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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物資運輸協議實用篇一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甲方義務:
2.清算作業經費,并及時付清給乙方;(有關加班費附后)
4.原合同中第七條的第四點“各級*在對本村清掃保潔政策補貼和獎勵的,政策補貼和獎勵總金額的三分之一由甲方收取作為管理費用,而余下部分,即總金額的三分之二作為獎勵金支付給乙方,獎勵金到帳后,在五個工作日支付給乙方”。因此,2013年上半年獎勵金到甲方帳后,根據原合同規定,到時甲方需要支付此筆獎勵金給乙方。
二、乙方義務:
2.在收齊作業經費后,3個工作日內及時付清工人工資;并做好交接工作。
三、從終止合同之日起,甲方保潔工作責任和保潔員工工資、安全責任、勞保福利、工傷及勞資糾紛等一切與乙方無關。
四、此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蓋章和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2023年物資運輸協議實用篇二
五、獎懲規定
(一)獎勵
1、對于執勤工作中,堅持文明執勤、認真負責,表現突出的保安人員,甲方應建議乙方給予表揚和獎勵。
2、乙方保安人員在工作和執勤中及時發現甲方單位內的重大治安、火險隱患,能及時發現和報告侵犯甲方利益的不法行為,為甲方避免重大損失的,甲方應酌情給予獎勵。
(二)處罰
1、保安隊員年齡未按合同規定執行時,甲方按每人(違規人數)每天扣除乙方對應服務費。乙方自接到甲方整改要求半個月內不能調整完畢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2、保安人員在執勤時睡覺、看小說、玩游戲機、聽收錄機等與值勤無關事情每發現一次扣除乙方服務費50元。對屢教不改,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
3、酒后(崗前3小時內)或值班期間飲酒,每發現一次扣除乙方服務費100元,并責令當事人立即離開崗位,乙方負責協調人員替崗。
4、未征得甲方相關人員同意而擅自對外來人員、車輛放行進入公司,每發現一次扣除乙方服務費50元。
5、門崗保安人員脫離崗位或站姿不符合規定,每發現一次扣除乙方服務費50元。
6、執勤中,因方法不當或態度不好,造成事態擴大,每出現一次扣除乙方服務費100元,并調換當事人,所涉及的費用按權威部門的責任劃分或相關法律執行。
7、執勤工作中不負責任,造成治安、刑事案件,乙方及當事人承擔法律責任,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按照相關法律由乙方及當事人承擔,并扣除乙方月總服務費的10%。
8、執勤中玩忽職守、監守自盜、收受賄賂者一經發現或接到舉報查實后以及執勤中經常發生差錯,月累計5次,季度累計15次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扣除乙方月總服務費的10%。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蓋章) 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龍邦快遞濟南分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服務范圍
乙方為甲方提供下列服務項目中第__________項承運服務:
1.國內快遞服務
2.市內貨物的快遞
4.代辦保險(保費不包含在運費中,按合同約定方式由甲方另行承擔)
第二條 服務期限
從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到期后雙方繼續合作的,按照運輸貨物相應的運單條款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三條 服務受理
1.乙方通過電話、傳真或e-mail等接受甲方委托。
2.達成委托后甲方應按照乙方要求要求及時將運輸所需全部手續移交給乙方(所運貨物須辦理審批、檢驗手續的,應一并移交)
3.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應及時辦理收取貨物手續,按服務收費保準開具運單,及時辦理保險手續(在甲方提出保險要求并由甲方支付保險費時)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委托的時間地點方式將貨物運達到目的地。
2、在未辦理提貨發貨手續之前,甲方有權變更或取消委托內容,因此而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甲方所委托業務的進展情況,服務過程中的信息,甲方應保守合同期內知道的乙方的所有商業秘密。
4、甲方自己包裝時,有義務按照國家有關承運貨物包裝標準進行包裝。
5、甲方有義務正確填寫工作單,詳細、準確地注明目的地地址、收貨人的姓名和聯系電話等信息,并保證所有信息的真實性。
6、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時間同乙方進行結賬。并不得以各種理由為由拖欠服務費用。
