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夠幫到你喲!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優質篇一
乙 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七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優質篇二
勞務派遣又稱人力派遣、人才租賃、勞動派遣、勞動力租賃、雇員租賃,是指由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并支付報酬,把勞動者派向其他用工單位,再由其用工單位向派遣機構支付一筆服務費用的一種用工形式。本文是由為您提供的2019勞務派遣勞動合同范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從事 工作,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在 。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以下工作標準 。
一、工作時間按下列第 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
3、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結算周期:按 結算。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勞動報酬為 元。
二、試用期滿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月勞動報酬為 元,或根據甲方確定的薪酬制度確定為 。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用工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四、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和用工單位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一、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并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二、乙方服從甲方及用工單位管理,并嚴格遵守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一、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二、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三、乙方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甲方應當與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并將協議內容告知乙方。
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另行約定以下內容: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后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相抵觸時,按國家新的法律法規執行。
4、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用工單位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名: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范本(北京新勞動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戶口所在地______省(市)_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標準。
第八條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十條甲方每月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_____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一條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本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優質篇三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總則
1、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為甲方提供勞務服務。
2、定義:本合同中“派遣人員”是指乙方聘用并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由乙方派遣到甲方提供勞務服務的人員。
3、本合同中甲方提供的勞務服務崗位為 崗位;簽訂合同時崗位需求人數為據實際人數。合同期間崗位人數的增減由甲方根據崗位實際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4、甲方可以對派遣人員的崗位進行必要的調整。
第二條 派遣人員的錄用和派遣
1、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崗位要求,發布公開招聘信息(招聘內容須經甲方核定),并負責協助相關的招聘事宜,通過公開、公正、公平競爭,擇優選拔,為甲方提供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人選(崗位條件另定)。
2、乙方應以××××××××有限公司作為實體進行招聘,并將勞務派遣用工性質明確告知應聘人員。
3、經甲方審驗應聘人員材料和考核面試后,由甲方確定錄用名單,乙方根據甲方確定的錄用名單向甲方正式派遣人員。
第三條 派遣人員的退回和增派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甲方可以將派遣人員退回乙方,乙方可以與派遣人員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甲方根據本項規定退回派遣人員,致使乙方與派遣人員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根據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規定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可能發生的醫療補助費和其他費用。
3、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和第2項約定退回派遣人員而使乙方與派遣人員解除勞動關系的,如因證據不充分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裁判恢復勞動關系的,甲方應恢復勞務派遣用工關系或向乙方支付派遣人員至合同期滿前所有的工資(不得低于武漢市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待遇)、管理費、勞動關系終止的經濟補償金等相關費用。
(3)派遣人員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派遣人員(女性)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
(5)派遣人員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在上述(2)情形下,如乙方在支付傷殘補助金后依法可以終止勞動合同關系的,甲方可以在向乙方支付相當于傷殘補助金的補償后將派遣人員退回乙方。
5、甲方擅自終止或退回符合本合同第三條第4項規定的派遣人員的,應向乙方支付終止或退回之日起至第三條第4項所述情況消失期間的工資、管理費及其他相關費用。造成乙方其他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的賠償。
(6)甲方如需乙方增加派遣人員,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
第四條 派遣人員的管理與考核
1、派遣人員的勞動人事關系歸屬乙方,乙方負責派遣人員的所有的人事、勞資、社會保險、黨團、工會、計生等工作。
2、經甲方同意乙方管理人員可到派遣人員工作場所,協調甲乙雙方與派遣人員之間的關系,但乙方不得在甲方場所從事與甲方合作無關的其他事務。
3、乙方委托甲方對派遣人員的工作數量、質量、業務技能和工作表現進行績效考核,考核辦法須遵守國家相關法律和法規的有關規定。甲方定期將考核結果通報乙方。
第五條 權利與義務
1、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6)雙方約定的甲方享有的其他權利。
2、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雙方的約定支付勞務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5)雙方約定的乙方享有的其他權利。
3、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2)甲方應按雙方的約定支付勞務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6)雙方約定的甲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4、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8)雙方約定的乙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戶名:××××××××有限公司
開戶行:××××××××支行
行號:××××××××
賬號:××××××××
本埠派遣:人民幣 元/人/月;
省內異地派遣:人民幣 元/人/月;
省外異地派遣:人民幣 元/人/月。
3、派遣人員薪酬由甲方根據相關辦法進行考核,并定期向乙方出據派遣人員薪酬發放標準,乙方應在甲方通知發出3個工作日內按甲方提供的派遣人員薪酬發放標準支付給派遣人員薪酬。
4、派遣人員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 元/月(不得低于武漢市最低工資標準)。
5、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乙方代為扣繳。
6、乙方應及時為派遣人員辦理社會保險(含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社會保險繳納費用中由單位支付部分,由乙方核定,在甲方支付的勞務費中繳納。
7、乙方增減派遣人員的到崗或離崗時間須由甲方確認,并由雙方指定人員簽字認可。如果派遣人員工作不滿一個月,按實際工作日計算其報酬。
8、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原因向派遣人員個人收取有關費用(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除外)。
第七條 違約責任和賠償
1、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本合同約定結清勞務費及其他相關費用或遲延付款10日以上的,每日按應付款的千分之一的標準向乙方加付拖欠部分的違約金,甲方無正當理由連續拖欠款項超過三個月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調回派遣人員,并依法追回欠款和違約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2、由于乙方輸出的派遣人員工作失誤或違規操作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負責協助甲方向派遣人員索賠,并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由于派遣人員利用工作便利構成犯罪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失的,甲乙雙方共同向司法機關提供證據并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并向當事人追償。
