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最新監理合同住建部下載精選篇一
經委托人同意,監理人員外出考察發生的費用由委托人審核后支付。
檢測費用
委托人要求監理人進行的材料和設備檢測所發生的費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時間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咨詢費用
經委托人同意,根據工程需要由監理人組織的相關咨詢論證會以及聘請相關專家等發生的費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時間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獎勵
監理人在服務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委托人獲得經濟效益的,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獎勵金額的確定方法。獎勵金額在合理化建議被采納后,與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
守法誠信
監理人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從與實施工程有關的第三方處獲得任何經濟利益。
保密
雙方不得泄露對方申明的保密資料,亦不得泄露與實施工程有關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資料,保密事項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通知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并在送達對方時生效,收件人應書面簽收。
著作權
監理人對其編制的文件擁有著作權。
監理人可單獨或與他人聯合出版有關監理與相關服務的資料。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如果監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本合同終止后兩年內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關監理與相關服務的資料,應當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最新監理合同住建部下載精選篇二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_________________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1、甲方負責提供有效的工程監理營業執照及工程監理的資質證明文件。
2、甲方對乙方的工程監理項目進行相應的備案管理,并對乙方的監理工作提供相應的業務指導。
3、乙方必須按國家工程建設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嚴格實施監理法規中條文條款,嚴格協調監理順序,保證工程監理質量。
4、乙方必須配備相應的工程監理專業人員,確保在工程監理過程中符合工程監理的技術要求及質量要求,所有工程監理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均由乙方自行聘任和解除。
5、乙方必須按月向甲方提供相應的財務報表,及時向甲方匯報承接監理工程的協議總價及相應的費用分攤情況,并按雙方約定的比例按時繳納相應的管理費用。
最新監理合同住建部下載精選篇三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聯系電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信的原則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對甲方的室內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 工程地點:
2、 工程監理內容:
3、 工程監理方式,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種合作方式。
a、全程式監理
b、階段式監理
4、 合同價款(人民幣) 元(金額大寫)。
1、如果采取全程式監理,甲方負責協同乙方對該項工程現場,進行實際勘探工作。
2、甲方需對乙方提供書面授權委托書。
合同執行中如有事項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監理費用。
雙方約定本工程施工質量按下列第 項標準執行。
a、《北京市家庭裝飾工程質量驗收規定》
b、其他規定:
a、雙方約定合同生效后,甲方先支付乙方工程總監理費 %,即 元;工程中期驗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總監理費 %,即 元。
b、 支付方式:
如果甲方選擇全程式監理方式,乙方待工程施工驗收前一天要向甲方提供文字性的各項驗收報告單。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雙方發生爭議,協商解決不成時,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a、 向北京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b、 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訂后生效。
最新監理合同住建部下載精選篇四
1、已批準的工程建設監理規劃。
2、相關的專業工程的標準、設計文件和有關的技術資料。
3、施工組織設計。
1、對業主的作用:業主與監理是委托與被委托的關系,是通過監理委托合同確定的,監理代表業主的利益工作。
2、對承包人的作用:承包人在收到監理實施細則后,會十分清楚各分項工程的監理控制程序與監理方法。
擴展資料:
監理實施細則的寫法
《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規定:對于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監理與相關服務活動,監理實施細則應在相應工程施工開始前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編制,并報總監理工程師審批。