7、甲方特殊要求乙方專人押送、特殊包裝、繞道行駛、配備器材等額外產生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8、甲方委托承運的貨物必須符合國家的安全規定及其他要求,不得夾帶危險品和其它易腐蝕、易污染貨物以及禁、限運貨物等行為。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要求及時為甲方提供安全運送貨物服務
2、乙方提供的服務車輛必須牌照齊全有效,技術狀況良好。
3、乙方有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的義務,并向甲方反饋信息。
4、在甲方違約的情況下,乙方有權暫停執行甲方所委托的業務并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5、對于委托乙方包裝的貨物,甲、乙雙方在辦理貨物交接時應共同檢驗貨物外觀和數量是否完好并確認,乙方對貨物的內在功能的好壞不負責。
6、乙方有權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收取服務費。
7、當乙方發現貨物的包裝、體積等不符合乙方要求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改正直至拒絕承運,但因包裝導致的丟失破損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五條 結算方式及時間
1、乙方每月___日前與甲方進行上月結算(包括到付款,如收貨人為支付到付款由甲方承擔付款義務)。甲方收到對賬單后5日內與與乙方進行確認,5日內未提出書面異議的視同確認。確認后,乙方提供發票,甲方與當月____日之前以現金或支票的方式及時支付上月的費用給乙方。
2、甲方如延遲付款的,按拖欠費用數額的0.3%/天向乙方交付滯納金,且乙方及乙方合作方有權留置甲方貨物,甲方的貨物被留置后兩個月內不支付乙方服務費用的,乙方可以直接處理留置貨物。
3、具體收費標準見合同附件。當乙方提供的服務價格發生變化,應提前十天通知甲方,否則仍按本合同附件一所列價格體系執行。
第六條 貨物保險
本合同采用下列第___項保險方式:
1、甲方不委托乙方辦理保險
2、甲方委托乙方辦理保險,甲方支付保險費。保險費率收取標準為保價金額的千分之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備好貨物,貨物晚點責任由甲方承擔。
2、貨物到達后無人售貨或拒絕收貨,造成的貨物破損、丟失和晚到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應承擔貨物到達后無人售貨或拒絕收貨所產生的倉儲和保管費用。
3、對于甲方自行包裝的貨物,因包裝不當造成的損失活在交接時貨物外包裝完好而內裝貨物毀損、短少或滅失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因甲方指定的收貨人遲延或拒絕收貨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5、甲方自行配備貨物押運人員的,貨物一切風險由甲方承擔。
6、由于甲方錯誤停工收貨人的地址、聯系電話、姓名等信息,導致貨物運送延誤等損失,甲方承擔責任。
二、乙方責任
1、因乙方過錯將貨物錯送收貨人,乙方配合甲方追回貨物,乙方免收此貨物的返回。
2、甲方委托乙方保險貨物發生事故,乙方給與甲方按保價金額進行賠償;部分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貨物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
3、甲方未通過乙方投保的貨物的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數。
4、甲方認為貨物沒有正確、完好送達收貨人的,應在工作單記載應收貨物之日起30日內向乙方提出,否則市委或無一完好送到并正常簽收且乙方已正確履行了合同義務。
三、下列情形造成人員傷亡和設備損壞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1、在委托的貨物中故意夾帶危險貨物品和其它易腐蝕、易污染貨物以及禁、限運貨物等行為。
2、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只是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員傷亡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3、因甲方匿報貨物品名、重量等,造成航空、鐵路及國家安監部門對乙方的罰款及費用。
4、甲方錯用包裝、儲運標志所造成的貨物損失的。
5、當收貨人收貨簽收后,該貨物的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等一切風險隨之轉移到收貨人處,乙方不再承擔責任。因收貨人延遲或拒絕收貨物的,一切風險自合同約定應收貨時間起轉移。
第八條:其它
1. 因貨物的自然屬性合理損耗或性質變化,乙方不承擔責任。
2.由于不可抗力事故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注冊地的法院一起訴訟。
4.龍邦運單條款是本合同的附件,當本合同沒有約定時,以運單為準,當合同與運單發生沖突時,以本合同為準。
