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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安全應急預案 交通運輸應急預案篇一
(一)春運應急工作應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迅速反應、措施有力”的原則。為了切實保障春運工作有序進行,公司成立20xx年春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涂陸武陳俊童躍建藍國祥徐紅英鄒勝朝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公司安全處,由趙國棟、董偉、藍國祥、鄒勝朝、毛偉義組成,趙國棟為主任,負責具體的組織協調工作。各單位要成立相應的春運應急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本單位各項應急保障措施的組織實施。
(二)各單位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和完善相應的應急預案,1月23日下班前上報總公司。
(三)值班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當日車輛的調配。
(一)春運期間道路情況復雜,遇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各單位要針對天氣和道路情況,及時采取有效應對措施。
(二)對所有工作人員進行春運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冰雪雨霧等惡劣天氣條件下的'安全行車、總公司春運安全生產工作精神以及各種突發事件的處理技巧。
(三)所有參加春運的車輛及設備必須進行全面的技術檢查,未經檢測合格的一律不得參加春運。所有參加春運的駕駛員必須簽訂安全責任書和交警部門組織的春運培訓合格。
(四)保衛人員要加強對售票廳、候車室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巡查和監管,確保客流有序、暢通;加強對消防設施的檢查,確保齊全有效。
(五)機務處要做好防滑鏈等應急物資的準備,并進行相關操作的演練,確保正確安裝使用。
(六)保修廠要加強值班制度 ,切實做好車輛的維修服務,及時組織人員搶修,做到優質、高效。確保車輛正常營運。
(七)監控室工作人員要掌握車輛運行狀態,及時發布管理信息和預警信息。加強數據采集和分析,對違反規定的行為及時通報。
(一)客運分公司、客運西站、公交公司等客運單位要密切注意流量、流向變化情況,在客流高峰期采取滾動發班和加密班次方式及時輸運旅客,如還不能及時疏運旅客的,立即報告總公司值班領導和縣運管部門,由機動運力解決。
(二)跨縣(市)班車在客流高峰期由機動運力加班。突發性事件的用車由總公司統一調配。
(三)20xx年春運總公司共安排機動車10輛,總座位384座(詳見附表)。
(一)各單位加強現場調度,出現客流高峰及時報告值班領導,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進行疏運。
(二)客運站的跨縣(市)班車的加班計劃應提前上報總公司,并在公告欄上及時予以公告。
(三)各單位要及時將路況、天氣變化等情況通知給駕駛員。
(四)嚴格執行事故匯報制度,發生事故在第一時間內向所屬單位安全第一責任人及總公司分管安全的領導匯報,并按照《浙江省交通行業事故及險情報告辦法》立即上報。
總 公 司:
客運分公司:
客運西站:
旅游公司:
保 衛 處:
保 修 廠:
交通運輸安全應急預案 交通運輸應急預案篇二
本預案適用于公司及所屬企業內因公駕乘汽車車輛時,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具體辦法,明確了各部門的職責。
為切實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特別是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規范事故的責任認定,善后處理損失賠償,最大限度地減少公司人員貫徹落實《xxx道路交通安全法》,建立和完善交通安全應急救援體系,保證在接警后能夠迅速趕赴現場,配合公安和車管部門了解情況全力救護,減少損失和影響,做好事故善后工作,特制定本預案。
為妥善處理重特大交通事故,公司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任組長,主(協)管機動車輛安全的副總經理工會主席任副組長,組員由綜合管理部生產經營部人力資源部安全技術部各單位(車間)車隊長(或車管部門負責人)組成。
交通事故救援處理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處理辦公室事故救援組事故調查組善后處理組。應急處理辦公室設在公司綜合管理部,由綜合管理部部長負責,成員由公司生產經營部人力資源部綜合管理部安全技術部公司所屬各單位車管部門負責人安全專兼職勞人社保專職技術設備專職工會干事以及各單位(車間)汽車班長組成。事故救援組由公司生產經營部人力資源部綜合管理部安全技術部公司所屬各單位安全部門綜合部門負責人及汽車班長組成。事故調查組由主(協)管機動車輛安全的副總經理工會主席牽頭,公司安全技術部組織各單位安全車管技術設備工會人勞事故發生地有關負責人員協助調查。善后處理組,由公司綜合管理部各單位安全車管技術設備工會人勞事故發生地有關負責人員組成并開展工作。
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職責:
事故發生后,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及其它相關專項應急預案;
協調與地方交通管理部門應急處置工作;
需其它部門協助配合時,負責與相關部門進行溝通;
有關緊急事項決策;
善后工作的統一協調處理。
應急處理辦公室職責:負責公司管內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收集上傳下達和協調指揮工作,參與事故處理,通報有重大影響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調查組職責:應按照《xxx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負責調查分析和處理公司管內因公駕乘汽車所發生的責任交通傷亡事故。做好公司內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調查和分析,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原因性質和責任,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現場的勘查意見,提出初步定性定責意見。
善后處理組職責:發生事故時應及時通知保險機構趕赴現場,開展傷亡人員及財產的保險賠付工作。
事故救援
發生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后,事故當事人或乘車人要在30分鐘內向公司調度和各單位安全車管部門報告。車輛駕駛人員及乘車人員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做好防護工作,攔停過往車輛運送傷員,并迅速撥打120(醫療急救中心電話)及122(交通事故投訴臺),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應當予以協助。
公司調度各單位安全車管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分別向有關領導匯報,對達到本預案適用條件時,應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公司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要按照各自分工和蘭州鐵路局汽車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的組織指揮安排制定并實施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方案處理措施。協助事故救援的人員和事故單位,在現場救援時應服從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統一指揮,按照有關法規展開救援工作。
根據就近先救援的原則,安排就近的地區先進行救援,同時,公司及事故單位內有關人員應在30分鐘內出發,趕赴現場實施救援。在接到事故報告30分鐘內,公司及事故單位安全管理部門應及時向路局安監室中心人力資源部報告,公司安全技術部及事故單位辦公室負責向中心安全部門路局總值班室物資處車管辦等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概況,同時報告車輛投保公司(4995518)
公司救援小組在中心局救援小組未到達現場前,應積極配合當地交管部門積極搶救傷員,做好各項救援準備工作,勘察現場(有條件的做好攝影攝像工作)保存可疑證物,做好記錄,對交管部門的事故現場勘察記錄確認無誤后,方可簽認。
公司救援小組應向中心局救援小組主動匯報情況,不得隱瞞事故情節或有礙事故救援調查的言行發生。并在路局中心救援小組的指導下,根據事故性質,迅速制定救援處理措施,做到分工具體,責任明確,統一領導,專人指揮,工作有序,力爭將交通事故的人員傷亡損失和帶來的社會影響降到最低,同時要加強事故現場安全監控,以防不測事故再度發生。
事故調查:
事故調查由公司主(協)管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的副總經理工會主席牽頭,安全技術部負責組織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以及事故單位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成員,趕赴現場進行調查協調,并統一安排協調各部門,迅速組織開展事故救援應急處置工作。
在現場調查內部取證時,應由公司主管交通安全副總經理牽頭綜合管理部組織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成員,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事故當事人進行詢問筆錄,配合協助事故調查組對事故現場拍照錄像,搜集事故現場物證痕跡,對制動人拖印,機動撞擊程度進行測量測算,繪制事故現場示意圖,記錄事故當事人目擊和相關人員的口述筆錄及傷亡人員車輛損失的準確情況,寫出事故概況及事故原因分析。在確認事實后,請事故責任人簽認。
處理原則應遵循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交通事故認定書》和比照本預案有關內容辦理。事故的當事人和本單位有關人員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處理,對事故現場調查記錄確認無誤后,當事人和單位方能簽認。
事故概況的書面報告要在24小時內上報路局相關部門。事故報告內容:事故發生單位,事故發生的具體時間(年月時分);發生的地點(省市縣地名, 國道或其它道路名稱公里米);天氣路面情況;車輛駕駛員乘載人基本概況傷亡情況;駕駛公車的基本概況(車型車號核定車載人數)和車輛損失情況;道路交通事故基本概況及原因的初步判斷。
后期處理
公司及事故單位安全車管技術設備工會人勞及有關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并及時通知保險公司趕赴現場,開展傷亡人員及財產的保險賠付工作。
在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的事故應急救援定責處理工作中,各有關部門事故發生地的負責人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不得擅自脫崗或玩忽職守。對發生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報告,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對于在事故應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要給予表彰獎勵。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章交通事故處理的有關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的,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協商處理。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產生爭議的,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管理部門調解。發生事故后,必須在48小時內將書面報告報上級主管部門。
交通運輸安全應急預案 交通運輸應急預案篇三
為認真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我公司結合道路運輸實際情況,制定如下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建設“平安運營”重要思想為指導,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妥善處理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環節中的事故及險情,做好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處置機制,一旦發生道路運輸事故,要快速反應,全力搶救,妥善處理,最大程度的減少人民群眾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
(二)基本原則