《公路工程國內招標文件范本》監理工程師的定義:指業主為實施本合同委托的承擔本合同工程監理工作的獨立法人。所以監理實施細則應是監理單位提供的技術資料,考慮工程項目的施工條件、技術特點,監理實施細則應由監理公司組織一批有經驗的工程師共同商討形成。
也可由專業監理工程師根據商討結果執筆完成。鑒于專業監理工程師的自身水平與經驗不足,單純由專業監理工程師起草,應該是欠妥當的。
監理實施細則應有針對性、切合實際的可行性,要求專業性一定要突出,明顯體現監理程序與監理方法。
監理實施細則寫法如下
1、在施工準備階段,如何審查承包人的施工技術方案;在各分部工程開工之前,如何對承包人的準備工作做具體地檢查及說明檢查內容。
2、在施工階段,如何對工程的質量進行控制;明確各質量控制點的位置及對質量控制點檢查的方法;對質量通病提出預控措施,提醒承包人如何進行預控。
3、指導質量監理的工作內容,如何進行動態控制,做好事前、事中、事后控制工作。
4、明確施工 質量監理的方法,即檢查核實、抽樣試驗、檢測與測量、旁站、工地巡視、簽發指令文件的適用范圍;對各個階段及施工中各個環節各道工序進行嚴格的、系統的、全面的質量監督和管理,保證達到質量監理的目標。
5、突出重點,書寫如何對工程的難點、重點進行質量控制,如何預防和處理施工中可能出現的異常情況。
6、制定質量監理程序(即工作流程)來指導工程的施工和監理,規范承包人的施工活動,統一承包人和監理工程師監督檢查和管理的工作步驟。
最新監理合同住建部下載精選篇五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工程項目”是指業主委托實施建設監理的工程項目。
(2)“項目法人(業主)”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托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者。
(3)“監理單位”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者。
(4)“監理機構”是監理單位派駐本工程現場直接承擔合同監理業務實施責任的組織,由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其他監理人員組成。
(5)“總監理工程師”是由監理單位提名經項目法人(業主)同意后委派,代表監理單位負責監理合同履行的總負責人,也是監理機構的全面負責人。監理單位委托總監理工程師行使監理合同中業主賦予監理單位的權限,也同時承擔其相應的合同責任。
(6)“第三方”是指除業主、監理單位以外與工程建設有關的當事人。
(7)“日”:是指一個正常的日歷日。
(8)“月”:是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章 適用法規和監理依據
第二條 工程建設監理合同適用的法規包括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水電工程建設監理及水電建設的部門規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有關法規。
第三條 開展建設監理的主要依據是國家或國家授權部門與機構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工程建設合同文件。
第三章 通知與聯系
第四條 業主應當授權一名熟悉本工程情況、能迅速做出決定的常駐代表負責與監理機構聯系并通知監理機構。更換常駐代表,需提前通知監理機構。
第五條 在合同實施過程中,雙方的一切聯系均以書面形式為準。特殊情況下可先口頭或電話通知并即補書面通知。
第六條 一般情況下,監理機構是受監項目代表業主唯一的現場施工管理者,業主對有關工程項目施工的主要意見和決策,應通過監理機構下達實施。
第四章 監理單位的義務
第七條 向業主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和分項目監理細則。
第八條 按監理合同規定的服務期限、設備和人員計劃,調集設備和派出專業配套、資質合格人員進駐工程施工現場,組建監理機構并開展工作,完成監理合同文件中約定的監理任務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第九條 在監理服務期限內,監理單位可根據工程進展和監理業務需要對監理機構人員作出合理調整。若更換現場人員,應代以相當資質與技能人員。其中,由專用條件約定屬于主要監理人員的,其調整與更換應事先報經業主同意。監理機構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以保證監理工作的正常進行。
第十條 監理機構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遵循監理職業準則和行為規范,應用合理的技能為業主提供與其監理單位資質水平相適應的服務,通過科學、認真、勤奮與高效工作,幫助業主實現工程建設合同預定的目標。
第十一條 監理機構應按照“公正、獨立、自主”的原則開展工程建設監理工作,公正地維護業主和被監理方的合法權益。
第十二條 監理機構應及時將其授予現場主要監理人員的職責與權限書面通知業主及被監理方。在監理過程中,監理機構可以通過書面文件發出或變更這種授權。現場監理人員在有效授權范圍內發出的指令、指示、簽證均被認為是監理機構所發出的。
第十三條 監理機構使用業主提供的設備、設施和物品除有特殊的規定外,屬于業主的財產,在監理業務完成或合同終止后,應將其設備、設施和剩余的物品庫存清單提交給業主,并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
第十四條 監理單位不得參與與監理合同規定相違背的任何活動。除業主同意外,監理機構及其人員也不應接受監理合同約定以外的與監理工程項目及監理業務有關的報酬。
第十五條 在本合同期內和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活動有關的注明保密的資料。
第五章 業主的義務
第十六條 業主應當負責工程建設所在地的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合同中規定的工作環境和外部條件。
第十七條 業主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機構所需要的工程承建合同文本、技術報告、圖紙等工程資料。上述工程資料的提供方式、份數、保存、回收及保密要求,應在專用條件中予以明確。