第九條 為方便執行本合同,在合同簽訂3日內,甲方需以書面委托形式向乙方指定執行本合同的實際負責人如發貨人、費用核算人等。如有變更,需在變更前5日內向乙方提交書面變更通知書。甲方指定人員的簽字既視為甲方行為。如甲方沒有書面指定的,視為甲方的員工均有權代甲方進行發貨,核算等。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附則:甲乙雙方需向對方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個人客戶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2023年物資運輸協議實用篇三
乙 方:聯系地址: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和誠實守信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投資咨詢、管理服務和財務規劃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茲信守。
第一條 釋義
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釋,下列詞語具有以下含義:
1.1 投資方:指自愿參與眾籌并投出一定數量資金給他人使用的自然人。
1.2 眾籌發起方:指有資金需求,并得到投資方一定數量資金的項目實施人。
1.3 債權:指參與眾籌的投資方與眾籌發起方投融資關系存續期間,投資方擁有的全部權益。
1.4 提前收回投資:指投資方與眾籌發起方投融資關系存續期間,眾籌發起方在協議規定的投資歸還日到期前,提前將資金償還給投資方。
第二條 資金投向及收回方式
2.1 乙方建立眾籌撮合平臺,并對供求雙方的信息資料進行登記、篩選,將經審核符合投資條件的眾籌發起方推薦給甲方,由甲方自愿作出投資決定。
2.2 甲方決定投資,需通過當面、傳真、掃描簽署或授權乙方代為簽署的方式與眾籌發起方簽署《股權眾籌協議》,協議一旦簽訂,甲方應按照《股權眾籌協議》的約定,向眾籌發起方劃付投資款。
2.3 眾籌發起方與甲方簽訂《股權眾籌協議》后,乙方將按照協議約定督促甲方投資收益的劃轉和投資款的到期收回等權益事宜。
2.4 乙方作為《股權眾籌協議》的中介方,有義務監督、敦促投資方、眾籌發起方嚴格履行合同,并在任何一方出現違約時,協助守約方維護權益。
第三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3.1 甲方有根據自己意愿決定是否提供資金給某個特定眾籌方的權利;
3.3 甲方有權隨時向乙方查詢、了解眾籌發起方的資信情況;
3.4 甲方同意眾籌發起方提前還款,而無需特別通知;
3.6 甲方保證其所投資資金來源合法;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2 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收回投資款及其相應的投資收益;
4.3 乙方需對甲方個人信息、資產情況及其他個人隱私資料予以保密;
4.4 乙方有權依照本合同之約定獲取相應的服務費用。
第五條 特別約定
5.2 乙方確保向甲方推薦的眾籌發起方經過謹慎的信用資質審核;
5.4 乙方為甲方提供投資咨詢及相關服務,包括但不限于眾籌發起方推薦、協議促成、投資管理、協助資金收回何必要的催收服務、以及定期提供眾籌發起方資金使用情況報告等服務。
第六條 債權轉讓
6.1 甲方因特殊原因需轉讓債權的,應向甲方提出經由本人簽名(章)的書面申請,經審批后交由眾籌發起方回購。
6.2 甲方債權轉讓時,需向眾籌發起方支付債權轉讓違約金。債權轉讓違約金的收取標準按照《股權眾籌協議》的相關條款執行。
第七條 文件資料
投資方應按乙方要求提供相關文件資料的原件或復印件,《股權眾籌協議》原件應交一份給乙方作為備案。
第八條 風險提示
8.3 眾籌發起方按期給付甲方投資收益,并有意如期償還甲方的投資資金,在此情況下甲方出于自身原因需提前收回投資時可能受阻,即便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乙方努力幫助甲方尋找愿意受讓甲方債權的第三方,但不能確保一定能夠在甲方需求時找到債權受讓人。
第九條 稅務處理
甲方在投資、債權轉讓過程中產生的相關稅費,由甲方自行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乙方不負責相關事宜的處理。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使得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均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對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包括由此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以及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
第十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如合同到期后甲方不愿繼續合作,則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向乙方申明,否則視為本合同自動延續原定期限。
