及租金給付方式:開始十五年的租金為人民幣20元/畝/年;后十年的租金為人民幣25元/畝/年;租金給付方式為每兩年付一次,簽訂協議時,乙方一次性付清第一年和第二年租金,而后乙方在每租金給付期的第一年第一個月15日前付清兩年租金給甲方。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承租范圍內現有的樹木必須按《森林法》等有關規定處理,若自動放棄由乙方處理。
2、承租期內,甲方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乙方承租范圍內建其他建筑或附屬設施,以及開墾、采土、開山取石、挖礦等毀林行為。
3、甲方必須負責解決涉及乙方承租地的四鄰界地及權屬等糾紛。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租期間,乙方對所承租的林地享有使用權、經營自主權、收益權、轉租權、繼承權。
2、承租期間,乙方對所種植的樹木在不違反《森林法》等有關規定的前提下可自由支配、砍伐。
3、承租期間,乙方對所承租的林地在符合政策、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可根據需要進行修路、開發等。
4、承租期間,如遇政策因素對方承租范圍內進行規劃,乙方享有林地林作物補償費。
六、租賃期滿后,乙方所建的房屋、機械設備等生產、生活設施以及林地上的樹木等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如甲方繼續對外出租,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
六、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自主經營,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2、甲乙雙方不得隨意違約,需承擔違約責任。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協議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七、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租賃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3年林地租賃合同大全篇二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鑒證單位:翠屏區 鄉(鎮)人民政府
翠屏區 鄉 社
甲方自愿將已承包經營的本社集體所有林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用于農業范圍內的生產經營。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的原則,在經過甲方全體村民一致討論通過后,就林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轉讓事宜達成一致意見,訂立本合同。
一、流轉林地地概況
(一)流轉林地位臵:本合同約定的轉讓林地位于翠屏區 村 社。
(二)流轉林地在林權證上的信息情況:
林權證號: ;
林地使用權權利人: ;
(三)流轉林地面積:實際測繪面積 畝。
(四)流轉方式: (轉包/租賃/互換/轉讓等)。
(五)流轉期限:共 年 個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合同價款
(一)林地流轉費單價為: 元/畝/年。
(二)流轉期限內流轉費: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實際支付流轉費以甲方實際流轉林權面積計算。
三、價款支付
(一)乙方分 次向甲方支付承包費。
(二)第一次付款時間為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林地流轉費的 %,即人民幣 元(大寫: )。
(三)第二次付款時間為自甲方將林權證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日起 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林地流轉費。
四、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依法獲得林地流轉費用,協助乙方辦理林權證,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得變更、解除流轉合同。
2.甲方應履行所發包林地的政策性義務,基于行政部門政策性規定關于本次流轉林地的收益由甲方享有。
3.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后5日內將其地上附著物自行清理,過期即視為自動放棄,歸乙方自主處理。
5.甲方確認前述流轉林地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如在本合同簽訂前存在的所有土地權屬糾紛、相鄰權糾紛,在不得影響乙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前提下,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當相應責任。
6.甲方全力配合乙方實施農村道路等基礎設施建設,凡乙方因生產經營方面需要建設道路、房屋、堰塘等基礎設施時,甲方應及時協調解決相關占地、青苗賠償等事宜。
7.承包期滿后,林地承包權仍屬甲方,乙方有意愿繼續承包,甲方仍按本合同的約定內容流轉給乙方,若國家土地政策有變動按國家土地政策規定。
8.甲方在不影響乙方整體規劃并征得乙方同意的條件下,甲方可以在承包林地周邊經相關部門批準后建房,需占用乙方承包林地的,按實際占用面積扣減轉讓面積,并承擔乙方移栽樹木的人工費用;甲方在不損壞乙方樹木的條件下,可以在原有祖墳的周圍建墳。
(二)乙方權利義務
1.因生產經營需要招錄工人的,在平等、自愿及服從乙方安排管理的前提下,乙方可以優先考慮使用甲方符合條件的人員。
2.在向甲方支付林地流轉承包費后即可進行相關施工作業。
3.乙方承包生產經營期內,如遇國家或其它征地、占地,林地在承包范圍內的地上附著物按賠償企業的標準賠償給乙方。
4.如因國家政策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乙方承包的地上附著物由乙方變賣或處理,一切所得歸乙方,乙方交回所承包的林地。
5.乙方在剩余轉包期依法再流轉林地承包經營權的,再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轉包期限。
6.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林地流轉費。