第十八條 業主應當在專用條件約定的期限內,就監理單位或監理機構書面提交并要求業主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決定送達監理方。若超過約定期限監理方未收到業主的決定意見,可理解為業主對監理方的明確建議意見無異議,并將該建議意見視為業主的決定。
第十九條 監理業務開展之前,業主應當將監理單位、監理的內容、總監理工程師的姓名以及委托監理單位的職責與權限書面通知被監理方及有關的第三方。其賦予監理單位或監理機構的職責與權限應在與被監理方簽訂的工程建設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二十條 業主應為監理機構提供如下協助:
(1)獲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第二十一條 業主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本合同附件約定的設備和設施。
第二十二條 如果雙方約定,由業主有償或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職員和服務人員,應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明確。這些人員應被視同為監理機構的成員接受監理機構的統一指揮和安排,并對監理機構負責。
第六章 監理單位的權利
(1)選擇工程設計、施工和供貨單位的建議權;
(3)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解釋權;
(4)對設計和工程承建單位選擇分包單位的確認權與否認權;
(5)就工程建設中有關事項向業主提出優化建議權;
(6)工程施工措施、計劃和技術方案的審批權;
(7)工程項目承建各方現場協調的主持權;
(8)按合同規定發布開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復工令;
(10)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合同工期的簽認權;
(11)有獨立處理在專用條件中約定金額以下的工程變更的處置權;
(13)有權要求承建單位撤換不稱職的現場人員。
第二十四條 監理機構收到業主或被監理方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應及時核實并評價,再與雙方協商。當業主與被監理方發生爭議時,監理機構應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提出書面處置意見。
第七章 業主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業主有權依據監理合同對監理機構和監理業務進行檢查和監督。業主對工程建設中質量、進度、造價方面的重大問題有最終決定權。
第二十六條 業主有權要求監理單位更換不稱職的主要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
第二十七條 業主對監理單位調換總監理工程師有批準權和否決權。
第二十八條 業主有權要求監理機構按合同附件的約定提交監理工作報告。
第八章 監理單位的責任
第二十九條 監理單位的責任期即監理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條 監理單位在責任期內,應承擔履行本監理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如果違約,應向業主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比例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第三十一條 如果因監理單位過錯而造成了業主直接經濟損失,應當向業主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監理費用總數,具體條款在專用條款中商定。
第三十二條 監理單位對第三方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交工)時限,不承擔責任。但應承擔監理應承擔的責任。
第三十三條 因不可抗力導致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理單位不承擔責任。
第九章 業主的責任
第三十四條 業主應當履行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果違約,應向監理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比例在專用條件中約定。如果給監理單位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應向監理單位進行賠償。
第十章 合同變更與終止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完成簽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服務期滿終止。在監理過程中,如果業主要求延長監理服務期限,雙方應進一步商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服務期,并續簽合同服務期延長協議。
第三十六條 由于業主、或第三方、或不可抗力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監理單位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業主,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附加工作,完成監理業務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并得到額外的酬金。
第三十七條 如果因情況發生變化致使監理合同需進行變更時,提出變更要求的一方應書面通知另一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并簽署監理合同變更或補充協議后,合同變更成立。為此,一方提出的變更要求需至少提前42天將書面要求送達對方,以便對方有必要的考慮時間。