第十二條 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任何爭執或糾紛,且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其他事項
13.2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合同條款具有同等效力。
13.3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3.4 本合同履行中,相關重要事項應以書面方式送達對方。書面方式可以快遞、掛號郵寄、傳真、電子郵件、專人送達等方式。甲方和乙方均應視需要選擇合適的送達方式。
13.5 本合同所載明的甲乙雙方聯系地址、電話,為雙方合同履行期間的約定聯系方式,任何一方變更聯系方式的,在該變更通知送達對方之前,該變更對對方不發生效力。若一方因其約定的聯系方式或通知變更后的聯系方式有誤,致使對方所發函件被退回、電話被拒接,則視為已經送達。
13.6 本合同中由甲、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文本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持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2023年物資運輸協議實用篇四
合同號vt2012072
5甲方:
地址:
聯系人及通訊方式:
乙方
地址:
聯系人及通訊方式:某某
一、服務內容
乙方根據甲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的人才需求(不限一個職位),在約定的時間,尋訪候選人,經乙方評估認為符合甲方崗位要求后,向甲方推薦,經甲方面試合格、候選人上崗后,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約定的服務費用。
二、收費標準和方式
1、委托招聘的服務費為所招聘職位的年薪的。年薪是甲方支付給候選人的稅前收入總額(年薪包括基本月薪總和、固定的津貼、福利、獎金、分紅和傭金等)。
2、甲方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供此職位的詳細要求和公司介紹以及待遇福利情況等,并在正式簽訂合同五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人民幣壹萬元作為訂金。訂金只限首次合同收取。以后增加的職位或延續合同,不再另外收取訂金。此訂金做為基本服務費,不作返還,可充抵服務費。乙方收到職位需求表后簽字或蓋章確認,或以電子郵件方式確認。
3、乙方根據甲方要求進行物色人選,并在7-14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2-3份候選人基本資料。乙方所推薦人選,如甲方已有儲備(如其他獵頭公司推薦),甲方應在見到該候選人推薦報告的一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無論甲方是否有其他途徑獲取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有該候選人聯系方式或甲方部分員工認識該候選人),如在乙方推薦前并沒有就招聘崗位進行有效溝通,錄用后一概視為乙方推薦成功。
4、甲方經過篩選后確定面試人選,然后由乙方負責通知安排面試。
5、經過甲方面試確定后正式錄用乙方所推薦的人選,甲方負責向候選人出具入職通知書或聘用書。并向乙方提供候選人已簽名確認的文件副本。自人選正式上班之日后三個工作日起,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提供正式發票后7個工作日內向乙方付清全部服務費,逾期按5‰/日(千分之五每日)賠償違約責任。
6、本合同每筆款項支付前,乙方應按實收金額向甲方提供正式發票,開具發票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方不再承擔替補義務。
8、乙方將以職業顧問的角色在推薦過程中為甲方及求職人士提供咨詢建議。乙方不得擁有或是向第三者聲稱其擁有任何權利或授權,代表甲方訂立合同、承諾義務、提供說明或保證。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及責任由乙方承擔。
候選人,則按合同規定,支付相關的服務費。
續在甲方企業供職的情況下,二年內不主動向其他客戶推薦。且乙方在和甲方簽訂本合同后一年內不得獵取甲方之在職員工。如乙方違反本條規定,乙方應當向甲方返還甲方已支付費用。
員受本合同條款規定的約束,并服從本合同的所有條款規定。
13、雙方保證對于該合同和與之有關的一切信息資料絕對保密。
三、其他費用
承擔;
3、乙方陪同顧問人員的交通費用和住宿費由甲方支付。
四、附件
1、甲方發給乙方之《職位說明書》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蓋章蓋章
2012 年07月日2012 年07月日
匯款單位:
開戶銀行:
賬號:
2023年物資運輸協議實用篇五
乙方:
甲、乙雙方均為e代駕信息服務平臺用戶,通過平臺使用或提供代駕服務,均應遵守本協議內容。