(三)其他權利義務
甲乙雙方在本流轉合同簽訂后,持原林權證書和本流轉合同,共同到原辦證單位作林權變更、過戶登記。
五、違約責任
(一)如乙方不按時付款,應向甲方支付未付部分每日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二)如甲方違約,應按乙方已支付承包費每日萬分之三的金額支付違約金,并賠償乙方由此產生的直接、間接損失。
(三)甲方確認合同約定的流轉林地產權清晰,無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并不含不可占用的國有林及不可變更用途的生態林;否則由甲方承當相關經濟責任和雙倍流轉金額的違約金。
六、其他
(一)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甲方家庭戶代表在本合同上簽字后,其本人及家庭戶成員即視為接受本合同,受本合同約束。本合同不因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的變更而影響合同的法律效力。
(二)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或者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調解決,并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貳份、鑒證單位、區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各壹份,與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2023年林地租賃合同大全篇三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林地承包經營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發包方依法將坐落在本溪滿族自治縣高官鎮村的承包林地承包給承包方,允許承包方在不破壞上層林木的條件下,利用林地發展林下中藥材、山野菜等其他適合林下種植的項目。
二、發包方林地具體位置及林班、小班、面積、樹種等概況:承包林地地點:村組,小地名:;林班/小班:;樹種:;面積(公頃):。四至:東至、南至、西至、北至。
三、合同期限:從20xx年11月18日至20xx年11月17日止。
四、承包費用:在合同承包期限內,承包方不以現金的方式支付發包方林地使用費,而是以承包林地經營項目所產生效益的百分之二十作為發包方的承包費;如果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內發展的林下經營項目在合同期內沒有產生出任何經營項目,則不需要向發包方支付承包林地使用費。
五、發包方發包的林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發包方享有的權利
1、有權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的林地、林木等森林資源行為;
2、發包方不承擔承包方因經營不善而生產的損失;
3、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發包方承擔的義務
1、維護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承包經營合同;
3、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其他義務。
(三)、承包方享有的權利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四)、承包方承擔的義務
1、合理利用林地,不得非法改變林地用途,要依法經營;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七、違約責任
(三)、如承包方有私自進行改變林地用途的行為,發包方有權利責令其停止非法行為并恢復原貌,并視情節交由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2023年林地租賃合同大全篇四
(四)乙方承擔的義務
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流轉價款。
2、依法履行造林、管護、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等責任。在發生亂砍濫伐和亂占濫用林地時,應當及時制止,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森林資源,不得擅自改變林地用途,不得有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流轉林地上毀林開墾、采石取土的破壞森林資源的行為。
4、主動接受林業主管部門依法對森林經營的管理和監督。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五)雙方特別約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1、對二次流轉的特別約定:
乙方在合同約定的流轉期內,在不改變林地使用性質的前提下可單方面進行二次流轉,二次流轉的時間及使用范籌不得超出本合同對該林地的約定。
2、對流轉林地上現有林木的處置的約定:
如甲方有臨時釆伐需要,可與乙方進行溝通解決;針對該流轉林地上新增加的林木或種植物乙方有權單方面進行處理,如發生林地征用,乙方有權獲得新增部分的政策性補助;在合同期滿后,乙方針對新增部分有完全的處置權。
3、對流轉合同到期時地上修建的附屬設施歸屬的約定:
對于乙方由于生產經營所修建的附屬設施,如雞舍、豬舍、工人房等,乙方有完全的處置權。乙方在合同期間內對該部分也同樣享受國家的相關政策性補助。
4、合同約定本林地乙方主要從事發展林下經濟。
四、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本次流轉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以下費用:
采取固定總額使用費形式:總使用費為每畝 , 合計: 。 支付方式: 。
五、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 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2、 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等)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3、 其他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情形。