第三十八條 業主如果要求監理單位全部或部分暫停執行監理業務或終止監理合同,則應當在56天前通知監理單位,監理單位應當立即作出安排,停止執行監理業務。同時由業主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九條 當合同一方認為合同另一方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合同義務時,可向合同另一方發出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送達通知后28天內沒有收到答復,可在此后14天內發出終止監理合同的通知,監理合同即行終止。
第四十條 合同生效后出現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變化時,簽約雙方經協商后可對合同有關條款和文件作出調整和變更。
第四十一條 在監理合同服務期內,由于項目建設計劃的重大調整、或不可抗力而致使工程項目全部或部分暫停,直至不得不終止合同時,經業主提出合同終止的書面通知后,監理合同終止。已履行的監理服務部分按合同收取監理費用,未履行部分,經雙方協商,對善后工作給監理單位一定的補償。
由于監理單位的責任致使合同終止,監理單位不得接受未履行監理業務期的費用。
第四十二條 合同的協議終止并不影響各方應當承擔的責任。
第十一章 監理費用計算與支付
第四十三條 常規的監理業務、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酬金,按照本合同附件約定的方法計取,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四十四條 如果業主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到實付之日止,除應當向監理單位支付酬金本金外尚應補償拖欠期的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銀行貸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第四十五條 如果業主對監理單位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費用或部分酬金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7天內向監理單位發出異議通知,但業主不得拖欠其他無異議費用或酬金項目的支付。
第四十六條 委托的工程建設監理業務所必須并經業主同意的監理人員出外考察費用,由業主承擔。
第十二章 合理化建議
第四十七條 監理機構在監理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業主得到了直接經濟效益,業主應按監理合同專用條件的約定,給予監理單位合理化建議獎勵。項目提前投產獎按專用條件約定執行。
第十三章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八條 因違反或終止合同所引起的損失、損害的賠償,業主與監理單位之間應當本著互相諒解、平等互利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如未能協商達成一致形成合同爭議,根據合同專用條件的約定可提交國家水電主管部門調解。仍不能達成一致時,可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四十九條 在合同爭議的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過程中,雙方仍應保證工程建設的正常進行。
最新監理合同住建部下載精選篇六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委托的監理服務和相關服務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本合同協議書的相關詞語含義與通用條件、專用條件中的定義相同。
三、合同文件組成
5.專用條件; 6.附錄,即:
附錄a——服務范圍和內容;
附錄b——委托人提供的人員、設備和設施; 附錄c——收費金額和支付。
7.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雙方承諾
1.監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附錄a中約定范圍內的服務。
2.委托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附錄b中約定為監理人開展正常的監理工作提供相應的設備、設施和人員,并按附錄c中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監理服務費用。
五、服務期限
本合同附錄a中約定的服務自 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月 日完成。
六、合同的訂立及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 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 份。
委托人:(簽章) 委托人:(簽章) 地址: 地址:
開戶銀行: 帳號: 郵編: 電話:
1.20xx監理合同范本
9.監理授權委托書樣本
最新監理合同住建部下載精選篇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監理項目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書要求進行________________工程項目的____施工監理,監理范圍:__________________ 質量控制、進度控制和投資控制工作。
第二條 期限費用
服務期限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總費用為:________萬元。
第三條 條款定義
1.甲乙雙方的監理依據是《建設監理試行規定》和其他有關規定以及施工承包合同。
2.甲方是本工程項目建設的組織者,負責建設中籌集資金、征地、移民、協調與當地關系等職責,對本工程建設效益全面向國家負責。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作為本項目監理單位,根據本合同書進行監理工作,行使賦予的權力和責任,對甲方負責。
3.本合同書所指的工程監理范圍與內容在附錄b服務范圍與內容中詳細說明。
4.本合同書所指的監理費用及支付辦法在附錄d中詳細說明。
5.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雙方一切聯系均以書面通知為準,特殊情況可先口頭通知并即補書面通知。雙方共同簽署的有關文件,屬于合同的補充文件。雙方聯系的具體規定(代表、地點、方式等)在特殊條款中訂明。