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范、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應對、措施果斷、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
本預案適用于突發道路運輸事故和道路運輸事故險情,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重大道路運輸事故。
(一)以人為本,減少損失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三)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四)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五)依法辦理,合理處置
公司在交通局應急救援體系統一指揮下建立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1、領導小組。成立以總經理為組長,公司營運專管員為成員的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按照“統一指揮、分類負責、資源共享、條塊結合”的原則,明確職責與任務,開展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對工作。
2、領導小組職責。統一領導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有關工作。
本公司車輛發生道路運輸事故后,立即上報公司領導,經公司領導確認后啟動應急預案。
(一)駕駛員、乘務人員現場處置方法:
1、立即停車。凡發生道路運輸事故,都要立即停車。
2、立即搶救。停車后應首先檢查有無傷亡人員,如有受傷人員,應立即施救并攔截過往車輛,送就近醫院搶救;
如傷員身體某部位被壓或卡住,應立即設法將傷員救出,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
3、現場保護。保護主要內容:肇事車的停位、傷亡人員的倒位、各種碰撞碾壓的痕跡、剎車拖痕、血跡及其他散落物。
4、及時報案。在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的同時,應及時直接或委托他人向當地公安部門或交通主管部門報案,然后向企業領導或有關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如下:肇事地點、時間、報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傷和損失情況。交通警察和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后,要服從組織指揮,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現場勘查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二)分級響應機制
突發道路事故應急響應,按本地安全管理原則,有本公司安全管理機構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負責突發道路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
(三)指揮與協調
1、啟動預案。本公司車輛發生道路運輸事故后,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應立即核實和確認,將情況報告公司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并提出啟動本預案,研究部署應急處置工作或視情聯絡相關部門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2、趕赴現場。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其他人員,立即親自帶領有關人員趕赴現場,參與現場指揮和處置工作。
3、保障措施。根據事態發展和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進一步落實搶救人員、搶救設備、設施,確保搶救工作有效進行。
4、協調配合。政府及相關部門組成指揮部時,公司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派出的`救援人員積極配合,相互協調,服從指揮部統一領導。
(一)總結評估
公司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對各單位應急行動的結果、職責履行、組織、行動、平時準備等情況進行評估,并做好有關統計、匯總工作。檢查應急預案可行性及需完善、補充的項目,應急行動評估報告與應急響應行動結束后報總公司總經理室。總公司總經理室負責進行總體評估、匯總,并通報應急救援情況,開展應急救援。
(二)表彰獎勵
對在實施道路運輸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中反映迅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單位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三)責任追究
因玩忽職守、貽誤時機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追究有關單位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交通運輸安全應急預案 交通運輸應急預案篇四
(一)編制目的
為切實加強長興縣行政區域內交通運輸行業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應急管理體制和機制,提高突發事件預防和應對能力,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事件引起的嚴重社會危害,完善突發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社會安全等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交通應急處置工作,滿足有效應對突發事件的需要,結合我縣交通運輸行業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公共事件應對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29639―2020)、交通運輸部《公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湖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湖州市交通運輸系統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長興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應急預案規定編制。
(三)事件分類
本預案所稱突發公共事件是指交通運輸行業內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質、機理和發生過程,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分為以下四類: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洪水災害,臺風、大霧、大風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等。
2、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公路、水路等交通運輸事故,交通建設工程、公共場所及機關、事業單位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
3、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危及公共安全的刑事案件、民族宗教事件、恐怖襲擊事件等。
上述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關聯的,某類突發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類別的事件同時發生,或引發次生、衍生事件,應當具體分析,統籌應對。
其中防汛防臺、防雨雪冰凍、抗旱等自然災害,執行已發布的專項應急預案,當本預案與防汛防臺、防雨雪冰凍、抗旱專項預案交叉重疊時,以市交通運輸局和縣防指發布的應急響應類別和等級為準。
(四)事件分級
突發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質、造成損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
一般突發事件是指事態較輕,僅對局部較小范圍內社會財產、人身安全、社會秩序或公共安全造成危害和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環境污染的突發事件。
較大突發事件是指事態較嚴重,對較大范圍內的社會財產、人身安全、社會秩序或公共安全造成一定危害和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較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環境污染的突發事件。
重大突發事件是指事態嚴重,對轄區的社會財產、人身安全、社會秩序或公共安全造成嚴重危害和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環境污染的突發事件。
特別重大突發事件是指事態特別嚴重,對轄區的社會財產、人身安全、社會秩序或公共安全造成特別嚴重危害和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環境污染的突發事件。
(五)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長興縣行政區域內交通運輸行業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工作,以及需要提供交通運輸保障的其他突發公共事件。
(六)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縣交通運輸局統一領導全縣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工作,局屬行業管理機構負責全縣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工作,實行屬地管理、條塊結合、上下聯動、部門協調,落實責任人及其指揮權限,實行崗位責任制,實現分級響應、分級負責。
3、防治結合、預防為主。貫徹預防為主的思想,樹立常備不懈的觀念,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對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的思想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建立健全信息報告體系、科學決策體系。
4、整合資源、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對人員、資金、設備、物資等進行有效整合,保障應急處置工作的正常進行。建立信息服務平臺,實現信息資源共享,為科學決策提供正確的依據。
5、依靠科技,提高素質。采用先進的監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避免發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強宣傳和教育培訓工作,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七)預案體系
1、《長興縣交通運輸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是全縣交通運輸行業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及總體預案。
2、《長興縣交通運輸局防汛防臺防雨雪冰凍抗旱應急預案》是長興縣交通運輸局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交通運輸行業突發事故、事件而制定的'專項應急預案。
3、危險貨物運輸、客運站等重點交通樞紐的人員疏散,公路施工安全,公路(橋梁)安全事故,雨雪霧等惡劣天氣公路暢通,道路運輸、水上運輸、城市公共客運、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方面,由局屬行業管理機構制定并公布實施。
4、交通運輸企業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由各道路運輸、水上運輸等交通運輸企業根據國家和省、市、縣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要求,結合自身實際,為及時應對企業范圍內可能發生的各類突發事件而制定的應急預案,由各交通運輸企業組織制定并實施。
當預案啟動與市交通運輸局和縣防指啟動的預案交叉重疊時,以市交通運輸局和縣防指發布的應急響應類別和等級為準。
各類預案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變化,由制定單位及時修訂,各專項預案和部門預案構成的種類將不斷補充和完善。
長興縣交通運輸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工作由長興縣交通運輸局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實施,具體工作由局安委會、局安委辦、各專項工作組和專家咨詢組分別承擔。