六、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照國家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林地林木流轉價款,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應付款的1%滯納金,逾期1個月視為乙方嚴重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有關林權。合同解除后,甲方不須退還已收的林權轉讓金。但由于甲方的違約行為而導致此種情形發生的除外。
2、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支付有關林權,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總流轉價款的1%違約金,逾期1個月視為甲方嚴重違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全額退還乙方已交林權轉讓金,給乙方造成實際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流轉后,若乙方發現流轉林地林木存在權屬糾紛、經濟糾紛,并書面告知甲方處理,逾期1個月甲方沒有處理妥當的,視為甲方單方違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全額退還乙方已交林權轉讓金,并按已支林權轉讓金總額的300%向乙方繳納違約金,給乙方造成實際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流轉期內,若甲方單方違約終止流轉合同或以其它方式主觀上迫使乙方無法執行流轉合同,甲方應全額退還乙方已交林權轉讓金,并按已支林權轉讓金總額的30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實際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七、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對于以轉讓方式流轉的還須經發包方同意簽字后,方可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和發包方、鄉鎮林業工作站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鑒證單位:翠屏區 鄉(鎮)人民政府
翠屏區 鄉 社
甲方自愿將已承包經營的本社集體所有林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用于農業范圍內的生產經營。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的原則,在經過甲方全體村民一致討論通過后,就林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轉讓事宜達成一致意見,訂立本合同。
一、流轉林地地概況
(一)流轉林地位臵:本合同約定的轉讓林地位于翠屏區 村 社。
(二)流轉林地在林權證上的信息情況:
林權證號: ;
林地使用權權利人: ;
(三)流轉林地面積:實際測繪面積 畝。
(四)流轉方式: (轉包/租賃/互換/轉讓等)。
(五)流轉期限:共 年 個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合同價款
(一)林地流轉費單價為: 元/畝/年。
(二)流轉期限內流轉費: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實際支付流轉費以甲方實際流轉林權面積計算。
三、價款支付
(一)乙方分 次向甲方支付承包費。
(二)第一次付款時間為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林地流轉費的 %,即人民幣 元(大寫: )。
(三)第二次付款時間為自甲方將林權證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日起 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林地流轉費。
四、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依法獲得林地流轉費用,協助乙方辦理林權證,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得變更、解除流轉合同。
2.甲方應履行所發包林地的政策性義務,基于行政部門政策性規定關于本次流轉林地的收益由甲方享有。
3.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后5日內將其地上附著物自行清理,過期即視為自動放棄,歸乙方自主處理。
5.甲方確認前述流轉林地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如在本合同簽訂前存在的所有土地權屬糾紛、相鄰權糾紛,在不得影響乙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前提下,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當相應責任。
6.甲方全力配合乙方實施農村道路等基礎設施建設,凡乙方因生產經營方面需要建設道路、房屋、堰塘等基礎設施時,甲方應及時協調解決相關占地、青苗賠償等事宜。
7.承包期滿后,林地承包權仍屬甲方,乙方有意愿繼續承包,甲方仍按本合同的約定內容流轉給乙方,若國家土地政策有變動按國家土地政策規定。
8.甲方在不影響乙方整體規劃并征得乙方同意的條件下,甲方可以在承包林地周邊經相關部門批準后建房,需占用乙方承包林地的,按實際占用面積扣減轉讓面積,并承擔乙方移栽樹木的人工費用;甲方在不損壞乙方樹木的條件下,可以在原有祖墳的周圍建墳。
(二)乙方權利義務
1.因生產經營需要招錄工人的,在平等、自愿及服從乙方安排管理的前提下,乙方可以優先考慮使用甲方符合條件的人員。
2.在向甲方支付林地流轉承包費后即可進行相關施工作業。
3.乙方承包生產經營期內,如遇國家或其它征地、占地,林地在承包范圍內的地上附著物按賠償企業的標準賠償給乙方。
4.如因國家政策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乙方承包的地上附著物由乙方變賣或處理,一切所得歸乙方,乙方交回所承包的林地。
5.乙方在剩余轉包期依法再流轉林地承包經營權的,再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轉包期限。
6.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林地流轉費。
(三)其他權利義務