第四條 本合同書的開始、完成與變更。
1.按本合同書規定的全部有效的簽字蓋章完成后,本合同書立即生效。
2.監理單位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開始其服務。
3.監理單位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完成服務。
4.如果情況變化,致使合同書需變更時,必須經雙方書面同意才能成立。為此,一方提出的建議需經送交另一方作應有的考慮。
5.如果如本合同書需延長(不可抗力等),甲乙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或在特殊條款中事先加以說明。
6.合同簽約后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等變化時,合同雙方經協商后可做調整,并在特殊條款中具體說明。
第五條 甲方的權力與責任。
1.甲方依據監理合同對乙方的工程進行督促和檢查。
2.甲方若認為乙方履行合同不力嚴重影響工程進度,甲方有權要求更換乙方主要人員,直至終止合同。
3.對涉及工程工期、質量、造價等重大問題變更時,應由甲方最后確定并按國家規定的基建程序辦理。
4.甲方支持乙方的工作,按合同保證乙方責任和權力的統一。甲方應按附錄c按時向乙方提供規定的設備、設施和材料。
6.甲方應負責協調工程外部條件及與地方的關系。
7.甲方應在特殊條款中雙方訂明的期限內,對由乙方提交甲方決策的報告、文件等作出決定。
8.甲方依據附錄d按時支付乙方監理費用。
第六條 乙方權力與責任。
1.乙方擁有合同中規定的權力,并承擔相應全部責任。
2.乙方必須具有履行本合同書所需的技能、謹慎與勤奮,必須按照監理的職業準則完成其全部職責。
3.在監理過程中監理單位如需另聘專家咨詢或協助,在監理服務責任以內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超出監理服務責任并發生費用,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由甲方承擔費用。
4.乙方按附錄c按時自帶規定的設備、材料和設施。具體使用協議在附錄c中規定。
5.乙方必須按附錄e規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人員及項目監理機構。其主要人員資格和服務條件須經甲方審查同意,甲方不得無理由地拒絕。甲方同意乙方根據監理目標需要提出的工程監理組織機構,并確認總監理工程師。
6.監理應按本合同規定的人員在各規定期限內進行。為保證監理的有效實施,乙方可在該期限內作出合理調整。若更換現場人員,應代之同等技能的人員,其中主要監理人員的更換需經甲方同意,乙方派駐現場監理人員應連續穩定,保證監理工作正常進行。
7.乙方有本監理項目的質量否決權、簽發付款憑證權和開工、停工、返工和復工命令權。
8.乙方向甲方收取的報酬,是其關于本合同書的唯一報酬。乙方及其人員不得接受與本合同書有關的或與其承擔義務有關的其他津貼、回扣等報酬和非直接支付。
9.乙方在監理的過程中,不得泄露甲方申明的秘密,乙方亦不得泄露設計、承包等單位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八條 調解與仲裁。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甲乙雙方發生爭端,雙方應首先本著相互諒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則充分協商,解決爭端;若協商失敗,任何一方均可向監理主管部門申請調解爭端;若調解無效,任何一方可依法要求仲裁。雙方同意由____ 仲裁委員會仲裁。在調解和仲裁過程中,雙方應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由甲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甲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乙方,并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由乙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乙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甲方或乙方在接到終止合同通知后,15天內沒有答復,可視為本合同終止。
違約賠償費或其他違約事項由甲乙雙方在特殊條款中具體約定。
第十條 甲方可視乙方的監理工作情況,進行獎罰。具體內容由雙方在特殊條款中規定。
第十一條 特殊條款
1.額外服務:如果甲方委托乙方承擔本合同范圍以外的任務,甲方應另行補簽委托合同。如果甲方或承包施工單位使服務受阻或延誤,以至增加了服務的工作量和持續時間,則乙方將此情況及可能發生的影響通知甲方,甲方應增加額外服務費。
2.雙方聯系方式:重要問題為函件,一般問題以電話或口頭指示,但都應有記錄,會議以紀要為據。
3.監理服務期限:
4.在履行合同中因發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允許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雙方應簽補充協議。
5.合同簽發后,若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變化等,導致監理費用的變化,本合同監理費應作相應調整。
6.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監理工作需要的圖紙(藍圖)、資料(技術要求、通知等)及與被監理項目有關的試驗報告等技術資料5份,甲方與承建施工單位簽訂的合同副本2份。乙方在使用上述資料期間不得向其他無關單位泄露,項目結束后歸還甲方。
7.甲方接受乙方提交的需甲方決策的報告、文件等,應在7天內給予明確指示,并采用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8.乙方不承擔施工中工傷事故的責任。
9.違約金:由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要求終止合同,按一般條款第九條的期限辦理。由于甲方原因終止合同,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________元。由于乙方原因終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違約金____元。因甲方決策不當而影響工程進度、質量,應由甲方負經濟責任。