3、乙方應采取措施保持派遣人員的相對穩定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調換或增減派遣人員。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二)至(七)項規定的情形之一的,退回派遣人員時,應加付乙方一定數額的勞務費,作為乙方支付給被退回派遣人員的經濟補償金。凡每退回一名派遣人員,由甲方根據被退回派遣人員在甲方應補償的服務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勞務費給乙方。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相當于半個月工資的勞務費。
(1)甲方未按約定為派遣人員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和相關社會保險費用的;
(3)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派遣人員的權益的;
(5)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派遣人員人身安全的。
6、如甲方非因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和第2項約定的情形退回派遣人員的,應向乙方支付派遣人員至勞動合同期滿前所有的工資、管理費、勞動關系終止的經濟補償金等相關費用。
7、派遣人員在甲方服務期間出現工傷、死亡的有關待遇和費用,由甲方承擔按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承擔部分,善后事務處理事宜由乙方負責。
8、由于乙方在招聘、培訓及后期管理過程中操作不當或不能及時處理糾紛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保持訴訟的權利。
第八條 合同解除
(1)沒有按照法律規定與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
(2)沒有為派遣人員及時足額支付工資的;
(3)沒有依法為派遣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1)無正當理由拒付勞務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的;
(2)無正當理由連續遲延付款超過三個月的;
(3)違反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規定,嚴重危害派遣人員的人身安全的;
(4)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派遣人員提供勞務的。
第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條款
1、本合同存續期間合同條款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悖或未作約定、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2、由于甲方根據上級主管部門制定的政策、要求導致用工制度發生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合同期限與終止
1、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有效期限從年日起至年 月 日止。如果甲方所使用的派遣人員與乙方建立的勞動關系終止日期超出本合同有效期,則本合同的有效期順延,順延期限以甲方在其所使用的派遣人員中勞動關系的最晚終止日期與甲方終止派遣人員服務日期之中,以其中最晚時間為準。合同期滿后,雙方如需繼續履行,則本合同自動順延。如有變更,具體事宜雙方商定。
2、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雙方應書面予以確認是否續簽。
3、本合同期滿,雙方如不再續約或因一方違約而提前解除合同,則本合同終止。
第十條 附則
1、合同期內,甲乙任何一方,因客觀原因需要提前解除合同,必須取得對方同意或者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否則違約方應按解除合同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總額的2倍,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如甲方解除本合同時,仍有部分派遣人員的派遣期限尚未到期的,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派遣人員至合同期滿前所有的工資、管理費、勞動關系解除或終止的經濟補償金等相關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
2、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本合同中涉及的所有“通知”、“同意”、“確認”等事項均以書面形式做出,并作為依據且視同為合法。
4、本合同書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共同協商。
5、甲方與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一致的可申請武漢仲裁委員會裁決,合同條款在進行仲裁時,除仲裁部分外,其余部分應繼續履行。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執一份,經雙方有權簽字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成立。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優質篇四
乙方:姓名 性別
用工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為二年以上(含二年)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工作區域或地點為 。
第四條 甲方與用工單位的勞務派遣協議到期或提前解除時,本合同尚未到期的,甲方應及時安排乙方到其他用工單位工作,并協商變更勞動合同。
第五條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和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乙方嚴格按照用工單位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四十小時。對于符合國家規定的崗位(工種),需要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和不定時工作制的,經甲方同意,由用工單位與乙方協商一致并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后執行。
第七條 甲方應保證用工單位確定、調整的勞動定額標準派遣人員與用工單位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用工單位與工會或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甲方應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婚喪、計劃生育等休假權利。甲方根據用工單位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乙方意愿,安排乙方帶薪年休假。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乙方的勞動報酬為 元/月或按 。乙方在同一用工單位連續工作,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實行正常的工資增長機制。
第十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不低于用工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且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乙方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月。
第十一條 合同期限內,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甲方應按照我市最低工資標準,向乙方按月支付報酬。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婚假、年休假等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或銀行轉帳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
第十四條 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費、績效工資,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五、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等社會保險,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六條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和補充保險: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八條 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九條 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二十條 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二十一條 用工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工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及終止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照本勞動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三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勞動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除《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外,乙方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本合同期滿時,甲方不得終止,應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止。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違法終止本勞動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勞動合同或者本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第二十九條 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 乙方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八、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一條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約定以下條款: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二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河北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優質篇五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
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七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工作標準。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第十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