甲乙雙方在本流轉合同簽訂后,持原林權證書和本流轉合同,共同到原辦證單位作林權變更、過戶登記。
五、違約責任
(一)如乙方不按時付款,應向甲方支付未付部分每日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二)如甲方違約,應按乙方已支付承包費每日萬分之三的金額支付違約金,并賠償乙方由此產生的直接、間接損失。
(三)甲方確認合同約定的流轉林地產權清晰,無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并不含不可占用的國有林及不可變更用途的生態林;否則由甲方承當相關經濟責任和雙倍流轉金額的違約金。
六、其他
(一)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甲方家庭戶代表在本合同上簽字后,其本人及家庭戶成員即視為接受本合同,受本合同約束。本合同不因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的變更而影響合同的法律效力。
(二)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或者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調解決,并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貳份、鑒證單位、區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各壹份,與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2023年林地租賃合同大全篇五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坐落在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
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北至_____,東至_____,西至__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________年___個月,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確定),實行_____:_____分成,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幼林實行___:___,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
種植密度、采伐與納稅
1.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范圍內每畝植樹不少于___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樹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發給采伐許可證后,按批準采伐的方式(如擇伐、皆伐或漸伐)進行采伐,對采伐后的空地,實行誰采伐誰補種的原則,由采伐方在采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于采伐的面積和株數,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托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3.采伐稅實行誰采伐誰負擔,應納稅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向稅務部門納稅。
第五條
雙方的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采砂、采土和進行毀林行為。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采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4.上級發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分配給乙方。
5.承包期內的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
,乙方承擔______%。
第六條
獎懲
1.承包期內,如果林木被盜伐,乙方未發現或未抓住盜伐人的,被盜伐一株,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元。如乙方發現或抓住盜伐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盜伐樹木對盜伐人作價罰款_____倍。罰款全部(或部分)獎給乙方,被盜伐的樹木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未經批準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_____元給對方。
2.甲方如克扣上級發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于其價值的___%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于燒毀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后,對損失林木部分雙方均不負責。
第八條
其他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承包期滿后雙方如愿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鄉政府、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鑒證,還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或簽名)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2023年林地租賃合同大全篇六
第一條 租賃林地的地點、范圍、面積和測量方法
第二條 林地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林地租賃價格和現有林木處理辦法
甲方將林地出租給乙方,同時也將林地上現有的林木無償提供給乙方自行處理。林地租金按實際租賃面積計算,每畝 年的租金總額為: 元(人民幣,不含稅,下同),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乙方付清林地租金后,林地上現有林木即歸乙方所有。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再向乙方收取其它費用。