違反合同____條,____方支付____方違約金:____ 元。
違反合同____條,____方支付____方違約金:____ 元。
違反合同____條,____方支付____方違約金:____ 元。
違反合同____條,____方支付____方違約金:____ 元。
10.獎罰:甲方可視乙方工作成效進行獎罰。資金在____ 元范圍內,罰金在____ 元限度之內。
為了促進承建施工單位保證進度、質量和安全,乙方可寫出書面材料建議獎勵有關人員。具體數額及開支辦法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乙方使用時受甲方監督。且立賬備查。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最新監理合同住建部下載精選篇八
第一條?為加強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管理,規范監理市場行為,促進工程監理行業的健康發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建設工程監理合同備案是指工程監理合同簽訂后,由建設單位將所簽訂的合同文本報具有該工程項目管理權限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查驗、存檔的活動。
第三條?在本省行政區域范圍內進行建設工程監理合同備案、實施對建設工程監理合同備案的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建設工程監理合同備案的監督管理。
各市、縣(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監理合同備案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工程監理企業承攬工程監理業務后,應當與建設單位簽訂《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簡稱《合同》)。
《合同》應具備下列主要內容:
(一)委托監理的業務范圍和內容;
(二)監理的技術標準和要求;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四)違約責任;
(五)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
(六)對合理化建議的獎勵方式;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六條?《合同》的簽訂應當滿足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建設單位、工程監理企業留存需要,其數量不得低于3份。《合同》應當執行《建設工程監理與相關服務收費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同時必須載明工程監理服務取費的內容。取費低于《規定》最低標準的,合同無效。
第七條?建設工程監理費實行專戶管理。建設單位與工程監理企業簽訂《合同》后,應當將確定的監理費用一次性打入指定的銀行專戶,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指定的機構進行監管,并按建設單位確定的工程進度向工程監理企業支付。但最終工程的監理費用應當以工程監理企業所監理工程的造價為基準,進行結算。
第八條?建設單位與工程監理企業自簽訂《合同》10日內,應當填寫《建設工程監理合同備案登記表》一式三份,與《合同》以及向指定的銀行賬戶繳費的憑證一起報具有該工程管理權限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備案。
(一)監理企業在資質標準規定的范圍內承擔業務;
(二)合同文本填寫規范、有效;
(三)監理取費符合《規定》要求;
(四)已向指定賬戶打入監理費;
(五)項目人員配備滿足監理工作需要。
第十條?符合備案要求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合同的封面上標注明確的標識。
備案后的《合同》及《建設工程監理合同備案登記表》,建設單位、工程監理企業、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各留存一份。
第十一條?備案后的《合同》內容有變更的,應當在變更之日起5日內重新進行備案。第十二條 銀行專戶的設立、監理費用的監管和支付辦法,由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并實施。
第十三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原已簽訂監理合同但未正式開工的工程項目依照本辦法協商調整。
最新監理合同住建部下載精選篇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為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協商一致,訂立以下監理人員聘用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期限為: 年 月。期間前三個月為試用期限。
二、工作守則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 到野外進行監理工作,任 職務。
2、乙方必須依據《煤炭工程建設監理規定》、《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等相關法律法規,本著"誠信、守法、科學、公正"的準則開展監理工作,必須遵守行業規范和職業道德。
3、乙方在應聘期間,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制訂的各種規章制度,嚴格律己。
三、勞動條件及勞動保護
1、甲方為乙方提供基本的工作及住宿條件。
2、甲方按第四款第2條每月支付乙方規定的勞保,并給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合同期內)。如不幸發生意外傷亡事故,由保險公司按有關規定進行賠付,甲方不再承擔賠付責任。
3、乙方可領取甲方提供的勞保用品,并應正確使用和保管。
4、為保證野外監理工作正常進行,保障乙方合法權益,()甲方向乙方提供伙食、電話及防寒補貼。