(一)局安委會
長興縣交通運輸局安全生產委員會是全縣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由局主要領導任主任,局分管領導任常務副主任,其他局領導及局屬行業管理機構主要負責人任副主任,成員由局機關各科室負責人和局屬各單位分管負責人組成。具體職責如下:
1、審定局總體預案及專項應急預案,組織制定交通系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規劃和辦法;
2、審定應急經費預算及與應急工作相關的重大事項;
3、決定啟動與終止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警狀態和應急救援行動,組織指揮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4、指導全縣交通運輸系統應急管理工作;
5、承辦市交通運輸局、縣政府應急指揮機構交辦的相關工作。
(二)局安委辦
局安委辦設在局安全監管科,局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局安全監管科和縣交通應急指揮中心負責人任辦公室常務副主任。具體職責如下:
1、協調突發公共事件預警預防、應急處置、事后評估等工作;
2、負責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組織編制、修訂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3、指導全縣交通運輸應急保障隊伍建設,組織、指導綜合應急培訓和演習;
4、指導和監督檢查局屬各單位應急管理工作,協助編制年度應急工作經費預算草案;
5、負責搜集、分析、核實和處理突發事件相關信息;
6、承辦局應急管理日常工作,督促落實有關具體事項;
7、承辦局安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專項工作組
設置綜合協調(新聞宣傳)、交通保暢、運輸保障、交通工程建設、總結評估五個突發公共事件專項工作組,負責行業應急處置工作和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送工作,指導本行業一般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1、綜合協調(新聞宣傳)組。設在局辦公室,具體任務由局辦公室、局安全監管科、局組宣人事科承擔。主要職責是負責起草重要報告、綜合類文件;負責相關會議信息系統通信保障工作;統一向縣政府、市交通運輸局和相關部門報送應急工作文件、信息和對外宣傳;負責收集、處理相關新聞報道,及時消除不實報道帶來的負面影響;負責組織有關新聞媒體,宣傳報道應急處置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事跡與典型;承辦局安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2、交通保暢組。設在局行業管理科,具體任務由縣公運中心、縣港航中心、縣交通綜合執法隊承擔。主要職責是負責公路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的組織協調;負責向有關單位通報自然災害及公路水路暢通情況信息;負責縣級水上交通應急預案的制定、更新和管理;負責審定縣級水上交通應急設施、設備配備規劃、編制縣級水上交通應急預算;負責布置預防措施,檢查應急處置隊伍、物資、機具等落實情況,適時組織演練;承辦局安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3、運輸保障組。設在局行業管理科,具體任務由縣公運中心、縣港航中心、縣交通綜合執法隊承擔。主要職責是負責道路水路運輸應急保障相關信息的收集和處理;負責道路水路運輸應急保障隊伍、運輸設備、基礎設施和應急及物資儲備和管理;負責道路水路運輸應急保障預案的編制、修訂和完善;負責組織、協調人員、物資的應急運輸保障工作以及應急保障車輛、船舶維修等后勤保障工作;負責擬定應急運輸車輛、船舶征用補償資金補助方案;承辦局安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4、交通工程建設組。設在局建設管理科,具體任務由縣交通綜合執法隊承擔。主要職責是負責制定完善工程建設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負責協調全縣在建工程建設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負責指導和監督全縣在建重大工程建設項目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實施;承辦局安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5、總結評估組。由局安委會按照事件類別指定組長,由專項工作組、專家咨詢組、局屬單位有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是負責編寫應急處置工作大事記,對突發事件情況、應急處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績、存在的主要問題等進行總結和評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議,并向局安委會提交總結評估報告,承辦局安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專家咨詢組
專家咨詢組是由交通運輸行業及其他相關行業工程技術、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專家組成的應急咨詢機構。具體職責:
1、參與擬定、修訂與交通運輸相關的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及有關規章制度;
2、負責對應急準備以及應急行動方案提供專業咨詢和建議;
3、負責對應急響應終止和后期分析評估提出咨詢意見;
4、承辦局安委會委托的其他事項。
(一)預測
局屬各單位、局機關各科室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及時收集、分析、匯總本系統各類影響公共安全的信息,收集、整理和研究發生在國內外可能對本系統造成重大影響的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預測可能發生的情況,及時報局安委辦,局安委辦匯總整理上報局安委會主任簽批后,報送縣應急管理局。
(二)預警
依據職責分工,并按照突發事件可能發生、發展的等級、趨勢和危害程度,局安委辦及時向縣應急管理局提出相應的預警建議。
(三)預警級別
依據突發事件即將造成的危害程度、發展情況和緊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劃分為四個預警級別:ⅳ級(一般)藍色;ⅲ級(較大)黃色;ⅱ級(重大)橙色;ⅰ級(特別重大)紅色。
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局安委會應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及時上報縣政府、市交通運輸局,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應應急預案。
(一)信息報告
1、報告程序、時限。事故單位在事故發生后20分鐘內向所屬行業管理機構報送初步情況,并電話確認。行業管理機構接報后,要在事故發生后30分鐘內向局安委辦報送初步情況,并電話確認。特別重大突發事件和緊急敏感情況,要第一時間進行口頭報告,再及時書面報告,并電話確認。事故發生及報告后,遇有變化,必須立即補報;特殊情況下可以越級上報,但原上報渠道必須報告。
2、報告內容。信息報告內容包括:事件類型、發生時間、地點、人員傷亡情況、影響范圍和程度、已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和成效。
(二)分級響應
根據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等級和預警級別,突發事件應急響應等級由低到高劃分為四個響應級別:ⅳ級(一般)藍色;ⅲ級(較大)黃色;ⅱ級(重大)橙色;ⅰ級(特別重大)紅色。
1、先期處置。任何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單位領導必須立即派員趕赴現場,在報告事態的同時,根據實際情況組織指揮有關人員采取下列措施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
(1)向社會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
(2)確定警戒區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3)緊急調動轄區內應急資源用于應急處置;
(4)實施動態監測,密切關注事態發展;
(5)立即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6)及時向縣交通運輸局報告,局安委會根據分級管控要求,及時向縣政府、市交通運輸局報告,并提出應急處置建議和支持請求。波及或可能波及其他地區的,要同時向其通報;
(7)其他必要的先期處置措施。
(三)信息發布
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由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單位發布相關信息。
(四)應急解除
由宣布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單位向新聞媒體提供應急結束的信息,宣布應急反應結束。
1、應急解除條件
(1)現場搶救活動已經結束。
(2)險情已經消除,事件已得到控制。
(3)對周邊地區構成的威脅已經得到排除。
(4)受危險威脅的人員安全離開危險區并得到妥善安置。
2、應急解除程序
(1)根據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指揮機構的決定,向現場應急救援隊伍下達命令,解除應急狀態。
(2)遵循“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由宣布啟動應急響應的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指揮機構負責人宣布應急響應結束。
(一)善后處置
善后處置工作主要內容包括:
1、配合縣衛健、民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對突發事件造成傷亡的人員進行醫療救助或給予撫恤,對生產生活困難的群眾進行妥善安置。對緊急調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規定給予補償;
2、配合縣衛健、生態環境等有關部門要做好疫病防治、環境污染清除、供水安全等工作;
3、制定并實施防止次生、衍生不良事件發生的措施;
4、根據特定需要開展的其他工作。
(二)調查與評估
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宣布啟動應急響應的突發事件指揮機構要盡快作出客觀、公正、全面的調查評估報告,參加應急救援行動的有關部門要積極協助調查工作,認真答復與事件有關的詢問,真實地提供各種記錄。
調查評估報告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事件的基本情況;
2、事件原因分析;
3、事件結論;
4、事件處置的經驗、教訓及改進的建議;
5、應急預案效果評估情況和應急預案的改進建議;
6、必要的附件。
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對在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中有重大貢獻的單位、企業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中瞞報、漏報、遲報信息及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單位、企業和個人,追究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通信與信息保障
局屬各單位、局機關各科室要暢通相關信息交流溝通渠道,保證各部門之間信息資源共享。利用現代通信手段,通過有線電話、移動手機、互聯網絡等快捷有效形式,確保通信暢通。
(二)應急裝備保障
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要建立應急裝備信息數據庫,明確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相應的維護、保養和調用制度,確保突發事件處置能夠滿足應急使用。
(三)應急運力保障
局安委辦、縣公運中心、縣港航中心要建立動態數據庫,明確各類交通運輸工具調用方案,當發生突發事件時,按照應急需要,保障運輸運力需求,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四)應急人員保障
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要組織一批身體健康、政治素質高、熟悉相關業務、專業知識的員工,成立專兼職應急搶險救援隊伍,建立應急搶險救援志愿者臺賬,確保在發生突發事件時能夠迅速集中,開展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五)資金保障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所需的資金主要包括:風險隱患的監測治理、應急人員培訓、應急演練、應急裝備購置、應急補償等費用,應急工作所需的資金,依據有關規定和原則分級負擔,并予以保障。