第四條 林地租金支付辦法
(一)林地租金一次支付 年,在雙方簽訂合同后10個工作日內支付。支付前,甲方必須將林權證原件交給乙方。林權證在甲方協助乙方完成辦理流轉手續后歸還。
(二)林地租金支付方式按以下第 款方式支付。
1、現金支付:甲方可指定代表人親自簽收或委托代理人代收,代表人或代理人領取林地租金時,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甲方的委托書等相關證明給乙方。
2、銀行轉帳:甲方需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轉帳所需的書面依據(指戶名、帳號、開戶行、身份證復印件、相關的證明和委托書)。
第五條 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
1、甲方保證租賃給乙方的林地符合下列條件:
(1)林地權屬為甲方所有,周邊界線清楚。
(2)無糾紛、爭議;沒有被抵押、查封;沒有租賃、轉包給他方或與他方合作經營等的林地。
(3)屬于經批準的分類經營劃定的非生態公益林區的林地,且不屬于放牧山、薪材山、風水山及墳墓用地。
(4)甲方租賃給乙方的林地須報鄉(鎮)人民政府或林業主管部門備案,并出具《林地、林木流轉林權變更登記申請書》。
2、甲方無償提供現有通往出租林地的道路設施給乙方使用,不得人為破壞和故意阻塞。如出現人為破壞和故意阻塞的由甲方負責解決,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經過相鄰村、組的各種道路出現人為破壞和故意阻塞的,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調解處理。
3、在乙方租賃期間,如乙方需要增開或拓寬通往所承租林地的道路須占用土地時,甲方負責理順各種關系;如地上有果樹或農作物的,占地、青苗補償費按乙方與收取補償方協商(或按當地鄉鎮修建鄉村四級路)的補償標準進行補償,由乙方一次性補清后不再承擔任何責任,并且有權無償使用;所修的道路雙方共同維護,不得毀壞。
4、甲方必須確保乙方能順利進場作業和穩定經營,如發生權屬糾紛或村民阻撓施工、侵占林地等情況的,甲方必須無條件負責處理,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5、甲方不得在乙方所租賃的林地范圍內野外用火、放牧、割草和打柴或修建任何設施,如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由甲方負責向乙方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屬甲方以外的單位、個人責任的,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追究當事人的經濟、法律責任。
6、甲方不得在乙方租賃的林地內開礦、開石、取土。不得允準甲方以外的人在承租的林地范圍內葬墳,原有的舊墳不得再擴大范圍。甲方需新增葬墳的,每穴不得超過 平方米,因此損害林木的,應向乙方交付林木補償費(由甲方交清補償費后才能使用)。
7、協助乙方辦理承租林地的林權證過戶手續,完善權屬登記。
8、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乙方承租的林地時,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各種補償手續,盡快取得補償金,地上附著物補償金全部歸乙方所有,同時自被征用之日起,甲方必須退還被征用面積剩余年限的租金(剩余年限的租金=剩余年限×平均年租金×被征用面積)給乙方,并由甲方從國家征用土地補償費中優先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的權責
1、按時交納林地租金;落實資金,搞好造林規劃、設計,盡快造林。
2、在租賃期內有權自主經營、與他方合作經營或轉租給他方經營。
3、乙方在租賃林地內所種植的林木全部歸乙方所有,林木所有權登記在乙方名下。
4、乙方租賃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擔。
5、乙方租賃林地主要用于營造工業原料林及農業綜合開發(含修建必需的房屋、設施用地)。如乙方需修建非農林開發用途的建筑物時,須自行根據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辦理手續。
第六條 其它約定條款
因林地權屬糾紛或侵權行為,經處理后仍不能解決的,乙方可根據可經營林地面積的情況,決定解除合同或將存在權屬糾紛、侵權的林地面積從租賃面積中扣除。甲方應按實際租賃面積或扣除面積退回乙方所支付的林地租金并賠償乙方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下列情況之一的皆構成本合同解除的事由: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租賃的林地 %以上被國家征用,乙方自愿放棄經營的。
3、因地震、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解除事由。
第八條 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的,作如下處理:
1、屬國家征地原因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依第五條第(一)款第8項規定處理補償費。
2、因一方違約導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提前解除的,甲乙雙方協商處理或依法律規定處理。
4、屬租賃期間乙方投資購臵的設施、設備、建筑物、種植的林木等歸乙方所有,合同期滿或本合同提前解除,處臵權歸乙方所有;如甲方給予合理的補償后歸甲方所有。最后一期林木砍伐后,存留的竹子或林木歸甲方所有,造林基地地面以自然萌芽更新植被覆蓋為主。
5、合同期滿終止時如甲方繼續出租或轉讓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或受讓權。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的,違約方需賠償守約方全部損失,相關條款已有約定的按其約定執行,沒有約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因甲方出租的林地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第1項約定,導致乙方造林受阻礙或不能采伐林木的,由甲方負全部責任并全額賠償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3、如發生權屬糾紛,村民阻撓施工、侵占承租林地等情況,甲方在一個月內未能妥善解決的,因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如在乙方種植后發生上述情況的,甲方除賠償乙方在此之前對該地塊所投入的一切費用的經濟損失外,還需賠償乙方在承包期內經營該林地所應得的收益。