四、勞動報酬及津貼
1、甲方對所聘用人員:先面試、后試用,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內工資按個人工資的80%發放,試用合格后正式簽訂合同。
2、甲方負責支付乙方在施工監理期間的相關費用,具體包括勞務費每天 元,野外補貼每天 元(按實際天數計算);電話費每月 元,伙食補貼每天 元。
3、甲方可每月15日發放乙方上個月工資或集中一次發放幾個月的工資,但原則上春節前應將本年度工資結清并發放到位。
4、乙方在受聘期間如遇特殊崗位,冬休或工程間歇期,甲方可視情況安排發放基本工資 元。
五、雙方權益
1、甲方必須嚴格執行人事法規,依法維護乙方的人事權益。
2、乙方在工作期間應服從甲方技術和行政上的領導,嚴格按照甲方的監理要求和規定完成野外監理工作,及時做好各種記錄和報表,對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向甲方通報,并根據甲方的意見向業主匯報,不得違章作業。
3、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若因失職而發生質量及安全事故,損失及責任,均由失職者及當事人員自行承擔解決。
4、受聘人員給監理方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時,甲方可視情況扣除相關費用。
六、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執行期滿之日自行終止。
2、乙方在合同期內,遇有被判刑、勞動養教、開除等嚴重違法違規情況時,自決定之日起,本合同自行終止。
3、甲、乙雙方因故提前終止聘用合同時,必須提前30天通知對方,并辦理完相關手續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七、合同的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4)、嚴重失職、對所監理工程質量造成影響的。
(5)營私舞弊,弄虛作假,對甲方聲譽或經濟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6)、存在違法行為的;
(7)、弄虛作假或隱瞞重大病害的。
2、有下列條件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30天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1)、乙方患病不能堅持工作的;
(2)、根據監理工作需要核減人員的。
3、有下列條件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試用期內;
(2)、甲方未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或侵害乙方的合法權益。
八、違約責任
1、乙方受聘后,甲方每月將乙方工資扣除100元/月作為履約保證金,合同期滿或終止,交接完工作后,由甲方一次性將履約保證金返還乙方。若乙方出現有第七條第一款所列各項情形之一而終止合同的,則沒收其履約保證金。
2、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期間不得隨意解除合同:甲方未取得乙方同意而解除合同的,應按照實際施工時間全額支付乙方各項費用;乙方未取得甲方同意解除合同而擅離職守的,甲方只支付乙方在履職期間應得費用的50%。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既為生效。
甲 方: (蓋 章)
甲方代表: 乙 方: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最新監理合同住建部下載精選篇十
監理單位:_________
本合同由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根據甲方要求,乙方愿意依照本合同所規定的條款及條文,承擔_________工程建設監理服務。茲就以下事項簽訂本合同。
1、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
工程規模為:_________
2、合同總價_________元。其中工程設計監理費用_________元,土建工程監理費用_________元,安裝工程監理費用_________元,合計監理費_________元。
3、責任期限:從基本設計(第一次設計聯絡會)開始計算起,至_________裝置通過_________小時運行后6個月。
4、下列文件應被認為是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應被作為其一部分進行閱讀和理解。未盡事宜(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為基礎),協商解決。
(1)甲方/乙方工程建設監理合同通用條款;
(2)甲方/乙方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專用條款;
(3)本合同附件,即:本章附件a-監理服務范圍;本章附件b-甲方提供的職員、設備、設施和其他;本章附件c-報酬和支付。
(4)在本合同履行中雙方簽署的補充協議與修正文件。
5、考慮到下文提及的甲方對乙方的支付,乙方在此向甲方承諾將遵照本合同的規定履行服務。
6、甲方在此同意按本合同中約定承擔責任,按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根據合同規定應支付的款項,以此作為履行服務的報酬。
中),施工隊伍人員完全撤離電廠并將各種房屋,土地歸還甲方,經甲方驗收合格后,予以退還。
8、乙方拉運材料,設備離開_________時,應經甲方批準同意;甲方材料節余部分應完全歸還甲方。
9、乙方在甲方區域內施工所建的各種生活,生產臨建拆除后,必要時乙方應恢復原來的功能和原貌。
10、未盡事宜,雙方根據需要,經協商可另外簽訂補充合同。
1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至監理合同期滿,提交監理總結,結清監理報酬后自然失效。
1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正本要求每頁小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十份,雙方各執五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