(六)設施及物資保障
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要建立應急保障設施、車輛、機械設備和物資臺賬,實現信息共享、資源的合理調配與使用。
(七)宣傳、培訓和演習
局安委會以適當的方式對外公布應急預案及值班電話,局安委辦要指導有關部門廣泛開展應急工作的宣傳教育,加強應急隊伍的建設,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應急培訓和演練。
1、宣傳教育。局安委辦要督促相關單位有組織、有計劃地向基層干部職工和社會公眾廣泛開展應急宣傳教育活動。
2、培訓。局安委辦和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要定期或不定期對應急管理和救援人員進行培訓。
3、演練。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要定期組織預案演練,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達到普及應急知識和提高應急技能的目的。
(一)獎勵和懲處
對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表彰和適當的獎勵。對有漏報、遲報、謊報、瞞報和未按規定采取措施等行為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人員,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規追究相應責任。
(二)預案管理與更新
局安委辦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對相關應急預案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和提出改進意見,并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
下列情況,本預案應進行更新:
1、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做出調整或修改,或國家出臺新的應急管理相關法律法規;
2、根據日常應急演練和較大突發事件應急行動結束后取得的經驗,需對預案做出修改;
3、因機構改革需要對應急管理機構進行調整;
4、其他需要更新的情況。
(三)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長興縣交通運輸局制定并負責解釋與組織實施,局屬各單位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并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四)預案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交通運輸安全應急預案 交通運輸應急預案篇五
為確保運輸交通事故救助工作順利、有序的實施,把廣大職工的生命安全和企業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預案。
組長:
副組長:
下設辦公室,設在業務組,組長由運行主管擔任。電話:xx
成立應急救援隊:公司全體成員均為應急救援隊成員,搶險救援時,根據情況成立現場應急救援隊。
保證每年對預案和實施程序進行審查和修訂。領導小組組長具體負責搶險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工作。搶險救援辦公室負責搶險救援任務的上傳下達及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應急隊伍的組建,應急人員培訓的管理,應急救援演練的組織,以確保有充足的應急反應能力。公司其它所有員工都有義務執行本預案中各自的職責。
(一)重大事故及險情的報告
1、發生險情后,當事人必須以最快捷的方式向公司應急辦公室報告,并做好有關續報工作。先采用口頭報告,再以書面形式及時補報。如情況緊急,當事人要立即拔打110.119.120求助,以免耽誤時機,造成更大后果。
事故及現場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地點、時間;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情況;
(3)事故發展趨勢,可能影響的范圍;
(4)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
(5)采取的應急救援措施;
(6)需要有關部門協助救援的有關事項;
(7)報告人姓名及聯系方式。
2、應急處理辦公室接到險情報告后,根據情況立即上報公安、消防、安監、環保、交通等部門。
(二)應急救援現場組織
1、事故險情發生后,現場人員在迅速報告的同時,要積極采取安全可靠的自救措施,防止事故及險情擴大,并保護好事故現場。
2、救援領導小組接到報告或安全領導小組通知后,應迅速到達事故現場,在現場指揮部的指揮下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1)按照應急預案,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迅速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2)根據事故、險情發生情況,統一實施應急預案;
(3)根據事故現場救援實際情況,及時對實施方案進行調整;
(4)完成緊急調用的救援物資、設備和人員的運輸任務;
(5)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安全的險情時,及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的疏散工作;
(6)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7)做好穩定和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工作;
(8)協助做好事故、險情上報工作。
(一)工作要求
1、公司要充分認識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明確專人負責,配備必要的設備、設施,切實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2、公司要做到人員、車輛、設備、物資、工具等項工作的落實,隨時做好準備,確保一聲令下,立即出動。搶險救援人員和車輛要落實到人、落實到車,人員名單、聯系方式和車輛要登記造冊。
3、接到通知,搶險救援隊要在分鐘內在指定地點集結完畢,以最快的速度趕赴現場。
4、安全領導小組每年要制定應急救援演練計劃,每半年組織一次演練,
使相關人員熟悉、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要根據實際和環境條件的變化及時提請公司修改和完善預案內容。
5、公司要結合自身特點,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預案的宣傳培訓,督促廣大職工積極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能熟練掌握應急知識。
6、公司全體人員都有預防、參加重特大事故、險情應急救援的義務,必須提高安全意識和防范重意識,任何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參加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救援工作。
7、加強值班制度的落實,確保信息傳遞、通信暢通。
(二)責任追究
1、公司所有人員必須無條件執行應急領導小組的命令,對拒不執行命令,玩忽職守或推諉扯皮的人員要依法處理;對執行命令不堅決,貽誤時機沒有完成任務的人員要嚴肅處理。
2、對發生事故后不及時上報、隱瞞不報等不按規定上報的要進行嚴肅處理。
交通運輸安全應急預案 交通運輸應急預案篇六
1.1 汛期道路運輸事件現狀
福州地區汛期經常出現臺風、暴雨、洪水、高潮等災害的侵襲,局部地區多發冰雹、雷暴、龍卷風等短時強對流災害性天氣,對道路運輸的正常營運和安全生產造成一定的影響。
1.2 編制目的
為有效應對汛期災害天氣等引起的安全突發事件,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輕災害損失,全面提升我市道路運輸行業的防汛應急管理水平和綜合能力,結合行業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1.3 編制依據
《福建省防洪防臺風應急預案》、《福州市防洪防臺風應急預案》、《福州市交通運輸委員會防洪防臺風應急預案》、《福州市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因汛期災害天氣對我市道路運輸行業引起的災害及次生、衍生災害。本預案實施的重點是保障道路運輸安全運營,保障防汛應急物資運輸車輛儲備、調運、運輸工作,以及維護客、貨運輸市場秩序。
1.5 工作原則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以人為本、力保安全,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快速反應、加強聯動。
2.1領導機構
市處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我市道路運輸行業防汛防臺工作。由市處處長任組長兼總指揮,分管安全的處領導任副組長兼常務副總指揮,其他處領導任副組長,市處相關科室(隊、所)和四城區道管所負責人為成員。
2.2下設機構
應急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辦(設在處安監科)、綜合協調小組、運輸保障小組、現場工作組、恢復重建小組、專家咨詢組、總結評估小組等7個機構,各機構各司其職,開展相關應急工作。
3.1 預防和預警信息
氣象、水文、海洋部門對臺風、暴雨、洪水、風暴潮、海浪、冰雹、雷暴、龍卷風等的監測和預報信息。
3.2 預案準備
各縣(市)區運管部門和各運輸企業應根據各自實際制定(修定)防汛預案并落實好對應措施。
3.3 預防行動
全市各級運管部門、各運輸企業周密安排部署,完善組織機構,加強人員培訓,開展防汛宣傳,完善防汛預案,組建應急隊伍,儲備應急車輛和防汛物資,組織汛前檢查等。做到思想、組織、預案、隊伍、物資和措施六落實。
汛期期間,全市各級運管部門實行24小時值班,密切監視云情、雨情、水情、風情,必要時實行加強值班,相互溝通,做好上傳下達。
3.4信息報送
3.4.1當發生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實行逐級上報
(1)相關運輸企業應在第一時間報告所轄運管部門。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發生時間、地點、傷亡人數、事件初步性質、影響范圍、發生的可能原因、已經或準備采取的處置措施等。
(2)各縣(市)區運管部門報告市處安監科,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發生的基本情況、指揮協調情況等。
(3)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相關運輸企業及所轄運管部門要根據事件現場變化和處置情況分階段逐級續報。
3.4.2突發事件報告要求
(1)事件發生時,運輸企業在事件發生1小時內報告,各縣(市)區運管部門在事件發生3小時內上報市處安監科,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
(2)事件處置結束后,相關單位應及時將事件處置結果、整改情況、責任追究等情況以書面形式報告市處安監科。
4.1響應級別
防汛、氣象等部門按洪水和臺風的嚴重程度和范圍,將響應工作由低到高分為ⅳ、ⅲ、ⅱ、ⅰ四級。
4.2 ⅳ級響應
4.2.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防汛ⅳ級響應
(1)省氣象局(臺)發布暴雨黃色預警(6小時內降雨量將達50毫米以上),且暴雨可能對我市造成災害。
(2)省氣象臺發布臺風藍色預警,預計在未來72小時內熱帶氣旋可能登陸或影響我市;或近海出現熱帶低壓,預計24小時內可能登陸或影響我市。
(3)省氣象臺發布雷電黃色預警,預計在6小時內可能發生雷電活動,可能會造成雷電災害事故并伴有6-8級雷雨大風。
(4)閩江解放橋下有5.6米以上洪、潮水位;閩江下游干流發生5-10年一遇的一般洪水或出現險情;大中型水庫及福州城區三座水庫出現險情。
4.2.2應急響應行動
(1)當市交通委發布啟動防汛防臺ⅳ級響應指令后,我處立即進入iv級應急響應狀態,并安排人員進入值班崗位,密切關注汛情變化,落實對應措施,保持通訊暢通。
(2)各縣(市)區運管部門應急值班人員進入崗位,密切關注汛情變化,落實對應措施,保持通訊暢通,確障保正常的運輸經營秩序。及時向市處安監科報告有關情況。
(3)通知、督促相關經營企業落實防范措施,搶險隊伍進入應急準備狀態。
(4)完成市交通委交辦的.任務。
4.3 ⅲ級響應
4.3.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防汛ⅲ級響應
(1)省氣象局(臺)發布暴雨橙色預警(3小時內降雨量將達50毫米以上),且暴雨已經對我市造成較大災害。
(2)省氣象臺發布臺風黃色預警,預計在未來48小時內將有熱帶風暴及以上等級的熱帶氣旋可能登陸或影響我市。
(3)省氣象臺發布雷電橙色預警,預計在2小時內發生雷電活動并伴有6-8級雷雨大風的可能性很大,或者已經受雷電活動和雷雨大風影響,且可能持續,出現雷電和大風災害事故的可能性比較大。
(4)閩江洪水流量達17000立方米/秒以上;閩江下游干流發生10-20年一遇的中等洪水或出現重大險情;我市小型水庫出現重大險情;市區重要路段發生較大程度內澇。
(5)省氣象臺發布冰雹橙色預警信號,預計在6小時內可能出現冰雹天氣,并可能造成雹災。
4.3.2應急響應行動
