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有一個明確的目標時,我們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想要達到的結果,并為之制定相應的計劃。相信許多人會覺得計劃很難寫?下面是小編帶來的優秀計劃范文,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農村確權登記頒證工作計劃篇一
(一)準備階段
1、建立組織。
為了加強農村集體土地所有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領導,區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區長、政府辦分管副主任和國土、財政、農工辦、農委、水利、交通、民政等相關部門參加的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領導小組,協調解決土地登記發證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的組織和實施等日常工作。各鎮(區)也成立了相應的機構,具體負責本轄區范圍內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保證了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全面展開。
農村確權登記頒證工作計劃篇二
四、新規明確,宅基地屬于本農民集體成員集體所有,農戶依法擁有的宅基地使用權,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進行轉讓,但嚴禁城市居民到農村購買宅基地。農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準城市居民占用農民集體土地建住宅。
綜上所述,當前時期國家針對農村土地、房屋、耕地等作出的新規定,充分體現了對農村宅基地以及房屋的合法權益保障。除此之外,我們也看到,從2015年以來,國家更針對農業農村問題,提出了“振興鄉村”、“建設新農村”、“提振農村產業發展”等戰略,這一系列動作均體現了國家實現城市農村均衡發展的長遠規劃。
凡此種種,未來農村的發展會越來越好,城鄉二元機構壁壘也會徹底消除。因此,在農村擁有合法產權的宅基地和房屋,絕對稱得上是人生的一大幸事,尤其是農村的新鮮空氣和干凈的水源,更是城市無法比的。如果你已經繼承或者在農村有房屋一定要想方設法保護好。
農村確權登記頒證工作計劃篇三
(一)開展省級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圍繞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編制黃河流域(山東段)重點自然資源統一 確權登記工作方案,按照“分段實施、循序推進“原則,重點做好黃河口國家 公園自然 資源確權登記, 力爭 2024 年左右基本完成黃河流域( 山東段 )沿黃 9 市重點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2022 年度, 省級完成面積約 4500 平方千米自然保護地(包括山東黃河三角洲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一河口區等 91 個自然 保護地) 的確權登記 ; 完成長度約 1500 千米的河流(包括小 清河等 16 條河流 )的確權登記 ; 完成約 480 個大、中、小 型礦山(包括兗州煤業股份有限公司興隆莊煤礦)等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的確權登 記。開展 2020、2021 年度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項目排查評估(包括開 展 2021 年度項目外業核查 )。
(二)指導市級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樹立“全省一盤棋”思路,建立省市聯動、部門協調推進工作機制,指導各市確定實施項目及實施方案,對市級確權登記工作定期督查調度、實地核 查、定期通報。實行項目清單化、清單責任化,對達不到工作標 準,未履行項目職責的單位實行末位淘汰。省、市兩級自然資源 統一確權登記項目按照統一規范標準,在工作流程(基礎資料收 集與整理、調查成果核實、自然資源地籍調查成果外業核查等)、報告編寫(實施方案和工作報告及技術報告)、質量管控和數據 庫建設等方面,強化省市數據銜接,促進數據互認共享。
(三)強化科技創新支撐引領作用。推進確權登記成果與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全民所有自然資源委托代理機制、國有林場 勘界定標等工作深度融合。針對自然保護地中森林、濕地等自然 狀況信息存在的邏輯關系矛盾,利用森林資源管理”一張圖”、年度國土變更調查成果,抽取山東蒙山國家森林自然公園部分圖斑 進行現地核實確認,開展地類、樹種、林種等屬性關聯性研究。 選擇泰山省級自然保護區(部分區域)、趙牛新河、泰安市大汶 口石膏礦王莊礦段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所有權和自然資源生態空間,擴展三維立體登記形式,豐富自然屬性信息、圖件信息, 滿足“空天地”一體化自然資源管理需要。運用無人機對不同類型自然資源之間邊界進行界定,編制多要素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 地圖集,服務美麗山東建設和自然資源保護及高效利用。