4、甲方單方解除合同或擅自將出租給乙方的林地另行出租、轉包給他人的,甲方須賠償乙方一切經濟損失(含乙方對該租賃地投入的一切費用和乙方應得收益)。
5、甲方因違約而又不及時向乙方賠償的,乙方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甲方。
6、法律規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1、用1:10000地形圖勾繪的甲方租賃林地范圍示意圖。
2、《土地所有權證》、《林權證》、身份證等相關資料的復印件。
3、其它: 。
第十一條 租賃期間,如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變更,本合同繼續有效,履行至本合同期滿為止。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起訴方向其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六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三份,鑒證單位執二份。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主件 頁共 條,附件 件共 頁。
甲方代表:(簽名按指印) 乙方代表:(簽名)
地址:
身份證號碼: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單位: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2023年林地租賃合同大全篇七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承包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一.承包林地概況。甲方將其位于 轄區內地名高洞山的林地,面積約20xx畝,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承包林地的具體四至以大寨灣村民組派代表指定邊界為準。另附由林業技術人員勾繪并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名確認的萬分之一地形圖作為合同附件。
二.承包期共20xx年。期限為:從付先榮采伐結束之日開始計算時間至25周年止。(最好是寫為“20xx年6月30日至2035年6月30日的格式”)
三.承包期間承包款按以下所列方法由乙方繳交給甲方:
1.承包款合計15.5萬元人民幣。(所涉及的金額建議寫為大寫如十五萬五千元或者寫為155,000元)
2.承包款繳納方式:
(1)簽定合同之日付1.55萬元。
(2)付先榮采伐結束,乙方完全進行經營之日,付4.65萬元。
(3)不出現邊界糾紛,乙方完全進行經營之日起五年內付清余款。
四.承包林在付先榮采伐結束時已經沒有地上物(包括所有林木)。如有極少地上物無償歸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自行處置。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督促乙方按合同規定繳納承包款。
2.在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證件:
(1)承包林地范圍內經縣人民政府登記換發的新版林權證。
(2)林地發包方案的集體決議。該決議要有該村民小組戶主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戶主簽名同意。
(3)由林業技術人員用萬分之一地形圖現場勾繪擬發包林地的范圍界線圖。
2023年林地租賃合同大全篇八
一、租賃林地的位置、面積、條件
總面積為 畝,小班位置及林地四至是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以地形圖勾繪為準,具體見本合同所附圖示,面積為地形圖的平面面積,最終以栽植面積為準。林地為荒山荒地、馬尾松低產林等,坡度25度以下,土層40公分以上,連片面積100畝以上。
二、林地租用期限:租賃時間五十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后,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的專業評估機構對油茶園進行資產評估,其資產由甲乙雙方各得一半,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三、 林地租賃費標準及支付辦法
1.林地租賃期50年,租金第1-5年為每畝每年16元,以后每5年增加0.8元,一年一付。于每年12月31日前支付下年度租金。其他類別土地租賃價格另議。
四、甲方責任和權利:
1.甲方必須召開村民代表會議,需經2/3以上代表同意,提供簽字記錄。農戶自留山委托村委會辦理,提供委托書。
2.租賃期內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處理好周邊關系,做好各項服務, 保證出租土地權屬清楚,轉讓后如有權屬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和承擔,與乙方無關,如甲方處理不當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甲方應尊重乙方在租賃土地上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經營活動,但乙方不得改變現存林地的山貌;乙方利用租賃土地所產生的一切成果全部歸乙方。
4.出租林地上的現有林木,甲方在取得采伐手續后,按乙方要求砍伐,所得收益歸甲方所有。
5.租賃期內,如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本合同內的林地時,林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歸甲方,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助費歸乙方。
6.甲方不得在租賃期內擅自收回林地,造成合同終止。否則,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予以賠償,包括但不限于已投入的前期費用、生產的資金、勞務費、租金、服務費、林木資產價值及相關費用。并按照違約年限計算林地租金總額的30%支付違約金。
7.租賃期內,甲方的人事等相關變動不得影響此協議的執行.