(1)當市交通委發布啟動防汛ⅲ級響應指令后,我處立即進入ⅲ級應急響應狀態,市處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兼常務副總指揮坐鎮指揮、協調、調度,應急值班人員進入值班崗位,全天值班;密切關注汛情變化,落實對應措施,保持通訊暢通;掌握全行業防汛工作的整體情況;保障道路運輸安全運營,維護機場、市區二級以上客運站等重要場所運輸安全秩序,發布相關運力調整信息;及時將有關情況向處領導和上級部門報送相關情況。
(2)各縣(市)區運管部門負責人及相關人員進入應急值班崗位,根據應急預案和職責分工,組織開展防汛工作;密切關注汛情變化,落實對應措施,保持通訊暢通,及時向市處安監科報告有關情況。
(3)市處相關業務部門隨時了解掌握客、貨運輸情況,協助相關客運企業做好滯留旅客的安置工作,督促企業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應急、搶險隊伍進入應急待命狀態。
(4)完成市交通委交辦的任務。
4.4 ⅱ級響應
4.4.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防汛ⅱ級響應
(1)省氣象局(臺)發布暴雨紅色預警(3小時內降雨量將達100毫米以上),且暴雨已經對我市造成較嚴重災害。
(2)省氣象臺發布臺風橙色預警,預計在未來24小時內將有強熱帶風暴或臺風等級的熱帶氣旋可能登陸或嚴重影響我市。
(3)省氣象臺發布雷電紅色預警,預計在2小時內發生雷電活動并伴有8-10級以上雷雨大風的可能性非常大,或者已經有強烈的雷電活動和雷雨大風發生,且可能持續,出現雷電災害事故和雷雨大風的可能性非常大。
(4)閩江洪水流量達22000立方米/秒以上;閩江下游干流發生20-50年一遇的大洪水;千畝片以上堤防發生決口;市區重要路段發生嚴重內澇;大中型水庫及重要小型水庫出現重大險情。
(5)省氣象臺發布冰雹紅色預警信號,預計在2小時內出現冰雹可能性極大,并可能造成重雹災。
4.4.2應急響應行動
(1)當市交通委發布啟動防汛防臺ii級響應指令后,我處立即進入ii級應急響應狀態,市處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坐鎮指揮,市處應急領導小組常務副總指揮和全體組員到崗到位,全天值班,指揮、協調防汛工作;視情召開防汛防臺緊急會議,作出應急部署;密切關注汛情變化,落實對應措施,保持通訊暢通;組織人員深入重點企業檢查,督促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及時掌握客、貨運輸動態,了解全行業防汛工作的整體情況,根據上級指令,督促企業落實有關停運、停業指令,保障道路運輸安全運營;組織指揮搶險救災和物資的運輸工作;應急、搶險隊伍進入應急待命狀態;及時將有關情況向上級部門報送相關情況。
(2)市處各業務部門加強汛期安全監管。
客運科加強客運車輛安全監管,確保班線客車、農村客車、旅游客車和夜行客車運行安全,對受到臺風影響的客運班線要視風情、雨情和路況及時采取調班、停班措施。各駐站所維護機場、市區二級以上客運站運輸秩序,報告相關運力調整信息。
公交科和出租車大隊要強化公交車和出租車運行安全。市區主要道路易受強降雨影響,出現路面滯水,導致出現交通不暢,五四路、六一北路、湖東路、華林路、北二環路、隧道、涵洞等易出現內澇,要確保滯水、內澇路段運行安全。要督促公交企業排查每條線路易積水路段,根據路面積水的實際情況及時向公交車駕駛員進行安全提示,提醒駕駛員安全通行。對水深超過25厘米的路面以及對路面水深情況不清楚的,一律要求駕駛員將車輛停駛或繞線行駛,堅決杜絕駕駛員盲目涉水,強行通過。出租車要避免前往城區外受臺風嚴重影響地區,要做好各公交(場)站和站外停車場停靠車輛安全。
貨運科要督促在省內運行的危貨車輛、中長途貨車避免行經可能引起泥石流、山體滑坡、塌方、水淹等路段,盡量減少臺風嚴重影響地區出行,嚴禁冒險駕駛、冒險運輸。
駕訓科、維修科要督促各駕校、維修企業和檢測站要做好培訓場所、經營場所的防臺防澇工作,對臺風天氣嚴重影響教學和維修業務的,及時采取停課、停業等防范應對措施。
(3)各縣(市)區運管部門主要領導進入指揮崗位。一旦發生險情,及時組織力量搶險,及時向市處安監科報告有關情況告。
(4)完成市交通委交辦的任務。
4.5ⅰ級響應
4.5.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汛級ⅰ防響應
(1)省氣象局(臺)發布暴雨紅色預警(3小時內降雨量將達100毫米以上,),且暴雨已經對我市造成較嚴重災害。
(2)省氣象臺發布臺風紅色預警,預計在未來24小時內將有強臺風及以上等級的熱帶氣旋可能登陸或嚴重影響我市。
(3)閩江洪水流量達22000立方米/秒以上;閩江下游干流發生50年一遇以上的特大洪水;閩江下游干流重要堤段發生決口;水庫發生跨壩。
4.5.2應急響應行動
(1)當市交通委發布啟動防汛防臺i級響應指令后,我處立即進入i級應急響應狀態,市處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坐鎮指揮,市處應急領導小組常務副總指揮和全體組員到崗到位,全天值班,全面落實和強化ii級應急響應措施,指揮、協調全市運輸行業全力投入防汛工作。
(2)全行業各級應急保障、搶險隊伍進入應急狀態,全力組織應急運輸和搶險工作。
(3)完成市交通委交辦的任務。
4.6響應級別調整或終止
當應急響應條件變化時,我處根據市交通委調整防汛防臺應急響應級別的指令,立即調整響應級別;
當應急響應條件消失時,我處根據市交通委終止防臺風應急響應的指令,立即終止防洪應急響應。
運輸保障小組、恢復重建小組組織力量全面開展災情核定工作,對受災情況、人員補償、征用物資補償、重建能力等做出評估,制定補償標準和災后恢復計劃,并迅速實施。
總結評估小組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發展趨勢、事故后果,對事件進行全面評估,形成評估報告,并在10日內將評估報告報市處應急領導小組,市處應急領導小組據此報告,提出改進工作的要求。
6.1 物資、設備保障
各級運管部門、重點運輸企業儲備一定數量的應急運輸車輛,以滿足汛期突發事件的應急運輸需求。
重點運輸企業要合理調配、適度儲備各種防汛物資,寧可備而不用,不可用而無備。確保出現險情時,能調得出、用得上迅速投入使用。
6.2 隊伍保障
各級運管部門、重點運輸企業建立健全防汛搶險隊伍,通過演練等手段,提高相關人員的應急處置能力。
7.1 教育與培訓
市處對本處相關人員開展教育培訓。各級運管部門、各運輸企業根據各自職責,開展對相關人員的教育培訓。
7.2 演練
市處根據平戰結合原則,建立演練機制,定期組織實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綜合演練,提高實戰處置能力。
各級運管部門、各運輸企業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和需要,按照防汛突發事件的級別和處置要求,組織不定期的應急處置演練,以保障應急預案的有效實施,提高應急反應系統的實戰能力。
8.1預案制定
本預案由福州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制定,由安監科負責解釋與組織實施。縣、區級運管部門和各運輸企業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并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8.2 預案修訂
適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原則上每兩年修訂一次。
8.3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交通運輸安全應急預案 交通運輸應急預案篇七
為認真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提高應急處置能力,隨時應對突發事件的發生,確保道路運輸生產安全,保證重要物資及時運送,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促進我公司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道路運輸實際,特制定《河津市永通物流有限公司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科學理念,緊緊圍繞“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妥善處理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環節中的事故及險情,做好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處置機制,一旦發生重大道路運輸事故,要快速反應,全力搶救,妥善處理,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
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范、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應對、措施果斷、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
本預案適用于我公司在道路運輸生產過程中發生道路運輸重大事故險情,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重大道路運輸事故。
1.以人為本,減少損失。在處置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時,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預防為主,常備不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堅持事故處置與預防工作相結合,落實預防道路運輸事故的各項措施,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范。
3.快速反應,處置得當。建立應對重大道路運輸事故的快速反應機制,快速反應,快速得當處置。
4.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當重大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后,要在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領導下,分級負責,協調有序地開展搶救、事故處理和善后工作。
5.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當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門征集、調用相關物資、車輛時,要以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服從政府統一指揮,保障救援供給。
1.領導小組。成立公司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組織實施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職責與任務,開展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領導小組組成:
組 長:(公司經理)
副組長:(公司副經理、分管安全)
成 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李朝杰兼任,負責日常事務。辦公室聯系電話:18636309969。
2.工作職責。統一領導公司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負責制定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負責參加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搶救和調查,負責評估應急救援行動及應急預案的有效性。負責上級主管部門的`應急救援其他事項。
3.現場處置機構。重大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后,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副組長和其他成員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和協調進場施救。根據道路運輸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和應急救援行動的需要,設立現場救援指揮部。參與現場應急處置行動的相關部門和人員,在現場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實施現場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
4.應急車輛。公司指定閩g――車作為道路運輸事故應急車輛。
本公司運營車輛發生重大道路運輸事故后,立即上報公司領導,經公司領導確認后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1.立即搶救。當發生重大道路運輸事故后,本公司在現場的工作人員,首先查看事故嚴重程度,檢查有無傷亡人員,如有受傷人員,應立即施救并攔截過往車輛,送就近醫院搶救,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
