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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裝店鋪合作協議書(六篇)篇一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于聯系。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執行。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服裝店鋪合作協議書(六篇)篇二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xxx合伙企業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就共同投資經營品牌童裝,共同承擔風險事項,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甲乙雙方共同投資、經營品牌童裝,品牌童裝位于________________,工商登記負責人為________________,經營范圍為________________。現品牌童裝由乙方獨自經營,乙方同意甲方出資加盟品牌童裝經營,雙方共同利用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雙方合作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1、品牌童裝總投資為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雙方根據品牌童裝包括裝修裝潢、設施設備、原材料等一切經營有關固定資產進行評估后的最終總價值)。
2、雙方各自出資情況如下:
其中甲占投資總額的50 %、乙占投資總額的50 %。
1、品牌童裝盈余(利潤)按照雙方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如存在盈余,雙方應于每月_______日前對前一個月的盈余進行結算,雙方簽字確認后方可進行結算利潤盈余,禁止一方私自結算盈余。
2、品牌童裝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出資比例在15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如一方要求轉讓該商鋪的自持投資份額,應當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否則私自轉讓部分無效。如另一方不同意轉讓給第三人,則應當出資購買該轉讓份額,如不同意出資購買,視為同意另一方的份額轉讓。
1、未經雙方一致確認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品牌童裝名稱或名義在_______市范圍內進行經營活動(包括以品牌童裝名稱單方面另設“分號”、或與他人合伙經營等)。未經雙方一致確認同意,禁止任何一方參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品牌童裝或相關品牌童裝活動。
2、雙方確認,該店包括但不限于裝修裝潢、設施設備、原材料等共計_______元,全部資金已由乙方出資完成,現雙方同意,甲方自簽訂合同之日起以相同金額出資,出資形式:以支付房租、原材料等品牌童裝經營所需的一切開支作為出資,直至甲方出資部分與乙方投資部分持平為止。
2、如一方未違反4、1條款私自結算盈余,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在30日內交還私自結算盈余部分,并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元違約金。
3、除雙方書面達成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品牌童裝經營信息或者與他人合伙以本品牌童裝名義開設“分號”,否則違約一方應當向守約方支付_______元違約金。(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
4、如合作期限屆滿前,一方要求退出合作的,應當經雙方結清品牌童裝的一切債務、開支費用,并且通過轉讓出資給第三方后方可退出,否則,強制退出或不參與品牌童裝后續投資、品牌童裝經營管理的,應當向守約方支付補償金_______元整(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轉讓給第三方的,應當依據本協議第五條(出資轉讓)規定執行。同時,中途退出合作的一方,除經另一方書面同意外,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即應當支付守約方違約金_______元整。(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的,雙方同意交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
2、因一方違約致使本合同的履行產生爭議,守約方為解決爭議所產生的公證費、律師費、保險公司出具保全費用、翻譯費、通訊費、差旅費、文印費等合理費用由違約方負擔。雙方相互違約,有履約先后順序的,負先履行義務一方負擔所有爭議解決費用;無履約先后順序的,爭議解決費用雙方自行承擔。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之有效組成部分。
2、本合同如有涂改,雙方均應在涂改部分蓋章或簽字確認,否則涂改部分無效。
3、就本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的問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問題,一方作出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應以書面形式作出,加蓋本方公章,且向對方送達,對方應_______個工作日內回函,否則視為無效。
4、本合同及附件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畢之日起止。雙方簽署的相關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及附件經雙方以傳真形式簽字蓋章后文件同樣有效。
6、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服裝店鋪合作協議書(六篇)篇三
乙方: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將座落于______縣城______路______號的門面房租賃給乙方,作服裝銷售使用。
二、租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即:2年)。
三、年租金5萬元整,乙方于每年一月份和六月份一次性向甲方交清當年半年的租金,但甲方必須提供正規稅務發票。
四、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后,乙方應向甲方交付3萬元押金(不計利息),合同期滿押金全額退回。
五、乙方必須依約按時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額每日收取月租0.7%的違約金。
六、承租期內乙方在不改變和影響房屋整體結構的前提下,可進行裝修裝飾;期滿不續租,其裝修材料由乙方自行處理,若拆除,其費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復原貌。
七、合同期內,甲方應提供水、電供應。水、電費按月按表由乙方自行繳費。同時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制定的水、電管理規定,如有違反,按甲方的水電管理辦理。因甲方責任停水、停電,致使乙方損失,甲方按全年租金總額0.5%支付違約金,并賠償乙方實際損失。如乙方需增容,其手續和費用由乙方負責。
八、租賃期間,甲方應負責房屋主體結構的正常維修,如委托乙方代行維修,費用由甲方負擔。若甲方拖延維修或不作委托維修造成房屋毀損,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賠償。其室內的各種設施(包括門窗)維修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九、租賃期間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
十、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租給第三方,或改變用途,租期屆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按時歸還房屋給甲方,如需續租,須提前3個月與甲方協商。
十一、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擴建要收回房屋,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還也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違約,除退還押金外另賠償違約金_____元,并賠償不足部分損失;如乙方違約不得要求返回押金,并賠償不足部分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乙方如需續租,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乙方。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應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請人民法院處理。
十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兩份,乙方兩份,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乙方簽字:______
服裝店鋪合作協議書(六篇)篇四
身份證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雙方共同自愿合伙經營(店名) (地址: ),前期預需投資 萬元整,甲乙雙方各投資 萬。各占投資總額的50%,比例為5:5。如前期投資不足,需擴大投資仍按原比例進行投資(具體數目以賬面為準)。店內所有財產為雙方共有,比例為5:5。
二、 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以乙方名義辦理《 經營許可證》,《 經營許可證》和 工商 登記等,并注冊為企業負責人。
三、 合伙雙方本著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宗旨精誠合作。店內盈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分配即5:5(除去一切費用后)。店內債務同樣按照各自投資比例(5:5)負擔。
四、 經營職責:共同經營中,由甲方負責進貨支出和費用支出,(費用有:人員工資,各種招待費,房租,消耗用品等)即現金管理(建立專用賬戶)。任何支出由乙方確認后簽字入賬。
由乙方負責店內經營和貨物管理,即賬目管理。乙方必須把當天營業額全額交予甲方用于各種開支,并結算當天的營業利潤一并交予甲方入賬。任何一方不得在店內取走現金和貨物,如需取貨必須現金結算并做好記錄。經營中,甲乙雙方對未經對方同意賒銷出去的貨物,由經手人(三個月內)負責全額收回,造成損失,由經手人全額承擔賠償。
五、盈余結算:店內盈余每半年(盤貨)結算一次,除去一切開支后按約定比例分配,在結算中如出現應有現金與現有現金不符,由甲方全額賠償。如出現應有貨物與現有貨物不符,由乙方全額賠償。
六、 過 期貨 物處理:在經營中乙方負責盤查店內預過期貨物,需提前6個月和3個月提醒甲方知曉,并作好記錄共同處理,處理不掉按正常損耗于店內核銷,如未 通知 甲方和未做好記錄的過期貨物由乙方全額賠償。
七、 糾紛處理:如甲乙雙方發生糾紛,不能共同經營的情況下,由雙方共同協商(簽署另外協議),可將本店交于一方經營,經營方應按期支付另一方一定的經營利潤,(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并簽訂協議)以年結算支付。經營中選擇經營一方在未經另一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轉讓本店,如造成損失由經營方全額賠償另一方,并視轉讓無效。