(四)完善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數據庫建設。開展省級重點區域自然資源地籍調查數據整合及市級成果接收、質量檢查和集成入庫等工作 , 形成 2022 年度省級自 然資源統 一確權登記成果。配合自然資源部開展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信息系統和數據庫 管理系統的優化升級。開展省級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數據庫的日常管理和動態更新。
(五)健全完善技術規范。依據部《自然資源地籍調查成果外業核查技術規定(試行)》,結合山東實際,印發《山東省自然資源地籍調查成果外業核查辦法(試行)》,制定《山東省自 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成果匯交辦法(試行)》《山東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項目報告編寫細則(試行)》,編制《山東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權屬爭議調處辦法(試行)》,健全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體系。
(六)配合支持上級開展確權登記工作。配合自然資源部在我省開展的海域等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試點工作。指導各相關市縣政府重點做好自然資源狀況和權屬核實、爭議調處、通告公告發布和成果匯交等工作。
農村確權登記頒證工作計劃篇四
在兼顧公平與效率的原則下,要全面理順土地所有權、經營權和使用權的關系,再造所有權主體和經營權主體,為培育土地市場奠定制度基礎。我們認為實行“土地股份制”是最好辦法。所謂“土地股份制”,是以集體所有制為基礎,利用股份制多層產權結構的特點,將土地分解為價值資產和實體資產,進而將土地所有權分解為土地股權、經營權和使用權,在此“三權分離”基礎上,形成農民擁有土地資產的股權,集體經濟組織掌握土地經營權、租佃農戶或其他經濟組織享有土地使用權的權力制衡關系,從而實現土地股份制與土地經營租佃制相結合的雙層產權制度。
成立董事會,代表股東負責監督土地的經營活動;然后再由董事會聘用“懂經營、會管理”的能人具體負責日常土地經營活動。三是改變經營方式,以市場為導向、以效益為目標,實施規模化經營。土地使用權既可以集體經濟組織自行掌握,也可以出租或參股給愿意經營的農業龍頭公司或農戶,股東農戶有優先租賃權。四是農戶可以通過股息和分紅的形式,每年分享土地經營收入,也可以在條件允許的時候,在集體組織內部或市場上轉讓股權,變現資產。
機制。與此同時,各個產權主體由于利益的驅動,必然相互制約,形成合理約束機制。農民作為股東要監督和約束經營者的行為,保障自己權益;而集體經濟組織與租佃農戶或其它經濟組織則依據合同相互制約,因而形成了嚴格的約束機制。第三,它還是低成本與高效率的有機結合。制度變革總是用成本最低的制度代替成本過高的制度、總是選擇成本最小的變遷路徑。土地股份制既具有農民個人所有制的強力激勵機制,又擁有國有制規模土地的配置效率,同時,還保留了集體所有制“統籌協調”的功能,制度運行效率較高。另外,土地股份制是一種制度的改良,并不損害原有經濟主體的利益,釀成社會巨變,相反每個當事者都會因此獲得更大的收益,必然得到各界的支持,變遷成本較低。第四,它還是制度的穩定性與超前性的有機結合。制度的穩定性是其提高效率的前提。土地股份制設計,考慮了制度的延續性,既保存了農戶和集體組織的主體地位,實現了農民的土地所有權,又奠定了集體經濟組織存在和作用的經濟基礎,可謂一舉多得。制度的超前性又是制度穩定性的基礎。土地股份制具有制度的超前性。土地股份制初步實現了對現有土地制度的“三化”改造,即農民所有權的股權化、集體經濟組織的公司化、土地使用權的租佃化。這樣有利于資源的合理流動和配置,為農村市場經濟發展奠定了基礎。農民所有權的股權化,有利于農民持股轉移或是變現股權帶產轉移。集體組織公司化,便于引進專業人才經營土地資產,提高資產運作效益。土地股份制與使用權租賃制相結合的產權制度,有利于促進土地股權市場和使用權市場的形成,便于土地價值資產的變現和保值增值,同時,也便于土地使用權的流轉和避免土地的拋荒。
3、對變革土地集體所有權實現形式的弊端。首先,農民股權的界定和分配問題。如,以什么時期的農民承包權作為折股的基期?這直接涉及農民股權的多少。因為如果以承包制實施初期為基期,很多出嫁的婦女也應享有股權。又如,股權分配是一次性完成,還是要根據農民的數量變化來調整?這涉及一些已經農轉非的農民的股權是否該收回的問題。其次,農民股權的法律效力問題。目前農民擁有的股權實際上是既不受法律承認,也不受法律保護的,所以,農民無法運作這一權力,如向銀行抵押貸款或到產權市場變現。這些問題直接涉及到農民的既得利益與切身利益。
梨樹固定觀察點
鄧吉妹
農村確權登記頒證工作計劃篇五