2.及時報案。在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的同時,在第一時間直接或委托他人向當地公安部門、交通主管部門及保險公司報案,同時向本公司領導報告。報告內容如下:肇事地點、時間、報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傷和損失情況。交通警察和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后,要服從組織指揮,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現場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3.啟動預案。發生重大道路運輸事故后,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經核實和確認后,將情況報告公司第一責任人并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研究部署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4.趕赴現場。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其他成員,立即帶領救援人員趕赴現場,參與現場指揮和救援工作。
5.現場施救。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要積極協助配合,快速、果斷地進行現場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態勢,防止事故擴大。
6.通信聯系。開通與現場救援指揮部、交通主管部門等的通信聯系,隨時掌握事故應急救援處置進展情況。
7.保障措施。根據事態發展和應急救援處置工作進展情況,進一步落實搶救人員、搶救設備、設施,確保搶救工作有效進行。
8.協調配合。政府及相關部門組成指揮部時,公司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派出的救援人員要積極配合,相互協調,服從指揮部統一領導。
1.救治和善后處理。及時開展對事故中傷亡人員的救治和事故善后處理工作,對緊急調集、租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規定給予補償,及時會同保險公司開展道路運輸事故理賠工作。
2.事故調查。公司應積極組織自查并配合政府相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工作。事故調查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進行調查、處理,依據有關標準對事故損失作出評估,對責任人員做出處理。對道路運輸事故中暴露出來的有關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修改完善預案,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1.報告程序及要求。發生重大道路運輸事故后,有關人員必須采取措施搶救傷員,并在第一時間直接或委托他人向當地公安部門、交通主管部門及保險公司報案,同時向本公司領導報告。公司在接到事故報告后2小時內按照事故報告的內容和要求,將所發生的事故情況報告所屬地縣(市、區)道路運輸管理機構。
2.報告內容。報告的內容包括:基本情況、簡要經過、經濟損失估計、原因判斷、控制情況、相關情況、報告聯系等。
(1).基本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的單位或車輛牌號(設施名稱)、涉及人員、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
(2).簡要經過。事故及險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車輛毀壞情況;
(3).經濟損失估計。事故及險情的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原因判斷。事故及險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5).控制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救援措施、處置以及事故控制情況;
(6).相關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問題,如車型、車況、核定人(噸)數、實載人(噸)數、經營線路,或貨物名稱等;
(7).報告聯系。事故報告人姓名、住址、報告時間及聯系方式。
1.應急救援處置專業隊伍建設。建立健全應急救援處置專業隊伍,完善應急救援處置專業隊伍的管理機制,落實專業人員并加強專業技能教育培訓。
2.建立健全應急資金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和落實應急救援處置專項預備金制度,將應急機制建設經費列入年度財務預算,支持應急機制建設和保障應急救援處置工作。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所需的經費。充分發揮保險在經濟補償、恢復重建和社會穩定方面的作用。
3.加強通訊信息報告。
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加強對道路運輸事故有關信息的收集、風險分析判斷和持續監測。建立準確、及時、快速的突發事件監測、預測和預警工作機制。公布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事機構搶救人員電話,保證準確、及時報送信息,不得瞞報、緩報和謊報。信息的發布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聯系電話 組 長:李連杰,聯系電話:18xxxxx
副組長:李朝杰,聯系電話:135xxxx
成 員:魏,聯系電話:
xxx,聯系電話:
xxx,聯系電話:
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編制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范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深入發動和依靠職工,普及運輸安全知識和技能。
1.總結評估。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對應急救援行動的結果、職責履行、組織、行動、平時準備等情況進行評估,并做好有關統計、匯總工作。檢查應急救援預案可行性及需完善、補充的項目,應急行動評估報告于應急響應行動結束后3日內報上級行政主管部門。
2.表彰獎勵。對在實施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中反應迅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部門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3.責任追究。因玩忽職守、貽誤時機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交通運輸安全應急預案 交通運輸應急預案篇八
編制目的
快速高效安全實施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減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社會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治安秩序良好,維護社會穩定。
編制依據
《xxx道路交通安全法》《xxx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xxx安全生產法》《湖南省實施〈xxx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湖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道路交通事故的防范和應急處置工作。
工作原則
(1)防治結合,預防為主。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維護交通安全設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提高交通安全意識的義務,努力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要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和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
(2)條塊結合,以塊為主。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應急處置領導和指揮以當地人民政府為主,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有關部門(單位)應與當地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發揮指導和協調作用。
(3)整合資源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對人員資金設備物資等進行有效整合,保障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正常進行。建立信息服務平臺,實現信息資源共享,為科學決策提供準確依據。
(4)快速反應密切協作。一旦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在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領導下,分工負責,互相支持,協調聯動,整體作戰,在最短時間內控制勢態。
省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設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應急組織機構
省人民政府設立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由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長任指揮長,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秘書長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廳(省交警總隊)省交通廳省安監局省建設廳分管負責人任副指揮長,省政府xxx省監察廳省農業廳(省農機局)省衛生廳省財政廳湖南保監局省環保局省通信管理局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
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由省交警總隊隊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
領導指揮協調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承辦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負責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在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協調相關成員單位和市州人民政府應急處置道路交通事故。
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
省委政法委
協調指導道路交通事故現場處置,督促做好事故責任倒查工作。
省公安廳(省交警總隊)
負責組織對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救援搶救施救工作,維護應急處置現場秩序和治安工作,組織對交通事故現場勘查調查取證責任認定等工作,對肇事者及其相關責任人依法進行控制處理。
省交通廳
參與對道路運輸經營業戶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現場救援搶救施救工作;負責組織修復交通事故中毀壞公路安全設施,完善相關交通標志;督促肇事道路運輸經營業戶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強化安全管理。
省安監局
負責組織省內一次死亡10-29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批復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
省政府xxx
組織協調和指導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的新聞宣傳報導工作。
省監察廳
負責組織對有關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行政責任追究工作。
省建設廳
參與城市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救援搶救施救工作,負責維護修復交通事故中毀壞城市道路交通設施等。
省農業廳(省農機局)
參與涉及低速汽車農用機械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的'現場救援搶救施救工作,協助調查處理低速汽車農用機械發生的交通事故。
省衛生廳
負責組織調度衛生醫療隊伍,對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傷員實施緊急救治。
省財政廳
負責督促落實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資金并監督使用。
湖南保監局
負責組織協調道路交通事故中死傷者的保險理賠工作。
省環保局
負責組織協調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的環境事件的環境監測,指導環境污染的防控與處置工作。
省通信管理局