1、確定代駕車輛具備上路行駛手續齊全、車況正常(非改裝車及部件)、保險有效等適宜代駕的條件,如因甲方隱瞞以上事實帶來的糾紛或者損害,由甲方承擔。
2、有權要求乙方按指定路線行駛,但不得要求乙方超速、逆行等違章駕駛。
3、不得利用代駕從事違法犯罪行為,不得運載違禁、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4、妥善保管車內及隨身財物,如代駕過程中出現遺失,應立即報警。
5、按照平臺公示標準和本協議約定支付代駕服務費及其他費用。
6、有權對乙方的代駕服務在平臺上進行客觀評價。
1、代駕時身體狀況良好,不存在不宜代駕的情況(患病、疲憊、飲酒等)。
2、代駕時服飾整潔,舉止文明,并穿著平臺標識服裝、胸牌,便于識別。
3、接單后不得擅自將甲方車輛交由他人駕駛。
4、遵守交規,愛惜車輛,避免原地打輪、換擋不暢、壓線等不良駕駛行為。
5、結束代駕服務后檢查并關閉所有車門、車窗及用電設備。
6、按照平臺公示標準和本協議約定向甲方展示訂單記錄的里程和費用,收取代駕服務費及其他費用。
7、如遇交通事故,應當立即報警,聽從交警部門處理,不得逃離現場。
1、雙方同意以平臺訂單記錄的時間、里程及公示的費用標準為結算依據,并由甲方在車輛到達目的地后,直接支付給乙方,或者授權平臺代為支付。
2、若甲方對代駕服務費存有異議,仍應先行付款,可在24小時內向平臺提出異議并提供相關證據,經核實確定計費錯誤,則由乙方退還多收取的費用。
3、在代駕服務過程中產生的高速路收費,停車費等其他臨時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因特殊原因乙方先行墊付了上述款項,則甲方應及時返還乙方。
1、代駕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雙方應當根據交警部門的事故認定確定責任。甲方有義務督導乙方在代駕服務訂單結束之前在事故現場向乙方客服報案。因車輛本身安全性能問題或者甲方不當阻礙、擾亂車輛安全行駛等發生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經認定屬于乙方過錯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非乙方過錯的乙方不承擔責任;屬第三方過錯的,由甲方直接要求該第三方承擔責任。
2、任何一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應首先使用甲方車輛的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或者其他保險對相關人身、財產損失進行賠償,不足部分,由責任方根據交警部門認定的責任范圍負責賠償。若乙方負有事故責任,造成甲方人員、車輛受損的,對于超出保險賠償部分應以人身、財產直接損失為限,對于車輛貶值及其他間接損失不負責賠償。根據公平原則,為避免將乙方置于不可承擔的風險之中,甲方不得授權保險公司向乙方進行追償或轉讓追償權利。
3、任何一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甲方受損車輛建議選擇由乙方投保的代駕責任險承保保險公司認證的維修機構維修車輛,不建議甲方自行選擇維修機構。如甲方應特殊原因自行選擇維修機構的,乙方默認甲方使用自身車險賠付,乙方只能按照甲方當年車險保費上浮金額進行補償性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因違反交通法規或其他法律規定而受到國家有關部門處罰或處理的,由責任方自行承擔。
5、甲方明確除外責任包括:
1)暴雨、冰雹等自然災害至甲方車輛受損的。
2)非真實性、服務訂單結束后報案的。
3)甲方車輛行駛證過期、交強險過期、機動車未進行年檢的。
4)甲方車內出現的物品丟失、貴重物品的損壞。
5)路邊飛石等類意外非責任事故。
6)甲方車輛的玻璃單獨破碎,輪胎輪轂單獨損壞。
7)乙方委托的保險公司確定的維修金額之外的費用。
8)甲方在乙方委托的保險公司確定維修項目及金額前擅自修車,致使乙方委托的保險公司無法確定損失情況,最終導致無法賠付的。
如出現以上免責情況賠償責任應由導致此后果的責任方自行承擔。
4、6對于出現爭議的交通事故乙方有權保留對此事故處理的意見。
1、甲方要求或迫使乙方中途停止代駕服務的(包括但不限于對代駕服務費有異議、對乙方服務不滿、醉酒等原因),甲方仍須據實向乙方支付代駕服務費。乙方停止代駕后的全部后果由甲方承擔。
2、乙方對行駛路線選擇明顯錯誤,或者故意繞行增加代駕服務費用的,乙方應按照合理里程計價收取代駕費用,應將多收費用退還甲方。
各方確認并知悉,平臺僅為向甲乙雙方提供代駕信息服務、促成雙方簽訂本協議的中間人,并不實際提供也不代理任何一方提供本協議項下代駕服務,平臺有權對代駕服務進行質量監控,但不對代駕服務過程中產生的糾紛或爭議承擔責任,也不對甲乙雙方代駕服務過程中或準備服務過程中、結束服務后遭受的損失承擔責任。
1、甲方通過平臺叫單,乙方接單后即視為雙方自愿達成了本協議。本協議附件屬于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所涉及相關概念均適用《e代駕信息服務平臺用戶使用規則》作出的定義解釋。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未成的,各方一致同意將爭議提交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