各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
一、充分認識集體土地所有權和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重要性
工作,有助于依法保農民的合法權益。為此,各鄉(鎮)、基層國土資源管理所要充分認識加本項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站在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高度,加強對集體土地所有權和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領導,集中力量、集中時間、克服困難,確保本項工作如期完成。
二、集體土地所有權和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發證工作范圍
1、本縣轄區內所有村委會;
2、本縣轄區內已審批并且建成住房的宅基地,年全民發證遺漏的宅基地。
三、登記程序
1、申請。農村集體土地所有者或農村宅基地合法使用者應提交土地登記書面申請。
(2)農村宅基地合法使用者應提交土地登記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農村宅基地批準資料或其它土地權屬來源證明、房屋所有權證或其它地上物權屬證明等材料。
申請人應當如實提交上述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并對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3、受理。由土地所用者或農村宅基地合法使用者向基層國土資源管理所提交申請登記資料,經基層國土資源管理所審查合格后出具意見并提交鄉(鎮)政府審批,完成后由國土資源管理所按批交縣審批大廳國土資源窗口受理。
4、審核。由國土資源局地籍規劃室對窗口受理的申請材料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后,認為符合土地登記條件的,提出初審意見并報局務會會審。
5、登記。經國土資源局會審無異議的,由縣國土資源局報經縣人民政府核準后辦理土地注冊登記,填寫土地登記卡、制證。
6、發證。由土地所有權單位法人或農村宅基地使用者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到縣審批大廳國土資源窗口領取土地證。
三、宅基地使用權登記有關政策
嚴格落實1999年1月1日《^v^土地管理法(修訂)》“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的法律規定,遵循“尊重歷史、面對現實、實事求是、妥善處理”的原則,切實解決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發證中存在的政策問題,嚴把宅基地使用權登記關口,堅持宅基地使用權登記必須達到 “權屬合法、界址清楚、面積準確”的要求,嚴禁通過宅基地使用權登記使違法用地合法化。
3、1987年《^v^土地管理法》實施后,農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過當地規定的面積標準的,按照實際批準面積進行登記。其面積超過規定標準的,可在土地登記簿和土地權利證書記事欄內注明超過標準的面積,待以后分戶建房或現有房屋拆遷、改建、翻建、政府實施規劃重新建設時,按有關規定作出處理,并按照各地規定的面積標準重新進行登記。
(二)已領取集體土地使用權證的宅基地,其住宅房屋至今尚未遷建、擴建、翻建的,或者已領取的集體土地使用權證遺失,但能有效證明其住宅房屋至今尚未遷建、擴建、翻建的,可以按原登記宗地、面積,換證或補發土地證書。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宅基地不予登記發證:
1、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或城(村)鎮建設規劃的;
2、土地違法違規行為正在處理的;
3、土地權屬有爭議的;
4、地上住宅房屋權屬不清的;
5、因依法查封地上建(構)筑物和其它附著物等原因限制土地權利的;
6、農村居民新建住宅,應當退出舊房所占宅基地而沒有退出的;
7、除繼承外,農村村民一戶申請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的;
8、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和違法建造住宅申請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的;
9、土地管理政策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如上級另有新規定的,由縣國土資源管理局結合實際情況施行。
四、收費標準
2、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發證每戶取5元工本費。
用權登記發證工作,做到權屬糾紛基本解決,集體所有權證和農民合法使用的宅基地證全部放。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