八、 退伙:合伙人可自由退伙,依據合伙開店協議,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由雙方共同協商賠償事宜做好財產、債務分割并簽訂退伙協議。如轉讓股權必須轉讓給合伙人,不得轉讓第三方(如轉讓第三方視為無效轉讓)。如協商不成,可訴諸人 民法 院。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可出具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樣有效。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簽字):_________
伙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裝店鋪合作協議書(六篇)篇五
1、乙方應尊重甲方人員,服從甲方管理。
2、經乙方同意,甲方按每月從乙方工資中扣出____元,等合同期滿由甲方退還乙方,如在乙方工作期間,有貨款缺失,甲方可從此款項中扣出。
3、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該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否則,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4、簽訂本合同書之前,乙方已與甲方就工資一事達成了一致。
第七條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以雙方簽訂的協議為準。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服裝店鋪合作協議書(六篇)篇六
姓名: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姓名:
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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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姓名: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合作人各方本著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作內容
各方自愿合作經營 ,該合作事業所有資產按投資份額各方共同所有。
第二條 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作名稱:
經營地點為:
第三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四條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合作期滿可續訂合作合同。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一、合作人 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占總出資額的 %。
合作人 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占總出資額的 %。
合作人 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占總出資額的 %。
合作人 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占總出資額的 %。
二、各合作人的出資,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三、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一、合作各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二、盈余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經各合作人協商,盈余分配按稅后利潤提取10%公積金(用于擴大再生產和轉為合作人增加投資、彌補虧損等),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職工的福利),余x按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三、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由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額為據,按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其他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加入、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加入
1、需承認本合同,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新合作人加入需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承認并簽訂合作協議;
3、除加入協議另有約定外,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事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出
1、自愿退出。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出:
(2)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出;
(3)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事業的事由。
退出前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出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出。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出: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事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出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出生效日。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事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作商行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出。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出后,其他合作人與該退出人按退出時的合作事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事業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加入對待,否則以退出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事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事業的合作人。
合作人或他人可以加入、退出、轉讓,但須經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或訂立加入、退出、轉讓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財務、管理、重大活動
合作事業在經營期間應嚴格執行財務制度,由 負責保管和收銀, 負責記賬。當月盈余于次月1至7日前結算,并制作結算單。
合作事業的收支款項應統一在 銀行設立的賬戶中流轉,開戶銀行和銀行賬號由各方確定后,列入備忘錄或補充合同中。
合作事業的所有工作人員的錄用及工資標準由合作人協商確定。
重大的合同、決策、開支、經營等活動須經合作各方協商同意并在備忘錄上簽字。
第九條 合作人分工
一、 為合作負責人。其權限是: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管理財務開支;
二、其它合作人的權利:
1、參予合作事業的管理;
2、聽取合作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共同決定合作重大事項;
4、監督財務開支;
第十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監督權和表決權;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4、合作人有退出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事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利益的活動。
五、禁止私自挪用、轉借、轉讓合作事業的貨物及流動資金。
六、如合作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作事業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合作負責人決定除名。
第十二條 合作經營的繼續
一、合作如有以下事由之一,應延續合作經營:
1、合作事業有贏余;
2、合作事業有轉機;
3、合作人要求延續;
4、合作事業有很大的前景。
二、在退出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合作事業名稱繼續經營原合作事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加入經營。
三、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三條 合作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一、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作期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合作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事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終止后的事項:
1、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或委托第三方擔任。
2、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作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作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作共同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作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四條 糾紛的解決
合作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作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的,一方可經退出程序退出,或可依法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對全體合作人有約束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作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作人各執一份,送 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