負責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的通信保障工作。
專家組
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成立專家組,在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時,為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決策提供咨詢服務。
信息監測與報告
信息監測
各級交警部門應及時收集和掌握轄區內可能引發道路交通事故的有關信息,包括雨雪霧冰凍等惡劣天氣的情況,因塌方山體滑坡洪水等毀壞道路中斷交通的情況,因交通事故或其他因素導致道路擁堵或封閉交通的情況。
公眾報告
鼓勵單位和個人將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影響交通安全的重大隱患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及時通過110122報警。
信息分析與發布
交警部門應及時將監測與公眾報告的信息進行分析處理,提出應對措施。對可能引發交通事故的有關信息,通過新聞媒體及交通誘導系統向社會公告。
預警行動
交警部門道路交通事故接警中心(值班室)實行24小時值班。
接到報警后,交警部門對情況進行初步分析,及時出警。重大情況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及上級交警部門報告。
應急響應分級
道路交通事故按其死亡人數的情況,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級,顏色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一般(ⅳ級):一次死亡3―4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較大(ⅲ級):一次死亡5―9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重大(ⅱ級):一次死亡10―29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特別重大(ⅰ級):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眾多人員受傷重大財產損失及存在其他重大險情的,應及時向市州省交警部門報告,市州省交警部門認為有必要由市州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處置的,向相應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預案建議。
事故報告
發生ⅳ級道路交通事故的,事發地交警大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縣市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交警支隊,交警支隊接報后應立即報告市州公安局,并在24小時內將事故詳細情況電傳至省交警總隊指揮中心。
發生ⅲ級道路交通事故的,事發地交警大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縣市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交警支隊,交警支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市州人民政府和省交警總隊,省交警總隊接報后應立即報告省公安廳,并在24小時內將事故詳細情況電傳至xxx交通管理局。
發生ⅱ級ⅰ級道路交通事故的,事發地交警大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縣市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交警支隊,交警支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市州人民政府和省交警總隊,省交警總隊接報后應立即報告省公安廳,省公安廳應立即報告省人民政府,并在24小時內將事故詳細情況電傳至xxx。
應急響應行動
發生ⅳ級道路交通事故的,啟動縣市區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由縣市區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處置,市州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做好應急處置指導工作,并做好應急準備;發生高速公路的ⅳ級道路交通事故,由高速公路管理支隊所屬大隊負責處置,高速公路管理支隊要做好應急處置指導工作,并做好應急準備。
發生ⅲ級道路交通事故的,啟動市州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由市州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處置,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做好應急處置指導工作,并做好應急準備;發生高速公路的ⅲ級道路交通事故,由高速公路管理支隊負責處置,省交警總隊要做好應急處置指導工作,并做好應急準備。
發生ⅱ級ⅰ級道路交通事故的,啟動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由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處置,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將事故基本情況通報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并及時報告xxx辦公廳或xxx。
應急處置
應急處置程序
(1)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當事人現場群眾應立即報警,并及時救助受傷人員,維護現場秩序。
(2)接警后趕赴現場的交警醫療急救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應立即救助受傷人員。交警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保護現場,疏導交通,維護正常的治安秩序。
(3)發生ⅱ級ⅰ級道路交通事故的,事發地人民政府領導先期負責應急處置工作。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人趕赴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應急處置指揮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按照屬地原則由各市州縣市區在事故現場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全面負責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下設秩序維護組急救搶險組現場勘查組調查訪問組施救清障組和善后安撫組,并預留機動力量。當事態演變擴大到ⅱ級ⅰ級時,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要迅速報請指揮長,啟動相應等級的應急措施,組織公安交警醫療急救保險消防等相關部門(單位)趕赴現場處置救援。
應急處置措施
搶救傷者;疏散群眾,維護現場秩序;設置警示標志,封閉現場,必要時封閉現場路段或道路;排除險情,嚴禁在險情未消除前無關人員進入現場;控制交通肇事者,必要時將肇事者帶離現場,嚴防發生意外;及時進行現場勘查現場照相現場錄相繪制現場圖和調查訪問,提取相關證據;盡快清理現場,恢復交通。
善后處置
道路交通事故現場處置完畢后,及時將肇事車輛拖離至安全地帶,清除路面障礙物,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對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按《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及有關法規處理。有關人民政府應組織xxx門做好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民政等有關部門(單位)做好喪葬撫恤工作。參加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導致傷殘或死亡的,其撫恤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事故調查
道路交通事故處置完畢后,事故所在地交警部門要開展相關調查,查明交通事故事實,對事故發生的原因進行分析,認定事故責任。特別重大(ⅰ級)交通事故發生后,省人民政府派遣調查組進行調查,寫出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對相關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
信息發布
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發布應遵循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的原則。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省交警總隊會同省政府xxx按照《湖南省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和有關規定做好新聞發布工作。
人力資源
各級人民政府要組建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備隊。應急預備隊按照突發公共事件具體情況和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要求,具體實施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各級人民政府可按規定和程序請求官兵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財力保障
各級財政部門應及時保障應對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所需經費。審計財政等部門負責對應急經費使用進行監督和管理。
物資保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建立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物資儲備制度,儲備足夠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物資,滿足現場專業力量和公眾防護的需要。儲備物資應存放在交通便利貯運安全的區域,確保應急需要。有關部門(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和應急預案的要求,做好相關物資保障工作。
醫療衛生保障
交通運輸安全應急預案 交通運輸應急預案篇九
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裝卸過程中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造成危險貨物泄漏,可能引起香香人員傷亡、財產損毀和環境污染的,適用于本預案。
組長:由總經理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副總經理擔任,成員:由公司車隊、辦公室及安全主管負責人擔任。公司安全主管負責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中的日常工作。其職責:及時聽取事故情況報告,立即召集領導小組成員研究制定處置對策,并負責事故處置的指揮工作和向上級有關部門的報告工作。
(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及當事人除了撥打110、119、120電話外,必須立即將事故發生地、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等初步情況電話報告安全主管或辦公室。安全主管或辦公室接到危險貨物運輸事故,6小時內書面將所發生的事故情況向所屬地道路管部門報告;在接到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后2小時內按照事故報告內容,將所發生的事故情況,分別向所屬地和事故發生地的道路管部門報告。
(二)事故發生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后6小時內將事故簡要情況書面上報安全主管,事故書面報告的主要內容有: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輛號碼和駕駛員姓名或操作人員姓名等;
2、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3、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
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及聯系電話。
(三)事故現場情況發生變化,傷亡人員數量發生變化時,事故發生單位應及時補報。
(一)事故發生單位在接到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報告后,應立即組織人員和相應的救助設備和工具趕赴現場,并保護好現場,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處置和善后及后勤保障工作。