8.協助乙方辦理林權證,辦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1.乙方在經營期間合法經營,并處理好與村民之間的關系。
2.在租賃期內,如乙方爭取了營林及營造林設施的資金,由乙方按規定管理和使用于營林及營造林,按國家政策規定屬甲方所有的部分按規定歸甲方所有。
3.在租賃期內,可依法轉包 轉讓 出租 入股 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收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和阻擾。
4.乙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不得要求返還已付清租金,并喪失租賃權力,租期不足五年按五年計算。
5.乙方因生產需要架設供電設施,其費用以國家標準為依據,甲方負責做好群眾的配合工作,不得從中阻撓或另外索要補償。
6、乙方在整地、造林工作中,按科學設計施工,注重環境保護、水土保持。
7、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林木采伐手續,采伐證(“兩金”按銷售收入的10%收取)、運輸證、檢疫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終止,雙方協商處理。
七、雙方代表如有變化,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履行。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后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離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在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鄉鎮林業站一份。
甲方代表(簽名、蓋章): 乙方代表(簽名、蓋章):
鑒證方(鄉鎮政府)
20xx年 月 日
2023年林地租賃合同大全篇九
根據上級有關精神,落實承包荒山綠化任務,為充分調動群眾綠化荒山的積極性、主動性,按照責、權、利相一致的原則,經村委會研究決定、村民代表大會通過,決定對我村所屬荒山進行承包。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制定以下承包合同。
一、四至邊界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承包面積:共畝。
二、承包費
1、承包費每年 元。從 年月日開始交納承包費,以后每年的 月 日必須交清當年的承包費。
2、一次性交清 元。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年,年 月 日――年 月 日。在承包期內,乙方對承包荒山有繼承權,如需轉讓承包權,需經甲方、鑒證方同意。
四、在承包期內,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宜林荒山,并對發包的荒山行使所有權、擁有監督權。
2、協助乙方保護荒山綠化成果,乙方舉報偷伐樹木、破壞植被、上山放羊的行為,甲方應配合有關部門進行嚴肅處理,保護承包者的合法權益。
3、指導乙方按上級要求進行荒山綠化。承包區內,原有村集體分給個人的樹木、承包給個人的土地、產量地以及土地邊4米荒坡仍歸原所有人,乙方不得栽樹、砍伐或破壞,只有看管義務。
4、對乙方的綠化目標完成情況及保護情況進行監督,未經甲方同意,不準乙方在承包區內自行或允許他人進行采石、采砂、挖土、建筑、放牧、養羊等行為,發現有上屬情況、經警告不停止的,甲方將廢除承包合同和承包金,將荒山收回另行發包他人。
五、在承包期內,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所承包的荒山行使生產經營權,收益歸乙方,所栽樹木所有權歸乙方。
2、乙方負責承包荒山的防火、防盜伐工作。
3、乙方發現有盜伐樹木、破壞植被、牛羊進林區等行為,除立即制止外,還應及時上報村委和上級部門,由村委配合有關部門嚴肅處理。
4、未經林業部門和村委批準,不得隨意砍伐或賣伐樹木。
5、在承包期限內,如因國家、集體建設(如:公路建設、旅游開發、礦產、水利資源開發、外商投資開發、大型公益性事業等)需占荒山,乙方應顧全大局,在獲得適當合理折價(按當時市場價)賠償后,無條件中止承包合同。
六、違約責任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如有違約,對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鄉政府、市林業局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鑒證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