(二)事故發生單位要想方設法搶救傷員,積極采取措施,及時控制危險源,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和傷亡人員的增加,努力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安全主管或辦公室在接到發生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后,應及時組織力量,趕赴事故現場救援,事故情況初步調查和事故的應急善后工作。
(一)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后,公司應成立由車隊、安全負責人、辦公室組成的事故調查小組,負責對事故的調查并提交事故情況調查報告和提出處理意見,報總經理室。
(二)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經過調查核實后,除交警、安監、公管、消防等部門按法律法規已結案處理外,企業應對事故發生單位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視事故損失、責任,按有關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三)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故意延遲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按照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規定,對有關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本預案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執行。
交通運輸安全應急預案 交通運輸應急預案篇十
山西興通安運輸有限公司是一家專業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公司現有機動車13臺,其中天然氣運輸專用車輛8臺;車輛主要分布在山西太原周邊;年行駛里程50萬公里,存在著重大交通風險。
(一)事故類型:交通傷亡事故、燃氣泄漏事故、著火和運輸罐爆炸事故。
(二)事故原因:
1.司機、押運人員安全意識淡薄,酒后駕駛、超速行使,強超強會等違章行為。
2.對運輸罐體的檢查不到位,違章操作。
3.車輛的制動系統、轉向系統突然失靈、車胎突然爆裂等造成車輛失控。
4.道路狀況差,視線不良,轉彎半徑、寬度及坡度不符和規定。
5.環境因素的影響:雨、霧、冰雪等惡劣氣候。
6.其他因素:行人、騎車人違章和其他車輛違章。
(三)事故可能后果:人員傷亡、車輛損毀、環境污染和社會影響等。
(一)成立公司交通運輸事故應急指揮中心。
總指揮:周永慶
副總指揮:高博
成員:王斌、趙博文、靳玲、張雷、高春生等
職責:
總指揮:遠程或現場指揮二級交通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行動,協助公司指揮一級交通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行動。
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進行應急救援指揮行動,當總指揮不能親自趕赴現場時,代替總指揮進行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工作。
成員職責:
(1)積極響應應急指揮中心指令,參加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事故的應急行動。
(2)配合地方公安交通部門或環境保護部門現場處理交通事故和環境污染事故。
(3)配合地方相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
(二)公司分別成立應急救援辦公室。
(一)應急分級與啟動
山西興通安運輸有限公司交通運輸事故應急響應分為兩級。
1.發生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和化學品車輛無控泄漏、著火等超出本公司處理能力的險情,屬一級事件,啟動集團公司綜合應急救援預案。
2.發生重大以下交通事故以及公司現有資源可以處理的險情,屬二級事件,啟動本預案。
(二)發生一級交通運輸事件,啟動公司應急救援預案后,公司應急指揮中心立即調動公司的應急救援力量,展開應急救援行動。
(一)各運輸單位管理部門負責對以下信息進行收集、整理,及時將有關信息和應急措施告知全體司機、押運人員。
1.上級主管部門、政府部門及專業新聞單位發布的地震災害、洪澇災害、惡劣氣象信息、公共衛生和流行疫情信息的通報、通知等。
2.災害現場的動態信息。
(二)定期召開司機、押運人員的安全例會、組織安全活動,對駕駛員進行經常性的交通法規和駕駛技能教育,提高駕駛員的安全意識和技術素質。
(三)認真落實車輛定期檢驗制度,嚴格執行出車前、行駛中和返回后“三檢制”,及時發現和消除車輛安全隱患,嚴防帶病車輛上路行駛。
(四)利用gps監控系統對運輸車輛進行實時監控,結合定期的上線跟蹤檢查,杜絕酒后駕駛、超速行駛等交通違章行為。
(五)定期組織司機、押運員進行路況等有關運輸安全的`各類因素的分析,及時辨識出各類危害,制定控制措施,消除交通風險。
(六)公司安全監控中心人員24小時值班,值班電話應保持暢通,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溝通確認。
(一)應急行動
1.司機、押運人員的應急行動
⑴報警
發生下列事故,超出司機、押運人員處理能力的,立即按下表中的對應方向進行報警
急救電話:120;交通事故報警電話:122;火警電話:119;
公司應急指揮中心電話:xx
報警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輛類型及車牌號、人員傷亡情況,泄漏的危險品名稱、主要危險特性等。
⑵根據現場情況,司機、押運人員應立即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①如發生人員受傷的情況,請求過往車輛向附近醫療機構運送傷員,或直接向當地醫療機構求助,說明事故發生地點,受傷人員數量及程度、發生次生危害的詳細情況。
②車輛著火時,立即利用隨車滅火器滅火。
③危險品泄漏時,立即配戴好防護用品,利用隨車工具進行堵漏,現場沒有安全防護的人員以及泄漏無法控制時,應立即撤離到上風向安全位置。
④在來車方向150m處設置警告牌,通知附近人員向上風向撤離。
⑶當社會救援力量到達時,向其說明現場情況,配合對方做好如下工作。
①隔離:設置隔離區并在主要道路和出入口的隔離區外設立明顯標識,安排人員巡邏,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隔離區,消除隔離區內所有火種。
②疏散:發生大量危險化學品泄漏時,立即與周邊鄉鎮、村莊及單位聯系,通過廣播告知事故險情、疏散距離、方向和個人防護措施等信息,迅速將隔離區內無關人員和周邊人員疏散到安全區域。
③疏散時應明確疏散路線,做好疏散人群的控制和引導,防止人員在泄漏區域低洼處和下水道等地下空間頂部滯留。
2.公司的應急行動
⑴公司應急指揮中心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向總指揮報告,按照總指揮指令,啟動本級應急行動,若發生一級事件或情況緊急,要報告公司應急指揮中心。
⑵公司應急總指揮立即組織人員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配合政府公安交通部門實施應急救援,處理交通事故。
3.公司的應急行動(一級應急)
⑴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集團公司應急總指揮接到報告后,立即整合必要的資源,向交通運輸應急反應組發出指令,展開應急行動。
⑵發生危險化學品泄漏、著火和爆炸事故,公司應急總指揮要向事故現場派出專家組,必要時向距事故發生地較近人員發出指令,派出應急搶險隊伍,快速奔赴現場實施應急救援。
⑶成立現場指揮部,指揮各應急搶險小組配合社會救援單位展開應急行動。
⑷當危險得到控制,立即安排起吊設備和危險化學品備用槽車,在專家組的指導下,實施工程搶險。
(二)應急解除
1.交通事故險情排除標準:
⑴搶險人員清點完畢,傷亡人員全部送往醫院治療或善后處理,傷亡人員家屬已妥善安置;
⑵確認現場不會發生次生火災爆炸和環境污染事件;
⑶公安交警部門現場勘查處理完畢;
⑷事故車輛已妥善安置,路障已清理,道路交通已恢復。
2.達到上述標準后由現場指揮部報告本級應急總指揮,由總指揮發布重大交通事故應急解除令。
(三)后期處置
1.事故車輛所屬單位負責配合地方安監、交通部門做好事故處理工作。
2.按照事故響應級別,由公司經理負責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獎勵事故搶險工作中的有功人員。
3.由公司按保險合同向相關保險公司辦理理賠。
4.由公司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組織事故的調查處理。
1.應急指揮中心每年組織一次本預案的應急演練。
2.公司每年組織應急培訓
(一)本預案由山西興通安運輸公司組織制定、評審與持續改進。
(二)本預案每年進行評審和修訂,但在發生交通運輸事故并啟動實施本預案后,應根據實施情況及時對預案進行更新改進。
交通運輸安全應急預案 交通運輸應急預案篇十一
冬季特殊的氣候對公路運輸帶來極大的影響,冰雪天氣更容易造成重大的交通安全事故。為了對因突發事故而需救援或撤離的人員提供援助,并使其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將事故造成的人員傷害、財產損失及對環境污染減到最小,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本預案適用于本公司在冬季突發道路交通事故的緊急情況下,采取應急救援處理的全過程。
3.1 公司總經理負責組織成立事故現場應急指揮小組,在事故發生后及時到現場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3.2副總經理負責應急預案的啟動與實施。
3.3 安全員負責緊急救援時的具體事務及救援現場的安全保護工作。
3.4 其他員工應服從組長的安排,快速有效地進行救援工作。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xx
xx
7.1 接到事故報警,立即召開應急小組會議,組織救援人員,安排救援車輛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并采取下述活動。
7.1.1人員傷害事故:若發生人員傷害事故,在場人員應采取如下急救措施。
7.1.1.1 若傷者行動未因事故受到限制,且傷勢非常輕微,身體無明顯不適,能站立并行走,在場人員應將傷員轉移至安全區域,再設法消除或控制現場險情,防止事故蔓延擴大,然后找車護送傷者去醫院做進一步檢查。
7.1.1.2 若傷者行動受限制,身體被擠、卡、壓、夾住無法脫開,在場人員應立即將傷者從事故現場轉移到安全區域,防止傷者受到二次傷害,然后,根據傷者的傷勢采取相應的急救措施。
7.1.1.3 若傷者傷口發生出血不止的癥狀,在場人員應立即用現場配備的急救藥品,為傷者止血(一般采用指壓法,加壓包扎法,止血帶止血法),并及時用車將傷者送醫院治療。
7.1.1.4 若傷者傷勢較重,出現全身各處骨折,心跳、呼吸停止或可能有內臟受傷等癥狀,在場人員應立即根據針對傷者的癥狀,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復蘇等急救措施。并在急救的同時,派人聯系車輛或撥打急救電話(120),以最快的速度將傷者送往醫院治療。
7.1.2 化學危險品傷害事故。
7.1.2.1 身體接觸到化學有害液體者,在保暖的情況下,立即脫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再用肥皂擦洗并送醫院就醫。
7.1.2.2 眼睛受到化學有害液體或氣體刺激者,抬起眼瞼,用大量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并送醫院治療。
7.1.2.3 吸入有害化學蒸氣者立即轉移到空氣新鮮的.上風處,安置休息并保暖。
7.1.2.4 吸入過量有害氣體而引起呼吸困難或心臟停止跳動,應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復蘇等緊急措施,同時要立即聯系車輛或呼叫急救電話(120),以最快的速度將傷員送到最近的醫院急救。
7.2 在公司組織救援的同時,應立即向有關上級部門報告。
7.2.1報告部門:當事故發生在縣運管所轄權范圍內時向縣運管所報告;當事故發生在縣運管所轄權范圍之外時,向運管所及市運管處報告。
7.2.1.1 報告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輛牌號、車輛類型,運輸危貨的品名、事故原因、事故程度。
7.2.1.2 公司已采取何種救援手段。
7.2.2當公司救援能力不足時,請求上級部門支援。
8.1 化學危險品泄漏,搶救人員必須佩戴防毒面具,橡膠手套等防護用品,迅速關閉槽車閥門,防止化學危險品流淌。
8.1.1少量化學品液體泄漏時,可用沙土吸收,倒至空曠處理其發揮或用沙土掩埋。
8.1.2 大量化學品液體泄漏時,應撥打消防電話(119)請求消防部門支援,用大量霧狀水噴灑罐體降溫防爆,同時用噴淋水保護搶險人員的堵漏工作。
8.1.3發生火災時,請救消防人員用大量水冷卻罐體降溫防爆,同時采用相應的化學方法稀釋,中和化學危險品液體。
8.1.4泄漏排除后,用大量水沖洗被污染的地面并將污水引流到允許排放的地點。
9.1當交警、保險等部門完成好相應的程序后,立即對事故車輛進行排障。
9.1.1 車輛損壞輕微,仍能行駛的車輛,在駁載后送附近有危險品修理資質的修理廠維修。
9.1.2 車輛損壞嚴重時,在駁載后請求排障車送至交警指定的停車場等待處理。
10、事故處理結束后,緊急救援組長應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并對調查處理情況作出書面記錄備案。